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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_12 马克思(俄)
使旧机器也不断地贬值,以致只有那些以极低的价格大批收买这种机器的大资本家,才能从使用机器中获利。最后,用蒸汽机代替人,在这里也象在一切类似的变革过程中一样,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蒸汽力的运用最初遇到了一些纯粹技术上的障碍,例如机器发生震动,控制机器速度有困难,轻型机器损坏很快等等,但经验很快就教会了人们克服这些障碍。如果说,一方面许多工作机在比较大的手工工场中的集中促进了蒸汽力的应用,那末另一方面,蒸汽同人的肌肉的竞争则加速了工人和工作机在大工厂的集中。例如,英国生产服饰的庞大领域,正如大部分其他行业一样,现在正经历着从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家庭劳动过渡到工厂生产的变革。但在这以前,所有这些形式已经在大工业的影响下完全变样、解体,变得畸形了,它们没有显示出工厂制度的积极发展因素,却老早就再现了工厂制度的一切可怕的方面,甚至有过之无不及。
这种自发进行的工业革命,由于工厂法在所有使用妇女、少年和儿童的工业部门的推行而被人为地加速了。强制规定工作日的长度、休息时间、上下工时间,实行儿童的换班制度,禁止使用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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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一定年龄的儿童等等,一方面要求采用更多的机器,并用蒸汽代替肌肉充当动力。另一方面,为了从空间上夺回在时间上失去的东西,就要扩充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如炉子、厂房等等,一句话,要使生产资料在更大程度上集中起来,并与此相适应,使工人在更大程度上结集起来。每一种受工厂法威胁的工场手工业所一再狂热鼓吹的主要反对论据,实际上不外是:必须支出更大量的资本,才能在原有规模上继续进行生产。至于说工场手工业和家庭劳动之间的中间形式以及家庭劳动本身,那末,随着工作日和儿童劳动受到限制,它们也就日益失去立足之地。对廉价劳动力的无限制的剥削是它们竞争能力的唯一基础。
工厂生产的重要条件,就是生产结果具有正常的保证,也就是说,在一定的时间里生产出一定量的商品,或取得预期的有用效果,特别在工作日被规定以后更是如此。其次,被规定的工作日的法定休息时间,要求劳动能够突然地和周期地停顿下来,而不损害正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制品。当然,纯机械性质的行业同那些要经历某种化学和物理过程的行业(如陶器业、漂白业、染色业、面包业以及大部分金属加工业)相比,生产结果比较容易得到保证,劳动的中断也比较容易做到。只要不受限制的工作日、夜工以及对人力的肆意糟蹋照旧存在,每一种自然发生的障碍都会很快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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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生产上的永恒的“自然界限”。没有一种毒药消灭害虫能比工厂法消灭这类“自然界限”更有把握。没有任何人比陶器业的先生们叫喊“不可能”叫得更响亮的了。1864年,工厂法强制施行到他们身上,过了16个月以后,一切不可能都消失了。现代庸俗经济学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攻击,也属于这种“不可能”。工厂法所引起的
“用压缩代替蒸发制造陶土的改良方法,烘土坯的炉子的新结构等等,都是制陶技术上极其重要的事件,它们标志着上一世纪无法比拟的制陶技术上的进步…… 炉温大大降低了,而煤的消耗大大减少了,土坯烧得更快了”。
同各种预言相反,提高的并不是陶制品的成本价格,而是产量,结果从1864年12月到1865年12月的12个月中,陶制品出口的价值比前三年的平均出口价值超过了138628镑。在火柴业里,少年们甚至在吃中饭时也得用火柴棍去浸蘸发热的磷混合溶液,这种溶液的有毒的气体直扑到他们脸上,这种情况过去被认为是自然规律。工厂法(1864年)的实施使工厂不得不节省时间,结果促使一种浸蘸机问世,这种机器发出的气体不会扑到工人身上。目前还没有受到工厂法约束的那些花边工场手工业部门还坚持认为,由于各种花边材料烘干时间长短不同,从3分钟到1小时或1小时以上不等,所以吃饭时间不能固定。对于这种说法,童工调查委员会委员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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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情况和壁纸业的情况一样。这个部门的某些主要工厂主曾激烈地争辩说,由于所使用的材料的性质和这些材料要经过的各道工序的差异,突然停下劳动去吃饭,就会造成重大的损失……按照《工厂法扩充条例》<1864>年第6节第6条的规定,自该法公布之日起给予他们18个月的期限,期满后,他们就必须遵行工厂法所规定的休息时间”。
议会刚批准这个法律,工厂主先生们就已经发现:
“他们原来预料实行工厂法后会产生的种种弊端并没有出现。我们没有发现生产有任何瘫痪现象,实际上,我们在同一时间内生产得更多了”。
我们看到,英国议会(肯定不会有人责备它的独创性)根据经验已经认识到,仅仅一项强制性的法律,就可以消除一切有碍于限制和规定工作日的所谓生产上的自然障碍。因此,当一个工业部门实行工厂法时,总要给予6到18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期内,工厂主的事情就是扫除技术上的障碍。米拉波的格言“不可能?永远别对我说这种蠢话!”,特别适用于现代工艺学。中国的立法者和规定的制定者要好好学习这一段。但是,如果说工厂法就这样象在温室里那样使工场手工业生产转化为工厂生产所必要的物质要素成熟起来,那末,它又由于使扩大资本支出成为必要而加速了小师傅的破产和资本的积聚。
撇开纯技术上的和技术上可以排除的障碍不说,对工作日的规定还遇到工人本身的不规则的生活习惯的障碍,这特别是发生在这样的地方,那里盛行计件工资,在一天或一星期中所旷费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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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可以由以后的过度劳动或做夜工来补偿,这种方法使成年工人变得野蛮,使他们的未成年的和女性的伙伴遭到毁灭。劳动力耗费方面的这种毫无规则的情形,虽然是对单调乏味的苦役的一种自发的粗暴反应,但在极大程度上是由生产本身的无政府状态引起的,而这种无政府状态又是以资本对劳动力的不受限制的剥削为前提的。除了工业周期的一般的周期变动和每个生产部门的特殊的市场波动外,还出现一种因航海季节的周期性或因赶时髦而形成的所谓旺季,此外,还会突然出现必须在最短期限内完成大批定货的情况。这种短期定货的习惯随着铁路和电报的发展越来越变得经常了。例如,伦敦的一个工厂主说:
“铁路系统扩展到全国各地,大大地助长了短期定货的习惯;买主现在从格拉斯哥、曼彻斯特和爱丁堡每隔14天来一次,或者是到我们供货的西蒂大商行成批购货。他们不再象往常那样从货栈里购买,而是发出必须立即交货的定单。前几年,我们总是可以在淡季预先准备好下一季的需要,而现在谁也不能预言将会需要什么。”
在那些尚未受工厂法约束的工厂和手工工场里,在所谓旺季,由于突如其来的定货,周期性地盛行着骇人听闻的过度劳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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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手工工场和商店的那些分支机构里,即在本来就极不规则的家庭劳动领域里,原料和定货完全取决于资本家的情绪,在这里,资本家根本不用去考虑厂房、机器等的利用问题,而只是拿工人的生命去冒险。在这个领域里,正系统地培育着一支随时可供支配的产业后备军,这支后备军在一年的一部分时间里由于被迫从事非人的劳动而遭到摧残,在另一部分时间里则由于没有工作而穷困堕落。现代庸俗经济学则因为资本家有这种情绪,而赋予他“剩余索取权”。童工调查委员会的报告说:
“雇主们利用家庭劳动习以为常的不规则性,在要完成紧急的活时,迫使家庭劳动延长到夜间11点、12点、2点,事实上,就象通常所说的,延长到随便什么时间”,而劳动场所又是“臭气熏天,简直会使你晕倒。你可能走到门口,把门打开,但不敢往里走”。
有一个被询问的证人鞋匠说:
“我们的雇主真古怪,他们相信,让一个少年在这半年累得要死,在另外半年又几乎被迫到处闲逛,这对少年似乎没有什么害处。”
这些所谓“商业习惯”,同技术上的障碍一样,过去和现在都被有利害关系的资本家硬说成是生产上的“自然界限”,这也是棉纺织业巨头们在最初受到工厂法威胁时最喜欢叫喊的口号。虽然他们的工业比任何其他工业更依赖于世界市场,从而也更依赖于航海业,但是经验已经揭露了他们的谎言。从此以后,任何一种所谓的“商业障碍”都被英国的工厂视察员看成是一种无聊的借口了。事实上,童工调查委员会的极其认真的调查证明:在某些工业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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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只不过是把已经使用的劳动量较均衡地分配在全年;这种规定,对于那种害死人的、毫无意义的、本身同大工业制度不相适应的赶时髦的风气,是第一个合理的约束;远洋航行和一般交通工具的发展已经打破了季节性劳动的固有的技术基础;一切其他所谓不能控制的条件,也由于厂房的扩大、机器的增加、同时使用的工人人数的增长以及所有这些变化对批发商业制度自然产生的反作用而被消除了。但是,正象资本通过自己代表的嘴屡次宣布的那样,要资本同意这种变革,“只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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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的一项普遍法令的压力下”,即用法律强制规定工作日的情况下,才能办到。在英国的议会里,地主和贵族有时会与资本作对一下,而这种作对有时抵消了资本的某些弊端,促进了生产和社会的发展。但在忙于招商引资的今天中国,在立法机构里与资本(有时)作对的一方又会有谁呢?
