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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情调是一门艺术

李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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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节 接吻
台湾有位作家在一篇文章中有这样的描写:“一个人顶容易又有上瘾的嗜好,怕再没有比同恋人接吻一事为快了……只要一个妇人的嘴唇,有一次在你粗糙的又略有短青的胡子的嘴边贴了一秒钟,你就永远只会在这一件事上思索那味道……但这能怪男人么?谁教那嘴唇红得诱人?”
嘴唇的颜色,其实最像一种植物茜草(又名血见愁)。但文人们老喜欢用宝石、鲜花、樱桃之类来形容,就显得才思枯竭。有科学家指出,嘴唇使人联想起阴唇,因为它受到刺激时,因充血而红润,这就是女性使用一切染料使嘴唇红上添红的原因。
嘴唇的诱惑与接吻的欲望是成正比的,这是因为两性乃至哺乳动物都有结合肉体的本能欲望。接吻最早产生的意识,在于远古时期的人们认为呼出的热气是灵魂的体现,而接吻则是“灵魂结合”的方式。接吻产生的丰富感觉,是性本能的体现呢,还是爱情的升华?这显然是因人而异的。
在接吻过程里,双颊是投石问路的理想场所,如果女人愿意让男人得陇望蜀,那必须在路经双颊时,得到她特许的通行证!
顺着两颊的路线,男人会接触到她的双唇,这可以说是女人最敏感也是最不可侵犯的地方了,如果你能够接触到这个地区,表示你已经占据她心目中重要的地位。
舌上除了布满着味蕾,也有许多神经的末梢在此,因此无论是轻点式双唇的接触或是法国式的热吻,操作者会发现这亲密的动作,仿佛将一股低压电流透过双唇与舌尖传送到彼此的全身,而女孩子特别喜欢享受这种感觉。
处于开放的时代,在车站、码头以及汽车上,很多抱成一团的男女让我们大饱眼福。他们以炙热的嘴唇来诉说悲欢离合,这比空洞的语言诉说思念要实惠得多。嘴唇可以触及更深的东西,彼此交换的口液在舌头的搅拌下唤醒了沉睡的真情,当事人会情不自禁地敞开心扉,容纳对方的一切。与此同时,彼此的嘴唇发出一连串吮吸的声音,成为接吻的强力伴奏,泪雨开始从天空决堤,流淌成了心底的一泓甘泉……
由于嘴唇具备引起感官反应的魔力,嘴唇的构造,使产生欲望的程度存在差异。哲学大师亚里士多德在《人相学》里分析道:“嘴唇薄,嘴唇两端松弛,因此,上唇垂于下唇的人是矜持的,如狮子;嘴唇薄而坚硬,犬齿突出的人表示卓越,如野猪;而厚嘴唇的人,特别是上唇向前张开的人是愚蠢的,如驴子和猿猴。”这种笔调,已经有算命的味道了。嘴唇,尤其是下唇丰满、红润的女人,激发男人欲念的可能性,首先就在于接吻。
从医学的角度分析,接吻时双方在唾液中交换了九毫克的水分,零点七克的蛋白质,零点一八克的有机物,零点七毫克油脂,零点五毫克盐以及大量的“酶”。“酶”是一种自然抗生素,能消灭接吻时传来的细菌,从人体物理学的角度来看,接吻总共造成二十九种肌肉动作,包括十二种唇部及十七种舌头移动的动作,能增加生理上的运动机能。
流行性感冒肆虐的时候,许多人都赶紧戴起口罩,但是在寒冷的西欧,人们不但不带口罩,而且也不放过任何接吻的机会,以此来证明接吻对健康是大大有益的,证明爱情的“细菌”是无孔不入的。
接吻对彼此也是另有要求的,比如牙齿,比如口气,比如姿势,比如舌头位置等等。疯狂的情侣可以乱啃一气,那是内心激抖得嘴唇战斗的缘故;反过来说,一个人气得嘴唇发青,而情人依靠接吻来使其回心转意,这类场面在现实生活中也比比皆是。它提醒我们,人不过是一种动物罢了。
据报道,在伦敦街头,每当一对恋人在街灯下亲热时,本来好端端的路灯便会变得暗淡下来,乃至熄灭。警察被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但超科学可知范围调查员伊文斯说,他遇到过不下五十次同类事件,称这就好似弄弯汤匙情形一样。无论怎样,这使我们明白了嘴唇放电的威力!
中国男人接吻时常常不注意前奏,而欧洲人或华裔通常都会比较注意细腻的感情交流。记得几年前,Julia Roberts 演的Pretty Woman《风月俏佳人》里面,Julia Roberts演一个妓女,她碰到一个Richard Gere饰演的富公子,她可以为这个富人提供任何服务,就是不能kiss,因为她认为接吻是需要感情的,只有跟自己心爱的人才可以做此事。我希望大陆的男孩子应该多学学接吻的技巧,接吻时不是把舌头放在别人嘴里搅两下就了事。而且很多人口中有异味,这就更让人无法忍受了。
当你准备与异性约会时接吻,首先要注意口腔卫生,特别要注意牙齿和舌苔上是否有一层白色的垢物,约会前最好要刷牙,刷牙时要刮一刮舌苔,避免口中有异味。蛀牙、消化不良、长期便秘都是口中有异味的原因之一。也要注意头发、耳后都不能有油垢味。接吻的技巧也很重要, 不要硬绑绑地吞吐穿梭……否则会被对方抱怨你的接吻技术太差,接吻接到了这个份上,还是不接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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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给见面礼的时候,别忘了给下马威。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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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李敖先生,你说的“下马威”是接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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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男女之间的一切关系,都是唯美的关系,恋爱应该如此,结婚应该如此,离婚更应该如此。男女之间除了美以外,没有别的,也不该有别的。我不喜欢男女分开时候恶形恶状。英国的诗人说:“既然没有办法,让我们接吻来分离。”这多美!
⊙李敖•《上电视谈现代婚姻的悲剧性》
跟贴:
老爸李敖,你不要太“潇洒”!你的情人会同意你的“接吻告别式”吗?
第一章第2节 握手
握手本是流行于西方上流社会的社交动作,流落民间之后,异性之间也把这套礼节发扬光大,只是做的不太理想。很多男人为了与女性拉近距离,做第一类接触,他会罔视握手的礼节,有紧握不放者,有在女人的掌心用食指猛抠者……两性间的握手,就女性来说,男人握手的“深度”跟对自己的尊重成反比——在全掌式的紧握、半掌式弯曲的各种接触中,保守的女人更喜欢采用手指前沿的蜻蜓点水、一触即退式的握手方式,这有利于女性保持“主权”。有本礼仪方面的著作指出,英国女皇就是这种握手方式的代表,也许尊贵的地位就像一触即溃的老古董,只能观赏,摸一下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长于捕捉细节的英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勃朗宁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在首次向女诗人伊•巴蕾特(即后来的勃朗宁夫人)求婚失败后,激情更是高扬,施展欲擒故纵的手段,写出《失去的恋人》一诗:
……
但是,我将只说一般朋友的语言,
或许再稍微强烈一些;
我握住你的手,将只握礼节允许的时间,
或许再稍微长一刹那!
这几句诗文充分显现,诗人要彻底将女人的胃口吊足,他要让女人先产生失望,进而留下希望,然后再燃起渴望……所以说男人追求女人是要有技巧的,而不是要近乎于性骚扰一般。我相信正常的女人对性骚扰都是避之惟恐不及,我不解的是,男人透过这种性暗示的动作能达到什么快感吗?
一些中国电影导演在处理这个动作时,可能没有考虑到心理学、生理学原理,往往是男女一握手就浑身发软,就语无伦次,女方倒在男人的怀抱里,然后就接吻,然后就天昏地暗,然后就熄灯……男女之事如果都是如此按照一个“规律”进行,这种电影不看也罢!
