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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机

乔叶 (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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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机
乔 叶
1
余真家所在胡同的名字叫老柳巷。老柳巷很长,如果站在一所高屋的房顶往下看,就会发现老柳巷的轮廓真的活像一棵歪歪扭扭的老柳。余真的家就是一片小小的柳叶,窝藏在老柳枝干的一角疙瘩里。门牌号是七十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七十三,八十四,不死也是儿女眼里一根刺。”在民谚里,七十三就是一道坎。都觉得这个门牌号不吉利,可门牌号码不是垃圾袋,想换就换。对此大家心思尽有,却只是谁都不说,怕或许本来没有,一说反而招了来,成了乌鸦嘴。也仿佛是不说就可以躲过去似的,有点儿掩耳盗铃的意思。多年之后,一次,余真回娘家和母亲一起包饺子,闲话聊起单位的新房,说三楼四楼因为贵没人要。母亲说要是她她就挑四楼,虽然贵些,可光线好,七层住宅楼里正属于不上不下的位置,也安全。余真说我绝不要四楼。母亲问是不是嫌四不好听,余真不语。母亲得意道:“其实有些讲究也是没道理。像我们家七十三号怎么了?你们几个平平安安成家立业,不是也没什么糟心事?一条巷子比起来,也算好的了。”
余真放下饺子,走到卫生间,眼泪已经掉了下来。她伸手去抹,从化妆镜里她看见,她的脸被沾了面粉的手抹出了一片淡淡的云白,如扑粉一般。
十六岁那年,余真被强暴了。
那一年,她正读高二。看着是爬坡爬到了半中间,其实她一点儿都不费力。因为根本就不想爬,只是被推着,不得不走。之所以于百忙之中腾出了点儿精力勉强把学习成绩挂在中游,是不想在同学中间太没面子,也是让父母不至于对自己太绝望,从而比较容易地套点儿零花钱。她的主要兴趣就放在玩上。二老是双职工,为了俩工资整天忙得屁都不能站着放一个,从小就对她粗养粗放,胡同里的男孩子又极多,长着长着,她就把自己调教了出来,成了有名的坏孩子。
坏似乎是从幼儿园就开始的。起初也不坏,人之初性本善嘛。后来就不行了。一个小朋友向她要糖吃,她不给,他来抢,她推了他,结果她被老师罚了站。余真明白了其中的规律。第二天,她把程序颠倒了过来:抢别人的糖,他推她,最后罚他站。老师要求大家把太阳画成圆圆的,余真画成方方的。老师问为什么,余真说我把太阳裁了边儿。于是又被罚站。下一节课她就不再画太阳。老师问,她说今儿阴天。小学,老师教大家右手写字。余真用左手,结果小学期间她没有同桌,一个人宽宽展展。也很少有老师提问她,因为老师一张口,往往就会被余真反追得瞠目结舌。
“余真,请谈谈你未来的理想。”
“老师,理想本来就属于未来吧?”
“可以这么说。”
“那您为什么还要说未来的理想呢?”
“哦。那,谈谈你的理想吧。”
“什么是理想?”
“就是你十年后、二十年后想要的那种生活。”
“您十年前、二十年前也有过理想吗?”
“当然。”
“是您目前的生活吗?”
“……不是。”
“为什么没有实现?”
“呵呵,很多原因。其实大多数人的理想都实现不了。哦,还是,谈谈你的理想吧。”
“既然这样,谈一个很可能并不能实现的东西又有什么意思呢?”
……
上了初中,老师让交日记,每篇日记都要求有主题。一天,学校请了一名解放军来作讲座,日记主题便是军人。余真闭着眼睛都可以想象出同学们会怎么表达对军人的崇拜和敬佩。她也写了,写的是自己对军人的羡慕,原因是军人穿衣服吃饭都不掏钱,还有枪,威风。日记交了,老师批注:你这素质成不了军人。她在老师的批注下继续批注:成不了军人我也要成为军嫂,成不了军嫂我也要成为军妈、军奶奶!从此她就有了不用再交日记的特权。她整日里瞒天过海地说谎,无事生非地找茬,小桥流水般地花钱,被爸妈像伺候男孩子那样狠揍——或许,大家都认为她坏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她不像个女孩子。
她确实不像个女孩子,也不想像个女孩子。她不会跳皮筋,不会踢鸡毛毽子,翻墙爬树是个高手,弹玻璃球水平也不错。在不知道导尿管为何物的时候,她就发明了类似于导尿管的东西,想让自己像男孩子一样站着尿出来。和父母吵架一砖头一砖头地撂句子,把妈妈的胸罩带子剪断当鞋绳,十二三岁还不喜欢穿内裤,夜晚,她关好门,就裸睡。梦中明明感觉到例假来了也懒得起床,把床单和被子弄得血迹斑斑,第二天让妈妈给她洗“红旗”。最有名也最神气的是和八个男同学勾肩搭背组成了一个“九英帮”,张口他*的,闭口他*的。哪个同学骑了新自行车一定要抢过来挨着遛一圈,向谁借钱或者讨要零食不得逞,晚上必定偷偷地砸他们家后窗玻璃。义务劳动的时候,他们跟在看不惯的人后面轮番丢蒜皮。有腼腆点儿的孩子穿件衣服时髦得让他们硌眼,就山呼海啸地朝他打口哨,吓得人家绕着走。总而言之,就是淘,活脱脱一个小太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坏公安,难坏法院”就是她那时候的生动写照。
谁都拿她这淘没办法。等二老缓过神来想要管教她的时候,她已经是没脸没皮,油盐不浸。母亲为此哭过无数次,最大的恐惧无非是怕她将来嫁不出去。就这德行,谁敢要啊。一天,她放学回家,听见一位街坊大妈正娓娓道来地安慰着母亲:“……好葫芦开好瓢,好桃树结好桃,你好人有好报,好饭迟起灶。再怎么说,真真她还是个孩子呢。”余真咣的一声撞进门去,蹲到妈妈面前,一丝不苟地重复道:“是啊,真真她还是个孩子呢。”母亲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十六岁那年,余真学会了喝酒,当然是白的。酒多半是董克搞来的。董克是“九英帮”成员之一,长得又瘦又小。余真他们本来是看不上他的,可自从他哥哥犯了抢劫罪进了监狱他妈妈又病死之后,他们就把董克吸纳了进来。从此董克在校园里不再受任何人欺负。家门不幸,无以解忧,董克的老爸就特别爱喝酒,每天都要呷二两。董克就每天从他瓶子里匀一点儿出来,存在一个瓶子里,放在床底。大约十天半个月就能攒出一瓶子来,拿到学校,他们几个分喝。酒其实是真不好喝,余真喝只是因为:一,它不好喝;二,他们同学,尤其是女同学都没喝过;三,学校和家里都不让喝。
那天晚上,她也是喝了酒,喝酒的由头是“九英帮”要庆祝期末考试胜利结束。按惯例,考试结束后放假三天,等老师改卷登分,之后还要再上大约两周的新课才会放暑假。炎热的六月,余真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衬衣,套着一条自剪了腿的八分牛仔裤,和那几个男孩子偷偷地钻到一个背街小巷的酒馆里。他们中有五个人都从自家偷了白酒,什么“桃杏沟”、“双清渠”、“五家村”,都是当地的杂牌子,什么度数的都有。他们要了几个两块钱一份的小素菜:花生米、拌粉丝、拍黄瓜、海带卷什么的,一边喝一边讨论着三天假期的安排。照着以往的作风,他们绝不会浪费这宝贵的三天假期。
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白酒,而且还是如此庞杂的白酒,余真自然而然地喝多了。不知道喝了多长时间,透过小酒馆肮脏的玻璃窗,看看天黑得已经不像个样子,他们摇摇晃晃地分手,回家。董克家离余真家最近,要送她,余真和他一起走到胡同口,就把他骂回去了。她不想让爸爸妈妈看到自己和一个男孩子纠纠缠缠的,那会被他们误会为谈恋爱。一个以捣蛋著名的女孩子居然开始像别的女孩子一样谈恋爱,即使不是真的,听着也够腻腻歪歪,该是多么没有面子的事情啊。
那个夜晚,余真跌跌撞撞地拐进老柳巷,一眼就发现巷里第二盏路灯瞎了。老柳巷一共就三盏路灯,均等地安在拐弯狠些的地方,每盏都能管好多户人家。余真家在第三盏路灯后面。不知怎的,她心里有些憷。但家就在前面,憷也得过去。她紧着步子,到了那盏瞎灯下。一阵风从后面过来,她的腰突然就滞住了,两眼一黑,喉咙一紧,然后,她被拖上了一辆车。
喝了酒的她没有一点儿力气,一上车她就被剥光了。他把她的嘴巴塞住,手脚绑住,蜷放在前后座之间的空隙里。很凉。很冷。很冰。很硬。但她却是软的,很软,没有骨头的那种软。
不知道行驶了多久,车终于停下。她嗅见浓郁的青草气息,似乎是到郊外了。她耳听着他打开前车门,下去,又打开后车门,上来。他亲吻她,抚摸她,嘴唇是颤抖的,手也是颤抖的。整个儿的他都是颤抖的,和她的身体一起,宛若两根琴弦的和鸣——陌生的和鸣。
他做了两次。第一次很凶猛,迫不及待。第二次,他的节奏便如出了峡谷的河流,变得舒缓,温柔。
很疼。很疼。
他替她清洗了下面——车上居然备有热水和毛巾。他替她穿好衣服,然后,车开始启动。也不知道是忘了还是怎的,他没有再捆绑她,她完全可以解开眼睛上的布,但她没有。
不知过了多久,她被放回到了路灯下。他把她抱下去之前,她清楚地记得,他仿佛是无限留恋地摸了一下她的头。在他的手离她的头越来越远的时候,她能清楚地感觉到有几根头发还在依依不舍地追随着他手指离去的方向。
在他的车发动的一瞬间,世界又回到了她的身边,她全身上下的血液重新开始欢快地奔涌。
她慢慢地把眼睛上的布解开,发现再往前走几米,就是她的老柳巷。路灯的光如刀子一般,刷刷地闪着她,把她的眼睛照得刺痛刺痛。
只是,她的大脑一片空白。他的手是根魔杖,把她的什么东西拿走了。永远地拿走了。不,这东西不是她身体内的那层薄膜,这东西是看不见的,是属于脑子的,属于心的。
但那东西到底是什么,在很长时间里她都不能确定,也不能明白。
那天晚上回家之后,她在卫生间待了许久。母亲问她怎么了,她说:“例假。”一整夜,她都把电扇开到最大档。第二天,她如愿以偿地感冒了。那三天,她哪儿都没去,就在床上躺了三天。
假期结束,一到学校,她就宣布退出“九英帮”。
“我看见你们就觉得恶心。”她说。
其实,她知道,她更恶心的,只是自己。
上晚自习的时候,她第一次提出要爸爸去接。她说她做了一个噩梦,不想再一个人走夜路了。母亲问她做了什么噩梦,讲出来可以解一解破一破。她道:“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鬼。”
“真真也知道害怕了。”母亲笑。看得出来,她的笑容是安慰的。一个女孩子,说到天边也不过是女孩子,总该有所畏惧才算正常,不然总是让人担忧的。
后来余真要求住校。住校的一年里,她开始勤奋读书,她发誓要考一个很远很远的大学,能多远,就多远。那一年,她没有一个朋友,不去走近任何人,任何人也别想走近她。“九英帮”失去了她就像失去了主心骨,很快解散。八个男孩子里除了董克,没有人敢再招惹她。其实董克也不敢招惹,每逢周六晚上回家和周日晚上上学的时候,他只是在胡同口等她。他可怜巴巴地站在那里,用眼神和余真打着招呼。余真全都知道,全都看见,可她全都熟视无睹。
教室,图书馆,宿舍,餐厅,她每天都在这几处直线行走,独来独往,对别人的事一律不闻不问。同宿舍一个女孩子失恋,哭得地动山摇,室友们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安慰和同情,只她没有。那个人幸福的时候与自己无关,悲伤的时候凭什么要加上自己?没道理。这个世界说起来谁和谁都有关系,再说起来,谁和谁都无关。有同学曾经小心翼翼地批评过她,说她太骄傲太冷酷,把自己的门关得太紧,这样享受不到集体的温暖。她道:“我不是一个房间,我是一座墓。墓有门吗?”