9、工厂法(卫生条款和教育条款)。它在英国的普遍实行
工厂法的制定,是社会对其生产过程自发形式的第一次有意识、有计划的反作用。正如我们讲过的,它象棉纱、走锭精纺机和电报一样,是大工业的必然产物。在谈到工厂法在英国普遍实行之前,我们还要简单地提一提英国工厂法中与工作日的小时数无关的某些条款。
撇开卫生条款中使资本家容易规避的措辞不说,它的内容也是非常贫乏的,实际上只是就粉刷墙壁和其他几项清洁措施,通风和危险机器的防护等做出一些规定。我们在第三卷里还会谈到,工厂主曾怎样进行疯狂的斗争,反对这些要求他们拿出少量的钱来保护他们“人手”的四肢的条款。在这里,再一次光辉地证实了自由贸易论者的信条:在一个存在着对抗利益的社会里,人人追逐私利,就会促进公共福利。举一个例子就够了。大家知道,在过去二十年间,爱尔兰的亚麻工业以及随之兴起的打麻工厂,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1864年那里的打麻工厂已有约1800个。每到秋冬两季,一些完全不熟悉机器的人,主要是少年和妇女,即附近小租地农民的妻子儿女,便定期地放下地里的活,到打麻工厂从事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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辗压机里装填亚麻的劳动。这里的事故,按其数量和程度来说是机器史上根本没有先例的。只在基尔迪南(在科克附近)的一家打麻工厂里,从1852年至1856年就一共发生6起造成死亡和60起造成严重残废的事故,而所有这些事故本来只要花几先令,安上一些最简单的装置就可以防止。达翁帕特里克各工厂的合格医生冯·怀特,在1865年12月16日的官方报告中说道:
“打麻工厂里的事故可怕到了极点。大多都是身体被铡掉四分之一。受伤者的通常结局,不是死亡就是变成残废,痛苦终身。国内工厂数量的增多当然会扩大这种可怕的结果。我相信,通过国家对打麻工厂的适当监督,可以避免身体和生命的大量牺牲。”
为了迫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最起码的卫生保健设施,也必须由国家颁布强制性的法律。还有什么比这一点更能清楚地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呢?这里仅仅是“市场失灵”的问题吗?
“1864年的工厂法使陶器业的200多个工场进行了粉刷和清扫,这些工场已经有二十年或者根本就节制了这一类的工作。<这就是资本的“节欲”!>这些作坊里雇有27878个工人,他们直到今天还在过度的日间劳动甚至往往在过度的夜间劳动中,呼吸着极端有害的空气。这种空气使得这种在其他方面危害较少的职业也成为疾病和死亡的温床。工厂法使通风设备大大增加了。”
同时,工厂法的这个部分清楚地表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按其本质来说,只要超过一定的限度就拒绝任何合理的改良。我们一再指出,英国的医生曾异口同声地宣布,每人起码要有500立方呎的空间才能持续地工作。好了!既然工厂法通过它的各种强制性规定间接地加速了较小的工场向工厂的转化,从而间接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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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较小的资本家的所有权,并确保了大资本家的垄断权,那末,法律关于工场中的每个工人应占有必要空间的强制规定,就会一下子直接剥夺成千上万的小资本家!就会动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根基,也就是说,会破坏大小资本通过劳动力的“自由”购买和消费而实现自行增殖。因此,工厂法在500立方呎的空间面前碰壁了。今天中国的许多法律法规也在“招商引资”面前碰壁了,进而被废弃和修改了。卫生机关、工业调查委员会、工厂视察员,都一再强调500立方呎的必要性,又一再述说不可能强迫资本接受这一点。这样,他们实际上就是宣布,工人的肺结核和其他肺部疾病是资本生存的条件。
尽管工厂法的教育条款整个说来是不足道的,但还是把初等教育宣布为劳动的强制性条件。这一条款的成就第一次证明了智育和体育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可能性,从而也证明了体力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的可能性。工厂视察员从教师的证词中就发现:虽然工厂儿童上课的时间要比正规的日校学生少一半,但学到的东西一样多,而且往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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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很简单。他们只是半天在学校里,所以总是精力充沛,几乎随时都适于并愿意学功课。半工半读的制度使得两种活动互为休息和调剂,因此,对儿童来说,这种制度比不间断地从事其中一种活动要合适得多。一个从清晨就坐在学校里的儿童,特别在暑天,不可能同一个从劳动中来的活泼愉快的儿童相比。”
关于这一点,从西尼耳于1863年在爱丁堡举行的社会学家大会的演说中也可以找到进一步的例证。他在这篇演说中还指出,上层阶级和中层阶级的孩子们的片面的、不生产的和漫长的学习日,只是白白地增加教师的劳动,“同时,不仅无益地并且是绝对有害地浪费着儿童的时间、健康和精力”。正如我们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可以详细看到的那样,从工厂制度中萌发出了未来教育的幼芽,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如果普遍地来说,个人是自由的且个人的所谓好的前途并不要求人的全面发展,那么人的全面发展就不会是教育制度的重心。
我们已经看到,大工业从技术上消灭了那种使整个人终生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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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从事某种局部操作的工场手工业分工。但大工业的资本主义形式同时又更可怕地再生产了这种分工:在真正的工厂中,是由于把工人变成局部机器的有自我意识的附件;在其他各处,一部分是由于间或地使用机器和机器劳动,一部分是由于采用妇女劳动、儿童劳动和非熟练劳动作为分工的新基础。工场手工业分工和大工业性质之间的矛盾强烈地表现出来。例如它表现在这样一个可怕的事实上:现代工厂和手工工场雇用的大部分儿童从最年幼的时期起就被束缚在最简单的操作上,多年遭受着剥削,却没有学会任何一种哪怕以后只是在同一手工工场或工厂中能用得上的手艺。例如,过去在英国的印刷业中,同旧的工场手工业和手工业制度相适应,学徒工是从比较简单的活过渡到比较复杂的活。他们经过一段学习时期,最终会成为熟练的印刷工人。凡从事这门手工业的人,都必须能读会写。随着印刷机的出现,一切都变了。印刷机使用两种工人:一种是成年工人,他们看管机器;另一种是少年,大多从11岁到17岁,他们的工作只是把纸铺开送到机器上,或者从机器上把印好的纸取下来。他们(特别是在伦敦)在一星期中有好几天要连续不断地从事这种苦工达14、15、16小时,甚至往往一连劳动36小时,而中间只有两小时吃饭和睡觉的休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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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他们当中大部分人不识字,他们通常都是非常粗野的、反常的人。这种粗野与反常,是资本主义社会造成的,就象袭击美国的恐怖分子,是美国扶持起来的一样。
“要使他们能胜任自己的工作,不需要任何知识教育;他们很少有机会接触技艺,更少有机会运用判断力;他们的工资虽然在少年中略高一些,但是不会随着他们的成长按比例增加,而且大多数人都没有任何希望被提升到收入较高和责任较大的机器看管工人的职位,因为每一台机器只需要一个看管工人,却往往需要4个少年。”
当他们长大到不适于从事儿童劳动时,也就是最迟到17岁时,就被印刷厂解雇。他们成为罪犯的补充队。企图在别的地方为他们找到职业的某些尝试,也都由于他们的无知、粗野、体力衰退和精神堕落而遭到了失败。这是资本主义失业救济的原因之一。
