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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_31 马克思(俄)
资本…………………4000c+1000v=5000,
商品产品……………4000c+1000v+1000m=6000,
以生产资料的形式存在。
II、消费资料的生产:
资本…………………2000c+500v=2500,
商品产品……………2000c+500v+500m=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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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消费资料的形式存在。
概括起来说,全年总商品产品:
I、4000c+1000v+1000m=6000生产资料;
II、2000c+500v+500m=3000消费资料。
总价值=9000,按照假定,其中不包括继续以实物形式执行职能的固定资本。
现在,如果我们研究简单再生产基础上(这里全部剩余价值都是非生产地消费掉)的各种必要的交换,并且先不考察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流通,那末,我们一开始就会得出三大要点:
1、第II部类工人的工资500v和资本家的剩余价值500m,必须用于消费资料。但是,它们的价值存在于价值1000的消费资料中,这种消费资料掌握在第II部类的资本家的手里,补偿预付的500v,并代表500m。因此,第II部类的工资和剩余价值,将在第II部类内部同第II部类的产品交换。这样,就有(500v+500m)II=1000以消费资料形式从总产品中消失。
2、第I部类的1000v+1000m,同样必须用于消费资料,即用于第II部类的产品。因此,它们必须同第II部类产品的其余的、数量与他们相等的不变资本部分2000c交换。为此,第II部类会得到数额相等的生产资料,得到体现第I部类的1000v+1000m的价值的第I部类产品。因此,就有2000IIc和(1000v+1000m)I从计算中消失。
3、还剩下4000Ic。它们由生产资料构成,只能用于第I部类,以便补偿该部类消费掉的不变资本,因此,要通过第I部类的各个资本家之间的互相交换来解决,就象(500v+500m)II要通过第II部类的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交换,或通过第II部类的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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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家之间的交换来解决一样。
暂时说到这里,这些只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以下的叙述。
III、两个部类之间的交换:I(v+m)和IIc的交换
我们从两个部类之间的大宗交换开始。(1000v+1000m)I——这些价值以生产资料的实物形式存在于它们的生产者手中——要和2000IIc,即以消费资料的实物形式存在的价值交换。通过这种交换,第II部类的资本家把他们的不变资本=2000从消费资料形式再转化为消费资料的生产资料形式,在这种形式中,不变资本可以重新作为劳动过程的因素,并且对于价值增殖来说作为不变的资本价值执行职能。另一方面,通过这种交换,第I部类的劳动力的等价物(1000Iv)和第I部类的资本家的剩余价值(1000Im),在消费资料中实现;二者都由生产资料的实物形式转化为一种可以作为收入来消费的实物形式。
但这种互相交换是通过货币流通完成的。货币流通成为交换的媒介,同时也使这种交换难于理解,然而它却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因为可变资本部分必须一再表现为货币形式,即表现为由货币形式转化为劳动力的货币资本。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同时进行经营的一切生产部门,不论它们属于第I部类还是第II部类,可变资本都必须以货币形式来预付。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是在劳动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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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生产过程之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称资本家对工人进行了“预付”),但是支付劳动力的报酬,却是在约定的期限,在劳动力已经在使用价值的生产上消耗掉之后。就象产品价值的其余部分一样,产品价值中仅仅作为在劳动力报酬上支出的货币的等价物的那部分价值,即产品价值中代表可变资本价值的那部分价值,也是属于资本家的。在这部分价值中,工人已经把他的工资的等价物提供给资本家了。但是,只有商品再转化为货币,即把商品卖出去,资本家的可变资本才能重新成为他的货币资本,可以为购买劳动力而重新预付。
因此,第I部类的总体资本家已经支付给工人1000镑(我说“镑”,只是为了表示它是货币形式的价值)=1000v,以偿付第I部类产品中即工人所生产的生产资料中已经作为v部分存在的价值部分。工人用这1000镑向第II部类的资本家购买同等价值的消费资料,这就把第II部类的不变资本的一半转化为货币;第II部类的资本家再用这1000镑向第I部类的资本家购买价值1000的生产资料;因此,第I部类的资本家的可变资本价值=1000v,由原来以生产资料的实物形式存在的一部分产品再转化为货币,现在可以在第I部类的资本家手中重新作为货币资本执行职能,这个货币资本会再转化为劳动力,即转化为生产资本中最重要的要素。这样,由于第I部类的资本家的一部分商品资本的实现,他们的可变资本就以货币形式流回到他们手中。
至于第I部类的商品资本的m部分和第II部类的不变资本的另一半交换时所需要的货币,它可以按不同的方式预付。实际上,这种流通包括两个部类的各单个资本家之间的无数个别的买和卖,而这种货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来自这些资本家,因为由工人投入流通的货币量,我们已经计算过了。或者是,第II部类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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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资本家可以用他的和生产资本并存的货币资本,向第I部类的资本家购买生产资料;或者是相反,第I部类的一个资本家把用于个人支出而非资本支出的货币基金,向第II部类的资本家购买消费资料。正如前面第一篇和第二篇中已经指出的,前提是:在任何情况下,资本家手中除生产资本外,必须要有一定的货币储备——或者作为资本预付,或者作为收入花掉。我们假定,——比例如何,对我们这里的目的是完全没有关系的,——货币的一半由第II部类的资本家预付来购买生产资料,以补偿他们的不变资本,另一半则由第I部类的资本家为消费而支出。这样,第II部类预付500镑,向第I部类购买生产资料,从而(连同上述来自第I部类的工人的1000镑)用实物补偿它的不变资本的3/4;然后第I部类拿由此得到的500镑向第II部类购买消费资料,从而使第I部类由m构成的那部分商品资本的一半,完成w—g—w流通,这就使第I部类的这部分产品实现为消费基金。通过这第二个过程,500镑也就作为货币资本回到第II部类资本家手中,而同他的生产资本并存。另一方面,第I部类预期到它的商品资本中还作为库存产品的m部分的一半要出售,因而,在此以前,就支出货币500镑,来购买第II部类的消费资料。第II部类又用这500镑向第I部类购买生产资料,从而用实物补偿了自己的全部不变资本(1000+500+500=2000),而第I部类则使自己的全部剩余价值在消费资料中实现。总计起来,价值4000镑的商品的交换,通过2000镑的货币流通来进行。其所以是2000镑;只是因为按照我们的叙述,全部年产品是作为几大部分一次进行交换的。在这里,重要的只是这一情况:第II部类不仅已经把它以消费资料形式再生产的不变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资料的形式,而且,除此以外,还使它为购买生产资料而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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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到流通中去的500镑也回到它那里;同样,第I部类不仅再一次以货币形式得到它以生产资料形式再生产的可变资本,即可以再直接转化为劳动力的货币资本,而且,除此以外,第I部类预期到它的资本中的剩余价值部分会出售而先用来购买消费资料的500镑也流回到它那里。但是,这500镑流回到它那里,不是由于已经用掉,而是由于它的商品产品中承担着一半剩余价值的那一部分以后会出售。
