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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全文及译文

_3 老子(春秋)
善于计算的人,不必使用计数工具。这是指那些在数学方面有造诣的人。筹、策,都是古代用于计数的工具。
善于闭守的人,不上门闩别人也不能打开。这是比喻那些有高尚的道德修养而不自我炫耀的人。关楗:门闩。
善于结绳的人,不结绳扣,别人也无法解开。这是比喻那些有组织才能,善于团结别人的人。约:绳扣。
以上五善,是五类各具才能、特长,可以为人师表的人。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
常善救物,故无弃物。
是谓袭明。
所以,圣人善于救人,让那些有知识才能的人,去教育那些没有知识才能的人,使社会上的人都能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本领,从而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为社会所抛弃;圣人善于救物,是因为人尽其才,才有物尽其用。因此,世间万物才不会被人类所遗弃。这就是说,圣人已经偷袭了大道,明白了客观规律。袭明:窥破天机,明于大道。
道的世界是万物平等的天堂世界,同样,现实世界也只有人人平等,知识、道德水平共同提高,才能实现人间的大同。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
不善人者,善人之资。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
是谓要妙。
所以,那些有知识才能的人,就是那些没有知识才能的人的老师;而没有知识才能的人,正是有知识才能的人所必须帮助、教育的。不尊重教师,不热爱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虽然各怀聪明,但还是最大的糊涂。这是治理国家最主要的妙窍。
这是强调教育之于治国的重要性。人是属于社会的,社会是大家的,少数人聪明不算聪明,只有全社会的文化道德水平共同提高,社会才能健康发展。
本章表现了老子尊师重教的思想。尊师重教是治国的要妙,同样也是治身的要妙。现在,教育之于治国的重要性,已经形成社会共识,且不论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是否合道。至于信仰教育,则是当今社会最迫切需要的。老子的朴学是造福人类的最佳学问,应当走向现代化,走向科学的殿堂。隐于民间的得道高人,应当主动走出来,以老子思想为指导思想,为人类社会的健康事业作出贡献。
二十五章 立法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
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雄:属阳,喻强者。守:关注、重视。雌:属阴,喻弱者。溪:漕溪,有融会、融合之意。 “为天下溪”,旨在寻求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平衡。常:永恒的自然法则。常德:合乎自然法则的法治思想。神圣的法律是道德的凝聚,法律和道德是统一的。
既知人们皆崇尚强者,法律就应该保护弱者,为天下寻求平衡;为天下寻求平衡,法律就不会偏离大道,社会才会复归于婴儿般的自然、纯朴状态。
“知其雄,守其雌”,是强调立法要以保护弱者为出发点,弱者得到保护,就能成为强者。法律必须是用来保护弱者的,只有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法律才合乎自然法则。也只有“守其雌”,才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上才没有恃强凌弱现象。
就治身而言,这一句是讲炼精化炁。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
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白:光明。黑:黑暗。式:法则、真理。忒:差错。无极:大道。
既知人们皆向往光明,法律就应该关注黑暗,为天下寻求真理;为天下寻求真理,法律就不会出现差错,从而使社会法则复归于大道。
法律的支撑点只有着眼于消除具体的社会罪恶,伸张正义,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才合乎大道。社会法律和自然法则没有偏差,光明的大同世界才能实现。
就治身而言,这一句是讲炼炁化神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