她把自己的野都收敛了起来,慢慢地,像一朵受了风寒的花,把自己的瓣,一片一片地聚起来,重又成了一个花苞。她变了一个人,安宁,内向,长久地不说话。看人总是寒光闪闪,像有一道玻璃嵌在里面。家里人都说她懂事了,知道用功了,像个女孩子了。只有她知道自己:不是这样,不是这样,不是这样。
但大学毕业之后,她终还是回来了。因为她要嫁的人,就在这个城市,她没法子不回。这个破了她初夜的城市,又要补给她一个完美的婚姻。她不能不要。她必须得宽宏大量,不计前嫌。
2
又是六月,余真被批准到避暑胜地北戴河休假。
早就听说省厅在北戴河建有一个休假中心,这是她第一次来。规定可以带爱人和孩子,全额公费。其中来往路费由单位报销,其他一切到了北戴河都由休假中心包圆儿。这样的好事必定也是物以稀为贵,全局每年只有一个名额。今年局委班子研究出的结果,轮到了她。要说轮到她也是有些勉强,在局里她算年轻的,资历比她老的有的是,多少人还都没去过,她自然该往后排。但正如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无缘无故的恨一样,世界上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休假。她虽然年纪轻轻,却是局里的办公室主任。公车,接待,财务,都是她分管。一个很敏感的中层位置,银行拉存款,出差报旅费,司机讨油钱,都得过她这层手。下面趋奉的人是有的,上面拉拢的人也是有的,没人和她过不去,因为没人和好处过不去。一进单位仿古的翘檐大门,传达室的师傅都会对她多敷衍一分钟笑脸。
对这些,她都是明白的。
当初他们办公室仅副主任就封有三个,她是最年轻的。谁也没想到她会被扶了正。对此,只有她自己心里有数。当办公室主任无非就是算计领导的心思。她要是乖起来,顺起来,圆滑玲珑起来,投其所好起来,没人能比得过她——正如她当初野的时候,也没人能比得过她一样。如果说当上办公室主任算是一种成功,那她成功的秘诀就是以失去智慧的方式让智慧显现,以失去主意的方式让主意确定,以失去名字的方式让名字刻下,以失去自己的方式让自己存在。这么说有点儿玄,举个例子——领导想找个有特色的地方吃饭,她知道哪儿合适,但她一定不说。她给他推荐几个路线一顺儿的饭店,让司机开着车,饿着肚子找。那几个饭店比较起来,领导选择的肯定是她想推荐的那家。吃了,喝了,满意了,高兴了,领导还很有成就感,回去打电话的口气就是这样的:“哥们儿,我刚刚发现了一个好去处……”
让你的用心变成他的成就。无非如此。
凭着这点儿工夫,她当上了办公室主任。她没有给谁送过一分钱的礼,可以说,她升职的过程完全是纯天然无污染绿色环保。一位副局长曾经不无遗憾地说,如果她多少能喝点儿酒的话,他确定她的升职速度会比现在更快。
但余真不喝酒。
既然局委班子研究过了,一研究就成了组织决定,余真推三让四,做够了一番人情,当然没人会接,于是就去,去得无可奈何,也去得理直气壮。送行的时候,局长说:“好好玩,平时都是你跟着领导鞍前马后地服务,这次你就把自己当领导,好好地服务服务。”
儿子马上就期末考试了,要去还真是有些不放心。丈夫说他在家盯着,让她尽管去:“平时都是你陪儿子,过够瘾了,风水轮流转,该我新鲜两天。”瞧,对她全都是这么通情达理,体贴关照,不去都不好意思。
余真有点儿忐忑地上了火车。一个人清清静静地休一星期假,想想都莫名其妙地觉得奢侈,觉得于心不安。她的日子一向都是紧巴巴的,不,这紧巴巴与金钱物质无关。这紧巴巴,以前她总以为指的是时间。因为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单位,她总是一副日理万机的样子,似乎头顶永远悬着一根弦,这根弦嗡嗡地弹着,从来不能让她大大地喘口气儿。现在,当她坐在火车上的一瞬间,她明白了:这紧巴巴指的也不是时间,而是心理。坐在火车上的她百无聊赖,闲得发慌,那根弦仍然在嗡嗡地弹着。弹着,一股艺无止境的劲头。
真是要命。
出租车停下,下午六点十分。休假中心到了,确实是个幽雅的所在。鲜花,草坪,一棵粗壮高大的核桃树下支着几张白色的木桌,配套的是同色休闲木椅,样式稚拙可爱。草坪后面疏疏落落地竖着几栋白顶红砖的小楼,玩具一般,让人一望就心生向往。
大门关着,按通知书上的号码打电话,没人接。余真无所事事地站在门外,看着门口路标上的仿宋绿字:草厂南路。是,通知书上写的地址就是草厂南路。草厂,这是个好名字,她喜欢这个名字,这是一个可以嬉戏的名字,有一种扑面而来的乡间气息,仿佛可以看见多年之前这里生机勃勃的翠绿村庄,村庄之外有大片大片的青葱麦田,猪羊圈外堆着大垛大垛喂牲口的干草堆,钻到草堆里,躺下,会被清洁潮湿的草气腌住,用打火机点着,一根草就会燃出一根焦香……十六岁之前,余真会干这些。那时候的她啊,口袋里什么都可以没有,绝不能没有打火机。打火机的用处太多了,点树叶儿,点烟,自习课无聊的时候点前面女同学的辫子,哪位老师的自行车后座上绑着捆芹菜,她一准儿用打火机把绳儿给掐断。打火机是个好玩具,口袋里没有打火机的小余真,就像现在的她包里没有手机一样,失魂落魄。
余真捏捏自己的包,包里除了手机之外,还有许多必需品:钱包、“心相印”纸手帕、“雅客”木糖醇口香糖、小镜子、小梳子、唇膏、防晒霜、通讯录……没有打火机。十六年来,她再也没有装过打火机。
余真摇摇头,想要把泛起的十六岁摇走。十六岁的花季?你没有啦。她对着传达室的窗玻璃照照自己的脸,已经三十二岁的她看起来顶多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粉嫩圆润,不胖不瘦,清水挂面头,黑漆杏仁眼,完全是个漂亮少妇的模样。可是,十六岁的花季她确实没有过。她的十六岁,是被腰斩的。
她的神情一派安宁祥和,和脸盘不相称,但与年龄很般配。十六岁,她被强暴了,但现在的她看着还可以,既不愤世嫉俗,也不忧伤沉痛。这是中年的表情吧,中国人中年的表情。中国人的中年一向是提前的,和国际不接轨。据说联合国规定四十五岁以下都是青年,四十五岁到六十岁是中年,六十岁之上才是老年。要这么说,她还年轻。
年轻?余真继续在窗玻璃上照自己。太阳还很毒,脸上已经被晒出了油。但,真的,看起来还是那么年轻——屋里有什么东西明晃晃地花着眼。余真定了定神:柚黄色的桌子上闪着一串钥匙的金光,而另一面墙上的铝合金窗户有一扇没关严。太好了,一刹那,余真做了个决定。既然没人看见,既然她还年轻——余真朝自己做个鬼脸,放下行李,蹬着大门上的横线铁格,翻了进去,然后双手一按,跃上那个窄窄的窗台,伸手进去,把门拨开,拿过钥匙,一试,果然有一把打开了大门上的锁。她把行李拿进来,将钥匙和窗户都恢复原位,正想把大门再锁上,一个男人的声音忽然响起来:“丫头,功夫不错。”
回头。大门对面的树荫凉下,站着一个戴墨镜的男人,身边放着一个黑色拉杆箱。也是来休假的?