在这两个场合,不仅第II部类的不变资本由产品形式再转化为生产资料的实物形式,即它唯一能作为资本执行职能的形式;同样,不仅第I部类的可变资本部分转化为货币形式,第I部类的生产资料的剩余价值部分转化为可以消费的形式,即可以作为收入来消费的形式。而且,除此以外,第II部类为购买生产资料而预付的500镑货币资本,——它是在相应的、补偿这500镑的不变资本价值部分(以消费资料形式存在)出售以前预付的,——也流回到第II部类那里;其次,第I部类为购买消费资料而预先用掉的500镑也流回到它那里。如果第II部类因预计到它的商品产品中的不变部分要出售而预付的货币以及第I部类因预计到它的商品产品中的剩余价值部分要出售而预付的货币,会分别流回到它们那里,那末,这只是因为一个部类的资本家除了把以第II部类的商品形式存在的不变资本投入流通以外,另一部类的资本家除了把以第I部类的商品形式存在的剩余价值投入流通以外,各以500镑货币投入了流通。最后,他们通过各自的商品等价物的交换,彼此付清了各自的款项。他们在自己商品的价值额以外作为这种商品交换的手段投入流通的货币,按照他们各自投入流通的货币数量的比例,从流通中回到他们手里。他们并不因此增加分文。第II部类原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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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资本=消费资料2000+货币500;它现在和以前一样,有生产资料2000和货币500。同样,第I部类也和以前一样;有剩余价值1000(以前由商品,生产资料构成,现在已转化为消费基金)+货币500。——总的结论是:产业资本家为了促成他们自己的商品流通而投入流通的货币,无论是记在商品的不变价值部分的账上,还是记在存在于商品中的剩余价值(在它作为收入花掉的时候)的账上,总是按照各个资本家为货币流通而预付的数额回到他们手中。
至于第I部类的可变资本再转化为货币形式问题,那末,对第I部类的资本家来说,在他们把可变资本用在工资上以后,可变资本首先以工人向他们提供的商品的形式存在。资本家已经以货币形式把可变资本作为工人劳动力的价格支付给工人。就这一点来说,资本家对他们商品产品中等于以货币形式支出的可变资本的价值组成部分,已经支付了报酬。因此,他们也是这部分商品产品的所有者。但是,他们使用的那部分工人阶级,不是那部分工人阶级自己所生产的生产资料的买者;那部分工人阶级是第II部类所生产的消费资料的买者。因此,为支付劳动力报酬而以货币形式预付的可变资本,不是直接回到第I部类的资本家手中。它要通过工人的购买,转到工人所必需的而又买得起的商品的资本主义生产者手中,即转到第II部类的资本家手中。只有当第II部类的资本家用这种货币来购买生产资料的时候,它才通过迂回的道路回到第I部类的资本家手中。
由此得出结论:在简单再生产中,第I部类的商品资本中的v+m价值额(也就是第I部类的总商品产品中与此相应的比例部分),必须等于不变资本IIc,也就是第II部类的总商品产品中分出来的与此相应的部分;或者说,I(v+m)=IIc。也就是达成“均衡”的条件。但在自由竞争、无序生产的情况下,如何才能恰好达成这一“均衡”条件呢?而且这里还没有涉及更复杂的不是每年都要更新的固定不变资本的更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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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第II部类内部的交换。必要生活资料和奢侈品
在第II部类商品产品的价值中,v+m这一组成部分还要加以研究。考察这个组成部分,同我们在这里研究的最重要的问题无关。我们研究的问题是:每个单个资本主义商品产品的价值分为c+v+m的这种分割,即使以不同的表现形式作为媒介,在什么程度内同样也适用于全部年产品的价值。这个问题,一方面通过I(v+m)和IIc的交换来解决,另一方面通过我们以后对第I部类年商品产品中Ic的再生产的研究来解决。既然II(v+m)以消费品的实物形式存在,既然第II部类为支付劳动力报酬而预付给工人的可变资本,总的来说要由工人用于消费资料,既然在简单再生产的前提下,商品价值的m部分实际上作为收入用于消费资料,那末,显而易见,第II部类的工人用他们从第II部类的资本家那里得到的工资,买回他们自己产品中与他们以工资形式得到的货币价值的数量相当的一部分。因此,第II部类的资本家就把他们为支付劳动力报酬而预付的货币资本再转化为货币形式;这完全好象他们付给工人的只不过是一种价值符号。一旦工人通过购买他们自己生产的、但属于资本家的商品产品的一部分,来实现这种价值符号,这种价值符号就会回到资本家手中,不过,这种符号在这里不仅代表价值,而且也在它自己的金身或银身中具有这种价值。指金属货币。如果是纸币就仅仅代表价值,而本身不具有这种价值。以货币形式预付的可变资本,是通过工人阶级作为买者和资本家阶级作为卖者出现的过程而流回的,关于这种回流,我们以后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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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详细地研究。这里要考察的,是另外一点,这在涉及可变资本怎样流回到它的起点时,必须加以说明。
年商品生产的第II部类是由种类繁多的产业部门构成的,但是,按它们的产品来说,可分成两大分部类:
(a)消费资料。它们进入工人阶级的消费,但因为它们是必要生活资料,所以也构成资本家阶级的消费的一部分,虽然就其质量和价值来说,往往和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不同。一个是在高级商场购买,一个是在地摊上购买。为了这里研究的目的,我们可以把这整个分部类概括为必要消费资料这个项目。至于象烟草这一类产品,从生理学观点来看,是不是必要消费资料,在这里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只要习惯上认为它是必要消费资料就行了。
(b)奢侈消费资料。它们只进入资本家阶级的消费,所以只能和花费的剩余价值交换,而剩余价值是绝对到不了工人手中的。就前一个项目来说,很明显,为了生产该项目的种种商品而预付的可变资本,一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流回到第II部类中生产这些必要生活资料的那部分资本家(即IIa的资本家)手中。他们按照支付工人工资的可变资本的数额,把必要生活资料卖给他们自己的工人。尽管各有关产业部门的资本家之间的交易是很频繁的,并且通过这种交易流回的可变资本是按比例分配的,但对第II部类资本家的整个分部类a来说,这种回流是直接进行的。这是靠工人支出的货币直接提供流通手段的流通过程。而分部类IIb的情况却不同。我们这里考察的价值产品的整个部分,即IIb(v+m),是以奢侈品的实物形式存在的,就是说,这种奢侈品,同以生产资料形式存在的商品价值Iv一样,工人阶级是无法购买的,尽管这种奢侈品和那种生产资料都是这些工人的产品。因此,这一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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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预付的可变资本以它的货币形式再回到资本主义生产者手中的那种回流,不能直接进行,而是象Iv一样,必须间接进行。
例如,就象前面我们对整个第II部类所作的假定那样,假定:v=500,m=500;但可变资本和与之相应的剩余价值的分配如下:
