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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作者:龙应台(完结)

龙应台(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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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龙应台转型之作
2009年09月24日15:02
继畅销书《亲爱的安德烈》之后,龙应台再推出思考“家族人生情感”的力作《目送》。近日该书中文简体字版终由三联书店引进出版,书中七十三篇文字一改龙应台犀利的文风,以温柔婉转的文字,写父亲的死亡、母亲的衰老和失智,写对父母的怜惜和体恤,写兄弟的“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写一个人的走路、赏树、观鸟、拍照、生活……从牵着孩子幼小的手,情意满满的亲情,到青春后期孩子与自己渐行渐远的背影;从陪着年迈母亲如带着女儿一般,思及自己也曾是父母眼前一去不返的背影,《目送》中处处是我们感同身受的亲情滋味,篇篇有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这个秋天,每个家庭如果要选一本跨三代共读、生活分享的书,《目送》将是最细腻动人的一本。
龙应台转型之作
做为华人世界颇有影响力的一支笔,龙应台的文章一向有着不让须眉的开阔豪气,而其新作《目送》却让人感到曾经咄咄逼人刀光剑影的“龙卷风”开始变得温柔婉转,如微风拂面。
龙应台这些年来从公共领域转向关注私人领域,文风也从《野火集》的犀利批判转向《目送》的冷静感情书写。也许是年纪的关系,五十六岁的龙应台,意识到时间的流转,开始专注于生活的细腻体会: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从来不敞开自己的龙应台,这次选择最美的汉字,挑战思考中的“生死大问”。龙应台承认,《目送》在她年轻十岁时是写不出来的,与之前出版的《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烈》相比,“《目送》完全是‘暗夜行山路’的文章,完全是私己的”。因为这本书的私密性以及它的情感的浓度,作者诚实地表示:无法在大庭广众之下畅谈这本书。
迟来的“人生基础课程”
2004年,龙应台父亲的逝世让她体味到人生如同“暗夜行山路”。在父亲去世前,五十多岁的她从未经历过任何至亲的死亡,这跟她台湾“外省人”的身份有关。作为从大陆到台湾的移民,除了父母兄弟,小时候的龙应台没有其它家族亲人,因为这一背景,她对许多“人生基础课程”的学习有着严重的时间上的延迟。“如果我在原来的家族,可能十岁就遇到祖父过世、十三岁祖母过世,还会有叔公之类亲戚的人际变化。”她说:“可是我到了五十岁,才上别人十几岁就上过的人生课程,我的父亲过世,第一次上课就是这重大人生事件。”父亲的逝世,是她第一次上“生死大课”,她也开始独自去咀嚼和消化人生不可逃脱的生老病死,“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父亲过世、母亲失忆,死去与老化的演绎,加上儿子成长迫使作母亲的她要独立,“五十岁了,我的人生课程才从头上起。”这迟来的“人生基础课程”还发生许多趣事:她不会煮饭,不知道蛋多少钱,分不清楚蜈蚣与马陆有什么不同。直到儿子到香港与她居住,她才惊觉自己这方面的低能。她记下自己的尝试与挫折,也写下对父亲的回忆以及与母亲的相处。
龙应台细细地写着生活点滴,从细微之事却更明白生死大课的本质。“人在天地之间终究是无所凭依的孤独。你真能面对生老病死,就真的明白,在这世间,没有什么可以附着依托。”
龙应台说,有了对生死的经历之外,开始觉得大部分社会议题其实都只是枝微末节。不过,她说“评论与文学,两者都是我”,而无论笔下书写的是什么,都总有一个核心,那便是对人最深的关切。
二十一世纪的《背影》
