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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汉月

_8 乌云登珠(当代)
  霍去病不由慢下了脚步……
  ……
  发若黑绸,唇若红樱,肌肤胜雪。
  ……
  霍去病赶时间,重新加快脚步,掠过绿阶的身前,踩镫上马,绝尘而去。
  雨霖铃
  第三十三章
  朝中目前正有一场大辩论。
  持续对匈作战,国库空虚。大臣桑弘羊认为,现在很多国家的财富都聚集在一些工商业主的手中,应该向他们抽取税收,充实国库军费,以对付漠北匈奴族。
  大臣汲黯则认为这是釜底抽薪之策,不利于民生民计,他并不赞同皇上耗举国之力,打击匈奴。这种反战呼声由来就高,前任丞相公孙弘就强烈反对过朔方筑城。
  这样的口舌运动霍去病从来不参加。
  他跽坐在自己的官席上,安静地听着众人你来我往地争论着事情。
  朝廷辩论结束的时候,大家仍旧吵得起劲。已经过了晌午,霍去病早餐用得匆忙,感到有些饿了。正好皇上请他去用茶点,霍去病欣然而往。
  刘彻请了众人在建章宫的柏梁殿,又是桑弘羊和汲黯这些死对头在一起,于是继续吵……
  秋日的建章宫,层林尽染,宫北的太液池水悠悠荡荡而来,片片红叶飘转下来,落入池中。
  霍去病的目光没有跟着众人的目光一起射向正在场中侃侃而谈的桑弘羊大人,而是兀然出神。
  不管面前这些人嘈杂些什么,他都非常肯定:皇上的意思还是要对匈开战。漠北匈奴王庭才有匈奴族真正的职业军人,他只等待着剑指漠北的那一天。
  漠漠雪山……苍茫大地……白马回川……
  他的思绪飘远在了自己的神往中。
  身边的小溪流里,随波飘下几片红叶,他顺手捞在手中。
  浓烈的色彩刺激着他的眼睛,仿佛沙场上翻滚的热血,又似草原上盛开的格桑花,美得浓烈、也美得决绝!
  他轻捻了一下这红叶,淡淡的枫叶清香沾湿了他的手指,一个满身红枫的影子悄悄交叠在他的头脑中。
  ……
  发若黑绸,唇若红樱,肌肤胜雪。
  ……
  霍去病笑了,那件衣裳实在挑得不怎么样,如果色彩柔和雅致一些,兴许……
  ……
  “去病,你在笑什么?”皇上刘彻的注意力忽然转到霍去病的身上。
  霍去病又笑,简直有点羞涩:他有什么好笑的?皇上这边吵成这样,跟闾里东市一般;那些个大臣站起又跪下,忙得如同磕头虫……还不允许他想一些让他感到比较清静的东西?
  他的脸突然狠狠地涨红了:他居然在想一个女人?!霍去病居然在想一个女人?!
  他赶紧将手里的红枫揉成碎屑,丢在地上,用脚踩住。
  他神色古怪,皇上当然没有注意到,只问他:“你觉得桑大人的意见如何。”
  “……”所有人的目光都扫到这个少年的身上,皇上如今作战的主要大将就是他,他的意见当然很重要。
  霍去病懒得像他们一样引经据典,冲皇上抱一抱拳:“回禀皇上,臣只要有仗打。”
  刘彻知道他这种直线思维的人能够回答出什么来?他将他叫来就是要他听听,这大汉朝每次出击,所耗费的财力物力。
  “朕问的是你的看法。”
  霍去病想了想,道:“皇上只要有兵马发,臣必将匈奴赶出漠北。”
  语音很平淡,旁人听来却是说不出的狂傲,偏偏他的狂傲大家还无话可说。刘彻笑眯眯地望着其他臣子:这愣小子的话大家信不信?要不要让他再试试?
  众皆默然。
  汲黯连连摇头:“年少狂妄,年少狂妄……”
  大家开始无声地品尝皇上备的茶点,遇上这种只打胜仗从无败绩的极品,纵然他的确年少,要在他面前轻言“狂妄”两个字,实在需要足够的底气。
  午后,皇上又请宴诸臣,霍去病继续耽搁在宫中伴驾。他常年身在军营,像这样闲暇的日子少,刘彻当然一找到机会就让他陪在自己身边。
  酒酣烛红,菜肴佳美,霍去病却有些不耐烦起来——他在长安城里耽搁地太久了,他有点想念战马的鼻息,兵戈的寒光。
  暮色刚起,霍去病离开建章宫向自己府中回去。
  一切当然都是按部就班,当他洗沐已毕,回到房中的时候,猛然呆住了!
  绿阶坐在他的床榻边,九枝青铜鸟兽树形大灯散播下淡淡黄光,将她笼罩在里面。
  绿阶见到侯爷回来,连忙站起来:“侯爷,今日奴婢已经将床铺整理过了。”她一想到要与侯爷一处就寝就心神不安,既然无法推辞,那就主动想办法。
  办法总比困难多。
  绿阶整整一天都把心思放在了改造被褥上,现在见了侯爷立刻开始展示成果。
  “奴婢已经把奴婢这边的丝棉絮厚了,奴婢的被子也和褥子钉在一起,这样就不会打扰到侯爷了……”绿阶用力拉开缝合处,“侯爷这边还是原来的厚薄……”
  她将褥垫分成两半,霍去病这边还是原来的样子,她自己的里床絮得厚厚的,还将自己的被子牢牢缝合在垫子上,这样两个人便再也不会碰到一起……
  霍去病非常无语,好好的一张单身男人榻,愣被她改造成了一张鸳鸯床。
  绿阶见他神色不豫,越发紧张,用力拉扯缝合处:“奴婢缝合得很好,绝对不会打搅侯爷睡眠的。”
  霍去病一看,这钉得一个叫密哦……他估计他也没有能力撕开来。
  他还在想着用什么法子把绿阶赶出去,反正这种辣手摧花的行径他一向顺手。岂料绿阶已经抢先一步钻入被子里,拗出各种造型给他看:她设计的鸳鸯被子是多么的防范严密,他们彼此完全可以互不干涉。
  霍去病闷闷地看着她在被子里扭来又扭去,心想,她花了这么大力气,他还有什么话好说?