分部类a;必要生活资料:v=400,m=400;这样,一个由必要消费资料构成的商品量的价值是400v+400m=800,或者是IIa(400v+400m)。
分部类b:奢侈品,它的价值是100v+100m=200,或者是IIb(100v+100m)。
IIb的工人得到了他们劳动力的报酬100货币,比如说,100镑。他们用这些货币向IIa的资本家购买数额100的消费资料。IIa的资本家再用这些货币,向IIb购买商品100。从而,IIb的资本家的可变资本,以货币形式流回到他们手中。
在IIa,通过资本家和他们自己的工人的交换,已经有400v又以货币形式存在于资本家手中;此外,他们的产品中代表剩余价值的部分有四分之一转到了IIb的工人手中,以此换取了以奢侈品形式存在的IIb(100v)。
现在,如果我们假定,IIa的资本家和IIb的资本家,把他们的收入按相同的比例,分别用于必要生活资料和奢侈品,——假定二者各以收入的3/5用于必要生活资料,2/5用于奢侈品,那末,分部类IIa的资本家以其剩余价值收入400m的3/5,就是说240,用于他们自己的产品即必要生活资料;以2/5=160用于奢侈品。分部类IIb的资本家也按同样的比例,来分配他们的剩余价值=100m,以3/5=60用于必要生活资料,以2/5=40用于奢侈品。后者是在他们自己的分部类内部生产和交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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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IIa)m得到的奢侈品160是这样流到IIa的资本家手中的:我们上面已经看到,在(IIa)400m中,以必要生活资料形式存在的100,和以奢侈品形式存在的等额的(IIb)v相交换,此外,以必要生活资料形式存在的60,和以奢侈品形式存在的(IIb)60m相交换。总计如下:
IIa:400v+400m;IIb:100v+100m。
1、400v(a)由IIa的工人消费掉,它们就是IIa工人的产品(必要生活资料)的一部分;工人从他们自己那个部类的资本主义生产者那里购买这些产品。因此,货币400镑,即资本主义生产者作为工资付给自己的工人的可变资本价值400,回到他们手中。他们可以用这些货币重新购买劳动力。
2、400m(a)中与100v(b)相等的部分,即剩余价值(a)的1/4,是这样在奢侈品中实现的:(b)的工人从他们那个部类(b)的资本家那里得到工资100镑,他们用这100镑购买m(a)的1/4,即购买由必要生活资料构成的商品;a的资本家用这些货币购买同等价值额的奢侈品=100v(b),即所生产的全部奢侈品的一半。这样,b的资本家的可变资本就以货币形式回到这些资本家手中。他们可以重新购买劳动力,并由此重新开始他们的再生产,因为整个第II部类的全部不变资本已经通过I(v+m)和IIc的交换而得到了补偿。生产奢侈品的工人的劳动力所以能够重新出卖,只是因为他们作为自己工资的等价物创造出来的那部分产品,会被IIa的资本家取走,列入自己的消费基金,也就是变成了货币。(这同样适用于第I部类劳动力的出卖;因为和I(v+m)交换的IIc,既由必要生活资料构成,也由奢侈品构成;通过I(v+m)而更新的东西,既包括必要生活资料的生产资料,也包括奢侈品的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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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们现在来谈a和b之间的交换,这里只是指两个分部类资本家之间的交换。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们已经解决了a的可变资本(400v)和一部分剩余价值(100m),以及b的可变资本(100v)的问题。我们进一步假定,这两个分部类资本家在花费他们的收入时的平均比例,是2/5用于奢侈品,3/5用于必要的生活必需品。因此,除了已经用于奢侈品的100,整个分部类a还有60要用于奢侈品,按照同一比例,b也有40要用于奢侈品。
因此,(IIa)m是这样分配的:240用于生活资料和160用于奢侈品=240+160=400m(IIa)。
(IIb)m是这样分配的:60用于生活资料和40用于奢侈品:60+40=100m(IIb)。后面的40,是这个分部类的资本家从他们自己的产品(他们的剩余价值的2/5)中拿出来消费的;用于生活资料的60,是这个分部类的资本家把他们的剩余产品60和60m(a)相交换而得到的。
因此,我们可以为第II部类的全体资本家列出以下公式(其中分部类a的v+m以必要生活资料形式存在,分部类b的v+m以奢侈品形式存在):
IIa(400v+400m)+IIb(100v+100m)=1000;通过运动,按下列公式实现:500v(a+b){在400v(a)和100m(a)中实现}+500m(a+b){在300m(a)+100v(b)+100m(b)中实现}=1000。
我们对a和b的实现,分别进行考察,就会得出:
(a)v/400v(a)+m/(240(a)+100v(b)+60m(b))=800
(b)v/100m(a)+m/(60m(a)+40m(a))    =2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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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简单起见,假定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比例相同(顺便提一下,这并不是必要的)。这样,在v(a)=400时,不变资本=1600,在v(b)=100时,不变资本=400。因此,关于第II部类的两个分部类a和b,我们会得出下列公式:
(IIa)1600c+400v+400m=2400
(IIb)400c+100v+100m=600
总计:
2000c+500v+500m=3000。
与此相适应,以消费资料形式存在的、要和2000I(v+m)交换的2000IIc,其中有1600用来交换必要生活资料的生产资料,有400用来交换奢侈品的生产资料。
因此,2000I(v+m)本身也会这样分割:(800v+800m)I作为a的必要生活资料的生产资料=1600;(200v+200m)I作为b的奢侈品的生产资料=400。
不仅真正的劳动资料,而且原料和辅助材料等等,在两个分部类中,有很大部分是相同的。至于I(v+m)全部产品的不同价值部分的交换,那末,这种划分似乎是毫无意义的。无论是上述800Iv还是200Iv,都由于工资用在消费资料1000IIc上而实现。因此,为支付工资而预付的货币资本在流回时,也会在第I部类各资本主义生产者之间均衡地分配,即按照相应的比例再以货币形式补偿他们各自预付的可变资本。另一方面,至于1000Im的实现,那末,在这里,资本家也会均衡地(按照他们的m的大小比例)从IIc的整个后一半=1000取出具有消费资料形式的600IIa和400IIb;因此,为IIa补偿不变资本的资本家,
从600c(IIa)取出480(3/5)并从400c(IIb)取出320(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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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IIb补偿不变资本的资本家,
从600c(IIa)取出120(3/5)并从400c(IIb)取出80(2/5)=200。总计=1000。
在这里,无论对于第I部类还是第II部类,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比例,都是随便假定的。这个比例在第I部类和第II部类以及它们的分部类之间相同,也是随便假定的。只是为了简单起见,这里假定比例相同。即使假定比例不同,对问题的条件和它的解决方法,也绝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是,在简单再生产的前提下,必然会得出以下结论:
1、年劳动以生产资料的实物形式创造的新价值产品(分成v+m),等于年劳动的另一部分生产的产品价值所包含的以消费资料形式再生产的不变资本价值c。假如前者小于IIc,第II部类的不变资本就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假如前者大于IIc,余额就不能利用。在这两个场合,简单再生产这个前提都会被违反。