《目送》这个书名来自于龙应台近期在华文网络点阅率最高的同名文章,在文中她写了生命中两件“小事”:儿子十六岁到美国当交换学生,在机场,她看着儿子通过护照检查、进入海关,背影倏地消失,没有回头;多年后,她父亲在医院的最后时光,她又看着轮椅上被护士推回房的父亲背影。通过这些事,她开始理解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并在文中写道“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这样的文字,很容易让人想起八十多年前,朱自清那篇脍炙人口的《背影》。有所不同的是,《背影》讲述的是父子两代的情感,而《目送》牵系三代:往上看,也往下看,看儿子们的青春,回忆自己的年少;看爹娘的老态,也审视自己即将迈入的老年。这是龙应台的三代情怀,以时间为经,以亲情角色为纬,游走于“女儿”与“母亲”的双重角色,用工笔素描的方式,来勾勒出每寸光阴中触动自己的亲情“背影”,既是时间历练,也是反观人生。
跨三代共读的人生之书
对于龙应台而言,《目送》可以说是人生的一个阶段:写父亲时,父亲已经走了,写母亲时,也即将目送母亲离去,写与孩子的关系时,看到的是他们永远用背影对着自己。人生走到这样的年龄阶段,是四顾苍茫,唯有目送。
二十多年前读龙应台《野火集》长大的一代,现也都到了“上有老,下有小”的阶段,对他们而言,从牵着孩子幼小的手,情意满满的亲情,到青春后期孩子与自己渐行渐远的背影;从陪着年迈母亲如带着女儿一般,思及自己也曾是父母眼前一去不返的背影,《目送》中处处是感同深受的亲情滋味,篇篇有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
这本书不仅为作者的同代人而写,同时也是写给上一代和更年轻的下一代。在书中,展翅高飞的孩子、即将离去的母亲和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目送他们的作者——三代人的情感一样丰沛,只是各自表达的方式不同。龙应台以她流畅的笔法写出了三代人的心情,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让每一代读者都从中有所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代序:你来看此花时
2009年09月24日15:02
1
整理卧房抽屉的时候,突然发现最里头的角落里有个东西,摸出来一看,是个红色的盒子。
这一只抽屉,塞满了细软的内衣、手绢、丝袜,在看不见的地方却躲着一个盒子,显然是有心的密藏,当然是自己放的,但是,藏着什么呢?
打开盒盖,里头裹着一方黑色缎巾,缎巾密密包着的,是两条黄金项链,放在手心里沉沉的;一个黄金戒指、一对黄金耳环,一只黄金打出的雕花胸针。黄澄澄的亮彩,落在黑色缎面上,像秋天的一撮桂花。
我记得了。
她是个一辈子爱美、爱首饰的女人。那一天晚上,父亲在医院里,她把我叫到卧房里,拿出这一个盒子,把首饰一件一件小心地放进去,说:“给你。”
我笑着推开她的手:“妈,你知道我不戴首饰的。你留着用。”
她停下来,看着我,一时安静下来。
我倒是看了看她和父亲的大床,空着──父亲不知还回不回得来。床头墙上挂着从老家给他们带来的湘绣。四幅并排,春兰、夏荷、秋菊、冬梅,淡淡的绯红黛青压在月白色的丝绸上,俯视着一张铺着凉席的双人床。天花板垂下来的电扇微微吹着,发出清风的声音。这房间,仍旧一派岁月绵长、人间静好的气氛。
她幽幽地说话了:“女儿,与其到时候不知道东西会流落到哪里,不如现在清清醒醒地交给你吧。”
她把盒子放在我手心,然后用两只手,一上一下含着我的手,眼睛却望向灰淡的窗外,不再说话。
把盒子重新盖上,放回抽屉里层,我匆匆走到客厅,拿起电话,拨她的号码;接通了,铃声响起,我持着听筒走到面海的阳台,夕阳正在下沉,海水如万片碎金动荡闪烁。直直看出去,越过海洋越过山屿越过云层,一重一重飞越的话,应该是澳门,是越南,是缅甸,再超越就是印度,就是非洲了。台湾在日出的那头,其实是我站在阳台怎么都看不见的另一边。我握紧听筒,对着金色的渺茫,仿佛隔海呼喊:“是我,小晶,你的女儿──你记得吗?”
