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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的物质女孩

_2 叶萱(现代)
  尽管伤心,却好合好散。“他是幸运的。”有人说。是啊,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个既漂亮又聪明的女孩,而他遇上了两个,并且离开他的那个还那么的大度。只是当两个人真正走到一起之后,摩擦也不可避免了。他们吵架了,就像当年他和他的女友吵架一样。于是,他有些后悔了。
  他又想起了前女友种种的好。
  他想那时他们虽然吵架,拥有的更多的却是快乐。那时,他还没有读过张爱玲,不知道《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他还一直以为,那种故事只适合女孩子读。就这样,他们每天凑到一起吵。
  一转眼,他要毕业了。在毕业前的一个夜晚,他们分手了。她也是极理智的。她还祝他幸福,然后就一个人沿校园长长的甬路走了回去。在路上她的泪才无声的滑落下来,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前女友。巧的是他们一个在银行,一个在律师楼,而且居然只隔了一条街!他提出与她和好,她却笑着拒绝了。但她送了他一本书,他打开来,第一页就是《红玫瑰与白玫瑰》“选了红玫瑰,白的就是‘床前明月光’;选了白玫瑰,红的就是心口上那颗朱砂痣。”
  他的前女友笑着对他说,“你永远比较不完的。”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他愣住了,他的手里还抱着那本书。是啊,他恍然大悟地想,原来爱情本身就是一场关于玫瑰的选择。而面对两枝同样漂亮的玫瑰,无论选哪一枝都会留下永远的遗憾,因为只有得不到的那枝才是最美。
  你看,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枝漂亮的玫瑰,他却一下子就遇上了两枝。他苦笑着想,自己究竟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原来,最痛苦的,不是没有邂逅玫瑰。而是面对两枝同样精彩的玫瑰,你要么选择其中之一,要么就只有全部失去。
  因为,无论是谁,都不可能一下子就拥有两枝漂亮的玫瑰的。
  爱情本身不开花
  他给她的爱是没有花的那一种。平平淡淡的,不会让人想起雨天的玫瑰与烛光晚餐,充其量只会想起一件雨衣还有饥饿时的一碗牛肉面。爱情里只会充斥着热腾腾的牛肉面的味道,喧哗着一片嘈杂。
  爱上他的时候,这一切她统统不计较:不计较他的不懂浪漫,不计较他的粗枝大叶,不计较他傻傻的总是不会讨女孩子欢心。仅仅是因为爱,她爱上了没有花的他。他也爱她。不仅爱,且疼。疼与爱掺和到一起,她就仿佛他生命中的一部分,平淡却无法割舍。
  那年她20岁,他23。知道她喜欢吃无花果,他就去水果市场一颗颗的挑。挑来了,小心地将外皮洗干净,却又不伤及无花果大张着的嘴巴。那份耐性,那份认真都极让人感动。只是她没有看到。她看到的只是一颗颗漂亮的无花果,甜甜的,是一种别样的浪漫。只要有果就行了,有没有花并不重要。20岁的她懂这个道理。
  三年后,她大学毕业了。他以为总有一天她会做他的新娘,可是,一个有雨的早上,她选择了远离。他尝到了肝肠寸断的滋味。她又何尝不是?只是她不能用一段没有花的藤缠住自己的一生——她不相信不懂浪漫的他是否能在许多年后仍使她不厌倦他们的婚姻。所以,如果说她在20岁的时候拥有23岁的成熟,那么23岁的她已经不再有20岁的宽容。
  她还年轻,打起背包就去了南方,幸运地考进一家时尚杂志的编辑部,月薪高的令人咋舌。渐渐的,她习惯了吃快餐与西餐,习惯了在宴会上端一杯晶莹的干红微笑。早已不吃无花果了,无花果的季节已在她的记忆中淡去。四年后,她回家乡为外婆奔丧。
  七月天,知了的叫声中,她看到了水果市场里一排排的无花果堆。外皮是脏脏的,远不是她记忆中的那种鲜绿,原来几十颗无花果中才有一颗漂亮并且好吃的无花果。她的泪浅浅的涌上来,像家乡海边的小潮。那天傍晚,她踱到了他家门口,远远的看着他抱着一岁的小女儿开心地笑,手里还拿着奶瓶小心地喂奶。
  她竟有揪心的疼:他是个既事业有成又顾家的男人,不会开花,却属于几十个人中才能遇到一个的那种优秀。只可惜,她没有他的那份由爱而生的耐心与细心,所以才会错过了他。
  她远远的站着,后来她轻轻地走了。没有人知道她回来过,因为除她自己之外,没有人听到她心碎的声音。
  花满市,月侵衣
  去参加她的葬礼时我只有十三岁。印象中她“去”的时候表情很平静,只是三十几岁的脸上却写满了四十几岁的风霜。我是在八年后听到关于她的故事的,听故事的时候我蓦地一惊,记起了八年前她在纸上写下的那行令我莫名其妙的字:“花满市,月侵衣。”于是也隐约记起了那年的她,形容憔悴中透出些许难言的孤寂。
  而过了八年,21岁的我也正是“春天花会开”的时节吧。记得那时我打电话回家,告诉外婆我有男朋友了。讲了他如何如何的好,却也不忘数落他如何如何的粗心不仔细,絮絮叨叨地说不知道自己当初的选择究竟有没有错。却意外地听到了外婆讲起的关于她的故事。那时,她也是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吧?
  生命的花朵突然绽放,只是一夜之间就溢出了生命中最醇美的芳香——她恋爱了。爱上的是大学里与她同班的男生。那个“他”高大、细心,并且才华横溢。一切都顺理成章:从小,她就是个极要强的女孩子。在诸多兄弟姐妹中她的成绩是最优秀的。她考上的高中也是市里最好的。
  直到高考那年,她更是成为了家里祖祖辈辈以来的第一个大学生。到了大学里,她又是班里成绩最好的女生。她精通三门外语,优秀得不得了。而这样的她,也一定会找一个最优秀的男生做男友的。那时,她真的感受到自己的幸福。二十几岁的世界里,除了物质上的奢华,没有什么是姑娘想要却拥有不了的东西。
  可是三年后,在她面临毕业的时候,又是一夜之间,她的光彩失了色,她的梦想碎成了片:她的男友提出了分手。沉重的打击铺天盖地而来,“轰”地一声,她周围的世界沉寂下来,只除了她一个人含着泪水僵立。她放手了。然后一个人收拾行装回那个生她养她的小城。列车启动的刹那,站台上隐约晃动着他那双欲言又止的眼。
  她却扭过头,阖上眼。在那一刻,她在心里发誓:今生,她要找一个更加优秀的男人嫁!然后,风风光光地回来!此后,一晃就是七年。七年里,好男人不是没有,令她动心的也不是没有。可是他们总是在她的比较中落马:姓张的那个没有“他”帅,姓李的那个没有姓张的高,姓孙的那个还不如姓李的有才华,姓刘的那个又没有姓孙的体贴,姓……七年,就这样在她的比较中失去。她或许没有错,曾经的打击使她只想找一个完美得无懈可击的人。可是这样的人哪里去找?所以,她错过了一个又一个好男人,直到一纸化验单放到她手上,她的世界也为之一黑:是癌!并且到了晚期!从此,无休无止的化疗、针剂相伴于她的左右。记得那时我们是邻居,我常腻着她不放,她也很喜欢我。那年元宵节就是随她去的灯市,灯市上流光溢彩,漂亮极了。她站在一盏荷花灯下,仰头看着那上面的灯谜。她面无表情,目光迷茫而模糊。后来,她随手扯下那张纸,信手写下一行并不是答案的字:“花满市,月侵衣”。
  直到许多年后,当我早已忘记是从谁那里知道这句话的时候,却仍记得这个美丽的句子。现在想来,只因那时我年纪小。我只记得她的笑脸,又何尝懂得她心里的遗憾?三十几岁的女人,看着同龄女子牵着儿女的手挽着丈夫在街上走,心里该不会没有几分落寞的。三年后,她在寂寞中故去。
  主治大夫说:如果她有儿女,如果有丈夫疼她,如果她能享几分天伦之乐,或许不致如此……那么,如果她不在比较中耗尽一个女人最宝贵的年华,如果她不是那么要强,如果她肯珍惜那些对她好的人,珍惜她心底的每一分感动,如果……故事也真的不致如此。故事讲完了。
  外婆在电话线那端叹口气,然后郑重地说:所以,有合适的人就要珍惜,不要许多年以后再来后悔。也可能,错过了这个好的,就再也等不到更好的了。人,总是要学会知足的,可千万不要用自己的幸福去赌气。外婆又说:我祝福你们。我的泪浅浅地涌上来。一起涌上来的,还有一份迟了七年的恍悟。
  原来,“花满市,月侵衣”是我从她那里见过的句子。原来,读《白石词》时的眼熟是来自于这样的渊源。原来,这句话的全句应该是:花满市,月侵衣,少年情事老来悲。从分手到病逝,她等了整整十年!十年的光阴,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十年的眼泪化雨,不知有多少次,一声声,空阶滴到明。耳畔却仍是那阕《鹧鸪天》:花满市,月侵衣,少年情事老来悲。
  沙河塘上春寒渐,看了游人缓缓归……
  七点想念,八点怀念
  2002年4月21日
  故事结束故事开始这样的一个日子,我和你分手了。是早就有了分歧,是早就说很累,然而,你不说分开的话。
  终于还是忍不住,终于还是问出来:是不是你早就想与我分手,可是你不肯说,于是你等,直到等到我开口?沉默了那么久,你说:是的。你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呵,然而我却一路冷下去!冷到你隔了千里远,你从电话里看不到我脸上的泪结了冰。是的,是你不要我了。
  你很早就不想要我了!可是,这不仁不义的名义,你要我来背!原来,世界上真的是有这样的人:他们从来都很高尚,却让高尚本身成为一种残忍!