我碰到陌生人都会握手,可国人常常忽略这个礼仪,有人见我向他伸出手来,只会瞪大眼睛望着我看,弄得场面很尴尬。中国人在饭桌上很有次序,可握手的礼仪就不是很懂。欧洲人不怎么握手,通常都是互亲脸颊。我很忌讳跟我握手的人手心都是汗,虽然这不能完全怪他,可是也应该是有办法可以事先清理一下的。还有很多国人说话的时候不看着对方的眼睛,也许是国人比较含蓄的缘故,可说话看着对方的眼睛也是与人交往的最基本的礼仪。希望国人在礼仪的细节上多多注意一些,才可以做一个合格的“地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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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子既然如约前来,我却不必准时赴约,盖守时云云,实在是对铁路局局长说的,根本不是对我们女人说的。我们每个女人都有三大敌人,第一是时间,第二是不追她的男人,第三是别的漂亮女人。其中最可恨的莫过于时间,时间会夺走我的美丽,减少我的多情,更不可饶恕的是,它使我去年辛苦做成的大衣走了样,所以它是我们女人的第一公敌,我们绝对不要遵守它,故约会时间虽到,我虽早已搽完胭脂抹完粉,可是还是先让那男孩子在宿舍门口等上半小时再说。一来呢,可杀其威风、吊其胃口;二来呢,可延长在寝室炫耀的时间;三来呢,那么准时干吗?又不是赶火车!⊙李敖•《假如我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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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是手与手的“约会”,一定要会掌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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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双龙抱,我却另有怀抱。抱女人与抱不平,才是我的双龙抱。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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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李敖不喜“握手”,而喜“双龙抱”……
第一章第3节 舞厅幻象
作为幻觉的大本营,舞厅陶冶情操的性质就被一帮男女轻易诠释了。
早先,跳舞是个时髦时尚的玩意儿,后来被卡拉OK取代了其所有功能,听我内地的朋友讲,内地有许多仅能容纳两个人的音响小屋子,还美其名曰叫“恋歌房”,其实叫“休息室”就行了。
后来,在中国接过时尚接力棒的是打保龄球、上网、赌博……内地的舞厅生意一直被一帮身份不明的人苦苦支撑着,直到近年才露出端倪。哦,原来是一批无业游民。花几元钱的门票就可以找到一个白天(中午可以在里面吃盒饭)的快乐,厕所免费,好像再没有这么实惠的快乐了。
十五瓦的节能灯吊在大厅顶部,成为数百平方米范围内惟一的灯塔,男女紧紧拥抱,空气芳香剂和城隍庙脂粉的味道弥漫着,这些道具作为精神和身体的腾空剂,使大家都沉浸在音乐的浪潮中,乐曲停止了,一些人还僵在那里,舍不得松开。直到下一个曲子又五音不全地展开,“卡”在感觉里的人又开始龙归大海。
但每一次更换一个舞伴是种规矩,谁也不问,谁也不会拒绝别人的邀请,舞客们在明亮天地中遭遇的种种暗算和伤心事,现在好了,在手臂和胸部的呵护下,不但可以康复,还滋生出些许留恋,并逐渐回忆起几乎淡忘了的恋爱时光。因此,当罕见的光晕从皱纹和粉底霜下艰难地浮现时,被十五瓦的灯光镀上了一层怪异的色泽,幸好,对方鼠目寸光,一直是一副闭着眼睛梦回青春少女的醉态……
上舞厅的族群,次数越多、年龄越大和收入越低形成鲜明对比,已经成为一个雷打不动的铁律。而跳舞上瘾的人,一般都是跳舞跳成单身的,这也是一个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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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曰:情人眼里出西施,西施眼里出自己。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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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和女人都喜欢往昏暗的舞厅里跑,可能是那里的女人都能变成西施。女人变成了西施,男人找到了西施,皆大欢喜……
第一章第4节 逛街
逛街一直是女人们的嗜好,甚至被女人们当作健身运动。无论是新新人类中的“坏女孩”,还是白发苍苍的“银发族”,谁也不能逃出这个劫数。一种是购物欲望的驱使,另一种还带有自我展示的倾向,因为身边的男人是自己的提款机。
这样看来,街道就成为女性们心目中的时尚展台,而身边的男人愿意陪你逛街,自然是显示美满感情生活的标本了。她们希望在别人眼里获得证明,自己无论从外在还是内在方面,并不输于任何人。对了,男人除了付钱还兼有搬运货物的职能。这种小小的野心虽得到了一小部分“好男人”的密切配合,但遭到大多数男人的强烈抵制。后者不明白女人的心思,她们即使不买什么,在街上空走几个钟头,只要在男人的陪同下,就能获得了一种由喧嚷酝酿出的幸福感觉。看起来,女人们的要求并不过分,这种不花钱就可得到满足的事情,男人们却认为比铺张浪费要严重得多。
男人们在对待面子方面,实际上其抵抗力远不及女性坚强,他们很容易在商贩的鼓噪中下败下阵来。女人们可以货比十家,她们已经不是在乎节约几个钱的问题了,而是通过这种比较方式,证明自己才是击败物价的胜利者,并沉浸于一种金钱无法买到的莫名其妙的喜悦中。这种还兼有锻炼走路、健美体型的消费仪式,身强力壮的男人们早就掉队了,或者蹲在商场门口抽闷烟,等候女人出来,他们一脸的无奈,跟女人灿烂的表情比较起来,男人立即就老了,像她父亲似的。
李敖老爸常说我们是设计师的小木偶,每季新品一出来就跟在设计师后面追捧。我认为逛街是女孩子们最大的快乐。大多男人都不喜欢逛街,是因为他们没有时间去享受讨价还价的乐趣。
有时我常在北京的高档场所,如王府饭店,看到一些年纪很大的暴发户领着一个年轻的“小蜜”逛街,女孩子噘着嘴,可能是因为她傍上的暴发户没有给她买东西。也有一些男人会领着女孩子家的七大姑八大姨疯狂地购买世界名牌产品,我就很不明白,她们是否真的喜欢这些名牌,是否真的知道这些名牌的内涵?还是仅仅因为价格昂贵就一定要买到手。过去香港人都看不起内地人,现在有成批的内地人到香港去吃鲍鱼,香港人竟一下都放下了身段……难道金钱真比一个人的修养还要重要吗?这是让我很不理解的一件事情。
我一直认为,人可以用金钱买到很多物质的东西,但不能买到高贵的人格和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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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看人背后的,是智者和唯美主义者;知道背后看人的,是奸雄。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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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逛街时,你是“看人背后的”,还是“背后看人的”……
第一章第5节 数钱
人们难以判断一个人对钱倾注的感情,但在他数钞票的时候,就可以看到这种难以遏制的激情,在手指上一泻如注。可以肯定的是,跟烟瘾、酒瘾一样,对钞票注入的感情,一定也会让人上瘾,不然人们怎么会一看到钱就手指发痒呢?
有人指出,点钞机的普及,固然使银行职员摆脱了繁重和高度紧张的压力,但也剥夺了货币持有者数钱的乐趣。这话并不准确,因为,即使经过点钞机无误的清点,人们还是要手工数钱的,并且不止一遍,这个天赋的快乐权力是注定不能被机器抢夺的。
有人点钱是蘸着口水进行的,有关钞票上细菌的传说十分可怕,但数钱者此时此地已经无暇顾及病从口入的原因了,只是急于体会手指轻触那薄薄纸张所带来的快感。这也近似于病人咬蛇反而把蛇毒死的道理。他在缓慢、极度专注的算术思维中,获得了一种抽象能力,即把纸张的数字跟身心的幸福进行了完全有机的兑换。即使这笔钱不是自己的,但利用数钱的机会充分发挥一番想象力,也是一件令人赏心悦目的事。女人在这件事上定是抢得先机,生活当中,勇于帮同事义务点钱的人,往往都是女流之辈。
也有人数钱要文明些,他们不蘸口水,进行的是干燥的无菌作业。当男人把钱交到女人手里时,仪式就正式开始。有的人将钞票迅速分类,头对头,整百对整百,新的、旧的分成几叠。然后她们用干燥而白皙的手指,数钱的速度极为迟缓,近似于电影里的慢动作,发现个别色泽有异的纸张,手指用力,反复摩擦,有把一张剥成两张的倾向。由于害怕心思恍惚,嘴里念念有词,一四五九地嘟嚷,她们延长的某个数字尾音在空气里持续地燃烧,展露着无尽的快感与满足……
第一遍清点完成时,男人已经睡着了。女人接着又开始第二次复查!
