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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旅行者的妻子》-美奥德丽

奥德丽·尼芬格 (美)

 初次约会(上)
  ……
  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星期六(亨利二十八岁,克莱尔二十岁)
  克莱尔:虽然我周围的一切都是大理石,可是这个阴冷的图书馆,闻上去怎么有股地毯吸尘器的味道?我在访客登记簿上签下“克莱尔·阿布希尔,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十一点十五分,于特藏书库”的字样。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个纽贝雷图书馆 ,现在我穿过这条幽暗、略有些阴森的入口过道,一下子兴奋起来,仿佛刚刚梦醒在圣诞节的早晨,整个图书馆就像只装满美丽书籍的大礼盒。电梯缓缓上升,不是很亮,几乎没有声响。到了三楼,我填写了阅览卡申请表,然后走到楼上的特藏书库里,我的皮靴后跟在木质地板上啪嗒作响。房间里安静,拥挤,满是坚固沉重的大书桌,桌上是成堆的书,桌边围坐着读书的人们。高耸的窗子,透进芝加哥秋天早晨明亮的阳光。我走到服务台边,取了一叠空白的索书单。我正在写一篇艺术史课的论文,我的研究课题是:克姆斯歌特版的《乔叟》 。我抬头看了看这本书,填了一张索书单,同时,我也想了解克姆斯歌特出版社的造纸方法。书籍编目很杂乱,于是我走回服务台,请求帮助。正当我向那位女士解释我需要什么时,她的目光掠过我的肩头,落在正从我身后走过的一个人身上,说:“或许德坦布尔先生可以帮您。”
  我转过身来,正准备再次解释一下我的需求,刹那间,我的脸和亨利的脸相对。
  我哑口无言了。这就是亨利,镇静,穿着齐整,比我见过的任何时候都要年轻。亨利在纽贝雷图书馆工作,此时此刻,他就站立在我面前。我欣喜若狂。他很有耐心地看着我,稍显诧异,但很有礼貌。
  他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么?”
  “亨利!”我只能压抑着抱住他的冲动。很显然,他这辈子从未见过我。
  “我们见过面么?对不起,我不……”亨利环顾四周,生怕读者或同事注意到我们俩,他迅速搜寻记忆,然后意识到,某个未来的他早已经提前认识了现在的我,这位站在他眼前喜形于色的女孩。而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正在草坪上吮我的脚趾。
  我试着解释:“我是克莱尔·阿布希尔。我小时候就认识你了……”我有一种茫然,眼前我深爱着的男人,居然对我完全没有印象。因为对他而言,一切都还在未来。整个古怪的过程让我直想发笑。多年来,我对亨利积累的了解,此刻如洪水泛滥般涌上心头,而他却疑惑、畏惧地打量着我。亨利穿着我父亲的旧渔裤,耐心地考我乘法口诀、法文动词、美国各州的首府;在草坪上,亨利边笑边注视着我七岁时带来的特别午餐;我十八岁生日时,亨利身穿无尾礼服,紧张地解开衬衫和饰扣。此地!此时!“来呀,我们去喝咖啡,去吃晚饭去别的什么吧……”他一定会答应,在过去和在未来都爱着我的同一个亨利,通过类似蝙蝠次声波般的神秘时间感应,现在也一定会爱我!我松了口气,他果然立即答应了,我们约好今晚在附近一家泰国餐厅见面。图书馆服务台后面的女士目瞪口呆地看完了我们整个交谈过程,离开时,我已完全忘记了克姆斯歌特和乔叟。我轻盈地走下大理石台阶,穿过大厅,来到芝加哥十月的阳光中,然后小跑着穿过公园,我一路微喘个不停,幼犬和松鼠都远远地避开我。
  亨利:这是十月普通的一天,秋高气爽。在纽贝雷图书馆四楼,那间装有湿度控制系统却没有窗子的小房间里,我正在分类整理一套刚捐来的大理石纹纸。这些纸很美,但分类工作枯燥,乏味,甚至让人有些自怨自艾。事实上,我感觉一下子苍老了很多。一个二十八岁的小伙子,痛饮昂贵的伏特加直到半夜,绝望地想要挽留住英格里德·卡米切尔施舍的爱,这种滋味有谁能懂?彻夜,我们俩都在争执,现在,我甚至都记不得当时究竟吵了些什么。我大脑里的血管突突直跳,我需要咖啡。我把那些大理石纹纸稍稍理了一下,任由它们以一种乱中有序的方式四处散落。我离开了这个小房间,径直走向办公室,当我经过服务台的时候,听到伊沙贝拉的声音:“或许德坦布尔先生可以帮您。”我不由停下脚步,她的意思其实是说:“亨利,你这个神出鬼没的家伙,这会儿又想去哪啊?”然后就是这个美得让人窒息的女孩一下子回过头来,琥珀色的头发,高挑的身材,猛地攫住了我的眼睛,仿佛我就是上帝专门给她派来的救星。我的胃一阵痉挛。显然她认识我,可我真的不认识她。天晓得我曾对这个光芒四射的美人说过、做过或者承诺过什么,因此我只能用图书管理员最完美的语调说:“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么?”而这个姑娘轻吐出我的名字“亨利”!她如此唤醒了我,让我不得不相信在某段时间里,我们曾一起神仙眷侣般地生活。一切更加混乱了,我确实对她一无所知,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名字。我问她:“我们见过面么?”伊沙贝拉此时给我使了个眼色,仿佛在说:“你这个大傻帽。”可是那个女孩却说:“我是克莱尔·阿布希尔。我小时候就认识你了……”接下来她请我出去吃晚饭,震惊之余,我还是接受了邀请。尽管我没刮胡子,一副宿醉没醒的糟糕模样,可她看我的目光依旧灼热。我们约好当晚在泰国情郎共进晚餐。得到我的允诺后,这位克莱尔小姐便云一般轻巧地飘出了阅览室。我晕眩着进入电梯厢,终于意识到,一张有关我的未来、金额巨大的彩票,此刻已经找上门来了,我笑出了声。我穿过大厅,跃下层层台阶走上大街,猛然看见克莱尔正小跑着穿过华盛顿广场公园,看她兴高采烈、蹦蹦跳跳的样子,我突然不知为何想哭。
  当天晚上:
  亨利:傍晚六时整,我从图书馆奔回家,想把自己打扮得更有魅力些。这段时间,我住在北迪尔伯恩大街上,一间小而奇贵的工作室兼公寓里,时常一不留神就会撞上那些碍人的墙、厨房台面和家具。
  一:打开公寓门上的十七把锁,冲进客厅(其实也是我的卧室),开始飞速脱衣服。二:边冲淋边剃须。三:在衣橱深浅各处绝望地乱翻,我逐渐意识到,没有一件衣服是全然干净的。我发掘出一件放在干洗袋里的白衬衫,于是决定穿黑西服,缝线皮鞋,配灰蓝色的领带。四:穿上所有这一切,却发觉自己像个联邦调查局特工。五:环顾四周,家里已是狼藉一片,即使有可能带克莱尔回家,我想今晚还是免了吧。六:面对浴室里的大镜子,我居然看见了身高一米八五、眼睛发亮、锋芒张狂、年仅十岁、穿着干净衬衫和葬礼司仪外套的埃贡希勒 的样子。我琢磨着这位年轻的女士究竟看我穿过什么样的衣服呢?我显然不可能穿着自己的衣服从未来进入她的过去,她说那时她只是个小女孩?太多无可解释的疑团冲进我的头脑,我不得不镇定下来,喘口气。搞定!我抓起钱包和钥匙,锁上大门上的三十七把锁,挤进摇晃狭窄的电梯,在前门的小店里给克莱尔捎上一束玫瑰,连续走过两个街区,赶往约好的饭店。虽然行走速度远远破了纪录,可我还是迟到了五分钟。克莱尔早已坐在情侣包厢里,一看到我便如释重负了。她朝我招手的样子好像正在节日游行。
  “你好,”我招呼她。克莱尔穿着一袭酒红色的天鹅绒裙子,搭配珍珠项链,就像是用约翰·格莱姆 手法表现出来的波提切利 的维纳斯:灰色的明眸,翘挺的鼻梁,像日本艺伎一样精巧的嘴唇。长长的棕红色秀发遮掩住她的香肩,一直垂落到后背,脸色有些许苍白,在烛光的映衬下还有几分像是蜡塑的。我把玫瑰递给她,“送给你的。”
  “谢谢,”克莱尔欣喜若狂地说。她看了看我,见我正困惑,解释道,“你以前从来没有给我送过花。”
  我滑进包厢里,坐到她的对面。我神魂颠倒了,这个姑娘认识我,而且,还不只是与我在未来某个时刻短暂相遇的人。女侍者前来呈上菜单。
  “告诉我!”
  “什么?”
  “所有的一切。”我说,“你知道我不认识你的原因么?我真是很抱歉——”
  “哦,不,你现在是不应该认识我的。我想说的是,我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克莱尔低下声音,“因为对你而言,一切都还没有发生,而对我来说,嗯,我已经认识你很久了。”
  “多久呢?”
  “大约有十四年了。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才六岁。”
  “天哪!我们常常见面么?还是仅仅见过几次呢?”
  “上次我见到你时,你让我记得在下次见面吃饭时给你这个,”克莱尔拿出一本淡蓝色的儿童日记本,“喏,这儿,”她递给我,“你可以自己留着。”我翻到一片用剪报做的书签,这一页的右上角蹲着两只小猎狗,里面是一长串日期。起始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三日,我又翻过十六页印有小猎狗的纸,最后一笔是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我仔细数了数,共有一百五十二个日期,是一个六岁小孩用蓝色圆珠笔一笔一画写下的大号花体字。
  “你做的这串记录?所有这些日期准确吗?”