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荣:高贵。辱:卑贱。谷:山谷、鸿沟。朴:原意为已伐而没有加工的大木头。引申为自然、真质、淳朴,它没有丝毫人为的雕刻,完全生于自然,合乎大道。关于朴,有人说,木已伐则生机绝,日久则朽,故无大用。岂不知,人即是一棵无根之树。树是根植于土壤的,人则是根植于大气的:发为根,头为茎,身为干,四肢为枝,手脚为叶,肾为种,心为果??????。老子所说的朴指的是人的阳神,是宇宙法则的化身,为気之聚,聚则为朴,散则为気。仙家称之为“丹身”或“法身”,所谓“灵丹妙药”就是指朴的功用而言,丹身成则百病不生、健康长寿,成为神仙;“法身”即合乎自然法则的天地之正气的凝聚。法身既成,则邪魔不侵并可以降妖除怪。这里,朴的概念如同道的概念,决不是抽象的,如果说道的概念是直觉思维和理性思维的结晶,那么,朴的概念则是老子赋予人体科学的实践成果以深刻的哲理意义,关键在于强调朴的自然性。合乎自然的,才是纯正的、质朴的。治国之法源于治身之朴,身与国同,朴与法同。朴是治身的灵丹妙药,法是治国的灵丹妙药。社会法律合乎自然规律,才可以造就民众的淳朴和社会风俗的淳朴。就治国而言,老子的朴就是西方法学家所说的“自然法”,都强调法的合自然规律性。但是,法学家们所能强调的只是社会法则和自然法则之间的关系,还没能深入到自然法则与生命法则的关系上来。而老子的朴的观念则是建立在自然法则、社会法则和人生法则的整体观上的。自然法旨在强调人权、维护每个公民的平等、自由,而人类真正的平等、自由之法,只有通过每个人在追求心灵自由的自身实践过程中去证悟,或者说,维护人民的自由之法和维护心灵的自由之法必须是统一的。否则,“自然法”所维护的就是“人之道”而非“天之道”。 上一
既知人们皆崇尚高贵,法律就应当关注卑贱,为天下填平高贵与卑贱的鸿沟;为天下填平高贵与卑贱的鸿沟,法律才能具足道德,社会必复归于淳朴。
天赋人权是平等的,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当有高低上下、荣辱贵贱之分。 就治身而言,这一节是讲炼神返朴。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
故大制不割。
器:法器。官长:百官之长。大制:国家大法。割:割舍、割裂。
朴是浩然正气的凝聚,而神圣的法律则是公平、正义的凝聚,解出它的每一条款,都是主张正义、铲除邪恶的神圣武器。圣人以法治国,则法律成为百官之长。所以,国家法律不能割舍和人为割裂。
在专制社会里,国王就是法律;在法治社会里,法律就是国王。割舍和割裂了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律,社会也就不存在公平和正义了。
就治身而言,朴就是法身。但她不是先于自我而存在,而是自我创造的成果,是灵与魂和谐的象征。朴散则気盈于身,驱逐邪气,抵御外侵。圣人治身不以我治而以朴治,朴治则无不治。
本章是老子的法治思想。法律的意义在于保护弱者,战胜邪恶,驱逐黑暗,人人享有平等自由的权利,这是确保国泰民安的强大武器;朴的意义同样在于保护弱者,战胜邪气,使每一个细胞都能得到真气的呵护,这是确保身体健康长寿的法宝。
二十六章 天下神器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将欲夺取国家权力而谋求个人利益的,我预见他们的目的是不会得逞的。国家是由万物之灵之称的人组成的社会组织,不可能让那些怀有个人野心的人去为所欲为。执掌了国家政权,不以天下为公,却以一人之心奴役天下人之心的,必然失去政权。
这是老子对个人英雄主义者的正告,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又是独具匠心的见解。凡是不“以百姓之心为心”的统治者,都必将以失败而告终。
故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坠。
故:因此。物,这里指代气血。
祖国医学认为,气与血是构成人体的基本物质,是生命的动力和源泉。气为阳,血为阴,气与血有阴阳相随、互为资生、互为依存的关系。身体的健康长寿与否,完全取决于气血能否充分调和。
或行或随:气为血帅,血液周流于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全身经络,全在于气的统摄与推动作用。气虚而不能统摄,则血常因之而外溢;气衰无以推动,血必因之而淤阻。反之,气又不可太盛,太盛则血必躁,血躁则窜行于身,气的统摄作用也就失去了。“或行或随”,是强调以意导气,气血相随,根据气血运行的具体环节施加意念。
或嘘或吹:嘘,缓慢吐气用以温血;吹,快速吐气用以降温。气之与血,具有温煦、化生的作用。血为气母,食物生血,血生精气。血是维持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具有营养滋润作用。反过来,只有充分发挥气的能动性,温煦血液,才有血满精足,气旺神畅。
或强或羸:气与血具有相互推动作用。以气运血,有时要强,有时要弱,始终小心谨慎,把握火候,灵活运用。强是武火,羸是文火,该武则武,该文则文,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或载或坠:血能载气,也能衰气。血之与气,具有濡养、运载的作用,血盛则气畅,血脱则气无以附,可导致气脱、阳亡。坠,通行本作“隳”,或作“堕”,“隳”和“载”不合对,“堕”则不和韵,“隳”、“堕”疑为“坠”之误,故改。
“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坠。”是道德功的吐纳术。
治身之道就是治国之道,气与血的关系就是统治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领会了气与血的关系,统治者也就明白了治国的道理。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甚:过分。不道的统治者实行极端利己主义、个人英雄主义,对人民极尽掠夺、压迫之能事,是欺人太甚。圣人去甚,是心怀仁德。
奢:奢侈。不道的统治者,最大限度地剥削人民来满足自己穷奢极侈的生活,是醉生梦死。圣人去奢,是心怀俭德。
泰:极;最。不道的统治者骄横恣肆,惟我独尊,是无视人民。圣人去泰,是心怀谦下之德。
“去甚,去奢,去泰”,是圣人之治。