在数钱的漫长时光里,男女之间的龌龊和矛盾可以得到合理的清洗,仪式结束时,他们沐浴在一片曙光中,宛如一对璧人……
大陆纸钞流通的时间很长,一般都很脏,又没有五千一万的纸币。所以我希望国人还是多多使用信用卡,这样比较方便、比较卫生、比较安全。
有人问老爸李敖:作为一个男人,应该靠父母的钱来支持自己的自由和理想吗?
他说:当然可以,因为你有了钱,干事就会容易一些。有了钱对你就是一个优势,就像一个女孩子脸长的漂亮,这就是你的优势。真正聪明的女人应该是利用男人,欺骗男人,占男人便宜,如果老和男人吵架,那就是笨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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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多叫人着迷!这种着迷,更可从汉朝上溯,上溯到秦惠王时候。秦惠王打蜀国,无孔可入,于是刻了五头石牛,每只牛屁股后面,堆了一堆黄金,宣传说:“这些石牛可以大便出黄金。”蜀国国王大概也信“黄金如粪土”的,只是信的角度有点邪门,他下令去搬石牛,开道运进来。于是,石牛道完成的时候,中国的木马屠诚记也就同时演出。这个故事,造出了一句成语——“驱金牛开路”。
驱金牛开路,这是人间最立竿见影的办事哲学。圣贤豪杰、武林高手、各路英雄好汉,能妙慧圆通,驱金牛开路,而不被金牛撞倒者,天下又有几人?可是有了又怎样?没有又怎样?人永远是人,人永远归于尘土,黄金却永远不改本色。人说“发光的未必全是金子”,人错了!人不知道,永恒发光的,不幸就是金子。
⊙李敖•《驱金牛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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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喜欢数钱数到手发“软”的感觉……数金子更是一个力气活,是一个再懒的人都乐意干的力气活……
第一章第6节 男人的口袋
口袋也理应属于隐私的范畴,不过更确切地说,应该是最常用的“隐私”。口袋里的东西是流动的,可能没有收藏的价值,却有着真实的心情故事。只不过,你没有发现罢了。
几乎所有的女性都提出一点:最讨厌男人们将口袋塞得鼓鼓囊囊。中国男人的身材本来就不像西方人那样修长挺拔,西裤或是西装口袋里东西一多,不但鼓还重重地垂了下来,远看整个人就像个矮胖胖的大萝卜,或者腆肚肥臀会被人误会为雌性激素过多。
这是女人们从审美的角度发表的宏论,事实好像并非如此。多数女人有检查男人口袋的习惯,堂而皇之的理由是男人粗枝大叶,可能把什么东西遗忘了,但她们是冲着一种好奇心而来的。即便这个男人中规中矩,但女人仍是要翻个不休。她们不过是想从中寻找到男人独自在外时的蛛丝马迹:车票、购物发票、名片、废纸上的电话号码、打火机等等,目的是从经济与感情的角度来查证男人的进出行程表。
但物品不会说话,当某次例行检查时发现口袋里有一张带着浓郁香水味的纸巾时,麻烦就合理地产生了。女人在联想方面都是福尔摩斯,这个牌子的香水不是自己使用的,浓艳而嚣张,又迷惑人的心脾,估计出自某个低层次的娱乐业小姐,由此而引发出没完没了的智力测试,甚至造成彼此的隔阂。实际上,这不过是男人一时内急,从同事的桌子上,随手抓来的廉价且带有香味的纸巾而已。
女人最害怕的莫过于男人神不知鬼不觉的越轨之举,但她们在翻检男人口袋时却又希望发现点儿有价值的东西,这就形成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悖论:害怕的东西,却总希望它出现;而真的出现了,又是自己最害怕的。女人在这个自己缠绕起来的乱麻团里左冲右杀,犹如瓶子里的苍蝇。
检查口袋一般来说是没有成效的,敢玩小蜜的男人往往智商很高,他怎么可能不警惕身边的“情报局”呢?
亚州的男人和女人都是没有什么臀部的,男人如果可以放一个皮夹在臀部口袋里,反而还能衬托出身段美——当然,这是玩笑话。我认为男孩子带一个质地很好的皮夹,里面装上信用卡,身份证,一些备用的现金和一个PDA就足够了。这样既不会显得累赘又很有效率,很有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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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本钱就别想动。偷鸡也要一把米啊!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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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小气鬼的方法,就是多开他的支。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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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都是“偷鸡贼”,是那种又想“偷鸡”又舍不得“米”的“小气鬼”……
第一章第7节 爱人
这是一个很老土的称呼,就像蓝蚂蚁制服一样,绝迹已久。从港台移植过来的“老公、老婆”其实更土气,可一旦从美眉、靓仔们的口中用嗲音发出来,就轻易取代了“爱人”的名头。但谁也不曾料到,“爱人”就跟喇叭裤似的,现在又逐渐成了流行语。
按照词典上的解释,爱人——有“爱别人,爱护并帮助他人”的本义。例如“君子之爱人以德”、“宽厚而爱人”等等;爱人除了指配偶之外,爱人还指恋爱中的人。但现在人们说的爱人,是这些关系之外的专门用语,就是——“我所爱的人”。这种为词典带来新活力的情形,已经被绝大多数人接受并使用。每当遇到一对男女亲热得有点不“正常”时,人们往往会联想起爱人的新词义。
而当男人向不太熟悉的朋友介绍身边那位扭捏之人时,他以乖张的口吻说出“这是我爱人”之际,成了一句“真实的谎言”,但又是那么到位!
一八七二年参加美国总统竞选的惟一未婚候选人——维多利亚•伍德霍尔就曾说过一句名言——“我是一个自由的爱人!”这个自由的爱人自然可以爱很多人了,只是不知道女选民们是否回应了他的呼吁。
反过来看,女人却极少向熟人介绍自己的男朋友为“爱人”,她们只是老实地说,这是我男朋友!至于有些场合,一对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组合”当中,女人指称男人是“爱人”时,只能证明她的愚蠢——这等于是在宣布,我们是在扎姘头!但相信这宣言的背后也在告示女性友人——这男人是我的,请众姐妹靠边站吧!
