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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1]

_14 曹昇 (当代)
  
  第两百三十三部分
  
  
  这四年来,姚贾虽然远离咸阳,但对秦国的政坛生态却并不陌生。李斯官居廷尉,最得嬴政信任,朝中文武,也皆服膺,乃是秦国的不二权臣。而他姚贾,刚回咸阳,势单力孤,尉缭虽然和他有旧交,又是同乡,但老家伙从不管事,指望不上。实力相差如此悬殊,决定了他根本不可能和李斯对抗。
  
  李斯的能力,姚贾是领教过的,狠角色,不好弄。而李斯和韩非的关系,又是人所共知的亲密。因此,他能不能报仇成功,完全取决于李斯的态度。李斯如果铁了心要保韩非,那他也没辙。
  
  姚贾于是往见李斯,先感谢了一番李斯的知遇之恩,马上便将话题切到韩非身上。廷尉大人,你看,我这些年也不容易,侥幸不辱使命,没辜负了大王和你的重托。我自以为,功劳是没有的,但至少对秦王,对你,对秦国都还算交待得过去。可是,我这刚一回来,就有人对我冤枉陷害,要置我于死地,叫我以后工作还怎么开展?要是别人陷害我也就罢了,偏偏是韩非。要知道,韩非不过只是一个外来的使节,居然敢对我大秦大臣臧否诽谤,其用心险恶,不问可知。我今天来,就是想听听廷尉对此的高见。
  
  李斯自然明白,姚贾表面上是想请他来主持公道,其实是试探他的态度。李斯也挺为难。韩非这事确实不地道,你一个外来使节,对秦国朝政起什么哄,对了也不见你功,错了还授人以柄,何苦来哉!本来,关于你的安置问题,我和大王已经达成共识,你先安心在秦国养着,等韩国一灭,马上便可以重用你,让你施展平生抱负。你突然来这么一出,叫我怎么给你圆场?姚贾气势汹汹而来,显然没打算让步,定要和秋菊一样,讨个说法,方肯罢休。姚贾是我和嬴政煞费苦心才挖来的人才,是统一六国不可或缺的一枚重要棋子,四年来的工作表明,他没有辜负嬴政和我对他的期望与信任。对他的情绪,不可能不加以安抚。韩非啊韩非,只怪你捅的漏子太大,连我也遮盖不了。
  
  李斯却也不急着表态,反问道,以上卿之见,又当如何?
  
  姚贾道,物不得其平则鸣,人之于言也亦然。吾将见大王也。
  
  李斯再问道,韩非将作何区处?
  
  姚贾含糊答道,姚贾只是言所当言、言所欲言。一切决于大王。
  
  李斯沉吟不语。姚贾道,廷尉与韩非有旧,此乃人所共知。是以,姚贾不敢不先闻于廷尉而后动。国事不容私情,姚贾在此,静候廷尉之言。
  
  李斯碍于身份,确实也不便强为韩非出头,只能苦笑道,我复能何言,一切决于大王。
  
  姚贾心中暗喜,知道李斯已然默许,于是起身施礼道,多谢廷尉。姚贾告辞。
第两百三十四部分
  
  且说姚贾要报韩非的一谮之仇,事先很是下过一番调查研究的功夫。韩非入秦以来的所作所为,无不知悉,这才面见嬴政,道,臣才短智薄,精力日衰,恐不堪为大王驱使,愿赐骸骨归封邑,终养天年。
  
  嬴政一惊。姚贾想撂担子了?四十岁就退休,太早了吧?这也不是姚贾一贯的风格啊。嬴政知道其中必有缘由,道,秦以天下为志,正用卿之时,亦卿用之时。翦灭六国,归一四海,乃万世不朽之盛事,卿宁无意乎?
  
  姚贾道,臣若再度出使,只身孤悬在外,而猜忌不绝于内,臣恐不得善终。不敢复行,请辞归。
  
  嬴政道,卿何出此言?
  
  姚贾道,臣之出使,数年不能归,朝中有人中伤于臣,而臣远在异国,不能辩白,将安所归?
  
  嬴政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寡人既已授卿外事,卿自可放心而行。
  
  姚贾道,如此则臣之幸也。臣自思,一旦臣见黜,得利者谁?东方诸国也。凡谗臣者,必为秦之害,而为四国利也。朝中有大臣如此,吾王不可不察。
  
  嬴政道,谮卿者,非朝中大臣,实韩非也。
  
  姚贾正等着嬴政主动“供”出韩非,于是顺势说道,韩非其人,臣素知之。韩非入秦以来,每与大臣辩论,无不力陈存韩,巧言惑众,乱人视听。韩非先请杀郑国,再请用宗室,前后两策,皆包藏祸心,意在乱秦。大王明见高远,不为所动,而也竟不加罪。韩非不知自省,再谗臣以售其奸。事可一可二,不可三。韩非志在弱秦存韩,明也。
  
  嬴政沉吟不语。姚贾再道,“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常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
  
  对于韩非,嬴政本来抱有极高的期望,打算在灭亡韩国之后,特加重用。然而,回想起韩非入秦以来的表现,嬴政不得不承认姚贾所言确有道理。如今看来,助秦国开疆辟土、统一天下,固非韩非所长,同样也非韩非所愿。
  
  然而,真要诛杀韩非,嬴政还是下不了决心。姚贾必欲置韩非于死地,再道,“韩非上不臣于吾王,下有间于大臣,不为物用,无益于今。昔日太公诛华士,孔子戮少正卯,以其负才乱群惑众也。今不诛韩非,无以清洁王道,安定群臣。”
  
  嬴政叹道,韩非名动于世,不可不慎。如卿所言,韩非志在弱秦存韩,终究只是猜度而已,骤加极刑,恐不能服天下。
  
  姚贾道,此有何难?韩非之奸,一下吏便知。
  
  嬴政点点头,轻轻说道,可。
  
  关于韩非以后的遭遇,《史记》只用了短短的四个字:“下吏治非”。然而,一个小小的“治”字,其背后的痛苦和血腥,除了当事人之外,又有几人能真的体会?
  
