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觉得甄滔能那么快忘掉初恋,实在是因为王波配合得好。王波花了甄滔那么多钱, 最后连许诺的邮费都舍不得付给甄滔。如果ALLAN也这么缺德,艾米早把他忘掉了。
再说甄滔也很幸运,很快就遇到一个比王波更帅的优秀男生,艾米历数自己遇到过的男人,不管是男生还是男熟,没有一个优秀得过ALLAN,单方面都没有比ALLAN优秀的,更不用说综合指数了。
当然艾米死也不会承认那是因为自己没见过几个男人。她强词夺理地想,我认识的人是不多,但我总看过电影吧?总看过小说吧?电影上、小说里我也没见谁比ALLAN还强的了。
她知道别人会说她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她只喜欢“情人”二字,“情人”有点each other 的意思,如果是单相思,就算不上情人。既然她看ALLAN百般好,说明他俩是情人。但她知道还有别的女孩也是看ALLAN百般好,难道她们也是他的情人?还是英语的说法比较中肯:Beauty is in the eyes of the beholder。她刚好就BEHOLD到ALLAN的BEAUTY了,有什么办法?
甄滔极力怂恿艾米去泡ERIC,说ERIC矮是矮了点,但胜在面相不错,人品不赖,以后多跟他坐着谈心,躺着做爱,少在外面走动。即便是不得已走出去的时候,莫穿高跟鞋,莫走在一条HORIZONTAL的线上,记得一前一后走成个SEQUENCE,肯定没人会觉得ERIC太矮。
艾米不知道甄滔是不是存心毁掉ERIC在她心目中的形像,不管是不是,效果是一样的。等她见到ERIC的时候,她就老是想到甄滔有关“SEQUENCE”的说法,就免不了想笑。一旦你见到某个男生的第一感觉是滑稽想笑的话,那就很难产生爱情了。
ERIC想帮艾米找新住处,但她谢绝了,她已经有点舍不得甄滔了,再说那条街住的年轻人多,用奶奶的话说,就是“阳气”很旺,艾米也不觉得害怕了。
甄滔自己也没去泡ERIC,艾米问她为什么,甄滔说“全瞎了,全瞎了”。见艾米不懂,就说“太盲(忙)了 --- 如果你有三个ASSIGNMENT、两个REPORT、一个TEST、外加半个PROJECT 要DUE,你还有时间泡仔?“饱暖思淫欲,闲暇思爱情”,当你忙得昏头转向的时候,你哪里还知道爱情是个“十马弯意儿”?
很快,艾米就忙到了不知道爱情是个“十马弯意儿”的地步,因为C大英文系有个规定,所有的博士研究生,凡是硕士学位不是在C大获得的,都必须在入学后半年内通过一个ENTRANCE EXAM,通不过的就卷铺盖走路了。
艾米到系里拿了一份考试必读书目,看了一眼,就DIZZY:一百多本书!再看一下要求,就DIZZI---ER:考试是口试,答问题需要旁征博引,纵横交错,深入浅出,侃得一众考官翻白眼。
那就是说你光看这一百多本书还不行,你还得对每本书至少读几本评论性的著作。老天,那就是几百本呀!她一想就口干舌燥,好像已经沾着口水翻了几百本书一样。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了!也许不念这个博士,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该有多少人没念博士,不也活得好好的?但如果没通过考试,被学校赶走,那就没法活下去了,而且自杀也不能改变你没通过考试的事实,只有买把枪,制造一个轰动事件,才能让人们忘了轰动事件背后的那个原因,所以应该说是美国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了。
艾米决定一定要考过,考过了不读都可以,绝不能考不过。对咱中国人来说,还有什么比面子更重要?
几乎每过几天,艾米都要从图书馆提回一大袋子的书,过几天,又哼吃哼吃地还回去。她床边的小桌子上,永远都放着无数本书。每天都是睁开眼睛就看书,一直看到眼睛睁不开了为止,连做梦的时候,眼前都是一个一个英语单词在飘动。
中秋晚会的前几天,甄滔就在问艾米去不去参加,说你不去看看C大的一号帅哥?这次是拍卖呀,你不光可以瞻仰他一下,还可以多带点钱,把他拍来陪你跳舞,或者拍来陪你共进晚餐。可惜,不能拍来上床,不然,老甄卖身也要攒足了钱把他拍来玩玩。
艾米建议说:“你卖身不如就卖给帅哥。”
甄滔哈哈大笑:“老艾,你这一招高,实在是高。我卖给他,他跟我做了爱,还得付我钱。我又用他付我的钱来拍他,拍到了他,他又得陪我做爱。哇呀呀,无本生意,好赚呀!”
艾米知道甄滔绝大部分时间是图个嘴巴快活,敢说那些淑女们不敢说的话,说得山响,其实什么也不敢做。
甄滔问:“中秋晚会你去不去?”
艾米愁眉苦脸地说:“我现在哪有时间参加晚会?我这么多书,就是天天不睡觉都看不完,中秋晚会我就不去了吧。”
“你这么个破专业,读完又找不到工作,还读得这么麻烦,干脆转了吧。就转电脑,我有两个读电脑的朋友,都是硕士还没读完,就找到工作了,现在边工作边写硕士论文。”
艾米问:“从英语转电脑,是不是有点想入非非?”
“为什么?现在谁不转电脑呀?学音乐的都转了电脑了,你学英语的为什么不能转?再怎么说,电脑程序总是用英语写的,不是用音符写的吧?哎,想起来了,JASON也是从你们文学转到电脑的,你可以向他打听打听转电脑的事。你要不要他的电话号码?”