爱人——这个词是我搬到北京两年后才明白的。原来就是先生太太的意思。这个词在我看来是不太妥当的,因为爱人一词是不分阴性、阳性的。而且“爱”这个字也是很重要的,在国外,如果你对某人说“I love you!”这是表明你正在全身心地投入一份感情的表示。如果只是男女朋友交往阶段,可以说是:someone I'm going out with或者someone I'm seeing,或者是boyfriend和girlfriend;如果结婚了,那就是husband和wife,有男女之分,这个说法我觉得比较妥当。
“爱人”的称谓是中国的国情,大概今后永远也不可能改变了吧!我愿意相信这宣言的背后是在告示女性友人——这男人是我的,请众姐妹靠边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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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性无性感者,可做女作家;有性感无感性者,可做女明星;无感性无性感者,可做欧八桑;有感性有性感者,可有此种人哉?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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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李敖,你很难找到“爱人”……
第一章第8节 情书
依靠书信来传递爱慕的年代,好像早已经结束了。但是,在互联网时代,传统情书使e风吹又生,成为新新人类的一大时尚。而且,还要手写的情书,才够品味。可见,有关情爱的道具,不存在过时与否的问题。
情书的功能在恋爱中有延续亲密关系的作用。单恋者则将自己的思念化作文字,企图美化其感情,往形容词和华丽的句式方向靠拢,并把自己刻画成一个卡通式的“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式的人物。在这个时候,写作者很容易进入古典文化营造起来的幻觉当中,将那些传说中的人物与自己进行很有意思的混淆,自己甚至按照他们的言行举止来处理事务。
什么样的人比较相信文字的力量呢?表面羞涩的大人物的确比一般人有更胜一筹,比如,被誉为“最狂热的情话”是出自拿破仑致约瑟芬的情书:“我将把你紧紧地搂在怀中,吻你亿万次,像在赤道上面那样炽烈的吻。”而作家的纸上感情就更不得了,乔治•桑写道:“把你的心给我一小部分,把我的整个都拿去!”更可见其公而忘私。不容易说出口的话却可以书写出来。
实际上,依靠情书来捕获芳心,从理念上看是几乎不能成立的。因为被感动者往往是书写者本人,对方绝不会因为文字出色而做出人生决定,而决定一个人感情取舍的因素往往不是文字能够阐明的,比如钱财,比如职位,比如可观的遗产等等——这些如果写进情书,那就太庸俗了。之所以依靠书信就获得了成功,完全是基于别的因素,比如,彼此的外貌、收入、地位等等。新新人类需要情书的目的,是自己收到写着地址“内详”一类的信件时,那一份不确定的飘忽,以及阅读手迹的新鲜感受——被没完没了的恭维和鼓吹,那就像巧克力,多多益善。除此以外,文字实在不能提供更多的东西了。因为从生理学的意义上说,一见钟情绝对是荷尔蒙居功至伟的作用,而激发荷尔蒙澎湃的便是异性的外表。
我还是比较喜欢西方传统的方式,邮差骑着马到处给人送信,而写信的人也是用很好的羽毛笔在印有自己家族徽印的信笺上书写。手写的信给人很诚恳的感觉,这是英国古老的贵族传统。
在圣诞节的时候我会寄出几百张贺卡,在贺卡上亲手写上贺词和自己写的诗或格言,如果自己写不出,也可以抄用别人的诗和格言,再签上自己的名字,这是很温情、很诗意的一种方式。现代人忙得什么都没有时间了,贺卡也好,情书也罢,都用E-mail或E-card代替。我本人很讨厌这种方式。有人曾问老爸李敖:您对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怎么看?他说:我也蛮喜欢,我过去和一个女孩子恋爱的时候,她是高中,我是大学,我一封情书写八十六页,大家觉得不可思议。那时候是很纯粹的恋爱状态,感觉非常的温馨。
发贴:
情书会失效——
爱不能分离,分离不可靠。爱一失掉身体,就不可预料。
爱靠身体连接,情书会失效。情书愈寄愈要丢,哪怕寄挂号。
高人不信写情书,只相信拥抱。知道拥抱一不成,就大事不妙。
有人日夜写情书,想来真好笑。还是趁早存点钱,去买安眠药。
⊙李敖•《爱情的秘密》
又贴:
等你的电话,好像是一个漂流荒岛上的水手,在等救生船——那样的殷切,又那样的渺茫。
但是等到了又如何?那可能是一条“贼船”,而你是“女海盗”。
我要被折磨,被罚在船上做苦工。
我会嘴里喊着“亲爱的H”,而心里骂着“该死的海盗”。
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不明白女人为什么要折磨男人?生命是这么短,短得整天寻欢作乐都来不及,秉烛夜游都不够用,为什么还浪费生命来勾心斗角?浪费时间去playatrickonone?
我们是人,我们有性欲,我们会老,我们会失掉及时行乐的机会,我们会后悔,我们不该再谈十八世纪的恋爱,我们该把衣服脱光,上床。(或上床,把衣服脱光。)
窗外刮着台风,我好寂寞。
⊙李敖•《李敖情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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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此人是写情书的高人!
第一章第9节 异性与友情
两性之间有很多颇有深意的举动,有人为了强调自己动机的纯正无邪,用友情来自圆其说,友情就像是高标于两性之上的旗帜,让人不景仰都不行。
一个男人不断关心某个女性的生活、学习、经济状况,并适时地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甚至,把对方的困难接过来扛在肩上,还说,小事一桩,不算什么。女性拼命感激这样的好同志,想想也是,谁能不感激呢?但这种感激已经变成了一种动力和暗示——希望自己遇到更大的难题时,男人依旧要挺身而出!一个人能够琢磨怎么做好事,这个世界早就一片美好景致了。这种友情的基点肯定是建立在一种朦胧希望上的,或者说,是渴望突破正常男女关系的前奏。
来自周遭的实践一再表明,所谓男女之间的友情几乎是难以成立的,即使有少数例证,也是比较淡漠的,或者是纯粹出于无限崇拜,甘心以奉献为人生的乐趣。但是拿捏分寸的权限往往在女人手上,而且,这种所谓的友情在一方爱欲的表达过于明晰化而受到拒绝后,会自动终止,有些人立即就反目为仇了。
女人们是比较精通这一游戏规则的,她们利用男人的心理来为自己办点事,这本无可厚非,但男人们却由此想入非非了,或者一直就寻找着接近目标的借口。至于那种指天发誓的伟大友情,我们最好姑妄听之,因为这类声明好像就是在给自己的情欲贴上封条,至于这封条能封多久,就天知地知了。
上帝创造男女,就是让他们相爱的,如果彼此之间隔着一些障碍,双方或单方压抑着情欲,就像火山的熔岩,就得在迂回中找出路。这个时候,只要有一方失控了,有时就会演变成火山爆发而无法收拾。
我本人是很男性化的人,做事一向爽快、利落、大方,所以我比较适合跟男孩子在一起。我在美国的三藩市和纽约住过很长时间,那里有很多的同性恋者,无论是男的还是女的,我和他们都可以发展成很好的朋友,至少他们会给你关怀、给你微笑,有什么错误大家都会直言不讳,这一点一直是我欣赏的。同时,他们也有很“小女人”、很温情的一面,有些男同性恋者甚至比女人还要温柔。其实,人与人合得来才是最重要的,人和人的相交是要靠缘分的。
发贴:
良医有两种:一种是自己能够把病人治好;一种是知道自己治不好而把病人推荐给治得好的医生。
⊙李敖•《李语录》
跟贴:
女人在友情世界里永远不会做向别人推荐病人的“良医”。
第二章第10节 情敌
情敌是无处不在的,套用“墨菲法则”的经典表述,可以表达为——往往都是你已经意乱情迷而情人矛盾重重的时候,情敌就正式现身了。情敌与你自然是同性,同性之间解决纠纷的办法在动物世界里很直接,决斗就是了。人类好像也多不了什么体面的办法,只不过是琢磨如何把爪子磨得更利,使对手一招毙命。这种外向的攻击模式忽略了一个致命的细节。你所受到的刺激,不是情敌直接给予的,而是通过情人传递的。情人是一个品质并不十分优良的导体,把这些不良信息传递给你时,说明他(她)正在远处设法回避,一方面要反复权衡鱼或者熊掌,一方面是在等待争执的结果,他(她)以一副“与我无关”的神情,喟然长叹,还问:你们都怎么了?人情味浓些的主角,就不断奔走在这两头发狂的情人与爱人之间,给这个安慰,给那个讲解感情形势,越努力越使事情进一步复杂化。有些情人喜欢制造三角或多角关系,通过争夺战体现他的重要性,他们常常乐在其中。
对待这类事情,情人的顾虑表现与情敌的魅力同步,顾虑越深,证明情敌的力度极大。在这场反客为主的扳手腕较量中,你已面临全线崩溃的命运。对待这样的情人,明智的做法是不要再交往,而不论情敌是否会再次出现。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同样的道理,也没有全是精神病式的情敌。当我们不把出现的一系列事情都归结为偶然时,这种情人还是不交往的好。
我一辈子是没有什么情敌的。我想没有自信的男人和没有自信的女人才会被情敌所困扰。不要相信在外面“偷腥”的男人,他们是不可能彻底悔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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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只会算“投资报酬率”,大人物却会算“投资报仇率”,注意那一掷千金肯去报仇的人,他们是人中之圣。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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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李大师,情敌的“投资报仇率”是多少?