  ——啥也不说了,洗洗睡吧!
  霍去病相当郁闷,他本打算回到府中好好睡一个身心舒畅的单身觉,现在被这个丫头彻底搅黄了。
  两个人背对背,睡到了木榻上。绿阶还没有睡熟的时候还小咳了几声。霍去病如何能够入睡,心中暗想,等绿阶咳嗽停了就回军营去。
  这一天,绿阶没有再拱到他怀里,也真的没有任何打扰到他的地方,但他竟然整整一个晚上没睡着!对于自己的这种反常,他简直要疯掉了……
  霍去病自己生了一通闷气后,他觉得在府里一天都没法呆了。
  第二天一早他顶着两个熊猫圈圈眼,不顾一切地骑上马,出灞城门向军营而去。
  三天之后,霍去病来到了也漠草场。
  这是他数年来练兵之处,他对这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这阵子的也漠,萧索得很。
  数万将士如今都归入临水、云中、雁门、代郡等各太守麾下,集结兵马征兵去了。
  皇上筹备再与漠北匈奴的正牌军开展一场生死决战。原有的兵卒还不够,就让这些有经验的骑兵军官、经历过河西二战的骑兵兵卒到征兵现场去,寻找合适的兵源。
  这些年,征兵耗费的人力物力非常巨大。
  汉朝自马邑之战后,连续十几年来战事不断,动辄十数万的兵力消耗,如今也国库负重过多了。
  皇上新颁了征马令,征丁令,完全是在强制执行。对于普通百姓的生活影响恶劣,于是,才会有了在未央宫的那番争论。
  汉匈关系已经势不两立,放过落水狗,未来会如何?所以,霍去病力主坚战到底,彻底击溃匈奴族盘踞在漠北的军队。
  霍去病到也漠的时候正逢上秋雨,狂风从草原的深处呼啸不止,他看到了云水的奔涌,听到了雨注的咆哮,万山呼喝中,那份旷远的豪情令他身心通透!
  他策马从也漠东端向西端狂奔起来,马蹄踏得草原上水花飞溅,痛跑了两圈之后他才畅快地驻马独立在风雨中,任绵绵的秋雨将自己从里到外打湿。
  在草原上撒欢完毕,霍去病习惯性地走入军帐区。
  数千顶黑色的牛皮大帐密密麻麻整齐地布列着,一直延伸到雨幕深深的远处。帐顶上,有无数红色旌旗在雨中傲然飘扬,但四下无人。
  也漠既不是什么边防要塞,又不是什么经济重镇,只不过是一片适合骑兵奔跑的草原罢了。当精兵被调走,留守在这里的几百人大都不过是些暂时放在这里的新兵,一边等待大军集合以供挑选,一边看看营帐而已。
  他一路巡视下来,大多数兵卒都缩在帐篷中喝酒躲雨,难得有几个站在外面站岗。这本在意料之中,霍去病这些天常常盘桓在长安城,也是因为战后无事可干的原因。
  他突然听到雨水的深处传来口令声,声音模糊不清,却铿锵有力。
  霍去病催动战马往口令发出的声音地方走去。
  雨幕一层层在他面前打开,又一层层密密地掩住他的视线。
  他终于在深灰色的天地之间看到了一支队伍。他们正冒着密雨,随着有力的口令声练习上马与下马的动作。虽然距离遥远,但霍去病眼力好,这些兵卒排列的队伍又很有章法,他看出这是一支百人队。
  “起!”
  领头军士一声大喝,那一百名军士立刻以同等的速度和同等的姿势上马。
  “下!”
  那一百名军士立刻以同等的速度和同等的姿势下马。上马下马最注重手臂与胸腹力量的配合,看似简单,但重复不断做对于体力消耗非常大。
  他们显然已经练习了很久,那喊口令的军士一边跟部下们一起做动作,一边不断命令他们坚持练习。
  霍去病策马走近一些,看到这些就是看守也漠的兵卒,无论是力量感还是体型大多都不具备精英铁骑兵的标准,显然是刚充入军队的新手。以他往常的选择,这些人根本不会进入他的战队。
  这些军士虽然一个个体形身高七大八小,年龄体力良莠不齐,但他们在跟着那军士做动作的时候,每一个都精神百倍,斗志昂扬,军心非常稳健。
  他细看那名军士,估计是名百夫长,看起来约二十七八的年龄,身上盔袍整齐,身形尤其矫健利落,显然是个多年行伍之人。
  雨下得越发密集了,那一百人毫无休息的意思。
  霍去病见他们练得认真,也不去打扰他们,自己策马向草场另一端奔驰而去。
  那里是他练兵间隙休息的地方,因常年住在军营,霍去病索性命人在这里建了一间精舍小阁,还是去年秋天绿阶和红阙前来完成了最后的布置。
  短短一年,他却过得长如一生。
  那些年轻快乐的笑容似乎依旧在眼前,但是再也不会出现在他的身边了……
  他没有那么多愁善感,走下马来将缰绳交给在负责小阁日常工作的文书军官,一边脱着浑身湿透的衣袍一边问:“这一拨守营的军卒从哪里来?”
  “回将军,是从陇西调来的新兵。”
  “什么时候来的?”