  “其实,是你告诉我的。你说,几年前你把这上面的日期都背了下来,所以我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来的,这就像莫比乌斯带 一样。不过,它们极其准确,有了它们我就知道何时去草坪找你了。”这时,女侍者回来请我们点菜,我要了一份椰汁鸡,克莱尔则要了份椰汁咖喱牛腩。另一名侍者端来一壶茶,我接过来,给我们两人各倒了一杯。
  “那草坪又是哪儿呢?”我已经非常激动了。我从来没有遇见来自我未来的人,更何况是这个见过我一百五十二次、从油画中走下来的波提切利的维纳斯。
  “我父母在密歇根那儿的一块地,一边是树林,另一边是房屋。当中有块直径三米的空地,空地上有块很大的石头。如果你到那块空地上去,屋子里没人能看到你,因为整个地势是隆起的,中间却陷在下面。我常常在那一个人玩,总觉得没有人能知道我在那儿。一年级时有一天,我从学校回家后,又去了那个空地,然后就看到了你。”
  “一丝不挂的,可能还在呕吐?”
  “事实上,当时你倒挺镇静的。我记得你那时就知道我的名字,我也记得你消失时的情景,让人叹为观止。现在回头想想,很明显你曾经去过那个地方。我想你第一次去应该是在一九八一年,当时我十岁。你那会不停地说:‘噢,天哪!’还直直地看着我,当然,你似乎因为裸体而无地自容,而我则认定,这个裸体老家伙是变了魔术从未来世界里跑来向我要衣服的。”克莱尔笑着说,“还有吃的。”
  “有什么好笑的?”
  “那些日子,我曾做过一些相当古怪的食物送给你,花生酱凤尾鱼三明治、乐事脆饼夹甜菜鹅肝酱什么的。我当时准备这些食物,一是想看看你有没有什么不吃的,另一个原因也是想让你加深对我的魔幻厨艺的印象。”
  “那时我多大?”
  “我记得我见过你最老的时候是四十多岁,最年轻的,我说不准,可能三十吧。你现在多大?”
  “二十八。”
  “你现在看上去真的非常年轻。最后几次我见到你时,你大概四十出头,看上去活得挺不容易的。不过也很难说,在小孩子看来,所有的成年人都是又大又老的。”
  “那么,我们当时都做了些什么呢?在那个什么草坪上?我们应该有很多时间待在一起的。”
  克莱尔笑了:“我们做了很多事情,具体取决于我的年龄和天气。你帮我做功课,一起玩游戏,但大多数时间我们只是胡乱聊天。我非常小的时候,还以为你是天使,问了你很多关于上帝的问题;十几岁时,我尝试着让你爱上我,而你总是不肯,而我更加强了让你就范的决心。我曾担心你想在性的问题上误导我,不过,某些方面你非常像我的父母。”
  “哦,那是好事。不过现在,请你不要把我当作你的爸爸。”我们的目光相遇了,彼此会心一笑,好像都是权谋家。“冬天是怎么样的?密歇根的冬天非常冷吧?”
  “那时我常把你偷偷带进我们家,我们的房子有个很大的地下室,有好多小间,其中一间是储藏室,墙的另一面就是火炉。我们称它为阅览室,因为所有过期没人看的图书和杂志都堆在那里。有一次你躲在里面时,我们遇到了大风雪,没人上学,也没人上班,家里没多少食物了,我到处找东西给你吃,当时都要急疯了。暴风雪来的时候,埃塔本该出去采购的,可她没有去,这样一来,整整三天,你都被困在里面看《读者文摘》,仅靠我留给你的沙丁鱼拌拉面维持生活。”
  “听上去真咸,我倒挺想早点吃到。”这时,菜上齐了,“你学过烹饪么?”
  “我想我不能算学过。除了给自己倒可乐之外,只要我在厨房动手,尼尔和埃塔总是紧张万分。自从搬到芝加哥,没人需要我做饭,我也就没有动力了。很多时候,学业本来就很忙,所以我在学校吃。”克莱尔咽了一口她的咖喱,“这个味道真好。”
  “尼尔和埃塔是谁?”
  “尼尔是我们家的厨师,”克莱尔微微一笑,“她融法国蓝带大厨师和底特律人 于一身。如果她是朱莉亚·蔡尔德 的话,你就知道阿丽莎·弗兰克林 为什么这么胖了。
  埃塔是我们的女管家,样样在行,几乎就是我们的妈妈了……我的意思是说,我们的妈妈么……总之埃塔永远都在,她是德国人,很严格,但也很会安慰别人,而妈妈却是一副云里雾里的样子。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满嘴是汤,只能点点头。
  “对了,还有彼得,”克莱尔补充道,“他是我们的园丁。”
  “哇,你们用了不少仆人,听起来我们不是一个阶层的。我是否,呃,见过你家里人呢?”
  “我外婆密格朗过世前,你曾见过她。你的事,我就跟她一个人讲过。那时她几乎已经完全失明了。她知道我们会结婚,她想见见你。”
  我停止咀嚼,看着克莱尔。她回望着我,平静地,如天使般,自然放松。“我们会结婚么?”
  “我想会的,”她回答我,“这么多年来,不论你何时出现,你都说你已经娶我在先了。”
  够了,这足够了。我闭上双眼,希望自己什么都不用去想。此时此地,是我最不情愿离开的时空。
  “亨利?亨利,你没事吧?”我感到克莱尔坐到我这边的沙发椅上来了。我睁开眼睛,她将我的手紧紧握在她手中,那竟是一双工匠的手,粗糙,开裂。“亨利,真对不起,我不习惯看见你这样。和你以前完全不同。我是说,我长到这么大,你在我面前都是一个无所不知的人,今晚我也许真不该一下子给你讲这么多。”她露出微笑,“实际上,你离开我时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手下留情啊,克莱尔’,你的语调显然是在模仿一个人。现在我想起来了,你当时一定是在模仿我。”她带着渴望和爱意看着我,可我又是何德何能呢?
  “克莱尔?”
  “什么事?”
  “我们能从头来过么?假装成一对普通男女普通的初次约会那样?”
  “好呀。”克莱尔起身,坐回到她那边去。她直直地坐着,忍着不笑出来。
  “嗯,对,就这样。呃,克莱尔,呃,谈谈你吧,有什么爱好?养什么宠物?有没有特别的性倾向?”
  “你自己提问发掘啊。”
  “好吧。让我想想……你在哪儿读书?学什么专业?”
  “我是艺术学院的学生,主修雕塑,最近开始学造纸。”
  “真酷。有什么样的作品呢?”
  克莱尔第一次露出坐立不安的神情,“就像……很大的……是关于鸟的。”她盯着桌子,低头呷了口茶。
  “鸟?”
  “呃,其实是关于,呃,向往。”她依旧没看我,我决定换个话题。
  “多说说你家里人吧。”
  “好的,”克莱尔放松了,又笑了,“我的家,在密歇根州,在一个叫南黑文的湖边小镇上。我们家的房子,实际上,在小镇的外围,它最早是属于我外公和密格朗外婆的,外公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后来外婆一直和我们过,她去世那年我十七岁。我的外公是个律师,我爸爸也是律师,我爸爸到我外公那儿工作时,认识了我妈妈。”
  “他娶了老板的女儿。”
  “是的。我妈妈是独生女,事实上我有时会想,他真正娶到手的是否是他老板的房子。这幢房子很漂亮,很多有关工艺美术运动的书上都记载着它。”
  “这房子有名字吗?谁建造的呢?”
  “他们都管它叫草坪云雀屋,是彼得·文斯在一八九六年时建造的。”
  “哦!我见过那幢房子的照片,它是为亨德森的某个家族分支建造的,对么?”
  “是的。那是送给玛丽·亨德森和戴尔特·巴斯康伯的结婚礼物,可他们俩搬进去住了两年就离婚了,然后变卖了房子。”
  “豪宅啊。”
  “我们家也算是名门望族了,但他们也觉得这房子很不一般。”
  “你的兄弟姐妹呢?”
  “马克二十二岁,就要读完哈佛法学院的预修课程了。爱丽西亚今年十七岁,在读高三,她是个大提琴手。”我察觉到她对妹妹很有感情,对哥哥则是一般。“你不是特别喜欢你哥哥?”
  “马克就像爸爸,他们两人都很争强好胜,常常要说到你认输为止。”
  “知道么,我一直很羡慕别人有兄弟姐妹,哪怕关系不怎么好。”
  “你是独生子么?”
  “是呀,我以为你对我什么都知道呢!”
  “其实我知道你的一切,也对你一无所知。我知道你不穿衣服的样子,可是直到今天下午,我都不知道你的姓。我知道你住在芝加哥,可是除了知道你妈妈在你六岁时因为一场车祸而过世外,我对你们家的其他情况完全不了解。我知道你很懂艺术,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和德语,可我一点也不知道你在图书馆工作。你让我很难在现实的世界中找到你,你只说事情在该发生的时候就会发生,然后我们就相遇了。”
  “是,我们相遇了,”我同意她的说法,“我么,我们家不是名门望族。他们是音乐家。我爸爸叫理查·德坦布尔,我妈妈叫安尼特·林·罗宾逊。”
  “哦,那个歌唱家!”
  “是的。我爸爸在芝加哥交响乐团里拉小提琴,可他一直没能像我妈妈那么出名,但他确实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小提琴家,挺遗憾的。我母亲去世后,他只是偶尔参加了些表演。”这时,账单来了。我们两人吃得都不多,不过我已经对食物没什么兴趣了。克莱尔取出钱包,我朝她直摇头,我付了钱。离开餐馆,我们俩站立在秋夜晴爽的克拉克街上。克莱尔穿了一件精美的蓝色针织衫,戴了一条毛皮围巾;我出门时忘了带大衣,冷得直哆嗦。
  “你住在哪?”克莱尔问我。
  哦,别。“我住的地方离这里两条马路,不过那儿很小,现在那里乱七八糟的。你呢?”
