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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_50 马克思(俄)
进出口的统计材料,可以说明现实资本即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积累的规模。这些统计材料不断表明,对于英国工业的以十年为一周期的发展时期(1815—1870年)来说,前一个繁荣时期在危机以前的最高点,每次都作为下一个繁荣时期的最低点而再现出来,然后又上升到一个高得多的新的最高点。
大不列颠和爱尔兰在繁荣的1824年,出口产品的实际价值或申报价值是40396300镑。1825年发生危机,出口总额降到这个数额以下,每年在3500万镑到3900万镑之间波动。1834年再度繁荣,出口总额超过了以前的最高水平,达到41649191镑,在1836年达到新的最高点53368571镑。1837年,出口总额又降到4200万镑,以致新的最低点已经高于旧的最高点,然后在5000万镑到5300万镑之间波动。1844年恢复繁荣,出口总额增加到5850万镑,已远远超过1836年的最高点。1845年出口总额达到60111082镑;随后在1846年下降到5700多万镑,1847年约为5900万镑,1848年约为5300万镑,1849年增加到6350万镑,1853年约为9900万镑,1854年为9700万镑,1855年为9450万镑,1856年约为11600万镑,1857年达到最高点,为12200万镑。1858年出口总额下降到11600万镑,但1859年增加到13000万镑,1860年约为13600万镑,1861年仅为12500万镑(在这里,新的最低点再一次高于以前的最高点),1863年为14650万镑。
当然,在标志市场扩大的进口方面,也可以举出同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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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这里我们要说的只是生产的规模。{不言而喻,以上所述,对英国来说,只适用于它实际上占工业垄断地位的时期。但在世界市场还在扩大的时候,虫上所述,对于拥有现代大工业的所有国家来说也是适用的。——弗·恩·}
2.资本或收入转化为货币,这种货币再转化为借贷资本
我们这里考察的货币资本的积累,既不是商业信用活动发生停滞的表现,也不是实际流通手段或再生产当事人的准备资本的节约的表现。
除了这两种情况以外,货币资本的积累,还可以由于金的异乎寻常的流入而发生,例如1852年和1853年,由于澳大利亚和加利福尼亚新金矿的发现,就发生过这种情况。这种金被存入英格兰银行。存金人由此取去了银行券,但没有把这些银行券直接再存到银行家那里去。因此,流通手段异常地增加了。(魏格林的证词,银行委员会,1857年第1329号)银行企图通过把贴现率减低到2%的办法,来利用这种存金。积存在银行的金量,在1853年的六个月内,增加到2200—2300万镑。
不言而喻,一切发放贷款的资本家进行的积累,总是直接以货币形式进行的积累,但我们已经看到,产业资本家进行的现实积累,通常要由再生产中的资本本身的各种要素的增加来实现。因此,只是信用事业的发展和货币借贷业务在大银行手中的异常集中,就必然会使借贷资本的积累,作为一个和现实积累不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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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进行。借贷资本的这种迅速发展是现实积累的结果,因为它是再生产过程发展的结果,而构成这种货币资本家的积累源泉的利润,只是从事再生产的资本家榨取的剩余价值的一种扣除(同时也是对别人储蓄所得的利息的一部分的占有)。借贷资本靠同时牺牲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而进行积累。我们已经看到,在工业周期的各个不利阶段,利息率能够提高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暂时把一些情况特别不好的营业部门的利润全部吞掉。同时,国家证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的价格则会下降。这正是货币资本家大量购进这种贬值的证券的时机,而这种证券的价格,在以后的阶段,很快又恢复并超过它的正常水平。那时,它又被卖掉,因此公众的一部分货币资本就被他们占有了。没有卖出的部分则带来较高的利息,因为它是在降价时买进的。但是,货币资本家赚到的、由他们再转化为资本的全部利润,首先转化为借贷货币资本。因此,借贷货币资本的积累,——它虽然是现实积累的产物,但和现实的积累不同,——甚至在我们只考察货币资本家,银行家等等的时候,就已经表现为这类特殊的资本家的积累了。并且,凡是在信用事业随着再生产过程的现实扩大而扩大时,这种积累也都必然跟着增加。
如果利息率低,那末货币资本的这种贬值,主要是由存款人承担,而不是由银行承担。在股份银行发展以前,在英国,全部银行存款的3/4是没有利息的。现在对这些存款也支付利息了,但至少比通常的利息率低1%。
至于谈到其他各类资本家的货币积累,我们要把投在有息证券上并以这种形式积累的部分撇开不说,只考察其中作为借贷货币资本投入市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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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们首先要说到不是作为收入来花费、而是要用于积累、但产业资本家最初还不能在他们自己的营业中利用的那部分利润。这个利润直接存在于商品资本中,构成商品资本价值的一部分,并且和商品资本一起实现为货币。现在,如果这个利润不再转化为商品资本的生产要素(我们先把商人撇开,以后再专门来谈他们),那末,它就必须在货币形式上停留一段时间。甚至在利润率下降的时候,这部分利润的总量也会随着资本本身总量的增加而增加。要作为收入来花费的部分,是会逐渐消费掉的,但在消费以前的那段时间内,它会作为存款,构成银行家的借贷资本。因此,甚至作为收入来花费的利润部分的增加,也表现为借贷资本的逐渐的不断反复的积累。用于积累的另一部分,也是这样。因此,随着信用事业及其组织的发展,甚至收入的增加,即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消费的增加,也表现为借贷资本的积累。并且,一切逐渐消费的收入,例如地租,高级工资,非生产阶级的收入等等,也是这样。它们都在一定时间内采取货币收入的形式,因此可以变为存款,并由此变为借贷资本。一切收入,不论是用于消费还是用于积累,只要它存在于某种货币形式中,它就是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的价值部分,从而是现实积累的表现和结果,但不是生产资本本身。如果一个纺纱业主把他的棉纱换成棉花,但把其中构成收入的部分换成货币,那末他的产业资本的现实存在,就是已经转到织布业主或者例如私人消费者手中的棉纱,而棉纱不管是用于再生产还是用于消费,都既是它包含的资本价值的存在,又是它包含的剩余价值的存在。转化为货币的剩余价值量,取决于棉纱中包含的剩余价值量。但剩余价值一转化为货币,这个货币就只是这个剩余价值的价值存在。而货币作为这种存在,就变成了借贷资本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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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如果这个货币没有被它的所有者本人贷出,只要它变为存款,它就可以变成借贷资本的要素。但是,要再转化为生产资本,这个货币就必须先达到一个确定的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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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货币资本和现实资本。III
这样再转化为资本的大量货币,是大量再生产过程的结果,但就这些货币本身来看,作为借贷货币资本,它们并不是再生产资本的量。
在以上的说明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用于消费的收入部分(这里撇开工人不说,因为他的收入=可变资本)的扩大,首先表现为货币资本的积累。因此,在货币资本的积累中,加入了一个本质上和产业资本的现实积累不同的要素,因为年产品中用于消费的部分,并不是资本。年产品的另一部分是补偿资本的,即补偿消费资料生产者的不变资本的,但只要它实际转化为资本,它就会处于这个不变资本生产者的收入的实物形式。代表收入、仅仅充当消费媒介的同一货币,通常会暂时转化为借贷货币资本。只要这个货币表现工资,它同时就是可变资本的货币形式;只要这个货币用来补偿消费资料生产者的不变资本,它就是他们的不变资本所暂时采取的货币形式,被用来购买他们所要补偿的不变资本的各种实物要素。虽然它的数量和再生产过程的规模一同增长,它本身无论在这个形式上或在那个形式上都不表示积累。但它暂时执行借贷货币的职能,即货币资本的职能。因此,从这方面看,货币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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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积累所反映的资本积累,必然总是比现实存在的资本积累更大。这是由于以下的事实:个人消费的扩大,因为以货币为媒介而表现为货币资本的积累,因为个人消费的扩大,为现实的积累,为开辟新的投资场所的货币,提供了货币形式。