余真对他笑笑,等他进去,和他一起来到二号楼大堂。有一个服务员站在总台后面,浑身湿淋淋的,像一条刚刚从海上爬出来的鱼,狼狈不堪地向他们问好。余真问她怎么刚才没人接电话,她说厨房的水管突然爆裂,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跑去处理水管了。
怪不得传达室会荒。
“为什么不买最好的水管?厅里拨的钱不少啊。”男人一边登记一边说。余真探过头,看见了他正在写的名字:胡。哦,他姓胡。
胡,他姓胡?醒一醒神儿,余真的头发几乎都要直竖起来。再四舍五入地浏览一下墨镜下他的脸,终于确认:她见过他。他去他们那里视察过工作。
他是厅长。省内本行业最大的领导。
“我们在哪里见过吧?”他边登记边说。当然,他有资格说这话。全省这一行里,他是率土之滨,莫非王土。余真惶惶地报出自己局的名字,几乎是逃也似的拖着行李来到房间。第一天就丢了这么大的人,还是在厅长面前。她想象不出他看着自己踢天蹦地扒门撬锁时的心情,他会怎么想她?这是一个地狱般黑暗无边的问题,真是不该来休这个假。如果不休假她就不会这么放松,不会这么没谱儿。要知道她有多少年都没有让双脚离开地面五十厘米了啊。
死期到了。
等等,余真定了定神。他不是还说了一句“丫头,功夫不错”么?即使是讽刺,也还可以确认他并不是那么讨厌她,甚至还有点儿欣赏。这是一个关键的评价,她得抓牢它,瞅个机会把自己救上岸。
3
余真的房间是2516。2是2号楼,516是房号。一人一个大标间,外带一个大露台。确切地说,是一家一个标间。无论你是一个人还是十口八口,一个名额给够你这一个标间就得了。小茶几上放着休假中心的服务簿,余真翻了一下,里面介绍说有棋牌室,健身室,晚上多功能厅有电影,阅览室可以读书上网,五脏俱全。服务簿后面还附着一张北戴河地图,她用比例尺核算了一下,这儿离海边仅仅五百米,太方便了。她发短信把房间号码告诉了丈夫,丈夫马上打来电话,问条件如何,余真说非常好。他说那他就放心了。她撒着娇叫好老公,他也嗲着声叫好老婆,儿子在一边带着哭腔抢过了电话。今天星期天,他在家。儿子说他也想去,可还得考试。她只好安慰他,承诺给他带一艘玩具军舰回去,他才破涕为笑,连声叫好妈妈好妈妈。
一番热闹,挂断电话。好老公好老婆好爸爸好妈妈好儿子……这是沿着电话线传真过来的温馨家庭,一切都好。努力了这么多年,她终于进入了这些个“好”。多少年前,这些个“好”曾是她觉得需要奋斗终生也不一定能抵达的巨大目标。但现在,“好”来了,就攥在她的手心里。
看起来,一切都无可挑剔。自己不错,家里也不错。丈夫在劳动局,儿子正读小学三年级。调皮顽劣尽有,比她当年虽是差了些,从身为父母的角度看却是正好。正如丈夫勤谨呵护鱼水之欢也都尽有,却也都不过分。对于一个三十二岁的女人来说,一切都是三十七八度的洗澡水,最适宜的温度。
但她仍是紧巴巴的。
为什么?为什么她仍是紧巴巴的?
是不是正是因为,这些个“好”是被她死攥着的缘故?而她之所以死攥着这些个“好”,是不是正是因为怕自己攥不住,怕它们会随时长出翅膀飞走?
手机响了,是董克。董克大学毕业后分到另一个城市工作,时不时地会给她打个电话。这些年来,高中同学里经常和她保持联系的,也只有他了。
铃声一遍遍响着,余真始终没接。
确实离海很近,晚饭后余真出去散步,二十分钟就溜达到了海边。沿着海滨路缓缓走来,海鲜楼一座挨着一座,灯饰一家比一家花哨,如倚门卖笑的女子,浓妆艳抹,俗不可耐。它们气势磅礴富丽堂皇地污染着海面,大大小小的强光射灯也配合着它们,把一个个紧挨着的海水浴场耀得亮如白昼。都是一些自然浴场与野浴场,没有围墙,没有栏杆,路边的台阶随时上下,穿泳衣的女子三五成群,嘻嘻哈哈地从她身边掠过,多半都和男孩子们纠缠在一起。男孩子的手放在她们的臀上,肩上,他们的脸上都闪烁着熠熠神采。而灯光中,海水一点儿也看不出清澈,是一种辽阔的浑浊。远处游在礁石上的浪花如一匹匹调皮的小兽,爬上去,滚下来,又爬上去。
北戴河的疗养院和休假中心大约是全国最密集的,别称“夏都”。想想多么有底气,服务员说仅中直机关在这里建的就有两百多家,其他有点儿名堂的各级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建立起来的小洋楼更是摩肩接踵,不能统计。总之,除了海产品之外,把疗养院和休假中心说成是北戴河最大的特产是毫不过分。有趣的是大多数疗养院都不叫疗养院或者休假中心,而叫做工作站——出门时她才注意到,他们的休假中心外面挂的牌子,也是工作站。工作站,多好玩,为什么不到新疆戈壁滩建这么多工作站?
走着走着,余真的脚步停下来。
胡厅长在前面。一家路边小店的窗口,他正指指点点地看泳衣。女式泳衣。
传说中的胡厅长娶妻四次,外遇无数,很有艳福。他是个老三届,一举高中,毕业后便和第一任妻子离婚,娶了第二任,他的大学同班同学。这一任妻子给他生下了一个儿子。然后是第三任,有夫之妇,为了走在一起,他们各自闹离婚数年。但他们的热情似乎也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最高涨,婚后五个月俩人便分道扬镳。后来他如风似电般地娶了现任妻子,然而据说他和她的感情也不怎么好,俩人早已经同床异梦。因为他太花,她根本管不住他,又贪图他的权势,便忍气吞声地过了下去,只是暗暗地,防贼似的防着他。在办公室说起这事儿的时候,一位副局长说他见过胡厅长的现任妻子,长得很一般,而且一点儿也不年轻。人都说他比她大二十岁呢,后来他很是婉转地打听了一下,才知道俩人相差不过五岁。“大五岁还值得离婚?还不找个嫩点儿的?”大家很困惑。不过从他任职后的所作所为来看,这位厅长办事一向也没什么规律可言。后来,群众们又这么给自己打圆场。
这话是有根据的。胡的前任是个文学爱好者,有点儿雅士风度,不拘小节,吊儿郎当。于是整个儿机关的作风也都上行下效,拖拖拉拉,松松垮垮,甚无体统。胡上任之后,一个会没开——原本也不是开会好解决的事,就把这个积弊给治了。说起来不过是两件事,一是乘车。一位科长和他同住一个小区,早上上班,在院里碰到,顺风车理所当然地要搭。科长跟着胡进了他的专车,胡回头作意外状,道:“你不能坐这车。”科长以为他开玩笑,便也嬉皮笑脸道:“我陪领导坐,行吧?”胡板着脸道:“你不下来我下来。”说完就出了车,打了辆出租,绝尘而去。二是摆鞋。一日,胡偶尔路过微机室,看见门厅处的鞋子横七竖八,便悄无声息地蹲下来,把那些鞋子一双双摆得周武郑王。这一利一钝双剑出手,机关人员又不是弱智,立马痛改前非,个个意气风发,精神抖擞,里外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效率也随之水涨船高,在连年的行风评议中都名列前茅。
他一个人来休假,看的却是女式泳衣,傻子也能猜出来,这里头有学问,而且还是花花绿绿的学问。按常规余真得绕开走,但是,有必要么?这么多人,未见得他就会恰恰转身,恰恰转身也未见得就恰恰看到自己,恰恰看到自己也未见得就恰恰认出来。他这样大象级的人物,要是连她这样丁丁小的蚂蚁都过目不忘,还不早就把他累死了?
她决定冒险。
终于挨到一大帮人过来,余真挤在了人群里,慢慢地,慢慢地,游啊游,游啊游,如一条鱼,左摇头,右摆尾,前伸胳膊后踢腿,眼看就要无声无息地游过去了。在即将成功的一刹那,怎么就那么倒霉,他恰恰就回了头,恰恰一下子就把目光定格到她身上。
“丫头,来帮我看看泳衣。”他说。不笑,但口气很温和,似乎他们早就认识了一百年。余真的心落了地。她知道幻想的白天危机已经过去了。可在落地的一瞬间,她的心又悬了起来。
她走过去。
“给谁看?”问完她就想敲自己的嘴巴。一句话就犯了忌,但这又是必须犯的忌,给女孩子选就得带裙边的,娇俏可人。给老太太选就得传统型的,灰不耷耷。他不敲锣,她怎么定音?
“女人。”他笑,“和你差不多的。”
他只有一个儿子,没有女儿。和她差不多?那一定是私生女,或是女朋友。他还有这么年轻的女朋友?情人?余真斟酌了一番,选了套两截式的:上身鲜黄豹纹吊带,下身天蓝三角裤外护同色短裙。他问了问价格,马上就掏钱包。余真捞住他的手,又挑了一堆毛病,砍下了三十元。
离开小店,他给她买了瓶果汁。她死活不要,他死活要给。“三十块钱买好几瓶果汁呢。”他说,“不争一瓶果汁,就是海鲜也该请你吃一顿。”
他们沿着海滨路继续散步,绕了一圈,散乱地聊了一些话。对余真来说,这散乱当然也是形散而神不散——余真现在很小心了。余真问他怎么一个人过来休假,他说他在北京开了个会,顺便拐到这里待一两天。每年他都会例行待这么一两天,算是散心,也算是检查工作,半公半私。
“那您很快就会走吧?”
“看情况。”胡说,“如果气象台预报说这两天会刮二十级以上台风的话,我要多住两天也不一定。”
余真大笑。
回到休假中心,互道晚安。他住一号楼。服务员告诉余真,一号楼都是套房,是一定级别以上的领导才有资格住的。领导们还有专门的小餐厅。余真这才记起,晚上没有在餐厅里见到胡。这样蛮好的。她松了一口气。
洗澡的时候,看着卫生间里的镜子,余真忽然明白,刚才泳衣店里的“恰恰”其实未见得真是“恰恰”,因为,那个小店的里墙上,装着一面巨大的镜子,可以映照出所有的路人。
第二天一早,余真在大餐厅门口见到了胡。餐厅门还没有开,其实已经到点儿了。只有她和他两个,他们对望一眼,互相点点头。余真的诧异是难免的,既然他们有小餐厅,干吗还跑到这里来?
“昨晚上睡得好吗?”他问。
“好。您呢?”
“没睡好,太安静了。”他点了一根烟,“人老三样宝:贪财,怕死,睡不好。我后一样特别明显。”
余真笑:“您不老。”当办公室主任时间长了,习惯性的奉承。不过,说实话,他看起来也确实当不起老字。
“真的?”他也乐。真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睡不着挺难熬的吧?”