第二章第11节 探视创伤
两性之间的伤害是很普遍的,在时光的冲刷下,伤口自行愈合后的状况,仍然是不稳定的,无论多么漫长的岁月,也难以使之完好如初。而旧创伤往往像一枚定时炸弹,偶而还会引爆一下,有时也会把人炸得粉身碎骨。
解铃还需系铃人,这个古老的定理在创伤方面是不适用的。一个敢于捅刀子的人,我们就不能指望他(她)可能金盆洗手,而不论是有意或者无意。因为刀子的锋刃,实际上已经把一切缱绻割断。在情爱的词典里,“原谅”这个词条是绝对不能成立的。试想,原谅的消炎粉怎么能够再续缘分呢?更何况辜负你的人也不需要你的原谅,他哪里会懂——这种创口的修复,一定是在别的异性手中完成的。对方为受伤者提供了一套完全不同的感情美学方式,根本就不会跟原来的情爱构造雷同。严格地讲,这并不叫“修复”,而是一种全新的再造,对方施与的爱欲,就像粘土一样在伤者的身上塑造出一个熠熠生辉的新形象,跟过去的创伤没有任何关联。危险在于偶尔的交叉点,比如前任和后任者某种相像的地方,容易使受伤者产生联想和比较。
所以说,不能禁止回忆过去,当你把过去跟现在进行比较,觉得往昔“不足道哉”的时候,你甚至会视过去那些被认为是晴天霹雳的打击,自嘲那不过是下了一场小雨。
我和老爸李敖都是“有仇必报”的人,我们认为有仇不报就是窝囊废。一个人伤害你一次,是绝对不会轻易罢手的,当他们觉得还有可乘之机时,肯定还会无休止地把你伤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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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霸王二十四岁献身革命,死时三十一岁,比亚历山大大帝还少两岁。在短短三十一年中,他的作风就是战斗、战斗、战斗。他是一个“硬里子”的革命家,他不屑做机会主义者,革命战役中救赵那一次,从机会主义者宋义的眼中,应该做壁上观,但楚霸王不肯,他要破釜沉舟,在“诸将皆从壁上观”的孤立中,以一当十,打出天下。他的天下这样得来,也这样失去。他不是政治人物,而是悲剧英雄,在政治的波谲云诡下,他英雄末路,做了美的死——他把头送给了敌人,为了敌人曾是他朋友。
如今,虞美人长眠定远荒冢,楚霸王饮恨乌江古渡,一切的楚河、一切的汉界,都在世棋起落之中,云散烟消,只留下这两场美人的死和英雄的死,给后人凭吊。“力拔山兮气盖世,……虞兮,虞兮,奈若何!”为英雄美人,我流泪。
⊙李敖•《美人的死和英雄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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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的创伤,不用“探视”……
第二章第12节 谈性正浓的种群
可以看出,解放观念首先做出反映的是语言,谈“性”早已无忌,看看冯梦龙的“三言二拍”以及《广笑府》,就明白“荤笑话”是不衰的热门话题。尤其是当你去参加一个饭局,里面有男有女,大家可能都只认识主人,刚开始大家一定会正襟危坐,空气有点沉闷,但是只要有人能讲上几段荤笑话,你就会发现大家的表情顿时就柔和了,气氛也变得轻松了,距离也拉近了。
异性之间在“荤笑话”的这个话题中有时却会“短路”,男女之间多是在“高峰体验”时,才偶被提及,它的作用就像是味精,放一点就够了。
但同性之间却是绝对自由的,男性在这个问题上却使用了他们不擅长的抽象表述方式,他们至多说说次数、地点、语焉不详的比较。但所谓的手帕类姐妹之间,不谈则已,一谈可以俱细无遗地道出始末原由,即使是男人的能力问题,烦躁时也会毫不隐讳地与人探讨。人们却倾向于细节,冗长的细节,即使从一个语无伦次的人口中讲述出来,也觉得他们都是民间文学大师。
两性之间也有这类委婉的谈话,多半是男人提出来的——他在实践中或通过VCD受到了教育和启发,希望女性学习新的技术,使两个人的齿轮能够丝丝入扣地疯狂运转。这并不是男人荒谬,这个合理的要求如果被对方拒绝并嘲弄,关系必然陷入尴尬和危机。在这个问题上,男人的自尊是极其脆弱的,一个蔑视的眼神就会像烙印一般烙在他的最隐蔽处,而且,没有任何将功补过的可能。在这方面,修养越高的白领女性,反而不及头脑简单的村野妇人有悟性。男人无法想象自己在这群胭脂阵中是透明的。
我曾经很大胆的在我的书中,揭露在我十四岁时,我曾被继父性骚扰的事情。我认为性教育越早越好,中国的父母认为让自己的孩子上英语培训班,给他们最好的玩具,提供最好的物质环境就是对他们好,却常常忽略性教育的问题。在国外,我们都是在十三、十四岁的时候,家长和学校就会有这方面的教育。大陆需要有专家站出来讲讲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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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
吉林省扶余县人,祖籍山东省潍县,远籍云南省。民国二十四(一九三五)年生于哈尔滨。
在北平读小学和初一(没念完),又在上海读初一(没念完),又在台中读初二至高三(没念完),又在台北读台大法学院(没念完),又读文学院研究所(没念完)。
喜欢买书、抽烟、看电影、看女人(有时候不止于“看”)。
著书七种:《传统下的独白》、《历史与人像》、《胡适研究》、《胡适评传》(第一册)、《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文化论战丹火录》、《教育与脸谱》,皆台北文星书店出版。
现在身上一身是债、两眼近视、三餐很饱、四个官司。
本人面目:平凡;特征:没有;脾气:欠佳。
喜说笑话。
⊙李敖•《上下古今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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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李敖是公开“谈性”的男人……如他公开承认喜欢“看女人”,同时还要公开地告诉你“有时候不止于‘看’”!……
第二章第13节 在音乐的潮水里
对年轻男女来说,学会倾听音乐是一门必须精通的课程,不然,就太没有情调细胞了。
但实际上,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并不熟悉音乐语言,听点“抒情钢琴”或萨克斯就多愁善感起来,身边的朋友就以为遇到了一个内行。其实,流泪的人是被自己的往事感动了,但他(她)会附庸风雅地点点头,“是的,很美!”
当一个人内心的躁动和压力到达一个临界点时,就必须有一种方式来舒缓紧张,就会有需要声音刺激的冲动,情形跟烟瘾发作近似,以求得压力均衡,直至相互抵消。音乐诠释的幻象是往事的防腐剂和助燃剂,使复活的意念在泪腺中得到极大的升华。这时,两性往往一起沉浸在音乐的潮水里,各自怀想各自的往事,或者追忆当年的一段情,尽管他们的手仍然紧握在一起。
有意思的是,从音乐返回现实陆地的男女,仍然未能尽兴。其中一位自个儿唱起了歌,身边那位为了不破坏兴致,就默默地听着。但他(她)并没有听懂其中的玄机。一个新新人类旁若无人地深情咏叹着某首爱情歌曲时,正是其愿意继续沉浸于往事的反映。运用歌声的语言系统来表达正常语言无法论述的境界,说明这位业余歌手的心,正在迷乱地飘飞,试图打动听者,达到意乱情迷的境界……
当然了,飘飞久了,仍是要返回现实的,他(她)还会歉意地给身边的听众一个热吻,以报答其保持安静的耐心,如果听者被歌声感动而献身,事后,他的表现如果与刚才大相径庭,听者会懊恼是自己自作多情,因为他只是唱歌罢了!