因此,借贷货币资本的积累,部分地说,只是表示这个事实:由产业资本在自己的循环过程中转化成的一切货币,不是采取进行再生产的资本家预付的货币的形式,而是采取他们借入的货币的形式,因此必然在再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货币的预付,实际上都表现为借贷货币的预付。事实上,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一个人把再生产过程中需用的货币借给另一个人。但现在这一点是采取这样的形式:一部分进行再生产的资本家把货币借给银行家,这个银行家又把货币借给另一部分进行再生产的资本家,因此,银行家就表现为恩赐者了;同时,对这种资本的支配权,就完全落到作为中介人的银行家手里了。
现在还要说一下货币资本积累的几种特殊的形式。例如,由于生产要素,原料等等价格的下降,资本会游离出来。如果产业资本家不能直接扩大他的再生产过程,他的货币资本的一部分,就会作为过剩的货币资本从循环中排除出来,并转化为借贷货币资本。其次,特别是在商人那里,只要营业中断,资本就会以货币形式游离出来。如果商人已经完成了一系列的交易,现在由于这样的中断,要到以后才能开始新的一系列交易,那末,已经实现的货币,对他来说,就只代表贮藏货币,即过剩的资本。但是,这种货币也直接表现为借贷货币资本的积累。在前一种情况下,货币资本的积累,表示再生产过程在比较有利的条件下的重复,表示以前被束缚的资本的一部分已发生现实的游离,表示再生产过程用同样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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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就可以得到扩大。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它只是表示不断进行的交易的中断。但在这两种情况下,它都会转化为借贷货币资本,表现为借贷货币资本的积累,并对货币市场和利息率发生同样的影响,虽然在前一种情况下,它表示的是对现实积累过程的促进,在后一种情况下,它表示的却是对现实积累过程的阻碍。最后,货币资本的积累是由一群发了财并退出再生产领域的人引起的。在产业周期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润越多,这种人的人数就越多。这里,借贷货币资本的积累,一方面表示现实的积累(就它的相对范围来说);另一方面只是表示产业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货币资本家的程度。
至于利润的另一部分,即不是作为收入来消费的部分,那末,它只有在不能直接用来扩大它由以获得的那个生产部门的营业的情况下,才会转化为货币资本。这可以有两个原因。或者因为这个部门的资本已经饱和,或者因为要能够执行资本的职能,积累必须首先达到该部门的新投资数量所要求的一定规模。因此,它首先转化为借贷货币资本,并用于扩大别的部门的生产。假定其他一切情况不变,用于再转化为资本的利润量,就取决于所获得的利润量,因而就取决于再生产过程本身的扩大。但是,如果这种新的积累难于找到用途,缺少投资领域,因而各生产部门过分膨胀,借贷资本供给过多,那末,借贷货币资本的这种过剩,不过是证明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局限性。接着而来的信用欺诈证明,这种过剩资本的应用,并没有什么实际的障碍。唯一的障碍,是由于资本增殖的规律,由于资本作为资本能够增殖的界限而产生的。货币资本本身的过剩,不是必然地表示生产过剩,甚至也不是必然地表示缺少投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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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资本的积累只是在于,货币作为借贷货币沉淀下来。这个过程,和货币实际转化为资本的过程,是很不相同的;这只是货币在可能转化为资本的形式上所进行的积累。但这种积累,象已经证明的那样,可以表示各种和现实积累很不相同的要素。在现实积累不断扩大时,货币资本积累的这种扩大,一部分是这种现实积累扩大的结果,一部分是各种和现实积累的扩大相伴随但和它完全不同的要素造成的结果,最后,一部分甚至是现实积累停滞的结果。仅仅由于这些和现实积累相独立但和它相伴随的要素扩大了借贷资本的积累,就总会在周期的一定阶段出现货币资本的过剩;并且这种过剩会随着信用的扩大而发展。因此,驱使生产过程突破资本主义界限的必然性,同时也一定会随着这种过剩而发展,也就是产生贸易过剩,生产过剩,信用过剩。同时,这种现象必然总是在引起反作用的各种形式上出现。
至于货币资本的积累还会来自地租、工资等等的问题,在这里就无需论述了。只需要着重指出这样一点: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发展过程中的分工,能提供积累要素的实际节约和节欲,这种由货币贮藏者做的事,已交给那些得到这种要素的最小限额、并且还十分经常地丧失自己所节约的东西的人(例如银行倒闭时的工人)去做。一方面,产业资本家的资本不是他自己“节约”的,他不过是按照他的资本量支配别人节约的东西;另一方面,货币资本家把别人节约下来的东西变成他自己的资本,并且把进行再生产的资本家们互相提供的和公众提供给他们的信贷,变成他私人发财致富的源泉。资本是本人劳动和节约的果实这个资本主义制度的最后幻想,因此就破灭了。不仅利润来自对别人劳动的占有,而且用来推动和剥削别人劳动的资本,也是由货币资本家交给产业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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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配的别人的财产构成的,就这一点来说,货币资本家也剥削产业资本家。
关于信用资本,还要作几点说明:
同一货币能够执行多少次借贷资本的职能,象上面已经说明的那样,完全取决于:
1.这个货币曾经多少次在出售或支付过程中实现商品的价值,也就是曾经多少次转移资本,进一步说,也就是曾经多少次实现收入。因此,它曾经多少次作为资本或收入的已实现的价值转到别人手中,显然取决于实际交易的规模和数量。
2.取决于支付的节约以及信用制度的发展和组织。
3.最后,取决于信用的衔接和周转速度,这样一来,当这一货币在一个地方作为存款沉淀下来时,它在另一个地方就会立即再作为贷款发放出去。
即使假定借贷资本存在的形式只是现实货币即金或银的形式,只是以自己的物质充当价值尺度的商品的形式,那末,这个货币资本的相当大的一部分也必然只是虚拟的,也就是说,完全象价值符号一样,只是对价值的权利证书。当货币在资本循环中执行职能时,它虽然会暂时成为货币资本,但它不会转化为借贷货币资本,而是或者换成生产资本的要素,或者在实现收入时作为流通手段付出去,因此,不可能为它的所有者转化为借贷资本。但是当它转化为借贷资本,并且同一货币反复代表借贷资本时,很清楚,它只是在一点上作为金属货币存在,而在所有其他点上,它只是以资本索取权的形式存在。按照假定,这种索取权的积累是由现实积累,也就是由商品资本等等的价值转化为货币而产生的;虽然如此,这种索取权或权利证书本身的积累,既不同于它由以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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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实积累,也不同于由发放的贷款实现的未来积累(新的生产过程)。
借贷资本起初总是以货币形式存在,【银行法,1857年,银行家特韦尔斯的证词:(第4516号)“您作为银行家,经营资本还是经营货币呢?——我们经营货币。”——(第4517号)“存款是怎样存入您的银行的?——用货币。”——(第4518号)“存款又是怎样付出的呢?--也是用货币。”——[第4519号]“能说存款是不同于货币的某种东西吗?——不能。”