  “前日刚到。”
  “人员配备?”他脱去潮衣,丢给一名军士。
  “禀将军,五个百夫长,无校尉,无边军……”
  霍去病笑:“够简陋。”
  ……
  秋天的雨缠绵,一下起来就没完没了。
  第二日清早,霍去病抱刀盘坐在那支一百来人的训练场地外的一块磐石上,雨水将他的眉峰打得湿透,他不急不躁地望着来自陇西的百夫长李敢,不厌其烦地训练着那一拨弱小新兵。
  过了一会儿,一名军士带着一条队伍向他走过来。
  这也是一支新兵,大多没有经历过训练,都是一付农家子弟的模样。这两天他们刚到也漠驻地,大家还在熟悉环境之中,又遇上下雨,当然就更有理由放松了。像李敢这样一到营地,屁股还没有坐热就冲出去训练的,只能被当作疯子。
  霍去病站起来,他身上换成了普通军官的服色,黑色玄铁盔下,一张脸笑得白牙闪闪,现在,他是这一拨陇西新兵的百夫长。
  剑器近
  三十四章
  霍去病开始一板一眼训练起新兵。
  他这里很快就有了声势,李敢也被他吸引住了。
  李敢人生蹉跎,万事不遂,好不容易争取到的河西二战,也没有获取什么军功地位。加上父亲李广功过抵消暂时被皇上搁置,他也就只得灰溜溜回到陇西去了。
  河西之战结束后,皇上又开始征新兵。
  因也漠空虚,便要陇西太守发一些陇西新兵去。
  李敢探听到这一支队伍将归入霍去病部,急于获得机会上战场的他,便以百夫长的身份,随队来到也漠。
  这陇西乃是多年与匈奴人顽强战斗的地方,李广也是出身于此。
  这些农家子都是素质不错的边民,具有一定的战斗知识。而霍去病本来就是有门道的人,那些骑兵的动作他曾经研究过无数遍,两下里凑在一起,他这支百人队伍,很快就追上了李敢的进度,开始练习行兵卧马等动作了。
  李敢心中诧异,这些陇西兵都是跟他一起来的,他似乎并不认识这个在他旁边大声吼叫的军官。据他所知,与他同来的四个百夫长没有一个愿意在雨中下场练兵的,他便向霍去病走来。
  “这位兄台……”他愣住了,对方练兵非常老辣纯熟,走近一看居然是一个比他年轻许多的少年。
  李敢头脑急转,他也是一个自负的人,清楚能训练士兵到这个程度的人,大汉朝不会太多,如此年轻的军官会是谁?
  李敢打量着对方,以他看惯边民粗犷形象的眼光来说,对方长得太过俊秀,简直有几分玉树临风的味道。难道是……霍去病?他倒是这个年龄!
  李敢很快就纠正了自己的想法,霍去病和他老父李广同朝为官,李广当然不会八卦到把一个后辈晚生的英俊拿去家里做宣传。
  在老将军口中,霍去病是一个桀骜不驯目无尊长的怪物,是个眼睛长在额头上的妖孽,是个仗着裙带关系张狂冷傲的宵小之徒。
  而眼前这位笑得见牙没眼,带着一百来个新兵,快活地在泥里打滚的……大男孩……
  他无法将两者联系起来。
  “陇西李敢。”他抱拳见礼。
  “久仰久仰。”霍去病在马上也淡淡一抱拳,“李大人,你练的兵能否与我练的兵比试一下?”
  李敢摇头:“凡练兵者,必须集数月之功方能改进体能,现在李某不过接触他们数天而已。”
  “也是,带兵需慎。”霍去病煞有介事地点头,“不如你我来比试一把?”
  李敢警觉,这人存心找茬:“你是什么人?”
  “北地卫山。”霍去病想起了河西一战黄河岸边那名年轻的都尉,暂时冒充一下看能不能充过。
  卫山?李敢没听说过这个人,便又抱了抱拳:“久仰!”如今的军中年轻豪杰太多,数也数不过来。也漠又不断有各地新兵充入,他不认识也是情理之中的。
  霍去病道:“听说陇西李家神箭无双,一直没有机会领教,兄台可否赐教?”
  李敢见他步步紧逼,微微冷笑:“李家箭法也是随便领教得的吗?”他向来以自己的箭法而自傲,父亲常说,这个世上真正见识到李家箭法的人,只能是匈奴死尸。他是个二十八岁的成熟军人,并不屑于以家传绝技与人比斗闲气。
  霍去病冷哼:“飞将军李广家的儿子居然是孬种,连比箭都不敢!”
  李敢本来对他还有几分好感,见他出言不逊。
  想这李敢乃是一个长期受压抑的男人,脾性较暴躁,遂怒道:“不是李敢不与卫大人比箭,是怕误伤了卫大人!”
  霍去病大笑:“对着个草靶子,你还会伤着我?”
  李敢咬牙冷笑:“李家的箭法只对活人不对着草靶子!”能在草靶子上射中圆心的人多得很呢,光能这样哪里是他们老李家的本事?
  “你要比射活人?”霍去病乘胜追迫。
  李敢早已光火了,而且对自己的箭法也的确自负:“卫大人可敢比?”
  霍去病称了心意:“有何不敢?倒是你,名字叫了李敢,可有这份胆量?”
  李敢看一看身边的绵绵不绝的秋雨,道:“择日不如撞日,现在就比如何?”
  “好!”敢在雨中比射活人,这男人有种!
  两个人将各自的箭囊倒空,留下十枝铁箭,在石头上刷刷刷磨去箭头,彼此走近,互相交换了箭囊,然后上马退开一百米。
  比射活人是对匈作战时期,精于骑射的大汉将领最危险的一项比试。
  他们所生活时代的作战方式和后期三国的作战方式完全不同。什么两军阵前先稳稳妥妥停下马来,再定定心心叫骂一阵,然后划开道来,双方挑选两员大将大战数百回合,旁边小兵好整以暇地呼喊助威;输的那一方还有机会掩马拖刀,再杀一个回马枪,然后反败为胜……
  这等打仗让李广、卫青、霍去病他们听到了,肯定骂一声“这还打个鸟?”