  “罗斯科小区,就在侯因大街上。但我还有个室友。”
  “如果你来我住的地方,你得闭着眼睛数到一千。也许你的室友对周围情况毫不关心、充耳不闻?”
  “才没那么走运呢,我从不带任何人回家的。否则,查丽丝不对你拳打脚踢、指甲里插竹签,直到拷问出全部情况才怪呢。”
  “我也盼望着有机会被某个叫查丽丝的女孩蹂躏盘问,可你大概没有我这种雅兴。到我这儿来吧。”我们沿着克拉克大街往北漫步。中途,我进了克拉克酒屋买了瓶葡萄酒,出来后,克莱尔一副迷惑的样子。
  “我以为你不喝酒。”
  “我不喝酒?”
  “肯德里克医生可是非常严格的。”
  “他是谁?”我们走得很慢,克莱尔笨拙地踩着高跟鞋。
  “他是你的医生,他可是时间混乱症方面的大专家。”
  “讲给我听听。”
  “其实我知道的也不是很多。肯德里克医生是个分子基因学家,他发现了……将要发现,时间混乱症的病因,是基因出了问题,他将会在二六年得出这个结论。”她叹了口气,“我想,现在和你谈这个为时过早了。你曾告诉过我,今后十年里将出现很多患时间混乱症的人。”
  “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还有其他人会得这种——病。”
  “我想就算你现在找到肯德里克医生的话,他也没办法帮你。要是他能帮你,我们就永远不会见面了。”
  “还是别想这件事了。”我们已经来到公寓楼的大厅。克莱尔比我先进了那狭小的电梯,我关上门,按下十一楼,她的身上似乎混合着旧衣服、香皂、汗水和皮毛的味道,我深深吸了口气。电梯在我家的楼层“”的一声停下,我们先后挤出电梯厢,沿着狭窄的过道往里走。我用满手的钥匙,打开一百零七把锁,“咔嚓”一下推开了门。“我们刚才吃饭那会,这里可是更乱。现在,我得把你的眼睛蒙上。”我放下红酒,解开领带,克莱尔“咯咯”地笑出声来。我把领带绕过她的眼睛,在她后脑勺上打了个结,推开门,引她进来,像个魔术师一样请她坐上扶手椅。“好了,开始数数吧!”
  克莱尔开始数了,我跑来跑去,捡起地上的内衣和袜子,从各种台面上收拢汤勺和咖啡杯,再统统扔进厨房水池里。当她数到“九百六十七”时,我揭开她的“眼罩”,沙发床已经还原成它日常的状态,我正坐在上面。“你要美酒?音乐?还是烛光?”
  “都要,谢谢。”
  我起身点亮了几支蜡烛,关上头顶的灯,整个房间在微小摇曳的烛光下起舞,每件东西都漂亮多了。我把玫瑰插进花瓶,摸出开瓶器,拔掉软木塞,给我们各自斟了一杯酒。想了一会,我又把百代唱片公司为我母亲录制的舒伯特抒情曲CD放进了唱机,把音量调小。
  我家基本上就是一张沙发,一把扶手椅,和四千多本书。
  “真漂亮!”克莱尔站起来,走到沙发旁重新坐下,我便坐在她一边。这是个令人心满意足的时刻,我们只是坐着,彼此凝望。烛光舔动着克莱尔的头发,她伸手触摸我的脸颊, “见到你真愉快。我一直都很孤单。”
  我把她拉过来,我们接吻了。这是一个非常……和谐的吻,是那种久别重逢的亲吻,我不由地想,我和克莱尔在她家的草坪上究竟做过什么,但又很快放下了这个念头。我们的唇缓缓分开,通常到了这个时候,我就会开始琢磨如何突破对方层层的衣物壁垒。可是,此刻我身体后靠,舒展地躺在沙发上,直到触到她的双肘时,才拖着她与我一起倒下;天鹅绒的裙子很滑,她就像条天鹅绒质的鳗鱼一样,蜿蜒游入我身体和沙发靠背之间的空处。她面对着我,我用手臂支住沙发撑起身体,透过薄薄的织物,我能感受到她的躯体正贴压着我。我身体的某个部位拼命想要弹起、舔动、深深地进入。可是我已精疲力竭。
  “可怜的亨利。”
  “为什么是‘可怜的亨利’?我都幸福死了。”这是实话。
  “哦,我把所有这些突然的惊讶像岩石一样压在了你的心上。”克莱尔一条腿跨上我的身子,刚好坐在我的鸡鸡上,我的意志立刻完美地集中在那里。
  “别动。”我说。
  “听你的。今晚真是令人愉快。我是说,知识就是力量,这话一点都没错。我也一直非常非常想知道你住在哪儿,穿什么衣服,靠什么生活。”
  “就那儿 。”我的双手探到她裙子里,停在她的大腿上。她穿着吊带长筒袜,是我喜欢的那种女孩。“克莱尔?”
  “嗯 。”
  “这样一下子贪吃掉你的全部不是很好吧。我说,来点小小的期待,好像也不错。”
  克莱尔倒有些窘了。“对不起!可是,你知道,我期待这一天已经有好多年了。再说,又不是蛋糕……被你吃一次就没了。”
  “你也来尽情品尝我这块蛋糕吧。”
  “那是我的名言。”她邪邪地笑着,来回摆弄着她的臀部。我惊讶自己挺起的高度,如果一个孩子能长到那么高,他就可以不必由家长陪同,独自去享受游乐园里各类刺激的游戏了。
  “你真是霸道,不是么?”
  “就是这样的人。我很可怕哦,除非你对我的哄骗刀枪不入。你以前那些法语单词和国际象棋不是也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吗?”
  “我想我以后得留几手对付你的暴政,这样还能有些安慰。你对其他男孩子都是这样的么?”
  克莱尔生气了,我也不知道有几分是真。“我根本想象不出自己对其他男孩做这些事情。你怎么会有这么下流的想法!”她解开我衬衫上的纽扣,狠狠地捏着我的乳头说,“天哪,你可真……嫩啊。”什么仁义道德,见鬼去吧!我已经琢磨出如何解开她裙子的办法啦!
  第二天早晨:
  克莱尔:醒来时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陌生的天花板,遥远处汽车的嘈杂,几个书橱,蓝色扶手椅上挂着我的天鹅绒裙,上面还搭着一根男人的领带。然后我想起来了,我转过头,看到了亨利。这么简单的状态,好像是我一辈子习以为常的事情。他放肆地睡着,身体扭曲成奇特的造型,像是刚被海水冲上岸似的。他一个胳膊盖住眼睛遮挡早晨的阳光,又长又黑的头发自然披散在枕头上。这一刻,这么简单的状态,我们,此时此地,终于到达了这一刻。
  我小心地起床,亨利的床就是他的沙发。我站起来,弹簧“吱吱嘎嘎”地响。从床到书橱之间没有多少空间,我只能侧着身子挪到走廊上。浴室是袖珍的,仿佛我是在仙境漫游的爱丽斯,突然变大,不得不把手臂伸到窗外才能转过身来。装饰华丽的电暖器正运转着,叮当作响地挥发出热流。我小便,洗了手和脸。然后我注意到白瓷的牙刷架上,并排放着两把牙刷。
  我打开医药橱,隔板上层是剃须刀、润须霜、口腔消毒水、感冒药、须后水、一块蓝色大理石、牙签、除臭剂;隔板下层是护手霜、卫生棉、避孕用子宫帽、体香剂、唇膏、一瓶复合维生素,还有一管杀精软膏。唇膏是那种深深的红色。
  我站在那儿,手里握着唇膏,觉得有些恶心。我想知道她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我想他们在一起多久了,我猜,应该足够久了。我把唇膏放回原处,关上医药橱的门。我在镜子里看着自己,脸色苍白,头发凌乱地朝向四面八方。好了,不管你是谁,现在是我在这儿了,你也许是亨利过去的女人,可我是他未来的。我对自己微笑,镜子里的我也回敬了一个鬼脸。我拿起亨利挂在浴室门背后的一条绒布棉浴袍,下面还有另一件灰蓝色的丝浴袍。不知什么原因,穿上他的浴袍后我就觉得舒服多了。
  回到客厅,亨利还在睡觉。我在窗台上找到了我的手表,才六点半。可我已不再平静,没有回床继续睡觉的心情了。我去厨房找咖啡,厨房里所有的桌子上都堆着盘子、杂志和其他读物,水槽里竟然还有一只袜子。我终于明白了,亨利昨夜图省事,一定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所有东西都塞进了厨房。我以前总觉得亨利很爱干净,现在真相大白了,他只是对个人仪表一丝不苟,对其他方面则要求极低。我在冰箱里找到咖啡,也找到了咖啡机,便开始煮起来。等水烧开的间隙,我正好仔细研究一下亨利的书橱。
  他还是我熟悉的那个亨利。多恩 的《挽歌、颂歌及十四行诗》、马洛 的《浮士德博士的悲剧》、《裸体午餐》、布莱德斯特律 、康德、罗兰·巴特、福柯、德里达;布莱克 的《天真与经验之歌》、《小熊维尼和他的朋友们》、《注释版爱丽丝》、海德格尔、里尔克、《项狄传》、《威斯康新死亡之旅》、亚里士多德、柏克莱主教 、马维尔 ,还有一本《低烧、冻伤及其他冷疾》。
  突然,床“嘎吱”地吓了我一跳,亨利已经坐了起来,在清晨的阳光中斜视着我。他如此年轻,是我未曾见过的年轻。他还没真正认识我,我有一瞬间突然很害怕,他会不会已经忘了我是谁?