2、在以消费资料形式再生产的年产品中,以货币形式预付的可变资本v,在它的获得者是生产奢侈品的工人时,只能在一开始体现着IIa资本主义生产者的剩余价值的那部分必要生活资料中实现。因此,投入奢侈品生产的v,必须等于以必要生活资料形式生产的、m中和它的价值量相适应的部分,因而就必然小于这整个m,即小于(IIa)m。只是由于这个v在这一部分m中实现,奢侈品的资本主义生产者所预付的可变资本才能以货币形式回到他们手中。这个现象和I(v+m)在IIc中的实现是完全类似的;只是在这里,(IIb)v是在和它价值量相等的那一部分(IIa)m中实现的。既然全年总产品实际进入以流通为媒介的年再生产过程,所以这些比例关系在全年总产品的每一次分配中,都具有质的决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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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m)只能在IIc中实现,IIc也只有通过这种实现,才能更新它作为生产资本组成部分的职能;同样,(IIb)v只能在(IIa)m的一部分中实现,而(IIb)v也只有通过这种实现,才能再转化为它的货币资本的形式。不言而喻,只有在这一切实际上都是再生产过程本身的结果时,也就是说,只有在例如IIb的资本家不是靠信用从别处取得用于v的货币资本时,上述情况才适用。相反地,从量的方面说,年产品各部分之间的交换,只有在生产规模和价值关系保持静止状态,并且这些严格的比例关系不会由于对外贸易而有所改变的情况下,才能按上述比例进行。因而,“均衡”是偶然的,概率为零的。而不均衡是必然的,概率为1的。
如果有人按照亚·斯密的说法,说什么I(v+m)分解为IIc,而IIc分解为I(v+m),或者用他的更常见也更荒谬的说法,说什么I(v+m)形成IIc的价格(或价值,他称为“交换价值”)的组成部分,而IIc形成I(v+m)价值的整个组成部分,那末,同样也可以说并且必须说,(IIb)v分解为(IIa)m,或者(IIa)m分解为(IIb)v,或者说(IIb)v形成IIa剩余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反过来也是一样:剩余价值分解为工资,即可变资本,而可变资本形成剩余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谬论确实可以在亚·斯密那里看到,因为在他看来,工资是由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而这种商品价值又是由它所包含的工资(可变资本)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决定的。他专心注意资本主义基础上一个工作日的价值产品所分成的部分,即v+m,以致完全忘记了,以不同实物形式存在的等价物,无论由有酬劳动还是由无酬劳动构成,对于简单的商品交换来说,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因为在这两种场合,为生产它们而花费的劳动是一样多的;他还忘记了,尽管A的商品是一种生产资料,B的商品是一种消费资料,尽管这些商品出售以后,一个是作为资本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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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执行职能,而另一个则进入消费基金,按照亚当·斯密的说法,即作为收入来消费,但这对简单的商品交换来说,同样是没有关系的。单个买者如何使用他的商品,这不是商品交换的问题,不是流通领域的问题,也不涉及商品的价值。在分析全年社会总产品的流通时,必须研究该产品各个组成部分的确定用途,即消费因素,但这绝不会影响上述问题。
在上面所考察的(IIb)v和(IIa)m的一个等价部分的交换中,以及(IIa)m和(IIb)m之间的进一步的交换中,完全不必假定,资本家——不管他们是IIa和IIb的单个资本家,还是作为各分部类的资本家整体——是按同一比例在必要消费品和奢侈品之间分配他们的剩余价值。一个可以在这种消费上多用一些,另一个可以在那种消费上多用一些。有不同的“效用”函数,但由于价格已定,因此边际效用必须相同。在简单再生产的基础上,前提只是:一个和全部剩余价值相等的价值额在消费基金中实现。因此,界限是已定的。在每一部类之内,有的人在a上多用一些,有的人在b上多用一些;但是他们可以互相补偿,以致a和b这两个分部类的资本家作为一个整体,按同一比例参加这两类物品的消费。类似庸俗微观经济学中的“典型”概念。但在那里,“典型”妄图融合完全不同的资本家和工人,因而并不典型。而这里只包含资本家中的一类。价值关系——a和b这两类生产者在第II部类的产品总价值中各自所占的比例部分,从而提供上述产品的各生产部门间一定的量的关系——在每一具体场合,都必须是已定的。只有为举例而规定的比例,才是一种假定的比例。如果作另一种假定,也不会使各种质的因素发生变化,只有量的规定会改变。但如果由于某种情况,a和b的比例量发生了现实变化,那末,简单再生产的条件也会相应地改变。
从(IIb)v在(IIa)m的一个等价部分中实现这一点可以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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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结论:年产品中的奢侈品部分越是增大,从而奢侈品生产中吸收的劳动力的数量越是增加,预付在(IIb)v上的可变资本要再转化为可以重新作为可变资本的货币形式来执行职能的货币资本,因而在IIb中就业的那部分工人阶级要生存和再生产,——他们的必要消费资料的供给,——也就越是要取决于资本家阶级的挥霍,越是要取决于他们的剩余价值的很大一部分转化为奢侈品。以销定产。
每一次危机都会暂时减少奢侈品的消费。危机使(IIb)v到货币资本的再转化延缓和停滞,使这种再转化只能部分地进行,从而有一部分生产奢侈品的工人被解雇;另一方面,必要消费资料的出售也会因此停滞和减少。这里完全撇开不说那些同时被解雇的非生产工人(工人并非都是生产工人),他们由于为资本家服务而得到资本家奢侈支出的一部分(这些工人本身相应地也是奢侈品),特别是在必要生活资料等等的消费方面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在繁荣时期,特别是在欺诈盛行期间,情况正好相反。在这个时期,货币的表现在商品中的相对价值已由于其他原因(并不是由于现实的价值革命)而降低,所以商品的价格不依商品本身的价值为转移而提高。这是劳动价值理论受到攻击的原因之一。但其它的价值理论虽然能够解释某种价格现象,但其不能成功解释的现象要比劳动价值理论多得多。不仅是必要生活资料的消费增加了;工人阶级(他们的全部后备军现在都积极参加进来)也暂时参加了他们通常买不起的各种奢侈品的消费,此外,他们还会参加这类必要消费品的消费,其中绝大部分通常只对资本家阶级来说才是“必要”消费资料,而这些又会引起价格的提高。某些商品的价格变动,是由于社会消费结构的变动。
认为危机是由于缺少有支付能力的消费或缺少有支付能力的消费者引起的(有效需求不足),这纯粹是同义反复。除了需要救济的贫民的消费或“盗贼”的消费以外,资本主义制度只知道进行支付的消费。商品卖不出去,无非是找不到有支付能力的买者,也就是找不到消费者(因为购买商品归根结底是为了生产消费或个人消费)。但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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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有人想使这个同义反复具有更深刻的论据的假象,说什么工人阶级从他们自己的产品中得到的那一部分太小了,只要他们从中得到较大的部分,即提高他们的工资,弊端就可以消除,那末,我们只须指出,危机每一次都恰好有这样一个时期做准备,在这个时期,工资会普遍提高,工人阶级实际上也会从供消费用的那部分年产品中得到较大的一份。按照这些具有健全而“简单”(!)的人类常识的骑士们的观点,这个时期反而把危机消除了。因此,看起来,资本主义生产包含着各种和善意或恶意无关的条件,这些条件只不过让工人阶级暂时享受一下相对的繁荣,而这种繁荣往往只是危机风暴的预兆。【供可能出现的洛贝尔图斯危机学说的信徒们参考。如一百年后的某位自我感觉最好并以扩大内需为自身成就的中国总理。——弗·恩·】