关于工场内部的工场手工业分工所谈到的这一切,也适用于社会内部的分工。只要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构成社会生产的普遍基础,生产者对专一生产部门的依附,他的职业的原有多面性的破坏,就成为发展的必要因素。在这一基础上,每一个特殊的生产部门都通过经验找到适合于自己的技术形式,慢慢地使它完善,而一旦达到一定的成熟程度,就迅速地使它固定下来。除商业提供的新的劳动材料外,劳动工具的逐渐改变也会不时地引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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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从经验中取得适合的形式,工具就固定不变了;工具往往世代相传达千年之久的事实,就证明了这一点。很能说明问题的是,各种特殊的手艺直到十八世纪还称为:mysteries〔秘诀〕,只有经验丰富的内行才能洞悉其中的奥妙。这层帷幕在人们面前掩盖起他们自己的社会生产过程,使各种自然形成的分门别类的生产部门彼此成为哑谜,甚至对每个部门的内行都成为哑谜。大工业撕碎了这层帷幕。大工业的原则是,首先不管人的手怎样,把每一个生产过程本身分解成各个构成要素,从而创立了工艺学这门完全现代的科学。社会生产过程的五光十色的、似无联系的和已经固定化的形态,分解成为自然科学的自觉按计划的和为取得预期有用效果而系统分类的应用。工艺学揭示了为数不多的重大的基本运动形式,不管所使用的工具多么复杂,人体的一切生产活动必然在这些形式中进行,正象力学不会由于机器异常复杂,就看不出它们不过是简单机械力的不断重复一样。现代工业从来不把某一生产过程的现存形式看成和当作最后的形式。现代庸俗经济学则把资本主义的社会形式看成和当作最后的形式。因此,现代工业的技术基础是革命的,而所有以往的生产方式的技术基础本质上是保守的。现代工业通过机器、化学过程和其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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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使工人的职能和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不断地随着生产的技术基础发生变革。这样,它也同样不断地使社会内部的分工发生革命,不断地把大量资本和大批工人从一个生产部门投到另一个生产部门。因此,大工业的本性决定了劳动的变换、职能的更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性。另一方面,大工业在它的资本主义形式上再生产出旧的分工及其固定化的专业。我们已经看到,这个绝对的矛盾怎样破坏着工人生活的一切安宁、稳定和保障,使工人面临这样的威胁:在劳动资料被夺走的同时,生活资料也不断被夺走,在他的局部职能变成过剩的同时,他本身也变成过剩的东西;我们已经看到,这个矛盾怎样通过工人阶级的不断牺牲、劳动力的无限度的浪费以及社会无政府状态的洗劫而放纵地表现出来。这是消极的方面。但是,如果说劳动的变换现在只是作为不可克服的自然规律,并且带着自然规律在任何地方遇到障碍时都有的那种盲目破坏作用而为自己开辟道路,那末,大工业又通过它的灾难本身使下面这一点成为生死攸关的问题:承认劳动的变换,从而承认工人尽可能多方面的发展是社会生产的普遍规律,并且使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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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关系适应于这个规律的正常实现。所以现在很多人不得不去多考几个证:驾驶证、计算机证、会计证等等。大工业还使下面这一点成为生死攸关的问题:用适应于不断变动的劳动需求而可以随意支配的人员,来代替那些适应于资本的不断变动的剥削需要而处于后备状态的、可供支配的、大量的贫穷工人人口;用那种把不同社会职能当作互相交替的活动方式的全面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只是承担一种社会局部职能的局部个人。工艺学校和农业学校是这种变革过程在大工业基础上自然发展起来的一个要素;职业学校是另一个要素,在这种学校里,工人的子女受到一些有关工艺和各种生产工具的实际操作的教育。如果说,工厂法作为从资本那里争取来的最初的微小让步,只是把初等教育同工厂劳动结合起来,那末毫无疑问,工人阶级在不可避免地夺取政权之后,将使理论的和实践的工艺教育在工人学校中占据应有的位置。这也是今天的教育不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状况的原因之一。同样毫无疑问,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和与之相适应的工人的经济关系,是同这种变革酵母及其目的——消灭旧分工——直接矛盾的。但是,一种历史生产形式的矛盾的发展,是这种形式瓦解和改造的唯一的历史道路。“鞋匠,管你自己的事吧!”——手工业智慧的这一“顶峰”,在钟表匠瓦特发明蒸汽机,理发师阿克莱发明经线织机,宝石工人富尔顿发明轮船以来,已成为一种可怕的愚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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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厂法规定工厂、工场手工业等的劳动时,这最初仅仅表现为对资本的剥削权利的干涉。相反地,对所谓家庭劳动的任何规定都立即表现为对父权(用现代语言来说是父母权力)的直接侵犯。温和的英国议会对于采取这一步骤长期来一直装腔作势,畏缩不前。但是事实的力量终于迫使人们承认,大工业在瓦解旧家庭制度的经济基础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家庭劳动的同时,也瓦解了旧的家庭关系本身。不得不为儿童的权利来呼吁了。1866年童工调查委员会的最后报告说:
“不幸的是,所有的证词都表明:男女儿童在自己的父母面前比在任何别人面前都更需要保护。”对一般儿童劳动,特别是对家庭劳动进行无限度的剥削的制度“之所以能够维持,是由于父母对自己的年幼顺从的儿女滥用权力,任意虐待,而不受任何约束或监督…… 父母不应当享有为每周取得一点工资而把自己的孩子变成单纯机器的绝对权力…… 儿童和少年有权为防止父母权力的滥用而取得立法方面的保护,这种滥用会过早地毁坏他们的体力,并且使他们道德堕落,智力衰退”。
然而,不是父母权力的滥用造成了资本对未成熟劳动力的直接或间接的剥削,相反,正是资本主义的剥削方式通过消灭与父母权力相适应的经济基础,造成了父母权力的滥用。电影《刮痧》所表现出的中外理念的冲突,只是历史上中外的资本主义基础不同造成的,并不是西方有多么“文明”!它也说明,西方人在内心上已失去了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文明传统。不论旧家庭制度在资本主义制度内部的解体表现得多么可怕和可厌,但是由于大工业使妇女、男女少年和儿童在家庭范围以外,在社会地组织起来的生产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也就为家庭和两性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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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级的形式创造了新的经济基础。当然,把基督教日耳曼家庭形式看成绝对的东西,就象把古罗马家庭形式、古希腊家庭形式和东方家庭形式看成绝对的东西一样,都是荒谬的。这些形式依次构成一个历史的发展序列。同样很明白,由各种年龄的男女组成的结合工人这一事实,尽管在其自发的、野蛮的、资本主义的形式中,也就是在工人为生产过程而存在,不是生产过程为工人而存在的那种形式中,是造成毁灭和奴役的祸根,但在适当的条件下,必然会反过来变成人类发展的源泉。在工人中直接使妇女摆脱了对男人的依附。
工厂法从一个只在机器生产的最初产物即纺纱业和织布业中实行的法律,发展成为一切社会生产中普遍实行的法律,这种必然性,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是从大工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产生的。在大工业的背景下,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和家庭劳动的传统形式经历着彻底的变革:工场手工业不断地转化为工厂;手工业不断地转化为工场手工业;最后,手工业和家庭劳动领域在相对说来短得惊人的时间内变成了苦难窟,骇人听闻的最疯狂的资本主义剥削在那里为所欲为。在这里最后起了决定作用的,有两方面的情况:第一,经验不断反复证明,如果资本只是在社会范围的个别点上受到国家的监督,它就会在其他点上更加无限度地把损失捞回来;第二,资本家自己叫喊着要求平等的竞争条件,即要求对劳动的剥削实行平等的限制。我们且听一听关于这方面的两种由衷的呼声吧。伍·库克斯利先生们(布利斯托尔的生产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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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条等的工厂主),自愿在自己的企业里实行工厂条例。