  “你看上去很冷,”他说,“到床上来吧,克莱尔。”
  “我煮了咖啡,”我想请他品尝。
  “嗯……我闻到了。还是先过来和我说声早安好么?”
  我披着他的浴袍爬上床。他把手滑进浴袍里面,然后停了一会儿,他应该已经想到了,应该正在脑海中搜索浴室里的每个角落。
  “你不介意吧?”他问。
  我迟疑着。
  “是啊,我看出来你一定不高兴了,也难怪。”亨利坐直身子,我也坐端正。他转向我,看着我。“不过,基本上一切已经结束了。”
  “基本上?”
  “我本来是打算和她分手的,没有找好时机,或者反倒是好时机,我也搞不清楚。”他试着读懂我脸上的表情,他想找到什么呢?是原谅么?这也不是他的错。他怎么能知道未来的一切?“我和她,可以说彼此折磨了很久——”他越说越快,然后戛然停止,“你想知道这些吗?”
  “不。”
  “谢谢。”亨利用手蒙住脸,“我很抱歉,没想到你会过来,否则我会仔细地清理一下,我的生活,我是说,不只是清理我的屋子。”亨利耳朵后面有一处红唇印,我伸手过去,帮他擦干净。他趁势捉住我的手,放在手心里,“我真的很不同么?和你盼望见到的那个人?”他焦急地问道。
  “是的,你更加——”自私,我原本想这么说,可是出口却变成了“年轻”。
  他掂量着这个词的分量,然后问:“这样是好还是不好?”
  “不一样的感觉。”我双手绕过亨利的肩头,环住他的背脊,轻轻抚摸他的肌肉,探索他身体上的凹陷,“你见过自己么?四十多岁时的样子?”
  “见过,那时的我像是被一把无形的刀削坏了似的。”
  “呵,不过那时,你没有现在这么……我的意思是说你有些……更加……我是说,你认识我,所以……”
  “所以你现在想让我明白,我有些笨拙。”
  我摇了摇头,尽管这个词正是我想要说的。“这都怪我一切都经历过了,而你——我还不习惯和你在一起,因为你对过往一无所知。”
  亨利冷静下来。“对不起。可是你熟悉的那个人现在还不存在。别离开我,或早或晚,他总会出现的。我能做的只有如此了。”
  “这当然,”我说,“不过这会儿……”
  他扭头迎住我的凝视:“你说这会儿……?”
  “我想要……”
  “你想要?”
  我涨红了脸。亨利笑了,温柔地把我推到枕头上,“你知道的。”
  “我知道的不是很多,可我能猜出一二。”
  之后,十月淡淡的阳光覆盖着我们,我们延续了一个温暖的盹。亨利的唇紧贴我的脖子,他咕哝了几句,我没听清。
  “什么?”
  “我在想,一切都是那么宁静,现在和你一起。躺在这里,想到未来的一切在某种意义上都已经安排好了,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亨利?”
  “嗯?”
  “你怎么从来不把我的情况提前告诉你自己呢?”
  “哦,我不会那样做的。”
  “做什么?”
  “我通常不会把未来告知我自己,除非是非常重大、人命关天的事情,你明白么?我想让自己活得像个正常人。甚至我都不愿意看见未来的我,所以时间错乱的时候,我尽量避免落到自己身边,除非我别无选择。”
  我听着,沉思了好一会,“如果是我,我会告诉自己所有即将发生的一切。”
  “不,你不会的。那样会惹很多麻烦。”
  “一直以来,我都想让你告诉我未来的事情,”我翻身,脸朝上仰卧,亨利撑着后脑勺,往下注视我。我们的脸大概相距十多厘米,这样说话很怪,就像我们过去的那些对话一样,而且身体的接近让我难以思想集中。
  “我告诉过你什么吗?”他问。
  “有时,当你想告诉我,或不得不告诉我的时候。”
  “比如说?”
  “看到没有?你还是想知道的,可我偏不告诉你。”
  亨利笑了,“那我真是活该,嘿,我饿了,我们出去吃早饭吧。”
  外面很冷。迪尔布恩大街上,汽车和自行车穿梭而过,一双双男女在人行道上漫步,我们也置身其中,在清晨的阳光下,手牵手,终于可以迎接任何人的目光,走到一起。我心中有丝微微的遗憾,好像一个秘密终于被揭穿了,但随后又涌动起一阵喜悦:现在,一切开始了。
  一切的第一次
  ……
  一九六八年六月十六日
  亨利:我的第一次很神奇,至今我还想不出其中的奥秘。那天是我的五岁生日,我们去了斐尔特自然史博物馆①斐尔特自然史博物馆(Field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在博物馆学这一范畴,堪称世界第一。恐龙的骸骨、古代埃及的木乃伊、玛雅帝国的出土文物等,均极其珍贵……我想我在此以前从没去过那里,整整一周,父母一直在向我描绘那里是多么有趣:大厅里立着不少大象标本、恐龙骨架化石、始前洞穴人的立体模型。妈妈当时刚从悉尼回来,她带给我一只巨大的、蓝得刺眼的蝴蝶,学名天堂凤蝶,它被固定在一个充满棉花的框子里。我时常把标本框贴近脸庞,贴得很近,直到只能看见一片蓝色,直到产生一种奇特的感觉。为了回味它,我曾在酒精里寻找徘徊,最终我遇到克莱尔时,才真正找回了它,那种完美的天人合一、浑然忘我的感觉。父母带我去博物馆之前,早已向我描绘了一盒又一盒的蝴蝶、蜂鸟和甲壳虫。那天,我激动得天没亮就醒了。穿上运动鞋,带上天堂凤蝶,我披着睡衣来到后院,走下台阶跑到河边。我坐在岸上注视东方泛起的亮光,游来一群鸭子,接着一只浣熊出现在河对面,好奇地打量我,然后它在那儿洗干净它的早餐,享用起来……我也许就这样睡着了,突然听见妈妈喊我,被露水沾过的台阶滑溜溜的,我小心翼翼地,生怕手中的蝴蝶滑落。我一个人跑出去让她有点生气,可她也没有怎么怪我,毕竟那天是我的生日。
  当天晚上,父母都没有演出,他们不慌不忙地穿衣服,打扮。我早在他们之前就准备好了,我坐在他们的大床上,装模作样地看着乐谱。就在那段时间,我的音乐家父母终于意识到他们惟一的儿子没有一点音乐天赋。其实,并不是我不努力,我怎么也听不出他们耳中所谓的美妙音乐。我喜欢听音乐,但几乎什么调子都会哼走音。我四岁就能读报了,但乐谱对我来说只是些古怪的黑色花体字而已。可父母还是奢望我潜在的天分,我一拿起乐谱,妈妈便立即坐到我身边,帮助我理解,不一会,她就照着谱子唱起来,然后就听见我嚎叫般在一旁伴唱,还咬着手指头,两个人咯咯地笑个不停,妈妈又开始挠我痒痒。爸爸从浴室出来,腰里围着浴巾,也加入我们,在那个辉煌的时刻,爸爸妈妈一起唱起歌,爸爸把我抱在他们中间,三个人在卧室里翩翩起舞,直到突然响起的电话铃终止了这一切,于是,妈妈走过去接电话,爸爸把我抱回床上,开始穿衣服。
  终于,他们准备就绪了,妈妈一袭红色的无袖裙、凉鞋,之前她已把脚趾甲和手指甲涂成与衣服一样的颜色;爸爸神采奕奕的,深藏青的裤子配白色短袖衬衫,完美地衬托出妈妈的艳丽。我们钻进汽车,和以往一样,我占领了整个后排座,我躺下,看着窗外湖滨大道旁的座座高楼接连不断地闪过。
  “亨利,坐好,”妈妈说,“我们到了。”
  我坐起来,看着这座博物馆。我幼年大部分时候,都是在欧洲各国首都街头的儿童小推车里度过的,这家博物馆才是我想象中的“博物馆”,不过眼前的穹顶石墙却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因为是星期天,我们花了一些工夫找泊位,全部安置好后,我们沿着湖岸步行前往,一路上经过不少船只、雕塑和其他兴高采烈的儿童。我们穿过巨大的石柱,走进博物馆内部。
  从那一刻起,我成了个被施了魔法的小男孩。
  博物馆捕捉了自然界的一切,把它们贴上标签,按照逻辑关系分门别类,永恒,如同上帝亲手的安排,或许起初上帝按照原始自然图摆放一切的时候也发生过疏忽,于是他指令这家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协助他,将一切重新摆放妥当。仅仅五岁的我,一只蝴蝶就能把我吸引半天,我徜徉在这博物馆里,仿佛置身于伊甸园,亲眼目睹曾在那里出现过的一切生灵。
  那天我们真是大饱眼福了:就说蝴蝶吧,一橱接一橱的,巴西来的,马达加斯加来的,我甚至找到了自己那只蝴蝶的兄弟,它同样也是从澳洲老家来的。博物馆里光线幽暗,阴冷,陈旧,却更增添了一种悬念,一种把时间和生死都凝固在四壁之内的悬念。我们见识了水晶、美洲狮、麝鼠、木乃伊,还有各式各样的化石。中午,我们在博物馆的草坪上野餐,接着又钻进展厅看各种鸟类、短鳄和原始山洞人。闭馆时,我实在太累,站都站不稳了,可还不愿离去。保安很礼貌地把我们一家引到门口,我拼命抑制住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可最后还是哭了,因为太累,也因为依依不舍。爸爸抱起我,和妈妈一起走回停车的地方。我一碰到后座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已经回到家里,该是晚饭时候了。
  我们在楼下金先生那里吃了饭,他是我们的房东,一个长得很结实却态度生硬的人。他其实挺喜欢我的,却从来不和我说什么话。金太太(我给她起了个昵称叫金太)却是我的铁哥们,她是我的韩裔保姆,最爱疯狂打牌。我醒着的大多数时间都和金太在一起,妈妈的厨艺一向不好,金太却能做出各式美味,比如蛋奶酥和华丽的韩国御饭团。今天是我的生日,她特地烤了比萨饼和巧克力蛋糕。
  吃过晚饭,大家一起唱《生日快乐》,然后我吹灭了蜡烛。我记不得当时许了什么愿。那天我可以比平时晚睡一点,因为我还沉浸在白天的兴奋中,也因为已经在回家路上睡过一会儿了。我穿着睡衣和爸爸妈妈、金先生金太太一起,坐在后廊上,边喝柠檬水,边凝望深蓝色的夜空,外面传来知了的小曲,还有隔壁邻居家的电视机的声音。后来,爸爸说:“亨利,该去睡觉了。”我刷牙、祷告、上床。虽然很累,但异常清醒。爸爸给我念了一会儿故事书,看我仍没有睡意,便和妈妈一起关上灯,打开我卧室的门,去了客厅。这个游戏的规则是:只要我愿意,他们可以一直陪我玩,但我必须留在床上听。于是妈妈坐到钢琴边,爸爸拿起小提琴,他们又弹又拉又唱:催眠曲、民谣曲、小夜曲,一首接一首,很久很久。他们想用舒缓的音乐安抚卧室里那颗骚动的心,最后,妈妈进来看我,那时的我一定像只躺在小床上、披着睡衣的夜兽,小巧而警觉。
  “哦,宝贝,还没睡着?”
