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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经密码

阿菩 (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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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经密码/作者:阿菩』
『状态:全本』
『内容简介:
 这是一个历史记载的真实故事:4000年前,一个叫有莘不破的少年,独自游荡在如今已是繁华都市的大荒原上,他本是商王朝的王孙,王位的继承人,此时却是一个逃出王宫的叛逆少年。在他的身后,中国最古老的两个王朝正在交替,夏王朝和商王朝之间,爆发了一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战争。本书将带您重返那个远古战场,和那些古老的英雄(他们如今已是神话人物)一起,游历《山海经》中的蛮荒世界,您将遇到后羿的子孙、祝融的后代、看到女娲补天缺掉的那块巨石、您将经过怪兽横行的雷泽(今天的江苏太湖)、战火纷飞的巴国(今天的重庆),直至遭遇中华文明蒙昧时代最原始、最神秘的信仰。』
------章节内容开始-------
楔子 命运之轮 第一节
西周共和元年再上溯一千五百年,神州大地已经逐渐分为东、西对峙的政治格局。
天下以太行山为界,东边是世界上极平的大块土地之一。在四五千年前,这里有着比今天更加丰富的雨水和湖泽,是一个绝好的大农场,再加上河流众多,四通八达,便于发展经济、扩大政治。但地形缺少险要,不利防守。西边是几脉大山和几条大河夹杂而成的一大片高地,山川间围拱着一块块的高原,在经济意义上比东平原略逊,但陵谷丰美的水草加上易守难攻的地形,便于养成强悍的武力,取得军事上的优势。
上古神州,经历上千年的演化,逐渐形成东西两大板块。西方经数百年磨合,由部落联盟进位为国家组织,建立夏朝。大夏王启挟新兴国家的强大军事力量东征,在甘(古地名)大胜东部强族有扈氏,征服了东方大大小小的部族,一举奠定了大夏作为天下共主的基础。
甘之战已经过去了四百余年,在有扈氏故地,东方部族有莘氏建立了一座新的城池十方城。我们的这个玄幻故事,就从有莘氏说起。这个时候,已经是夏朝末年。
大夏以方圆五百里为甸服(直接控制区域),甸服之外,有八大方伯羁縻着六百诸侯。(方伯的伯读霸,伯字是霸字的通假)。八大方伯分别是商(子姓)、邰(姬姓)、有莘、有穷、昆吾、涂山、朝鲜、蚕从。
有莘氏的国土以空桑一带为核心。空桑一带是东部世界中难得的丘(平原中高出来的地方),其地理约在后代的曲阜附近,是东方最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之一,古代神州一等一的大政治家伊尹就出生在这个地方。
有莘羖是有莘氏的王子,名闻天下的盖世英雄。二十五岁就与来历神秘的剑客子莫首、天下第一箭手有穷饶乌、大侠客季丹雒明并列为神州四大勇者!三十岁上,又娶了名闻东海的美女、朝鲜国的公主。高贵的出身、绝世的武技、远大的前途再加上无边的艳福,让他成为天下间最令人羡慕的男人。
然而,此刻的有莘羖却是如此的落魄,落魄得没人敢认他是当年那个英姿焕发的王子!
那一年,有莘羖的妻子受到化石兽的袭击,无可救药。有莘羖的一个死敌告诉他:把他的妻子放到大邙山小启生岭,有可能让她的生命延续下去。
他信了。因为他没有别的办法。但他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大邙山是第一代大夏王·启出生的地方,由于一些已成为遥远传说的原因,在启成为天下共主之后,这个地方也就成为世界上最森严的禁地。无论谁胆敢踏足这个禁地,只要这个人生存于天之所覆,地之所载,便得受到大夏王朝的惩处!
那个死敌告诉他:“把你的女人带到大邙山,在小启生岭回首崖上,有一块空腹人形石,把你的女人放进空腹石的腹中——假如你有勇气上去的话。”
有莘羖抱着妻子悄悄上了小启生岭,把垂死的妻子放进空腹石中。很快,他感到周围的空间产生了扭曲,一片雾开始锁住石头的四周。
“放下你的女人以后迅速离开,大概九天的时间,雾就会散。之后,你就会见到你女人全新的样子——或者是她的尸体。”
有莘羖在小启生岭下守了九天九夜,才挨到迷雾散尽。但空腹石并没有还他一个活的女人,也没有还他一个死的妻子,只有一束银白色的兽毛。
半年后,一直在无人荒野中流浪的他,在小邙山遇见到一头九尾狐狸,却差点死在这头魔兽的利爪之下。
很幸运,一个神通广大的朋友救了他。养了半年的伤以后,他朋友才透露出来寻找他的缘由。他听了以后匆匆回家,出现在眼前的却是一片五百里的焦土。他知道大夏王会愤怒,但以前总天真地以为:这怒火只会往他身上燎去。他没有预料到:这一件事会给族人带来覆灭的灾难!
“你的父亲当众自刎,以乞求大夏王对治下平民的宽恕,却仍没有能够阻止大军压境;你的姐夫亲自到王畿求情,却被囚禁在夏台。”
大夏王派出了他的猛将——干虎为元帅踏平了这块土地,虏走了所有的女人,奴隶了所有的男人,对抵抗的十方城进行了大屠杀。
然而,那场战争的副元帅、那个来历神秘的绝代剑客子莫首制造了一次意外,这次“意外”令大夏王的猛将和精兵在这座城池里尽数隳折。当血浇湿了这座城池以后,又有一场旷历六十六日的大火。五百里的繁华市井,田园牧野,成了五百里的废墟。
楔子 命运之轮 第二节
“若不出降,城破之日,便是屠城之时。”
大夏元帅干虎的话二十八日之前出口,但由于十方城军民顽强的抵抗,直到这天才开始兑现。
“杀!”两万五千装甲精良的贲士对十七万手无寸铁的平民。
屠城。
大夏王军副元帅、和有莘羖齐名的绝代剑豪子莫首的剑又开始跳动了,他一路踩着死人横卧的躯干和微温的鲜血走进了干虎的大帐。
“已经杀了三万人,弟兄们的刀剑都已经砍钝了。”
“那就叫他们把自己的守护兽放出来,把人一个个吃了!”干虎咆哮着,对他的副手说。
“可是屠杀这些没有力量和装备的平民,不算英雄!”
“英雄?谁让你去做英雄!来到我帐下,你只需要做到两件事情:服从我的命令!杀我让你杀的人!出去吧!”
“是。”
子莫首走出营帐,拔出他的剑,刺入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的喉颈之中。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剑有些滞窒。
“疯了!莫首将军疯了!……见人就杀,他疯了!”
干虎听到呼喊,走出了大帐。大帐外,一个男人手持一柄被染红的剑,非常优雅地在月下挥舞着,每一次挥动,便有一条生命完全释放出他的全部精华,在飞溅的血花中死亡。
一剑,一条命,绝不会多,也绝不会少。
没有人能靠近子莫首一丈七尺之内,因为那是他的血剑光荡漾开来的距离。
一时间,干虎呆呆地看着这个他自以为很熟悉、却突然变得很陌生的男人,离他三十三丈三尺的这个男人。在这一瞬间他有种错觉:那柄血剑不是在杀人,而是在吸食每一个人的生命。被血染红的剑锋每一次挥动,都有一种奇异的血色光彩倏然绽放,就像被杀者的生命在一瞬间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过去,依附在剑上,成为一朵剑花,血红的剑花。
“这是什么剑法?”干虎问自己。他从来不知道子莫首会这样一路剑法,或者说他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这样一路剑法。
子莫首的剑圈越来越大,和干虎的距离也越来越近。干虎突然感到一股凉意逼近,他知道自己没有时间发呆了。
这个大元帅的眉毛突然竖了起来,旁边的八大虎贲将一看,纷纷闪避,因为他们知道祸事要来了。
“呜啊——”在干虎的嚎声中,月色下的云片出现了扭曲——不!整个天空都出现了扭曲。在扭曲中一头六脚的虎形怪兽探出头来,并慢慢显出整个身形。轰隆一声,六脚虎的六只脚就像六跟巨型石柱一样,砸在干虎与子莫首之间。它的八十八个倒钩齿间喷出一股熏热的绿雾,一霎那间连干虎的大帐都被腐蚀得七零八落。除了干虎和直辖的八大虎贲将,方圆九十丈之内所有的生命都停止了活动。仍然在舞动的,只有那一团血色的光华。
六脚虎慢慢向红色的光团靠近。干虎知道,从来没有人能够以躯体抵抗来自天外的幻兽,除非子莫首自己也召唤来能与之抗衡的幻兽。不过,现在已经来不及了。何况,据干虎所知,他的这个副手只会用剑。
当别人以为子莫首正沉浸在杀人的狂热中时,其实他的内心一片平静——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平静了。血剑的每一次舞动,其实都不过是他思绪每一次跳动的外现而已。
“我为什么来这里?为什么干这样的事情?”