“因为邻近各厂继续存在着旧的未经规定的制度,所以他们不得不遭受损失,眼看着他们的少年工人在下午6点钟以后被引诱到别的地方去继续做工。他们当然会说:‘这对于我们是一种不公平,并且是一种损失,因为这样会消耗少年工人的部分体力,而从少年取得的全部利益照理应该是属于我们的。’”
辛普森先生(伦敦纸袋纸盒厂的工厂主)对童工调查委员会委员说:
“他愿意在任何一个要求实行工厂法的请愿书上签名。无论如何,他在晚上总是感到不安,工场一关门他就想,别的工场干的时间更长些,正在把生意从他的鼻子底下抢走。”
童工调查委员会总结说:
“只使较大的雇主的工厂遵守规定,而他们同行业的小工场在劳动时间上却不受任何法律限制,这对较大的雇主是不公平的。在劳动时间的限制上,把较小的工场看作例外,就造成不平等的竞争条件,这是一种不公平。除此以外,对较大的工厂主来说还有一种不利:他们的少年工和女工的供给会被引到不受工厂法约束的工场。最后,这会促使较小的工场增加,而这些较小的工场对国民的健康、福利、教育以及普遍的改善,几乎毫无例外都是最为不利的。”今天那些主张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的人,有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童工调查委员会在它的最终报告中,建议把140多万儿童、少年和妇女(其中几乎有一半人受小生产和家庭劳动的剥削)置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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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法的约束之下。委员会说:
“如果议会全部接受我们的建议,那末毫无疑问,这样的立法不仅对同它直接有关的年幼和体弱的工人产生非常有益的影响,而且对直接<妇女>和间接<男子>地受立法约束的更大量的成年工人也会产生非常有益的影响。这种立法会迫使他们接受规则的和适度的劳动时间;它会节约和积蓄体力储备,而这同他们的个人幸福和国家幸福是息息相关的;它会保护正在发育的一代,使他们免于在幼年从事毁坏体质和引起早衰的过度紧张的劳动;最后,它还会为至少13岁以下的儿童提供接受初等教育的机会,从而结束那种难以置信的愚昧无知状态,这种状态在委员会的报告里曾得到如实的描写,使人看了不能不十分痛心,深感民族受到了侮辱。”
托利党内阁在1867年2月5日通过国王演辞宣布,它已经把工业调查委员会的提案定为“法案”。做到这一步,竟需要在无价值的生物体上进行一个长达二十年的新试验。议会童工调查委员会早在1840年就已经成立了。该委员会1842年的报告,用纳·威·西尼耳的话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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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本家和父母的贪婪、自私和残酷,对儿童和少年的困苦、堕落和遭受摧残,展示出一幅从未见过的极为可怕的图景…… 也许有人会说,报告描写的是过去时代的惨状。但遗憾的是,我们面前的一些报告说明,这种惨状仍然存在,同过去一样严重。两年前哈德威克出版的一本小册子写道,1842年受到指责的弊端,在今天<1863年>仍然非常泛滥…… 这份报告<1842年>二十年来竟无人过问,在这期间,当年的儿童已长大成人,他们对我们称为道德的东西,对学校教育、宗教和自然的家庭之爱毫无所知,但我们竟然又让这些儿童成了现在这一代孩子的父母”。
在这期间,社会状况发生了变化。议会再也不敢象当年拒绝童工调查委员会1842年的要求那样,拒绝该委员会1863年的要求了。因此在1864年,当该委员会只公布了它的一部分报告时,瓦器业(包括陶器业)、壁纸、火柴、弹药和雷管制造业以及剪绒业,便都受到已在纺织业中实行的那些法律的约束。当时的托利党内阁通过1867年2月5日的国王演辞,公布了以童工调查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在1866年完成了它的工作)的最后议案为基础的新法案。
1867年8月15日和21日,工厂法扩充条例和工场管理条例先后获得国王批准。前者约束大企业,后者约束小企业。
工厂法扩充条例约束炼铁厂、铜铁工厂、铸造厂、机器制造厂、金属加工厂、古塔波树胶厂、造纸厂、玻璃厂、烟草厂,还有印刷业和装订业,以及所有在一年中至少有100天同时雇有50名以上工人的同类工业的工场。
为了对这个法律的适用范围的扩大有一个概括的了解,我们在这里引用该法律规定的几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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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业是指<在这项法律中>任何一种作为职业或者为了谋利而从事或者附带从事的手工劳动,它用于制造、改装、装饰、修理或最后加工某种待售的物品或这种物品的一部分。”
“工场是指有任何一个儿童、少年工人或妇女在其中从事某种‘手工业’,并且雇用这个儿童、少年或妇女的人有权进入并实行监督的一切有顶的或露天的房间或场所。”
“受雇是指在一个师傅或在符合下述详细规定的尊亲之一的手下从事一种‘手工业’,不管领工资或不领工资。”
“尊亲是指父、母、监护人、或其他负责监护或监督某一……儿童或少年工人的人。”
中国的法律也很少非常严谨地下定义,所以执行起来很不容易,对于胆大妄为者往往是一纸空文。第7条规定,凡违反该法律的规定而雇用儿童、少年工人和妇女者,得处以罚款,这一条不仅适用于工场主(不管是不是尊亲之一),而且也适用于
“尊亲以及其他对儿童、少年工人或妇女有监护权或从他们的劳动中得到直接好处的人”。但不对被雇用的儿童、少年工人和妇女处以罚款。中国股市一条荒唐的规定是:当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及其指使的董事会伙同会计师和律师出具虚假报告欺骗中小股东圈钱时,要对上市公司处以罚款,也就是要使中小股东遭受进一步的损失。真不知股市管理当局中的那些博士们是如何混文凭的。
适用于大企业的工厂法扩充条例作了大量可耻的例外规定和对资本家的卑怯妥协,因此同工厂法比较起来,是后退了。
工场管理条例的各项细节十分贫乏,它在被授权执行该法律的市政及地方当局手中仍然是一纸空文。1871年议会从这些当局手里收回该法的执行权,把它交给了工厂视察员,从而使工厂视察员的视察范围一举扩大了10万多个工场,单是砖厂就增加了300个,但对于本来就很缺乏的视察人员,只十分谨慎地增派了8名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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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1867年的这次英国立法中引人注意的地方是:一方面,统治阶级的议会不得不被迫在原则上采取非常的和广泛的措施,来防止资本主义剥削的过火现象;另一方面,议会在真正实现这些措施时又很不彻底、很不自愿、很少诚意。中国的人大、高法、高检也是,一方面,要防止假冒伪劣过火;另一方面,又很不彻底、很少诚意,从而使王海式民间打假最终破产。1862年的调查委员会还建议对采矿业实行一种新的规定;采矿业和其他各种工业不同的地方在于,在这里土地所有者和工业资本家的利益是一致的。过去,这两种利益的对立曾有利于工厂法的制订;现在,正是由于不存在这种对立,才足以说明矿业立法为什么会如此拖延和施展诡计。劳动人民只能在统治阶级存在利益对立的集团时才能苟延残喘。
1840年调查委员会揭露了骇人听闻、令人愤慨的事实,这在整个欧洲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以致议会为了拯救自己的良心,不得不通过了1842年的矿业法,这项法律仅限于禁止使用妇女和不满10岁的儿童从事井下劳动。
以后,1860年,制订了矿山视察法,规定矿山要受专门任命的国家官员的检查,不许雇用10岁至12岁的儿童,除非他们持有学校的证明或者按一定的时数上学。由于任命的视察员少得可笑,职权又很小,加上其他一些下面将要详细叙述的原因,这项法令不过是一纸空文。办实事的官员人数不能少。
关于矿山的最近的蓝皮书之一,是《矿山特别委员会的报告。附证词。1866年7月23日》。这是由下院议员组成的一个有全权传讯证人的委员会的作品,是厚厚的一册对开本,其中报告本身一共只有五行,内容是:委员会无话可说,还必须传讯更多的证人!