  汉武时代都是骑兵规模型冲击,万箭乱放,每一人每一场战斗无时无刻不陷身于混战之中,所以,优秀骑兵将领最多的死亡形式就是死于流矢之下。
  这也就要求他们除了善射,也要具备一定躲避箭矢的能力。
  这箭射活人的比试由此诞生。
  双方先将自己的箭头磨去,为了公平起见彼此交换铁箭,相距一百多米后开始瞄准要害互相射击,一般以十枝为限。
  箭头虽然被磨去,断茬仍在,射箭的人又往往臂力惊人,所以危险性很高,伤在箭下也是非死即伤,不是极度自信的人一般不进行这种比赛。
  雨水密密地斜织而下,两百新兵自动围成一个观战的圈子,他们听说过这种比试,今天有幸开眼都非常兴奋。
  他们都是陇西兵,对陇西李广十分敬佩,大多数人都在呐喊“李大人必胜!”;也有那看到敢于跟李家箭法挑战的少年人,心中升起欣赏之情,转而帮霍去病的,跟着一起喊:“卫大人威武——”。
  有人助威没人助威,对于已经站到了场中的两个人都毫无动摇。
  李敢左手拿住弓背,右手将那断箭压在弓弦上,缓缓拉开,弓弦与弓背被他的强力张开……弓如弯刀,弦若满月……
  霍去病根本不上箭,眯着眼睛看他拉弓的模样:高手就是高手,这拉弓的力度与平常人也截然不同。
  李敢看他纹丝不动,心中暗骂这个阴人。
  他们用的都是十八斤的铁胎强弓,拉弓耗费臂力。但李敢完全不在意耗费这些臂力,他自小在父亲严格指导下,拉二十多斤的强弓可坚持两个时辰以上,可以说,他的弓是越到后来力度越强。
  霍去病看够了他射箭的动作才从箭囊中抽出箭矢,搭在弓上。他一下子将弓箭张了一个满弦,瞄准李敢的胸口:“好了?”
  李敢点头:“好。”
  负责仲裁的军士站在他们中间,手中举一面彩旗:“两位——射!”
  “唰——”两枝箭同时夺空而起,刺破厚厚的雨幕,向着对方呼啸扑来。新兵们紧张地看着那两人的动作,按照常规,他们该拉马躲闪了。
  ——孰料,谁也不躲!
  两个人皆如铁磐一般纹丝不动。
  “啪”一声断响从雨中传来,两枝箭迎面撞上,在两人中间裂成了碎片。
  大家沉默了:难道这两个人事先知道那箭不会到自己面前,所有没有躲闪?
  “好啊——”旋即轰然的欢呼声将雨声都遮盖住了!远处连绵的军帐里伸出一个个疑惑的脑袋,新兵们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
  第二枝。
  李敢与霍去病同时搭弓,互相喝一声:“好!”
  仲裁军士还没有来得及宣布开始,两枝断箭已经飞射而出。
  箭刚离弦,只听见两匹战马一起“唏律律”长嘶起来。李敢扭辔、霍去病提缰,两人都同时平地跃马窜起七八尺高。
  “咚”的一声,李敢的箭擦过霍去病的战马,牢牢钉死在一段枯木上,霍去病马尾上的断毛在雨中飞扬起片片水花;霍去病的箭也擦过李敢战马的前蹄,前方没有树木,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
  射人先射马。经过了第一次的试探,双方都看出对方是可以放心比拼的强者,开始进入真正的主题了!那名仲裁军士立刻就被他们弃而不用了。
  “哗——”众皆哗然,这一回缩在军帐里的新兵们全都跑出来了:这也太精彩了!
  ……
  第三枝,双方一个射马一个射人,又是堪堪避过。
  ……
  第四枝,李敢的弓越拉越强,本来他还担心误伤对方,现在完全没有了这个顾忌。
  ……
  第五枝,霍去病的箭越来越狠,已经盯上了李敢的脸面。这断箭伤在身上最多重伤,伤在脸上必残废无疑。
  ……
  第六枝,李敢被他挑起血性,再没有了李家箭法只让匈奴死尸领教的想法,也开始全数施展开来,他的后劲越来越足。
  ……
  数百新兵团团围拢,已经没人再分神呐喊了,眼前这两个人分明在搏命!
  ……
  第七枝,霍去病和李敢同时策马狂奔起来,泥水踢得扬波溅裂。新兵们互相吆喝:“快去!快去牵马!跟上去!”
  哪里还跟得上?那两个人将□战马驾驭得四蹄追风,仿佛流星赶月一般向草场深处无所顾忌地奔驰而去。
  绵密的雨丝猛然压低所有人的视线,依稀看到远处两条身影在雨水中奔腾跳跃,仿佛两条黑色巨大的游鱼在水中,搅动起无声而壮阔的波澜。
  快马飞驰,电光火石,大龙鏖战!闪电般的速度,第七箭……第八箭……第九箭……李敢三箭齐发,霍去病连环弹射。
  六道闪电惊雷破闪……擦着铁掌的边缘,每一枝箭都足够夺命摄魄!