  人或多或少都犯有罪孽。释氏之忏悔,道家之首过,基督教之告解,都是让人自愿说出自己的罪孽来。而监狱则是以暴力刑罚等强制手段,让人被迫承认罪孽。
  
  韩非被关押在云阳狱中。狱吏们接到的命令是,治韩非,以俱得其弱秦存韩之情实。既然如此,那量刑就没个固定标准了。于是乎,韩非的命运,或者干脆说,韩非的性命,便完全操于那些狱吏的手中。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秦法历来酷烈无情,执法的狱吏更是虎狼之性。监狱原本是执行法律的地方,却往往又是法律最为不到的地方。对狱吏来说,上有毫发之意,下有邱山之取,持鸡毛为令箭,改小罚用大刑,固是常事。以嫪毐之贵,入狱数日,便已被狱吏拷打得不成人形,可为一证。
  
  汉承秦制,汉开国功臣周勃,封绛侯,位至丞相,功高当世,尊贵无二。一旦下狱,为狱吏侵辱,也几乎性命不保。汉文帝使使持节前往赦之,这才能够救他出来。居然要皇帝派人持节才能搭救,可见监狱几为一独立王国,进来容易,出去却难上加难。周勃出狱之后,也不得不感叹道,“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高墙之内,暗室之中,韩非承受着肉体的折磨和侮辱,感受着法律的威力和疼痛。此时此刻,不知道他会不会突然想起商鞅,那个和他一样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
  
  当年,商鞅被诬告谋反,逃亡至关下,想寄住客舍躲避一晚。客舍老板不认识商鞅,只知道眼前这人来路不明,于是拒绝了他,道:“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鞅躲避不成,喟然叹道:“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第两百三十五部分
  
  
  李斯听闻韩非被打入大牢,不禁惊骇失色。他以为嬴政只会象征性地处罚一下韩非,消消姚贾的气,谁知道,后果竟会如此严重。
  
  李斯惊骇之余,却又狐疑不安。他身为廷尉,主掌刑辟,而韩非入狱这么大的事,居然没有经过他,就直接定了。可见,必定是嬴政绕过了他这个廷尉,直接拍的板,下令抓的人。而他如果知趣的话,最好便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没看见。
  
  李斯却并不甘心就此罢休。他位居九卿之首,囚禁韩非乃是在他管辖范围之内。就算嬴政碍于他和韩非的特殊关系,不想让他难为,这才代为决定,可至少也该在事先给他通个气呀。嬴政撇开廷尉,独断专行,让李斯觉得受了侮辱,没有得到应有的信任。再则,韩非是他引荐给嬴政的,韩非落到如今的下场,在某种程度上,他也觉得自己对此负有责任。
  
  李斯于是入狱探望韩非。韩非刚用刑完毕,衣不蔽体,鲜血淋漓,软软地耷拉在墙角,处于昏迷状态,何曾还有半点风流俊雅的贵公子模样?李斯睹此惨状,黯然涕下,对狱吏一通训斥,道,为何用如此重刑?
  
  狱卒见到主管领导,自然卑躬屈膝,不敢还嘴,只是道,大王有命,不敢不重。
  
  狱吏拿嬴政当挡箭牌,倒也叫李斯不好发作。李斯哼了一声,道,可暂缓用刑。等我见过大王,再作理会。
  
  韩非醒转,见是李斯,勉强一笑,道,子不弃我。
  
  李斯道,我将见大王,必救韩兄出此。
  
  韩非道,大王忌我者,为我存韩之故也。我欲作书,剖明心迹,上亡韩并天下之道,愿子代为我传书于大王。
  
  李斯心中郁苦,却又无法宣讲。韩非啊韩非,你对你的文章永远是那么自信,可如今的形势,恐怕不是一封书信就可以简单化解的。这一次,固然是出于姚贾的激将,但也看得出来,嬴政已对你动了真怒。圣经云:不可试探你的神。嬴政作为高高在上的秦王,也绝不可轻易试探。可是你却一直抱着侥幸心理,连着三个计策,都是表面为秦国着想,其实却在为韩国谋利。你这是在试探嬴政,考验他的忍耐能力!现在看来,嬴政是不打算再忍你下去了。而嬴政这样的人,一旦对你有了定论,想要再扭转他的看法,何其难也。
  
  上书自陈乃是韩非的希望所在,却也不能让他不写。李斯于是应允下来,命人为韩非更衣敷药,上酒传菜。韩非饮食一通,气力渐足,提笔作书。伤口的血,时而滴在竹简之上,有如夺目的梅花,盛开于一片墨色之中。
  
  此情此景,让李斯回忆起自己写《谏逐客书》时的场景。不同的是,当时的他,有妻儿陪在身边,再大的雪,再冷的风,再渺茫的未来,也不能阻挡他的幸福。可是,韩非的幸福是什么呢?
  
  良久之后,韩非写完最后一个字,掷笔于地,得意地一笑,道,大王见此书,当知我心。子为我传之,则我无复性命之忧也。
  
  李斯接书在手,临去之时,命狱吏善待韩非,不可再滥用刑罚。狱吏自然不敢马虎,点头不迭。
  
  韩非目送李斯离去,疲惫地闭上双眼。他又怎会想到,他方才的上书,竟是他的绝笔之作。
  
  韩非此书,日后被冠以《初见秦》之名(注),传于后世。
  
  
  注:《初见秦》全文:
  
  臣闻:“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为人臣不忠,当死;言而不当,亦当死。虽然,臣愿悉言所闻,唯大王裁其罪。
    臣闻:天下阴燕阳魏,连荆固齐,收韩而成从,将西面以与强秦为难。臣窃笑之!世有三亡,而天下得之,其此之谓乎!臣闻之曰:“以乱攻治者亡,以邪攻正者亡,以逆攻顺者亡。”今天下之府库不盈,囷仓空虚,悉其士民,张军数十百万,其顿首戴羽为将军,断死于前不至千人,皆以言死。白刃在前,斧锧在后,而却走不能死也。非其士民不能死也,上不能故也。言赏则不与,言罚则不行,赏罚不信,故士民不死也。今秦出号令而行赏罚,有功无功相事也。出其父母怀衽之中,生未尝见寇耳。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夫断死与断生者不同,而民为之者,是贵奋死也。夫一人奋死可以对十,十可以对百,百可以对千,千可以对万,万可以克天下矣。今秦地折长补短,方数千里,名师数十百万。秦之号令赏罚,地形利害,天下莫若也。以此与天下,天下不足兼而有也。是故秦战未尝不克,攻未尝不取,所当未尝不破,开地数千里,此其大功也。然而兵甲顿,士民病,蓄积索,田畴荒,囷仓虚,四邻诸候不服,霸王之名不成。此无异故,其谋臣皆不尽其忠也。
  