本章以治身之道印证治国之道,以不道统治烘托圣人之治。统治者无道,故有甚、奢、泰的不道行为;圣人明道,故“去甚、去奢、去泰”。中心思想还是以道为本。
二十七章 用兵之道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
用大道来辅佐君主的将领,不以武力逞强天下。以武力逞强天下的人,是野蛮的霸权行径,必遭报应。因为恃强凌弱,是垂涎他人领土和财富的不道行为,一定会遭到正义力量的反抗。二战时期,日本军国主义者,侵略周边国家,偷袭珍珠港,犯下滔天罪行,结果还报的是两颗原子弹,日本人民也因之遭受了深重的灾难。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
大军过后,必有凶年。
军队经过的地方,必然荆棘丛生;战争过后,必然给国家带来灾荒的年景。
战争是残酷的,不但使受害国生灵涂炭、田地荒芜,而且也损失了本国大量的人力物力。战后的国力疲惫状况非一朝一夕所能复原。
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
果而勿衿,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
善于用兵的人,能达到用兵的目的,取得要取得的成果也就可以了,决不敢以武力去逞强。“不敢以取强”,表明战争是防御性的,而不是野蛮的侵略行为。“取强”是乐于杀人,为有道者所不忍。正确的行为是:取得了战果,不可自尊自大;取得了战果,不可自我炫耀;取得了战果,不可骄横;战果的取得,是出于迫不得已;取得了战果,就不可再用武力来逞强。这是真正的用兵之道,是保守战果的具体策略,体现的是仁慈之德。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国家一旦强大就走向衰退,这是不懂得用兵之道。不懂得用兵之道,国家就会过早地衰亡。国家由强变衰,以至于灭亡,都是因为统治者不明道而贪得无厌造成的。富国强兵,在于维护和平,抵御邪恶。若是自恃国强兵威去逞强黩武,大开杀戒,则是不道行为,不道的结果必然是国家过早地衰亡。
本章是老子的军事思想和战争理论。强兵的目的在于预防,以确保国家和平发展,而不是用于侵略。老子反对侵略,决不是反对一切战争。就一国而言,人民群众面对反动统治和阶级压迫,有反抗的权力和革命的自由。革命就需要战争,只有战争,才能解决矛盾,实现国泰民安之目的。至于国与国之间,则应感之以德,交之以道,从而实现共同的利益,切不可诉诸武力。用兵之道是治国之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经书中的许多章节都体现了用兵之道,以致于许多人误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
二十八章 交战之道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
故有道者不处。
那些优良的兵器,都是不吉祥的,有些常人都感到厌恶,所以,有道之士不去使用。
越是性能优良的兵器,越富有杀伤力。喜欢那些兵器的人,都是不知爱惜生命的人。有道之士爱人如己,故不去使用。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君子,是修道之士。因其道未成,故功夫上次于有道之士。君子平时占据位置贵左侧,用兵之时则贵右侧。古人以左为上位,以右为下位
故兵者,非君子之器也;
佳兵,不祥之器也。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勿美也,若美之,是乐杀人也。
夫乐杀人者,不可得志于天下矣。
所以,兵器不是君子可以经常使用的东西 。佳兵,更是不祥之器,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使用它们。即便是迫不得已,也应该以恬静平淡之心来对待,千万不可以此为美事。若视此为美事,就是乐于杀人的人。乐于杀人的人,他的天地之志向是不会实现的。
自古仁者得天下,乐于杀人的人,是不会得到天下人拥护的。得不到天下人的拥护,其宏伟志向就不会实现。
是以吉事尚左,凶事尚右;
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
言以丧礼处之。
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
战胜,以丧礼处之。
所以,吉祥之事崇尚左侧,凶险之事崇尚右侧;交战时偏将军居于左侧,上将军居于右侧,这就是说,要用丧礼的形式对待战争。众多的人被杀,必定要以哀悲之心来哭泣他们;如欲战胜对方,必定以丧礼的形式来对待对方。
之所以把用兵之道当作凶事来对待,并采用相应的措施,目的是以慈悲为怀,,尽量避免杀伤。这体现了用兵者的仁德。有仁德者,可以得志于天下。
本章论述的是用兵之道。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说明兵器是凶器,有道者不使用它们。第二部分说明修道之君子,用兵若无仁德,不可得志于天下。第三部分则强调了用兵的策略和心态,体现了仁慈之德,这是得志于天下的必要条件。
本章承前章,讲述交战之道,其中暗喻房中术。房中术是养生之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经》中凡是涉及用兵之道的理论都是以房中术为理论基础的,修道者当深思之。
二十九章 法律与道德
 
 
道常无名。
朴虽小,天下莫能臣。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