艾米还惦记着国内的ALLAN,没心思转电脑,于是敷衍说:“好的,我以后向他打听。”
甄滔把电话号码写给了她,一个是JASON家里的,一个是他办公室的。她看了一眼,忍不住想笑。帅哥的电话号码真“帅”,尤其是最后四位数,一个是“7714”,“齐齐要死”,另一个是“0414”,“宁死要死”。她把号码随手一放,很快就不知道弄哪里去了。
中秋晚会那天,甄滔去参加了,走的时候嘱咐艾米一定要等着她回来传达会议精神,结果艾米看书看得太累,甄滔还没回来,她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一直忙到2001年2月初,艾米考过了ENTRANCE EXAM,才舒了一口气。情人节前夕,甄滔跟艾米商量,说她想请个人来家里吃饭,看艾米能不能掌勺。艾米问请谁,甄滔说是个“新疆帅哥”。
艾米一听“新疆帅哥”,就想起ALLAN有哈萨克血统,哈萨克不就是新疆的吗?她试探地问:“这个新疆帅哥姓什么?”
“他的名字很长一串,没人耐得烦去记,大家都叫他‘买买提’,汉姓好像是成。”
艾米惊讶地问:“那他叫什么?”
“不是‘成功’就是‘成才’之类的,他读书时自己起的名字嘛,当然是拣好听的起。”
艾米急忙说:“你请他来,请他来,我来掌勺。”
甄滔嘻嘻地笑:“请他来,你就得做鸡了。”
“为什么?”
“因为他不吃猪肉,你不做鸡,就得做牛做马。”
过了一天,甄滔就告诉艾米,说把“新疆帅哥”请动了,情人节晚上七点过来吃饭。
艾米很激动,心想这个“新疆帅哥”有可能是ALLAN,又帅,又姓成,莫非ALLAN到美国来了?但是甄滔说他不吃猪肉,这点又不象了,因为ALLAN是吃猪肉的。会不会是ALLAN到了美国,皈依穆斯林什么的了,所以不吃猪肉了?
甄滔请艾米掌勺,主要是她对艾米的厨艺佩服得一塌糊涂。艾米到美国后,自己做饭,练就了一身好手艺。复习应考那样忙,各种娱乐活动都取消了,但做饭是雷打不动的。她就刚来的那两天吃了几顿面包香肠,吃得她意志消沉,对美国极端仇视,为增进中美关系,遂决定自己做饭。
那段时间,她为了节约时间,一个星期只做一次菜,这一次就把一星期的菜全做好,平时就用微波炉热一下吃。到了周末的时候,艾米就抽出半天的时间做菜,她只做那些蒸蒸煮煮烧烧烤烤的菜,因为在蒸煮烧烤的过程中,她还可以看书。她经常是同时开着四个炉头,一个在煮茶叶蛋,一个在煲海带骨头汤,另一个在红烧牛筋,最后一个在蒸米粉肉。
炉子下面的烤箱也没空着,不是烤蛋糕就是考鸡翅、烤玉米、烤红薯。在国内的时候,她从来没烤过蛋糕,到了美国,发现蛋糕粉便宜得惊人,就买了回来,瞎烤,反正烤坏了就几毛钱。结果美国的东西都是FOOLPROOF的,再傻的人,只要FOLLOW DIRECTIONS,都能成功,所以她第一次烤,就烤成功了。
艾米住进来之前,甄滔是不做饭的,早中晚都是吃面包,菜都是吃生的,几乎每天都是那几样:生菜、蘑菇、西红柿、青椒,有时连土豆都是生吃。但她说这样吃也是没办法,一个星期吃五天下来,也是吃得要死要活,只好在周末的时候跑到中餐馆去大吃大喝一顿,而且总是吃自助餐,而且总怕付的几块钱吃不回来,于是猛吃,于是每次吃完都要难受几天,于是把人也吃胖了。
因为甄滔不会做饭,艾米做什么她都觉得好吃,把艾米的自信心大大加强了。有人去B城,艾米就叫他们带多多的葱姜蒜胡椒辣椒等乱七八糟的佐料回来,艾米就往菜里乱放,反正她胆子大,不怕吃死人,也从没吃死过人。甄滔爱吃她做的菜,总是说,艾米啊,我好喜欢吃你的排骨和蹄子啊。
艾米刚开始还给她纠正一下,说不是我的排骨,是我烧的排骨。后来也习惯了,都是“我的,我的”,结果有一天做了茶叶蛋,看甄滔吃得津津有味,顺口就问:“我的EGG好不好吃?”
甄滔笑得满嘴蛋黄都喷出来了,说:“你的EGG,还是等那些SPERM去吃吧。”
情人节那天,艾米做了一大桌菜,她知道ALLAN喜欢吃鱼,所以特别做了一条烧全鱼。晚上七点,甄滔带着“新疆帅哥”来了,艾米一看,就顿失兴趣:不是ALLAN。小伙子长得不错,但是没ALLAN帅,没ALLAN高,更没有ALLAN的那份风度和气质。
“新疆帅哥”鼻子贼尖,吃了一筷子烧全鱼,就不吃了,说有猪肉味,甄滔和艾米都说鱼里怎么会有猪肉味?帅哥坚持说有猪肉味,肯定是你们做鱼的锅炒过猪肉的。艾米仔细想了一下,还是前天炒过一个京酱肉丝的,但锅已经洗过多次了,他居然还闻得到猪肉味,真是绝了。结果帅哥就只吃一些没经过那个锅的菜,搞得艾米很惭愧。
“新疆帅哥”很健谈,而且是用汉语健谈,席间基本上是他在讲自己的故事。他是维吾尔族人,从小在新疆长大,后来考到上海读大学,是他们学校有名的美男子,爱他的女孩不计其数。后来他认识了一个汉族女孩,家里是高干,那女孩爱上了他,两人结了婚。但“新疆帅哥”说他家乡有个风俗,丈夫不打妻子,就是不爱她,所以他也时不时地“爱”一“爱”他的妻子。人家高干子女哪里受得了这个?当然是经常闹矛盾。
后来他妻子来到了美国,很快就跟一个美国人好上了。不过她还是把“新疆帅哥”给办出来了,自然又是经常打闹。他妻子考虑到离婚了他就没身份了,一直隐忍着,后来他被一个社区大学录取了,解决了身份问题,两个人才离了婚。他妻子跟那个美国人结了婚,他在那个社区大学挂个名,交学费,不读书,在餐馆打工。
正吃着饭,有个电话打进来,甄滔接了,就马上给艾米,说你情人打电话恭贺情人节来了。艾米以为是ALLAN,连忙拿起电话,结果是小昆打来的,祝她情人节愉快。
小昆笑着问:“我听到男人说话的声音了,是不是ALLAN?”