  2002年5月3日
  怀念今天我在街上走,看到有卖花椒酱的,决定买一瓶。还记得第一次去你家玩,提前明明说好家里没有别人,我才安心与你吃薯片、看陈小春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你指着里面的女孩子说:她没有你好看。
  那一刻,我笑成一朵花。然而是突然地,你妈妈就回来,看见我,温和地笑。我很紧张,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才好。她递给我苹果橘子梨,她做的花椒酱又麻又香。我突然,在花椒酱的香气里,爱上了你的妈妈、你的家。这样想着的时候,我就在大街上自己对自己笑了。有人很奇怪地看我几眼,可是我还是在笑。因为我想:原来,我可以这么坦然地想起与你有关的细节了,这真是件好事情,对吗?或许,所谓走出失恋,就是要在想念的间隙里学会怀念,直到怀念多于想念,并将想念一点点湮灭。
  2002年7月22日
  想念天很热了,济南现在的空气温度是39℃,我坐在麦当劳里,看着外面柏油路上升腾起的热气,想念北京的你。据说现在的北京,像济南一样热。那么,你有没有起痱子?
  你从来都喜欢洗冷水澡,长了痱子还用手抓,抓到脖子上那样鲜红的一道道,再用冷毛巾擦。你是不是还住在很便宜的租屋里,每天乘拥挤的地铁去上班?海淀那么多的软件公司,到什么时候你可以有好的薪水,也对自己好一点?
  什么时候,你可以让我在这样热的天气里,不再担心你会不会中暑?什么时候,你能知道,每当我想起你的时候,我的心里很疼很疼?或许,失恋的疼就好像花露水抹在了痱子上,那样灼热刺痛的一瞬,有凉意袭来——是这样的,需要去洒点什么,不甘心的痒才变成了恶狠狠的疼!
  2002年9月6日
  怀念今天一整天,我想起你,然而很从容。因为我在qq上留言给你,问你最近是否还好,问你的工作是否顺利。我说了那么多,而你只回了两个字。你说:“还好。”你的语气平淡,是刻意的距离;你改了信箱号码,不再是我的生日;你从来不与我联系,你心里说,分手了,不要来找我——可是我听得到。
  其实我没有告诉你,这个月,我有了自己的个人主页,有很多喜欢我文章的朋友在这里驻足;我通过了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我现在正准备考研。每天,生活多么充实,当我忙碌起来,我终于可以不想你。我甚至有些感激你,因为你的冷淡——事实上,分开了的两个人,不再合适的两个人,明知道不可能继续在一起的两个人,总有一个要冷淡。因为,总有一些记忆,需要一把寒彻心肺的刀,生生斩断。长痛不如短痛,这是硬道理。
  2002年11月28日
  想念寒冷的11月,我在对面师大的自习室里复习,身后有男孩子轻声读英语的声音,让我觉得那就是你。还记得认识你那天也是在自习室里,你读英语课文,我嫌你烦,凶巴巴地用书敲你的桌子,你吓住了,过了很久,你说:我怎么从来不认识你呢,同学?你怎么到我们班里来了?我仔细看看四周,然后发现自己走错了自习室。可是今天我又来到了这间教室,哦对了我有没有告诉过你:这间自习室,现在已经成为公共自习室?我知道我没有告诉过你,寂寞的冬天,寒冷的季节,我抱紧自己的肩,想象有你在的那些日子你会拥紧我遮蔽寒风,然后我热泪盈眶。
  终于明白,原来,失恋的痛苦不是源于你离开了我,而是你曾经在我身边过。
  2003年2月19日
第14章 剧终了。于是美丽的故事开始了(4)
  怀念我们好像有很久很久都没有见面了,有多久了?我是在这几天,突然发现我可以不再想念你。当我路过操场,想起你第一次吻我的那个夜晚,校园里蚊子翻飞的时候,我们顽强地坐在操场看台上,你紧紧拉住我哆哆嗦嗦的肩膀,你的嘴巴里,有西瓜的味道。然而我不是感伤,而是微笑。我突然有强烈的要写字的欲望,我想要写篇文章,就叫做《用西瓜形容初恋》。我会在文章里写:西瓜是多么现实的一种水果,汁液如甜言蜜语般丰富,腐烂的速度却与置放的时间成正比。好像相爱的时候,我们承诺死生契阔,然而久了、倦了,时间便做了第三者,让一切终结。
  2003年4月29日
  想念这几天,全国上下都乱套了。“非典”,太可怕的一个词!那么多人死去,甚至都没有办法见亲人最后一面,而你在北京,你现在还好吗?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在寝室里团团转,我根本就顾不上一周后的研究生复试,我只是很担心很担心你。终于还是没有办法忘记你啊,终于知道爱过了就记住了,就把你放在心里的软窝里,风和日丽的时候拿些美好记忆出来晒,阴风怒号的时候就惟恐你受伤害。我一次次给你打电话,打不通,我给你发电子邮件你不回,我不知道你公司里的电话,我用了114查号台可是却发现我说不完整你公司的名字!我亲爱的你啊,你在哪里?我求求你,请你千万千万要平安!