  我点了点头。
  “爸爸和我都要去睡了,你一切都还好么?”
  我说没事,然后她抱了抱我。“今天在博物馆里玩得真过瘾,是吧?”
  “明天我们还能再去一次么?”
  “明天不行,过一段时间再去,好吗?”
  “一言为定。”
  “晚安,”说着,她敞开房门,关上走廊的灯,“裹紧点睡,别给虫子咬到。”
  我能听见一些微小的声音,潺潺水流的声音,冲洗厕所的声音,然后一切平静下来。我起床,跪在窗前,我可以看见对面房子里的光亮,远处一辆汽车驶过,车里的广播节目开得真响。我这样待了一会,努力想让自己找到瞌睡的感觉,我站起来,然后一切都改变了。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日星期六早晨4∶03/
  一九六八年六月十六日星期日,
  晚10∶46(亨利二十四岁,同时也是五岁)
  亨利:那是个一月的早晨,四点零三分,我刚到家,天气异常寒冷。我出去跳了一夜的舞,虽然喝得只有半醉,却已筋疲力尽。在明亮的走道里找房门钥匙时,突然一阵晕眩和恶心,我不由膝盖着地,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在砖铺的地面上呕吐起来。我抬头,看见一个由红色亮光打成的“出口”标志,逐渐我的眼睛适应了黑暗。我看到了老虎,看到手持长矛的穴居男人,穿着简陋的遮羞兽皮的女人,还有长得像狼一样的狗。我的心一阵狂跳,大脑已被酒精麻痹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想的都是:见鬼,竟然回到石器时代了。然后我才意识到,只有在二十世纪才会有出口标志的红灯。我爬起来,抖了抖身子,往门的方向迈进。赤裸双脚下的地砖冰凉至极,令我汗毛倒竖,一身的鸡皮疙瘩。四周死寂,空气里充斥着空调房里特有的阴湿。我到了入口处,前面是另一个展室,中间立满了玻璃橱柜,远处淡白的街灯从高大的窗户里透进来,照亮了我眼前千千万万只甲壳虫。感谢上帝啊,我这是在斐尔特自然博物馆里。我静静地站着,深深地呼吸,想要让头脑清醒些。我那被束缚的脑袋突然冒出一段模糊的记忆,我努力地想……我的确是要来做点什么的。对了,是我五岁的生日……有人刚来过这里,而我就要成为那个人了。我需要衣服,是的,急需一套衣服。
  感谢我回到的是一个还没有诞生电影的年代,我飞奔出甲壳虫馆,来到二楼中轴的过道厅,沿着西侧的楼梯冲到底层。月光下,一头头巨象隐隐约约,仿佛正向我迎头袭来,我一边往大门右边的礼品店走去,一面回头向它们挥手致意。我围着那些礼品转了一圈,发现一些好东西:一把装饰用的裁纸刀、印有博物馆徽标的金属书签、两件恐龙图案的T恤。陈列柜的锁是骗小孩的,我随手在账台边找到一枚发夹,轻轻一撬,尽情挑选我中意的东西。一切顺利。再回到三楼,这是博物馆的“阁楼”,研究室、工作人员的办公室也都在那儿。我扫视了各个门上的姓名,没有任何启示。最后,我随便挑了一间,把金属书签插进门缝,上下左右,直到弹簧门锁舌被打开,我终于进去了。
  这间办公室的主人叫V.M.威廉逊,是个邋遢的家伙,房间里堆满了报纸,咖啡杯摆得到处都是,烟灰缸里的烟蒂都快漫了出来,桌子上还有一架异常精致的蛇骨标本。我迅速地翻箱倒柜,企图找到些衣服,却一无所获。另一间是位女士的办公室,J.F.贝特里。第三次尝试,运气终于来了。D.W.费奇先生的办公室衣架上,挂着他全套整洁的西装,除了袖子裤脚稍短、翻领稍宽之外,他的尺码和我的基本一样。西装外套里,我穿了一件恐龙T恤,即使没有鞋子,我看上去还是挺体面的。D.W.先生的写字台上有包未开封的奥里奥饼干,上帝会祝福他的。征用了他的零食,我离开屋子,随手轻轻带上了门。
  我在哪里?我会在什么时候遇见我呢?我闭上眼睛,听任倦意占据我的身体,它用催眠般的手指抚摸我,在我就要倒下去的时候,我刹那间都回忆起来了:映衬博物馆大门的光影,曾有个男人的侧面朝自己移来。是的,我必须回到大厅里去。
  一切都是平静宁谧的,我穿过大厅正中,想要再看看那扇门里的一切。接着,我在衣帽间附近坐了下来,准备一会从左侧口上展厅的主台。我听见大脑里的血液突突上涌的声音,空调“嗡嗡”地低鸣,一辆辆汽车在湖滨大道上飞速驶过。我吃了十块奥里奥,慢慢地、轻巧地挑开上下两层巧克力饼干,用门牙刮掉里面的奶油夹心,再细细咀嚼,让好滋味尽可能长久地停留在嘴里。我不知道确切的时间,也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我现在几乎完全清醒了,相当地警觉。时间分秒流逝,什么也没有发生。终于,我听到沉闷的重响,然后是“啊”的一声惊叹。寂静之后,我继续等待。我站起来,就着大理石地面反射的灯光,悄悄地走进大厅,站在正对大门的地方,我轻轻喊了一声:“亨利。”
  没有回答。真是好孩子,机警而又镇定。我试着又喊了一声:“没事的,亨利。我是你的向导,我会带你好好逛逛这里的。一次特殊的参观,别怕,亨利。”
  我听到一声轻细柔和的回答。“我给你准备了件T恤,我领你参观的时候,你就不会着凉了。”现在我能依稀看见了,他就站在黑暗的边缘。“接住,亨利!”我把衣服扔给他,衣服消失在黑暗中,过了一会,他走进光线里。T恤一直拖到他的膝盖。这就是五岁的我,又黑又硬的头发,脸色如月亮一样苍白,棕色的近似斯拉夫人种的眼睛,像匹精神的瘦瘦的小马驹。五岁的我很幸福,在父母温暖的怀抱里,过着正常的生活。但从此以后,一切都将改变。
  我缓缓上前,弯下腰,轻声对他说:“你好,亨利,很高兴见到你。谢谢你今晚能来。”
  “我这是在哪儿?你是谁?”他的声音小而尖,回响在冰冷的大理石建筑中。
  “你在斐尔特博物馆里。我是来带你看一些你白天看不到的东西的。我也叫亨利,挺有意思的哦?”
  他点点头。
  “你想吃饼干么?我逛博物馆的时候总是喜欢吃饼干,各种感官都是一种享受。”我把奥里奥递给他。他在犹豫,不知道是否该接受,他有些饿了,但不知道最多拿几块才像个有教养的孩子。“你想吃多少就拿多少吧,我已经吃了十块了,你多吃一点才能赶上我。”他拿了三块。“你想先看什么呢?”他摇摇头。“这样好了,我们一起去三楼,那里摆的都是不拿出来展览的东西。好吗?”
  “好的。”
  我们在黑暗中前行,上了楼,他脚步不快,我也陪他慢慢地走。
  “妈妈在哪里?”
  “她在家睡觉呀。这次参观很特别,是专门为你安排的,因为今天是你的生日,而且通常大人不参与这类活动的。”
  “你不是大人吗?”
  “我是个非常与众不同的大人,我的工作就是历险。因此,我一听说你想回到斐尔特博物馆,就立即找到这个机会要带你看个够了。”
  “可是我是怎么来的呢?”他停在楼梯最上一格,一脸迷茫地看着我。
  “那可是个秘密。如果我告诉你,你得保证不会告诉任何人。”
  “为什么?”
  “因为没有人会相信你。如果你实在憋不住了,你可以告诉妈妈或金太,但就到此为止。好么?”