“是。”他看余真一眼,“本来想给你打电话,又怕影响你休息。”
这话有意思。大象给蚂蚁打什么深夜电话?“人们啊,我是爱你们的,你们可要警惕啊。”余真没来由地想起这句古怪名言。对他笑笑。沉默。
餐厅门开了。服务员诚惶诚恐地请他去小餐厅,他拒绝了。他说他是农民出身,更喜欢大餐厅的气氛。他说昨天在小餐厅吃的那顿已经够折腾了,哪是他吃菜,分明是菜吃他。他的笑容熨平了服务员的紧张,她们麻利地给他们准备好饭菜,他却不动筷子,他说要按规定办。餐厅规定一桌凑够了十个人才可以开吃,他们两个就只有等着。他不断地询问她一些局里的情况。谈到一些涉及对局里的成绩自我评价的话题,余真不好说什么,只是以最简单的“是”“不是”“差不多”“还可以”“都那样”“好像行”来敷衍他。他突然笑起来:“是办公室主任?”
余真点头。
“我也干过。你的语言具有办公室主任最典型的职业特征。”
余真也笑。
“其实不必,就是随意聊天。要是谈工作我不是这样的,也不会在这里谈。”
余真依然笑,笑得很傻,但那也得笑。从来都是祸从口出,没有祸从笑出的。
人陆续来齐。和厅长坐在一起,大家都很拘束。他要是夹了哪个菜,那个菜半天都在他面前放着,没人转桌。真是难受啊。余真想。领导就是领导,她最烦的就是领导深入群众,平日里高高在上,忽然要深入群众,哪个群众不怕被砸着?深入群众的时候,领导都有本领能收能放。收是集中,放是民主。收是权力,放是闲情。收是领导风范,放是与民同乐。怎么着都是他有理,他惬意,他想不到当他在群众的空间里上挥下揽收放自如的时候,群众的肺有多憋闷,群众的笑容有多遭罪,群众的不胜欢欣之状有多虚伪,群众的心声有多强烈:您什么时候能深入完毕?您什么时候能浅出啊您哪。
4
早餐后集体乘车活动。休假中心今天安排的是联峰山公园。据说毛主席老人家曾在那里登高望海,联峰山因此成为名胜。没办法,伟人少,凡人多。凡人在伟人后面闻闻人家扑腾出的灰尘,也觉得香甜。
山海相连,其实不远,十五分钟车程就到了。大家开始零零落落地登山,基本上都是一家三口,单独的就余真,还有胡。上车之前大家都眼睁睁地看到休假中心主任,也就是工作站站长,特意巴巴结结地安排了一个精干的小伙子和一个机灵的小姑娘陪胡,他坚决不要。他说:“我好不容易解放解放,你们还弄两个间谍跟着我啊?”这玩笑开得很微妙,既亲近平和,又拒人千里,既幽默风趣,又风刀霜剑,让他们面面相觑,只好作罢。
一进山门,余真很快和他拉开了距离,随意拣了一条偏僻点儿的山道。孤男寡女,上下悬殊,她不能让人从眼睛里给自己捅刀子。山道越走越窄,余真明白了,这是一条废弃的山道。但道边植被很好,处处阴凉。她慢慢地走着,出了一身极舒服的汗。喝了一大瓶水,想要小解,没有厕所。看看四周,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不见牛羊,好在也不见人,余真一猫腰钻进了草丛,回归大自然。
解决完毕,她抱起裙子,让山风吹着大腿。必须承认,裸体是舒服的。完全的裸体有着完全的舒服,局部的裸体有着局部的舒服。十六岁之前,她爱裸睡,那真是一种享受。如果细细体味就会发现,那些平日里被遮盖惯了的部位,突然被晾出来,其实是挺不好意思的,有点儿受惊吓,怯生生的,格外敏感。不像手脚脸上的皮肤,一个个都麻木不仁的无耻相。这些被娇惯久了的皮肤必须在空气中羞怯一阵子,才会开始领略空气的友好和热情,才会慢慢地放开毛孔,松弛下来,与空气进行交流和呼应。然后,更激烈一些,它们会和空气握手,问候,拥抱,跳舞,狂欢。它们张着一朵朵小嘴,吧嗒吧嗒,吧嗒吧嗒,贪贪婪婪地亲吻着空气,仿佛襁褓中的婴儿在尽情地吃奶。这时候你才会明白,它们饿了有多久了。
给大腿放了会儿假,她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还是热,她便用裙摆当扇子,给自己绵绵不绝地送着小风。
“喂,小余。”胡的声音从背后平地立起。余真的汗刷的一下全落了下去。他什么时候也来了?
“内容丰富,想找个地方解决一下。我们是不是志同道合了?”他说。
余真尴尬地笑笑,起身:“要不,我去那边给您望望风?”
他大笑:“不需要了。”
他笑得比山风还要爽朗,仿佛她是一个幼稚的孩子。余真的脸无端地红了起来。那方才,他在这边,她在那边?不堪设想——想想,倒也有趣。少年时节,她和“九英帮”的弟兄们外出郊游,一堵破墙,她在这边,他们在那边,也皆是坦荡无边。
一起走下去,便是观音寺。他要抽签,她便替他拎了手包,在一边看着。是上上签。然后是一名僧人解签,无非是仕途顺达,贵星临门,家宅兴旺,必得贵子之类。听他和僧人闲聊,说他属牛,和共和国同龄。余真也属牛,小他两轮。出了寺,余真把这点儿巧讲给他听,他笑了笑。笑的时候,他左嘴角上扬,右嘴角下撇,脸颊上的肌肉拧成一小块,一小块,笑得一点儿也不宽厚。很坏。
“你知道我生气的时候,厅里的人背后叫我什么吗?”他嘴角一挑,“老公牛。”
那他的意思就是说余真是小母牛。果然坏。又不好发脾气,余真只有沉默。他却闲不住,问余真结婚没有,孩子几岁。余真说了,他又笑:“婚结得这么早,很会享受生活啊。”
“比你差远了。”余真脱口而出。他一扬眉,又是笑。笑得更坏。
余真的婚结得确实是有些早。是她大学同学里最早的一个。
她果然考上了一所遥远的大学,离家两千里。她感谢这遥远。这遥远使她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变得让往昔认识她的人谁也认不出来,包括她自己,也包括董克。当年董克和她考到了一个城市,他的学校与她的学校平行隔着三条街。他常来,开始是找她,她对他仍是冷冰冰的,毫无松动。后来不知怎的他便在她的学校结交了一些朋友,他和那些朋友频繁地走动着,她便不得不皱着眉头偶尔碰到他。他的个子已经很高了,人也长得比以前俊朗,可她还是不想看到他。他这么跟着她,让她不安。尤其他曾经还是“九英帮”的成员——她最引以为耻的,最想深深埋葬的一段经历。好在后来董克也很知趣,和她见着的时候,能少说一句就少说一句。回忆起来,最常说的无非这几句:“最近怎么样?”
“好。你呢?”
“我也好。”
余真越来越顺利地朝自己的想象靠近:长发披肩,长裙飘飘,穿“淑女屋”“素衣坊”风格的衣服,内衣和外衣上常常缀着蕾丝花边和绉绉纱。见人嘴角微微上挑,笑不露齿。最生气时也只是用手端着下巴,绝无恶声。她举止优雅,言语明净,安恬祥和,细腻体贴,诚挚可靠,能迅速赢得大多数人的信任。两年前丈夫去新疆旅游,带回来一个有趣的玩意儿:三只猴子。一个捂着眼睛,一个捂着嘴巴,一个捂着耳朵。丈夫说新疆人解释这三只猴子的意思分别是: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它们一下子就让她想起了大学时代。她绝对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自己就可以做到,其他两项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如果实在看到了不该看的,听到了不该听的,她会惊奇地瞪大眼睛,用纯真的眼神表示着无辜,让对方收敛或羞愧。
没办法。她只有这样。那个强暴她的男人在强暴她身体的同时也强暴了她对这个世界的勃勃野心和自信。在这之前,她一直排斥自己是个女人,她讨厌例假,讨厌乳房悄悄鼓起,讨厌下身鬈曲的体毛,讨厌长长的不好收拾的头发,讨厌鲜花,讨厌手帕……讨厌女人的琐屑、细腻、拐弯抹角和闲言碎语。她本能地觉得男人更简单,更爽气,更酷烈,更过瘾。她有意无意地向男人积极靠拢着,觉得男人的方式更接近于她的理想生活。
但是,她碰到了那个男人。他对她做了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做的一切——她终于明白,他在她头上最后的那个轻轻的抚摸带走了什么。他把她贴在身体表面的男儿气全部撕走了。此后,她所有的努力方向都只是一个最最普通女人的努力方向,她所有的未来生活都只是一个最最普通女人的未来生活。不,实际上她还不如一个普通女人,她的起点比她们低,她被强暴过,她身体的记忆和心的记忆有着致命的疼痛。她从离地一米的墙头一下子跌到了低地一米的坑里。她需要做的,只是爬到地面上。
四年的时间,她预备让自己在领到大学毕业证的同时,也领到一个经典女孩的毕业证。她确信自己做得不错,甚至可以说很出色。唯一和别的女孩不同的是:她从不接受一个男孩子的单独约会,对青春情事漠然置之。
也有对她好的男生,都被她拒绝了,一个接一个。交往略深些,那些男生总是忍不住要动手动脚,一看他们的样子她就心烦。冷眼看着他们蝴蝶般又飞向别的女生,她心里没有任何感觉。他们不厌其烦玩耍着的各种恋爱游戏,都是小孩子的过家家,和她无关。她觉得自己仿佛一个老祖母,一下子从十六岁蹦到了六十岁。一切都毫无意义,一切都遥不可及,也根本不想及。
曾收到一个男生写的情书,是所有情书里最打动她的一封。他写得很温和,字里行间洋溢着一种水波氤氲的亲切气息。他说他留意她很长时间了,虽然她经常孤独沉默,对男生拒之千里,但在他眼里她依然是最具吸引力的一个。他说喧哗者往往华而不实,黯淡者往往满怀珠宝。他觉得她的沉默有一种神秘的疼痛。如果她经历了什么创伤,他愿意为她清洗伤口,也愿意为她抚平伤痕。
这封冒失而又真诚,幼稚而又善良的情书让她的心颤了一颤,但很快就静止了。后来,她只有冷笑:她的创伤,她的疼痛,只是她的,他背不起。她不要他背。而且,她有创伤吗?不,没有,也没有疼痛。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她拒绝一切形式的悲悯,哪怕是以爱情的名义。