  2003年6月19日
  怀念终于有了你的消息,终于等到非典解禁,终于看见了我的录取通知书,幸福,在同一时间雀跃着降临。终于知道你非典时已经回家,终于知道你业绩突出得到升职加薪,终于听到你的声音不再冷漠,原来一场灾难,让我们的心,变得温和。今天我注意到,我们聊天的语气,就像是很久很久的老朋友。也是今天,有的人办完毕业手续开始离校了,走到校门口的时候看见一对小恋人拖着大行李箱爱等计程车,女孩子哭哭涕涕的,梨花带雨。男孩子揽着她的肩膀一叠声地说一些承诺的话,比如什么我落了脚就接你过去一类的,满熟悉的样子,隐约地记起,曾经也有人对我这样说过。其实我很想走过去告诉那女孩子,永远不要等承诺。
  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靠自己的力量,努力读书努力工作好好生活。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事都会变,而自己对自己的承诺与依赖,不能变。
  2003年9月15日
  想念今天和你聊短信,你突然提起有人要你去相亲,说是团中央的一个女孩子,样子不错,声音还算好听。其实我很想问:她的声音,可有我的好听。可是还是没问出口,因为知道,你爱上她的时候,就爱上了她的声音。不爱了,什么声音都是一样的波长与一样的频率。可是,我一直都没告诉你,如果你真的爱过一个人,那么即便他是过眼的云,却总也留下一些云下不散的荫翳,那是一种牵挂,在以后如同一道疤痕,淡了、再淡了,却始终无法退去。
  爱一个人,就是从此为他结一道疤。
  2004年1月7日
  怀念今天,我想起了曾经一些温暖的片段。
  比如千佛山上的烟火,比如趵突泉里的笑容,比如大明湖的船上,你奋力摇啊摇。比如我生病的时候你跑很远的路为我买来的小米粥,比如那么大的雨你却把伞的三分之二让给我,比如我们分吃一杯圣代,像所有甜蜜幸福的小恋人那样。今天我翻日记,我惊讶地发现我们分手已经有近两年那么久,可是那些用黑色中性笔记录下的时光,依然清晰如斯。我一直没有新的爱情,我知道你也没有。但是我想我会祝福你能找到你的幸福。因为我知道你始终都是个很不错的男孩子,你有理想有抱负只是你是典型的射手座,你的爱情不能在一个地域恒久地停。就好像,你在济南这个城市驻守了四年那么久,所以你要去远处走走,而我不是那颗立即就可以随你走的苍耳,所以我们分手。那么现在,我要告诉你,我不再恨你也不再恨我自己,字里行间开始平淡清新。
  我终于知道,所谓爱,就是原谅。那么所谓分开,就是学习原谅。
  2004年4月21日
  七点想念八点怀念就这样,我忽而想你到通彻心扉,忽而又念你如同路人。好像一天相邻的两个小时里,七点钟的时候我想你,八点钟的时候我却开始冷静地缅怀过往的曾经。当然,更多的时候,你是明信片上的一个名字,是手机电话簿上的一个号码。你存在于我的世界里,是我生活中重重的痕迹,然而我已迈步走过。温暖的台灯下,你不知道我闭上眼,就可以听到歌声:你离开两年的纪念日,来到分手的地方,一个早已被遗弃的车站,想着你当时怎么想……其实我知道,你怎么想已不重要。只要我知道,是因为爱过,才会在记忆里纠缠,才会从七点到八点,起伏跌宕。是爱了,所以不要后悔,只要每天每天,学习成长。因为,生活的路,在前面,还有很长很长。
  无法说爱
  很小的时候,我和许树峥住隔壁。他很瘦,皮肤很黑,心地善良,常常受我奶奶指使照看我。我从小就很调皮,常常躲到隔壁煤场的煤堆后面,让他找不着。他有时候没辙了,就站在煤场中间一把把抹头上的汗。煤屑沾在手上,一抹,就是愈加黑的一道。我偷偷探出头,很放肆地笑,他听到了,回转身来,也就跟着我笑。他笑的时候,我可以看到他白色的牙齿。从那以后,我就常常站在煤场的各种犄角旮旯听他喊:小童出来啊我们回家去看《黑猫警长》。
  然后我咯咯笑着喊:许树峥我怎么看不到你啊,你张嘴啊让我看看你的牙。他听我这样喊,不生气,反而咧了嘴笑。那是1984年,那时候流行一种5分钱的蛋奶冰棒。那么小的一支,裹着一层隐约的冰棒纸,闪烁着金黄色的光泽。每天,许树峥都从我奶奶那里很小心地接过一角钱,很小心地放进口袋。奶奶说:“这个,给小童买支冰糕,剩下五分钱你可以自由支配。”奶奶知道许树峥喜欢和隔壁男孩子们比赛打玻璃球,所以总是给他留五分钱“赌博”用。
  可是奶奶不知道,我就是有办法每次都从许树峥那里搞到两支冰棒,一边吃一边擎着冲着太阳看——阳光下,冰棒的边缘可以散发出彩虹一样的光芒。许树峥的眼睛有点近视,每次看书都要很认真地戴上眼镜,手里一定会握一支笔,仔细地写写划划。可是我总是在他戴着眼镜拿起笔的时候搬个小板凳很快乐地跑到他跟前,大声喊:“这次有什么好听的故事给我听?”他抬头看看我,一咧嘴,我在他之前笑了:“上次你给我讲了《豌豆公主》。”他摸摸头,又没辙了,知道要摆脱我基本没有可能,就一板一眼地掏出小册子,给我讲《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
  后来我长大了,读初中。外国语学校的封闭式教学管理很是让人崩溃,每周只能回家一次。我睡八人一间的宿舍,夏天没有风扇冬天暖气微弱,早晨五点半起床跑操,老师一吹小哨子我们就忙不迭地四散奔逃去能冻死人的水龙头前面排队洗脸……我把这些讲给他听,他很久没说话。又过了很久,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一毛钱的钢蹦,很羞涩地对我说:这是你奶奶给我的,我没花,你拿去买冰棒吃啊。我忽然间感动地想要给他一个拥抱。再后来高考,那阵子我神经兮兮,向全世界昭告考不上大学我就去死。
  我妈吓坏了,奶奶也吓坏了,每天鞍前马后围着我转,惟恐我一想不开就去寻短见。只有许树峥敢拿了他北大的毕业证在我眼前晃:小童,打小我就看出你不是一般的笨,你看北大有什么了不起,我都不想考!后来听说那里有几个老师比较有趣才去的,高考啊,嘿,真是没劲。
  我平生最恨人对我用激将法,令人憎恶的许树峥,惟恐人家不知道他是北大的毕业生。我于是头悬梁锥刺骨、卧薪尝胆,半年后考取了上海大学。录取通知书来的那天许树峥得意洋洋:不错嘛小鬼,虽然比起我来还有一点点差距啦。我抱着印有报喜鸟的信封,狠狠瞪他。
  可是目光碰触到他的一瞬间却突然融化,因为我从他的脸上看到真心的喜悦。那一瞬间,突然很想、很想说爱他。然而,还是生生咽下去。许树峥在我读大学后养了一只叫做“雷欧”的猫,时常很色情地拽着猫后腿向我展示:我养的是男猫。我气哼哼地:真是奇怪了,男人居然养猫不养狗!他翻翻眼珠,很不屑地瞄我:我们家雷欧最聪明了,做事果断,干净利索!
  他边说边掏出一只弹力球,向空中一扔,猫呼啸着去扑,他笑得很开心:看看,这才叫力度!人活着就是要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要勇敢地去尝试一些事情。不能瞻前顾后畏首畏尾。
  机会都是稍纵即逝,谁也不能给谁出一辈子主意,人能靠的只有自己,男人是这样,女人也是这样……彼时他知道我正在为是否应报社之约去做兼职编辑而犹豫,然而他从来都是这样,给我提参考意见,却从来不干涉我的选择。于是那年春天,我成为了报社的学生编辑,做一个与校园生活有关的专栏,有了很多忠实读者,生命在一瞬间开出艳丽的花朵。大学读到第二年,我有了男朋友。
  带回家给父母看,许树峥探头探脑。男朋友走后他开始感伤我总有一天要离开他,而我知道他不喜欢那个男孩子,可是我沉浸在甜蜜小幸福里无法自拔。我瞥他一眼,其实在心里边笑边说了很多很多次爱他,永远都爱他。我真的很爱他,可是他不知道。我从来没说过,他也从来没有指望我说。
  直到有一天他挖着脖子上的两个连在一起的小苞对我说:小童你看这个像不像葫芦娃?他边笑边说,我边看边笑。我不知道,那是淋巴癌。尽管许树峥住院后所有人都说他得的是淋巴炎,我还是很担心,跑去医院看他,他隔着那么厚的玻璃,笑着冲我招手。我突然间泪流满面:我突然间知道,我是多么地爱他,我舍不得他,我希望他快点从医院里健康地走出来。
  我希望,他的笑,在我可以触摸得到的地方,真实灿烂地盛开。我给他买了大捧勿忘我,浓烈的紫郁积着,夹着我送他的卡片:“千万千万不可以忘记我。”过了几天,我在学校上课,突然有同学塞给我一封信,打开,是他的笔迹:“猪小童,好好学习,不要担心我,我很好,很快乐,有人伺候着,不用自己买菜做饭,真是开心。”我在课堂上笑出声,突然间心里就有大石落地。
  后来我开始准备考研,听说许树峥的治疗很见成效,不久就要出院。作为礼物,我要送他好大好大的一份——我要考上北大艺术学研究生,我希望,在他曾经读书的地方,给他写很长很长的信。
  我没有告诉他那个曾经说爱我的男孩子已经摆明了告诉我:“小童,我不会留在这个城市。”他要去远方实现梦想,而我是他前进路上的偶然,既然是经过就必然有离开。我也没有告诉许树峥我曾经在校园里昏天黑地哭了一场,其实他早就暗示过我这个男孩子与我不合适。
  可是当初我被浪漫冲昏了头脑,他的话我没听。暑假里去探望他的次数不多,每次去了他都很兴奋。他手忙脚乱翻东西给我吃,打开柜子展示他为我藏下的芒果:“很贵哦,我知道你肯定喜欢吃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我不喜欢,留给你啊。”他翻出来,却失望地看见芒果放久了,烂掉了。他咂咂嘴,很伤心地嘟哝:放了没多久的,最多两个礼拜……我的心一颤,才知道原来我已经两个周没来看过他。有泪,就那么一点点漫上我的眼,又一点点逼回去。
  我在心里发誓,等我拿到北大的录取通知书,我要大声告诉他我爱他。尽管,以前,我总觉得说这句话真是矫情。这期间他知道了我在忙考研,虽然不知道我考哪里,还是托人给我捎话:我很好,不要担心,好好复习,人生没有几回搏,有机会要把握。不要急着来看我,拿到通知书再来我会更开心。于是我更加奋发地复习,成绩一天比一天好,探望许树峥的次数却越来越少。
  直到,一个夜晚,我被妈从睡梦中唤醒,一路拖到医院,当我看到那袭白布的一瞬间,我彻底清醒了!我的大脑一片真空!许树峥,我这一生最爱最爱的人啊,他躺在白单子的下面,安静地、安静地,没有一点点呼吸!!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写不下去了。我的手在拼命地抖,那些记忆,总有一些是教我永远都不忍记起的,那些悔恨与自责是直到今天都无法抹平的伤,是我永远都无法原谅的错:为什么,我在他最后的日子里,都没有陪在他的身边?!!奶奶边哭边说:他直到死,都在喊你的名字,他真的想你啊,从你那么小,就是他看着长大的,他最喜欢的孩子就是你,他到死,最想见的也是你……我终于、终于撕心扯肺喊出声:爷爷,我真的很爱很爱你啊!是的,许树峥,是我亲亲的爷爷,北大哲学系毕业生,皮肤很黑,心地善良,喜欢和男孩子们打弹子,养了一只猫,取名叫“雷欧”——他始终记得,我最喜欢的动画片叫《森林大帝》,那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白色的小狮子,名字叫雷欧。而我是真的爱他啊,是从很小的时候就爱他,到长大了,他引导我走好每一步路,和我讨论康德巴赫、和我谈关于爱情的话题,还有我小时候直呼他的名字他都不生气,我一直、一直都知道他爱我,可是我爱他他知道吗?!