无论是文化从属还是种族血缘,他都是一个东人。确切地说,他是一个商人。自从西方民族建立起一个强大的夏政权以后,东方各族就不断地受到它的武力威胁。甘之战以后,东方大大小小的种族与部落都向启臣服,成了夏朝的属国或附庸。在夏启驾崩后,东方有穷氏出了一位大有力量的英雄后羿。后羿进入夏都作太康朝的卿士,后来造反,代太康为王。后羿代夏,是东方势力对西方势力的一个反动。但没有多久,少康复国,夏朝中兴,沿大河而下,势力逐步向东延伸,依然是一副西方征服东方的姿态。
很小的时候,子莫首曾问父亲:“我们有这么繁荣的经济,这么深厚的文化,为什么要对夏人俯首帖耳?”父亲没有回答他。但他自己找到了答案:那次,夏都的使节来到亳都耀武扬威,那绚丽的兵甲耀伤了子莫首的眼睛。
“武力!是武力!”从那天开始,他丢开了刻甲骨用的小刀,披开了束笼起来的头发,拿起了剑。先是一把木剑,然后是一把骨剑,然后是一把铜剑。国人们都说,王子堕落了。连父亲也不嘉许他这样做。
“没有武力,怎么保家卫国?”他说,“我要保护爱护我的这片土地和族人,所以才追寻武道的极致啊!”
“我们需要武力来保护我们的财产和宗庙,这没错。”他的哥哥说,“可是武力和暴力往往只是一线之隔。父亲是担心你太醉心于武力,怕你寻找武道极致的结果是连最初的目的也忘了,只记得暴力。”
“天乙哥哥,你放心!我不会的!”
但亳都没有能满足他的武道精神,这里的人更加关注的是祭祀和礼乐,于是他离家出走。多年来,他踏遍名山大川,希望找到传说中的昆仑与死神,希望找到“子虚乌有境界”,希望找到“天外天,洞内洞”,找到那些可能给他答案的人。
终于,他遇见了天下四大宗师之一的血祖。血祖抽出他的骨头,淬上他的血,炼成了只属于他子莫首的一柄血剑!后来,他又邂逅了大夏王。大夏王给了他展现剑法的机会,在无数次的杀伐中,他彻底地体验到了血腥的快感——多年来所寻找的武道真谛,似乎就闪现在每一个生命结束的那一瞬间。
无论是血祖还是大夏王,这两个人身上都有一种可以媲美他父兄的气度。但是这种气度却比他的父兄来得更加直接,更加残酷。在拜血祖为师的时候,在向大夏王宣誓效忠的时候,他几乎就要以为,那种气度背后,就是武道的真谛了。直到血祖失踪了,直到大夏王驾崩了,他还是这样认为,一直到刚才他拔剑杀了那个少年。
“父亲担心的是,你会寻找得连目的也忘了,只记得暴力。”哥哥的这句话再次在他脑海中响起。
是的,他已经拥有了强大的武力,可他为什么寻求武力,他早已经忘了。他最初的动机是保护家园,让东方人有朝一日能够对抗西方的暴力。可累计的鲜血和生命掩盖了良善的出发点。他现在在干什么呢?他正在用从西方人那里学来的本事残杀东方人!
本来,他的每一剑刺出,都会像刺入毫无波澜的静水中一样,让所有可以刺穿的生命无法拒绝死亡的邀请。可就在刚才,当剑刺入少年颈项的时候,他却觉得一阵滞窒。
于是他突然想起父亲和兄长担忧的神色,也因此而陷入冥想。可当他冥想的时候,他的剑并没有停下来。夜色下是一片凄美的红色。周围的人,无论是引颈待戮的陷城百姓,还是与子莫首共属一军的下属,都被这血红色的圆晕震慑得失去了行动力。
“啊……莫首将军疯了!”
一剑扬起,就是一道血光。
九天幻兽六脚虎慢慢走近子莫首。
干虎开始考虑如何收拾残局,因为他认为自己赢定了。五百年来,从无人能以血肉之躯抵挡住九天幻兽排山倒海的力量,子莫首当然也不可能例外。然而六脚虎即使是他的守护神,但作为九天之外的第一级幻兽,可不是那么好请好送的。每一次召唤它的代价,事后总让干虎厌悔不已。虽然,他真正召唤六脚虎连今天算上也只有三次。
“剩下的几万军马再加上那十几万该死的残民,不知能否满足这畜生的胃口。”干虎想。
突然,一道红光闪过,在月下划了一道优美的弧形。红晕散尽,子莫首很寂寞地站在六脚虎兽的尸体上,一脸沉思状。
所有人都惊呆了,经过短暂的定格,干虎终于在过度的惊骇中疯了!
所向披靡的九天幻兽被一种“不可能”的力量踩在脚下,这令他在那一刻蓦然丧失了理智:“不可能!不可能!天外幻兽不可能被人打倒!没有人可以直接对抗九天幻兽!”他疯了!一霎那间疯了!手足无措地撕烂自己的战袍,砸烂自己的军盔,拔出大夏王所颁赐的宝刀“宰岁”,向子莫首冲了上去。
一道孤直的红色闪电一耀,干虎的一切动作都停止了。
被染红的月光中,大军幸存的八贲将有七个在这空前的震慑力中瘫痪了,只有一人勉强地用长矛支住了身体,口中喃喃道:“极致,这便是剑道中的极致吗?”
新的一轮剑花,在圆月的伴奏下有节奏地绽放着。两万五千名大夏精锐,加上十三万有莘氏遗民,被这柄剑杀得干干净净。
多年后,这个修罗场成为一个遗迹,而这个夜晚则成为一个传说,一个属于血剑宗的遥远传说。
楔子 命运之轮 第三节
大屠杀过后的十方城已经成为一个鬼域。十几万人,包括一支百战雄师,被一柄剑杀得一干二净!无论夏王朝还是商后国,无论西方还是东方,都在寻找这个人,这柄剑。然而他却永远地消失了,只在遥远的西方传来一些关于他的传闻。
夏都的太卜禀告说:天命之轮偏轨了。夏都的乐正禀告说:天地之声变调了。夏都的上卿禀告说:东西方军事力量的对比出现了巨大的消长。
“一切,都是因为那个男人么?”伊挚叹息一声,走近十方城。(作者注:伊挚就是伊尹,商朝开国国相。尹是官职。按史记索隐,伊尹名挚。也称阿衡。)
此刻的十方城正笼罩在一个直径百里的超巨大结界之内。天上地下,人神妖兽,只要看见结界上空闪现着的四种不同光芒,都会远远躲开,因为那四种光芒代表了四个人——分别掌握了时间奥秘、空间奥秘、生命奥秘和心灵奥秘的四大宗师。也只有四大宗师,才能张开这样强大的结界。就算是六脚虎那样的九天幻兽,也不敢去捋这四个人的虎须;就算是干虎那样的绝世猛将,也无法走进这结界一步。
但伊挚却敢,伊挚却能!因为他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伊挚。他信步走了进去,就像走进一个毫不设防的废墟当中。
十方城的城门,十数万尸骨的漩涡中心,匍匐着龟蛇同体的玄武。祂的背上有两个人,一个站着,一个坐着,一个捻着蓍草,一个拿着龟甲。伊挚知道,这两个人一个是连山子,一个是归藏子,连山子是大夏的太卜,归藏子是在野的隐士——这两个人分别代表了西方民族和东方民族卜噬之学的颠峰!
玄武的四周,另有几个人:一人飘在半空,皎洁得像天上的月亮;一人坐在草上,缥缈得让人以为那只是个影子;第三个人被玄武挡住,伊挚知道那一定是这一代的血宗宗主,却不想看见这个人;离他最近的那个人,就像笼罩在一团雾气之中,他的身边居然还带着一个少年。
“师兄,你也来了。”那个雾一般朦胧的人——四大宗师中的太一宗宗主祝宗人向伊挚打招呼。
“嗯。天地将有大变,我来看看运道。”伊挚说,“这是你徒儿么?”
少年很知礼数地行礼:“参见阿衡师伯。我叫若木。”(作者注:阿衡在历史上可能也是官职称呼,这个名字在小说中被处理成一个亲近的称谓)
两个同门还没叙话,玄武突然一声大吼,震的天地变色:“连山子,归藏子,你们真的要看?这个命运之轮涉及国运,强行探究,可能会要你们的命!”
连山子叹道:“王命难违。何况都已经来到这地步了,还能退缩么?”
“归藏子,你呢?”
归藏子却不说话,似乎觉得玄武问得多余。
“好吧。”
玄武说了这句话,闭上眼睛,背上的龟甲开始出现裂痕。连山子和归藏子看着那巨大的裂痕,看得汗如雨下。就在他们摇摇欲倒的时候,龟甲的裂痕合吻了。
“不!”连山子叫到:“我还没看清楚。”
玄武洪钟般的声音道:“再下去,我怕你有命自己看清楚,却没命告诉别人。”这句话说完,一阵水波纹般的空间扭曲,玄武消失了。连山子和归藏子跌坐在地上,连站都没法站起来了。少年若木诧异地发现:两个人的头发连同眉毛全白了,皱纹多得可怕,就像突然之间老到了一百岁!
“若木,你先过去。他们的左眼能告诉你想已经知道的过去,右眼能告诉你还没发生的未来。”
若木依言走过去,看看归藏子的左眼,觉得有趣,再看看他的右眼,却呆住了。
“如果你对未来有困惑,用左耳贴着他的右耳,或许能听到解决的办法;如果你想把你刚才看到的听到的全部忘记,用额头贴着他的额头。”
若木犹豫了好一会,终于用左耳贴着归藏子的右耳。但听到一半却骇然逃开了。踌躇了好久,终于用额头贴紧归藏子的额头。一阵晕眩袭来,他终于人事不知了。
楔子 命运之轮 第四节
若木醒来,闻到一股香味。
有莘羖正在烤雉鸡。香嫩滑美、气飘十里的雉鸡周围,安下了十八道暗桩。
“做恶梦?”有莘羖问。
“嗯。又梦见那天在十方城的事情。可在归藏子那里看到什么听到什么,我无论如何想不起来。你在干嘛?”