她来到校外的精品店里,买了一只水晶幸运瓶,把那封情书撕碎,放在瓶子里。过了三天,那个男生打电话约她,她来到他的面前,把瓶子举起来,隔着瓶子里的碎屑,她看到他惊恐的脸。
她伤害了他,她只有这样。她不伤害他,他就有可能伤害她。没人教她,但她自己明白:男人在这种事情上,从来都是最不大度的。
5
从联峰山回来,胡依然在大餐厅午餐。余真有意没和他坐一张桌,却硬是被早餐那桌人给叫了去,说第一次坐哪儿,以后就得一直坐哪儿,不能叛变,这叫“处女座”。还就此成立了“第一小组”。也就只好坐过去,然而心里明白:她是这次休假人员里最年轻的女人,且单身,在这桌的主要作用只是调调色而已。
下午没有集体活动。大家一边吃一边商量着下午干什么。胡说听人讲黄金海岸很不错,就是挺远。马上就有人附和说远怕什么,只要值得。余真说我不去,什么游泳装备都没带,去海水浴场没事做。大家齐声反对,说你不去我们看谁?我们就是集资也得给你买套泳装。余真又说自己根本不会游,有人道:“听说你在妈妈肚子里就会游啦。”
众人哈哈大笑。无法推辞,只好答应去。饭后,余真正在房间里收拾东西,胡打来了电话,说泳衣不用买了,就穿昨天晚上她给他挑的那套。余真说那怎么行,他说他本来也没想给谁买,看见她才突然有了买的心情,所以才会要她挑。“你挑的总合你的口味吧。”他说。
余真怔住。他什么意思?可这问题分明是掩耳盗铃,他的意思再鲜明不过:他特意给她买了一件泳衣——可她凭什么要他的东西?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泳衣。当然,也可以勉强说,他给她买泳衣是领导对下属,长辈对晚辈。可只要是人就会知道这种理由是多么捉襟见肘,不堪一击。饱满的结论只有一个:他想勾搭她。这个在仕途上百炼成钢的男人,在情场上还是一个没有止步思归的浪子。这件泳衣绝不是一件泳衣,它是一席简洁的幕布。小小的幕布拉开之后,他要给她演出的,是一台艳丽的小戏。
这么说,关于他的那些粉色新闻不全是空穴来风。他果真是一个不地道的人。一个坏人。余真的手臂微微抖了起来。这么多年过去,她又切切实实地碰到了一个坏人。
两点钟,他们出发,路过本地人气最旺的石塘路市场,余真买了泳帽、泳镜和泳圈。买泳帽的时候,胡一直在旁边帮她看,本来她要挑一顶深灰色的,他说不好,最后买了顶玫瑰红的。余真说太艳了,胡说就得要艳的,这样如果在海里遇到危险大家救你的时候好寻找目标。泳镜选了白色的,泳圈则是国际通用的警告色:鲜黄。
其实余真真是很喜欢酸溜溜的玫瑰红。
穿过北戴河和南戴河,便到了黄金海岸。果然是名不虚传,海水清蓝见底,滩涂宽广无垠,沙质细腻如绸。余真换好泳衣出来,便感觉到所有男人的目光如一排排柔柔的毛刷子,轻轻地从她身上掠过。轻便是轻,掠便是掠,毛刷子却也真的是长,它跟随着她的每一寸皮肤,似乎想把每个毛孔都扎深,扎透。
余真飞快地穿过他们,卧到海水里,再也不肯出来。海浪一层,一层,轻轻地击打在她身上,如一只巨掌在温和地为她按摩,让她在灿烂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不一会儿,胡也换好了泳裤。此时男人们的身体都近乎全裸,所有人的小肚子都经不起推敲,可他居然没有。这时候余真才看清楚他双肩魁梧,皮肤黝黑,泳镜一罩,很酷的样子,真的绝对看不出他已经五十过半,而他泳裤遮住的三角地带仍有丰盛的黑丝曲折而出。余真仿佛记得曾在某本书上读到过:体毛浓重的男人性欲强烈。难怪他花。有条件。
游客很少,女孩子们都很惹眼。有几个女孩子穿着比基尼,比基尼是需要很苛刻的身体条件的,这几个女孩子穿起来都不错,一点儿都没舍得委屈自己。她们追逐打闹,笑声如洗,在水外展览的时间远比在水里泡的时间长久,健康的皮肤在阳光下闪着悦目的光泽。
“你很白。”胡来到余真身边,拍着水,不看她,“白皮肤多好,对任何颜色都没有忌讳。这是上天对你的恩宠。”
余真没有表情,把目光投向飞舞的海鸥。曾经的她,恶劣的嘴巴或许会这么应付他:你怎么那么黑?是不是你爸妈造你的时候没开灯,怕费电吧?说老实话,黑还真是不好,总是没洗澡的样子,再洗也洗不干净,你看你看,就因为怕费一会儿电,结果浪费一辈子水,多亏,亏大了……但现在,对这样冒犯性质的赞美,她只有沉默。
“那些看不见的地方,更白吧?”
余真抬起眼睛。胡回头也看了看她。这样一个男人,居然问出这样的话。但是,他的眼睛里,全是孩子般的坦白和清澈。
她更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对他灿烂地笑了笑。
“其实,你的腰胯曲线很好,最适合穿比基尼。”他说,“你要是穿上去,不比她们哪一个逊色。回头我陪你去买一套。”
余真继续沉默。没笑。此时的沉默应该是表示自己有些生气的吧?他用这样直接的言辞对她,但她心里一点儿也不生气。她只是沉默。是,她腰胯的曲线圆润轻盈,如青花古瓶般优雅,那又怎样?她已经如一只学会躲避风头的蝶,习惯收敛起翅膀,躲在黯淡的角落。东西南北风,不动旌旗。
有男孩子推着女孩子的泳圈往大海深处跑,女孩子发出幸福的尖叫。余真和胡一起往那边看去,然后,他看看她。
“谢谢,”余真放慢说话的节奏,这样可以让自己显得稳重、严肃,“不用。”
晚上在休假中心附近吃烧烤,喝啤酒。抢着埋单的有的是,能为厅长埋单,即使以后用他不着,回单位讲出来也是天大的面子。烧烤的内容居然还有烤红薯,专门用个大火炉子装着,两块钱一斤。一帮人吃了一个又一个。余真发现胡一点儿也没吃。问他为什么不吃,他说不喜欢。
啤酒一杯杯地倒上,余真不喝。谁说也不喝。
“啤酒怕什么?啤酒。”胡用大拇指和食指比划着,“就这么一点点。”
“不会。”
“可以学。什么不是学的?”
“不想学。什么都值得学吗?”
众人都呵呵笑。呛人是一种特权。作为这拨人里最年轻的女人,余真知道自己有这种特权。这种特权,即使是胡也得买账。而且,他似乎比任何人都更愿意买账。但他的身份,她不能让他买太多。于是在胡的游说声中,她做出打电话状看了看手机,起身离开。在外面转了一圈,跑到一棵树下坐着。不一会儿,见他远远地从厕所那边绕了过来。这个磨人精。
“真不喝?”
余真不语。
“喝酒受过大罪?”
余真依然不语。
“我刚才逞能了,和他们打了赌,说我能破了你的戒,让你喝。要是赢了他们每人给我一百块钱,要是输了我给他们每人一百。钱已经押在这儿了。”他拿出八张老人头,“我全给你,你只给我个面子,怎么样?”
赤裸裸的交易。余真哈哈大笑。这个家伙太好玩了。一杯啤酒八百块,还随赠一个天大的人情,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划算的生意。没得说,干。
他先回去。待了片刻,余真回去。一坐到桌上,他就开始了劝酒,苦口婆心:“……小余,刚才我们说到哪儿了?不想学是吧?其实学不亏人呢,学什么都不亏。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小心得对,小心不过逾。俗话说得好:酒是惹事精。俗话也说:酒大伤身,酒多伤胃。这都对。可俗话又说了:粥养气,酒养神。俗话还说: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喝口酒不是喝毒药,到不了哪里去。酒深如大海,酒杯如小船。你放心,有哥我在这儿给你撑船把舵,绝不会让你栽了。行了吧?那给哥个面子。”
哎哟哟,这个老头子可是太好玩了,竟然给她自称哥哥。余真忍不住一直笑。当然,厅长给你自称哥哥,再滑稽也罩着一层光辉。包里捂着他给的八百块钱,面前晃动着他斟出的晶黄啤酒。余真的心开始跟着摇摇曳曳。啤酒。十六岁那年,她和“九英帮”的哥们儿学喝白酒的时候,啤酒也已经开始在他们那个城市流行,但他们觉得它不够劲儿。后来,她就没有喝过任何酒了。酒在她记忆里变成了一团火,它把她一次燃烧了个够。然后,她成了灰烬。
可是,那个夜晚真的和酒有关吗?酒还是那么漂亮,那么可爱。它依然是个好东西。它是一条透明的走廊,人从杯上走到杯下,就被洗亮了心肠,痛辣,也甘美。
余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这杯酒,是给胡台阶,给大家台阶,也未尝不是给自己台阶。余真忽然想。可她能顺着这台阶,下到哪里呢?
从一杯开始,滔滔不绝,余真很快被灌了个半醉。半醉也还是没醉,醉不了。多少年没醉了,从十六岁开始,她的体内就产生了巨大的免醉力。
但毕竟,似乎,也还是有些醉了,她唱着歌,跟着他们乘兴逛了沿街的夜市。买了大包大包的东西:海螺,项链,手镯,镜子,梳子,酒壶,烟灰缸,望远镜,手电筒……琳琅满目,杂货店一般。一帮人手挽手回到宾馆,胡问她是否带有闲书,她说有——真是醉了,不然不该跟他说有的。
他一进门就抱住了她,把她扔到床上,直接用唇压住了她的唇。然后在她绽开的双唇间,把舌头伸进去,搅拌起来。她觉得自己就要被搅碎了。他一只手挟住她的腰,另一只手毫不懈怠地从T恤衫敞开的胸口伸进去,抓住她的乳房。她觉得自己的全身都胀起来。她开始挣扎。然而她的挣扎让他更加用力。他开始脱她的上衣。她仍无声地挣扎着。当上衣被他脱掉之后,她就势从床上滚下去,蹲到地上,像个孩子似的赖在那里,再也不肯起来。
他只好也蹲下去,在她背后抱住她。俩人坐在地上。他的脸贴着她的胸罩带子,双手仍旧护着她的乳。她哧哧地笑起来。他也笑了。
“不想做?”
“你走吧。”
“真的不想?真的不想?”
“想。”她自己也不能相信自己,“可是,你还是先回去吧。”
“这两天有没有想我?”
“有。”
“一开始就想了?是不是?”