艾米沮丧地说:“不是,是----ROOMMATE的一个朋友。”
那天晚上,艾米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她想起97年的情人节,想起她的第一次,想起ALLAN问她后不后悔。不知道为什么,她脑子里老是盘旋着一句歌词:这漫长夜里,谁人是你所爱?
十年忽悠(53)
艾米很感谢小昆在情人节的时候,给她打一个电话来,这样,在甄滔他们眼里,她就是个有人惦记的人, 情人节就不显得太孤独。小昆这个电话来得并不突兀,因为他这些年来,每逢节日生日,都会给她打电话。
可以说是小昆帮她度过了那个“黑色的暑假”。ALLAN走后,小昆给她找了个暑期工,是在一家旅游公司当导游,接待欧美游客,工作很忙,也很有意思。她负责的那条旅游线就是本市的一些景点,早去晚归,每次都是小昆来接送她上下班。刚开始她不愿意他这样,因为她老觉得ALLAN在什么地方看着她,只要她一有了男朋友,他就要马上找一个女朋友,所以她不想让ALLAN误会。
但小昆说是ALLAN托付他保护她的,怕“宫平”消息不灵通,不知道他们已经分手了,仍然要来伤害她。艾米觉得小昆这话多半是真的,因为ALLAN肯定希望大家都看见她跟小昆在一起,那样的话,就等于是在向大家宣告ALLAN跟艾米两个人吹了。这可以说是一箭三雕:要杀她的人不会杀她了,要自杀的人也不会自杀了。说不定接触时间长了,她会爱上小昆,那就证明了他当初的决定是对的。
艾米觉得ALLAN这一招真的很厉害,至少“宫平”就没再骚扰她了,也没听说有人为ALLAN自杀,说明“哄抢洋娃娃”的女孩都没事。可惜的是艾米没爱上小昆,她跟小昆在一起,除了谈ALLAN,对其他话题都没兴趣。
小昆也很识趣,总是跟她谈ALLAN。不过小昆跟她谈ALLAN的方式,几乎就是跟她抬杠。当她说ALLAN抛弃了她,不会再来找她时,小昆就说ALLAN肯定会回来找她。当她坚信ALLAN还在等她时,小昆就说ALLAN肯定把她忘记了。
艾米搞烦了,问他:“你怎么回事?老是跟我唱反调,你到底是哪种观点?怎么一会这样,一会那样?”
小昆只是笑:“你自己不也是一会这样,一会那样吗?”
“我是当事人,我是‘迷’的嘛。你是个旁观者,你怎么也不‘清’呢?”
“我也是当事人人嘛。我一会希望他回来找你,一会希望他不回来找你。你能六神无主,我不能二心不定吗?”
他这样说,艾米想生他气也生不起来,只好说:“算了吧,我们别说这事了。”
小昆后来去了加拿大。他和他姐姐在温哥华那边买了房子,他自己又在多伦多这边买了房子。他把多伦多这边的房子租给别人住,他自己中国加拿大两边跑,做生意。加拿大的皮毛价格低,他贩到中国去卖,然后又把国内产的衣服鞋帽什么的弄到加拿大来卖。他不做零售,只大批地买进卖出,好像赚了不少钱。
艾米在B大这些年,也不是没有人对她有意思,但她生怕跟那些男生牵连上了,都是早早就躲开了,因为她老是有一种感觉,就是ALLAN已经物色好了一个女朋友,只是碍于自己的誓言,还不好意思动作,就等她这边一有男朋友,他那边就要下手了。她千万不能给他这样一个借口。
从前跟ALLAN在一起的时候,她时时刻刻觉得他在爱别人。跟他分开后,她却坚信只要她没有男朋友,他就不会有女朋友。她也不知道自己这份信念是从哪里来的。如果说是因为ALLAN就是一个信守诺言的人,那她又没必要在跟他朝夕相处的时候怀疑他。如果说ALLAN是个值得怀疑的人,那她就不该相信他现在会信守诺言。她自己的逻辑把她自己绕糊涂了,没法自圆其说,但就是坚信不移。
也许这是因为以前朝夕相处,可以AFFORD一点怀疑,而现在他已经不在她身边了,除了坚信他会信守诺言,还有什么别的东西可以让她觉得仍然抓着他呢?
ALLAN到南面去后,就没跟她联系过。刚开始她以为他会把电话号码和地址给她的父母,但她父母说没有。她不相信ALLAN会这样做,毕竟她的父母在他收审期间为他做了很多事。他父母来后,一定要留一些钱给她父母,双方争执了很久,最后ALLAN的父母硬性把钱留在了艾米家。但她父母对他的关心与帮助,不是钱能衡量的,也不是钱能报答的,他无论如何总该留给他们一个联系方式吧?
她觉得她父母似乎没有怪罪ALLAN的意思,她不知道ALLAN是怎样向她父母解释的,问他们,他们说的理由跟ALLAN告诉她的理由是一样的,但她不明白为什么父母看不出那只是ALLAN的借口呢?