  “好吧……”
  我跪在他面前,也是跪在纯真的自己面前,看着他的眼睛,“在心口划个十字,用生命发誓?”
  “嗯……好。”
  “好了。我告诉你吧,你在时间旅行。情况是这样的:你原本在卧室里,突然,‘嗖’的一下,你就到这里了。现在并不太晚,到你必须回家以前,我们有充足的时间来看完一切的。”他静静地、半信半疑地看着我。我问他:“你明白了么?”
  “嗯……为什么会这样呢?”
  “呃,我也还没有完全弄明白。等我知道了答案,再告诉你好吗?现在,我们应该继续前进。还要饼干么?”
  他又拿了一块,然后我俩缓缓地走到过道上。我想做个试验,“我们来试试这间。”我把金属书签插进306的门缝里,我开了灯,地面上全是些南瓜大小的石块,有的是整块,有的是半块,有的表面坑坑洼洼,还布满了纵横的金属纹脉。“哦,亨利,快看,这么多陨石。”
  “陨石是什么?”
  “就是从外太空落下来的石头。”他看着我,好像我也是从外太空落下来的似的。“让我们去看看另一扇门里有什么。”他点点头。我关上这间陨石屋的房门,弄开了过道对面另一间的门。这间屋子里尽是鸟,凝固在飞行姿态的鸟,永远栖息在树枝上的鸟,各种鸟头,各种皮羽。我打开几百个抽屉中的一个,里面有一打玻璃管,每根管子里都装着一只金、黑双色相间的微型小鸟,脚上各自贴有它们的名称,亨利的眼睛此刻瞪成了铜铃,我对他说:“你想摸一下么?”
  “嗯,想!”
  我移出一根玻璃管口的软絮,然后把里面的金翅雀晃落到手心,小鸟仍旧保持着在管子中的姿态。亨利疼爱地抚摸着它纤小的头。“它睡着了吗?”
  “算是吧。”他敏锐地看着我,并不相信我这模棱两可的回答。我把金翅雀轻柔地塞回管子里,堵上棉花,再把管子放回原处,关好抽屉。我很累,连“睡觉”这个词都在诱惑着我犯困。我带他走到大厅里,突然回想起小时候那个夜晚,最让我怀念的记忆。
  “嗨,亨利,我们去图书馆吧。”他耸耸肩。我走在前面,加快步伐,他不得不小跑才跟上来。图书馆在三楼,整个建筑的最东侧。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我停了一分钟,考虑如何对付门上的锁。亨利看着我,仿佛在说,好了,这下你没辙了。我摸了摸口袋,找到那把裁纸刀,我抽掉木头刀柄,哈,里面是一片又长又薄的金属叉。我把其中一半塞进锁里,左右试探,能听见叉片拨动锁芯弹簧的声音。找到感觉后,我把另一半也塞进去固定,再用金属书签搞定另一把锁,顷刻之间,芝麻开门啦!
  我的同伴终于吃了一惊:“你是怎么做到的?”
  “这并不难,下次我教你。请进②原文是法语。!”我推开门,他走了进去。灯亮了,整个阅览室一下子呈现出来:厚重的桌椅、栗色的地毯、大得令人望而生畏的参考阅览台。这些并不是用来吸引五岁孩子的,这是一间闭架式图书馆,来这里的都是科学家和学者。这里书橱成行,里面大多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皮装版科学期刊。阅览室正中有架巨大的、独立的玻璃门橡木书橱,我要找的书正在里面。我用发夹挑开锁,打开玻璃橱门,斐尔德博物馆真该改良一下内部保安系统。我并没有什么良心不安的,无论如何,我本人也是个货真价实的图书管理员。在纽贝雷图书馆里,展示珍品书一直就是我的工作。我走到参考咨询台后,找了一块小毛毯和几块衬垫,铺在最近的一张桌子上,然后回到书橱取出那本书,放在毯子上。我拉出一把椅子,“站在上面,你会看得清楚一些。”他爬上椅子,然后我打开了书。
  这是奥杜邦③奥杜邦(John James Audubon),美国第一位通俗的鸟类学作家,其代表作《美洲鸟类》罗列了他于19世纪初在旅行途中所绘的一系列水彩画作,包括435种美洲鸟类。的《美洲鸟类》,精装版,双大号画图纸开面,要是竖着放,几乎和五岁的亨利一样高。这个版本是现存的最善本,我曾花了无数下雨的午后仔细欣赏它。我翻到第一块图版,“普通潜鸟,”他读出声来,“它们看上去真像鸭子。”
  “的确很像,不过我打赌我能猜出你最喜欢的鸟。”
  他笑着摇了摇头。
  “你和我赌什么呢?”
  他低头看了看身上仅有的霸王龙T恤,耸耸肩。我知道那种感觉。
  “这样吧:如果我猜对了,你得吃一块饼干,如果我没猜对,你也得吃一块,好么?”
  他想了想,觉得这种赌法并不吃亏。我把书翻到火烈鸟,亨利开心地笑了。
  “我猜得对吗?”
  “对!”
  如果这都是你曾经历过的往事,那么自然就会变得无所不知。“好,这是你的饼干。我猜对了,吃一块。不过我们得把饼干省下来,等看完书后一起吃,我们都不想让饼干屑弄到蓝色小鸟的身上去,对么?”
  “对!”他把奥里奥放在椅子扶手上,我们开始慢慢翻看那些鸟。图片上的鸟儿可比楼下展厅玻璃瓶里的标本更加栩栩如生。
  “这是大蓝鹭,它很大,比火烈鸟还要大。你见过蜂鸟么?”
  “我今天刚看到过几只!”
  “就在博物馆里?”
  “嗯!”
  “活的蜂鸟才叫神奇呢——就像一架超小型直升机,翅膀振动得快极了,简直就像是一层薄雾……”我们每翻过一页纸都像在铺床,无比巨大的书页缓慢地上下挥动。亨利专心致志地站着,等待每一页后的新惊喜,沙丘鹤、黑鸭、海雀、北美黑啄木鸟,他都轻声发出快乐的惊呼。当我们看到最后一页插图版的“雪颊鸟”时,他弯腰碰了碰书,小心地触摸彩雕图页。我看着他,又看了看书,想起当时,这本书、这时刻,这是我爱上的第一本书,当时我真想爬到它里面,美美地睡上一觉呢。
  “你累了么?”
  “嗯。”
  “我们回去吧。”
  “好。”
  我合上《美洲鸟类》,把它放回书橱里,并让它保持翻开在火烈鸟这一页上,然后锁好橱子。亨利跳下椅子,开始吃他的奥里奥。我把垫毯放回参考咨询台,再把椅子归位。亨利关上灯,我们便离开了图书馆。
  我们一路闲逛,一边轻松地谈论那些飞禽走兽,一边咀嚼奥里奥。亨利介绍了妈妈、爸爸,告诉我金太正在教他做番茄肉末面;还有布兰达,我都几乎忘了我童年最好的朋友,她再过三个月就要和家人一起搬到佛罗里达州的坦帕去了。我们站在“灌木人”前面,那是只传奇银背大猩猩的填充标本,它站在底楼大厅的大理石座上,气势汹汹地看着我们。突然,亨利叫出声来,他踉跄地冲到前面,想走到我这边,我赶紧抓住他,但他已经消失了,只有一件温暖的T恤空空地留在我手中。我叹了口气,走上楼,面对木乃伊独自愣了好一会儿。儿时的我应该到家了吧,也许正在往床上爬。我记得,我都记得。然后我在早晨醒来,一切就像一场美好的梦。妈妈笑着对我说,时间旅行听上去真有意思,她也想试试。
  这就是第一次。
  初次约会(下)
  ……
  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三日(亨利三十六岁,克莱尔六岁)
  亨利:我在草坪上等。克莱尔为我准备的那盒衣服并不在石头下面,连盒子也不见了,所以我只能赤裸着身子,等在空地旁边。很庆幸,这是个明媚的午后,也许是某年九月初的光景。我蹲在高高的草丛中,想:这是个老地方,却没有装满衣服的盒子,说明在进入这个日期之前,我和克莱尔并没相遇,也许克莱尔还没有出生吧。这种情况以前也发生过,结果很惨。我想着克莱尔,但又不敢在她家的街坊里出没,只能光着身子躲在草丛里。我想念草坪西边的苹果园,这个时节,那儿一定已经硕果累累了,小小的、酸酸的,甚至被野鹿啃过几口的苹果,都能吃。突然门“砰”地一关,我从草丛中探头张望,一个孩子正匆匆忙忙地奔跑,当这个孩子穿过摇摆的草丛,沿着小路跑近的时候,我一阵激动,出现在这片空地上的是克莱尔。
  她很小。她一无所知。她一个人。她还穿着那套学生装:军绿色的背心裙,白色上衣,齐膝的袜子和平底鞋。她拎着马费百货公司的购物袋和一块沙滩浴巾,克莱尔把浴巾平铺在地上,然后把袋子里的东西一股脑地倒在上面,都是些意料之中的各式文具:旧圆珠笔、图书馆里粗短的铅笔、蜡笔、刺鼻的记号笔、钢笔,还有一捧她爸爸的办公文具。她整理好,又潇洒地抖了抖一叠纸,然后把各种笔轮番在纸上试起来,仔仔细细地划线画圈,一边还哼着歌。我认真听了一会儿,终于发现那是连续剧《迪克凡戴克秀》的主题曲。
  我犹豫着,此刻的克莱尔很是自得其乐,她大概只有六岁。如果现在是九月,她很可能刚读一年级。显然她不是在等我这个陌生人。我知道一年级小学生的第一节课就是:如果在自己秘密的领地里碰到了裸体男人,如果他知道你的姓名并让你别告诉爸爸妈妈,一定不能和这样的人有任何交往。我琢磨着今天究竟该不该是我们相识的第一次?是否要到以后其他时候,我们才该初次见面?也许我该彻底安静,这样,克莱尔就会走开,然后我可以去大嚼一通苹果,洗劫一家洗衣店,或者回到自己正常的时空里去。
  可克莱尔直直地盯着我,把我从沉思中惊醒。原来,我一直伴着她哼那首曲子,意识到这点时已经太晚了。
  “谁在那儿?”她小声地喊道,活像只被惹恼的鹅,脖子和腿伸得老长。我头脑飞快地运转着。
  “地球人,你好!”我友好地装腔作势道。
  “接招,你这个坏猎人!”克莱尔环望四周,想要找块东西扔我,最后她决定用那双结实的尖跟鞋。她使劲地把鞋子砸向我,我觉得她并不能看清我的具体方位,谁知,她运气真好,一只鞋子正好砸在我嘴上,我的嘴唇开始流血。
  “手下留情啊!”身边没有什么可以止血的,于是我捂住嘴,声音沉闷,下巴也生疼。
  “你到底是谁?”这下克莱尔害怕了。我也有些害怕。
  “亨利,我是亨利,克莱尔。我不会伤害你,我希望你也别再用东西砸我。”
  “把鞋还给我,我不认识你,你为什么躲起来?”克莱尔朝我瞪着双眼。
  我把她那双鞋扔回到空地上,她捡起来,一手提着一只,仿佛握着两把手枪。“我躲在这儿,是因为丢了全身上下的衣服而不好意思嘛,我从很远的地方来,很饿,也不认识任何人。现在可好,又流血了。”
  “你从哪里来的?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接下来说的可都是真话,没有虚假,句句属实:“我来自未来。我是时间旅行者。在未来我们俩是朋友。”
  “只有电影里的人才时间旅行。”
  “那是我们想让你们相信的。”
  “为什么?”