  第两百三十五部分
  
  
  臣敢言之:往者齐南破荆,东破宋,西服秦,北破燕,中使韩、魏,土地广而兵强,战克攻取,诏令天下。齐之清济蜀河,足以为限;长城巨防,足以为塞。齐,五战之国也,一战不克而无齐。由此观之,夫战者,万乘之存亡也。且臣闻之曰:“削株无遗根,无与祸邻,祸乃不存。”秦与荆人战,大破荆,袭郢,取洞庭、五湖、江南。荆王君臣亡走,东服于陈。当此时也,随荆以兵,则荆可举;荆可举,则其民足贪也,地足利也,东以弱齐、燕,中以凌三晋。然则是一举而霸王之名可成也,四邻诸候可朝也;而谋臣不为,引军而退,复与荆人为和。令型人得收亡国,聚散民,立社稷主,置宗庙;令率天下西面以与秦为难。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一矣。天下又比周而军华下,大王以诏破之,兵至梁郭下。围梁数旬,则梁可拔;拔梁,则魏可举;举魏,则荆、赵之意绝;荆、赵之意绝,则赵危;赵危而荆狐疑;东以弱齐、燕,中以凌三晋。然则是一举而霸王之名可成也,四邻诸候可朝也;而谋臣不为,引军而退,复与魏氏为和。令魏氏反收亡国,聚散民,立社稷主,置宗庙;令率天下西面以与秦为难。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二矣。前者穰候之治秦也,用一国之兵而欲以成两国之功,是故兵终身暴露于外,士民疲病于内,霸王之名不成。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三矣。
  
  赵氏,中央之国也,难民所居也,其民轻而难用也。号令不治,赏罚不信,地形不便,下不能尽其民力。彼固亡国之形也,而不忧民萌,悉其士民军于长平之下,以争韩上党。大王以诏破之,拔武安。当是时也,赵氏上下不相亲也,贵贱不相信也。然则邯郸不守。拔邯郸,筦山东河间,引军而去,西攻修武,逾是羊肠,降上党。代四十六县,上党七十县,不用一领甲,不苦一士民,此皆秦有也。代、上党不战而毕为秦矣,东阳、河外不战而毕反为齐矣,中山、呼沲以北不战而毕为燕矣。然则是赵举,赵举则韩亡,韩亡则荆,魏不能独立,荆、魏不能独立,则是一举而坏韩蠹魏拔荆,东以弱齐弱燕,决白马之口以沃魏氏,是一举而三晋亡,从者败也。大王垂拱以须之,天下编随而服矣。霸王之名成。而谋臣不为,引军而退,复与赵氏为和。夫以大王之明,秦兵之强,弃霸王之业,地曾不可得,乃取欺于亡国,是谋臣之拙也。且夫赵当亡而不亡,秦当霸而不霸,天下固以量秦之谋臣一矣。乃复悉士卒以攻邯郸,不能拔也,弃甲兵弩,战竦而却,天下固已量秦力二矣。军乃引而退复,并于李下,大王又并军而至,与战不能克之也,又不能反,军罢而去,天下固量秦力三矣。内者量吾谋臣,外者极吾兵力。由是观之,臣以为天下之从,几不难矣。内者,吾甲兵顿,士民病,蓄积索,田畴荒,囷仓虚。外者,天下皆比意甚固。愿大王有以虑之也。
  
  且臣闻之曰:“战战栗栗,日慎一日,苟慎其道,天下可有。”何以知其然也?昔者纣为天子,将率天下甲兵百万,左饮于淇溪,右饮于洹裕,淇水竭而洹水不流,以与周武王为难。武王将素甲三千,战一日,而破纣之国,禽其身,据其地而有其民,天下莫伤。知伯率三国之众以攻赵襄主于晋阳,决水而灌之三月,城且拔矣,襄主钻龟筮占兆,以视利害,何国可降。乃使其臣张孟谈,于是乃潜行而出,反知伯之约,得两国之众,以攻知伯,禽其身,以复襄主之初。今秦地折长补短,方数千里,名师数十百万。秦国之号令赏罚,地形利害,天下莫如也。以此与天下,天下可兼而有也。臣昧死愿望见大王,言所以破天下之从,举赵、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邻诸候之道。大王诚听其说,一举而天下之从不破,赵不举,韩不亡,荆、魏不臣,齐、燕不亲,霸王之名不成,四邻诸候不朝,大王斩臣以徇国,以为王谋不忠者也。
第两百三十六部分
  
  李斯作为《初见秦》的第一个读者,看完只是摇头叹息。韩非水平应该不止如此吧?就凭这封书信,想要改变嬴政的决定,恐怕够戗。况且,就算过了嬴政这关,还有姚贾那关,怕是难得过去。
  
  尽管对韩非之书不甚满意,李斯还是决定尊重作者,不改一字,将书原貌呈现给了嬴政。嬴政略读一遍,没有立即发表评论,而是将书付与姚贾,先征求姚贾的意见。
  
  姚贾一目十行,迅速看罢,然后将书抛于案头,冷笑不语。
  
  嬴政惊讶道,这就看完了?
  
  姚贾道,通篇皆是老生常谈,了无新意。一扫即知,何必细细品读?
  
  嬴政道,既如此,卿试论之。
  
  姚贾虽然只是快速扫了几眼,却已经抓准了《初见秦》一书的要害,于是加以批评,先后来了三个质问:
  
  韩非引经据典,谈古论今,只为证明一件事——秦国之所以还没有称霸于天下,全怪秦国的谋臣不尽其忠。言外之意,是说他韩非可以为秦尽忠了?
  