艾米自己查到了ALLAN那家公司的号码,打了很多次电话过去,那边说没有叫“成钢”的,也没有叫“ALLAN”的,公司的董秘是个女的,也不是新来的。电话打多了,别人一听是她就不耐烦地挂了。
她慢慢也就不去打听这些了,真的跟ALLAN说的那样,只要她知道他没有女朋友,她其实可以过得很平静,觉得他就像是关在收审站一样,不过是个不用挨打的收审站,他在那里工作,学习,吃饭,睡觉,但没有女朋友。而她则在这里工作 ,学习,吃饭,睡觉,但没有男朋友。他仍然是她的,她也仍然是他的,只是不见面而已。
她希望ALLAN最终会慢慢淡忘JANE。一个男人,总不能靠对一个女人的回忆过日子吧?如果小昆说得不错,男人都是很实际的,那ALLAN迟早会忘掉JANE。如果她妈妈说得不错,男人都是爱那个得不到的女人的,那她现在不去找他,他一定会对她感起兴趣来,也许到那时候,他就会来找她了。
她就怀着这样的希望等待着,不敢有男朋友,怕一有男朋友,就让ALLAN钻了空子,趁机就有了女朋友。
艾米到C大来后,小昆来看过她两次,说要为她买辆车,她坚决不要,她觉得一买车,两个人的关系就变了。小昆又要留些钱给她,她也不要,小昆就偷偷把钱放在她抽屉里。等小昆走后,艾米发现了那些钱,都是现金,没法还给小昆,她就存在银行里,然后寄了张支票给小昆,但小昆一直没去转存那张支票。
有次小昆来的时候,正好甄滔也在,三个人一起出去吃了饭。小昆走后,甄滔说,我觉得小昆挺不错的,为什么你不让他做你男朋友?难道你那个初恋比小昆还强?
艾米说,肯定比小昆强。
甄滔劝她:“就算你那个初恋外在条件比小昆强,但他现在已经跟你分手了,感情上就比不过小昆了。”
艾米把小昆的“性”“爱”分家论讲给甄滔听,甄滔笑着说:“只怪他太老实了,‘性’‘爱’分家就分家,何必要说出来呢?说出来不是找死?”
“你相信‘性’‘爱’分家吗?”
甄滔说:“我不相信,但是男人可能都相信,也许很多女人也相信。你我可能还太年轻了,爱要求比性要求强,所以不能理解一个人为什么没有爱的时候还会想要性。听说女的是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说不定等我们到了三十、四十的时候,性要求就比爱要求强了,那时可能即便没有爱,也能有性了。我不知道别的女孩怎样,我自己是很少主动有性要求的,只有被男生爱抚一通了,才会激动。对我喜欢的人,我也会主动要跟他做爱,但那不是因为我生理上有什么冲动,而是告诉他我喜欢他。”
2001年的端午节,学生会搞了一个聚餐活动,艾米跟着甄滔去参加,结果扫兴而归。聚餐会不搞帅哥拍卖,只吃饭。学生会让大家排成长长的队,走到一个个食物摊跟前去打饭。学生会的干部和义务服务人员拿着勺子,为每个捧着盘子走到他们跟前的人打上一勺子饭,几勺子菜。
艾米看见众多的中国留学生,以及留学生的父母儿女,老老小小的,排成长队,捧着盘子,慢慢往打饭打菜的人跟前走。打好以后,又捧着盘子到一边去吃。她突然觉得很可悲,眼泪都快出来了。怎么整得像领救济餐一样?不能摆几个大桌子,把饭菜端上来,大家象开庆功宴一样开怀大吃吗?偏要搞这么一种软不拉几的纸盘子,使人不得不两手捧着,又要排这么长的队,这要是叫那些爱制造负面新闻的记者拍张照去,岂不丢了我们中国人的脸?
艾米决定再也不参加学生会的晚会了,没意思。如果她坚守这个决定,这个故事就到此为止了,因为她就不会在2001年的中秋晚会上遇到ALLAN了。但她没有坚守这个决定,不是她自己突然对学生会搞的晚会感起兴趣来,而是她那个“日本鬼子”把她说动了。
艾米不知道应该把这个“日本鬼子”称作自己的什么,说是同学,又比同学走得密;说是男朋友吧,两个人既没挑明过,又没有亲密的关系。
“日本鬼子”名叫YOSHI ,在比较文学系读硕士,三十岁了,以前在日本时是中学英语老师。按照艾米心中对日本“倭寇”的标准来衡量,YOSHI就算倭中之寇了,有一米七五左右,皮肤黑黑的,五官算得上端正,难得的是脸部轮廓还比较清晰,不是通常那种“融化的腊”的感觉。YOSHI的头发总是理得短短的,爱把衬衣扎在长裤里,很精神,有点SAMURAI的意思。
但一经接触,艾米就发现YOSHI完全是SAMURAI的反义词,说话办事都是拖泥带水、模棱两可的。很可能是因为语言方面的障碍,再加上文化差异,她经常觉得弄不懂YOSHI在说什么,至于他在想什么,那她就更不知道了,好在她也不在乎他究竟在想什么。
艾米和YOSHI是在修英文系开的LITERARY CRITICISM 时认识的。比较文学系要求学生修三门外系的课,必须是用其它语言授课的。如果是美国人,就必须到法语、西班牙语之类的系里去上课才算数,但因为YOSHI 是日本人,所以修英文系的课也行。
第一次课下了之后,YOSHI就来找艾米,要她以后多帮助他,因为他口语听力不大好,很怕上课讨论,有时连老师要求什么也搞不太清楚。去问美国人吧,又不好意思,因为美国人没法体会语言不通的痛苦,他见她是中国人,所以想请她帮忙。
艾米觉得他这样说,蛮可怜的,而且他把她当作个救命恩人一样来请求,大大地满足了她的虚荣心。这点虚荣心在美国是很难感受到的,因为这里的人都是一生下来就说英语的,不比你半路出家的强?你还虚荣个甚?