2
我喜欢走路。读书写作累了,就出门走路。有时候,约个可爱的人,两个人一起走,但是两个人一起走时,一半的心在那人身上,只有一半的心,在看风景。
要真正地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
我看见早晨浅浅的阳光里,一个老婆婆弓着腰走下石阶,上百层的宽阔石阶气派万千,像山一样高,她的身影柔弱如稻草。
我看见一只花猫斜躺在一截颓唐废弃的断墙下,牵牛花开出一片浓青艳紫缤纷,花猫无所谓地伸了伸懒腰。
夜色朦胧里,我看见路灯,把人行道上变电箱的影子胡乱射在一面工地白墙上,跟路树婆娑的枝影虚实交错掩映,看起来就像罗密欧对着朱丽叶低唱情歌的那个阳台。
我看见诗人周梦蝶的脸,在我挥手送他的时候,刚好嵌在一扇开动的公交车的小窗格里,好像一整辆车,无比隆重地,在为他作相框。
我看见停在凤凰树枝上的蓝鹊,它身体的重量压低了缀满凤凰花的枝丫。我看见一只鞋般大小的渔船,不声不响出现在我左边的窗户。
我是个摄影的幼儿园大班生,不懂得理论也没学过操作,但是跟风景约会的时间长了,行云流水间,万物映在眼底,突然悟到:真正能看懂这世界的,难道竟是那机器,不是你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这世间的风景于我的心如此“明白”,何尝在我“心外”?相机,原来不那么重要,它不过是我心的批注,眼的旁白。于是把相机放进走路的背包里,随时取出,作“看此花时”的心笔记。
每一个被我“看见”的瞬间刹那,都被我采下,而采下的每一个当时,我都感受到一种“美”的逼迫,因为每一个当时,都稍纵即逝;稍纵,即逝。
3
在中国台湾、香港,新、马和美国,流传最广的,是《目送》。很多人说,邮箱里起码收到十次以上不同的朋友转来这篇文章。在大陆,点击率和流传率最高的,却是另一篇,叫做《(不)相信》。
是不是因为,对于台湾和海外的人,“相信”或“不相信”已经不是切肤的问题,反倒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才是刻骨铭心的痛?是不是因为,在大陆的集体心灵旅程里,一路走来,人们现在面对的最大关卡,是“相信”与“不相信”之间的困惑、犹豫,和艰难的重新寻找?
很难说。每个人,来到“花”前,都看见不一样的东西,都得到不一样的“明白”。
对于行路的我而言,曾经相信,曾经不相信,今日此刻也仍旧在寻找相信。但是面对时间,你会发现,相信或不相信都不算什么了。因此,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目送
2009年09月24日15:02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儿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雨儿
2009年09月24日15:02
我每天打一通电话,不管在世界上哪个角落。电话接通,第一句话一定是,“我──是你的女儿。”如果是越洋长途,讲完我就等,等那六个字穿越渺渺大气层进入她的耳朵,那需要一点时间。然后她说,“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
“对,那就是我。”
“喔,雨儿你在哪里?”
“我在香港。”
“你怎么都不来看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我昨天才去看你,今早刚离开你。”
“真的?我不记得啊。那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再过一个礼拜。”
“你是哪一位?”
“我是你的女儿。”
“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啊。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香港。”
“你怎么都不来看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到潮州看她时,习惯独睡的我就陪她睡。像带孩子一样把被子裹好她的身体,放周璇的《天涯歌女》,把灯关掉,只留下洗手间的小灯,然后在她身边躺下。等她睡着,我再起来工作。
天微微亮,她轻轻走到我身边,没声没息地坐下来。年老的女人都会这样吗?身子愈来愈瘦,脚步愈来愈轻,声音愈来愈弱,神情愈来愈退缩,也就是说,人逐渐逐渐退为影子。年老的女人,都会这样吗?