  当年,秦与荆人为和、与魏氏为和、与赵氏为和,并非不愿一举灭亡之,而是势在不能。六国尚强,秦力有未逮,形势不允许。韩非号称才高当世,不应不知此节。当年谋臣,皆已作古,而韩非厚诬诸公于地下,意在何为?
  
  再说韩非自以为高于别人的地方,是自诩可以让吾秦“一举而霸王之名可成,四邻诸侯可朝也”。然而,我大秦的目标难道仅仅是这样吗?
  
  姚贾停顿片刻,留给嬴政一点思考时间,然后,姚贾对自己的三个质问逐一作了回答:
  
  韩非为韩之公子,一意存韩,以秦为敌,其先后三策,皆是明证。何以数日之间,韩非的态度转变竟会如此之大,愿意开始为秦国尽忠了呢?改口如此轻易,不免让人生疑。以臣之见,乃是韩非入狱之后,自知必死,他一死则韩国必亡。是以才不惜出此苟且之策,诈称愿为我秦尽忠,先求活命,然后再相机而行,徐为韩国谋利。愿吾王明察。
  
  韩非厚诬诸公于地下,意在借古讽今,矛头直指如今朝中的用事大臣。此乃挑拨是非、无风起浪,意在使我君臣猜忌,上下异心。愿吾王明察。
  
  至于我大秦的目标,绝非“一举而霸王之名可成,四邻诸侯可朝也”。这句话,放在十年前说,也许还勉强合适,可在今天还说这样的话,就不免见识短浅、招人耻笑了。臣主外交,于天下大势深有所知。今日之世,非商周之世,也非春秋之世,而是战国之世。这个时代,是一个winner take all的时代。七雄纷争,最终只能有一国独存。而独存之国,必我秦也。大王不是要成为霸主,而是要成为君临天下的天子。秦国也不是要称霸天下,而是要一统天下!
  
  姚贾之批驳,情绪激昂,声如金石。嬴政大悦,称善不已,又道,韩非书末有云,愿望见寡人,当面陈词,言所以破天下之从,举赵、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邻诸侯之道。寡人欲见之,且听他有何说辞。
  
  如果让韩非见到嬴政,保不准嬴政一念之仁,放韩非死里逃生。姚贾可不想冒这个险,于是道,韩非在书的最后,的确言而不尽,故做悬念,激人好奇。然而,如此套路,只是游说之士的惯用伎俩,不值一哂。再则言之,韩非留下的悬念,根本就不能成其为悬念。韩非对天下的认识,还是停留在春秋五霸的时代,不悟四海归一、定于一尊乃是大势所趋,非人力所可阻挡。韩非不能知天下之势,何以献取天下之策?纵能蒙大王召见,其言又何足可听?
  
  姚贾这一番话,破灭了韩非最后的一线生机。
  第两百三十七部分
  
  在韩非身后,有多少人读其著作,心悦诚服,筋酥骨软,想见其为人,恨不能成为其门下走狗。然而,在韩非还活着的时候,在他的最后岁月,他却只能在云阳的监狱中品味着孤单和落寞。没有高朋满座,没有访客如云。陪伴他的,只是冰冷的狱吏和更为冰冷的刑具,以及夜半时分,同狱犯人的鬼哭狼嚎或低声抽泣。
  
  遍观整个秦国,也许只有李斯还在惦记着韩非。这是李斯第二次探监了,和第一次不同,这一次,他的步伐格外缓慢,好像行走在橄榄球场之上,每向前推进一码都显得那么艰难。
  
  韩非身体依然虚弱,看到李斯之后,也只能用眼神表示对他来访的感激。李斯坐在韩非对面,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倒是韩非先问道,书呈给大王了吗?
  
  是的,呈上了。
  
  韩非搓着双手,嗟叹道,子误我,子误我。
  
  李斯闻言,不免纳闷。是你让我代你传书的,难道我不该传书?要知道,除了我,秦国还有谁能帮你呈书给嬴政?我怎么就误你了?李斯于是问道,“韩兄何出此言?”
  
  韩非道,“前日所上之书,不甚如意。你一走我就后悔,想收回重写,无奈你已持书远去,追之莫及。”
  
  李斯客气道,“韩兄所上之书,也是佳作。”
  
  韩非叹道,“你又何必虚为誉美?文章当以气为主,气以诚为主,仿佛沛然如从肝肺中流出,这才能推己及彼,动人心魄。然而,前日我作书之时,气不诚,心不正,其书如何能说得人动!以君之才,定也看出我书欠佳,当为我截留之,不必急着呈上秦王才是。”
  
  李斯道,“李斯不敢为韩兄代作定夺。因此,一仍原貌,呈上大王。”
  
  韩非道,“你是李斯,是写过《谏逐客书》的李斯。《谏逐客书》我读过,端的雄文,自有我不可及之处。我书中得失,你从旁观之,必已了然于胸。知而不言,非我所寄望于君也。”
  
  李斯默然,不能辩解。韩非改变话题,又问道,“大王见我书,作何言语?”
  
  李斯道,“大王拒绝再见韩兄。”
  
  韩非闭目长叹道,“那样的文章,连我自己也不能说服。大王拒绝见我,也是应有之义。我当再修书一封,君为我传之。”
  
  李斯无意再作邮递员,道,“大王已是不乐。骤然再行上书,恐于事无补,反而添害。且容我为韩兄谋之。”说完,李斯犹豫了一下,又低声道,“不过,韩兄最好有心理准备,大王的意志,恐怕不会轻易更改。”
  
  韩非大笑道,“大王不惜发动战争,以求我入秦,岂会轻易置我于不顾。大王只是一时偏信姚贾小儿而已。大王投我入狱,却并没有置我于死地,可见犹有用我之心。天下之才,惟你与我耳。欲并天下,舍你我其谁?”
  
  韩非对未来越乐观,李斯就越为他感到悲哀。看来,韩非对嬴政还是抱有幻想的。而李斯却知道,不管有没有姚贾从中掺乎,嬴政恐怕都已经无法再对韩非容忍。韩非,你的确有才,然而,有才未必都能见用。况且,一旦才华太高,反而会成为过于昂贵的奢侈品,变得有价无市。韩非,你已是命在旦夕,难道你竟一点也没有察觉?在你的著作当中,你对人性和心理分析得如此犀利透彻,可当事轮到了自己头上,为什么你就不能领悟明白呢?
  