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必要消费资料的生产和奢侈品的生产之间的比例关系,是以II(v+m)在IIa和IIb之间的分割为条件的,从而也是以IIc在(IIa)c和(IIb)c之间的分割为条件的。因此,这种分割从根本上影响着生产的性质和数量关系,对生产的总形态来说,是一个本质的决定性的因素。
简单再生产实质上是以消费为目的的,虽然攫取剩余价值是单个资本家的动机;但是,剩余价值——不管它的比例量如何——在这里最终只是用于资本家的个人消费。
既然简单再生产是每个规模扩大的年再生产的一部分,并且还是它最重要的一部分,所以,这种个人消费的动机总是和发财致富的动机本身相伴而生,同时又和它相对立。实际上,问题表现得更复杂,因为掠夺物——资本家的剩余价值——的分享者,会作为独立于资本家以外的消费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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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货币流通在交换中的媒介作用
根据上面的阐述,不同部类的生产者之间的流通,按下列公式进行:
1、第I部类和第II部类之间:
I、4000c+1000v+1000m
II、………… 2000c……+500v+500m。
IIc=2000的流通已经完成,它已经和I(1000v+1000m)相交换。
暂且把4000Ic撇开不说,这样,在第II部类内部还有v+m的流通。现在,II(v+m)在IIa和IIb两个分部类之间的分割如下:
2、II500v+500m=a(400v+400m)+b(100v+100m)。
400v(a)的流通在它自己的分部类内部进行;由此得到报酬的工人,用这些报酬向他们的雇主即IIa的资本家,购买他们自己所生产的必要生活资料。
因为两个分部类的资本家都把他们的剩余价值的3/5用于IIa的产品(必要生活资料),2/5用于IIb的产品(奢侈品),所以a的剩余价值的3/5,即240,在分部类IIa内部消费;同样,b的剩余价值的2/5(以奢侈品形式生产和存在),也在分部类IIb内部消费。
因此,在IIa和IIb之间有待交换的是:
在IIa方面:1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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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Ib方面:100v+60m。它们正好彼此相抵。IIb的工人,用他们得到的货币工资100向IIa购买数额100的必要生活资料。IIb的资本家,也用他们的剩余价值的3/5=60,向IIa购买他们的必要生活资料。IIa的资本家因此也得到了必要的货币,以便象上面假定的那样,把他们的剩余价值的2/5=160m,用于IIb所生产的奢侈品(100v和60m;100v是作为补偿所付工资的产品留在IIb的资本家手中的)。其公式如下:
3、IIa、(400v)+(240m)+160m
b、…………………100v+60m+(40m),
括号内的数额,只在各分部类内部流通和消费。
预付在可变资本上的货币资本,只有对生产必要生活资料的IIa的资本家来说,才是直接流回的,这种情况不过是前面提到的那个一般规律由某些特殊条件而引起变化的一种表现,按照这个规律,商品生产者预付在流通中的货币,在商品流通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会回到他自己手里。由此顺便可以得出:如果站在商品生产者背后的是一个货币资本家,这个货币资本家又把货币资本(这个字最精确的含意就是货币形式的资本价值)预付给产业资本家,那末,这种货币的真正复归点就是这个货币资本家的钱袋。这样,虽然货币在流通中或多或少地要经过各种人之手,但大量的流通货币却属于以银行等形式组织和积聚的货币资本部门。这个部门预付资本的方法,规定资本要不断以货币形式最后流回到它那里,虽然这种回流还要以产业资本再转化为货币资本作为媒介。
对商品流通来说,有两样东西始终是必要的:投入流通的商品和投入流通的货币。“与直接的产品交换不同,流通过程在使用价值换位和转手之后并没有结束。货币并不因为它最终从一个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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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形态变化系列中退出来而消失。它不断地沉淀在商品空出来的流通位置上。”(第1卷第3章)
例如,在IIc和I(v+m)之间的流通中,我们假定,第II部类为这个流通预付了500镑货币。大的社会的生产者群之间的流通,分解为无数的流通过程,其中,时而这群生产者,时而那群生产者,首先作为买者出现,从而把货币投入流通。把个别情况完全撇开不说,这已经由生产期间的差别,从而由不同商品资本的周转的差别决定了。现在,第II部类用500镑向第I部类购买同等价值额的生产资料,第I部类再向第II部类购买500镑消费资料;这些货币因此又流回到第II部类那里;后者绝不会因为这种回流而更富有。它首先把500镑货币投入流通,并从流通中取出同等价值额的商品,然后又出售500镑商品,并从流通中取出同等价值额的货币;这样,500镑又流回来。事实上,第II部类投入流通的是500镑货币和500镑商品=l000镑;它也从流通中取出了500镑商品和500镑货币。为了使500镑商品(I)和500镑商品(II)相交换,流通所需要的只是500镑货币。这样,谁预付货币来购买别人的商品,谁就会在出售自己的商品时,重新得到货币。所以,假如第I部类首先向第II部类购买500镑商品,然后再向第II部类出售500镑商品,那末这500镑将回到第I部类那里,而不是回到第II部类那里。
第I部类投在工资上的货币,即以货币形式预付的可变资本,不是直接地的,而是间接地、通过迂回的道路以这个形式的。而第II部类的500镑工资,却直接从工人那里回到资本家手中,就象在同一些人彼此交替地作为商品的买者和卖者不断对立,反复进行买和卖时货币总是直接一样。第II部类的资本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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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支付劳动力的报酬;这样,他就把劳动力并入他的资本,只是由于这种流通行为,即对资本家来说仅仅是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的流通行为,资本家才能作为产业资本家,而和作为他的雇佣工人的工人相对立。但是,起先作为自己劳动力的卖者,出售者出现的工人,后来会作为买者,作为货币所有者,而和作为商品的卖者的资本家相对立;因此,投在工资上的货币,也流回到资本家手中。只要商品的出售不包含欺诈等等,而是商品和货币进行等价交换,那末,这就不会是资本家借以发财致富的过程。资本家并不是支付给工人两次:先用货币,后用商品;一旦工人把货币换成资本家的商品,资本家的货币就回到自己手中。
然而,转化为可变资本的货币资本,即预付在工资上的货币,在货币流通本身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工人阶级不得不挣一文吃一文,不能给产业资本家提供任何长期的信贷(现在工人的收入虽然高一点,但因为为了让资本家能够卖出商品而分期付款消费,故也没有什么积蓄可以用来支持给产业资本家提供任何长期的信贷),这样,各个产业部门的资本周转期间尽管有差别,可变资本却要在某一短期内,例如一周,即在比较迅速地反复的期限内,同时在社会的无数不同地点,以货币形式预付(这个期限越短,通过这个渠道一次投入流通的货币总额相对地说也就越小)。在每个进行资本主义生产的国家,这样预付的货币资本,在总流通中都占有一个在比例上有决定意义的部分;而由于同一个货币在流回起点之前,要流过各种渠道,作为无数其他的营业的流通手段来执行职能,所以更是这样。
现在,我们从另一个观点来考察I(v+m)和IIc之间的流通。