奥维尔斯顿(见第26章)总是把“资本”和“货币”混淆起来。他把“货币的价值”也叫作利息,而这个利息是由货币量决定的;“资本的价值”才应该是利息,这个利息是由对生产资本的需求以及由生产资本生出的利润决定的。他说:(第4140号)“资本这个词的使用是很危险的。”——(第4148号)“金从英国输出,国内的货币量就减少,一般来说,货币量的减少自然会引起货币市场上需求的增加<因此,按照这种说法,不是资本市场上需求的增加>。”——(第4112号)“货币从一国输出多少,国内的货币量就减少多少。国内现有货币量的减少,使这个货币的价值提高。<在他的理论中,这句话原来的意思是:同商品的价值相比,货币作为货币的价值由于通货收缩而提高;因此,货币价值的这种提高=商品价值的下降。但因为在这期间甚至对他来说也无疑地证明了,流通货币量不决定价格,所以,现在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的减少,就应该提高它作为生息资本的价值,从而提高利息率。>留下的货币的价值的这种提高,会制止货币的流出,并且,这种提高会继续下去,直到它带回足以恢复平衡的货币量时为止。”——奥维尔斯顿的矛盾,下面我们再谈。】后来却作为货币索取权而存在,因为它原来借以存在的货币,现在已经以现实货币的形式处于借款人手中。对贷款人来说,它已经转化为货币索取权,转化为所有权证书了。因此,同一数额的现实货币,可以代表数额极不相同的货币资本。如果我们考察已经发展的信用制度的一般形式,那末,单纯的货币,不管是代表已经实现的资本,还是代表已经实现的收入,都会通过单纯的出借行为,通过货币到存款的转化,而变为借贷资本。存款对存款人来说是货币资本。但在银行家手中,它可以只是可能的货币资本,现在它是闲放在银行家的保险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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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而不是闲放在它的所有者的保险柜里。【这里又出现了混乱:存款作为一种要求银行家支付的权利和存入银行家手中的货币二者都成了“货币”。银行家特韦尔斯在1857年银行委员会面前曾举出如下的例子:“我用10000镑开始我的营业。我用5000镑购买商品,堆在我的库房里。我把其余5000镑存在一个银行家那里,以便需要时取出。但我仍然把10000镑全部看作我的资本,虽然其中的5000镑是处于存款或货币形式”(第4528号)。由此,引出了下面一场奇特的辩论:(第4531号)“您已经以银行券的形式把您的5000镑给了某人吗?——是的。”——(第4532号)“这样,这个人就有了5000镑存款吗?——是的。”——(第4533号)“您也有5000镑存款吗?——完全正确。”———(第4534号)“他有5000镑货币,您也有5000镑货币吗?——是的。”——(第4535号)“那最终都是货币吗?——不是。”——这个混乱部分地是这样造成的:存入5000镑的A,可以把这5000镑提出,就象这5000镑仍在他手里一样地支配它。就这一点来说,这5000镑对他执行着可能的货币的职能。但他每一次提款,都会相应地减少他的存款额。如果他取出现实的货币,而他原来的货币已经借给别人,那末,他得到的就不是他自己的货币,而是另一个存款人存入的货币。如果他用一张向他的银行家开出的支票,来偿付他对B的债务,B把这张支票存放在自己的银行家那里,而A的银行家也有一张向B的银行家开出的支票,以致这两个银行家只要交换一下支票就行了,那末,由A存入的货币就执行了两次货币的职能:一次是在已经得到A所存入的货币的人手里,一次是在A自己手里。在第二次执行职能时,货币并没有介入,却抵销了债权(A对他的银行家的债权和这个银行家对B的银行家的债权)。在这里,存款执行了两次货币的职能:即作为现实的货币,然后又作为货币索取权。单纯的货币索取权,只能通过债权的抵销来代替货币。】
随着物质财富的增长,货币资本家阶级也增长起来;第一,退出营业的资本家即食利者的人数和财富增加了;第二,信用制度更发展了,因此,银行家、贷款人、金融家等等的人数也增加了。——前面已经说过,随着可供支配的货币资本的发展,有息证券、国债券、股票等等的总量也会得到发展。但是,对可供支配的货币资本的需求同时也会增加,因为在这些证券上搞投机活动的经纪人在货币市场上起着主要作用。如果这些证券的所有买卖都只是现实投资的表现,那末似乎可以说,它们不会影响对借贷资本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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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当A出售他的证券时,他所取出的货币,和B投在这种证券上面的货币刚好一样多。可是,甚至在证券虽然存在,但是它原来代表的资本已不存在(至少不作为货币资本存在)的情况下,它总是对这样的货币资本相应地产生新的需求。但无论如何,这时候它都是货币资本,以前由B支配,现在由A支配。
《银行法,1857年》(第4886号):“如果我说,贴现率是由市场上可以用在商业汇票(不同于其他有价证券)的贴现上的资本量来调节的,按照您的意见,这是不是对决定贴现率的原因的正确表述呢?”——{查普曼:}“不是。我认为,利息率会受到一切容易兑换的有价证券的影响;把问题只局限于汇票贴现上,是错误的;因为,如果象最近流行的那样,对货币的巨大需求,必须以统一公债甚至国库券{为抵押},并且交付远远高于商业利息率的利息,那末,说我们的商业界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就是荒谬的;实际上它会因此受到非常重大的影响。”——(第4890号)“如果市场上有银行家承认的可靠的和通用的有价证券,所有者又愿意用它来取得货币,那它就一定会影响商业汇票;例如,如果一个人能够以统一公债等等为抵押,按6%的利息把货币贷出,那我就不能同时指望他以商业汇票为抵押,按5%的利息把他的货币贷给我;这种情况对我们产生同样的影响;如果我能按6%的利息把我的货币贷出,谁也不能要求我按5.5%的利息为他的汇票贴现。”——(第4892号)“关于那些用2000镑,或5000镑,或10000镑来购买有价证券作为可靠投资的人,我们没有说他们是否在货币市场上产生重要的影响。如果您向我问到以统一公债{为抵押}的贷款的利息率时,那末我指的是那些经营数十万镑生意的人,即所谓经纪人,他们认购或在市场上购买巨额的公债,而且必然会把这种证券保留到有利可图的时候把它出售;这种人必然会为这个目的去占有货币。”
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象伦敦那样大的集中的货币市场就兴起了。这个货币市场,同时还是这种证券交易的中心。银行家把公众的货币资本大量交给这伙商人去支配,因此,这帮赌棍就繁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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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年,当时英格兰银行的总裁[詹姆斯·莫利斯]在上院秘密委员会上作证时说:“货币在证券交易所里通常比在任何别的地方都便宜”。(商业危机,1848年,1857年刊印,第219号。)   在考察生息资本时已经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连续几年的长期平均利息是由平均利润率决定的,而不是由平均企业主收入率决定的,因为企业主收入本身不外是利润减去利息。
我们在前面也曾指出,对商业利息(即贷款人在商业界进行贴现和放款时确定的利息)的变动来说,在产业周期中,将会出现一个阶段,那时,利息率超过它的最低限度,达到中等平均水平(然后超过这个水平),而这种运动就是利润提高的结果。关于这点,我们以后还要进一步加以研究。
但是,这里需要说明以下两点:
第一,如果利息率长时期一直很高(这里我们说的是象英国那样的国家的利息率,在那里,中等利息率是按较长的时期规定的,这种利息率也表现在为长期贷款所付的利息上,这种利息可称为私人利息),那末,这首先证明,在这个期间利润率也很高,但决不证明,企业主收入率也很高。这后一种区别,对那些主要是用自有资本经营的资本家来说,或多或少是不存在的;他们实现高利润率,因为他们是给自己支付利息的。长期持续高利息率的可能性,——这里我们撇开货币真正紧迫的阶段不说,——是和高利润率一起出现的。但是,很可能,这个高利润率,除去高利息率之后,只留下一个低的企业主收入率。企业主收入率可以在高利润率持续存在时缩减。这种情况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企业一经开办,就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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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继续下去。固定资本变现难。直接变现的损失,比经营下的亏损可能来得大。在这个阶段,营业在很大程度上单靠信用资本(别人的资本)来进行;而且高利润率有时可以是投机性的,预料性的。在利润率高但企业主收入减少时,高利息率也会有人支付。这种高利息率可以不用利润支付,而用借入的别人的资本支付。在投机时期部分地说就是这样,并且,这种情况还可以在一个时期继续下去。
第二,一种说法是,因为利润率高,所以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增长,从而利息率提高;一种说法是,对产业资本的需求增长,因而利息率高。这两种说法并不是一回事。
在危机时期,对借贷资本的需求达到了最高限度,因此利息率也达到了最高限度;利润率几乎没有了,与此同时,对产业资本的需求也几乎消失了。在这个时期,每个人借钱都只是为了支付,为了结清已经欠下的债务。相反地,在危机以后的复苏时期,人们要求借贷资本,却是为了购买,为了把货币资本变成生产资本或商业资本。所以,这时,要求借贷资本的,或者是产业资本家,或者是商人。产业资本家用它来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
当利息率是由利润率决定时,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本身,决不可能是利息率提高的原因。较高的工资决不是较高的利润的原因,虽然对产业周期某些特殊的阶段来说,较高的工资可以是较高的利润的结果之一。