“捉九尾。”
若木想起来了,雉鸡是九尾狐最喜欢的食物。“你捉它干什么?”
“送它到雀池去。”
“你疯了!”少年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这个男子。“我师父说了,泡过雀池之后,她会死掉。”
“我知道,但我仍得这么做,因为我知道这是她的心愿,也是我的心愿。”
那天有莘羖听闻噩耗回到故土的时候,巨大结界早已经撤了。四大宗师和伊挚也已经离开。变成僵尸的连山子被血祖带回夏都,而归藏子则被伊挚带走。
有莘羖站在废墟上,仰天大叫一声晕死过去。
他本是命中注定的未来诸侯,前途无量的英伟男子,但反手间却成了这五百里废墟中唯一存活的血脉,成为这个世界上游荡无依的孤魂野鬼。当他离开这个国家的时候,是一片片鸡犬相闻的欢声笑语,那时候奄奄一息的妻子还在他怀里;当他再度踏足,这片焦土上除了白日鬼哭,什么都听不见了。
假如他不是那么冲动;假如大夏王不是那么暴虐;假如一切可以重来……
有莘羖躺在废墟上,痛晕了三次。如果没有那个少年——不放心他的朋友留下来的徒弟——守候着他,他也许也就成为这座废墟上新的魂魄。他的亲人,他的族人,他的乡土,他的故国,他的幸福,他的憧憬,他的未来,他的过去——这些对他来说异常重要的东西,原来在生命发展的过程中,一个小小的异动就足以完全摧毁。他第一次感到时空的广大和命运的可怕。
怀念,伤感,痛恨,悲苦……他第三次醒来,眼前迷梦般的雾突然散开了,就像小启生岭上的雾一样散开了。他的眼睛仿佛透过扭曲的时间看到了那时候的情景:一头九尾狐从空腹石中串了出来……有莘羖在那一刻很清晰地悟到:那头魔兽就是他的妻子。
于是他离开了已经成为鬼域的故土,像一个野人一样,满山遍野地寻找一只九尾狐狸。
又过了半年,他找到了他的妻子——不是九尾狐,是他的妻子。那是一个月中唯一一次意识的恢复,那是两年来两人唯一的一次短暂的缠绵。虽然怀中抱着的是一个狐狸的躯体,但他知道,这个不会说话的兽壳底下有着一个女人的温柔。他什么也没说,她什么也没做。因为他的欢喜是这样激烈,因为她的精神是这样疲弱。如果不是对丈夫刻骨铭心的怀念,她不知道能否在有限的时间里保留这一点点精神的独立。
那天醒来是一阵剧痛,九尾狐几乎掏出了他的肠子。
此后,他再也没有机会在一个月中的那天成功地接近九尾,这头狡猾的魔兽总在那个时刻到来之前藏得无影无踪。
若木的师父太一正师祝宗人曾告诉有莘羖:“据传说,在很遥远的南方,有一个毒火雀池,在毒火中洗炼过以后,可以脱却兽皮,但赖九尾妖气得以延续的生命也将会随之而结束。”
“你知道的,”若木说,“你的力量未必能够制住它,而且这畜生的力量其实还没有完全觉醒。一旦觉醒,可能就没有人能够再靠近它了,它甚至可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魔兽!”
若木的话有莘羖早已了然,但他仍想试试。“我一时捉不到它,但也要把它一步步往南方逼过去。力量不足,就用我的智慧。”
“可你知道,就算你侥幸成功了,她也会死。”
“我知道!”有莘羖抬起头来。这是一道磨难洗过的眼光,异常的明亮,异常的坚定。“可我希望让她作为一个女人,作为我的妻子死去,而不是作为一头畜生离开这个世界。”
若木茫然。他看不懂这个男人,但却能感受到这个男人身子里的一种难以掩抑的东西。
“直到那天我才知道,死亡原来也是那么严肃的一件事情。丧父,亡国,几次死亡的拜访,几次情感的劫难,竟可以把一个男人的精神境界磨洗得如此干净利落!”
在这个世界上,他最崇拜的人原本是他师父。他师父那种深不可测的眼神底下藏着他愿意毕生追求的神韵。但他在这个男人面前慢慢地变了。师父就像一个大海,容纳了无穷的力量和智慧,却叫谁也看不见;而这个男人则像一个没有爆发的火山,那随时随地会溢出来的火焰虽然没有喷发,但却常常令他热血沸腾。师父也许更加高远,但这个男人却更加可亲。
于是,少年想起了那天他看见了又忘记了的命运。虽然忘记了具体的内容,但那可怕的感觉却还记得。自己该怎么办?迎接它,还是逃避它?
“看!这是它的足迹。看来它发现我们的企图了。这场仗很难打啊!”有莘羖有点怅然,但马上又精神奕奕起来。他果断地毁掉了所有的陷阱,蹑着狐踪追寻下去。他的动作依然利索,眼神依然清澈如水。
年轻人突然想起师父的话:“有莘能有这样强烈的执着,是由于他心中有一种强烈的信念和一份深厚的情感。他虽然真挚,但太过痴心,因此不免有偏,否则定能领悟无上的中正之道。不过,对他来说,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
“嘿!你看!”
循着有莘羖的欢呼声,少年掠了过去。这一去,太一正师失去了他的徒弟。这个少年,这个男人,和九尾狐一块消失在现实的世界里,只在口口相传中留下一个越传越凄美的爱情传说。
第一卷 新生 第一关 出走少年
离家出走的少年有莘不破从商国逃出来一路向南。他知道,陶函国是商国最南边的附属国,只要越过这片荒原,他就真正脱离了商国的势力范围,真正自由了!
商王国的国王是世界八大方伯之一,也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大夏王以外最有势力的人。三十年前灭国的有莘氏和四百年前灭国的有穷氏,两国的遗民都散入商王国中,成为商民族的隐性力量。而朝鲜国虽然和商同列为八大方伯之一,但向来唯商王国马首是瞻,见多识广的人无不知道它其实早就成为商国的后院。
虽然商王成汤拥有这样直追共主大夏王的实力,但他的性格却很平和,这造就了他治下国土举世罕有的安宁。对外面的人来说,商国是一片乐土。但对生长在商国的有莘不破来说,平静的岁月他早已过得不耐烦了。他梦想中的天地,应该是外面那个血光四起的世界,那个高手争雄的世界,那个充满无数爱情故事和冒险故事的世界。那才是男儿大展雄风的地方,那才是男儿追求梦想的地方!
经过几个月的准备,他瞒过了他的祖父和老师从家里逃了出来,一直逃到陶函国的最南端。
眼前就是隔绝陶函国南部边境的大荒原,南北三百里,东西五百里。夏天百毒孳生,魔兽横行;冬天则变成一片寸草不长的死域,一切都笼罩在茫茫苍苍的白雪中。当他即将踏进这片荒原,一个边界外小店的老店主试图劝阻他:“除了陶函的鹰眼铜车商队,从来没有人敢单独挑战这个荒原——特别是在冬天。”他的话当然无法阻止雄心勃勃、兴致冲冲的有莘不破。
不过当老店主说:“您至少歇歇脚,买些食物酒水吧!”有莘不破想了想,同意了。
小店前,一个行吟诗人正在半歌半颂地讲述一个大荒原英雄的故事。当有莘不破听到“于公孺婴”这个名字的时候不由一怔。那是商国今年呼声名气最大的少年英雄。有莘不破和他本有几次会面的机会,却都因为各种原因而擦肩而过。在于公孺婴失踪以后,有莘不破常常因为两人失之交臂而引为恨事。没想到却在这里听到这个人的消息。于是他叫了一壶酒,一碟小菜,也凑在行吟诗人跟前听着。
“在这个世界亿万武者当中,除了那个已经被大夏王禁止提起名字的男人以外,有三个传说中的人物登上了武道的颠峰。排在第一位的,是虚无飘渺的血剑宗。他的人和他的剑,只存在于传说当中。如果不是那一座荒弃了数十年的十方城,如果不是那一堆高耸如山的枯骨,也许现在不会有人相信这样一个人的存在,这样一柄剑的存在。”
“能和他并驾齐驱的,是号称防守力最强的大侠客季丹雒明,和攻击力最强的箭神有穷饶乌。混迹于江湖中的人很少有人见过这两个传说中的大高手,但他们越是神秘,传闻越多。特别是有穷饶乌,更被传颂得出离常理之外。月亮缺了一角,就有人说是被有穷饶乌拿去试箭了;星星少了几颗,又有人说让有穷饶乌射下来下酒了。”
“在这个弓马纵横的年代,能够和有穷门下扯上一点关系,就可以混个神箭手的声名。”
“于公之斯是神箭手中的神箭手,有人说,他的箭术就是有穷饶乌的亲传。于公孺婴是于公之斯的长子。他的脾气就像火,他的性子就像风。整个陶函国没有任何人敢碰他的弦,因为他的弦就像刀锋一样锋利;整个大荒原没有妖兽不害怕他的箭,因为他的箭就像闪电一样迅疾。”
“这一天,他在陶函国南边境的荒原中,射杀了一头怪兽。怪兽轰然倒下后,他看见了一个少女绸缎一般的肌肤,听见了一个少女幽咽的呻吟。”
“然而,于公孺婴是否知道有个女人正挺着一个大肚子在等他呢?一个月前,他这个年轻的丈夫说好是七天就回来的。可是到现在他的妻子还没见到他回来!女人祈祷着:‘天神地祗啊,请保佑他。孩子就快出生了。我不要他为我带来什么珍禽异兽,我只要他平平安安地回来。’”
“然而这个时候的于公孺婴却正抱着他从妖怪手中救下来的少女银环。怀里这个赤裸的身体和妻子完全不一样。他有点不安地望着北方,但当银环柔若无骨的手腕盘住他的脖子,火热的双唇沿着胸膛、脖子、耳根一直滑到了他的唇齿之间,在一种昏热之中,他的思绪又开始迷然。这个他在兽吻下救出来的少女所给他的销魂感觉,即使是怀孕前的妻子也远远不能相比。水草间的翻滚,迷雾中的风流,让他觉得在家里的床上简直就是在按章办事。”
“当腹下的热火熄灭以后,银环问我们的少年英雄:‘你在惦念她?’于公孺婴点了点头。银环又问:‘你要回去?’少年英雄说:‘她快临盆了,我得呆在她身边。我已经很对不起她了。’银环很痛苦地说:‘可是,我不要离开你。’”
行吟诗人描述着:“银环的脸贴着他宽广的胸脯,右手穿过他的腋下,沿着他的背部,摩挲着他的后颈,左手如梳,轻抚他胸口绒绒的体毛。银环的身体慢慢热了起来,于公孺婴的呼吸也渐渐急促。”
年轻的有莘不破听得脸上一红,心想原来民间的俗调是这样子的呀。
“‘你……不要这样。’于公孺婴拒绝着,但他的声音却如同呻吟。他告诉银环:‘我一定要回去的。’银环说:‘那你就带我回去!’可是于公孺婴却拒绝道:‘不!不行。’”
“少女银环颤抖起来,连声音也充满了激动:‘为什么。我并不是要去和她争夺什么。我只是要和你在一起。你可以把我藏起来。白天、傍晚,你有空的时候,我们……’她又开始呻吟,而于公孺婴的呼吸也因为银环的呻吟而急促起来。不过,他还是忍住了,大声说:‘不……不行!’”