大道属于心灵的世界,是人的外部感官无法感觉到的,故说“无名”。朴,是灵魂的化身,是自我之“法身”;朴是闪电,可以劈开乌云,驱逐黑暗,迎来光明;朴是惊雷,可以斩除一切妖魔鬼怪。朴为“婴儿”,既真实而由虚幻,可由天门自由出入,故说“小”。“朴虽小”,却能聚能散,聚则成朴,散则为器,变化无穷,奥妙莫测。朴一旦修成,自然“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天下之人没有谁能够使她臣服。修道之人若能去妄守朴,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将宾服。
由治身之道扩展到治国之道,治身之朴,就是治国之法,“朴虽小”,是就法律文本而言。朴是自然的、纯真的,社会法律也必须是正义而神圣的。她是全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居于法律之上——“天下莫能臣”。统治者如果能够真正以法治国,天下人民将自然宾服。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
修炼道德功,火候达到地天交泰、水火既济之时,舌根下的廉泉穴,随着骨节百脉的开通而打开,其水如泉,咽纳不及,名曰“甘露”,又名“长生酒”。其味香甜,胜过糖蜜。甘露周流全身,泽被每个细胞。
“天地相和 ,以降甘露”,对应的是“政通人和,物阜民丰”。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如果真正体现了人民的意愿,物质文明自然水到渠成。“民莫之令而自均”,反映的是人类向往不已的大同世界。大同世界的到来,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结果。超越历史发展的自然过程,主观地搞平均主义是不会实现大同世界的。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
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
名:朴之名。得朴之初,始知有真我、自我之分,欲守真我,必须克制自我,稍有放松则真我不现。要想常守真我,就应该彻底消除自我意识,使自我和真我熔为一炉,时日既久,自我与真我就保持一致、融为一体了。这样,终身也就没有危害了。
法律的制订之初,具有详细、具体的内容条款。通过宣传学习,人们就具备了法治观念。那些不能遵纪守法的人,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法律的制订,并不是以惩罚为目的,而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去规范、约束人们的思想行为,从而减少社会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立法是手段,止法才是目的,只有让法律和道德统一起来,并最终以道德代替法律,社会才有真正太平。止法的具体措施就是“行不言之教”。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如果天下有道,道不求人,人自然遵道而行,如同川谷与江海,江海不求川谷之水而川谷之水自然流归江海一样。这是强调个人因素与社会因素、小气侯与大气候的相互关系。
本章以治身之道印证治国之道,辨证地说明了道与法的关系。天下有道,法虽立而人无犯;天下无道,则“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五十二章)。这如同治水,立法是堵,修德是疏。堵与疏必须相结合,只堵不疏,堤坝必垮。
三十章 自知自胜自强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智,是自我之智。明,是心灵之明。“知人者”,知于外;“自知者”,明于道。智者,知人不知己,知外不知内;明者,知己知人,内外皆明。智是显意识,形成于后天,来源于外部世界,是对表面现象的理解和认识,具有局限性和主观片面性;明,是对世界本质的认识,具有无限性和客观全面性。欲求真知灼见,必返求于道。只有自知之人,才是真正的觉悟者。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胜人者”,凭借的是自我个体的蛮力;“自胜者”,凭借的是坚强的意志。能够战胜自我的人,是具有天地之志的人。天地之志是收获大道、战胜一切的力量源泉。只有“自胜者”,才是真正的强者。
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
有着丰富的内心世界的人,是与道为伍的,既有美妙的精神世界,又有充实愉快的现实生活,自然感到满足。相反,那些失却了心灵的人,内心是空荡、迷茫的,只能把心思寄托于外在的个人名利上。然而,没有心灵作依托的欲望,是永远不会满足的,这就是人生痛苦的根源。有着坚强意志的人,并不是为了自我名利而拼搏的人,而是心存大道、甘守真朴、无执无失、豪情满怀的人。这样的人,人生必然是欢快、幸福的。正如基督所说:有圣灵和你相伴,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上一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所,是心灵之所即大道。人生的目的,无不是为了幸福、健康、长寿。人们追求幸福、健康、长寿,却忽视了心灵的自由,反而导致生命早夭。那些真正懂得厚生的人,始终关怀的是内在的心灵,是以有形养“无形”,而不是以有形养有形,因此却获得了相对长久的生命。更有那些一生为了人民的人,虽肉体死亡了,但是他们的英灵永存,这样的人才是真正长寿的人,因为他们的英灵是属于人民的,人民永存,他们的英灵永存。
