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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凤舞苍穹(女尊文)

_34 心愿笺(当代)
  四国基本上是归于我的治理,自从叶敏之怀孕之后,火云国首层老官员不再避讳我,绝大部分的奏折直接送到我的中宫来。
  
  莫少阳本来要回到漠阳国继续农业研究,在发现北宫那片模拟的沙漠后,将自己回国的行程一拖再拖,直到他那黝黑的肚子拖出个气球,回国的日子就再没有定数。
  少阳似乎找到了人生的目标——农业研究,索性不管朝政,挺着大肚子,在田间搞农业化,为国为民倒是传为美谈。
  
  四国初定,火云国和漠阳国相继加入联合王国,都加入联合王国就跟都不加入是一个道理。四国内务各自负责,它国不能干涉,国家仍然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和军队的管理权。
  
  日子归于平静,天下大同。
  
  四宫主人每日都在忙碌着自己的事情——白云牡丹主管夫联,内务繁重,整日忙碌。
  
  叶敏之大腹便便和师父一起参加宫中的药理研究,在经过孩子的折腾之后对夫科感了兴趣,带领我提拔的四个产公,摸索着研究夫科。一直醉心于此研究,并在多年后,成为四国第一个权威的夫科专家。
  
  少阳更不用说,整日的研究他那沙漠农作物,除了那头日渐耀眼的白发,肤色变黑和粮食产量同比例增长,逐渐成为领导四国农业的农业专家,少阳培育的种子被封为阳光一号,阳光二号,尤其是阳光三号在沙漠产量在后来不亚于平原的产量,传为奇迹,被后世赞为——一代“农神”。
  
  我统管四国的政务,但都是区别对待,每个国家国情不一样,处理方式也不同。
  
  琛阳渐渐成了四国共同治理的栖息之地。然这琛阳算是雨辰国的地产,所得收入一概入账。相互间的账目清楚,一马归一马,丝毫不连,内务自制。因为保持着公平的首要条件,加上四国严格的监督机构,每个国家经过严厉的整顿,空前的强盛起来。
  
  国——依然是四个,只有联合,没有合并,史称——联合王国。联合王国并没有统一,但却是没有兵刃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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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 声
  满堆的折子,一本本看实在累。纵使精简了许多,但处理四国共同的事务,还要平衡四国国内的民情,实在有些疲倦了。仰靠在软椅上,闭上眼睛,脑海里回想着奏折的内容和妥当的处理方式。用手捏捏眉头,暂时静下心来。
  
  “陛下!——”胜熙凡斟了一杯茶,立在边上。
  
  东西南北四宫之事由内宫侍官青歌在打理,中宫伺候的侍官是胜熙凡。两个侍官分工不同,任务也不同。最近几个月,胜熙凡一直陪在身边,作为中宫侍官,他成长的速度几乎不下任何优秀的女子。
  
  当初只是将胜熙凡推出后宫,在宫中担任一向是女子担任的侍官,作为男子地位的开创。没曾想,胜熙凡的潜力不可估量,倒是难得的一个人才。我起了爱才之心,每次均带在身边,时刻教育熏陶,对之期盼甚高。盼望能成为一个和女子为官的女子共同比肩的人物来,为男儿竖一个典范来。
  
  “有事——?”胜熙凡是求知欲甚强,我也是诲人不倦。有些疲倦的我依旧闭上眼睛,只是懒洋洋的问道。
  “陛下,臣有一事不明,想请教陛下——”胜熙凡恭声道。
  我点点头,摆了摆手示意他说下去。
  
  “陛下,四国国情各不相同,法令风俗各不相同,每次斟酌处理,甚是麻烦,为何不干脆统一四国,统一法令,这样陛下也不用这么累了。如今四国的管理皆是靠的是陛下,陛下只要命令一句,陛下会成为千年来重新统一国家的皇帝,那将是开创千年的始皇帝,被记载史册,传诵天下,为何陛下迟迟的不愿意下命令呢?”胜熙凡跟在我身边良久,这等直言却是第一次。
  
  听到胜熙凡如此一说,想必也是反应了部分人的心里。
  四国中,雨辰国继承是父亲的国家,凤陵国继承是母亲的国家,漠阳国是少阳嫁过来,带来的“嫁妆”,火云国是当初平定火云国篡位叛逆,被封的护国陛下。
  乍一看,四国是真的在我的手中。尤其是少阳出嫁,敏之怀孕。他们一概做着自己爱做的事情,一个变成农民,一个变成医生,忙的不亦乐乎,国家均是交给我来打理。
  如今统一四国,就凭我一纸命令即可。四国分开若干年之久,第一次统一,自是开创历史的大好机会,这样的机会就轻松的摆在我的面前。我是凡人,自然也会动心,也会寻求更高的历史地位、更高的历史功绩。
  
  然,我却是不能下此命令!
  