对劳动力的需求可以因为对劳动的剥削是在特别有利的情况下进行而增加,但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从而对可变资本需求的增加本身,不是使利润增多,而是相应地使利润减少。虽然如此,由于以上原因,对可变资本的需求会增加,对货币资本的需求也会增加,而这种情况能够提高利息率。这样,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就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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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平均水平,就有超过平均数的工人就业,同时利息率也提高了,因为在那种情况下,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增加了。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使这种商品同所有其他商品一样变贵,使它的价格上涨,但并没有使利润增多,因为利润恰恰主要是由于这种商品相对便宜而产生的。但是同时——在上面假定的情况下——这种需求会提高利息率,因为它增加了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如果货币资本家不是贷出货币,而是转化为一个产业家,那末,他对劳动支付较高的报酬这件事本身,并不会提高他的利润,而会相应地减少他的利润。总的情况可能是:虽然如此,他的利润还是提高了。但这决不是因为他对劳动支付了较高的报酬。然而,只要这件事增加了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就足以提高利息率。如果其他情况不利,工资却由于某种原因提高了,那末,工资的提高会使利润率下降,但是,会按照它所增加的对货币资本的需求程度使利息率相应地提高。
撇开劳动不说,奥维尔斯顿叫作“对资本的需求”的,只是对商品的需求。对商品的需求提高商品的价格,而不管是需求超过了平均水平,还是供给达不到平均水平。如果产业资本家或商人对自己从前付100镑的同一商品量,现在例如要付150镑,那末,他本来要借100镑,现在就要借150镑,因而在利息率为5%时,他本来要付5镑,现在就要付7 1/2镑。他所支付的利息量会增加,因为借入的资本量增加了。
奥维尔斯顿先生的全部尝试,就在于把借贷资本的利益和产业资本的利益说成是一致的,而他的银行法却正好打算为了货币资本的利益,而利用这两种利益的差别。
在商品的供给低于平均水平时,对商品的需求所吸收的货币资本不比以前多,这种情况是可能的。为商品总价值支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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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样的,也许更少,不过用同一金额得到的使用价值量会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对借贷货币资本的需求保持不变,因而利息率不会提高,虽然和商品的供给相比,对商品的需求会增加,因而商品的价格会提高。只有当对借贷资本的总需求增加时,利息率才会受到影响;而在上面的假定中,情形并不是这样。
但是,也可能有这种情况,例如,在谷物、棉花等歉收的时候,某种商品的供给低于平均水平,可是因为在这上面进行了投机,价格进一步提高,而提高价格的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暂时从市场上撤走一部分供给,所以对借贷资本的需求会增加。为了支付买进的商品而不卖出商品,就要通过商业的“票据业务”获得货币。在这种情况下,对借贷资本的需求就会增加,并且利息率也会由于这种人为地阻碍对市场的商品供给的做法而提高。这时,较高的利息率就表现出商品资本供给的人为的减少。
另一方面,对一种商品的需求,可以因为它的供给已经增长和它的价格低于它的平均价格而增长。
在这种情况下,对借贷资本的需求会保持不变甚至减少,因为用相同的货币额,能够得到更多的商品。但是在这里,部分地是为了利用对生产有利的时机,部分地是为了等待以后的价格上涨,也可能形成投机性的商品储备。在这种情况下,对借贷资本的需求会增加,而利息率的提高就是表明,资本已经投在生产资本的各种要素的过剩储备中。这里,我们只考察对借贷资本的需求在受到商品资本供求的影响时的情况。以前已经说明,再生产过程在产业周期各个阶段中的变动状态,是怎样影响借贷资本的供给的。奥维尔斯顿狡猾地把市场利息率决定于(借贷)资本的供求这个平凡的论点,和他自己所作的借贷资本和一般资本是一回事的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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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为一谈,企图用这个办法把高利贷者变为唯一的资本家,并把高利贷者的资本变为唯一的资本。
在货币紧迫时期,对借贷资本的需求,就是对支付手段的需求,决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决不是对作为购买手段的货币的需求。同时,利息率能够提得很高,而不论现实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是过剩还是不足。只要商人和生产者能够提供可靠的担保品,对支付手段的需求,就只是对转化为货币的可能性的需求;如果不是这样,就是说,如果支付手段的贷放不仅给他们提供货币形式,而且也把他们所缺少的任何一种形式的用来支付的等价物提供给他们,那末,对支付手段的需求就是对货币资本的需求。正是在这一点上,流行的危机理论争论的双方各有正确和错误的地方。断言只缺少支付手段的人,要么他们眼中只看到那些拥有可靠担保品的人,要么自己就是这样一些蠢人,他们认为银行有义务也有权力用纸票把所有破产的投机家变为有支付能力的稳健的资本家。断言只缺少资本的人,要么只是玩弄字眼,因为正是这时,由于输入过剩、生产过剩,有大量不能转化成货币的资本存在,要么他们说的就只是那些信用骑土,这些人现在实际上已经处于再也得不到别人的资本来经营业务的境地,因此要求银行不仅帮助他们补偿丧失的资本,而且使他们能够继续进行投机活动。
货币作为独立的价值形式和商品相对立,或者说,交换价值必须在货币上取得独立形式,这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而这所以可能,只是因为某种特定的商品成了这样的材料,所有其他商品都用它的价值来衡量,它也因此成了一般的商品,成了一种同一切其他商品相对立的真正的商品。这一点必然会在两方面显示出来; 而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更是这样,在那里,货币在很大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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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上一方面为信用经营所代替,另一方面为信用货币所代替。在信用收缩或完全停止的紧迫时期,货币将会突然作为唯一的支付手段和真正的价值存在,绝对地和商品相对立。因此,商品会全面跌价,并且难于甚至不可能转化为货币,就是说,难于甚至不可能转化为它们自己的纯粹幻想的形式。但是,另一方面,信用货币本身只有在它的名义价值额上绝对代表现实货币时,才是货币。在金流出时,它兑换成货币的可能性,即它和现实的金的同一性,就成问题了。为了保证这种兑换的条件,就采取了各种强制性的措施,例如提高利息率等等。这种做法,可以由于错误的立法或多或少地被导致极端,这种立法是以错误的货币学说为依据,并且为了货币经营者奥维尔斯顿之流的利益而强加于国家的。但是信用货币的这个基础是和生产方式本身的基础一起形成的。信用货币的贬值(当然不是说它的只是幻想的货币资格的丧失)会动摇一切现有的关系。因此,为了保证商品价值在货币上的幻想的、独立的存在,就要牺牲商品的价值。一般说来,只要货币有保证,商品价值作为货币价值就有保证。因此,为了几百万货币,必须牺牲许多百万商品。这种现象在资本主义生产中是不可避免的,并且是它的妙处之一。在以前的生产方式中没有这种现象,因为在它们借以运动的那种狭隘的基础上,信用和信用货币都还没有得到发展。一旦劳动的社会性质表现为商品的货币存在,从而表现为一个处于现实生产之外的东西,独立的货币危机或作为现实危机尖锐化的货币危机,就是不可避免的。另一方面很清楚,只要银行的信用没有动摇,银行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增加信用货币就会缓和恐慌,但通过收缩信用货币就会加剧恐慌。全部现代产业史都表明,如果国内的生产已经组织起来,事实上只有当国际贸易平衡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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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遭到破坏时,才要求用金属来结算国际贸易。国内现在已经不需要使用金属货币了,这已由所谓国家银行停止兑现的办法所证明。而且每当遇到紧急情况,这个办法总是被作为唯一的救急手段来使用。