“‘为什么?’她第二次这样问。于公孺婴犹豫了一下,终于说出了一句令人震惊的话来。”
行吟诗人讲到这里停了下来,不再开口。有莘不破忍不住问道:“为什么呢?”
老店主笑道:“诗人口渴了。”有莘不破马上醒悟过来,买了一壶好酒送给行吟诗人,又在他面前的盘子上扔下一个布币。
行吟诗人喝了酒,继续讲故事:“于公孺婴犹豫了一下,终于说:‘我知道你不是人,而是妖!我知道的。我们父子俩,都有一双鹰的眼睛,能够窥破任何妖魔的真面目……如果我把你带回家,被我父亲遇见,你一定会被他识破,难逃一死。’”
“然而,血气方刚的少年最终还是抵受不住妖女银环的痴缠,决定把她带回去悄悄地藏起来。”
“妖女为什么一定要缠着于公孺婴带她进陶函国呢?答案就在这道边境上!”
“在我们陶函国和大荒原的边境,满布着伽楼罗的巢穴。数百年来,陶函国的人民对这些巢穴都小心翼翼地供护着,对伽楼罗这种鸟类也敬若神明。这些神鸟是妖虫之类的天敌。五百里大荒原妖兽遍布,如果没有这一线五百里鸟居,陶函国的居民只怕连一天安宁日子都没有。”
“带着银环来到陶函国边境的于公孺婴,突然发现袍下的少女变得软弱无比,他安慰她说:‘别怕,呆在我袍子底下,没事。’不过他却勒了勒缰绳,座下的风马在国境上犹豫着。他心里想:‘带她回去,到底是对?还是错?’”
“这时候,几头伽楼罗突然奋翅而起,向于公孺婴俯冲疾下。”
“‘退开!’于公孺婴双目圆睁,如猛兽,如鬼神。伽楼罗被他这一喝之威所震慑,敛翅退散。于公孺婴双腿一夹,座下风马疾冲而过。可是他却不知道,在他的背后,一种人类听不见的声音在诡笑着。”
“于公孺婴的妻子临盆的日子终于到了。这个可怜的女人握住婆婆的手,脸上又是痛苦,又是幸福。她的丈夫终于回来了,就守护在门外。这令她很欣慰,并多多少少减轻了她分娩时的痛楚。然而就在那一刻,她的眼前忽然出现丈夫刚刚归来时的眼神。那眼神好奇怪。虽然温柔,但温柔得和以前很不一样。以前他的眼神总是硬邦邦的,现在却多了有些让人不习惯的柔软感觉。‘是因为孩子就要出生,他就要做爹爹了吗?是的,一定是的。’女人这样宽慰着自己,她仿佛看到了不久以后那种迷迷离离的幸福未来,看到她身边的丈夫,看到她膝下的子女……”
“这个时候,于公孺婴就在门外等候着,等候着婴儿的哭声。他七分兴奋当中夹杂着三分愧疚。他对银环的欲望越强烈,对妻子的愧疚就越来越深。但这种愧疚越深,他对银环的沉溺也就越严重。”
“不管怎么样,他的儿子,或他的女儿,就快出世了,这份喜悦把这些日子来的种种复杂的情感都压了下去。整个家庭,都期待着那个新生命的出世。”
“就在这时候,轰隆隆几声巨响——整个天突然黑了下来,没有风,没有雨,只有乌云和怒雷。于公孺婴有些惊讶,晴天霹雳在陶函国并不是一件常见的事情。虽然在外边护卫商队时,什么样的怪事也见多了,但在安宁的商国势力范围内,由于所有的妖魔鬼怪都被我们伟大的汤王和伟大的伊尹吓得远远逃走,这种天变却是一个异象。”
“突然天上一声怒响,九道紫色的闪电一齐劈下,轰在于公府的东南角。于公孺婴变了颜色。那是银环的藏身之处。他突然懂了,这是银环的天劫。他的脚抬了抬,却听见产房中传来的阵阵痛苦呼声,不由得又止住了步。”
“‘着火了!着火了!’有人在东南方向惊呼!”
“于公孺婴终于耐不住了,向东南冲过去。他的背后,是雷声中妻子的苦叫。”
“在银环本应该在的房子里,于公孺婴看到的只有洞穿的屋顶和焦黑的地板,小屋内空无一物。”
“‘妖怪啊!妖怪啊!’西北方向传来惊呼!”
讲到这里,行吟诗人的语气突然又极度紧张变成和缓悲凉:“这一年,陶函国的桃花开得很艳丽。不过,桃花的季节就快结束了。而这天的雷声,也渐渐歇了。”
“在产房内,于公孺婴看到的是一幅血淋淋的图画。倒在地上的,是他的母亲。死在炕上的,是他的妻子。一地的鲜血,是他的儿子?还是女儿?”
“老妇人尸身旁边,一个陶器歪歪撂在地上——那是陶函国的至宝‘陶函之海’。一条刚刚躲过雷劫的银环蛇正慢慢地从里面溜出来。刚出来的时候,它的身躯很小,脱离‘陶函之海’以后,身躯慢慢变大,弹指间抒展成为一条长达九丈的大蟒。”
“于公孺婴突然全明白了,原来这个蛇妖亲近他的目的就是为了借‘陶函之海’躲避天劫!在那一瞬间他哭了,对着银环蛇哭了:‘好,你好……’然后他拿出了他的弓箭。”
“银环还是趁乱逃跑了,在陶函国边境乱串,身后是于公孺婴随时袭来的怨恨眼光。她知道,那个男人还在追。雷声响起以后的事情,她有些不记得了。那一声巨响让她完全回归成为野兽。醒来后,她只看见遍地的鲜血和横陈的死人,还有于公孺婴的箭!她马上明白怎么回事。”
“‘婴咛——’一声声极美妙的声音从边境上传来。一听到这声音,银环的骨头突然开始本能地发软。伽楼罗的巢穴就在前方不远处了。而身后,是整个大荒原都为之慑懦的落月弓。”
“一头幼年的伽楼罗鸟从巢穴中探出头来,看见了银环。银环停住了,她知道,只要再往前一步,只要这只幼鸟一声轻叫,将有成年的伽楼罗向她扑来。她回过了头,颤抖着幻化成少女的容貌,怯怯地凝视着于公孺婴的箭尖。”
“于公孺婴的箭尖闪烁着一点寒光,那点寒光所带的怨悔,让银环感到一点淡淡的忧伤。”
行吟诗人讲到这里又停了下来,叹道:“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女人的温柔,是英雄们的坟墓!”
有莘不破追问道:“后来呢?”
行吟诗人说:“没有后来了。少年英雄于公孺婴和妖女银环那天之后就失踪了,再也没人见到他们。”
有莘不破叹了一口气,感叹良久,拿起包袱,转身就要踏入雪原。老店主连忙拦住他:“你怎么还要进去啊!听了这个故事难道你还不知道这个大荒原有多么可怕吗?那里的妖怪不但凶恶,而且狡猾无比。”
有莘不破笑道:“故事全都是你们编出来的。你以为我听不出来么?我倒要问问你们!你千方百计要把我留下,到底为的是什么?”
老店主顿足道:“当然是不像您就这样白白送死啊!听我的话,今晚先在小店住下。过几天陶函商队经过这里再顺便跟他们走。”
有莘不破笑道:“我今天要真住在你这黑店里,明天只怕连骨头都被你们吃了,哪里还等得到陶函商队?”