  我终于还是无法说爱他,深爱深爱他!写到这里,泪水已经把纸濡湿。未名湖畔的灯火,终是不敌一句“我爱你”!终于知道:爱你,就要大声告诉你,要当你还在我身边的时候大声告诉你!只可惜,我知道的,太晚。
  苏格拉底与失恋者的对话
  失恋不是最可怕的,真正可怕的是,当我们受了伤害,却没有总结经验。领悟,是对自己最为仁慈的态度。
  1.爱情就是来来往往。爱情来的时候是因为你在他眼中是最美,爱情走的时候也不是因为你不美,仅仅是因为发现有人比你还要美。是这样的,无论你怎么改变自己,只要他坚定了要走,你就永远无法超越自己。所以,千万不要去找情敌对质,对质的女人注定要输,因为你无法以决绝的姿态、以最后高贵的身影抽身而退,所以便失去了让他遗憾的最后砝码。
  2.爱走了,是因为总有些错,属于我们不想犯却又情不自禁要去犯的。就好像不是我们不好,只是因为我们爱的太深。因为惟恐失去,所以将他抓得紧。也正是这样的紧,让他一路挣扎越走越远——可是,即便失去也不要紧,重要的是当新的爱情摆在面前的时候,不要犯相同的错。
  3.失恋是种反复的折磨,或许今天你已经觉得忘记了他,可是明天他的眉眼又轻巧纠缠于你的脑海。痛苦的时候要知道,你的爱早已在分手的一刻变了味道——如果是他不要你了,你何必惦念他?如果是你不要他了,又凭什么颠三倒四?所以,这不是爱,只是因为舍不得。
  4.失恋了,不要一个人流着泪狠狠撕信或照片,那是琼瑶小说的老桥段,是我奶奶那辈的发泄方式。也不要拼命吃很多东西,想想《瘦身男女》里的郑秀文,不要和自己的健康过不去。如果决定了告别曾经,就把他的气息连同他的旧物一起归还。还不了的,就丢弃或掩埋。就好像扔掉了他给你买的衣裳,就要去买新衣裳。不要忘记在试衣镜前左转右转的时候,赞叹自己的美丽。
第15章 剧终了。于是美丽的故事开始了(5)
  5.不要以为这一次的爱就是永生的爱。时间会流逝,伤痕会变淡,总有一天我们微笑着看曾经,感怀少年时代的真纯与执着。那年那月的伤,不过是一场云起云灭。如果因为爱情走了,便以决绝的姿态对待生命,那只是自私的表现——因为我们的生命属于所有爱我们的人,而走的那个人已经不爱你了,又何必以生命这样昂贵的东西做馈赠?
  6.再与他人谈起爱情的时候,记得有两次:曾经爱与正在爱。过去的已然过去,谈论的语气叫云淡风轻。现在的要懂得珍惜,提及的表情要深情真挚。让人感受你的幸福,却不必把曾经的忧伤挂在脸上。幸福是种值得羡慕的表情,懂得感激爱情的人,才懂得爱情的真谛。
  7.提起曾经的爱人的时候,无论在哪里,无论和什么人,要懂得给他留余地。说些赞扬的话,把曾经的不合悄悄掩埋。宽容令你看上去更美,苛责只能让自己减分。
  8.再次遭遇曾经的爱,记得要让自己尽可能地优雅。过去的已一去不返,女人的美在举手投足的细节里蕴藏。可以不雍容华贵,但一定要仪态万方。因为,在男人的心底深处,得不到的你像是仙女,而当揭开生活层层婀娜的纱,裸露的真实可以抵消全部美好的想象。所以,我们不要做怨妇,我们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坚韧高贵。
  9.夜晚一个人的时候,如果怕黑,记得开灯;如果冷,记得开空调;如果渴了,记得插上电水壶……如果他不在你身边了,只要有电,情况也就不见得太糟。这个世界上,谁离开谁都不至于活不了,但是如果没有电、没有水、没有阳光、没有空气,我们才真会死掉。所以,要对大自然而不是对男人感恩戴德。
  10.即便寂寞,也决不去酒吧买醉。酒精燃烧幻觉、撕碎尊严、带来危险。
  选择这时靠近你的男人,不见得都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送你回家的活雷锋。也不要纵容自己做任何清醒时所不愿意做的事,包括一夜情。总之,不要以痛苦作为丧失理智的理由,但也不要因痛苦而不再相信爱情。错的是他、是你,不是爱本身。
  总之的总之,如果要流泪,可以选择阳光明媚的午后,一个人悄悄地哭,任和煦的温暖晾干你的伤怀;如果要发泄,可以选择大宗的购物、投入地健身,因为我们不想带着痛苦逃避,我们要竭力忘记;如果要开始新的恋爱,那么从一开始就要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不好、没有对不对,只有值得不值得。
  如果你确定这个男人值得你去爱,值得即便失去却不后悔,那么,就勇敢地爱他吧。因为既然没有人真的能确定一生的忠诚,至少,我们还可以在这一瞬间,忠诚于自己的心。
  四月的纪念
  秋天的傍晚,在城市的广场上,我们一起看音乐喷泉。那天的月亮很好,星星很亮,伴奏的音乐是《月亮代表我的心》。他轻轻地唱,我轻轻地和。
  不是很新的歌,也不是很会唱歌的两个人,但是有种感觉萦绕在我们周围。有很多时候,歌声里带着太多我们想要说却总也说不出的话。而当中那些平凡浅显的道理,更是现实生活中,我们明知正确,却又不肯承认的存在。
  乘着歌声的翅膀,以音乐的名义,大声说爱。或者,因何而不爱。某些爱,深深藏在心里,然而请原谅,我只是无法言说。这个世界变化太快,应该感谢的是那些跃动的音符,给了张不开口的、脆弱的我,一个婉转的载体。很多时候,很多话,原来可以这样告诉你。海蓝色的忧伤,海蓝色的爱我永远记得第一次见史威时,他伫立在青青草坪上试图用口琴吹出《butter fly》,那首节奏鲜明的曲子就像早晨初升的太阳一样,从地平线下面一路活蹦乱跳着跃动而出。
  演奏停止时,他回过头来,对我这唯一的、瞠目结舌的听众微微一笑,笑容淡淡的,却是无声处最生动的图。后来才知道,这个男孩子就是我最好朋友祈航常常提起的那个青梅竹马的小哥哥史威。
  常常是安静的夜晚,祈航偷偷爬上我的床,讲那些少年时代关于史威的故事。黑夜里我看不到祈航的表情,但是我能听到她幸福的叹息。她常常会问:叶子,如果有一天,史威哥哥做了我的男朋友,那该有多好?