  李斯却也不便马上揭开这一层,还是让韩非保留些希望比较好。有了希望,狱中的日子也许就不再那么难熬。两人一时间相对无语,李斯意欲安慰韩非两句,却想不出一句合适的话语,只能打量囚房四周,胡乱问道,“此间如何?”
  
  韩非苦笑道,“此间尚好,惟狱吏侵迫太急,颇不堪其辱。”
  
  李斯道,“韩兄再委屈些时日。我见大王,必为韩兄求一定论。”说完起身告别,道,“我会再来看你的。”
  
  韩非笑道,“我知道你一定会的。”
  
  李斯辞别韩非,狱吏在后一路碎步尾随,恭谨地请示道,“廷尉大人,大王既然没有赦免韩非,理应继续对韩非用刑,逼其认罪招供。否则,下官等也不好交代。请廷尉大人示下。”
  
  李斯回头看看韩非,韩非也正在望着他。囚房中的韩非,如此瘦弱,如此无助。李斯不忍心再看,大步走开,又仰天长叹,对狱吏道,“接着用刑吧——记住,无论如何,不能伤了他的性命。”
第两百三十八部分
  
  
  咸阳的这个夏天,酷热为数十年来少有。从身体里汩汩往外冒的,不是汗,而是被烤出的油。裸男当街,抓耳挠腮,逢人便说,“请问,我可以无敌吗?”
  
  然而,依然不肯降雨,一滴也没有。
  
  持续多日的高温,让人情绪烦躁、无法思考。这样的鬼天气,本该呆在家中避暑贪凉,但李斯却不得不出门而去,为挽救韩非作最后一搏。
  
  李斯往见嬴政。嬴政很有耐心地听完李斯的来意,将一个冰块放入口中,斜瞥着李斯,懒懒说道,“廷尉可知,寡人是如何看待韩非的?”
  
  李斯恭声答道,愿闻大王之见。
  
  嬴政道,“近日寡人遍读韩非之书。其抉摘隐微,烨若悬镜,上下数千年,古今事变,上至奸臣世主隐微伏匿,下至委巷穷闾妇女婴儿人情曲折,不啻隔垣而洞五脏,实天下之奇作也。”
  
  嬴政再嚼碎一个冰块,嘎嘣嘎嘣,悠悠又道,“然而,寡人越喜韩非之书,便越恶韩非之人。”
  
  嬴政这后一句话,份量可着实不轻,不轻得足以杀人于无息无声。虽然是盛夏时节,也听得李斯是一身冷汗。
  
  嬴政前后两段话,一褒一贬,转折如此突兀,不作任何铺垫。何以如此?两段话之间又有什么内在的逻辑联系?李斯不能问,也不敢问,问了嬴政也不会答。嬴政只是好整以暇地审视着李斯,那眼神仿佛在说,领悟吧,李斯!
  
  李斯几乎可以说是看着嬴政长大。但随着嬴政年龄的增长,其内心越来越难以被人猜测。李斯也只能试着去领悟,还原嬴政的心路历程。
  
  为什么嬴政越喜欢韩非的书,就越讨厌韩非这人呢?这还得从韩非书的内容说起。韩非之书,后世称为《韩非子》,简单来说,主要阐述了三方面的内容——法、术、势。法者,我们不需多讲。术者,藏于君主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也。势者,君主胜众之资也,君主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在这三者当中,以“术”的篇幅为最多。而在李斯看来,引起嬴政反感和猜忌的,也正是“术”的这部分内容。
  
  嬴政即位十四年来,在政治斗争的的腥风血雨中,他不仅毫发无伤,而且一步步茁壮成长。现在的嬴政,虽然只有二十七岁,却早已在朝中建立起了无人可以挑战的权威。驾驭那些在年龄上堪称他叔伯辈的手下大臣时,他也是显得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他能取得这样的成功,靠的是什么?靠的正是他天赋而来的权谋心计。而这种驾驭国家和群臣的高明手腕,也就是术,在韩非的书中有着详尽的论述。
  
  因此,嬴政读韩非之书时,反省自己的心机和谋略,无不与韩非之言暗合,几乎像是在对镜而照一般。刚一开始,自然是惊喜,以为知音;再反刍回味,却就该变成惊骇,以为祸害了。所谓的术,乃是他最隐秘的思想,即使对心理医生,也是要守口如瓶,不可泄漏的。可是韩非的书,却如同一面明镜,将他那阴暗而不可告人的内心暴露无遗。而很明显,嬴政不会嫌弃自己内心不堪的形状,却只会怪罪韩非这面镜子太过残酷的写实。
  
  对自恋之人来说,镜子算得上是一个情趣十足的好友。东晋王仲祖仪形甚佳,每揽镜自照,曰:王文开哪生得如馨儿?明朝蔡羽,自号易洞先生,置大镜南面,遇著书得意,辄正衣冠,北面向镜拜誉其影曰:“易洞先生,尔言何妙!吾今拜先生矣!”
  
  对另一些人而言,镜子的诚实则显得极为可恨。所谓:恶影不将灯为伴,怒形常与镜为仇。譬如魏国夏侯惇将军,伤左目破相,心甚恶之,照镜则恚怒不已,辄扑镜于地。
  
  要说韩非,也的确是千古非常人物。他早就知道,他的书如镜子一般,照出了人心深处的自私和阴暗,很容易招致读者的厌恶和反感。所以,他在《韩非子?观行》一篇中特别写到:“镜无见疵之罪。”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韩非已经预先做了免责声明。
  
  无奈碰到嬴政,这免责声明并不能真的免责。所有的规定和法律,都必须遵循一个准则:牴触宪法者无效。对嬴政来说,他的意志就是秦国的宪法,牴触其意志者无效。嬴政既然认为镜子见疵有罪,那么镜子就合该有罪。
  