在我看来,国外情歌比较有soul的感觉,而国内的情歌大多没有什么内涵。在做爱的时候听国外的音乐会让人很兴奋,而那个时候听中国的音乐,不免会让人“性”趣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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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说“弹钢琴的孩子不会变坏”。但会变成羊。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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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会入“狼”口……
第二章第14节 从仇恨到漠然
从情爱演变到仇恨的过程,符合“二极化”的原则,除非你没有爱过他,才会有友情之类的中间路线。否则,恨就是恨。
在人的诸多情感中,仇恨是最消耗精力的买卖,曾经付出的感情付诸流水以后,仇恨仍然在伤口深处存活着,这个包裹着异物的包块只会越长越大。因此,一味地仇恨只会让自己陷入无底的痛苦深渊。
当一个人凝视自己的创口时,追踪它的来源,寻找跟过去经验的关系,看来,它已伤痕累累。清理一下,心灵历史上类似的伤害也是很多的,例如,大量的经济损失和因失误所遭受的波折。从根本上说,很多人认为的感情打击,往往跟经济方面的消耗密切相关。但当事人难以承认是这个原因,因为害怕自己有庸俗化的倾向。
把这样的打击看成资本的亏损就成立了,其实也就是情和钱的付出,你觉得成了呆账,对方又逃之夭夭,又不给任何理由交待,也是让人滋生恨意的原因,直到时间冲淡了记忆,才会有恨不起来之感。
偶然看到过去的情侣时,表情都是漠然的,很难想象曾经有过的耳鬓厮磨、缱绻缠绵,现在却形同陌路,比普通朋友还不如。其实,我们不能回避和抹杀过去的经历,但我们完全有权利彻底不关心这些损失的存在,不要自己在伤口上撒盐。当一个人有过受挫几十、上百次的感情后,又被某次情感意外地勾起所有的前仇旧恨,甚至还为此做出自残自毁的事,这才是非常让人痛心的事情。
在国外有一种说法:loverscanneverbefriends。就是说爱人永远不能成为朋友。做不了爱人连朋友也没得做。老爸李敖的观点是:一个人有仇不报就是忘恩负义。我也蛮赞同这个观点。他说:“你注意一个人,当他有仇不报的时候,他就是忘恩负义的人。为什么有仇不报的人,就是忘恩负义的人?因为这种人恩怨太模糊了,恩怨太不清楚了,是非太不清楚了,这种人如果从事于追求真理的活动是不可信的。我李敖做的是一个追求真理的活动,如果你们相信我,你们必须说李敖也有他的感情,也有他的爱恨情仇,可是我并不因为这些爱恨情仇而抹煞了真理。”
我很讨厌中国的那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亏就是占便宜”的处世哲学,中国人常说的人与人之间不要伤感情,不要伤自尊的说法,是我最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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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是也别太晚,因为十年后,你的敌人也许早下地狱了。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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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李敖在复仇的时间把握上,永远是只争朝夕……
第二章第15节 消耗殆尽的激情
从分手的阴影里走出来,有鉴于人的本能,“再找一个更好的”成了他们的口号。记得某个艺人说过,曾经大河,我就只能瞩目于大海;曾经大海,我就倾心于大洋。如果说,这个世界都被“人往高处走”的法则所普照,世界就失去了五彩斑斓的风景。
在这种法则鼓励下,很多人尽管两手空空,除了力气什么都缺,但还有支撑自己的勇气,于是凭借着勇气继续追寻。可接下来的选择就展示出严峻的态势,你要选择可以战胜过去伴侣的人,被选择者说不定也抱着同样的心理。当选择穿过情感的云烟、逐渐落实到生活的实体上时,头痛的事情就接踵而至了,如收入、地位、房子、小孩、赡养父母等等。实际上,“人往高处走”反映了一种赌气的心理,而且,选择新目标时,不知不觉地会以物质条件为主要指标。因为,惟有物质上的优劣才可以迅速地使过去与现在比较出长短,并使当事人获得一种“报复过去”的快感。
在我看来,感情的再次选择是呈下滑趋势的,这并非日薄西山之意,而是放宽自己的标准。在这个问题上,过高的估计自己,历来是一般人的思维模式。而不断地不如意,不断地重新选择,直至耗尽自己的精力和积蓄,往往是这类人的最后结果。我还是用前面有关流水的意象来说明感情下滑的明智:当一条湍急喧嚣的河流摆脱了拥挤的河道,进入平静的地表时,“水往低处流”的态势才是静穆和持久的。你已经拥有过了,在平淡的岁月里,偶尔回眸那些惊鸿的身影,明白他们只是生活的点缀甚至亮点,但不是整个人生的基色,这就足矣。
有太多太多的男人在你人生的前方,有自信、有智慧的女人不应该死抱着一个不放,分手并不是一件坏事情。想要一个新男朋友就再去找,你不想找,单身也不错。莎翁有句话说的特别好:对女人要爱她,不要了解她;对男人要了解他,不要爱他。台湾名嘴陈文茜也说过:我不一定有能力和别人长久相处,但我有能力和别人分手。我觉得这句话说的很好。分手是需要很多技巧的,不是拥有自信和胆量就能做好这个事情的,对很多人来说,分手是很难的事情,但不能因为很难就不去做。
一个人花费了极大的精力来离婚,为的是跟另外一个人白头偕老。但这个美好的愿望经常以再次失败而告终。除非你认清了自己的需要,明晰了自己有多少斤两。
问题未必是出在对方,而是在于自己。在分手的拉锯战中,当事人进入了对旧情侣的评定阶段,结果往往受到新的爱欲对象的左右,用不确定的朦胧价值,来终结过去的所有恩情。但过去的情爱不是僵死的,他在不断地挣扎以求苟延残喘,往事因为你的情感转移而增值,并进一步缠绕当事人的现实情感,视旧爱如敝屣,视新欢如新衣,激情更快透支,就像一包干枯的药渣,而不知道为何落到如此下场。
等到离异的战争终于结束时,获得解放的人反而没有什么兴致了,只是觉得空空荡荡的,像被摘除了某个器官一般。这时他抛掉消耗殆尽的旧情,以为可以完全投入新恋情,却发现激情不起来,原来这个激情需要靠“偷”来燃烧。
如果还不到要耗尽所有激情,两手空空投入新欢怀抱的时候,她不会甘心接受这个事实,接着还会一脚将你踢开。你这时才知道,她的激情燃烧靠的是你的钞票。她会说,这都是你自己造成的,关我什么事?!
所以,一个人花费了极大的精力来离婚,就得准备更多的精力以应付接踵而至的烦恼和空虚。你支付得起吗?