艾米一得意,就满口答应下来了。于是两个人就有了很多交往,刚开始是纯学术交往,多半是YOSHI问她作业要求啊,对某段文章的理解啊,下次上课要讨论的问题啊,等等。后来也谈谈学习以外的话题,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
每次上完课,就是中午十二点了,正是吃午饭的时候。艾米每天带饭到学校去,在系里的微波炉上热一热再吃。后来有人抱怨说不知道是谁的午餐散发一股难闻的味道,系里就贴了个告示,说不能用那个微波炉热午餐,只能热热咖啡什么的。
艾米大大的不快,不知道那些人说的是不是咱中国的午餐,如果是说咱中国的午餐,那就有点人在福中不知福了,这么鲜美的气味free让你闻了,你还有怨言?告你一个“菜系歧视”。不过系里又没明说是谁的午餐气味大,你怎么好自己跳出来大吵大闹?艾米只好到YOSHI的办公室去用微波炉,那里全是亚洲人,不管谁把午餐放进微波炉去热,其他人都是用鼻子深深地一吸气,然后说“Mm------smells good!”。
比较文学系分管全校的东亚语和非洲语言教学,YOSHI在那里教日语课。一起教日语的还有好几个日本学生。很快,跟YOSHI一起教日语的那几个人开始把他们当男女朋友来看待了,时不时地打趣一下。YOSHI从来不辩驳,只笑嘻嘻地听别人打趣起哄,好像很唯恐天下不乱一样。艾米单枪匹马地解释了几次,越解释大家笑得越欢,越解释大家越觉得是那么回事,她也就懒得解释了。
好在YOSHI自己一点也不PUSH,他跟艾米不过是一起讨论讨论问题,有时一起吃吃饭,看看电影,听过几次音乐会,如此而已。
不知道为什么,艾米跟YOSHI交往的时候,很少担心被ALLAN误会。可能是因为YOSHI不算是在追求她,只是同学之间的来往。也可能因为这是在美国,而身在中国的ALLAN是看不到这么远的。她老是对自己说,如果YOSHI说出那句话,或者如果他做出什么过于亲密的事,我就再也不理他了。但YOSHI好像听见了她的心声一样,既没说出那句话,也没做出什么亲热的举动。
YOSHI听说中国学生会要举办中秋晚会的时候,就来劝艾米参加。艾米说参加过一次中国学生会搞的晚会,没意思。YOSHI说这次不同,听说要BID FOR PRINCE, 肯定好玩。于是艾米决定参加那年的中秋晚会。
那一年,是学生会将拍卖俊男靓女改为王子竞投的第一年,当几位舞会王子被请上台去,主持人开始一位一位地介绍的时候,艾米一下子惊呆了,因为那位被主持人介绍为JASON JIANG的,不是别人,正是ALLAN。
十年忽悠(54)
艾米挤到更近的地方,仔细打量那个被称为JASON的男生,认定他就是ALLAN。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到C大来的,她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改的名,但现在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要赶快弄一点钱来竞投他,不然的话,今晚她可能根本没机会跟他说话。
她想起她没带现金,她的入场券都是YOSHI事先就买好了的,她也根本没准备参加竞投。她小包里带着一张银行卡,可以到外面的ATM上取出一点现金,但她忘了这张卡每天取现金的限额是多少。她怕不够,于是问YOSHI带没带现金。YOSHI也没带现金,但他说他有信用卡,信用卡也是可以取现金的。
艾米不管三七二十一,拉着YOSHI就跑到活动中心外面的ATM上去取钱。她的银行卡取出了$200块,她想应该够了,就没叫YOSHI用他的信用卡取钱,她听说信用卡取现金是要加利息和手续费的,而且她觉得用YOSHI的钱去竞投JASON也好像有点“那个”。
当她返回活动中心的时候,竞投才刚刚开始。那年的竞投还没有给王子分类,每个王子都是什么舞都可以陪跳。竞投的时候只要写上王子的名字和自己的名字就行了。每张竞投表上有一小部分是可以撕下来的,上面有号码,待会投中的人凭号码“认领”自己的王子。
艾米投了$200块,就投到了跟JASON跳一支舞的机会。她的号码排在第九。
她等待她的TURN,紧张万分,很多很多的事都没有头绪地涌上心头。她想起甄滔讲过的故事,他的那个ABC混血儿女朋友,她四处张望,想看看他的女朋友在不在场。她看见了几个可以算得上混血儿的女孩,但没有一个是棕红色头发的。
她估计他不会把女朋友带到这种场合来,怕女朋友吃醋。她不知道ABC们吃不吃醋,但她觉得天下女人是一家,不管是哪个国家的女人,不吃醋的恐怕是没有的。有的吃得多一点,有的吃得少一点,有的吃得公开一点,有的吃得隐蔽一点,有的吃得文一点,有的吃得武一点,但不吃醋是万万不可能的,除非她根本不爱。
她觉得自己现在心里就酸得厉害,而且自卑得厉害,她怎么能跟一个棕红头发的ABC混血儿比?不管是长相还是前途,都比不上人家。看来他已经把JANE忘掉了,她觉得那也很自然,JANE又怎么能跟一个棕红头发的混血儿比?他自己就算是个混血儿,混血爱混血,天经地义,那他们的孩子岂不是混得一塌糊涂了?
她忘了问甄滔那个ABC究竟是哪国跟哪国的混血,当然肯定有一方是中国,不然不叫ABC了。但另一方呢?是爸爸中国人,还是妈妈中国人?她现在恨不得把舞会叫停了,让JASON把他的ABC交出来给她看看,尽管她不知道看了又能怎样。
她现在有点搞不懂自己为什么那么急切地想跟他跳这个舞了,跳了又有什么用?他还记得她吗?应该是不记得了。他已经转到CS去读书了,说明他早已没有回中国去找她的打算了。他改了名字,不光把英文名字改了,连中文名字也改了,说明他不想让任何人认出他来。她不知道待会他见到她,会是什么心情,也许会怪她把他认出来了,也许他会再度逃跑。
这样想的时候,她有点委屈,心想,我又不是故意来找你的,是命运让我们撞上了,我有什么办法?她想把那张票撕掉,然后离开这个舞会,成全他想要躲起来的愿望,但她又舍不得。
她想起他发过的那些誓言,不免有些愤然,原来誓言就是这样的不值一分钱。她想到自己这些年就是靠那些誓言在活着,以为他真的会等到她有了男朋友才找女朋友。如果他知道她这些年那样小心谨慎地躲避着那些男生,他一定要笑昏死了,一定会说:“你把我的话听真了?”