  更何况,韩非之罪,又何止见疵而已。凡是帝王,无论聪慧还是弱智,都希望制人而不受制于人、测物而不为物所测。而在帝王身边,如果有韩非这么个人,能洞察你的心,熟知你的术,无论你干什么,都逃不脱他的算计,这种感觉无疑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恐怖,仿佛随时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而你却偏偏无法化解。这样的人,就算没有遭到信臣左右的谗言,也必将铲除在帝王的自尊心和自觉性之下。
第两百三十八部分
  
  
  韩非不懂难得糊涂的道理,他只顾沉迷于自己锐利的才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于是犯了嬴政的大忌。术者,只能操于帝王一人之手,而天下莫能知晓。天下莫能知晓,自然更无法言说。因此,对于术,正确的方法应如维特根斯坦所言,“对那些不可言说之物,必须保持缄默。”是以,韩非关于术讲得越对,便错得越多。
  
  韩非也不适合做人臣。人臣的标准是:可以从命,而不可以为命。而韩非在他的书中,却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过足了为命的瘾。这样的韩非,嬴政又怎么敢轻易信任?
  
  李斯这么一领悟下来,便觉出韩非已基本丧失被拯救的可能。就算他不是韩国公子,就算他没有和姚贾反目成仇,就算他没有献那三条弱秦之计,他也是该死、必死。可是,嬴政真下得了这样的狠心吗?毕竟,他对韩非曾是那么热爱,为了他甚至不惜发动战争,现在却要始乱终弃,这合适吗?
  
  嬴政与韩非结缘,开始于韩非的两篇文章——《孤愤》和《五蠹》。一读之下,大为佩服,乃至发出了 “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慨。可以说,嬴政和韩非之间,曾有过一段美妙的开始。
  
  然而,随着嬴政对韩非的著作越读越多,越读越深入,当初惊艳的感觉已不复存在,激情燃烧殆尽,狂热变为冷静。于是,他对韩非的认识,从盲目变得客观,再从客观变回主观。
  
  我们知道,电影的预告片,通常都精彩绝伦。可真当你掏钱进了电影院,在黑屋子里看完了整部电影,却发现远不是那么回事,正片反而不如预告片那么吸引人、那么叫人满意。对嬴政来说,《孤愤》、《五蠹》两篇文章,就相当于是韩非思想的预告片。而当看完韩非的全部思想之后,嬴政发现,他并不喜欢整部电影。和普通观众不同的是,他虽然也不能要求退票,但至少他可以把导演关进监牢。
  
  爱情大抵也是如此。在爱情的预告片里,无不是金童玉女、美轮美奂。然而,现实中哪里会有完美?一旦预告片演成正片,两人朝夕同处,于是再无顾忌,缺点什么的全出来了,这才惊呼上当。分手之际,两人相对傻眼,同叹一声:人生若只如初见……
  
  初见之时,若即若离,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意境之美,无过于此。何必非要游过那条河呢?古波斯诗人萨纳伊写过一首诗,讲述了一个渡河的故事,可为世人之劝诫:从前有一个男子,他的情人住在大河的对岸。大河宽阔而波涛汹涌,而他在爱情魔力的驱使之下,每天游过此河,和情人幽会。有一天,他发现情人脸上居然有一颗痣。情人于是告诉他,今晚你不能再泅河回去了,否则一定会被淹死。因为以前爱情之火遮住了你的眼睛,你根本不会注意到这颗痣。而现在你注意到了这颗痣,表示你的爱情已经消失。男子不听,跳入水中,结果真的一命呜呼,葬身于波涛之间。
  
  唉,这事弄的。
  
  李斯为韩非作最后的努力,对嬴政道,“韩非旷世奇才,见识深邃,当使其继续著书,以为典籍之助。才高如此,倘不得其用,也是国家可惜人啊。”
  
  对于这个问题,嬴政并不正面回答,只是忽然问道,迄今为止,韩非之书,共计有多少篇?
  
  李斯默数片刻,回答道,算上前日韩非狱中上书,共得五十五篇。
  
  嬴政笑道,“五十有五,已尽天地之数,何需再多加益?” (注。)
  
  嬴政漫不经心的一句话,便将韩非著书的退路彻底堵死。此时再来回顾韩非最后的命运,其荒谬之处,恍如一出黑色幽默。韩非上《初见秦》一书,目的本是希求存活性命,却偏偏刚好凑足了五十五这一天地之数,也给了嬴政不宽恕他的最佳借口。天地之数已满,无疑让嬴政产生了一种强劲的心理暗示:韩非刚好写满了五十五篇,乃是冥冥中的天意,乃是自取灭亡,自绝人世,须怪旁人不得。
  
  (注:韩非子一书,共五十五篇。天地之数,可参见朱熹《易学启蒙》:阳数奇,故一三五七九皆属乎天,所谓“天数五”也。阴数偶,故二四六八十皆属乎地,所谓“地数五”也。……积五奇而为二十五,积五偶而为三十,合是二者,而为五十有五。)
第两百三十八部分
  
  
  事已至此,李斯不敢再辨,只能顺从嬴政之意,低声道,大王说的是。
  
  嬴政俯视李斯,又道,“虽然如此,韩非之书终不可轻废。其对法的透彻论述,更出商鞅之上。想当年,吕不韦作《吕氏春秋》,妄图立为我大秦治国之经典。在寡人看来,这个位置,应留给韩非之书才对。不知廷尉意下如何?”
  
  李斯拜倒在地,道,“大王圣明。夫言贵于用,韩非能得大王如此眷宠,可谓死而无憾。”
  
  此时的李斯,已经彻底放弃了挽救韩非的最后一丝幻想,因此才会代替韩非说出“死而无憾”的话来。嬴政既然有意将《韩非子》一书奉为秦国的治国圣经,以他的性格,他怎么可能容忍一个凌驾于他之上的理论权威?
  