老店主脸上变色:“客官您这说的是什么话啊。”
有莘不破指着远处的五百里鸟居说:“你们刚才也说了,陶函国的居民都要躲在那迦楼罗线的后面,迦楼罗线外本应全是妖怪。这里已经是迦楼罗线外边了,怎么还会有你这间人类小店?”
老店主脸色大变,突然变成一具骷髅向有莘不破扑来。
“哈哈!原形毕露了吗?”眼中精光大盛,立定迎敌。但骷髅见了他的气势却倏地消失了。一阵烟雾飘过,小店、行吟诗人和几个听客全不见了。
“切!胆小鬼!原来是几只只懂得暗算的魑魅魍魉!”有莘不破打开行囊,又试了试酒肉,笑道:“还好卖的酒肉倒都是真货。”
他抬头望了望那道迦楼罗线,喃喃道:“不知道关于于公孺婴的故事是真是假。希望有机会能遇见他。”收拾好行囊,向茫茫的前路踏去。
有莘不破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走了多远。上是天,下是地,前后左右是一望无际的荒原。
离家出走的少年知道自己在这个大雪天中迷路了,当他第四次看见这个被雪覆盖住的雪包子时。
那个雪包子刚好能覆盖一个人大小。第四次看到它以后,有莘不破知道自己已经兜了四个圈子。口粮已经耗尽,只剩下半瓶烈酒。他的腿已经开始发软。空中,一只秃鹰在他头上盘旋了半天了,难道是在等待他倒下,好来啄食他的尸体?
想起有人跟他提起秃鹰只啄食尸体的事,有莘不破突然扑到在土包子上,准备装死,企图把这头秃鹰诱下来。鹰肉虽然粗糙,但鹰血却能带来热量和力气。
他慢慢陷进积雪中,鹰还没被诱惑下来,他已经感到了“雪包子”的异样。积雪之下,本应该是一抔泥土或石块,但他却挖出一个人来。淡青色的绸缎,裹着一个水晶一样的人。商王国数十年承平,教化普衍,人物俊秀,但有莘不破却从来没有见过长得这么隽美的男人。
“难道是妖怪吗?”但就算是妖怪,这个妖怪也长得太漂亮了。有莘不破伸手想探一下这个人是否还有心跳,却摸到了一团软绵绵的事物——这个人的胸膛上,睡着一头娇小的银狐。有莘又伸出食指,探了一下他太阳穴下的大动脉。良久,才感觉到一次细微的跳动:这个人还活着!也许正是那头银狐,护住了这个陌生人的心脉。
“我要不要救他呢?”
他知道自己已经迷路了,一个人能否走出这个荒原都已经是个问题。如果再加上一个负担,生存的几率将会降到很低很低。
“如果我把他背上,一天以后,不过是让这个荒原多出一个比这个‘雪包子’高一倍的‘雪包子’罢了。我才没那么傻呢。”
有莘不破甩甩手,走了。
一刻钟以后,他又绕到这个晕死的人面前,不过这次不是迷路,而是回来了。
“阿衡老师和我讲的做人道理,我当时应对如流,难道一到生死关头就全抛开了?”
“不过话说回来,”犹豫了很久,他又想:“这些道理又不能当饭吃。”他喝了一口酒,再一次大踏步走开了。
头顶上白色的太阳移过了一个指头大的位置,有莘不破又回到了这里。他挠挠头,自言自语:“我要是不理他,还算个男人么!要是让爷爷知道,非给他老人家打死不可!……不过,究竟是孙子的命重要,还是一个陌生人的命重要?”经过一番犹豫,这个年轻人第三次掉头而去。
当有莘不破第四次面对这个不知死活的人的时候,他已经分不清楚自己是迷路,还是刻意绕回来了。这一次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想,背起人就走。
两天后,在大荒原的边缘,有莘不破倒下了。如果他知道再走四五里,就能望见荒原边缘的枯桃树,也许能鼓舞年轻人继续走下去。如果那半瓶酒没有灌进陌生人的口中,而是他自己喝了,也许他现在已经在荒原外面逍遥了。当然更可能的情况是:他想抛下了陌生人,却因为迷路而一辈子绕着那个人打转。
尽管有莘不破把这个人背上以后就再没把他抛弃,但倒下前嘴里仍在嘟哝着:“阿衡老师,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我他妈的真是太傻了!”
第一卷 新生 第二关 走出荒原
车行辚辚。
陶函国著名的鹰眼铜车商队慢慢走出大荒原。三十六头超大型山牛,曳着三十六驾超大型的铜车,踏雪匝匝,七十二骑来回策应,一头秃鹰在三百六十丈高空中来回盘旋——这就是通行天下的三十六商会之一、陶函商会行商的景象。
商会第一领袖称台首,时三十六商会势力甚大,世俗尊之,称“台侯”。陶函商队的台侯便是天下闻名的大箭师于公之斯。台侯之下,设四大元老:苍、昊、旻、上。四老之下,设六使者,使者御银角风马兽,掌六车、六骑。六使者之下,设车长。车长御铁尾风马兽,管鹰眼铜皮车一。每一车附骑士一,轻骑软甲;设御者一,持鞭、长矛,腰束短兵,驱御山牛,山牛之力,能曳八千斤;设甲士一,铜戟、短兵、软甲具备;设箭手三,配短兵,陶函箭手,号称三十六商队第一。
陶函商队主车,鹰眼。
于公之斯凭几不动,他的左下首,四大长老盘膝而坐。苍长老半侧身子,向于公之斯躬身,于公之斯稳坐鞠躬:这是元老和台侯相见之礼。其时东方各国文化鼎盛,虽在日常,礼节不失。
“台侯,商队规矩:路遇病、弱、疲、难等需救助者,解衣衣之,推食活之,不得开车门纳之,以防宵小奸细。如今我们身处盗贼如毛之地,而为了两个来历不明的少年,迁延三十里,更救人上车——这不是坏了我陶函商队的规矩么!”
“商队有规矩,但处事有权变。”于公之斯微微一笑,继续说:“我从少年起来回这大荒原,也有三十多年了,几位长老自然更久。”
苍长老不由唏嘘:“五十六年,快一甲子了……”
“数十年间,不知多少人冒险进入,但凡结伴遇险的,临危相害,不知多少,而自始至终能够互相扶持的,四公见过多少?”
苍公默认良久,才说:“见过两次,三十三年前一次,十年前一次。”
“五十六年两见,可知稀罕。那么为救一个路人而自陷危难,始终不弃,这样的人苍公见过多少?”
“一个也没有。”
“所以,”于公之斯顿了一顿说:“救这样一个孩子,绕道三十里,倒也值得。”
“若他是在作伪呢?”
“作伪?”于公之斯笑了:“谅他也逃不过我的眼去。”于公之斯深沉的眼神中,到底他还看见了多少旁人没有看见的事情?
“这人也就罢了。”苍长老继续说:“但被他救的那年轻人,实在不像一个人。”他回头望了望昊长老,侧回身子,端坐正。昊长老半侧出身子,面向于公之斯,说:“那个穿着青色缎子年轻人,胸伏银狐。在这天寒地冻的时节,竟然只穿了内外两层薄衫。而且长得也太俊了——虽无脂粉之气,静睡之中,默默无语,却仍隽美得让人惊心心魄。只怕是妖。”
“这年轻人大有来历,这是一定的了。但妖怪却绝对不是。”于公之斯说不是妖怪,便不是妖怪。四老都知道,妖物要在于公之斯的鹰眼之下遁形隐性,除非有上万年的修行。“如果他有那么深厚的修为,也不必混进来了,从外部攻入,我们也抵挡不住。”
“爹爹,”一个青年躬身进车,向四长老问安后,报告说:“那两个人醒了。”
苍长老问:“醒后情形如何?”
“那身穿白袍的小子一醒来就嚷饿,不吃饭,先让人上酒,把我们都当他下人似的,好无礼。”
“那青衣少年呢?”
“那白袍的小子没喝几口酒,就闹得漫车酒气。然后那穿青衫的小哥就捂着鼻子醒了。”
“斛宁,客人既然醒了,便请他们过来一叙。”
帐子掀起,于公斛宁走了进来,坐在父亲的右下首。这商队主车简直不像一辆车子,而是一间铜皮包裹而成的房子,六个人依次列坐,非但丝毫不觉局促,还剩下很多空间。
帐子再次掀起,一个身穿白袍的大男孩傍着一阵风刮了进来。帐子还没落下,一个青衫少年跟着进车,在白袍后面对于公之斯和四老躬身为礼,静静退在一侧。
白袍年轻人大喇喇向各人望了一眼,对主人拱手说:“您是这商队的台侯于公之斯吧,我叫有莘不破,谢谢你的酒了。”向四个长老唱了个喏,大喇喇在于公之斯对面坐下了。
无礼之至!四老均想。
于公之斯却只是一笑,问:“这位小兄弟却不知如何称呼?”