  ……
  当新兵们好不容易撵上两个最后对决的男人时,他们的剧烈对抗已经凝若静磐了:李敢的铁胎鹿筋弓上止有一枝箭了;霍去病这边也只有最后的断箭了。
  纵然有雨雾遮挡,大家还是可以看出,李敢的左肩盔甲已被断箭撞碎,而霍去病的战马左腿一直在微微颤抖……双方都有了伤损……
  第十枝……
  众人只觉得,四下里忽然安静了下来,连秋雨的连绵之声也仿佛消淡了……
  烈马扯长衣,北风动弦声,李敢左手持弓,右手食指扭搭在箭的尾部,将弓弦慢慢张开。
  弓弦发出嘎巴嘎巴强劲弯曲的声音,错觉中,李敢弓背与弓弦之间的那片雨幕似乎化作了实质的灰幕,他仿佛正在用双手将那雨幕的灰色一点点拉开,双手间透出一片隐约的白光。
  “射虎力!”陇西一些识货的新兵压低声音惊叫起来。
  对面那个姓卫的年轻大人,居然迫着李大人使用出了“射虎力”,此箭一出,开碑裂石,天昏地暗!
  霍去病也不敢怠慢,全神凝息,静等着那最后的一击……
  雨水下得浓稠,所有人的呼吸都仿佛窒息在了水中,紧张得透不过气。
  忽然,白光炸裂,长虹迸散!
  李敢箭头的雨水全部激射出去,如无数飞箭一般射向周围。无声无息之间,那箭便消失在了一片白水箭芒之中……
  霍去病侧头听不见箭矢的来向,甚至无法判定箭矢的速度……
  白光已到,在他左边的脸颊旁訇然炸开!
  霍去病无法抵抗,仰头从马背上笔直地摔下地面。
  众新兵一阵惊呼中,眼看着霍去病的战马抵挡不住李敢的箭雨霸气,哀嘶着奔逃而去,独留下霍去病一个人仰面躺在泥水中。
  霍去病手中的箭依旧搭成一个满月张弦的造型,似乎根本没有时间出手……
  混沌的泥水将霍去病的脸上弄得一片黑糊……
  ……
  雨水沉重地不断压下来,仿佛要将他埋入深水之中……
  ……
  独倚楼
  三十五章
  雨水沉重地不断压下来,仿佛要将霍去病埋入深水之中……
  ……
  ——他输了,他真的输了。
  秋雨一阵阵压落下来,将霍去病的双眸湿润到模糊。
  他仰望着铅灰色沉重的天空……他的左侧脸颊有一个小疤……
  郑……云……海……
  自其父亲郑老将军早年战死后,李广老将军收养了郑云海兄弟两个。
  弟弟云河体能稍差,云海却是骑射的天才。李老将军顾念袍泽之情,也爱惜他的人才,特地将李家箭法传授给他,如待亲子。郑云海勤加练习,深得李家箭法的神髓。
  元朔二年,二十岁的郑云海遇上十五岁的霍去病。
  当时的霍去病骄横跋扈,乃是地道的恶少,郑云海嫉恶如仇,以李家箭法教训他,与他十箭比射活人。前面九箭都是平手,唯有最后一箭郑云海以方才与李敢同样的手法,伤了霍去病的左颊,从此留下他的那个小疤……
  霍去病闭上潮湿沉重的眼睛,向着天空缓缓展开笑容。脸上的那个小疤在他笑起来的时候,便化作一个梨涡,又深又长……
  霍去病仰看雨雾,他还以为,此生再也见识不到这样的箭法了。
  他还以为,很多事情已经掩埋在了记忆中;他还以为,河西二战的祭魂可以洗涤掉内心的愧疚;他更以为心里的伤口已经坚硬到不会再痛。
  ……
  所谓兄弟,就是那个明明已经死掉了,还能让你心里不时淌血的那个人。
  ……
  这样的兄弟,他连给他收尸的机会都没有……
  ……
  沉重的马蹄声在霍去病耳边响起,李敢的马蹄重重落在他身边,他弯下腰伸出手给霍去病:“没摔着吧?快认输!”
  霍去病继续笑,他怎么不问没射着吧?这种人,能不能射着,出箭的时候就该知道了吧?
  他一把拉住李敢的手,用力往怀里一兜,李敢紧抓住马匹,被他带得几乎连人带马一起踏上他的身体:“你找死啊!”
  霍去病仍然用力,李敢抗不住被他带下了马匹,落在他的身旁,溅起一片泥浆,道:“不认输?”
  霍去病一把抹开脸上雨珠泥水,忽然扬起手,将满掌的泥水都抹在李敢的脸上。李敢没有提防,被他抹黑了脸。他不屑于对这种小儿行径还手,恨得用陇西土话咒骂了一句。
  霍去病坐起来,露出存心耍赖的笑容:“明日比试狩猎,如何?”
  李敢呸他一声:“不去!”
  这一夜霍去病睡得黑甜。
  等到天明睁眼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起晚了,他也就不再去训练场了,只留下一道简单的军喻:“着陇西李敢,练兵五百夫。”
  他得回长安去,还有十几天就要到自己行冠礼的日子了,他不能耽误这样的大事情。
  想想长安城里也没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他一路耽耽搁搁地走回去。放马赏景,落店喝酒,看看秋天高阔、归雁南飞,望望平野莽川、冷水激流,好不逍遥自在!
  三天的路程,他足足走了四天方到了长安城。
  回到侯府,霍去病没有看到绿阶,他便问了家臣。
  “皇后把绿阶姑娘接到宫中,要将后日侯爷行冠礼的事情再梳理一遍。”
  姨母也真是,一个孕妇让她赶来赶去做什么?