  为了更好的理解这点,我们有必要请出伟大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先生和他的不朽巨著《卡拉马佐夫兄弟》。
  
  关于《卡拉马佐夫兄弟》,弗洛伊德曾动情地称颂道:“这是迄今为止最壮丽的长篇小说,小说里关于宗教大法官的描写是世界文学中的高峰之一,其价值之高是难以估量的。”宗教大法官,见于《卡拉马佐夫兄弟》第二部卷二第五节,是一个可独立成章的故事,兹简述如下:
  
  十六世纪的西班牙,正处于宗教裁判制度最为可怕的时代。这时,离圣经启示录作出上帝将降临人间的预言,已过去了十五个漫长的世纪。某一天,上帝终于降临人间,他显示为人形,出现在烈火熊熊的广场之上(就在昨天,这个广场刚刚活活烧死了上百名异教徒)。上帝虽然是悄悄地出现,但是大家一下子全认出了他。人们争先恐后地拥到他的面前,围住他,聚集在他身边,跟着他走。人们哭着,吻着他走过的土地。孩子们把花朵扔到他面前,唱着歌。大家反复地说,“这一定就是他,除了他,不会是别人。”
  
  将近九十岁的红衣主教、宗教大法官本人恰好也走过广场。他同样认出了上帝,但他却吩咐卫队把他抓住。卫队把犯人关进了宗教法庭的古老大厦中一间带圆顶的狭窄而阴沉的监狱。
  
  在监狱里,宗教大法官和上帝进行了一番谈话。其实,应该说是宗教大法官一个人在说话才对,因为上帝从头到尾一言未发。
  
  宗教大法官如是告诉上帝,“我完全知道你要说的话。就算是你本人,你也没有权利在你以前说过的话之外再添加些什么,你为什么到这里来妨碍我们?……你既然已经把一切都交给了教皇,那就一切都已在教皇的手里,你现在根本不必来,至少目前你不该来碍事……”
  
  故事的最后,宗教大法官走到门边,打开牢门,对上帝说:“你走吧,再也别来了……千万别来了……永远,永远!”
  
  于是上帝离开了,他满足了他的仆人——宗教大法官的要求。(注。)
第两百三十八部分
  
  
  我们看到,宗教大法官以仆人的身份,居然驱逐了他侍奉的上帝。他必须让上帝离开,以便继续保持自己的无上权威,继续维护自己对人民的统治。再回到嬴政和韩非的关系上来。韩非的书已经完成,并且被定为秦国的治国经典,那么,便不能再增加一个字,也不能再减少一个字,即使是韩非也不可以,而且,其唯一的解释权只能掌握在嬴政手里,任何人不得染指。如果韩非倚仗着作者的身份,认为自己比嬴政更有资格解释,而别人也信了他,那他嬴政还混什么?
  
  因此,只能让韩非保持沉默,永远保持沉默。
  
  李斯于是试探道,该如何处置韩非?
  
  嬴政将手从冰水中取出,慢慢擦干手上的湿润,道,寡人也正在考虑当中。
  
  关于韩非的问题,也不能总是拖着。韩非在狱中受尽酷刑,却牙关紧咬,从未招供认罪。按照今日的法律,一个人只能被扣押四十八小时,四十八小时之内没有查出问题,便必须放人。那时的秦国虽然并没有此一法律,但韩非一直拒不认罪,总不能永远把他关着吧。况且,韩非终究还是韩国的使节,如果没有十足的证据,也不能胡乱将他定罪论刑。是的,必须尽快想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来。
  
  果然,嬴政又道,韩非终究是韩国公子,在秦沦为阶下之囚,罹刑受辱,寡人心实不忍。最好有个法子,可使韩非不再受辱。
  
  李斯闻言心中一凉,道,大王的意思是……
  
  嬴政笑道,廷尉主掌刑辟,韩非是你的犯人。寡人也不便多说,相信廷尉自有主张。
  
  表面上,嬴政是把皮球踢给了李斯,让李斯看着办。可李斯岂会不懂嬴政笑容中所蕴含的深意。嬴政是要让他作恶人,让他作杀害韩非的凶手。
  
  一时之间,李斯百感交集。他不仅救不了韩非,现在更要亲手杀死韩非。他何尝不知道,他这是在替嬴政背黑锅,可是,他还能有别的选择吗?
  
  李斯望着日渐威武的嬴政,忽然想起了两人第一次会面时的情形。从看到嬴政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嬴政是他将一生追随的王者,也只有追随嬴政,他才能展示他所有的才华,实现他所有的梦想。他的功绩,将彪炳史册,他的名字,将永垂汗青。李斯闭上眼睛,捏紧拳头,终于下定了最后的决心:
  不要问秦王能为你做些什么。而应该问你能为秦王做些什么。
  
  注:陀氏在宗教大法官中的思考之深,包容之广,远非文中简单的引用所能穷尽。而宗教大法官之所以要请上帝离开,其原因也极为复杂深沉,囿于篇幅,不能详述。
第两百三十九部分
  
  
  天幕低垂,乌云密布。这是一个沉闷的黄昏,从云阳监狱的围墙望出去,是一片辽阔的田野,几个小男孩正举着木头削成的兵器,玩着将军和俘虏的游戏,疯狂地追逐,兴奋地尖叫。另有一个小女孩,七八岁的样子,梳着羊角小辫,漂亮极了,坐在不远处的树上,双脚悬空,惬意地晃荡着。
  
  李斯收回目光,依然是愁眉不展。他已经来了两个时辰,却依然没有决定去面对韩非。在他的潜意识里,他希望就这么耗下去,最好能够耗到不用见面。李斯默默地喝着闷酒,典狱长在一边恭谨地陪着,他知道李斯心里不出快,也不敢多言语,只是在李斯酒杯空了的时候,麻利地为他满上。
  
  狱吏忽然来报:韩非——韩非他又发作了。
  
  李斯急忙随狱吏去看个究竟。只见仄逼的囚室里,韩非正手舞足蹈,撕扯着自己的衣服,语无伦次,捶墙大呼:我是韩非。韩非的韩,韩非的非。天,我诅咒你,你竟敢让我受此羞辱……你们谁敢碰我?我是韩非,我是韩国公子。呼之不足,又高声作歌,其意凌乱而不可解,歌云:天下如侬有几人,莫道不销魂……虽信美而非吾土兮,曾何足以少留……名高前后事,回首一伤神……再练十年,入魏晋平淡……
  