第I部类的资本家预付1000镑来支付工资,工人就用这1000镑向第II部类的资本家购买生活资料,第II部类的资本家用同一些货币再向第I部类的资本家购买生产资料。于是第I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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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本家的可变资本以货币形式回到他们手中;同时,第II部类的资本家把他们的不变资本的一半,由商品资本的形式再转化为生产资本的形式。第II部类的资本家再预付500镑货币,以便在第I部类的资本家那里取得生产资料;第I部类的资本家把这些货币用于第II部类的消费资料;从而这500镑流回到第II部类的资本家手中;第II部类的资本家重新把这些货币预付,以便使他的已经转化为商品的不变资本的最后四分之一,再转化为它的生产的实物形式。这些货币再流回到第I部类那里,并重新用来向第II部类取得同等数额的消费资料;500镑因此又流回到第II部类那里。现在,第II部类的资本家和以前一样,拥有500镑货币和2000镑不变资本,但是,后者已经由商品资本形式重新转化为生产资本形式。5000镑商品量的流通是用1500镑货币来完成的;就是说,1、第I部类付给工人1000镑,购买同等价值额的劳动力;2、工人用这1000镑向第II部类购买生活资料;3、第II部类再用这同一些货币向第I部类购买生产资料,因此,第I部类又重新得到1000镑货币形式的可变资本;4、第II部类用500镑向第I部类购买生产资料;5、第I部类用这500镑向第II部类购买消费资料;6、第II部类用这500镑向第I部类购买生产资料;7、第I部类用这500镑向第II部类购买生活资料。因此,500镑流回到第II部类那里,这500镑是第II部类在商品形式的2000镑以外另行投入流通的,而它没有为这500镑从流通中取出任何商品形式的等价物。【这里的叙述,和前面(第444页)的叙述,略有不同。前面,第I部类也把一个独立的数额500镑投入流通。在这里,却只有第II部类为流通提供追加货币材料。但是,这并不改变最后的结论。如果从第4步开始,第I部类将在第3步中重新得到的1000镑货币形式的可变资本挪用来向第II部类购买消费资料,然后第II部类再用这1000镑向第I部类购买生产资料,那么全部流通只需1000镑货币就可完成。——弗·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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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交换是这样进行的:
1、第I部类支付1000镑货币购买劳动力,即购买商品=1000镑。
2、工人用他们的货币额1000镑的工资,向第II部类购买消费资料,即商品=1000镑。
3、第II部类用它从工人那里得到的1000镑,向第I部类购买同等价值的生产资料,即商品=1000镑。
因此,1000镑货币作为可变资本的货币形式,流回到第I部类那里。
4、第II部类用500镑向第I部类购买生产资料,即商品=500镑。
5、第I部类用这500镑向第II部类购买消费资料,即商品=500镑。
6、第II部类用这500镑向第I部类购买生产资料,即商品=500镑。
7、第I部类用这500镑向第II部类购买消费资料,即商品=500镑。
所交换的商品价值总额=5000镑。
第II部类在购买时预付的500镑,流回到第II部类那里。
结果是:
1、第I部类的资本家拥有货币形式的可变资本1000镑,这是他最初预付到流通中去的;此外,他还为他个人的消费,以他自己的商品产品的形式支出了1000镑;就是说,他所支出的是由于出售价值额1000镑的生产资料而得到的货币。
另一方面,货币形式的可变资本所必须转化的实物形式,即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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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通过消费得到了维持,进行了再生产,并再作为它的所有者唯一的商品而存在,如果他想活下去,他就必须出卖这种商品。因此,也就再生产了雇佣工人和资本家的关系。
2、第II部类的不变资本得到了实物补偿;同一个第II部类预付在流通中的500镑,也回到它那里。
对第I部类的工人来说,流通是简单流通W—G—W:W(劳动力)—G(1000镑,第I部类可变资本的货币形式)—W(价值1000镑的必要生活资料);这1000镑把以商品形式,即以生活资料形式存在的第II部类的不变资本转化为具有同等价值额的货币。
对第II部类的资本家来说,过程是W—G,是他的一部分商品产品转化为货币形式,由货币形式再转化为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即再转化为他们所必需的一部分生产资料。
当第II部类的资本家为购买其他部分生产资料而预付G(500镑)时,他们已经预期(理性预期?)到在IIc中还以商品(消费资料)形式存在的那一部分将转化为货币形式;在第II部类用G购买、W被第I部类出售这样一个G—W行为中,货币(II)转化为生产资本的一部分,W(I)通过W—G行为,转化为货币。但是,这些货币并不代表第I部类的资本价值的任何组成部分,而只不过是用在消费资料上的货币化的剩余价值。
在流通G—W…P…W'—G'中,一个资本家的第一个行为G—W,是另一个资本家的最后一个行为W'—G'(或其中一部分)。使G借以转化为生产资本的W,对W的卖者(他要把这个W转化为货币)来说,究竟是代表不变资本组成部分,还是代表可变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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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成部分,还是代表剩余价值,是和商品流通本身完全无关的。
至于第I部类商品产品的组成部分v+m,那末,第I部类从流通中取出的货币多于它投入的货币。第一,它的1000镑可变资本回到它那里;第二,它出售价值500镑的生产资料(见上述第4项交换),从而它的剩余价值的一半转化为货币;然后(第6项交换)再出售价值500镑的生产资料,即它的剩余价值的另一半,从而把剩余价值全部以货币形式从流通中取出。因此,相继进行的是;1、可变资本再转化为货币=1000镑;2、剩余价值的一半转化为货币=500镑;3、剩余价值的另一半转化为货币=500镑;所以总计有1000v+1000m转化为货币=2000镑。尽管第I部类(我们以后还要考察的作为Ic的再生产媒介的各种交换除外)只把1000镑投入流通,它从流通中却取出了多一倍的货币。当然,货币化的(即转化为G的)m一旦用在消费资料上,就立即再转入别人(II)手中。第I部类的资本家以货币形式取出的价值,只等于他以商品形式投入的价值;这个价值是剩余价值,就是说,资本家没有为它付出分文,这一点绝不会使这种商品价值本身有任何改变;因此,只要我们说的是商品流通中的价值交换,那末,这一点就是毫无意义的。剩余价值转化成的货币形式,当然和预付资本在它的转化过程中所通过的其他一切形式一样,是会消失的。正是这个“消失”解决了从产品中取出的货币额怎么能大于为支付成本而投入的货币额的问题。它所持续的时间,仅仅是第I部类的商品转化为货币和接着发生的第I部类的货币转化为第II部类的商品这二者之间的间歇时间。
假定周转期较短,或者,从简单商品流通的观点来看,投入流通的货币流通较快,为了使交换的商品价值流通,只要有较少的货币就够了。如果相继进行的交换的次数已定,这个货币额总是由流通商品的价格总额或价值总额决定。这个价值总额由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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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资本价值构成的比例如何,在这里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用我们的例子来说,假如第I部类的工资每年支付四次,就是4×250=1000。因此,有250镑货币,就足以完成Iv—(1/2)IIc之间的流通,以及可变资本Iv和第I部类的劳动力之间的流通。同样,假如Im和IIc之间的流通用四次周转来完成,那也就只需要250镑;所以,总起来说,要完成价值5000镑的商品的流通,只需要一个500镑的货币额或货币资本。这时,剩余价值不是分两次,每次有一半转化为货币,而是分四次,每次有1/4转化为货币。