  是的,他是祈航的,是祈航六岁就锁定了要做丈夫的那个人。我只是没想到,有那么一天,我会伤害到祈航——大三那年的秋天,史威直直地站到我面前,他说:“叶子,我喜欢你。”在那一瞬间,我的呼吸几近停止。至今,我都记得那时祈航那张绝望的脸。那张脸上没有怨恨,也没有愤怒。有的,只是麻木的表情。只听得到她喃喃的声音:叶子,他说他喜欢的是你啊,是你啊。
  他说我是个小孩子,而你比我成熟……那种声音,真是要让人疼到心里去,也恐惧到心里去。也是在那一季,祈航自杀未遂。出院后祈航就休学回家疗养,一年后,祈航去了新西兰。写信回来时讲那边的天多么蓝,蔬菜多么新鲜,但却从来不提及史威。然而,是从那以后,祈航成为了我和史威爱情中挥之不去的梦魇,渐渐地,当最初的激情过去之后,我们开始吵架了。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后来的第n次。直到后来记不得是第多少次,史威大声说叶子你真是不可理喻,我真是笨蛋,我当初就该选择祈航!我也生气,我说史威你的确是个笨蛋!祈航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她这她这辈子办的唯一的错事就是不该喜欢你,而且还要为你寻短见!
  话始出口,只见史威的脸色煞白。一股懊恼冲上来,我呆呆地站着,想收回些什么,却也知道什么都收不回来了。史威的表情在顷刻间变得颓败,再不是那个我熟悉的,深爱的史威。
  天啊,我多么希望我们什么都没有提起。可是我无法改变的是,祈航终究是史威心爱的小妹,而且,她曾经为他去死!终于不得不选择分手。那段日子,外人眼中的我坚强得可怕。
  因为与史威分手后我始终没有哭,没有和以往有任何不同。我只是,每天每天看书,看电影,不停地听各种忧伤的歌曲:从《东爱》到《蓝色生死恋》,从《日光机场》到《八度空间》,从《盛夏的果实》到《广岛之恋》……我弄丢了爱情,还好,还有音乐陪着我,默默地,祭奠某些永远无法泯灭的痕迹。可是,我没有勇气说那声“对不起”,也没有勇气拨那个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
  因为,我对自己解释:没有人能避免受伤害,可是,我们却可以避免重复着受伤害。这样的借口,在每一个夜晚里,与《绿野仙踪》那样忧伤的曲子一起回荡我海蓝色的寂寞中。直到一个夜晚。那是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电话铃响的时候我依然在发呆。拿起话筒,习惯性地说声“你好”,话筒里没有回话。
  只是渐渐地,有淡淡的音乐声飘出来。
  ……if i climb tht highest mountain just to hold you tight/if i said that i would love you every single night/would you ever let me down ?……well i\"m sorry if it sounds a kind of sad just there/worry,i\" m so worry that you let me down/because i love you love you ,so don\"t let me down ……
  我终于终于,在浅淡歌声里听懂了,这是史威。
  也只有他,知道我最爱的这首曲子,这首十几年前的美国老歌《because i love you》。如果我说,我想紧握你的手爬上最高峰,如果我说我会在每个孤单夜晚深深爱恋你,你是否会让我失望……暗黑的夜里,在海蓝色的旋律中,我明白了这些史威想说然而没有说出的话。
  或许是像我一样不敢,一样怕受伤。泪水留下的时候,我随着音乐哼唱这样的句子:“because i love you love you……”隐约听到,那边,有人在轻轻地和。有的时候,歌曲犹如伊索的寓言,字字句句都含有人生的道理。比如远到《飞鸟与鱼》的天上人间,比如眼前《盛夏的果实》中关于放弃与靠近的辨证,再或者是《爱的代价》里的语重心长。听听歌里的话,有时候真的可以避免受伤害。爱如落英缤纷认识周诚是在我们系的迎新舞会上。他是老生我是新生,我们很自然地就认识了。以后见了面我们就会聊几句,也都是一些很普通的话题。
  大学一年级的春天周诚带我去看桃花。当他骑着自行车载着我的时候,我挺紧张地抓着他的衣服下摆。他那个时候还习惯叫我妹妹。他说:妹妹,你抓紧点啊,前面路不好,小心把你摔下来。顿了顿他又说:哎,你这样扯我的衣服我很难受啊,就算你要勒死我也得善待我的遗物吧。
  我开始笑,然后我的手就更加用力地扯他的衣服。可是这个时候他突然把手伸到旁边,用他很大的手抓住了我的手,很自然地把我的手向前扯,直到环绕到了他的腰上。他说:这样不就行了么?你看你连我的车都坐了,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啊!我的脸在一瞬间变得很烫。
  后来我想,如果要追溯说我什么时候爱上了周诚,那就是在他用他的手握住我的手,并让我的手环住他的腰的时候——我从此记住了他衣服上淡淡的“碧浪”的香气。和周诚的恋爱没有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在豪门子弟聚集的艺术学院里,平凡的我与像我一样平凡的周诚是两个看过了就会被忘记的人。
  所以我们的日子洒脱而舒适,认识我们的人们都说:周诚和许蕤是挺相配的一对。不过也有人说周诚长的不怎样,有点委屈我。我习惯了微笑以对。因为我喜欢周诚的才华。他看过很多书,尤其是中国的古书。从二十四史到明清小说甚至《周易》一类艰涩难懂的书籍他都有所涉猎。
  那个时候我喜欢写缠缠绵绵的小说他喜欢写大气磅礴的评论,我们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日子快乐而塌实。
  直到有一天我走进周诚家那幢两层独门独户外面有警卫的小楼。是那天,我才知道原来周诚是高干子弟,他的父亲是军区首长。我踩在柔软的地毯上,内心里突然有了史无前例的自卑。
  其实,周诚的父母在外表上真的是挺平易近人。但是在外表背后却是不可避免的官气与长久熏陶形成的居高临下的内蕴。那天晚上我一个人站在女生寝室的阳台上,当我想到以后要融入那样一个家庭,我的神经顿时有崩溃的前兆。周诚当然很顺利地就进了很好的单位,有了很好的工作。
  他本来就是优秀的,现在更加的如鱼得水。踏进了社会的周诚八面玲珑,开始抽烟喝酒天天有应酬。渐渐地周诚不再像我以前的那个平凡的普通的“beast”,我很失望。学校里渐渐有很多难听的话传出来,提到我的时候人们会说:许蕤啊,早就看上了周诚家的权势了吧?
  平日看不出来啊,真是贱到骨子里。没有人再提当年所说的许蕤和周诚是多么的相配。分手的细节如今我已不忍回忆。但是直到今天我都记得当我打开电子信箱,看到周诚表示同意的那封信的时候我发自内心的寒意。我艰难地呼吸,努力睁大眼睛辨认屏幕上的每一个字。
  周诚说我深爱你,许蕤。但是我知道你说的对,我不适合你。我只想最后告诉你:我爱你,直到今天,我都非常非常爱你。就这样,我和周诚分手了。原来,世界上还是有门当户对这回事的。
  《飞鸟与鱼》里唱:我是鱼/你是飞鸟/要不是你一次失速流离/要不是我一次张望关注/哪来这一场不被看好的眷与恋……是不被看好的爱情,含着些不公平的眷恋,有些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
  或许灰姑娘的童话今天依然会实现,可是很遗憾,我找不到我的水晶鞋。所以,每天每天听这样的歌,每天每天告诉自己要坚强,歌里有些深厚隽永的哲理,有时候比一本书里的道理更容易被吸收。
  所以,今天的今天,当我俯身拾起关于爱情的勇气,我开始听这样一首歌,歌里说: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纵然被爱伤过,可是至少,阴翳散开的那天,总会有阳光。所幸,还好,我的坚强在于,我还相信有爱情。有的时候,那些歌就是一种淡淡的温馨,萦绕在我们心头。那是对真爱的至诚感激,是对相扶相持的回首顾盼;是月光里的祈祷,是几千几万里外的祝福,是为你做许多事,来代替那声“我爱你”。
  北美那个喧嚣的夜晚北美那个喧嚣的夜晚,我想起刘若英,以及赵诚。我和赵诚,是大学的同学。那时候他就知道我有姐姐在国外,我迟早会出国,却并不知道我是否会回来。那是1996年,大四的我们面临分配。因为我要出国的消息已经飞遍了全班,所以分给我的就是那年所有分配单位中最差的苗高中学。那里偏僻,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设备差,生存环境也相对恶劣。
  记得那天班长说董琳反正你要出国,去哪里不一样?我认了。可是或许是造化弄人:几天后我的签证出了问题,卡住了,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办妥。而当时毕业分配计划即将上交,我急匆匆去找班主任,这次他却说:给你报上去的是市一中,学校考虑到你的成绩比较好,还是进行了最后的调整。
  那天,我几乎是千恩万谢地走出了办公室。原来真的是有“吉人自有天相”这回事。一年后,我送走了我的第一批学生,随后登上了去加拿大的飞机。你一定注意到我没有提到赵诚,哦同学,我想你能够了解的,在那个时代,“出国”就意味着“分手”,不是吗?我们谁也不指望对方能够对自己忠诚。
  然而就在我出国后,旧日同窗的一封电子邮件抵达我的信箱,一个女同学讲起了大四那年无意中听到的一个细节。那是在我去找老师要求调换分配单位的前一天,赵诚找到了班主任,要求把我们的分配单位对调。他说董琳是女孩子,吃不了那个苦,我是男的,无所谓。赵诚没有告诉我这个细节,他把它深藏在心底。母亲的信同时抵达,敏感地问:小琳你到底还回不回来?