“我叫江离。”青衫少年轻轻说,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呆呆出神。
“你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抬头,他年纪很小,小得还不是很懂说话。眼前问话的这人,整个身体似乎笼罩着一团光、一层雾,让人看不清楚他的模样。但小男孩还是觉得这人很亲切,哪怕只是第一次见到,就能感觉到对方很喜欢自己。
他轻轻把男孩子抱起来,两人离地很近,但男孩子还是瞧不清楚他的模样。
“好漂亮的孩子。以后,你就叫做江离吧。”
从这句话开始,这个男孩有了这个名字,也有了这个师父。
“被人问叫什么名字,这是第二次。”江离想。在他旁边,有莘不破天南地北地胡吹着。
江离有了师父以后,开始过着一种和人间若即若离的生活。在他眼中,师父就和神仙一样神通广大,也和神仙一样不可捉摸。
“你本来有个师兄,唉,如果他还在我身边,我也许不会再收弟子。他被人间的事情拌住了,忘记了当初的追求。江离,你这个师兄是很值得你尊敬的,但你千万不能学他。要知道,纷繁的人间俗务,是永远理不完的。人世间的情感,也是永远纠缠不清的。我们必须把这一切看破,才能进入到那个无穷境界,那个天外的境界。”
当时这些话江离并不是很懂,只是点点头。师父这么说,总没错吧。不过他的心灵第一次放进了除了师父以外的一个人,那个人是他的师兄。不过师父没有多提师兄的事情。师徒两个人传道授业,在苍茫云海间驰骋来去。师父那些呼风唤雨、移山倒海的本领,江离也一点一滴地学着。
慢慢地,江离长大了。
“江离,这是你作为徒弟的最后一关,过了这一关,你就正式成为我的传人,我将会把去天外天的路径告诉你。”
天外天……
江离知道,师父的家就在那个地方。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江离也仅仅知道师父的家在天外天的某处,师父没有回去过,他当然也没有到过那个地方。那是一个极其神秘也极其完美的地方,是师父在一片虚无飘渺中造出来的一个完美境界。
“我们师门中的每一代掌门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虚无飘渺境界。江离,你将来也要造出这样一个境界来。那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完美无暇的境界。当你能够造出这样一个境界,你就满师了。如果你的师兄当初没有走,或许现在已经达到这个境界了,那我对本门的责任也便算完成了——这或许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牵挂吧。”
“不过,在能够造出自己的境界之前,你先要认识有这样一个境界。认识师父所造出来的境界。”
“江离,你在土里呆着吧。如果你耐得住长眠的寂寞,九十九天以后,你的龟息九转应该也就成了。到那一天,这个大荒原,将会有百年一见的大灾劫。灾劫过后我再来找你。那时候你就是我的衣钵传人。我会带你到天外天,传你本门最深的奥秘。”
江离并没有问“如果我失败了怎么办?”因为他知道他不会失败的。他的信心和师父对他的信心一样强烈。
“你怎么知道我三次徘徊?你当时在哪里?难道你躲在雪里?”
“哈哈哈哈……”众人一齐大笑。于公斛宁得意地说:“我爹爹当时不是在雪里,他在天上!”
“就是这个人把我挖出来的。”江离心想,而且也是这个男人弄得一车酒气,把自己熏醒的。他一醒来知道自己没有在雪里耐过九十九天,也没有等到天灾的到来,当时不由得一片惶惶。
他并不怨恨有莘不破。因为江离不认为这样一个男人能够扭转自己的命运。这一切,是天意?
但是师父呢?这一关没有过,他是否会出另外一道题目来考验自己?还是从此消失在自己的生命中不再相见?这些问题当初江离没有问,因为他认为自己一定会成功的。
可惜一个多管闲事的有莘不破出现了。
他回过神来,突然发现一直和蔼的于公之斯变得英锐起来。这个绝代箭手突然站起,高声喝道:“警戒!”
“警戒!——”
伴随这一声令下,大荒原外出现一道奇景。三十六驾铜皮车就像一条长蛇突然曲起首尾相接,形成一个圆圈。每一驾车山牛朝内,车尾向外。每驾车向上下左右各伸展出一片一丈来长的铜板:车与车之间板板相扣,围成一道圆形铜墙;向下伸展的铜板封死了车底的空隙,向上伸展的铜板形成三个箭垛。箭手跨车而上,甲士持戟待命,弓试弦,剑出鞘,七十二骑勒缰警惕。片刻之间,荒原外就如同多出了一座周长百丈的城堡。
有莘不破、江离和于公斛宁、四老跟着于公之斯,登上了西南方的车顶。远远望去,一片平川之上,稀稀落落几株枯树,除了偶尔几阵狂风吹落树上积雪,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动静。
“没什么事情啊。”有莘不破话一出口,周围的人马上报以轻蔑的眼神。整个商队都知道,他们的台侯是不会错的。
江离皱了皱鼻子,道:“好重的辛味。怕不有七百骑。”于公之斯讶异地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我怎么闻不到?”有莘不破说。
江离道:“天地间的气息,本不是为迟钝的人而设。”
“嘿!”有莘不破说,“只怕是你附会取宠。”
江离皱了皱眉头说:“谁附会谁?谁取宠谁?”
有莘不破道:“当然是你附会了:你见商队警戒,便随便臆测出一个数字来,让人佩服你一下。嘿嘿。还装得神秘细细的,人多人少哪里是鼻子闻得出来的?”
江离目光闪动,道:“若真有七百骑呢?”
“那是你撞上的!”
这是远处渐渐有了异动,有莘不破也知道确实有事发生。江离深深一吸,道:“我若能说出更具体的情况呢?”
“怎么个具体法?”
“七百人以上,三四百是铜角马,一百多是银角马,其它是杂兽,领头的那人坐骑是紫色的。”
有莘不破放声大笑,说:“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我跳下去让他们踩。”回头对于公之斯道:“我就不信鼻子连颜色都能闻出……”他的话嘎然而止,因为发现于公之斯脸色微变,不由得有点紧张,心想不会是真的吧。
两人谈论间,地平线上渐渐尘嚣雪飞。继而轰轰声响,就像远方在打雷一样。渐渐连地面也开始微微震动。那一团沙尘越来越近,离车城百余丈左右,这才慢慢减速,大队在百丈外停住:当先的是百来号银角马,银角马左右是数百铜角马,这两拨立定阵势以后,又有数百杂兽陆陆续续地跟上来,分布在铜角马两边。人马喧嚣中推出一杆大旗,旗上绘着一头猛兽:虎头、猪身、象牙。旗下拥出一人一骑,虽远在百丈外,仍能感到这人身上发出一股煞气,他的座下,正是旗上所绘的那头怪兽,竟然真的是紫色的!
有莘不破结舌良久,却也服气,道:“罢了罢了,算我孤陋寡闻,原来颜色竟然可以用鼻子闻出来的。江兄……”江离纠正说:“我不姓江,只是叫江离罢了。”“哦,江离兄,赫!就叫江离你不见怪吧。看天、听地来估测敌人的远近、数目,这我是听说过的。但用鼻子闻出数目来我还是第一次听过。用鼻子闻出颜色来我连想都没想过。这中间的道理,你给我说说。”
江离见他居然这么轻易就服输,倒有点意外。道:“煞气我确实是闻到了,但数目我是看天看出来的。至于颜色,我是猜出来的。”
“猜出来的?你连看都没看,怎么猜?”
“既然看出了数目,这方圆百里以内,能动用这么大阵势的强盗可就只此一家——除了三宝岭上臭名远扬的紫蟗怪,估计也没第二拨人了。”
“紫蟗怪?”有莘不破问道:“是他那头怪物的名字么?”
“对,听说他十多年前收服了这头畜生,开山立寨,就以这怪兽为名号,在强盗里面算是很有名气的了。”
他们两个人在随口应答,晃若无事,其他人可没这么轻松。紫蟗魔王札蠃(luo)的恶名,天下间行商的人无不知晓。陶函商队每次走近三宝岭三百里范围之内,无不惕然,幸而十几年来相安无事。这次本来不需走三宝岭一线,谁知他们竟然远隔数百里跨境而来,而且这阵势,七百之数,只怕有多没少,看来紫蟗寨竟是倾巢而出,今番志在必得。
“我们总共还不足三百人?打得过吗?”
“就算靠着车城打赢了,不知要死伤多少人。”
“这次真是出师不利,刚走出家门口就遇上大对头。”
……这些话没有人说出口,但却在大部分人心中盘旋着。当然,他们还有最后也最可靠的希望——他们的首领、威震四方的于公之斯。
江离感到周围的人神色有异,显然都十分紧张,也就不再多说话。有莘不破神经却有些迟钝,想了一想又说:“你这个紫色固然猜得虽然有理,但这险也未免冒得太过了。虽然能出动这么多人的只此一家,但如果是他派属下来,嘿嘿,可就让人见笑了!”
江离看了于公之斯一眼,道:“要来动陶函商队,自然非紫蟗怪亲自出手不可。”
于公斛宁突然跳了起来,怒道:“此刻大家生死一线,你们还在这里有有一句没一句地胡说八道,我们怎么就救了你们这样的人!”
“斛宁,怎能对客人如此无礼!”
江离轻轻一笑,说:“谁让你们把我搬上车来的?我自在雪里面好好的,要你们多管闲事!”于公斛宁听他这么说,心想自己亲自背上车的这人非但不感恩,还要怨人,气的呆了。
江离转过头对有莘不破说:“特别是你,我好好在荒原里睡觉,你把我挖出来干什么!”
这句话一出口,众人无不愕然。有莘不破说:“你在睡觉?在雪里睡觉!不是被困在雪原里?”
“我是笨蛋么!是没出过门的毛头小子么!这么小一个荒原也走不出来?”