  狱吏在一旁说道,连续几天都这样,八成是疯了。狱吏的解释,轻描淡写,对于这样的事情,显然他早已习惯。
  
  韩非且歌且哭,直到累了,瘫倒在地。李斯隔门而观,心中凄然。酷刑、绝望、侮辱、敏感、自尊、骄傲,构成了无处不在的崩溃,终于压垮了韩非。
  
  晚饭时分,狱吏为韩非送来鱼羹,道,此羹乃廷尉所赠,是特地按照新郑的风味烹制而成,以解公子思乡之情。
  
  韩非斜靠在墙角,双眼充斥着血丝,皮肤粗糙,双手乱泥。他狠狠地瞪着狱吏,说道,你鞭打过我。你天天鞭打我。我是韩非,我是韩国公子,而你鞭打我。
  
  狱吏懒得搭话,他盛了一小碗鱼羹,递给韩非。韩非伸出手来接,却又突然改变主意,一掌把碗打翻,怒斥道,李斯怎么不来看我?他答应过要来看我的。说着,又猛地蹿起,扑到门上,大呼道,李斯,你在哪里?李斯,李斯……
  
  李斯隔室而听,如坐针毡。典狱长察言观色,小心建议道,大人,要不要让他住嘴?李斯摇了摇头,站起身来,道,不用了。让我和韩非当面解决。
  
  囚室的门打开。韩非看见李斯,一把把他抱住,大笑大舞蹈。你终于来了,荀老夫子今天又把书讲错了,我告诉你,你找他驳去。
  
  李斯示意狱吏回避,然后推开韩非,冷冷说道,我是来和你告别的。
  
  韩非笑道,告什么别呀?你还是想去咸阳吗?不如和我回韩国吧。
  
  李斯不能确定韩非是真疯还是装疯。如果韩非真疯了,那对他们两人来说都是件好事。李斯不用太内疚,韩非也可以少许多痛苦。李斯于是也跟着笑道,好。我们回韩国。来,先吃些鱼羹。说完为韩非盛上一碗。韩非几大口吃完,大赞美味,并要李斯再来一碗。
  
  此时此刻,李斯再也抑制不住双膝的柔软,扑通跪倒在地,哭道,李斯见韩兄在狱中日夜受辱,力不能救,无日不感喟自恨。鱼羹有毒,可以给韩兄一个了结。韩兄也可留下一个全尸,终不失公子体面。
  
  李斯话没说完,韩非已是低呼一声,摔倒在地,身体弯曲成弓状,头紧贴地面,拼命干呕。李斯心中一急,正准备大声叫人,韩非却一把抓住他,虚弱地说道,别叫人来,让我安静地去吧。
  
  李斯一惊,韩非忽然如此清醒,是他本就没有疯?还是毒发后的回光返照?李斯无暇细想,韩非即将死去的残酷现实,已经让他无法思考,只能埋头哭泣:韩非因我而死,天罪我!天罪我!
  
  韩非苦笑道,你不用愧疚。我告诉你,你不仅不需要因为杀我而愧疚,你杀任何人都不需要愧疚。国法不容私情。你我如果易地相处,我也必定杀你,而且不会有半点犹豫。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这就是政治,这就是生意。business is business,nothing personal。
  
  李斯只是抽泣。韩非歇了会气,又道,我知道,你也是无奈之举。想要我死,其实是秦王的意思。而秦王用来杀我的方法,其实还是我教给他的。如此算来,应该是我自己杀了自己才对。自取灭亡,只有可笑,何可悲之有!
  
  李斯不解地问道,韩兄何出此言?
第两百三十九部分
  
  
  韩非双眼渐渐失神,喃喃说道:“《八经》之三。想起来了吗?”
  
  经韩非这么一提醒,李斯恍然大悟。的确,在韩非所著的《八经》之三里,写有这样一段话:“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此谓除阴奸也。”意思是说:有些大臣,活着只会妨害君主执政、直接处死他又会损伤君主的名声,这样的大臣,可以归为“阴奸”之列。要解决这样的大臣,君主有两种巧妙的方法。一是派人在他的饮食中下毒,使其暴毙身亡。二是将他交到他的仇人手中,借刀杀人。不管用哪种方法,都既可以置对方于死地,又不至于让人将帐记到君主的头上,从而背上骂名。
  
  无疑,在嬴政心中,韩非就是这样的“阴奸”。嬴政对付韩非,正是照方抓药,现学现用,以其人之谋还治其人之身。而韩非此时复杂的表情,也不知是在暗自得意,一切尽在自己术中,还是在自笑自嘲,他总结出的“除阴奸”之计,结果却把自己给除了。
  
  李斯长叹道,原来你早知鱼羹有毒,你本可以不吃的。
  
  韩非笑道,秦王要杀我,不是派你,就是派姚贾。死在你手里,总比死在姚贾之手好。
  
  韩非的慷慨就死,让李斯倍感内疚。他真希望能够为韩非作些什么,那样的话,他也会感觉稍微好受一些,于是问道,韩兄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韩非道,让我再看一眼外面的世界。
  
  这是一个轻易就可以满足的要求。室外已是夜色苍茫,韩非侧卧在榻,缓缓闭目,贪婪地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晚风阵阵,如小鸟依人。韩非脸上泛起一片潮红,道,“快哉此风!韩非所与诸君共者邪?”
  
  李斯声音哽咽,道:“此独公子之风也。为公子而来,逐公子而去。”
  
  今夜,晚风只为一人而呜咽,天地只为一人而低垂。
  
  不知何时,雷声炸响,大雨瓢泼,闪电划破长空,四野亮如白昼。面对天威凌厉如此,众人尽皆失色,韩非却是一脸安详,无动于衷。他已经把一切都想明白了。“阴用其言而显弃其身”,这便是他为自己下的谶语。吕不韦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心中充满了愤怒和不甘心。和吕不韦相比,韩非则冷静得几乎不像话,他坦然接受了加诸他的命运。
  
  韩非望着李斯,紧握着他的手,道,法术势,我能知,而子能行。子其勉之。
  
  韩非这番话,既是师兄对师弟的殷殷期望,又是一个政治家给另一个政治家的遗嘱。韩非也知道,秦国终究将统一天下,而作为秦国的二号人物,李斯无疑是他的思想的最可靠的守护者和执行人。他也将借李斯之身,完成他无法实现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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