  “如果大家都时间旅行的话,就天下大乱了。就像去年圣诞节,你想去看你的阿布希尔奶奶,你得经过奥海尔机场,那天人特别多吧?我们时间旅行者也是这样,因为不想给自己惹麻烦,所以向来都很低调。”
  克莱尔琢磨了一分钟。“出来吧!”
  “你得先把沙滩浴巾借给我。”她于是掀起浴巾,听由钢笔、圆珠笔和纸张飞散在各处。她扬起双手把浴巾扔给我,我顺势一接,然后背过身去,裹严我的腰胯。那是一条鲜艳的、粉橙双色相间的浴巾,还有花哨的几何图形,真是第一次见未来妻子时的绝佳装束。我转过身去,步入那块空地,尽可能端庄地坐到岩石上。克莱尔退到空地里离我最远的地方,两手仍紧紧地各握一只鞋。
  “你在流血。”
  “是呀,你把鞋扔到我了。”
  “哦。”
  沉默。我努力想要表现出友好、亲切的样子。亲切对儿时的克莱尔来说很重要,因为当时她周围这样的人很少。
  “你在捉弄我。”
  “我永远都不会捉弄你的。为什么你觉得我是在捉弄你呢?”
  克莱尔固执到极点,“从来就没有什么时间旅行者,你骗人。”
  “圣诞老人就是时间旅行的。”
  “什么?”
  “当然啦。你想呀,他怎样才能够一夜之间把所有的礼物都发给小朋友呢?他得不停地把时间往前拨几个小时,这样他才能在天亮前顾上所有的烟囱。”
  “圣诞老人有魔法的,你又不是圣诞老人。”
  “你说我不会魔法?哈,路易丝小姐,你可真难伺候!”
  “我不叫路易丝。”
  “我知道,你叫克莱尔。克莱尔·安尼·阿布希尔,一九七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出生。你的爸爸妈妈叫菲力浦·阿布希尔和露西尔·阿布希尔。你和他们俩,还有你外婆、你哥哥马克、你妹妹爱丽西亚住在一起,就在下面的那个大房子里。”
  “你知道这些并不说明你是未来人。”
  “如果你能在这儿多待一会,你可以亲眼看见我消失。”我把握很大,因为克莱尔和我说过,我们第一次见面最令她难忘的,就是我的突然消失。
  沉默。克莱尔交替着在两脚之间移动重心,然后赶走了一只蚊子。“你认识圣诞老人吗?”
  “他本人?呃,不认识。”血已经止住了,但我看上去一定还很糟,“嗨,克莱尔,你会碰巧带着纱布么?或者你有什么吃的?时间旅行让我好饿啊。”
  她想了一会,把手伸进背心裙的口袋,拿出一块咬过一口的好时巧克力,扔给我。
  “谢谢啦,我爱吃这个。”我咬得又整齐又快,我的血糖浓度低极了。然后我把巧克力包装纸放回她的购物袋。克莱尔被我逗乐了。
  “你吃东西时像条狗。”
  “我才不像呢!”真是极大的侮辱,“我有可相对拇指,你看看清楚。”
  “什么是可相对拇指?”
  “像这样,跟我做。”我做了个OK的手势。克莱尔也做了个OK的手势,“可相对拇指就是你能这样做,你能开罐子、系鞋带什么的,而动物不能。”
  克莱尔听了有些不高兴,“卡梅利塔修女说动物是没有灵魂的。”
  “动物当然有灵魂,她是听谁说的?”
  “她说是教皇说的。”
  “教皇是个小心眼,动物的灵魂比我们人类的高尚多了,它们从来不说谎,也不乱发脾气。”
  “它们互相吃来吃去。”
  “这个嘛,它们也是不得已嘛,它们总不可能去奶品皇后①①奶品皇后(Dairy Queen),全球最大的冰激凌品牌,其连锁店遍布全球。买一大筒果仁香草冰激凌,对吧?”这是克莱尔小时候,在这个广阔世界上的最爱。(成年的她迷恋寿司,尤其是彼得逊大街上那家必胜寿司店的。)
  “它们可以吃草啊。”
  “我们也可以啊,可是我们不吃,我们吃汉堡。”
  克莱尔在空地边缘坐下,“埃塔让我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
  “确实是个好忠告。”
  沉默。
  “你什么时候消失?”
  “当我准备好了的时候。你和我在一起很无聊么?”克莱尔翻了翻眼睛,“你在忙什么?”
  “练书法。”
  “我能看看么?”
  克莱尔小心翼翼地站起来,拾起一些文具,但还是充满敌意地盯着我。我略略向前倾身,小心地伸出手,仿佛她是只凶猛的狼狗。她把纸向我快速一递,便急忙抽身而退。我专注地看着她的作品,就像鉴赏凡·高的真迹《向日葵》、或是《凯尔圣经》真卷、或是其他什么文化瑰宝。她一遍又一遍,用逐渐放大的字体书写“克莱尔·安尼·阿布希尔”,每个笔画上升和下降的转折处都是弯曲的螺旋,每个圆圈里都画着微笑的眉眼,确实相当美。
  “真漂亮。”
  克莱尔很满意,每次听到别人夸她的作品总是这样,“我可以专门写一张送给你。”
  “那太好了。可惜我在时间旅行的时候,什么东西都带不走。不过,或许你可以帮我保管,我每次到你这儿就能欣赏了。”
  “为什么你带不走东西?”
  “嗯,你想想,如果我们时间旅行者能在时间隧道中任意搬运东西的话,整个世界很快就会一团糟了。假设我带了些钱来到从前,我可以事先查到所有的彩票中奖号码和获胜球队,然后狠狠地赚一大笔钱,那样就不公平了,对吧?还有,如果我不诚实,我从过去偷东西带到未来去,那样也没有人能抓到我,对吧?”
  “你可以去做个海盗!”克莱尔似乎为她给我设计的职业很满意,甚至忘记了我是个危险的陌生人,“你可以把偷来的钱先藏在什么地方,画张藏宝图,然后再到未来世界里把它挖出来。”这个建议或多或少地让我和克莱尔以后过上了不羁随性的生活,成年的克莱尔觉得这有点不道德,不过这毕竟是我们在股市中常胜不败的秘诀。
  “真是个好主意,不过我现在最需要的不是钱,而是衣服。”
  克莱尔怀疑地打量我。
  “你爸爸有没有不要的旧衣服?就算一条裤子也好。我是说,我喜欢这条浴巾,别误会,只不过在我来的那个时空里,我通常更喜欢穿裤子。”菲力浦·阿布希尔稍矮些,大约比我重三十斤,我穿上他的裤子会显得有点滑稽,但很舒服。
  “我不知道……”
  “没关系,你不需要现在去找。不过下次我来这儿时,如果你能为我准备好,我会非常感激的。”
  “下一次?”
  我找到一张没有用过的纸和铅笔,用大写字母写下: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四,晚饭后。我把纸交给克莱尔,她很谨慎地收下了。眼前一阵模糊,但我能听见埃塔在喊克莱尔。我说:“克莱尔,记得保密,好吗?”
  “为什么?”
  “不能说。我要走了,现在。非常高兴见到你,记得别去收集那些零食袋里的小玩具了啊。”我向克莱尔伸出手,她非常勇敢地握住,我们的手彼此摇晃着,我消失了。
  二年二月九日,星期三(克莱尔二十八岁,亨利三十六岁)
  克莱尔:很早的时候,大概是清晨六点,我还流连在浅浅的睡梦中,突然,亨利把我撞醒,他准是刚去了另一个时空。事实上他就是压着我的身体现身的,我惊叫起来,彼此都被对方吓得半死。他突然笑了,从我身上翻下来,我也转过身看着他,他的嘴唇流了很多血。我一跃而起,拿来一块小毛巾,仔细地擦拭他的嘴唇,他居然还在笑。
  “究竟都发生了些什么?”