  霍去病命人牵了马,准备自己出去接绿阶。马匹刚走出官寺,倒看到自己府上的马车缓缓而来。霍去病拍马上去,拉开窗帘一看,绿阶、皓珠、明月都在。
  绿阶被吓了一跳,不知谁家登徒子,居然敢掀冠军侯府的马车,待看清是自家侯爷,问:“侯爷回府吗?”她以为与侯爷是路上相遇,只不知道他回府还是去宫中。
  “回府。”霍去病放下车帘,随着马车一起入府。
  绿阶很明显又大了一圈,但是下马车并没有不方便,她让人在马车上按了一个合适的踏脚点,非常顺利地便下了车。霍去病想帮她也没什么好帮的,只觉得看着她很开心,这是一个很管用的女人,他的儿子在她体内茁壮成长……
  他未到长安城时,一想起欲见绿阶,就心烦气躁;回到长安城,一看到她不在府邸,又心慌意乱;等看到她和孩子都非常安康,他又心满意足。
  这个人分明是在意乱情迷,还始终拒绝自己这样想。
  到了申时,绿阶照旧陪他吃饭,两个人照旧无言。
  霍去病一算,自己又扔了她足足八天,而且又是在她身体不好的时候。
  绿阶一直在专心吃饭,仿佛对于霍去病无缘无故扔下她八天的事情完全不放在心上。霍去病想,也许她被他扔惯了吧。这个女人真是……经得起欺负……
  绿阶看起来现在胃口好了很多,她吃完了一小碗饭,还有一小碗菜。霍去病一直在看她吃饭的样子,她的脖子垂的样子很优雅,不断将小块小块的菜食放入口中。
  因了他的命令,她现在都挑好衣服穿,也知道挑上等的首饰戴。
  她身上穿了一件淡水绿色的厚锦缎薄袄,衣领袖口都以淡绿色期云绣装饰着精美的花纹。她的头发自中间分开,眉梢眼角挡在两边垂下的乌发之中,越发显得深长。耳边是两滴翠色玲珑的绿玉坠,脑后长发盘成松松的玉兰髻,用一支细长的白玉簪绾着。这白玉簪造型简单,但质地非常细腻白洁,簪尾颤巍巍垂着一颗桂圆子大小的南海珍珠。
  绿阶吃完饭,还特地将碗翻过来给霍去病检查,证明自己都吃完了。
  她才十七岁,长相上还透着少女的稚气,这么翻着碗给人看的样子有些许孩子气,霍去病忍不住觉得可爱,调转头不去看她了。
  绿阶吃完了饭,还想喝汤。
  他们的案桌是矩形的,霍去病正对着矮案,绿阶坐在一侧。汤碗放在另一边,绿阶够不到,于是抬头朝着霍去病,拿筷子点着那汤碗冲他看了一眼。霍去病没在看她,她只得自己伸手去拿。
  霍去病发现了她的动作,又转回来将汤碗端过来递给她。
  这是一碗特腌的酸笋髓汤,又酸又鲜大概很合她的胃口,绿阶喝完一碗拿起木勺还想添一点,不好意思地抬头看霍去病。
  霍去病点点头,示意她放开吃。
  绿阶就挑了自己喜欢的笋髓放在汤碗里,他忘记将头转回去,继续呆呆地看她喝汤。
  这两个人一个傻吃,一个人呆看,要是有风流经验的汤医师进来看见的话,可以看出他们现在是标准的大男人宠溺小女子的情形。
  等到绿阶吃完,霍去病拿起漆油筷子开始狼吞虎咽地傻吃,这一回,轮到绿阶撑着头呆呆看着他。
  他穿着深赭色的厚缎连襟深衣,瓦纹铺绒绣装饰着衣边。
  他吃饭的时候喜欢扒一大口,紧紧抿着薄唇使劲地咬,眼睛始终盯着面前的菜碗,一点儿都不分心。
  绿阶换了一个手扶住自己的下巴:她家侯爷吃东西的时候,专心得可怕。他这个人做什么事情都专心得令人感到生畏。
  他去别府赴宴,偶然会带上她前去侍宴,她也见识过很多名门贵公子,固然有些公子生得比他好,但是没有一个人如她的侯爷这般肩背停匀,腰身挺拔,令人不肯移目。
  要是深谙男女之道的栾殷大人走进来,必会明白霍侯爷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欠下了一笔风流桃花债,迟早得统统还给他身边的这个小女子。
  只不过他们两个自己不知道。
  饭毕,绿阶理所当然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去睡觉,霍去病屋里那不伦不类的鸳鸯床也早已被她拆了。
  霍去病担心自己今晚还是睡不着,一回到府里,他的心就似乎无法安定。
  他拉开门,站在门口看夜景。此时的冠军侯府菊花盛开,傲寒如玉,片片金色铺天盖地……他想,府里其实种上一点花还是很不错的。
  过了一会儿,绿阶的屋子窗户也轻轻推开了,绿阶坐在窗口望着自己栽种的菊花,她也无法入睡。
  今天,她有件大事情要做。
  系红绦
  三十六章
  绿阶靠在窗下,深秋的夜晚风有些凉了,她自己站起来添了一件白狐裘袄。面前的朱油描花的矮案上摊了一块帕子,那帕子被烧焦了三分之一,被她叠得平整。
  前几天府中整理杂物。
  冠军侯府中一般的生活垃圾都是几天就扔出去的,但是一些旧衣,用剩的帕子,写废的竹简之类是不能随意丢弃的。试想长安街头某个无聊汉套着侯爷的旧衣服……这也太匪夷所思了。
  所以每到秋天的时候,会将一年来府中的杂物一并整理出来,放在空地上烧埋干净。
  绿阶帮着皓珠明月一起整理了许多旧衣竹简,一个小包袱刚打开一点儿,绿阶顿时呆住了:这是她跟侯爷“初夜”的杂物,还是侯爷自己亲自整理的。
  她转过头,连忙统统都丢入要燃烧的废物堆中。
  因秋燥动火是一件大事情,大家都一起站着看家奴点火。
  绿阶也站在那里看,生怕有火苗被风吹了走水生祸。火苗一点点舔食着布料竹简,很快就烧旺了。大家都退远一些,绿阶忽然快步走过去,从地上拾了一根树枝,将一个着了火的包袱挑出来,从里面抢出一块帕子,踩灭火苗拣了起来。
  那是……红阙的信……
  她对那一夜一直都不肯好好回忆,甚至连红阙的信都忘记了……
  那帕子当然已经被烧掉了许多,绿阶紧紧捏在手心里。
  绿阶将红阙的信收起来,裹紧身上的狐裘,拉开房间门走出屋外。霍去病听到了她屋子里的动静,转过身正看到她向他这边走来。绿阶对看到他似乎相当羞怯,脸无缘无故升起一抹红晕。可是脚下并没有停下来,直接走到了他面前。
  “你怎么不睡?”