讯问证人的方法使人想起英国法庭的反问法,就是律师乱七八糟地提出各种无耻的模棱两可的问题,弄得证人胡里胡涂,然后对他的话加以歪曲。而这正是中国国内的现代庸俗法学所推崇的。中国的律师们也因此邯郸学步地穿上了律师袍。在这里,律师也就是议会调查委员会的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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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矿主和矿山经营者;证人是矿工,大部分是煤矿工人。这套滑稽戏最能说明资本的精神了,直到今天依然如此。因此在这里不能不引述几段。为了便于考察起见,我把调查的结果分类叙述。要记住,问题和回答在英国蓝皮书中都编有号码,而这里所引用的都是煤矿工人的证词。
1、矿山中10岁以上童工的劳动。劳动,连同到矿山往返的路程,一般持续14至15小时,有时还要长,从早晨3、4、5点钟到傍晚4—5点钟。(第6、452、83号)成年工人分两班劳动,或者说劳动8小时,但是为了节省开支,儿童不换班。(第80、203、204号)年幼的儿童主要是雇来开关矿内各巷道的通风门,大一些的儿童则做较重的活,如运煤等等。(第122、739、740号)这种长时间的井下劳动一直要做到18岁或者22岁,然后才转入真正的挖煤劳动。(第161号)现在儿童和少年所受的折磨,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残酷。(第1663—1667号)矿工几乎一致要求议会制订一项法令禁止使用不满14岁的童工从事矿山劳动。于是,哈西·维维安(他自己就是一个矿山经营者)问道:
“这种要求难道不取决于父母的贫穷程度吗?”勃鲁斯先生问道:“如果父亲死了或者变成残废等等,那末夺去家庭的这个收入来源,难道不残忍吗?那就必须施行一项普遍的规章。你愿意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不满14岁的儿童从事井下劳动吗?”回答:“在任何情况下都愿意。”(第107—110号)维维安:“如果矿山禁止使用不满14岁的童工,父母不会把孩子送到工厂等处去吗?——一般说,不会。”(第174号)工人:“开关通风门看起来很容易,但这是很苦的活。他们不仅老是挨风吹,而且关在那里完全象关在阴暗的牢房里一样。”资产者维维安:“孩子如果有灯,他不能在看门的时候读读书吗?——首先,他得自己买腊烛,再说,也不会允许他这样做。他在那里要注意自己的工作,他必须尽他的责任。我从来没见过有孩子在矿里念书。”(第139、141—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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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矿工要求象工厂中那样,制定一项有关儿童强制教育的法律。他们认为,1860年法令中关于使用10—12岁儿童要有学校证明的条款纯粹是一种空想。资本主义审讯官的“寻根究底的”盘问在这里实在可笑极了。
“法令应当更多地约束谁呢,雇主还是父母?——对双方都约束。”(第115号)“不更多地约束其中的一方吗?——让我怎么回答呢?”(第116号)“雇主有没有表示某种愿望想使劳动时间规定得适合于上学呢?——从来没有。”(第137号)“矿工以后能改进自己的教养吗?——一般说来,他们越来越坏;染上了各种恶习;酗酒、赌钱等等,完全堕落了。”(第211号)“为什么不送孩子们进夜校呢?——多数煤矿区根本没有夜校。但主要的是,孩子们都让长时间的过度劳动累得精疲力尽,连眼睛也睁不开。”资产者最后断定说:“这样看,你是反对教育罗?——决不是,不过……”(第454号)“1860年的法令不是规定矿主等等在雇用10岁至12岁的儿童时要索取学校的证明么?——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但是矿主不照办。”(第443号)“你认为,法律的这项条款没有普遍实行吗?——根本就没有实行。”(第444号)“矿工对教育问题很关心吗?——绝大多数人都很关心。”(第717号)“他们都盼望实行这项法律吗?——绝大多数人都盼望。”(第718号)“为什么他们不迫使实行这项法律呢?——有许多工人希望拒绝没有学校证明的儿童做工,但是他会成为被记名的人。”(第720号)“谁给他记名呢?——他的雇主。”(第721号)“那你岂不是相信雇主会追究一个服从法律的人吗?——我相信雇主会这样做。”(第722号)“为什么工人不拒绝使用这样的儿童呢?——这可不由工人作主。”(第723号)“你要求议会干涉吗?——要在矿工的孩子们的教育上多少做出点有成效的事情,议会必须制定一项法令来强制实行。”(第1634号)“这种办法应适用于大不列颠全部工人的孩子呢,还是只适用于矿工的孩子?——我到这里来是代表矿工说话。”(第1636号)“为什么要把矿工的孩子和别的孩子分开?——因为他们是通常情况下的一个例外。”(第1638号)“在哪一方面?——生理方面。”(第1639号)“为什么教育对他们比对其他阶级的孩子更有价值呢?——我不是说教育对于他们更有价值,但是,由于他们在矿上从事过度劳动,就更少有机会上日校和星期日学校。”(第1640号)“这类问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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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绝对地看,难道不是这样吗?”(第1644号)“矿区的学校够么?——不够。”(第1646号)“如果国家要求每一个孩子都入学,那末,从哪里来这么多的学校容纳所有的儿童上学呢?——我想,如果情况需要这么办,学校自然会办起来的。”(第1647号)“不只是绝大部分孩子,而且绝大部分成年矿工也都不会写不会读。”(第705、726号)
3、妇女劳动。虽然从1842年以来已经不再在井下使用女工,但是她们仍被用来在井上装卸煤炭等物,把煤桶拉到运河边和火车旁,选煤等等。最近3—4年来使用的女工大有增加。(第1727号)这些女工大多数是矿工的妻子、女儿和寡妇,年龄从12岁至50、60岁不等。(第647、1779、1781号)
“矿工对矿上雇用妇女有什么想法呢?——他们普遍反对这种做法。”(第648号)“为什么?——他们认为这会使女性堕落(第649号)…… 妇女穿着男人的衣服。在许多场合下丧失了任何的羞耻心。有些妇女抽烟。劳动同井下一样脏。其中许多已婚的妇女不能尽自己的家庭职责。”(第650—654号、第701号)“寡妇能在其他地方找到同样收入(每周8—10先令)的职业吗?——我不能回答这个问题。”(第709号)“那末你仍然<铁石心肠!>下决心截断她们的这条谋生之路么?——毫无疑问。”(第710号)“哪儿来的这种情绪呢?——我们矿工非常尊敬女性,不忍看到她们在煤矿里受罪…… 这种活大部分是很繁重的。有许多姑娘一天要卸煤10吨之多。”(第1715、1717号)“你是否认为矿上雇用的女工比工厂雇用的女工更没有道德?——变坏的人的百分比大于工厂姑娘。”(第1732号)“但你不是对工厂里的道德状况也不满意么?——不满意。”(第1733号)“那末你也希望禁止工厂里使用妇女劳动吗?——不,我不希望。”(第1734号)“为什么不希望?——工厂劳动对于女性比较体面和适合。”(第1735号)“你不是认为这种劳动对她们的道德仍然是有害的吗?——不,远不象矿上的劳动那样有害。不过,我的意见不仅是出于道德方面的考虑,而且也出于生理和社会方面的考虑。姑娘们的社会堕落是令人痛心的,是极端严重的。当这些姑娘成为矿工的妻子以后,她们的丈夫就深受这种堕落之苦,这种情况使他们离开家跑去酗酒。”(第1736号)“但是铁工厂雇用的妇女不也是这样吗?——关于其他生产部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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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说什么。”(第1737号)“但是铁工厂雇用的妇女和矿上雇用的妇女有什么不同呢?——我没有研究过这个问题。”(第1740号)“你能找出这两类人之间的区别吗?——我没有把握回答这个问题,不过我挨家挨户访问过,知道我们矿区里的一些丑事。”(第1741号)“你是不是很希望在所有会使妇女堕落的地方消灭妇女劳动呢?——是的……儿童的最好的感情应由母亲来培养。”(第1750号)“但是从事农业的妇女也是这样吗?——农活只有两季,而我们这里的妇女一年四季都要劳动,有时白天黑夜接着干,汗流浃背,使她们的体质变弱,健康受到损害。”(第1751号)“你没有全盘地研究过这个问题<即妇女劳动的问题>吗?——我观察了周围的情况,我敢说,我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和煤矿上的妇女劳动相似的工作。(第1753号)这是男人干的活,而且是身强力壮的男人干的活。”“较好的矿工想振奋起来并认真做人,但在妻子那里得不到支持,反而受她们的连累。”[第1793、1794、1808号]
资产者又乱七八糟盘问了一通之后,终于暴露了他们对寡妇、贫苦家庭等等的“同情心”的秘密。
“煤矿主们派一些绅士去当总监工,而这些总监工为了博得主人嘉许,就实行尽可能节约地办一切事情的政策;雇用的姑娘每天得到1先令—1先令6便士,而男人却得到2先令6便士。”(第1816号)
4、验尸陪审员。
“谈到你们区里的验尸陪审员的调查,那末,在发生事故时,工人对法院的审理是否满意?——不,他们不满意。”(第360号)“为什么不满意?——特别是因为当陪审员的那些人对矿山毫无所知。工人除了当证人以外,根本不让干别的。通常总是邀请邻近的小店主当陪审员,这些人受矿主即他们的顾客的影响,对证人的技术用语一窍不通。我们要求由矿工担任一部分陪审员。判决和证人的证词一般是矛盾的。”(第361—375号)“陪审员不是应当公正吗?——是的。”(第378号)“工人会成为这样的陪审员吗?——我看不出有任何原因会使工人不公正。他们了解真实情况。”(第379号)“但是他们会不会由于偏袒工人而作出不公正的苛刻的判决呢?——不,我相信不会。”(第3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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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虚假的度量衡等等。工人要求以每周发一次工资的办法代替两周发一次工资的办法,要求按重量计算,不要按桶的容量计算,保证不使用假秤等等。
“如果桶被暗地加大,工人不是在提出声明后14天就可以离开矿井吗?——但是如果他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也会遇到同样的情况。”资本是作为一个整体显示力量的,所以工人必须团结起来。(第1071号)“但他不是仍然可以离开这种不公平的地方吗?——到处都是不公平的。”(第1072号)“但是工人不是在提出声明后14天又可以离开他所在的地方吗?——是的。”(第1073号)为什么是14天后,而不是当天?因为,如果是当天,资本家就无法组织生产了,从而也就不敢加大桶的容量了。今天中国的工人要离开他所在的地方也要在提出声明若干天后才行。
讯问就此了结!