我一边写,一边说:“干嘛那么早起?给你弄杯热牛奶好吗?”
她不说话,无声地觑了我好一阵子,然后轻轻说:“你好像我的雨儿。”
我抬起头,摸摸她灰白色稀疏的头发,说:“妈,千真万确,我就是你的女儿。”
她极惊奇地看着我,大大地惊讶,大大地开心:“就是说嘛,我看了你半天,觉得好像,没想到真的是你。说起来古怪,昨天晚上有个人躺在我床上,态度很友善,她也说她是我的雨儿,实在太奇怪了。”
“昨晚那个人就是我啊。”我把冰牛奶倒进玻璃杯中,然后把杯子放进微波炉。远处隐隐传来公鸡的啼声。
“那你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她一脸困惑。
“我从台北来看你。”
“你怎么会从台北来呢?”她努力地想把事情弄清楚,接过热牛奶,继续探询,“如果你是我的雨儿,你怎么会不在我身边呢?你是不是我养大的?是什么人把你养大的呢?”
我坐下来,把她瘦弱的手捧在我掌心里,看着她。她的眼睛还是很亮,那样亮,在浅浅的晨光中,我竟分不清那究竟是她年轻时的锋芒余光,还是一层盈盈的泪光。于是我从头说起:“你有五个儿女,一个留在大陆,四个在台湾长大。你不但亲自把每一个都养大,而且四个里头三个是博士,没博士的那个很会赚钱。他们全是你一手栽培的。”
眼里满是惊奇,她说:“这么好?那……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今年几岁?结婚了没有?”
我们从盘古开天谈起,谈着谈着,天,一点一点亮起,阳光就从大武山那边照了进来。
有时候,我让女佣带着她到阳明山来找我。我就把时间整个调慢,带她“台北一日游”。第一站,洗温泉。泡在热气缭绕的汤里,她好奇地瞪着满堂裸身的女人目不转睛,然后开始品头论足。我快动作抓住她的手,才能阻止她伸手去指着一个女人,大声笑着说:“哈,不好意思啊,那个雨人好──肥喔。”
第二站,搭公交车,红五号,从白云山庄上车。一路上樱花照眼,她静静看着窗外流荡过去的风景,窗玻璃映出她自己的颜容,和窗外的粉色樱花明灭掩映;她的眼神迷离,时空飘忽。
到了士林站。我说:“妈,这是你生平第一次搭捷运,坐在这里,给你拍一张照片。”
她娴静地坐下,两手放在膝上。刚好后面有一丛浓绿的树,旁边坐着一个孤单的老人。
“你的雨儿要看见你笑,妈妈。”
她看着我,微笑了。我这才注意到,她穿着黑衣白领,像一个中学的女生。
山路
2009年09月24日15:02
五万人涌进了台中的露天剧场;有风,天上的云在游走,使得月光忽隐忽现,你注意到,当晚的月亮,不特别明亮,不特别油黄,也不特别圆满,像一个用手掰开的大半边葡萄柚,随意被搁在一张桌子上,仿佛寻常家用品的一部分。一走进剧场,却突然扑面而来密密麻麻一片人海,令人屏息震撼:五万人同时坐下,即使无声也是一个隆重的宣示。
歌声像一条柔软丝带,伸进黑洞里一点一点诱出深藏的记忆;群众跟着音乐打拍,和着歌曲哼唱,哼唱时陶醉,鼓掌时动容,但没有尖叫跳跃,也没有激情推挤,这,是四五十岁的一代人。
老朋友蔡琴出场时,掌声雷动,我坐在第二排正中,安静地注视她,想看看──又是好久不见,她瘦了还是胖了?第一排两个讨厌的人头挡住了视线,我稍稍挪动椅子,插在这两个人头的中间,才能把她看个清楚。今晚蔡琴一袭青衣,衣袂在风里翩翩蝶动,显得飘逸有致。
媒体涌向舞台前,镁光灯烁烁闪个不停。她笑说,媒体不是为了她的“歌”而来的,是为了另一件“事”。然后音乐静下,她开口清唱:“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蔡琴的声音,有大河的深沉,黄昏的惆怅,又有宿醉难醒的缠绵。她低低地唱着,余音缭绕然后戛然而止时,人们报以狂热的掌声。她说,你们知道的是我的歌,你们不知道的是我的人生,而我的人生对你们并不重要。
在海浪一样的掌声中,我没有鼓掌,我仍旧深深地注视她。她说的“事”,是五十九岁的导演杨德昌的死。她说的“人生”,是她自己的人生;但是人生,除了自己,谁可能知道?一个曾经爱得不能自拔的人死了,蔡琴,你的哪一首歌,是在追悼;哪一首歌,是在告别;哪一首歌,是在重新许诺;哪一首歌,是在为自己做永恒的准备?