学生会在舞台附近为每位王子画了个圈,有点画地为牢的意思,王子们跳完一支舞就回到那个“牢”里去,等下一位来“认领”他们。王子自己也有一张表,上面有投中了他的人的号码,他们跳完一曲,就划掉一个。
轮到艾米的时候,她站在JASON的“牢”附近,但她没有立即走上去“认领”他。她有点激动,也有点紧张,不知道待会自己会不会做出什么傻事。他就在眼前,伸手就可以触摸到,但他好像又隔得很远,因为他们毕竟有好几年没见面了,而且他还那个ABC女朋友。
可能他等了一会,老没见0747号来认领他,就开始叫号了,先用英文,再用中文:“NUMBER 0747,谁是0747号?”然后他四处张望,看0747号在哪里。艾米又等了一下,怕他要叫下一个了,才走上前去,站在他侧面,轻声说:“HERE!”
她看见他很快向她转过身来,她眼前浮现出在电影上看到的镜头,慢动作一样的,没有声音,男女主人公先是呆住了,然后慢慢地向对方飘过去。她看见他的确是愣住了,看了她好一会,但没有慢动作飘过来,而是象生了跟一样地站在那里,最后才说:“是你?”
她说不出话,只点点头,公事公办地把手里的纸条递给他。他接过去,也公事公办地用笔在纸条上划了一道斜线,在自己手里的表格上划掉了0747,然后把纸条还给她,把表格和笔放进自己上衣口袋里,向她伸出双臂。
她不知道他这个姿势是什么意思,觉得很模棱两可,可以是一个拥抱恋人的姿势,也可以是个邀舞的姿势。她很后悔刚才没注意看他向别人邀舞的时候是个什么姿势,不然她就知道他这个姿势是什么意思了。她费了好大的劲才遏制住投到他怀里去的冲动,平静地走上去,把一只手搭在他肩上。她感到他的一只手握住了她的手,另一只手搂住了她的腰,很有力地向他那边勾过去,使她不得不把头向后仰着,不然就可能会靠在他胸前。
她完全没注意到那是什么曲子,只是昏头昏脑地试图回忆起很久以前,他第一次跟她跳舞的时候,他的手是不是这样搂着她的。如果那次不是,那么这次就是有点特殊意义的。但她想不起来了,因为那时不管他搂多紧,可能她都会觉得不够紧,就会留下一个松松的印象,就会反衬出今天搂得紧。
分别这些年了,她仍然象当初那样,强烈地感受他身体的吸引力。她一直弄不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到底是精神变物质,还是物质变精神。到底是他的身体能放射出一种什么射线或者什么其他东西,象磁铁一样,把她向他那里吸,还是因为她爱他,才想要贴近他,拥抱他,挤紧他。
她一跟他在一起就有这种感觉,就一定要挨着他的人,碰着他的手,贴着他的脸,不然就难受。一旦挨着他了,她又会得寸进尺,想被他拥在怀里,紧紧的,紧到把骨头捏碎的那种。
她抬头看看他的脸,自我感觉他好像也有点激动,眼神似乎有点火辣辣的。她很快把头垂下,知道自己在想入非非了,再想下去就要以为他快来吻她了,自己肯定会傻呼呼地仰起脸,半张着嘴,做出一个“邀吻”的姿势。如果他没那意思,那就丢大人了。
他问:“你什么时候来的?”
“零零年。你呢?”
“比你早两年。”他突然笑了一下,“真是冤家路窄啊---”
她有点不快,针锋相对地说:“是祸躲不脱,躲脱不是祸。”
他笑了一下:“你爸爸妈妈他们都好吗?”
“他们都挺好的。你爸爸妈妈好吗?”她鹦鹉学舌地问。
“他们也挺好的。”他鹦鹉学舌地答。
她觉得她说不上是在跳舞,叫走路更合适一些,因为心思都用在想问题和说话上。她跟着他默默地走了一阵,他说:“你长大了。”
“你也长大了。”她无意识地看了一眼他的胸。
他声明说:“我是说你人长大了,就是-----成熟了的意思,我是说----阅历上的成熟----,不是----”
他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反而使艾米想起了这个“长大”曾经有过的含义,她看他有点发窘,不由得笑了起来。
他似乎知道她在笑什么,突然在搂着她腰的那条手臂上加了一点力,带着她转了几圈,把那个尴尬的话题转飞了。
“你转COMPUTER SCIENCE去了?”她问,觉得自己在没话找话说,而且找那些离自己想问的话最远的话说。
“嗯,不过我还挂着比较文学系那边的博士,因为我还在那边做TA,可能做完这学期就不做了。”
“那就是说你经常到‘野鸡楼’去给学生上课?”
他忍不住笑起来:“你把PHEASANT HALL叫‘野鸡楼’?还从来没听人这样叫过比较文学系那幢楼呢,不过挺传神的翻译。你在哪?”
艾米觉得难以置信,她笑了笑,说:“我就在你隔壁的‘乌鸦楼’。奇怪,我们怎么从来没碰见过。”
“你在RAVEN HALL?”他也难以置信地笑了笑,“你在英文系?真是怪了,隔这么近从来没遇到过。”
“我还经常到你们‘野鸡楼’去---”艾米说了这句,突然想起自己去“野鸡楼”的原因,想起了YOSHI,觉得好像偷情被丈夫抓住了一样,心里很慌乱,不觉脸也红了。她不知道他发现她脸红没有,她想让脸上的红晕尽快退下去,结果却感到脸越来越发烧。
他似乎没有觉察到她的不自在,转了个话题:“你很不简单,出来读英语的中国人很少呢。读博士吧?读完还打算回去吗?”
这个问题在一个小时之前还是很容易答复的,但现在变得复杂了。他在这里,而且已经转了系了,说明他是不准备回去的了。那她还会那么坚定地回国去吗?如果不回去,那她是不是也该转专业了。她想起甄滔早就跟她说过,叫她转电脑专业,叫她给一号帅哥打电话问他转专业的事。她真的有点感叹造化弄人,她当时怎么就一点没想到JASON就是ALLAN呢?