说两个人在互相交易上都有支付逆差,似乎是荒唐可笑的。如果他们互相是债务人和债权人,那很清楚,只要他们的债权不能互相抵销,就余额说,必然会有一方是另一方的债务人。但国与国之间决不是这样。所有经济学家都承认情况不是这样,他们所依据的论点是:虽然两国之间的贸易差额最后必须相抵,但支付差额对一国来说还可能是顺差或逆差。支付差额和贸易差额的区别在于:支付差额是一个必须在一定时间内结清的贸易差额。危机把支付差额和贸易差额之间的差别限制在一个短时间内;而在危机已经发生,因而现在支付期限已到的国家,又会有某些情况发展起来,这些情况本身会引起结算时期的缩短。首先是输出贵金属;然后抛售委托销售的商品;输出商品,以便抛售这些商品,或凭这些商品在国内取得贷款;提高利息率,宣布废止信用,使有价证券跌价,抛售外国有价证券,吸收外国资本投到这些已经贬值的有价证券上,最后是宣告破产,以抵偿大量债权。这时,还往往要把金属输出到已经爆发危机的国家,因为向那里发出的汇票是没有保证的,因此最安全的办法是用金属支付。此外还有这一情况:对亚洲来说,一切资本主义国家大都同时直接或间接地是它的债务人。一旦上述各种情况对另一个有关国家发生充分的影响,那个国家也会开始输出金银,一句话,会出现支付期限,于是会重复同样一些现象。
在商业信用中,利息,作为信用价格和现金价格的差额,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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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汇票具有比普通期限长的期限时,才加到商品的价格中去。否则,就不会。这种情况之所以产生,是因为每一个人都是一手接受信用,另一手给予信用。{这和我的经验是不一致的。——弗·恩·}但是,只要贴现以这种形式在这里出现,贴现就不是由这种商业信用调节,而是由货币市场调节。
如果决定利息率的货币资本的供求,象奥维尔斯顿所断言的那样,和现实资本的供求是一回事,那末,利息就必然会因为我们考察的是不同的商品,或者是同一商品的不同阶段(原料、半成品、成品),而同时是低的又是高的了。1844年英格兰银行的利息率,是在4%(1月到9月)、2 1/2—3%(11月到年终)之间变动的。1845年利息率为2 1/2%、2 3/4%、3%(1月至10月),最后几个月是在3%和5%之间。优级奥尔良棉的平均价格,在1844年为6 1/4便士。在1845年为4 7/8便士。利物浦的存棉在1844年3月3日为627042包;在1845年3月3日为773800包。按照棉花的低廉的价格判断,1845年的利息率必然是低的,而在这个时期的绝大部分时间内,它也确实是低的。但是如按照棉纱来判断,利息率却必然是高的,因为棉纱的价格是相对高的,棉纱的利润是绝对高的。每磅价值4便士的棉花,1845年用4便士的纺纱费就可以纺成棉纱(上等二号40支细纱),这个棉纱一共只要纺纱者花费8便士,而在1845年9月和10月,他却可以按每磅10 1/2便士或11 1/2便士的价格出售(见下述怀利的证词)。
整个问题可以这样来解决:
如果借贷资本的供求要和一般资本的供求相一致(虽然一般资本的供求这句话是荒谬的;对产业资本家或商人来说,商品是他的资本的一个形式,但他从来不要求资本本身,他只是不断要求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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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的商品本身,并且把它作为商品——谷物或棉花——来购买和支付,而不管它在他的资本循环中起什么作用),那就要假定没有贷款人,代替贷款人的是占有机器、原料等等的借贷资本家,他们象出租房屋一样,把这些东西贷给或租给那些自己也有一部分这些物品的产业资本家。在这样的情况下,借贷资本的供给就会和对产业资本家的生产要素的供给相一致,会和对商人的商品的供给相一致。但是,很明显,这样,利润在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分配,首先就会完全取决于贷出的资本和使用者所有的资本之间的比例。
按照魏格林先生的说法(银行法,1857年),利息率是由“闲置的资本量”决定的(第252号);“只是寻找投资场所的闲置的资本量的指数”(第271号);这种闲置的资本后来又叫作“流动性资本”(第485号),他认为流动性资本包括“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和国内其他的流通手段,例如地方银行的银行券和国内现有的铸币……我把各银行的准备金也列入了流动性资本”(第502、503号);后来把金条也列入了(第503号)。所以,同一个魏格林又说,“在我们<英格兰银行>手里实际握有绝大部分闲置的资本时”,英格兰银行对利息率会有巨大的影响(第1198号),而按照奥维尔斯顿先生以上的证词,英格兰银行却“没有资本的位置”。魏格林还说:
“照我看来,贴现率是由国内闲置的资本量调节的。闲置的资本量则由英格兰银行的准备金所代表,而这种准备金实际上是金属准备。因此,当金属贮藏减少时,就会使国内闲置的资本量减少,从而使其余部分的价值提高。”(第1258号)
约·斯图亚特·穆勒说(第2102号):
“银行为了要维持它的银行部的支付能力,必须竭力充实银行部的准备金;因此,它一旦发觉已有现金流出,它就必须使它的准备金得到保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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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限制它的贴现,或者出售有价证券。”
如果只考察银行部,准备金就只是存款的准备金。按照奥维尔斯顿的意见,银行部应该只作为银行家来经营业务,而不用考虑银行券的“自动”发行。不过,在真正的货币紧迫时期,英格兰银行就会不顾单由银行券构成的银行部准备金,而紧紧盯住金属贮藏;如果它不想破产,它就必须这样做。因为,随着金属贮藏消失,银行券的准备金也相应地消失;关于这一点,利用1844年银行法对这个问题作了英明处理的奥维尔斯顿先生,应该比谁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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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信用制度下的流通手段
“通货速度的大调节器是信用。由此可以说明,为什么货币市场上尖锐的紧迫状态,通常是和通货充足的现象同时发生的”(《通货论》第65页)。
这一点应该从两方面去理解。一方面,一切节省流通手段的方法都以信用为基础。而另一方面,以一张500镑的银行券为例。A今天在兑付汇票时把这张银行券交给B;B在同一天把它存到他的银行家那里;这个银行家在同一天用它来为C的汇票贴现;C把它支付给他的银行,这个银行再把它贷给汇票经纪人等等。银行券在这里为购买或支付而流通的速度,是由它不断以存款的形式流回到某人手里,并以贷款的形式再转移到别人手里的速度所决定的。流通手段的单纯节约,在票据交换所里,在到期汇票的单纯交换上发展到了极点,这时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主要职能只是结清余额。但这种汇票的存在本身又是以工商业者互相提供的信用为基础的。如果这种信用减少了,汇票,特别是长期汇票的数目就会减少,因而这种结算方法的效力也会减小。这种节约(即在交易上排除货币,完全以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为基础,这种职能又以信用为基础)只能有两种(撇开已或多或少发展的集中支付的技术不说):汇票或支票所代表的互相的债权,或是由同一个银行家结算,他只是把债权从一个户头划到另一个户头;或是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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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银行家互相之间进行结算。把800万到1000万的汇票集中在一个汇票经纪人(例如奥维伦一葛尼公司)手里,是在当地扩大这种结算规模的主要手段之一。流通手段的效力通过这种节约而提高了,因为单纯结算差额需要的流通手段量变小了。另一方面,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的流通速度(流通速度又节约流通手段),完全取决于买卖的不断进行,在支付依次以货币进行时,也取决于各种支付的衔接。但信用也会作为媒介,从而提高通货的速度。如果货币原来的所有者A向B买,B向C买,C向D买,D向E买,E向F买,也就是,货币只是由于现实的买卖作媒介从一个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那末,同一货币就会比如说只流通五次,并且在每个人手里都会停留较长的时间,——这就是没有信用介入时货币作为单纯流通手段的情形。但是,如果B把A付给他的货币存到他的银行家那里,这个银行家为C的汇票贴现而把它付给 C,C向D买,D把它存到他的银行家那里,这个银行家再把它贷给E,E向F买,那末,货币作为单纯流通手段(购买手段)的速度本身,就取决于多次信用活动:B存款到他的银行家那里,这个银行家为C贴现,D存款到他的银行家那里,这个银行家为E贴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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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取决于这四次信用活动。如果没有这些信用活动,同一货币就不会在一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五次购买。在没有现实的买卖作为媒介的情况下,同一货币在存款和贴现上的转手,在这里,加快了它在一系列现实的买卖中的转手。