“是。”
他满意地笑了。又抱了她一会儿,吻着她的下颌:“想我就给我打电话。”
他走了。余真飞快地脱光衣服,打开镜前灯,看着全身赤裸的自己。她的浑身上下湿漉漉的。
余真一头栽到床上。泪流满面。
6
余真是被胡的电话叫醒的。
“今天没有集体活动,我们俩单独行动如何?”
“做什么?”
“喝酒,吃海鲜,买比基尼。你爱做什么就做什么。”
余真微笑。她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多有诱惑,男人哄女人的经典伎俩。
“我想自己随便转转。”余真轻轻地说。
胡承上启下地咳嗽了一声,问余真能否按他们之间的职业道德说话。
“什么是我们之间的职业道德?”
“真话。如果实在不想说真话,那最起码也别说假话,沉默就可以。”
“好。”余真知道自己只能这么说。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余真失笑,喜欢他?但笑的时候她也明白,她是真的喜欢他。从他们开始互相冒犯的时候起。
“你呢?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
“从你第一天翻门跳窗的时候起。我一眼就看出你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坏女孩,即使装得再正经,也必定是有前科的。还有,在联峰山的时候,有一个瞬间,我们走得很近,突然你一回头,我看见你的娃娃脸,那么明朗,那么单纯。我问你结婚没有,你说孩子都很大了。可你自己看起来还像个孩子呢。像个童年没过完的孩子。”
不止一次地听人说过,她脸上的表情像个孩子。而其实,余真常常觉得自己是冷静、成熟、衰老的。为什么会像个孩子?为什么会常常流露出孩子的表情?这一瞬间,余真忽然明白,她就是一个童年没过完的孩子。她的心里有一块地儿被困在了那个夜晚,被冻进了那个夜晚的冰箱,被硬性保鲜了。她的其他一切都随着生命历程在机械地延伸,只有那一块还在原地踏步,一二一,一二一。
她脸上偶尔呈现的十六岁的神情,透露了这一切。
“真想过去抱抱你。”
“不。”
“亲亲你。”
“不。”
“那你说怎么办?”
“凉拌。”
“坏孩子。”他说。
多久没听到这样的称呼了?这个曾经和她血脉相连的称呼,久违的称呼。坏,对她来说,曾经就意味着好。无比的好。坏的历史,就是快乐的历史。坏的记忆,就是幸福的记忆。坏是她成绩最优的一门课程,不需要学就可以得到高分。而她曾经也是无比高兴无比酣畅地做着一个坏孩子。做一个坏孩子多么好啊。因为坏孩子没优点。没优点的人还需要保持什么?只要把缺点尽情发挥就是了。让那些愿意成为好孩子的人成为好孩子吧。没错,好孩子是可以得到优待,但优待这个词是对待俘虏的。他们被俘虏了,被各种各样的好处俘虏了。
俘虏是另一种强暴。
乖了这么久,余真几乎已经习惯了人们把好名声留给自己。现在碰到这么一个把坏还给自己的人,怎么能不感到亲切?怎么能不觉得熟悉?尤其是她这样一个曾经以坏为荣的人。
有一种温暖的东西一瞬间沿着电话冲过来。全线贯通。
“怎么了?”胡听出了异样,“我过去看看你。”
“不。”
此起彼伏的呼吸在电话里清晰地传送了一会儿,她听见他抽烟的声音。她也曾经抽过烟的,曾经。她把坏事都做全了。抽烟不是因为烟的味道好,也不是因为有心事,而是觉得自己的手指长,拿烟好看,另外,能镇住人,和喝酒的理由一样。后来,特别想抽烟了,反而不能,因为已经成了好人。
“你用的打火机是什么牌子的?”
“逮着什么用什么。我看看。”电话那边传来胡细细碎碎的声响,“虎牌。”
“好牌子。”
“挺懂的啊。收藏打火机?”
“厅级干部用的肯定好。”
胡呵呵一笑:“抽烟么?来一支?”
“不。”
“送你一口?”他说着对着话筒吹了一口气,他们又哈哈大笑。
笑过之后,胡又把话绕了回来:“真的不想让我陪你?”
“是。”余真说。
这是离休假中心最近的海滨公园,叫老虎石公园。小得可怜。想想,海滨公园也确实没办法大。据说旅游淡季都不收费的。
余真安静地坐在一块礁石上,看着大海。一群学生模样的人拿着小刀、尺子和放大镜趴在礁石上研究着什么。她听他们吐出一个个新鲜的词:凹槽,海蚀线……问了一下,他们是地质大学的学生,暑期在这里实习。他们的样子真是年轻啊。
夕阳已经完全消失了踪迹,不规则的晚霞如同仙女在天上晾晒的裙子,韵致氤氲。绿色的海水失去了光泽,凝固了似的。波浪是在离礁石很近的地方产生的,它们靠近,再靠近,突然就爆发出来海浪。然后海浪向礁石劈头盖脸地砸过来,气势汹汹。每一次冲击之后,礁石周边都有小瀑布层层落下,如雪白的裙边。水落下的声音也是有规律的,由强至弱,由重至轻。然后,下一个浪头冲过来,再下一个。
呵,看着是新鲜的,但其实都没有什么改变。一切重复。他们的年轻,她也有过。他们的大学,她也有过。他们和集体这种表面的和谐,她还有过。她的野心和他们的一样,是礁石边的海浪,养着一群一群的兽。不同的,或许只是自己和自己待着的时光。从那个夜晚开始,她就学会了和自己待着。看最寂寞的午后电影,抱着一罐健力宝,一坐四五个小时。独自去公园赏大朵的白玉兰,那些花朵如烟花般短暂,如孝衣般哀伤。漫无边际地在深夜的操场散步,任露水打湿脚面,或者随便坐上一辆公共汽车在城市的角落里穿行,停留,看见如火的夕阳打在一面面巨大的玻璃幕墙上,如一道道喷溅的血光……
一个女孩穿着大团流氓兔图案的沙滩装从余真面前跑过,绚丽的色彩扎着余真的眼,余真追随着她的身影。宽宽大大的款,质地一看就是纯棉。海滩上很多人都穿着这样的衣服,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她也喜欢,可买了之后呢?她从不穿这种休闲装的。没用。
“姑娘,去买一套吧。你穿上肯定会很好看的。”冷饮柜后的老板娘说,“也很舒服。”
“上班不能穿。”“上班才几个小时?上班时间长还是下班时间长?上班挣钱不就是为了下班舒服,上班穿得规规矩矩不就是为了下班穿得天大地大,这点儿理还搞不清?”老板娘的嘴巴像机关枪,“不贵的,三四十块钱一身。青春几天?能穿就穿,喜欢就穿,别屈自己。”
到底还是去泳衣店买了一套,鲜红的蜡笔小新。颠来倒去的小新露着他小小的生殖器,四处撒野。店员又向余真推荐比基尼,玲珑简约,风情万种的比基尼。在比基尼中慢慢行走着,余真有些流连。没错,她想买。余真的眼前闪烁出丈夫的脸,她突然觉得十分难过,难过极了。
7
大三的一天,她正在宿舍午休,接到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她说她是警察,想找她了解点儿情况。她走下楼,一个女警和两个男警等在楼门口。她跟着他们来到宿舍楼前面的小花园里,他们开始说话。他们是家乡来的警察,他们从一个黑包里取出了一些照片和资料,她坐在石凳上,双腿开始微微发抖。她轻轻地拎起长裙,虚虚地遮住双腿,不想让他们发现她的颤抖。但他们还是发现了。女警使了个眼色,让那两个男警回避。然后她说,那个罪犯是新近犯案被抓获的,他自己主动交代了这件旧案。他还清楚地记得她的姓名、学校和家庭住址。女警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把照片一张张错开让她看。她看了,但她什么也没看见。只要她不想看见,就有能力看不见。正如,只要她不想说,就有能力不说。
女警开始慢慢地向她攻心,一副胜券在握志在必得的样子。余真可以想象出来,她对罪犯也是这么攻心的。她说你好好想想,这么大的事儿,怎么能想不起来呢?这么好的大学你都考上了,该背多少定义概念单词和标准答案你才能考上这么好的大学啊。那些和你无关的东西你都能背得滚瓜烂熟,怎么这么一件和你密切相关的大事在你的记忆里会没有呢?这种事怎么能忘呢?然后她开始威胁她,她说来的时候我们没有告诉你的父母,要不要我们向他们反映一下,让他们也替你想想?不过这种事情还是我们自己尽量解决最好,是不是?余真看着女警一张一合的嘴唇,越来越镇静,越来越清晰。哈,说得多好,“我们自己”?谁和她“我们”?是她,她是她,没有我们。别想用这种语气词来迷惑她。她承认一桩,罪犯的罪行又多加了一桩,他们汇报的成绩又大了一圈,离升职又近了一步,拿奖金又多了一沓。不过如此。如果眼前这个人奏响的是主题曲,那么自己负责的部分,不过是最低最低的低声部。就是这样。
女警最后有点儿急了,她的口气激烈起来,她说罪犯都招认了,你怕什么?余真说我不怕什么,但他的招认和我没关系我为什么要承认?女警说那他往自己身上再招一桩罪是何苦来?余真说那是他的事情。女警刷地站起来,用没有标点符号的句式排山倒海地说:“你知道吗就是因为你这样的胆怯和懦弱才使得许多罪犯逍遥法外无法无天你如果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就应该义无反顾地尽最大努力来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这不仅是你作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你作为公民最基本的义务!”
余真不说话。始终不说话。
女警坐下来。标点符号又开始在她的嘴里出现。她说,只要你说出事实真相,我们会保护你的秘密的,一定。余真说我不知道你想要的真相是什么,我无从说起。
余真知道自己撒谎的态度很无力,但她还是坚持到了他们走。无力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撒谎,无力的东西太多了。所以,他们再煞有介事也打动不了她。从十六岁之后,她已经学会了应付生活。
他们走后,余真茫然地走在学校的操场上。沿着四百米的跑道,她一圈一圈地走。烈日下的操场有些发白,她飘飘忽忽地走着,忽然一个男人拦住她,问:“你怎么了?病了吗?”她回头看见了他,他的普通话带着一股家乡的味道。她扑到他的怀里,泪如泉涌。
那个人后来成了她的丈夫。他是她的学兄,刚刚毕业两年。那天他们几个同学回母校给老师庆祝生日,顺便捡到了她。
至于扑到他怀里痛哭的原因,她是这样对他解释的:她刚和宿舍的人吵了架,觉得很委屈,很想家。一听到他的声音就觉得很亲切,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是不是碰到任何一个家乡的男人,你都会这么扑人家一下?”后来,丈夫问。
“是。”她说。
他充满爱怜地打了一下她的屁股:“怎么这么傻啊。要是碰到一个大灰狼呢?”