本章是老子对有道者的高度赞扬。指出人生当自知、自胜、自强。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天地之志,并与世长存。
三十一章 遵道成圣
 
大道氾兮,其可左右。
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
功成而不名有,
衣养万物而不为主。
大道:由道体所体现出的永恒不变的规律性。氾( fan):通“泛”,充满、遍布的意思。
道体至精至微,其性至静至虚、至真至纯、至诚至信。万物无不生成于道,万物在,大道在,因此,大道充满宇宙,遍布天地,无处不有,无所不在,可以说是大道在左右着万物。万物依赖它生长壮大,它却不推辞职责。万物生长有成,它却不认为自己有功。泽被万物却不做万物的主宰。
天覆为衣,地载为养,天覆地载,万物化生。大道衣养万物,却不主宰万物,万物的命运全靠自己来把握,顺道则生,违道则亡。人为万物之灵,应该发挥人类特有的能动性,去认识大道,更好地把握自己的命运。
常无欲,可名于小;
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于大。
道隐形匿迹,从不自我炫耀以求显赫和伟大,而是默默无闻。尽管功成万物,衣养万物,却不为万物所知,这可以说是形体的微小。也正因为守小、无欲,才得以永保纯真;万物有成皆归功于大道,大道却不主宰万物,而是给万物以平等和自由。这种无私精神,可以说是形象的伟大。也正因为无私,才显示道性的伟大。这是宇宙万物和谐有序的根源。
是以圣人能成其大也,
以其终不自为大,
故能成其大。
所以,圣人之所以能够成为圣人,成就他的伟大形象,就在于圣人始终不自以为伟大,因此才成就了他的伟大。
圣人的伟大在于效法大道,甘守无为,永保纯真,诚信有加,无私无欲,志在奉献,不图回报。总之,圣人以大道之性为德,才有了圣人的伟大。
本章以大道之性印证圣人之德,论证了小与大的辨证关系。说明统治者只有不自高自大,甘守平凡,一切效法大道,才能够成就他的伟大。
三十二章 劝道
执大象,天下往。
往而不害,安平太。
大象:道的境界,即修道者所进入的真实不虚的灵明的境界。一旦进入这一境界,世间万物都会在这里出现。万物出现,我无害物之心,物无害我之意,自然能够镇定自若,泰然处之,相安无事。
圣人治国,“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营造了自然淳朴的社会风尚,天下有志之士自然慕道而来。对此,圣人没有国家和民族偏见,而是一视同仁。这样以来,社会就形成了各民族和睦相处的太平盛世景象。“安平太”,是政治文明和道德文明高度统一的象征。
乐与饵,过客止。
美妙动听的音乐诱惑耳朵,香味扑鼻的食品诱惑嘴巴,匆匆过往的旅客因经受不住诱惑而停滞不前。这里,老子所要教诲的是: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象匆匆过往的旅客,不要被眼前一时的名利所诱惑。人的一生虽有几十年,乃至百年,但在历史的长河中,如同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所以,人生的真谛在于彻悟大道。只有彻悟大道的人,生命才有价值和意义。
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
视之不足见,
听之不足闻,
用之不足既。
有形世界,无限风光。有形世界的万物,都因其独有的特性和具体的形象,让人可见、可听、可感、可嗅,因而可亲、可喜、可爱、可乐。
相比于“乐与饵”,道则不同。道不为人的外官所感觉,若用语言来描述,实在是淡而无味。虽说用眼睛看不见,用耳朵听不到,但是,一旦获取大道,其功用却是无穷无尽的。
本章旨在说明,认识大道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进而实现人生意义的根本,切不可舍本逐末,背离大道,被眼前一时的名利所诱惑。否则,将得不到心灵的自由,不知人生之归宿。
三十三章 微明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
将欲废之,比固兴之。
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要想收敛它,必定先使它张狂;要想削弱它,必定先使它强盛;要想废除它,必定先使它振兴。要想夺取它,必定先给予它,这是深明大道之举。微明:明于微,即明于道。
这里讲的是夺精补脑之术,又称调外药功夫,是用意念引导小周天功,目的是从肾腧引精气上升以济脑,具有延年益寿、返老还童之功效。《抱朴子》说:“若年尚少壮而知还年(返老还童之术),服阴丹以补脑,采玉液于长谷者,不服药物,亦不失三百岁也。”
前三句概括了炼液化精、炼精化炁、炼炁化神的过程,后一句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只有“与之”,才能“张之”、“强之”、“兴之”;只有“夺之”,才能“歙之”、“弱之”、“废之”,不与则无以夺。“与之”是手段,“夺之”才是目的。由张、到强、到兴,由歙、到弱、到废,也昭示了修炼道德功的循序渐进的自然过程。“废之”之日,即是道成之时。
柔胜刚,弱胜强。
鱼不可脱于渊。
国之利器,不可借人。
柔可以胜刚,弱可以胜强。鱼不能脱离深渊。国家的利器不可以借人。
这一节,是说精气之于身体的重要性,也是对修道者的具体要求。“男人修成不漏精,女人修成不漏经”。只有不脱、不漏,才能“根深固柢,长生久视。”