6、矿山视察。工人不仅遭受瓦斯爆炸事故带来的痛苦。
“我们也要对煤矿内通风不良提出控诉,这种情况使工人在矿内几乎无法呼吸,因此什么活也干不了。例如,正好现在在我干活的那个工作面上,恶劣的空气使许多工人病倒了好几个星期。在主要巷道里,空气一般还够用,然而正好在我们干活的地方就不够用了。如果有谁向视察员控诉通风情况,那他就会被解雇,并且成为一个‘被记名的’人,到别的地方也找不到工作。现在有人要在互联网上给雇工记黑档,所谓中国黑档。其实,最黑的是黑档本身。1860年的矿山视察法纯粹是一张废纸。视察员的人数太少了,他们也许要7年才能进行一次形式上的视察。只要惩罚足够重,且视察员能够尽责,杀一儆百是可能的。我们的视察员是一个不能做任何事情的70多岁的老头,他要管130多个煤矿。我们除了需要有更多的视察员外,还需要有副视察员。”(第234号及以下各号)“这样是不是政府应当维持一支视察员队伍,让他们在没有工人报告的情况下自己就能够解决你们的全部要求?——这是不可能的,不过他们应该自己到矿井里来听取报告。”(第280号)“你是否相信这样做的结果就会把通风等责任<!>从矿主身上推到政府官员身上呢?——绝不会这样,他们的职责是要迫使人们遵守现行的法律。”(第285号)“你说的副视察员是不是指那些比现任视察员薪水少资历浅的人呢?——如果你们能够派比较好的,我绝不希望要资历比较浅的。”(第294号)“你们是要更多的视察员呢,还是要比视察员低一级的人呢?——我们需要那些能亲自到矿上来跑跑并且不顾私利的人。”这也是今天中国矿工的需要。(第295号)“如果你们要求派次一级视察员的愿望得到满足,那末他们在熟练程度上的缺陷不会造成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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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 ——不会;政府的责任是委派适当的人员。”(第297号)
这种讯问法最终连调查委员会的主席也感到太荒唐了。他插进来说:
“你们是希望有实际经验的人员,能亲自到矿井看看并把情况报告给视察员,而视察员就可以运用他的较高级的知识。”(第531号)“所有这些旧矿井都搞通风设备,不是会造成很大的花费吗?——是的,费用可能会增加,但人们的生命将得到保障。”
一个煤矿工人对1860年法令第17条表示抗议:
“现在,如果矿山视察员发现矿井的某一部分不适于工作,他必须向矿主和内务大臣报告。然后矿主有20天的考虑时间;20天期满后,矿主可以拒绝任何改进。但是矿主要是这样做,他就必须给内务大臣打一个报告,并向他推荐5名矿山工程师,由内务大臣从中挑选仲裁人。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矿主实际上是委派自己的仲裁人。”(第581号)
资产者讯问人(他自己就是矿主)说:
“这纯粹是一种思辩的异议。”(第586号)“这样说来,你们对矿山工程师的正直评价很低了?人的正直往往受活命的饭碗影响,就象资本家手下的所谓的“正直”的新闻媒体。——我是说,这种做法非常不合理、不公平。”(第588号)“难道矿山工程师不具备某种公正的品格,从而可以使他们的决定避免你们所担心的那种偏袒吗?——我拒绝回答有关这些人的个人品格的问题。我相信,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做事很不公正,在这种人命关天的地方,应当剥夺他们的这种权力。”(第589号)
这个资产者又厚颜无耻地问:
“你不认为矿主也会因瓦斯爆炸而遭到损失吗?”
最后还问道:
“你们工人不请求政府的帮助不能自己维护你们自己的利益吗?——不能。除非资本家在工人罢工和暴动时,也不请求政府的帮助。”(第1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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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年在大不列颠有3217个煤矿和12个视察员。约克郡的一个矿主(1867年1月26日《泰晤士报》报道)自己曾计算过,撇开视察员的纯事务性的工作(而这就占了他们的全部时间)不说,每个矿山每10年才能被视察一次。无怪近几年来(特别是1866年和1867年)惨祸发生的次数和规模越来越大(有时一次竟牺牲200—300名工人)。这就是“自由”资本主义生产的美妙之处!此类现象正在中国重演。
1872年的法令尽管有很大缺陷,但它无论如何是对矿山雇用的儿童的劳动时间作出规定,并在一定程度上使矿山经营者和采矿业主要对所谓的事故负责的第一个法令。今天中国的地方官则和矿主勾结起来隐瞒事故,从而也就无需对事故负责。
1867年调查农业中儿童、少年、妇女劳动情况的皇家委员会公布了几个很重要的报告。为了把工厂立法的原则在形式上加以改变而应用到农业方面去,曾有过各种尝试,但直到今天都完全失败了。可是我在这里必须提醒注意的一点是:普遍应用这些原则的不可抗拒的趋势已经存在。
如果说,作为工人阶级的身体和精神的保护手段的工厂立法的普遍化已经不可避免,那末,另一方面,正如前面讲到的,这种普遍化使小规模的分散的劳动过程向大的社会规模的结合的劳动过程的过渡也普遍化和加速起来,从而使资本的积聚和工厂制度的独占统治也普遍化和加速起来。它破坏一切还部分地掩盖着资本统治的陈旧的过渡的形式,而代之以直接的无掩饰的资本统治。这样,它也就使反对这种统治的直接斗争普遍化。它迫使单个的工场实行划一性、规则性、秩序和节约,同时,它又通过对工作日的限制和规定,造成对技术的巨大刺激,从而加重整个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灾难,提高劳动强度并扩大机器与工人的竞争。它在消灭小生产和家庭劳动的领域的同时,也消灭了“过剩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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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最后避难所,从而消灭了整个社会机构的迄今为止的安全阀。中国的改革能够导致经济的飞速发展且社会没有太大的动荡,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中国的大部分人口是农民,并且中国农村盛行小生产和家庭劳动,起到了整个社会机构的安全阀的作用。它在使生产过程的物质条件及其社会结合成熟的同时,也使生产过程的资本主义形式的矛盾和对抗成熟起来,因此也同时使新社会的形成要素和旧社会的变革要素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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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工业和农业
大工业在农业以及农业生产当事人的社会关系上引起的革命,要留到以后才能说明。在这里,我们先简短地提一下某些结果就够了。如果说机器在农业中的使用大多避免了机器使工厂工人遭到的那种身体上的损害,那末机器在农业中的使用在造成工人“过剩”方面却发生了更为强烈的作用,而且没有遇到什么抵抗,这一点我们在以后将会详细谈到。例如,在剑桥郡和萨福克郡,最近二十年来耕地面积大大扩大了,但是在这一时期农村人口不但相对地减少了,而且绝对地减少了。在北美合众国,农业机器目前只是潜在地代替工人,也就是说,它使生产者有可能耕种更大的面积,但是并没有在实际上驱逐在业工人。1861年,英格兰和威尔士参加农业机器制造的人数总计有1034人,而在蒸汽机和工作机上干活的农业工人总共只有1205人。
大工业在农业领域内所起的最革命的作用,是消灭旧社会的堡垒——“农民”,并代之以雇佣工人。因此,农村中社会变革的需要和社会对立,就和城市相同了。最陈旧和最不合理的经营,被科学在工艺上的自觉应用代替了。农业和工场手工业的原始的家庭纽带,也就是把二者的早期未发展的形式联结在一起的那种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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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撕断了。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同时为一种新的更高级的综合,即农业和工业在它们对立发展的形式的基础上的联合,创造了物质前提。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这样,它同时就破坏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但是资本主义生产在破坏这种物质变换的纯粹自发形成的状况的同时,又强制地把这种物质变换作为调节社会生产的规律,并在一种同人的充分发展相适合的形式上系统地建立起来。在农业中,象在工场手工业中一样,生产过程的资本主义转化同时表现为生产者的殉难历史,劳动资料同时表现为奴役工人、剥削工人和使工人贫困的手段,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同时表现为对工人个人的活力、自由和独立的有组织的压制。农业工人在广大土地上的分散,同时破坏了他们的反抗力量,而城市工人的集中却增强了他们的反抗力量。在现代农业中,也和在城市工业中一样,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和劳动量的增大是以劳动力本身的破坏和衰退为代价的。此外,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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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应当对各种“科学”种植和养殖打个问号?一个国家,例如北美合众国,越是以大工业作为自己发展的起点,这个破坏过程就越迅速。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发展了社会生产过程的技术和结合,只是由于它同时破坏了一切财富的源泉——土地和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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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
劳动过程最初是抽象地,撇开它的各种历史形式,作为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来考察的(见第五章)。在那里曾指出:“如果整个劳动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加以考察,那末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并补充说:“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在这里要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