有莘听了,脸上微微一红。他走不出本不是因为体力,而是圄于荒原中的种种幻象,又不懂得怎么在旷野中辨别方向。待到摸到一些门道,体力却消耗得差不多了。
“我师父让我在土里睡足九十九天,差了一天也不行,无缘无故的,你干嘛把我挖出来!如今我不但九十九天的考验未满,连人也不见了!我师父见到了会怎么想!如果他因此以为我没出息,不再认我这个徒弟,你、你拿什么赔我!”江离一开始是讥讽的语气,说着说着,加了三分怒气,说到最后,又多了一点酸苦味。
有莘不破苦笑道:“是是是!我是笨蛋,一个没出过门、自以为伟大又喜欢多管闲事的毛头小伙子,行了吧。”
江离刚才这番说法本是气话,但气话说出来以后才发现其实也是真话。想起和师父后会难期,不禁忧形于色。
有莘见他色苦,忙道:“别担心,我跟你一起去找你师父,我亲自帮你向他解释。”
江离破颜笑道:“‘亲自’!大少爷,你是什么大人物了?再说,我师父也不会见你的。”
有莘问道:“为什么?”
江离还没回答,突然一声狂嘶,声如牛鸣,响过虎吼,三十六头山牛同时软脚。紫蟗旗下,银角马放蹄冲来。陶函商队虽然都身经百战,但近两年见到的也多是牛毛匪患,罕有这样近乎军队的气势!数百人心中无不一紧,一百零八张弓同时瞄准。
于公斛宁张弓搭弦,对准了冲在最前锋的骑士,只等父亲一声令下。眼睛旁光一扫:江离悠悠自叹,魂游天外,不知在想些什么;有莘不破神色木然,盯着冲来的数百强盗,就像盯着一群牛羊。于公斛宁心中大怒:“你们自恃有我们的保护,定然无恙,竟然把这场大难全当作别人的事情。”心念一转,讥刺说:“刚才不知道谁说输了要下去给马踩的!”
有莘一愣,说:“啊,差点忘了。”顺手抢过一个甲士的长戟,呼地跳了下去。连于公之斯也来不及阻止。
第一卷 新生 第三关 浴血激战
冬将尽。
雪和沙尘同时飞扬着。
陶函国南疆大荒原外,一边是铜墙铁壁,利箭上弦;一边是兽嘶马鸣,千蹄践雪。两者之间,一个渺小的人影横戟独立。
“陶函商队出来了一个疯子。”冲在最前锋的骑士想。突然耳边一声熟悉的怪叫,身边一头银角马抢先了一个马头。接着右边一声狂吼,又一只银角马抢先了半个马头。“想抢我头功!没那么容易!”双腿一紧,三人争了一个平头。
“踩死他!”
“踩死他!”
“踩死他!”
“那孩子!台侯救上车的那孩子!”
“好!有种!”
“可怜。要报恩也不用这样去送死啊。”
矛盾甲盔齐全的银角马群已经冲进陶函箭手的射程,但于公之斯仍未下令。
于公斛宁心中微微一颤,他只是一时气起,没想到有莘不破真的跳下去了,心中不由得有些内疚。他想起了许多事情:想起过去所见过的被强盗杀死的路人;想起有莘不破刚才还在那里大大咧咧的嘴脸;想起了哥哥的豪气,如果他在这里……他突然想起父亲的严厉,不由得有些内怕,自己一句话断送了一条性命,父亲会怎么责备自己?偷眼看去,于公之斯神色肃然,半点也看不出他的想法。
江离在有莘不破跳下车时回过神来,看他向敌群奔去,看他刹然屹立,看他横戟待敌。江离就像看着一头调皮的老虎闯进羊群意图不轨。他轻撮嘴唇,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哼道:“铜墙外,马蹄飞,雪扬千尺随风上,猛兽狰狞谁敢当!……嗯,看这夕阳红得像血,他一人当千马,也算是一幅不错的图画。如果天灾刚好是今天来,那就更好看了。”风咋起,吹乱了江离的头发。
那不知死活的小子离得很近了。十丈,五丈!三个冲在最前面的骑士仿佛已经看到片刻后的未来:刀下鲜艳的红光,蹄下翻滚的躯体,土里模糊的肉团……他们的眼睛开始发红,他们的坐骑开始发狂。
“啊呜呜……”中间的骑士在怒吼中又抢先了一头,却见前面那白袍的小子突然发一声喊,冲了上来,转眼到了马前。铁蹄扬起,铜锤砸下。
“他死了吧。”那一瞬间他想。然后马上感到一阵震动,身体某处一凉,整个人飞了起来。在他落下来那一弹指间,他看见底下一片乱哄哄的景象:马头、马血、人头、人血……冲过来的队伍就像潮水,到了这个地方被一个漩涡搅成一片烂泥浆。
陶函商队的箭手、甲士、驭者无不开始对有莘不破产生一种五名的敬畏。这个少年站在那里,每一戟扬起就是一次死亡:人的死亡或马的死亡。到后来,人看不见了;再后来,戟也看不见了。只有敌人持续的死亡证明这个年轻人还活着。
“幸亏他是我们这边的人。”
不知谁说了一句。
所有人心中都一齐叫了一声:“幸好!”
令旗扬起。
“射!”
盗群就像一个竹笋,陶函一百零八张硬弓每一声齐响,它便被剥掉了一层。这个竹笋能不能在它被剥完之前滚到这道铜墙脚下?
紫蟗旗下,响起了金鸣之声。
还活着的人不一时退得一干二净。让他们产生这么高撤退效率的并不是来自后方的那撤退的信号,而是来自那个在血污中跳舞的少年的死亡恐怖。
盗党尽退,有莘不破这才倒曳长矛,大摇大摆地往回走。戟早就断了,这根矛是临阵抢来的。他跳上车来,第一句话就问江离:“怎样?”
江离没等他说完两个字,早已捏着鼻子远远避开,只丢下了两个字:“好臭!”
陶函商队的三十六铜车中,只有六驾没有运载货物的任务,第九车“松抱”就是其中之一。这是陶函商队的客车。车长是于公普三。但大家还是习惯叫他阿三,一是因为于公普三是他刚刚有的称谓,二是因为大家觉得这样叫太过扭口。
一场大战以后,阿三通常会产生恐惧、哀伤、庆幸等诸般情绪。但今天他却只剩下疲累过后的闲情。
阿三本是一个没有姓氏的奴隶之辈。由于驾的车好,得到于公之斯的赏识,二十五岁上成了陶函车队第九车的御者。阿三三十二岁时,陶函车队遇上了一只狻猊。那是一头还没有成年的狻猊,但却已经具备了一抓洞穿山牛脑袋的力量。
尽管这个时空还是一个人、野兽、妖精、神鬼共处的时空,尽管人类和妖魔鬼怪之间还存在着许多恩怨情仇,但人兽之间毕竟已经渐渐有了文明划开的分野。在各种力量平衡的情况下,一般是各自过着相对独立的生活。在人气旺盛的大道上,即使有妖怪借道,一般也非常自我克制。当阿三和他的伙伴们走在从葛南到昆吾的大道上时,以往的警惕和战兢慢慢变成欢歌和笑虐。因为他们知道,这条大道已经是昆吾王的地界。昆吾国和商国的国王,同列天下八大方伯,而昆吾王更是诸侯中最受大夏王信任的大霸主。昆吾王的威严和力量,无论对人界还是灵界都有相当的震慑力。
但这头狻猊突然出现了。它只是一头幼兽,小的不但不懂人事,更不懂兽事。它本来应该在成年狻猊的监护之下慢慢地习惯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和对人类的理解。但或许是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它孤单地在这条大道边的荒野中徘徊。当陶函车队经过时,它被惊动了。它愤怒地冲向陶函车队第九车的山牛,第九车的车长发现后飞马过来,企图拦住它,却被它一抓撕下了一只右手。当那只血淋淋的断臂飞向阿三时,几乎把他吓晕了。但当他看见幼狻猊的爪子向车长的头再次扬起,他突然鼓起了一股莫名的勇气。
他冲了过去,口中吹着尖锐的响哨。凌厉的声音让幼狻猊一阵迟疑,但马上狂吼着转向阿三扑了过来。“我死了。”胆小的阿三心想。
他狼狈地躲过狻猊的第一抓,但背上已经多了四条血痕。幼狻猊第二抓袭来时,他几乎已经绝望。就在这是,他听见了一声几乎刺破他耳膜的箭响,幼狻猊大叫一声逃走了。“是台侯。台侯赶来了,我得救了。”阿三心想。然后就晕了过去。
大家都以为他晕过去是因为受伤,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是其实自己是被吓晕的。但这件事情以后,他成了陶函商队众口交誉的勇士。这趟生意结束后,断了右臂的车长引退了,引退前向于公之斯推荐了阿三做了他的继任人。更为荣誉的是,于公之斯允许他用于公的姓。
这只是几个月前的事情,如今,刚刚养好伤的阿三三十三岁,御铁尾风马兽,掌第九号鹰眼铜车,这是他第一次以陶函商队第九车车长的身份出商。副手庞流,御者阿采,箭手莫罗、莫音、莫其三胞胎兄弟,和甲士矮子龙,是他以前的战友,现在的手下,更是他最重要的伙伴。当然,这一刻他最挂在心上的,是他的第九车上的两个客人。
“幸好有他在。”阿三虽然没说出口,可是对有莘不破这个客人却充满感激。面对如此强大的对手,经历这样惨烈的大战,整个陶函车队居然是零伤亡,这是以前所不能想象的事情。如果不是有莘,如果让紫蟗强盗冲到跟前,莫罗三兄弟的作用便要退居二线,而他、庞流和矮子龙便得上前和敌人肉搏。“和那样一群强盗……”一想起他们狰狞的面目,他的头不禁又缩了缩。
“幸亏有他在。”
两个客人当中,江离是被阿三看不起的。这个小子光是长得好看,在大战的时候,连一分力气也没出,但当台侯让他和有莘一起依旧住在“松抱”时,他却一脸不情愿的样子,仿佛委屈了他似的。当然,像阿三这样贫苦出身的人,是很难理解洁癖这种毛病的。