中国人很爱面子,但在一些缺德的事情上却不怕丢面子。有些人在对待婚姻危机的时候,常常因为社会的面子、传统的面子、家庭的面子、孩子的面子而不离婚,反而使彼此更加痛苦。这也是我以后可能不选择走结婚之路的理由。
人的很多观念是由科学技术的发达而改变的,为什么过去女人很规矩,因为她会怀孕,怀孕以后一点办法都没有,现在有各种避孕的“设备”可以阻碍你怀孕。过去男人到了五十多岁就老实了,如今突然出现了“伟哥”,使越来越多的男人变成了“不良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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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胡茵梦结婚的时候是孟祥柯、高信疆证婚的。我说会和她结婚一年,胡茵梦却说要白头偕老。胡茵梦很迷信,她听信“妖僧”林云的教唆,坚持要在床上的四角钉上铜板,那样便可保证和我一生厮守了。我坚持原则,不肯那样做,她便说我不爱她了。后来发生了萧孟能案,胡茵梦又哭诉我不会和她离婚,她会成为“唐宝云第二”,我看到报,下午便给她离婚书和玫瑰花,使她成为“胡茵梦第一”。我们结婚前后不到三个月,我的预测比“星相学家”林云更准确。
⊙李敖•《李敖对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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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快刀斩乱麻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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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不怕女人不爱我。她不爱我,我就加倍爱自己。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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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伤心的人啊!你一定要像老爸李敖这样爱护自己……
第二章第16节 礼物的含金量
礼物在两性交往初期事关重大,它几乎可以直接反映人性。
就一般情况而言,礼物是男人们拿来作为大献殷勤的道具来使用的,可以说是对男人抛出的山盟海誓所做的一个漂亮的补充说明。他们在女人耳朵边舌灿莲花、大灌迷魂汤之后,认为情爱建筑已经初具规模,即使送礼,至多以一束鲜花表明心迹。但这对女人来说,是很不够意思的,因为很多女人认为,在男人能力许可的范围内,感情和金钱是挂勾的,付出多少金钱代表对感情投入的深浅。
一代文豪高尔基也对情人的礼物赋予了某种革命性,他在《啊,当清晨升起霞光……》的诗作里以男扮女,把礼物当作了圣物:
……
我赠给他的第一件礼物
是一捧家乡的泥土,希望亲爱的人儿记住:他在哪儿出生,又在哪儿和我结为夫妇;
我赠他的第二件礼物
是一块束腰的红绸布,我是怎样拥抱他勇士般的胸脯;
我的第三件礼物
是一根雪白的天鹅翎毛,当他在海上遇难的时候,好让他充当信使随风飞飘,一旦我接到狂风送来的羽毛,
我便知道——
我亲爱的人儿已经倒下牺牲。
琼瑶时代的女性,为了表现自己的气质,会认为这种礼物礼轻情义重,接受者的心情想来是极其沉重的。
女人都是物质主义者,这几乎没有什么疑问。一束鲜花能说明什么?即使在情人节,十几块钱一朵的红玫瑰也未必能使她们心花怒放。她们在男人用语言垒成的高台上观望着,等待比誓言更具说服力的“物质证据”出现。这就是说,除了加大礼物的含金量外,没有别的捷径了。钱财是不会嫌多的,铂金项链好像才可以证明你的赤胆忠心,即使女方腰缠万贯也是如此。
在这个问题上,女人从来就不会说出口,为避免庸俗的嫌疑,她们都异口同声地指出,自己好喜欢这束花呀!因而,献花是个序幕,项链却是压轴戏,但男人们要显出不经意的样子,让女人有时间从容掩饰自己的惊喜。
以前女人的经济能力较差,所以女人回赠给男人的礼物,都是属于精神鼓励性质的小玩意儿。现在就不同了,女性往往比男方出手还大方,可能也是因为现代女性赚钱能力比男人还强。
我习惯时常给男友买礼物,常常是他想不到的时候,买到一些很用心的小礼物。这很能体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care。哪怕订一件羊绒衫或者亲手做一顿法国大餐,都会给他带来意外的惊喜。很多内地的女孩子没有送男孩子礼物的意识,反而总要求男人送她们礼物,我觉得这个心态本身就很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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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以来,几乎每个月我都遭到红帖子的袭击,它们除了传染笔尖的颜色而增加账本上的赤字外,另一个重要的意义是年轻人都纷纷走上成家立业抱娃娃的老路,冤各有头,债各有主,有情人各有他的家,尤其是我过去的老情人们,她们一个个都远走高飞,婚嫁迭起,喜事频传,每天打开报纸,看到一排排鲜红的结婚启事,我就先要心惊肉跳!偶尔启事上没有使我牵肠挂肚的芳名,我就笑逐颜开,宛如巨石落地,自谓公道尚在人间,同时也深叹“报社广告部诸公之待我不可谓不厚矣”!推而广之,总而言之,我现在除了大年三十老太送的红纸包外,其他一切红颜色东西都害怕!
⊙李敖•《独身者的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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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红包拿来!
第二章第17节 正话反说
情调中的男女对语言的敏感性是任何时期都无法比拟的,他们可以探测到话语表层下的含义,并立即做出反应。情爱时期的语言训练,造就了一个人后半生的理解和表达能力。
男女之间很多事情是确定的,但表达这种确定却是通过使用不确定的语言来予以实现。女人是运用“正话反说”的高手,尤其是在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时,由于对庸俗的恐惧与日俱增,使她们不得不绕一个语言的圈子,在获得了好处之余,还兼得了清廉的名声。这种“双赢”的战略,就必须在男人的奋力配合下,才能大功告成。
看到一件价格高昂的时装,她不断说“不要”时,这好办,男人咬咬牙买下来就是了;但当男人向她发起热烈的进攻时,她仍然推三阻四地喊着“不要”,这是要还是不要呢?男人们明白,进攻同样是“要”的,但在“要”之前,好像应该许诺些什么,才能构成“要”的路基,并借此转移对方的注意力。于是乎,很多让人事后心惊肉跳的承诺,就是在这个时候冲口而出的。
鉴于正话反说或者反话正说在一般程度上可以通用,就容易使聆听者形成一种定识,当女人说“要”什么时,男人们就理解成“不要”啦。这个时候,女人是很沮丧的,见此,男人立即悔过,可女人为了表现自己的矜持,就只好说“不要”了,是真的不要吗?这为有忍者神龟精神的男人,提供了再次努力献媚的机会。
感情刚刚开始的时候,需要一些激情,可能会讲究一点语言技巧。可感情本身就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如果长期如此就会让人觉得很假很烦,况且老夫老妻也没有必要,有什么就说什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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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怕听别人讲话,我只好自己说个不停。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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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小的伪君子把白的说成灰的;胆大的伪君子把黑的说成灰的,颠倒黑白最成功的不是颠倒黑白,而是没有了黑白。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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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啊!
第二章第18节 回忆
对情爱场面的回忆,对当事人来讲,是件力不从心的事。那些宣称对其感情历史可以如数家珍的人,往往将自己带入小说家笔下的想象,他企图说服自己这些才是真实的过去。
无论多么深刻的刺激,在一对情侣分离以后,即使一方无法刹车,仍然纵容自己在往日的轨道上继续滑行,但其对过去的回忆并不真实,而是加了一些渲染,所有的过程被其个人化了,有些可能毫无新奇的场面,被当事人注入了一种十分特殊的个人感情,堆积起来,成为了一个难以舒缓的情结。这样的话,一个具体而变形的感情意象就成为了其回忆的主峰,所有经历变得壮烈。因此,所谓回忆,其实就是对某一个“严重意象”反复的揣摩和咏叹,并达到凄美的效果。
当事人在无数次登临峰巅的回忆中,就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在考察两个情人的历史。他游走于他们之间,为他们而悲喜交加,自己就像一个说客,大做思想工作——与其是在使对方回心转意,不如说是在包装美化回忆,进而心平气和地接受现实的安排。
回忆中,把正常的认识和分手视为坎坷、曲折的命运捉弄,在这个问题上,当事人都有夸大自己不幸的倾向,总认为自己才是受苦受难的典型。因此,过多的回忆是没有意义的,尽管回忆是造就诗人的必经之路,是诗人展示比常人更“完美的折磨”自己的手段,对一般人而言,会令人裹足不前、不思进取。
保持好的回忆是一种享受,如果想要忘掉一个人就去想想他的坏处,这样想来,也就没有什么值得留恋了。对于我来说,忘掉一个人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时间和旅行。时间可以证明所有的事情,而旅行就会让你看到更多的人,更新鲜的世界。奉劝那些失恋的女孩子不要哭哭啼啼的,暂时离开自己身边的环境,一切都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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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旧梦就会破坏旧梦,破坏旧梦就会讨厌。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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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马尔克斯说过,“人生的意义,并不在于你发生了什么事,而在于你的记忆为何,如何记忆。”