  “你用鞋砸伤我了。”我根本记不得曾用什么砸过亨利。
  “没那回事。”
  “有的。还有,我们那时第一次见面,你一看到我就说,‘这就是我未来的老公,’然后就把鞋子朝我狠狠扔来。所以我说,你是很有知人之明的。”
  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四(克莱尔六岁,亨利三十五岁)
  克莱尔:这个男人写在纸上的日期,和今天早上爸爸书桌上翻开的日历吻合了。尼尔在给爱丽希尔做炖蛋,埃塔在骂马克,他居然不做功课,和史迪夫玩飞盘去了。我说,埃塔我能从箱子里拿些衣服吗?我指的是玩“化妆舞会”时阁楼上的那几个箱子。埃塔反问,你要干吗?我回答说,我想和梅根一起玩“化妆舞会”。埃塔气急败坏地说,你该上学去了,等你回家后再玩吧。于是我就去上学,我们那天学了加法、米虫和语法,午饭后,继续学法语、音乐和宗教。我一整天都在为那个男人的裤子发愁,他看上去真的很想要一条裤子。我回到家打算找埃塔再问问,谁知她却进城去了。不过,尼尔让我舔了蛋糕面糊的搅拌器,埃塔就不会这样,因为我们马上就要吃三文鱼了。妈妈在写东西,所以我不打算和她提这个要求。我静静地走开,可她先问了,宝贝,什么事?于是我开口了,她同意我去找“捐助袋”,我可以拿走里面任何我想要的东西。我去了洗衣房,把几个“捐助袋”都翻了一遍,先后找到爸爸的三条旧裤子,其中一条还被香烟烫了个大洞。所以我拿了两条,我还找出爸爸上班穿过的白衬衫、一条小鱼图案的领带、一件红色的毛衣,还有我小时候看到爸爸穿过的一件黄色的浴衣,现在上面还留着他的味道。我把这些东西装进一个袋子,然后把袋子放进旧衣服储藏室的柜子里,我从旧衣服储藏室里出来时,正好被马克撞见了,你在搞什么,蠢货!我回敬他一句:没什么,蠢货!他过来扯我的头发,我狠狠踩了他的脚,他哭了,跑回去告状。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狗熊先生和简小姐拿出来,放在电视机上玩。简小姐是个大影星,可她说她最想当一名兽医,但是她实在太漂亮了,所以不得不去做影星,狗熊先生建议,等她年纪大了以后,还是可以做兽医的。这时,埃塔敲门进来质问我,为什么要踩马克的脚?我告诉她,因为马克无缘无故地扯我的头发。埃塔说,你们俩让我受够了。她走后一切才都好了起来。爸爸妈妈去参加晚会,晚上我们只能和埃塔一起吃饭:小豌豆、炸鸡和巧克力蛋糕,马克抢到最大的一块蛋糕,我没做声,因为我早就舔过了。晚饭后,我问埃塔我是否可以到外面去,她反问我有没有家庭作业,我说有拼写和采集明天美术上课用的树叶,她说好,但一定要天黑前回来。我穿上斑马图案的蓝色毛衣,拎着袋子,来到那块空地。那个男人还没来,我坐在石头上等了一会,决定先去捡些树叶,于是我回到花园,在妈妈新种的小树下捡了几片叶子,后来妈妈告诉我,这是银杏,然后我还找了些枫叶和橡树叶。我回到空地,他居然还没有出现,我想,他今天要再来之类的话都是编出来的,他也并不想要裤子穿。我觉得鲁思的话也对,我把这个男人的事情告诉她了,她说我都是编的,现实世界里的人不会突然消失的,除非是电视。或许只是一场梦,记得小鸟巴斯特死后,我梦到它很健康地待在笼子里,醒来却又不见了。妈妈说,梦和现实生活是不一样的,当然,梦也很重要。这会儿,天渐渐凉下来,我琢磨着也许我把这包衣物丢在这儿就行了,如果那个男人来了,他自己会找到裤子的。所以我沿着小路往回走,猛然听到一记声响,有人说:噢,该死的,真疼啊。我突然害怕起来。
  亨利:这次现身,我简直是被摔到那块岩石上的,还碰破了膝盖。我倒在那块空地上,太阳绚丽地透过树梢中橙红相间的天空,像是特纳①特纳(J.M.W.Turner, 1775—1851),英国浪漫主义画家。的一幅壮观的泼彩画。地上空空荡荡的,只有一只装满衣物的购物袋,我迅速推断出这些是克莱尔留下的,而且这一天很可能离我们初次见面后不久。到处都没有克莱尔的身影,我轻声喊她的名字,没有回应。我在衣服包里翻动:一条卡其裤,一条漂亮的棕色羊毛裤,一根丑陋的布满鲑鱼图案的领带,一件哈佛大学的运动衫,一件牛津布面料、领口带环、袖口还有汗渍的白衬衫,最后是一件精美的丝绸浴袍,上面绣着菲力浦姓名的字母缩写,口袋上方还有道豁口。除了那根领带,这些衣服都是我的老朋友了,见到它们真高兴。我穿上卡其裤和运动衫,对克莱尔家族一贯延续下来的良好审美品位心存感激,好极了,当然还缺双鞋,否则在这个时空里,我就算装备齐全了。我轻声呼唤道:“谢谢,克莱尔,你干得真棒!”
  而当她突然出现在空地入口时,我吃了一惊。天暗得很快,在昏黄的暮色中,克莱尔看上去那么小,那么惊恐。
  “你好。”
  “嗨,克莱尔,谢谢你为我准备的衣服,都很合身,我今晚既体面又暖和。”
  “我很快就得回去了。”
  “好吧,快要天黑了。今天上课了么?”
  “嗯。”
  “今天几号?”
  “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四。”
  “这对我很有用,谢谢。”
  “你怎么连日期也不知道呢?”
  “因为我刚到这儿,几分钟前还是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星期一。我那边是个阴雨的早晨,我正在家里烤面包吃。”
  “你上次帮我写下了这个。”她取出一张印有菲力浦律师事务所抬头的纸,递给我。我走到她面前接过来,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认真写下的每一个大写字母。我停了一会,想找出最好的方式给儿时的克莱尔解释这个时间旅行中奇特的问题。
  “这么说吧,你会用录音机么?”
  “嗯。”
  “好,你放进磁带,从头到尾放一遍,对么?”
  “对……”
  “那就像是你的生活,起床,吃早饭,刷牙,然后去上学,对么?你不会起床后,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在学校里和海伦、鲁思她们一起吃午饭,然后突然又发现自己在家穿衣服,对么?”
  克莱尔咯咯地笑着说:“不会的。”
  “对我来说,情况就不是这样了,因为我是个时间旅行者,我经常从这个时空跳进另一个时空。就像你放磁带听了一会,然后说,哦,我还想再听一下那首,你放了一遍那首歌后,继续接着听你回放的地方,不过你快进得太多,你得倒带,可是磁带还是离你要想继续开始的地方多倒了些,明白了吗?”
  “有点。”
  “嗯,这也不是最好的类比。基本上,有时候进入新的时间后,我也不知道是去了猴年马月。”
  “那什么是类比呢?”
  “类比就是你为了想解释一件事情而把它说成另外一件事情。举个例子,我穿着这件漂亮的运动衫,就像虫子在毯子上爬一样,你就像一幅美丽的图画,如果你不赶快回家,埃塔就会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你在这里睡觉吗?你可以来我们家,我们有客人休息室的。”
  “啊,你真好。很不幸,我在一九九一年以前是不能和你的家人见面的。”
  克莱尔完全糊涂了,我想造成她困惑的一部分原因是她几乎无法想象七十年代以后的日子。我记得自己像她这么小的时候,对于六十年代以后的日期,也同样迷茫。“为什么不能?”
  “这是规则之一,时间旅行者去某个时空的时候,不允许和生活在那个时空的熟人说话,否则我们会把事情搅乱的。”其实我自己也不信这套。事情只能发生一次,发生过的就永远那么发生了,我并不支持分裂宇宙理论。
  “可你和我说话了。”
  “那是你不一样,你很勇敢,很聪明,也能很好地保守秘密。”
  克莱尔不好意思了,“我告诉过鲁思,可她不相信我。”
  “哦,别担心,也很少有人相信我的,特别是医生,除非你当场证明给他们看,否则他们什么都不信。”
  “我相信你。”
  克莱尔站在离我一米开外的地方,她缺少血色的小脸迎着西边天际最后一抹橘红。她的头发往后,紧紧地拢成一根马尾辫,蓝色牛仔裤,深蓝色的毛衣,前襟有一些斑马奔驰的图案,她双手紧紧握成拳头,看上去有点凶猛,有点决然。我有点难过,我们今后的女儿,也会是这副尊容吧。
  “谢谢你,克莱尔。”
  “我现在真得走了。”
  “确实。”
  “你会再回来吗?”
  我搜索了一下脑海中的日期表。“十月十六日我会再来的,那是星期五,你一下课就记得来这儿。再带上生日时梅格送你的那本蓝色小日记本和圆珠笔。”我又重复了一遍日期,看着克莱尔,直到确信她记住了。
  “再见,克莱尔②③原文是法语……”
  “再见……②”
  “我叫亨利。”
  “再见,亨利③。”此时她的法语发音就已经比我好了。克莱尔转身,沿着小道奔去,进入那座光亮的迎接她的房子。而我转身面对黑暗,行走在草地中。夜更深了,我把那根领带扔进了迪纳煎鱼店的大垃圾桶里。
  结局以后
  ……
  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日(克莱尔十三岁,亨利四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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