挡了我视线的两个人头,一个是胡志强的。一年前中风,他走路时有些微跛,使得他的背影看起来特别憨厚。他的身边紧挨着自己大难不死的妻,少了一条手臂。胡志强拾起妻的一只纤弱的手,迎以自己一只粗壮的手,两人的手掌合起来鼓掌,是患难情深,更是岁月沧桑。
另一个头,是马英九的。能说他在跟五万个人一起欣赏民歌吗?还是说,他的坐着,其实是奔波,他的热闹,其实是孤独,他,和他的政治对手们,所开的车,没有“R”挡,更缺空挡。
我们这一代人,错错落落走在历史的山路上,前后拉得很长。同龄人推推挤挤走在一块,或相濡以沫,或怒目相视。年长一点的默默走在前头,或迟疑徘徊,或漠然而果决。前后虽隔数里,声气婉转相通,我们是同一条路上的同代人。
蔡琴开始唱《恰似你的温柔》,歌声低回流荡,人们开始和声而唱: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就像一张破碎的脸
难以开口道再见  就让一切走远
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们却都没有哭泣
让它淡淡的来   让它好好的去
我压低帽檐,眼泪,实在忍不住了。今天是七月七号的晚上,前行者沈君山三度中风陷入昏迷的第二晚。这里有五万人幸福地欢唱,掌声、笑声、歌声,混杂着城市的灯火腾跃,照亮了粉红色的天空。此刻,一辈子被称为“才子”的沈君山,一个人在加护病房里,一个人。
才子当然心里冰雪般的透彻: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胭脂
2009年09月24日15:02
每次到屏东去看妈妈,还没到时先给她电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她愉快的声音传来:“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可是我知道你是我喜欢的人。”
“猜对了,”我说,“我是你的女儿,我是小晶。”
“小晶啊,”她说,带着很浓的浙江乡音,“你在哪里?”
带她去“邓师傅”做脚底按摩,带她去美容院洗头,带她到菜市场买菜,带她到田野上去看鹭鸶,带她到药房去买老人营养品,带她去买棉质内衣,宽大但是肩带又不会滑下来的那一种,带她去买鞋子买乳液买最大号的指甲刀。我牵着她的手在马路上并肩共行的景象,在这黄狗当街懒睡的安静小镇上就成为人们记得的本村风景。不认识的人,看到我们又经过他的店铺,一边切槟榔一边用眼睛目送我们走过,有时候说一句,轻得几乎听不见:“伊查某仔转来喽!”
见时容易别时难,离开她,是个复杂的工程。离开前二十四小时,就得先启动心理辅导。我轻快地说:“妈,明天就要走啦。”
她也许正用空蒙蒙的眼睛看着窗外的天,这时马上把脸转过来,慌张地看着我,“要走了?怎么要走呢?”