就劳动过程是纯粹个人的劳动过程来说,同一劳动者是把后来彼此分离开来的一切职能结合在一起的。当他为了自己的生活目的对自然物实行个人占有时,他是自己支配自己的。后来他成为被支配者。单个人如果不在自己的头脑的支配下使自己的肌肉活动起来,就不能对自然发生作用。正如在自然机体中头和手组成一体一样,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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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它们分离开来,直到处于敌对的对立状态。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上面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中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对于作为整体来看的总体工人始终是正确的。但是,对于总体工人中的每一单个成员来说,就不再适用了。宏观与微观的差别。
但是,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的概念缩小了。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它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工人不是为自己生产,而是为资本生产。因此,工人单是进行生产已经不够了。他必须生产剩余价值。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者为资本的自行增殖服务的工人,才是生产工人。如果可以在物质生产领域以外举一个例子,那末,一个教员只有当他不仅训练孩子的头脑,而且还为校董的发财致富劳碌时,他才是生产工人。因而服务业也有生产工人。校董不把他的资本投入香肠工厂,而投入教育工厂,这并不使事情有任何改变。因此,生产工人的概念决不只包含活动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工人和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包含一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把工人变成资本增殖的直接手段。所以,成为生产工人不是一种幸福,而是一种不幸。在阐述理论史的本书第四卷将更详细地谈到,古典政治经济学一直把剩余价值的生产看作生产工人的决定性的特征。因此,由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对剩余价值性质的看法的改变,它对生产工人所下的定义也就有所变化。例如,重农学派认为,只有农业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因为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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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农业劳动才提供剩余价值。在重农学派看来,剩余价值只存在于地租形式中。并非只有生产工人的劳动才创造价值,但对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也的确需要这样一个区分,至少这个区分对资本家意义重大。
把工作日延长,使之超出工人只生产自己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的那个点,并由资本占有这部分剩余劳动,这就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构成资本主义体系的一般基础,并且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起点。就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来说,工作日一开始就分成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这两个部分。为了延长剩余劳动,就要用各种方法缩短生产工资的等价物的时间,从而缩短必要劳动。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只同工作日的长度有关;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使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发生根本的革命。
因此,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以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为前提;这种生产方式连同它的方法、手段和条件本身,最初是在劳动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的基础上自发地产生和发展的。劳动对资本的这种形式上的隶属,又让位于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隶属。
至于各种中间形式,在这里只要提一下就够了。在这些中间形式中,剩余劳动不是用直接强制的办法从生产者那里榨取的,生产者也没有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资本在这里还没有直接支配劳动过程。在那些用古老传统的生产方式从事手工业或农业的独立生产者的身旁,有高利贷者或商人,有高利贷资本或商业资本,他们象寄生虫似地吮吸着这些独立生产者。这种剥削形式在一个社会内占统治地位,就排斥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不过另一方面,这种剥削形式又可以成为通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例如中世纪末期的情况就是这样。最后,正如现代家庭劳动的例子所表明的,某些中间形式还会在大工业的基础上在某些地方再现出来,虽然它的样子完全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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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来说,只要劳动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就够了,例如,只要从前为自己劳动或者作为行会师傅的帮工的手工业者变成受资本家直接支配的雇佣工人就够了;另一方面却可以看到,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方法同时也是生产绝对剩余价值的方法。无限度地延长工作日正是表现为大工业的特有的产物。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一旦掌握整整一个生产部门,它就不再是单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手段,而一旦掌握所有决定性的生产部门,那就更是如此。这时它成了生产过程的普遍的、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形式。现在它作为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特殊方法,只在下面两种情况下起作用:第一,以前只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的那些产业部门为它所占领,也就是说,它扩大作用范围;第二,已经受它支配的产业部门由于生产方法的改变不断发生革命。
从一定观点看来,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之间的区别似乎完全是幻想的。相对剩余价值是绝对的,因为它以工作日的绝对延长超过工人本身生存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上为前提。绝对剩余价值是相对的,因为它以劳动生产率发展到能够把必要劳动时间限制为工作日的一个部分为前提。但是,如果注意一下剩余价值的运动,这种表面上的同一性就消失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旦确立并成为普遍的生产方式的情况下,只要涉及到剩余价值率的提高,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之间的差别就可以感觉到了。假定劳动力按其价值支付,那末,我们就会碰到这样的抉择:如果劳动生产力和劳动的正常强度已定,剩余价值率就只有通过工作日的绝对延长才能提高;另一方面,如果工作日的界限已定,剩余价值率就只有通过工作日两个组成部分即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相对量的变化才能提高,而这种变化在工资不降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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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价值以下的情况下,又以劳动生产率或劳动强度的变化为前提。
如果工人需要用他的全部时间来生产维持他自己和他的家庭所必需的生活资料,那末他就没有时间来无偿地为第三者劳动。没有一定程度的劳动生产率,工人就没有这种可供支配的时间,而没有这种剩余时间,就不可能有剩余劳动,从而不可能有资本家,而且也不可能有奴隶主,不可能有封建贵族,一句话,不可能有大私有者阶级。