假如在第4项交换中,不是第II部类,而是第I部类作为买者出现,把500镑货币用于同等价值量的消费资料,那末,以后是第II部类在第5项交换中用这500镑购买生产资料;第I部类在第6项交换中则用这500镑购买消费资料;第II部类在第7项交换中再用这500镑购买生产资料;最后,这500镑回到第I部类那里,就和在前一种情况下回到第II部类那里一样。在这里,剩余价值的货币化是通过它的资本主义生产者本身在私人消费上支出的货币而实现的。这个货币代表了预期的收入,即预期从待售的商品所包含的剩余价值中得到的收入。这个剩余价值的货币化,不是由于这500镑流回而实现的;因为,除了具有Iv商品形式的1000镑以外,在第4项交换结束时,第I部类还把500镑货币投入流通。我们知道,这是追加的货币,不是出售商品所得的货款。如果这个货币流回到第I部类那里,那末,第I部类只不过因此再得到它的追加货币,并没有把它的剩余价值转化为货币。第I部类的剩余价值的货币化,只是通过包含剩余价值的商品Im的出售而实现的,而这个剩余价值转化成的货币形式每次持续的时间有多长,要看出售商品所得的货币经过多久才被重新用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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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第I部类用追加的货币(500镑)向第II部类购买消费资料;这个货币被第I部类用掉了,为此它得到了第II部类的商品形式的等价物;这个货币因第II部类向第I部类购买500镑商品而第一次流回;因此,这个货币是作为第I部类所出售的商品的等价物流回的,但是,第I部类没有为这种商品付出分文,它构成了第I部类的剩余价值,这样,该部类自己投入流通的货币,使它自己的剩余价值转化为货币。同样,第I部类第二次(第6项交换)购买时,得到了第II部类的商品形式的等价物。假如第II部类(在第7项交换中)不向第I部类购买生产资料,那第I部类实际上就是为消费资料支出了1000镑,——把它的全部剩余价值作为收入消费掉了,——也就是500镑以第I部类的商品(生产资料)形式,500镑以货币形式消费掉;不过,它还有以第I部类的商品(生产资料)形式库存的500镑,而另一方面花掉了货币形式的500镑。
反过来,第II部类把它的不变资本的四分之三由商品资本形式再转化为生产资本形式;其余四分之一则转化为货币资本形式(500镑),事实上就是转化为闲置的货币,或职能中断的和待用的货币。如果这种状态长期持续下去,第II部类就必须把再生产的规模缩小四分之一。——但是,成为第I部类的负担的生产资料形式的500,并不是以商品形式存在的剩余价值;它是代替500镑预付货币留在那里的,这500镑货币是第I部类在它的1000镑商品形式的剩余价值之外所占有的。作为货币,它们处于随时可以实现的形式;作为商品,它们却一时卖不出去。由此可见,在这里,简单再生产——在这种情况下,第I部类和第II部类的生产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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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每一个要素都必须得到补偿——只有在第I部类最初放走的500只金鸟飞回的时候,才是可能的。
当一个资本家(在这里,我们指的仍然只是产业资本家,他们同时是其他所有资本家的代表)把货币用于消费资料时,对他来说,这些货币已经完结,已经走尽了尘世的道路。如果它再流回到他手中,这仅仅是因为他借助于商品,即靠他的商品资本,从流通中取出了货币。全部年产品的每一个要素的价值,即每个单个商品的价值,对他来说,和他的全部年商品产品(对他来说=商品资本)的价值一样,都可以分成不变资本价值、可变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因此,每个单个商品(形成全部商品产品的各个要素)的货币化,同时也就是全部商品产品所包含的剩余价值的一定部分的货币化。所以,在这个场合,说资本家自己把那些使他的剩余价值转化为货币即得到实现的货币投入流通(在他把货币用于消费资料的时候),这是完全正确的。当然,这里所说的并不是同一些货币,而是一定的现金额,这个金额和资本家为了满足个人需要而投入流通的货币额(或其相等部分)相等。
实际上,这是以两种方式进行的:如果企业是在当年开办的,资本家就必须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在最好的情况下,也要几个月,才能从自己的企业收入中取得货币供他个人消费。但他不会因此而使他的消费停止片刻。他预期到剩余价值会到手而自己预付货币(不管这些货币是从他自己的钱袋,还是通过贷款从别人的钱袋取得的,在这里是完全没有关系的),但是,他因此也就为以后将实现的剩余价值的实现,预付了流通手段。相反地,如果营业早已正常进行,那末支出和收入就会分配在一年的不同期间。但是,有一点,即资本家的消费,是不间断地进行的。这种消费是因预期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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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到手而进行的,而消费量也要按照通常的或估计的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算。非常“理性”的预期。商品每出售一部分,当年生产的剩余价值也就实现一部分。如果在全年内,所生产商品的销售量只够补偿其中包含的不变资本价值和可变资本价值,或者,如果价格下跌,以致在出售全部年商品产品时,只能实现其中包含的预付资本的价值,那末就会明显地暴露出,上述货币是因预期到未来的剩余价值会到手而用掉的。没有预期到风险的存在。如果我们的资本家破产了,他的债权人和法庭就会调查他因预期到收入会到手而进行的私人支出,是否和他的企业规模,是否和这种企业一般的或正常的剩余价值收入保持适当的比例(是否进行了理性的预期)。
但是,对整个资本家阶级来说,为了使他们的剩余价值实现(同时也为了使他们的资本即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流通)就必须自己把货币投入流通这样一种说法,不仅不是奇谈怪论,而且还是整个机构的必要条件,因为在这里只有两个阶级:只能支配自己劳动力的工人阶级;对社会生产资料和货币拥有垄断权的资本家阶级。如果说,为实现商品所包含的剩余价值而必需的货币,首先要工人阶级自己出资预付,那才是奇谈怪论。但是,单个资本家总是以下列形式实行这种预付:起买者的作用,支出货币来购买消费资料,或者预付货币来购买他的生产资本的各种要素——或者是劳动力,或者是生产资料。他付出货币,总只是为了换取一个等价物。他把货币预付到流通中,只不过是采取和预付商品一样的方法。在这两个场合,他都是起流通的起点的作用。
现实的过程被两种情况所掩盖:
1、商业资本(它最初的形式总是货币,因为商人本身不生产任何“产品”或“商品”)和货币资本,会在产业资本的流通过程中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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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的资本家的经营对象出现。
2、剩余价值——必然总是首先在产业资本家手中——分成不同的范畴。作为这些范畴的承担者出现的,除产业资本家以外,还有土地所有者(就地租而言)、高利贷者(就利息而言)等等,同时还有政府和它的官吏,食利者等等。这些家伙,对产业资本家来说,是作为买者出现的,因为他们使他的商品转化为货币。他们各自也把“货币”投入流通,产业资本家则从他们手中得到这些货币。这时,人们总是忘记,他们最初得到并不断地重新得到的货币的来源是什么。
VI、第I部类的不变资本
现在留下还要研究的是第I部类的不变资本=4000Ic。这个价值等于第I部类的商品产品中再现的价值,即在这个商品量的生产上所消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这个再现的价值并不是在第I部类的生产过程中生产的,而是当年以前作为不变的价值,作为生产资料既定的价值,进入这个生产过程的。它现在存在于第I部类的整个那部分没有被第II部类吸收的商品量中。因而,仍然保留在第I部类的资本家手中的这个商品量的价值=他们的全部年商品产品价值的2/3。关于生产一种特殊生产资料的单个资本家,我们可以说:他出售他的商品产品,把它转化为货币。当他把商品产品转化为货币时,他也就把他产品中的不变价值部分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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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为货币了。然后,他用这个已经转化为货币的价值部分,再向别的商品的卖者购买自己的生产资料,或是把他的产品的不变价值部分转化为一种可以重新作为不变生产资本来执行职能的实物形式。而现在,这样假定就不行了。第I部类的资本家包括生产生产资料的全体资本家。此外,留在他们手中的商品产品4000,是社会产品的一部分;这部分社会产品不能和任何别的部分交换,因为年产品中已经不存在可以和它交换的任何别的部分。除了这4000以外,年产品的其余部分已经全部作了安排;一部分为社会的消费基金所吸收,另一部分用来补偿第II部类的不变资本。第II部类所有能够用来和第I部类交换的东西已经全部交换完毕。