我保持声音的愉悦,“要上班,不然老板不要我啦。”
她垂下眼睛,是那种被打败的神情,两手交握,放在膝上,像个听话的小学生。跟“上班”,是不能对抗的,她也知道。她低声自言自语:“喔,要上班。”
“来,”我拉起她的手,“坐下,我帮你擦指甲油。”
买了很多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专门用来跟她消磨卧房里的时光。她坐在床沿,顺从地伸出手来,我开始给她的指甲上色,一片一片慢慢上,每一片指甲上两层。她手背上的皮,抓起来一大把,是一层极薄的人皮,满是皱纹,像蛇蜕掉弃置的干皮。我把新西兰带回来的绵羊油倒在手心上,轻轻揉搓这双曾经劳碌不堪、青筋暴露而今灯尽油枯的手。
涂完手指甲,开始涂脚指甲。脚指甲有点灰指甲症状,硬厚得像岩石。把她的脚放进热水盆里──她缩起脚,说:“烫。”我说:“一点也不,慢慢来。”浸泡五分钟后,脚指甲稍微松软了,再涂色。选了艳丽的桃红,小心翼翼地点在她石灰般的脚指甲上。效果,看起来确实有点恐怖,像给僵尸的脸颊上了腮红。
我认真而细致地“摆布”她,她静静地任我“摆布”。我们没法交谈,但是,我已经认识到,谁说交谈是唯一的相处方式呢?还有什么,比这胭脂阵的“摆布”更适合母女来玩?只要我在,她脸上就有一种安心的平静。更何况,胭脂阵是有配乐的。我放上周璇的老歌,我们从《夜上海》一直听到《凤凰于飞》、《星心相印》和《永远的微笑》。
涂完她所有的手指甲和脚指甲,轮到我自己。黄昏了,淡淡的阳光把窗帘的轮廓投射在地板上。“你看,”我拿出十种颜色,每一只指甲涂一个不同的颜色,从绯红到紫黑。她不说话,就坐在那床沿,看着我涂自己的指甲,从一个指头到另一个指头。
每次从屏东回到台北,朋友总是惊讶:“嗄?你涂指甲油?”
指甲油玩完了,空气里全是指甲油的气味。我说:“明天,明天我要走了。要上班。”
她有点茫然,“要走了?怎么要走了?那──我怎么办?我也要走啊。”
把她拉到梳妆镜前,拿出口红,“你跟哥哥住啊,你走了他要伤心的。来,我帮你化妆。”她一瞬间就忘了我要走的事,对着镜子做出矜持的姿态:“我啊,老太婆了,化什么妆哩。”
可是她开始看着镜中的自己,拿起梳子,梳自己的头发。
她曾经是个多么耽溺于美的女人啊。六十五岁的时候,突然去纹了眉和眼线,七十岁的时候,还问我她该不该去隆鼻。多少次,她和我一起站在梳妆镜前,她说:“女儿,你要化妆。女人,就是要漂亮。”
现在,她的手臂布满了黑斑,黑斑在干枯的衰老的皮肤上,像褪下的蛇皮。
我帮她擦了口红,说:“来,抿一抿。”她抿了抿唇。
我帮她上了腮红。
在她纹过的眉上,又画上一道弯弯淡眉。
“你看,”我搂着她,面对着大镜,“冬英多漂亮啊。”
她惊讶,“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你的女儿嘛。”我环抱着她瘦弱的肩膀,对着镜子里的人,说,“妈,你看你多漂亮。我明天要走喔,要上班,不能不去的,但马上会回来看你。”
散步
2009年09月24日15:02
回屏东看母亲之前,家萱过边境来访。细致的她照例带了礼物。一个盒子上写着“极品燕窝”,我打开看一下,黑溜溜的一片,看不懂。只认得盛在瓷碗里头加了冰糖的白糊糊又香又甜的燕窝;这黑溜溜的原始燕窝──是液体加了羽毛、树枝吗?还真不认识。不过,家萱当然是送给母亲吃的,我不需操心。
她又拿出一个圆筒,像是藏画的。一卷纸拿出来,然后一张一张摊开,她说:“我印得多了,想想也许你妈可以用。”
海报大小的白纸,印着体积很大、油墨很浓的毛笔字,每一张都是两三行,内容大同小异:
最亲爱的妈妈:
我们深爱您。
您的房子、看护、医药费,我们全都付了。
我们承诺,一定竭尽所能照料您。
请您放心。
您的孩子:家萱
家齐
家仁
最亲爱的妈妈:
我们都是您含辛茹苦培养大的。
我们感念您。
我们承诺:您所有的需要,都由我们承担。
请您放心。相信我们对您的深爱。
您的孩子:家萱
家齐
家仁
我看着家萱,忍不住笑。上一回,我们在交换“妈妈笔记”时,她说到八十岁的母亲在赡养院里如何如何地焦虑自己没钱,怀疑自己被儿女遗弃,而且一转身就忘记儿女刚刚来探视过而老是抱怨孩子们不记得她。我拿出自己“制造”的各种银行证明、抚养保证书,每一个证明都有拳头大的字,红糊糊、威风凛凛的印章,每一张都有一时的“安心”作用。没想到家萱进步神速,已经有了独家的“大字报”!