  我愣住了。我真的不知道,我是否该回去?我未来的家又在哪里?那天,站在公寓的楼顶,第一次想赵诚。周围很吵,有人在听小甜甜布兰妮的歌,甜美而野性的歌,这样的歌容易把人拽进疯狂的摇摆里,要咆哮要奔腾要释放要自由……赵诚喜欢的歌,却让人沉静。这个固执的人喜欢罗大佑喜欢齐秦却不喜欢陈晓东陈奕迅……也有例外,这一代歌手里,他独独喜欢台湾的刘若英,演过《少女小渔》和张幼仪的刘若英,寂寞的刘若英。在很多女歌手穿露脐装妖娆妩媚的时代里,她却始终淡扫娥眉,平淡如水,始终没有大红大紫,但你会依稀记得她,不会厌倦她。这一晚,在北美喧嚣的歌声中,我心头反反复复都是刘若英,以及她的歌。
  她的歌曲总是清纯透明,《花季未了》中昨天才开的花朵,《点亮橘子树》中一派金黄的橘树,《后来》中洁白的栀子花和蓝色百褶裙……这一晚,在北美,我怀念赵诚的歌声,虽然他五音不全,虽然他嗓子粗犷,但他歌声里的世界同样清澈透明。我忽然想起,在我离开中国的前一天,他点了一首刘若英的《为爱痴狂》,“我从春天走来,你在秋天说要分开。
第16章 剧终了。于是美丽的故事开始了(6)
  说好不为你忧伤,但心情怎会无恙。为何总是这样,在我心中深藏着你。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你说过那样的爱我,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事实上,他从来没有问过我,问过我会不会回来。
  哪怕他顶替我去了苗高中学,也从来没有问过我。但他很快就会知道答案,很快。想到这里,在北美喧嚣的夜空下,背井离乡的我,第一次向明亮的夜空愉悦灿烂地微笑……
  情人节的幸福闪电
  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叫瓦伦丁的年轻人因为争取自由而被投进了监狱。在那里,他爱上了狱长的女儿——那个失明却美丽的姑娘。是她把光明带到了他的牢房,虽然这并未阻挡他的死亡。
  然而,他的光明却永远留在她的世界里,从此,她黑暗了十几年的世界因他的爱情而璀璨生辉!他死去的那天是2月14日。从那天开始,“幸福”有了自己的节日,以爱情的名义。
  这样,幸福与爱情的故事就流传到了今天。如今,聪明的商家一早就打定了“情人节”的主意,可是如我一样的年轻的人们翻翻自己的钱包,却发现那里除了爱人的照片之外只有很少几张钞票。
  那张照片上是爱人的笑脸,带着我们的热度,在靠近我们心脏的地方停留。于是,在美丽却冰冷的橱窗外,我对自己说,我是爱他的。虽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除了这份爱,我拿什么献给你,我的爱人?温馨篇随着我们的长大,渐渐地,我们不再相信“天长地久”一类的童话。我们更愿相信的,是简简单单的生活和平实的爱。在这里,可以让人感受到温暖的礼物大受欢迎:羊毛的围巾、袜子、手套,或者是软绵绵的抱枕,它们都适合不同性别的人对于幸福的共同渴求。
  而对男生来说,送女友一个中号或者大号的长毛玩具尽管没有什么新意,却也是十分讨巧的选择。
  经典之一:绽放在心底里的那片柔软陈述人:ann 年龄:24(某大学英语系辅导员)我和他的爱情已经走过了四年。从大一到大四,每个情人节我都会送他四条毛巾。通常都是浅色碎花的图案,分别属于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我们这个关于毛巾的典故是来自高三。
  高三那年的秋天是我的18岁生日,他送来一个好看的水晶房子,在阳光的照耀下可以散发出斑斓的色彩。而两天后就是他的生日,从未送过男生生日礼物的我在偌大的商场里束手无策。
  我不知道,送什么样的礼物才能在我们的友谊面前显得郑重而不过火?当然在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他喜欢我。在我心里,他是那种可以依赖的朋友。也因为他比我小两天,所以我习惯了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好好读书,现在距高考还有××天。可是那天的那条漂亮的毛巾吸引了我。
  它们挂在那里,素净中是我喜欢的雅致。我轻轻地握着它们,轻轻地、轻轻地将脸靠上去,只是一瞬间,一种温暖的感觉从我的手到脸到心——那种柔软的质感让我想到阳光的味道。
  就这样,他的生日我送了一条毛巾。很多人很惊诧。他们说:安,你的礼物真奇怪。我扭头看他的脸,发现他也在看我,他的脸上没有一丝惊诧,有的,只是微微的笑。他还是用他很好听的声音说:安,谢谢你。我长嘘一口气,我知道,只有他明白我的意思,明白我喜欢的阳光的味道。
  第二年我们高考,又恰巧考到了同一所大学,他学法律我学外语。本来,我以为我们“只是”很好的朋友,可是在我19岁生日那天他对我说:安,我是真的喜欢你。一瞬间,我看着他的脸,有一点点的晕眩。我看着他的眼睛,还有他头顶上方很多很亮的星星,听他说:安,你送我的毛巾我一直不舍得用,但是我常拿出来看。它很柔软很温暖,让人想起家的感觉。
  于是我想如果有你这样的女孩子做我的女朋友该是一件多么温暖的事。在听到这句话的一刹那,我清晰地感受到一种液体从心底里涌上来,一直涌到我的眼中。那是一种史无前例的感动,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始终无法忘记。就这样,我成为了他的女友。我们的关系很自然地从朋友到恋人并即将成为夫妻,可关于毛巾的典故却沿袭下来,一直未曾改变。一同流传下来的,还有我们不变的幸福。
  有一次,他用他宽大而笨拙的手替我梳头。在很好的太阳下他说:安,或许我现在还不能给你很好的生活,但是你要相信,我也不会让我的妻子过的比别人差。很平实的话语,却让我再次有泪在眼中旋转。
  我终于知道,原来,大凡感动,皆毫无预兆却又深刻若此,直到若干年后,依然历久而弥新……格调篇如果你的朋友是个小资,那么你要记住:流行的地下电影和实验电影,远至法国新浪潮或者日本的黑泽明都是小资们喜爱的风格;或者是一副小装饰画,只要有情调也可以成为他们的知己;不一定要去喝蓝山或者吃哈根达斯,但是你要懂得“雪水云绿”和“曼生十八”……毕竟,对他们来说,生活,与品位有关。经典之二:让胶片记录爱情陈述人:罗薇 年龄:23(某艺术学院戏剧系研一学生)大三的一天我去参加一个朋友创办的电影俱乐部的成立仪式。那天微微地下着小雨,来了有十几个人,围坐在不大的屋子里看电影。
  片子不是很新,一部是芬兰产的《两生花》,另一部是岩井俊二的《情书》。我们穿梭在如梦一般的爱情中,看那个叫藤井树的女子如何在一本书中发现了自己的头像。她愣在那里,白色的窗纱上下翻动,依稀又见到那个昔日的少年。可是梦很近,天堂很远,爱情在追忆中带走了逝水流年。我哭了。我在那一刻想,如果有一个人能为我画这样的画,我会爱上他。
  我这样想着,旁边伸过来一只拿着面巾纸的手,那是简阳。后来才知道简阳学的是油画专业,那年读大四。他会画很漂亮的画,我的面庞在他的笔下变的丰富而美丽。我清晰地感受到他对我不同的情怀,但是我一直没有答应做他的女友。因为我始终不是很清楚我究竟是不是真正爱他。
  还有传说中“男不找医,女不找艺”的说法终究还是有一点道理的吧?这样,时间就在我的沉默中过去了。
  冬天来了,简阳走了——2月初,他去江南写生了。寒假里我如平时一样一成不变地生活,依然是夜半闭门写作,日上三竿起床。依然有很多杂志喜欢刊登我的影评,人们普遍认为我是一个很小资的女子。后来就到了2月14日,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可是我想我是一个很坚强的人,所以在那天早上我对自己说;情人节到啦,这与我无关。然而我家的门铃却在临近中午的时候响了,当时我正独自一人在家看岩井俊二的另一部力作《燕尾蝶》,正在为火飞鸿对固力果的爱伤怀。