因此,可以说剩余价值有一个自然基础,但这只是从最一般的意义来说,即没有绝对的自然障碍会妨碍一个人把维持自身生存所必要的劳动从自身上解脱下来并转嫁给别人,例如,同样没有绝对的自然障碍会妨碍一个人去把别人的肉当作食物。绝不应该象有时发生的情况那样,把神秘的观念同这种自然发生的劳动生产率联系起来。只有当人类通过劳动摆脱了最初的动物状态,从而他们的劳动本身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社会化的时候,一个人的剩余劳动成为另一个人的生存条件的关系才能出现。在文化初期,已经取得的劳动生产力很低,但是需要也很低,需要是同满足需要的手段一同发展的,并且是依靠这些手段发展的。需求与供给的辩证关系之一。其次,在这个文化初期,社会上依靠别人劳动来生活的那部分人的数量,同直接生产者的数量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随着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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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这部分人也就绝对地和相对地增大起来。并且,资本关系就是在作为一个长期发展过程的产物的经济基础之上产生的。作为资本关系的基础和起点的已有的劳动生产率,不是自然的恩惠,而是几十万年历史的恩惠。
撇开社会生产的不同发展程度不说,劳动生产率是同自然条件相联系的。这些自然条件都可以归结为人本身的自然(如人种等等)和人的周围的自然。外界自然条件在经济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例如土壤的肥力,鱼产丰富的水等等;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如奔腾的瀑布、可以航行的河流、森林、金属、煤炭等等。在文化初期,第一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较高的发展阶段,第二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例如,可以用英国同印度比较,或者在古代,用雅典、科林斯同黑海沿岸的地方比较。
绝对必需满足的自然需要的数量越少,土壤自然肥力越大,气候越好,维持和再生产生产者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因而,生产者在为自己从事的劳动之外来为别人提供的剩余劳动就可以越多。狄奥多洛斯谈到古代埃及人时就这样说过:
“他们抚养子女所花的力气和费用少得简直令人难以相信。他们给孩子随便煮一点最简单的食物;甚至纸草的下端,只要能用火烤一烤,也拿来给孩子们吃。此外也给孩子们吃沼泽植物的根和茎,有的生吃,有的煮一煮或烧一烧再吃。因为气候非常温暖,大多数孩子不穿鞋和衣服。因此父母养大一个子女的费用总共不超过20德拉马。埃及有那么多的人口并有可能兴建那么多宏伟的建筑,主要可由此得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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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古代埃及能兴建这些宏伟建筑,与其说是由于埃及人口众多,还不如说是由于有很大一部分人口可供支配。个体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越少,他能提供的剩余劳动就越多;同样,工人人口中从事生产必要生活资料的部分越小,可以用在其他事情方面的部分就越大。
资本主义生产一旦成为前提,在其他条件不变并且工作日保持一定长度的情况下,剩余劳动量随劳动的自然条件,特别是随土壤的肥力而变化。但绝不能反过来说,最肥沃的土壤最适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生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人对自然的支配为前提。过于富饶的自然“使人离不开自然的手,就象小孩子离不开引带一样”。它不能使人自身的发展成为一种自然必然性。资本的祖国不是草木繁茂的热带,而是温带。不是土壤的绝对肥力,而是它的差异性和它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并且通过人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使他们自己的需要、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趋于多样化。社会地控制自然力以便经济地加以利用,用人力兴建大规模的工程以便占有或驯服自然力,——这种必要性在产业史上起着最有决定性的作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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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伦巴第、荷兰等地的治水工程就是例子。或者如印度、波斯等地,在那里人们利用人工渠道进行灌溉,不仅使土地获得必不可少的水,而且使矿物质肥料同淤泥一起从山上流下来。兴修水利是阿拉伯人统治下的西班牙和西西里岛产业繁荣的秘密。
良好的自然条件始终只提供剩余劳动的可能性,从而只提供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的可能性,而绝不能提供它的现实性。劳动的不同的自然条件使同一劳动量在不同的国家可以满足不同的需要量,因而在其他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使得必要劳动时间各不相同。这些自然条件只作为自然界限对剩余劳动发生影响,就是说,它们只确定开始为别人劳动的起点。产业越进步,这一自然界限就越退缩。在西欧社会中,工人只有靠剩余劳动才能买到为维持自己生存而劳动的许可,因此容易产生一种错觉,似乎提供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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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是人类劳动的一种天生的性质。但是,我们可以举出亚洲群岛的东部一些岛屿上的居民的例子。那里的森林中长着野生的西米树。
“居民在西米树上钻个孔,确定树髓已经成熟时,就把树放倒,分成几段,取出树髓,再掺水和过滤,就得到完全可以食用的西米粉。从一棵西米树上通常可以采得西米粉300磅,有时可采得500磅至600磅。那里的居民到森林去采伐面包,就象我们到森林去砍柴一样。”
假定东亚的这样的面包采伐者为了满足自己的全部需要,每周需要劳动12小时。良好的自然条件直接给予他的,是许多闲暇时间。要他把这些闲暇时间用于为自己生产,需要一系列的历史条件;要他把这些时间用于为别人从事剩余劳动,需要外部的强制。如果那里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这个诚实的人为了占有一个工作日的产品,也许每周就得劳动6天。良好的自然条件并不说明,为什么他现在每周要劳动6天,或者为什么他要提供5天的剩余劳动。它只是说明,为什么他的必要劳动时间限于每周一天。但是,他的剩余产品无论如何不是来自人类劳动的某种天生的神秘性质。
同历史地发展起来的社会劳动生产力一样,受自然制约的劳动生产力也表现为合并劳动的资本的生产力。——
李嘉图从来没有考虑到剩余价值的起源。他把剩余价值看作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的东西,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他看来是社会生产的自然形式。他在谈到劳动生产率的时候,不是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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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剩余价值存在的原因,而只是寻找决定剩余价值量的原因。现代庸俗经济学关于劳动与资本的边际替代的鬼话,关于种种数学上的处理,也是只考察量而不考察质。但在质没有考察到位的情况下,量是不可能被正确考察的。相反,他的学派公开宣称,劳动生产力是利润(应读作剩余价值)产生的原因。这无论如何总比重商主义者前进了一步,因为重商主义者认为,产品的价格超过产品生产费用而形成的余额是从交换中,从产品高于其价值的出售中产生的。不过对这个问题,李嘉图学派也只是回避,而没有解决。这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实际上具有正确的本能,懂得过于深入地研究剩余价值的起源这个爆炸性问题是非常危险的。今天的一些中国学生也懂得看《资本论》是非常危险的,至少会打破他们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对现代庸俗经济学的信心,从而很难再吃现代庸俗经济学这碗饭。可是在李嘉图以后半个世纪,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先生还在拙劣地重复那些最先把李嘉图学说庸俗化的人的陈腐遁辞,郑重其事地宣称他比重商主义者高明,对此我们该说些什么呢?
穆勒说:
“利润的原因在于,劳动生产的东西比维持劳动所需要的东西多。”
这不过是旧话重提;但是穆勒还想加上一些自己的东西。
“或者换句话说,资本提供利润的原因在于,食物、衣服、原料和劳动资料等存在的时间比生产它们所需要的时间长。”
这里,穆勒把劳动时间的持续与劳动产品的持续混为一谈了。按照这种看法,面包业主永远不可能从他的雇佣工人那里取得同机器制造业主相同的利润,因为面包业主的产品只能持续一天,而机器制造业主的产品却能持续二十年或更长的时间。自然,如果鸟巢存在的时间不比造巢所需的时间长,鸟只好不要巢了。
这一基本真理一旦确立,穆勒就来确立他比重商主义者高明之处了:
“因此,我们看到,利润不是来自交换这种偶然的事情,而是来自劳动生产力;不管交换是否发生,一个国家的总利润总是由劳动生产力决定的。如果没有职业的区分,那就既没有买,也没有卖,但是利润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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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交换、买和卖这些资本主义生产的一般条件被说成是纯粹偶然的事情;并且没有劳动力的买和卖,利润依然存在!
他接下去又说:
“如果一个国家的全体工人所生产的东西超过了他们的工资总额的20%,那末不论商品价格的水平如何,利润总是20%。”
从一方面看,这是绝妙的同义反复,因为既然工人为自己的资本家生产了20%的剩余价值,利润和工人工资总额之比自然是20:100。但另一方面,说利润“总是20%”却是完全错误的。它必然总是小于20%,因为利润要按预付资本的总额来计算。例如,假设资本家预付了500镑,其中400镑预付在生产资料上,100镑预付在工资上。假定剩余价值率照上面所说是20%,那末利润率则是20:500,即4%,而不是20%。
接下去又有一个光辉的例证,说明穆勒是怎样对待社会生产的各种历史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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