  “……”绿阶望着侯爷的衣裳,还没有换过呢,“侯爷也没有睡。”
  “你不一样。”对他来说,时间太早了。
  “奴婢……”绿阶踌躇了一下
  “……”霍去病望着她。她在他面前一向就如同兔儿见了狼,避之唯恐不及的模样,今天这只小兔子这么主动凑到狼吻上,她打算干什么?
  他,目若明炬……
  她,心如鹿跳……
  绿阶几乎要放弃……她疑心,自己是不是特地前来寻死的?
  她们这个朝代女人倒追男人真的挺常见,但是,敢豁出去倒追霍去病实在需要两把刷子。长安城闺秀贵女那么多,至今好似无人能够在他心里留下痕迹。
  这就是绿阶今日筹备的大事情。
  光想像一下自己在侯爷面前主动跟他搭讪、套近乎的情形,就够她做噩梦的了。
  绿阶不愿意放弃,鼓足勇气道,“奴婢是来陪侯爷喝点酒!”
  霍去病哑然:他还从来没有请姑娘陪喝过花酒呢,感情她是来给他开荤的。
  他不习惯这样,遂道:“我不跟女人喝酒。”
  霍去病打击起人来一向吃人不吐骨头。
  “……”绿阶窘到无地自容,脸色慢慢潮红,最终只得转身,退了出去。
  看着她慢慢退出去,霍去病忽然想,其实偶然跟她喝一次酒也没什么大不了。只不过他话已出口,没有叫她回来的道理。
  ——绿阶首次试图与霍去病交流,结局很失败。
  霍去病正打算回屋,谁知,绿阶自己又走回来了。
  她认为,侯爷不肯跟她喝酒也不是存心拒绝她,这是他自己的真心话。她陪他出去赴宴的时候,他总是跟一帮子男人一起喝酒。
  偶然有那些贵族女子凑上来想跟他喝一盏清酒说一会闲话,她家侯爷那张嘴脸才叫丑恶呢,又冷又傲,能把春日融融的宴席变成冰窖,把别人姑娘吓唬得都不敢上前。
  绿阶当时还想,长安城好男人这么多,曹襄小侯爷温和秀美,公孙胜声公子美眸善徕,韩说将军英俊潇洒,若要选夫择婿,哪一个不比她家侯爷强上百倍?那些小姐们也不知道是什么眼光,难道都是属狗的嗜好啃硬骨头?
  真没想到,如今她自己也加入了这个队伍。
  白云苍狗,人生难料啊……
  至少,他方才说话的样子还挺正常,没有摆出一付拒人以千里之外的冰冷表情。
  绿阶望着面前这块英俊非凡超级难啃的硬骨头,拿出自己的独门武器:“侯爷跟侯爷的儿子……喝……总可以吧?”
  “……”这算什么理由?霍去病抬起眉毛。
  绿阶手指悄悄抠着墙壁,死赖着不走:这当然算是个理由,也是如今她唯一能拿出手的理由。
  俄顷,霍去病终于浅浅失笑,扬起下巴:“你真能喝吗?”
  绿阶拼命催促自己放松下来,手里举起一个小小的酒坛,如背书一般道:“这是汤医师给奴婢的小纯酿,安神帮助睡眠……”她背书的神情令霍去病感到好笑,沉下眼睛看她。
  绿阶被他盯得倒吞一口凉气,干巴巴坚持说完:“……奴婢……奴婢,每天可以喝一小杯。”
  她生怕侯爷再拒绝,挤到门边,强行擦过侯爷的身体,抢先走入他的屋子。
  霍去病倒反而被她弄得不得不贴紧房门,让她可以走过去。
  绿阶将自己带来的酒具放在他的虎案上。九枝青铜鸟兽树形大灯的焰火因他们两个的走入而被风吹得一阵明灭,霍去病也随她而入。
  看到红阙那条手帕信,绿阶什么都记起来了。
  那一天侯爷是特地将她叫进去给她帕子的,所以那天被他占据身体的人不会是皓珠不会是明月,只能是她。
  事情过去了这么久,绿阶再消息闭塞也知道,河西一战侯爷失去的都是些什么人。
  她的红阙妹妹离开她,只是开始一段新生活而已,她已经感到非常痛苦了;侯爷那么多兄弟葬身荒漠,从此天人永隔;还有小骠,他那么紧张那么喜欢的小骠,自河西一战之后她再也没有见到它。
  他靠在墙壁上两天两夜的时候,心一定痛得快要死掉了吧?
  就这样,他还记得把红阙的信递给她。
  绿阶给侯爷倒了一碗酒,自己倒了很小的一盏。
  霍去病默默喝完,绿阶只抿一小口:“侯爷,酒怎么样?”