  我开门,却惊讶地看到了门外的简阳,他一路风尘仆仆的样子,眼睛里有血丝,脸上却是疲惫的微笑。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熟悉:嗨,节日快乐!看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礼物?说话间他打开手中的盒子,一摞崭新的dvd色彩斑斓地出现在我面前。我不敢置信地拿起它们,手指触及处渗透着冰凉的质感:《苏州河》《花火》《罗拉快跑》《发条橘子》《一条名叫安达鲁的狗》……居然全都是我感叹过自己未能收集到的影碟!我用不可思议的表情看他,听他故做轻松地解释:如何在苏州找到卖影碟的市场,如何找到记忆中我说过的碟片,又如何走遍了苏州的书店和书局,只为给我买一套最为齐全的研究文人园林的图册,只因为这是我向往已久的东西……我想,我是在那一刻确定自己是爱他的。因为是那样的感动敲开我内心紧闭的门,让我真实的情感喷涌而出,将我淹没。我就这样扑到他怀里,任凭巨大的幸福将我包围。
  我感受到他的气息和有力的拥抱,几乎要把我化做齑粉。在我成为齑粉之前,我对自己说:面前这个人,他是多么值得我爱……浪漫篇在浪漫的圈子里,最高贵的容器无非是“心”,因为是它铭刻着每一份爱的存在。
  浪漫之于女子,就如雨露之于生命——有人可以没有,但没有浪漫的人总是少了几份灵气。关于爱的容器实际上有很多:给喜欢花的她一个装有玫瑰的别致的花瓶,给喜欢动物的她一个装有鱼和水草的鱼缸,或者给喜欢其它物件的女子以其它——但是你要告诉它,这个容器,它是用来盛放你对她的爱。
  至于写这些话的卡片,相信所有的店里都有出售……经典之三:有一种容器,用来盛放爱情陈述人:丁玫 年龄:23(电台主持)我主持的节目是每天晚上的九点到十点,是一档情感类节目。
  扬子是我节目首播那天朋友介绍的“托儿”,任务无非是打热线和编造故事,这在我们这一行并不少见,我也只是听到朋友说他“声音好听”就决定了请他帮忙。可是那个晚上,我为他的故事感动了。
  因为我从没有见一个男人为自己的粗心付出恒久的愧疚,直到他这样深。所以,我相信他的故事是真实的。
  扬子说初恋的时候他不懂爱情,所以在生活的细枝末节中总是遗忘女友的存在。扬子说我是真的忙啊,广告公司业务量很大,每天都头晕脑胀。我从未给她送过玫瑰花,她什么时候在干什么我也不知道。
  我偏偏就忽略了情人节的花,偏偏忽略了对她说点关心的话。只是到情人节的时候我给她打电话,48秒后就匆匆收线。我唯一的表达是每次打电话就说我爱她,可是后来她问我爱究竟靠什么表达的时候我是一脸的茫然。
  就这样她身边出现了真正爱她关心她的人,她毫不犹豫地与我分手了。现在她和她的爱人在瑞士,据说很快乐。我现在只想告诉天下的男人们,不要忽略你背后的女子,只有真实的琐碎的关怀才能让她感受到你是真的爱她。
  扬子的声音真的好听,我不说话,只有《爱之忧郁》的曲子静静地在夜空中飞翔。他说:我想,即便我以后有了女友,我心里也始终有一个角落,那里为我初恋的女孩种满了玫瑰花。
  因为我真的感谢她,是她让我学会了关怀我身边的人。节目很成功。过了一段时间后,我的这个节目成为了台里收听率前三名的节目。再后来,我们相恋了——我是说我和扬子。我不在乎他的曾经,因为我宁愿把他心里的角落留给他初恋的女子,也不愿找一个转过身去就会遗忘初恋的人。
  所以那以后我每次下节目就会看见扬子的车停在电台大门外,他的无微不至让所有同事都羡慕到对我说:玫,你真是好福气。其实开始的时候我也不确定扬子是真的全心全意地爱我,直到去年的情人节,扬子把一个大纸箱搬到我家,从里面拿出了22个形状、颜色、质地、大小各异的相框——都是他亲手制作。每一个相框的背面右下脚都有一行小字:“送给1岁的玫”“送给2岁的玫”……直到“送给22岁的玫”,他说,以后每年,学设计出身的他都要为我做一个天下独一无二的“容器”,这个容器要用来盛放我成长中的笑脸和他的爱。那天的节目我临时改变主题为“有一种容器,用来盛放爱情”。我说在一个女子的房间里没有装饰画没有壁毯,有的,只是爱她的那个人为她做的相框。那些从小到大的她有着未曾改变的笑脸。
  故事的背景音乐用的是周惠的《约定》:“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幻想教堂里头那场婚礼,是为祝福我俩而举行……”。很多人打热线来,还有一个男人讲到爱他的女孩如何做了大大小小的陶罐,说将来他们结婚的时候要用来盛满鲜花。现在他们结婚了,博古架上没有古董,有的,只是各种装满了鲜花的丑丑的陶罐。我听着,为他们的爱情感动。
  9点40分,最后一个热线被导播从2号线接进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说:我就是那个拥有22个相框的女子的男朋友。
  我感谢她对我曾经的故事的宽容,但是我必须让她知道,过去的玫瑰属于对往日的愧疚,在我心里,她已经是我最爱的人。泪水渐渐模糊我的双眼。我抬头,隐约看见隔壁的导播透过玻璃对我笑。
  我在一瞬间明白:幸福如此简单,如此。回家篇航空、铁路、公路、船,我们拥有太多行路的工具。家、妈妈、熟悉的风景,我们也有太多带爱人归程的理由。不仅仅是为看海,更多的,是让爱自己的妈妈看看自己爱的那个人,告诉她:妈妈,我需要您对我们爱情的祝福。
  因为很多时候,没有祝福的爱情少了很多的欢乐。还要告诉妈妈:纵然以后有了爱人,我们依然爱您。从此您将有一双儿女,我们将给您双倍的爱!经典之四: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陈述人:叶菡 年龄:22(某高校大三学生)情人节又要到了,这让我想起去年的2月13日,他很早就敲开我家的门,他手里拎着很多东西对我说:走,我们去看海。那年的冬天很冷。我们坐了13个小时的火车赶到他的家乡——那个黄海边的城市。下火车的时候我使劲吸了吸鼻子,然后傻乎乎地笑了。
  他看着我红通通的鼻头,眼睛里写满了疼爱。他说:闻到海的味道了么?我说:是的。是的,我闻到了海的味道。那是一种潮湿的带着海腥气的味道,在薄薄的晨雾中缠绵着。站台上所有人都在快步行走,他们都在赶着回家。只有我,磨磨蹭蹭,惟恐一踏进他的家就再也嗅不到海的气息。
  因为我知道,任何母亲,在看到想念了半年的儿子的时候,怕是都舍不得放他走。可是他的母亲例外。后来我常想,那是怎样的一个母亲啊:她气质高贵,笑容慈祥。她的眼睛在不是很厚的镜片后面友善地看着我,她当时满手都是面粉,并为那些面粉而有一点点的不好意思。
  在她的背后是一扇很大的窗子,透过窗户,那里有一片没有边际的海。我想,我是在最短的时间内爱上了他的母亲和他的家。她的母亲说:饭还没有做好,你们先去海边玩玩吧。稍顿了顿,又嘱咐儿子:小杰,你多带一件外套,海边风大。一瞬间,我几乎要感动得哭出来。
  一路上,我裹着他的外套,絮絮叨叨地讲我有多喜欢他的母亲。我说杰你真幸福,你妈妈不愧是大学老师,她那么高贵,那么有文化。杰微微地笑,不说话。几分钟后我们到了海边。那天是晴天,海在远方与天空连到一起。偶尔有轮船驶过,在天海交际处点上一个白点。
  海浪平和地翻滚,一波波涌来。天空中有海鸥飞过,发出好听的叫声。沙滩上的沙子在寒冷的空气中变的有点坚硬,还有未化的残雪在沙滩上延续出一道白线。我说杰我真的很开心,这个情人节是我最快乐的一个,这份礼物是我最好的一份礼物。杰又笑了,他说:我只是要你知道,你对我来说很重要。当然我平日里话不多,但是我从海边来,我虽然沉默,却要给你象海一样广阔的幸福。
  我敢说,这是我的杰从出生到现在说的最抒情最浪漫的话。本来,学物理的他不屑于说这样文人气质的句子,可是这个情人节,他对我说了。他说的很慢,但是每一个字都那样清晰。我也敢说,那片海是我见到的最美的海,因为在海边,铭刻着我的初恋。后来,我在杰家住了三天,和她的母亲很投缘,直到今天。她放心地把儿子交给了我,她说你们在北京要好好地生活,不要吵架。
第17章 剧终了。于是美丽的故事开始了(7)