她说:“你---们都不回去了,我也不回去了。我----也转电脑吧。”
“你不用转系,转系不容易拿到奖学金。你可以在做博士的同时再到别的系去修个硕士学位。别修电脑了,修电脑的太多,以后不好找工作。可能统计或者会计要好一些。”
一曲终了,跳舞的人纷纷向场子边上走去。他停下舞步,问她:“你带舞伴了吗?”
“怎么啦?”
“如果带了舞伴,我就应该把你送回到舞伴那去---,他在哪里?”
艾米觉得“舞伴”并不等于男朋友,就犹犹豫豫地指了指YOSHI站的地方,那一块站着很多人,她也没具体指着谁,只随手指了一下。但他朝那个方向望了望,就很有把握地问:“日本鬼子?”
她不知道他哪来的这么灵敏的嗅觉,觉得什么都瞒不过他,只好哼哈了一声。
他轻声笑起来,然后问:“现在不抗日了?”
她的脸又发起烧来,因为她想到了他们从前开过的黄色玩笑,她觉得他说这话是那个意思,一定是他以为她跟日本鬼子有过很亲密的关系了,才会开这个玩笑。她想向他声明,日本鬼子不是我的男朋友,但她想起了他的ABC,就没有说出口。
他好像没注意到她脸红,仍旧笑着说:“早听说小日本有个年青漂亮的中国女朋友,原来是你?”
他牵着她的手,向日本鬼子走过去,艾米仿佛失去了自己的思维能力,只知道傻呼呼地跟他走。走到日本鬼子跟前,他把她的手交到日本鬼子手里,用日语跟YOSHI打了个招呼,就用英语跟他交谈了起来。原来他们认识,还在一起修过课。
艾米很不自在地站在那里,看他们攀谈,但她的感觉象是在看一部无声片,只看见他们两个人嘴巴一张一合的,但听不见他们在讲什么。
然后JASO匆匆忙忙地跟他们两个人告个别,就跑回他的“牢房”去了。
YOSHI还在问她什么,她一句也听不见了,她的目光追寻着JASON的踪影,她看见他在跟另一个人跳舞,但他再也没向她这边望过来。
十年忽悠(55)
舞会还没结束,艾米就找不到JASON了,她想他一定是提前走了。她觉得这好像有点无礼一样,好歹大家还是朋友吧?走的时候招呼都不打一个?她也呆不下去了,坚持要回家,YOSHI就开车把她送了回去。
回到家里,她用冷水洗把脸,让头脑清醒一下,不然没法思考。她回想今天在舞会上的一点一滴,有点搞不懂JASON那些举动到底有些什么SYMBOLIC MEANING。
她想起他那样向她伸出两臂,那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如果她当时就扑到他怀里去了,会有什么结果?还有那有力的一勾,差点把她拉到他怀里去了,她很后悔当时没有就势一倒,钻到他怀里去。如果他责怪她,她可以说“谁叫你拉那么大劲的?”。唉,一个大好的机会就这么错过了。
他还问她“现在不抗日了?”,这算得上黄色的东西了吧?如果是跟一个一般朋友,应该是不会开这种玩笑的吧?他既然跟她开这种玩笑,那不是说明他还是把她当女朋友的吗?
一分钟后她就推翻了自己刚才的判断。GIRL,别自作多情了!JASON那一勾,有力吗?只是你自己的感觉而已。两个人的身体位置有点象个X,如果是象个Y,或者象个I,那就算紧了。
他问那句“现在不抗日了?”,也完全是因为YOSHI是日本人,所以“抗日”只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用过的那个意思,也就是“中国人民浴血奋战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意。JASON连说个“长大”都怕她“想歪了”,声明了又声明,他怎么可能开“抗日”这样的玩笑呢?只能是她自己太爱“想歪了”,什么词她都可以把它“想歪”。
艾米惯于这样左想想,右想想。本来是为了全面地看问题,结果却是全面地看不见问题了,因为每种想法都很有道理,最后就不知道哪种想法更有道理了。
她想烦了,手一挥,把刚才那一个段落删掉,另起一段来想。其实JASON刚才在舞会上的举动究竟意味着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弄清他跟那个ABC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他仍然跟ABC在一起,那么,即使他在舞会上对她有点意思,也只是调戏她一下。如果他跟那个ABC没在一起了,那么,即使舞会上他对她没那意思,也可以发展出一个“意思”来。
这两个“即使。。。那么。。。”,就象两列火车,向两个不同方向开去,现在就看她上哪辆了。
今天在舞会没看见他跟什么混血儿在一起,可能吹掉了。想到这个可能,她发现自己欣喜万分,不禁感叹:此一时,彼一时啊!以前听说他有女朋友,哪怕已经吹了,肺仍然是要气炸的,恨不得能将那个女朋友从他生活中、历史中、印象中连根拔出,扔到爪哇国去。
而现在想到他可能跟ABC吹了,却是一种恨不得跳上去填那个坑的感觉。她不禁痛骂自己没有骨气。骂虽骂,她仍然愿意跳进去补ABC留下的那个缺。她想,也许爱情跟骨气和自尊就是势不两立的,你爱了,你就顾不上骨气和自尊了。你还有心思考虑骨气和自尊,那你就不是真爱,而是在跟他较量,看是你求他还是他求你。也许只有爱到没有骨气没有自尊的地步了,才叫爱。
她决定问问甄滔,甄滔一定知道更多有关ABC的事,艾米那时没仔细打听,是因为她没想到JASON就是ALLAN,不然肯定把甄滔吊起来拷问。
甄滔已经在2001年暑假里就毕业了,在B城一家儿童医院工作,她给艾米留过一个电话号码,前一段还打电话来侃过她和现任男朋友JACK的故事。艾米慌忙火气地找出甄滔的电话,打了过去。甄滔刚跟JACK闹了点小矛盾,一个人在家。艾米不得不先听甄滔大骂JACK一通,轮到她时,她仿佛不经意地提到JASON,说今天在舞会上跟他跳了一个舞,然后说:“不过很遗憾,今天没见他那个混血儿女朋友。”
甄滔笑着说:“怎么?搂着帅哥,却在想他的女朋友?你赶潮流赶得好快呀,现在正在流行BISEXUAL。”
“哪里,只是有点好奇。”
“我也挺喜欢混血儿的,杂种优势嘛,混血儿都漂亮。听说JASON也是混血呢,不过是汉族跟哪个少数民族混的,混得还不错。我也想跟买买提混一个,然后栽倒JACK身上,就怕小孩子一生出来就喊‘我不吃猪肉’,那就惨了。”
艾米问:“JASON那个ABC女朋友----到底是哪国跟哪国的混血?”