只要我们注意到,第I部类的全部商品产品,按其实物形式来说,是由生产资料即不变资本本身的物质要素构成的,困难就很容易解决。这里出现的现象和上述第II部类出现的现象相同,只是方面有所不同。在第II部类,全部商品产品由消费资料构成,因此,其中由这种商品产品所包含的工资和剩余价值来计量的部分,可以由它本部类的生产者消费。在第I部类,全部商品产品由生产资料,即由建筑物、机器、容器、原料和辅助材料等等构成。因此,其中用来补偿这个部门所使用的不变资本的那一部分,能够以它的实物形式立即重新作为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执行职能。如果它进入流通,那也是在第I部类内部流通。在第II部类,一部分实物形式的商品产品由该部类的生产者个人消费掉,而在第I部类,一部分实物形式的商品产品却由它的资本主义生产者在生产上消费掉。
第I部类消费的不变资本价值,是在第I部类的一部分商品产品=4000c中再现的,而且是以实物形式再现的,这种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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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产品能立即再作为不变生产资本执行职能。在第II部类,3000商品产品中价值等于工资和剩余价值的那一部分(=1000),直接进入第II部类的资本家和工人的个人消费;另一方面,这个商品产品的不变资本价值(=2000),不能再进入第II部类的资本家的生产消费,而要通过和第I部类的交换来进行补偿。
相反地,第I部类的6000商品产品中价值等于工资和剩余价值的那一部分(=2000),不会进入而且按它的实物形式来说也不能进入它的生产者的个人消费。它倒是必须首先和第II部类交换。另一方面,这个产品的不变价值部分=4000,却处在这样一种实物形式上,这种形式的不变价值部分——如果把第I部类的资本家看作整体——能够直接再作为第I部类的不变资本执行职能。换句话说,第I部类的全部产品是由这样一些使用价值构成的,这种使用价值按照它们的实物形式来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只能作为不变资本的要素发生作用。因此,在这个价值6000的产品中,1/3(2000)补偿第II部类的不变资本,其余2/3则补偿第I部类的不变资本。
第I部类的不变资本,由大量的不同的资本群构成。它们被分别投入不同的生产资料生产部门,有若干被投入铸铁厂,有若干被投入煤矿,等等。每个这种资本群或每个这种社会的群资本,又由许多大小不等的独立执行职能的单个资本构成。首先,社会资本,比如说7500(可以用百万等等来表示),分成不同的资本群;价值7500的社会资本分成各个特殊的部分,其中每个部分都被分别投入一个特殊的生产部门;投入每个特殊生产部门的那部分社会资本价值,按照它的实物形式,部分地由各特殊生产部门的生产资料构成,部分地由它们的经营所必需的、具有相应的熟练程度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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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构成,这种劳动力由于分工,并按照它在每个个别生产部门承担的劳动的特殊性,而各不相同。投入每个特殊生产部门的那部分社会资本,又由投入该生产部门的独立执行职能的单个资本的总和构成。不言而喻,这里所说的,既适用于第I部类,也适用于第II部类。
至于说第I部类中以它的商品产品形式再现的不变资本价值,那末,它有一部分作为生产资料再进入把它当作产品生产出来的特殊生产部门(或者,甚至就是它那一个企业)。例如,谷物进入谷物的生产,煤炭进入煤炭的生产,铁以机器形式进入铁的生产,等等。
当构成第I部类的不变资本价值的部分产品不再直接进入自己的特殊生产部门或自己那个生产部门的时候,这些产品只是变换了位置。它们以实物形式进入第I部类的另一个生产部门,而第I部类其他生产部门的产品则对它们进行实物补偿。这只不过是这些产品的换位。它们全部作为补偿第I部类的不变资本的因素再进入第I部类,但不是进入第I部类的这个部门,而是另一个部门。在这里,只要交换是在第I部类的各个资本家之间进行的,这种交换就是一种实物形式的不变资本和另一种实物形式的不变资本的交换,就是一种生产资料和另一种生产资料的交换。这是第I部类的不同的单个不变资本部分的互相交换。只要产品不是直接在本生产部门作为生产资料使用,这些产品就离开它们自己的生产场所,进入另一个生产场所,因而,互相得到补偿。换句话说(和第II部类剩余价值的情况相似),第I部类的每个资本家按照他作为这4000不变资本的共有者所占的比例,从这个商品总量中取出他所需要的相应的生产资料。如果生产是社会公有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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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资本主义的,那末很明显,为了进行再生产,第I部类的这些产品同样会不断地再作为生产资料在这个部类的各个生产部门之间进行分配,一部分直接留在这些产品的生产部门,另一部分则转入其他生产场所(这正是投入产出表所要表达的),因此,在这个部类的不同生产场所之间发生一种不断往返的运动。
VII、两个部类的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
每年生产的消费资料的总价值,等于当年再生产的第II部类的可变资本价值和新生产的第II部类的剩余价值(即等于第II部类当年生产的价值),加上当年再生产的第I部类的可变资本价值和新生产的第I部类的剩余价值(也就是加上第I部类当年生产的价值)。
因此,在简单再生产的前提下,每年生产的消费资料的总价值,等于年价值产品,即等于社会劳动在当年生产的全部价值。在现代庸俗经济学看来,计算国内生产总值时用收入法与用产出法的结果相同。其所以必然如此,因为在简单再生产中,这全部价值将被消费掉。
整个社会工作日分为两部分:1、必要劳动;它在一年中创造1500v的价值;2、剩余劳动;它创造1500m的追加价值或剩余价值。这两个价值之和=3000,等于这一年生产的3000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一年生产的消费资料的总价值,等于社会总工作日在当年生产的总价值,等于社会可变资本的价值加上社会剩余价值,等于当年的全部新产品。
但是我们知道,虽然这两个价值量是一致的,第II部类的商品即消费资料的总价值,绝不因此就是在社会生产的这个部类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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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来的。这两个价值量一致,是因为在第II部类再现的不变资本价值等于第I部类新生产的价值(可变资本价值加上剩余价值);因此,I(v+m)能够购买对第II部类的产品生产者来说代表着不变资本价值的那一部分产品。这就表明,为什么尽管对第II部类的资本家来说,他们的产品价值分成c+v+m,但是从社会的角度来考察,这些产品的价值却可以分成v+m。其所以如此,只是因为IIc在这里等于I(v+m),社会产品的这两个组成部分通过交换来互相交换它们的实物形式。在这样交换以后,IIc就再以生产资料的形式存在,而I(v+m)则再以消费资料的形式存在。
正是这种情况,使亚·斯密断言,年产品的价值分解为v+m。这种看法,第一,只适用于由消费资料构成的那部分年产品;第二,其所以适用,并不是指这全部价值都是第II部类生产的,因而它的产品价值等于第II部类预付的可变资本价值加上第II部类生产的剩余价值,而只是指:II(c+v+m)=II(v+m)+I(v+m),或者说,因为IIc=I(v+m)。
由此得出如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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