  “酒不错。”
  “嗯。”绿阶并不懂酒,侯爷说好那就必是好的。
  “这几天怎么样?”霍去病自己又倒了一碗,他看到绿阶带来的酒坛非常小,便只倒了半碗。
  “挺好。”绿阶扳着指头道,“天凉了奴婢注意保暖自己会加衣,晚上奴婢已经开始用薰炉了,吃饭的时候奴婢荤菜素菜都吃完的,每三日都吃一回芨芨草。”
  她回答得太多,霍去病听着有些字眼儿耳熟能详,看她一眼。
  绿阶被他看得有些心虚,明白自己露了底,低下头默默把玩小酒盏。
  双方沉默……
  霍去病拿着酒碗,眼睛瞟向自己屋子的某处:这死丫头,翻他东西。仿佛心底里什么东西被她莽撞地掀开了,他的脸上涨涨的,心里又开始不舒服。他将脸深深埋入酒碗,却只小小地尝了一口。
  绿阶现在识了很多字,看到有字的东西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
  她在收拾侯爷屋子的时候看到了一篇汤晏医师写给侯爷的卷册,都是如何照顾孕妇的话。什么要注意保暖,每日多吃绿色菜之类的写得挺啰嗦。
  她上下对照了这一个多月来他的所作所为,看似荒唐,其实每一件事他都是在竭力而笨拙地照着那个册子上的话做。
  说实话,她家侯爷真不会照顾人,他对她的照顾大多时候更像是在惊吓她。他陪她吃饭简直让她受罪,他逼她跟他睡觉令她非常不安,他冲她大吼大叫,常让她心惊肉跳。
  先前她只觉得他可怕,现在她觉得,他实在是个很可爱的男人。
  绿阶拿着那卷册微微颤抖:她人穷志又短,占了她身子的人又碰巧待她不错。
  所以,她抵抗不住诱惑了。
  此时,两个人无言而坐,霍去病心中有些别扭,不肯主动挑话题。绿阶在他面前也很少能说上话。好在,彼此都舍不得喝干酒盏中的酒,都在慢慢地抿。
  就算抿,又能抿多久呢?
  “奴婢穿了大衣服,侯爷冷不冷?”绿阶摆出嘘寒问暖的模样。
  霍去病瞅她一眼:既然很冷,某人是不是该回屋了,彼此落个轻松?绿阶也发现自己问的话没什么意义,低下了头。
  于是,又是难堪的沉默。
  绿阶再次尝试与侯爷的感情沟通,继续很失败。
  绿阶在心里默默念咒:“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
  ……
  湖山好
  第三十七章
  一阵晚风吹来,九枝青铜大灯上的蜡烛一盏盏被吹灭,只剩下最后一枝在摇摇欲灭。
  屋子里暗了下来,窗外的景色倒清晰了起来,月色如洗,照在窗外的菊花上,看着分外清晰。
  绿阶锲而不舍,第三次进行挑战:“侯爷,菊花很漂亮吧?”
  “嗯。”霍去病严肃地欣赏起菊花来,不知道应该接什么话茬。
  绿阶说:“那边的是垂丝菊花。”
  “嗯。”菊花长得密密挨挨,霍去病也分不清。
  “这是丽菊,紫红色的。”
  “嗯。”深紫红、浅紫红、紫红杂白,一大堆垛在一起,霍去病也不知道她说的是哪一朵。
  ……
  “那是绿衣、黄散菊……”就算是小口在抿,绿阶的酒也已经喝完了。
  “哦。”
  ……
  “还有明堂,紫归。”绿阶有点累了,和侯爷这么闷的人报了几十个菊花名,真的很累人。更何况绿阶也不是什么玩菊花的高手,有些是她自己胡诌的。
  胡诌都快胡诌不出来了。
  “那一丛是什么?”霍侯爷终于主动问问题了,绿阶打点起精神一看,脸顿时绿了:“这个……”这是耻辱啊……
  “怎么?”
  “这是奴婢自己种的。”侯爷早晚也会知道,还是老实一点比较好,“肥上多了,至今焦着。”抱着侥幸的心理等它们开花,估计要明年了。
  “那些都不是你种的吧?”霍去病太容易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了,指着开得茂密的菊花们问。
  “是……”绿阶底气非常不足,垂头丧气:幸亏都不是她种的,否则整个冠军侯府岂不要焦糊成一片?
  霍去病安慰她:“以后多种种就好了。”
  “嗯,明年再种。”这也是绿阶的打算。
  有酒有菊,岂能无乐?
  霍去病也看出绿阶找话题找得辛苦,遂吩咐守门的军士将书房中的“徽月”琴拿过来。
  绿阶乃是一介白丁不会什么琴曲,这琴师的角色,自然只能由色艺双绝、德艺双馨的霍家侯爷领衔主演了。
  一段流音过后,绿阶撑着下巴望着他:真好听啊……侯爷弹琴的模样真好看……
  侯爷平时不轻易弹琴,顶多在宫中应皇上之邀奏上一两曲。不过,皇上似乎更愿意他为他舞剑。其实他非常喜欢琴,琴这一物,最大的特点就是孤高自在,不需要知音。古之“高山流水”的传说,在年轻的霍去病心中真是谬误一段,谁弹琴是弹给别人听的?高山旷谷,流水白云,有它们就足够了。
  他停下泛音连连的手指,想到当初两人学字时候无言而和谐的场面,嘴角勾起淡淡的微笑:他想到如何解决两个人之间无话可说的难堪局面了。
  他低下头问绿阶:“我教你学琴怎么样?”
  绿阶略微意外一下,自然频频点头:侯爷会的东西很多,骑马、射箭、行军、布阵……她大概能学的也就是琴了。
  霍去病在七根素弦上弹了一段,让绿阶跟着摹仿出来。
  他琴技高超,性格又喜欢追求有难度的东西,那一段他看来无比平常的《渭水波》,其实曲调激流跌宕,山回路转。绿阶一时之间无法学会。
  绿阶勉强试了一会儿,弹得极其难听。
  霍去病到底对女孩子没多少耐性:“笨,这样都学不会?”
  绿阶见他的温存收拢,又是老嘴脸暴露了出来,无奈道:“侯爷该找一些入门的曲子给奴婢学。”
  “这已经非常简单了!”霍去病深感朽木不可雕也。
  “可是奴婢还是觉得难。”因材施教侯爷不懂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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