余真笑笑。大灰狼?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她和他之间,她才是个大灰狼。
和丈夫第一次的那天,其实是白天。他来她的宿舍看她,室友们都出去逛街了。只有她还在睡懒觉,胸罩还没穿上,就晕晕乎乎地起床给他开门。她慵懒的毫不设防的身体一下子就挑动起了他的欲望,他抱住她,开始用动作恳求。余真明白过来之后,要他先出去,然后她开始清洗自己。她洗啊洗,洗啊洗。就在洗的时候,她狠狠地,狠狠地刮了自己一下。手伸到自己身体里面的时候,她的心拧着结,打着颤。即使他对她不负责任,也不要紧。她当时就这么想。重要的是,她总算把自己给交代出去了。她总算给自己虚拟出了一个清楚的初夜。
她本来是结实的。但碎了一次,再粘起来,就说不好了。
做爱的时候,她一直闭着眼睛。
“你闭眼睛的样子真好看。”丈夫说,“他们都说做爱的时候闭眼睛的女人,一定是好女人。”
她依然闭着眼睛,微微一笑。
她骗了他。她一直都在骗他。虽然她骗他是为了他好,但她还是不能彻底原谅自己的这种骗。何况,现在,她不仅仅是骗,她还想要背叛,且已经开始背叛。背叛到如此程度——昨天晚上,她甚至差点儿和胡做爱。
没错,她想做爱。想和那头无耻的老牛。要是没有十六岁的那个夜晚,她肯定不会想做。可现在,她想。她想糟蹋自己,想通过别人的糟蹋来糟蹋自己。但她不能。不会。不敢。她知道自己不能。不会。不敢。她没有勇气糟蹋自己。被捆得太久,她放纵不了,飞不起来。她得扫垃圾,把那个夜晚到现在的垃圾扫得干干净净。那些垃圾把她的翅膀都压折了。她是一只残废的鸟儿。
她忽然想起,前一段时间看过一本书,书名是《母猪女郎》。很奇怪的名字,在报上的新书推荐专栏,一下子就打着了她的眼。她当即叫速递公司送了过来。作者是一个法国女作家。玛丽·达里厄。母猪女郎,一个天真的姑娘,浅薄、轻佻而容易满足。她喜欢熟肉甚于玫瑰香水,喜欢土豆皮甚于蓝色的花,喜欢肉体甚于教师的讲台,喜欢物质甚于概念,喜欢狂欢甚于营养科学,喜欢放肆甚于礼物。玛丽·达里厄对记者说:“这是一本越来越‘脏’的书。我不想保持干净。应该生活、爱、弄脏自己。”
她喜欢这个女人的话,喜欢她笔下的母猪女郎,但她无法启齿。她知道这种喜欢意味着一种让人难堪的趣味。而她已经学会了淑女,学会了羞涩,学会了矫情,矫情得已经看不出矫情。她心里的兽,都死了。那个夜晚,那个男人把她的初夜拿走之后,她对这个世界的恐惧和胆怯就已经住下,从此衍生出无穷无尽的顾忌、虚伪和卑微。她再不敢随心所欲地张扬自己。她立志做一个夹着尾巴的好人。终于,好人的幸福被她含辛茹苦地追求到手,让她有了些许依靠和成就。
自从来到北戴河,自从出现在胡的视线里,她就开始四面露水,破绽百出。她终于明白,原来她的心,依然是个动物园。这些年她之所以得以安静,只是因为那些兽一直在冬眠,它们都没有死。
手机轻响。是董克。
“喂,真真。”他总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调,“我是董克。”
“你好。”苦是甜养的,长是短养的,他越是小心翼翼,就越是滋养她的冷淡和矜持。
“在哪里?”
“北戴河。休假。”
“一个人?”
“喔。”
“我没什么事。你要注意安全。”
“谢谢。”
“尤其,是晚上。”
“知道。”余真不耐烦起来,挂断手机。他干吗总给她打电话?他喜欢她吗?或许。这么多年他都在对她单相思?或许。余真想落泪了。她不喜欢董克,一点儿都不喜欢,可她还是想落泪。她的眼前闪现出董克当年的样子,他给他们倒酒,比她年龄大,却叫她真真姐,他在胡同口等她……他似乎是唯一看不出她翻天覆地变化的人,一直在等她。和那个夜晚之前,一样。瞎子一般的人啊。
余真随意走进一条小巷,浏览过一扇扇小屋的门窗。哪儿都是一个家。然而哪儿都不是她的家。她似乎从来就没有家。她是一个四不像。
手机再次轻响。有短信。是胡。他的气息开始随着他的短信逼近,一点一点笼罩过来。
“亲爱的,你在哪儿?”
亲爱的。这个俗气的,被滥用的,让她嗤之以鼻的称呼,在这一瞬间击中了她的软肋。她的泪终于落下来。
一起手就试图把事情顶到高潮。他是个老手,他太知道如何在女人这里走捷径。他对她是不可能认真的,她对他也一样,他们之间不可能有爱情。她什么都明白,他也什么都明白,他们彼此早就知道。从这个角度上看,他们是天生一对。
他一眼就看透了她,丈夫比他,差的不是一两个段位。丈夫看到她最不老实的时候是她和儿子在一起疯闹着摸爬滚打的时候。即使是那时,他也没有表示出太大的疑惑,最多也就是笑笑:“没想到你也这么活泼。”结婚十多年了,她在丈夫面前泄露的细节一定比在胡面前要泄露得多得多,丈夫却就那么一个词:活泼。
她突然有些恨起丈夫来。他真愚蠢。他怎么可以这么信任她的乖?他一点儿都不觉得一个女人这么乖是不正常的吗?
胡的短信仍在闪耀。“亲爱的”三个字桃花灼灼。
余真回了一个字:“呸!”
8
晚饭后,余真到阅览室上网,特意搜索了一下胡的资料。在几篇记者访谈里,他很文学化地讲述了自己的成长经历:母亲是民办教师,父亲是农民,有一个妹妹在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病饿而死。当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县一中,雄心勃勃做着大学梦的时候,文化大革命开始,梦想破灭,回到农村。他的家庭因有一个台湾表亲而被定为历史不清白,从军、造反都没有他的资格。种田,修大坝,挖矿,砍柴……熬到恢复高考,他进了北大。从此宝剑出鞘,所向披靡。
他是一个少有的聪明人。当然,看他偷情的方式就知道。她拒绝了他,但他做得不错,从进攻到收手,他一点儿细节都不少,但也不浪费。小两轮的女人,八百块钱的本儿,连升三级的速度,迟早都会得逞的气焰……咄咄逼人,又切中七寸。主动,且有尊严。是的,他有尊严——即使是偷情,也和尊严有关。
偷情。是的,这是偷情。她想偷情。偷情是一件羞辱的事情,是对婚姻的羞辱,对丈夫的羞辱,是对自己的羞辱,是自己和丈夫之间的互相羞辱,是情人对丈夫的羞辱,情人身体对丈夫身体的羞辱,也是情人身体对自己身体的羞辱……总而言之,就是羞辱。是的,羞辱。但她想偷情,她想要这羞辱。不,性本身对她不是第一位的,第一位的是:这是一件坏事;第二,他是个好玩的人;第三,此时的她恰恰就想做好玩的坏事;第四,她曾经是个无比好玩的人。但是,作为一个年过三十的已婚女人,她既不能杀人越货抢钱放火,也不喜欢嚼舌告密升官发财,她不能裸奔,不能发疯,不能骂人,不能打架。她能做的坏事,除了偷情,还有什么?
最合适的方式,也最让她愉快的方式,似乎只有偷情。
一切看起来都不错。可她却是这么渴望与一个老男人偷情。而她的偷情也许不同于任何女人的偷情,她想在这偷中把什么东西找到,同时再把它丢掉。
回到房间,冲了个澡,电话响了。是胡。他问余真在干什么。余真说在看电视。
“看到我的经历了?觉得怎样?”
余真怔住。她上网时阅览室里并没有别人。
“你走后,我也去上网了。我们用的是同一台机器。鼠标上还有你的余温。”他笑。那他一定是查了她的上网记录。余真的脸烫起来。她还看了一些格调不高的花边新闻和色情图片。仿佛被他剥光了衣服,一瞬间,她想把电话撂掉。
“别挂。”他笑,“你看的那些图片太小儿科。回头我推荐给你几个料更全的网站。资源共享,好不好?”
“你也看?”