《道德经》毕竟是一部根据练功实践来讲道的书,一切内容都是对练功实践经验的哲理总结。所以,我们不能总是根据语句的表面意思来强解其治国理论。
本章是夺精补脑之术,是道德功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释《道德经》的人,多据此章给老子戴了一顶阴谋家的大帽子,可谓千古奇冤。寻历史冤案,恐怕惟有老子蒙冤最深最久。
三十四章 朴治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永恒的大道始终无为,但是却取得了无所不为的成果。大道运行没有轨道误差和时间误差,具有永恒的客观规律性。正是这至诚不移的客观规律性,才孕育化生出天地万物,取得无所不为的成果。 上一页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道法自然,人法大道。大道是可以认识的,认识大道才能更好地用以养生、治国。
就养生而言,“侯王”就是自我。自我因循大道,“无为”以养朴,朴“无不为”以养生。自我若能甘守“无为”之道性,无名之朴也就漫漫生长。随着朴的成长,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将自然健康繁殖,自行调节转化,身体也将自胖自瘦,自形自色。这是阴阳平衡,身与朴统一、和谐的缘故。在身体发展转化的过程中,倘若受到外来邪魔的侵袭,我将静以守朴,用朴来镇慑邪魔。邪魔得以镇慑,无名之朴也就无欲于伤害。能够静之以道,镇之以朴,不再产生违背大道的妄念,那么,心情就会安定,身体自然百邪不侵,从而健康长寿。
就治国而言,统治者若能因循大道,实行“无为之治”,即“无为”以修法,则法“无不为”以治国。随着国家法律的逐步完善,人民民主自由、国家繁荣富强自然能得以实现。在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里,倘若有不法之徒危害社会,即可用神圣的法律来镇慑他们。社会上没有了不法之徒,神圣的法律也就失去了作用。这就是说,法不害人而人自害。如果人人能够消除不道观念于“不言之教”之中,天下也就安定太平了。
本章是对道经的总结,中心议题是“无为而无不为”,即老子的朴治主义思想,也是老子思想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命题。
大道无为,始终按自己的轨道运行,使得整个宇宙和谐有序;统治者无为,遵守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则,可使社会和平安定;自我无为,遵守合乎自然法则的人生法则,可使自我健康长寿。这里,宇宙、社会、人生是“实”、“有”,自然法则、社会法则、人生法则是“虚”、“无”,实与虚、有与无是辨证统一的,欲治实、有,必守虚、无。自然法则是永恒不变的,所以,“无为”的目的在于寻求“朴”即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则和人生法则,治国以法,治身以朴,则“无为而无不为。”
大道之性体现了无私、无欲、无争、守柔、贵弱、谦恭、纯真、诚信、公平、正义、仁慈等特性,道性既是朴性,体现于人即为“上德”。人人真朴,社会自然淳朴安定。
下篇 德经
 
三十五章 意识论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下德不失徳,是以无德。
德:属于意识范畴,是人的世界观、社会政治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总和。上德:来源于道或者符合于道的思想意识,具有客观性、全面性。 不德:不固执于自我主观意识。
一个真正觉悟了的人,其所作所为,总是遵循客观规律,从不盲从自我主观愿望,凭感情、意气用事,这样的人才是具有道德的、远见卓识的人。
和“上德”相对的是“下德”,“下德”是没有体悟道的、来源于现象世界的意识、思想、观念,具有局限性和主观片面性。 不失德:固执己见,不能抛开自我主观意识。
一个没有体悟大道的人,总是执着于事物的表面现象,所以,他还没有也不可能获得正确的思想意识。
上德无为而无不为,
下德有为而有以为。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
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
无为:遵循客观规律而为,让法则发挥作用。 无不为:无所不为。有以为:为了实现个人功利而有所作为。 以:这里是指个人目的。 为之:主观而为,具有片面性。 无以为:无所作为,达不到预期目的。
“上德”之人遵循客观规律,以法治国,所以能够取得无所不为的业绩。“下德”之人强调有为,以智治国,是为了自我名利而为。“上仁”之人欲以仁恩天下,但不会达到预期的目的。“上义”之人欲以义感天下,是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为。“上礼”之人欲以礼安天下,结果得不到天下人的响应,反而被人们推翻其统治,抛弃其礼节。
统观“上德”、“下德”、“上仁”、“上义”、“上礼”,只有“上德”是客观行为,其它都是主观行为。下德包含仁、义、礼。一个不明道的统治者,总是以自我名利为中心,所以,他所推行的仁、义、礼,都是为了巩固他的统治地位的。
故失道而后德,
失德而后仁,
失仁而后义,