江离有很严重的洁癖。本来他是打死也不肯和满身血污汗臭的有莘不破同居一车的,但无奈,陶函商队的客车,只有这一驾。
于公斛宁说:“要不,你到我的车上来。”他是六使者之一,主车是第十三车“反顾”。对于江离,他一直很有好感,不像对有莘不破那样憎恶。
“算了,”江离说,“我只是一个暂时寄宿的客人而已,乱了商队的规矩,不太好。”
其实江离除了洁癖以外还有很严重的“人癖”。他最敏感的器官是他的鼻子,但是如果要让他和自己看不上眼的人相处,那比住在鲍鱼之肆更加难受。“我还是想法子把有莘这家伙弄干净吧。”
于公斛宁听了目光闪了两闪,没再说什么。
汲岩和绒虎,是大荒原的两头极其难惹的妖怪。汲岩是一种食肉的植物妖,这种妖怪能够把根系延伸到地底深处,吸出地下水和地下火。大荒原最大的那只汲岩已经有上百年的修为,虽是植物妖,却已经修练到能够自由移动的地步。绒虎是一种多脚怪物,身上长满了毛茸茸的触角,身体类似海底的章鱼,却长着一个虎头,一口利牙。它的触角十分坚韧,刀斩不断,水火难伤,只要被它缠住,就算是狮子和虎狼也难逃成为食物的命运。每一次经过大荒原,四大长老总要叮咛一番:荒原中有六种不能惹的东西。而汲岩和绒虎就名列这份短短的名单之上。有一次在商队经过荒原时,阿三就亲眼看见一头野山牛被绒虎撕裂吞吃的惨状——这令他当晚被恶梦惊醒了三次。幸好,这些妖怪慑服于公之斯的力量,只要不去惹它们,它们轻易也不会来找陶函车队的麻烦。
阿三送走少主以后,突然闻到一股奇怪的气味。然后,它发现身边多了两件庞然大物。仰头望去,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是一株高达十丈的汲岩,和一头张牙舞爪的绒虎,和他相距不到三尺!阿三呆了呆,面皮抽动地笑说:“无缘无故又做噩梦。”他抽了自己一个耳光。“好疼。”那两头怪兽还在那里。
“啊啊啊啊啊阿——”
在阿三吓得屁滚尿流的惊叫中,商队所有人都警戒起来,莫罗三兄弟搭箭上弦,瞄准了这两头本不该出现的怪兽。
有莘不破好奇地走到阿三身边,看着这两头怪物,“好奇怪的东西啊。”
“别,别碰他,千万,千万别惹他,我去,去请台侯。”阿三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要去请于公之斯,却吓得连一步也走不动,瘫痪在地上。
江离施施然走过来,用一种驱奴唤仆的口气,指着有莘不破对汲岩和绒虎说:“把这家伙弄干净,你们就可以回去了。”
汲岩展开一片丈来长的大叶子,凹着作缸;扎下深根,鼓起花苞形状的血盆大口,陡然间喷出一股水箭射在叶缸上,形成了一个小池子。天气虽然寒冷,但来自地底的水,却是热腾腾的。
有莘不破大喜道:“妙极!”三两下脱个精光,跳进了叶缸中。
“好烫!好爽!”
绒虎伸出五六条比较柔软的触角,在有莘不破全身上下揉搓着。绒虎的利牙和血口就在头顶不远处,但有莘却仍笑嘻嘻地,就像对着自己养熟了的一头宠物。绒虎又伸出另外几条触角,把有莘脱下来的衣服放到另一个叶缸里搓洗。
阿三张大了嘴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如在梦中。
“这,这简直不成体统!”苍长老愤怒地向陶函商队主车·鹰眼大步冲去!那两个他原本就不赞成留下人的人此刻又做出骇人听闻的事情了。于公斛宁跟在四长老后面,心中有些惴惴。他并不喜欢有莘不破,但这次令长老愤怒的却是江离。
“台侯!”苍长老侧身说话,虽怒火中烧,礼节未失:“那个江离也太不象话了!竟然把荒原妖兽,召进了车城!”他怒冲冲地叙述了事情的始末,却见于公之斯眼光茫然,好像没有在听的模样。
“台侯!”苍长老高声叫了一句。
于公之斯回过神来缓缓道:“这件小事先搁着。”他顿了顿,待车中诸人定了神,才又缓缓地说道:“陶函之海不见了。”
当苍长老看见江离驱役妖兽,与其说是愤怒,不如说是震惊。无论是汲岩还是绒虎,显然都不是江离的守护兽,但这两头野性十足的怪物到了这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小伙子面前,立马变得十分温顺——以苍长老数十年的老辣,自然看得出这种温顺不是真正的温顺,而是一种畏服。难道这个少年身上,竟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他马上想到:留这么一个人物在商队,是一个很危险的变数。
但是这一切和陶函之海的丢失比起来,已经不算什么了。
陶函之海不仅仅是于公家族的传家之宝,更是陶函商会的镇会至宝,甚至算得上陶函国的镇国之宝。它是陶函的象征,也是陶函商队上下的精神维系物。“只要陶函之海还在,就算整个商队都被抢光了,亏光了,丢光了,我们还是可以东山再起。”这件至宝自有它不可思议的神奇力量,但对陶函商队的决策层来说,更重要的显然是它对商队上下的凝聚力。
“这件事情不能让第七个人知道。”这是四大长老的第一个共识。如果这件事情传出去,四老也没法估计商队会产生什么样的动荡!
“要马上彻查,尽量在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找回陶函之海。”这是四大长老的第二个共识。
剩下的,就是如何行动。
“车城布开,外人难入,既是丢失不久,那一定是内鬼。”陶函之海无疑是紫蟗怪札蠃最大的目标之一,但连他也讨不了好去,可见唯一的办法,就是从内部动手。
“但肯定不是内部人偷的。”因为陶函商队的成员,甚至陶函国的国民,对陶函之海都有一种顶礼膜拜式的情结,而于公之斯一家则是他们不可替换的守护神。对他们来讲,陶函之海属于于公家族,这层关系和陶函之海本身一样神圣。
“但外人要混进商队也不大可能。”陶函商队是自上而下的子弟兵,成分极为纯粹,从六使者到车长、御者、甲士、箭手,从小到大,从大到老,几乎都是四长老看着长大的。他们不但是同伴,更是亲人。“外人想要混进来,决无可能。”
于是,窃贼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了。
“我早说过,这两人不能留在商队之中!”苍长老大声道!
汲岩已经给有莘不破换了七次水。第一次时,有莘觉得十分爽。第二次时,也还觉得舒服。第三次他开始在叶缸中放声高歌——尽管江离屡次打断他:“别鬼叫了!”然后他准备起来,谁知道江离又强迫他洗第四次。到了第五次,连屈服在江离淫威之下的绒虎也有些不耐烦了,毛茸茸的触角在有莘不破身上乱蹭,被发恼的有莘一拳打了一个跟头。到了第六次,有莘几乎是把自己当作一个被江离扯住了线的木偶,任由摆布了。“我干嘛要听这小子的话?”他想着,觉得十分奇怪。当第七次地底温泉当头浇下,连原本一脸艳羡的阿三也换上了一脸的同情。
“两位,家父有请。”
“好啊!”有莘跳了起来,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喜欢过这个于公之斯的儿子。这小子来得真是时候。他如释重负地跨出叶缸,急急忙忙穿上早已在寒风中晾干了的衣服。他并没有注意到于公斛宁正在打量着他,也没有发现于公斛宁的吃惊。因为有莘不破身上一丝伤痕都没有。“难道这傍晚那场大斗,他竟没有受过一点伤?那么多血,全是别人的?”
“今天请两位来,”苍长老说,“是因为敝商会丢了一点东西。”
有莘不破皱眉。苍长老的话很直接,神情也很直接。他甩了甩手,问于公之斯:“你看我像偷东西的人吗?”
于公之斯微微一笑。苍长老喝道:“若是寻常东西,那就罢了,但是……”
江离接口道:“但是若是陶函之海,那又另当别论。”
苍长老面露喜色,随即转为怒色:“是你拿了。”
江离耸耸肩,若无其事地说:“久闻其名,没见过。”
苍长老怒道:“那你怎么知道是陶函之海丢了。”他冷笑了一声说:“自从丢失到现在,本来只有六人知晓。”说着望了一眼于公斛宁,于公斛宁马上说:“孩儿并未露出半句口风。”
苍长老冷笑:“除了那个窃贼,这件事没有第七个人知道。你这是不打自招!”
江离淡淡道:“我猜的。”
“猜?”
“这有什么难猜。虽然于公台侯不说话,但我看他神色之间,对我们两人总算瞧得起。若不是紧要事物,断不会怀疑到我们身上,就算是你们怀疑,他也一定加以排解。陶函边鄙小国,除了陶函之海,又哪有什么紧要事物?”
四长老听他词气中略带不屑,均各大怒。于公之斯眼中却颇有赞许之意。
“自从遇上你们之后,先是撞上紫蟗怪,后是陶函之海失窃,可谓祸事不断。”苍长老咆哮道:“这两人就算不是窃贼,也是祸胎!”
于公之斯沉吟了一会,说道:“我看札蠃的来路,再计算一下他出现的时间,只怕……”
四长老齐声问:“只怕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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