“是啊,”她笑着说,“我用海报把她房间的墙壁贴得满满的。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可以一张一张读,每一张我们姐弟都给签了名。”
“有效吗?”我问。
她点头,“还真有效,她读了就安心。”
“你拿回屏东,贴在你妈房里吧。”
她的笑容,怎么看都是苦的。我也发现,她的白发不知何时也多了。
我把大字报一张一张拾起,一张一张叠好,卷起,然后小心地塞回圆筒。摇摇头,“妈妈又过了那个阶段了。她已经忘了字了。我写的银行证明,现在她也看不懂了。”
回到屏东,春节的爆竹在冷过头的冬天,有一下没一下的,凉凉的,仿佛浸在水缸里的酸菜。陪母亲卧床,她却终夜不眠。窗帘拉上,灭了大灯,她的两眼晶亮,瞪着空蒙蒙的黑夜,好像瞪着一个黑色的可以触摸的实体。她伸出手,在空中捏取我看不见的东西。她呼唤我的小名,要我快起床去赶校车,不要迟到了,便当已经准备好。她说隔壁的张某某不是个东西,欠了钱怎么也不还。她问,怎么你爸爸还没回家,不是说理了发就马上回来吗?
我到厨房拿热牛奶给她喝。她不喝。我抚摸她的手,拍她的肩膀,像哄一个婴儿,但是她安静了一会儿又开始躁动。我不断地把她冰冷的手臂放回被窝里,她又固执地将我推开。我把大灯打开,她的幻觉消失,灯一灭,她又回到四十年前既近又远、且真且假的彷徨迷乱世界。
大年初三, 二○○八年的深夜,若是从外宇宙看过来,这间房里的灯亮了又暗,暗了又亮,一整夜。清晨四时,我下了床,光脚踩在冰冷的地板上,说:“妈,既然这样,我们干脆出去散步吧。”帮她穿上最暖的衣服,围上围巾,然后牵着她的手,出了门。
冬夜的街,很黑,犬吠声自远处幽幽传来,听起来像低声呜咽,在解释一个说不清的痛处。
路底有一家灯火通明的永和豆浆店,我对她说:“走吧,我带你去吃你家乡浙江淳安的豆浆。”她从梦魇中醒来,乖顺地点头,任我牵着她的手,慢慢走。空荡荡的街,只有我,和那生了我的女人。
路的地面上,有一条很长很长的白线,细看之下,发现是鸟屎。一抬头,看见电线上黑溜溜的一长条,全停满了燕子,成千上万只,悄悄地,凝结在茫茫的夜空里。
为谁
2009年09月24日15:02
我不懂得做菜,而且我把我之不懂得做菜归罪于我的出身──我是一个外省女孩;在台湾,“外省”其实就是“难民”的意思。外省难民家庭,在流离中失去了一切附着于土地的东西,包括农地、房舍、宗祠、庙宇,还有附着于土地的乡亲和对于生存其实很重要的社会网络。
因为失去了这一切,所以难民家庭那做父母的,就把所有的希望,孤注一掷地投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头。他们仿佛发现了,只有教育,是一条垂到井底的绳,下面的人可以攀着绳子爬出井来。
所以我这个难民的女儿,从小就不被要求做家事。吃完晚饭,筷子一丢,只要赶快潜回书桌,正襟危坐,摆出读书的姿态,妈妈就去洗碗了,爸爸就把留声机转小声了。背《古文观止》很重要,油米柴盐的事,母亲一肩挑。
自己做了母亲,我却马上变成一个很能干的人。厨房特别大,所以是个多功能厅。孩子五颜六色的画,贴满整面墙,因此厨房也是画廊。餐桌可以围坐八个人,是每天晚上的沙龙。另外的空间里,我放上一张红色的小矮桌,配四只红色的矮椅子,任谁踏进来都会觉得,咦,这不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客厅吗?