失义而后礼。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在道、德、仁、义、礼这一组概念中,它们的关系是包含关系,即道包含德,德包含仁,仁包含义,义包含礼。道作为世界的本质、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是真理。人们失去道则德不正,在德不正的情况下强调仁、义、礼,仁、义、礼必然向其反面转化。失去了道,人们就会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沦为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观念,外在的名利成为人生追求的目标。在名利的诱惑下,人的虚伪性、欺骗性、阴险性自然逐渐形成。仁、义、礼的本质是美好的,她是道德的行为体现,是有道之士的自然流露。但是,历代无道的统治者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无不对其作出人为的规定性,使其成为麻醉人民的思想工具。尤其是礼,它是道的最末节,最注重表面现象,历代统治者尤其强调它的作用,结果使得人性中淳朴、诚信的美德日趋淡薄。纵观历史和当今世界,实在是有太多太多的人在披着礼的外衣去干不可告人的勾当。这正是因为礼最重外饰的原故。所以说,礼是忠信淡薄和社会混乱的罪魁祸首。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
处其实,不居其华。
故去彼取此。
前识者:人的外官所能意识到的,指表面的仁、义、礼。
能够为人们的外观所意识到的,都是表面现象,具有虚伪性和欺骗性。舍本质而重现象,是人类走向愚昧的开始。具有天地之志的大丈夫,是不会执着于事物的表面现象的,因为,欲实现天地之志,就必须证悟大道,配天地之德。因此,大丈夫抛开虚华的表面现象,修德悟道,去探求世界的内在本质。
本章是《德经》的首章。辩证地分析了道与德、仁、义、礼的关系。这里,老子没有否定德、仁、义、礼,相反,而是追求最纯真,最完美的德、仁、义、礼。德即自我意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人类的正确意识(上德)只能靠识道来获得,来源于表面现象的意识(下德)是主观的、片面的。执着于认识事物的表面现象,真理永远无法获得。用德、仁、义、礼治国,就是崇尚人治,愚化人民,人类永无自由。 上一
可以断言,世界文化的中心必将转移到中国的道家文化上来,而老子的道德思想必将成为整个人类的指导思想。
三十六章 有无相生
昔之得一者:
天得一以清,
地得一以宁,
神得一以灵,
谷得一以盈,
万物得一以生,
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
“道生一”,一是道的载体,而朴是道德的体现。得道以德,德的最高标志就是返朴归真,所以,“得一”也就是得朴。
天得一以清:天,在上,比喻大脑。大脑得朴则断事清明。
地得一以宁:地,处下,比喻身体。身体得朴则健康安宁。
神得一以灵:神,人的精神。人的精神得朴则断事灵验。
谷得一以盈:谷,人体的气血脉络。血脉得朴则精气充盈。精气是朴的物质基础。
万物得一以生:万物,比喻人体所有的细胞。人体细胞得朴则自然健康繁殖。
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侯王,比喻自我。贞,忠于自己所遵守的行为准则。自我得朴则可以确立合乎道的处世法则。
其致之也:
天无以清,将恐裂;
地无以宁,将恐发;
神无以灵,将恐歇;
谷无以盈,将恐竭;
万物无以生,将恐灭;
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
致之:推而言之,即由治身之道推广到治国之道。
推而言之:统治阶级(天)不凭借朴治,使政治清明,国家将恐分裂;百姓(地)不凭借朴治使社会安宁,国家将恐引发动荡;人们的精神不凭借朴治得以慰藉,恐将产生信仰危机;山川河流不凭借朴治获得充盈,水利资源恐将枯竭;万物不凭借朴治来保护,恐将毁灭;侯王不以朴治国,反而自视高贵,其统治地位恐将被推翻。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
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穀,
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
故致数车无车。
孤:孤儿。寡:寡妇。穀:粮食作物。不穀,是指百姓没有粮食、遭受饥荒,多因统治者不道造成。统治者以此作为自称,以表明自己时时刻刻在体恤弱者,为民着想,以示有德。车:河车,古代用来汲水的工具。河车旋转一圈为一车,比喻一辈、一代。另,真气顺着小周天循环运转称为河车转动。
任何事情都是相反相成、互相转化的。守贱则贵,筑基则高,世间之所以有贵,是因为有贱为之衬托;之所以有高,是因为有下与之对应。正如那些显赫的统治者们,他们的高是骑在劳动人民头上的;他们的贵,是用劳动人民的血汗铸就的。其实,不道的帝王们也非常明白这些道理,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正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所以,他们用孤、寡、不穀来称呼自己,表明自己是以民为本,以民为基的。对此,老子给予彻底否定:“这不是以贱(民)为本呀!难道不是吗?”以民为本的统治者施行的是“无为之治”和“不言之教”,而不是在自己的称谓上作文章。他们称孤道寡,只是欺世盗名的手段而已,真正目的不过是为了维护其高贵的统治地位罢了。因此,他们的统治地位也只能有数辈而已。
就治身而言,只有炼己筑基,使河车转动,身体才能健康长寿。常人不懂得练功,任精气遗失,河车也就不转动了。河车不转动,大脑就得不到精气的滋补,逐渐形成脑萎缩,各种疾病亦相伴而生。