“我也是人啊。”
他们大笑。
他又问是否觉得他的经历很特别,对他来说,最大的财富就是过去的那些苦难。余真说每个人的苦难都是财富。他说那你也有财富吧?把你的财富亮一亮。余真说我不喜欢亮富。他叹口气说:“这就叫我在明处敌在暗啊。”
他讲了不少自己的事。他讲的时候,她只是默默地听着。当然,她最感兴趣的,他讲的也最多的,是女人。
没错。他说,我喜欢女人呢。从有性意识开始,我就对女人有着强烈的欲望。我的青春期有两大饿:一是肚子饿,二是肚子下面饿。可这两个问题都解决不了,还互相激励,共同折腾我。你在网上看到了吧?我妹妹就是那时候饿死的。那天你们吃红薯吃得热火朝天,问我为什么不拿一个,我不想说。就是那时候吃得太多了。蒸红薯、煮红薯、烧红薯、红薯干、红薯粉、红薯面,不仅吃红薯,还吃红薯叶。红薯叶吃得比红薯还多。你想想那是什么感觉。猪的生活。我妹妹六岁那年,我十三岁,爸爸妈妈去公社挖胜利渠,不准回来,我们俩就整天饿着。妈妈每天深夜会偷偷地跑到家,给我们煮一点儿野菜粥,带上她在工地省下的一个馒头。但我妹妹没熬过去。没熬过去。她死了,我们卸掉了她的小床,用床板给她钉成了一个薄薄的棺材,让她继续睡在那上面。她死的时候,我很难过,可我心里也有那么一点点不能说的高兴,我想,以后就不用给她分馒头吃了。我可以吃整个儿的馒头。整个儿的。
我的学习成绩很好,但是“文革”开始,一切都没用了。我回到农村。成分不好,什么风光的事情都没机会,我只有种地,砍柴,替我爸爸这个黑五类扫大街。整整十年。这中间我结了婚。是二十七岁时结的。和一个寡妇。没办法,太想要一个女人了。那时候我很瘦,很小,很丑,我曾经留下来一张照片,自己都觉得自己委琐。像一只老鼠。没有正经女人看得上我的。她们看不上我的原因还不只是我的外表,最主要的是我的家庭。没地位,比老鼠还贱。所以想多了,我就不想了。我只有自己躲在梦里,每天在梦里去想女人。如果偶尔有一次和真实的女人接触得很近,我就会很激动。我观察过夜晚的小鸟,它们总是紧紧地聚在一起。我曾经无数次地想,如果人是一只只鸟就好了,那就会有人愿意和我挨在一起,给我的肌肤解解渴。后来,我主动请求去生产队喂马,我喂马有两个原因,一是晚上多起来几次,好打发时间;二是想从马那里取暖。你知道吗,马腹部的皮肤十分细腻,温柔,缎子一样,特别适合抚摸,而且非常温暖,像装满了温水的保温袋。真的。就是这些马,陪我过了两个冬天。
后来,我和马的秘密被马房隔壁的寡妇发现了。一天晚上,她来向我要盐。你知道吗?喂马得在草料中放盐的,这样马才能有劲儿。乡下人舍不得买盐,她就来找我要。看见了我这样,她什么也没说。那天晚上,我们就在一起了。她名声不好,但她真是个好女人。我们结婚之后,她一直很自觉地采取着避孕措施。她说她知道我不会长待,她看出我是个人物,她不想给我留任何麻烦。前些年她大孙子大学毕业,我给他安排了工作。
第二任?你都知道了吧?第二任是我的大学同学。其实她人挺好的。就是事业心重,太好强,不怎么顾家。我们都自私,都想抓住机会进步,就不能容,不能让了。再加上有了婚外恋。呵呵。大家也都是很决断的人,离了就不会回头。也是那时候血气方刚,要是忍忍,说不定到现在也能过。第三任,婚外恋么,不多说了。现在这个,不漂亮,也不年轻,就是特别懂事,省心。感情么,多少也是有的,过这么多年了。
余真又问他,人们传说他在外面彩旗飘飘,都快赶上“联合国了”,是否属实。胡沉吟片刻,没有正面回答。余真明白这沉吟等于已经回答过了。他说,后来,我经历过的所有女人,都没有马的皮肤温暖。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就是为了找到一个和马一样皮肤温暖的女人,才会这么不安分的——打住打住,他回过神来:“这么聊下去我们都像朋友了,哪还能激情澎湃?快中你这个小鬼的计了!”
“领导讲话欲都很强的,惯性。”余真笑。
“你呢?”他话锋一转,“也有过不少男人?”
余真说她无从谈起。
“你这个不老实的家伙,应该也是有过很多男人的。”
呵,应该。但生活用一种荒唐挽救了我的另一种荒唐。
“真的没有。”
“真假无所谓,反正你在这方面很有潜力。”
“谢谢夸奖。”
…………
这是北戴河安宁的夜晚,他们一直聊到深夜。快两点的时候,余真轻轻地打了一个呵欠,他马上道了再见。“你的呼吸很性感,你知道么?”他最后说,“我要抱着你的呼吸睡觉。”
这个无赖,他要抱着她的呼吸睡觉。余真放下电话,久久地坐在那里。
在无数个夜里,她也是抱着一个人的呼吸睡觉的。那个人,不是她的丈夫。他的嘴唇是颤抖的,手也是颤抖的,整个儿的他都是颤抖的。他还那样轻轻地,轻轻地,摸了一下她的头……
抱着这呼吸,她感觉自己就要疯了。在这呼吸里,她常常“呼”地坐起来,把自己的夜晚砍成两段。丈夫问她怎么了,她说:“上厕所。”“说过多少次了,起床不要这么急,老了容易引发高血压。”丈夫嘟噜着翻身睡去。她看看丈夫的背,摸摸索索地来到卫生间,打开灯。灯光刺得她双眼剧痛,如那夜的路灯。在灯光中,在静静的夜里,她一坐大半天。听着抽水马桶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微,如永远也下不完的雨。
是的,她一直在自欺欺人。她从没有忘记那件事。她没有能力忘记。她一直在记着那个人。那个人走进她梦的深处,心的深处,思想深处,灵魂深处,骨头缝的深处,针挑不出,风吹不出,水灌不出,火烧不出,雨泡不出。她抱着他,一夜一夜。她把他抱熟了,抱成了一个亲人。而他之所以能成为她的亲人,是因为他对她做了最恶毒的事。他对她的恶毒,超过了她做过的所有的小小的恶毒的总和。他让她一头栽进一个漫长的梦魇里,睡不过去,也醒不过来。
手机铃响,是丈夫的短信。他问电话为什么占线。余真回说没有占线,只是电话没放好。她把手机贴近耳朵。想要离丈夫近些,再近些。刚才那个近在咫尺的电话他不知道。她内心近在咫尺的黑暗,他不知道。她不能让他知道。她只能自己看见。看见这黑暗。夜深人静的时候,这黑暗就潜伏在她的伤口。但她爱他。是的,她爱他。如果她的心是一个动物园,那她亲爱的丈夫,就是动物园的园长。
可她也无比清楚地知道:如果可以绕过十六岁的那个夜晚,她绝不爱他。绝不。
9
还有四天。余真明白,以后,胡的电话随时会过来。这个争强好胜的无赖,这个不服输的混蛋,在没有得逞之前,他随时会让他的电话像一把刺刀一样冲进她的耳膜,随时会让他的短信像苍蝇一样钻进她的手机,随时会让他的身影像石头一样砸进她的视线。
一切都像她预料的那样,他的频率和速度都在加快,他们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密切。回到房间,他们就通电话。通常都是他说的多,她说的少。她喜欢听他说话。人多的时候,他们坐在人群中,握着各自的手机,用嘴巴说假话,用手机说真话。
“胡厅太忙了,休个假还得这么随时公务。”有人不失时机地戴帽。
“啊,是公务。”他说。微微着重了一下“公”字。这个流氓。
偶尔,余真也会合住手机。你在干什么?她问自己。海浪轻轻地吻着她的脚,沙子钻在她的指缝间,隐藏,嬉戏,心里仍是有些喜悦的,而且随着他对她的骚扰,喜悦逐浪高。他对她的骚扰让她在惊异的同时也觉得默契。他们之间的语调现在已经是调情了。跟一个老男人调情,搁以前这是想想都会恶心的事,但对他,不一样。或者,因为他是厅长?地位和权势会无限增大男人的魅力值,也会增大女人对他们的原谅程度;这个男人,这个整天被众星捧月的男人,这个整天被别人仰视的男人,现在开始俯就她,他的地位和声望,让她由不得有一种暗地里的虚荣和骄傲。她是那样的人吗?
不,不是。她的喜悦与他的身份无关。她确定,她的喜悦,只是因为他懂她。似乎从一开始,他就是懂她的,懂她的前生今世。她和他,有某些气息是可以通过暗道直线相通的,虽然,她什么都没有向他说。
最后一次小组活动便是去滑沙。来到滑沙场,才明白此地的滑沙活动其实是三个步骤的游戏:一,先乘缆车上沙山顶。二,从沙山顶往下滑,滑到半山腰。如果愿意,可以步行上山继续滑,滑多久都可以。三,滑够了再从半山腰坐着小车顺着钢制滑道滑到山底。
缆车是双人座的。胡排在余真身后,和她一个缆车。怎么就这么巧?余真前后看看,他们的次序是五和六。明白了:看似不经意间,胡已经精心数过了奇偶数。要是想算计谁,他一定能算计住。能被这样聪明的人算计,说实话她觉得高兴。
“昨天晚上想我了没有?”一上去,他就问。
“无耻。”余真白他一眼。
“耻是什么?是人们怕说怕看的那些面儿。为什么怕?因为他真。”
“那你待会儿对着大家说说你刚才说的话,我就服你。”
他的神情严肃起来——他有什么可严肃的?这个坏人。他说:“不要亵渎我的真。我对你的真,你知道就行了,不需要亮给别人看。如果把这真当成宣言去说,那才是真正的无耻。”他顿一顿,“我一直以为,论虚伪的技巧,我比得过你。论真的程度,你该比得过我。现在看来,虚伪和真,你都比不过我。”
余真笑:“最关键的问题仅仅是,我口才比不过你。”
滑沙板是竹子制成的,用光滑的那面挨着沙,涩的那面人坐。双手把住两侧的小扶手,脚蹬住前面的一个小坎儿,然后往下冲就是了。所谓的风险,所谓的刺激,比走在大街上还安全。所能想象出的最恐怖的事情,不过是从板上掉下来,栽到软软的沙子里,沾一嘴沙子。但大家还是惊呼,因为坐缆车上去时,坡度看着很缓,站在山顶往下看,就有些陡了。想到还要往下冲,就更觉得陡了。
没人先上。那个提议者也在解释说这里的情形和他滑过的不一样。
站在沙山顶上,余真一点儿惧怕的感觉都没有。这种活动之所以让人觉得危险,原因很简单:人被裸露到了外面。有一次从游乐场边路过,看到过山车上的人大呼小叫,丈夫问她如果坐了是不是会怕,余真说:“当然怕。”但她心里想,有什么可怕的呢?这些危险都只不过是游戏,尚不如孤身走一段夜路。
她和胡几乎同时说:“我来。”
余真第一个冲下去。胡第二。冲下去之后,他们相视一笑。胡突然在余真的脸上轻轻地摸了一下。
“真可爱。”他说。
“你干什么!”余真叫。山上那么多人都看着,他居然动手动脚。
胡笑起来,“这有什么,让他们看好了。我是长辈对晚辈,多慈祥。你要再多嘴,就是你自己想歪了。”
这个无赖啊。
余真一共冲了三次。每次冲下去,都背着竹板,沿着沙山侧面搭建的一道木质阶梯往上爬到山顶,再刷地一下冲下去。这道儿全是沙子,得赤脚走,走一趟很累人。第二次往上爬的时候,还有四个战友。第三次往上爬的时候,就只有她和胡了。
他们直直地站在沙山顶上。皮肤被晒得油光闪闪,脸被晒得通红烫热。一望无际的沙海在眼前,背后是碧蓝碧蓝的大海。清爽骄傲的阳光无遮无拦地亲吻着他们的身体,一切都是那么简单。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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