  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四国能够并立千年之久,在于四国相互的制衡。如若统一成一个国家,势必将国国际矛盾转化为国内激化,各股势力并行。
  往常还有顾忌国内矛盾激化影响国家,导致其他国家的觊觎。这些在统一之后,再无顾忌。真正受苦的还是向往安居乐业的无权无势的百姓,而国家也会面临再次的分崩离析。
  
  一支独大并不是最好的模式,相互制衡互相牵连,才是长久之道。
  
  我身为雨辰国和凤陵国两个国家正经的主子,也只是联合王国,并没有合并。何况漠阳国只是少阳的嫁妆,火云国是我代理叶敏之打理,我岂能因为自己的私欲一时间痛快,一时间的名声,而置四国百姓的安危不顾,置自己后世子孙的孝义不顾?将她们都重新的置在险地?后世的我不管,也管不了,至少如今我管的了自己!
  所以统一四国不是我不愿,而是不能!
  
  思及此,我依旧闭着眼睛,缓缓道:“虚名而已,不足挂齿——”
  
  良久——胜熙凡轻轻的叹了口气,道:“熙凡受教了——”
  
  听到胜熙凡的感叹,想必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唇角微微挑起,舒展了下身子,继续假寐。
  
  ————————————————————————
  
  “陛下,青歌求见——!”
  
  “传——!”时至中午,自从和胜熙凡分工以后,一般这个时辰,如非急事,青歌不再进入中宫。我从软椅上坐了起来。
  
  “陛下——南宫主子要临产了——”青歌冲进殿来,气喘吁吁的说道。
  “预产期不是还有半个月么?怎么这么快?”我听到叶敏之要早产,顿时有些紧张,叶敏之的年龄不小了,还是头胎。想到这里,我立马飞身到了殿门口,往南宫奔去,背后依稀听到青歌和胜熙凡的声音……
  
  刚到南宫,还没有进殿门,就听到婴儿哇哇的大哭声。我猛的刹住脚步,深吸了几口气,缓缓步入殿内。
  自从上次修改了男子产子,妻主可以陪同的条令之后,产公们不再阻拦我。
  
  孩子已经被产公带下去洗浴换衣去了,殿内只有一些侍人,白云牡丹和少阳均还没有赶过来。
  看着叶敏之精神还好,想不到这个孩子刚开始折腾父亲那么久,出生倒快,不到半炷香的功夫,就生了下来。至少这孩子这次没有再折腾他这个父亲了。
  
  我刚进来,迎上了叶敏之的眸子,似乎有些晶亮。刚才奔的太急,额头开始冒了汗珠,用袖中的帕子擦了擦,才觉得干爽了些。
  
  “怎么样,身子有什么不舒服?”我拉着叶敏之紧张的问道,把了把他的脉搏,正常温和。他这一胎开头怀她的时候惊天动地瞎闹,生的时候也是惊天动地——惊天动地的快捷!不到半炷香全齐活!
  
  “噗哧——”叶敏之没有回答我的问话,反倒笑开了。
  “怎么了,敏之——?”看着叶敏之笑得灿烂的模样,我疑惑的问道。
  敏之一手指着我,听到我如此发问,整个都笑翻了。
  我赶紧把了把他的脉,刚刚生产,如此狂笑,莫非——
  
  脉搏一如既往的平和,只是加快了些速度,那也是大笑所至……这就是白云和牡丹扶住少阳一起进门。看到敏之大笑的样子,也俱是一愣。待看清我摸不着头脑、左顾右盼的模样,立即大笑起来,尤其是那少阳挺着个皮球捧腹大笑,更加夸张。
  
  看见我疑惑的样子……众人见罢笑得更加厉害了!我险些——都有些急了。
  
  还是牡丹贴心些,看到我真的要急了,连忙从桌子上拿了一块小铜镜递了过来,笑着道:“你自己看看罢。”
  
  我接过铜镜,往里一看,自己也愣住了。从中宫殿急冲冲来,手袖不由得扫过了墨汁,染上了袖子的帕子。刚刚奔来发汗,掏出帕子擦汗,自管紧张叶敏之呢,也没有留意。难怪众人发笑,我的额头一抹黑印横贯东西,实乃滑稽可笑。
  