不欲:碌碌如玉,落落如石。
这是以道德功的周天原理来阐明“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的论点。
不欲:练功时彻底消除自我欲望,排除一切外在、内在干扰,这是进入功态的前提条件。当河车发动,真气逆督脉而上,过百会、下印堂、透过眼帘时,气流象玉珠一样碌碌而下,出现在眼前的是金玉之光,这即是“碌碌如玉。”气流下行,过中丹田入下丹田,腹内会发出咕咕噜噜的响声,如同石头的撞击声,这即是“落落如石”。
这里,老子所要阐明的道理是:一,同为一气,在上如玉,在下如石;可见如玉,不可见如石。只因其所处的位置不同,本没有贵贱之分。二,真气之所以能够上行,形成眼前之“玉”,这是通过修练筑基功,下丹田真气充盈的结果,从而阐明“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的论点。
反者道之动,
弱者道之用。
天下万物生于有,
有生于无。
反:反抗(下对上,弱对强),是人们认识了客观规律、充分发挥能动作用的具体体现;向对立面转化。反抗是就对立而言,是矛盾斗争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解决矛盾,平衡矛盾,统一矛盾,取得向矛盾对立面的转化。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反是合乎道的运动的,在这一运动中,弱者是起主要作用的因素。
老子贵柔贵弱,一再强调柔弱者的作用,并非希望事物永远处于弱势,而是希望事物完成由弱到强的转化,共同统一到强上来。
我们可从治身、治国两个方面来具体阐述“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的意义。
一、从治身的角度讲,反,是自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使体内真气由下丹田沿督脉而上,顺任脉而下,循环往复,周流不息,这就是小周天功。随着真气的进一步充盈,进而再打通大周天。由于真气的逆向行驶,打通了身体所有脉络,使气血畅达,从而平衡阴阳,消除疾病,强身健体,以至最终返朴归真。这正是因为利用了弱者——真气的作用,才完成了自我与真我的同一,从而使自我这一大自然的弱者变成大自然的真正强者。
二,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来说,反,是社会最下层的劳动人民为推翻反动统治阶级所进行的革命斗争。弱者,就是指那些缺吃少穿,不堪忍受剥削和压迫,没有权利和自由的劳苦大众。人民揭竿起义,推翻反动统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而弱者,则是革命的主力军。历史上每次革命运动,广大人民群众都是革命的中坚力量。正如毛泽东所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毛泽东所领导的国内革命战争,强者败,弱者胜,即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结果。毛泽东是阐述老子“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这一哲理的杰出代表。
如果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揭示了自我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人们更好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指明了道路。那么,“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则体现了老子的朴治主义思想。
客观世界是物质世界,天下万物皆体现于有形,万物之灵的人对于世界的认识,往往局限于“有”的层面,以“有”观“有”,形成以“有”为中心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样以来,治国则把希望寄托在“有为”的帝王身上,治身则把希望寄托在“有用”的物质身上,从而忽视了必须体现自然规律的无形的社会法则(法律)和人生法则(朴)
浩瀚的宇宙之所以丰富多彩、生生不息、和谐有序,在于无形却至诚不移的自然规律在左右着宇宙,而决不是哪一个星球在统治整个宇宙。人类社会要想繁荣稳定,就必须制订出合乎自然规律的社会法则。同样,人生要想健康长寿、自由幸福,就必须培育真朴,这就是“有无相生”。老子用对立统一的观点指出:“有生于无”即“无”是万物之本,自然规律决定着天下万物的命运,所以,人类欲求“有”必先求“无”,否则,不管社会多么富有,必然最终遭受自然规律的惩罚,其结果是一无所有,包括人类自身。
本章集中体现了老子的朴治主义思想。首先用对比的方法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朴治对于天、地、神、谷、万物、侯王的重要意义。而后又辩证地指出称寡道孤的统治者是不道的,其结果也只能是数辈无辈,江山是不会永固的。最后说明,要想实现天下大治,就必须充分利用弱者,推翻不道统治,走朴治主义道路。
附:河上公、王弼本分“落落如石”以上为一章,以下四句为一章,此从魏源本。
三十七章 贷智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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