当我打鸡蛋、拌面粉奶油加砂糖发粉做蛋糕时,安德烈和菲利普就坐在那矮椅子上,围着矮桌上一团新鲜可爱的湿面团,他们要把面团捏成猪牛羊马各种动物。蛋糕糊倒进模型,模型进入烤箱,拌面盆里留着一圈甜软黏腻的面糊,孩子们就抢着用小小的手指去挖,把巧克力糊绕满了手指,放进嘴里津津地吸,脸上也一片花糊。
我变得很会“有效率”做菜。食谱的书,放在爬着常青藤的窗台上,长长一排。胡萝卜蛋糕的那一页,都快磨破了;奶酪通心粉、意大利千层面那几页,用得掉了下来。我可以在十分钟内,给四个孩子──那是两个儿子加上他们不可分离的死党──端上颜色漂亮而且维他命ABCDE加淀粉质全部到位的食物。然后把孩子塞进车里,一个送去踢足球,一个带去上游泳课。中间折到图书馆借一袋儿童绘本,冲到药房买一只幼儿温度计,到水店买三大箱果汁,到邮局去取孩子的生日礼物包裹同时寄出邀请卡……然后匆匆赶回足球场接老大,回游泳池接老二,回家,再做晚餐。
母亲,原来是个最高档的全职、全方位CEO,只是没人给薪水而已。
然后突然想到,啊,油米柴盐一肩挑的母亲,在她成为母亲之前,也是个躲在书房里的小姐。
孩子大了,我发现独自生活的自己又回头变成一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而长大了的孩子们却成了美食家。菲利普十六岁就自己报名去上烹饪课,跟着大肚子、带着白色高筒帽的师傅学做意大利菜。十七岁,就到三星米其林法国餐厅的厨房里去打工实习,从削马铃薯皮开始,跟着马赛来的大厨学做每一种蘸酱。安德烈买各国食谱的书,土耳其、非洲菜、中国菜,都是实验项目。做菜时,用一只马表计分。什么菜配什么酒,什么酒吃什么肉,什么肉配什么香料,对两兄弟而言,是正正经经的天下一等大事。
我呢,有什么就吃什么。不吃也可以。一个鸡蛋多少钱,我说不上来,冰箱,多半是空的。有一次,为安德烈下面──是泡面,加上一点青菜叶子。
汤面端上桌时,安德烈,吃了两口,突然说:“青菜哪里来的呀?”
我没说话,他直追,“是上星期你买的色拉对不对?”
我点点头。是的。
他放下筷子,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说:“那已经不新鲜了呀,妈妈你为什么还用呢?又是你们这一代人的──习惯,对吧?”
他不吃了。
过了几天,安德烈突然说:“我们一起去买菜好吗?”
母子二人到城里头国际食品最多的超市去买菜。安德烈很仔细地来来回回挑选东西,整整三个小时。回到家中,天都黑了。他要我这做妈的站在旁边看着,“不准走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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