“不知道,我也没问,肯定不是跟非洲人的混血,说不定是混血的混血,搞不清楚。我也只看过一张照片,那里搞得清是谁跟谁的混血?”
“你没见过---ABC?”艾米惊讶地问。
“谁说我没见过ABC?我见过的ABC多着呢。”甄滔嘻笑了一阵,认真地说,“逗你呢。我没见过JASON的ABC,只看见过一张照片,侧面的,侧得很厉害,差不多是从后面照的。”
艾米诧异地问:“一张侧面像,你就认为是他女朋友了?”
“是不是女朋友其实也不重要,既然他当作女朋友拿给大家看,说明是想让大家那样认为,那不就是变相地拒绝我们这些暗恋他的人吗?难道还要在床上把他们捉住才算是他女朋友?老甄这点自尊还是有的,猛打猛冲的追可以,但死乞白赖的缠不行。追,只是占个主动,炮火侦察一下,看看人家有没有那意思,真的发现没那意思了,老甄就主动撤了。”
“他那个ABC的---后颈上有没有一粒很大的痣?”
甄滔想了半天:“应该是没有,因为如果有的话,我肯定会注意到,没有痣。怎么啦?你认识那个ABC?”
艾米哼哈了一下,没细说。她其实是有点怀疑甄滔看到的那张照片是以前ALLAN为她照的照片中的某一张,因为甄滔说了,是侧面像,后侧面,他以前为她照过很多这样的相。但既然没有后颈上的痣,又是棕红头发,高鼻子,长睫毛,那就肯定不是她了。很可能照这个角度的像就是JASON的特殊爱好,不管他女朋友是谁,他都会给人家照这样的相。
她想,与其这样转弯抹角地问甄滔,还不如直接去问JASON。她问甄滔还有没有JASON的电话号码,甄滔说有是有,不过这么久了,谁知道还有没有用?
艾米从甄滔那里拿到电话号码,马上就给JASON打了个电话,结果却发现已经DISCONNECTED了。
接下来的几天,艾米就经常跑到“野鸡楼”去,想碰见JASON。但她发现他上课的时间正是她在英文系上课的时间,难怪从来没碰见过他。她跑到比较文学系的MAIL ROOM里去,看到他有个信箱在那里,于是就写了个条子放在他信箱里,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住址给了他,说想跟他谈谈。
过了一个多星期,他既没打电话也没来找她,她有点生气,这么大架子?太过份了吧?她又跑到MAIL ROOM去,看见那个条子还躺在那里。她想,他现在是CS的人,大多数时间都在那边,可能根本不去看他在比较文学系的信箱,上完课就跑掉了。
现在她唯一知道的就是他会在“野鸡楼”给人上中文课。她挖空心思,想到一个办法:到他班上去做跟班辅导,虽然那样她就要逃她自己的课,但她不怕,现在她读不读完这个博士都无所谓了。以前是想读了回中国的,英美文学博士在中国还能派上用场。现在JASON已经没准备回国了,她也不想回国了,所以就算把课耽误了,也没什么。
她跟比较文学系负责汉语教学的王教授讲了自己想做跟班辅导的意思,说只有在某天的某时间才有空。王教授查了一下课表,说那你跟JASON的班吧,只有他的课才是这个时间。艾米连忙说:“好,那我就跟他的班。”
上课那天,艾米提前几分钟就坐在了JASON的教室里,心情激动地等他来上课。然后她看见他走进了教室,衬衣领带的,很正规。她还很少看见他穿这么正规,觉得他比以前更帅了,既帅得摧枯拉朽,气势磅礴,又帅得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她自己今天也狠狠打扮了一番,不知道他注意到没有。
学生似乎都很喜欢他上课,课堂气氛很活跃。下课之后,她挤到他跟前,想跟他说话,但有不少学生围着他问问题,她插不上嘴,只好站在旁边。
JASON看见她,就对学生说,这位艾小姐中文比我好,专门研究汉语的,你们有问题尽管问她。这一下,学生都上来问艾小姐问题,JASON就笑嘻嘻地走出教室去了。
如此这般地搞了好几次,终于有一天,被艾米逮到一个机会,摆脱了学生的“围攻”,在楼房外面抓住了JASON。他正在那里吞云吐雾,见艾米走过来,马上灭掉了烟。
“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她惊讶地问。
“很久了。怎么,你把那些学生撂那里了?”他笑着问。
“他们都走了。”艾米心痛地想,他一定是因为太思念JANE了,所以只好以烟烧愁。她看见他右手的二、三指都有点黄黄的了,真是说不出的又恨又疼。他其实还是有失去理智的时候的,只不过不是为她。为了JANE,他就失去理智了,染上这么个坏习惯。
她很为他担心,忘了自己此行的目的,略带责备地说:“别抽太多了,烟抽多了,当心得---”
“肺癌?”他笑吟吟地说,“没事,我舅舅一天抽一包,抽了几十年了,到现在拍片仍然两肺清晰。”
她一箭双雕地问:“你---那个ABC看见你抽烟----不反对?”
“怎么不反对,大力反对。”
有了他这句话,她觉得自己下面的问题好像提不提都没意义一样了,不就是想知道他现在跟ABC还在不在一起吗?他这句话,不是说明他们仍然在一起吗?
但她傻傻地问:“听说你----女朋友是个---混血儿?”
他有点吃惊地扬起眉毛:“混血儿?你听谁说的?”
“甄滔,她以前是我ROOMM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