  “快擦了罢,别再耍宝了!”白云递给我一个干净的帕子。我接过来擦了一遍,印记稍微淡了些。
  
  “都在取笑我,好啊,为夫不尊,胆敢取笑妻主,我看你们怎么再取笑?”我发力一路追踪,少阳刚走两步便被我扯住,看在他有皮球的份上,饶了他。敏之刚刚生产——也饶了他。牡丹没有武功了,追了几步,吓吓他也就算了。白云,重点是白云,无任何负担,我发力的追了来,后来想起,似乎刚刚是白云递给的干净帕子,最后也是小打小闹的牵着惩罚了一下——雨过天晴。
  
  因为这个小插曲,叶敏之的孩子被我取名天墨——凤天墨。后来我才知道,是我错了,那坯子不应该叫天墨的。天墨——天魔,整个一个混世魔王。这是后话了,不提。
  
  末了,由于太可笑了,以至于大家忽略了一个问题,如今终于发现了——叶敏之的眼睛恢复了。大家一起又庆祝一番,尘埃落定。
  
  日子不经意的滑过,少阳的女儿倚在我的怀里,已经一岁了,叫凤天音。天音已经在学说话语,声音特别的好听,就像黄莺似的脆亮。当初听到她的哭声,我就觉得如同天籁般动人,随即命名——天音。只是这个女儿甚至比玉宙还要乖巧。少阳每次在我面前嘀嘀咕咕,总是嫌弃女儿少了些女子豪气。
  我将天音亲自接过来教导,总算平息了他的胡乱嘀咕。后来才发现中了少阳的“诡计”。原来天音喜爱父亲,每日要父亲陪伴,让少阳少了很多时间去研究农业,这次使用计谋将天音发还给我。我明白少阳的计策,感于他对农业的痴迷,也就迁就他了。
  
  在这些年的整顿,各国重新上了轨道。只剩下我那荒凉的沙漠——洪琪花园了。我清楚的记得,当初我购买这块地的时候,那帮臣子不屑的眼神。如今政务分流,我也减轻了许多,是建设我的私人花园的时候了。
  
  国家虽然属于私人所有,但宫中的支付都有一定的份额,即使贵为帝王,也有自己的花销范围。建造私人花园如果动用国库,又要引起那帮谏臣的注意,到时候耳根又不得清静了。
  
  这种感觉似乎像是刚创业的时候那样——刺激,也一筹莫展。
  那时候凭借着火云国皇帝——当时的叶敏之花一万两黄金的一颗购买的“紫金丹”,打响了“紫金丹”的品牌,开始创业。又在百花楼拍卖了号称最后一颗“紫金丹”,被漠阳国丞相之女——任柯旭以二十万两黄金购得,送给莫少阳。
  缘分就是如此的奇怪,酬得款项,开始创业,遇到了商业奇才——孟隆玉,引为知己,悉心经营洪琪商会,才成就如此霸业。
  后来漠阳国有难,拍卖了洪琪商会购买了沙漠,余下的银两也暗中相助了漠阳国,从何处来到何处去,因果循环,终点又回到起点,也算功德圆满。
  
  其实当初购买那片大面积的沙漠不光是为了相助莫少阳。更要紧的还有重要的理由——沙漠里盛产石油,这才是核心的部分。
  石油的发现运用会加速四国的进程,也会造成世界的污染。机器化大生产虽然给人带来了便利,但并没有给人带来幸福的感觉。人生活的节奏变快,生活的目标反而会更加的盲目。
  
  此举为何?该不该做?那一片废弃的沙漠下面,可能流淌着工业的血液,我要不要开动?为了那些臣子不屑的样子,我也应该争上一口气不是?可是就算石油现世,带来了财富,带来了工业化。可是人们悠闲的生活呢?优雅的环境那?是不是都有覆灭?
  还有后世子孙的生活,水源也会慢慢污染。
  如今清新的空气,优美的自然环境将慢慢不再存在,想到这里,我还要做么?我的责任是建设,不是破坏,不是么?可是这是比四国统一更大的创举,我要放弃岂不是太过可惜?
  如果那人,他会做么?我想他肯定会做罢,那人是如此的想要证实自己的能力,努力的向高峰攀登,永不会懈怠罢……
  
  若干年后,沙漠依旧没有人为动过,虽然有些遗憾,但看到人们不是像机器一样的忙碌,还有自己悠闲的时间;环境还是那么的美,至少空气还是那么的清新;孩子健康的成长,不用担心污染辐射的问题,我已经知足矣……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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