第三章第19节 比较
接触不久的男女其实一直在比较,一直在利用身边的参照物或过去的交往对象,来权衡对方的优劣。但在这个比较时期,人们一般回避了选择的实质和功利,只是说,还处在了解之中。有个已经退出江湖的词汇——择偶,倒还是道出了一些真实目的。
由于钱财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作为构成个人魅力的最主要成分,这一标准已为绝大多数人认可。这实际上是件好事,因为它的出现,就破除了以往对体制内爱情标准的认同,诸如对地位、职业、学历、风度等等的繁琐考究,在经济的起跑线上,就使得一个人必须亮出自己的财富,或者说努力表现自己的优势,接受对方的检阅。
这种选择一直在进行之中,即使在婚姻的轨道上出轨,多半也是经济的原因:一种是缘于钱多得找不到地方开支,就要设法寻求更好的目标投资;一种是迫于经济压力,开始赚取感情外快,最后干脆离异,跟富裕的持有者一起生活。有意思的是,这些人从来都不承认自己是挑肥捡瘦,而是异口同声地声明感情不合。
比较是人的本能,情调中的男女在剧烈地比较斗争中,其激烈程度并不亚于路线冲突。不断徘徊、彷徨,这个过程也是感情逐步渗透到对方的过程,选无可选的时候,红尘滚滚,两眼茫茫,突然,自己会对某人产生一种从来没有过的、难以割舍的感情,到这个时候,选择大体上才告一段落。
通常我都不太会比较。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好了。另外,可能因为我的阅历原因,加上我本人还算机灵,通常我和一个男人聊天超过一小时,我就能看出他内心的企图。来内地两年,我觉得内地单纯的男人很少,但是只要我把老爸李敖和我的名字亮出来,再大胆的骗子在我的面前也混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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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在床上床下,我都坚忍不拔。女人喜欢我坚忍不拔,男人怕我坚忍不拔。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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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你真会“比较”……
第三章第20节 离别
离别是个常用常新的词汇,每一次离别的伤痛,都是对热恋的男女一次增进魅力的洗礼,并使平庸的男欢女爱,在这股伤痛的拉扯下,完成了灵魂的涤洗与升华,使两人情感的境界亦达到了另一层面。
各种形式的现代驿站是上演离别的最佳场所,乱哄哄的人流和车辆不但加剧了烦躁的程度,也使激动的情绪危机顿现。拥抱、流泪、亲吻、嚎啕大哭在旁若无人地举行,旁观者也获得了一次感化教育。那种拉住车窗、跟着奔跑的人儿,实际上是拒绝未来的,他(她)以自己的脚力追赶着现实,爱的本质就在于珍视眼前的一分一秒,不知不觉,这些电影画面都在眼前重现,自己一蹿成为剧中的男女主角。
当情侣彻底从视线里消失以后,当事人返回空荡荡的站台或者机场,一种从未有过的疼痛像鱼刺一样卡在咽喉中,并在缓慢刺入。这大概就是对俗话“摔倒不痛爬起来痛”的实践。在痛楚、宽慰、失落、充实的奇怪混淆状态中,一种崭新的飘飞开始起程,这就是一种在想象当中进行的精神追寻。
奇怪的是,经过几次离别的人,自己不但不再畏惧这种撕扯,反倒坚硬起来,鼓励对方大胆上路。这固然说明了一个绝对的真相:最柔软的感情,可以锻造最坚韧的品性,但也需要警惕,是不是当事人感到有些疲乏了?如同一部戏不断反复同样的情景,所以再感人的情节也经不起重复。
我曾问过老爸李敖:什么样的男人才有格调?他说:你不要看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要看两个人分开来的时候怎么样,这个时候最能看出一个男人的真面目。对爱情不要太执着,执着对爱情本身不好,对自己也不好。爱情就像爬山,到了山顶,到了极限的时候,要保持清醒,爱情就是男欢女爱,在爱情之路上,离别更是一种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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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扬镳、情人再见、朋友分手、骨肉失散,人生有如此际遇,也是造化。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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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别”有时会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第三章第21节 信物
估计信物的历史早于情书,如果终止的话,也比情书晚。一个眼下的证据是,当人们已经厌倦于情书的形式主义公式后,信物一直在显示不可替代的形式兼物质作用。很多人分手时,不也是要退还信物的吗?
一件普通的物器,交到异性手里,附载其中的精神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它构成了一种契约,犹如金箍棒在地上画出的圆圈,使小小的领地变成祭坛,一方面阻止爱欲的入侵,一方面在于自我约束,在空白的时光里独处时,可供怀念以及对两人的明天展开虚构幻想。
恋爱中的男女比较看重对方赠予的信物,大体一致的看法是,信物本身的经济价值跟感情浓度成正比。当某个男人在月光下的树林里,为女友戴上项链时,女人眼中闪耀的光比项链更为明媚。女人回赠的信物往往在于申明其精神价值的神圣,如钢笔、打火机、领带等等。有人不小心把戒指弄丢了,悄悄买一个一模一样的,但戴在手上总觉得不真实,内心忐忑不安,他(她)疑神疑鬼地相信,这多半是一个不祥之兆。人们往往越在得到时,越是有好的意义上的联想,越在失去时,越会有不好的注解。
企图用项链拴住对方,或者用戒指套牢对方,动机无可指责,至于效果就不好确定了。在比较动乱的婚后几年,很多人往往就是在好奇心丧失后开始出墙的,别说什么信物,动刀子也要私奔!信物作为一种伦理的工具,作用是越来越式微了。
如果一个男人在分手的时候,要把信物要回去,是非常没有度量的。男朋友如果没有要走他送给你的信物,如果你觉得ok就保留下来好了,如果觉得不安的话,也可以“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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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们的大病在不肯睁开眼睛正视爱情的本质,而只是糊里糊涂地用传统的绳子往自己脖子上套。感情这东西不是阴丹士林,它是会褪色的。岁月、胃口、心情与外界的影响,随时会侵蚀一个人的海誓与山盟,很多人不肯承认这事实,不愿这种后果发生,于是他们拼命鼓吹“泛道德主义”,他们歌颂感情不变的情人,非议变了心的女人,憎恨水性杨花的卡门,同时用礼教、金钱、法律、证书、儿女、药水和刀子来防治感情的变,他们要戴戒指,意思是说:“咱们互相以金石为戒,戒向别的男女染指!”这是多可笑的中古文明!
⊙李敖•《张飞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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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没有不对信物狂喜的,其实信物好像一片白雪,总会有融化成水的时候……
第三章第22节 面具
这里指的面具跟假面舞会佩戴的道具无关。爱尔兰著名诗人叶芝对“面具”有着十分深切的体悟,他指出,一个人的种种表情就像是一张张形态各异的脸谱,跟表情下的真实没有多少关系。这样说未必尽然。因为真实的表情达意,也可能是脸谱中的一种而已。
情调中的男女对面具的更替使用极其频繁,这是在于情绪变化多端的缘故。声泪俱下的痛说家史、得意忘形的惊叹以及准备自绝于人世的决绝,时常轮流上演。面具的作用固然在于遮蔽自己的初衷,使对方的判断力晕旋于设计的迷宫当中,并对眼见为实的状态深信不疑。但结果经常事与愿违,对方轻易就透过表象看到了本质,自己反倒被面具扭曲成了一个坏人。这在自己偶然照镜子时,就可以得出结论。如果需要例证,是很现成的:某人一脸的庄严和善良,向女人解释他一夜不归的苦衷,但他过于流畅的叙述和夸张的苦难表情构成了某种荒谬意味,显示出这是经过认真排练的结果。
一个人成熟的标志,就在于可以对自己的面具负责。它表达的所有意思,自己应该具备自圆其说的内在支撑力量,即使撒谎,面具跟言说也是合拍的。至于一些人以持续的漠然面具来应万变之势,这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倒是自己对周围的事态有意“缓慢”地做出表态,确不失为一大明智之举。
还有一种面具是另一个自己,可能是潜意识的另一面,也有的人不确认有这一面。在伤害别人或被别人伤害时,他都可以躲在面具的背后……
面具是没有自信的男人喜欢的玩意儿。我就是我,李文就是李文,我们李家的历史就像一部书一样,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如果这个世界上能多一点真诚的话,又何必带着面具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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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面没敌人,背面倒有开枪的朋友,我正面没朋友,他们给吓跑了。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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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说有人敢戴着“面具”去见李敖……因为李敖是撕“面具”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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