上面已经指出,同一张银行券怎样会在不同的银行家那里形成存款。同样,它也会在同一个银行家那里形成不同的存款。这个银行家用A存入的银行券,贴现B的汇票;B付给C,C再把同一张银行券存到发放它的那个银行家那里。
在考察简单的货币流通时(第1卷第3章第2节),我们已经证明,已知通货的速度和支付的节约,现实流通的货币量是由商品的价格和交易量决定的。银行券的流通也受这个规律的支配。
下表(略)是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5镑和10镑券、20镑—100镑券和200镑—1000镑的大额券——每年在公众手中的年平均额,以及每一种银行券在流通的银行券总额中所占的百分比。数字以千为单位,千以下的三位数字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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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进出口显示出来的营业额已增加一倍以上,但从1844年到1857年流通的银行券总额还是绝对减少。这个表说明,5镑和10镑的小额券,已由1844年的9263000镑增加到1857年的10659000镑。并且,这是和正好在当时出现的金流通的猛烈增加同时发生的。另一方面,大额券(200镑—1000镑)却由1852年的5856000镑减少到1857年的3241000镑,即减少了250多万镑。对这种情况的解释是:
“1854年6月8日,伦敦各私人银行家允许各股份银行参加票据交换所的组织,此后不久就由英格兰银行实行最后的票据交换。每天的结算都是通过各银行在英格兰银行所开的户头的转账来进行的。这个制度的采用,使各银行以前用来互相结算的大额券成为多余。”(银行法,1858年第V页)
在批发商业上,货币的使用已减少到多么小的最低限度,我们可以参看第一卷第三章所列的表。这个表是由莫里逊—狄龙公司(伦敦最大的贸易公司之一,零售商可以在那里买到各种商品的全部存货)提供给银行委员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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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纽马奇向银行委员会提出的证词(银行法,1857年第1741号),另外一些情况,如一便士邮政制、铁路、电报、总之,各种改进了的交通工具,也有助于流通手段的节约;因此,现在英国虽然银行券的流通量几乎一样,却可以经营五倍甚至六倍的营业。但这主要似乎也是由于10镑以上的银行券撤出了流通。在他看来,这就是对苏格兰和爱尔兰(在那里,甚至有1镑券流通)银行券的流通增加大约31%的理所当然的解释(第1747号)。联合王国银行券的流通总额,包括1镑券在内,据说为3900万镑(第1749号)。金的流通额为7000万镑(第1750号)。在苏格兰,银行券的流通额在1834年为3120000镑;在1844年为3020000镑;在1854年为4050000镑(第1752号)。
由此就可以看出,只要银行券可以随时兑换货币,发行银行券的银行就决不能任意增加流通的银行券的数目。{这里谈的根本不是不能兑现的纸币;不能兑现的银行券,只有在它实际上得到国家信用支持的地方,例如现在的俄国,才会成为一般的流通手段。因此,这种银行券受不能兑现的国家纸币的规律的支配,这些规律在以前就已经阐明过了。(第1卷第3章第2节c《铸币。价值符号》)——弗·恩·}
流通的银行券的数量是按照交易的需要来调节的,并且每一张多余的银行券都会立即回到它的发行者那里去。因为在英国,只有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是作为法定的支付手段通用的,所以在这里,我们可以略而不谈各地方银行的为数不多的、只有地方性质的银行券的流通。
英格兰银行总裁尼夫先生向1858年银行委员会作证说:
(第947号。问:)“您是说,无论您用什么办法,公众手里的银行券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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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一样,都大约是2000万镑吗?——在平时,公众大约需要使用2000万镑。在一年的某些季节,会增加100万镑或150万镑。我说过,当公众需要增加时,他们总是能够从英格兰银行得到它。”——(第948号)“您说过,在恐慌时期,公众不会允许您把银行券数额减少;您能说出理由吗?——我认为,在恐慌时期,公众完全有权得到银行券;当然,只要银行负有债务,公众就可以根据这种债务,从银行提取银行券。”——(第949号)“这样,看来任何时候都需要大约2000万镑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2000万镑在公众手里;它是有变动的。可以是1850万、1900万、2000万等等;但平均可以说是在1900万到2000万之间。”
托马斯·图克向上院商业危机调查委员会提出的证词(商业危机,1848—1857年)(第3094号):
“银行无权按照自己的愿望来扩大公众手里的银行券数额;它有权减少公众手里的银行券数额,但只有采取断然措施才能办到。”
诺定昂一位有三十年经验的银行家查·莱特,在详细说明了地方银行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使数量超过公众需要和要求的银行券保持在流通中以后,谈到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商业危机,1848—1857年)(第2844号):
“我不知道英格兰银行<发行银行券>有任何限制,但任何多余的通货都会转为存款,因此采取另一种形式。”
苏格兰也是这样。那里几乎只有纸币流通,因为在那里,象在爱尔兰一样,也准许1镑券流通,并且“苏格兰人讨厌金子”。苏格兰一家银行的经理肯尼迪指出,银行从来不会减少它们的银行券流通,他
“认为在国内交易需要银行券或金来完成时,银行家必须根据存户的要求,或由于别的什么原因,提供这些交易所需要的流通手段……苏格兰各银行能够限制自己的营业,但不能控制银行券的发行”(同上,第3446、3448号)。
苏格兰联合银行的经理安德森持同样的意见(同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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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8号):
{在苏格兰各银行之间}“互相交换银行券的制度,会防止个别银行方面的银行券发行过度吗?——是的;但是我们还有一个比交换银行券更为有效的办法<事实上,这个办法和这里所说的事情毫无关系,虽然它保证每家银行的银行券可以在苏格兰全境流通>,那就是苏格兰普遍实行的在银行开一个户头的做法。每个多少有些钱的人,都在银行开一个户头,并且每天把一切不是自己立即要用的钱都存入银行,所以,在每天营业结束时,除了各人身边的钱以外,所有的钱都在银行里。”
爱尔兰也是这样,可以看看爱尔兰银行总裁麦克唐奈和爱尔兰地方银行的经理默里向同一个委员会提出的证词。
银行券的流通既不以英格兰银行的意志为转移,也不以该行为保证银行券兑现而在地库中贮藏的金的数量为转移。
“1846年9月18日,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流通额为20900000镑,它的金属贮藏为16273000镑。1847年4月5日流通额为20815000镑,金属贮藏为10246000镑。所以,虽然贵金属输出了600万镑,但流通额没有缩小。”(约·金尼尔《危机和通货》1847年伦敦版第5页)
但是,不言而喻,这个结论只是在英国现存的各种关系下才适用,并且它在那里之所以适用,也只是因为立法没有规定银行券发行和金属贮藏的另外的比例。
因此,只有营业本身的需要才会影响流通的货币即银行券和金的数量。这里首先要考察周期的变动。这种变动,不管一般的营业状况如何,每年都要重复一次,以致二十年来,
“在某一个月,通货多,在另一个月,通货少,而在某第三个月,通货适中”(纽马奇,银行法,1857年第1650号)。
因此,每年8月都有几百万镑,大多数是金,从英格兰银行进入国内流通,以支付收获时期的各种费用;因为这主要是为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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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工资在英国很少用银行券来支付。到年底,这些货币再流回英格兰银行。在苏格兰,几乎只用1镑券,不用索维林,因此,在苏格兰,在相应的情况下,银行券的流通会每年两次,即5月和11月由300万镑增加到400万镑。十四天后,就开始流回,一个月内几乎全部流回(安德森,同上,[商业危机,1848—1857年]第3595—3600号)。
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的流通,因“债息”即国债的利息按季支付,也会每季经历一次暂时的变动。首先是银行券从流通中抽出,然后再投入公众手中;但它很快又会流回。魏格林(银行法,1857年第38号)估计,由此引起的银行券流通的变动,为数达250万镑。但臭名昭著的奥维伦—葛尼公司的查普曼先生却估计,由此在货币市场上引起的风潮要大得多。
“你们为支付债息而从流通中取出600万镑或700万镑税收时,必然有人在这个期间把这个金额提供出来”。(银行法,1857年第5196号)
流通手段总额同产业周期的不同阶段相适应的变动,更显著也更持久得多。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听听该公司的另一个股东,可敬的战栗教徒赛米尔·葛尼的话(商业危机,1848—1857年第2645号):
“<1847年>10月底,公众手中的银行券共有2080万镑。那时,要在货币市场上获得银行券是极其困难的。这是因为人们普遍担心由于1844年银行法的限制而得不到银行券。现在<1848年3月>公众手中的银行券数额为……1770万镑,但是因为现在没有任何商业上的恐慌,所以,大大超过了需要的数额。在伦敦,没有哪个银行家或货币经营者不是持有比他能够使用的数额更多的银行券。”——(第2650号)“如果不同时把……商业界状况和信用状况考虑进去,英格兰银行以外的……银行券数额,就是流通的实际状况的一个十分不足的指数。”——(第2651号)“我们对公众手中现有的通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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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所以产生绰绰有余的感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现在异常停滞的状态。如果物价高昂,营业活跃,我们就会对1770万镑感到不足。”
{在营业的状况使得贷款有规则地流回,从而信用始终没有动摇的时候,通货的扩张和收缩完全取决于工商业者的需要。因为至少在英国,金在批发商业上是无足轻重的,并且撇开季节性的变动不说,金的流通又可以看成是一个在较长时期内几乎不变的量,所以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的流通,是这种变动的十分准确的测量器。在危机以后的消沉时期,通货额最小,随着需求的重新活跃,又会出现对流通手段的较大的需要。这种需要随着繁荣的增进而增加;而在过度扩张和过度投机的时期,流通手段量将达到最高点,——这时危机突然爆发了,昨天还是如此充足的银行券,一夜之间就从市场上消失了;随着银行券的消失,汇票贴现者,要有价证券作担保的贷款人,商品购买者,也消失了。英格兰银行应该出来援助……但是它很快也就无能为力了;1844年的银行法正是在全世界叫喊着要银行券的时候,在商品所有者卖不出去,但仍然要支付,因而准备不惜任何牺牲来获得银行券的时候,强迫英格兰银行限制它的银行券的流通额。
上面曾经提到的那位银行家莱特说(同上,第2930号):“在恐慌时期,国家所需的通货等于平时的两倍,因为流通手段被银行家和其他人收藏起来了。”
危机一旦爆发,问题就只是支付手段。但是因为这种支付手段的收进,对每个人来说,都要依赖于另一个人,谁也不知道另一个人能不能如期付款;所以,将会发生对市场上现有的支付手段即银行券的全面追逐。每一个人都想尽量多地把自己能够获得的货币贮藏起来,因此,银行券将会在人们最需要它的那一天从流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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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赛米尔·葛尼(商业危机,1848—1857年第1116号)估计,在恐慌时期这样保藏起来的银行券,1847年10月一个月就有400万镑到500万榜。——弗·恩·}
在这一方面,特别令人感兴趣的,是葛尼的同事、上面已经提到的那位查普曼于1857年向银行委员会作证时的证词。在这里,我把这个证词的主要内容连贯地引在下面,虽然其中涉及到的某些问题我们以后才研究。
查普曼先生是这样说的:
(第4963号)“我还要毫不迟疑地说,货币市场竟听任某个资本家个人的支配(象伦敦有过的情况那样),让他能够在正是通货很少的时候造成货币异常短缺和紧迫状态,我并不认为这是正当的……很可能……能够从流通中取出100万镑或200万镑银行券的不只是一个资本家,如果他们这样做可以达到一个目的的话。”
(第4965号)一个大投机家能够出售100万镑或200万镑统一公债,这样从市场取走货币。类似的情况不久以前还发生过,“这造成了货币的极度紧迫状态”。
(第4967号)这时,银行券当然是非生产的。
“但这没有关系,只要达到一个重要目的就行了;这个重要目的就是压低证券价格,造成货币紧迫,他完全有力量做到这一点。”
举例来说:有一天,证券交易所发生了巨大的货币需求;谁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某人向查普曼要求按7%的利息借5万镑。查普曼感到惊奇,因为他的利息率要低得多;他答应了。不久这个人又来,按7.5%的利息率再借5万镑;后来,又按8%的利息率借10万镑,并且愿意按8.5%的利息率再借一些。这时候,甚至查普曼也感到惊慌不安。后来才明白已经有大量货币突然从市场被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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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但查普曼说,
“我已经按8%的利息率贷出一个很大的数目;我不敢再前进一步了;我不知道结果将如何”。
决不要忘记,公众手中的银行券,虽然被认为几乎经常是在1900万至2000万之间,但是这些银行券实际流通的部分同当作准备金闲置在银行的部分互相之间,是在不断地显著地发生变动的。如果这个准备金很多,从而实际流通的通货很少,那末,从货币市场的观点看,这就是通货充足;如果这个准备金很少,从而实际流通的通货很多,从货币市场的观点看,就叫作通货短缺,也就是说,代表闲置的借贷资本部分,只有一个很小的数额。通货的实际的、与产业周期各阶段无关的膨胀或收缩,——但是公众需要的数额仍旧不变,——可以只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产生的,例如在纳税或支付国债利息时就是这样。在纳税时,银行券和金流入英格兰银行超过通常的程度,所以实际上是不顾对通货的需要而将通货收缩。在支付国债利息时,情况就恰好相反。在前一场合,向银行要求金款,以便获得流通手段。在后一场合,各私人银行的利息率将会降低,因为它们的准备金将会暂时增加。这同流通手段的绝对量无关,而只同把这种流通手段投入流通的银行有关,并且对银行来说,这个过程表现为借贷资本的贷放,所以,它把由此而来的利润放进自己的腰包。
在一个场合,流通手段只是发生暂时的变动,英格兰银行会在每季纳税和每季支付国债利息以前不久,按低息发放短期贷款,以便这种变动得到平衡。这些这样发行出去的过剩的银行券,首先会把纳税所造成的空隙填补;但由于要偿还上述银行贷款,支付国债利息而投到公众手中的过剩银行券又会立即流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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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场合,通货的短缺或充足,始终只是同一数量的流通手段在现款和存款(即借贷工具)之间的不同的分配。
另一方面,例如,如果由于金流入英格兰银行,银行券的发行额相应增加,那末,这些银行券就会参加这个银行以外的贴现业务,并且会在贷款偿还的时候流回,所以,流通的银行券的绝对量只是暂时增加。
如果通货充足是由于营业的扩大(这在物价比较低的时候也是可能发生的),那末,由于利润增大和新的投资增加所引起的对借贷资本的需求,利息率可能是比较高的。如果通货短缺是由于营业收缩或信用非常活跃,那末,利息率在物价高的时候,也可能是低的(见哈伯德的著作【见本卷第623-624页。】)。
通货的绝对量只有在紧迫时期,才对利息率产生决定的影响。这时,对充足的通货的需求,只是表示由于信用缺乏(把货币流通的速度已经减慢和同一些货币不断转化为借贷资本的速度已经减慢的情况撇开不说)而产生了对贮藏手段的需求,例如1847年,银行法的暂停执行并没有引起通货膨胀,却足以使贮藏的银行券重见天日,投入流通。或者在一定的情况下,也可能实际上需要更多的流通手段。例如1857年,银行法暂停执行后,通货实际上暂时增加了。
在另外的情况下,通货的绝对量不会影响利息率。第一,这是因为通货的绝对量——假定周转的节约和速度不变——是由商品的价格和交易的总量决定的(这时候,一个要素通常会抵销另一个要素的作用),最后是由信用的状况决定的(而通货的绝对量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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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反过来决定信用的状况);第二,这是因为在商品价格和利息之间并无任何必然的联系。
在银行限制法实施期间(1797—1820年),发生通货过剩,利息率始终比恢复兑现以来高得多。后来,随着银行券的发行受到限制和汇兑率提高,利息率迅速下降了。1822年、1823年、1832年,一般说来通货很少,利息率也低。1824年、1825年、1836年,通货很多,利息率也提高了。1830年夏,通货很多,但利息率低。自从金矿发现以后,整个欧洲的货币流通都膨胀了,利息率却提高了。所以,利息率并不取决于流通的货币量。
流通手段的发行和资本的贷放之间的差别,在现实的再生产过程中,表现得最清楚。我们已经在第二卷第三篇看到,生产的不同组成部分是怎样进行交换的。例如可变资本在物质上是工人的生活资料,即工人自己的一部分产品。但这部分产品是用货币一点一点付给他们的。资本家必须预付这些货币,并且他能不能在下周再用他上周付出的那些货币来支付新的可变资本,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信用事业的组织。社会总资本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交换行为,例如消费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生产资料之间的交换行为,也是这样。我们已经知道,它们的流通所需要的货币,必须由交换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预付。这种货币就会留在流通中,但交换完成后,总是又回到预付人的手里,因为这种货币是他在实际使用的产业资本之外所预付的(见第2卷第20章)。在发达的信用制度下,货币集中在银行手中,银行至少在名义上贷放货币。这种贷放只与流通中的货币有关。这是通货的贷放,不是借助这些通货而流通的资本的贷放。
查普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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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2号)“可能有这样的时候,公众手中的银行券数目非常大,但是弄不到手。”
货币在恐慌时期还是在那里;但每个人都当心不让它转化为借贷资本,即借贷货币;每个人都抓住它不放,以便应付实际的支付需要。
(第5099号)“农村地区的银行,会把它们的闲置的过剩部分,送到贵行和伦敦其他的银行去?——是的。”——(第5100号)“另一方面,郎卡郡和约克郡的工厂区,为了自己营业的目的而在贵行贴现汇票?——是的。”——(第5101号)“可见,通过这种方法,一个地区的过剩货币,可以用来应付另一地区的需要?——完全正确。”
查普曼说,银行用它的过剩的货币资本在较短期间内购买统一公债和国库券的习惯做法,近来已经大大减少,而发放随时可收回的贷款,已经成为习惯。他自己也觉得购买这种证券,对他的营业来说很不合算。因此,他把货币投在可靠的汇票上,这些汇票每天都有一部分到期,所以他始终知道,他每天可以指望得到多少现款。(第5101—5105号)——
甚至出口的增加,或多或少会对每个国家,特别是对提供信用的国家,表现为国内货币市场需要的增加,但是,只有在紧迫时期才会这样被人感觉到。在出口增加的时候,工厂主照例会凭委托销售的英国工业品,对出口商人开出长期汇票(第5126号)。
(第5127号)“是不是常有这样的事情,互相同意随时重新开出汇票?——{查普曼:}这件事他们对我们保密;我们是不会容许这种汇票的……当然,这样的事情可能发生,但关于这类事情,我不能说什么。<纯洁的查普曼啊。>”——(第5129号)“如果出口大量增加,例如去年一年就增加了2000万镑,那末,要贴现那些代表这种出口的汇票,不是自然而然会引起对资本的巨大需求吗?——这是毫无疑问的。”——(第5130号)“既然英国照例为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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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切出口对外国提供信用,那末,在信用延续的期间不是必定会吸收相应的追加资本吗?——英国提供巨额的信用;但它也为它的原料接受信用。人们在美国向我们开出的汇票总是以六十天为期,另外一些地方开出的汇票是以九十天为期。另一方面,我们也提供信用;我们把商品运往德国时,就提供以两个月或三个月为期的信用。”
威尔逊问查普曼(第5131号),是不是在这种进口原料和殖民地商品起运的同时,已经凭这些货物对英国开出汇票?是不是这种汇票会和提单同时寄到?查普曼相信是这样,但是他对这种“商人的”业务一无所知,建议我们去问内行的人。——查普曼说,在对美国的出口上,“商品在过境时被象征化了”[第5133号];这种胡言乱语的意思应当是说,英国出口商人凭他的商品向伦敦的一家美国大银行开出以四个月为期的汇票,这家银行则从美国得到补偿。
(第5136号)“同远方各国的交易,不是照例由那些要等商品售出才有资本可用的商人经营吗?——一些商行拥有巨大的私人财富,它们能够投下它们自己的资本,而不需要靠商品来获得贷款;但这些商品大部分会通过某些著名公司的承兑而转化为贷款。”——(第5137号)“这些商行设在……伦敦、利物浦和其他地方。”——(第5138号)“所以,无论工厂主是自己出钱,还是在伦敦或利物浦找到一个商人来提供这种贷款,都没有差别;这不仍然是在英国作出的预付吗?——一点不错。工厂主只是在少数场合<而1847年几乎在一切场合>这样做。例如,一个经营工业品的商人在曼彻斯特购买商品,并且通过伦敦一家可靠的公司把商品运走;当伦敦这家公司确信一切都已按照合同办妥时,这个商人就会凭这批运往印度、中国或其他地方的货物,向伦敦这家公司开出一张以六个月为期的汇票;然后银行界参加进来,替他把这张汇票贴现;所以,当他必须对这些商品支付的时候,他已经通过汇票的贴现而拥有货币了。”——(第5139号)“那个人虽然有了货币,银行家不是还得贷出这种货币吗?——银行家有这张汇票;银行家购买了这张汇票;他就是在这个形式上,即在商业汇票的贴现上,运用他的银行资本的。”
{可见,查普曼也认为汇票贴现不是发放贷款,而是购买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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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弗·恩·}
(第5140号)“这不仍然是对伦敦货币市场的需求的一部分吗?——毫无疑问;这是货币市场和英格兰银行的主要业务。英格兰银行和我们一样乐于得到这种汇票,它知道这是很好的投资。”——(第5141号)“是不是出口业越发展,对货币市场的需求就越增加?——随着国家繁荣的增进,我们<查普曼之流>也得到好处。”——(第5142号)“所以,如果这些不同的投资范围突然扩大,自然的结果就是利息率的提高?——这是毫无疑问的。”
(第5143号)查普曼“不很了解,在我们的出口额十分巨大的时候,金对我们竟会有这么大的用处”。
(第5144号)尊敬的威尔逊问道:
“我们在我们的出口上提供的信用,是不是可能比我们在我们的进口上得到的信用多?——我自己对这一点是有所怀疑的。如果有人凭他运往印度的曼彻斯特商品来要求承兑,您是不能以少于十个月的期限给他承兑的。在印度对我们支付以前的一些时候,我们必须并且确实要为美国的棉花而对美国支付。但是这件事的影响究竟如何,研究起来,却是一个颇为微妙的问题。”——(第5145号)“如果我们象去年一样增加工业品的出口2000万镑,那末,我们必须事先就大大增加原料的进口<这已经表明,出口过剩和进口过剩,生产过剩和贸易过剩是一回事>,以便生产这个增加的商品量吗?——这是没有疑问的。”[第5146号]“我们必然要支付一个很大的差额;这就是说,在这个时期内,对我们来说一定是逆差,但久而久之,对美国的汇兑率就会对我们有利,并且较长时期以来,我们已经从美国得到了巨额贵金属的输入。”
(第5148号)威尔逊问那位高利贷大王查普曼,他是否认为他的高额利息是大繁荣和高额利润的标志。查普曼对这个献媚者的天真显然大吃一惊,他当然认为是这种标志,但十分坦白地加上一句保留的话:
“有些人别无他法;他们要还债,他们必须偿付,不管有没有利润;不过,只要它{高利息率}持续下去,它就会标志着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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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人都忘记了,高利息率也可以标志着象1857年那样的情况:到处奔波的信用骑士使国家陷于不安。他们能够支付高额利息,因为他们是从别人的钱袋掏出钱来支付的(而这样一来,他们就促使决定对一切人适用的利息率),并在此期间,靠预期中的利润,过着阔绰的生活。同时,正是这件事情能够给工厂主等提供实际上极为有利的营业。回流由于这种借贷制度而成为完全不可靠了。这件事还说明了下述情况,这些情况对英格兰银行来说,是用不着加以说明的,因为在利息率高的时候,它会按比别人较低的利息率来贴现。
(第5156号)查普曼说:“我尽可以说,我们的贴现额,在我们这样长期具有高利息率的现在,达到了最大限度。”
(查普曼是在1857年7月21日,崩溃之前几个月说这句话的。)
(第5157号)“1852年<那时利息很低>贴现额远不是这么大。”
因为那时候营业实际上正常得多。
(第5159号)“如果市场上货币显著过多……而银行贴现率又低,汇票就会减少……1852年我们处于一种完全不同的局面。当时我国的出口和进口,同今天相比,简直等于没有。”——(第5161号)“在贴现率这样高的情况下,我们的贴现业务同1854年一样多<当时利息为5—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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