  后来我在日记里写,我收到了一份多么昂贵的情人节礼物:我看到了海,满足了很久以来的愿望,我被他的妈妈所喜欢,还听到内向的他说了好多感人的话……我说,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姑娘!我的下一个愿望,就是春天时再去那个小城,去看我们的妈妈,去体验海子的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记就这样,有限的钞票成为了无限的甜蜜。一条毛巾的温暖、一部电影的感动、一张照片的回忆或者是一张回家的车票,都在这样的季节里成为永恒。然而无论什么样的礼物。
  我要对你说,我的爱人,我十分十分的爱你,就让今天这样的节日作证。我还要告诉你,我不奢求海枯石烂,我只是期待,每一天,我们的生命因爱而光彩流离。只要彼此关怀,进而铭记。
  嗨!宝贝
  我在城市里长大,不是太富有的人家,然而也没有经历过贫穷。我看杂志上那些山村母亲辛苦抚育儿女的故事的时候会哭,我的他说我是多愁善感。他们所有人都不知道,我写故事的时候也会哭,因为有一种故事,虽然不是“逆境出真情”一类的主题,却同样可以打动你的一生。
  生活由细节组成。在方寸的纸上,文字,以故事的名义记录我对你的依恋。就好像我听说国外有首歌叫《爸爸的宝贝》。
  我就想,如果我会写歌,我就写一首《外公的宝贝》。我希望你在很远、很远的天上能够知道,我已经用23年的时间明白,人生的道路不在于命运,而在于幼年时所接受的教育,因为它影响了我们以后的抉择。
  所以,我曾尽力通过文字告诉读者:你可以打破一个花瓶或是一面镜子,可是万万不能打破的,是一个孩子水晶玻璃一样的心。前几天我翻旧物,找出一盒旧得不成样子的录音带,带盒上有你苍劲的字:亮亮三岁。
  我很好奇,就听了。听的时候我的眼泪就流下来了,因为我听到你在教三岁的我背唐诗。你教的是《春晓》,我不仅口齿不清,还用心不专,背到一半主动要求去吃饭。你哄我,说好孩子要坚持做完一件事,如果不坚持,那下一件也做不好。这是我所能找到的你给予我的人生哲理的第一课。
  若干年后我去给我的师弟师妹们介绍考研心得,我说,考研很辛苦,所以很多人中途放弃。实际上,最后胜利的人往往不是最勤奋的也不是最聪明的,而是最有毅力的。所以,许多事,我们以为很难完成,其实只是因为我们不肯坚持。而这个道理,原来你在我3岁的时候就已经教给了我。后来我上学前班,放学途中和小伙伴们一起“拿”了人家晒在院子里的红薯。
  之所以说“拿”不说“偷”,是因为你告诉我,我不是一个坏孩子,你知道我只是觉得好奇。你说以后不可以“拿”别人的东西,因为如果一个人心存善念,懂得悔悟,“拿”便是种一念之间的过失,是可以原谅的;而当一个人刻意去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的时候,那就是“偷”,而不经劳动就获取成果的“偷”,是十恶不赦的。所以那个中午我们都没有吃午饭,你带我去给人家道歉,提出要给人家赔偿,弄到最后红薯的主人都不好意思了,非要送我一袋子红薯不可。
  你嘱我铭记这些陌生人的善良,然后拿走了那个我“拿”过的红薯,回家摆在窗台上,直到腐烂。
  然而红薯会腐烂,记忆会久存。直到今天,写小说、写论文,我始终坚持原创。别人赞我有职业道德,而我知道,我只是心存善念。小学入学的那天是你送我去报的名,路上说了很多话,关于谦让关于专心关于守纪。可是事实证明我的功课很不好:我的成绩在全班41个人里排35。
  你去给我开家长会,回来后你看着我的眼睛很认真地说:“你们老师说了,这个学期你是有进步的,只是别的同学进步更大一些,所以就显得你不是很突出。下次只要再进步稍大一点就可以了。”
  这句话让我觉得很温暖,结果下个学期我就考了第25名。后来回学校看老师,她说你外公真是个好人,他一直强调你是有进步的,只是进步幅度不太明显而已。她讲这些陈年旧事的时候我始终微笑,然而心里有泪汹涌涨潮。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突然考了一次第一名,老师很惊讶,他们并不相信始终中游水平的我可以有这样神速的进步。那时候前三名的奖品是本子,虽然不高档,但拿在手里是种能力的象征。几乎所有孩子都喜欢那个印着小猴子图案的本子,可是每班只有一个,是给第一名的。偏偏那次考试我和班里一个成绩始终很好的女孩子并列第一名。
  老师一点都没犹豫就把那个漂亮本子给了她,然后给我发了第二名的奖品。她发奖的时候说:“成绩需要真实,如果是假的,就算我给谁好本子,这个本子也是种耻辱。”班里的同学都用蔑视的眼神来看我,我很想哭,可是忍住了。回家讲给你听,你一句话不说就出了门。
  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那种印着小猴子的本子,递给我说这是老师补给我的。我很高兴,只是几个月后才知道那本子是你自己买的。也是那时你才告诉我,有时候总有避免不了的冤枉,可并不是每种冤都要去申诉。
  没有什么能比正直诚信的行动更具有说服的力量。果然,从那以后我一直考第一名,老师开始喜欢我,生活变得明媚起来。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写作文,叫做《我最喜爱的一种植物》,我写的是《我家的扶桑花》。我写这种花的颜色与味道都很温柔,我喜欢的是它安静不浓烈,所以有气节。老师不相信是我写的,在我的作文后面写评语:“文字很好,希望是你自己所写。”
  我拿给你看,你又生气了,洋洋洒洒在老师的评语后面写了更长的一篇。那时候我才知道你的字很好看,不过语气也激烈,说的是你可以作证那是我自己所写,还说作为一名教师要懂得保护一个孩子的骄傲云云。其实这件事并没有在我心中留下阴影,因为你告诉我,老师是在用另一种方式表扬我的作文写的好。后来老师居然很真诚地向我道歉,并在很多年后,她都对你心存敬意。
  她在我考上大学后说:“你要感谢你的外公,他是个有着质朴理论的教育家。”她这样说,我信。
  读初中的时候我升入省重点中学,那里人才济济,我连共青团都入不了。你很关心这件事,看我后来心灰意懒并多少有些叛逆的样子,你正色道:一个人可以有不同的信仰,但如果没有信仰那将是很可悲的。一个人,总要有点目标。失败是必经的路程,然而放弃是懦夫的行径。
  你说你信仰了一辈子共产主义,或许有些事情有些人让我们很失望,可是只要信仰本身是好的,我们就可以约束自己,先让自己意志坚定、行为谨慎,再通过言行去让周围的人感受这种信念本身的有力量……是因为你说的这些道理,使我从来没有放弃对于信仰的坚持。只是到你去世的时候我都没有入团,这成为了我很大的遗憾。不过幸运的是,到了高一才最后一批入团的我,在大学里第一批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毕业那年恰逢“非典”,我和其他党员一起冲在第一线,我们一起洒消毒水、替同学查体温、送高烧同学去医院……最危险的时候我们一起被隔离了,那段日子我真的很恐惧,可是我想我是共产党员,我是你亲亲的宝贝,于前者而言这是我的责任,于后者而言,我相信你即便不在了,却从未放弃对我的庇护。这样说有点唯心了,可是不管怎么说,我相信你在遥远的天上,一定看着我,为我高兴。妈妈说,在这个家里,你和外婆是最宠我的人。
  这个我知道。妈妈生下我后去读大学,我是在你们的目光中长大的。是你们从给我换尿布到教我唐诗宋词,以及,教我做人。2003年的秋天,当我站在讲台上给我的学生讲中国古代文学时,我依稀看到你,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座位上,微笑。你的表情,就像二十年前听我用稚嫩的童音背《春晓》时一样。那一刻,我的声音突然变得哽咽。你在冬天的一个夜晚离开我。
  是在你离开我之后,我终于明白: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最难愈合的伤,不是爱情如昙花的衰萎,也不是友情带血色的背叛,而是,我的亲人,你离开的时候,对我如切肤的痛!尽管,我从殡仪馆回来的路上没有哭,此后也没有在人们面前哭。可是,在我所有拥有骄傲的时刻,我都会记起你。我只允许自己在那些空闲的午后,在温暖的阳光里静坐着想你。因为,那些温暖的阳光会让记忆变暖,让泛滥的泪水不至于结冰。我想,我能做的,就是把对你的依恋放在心里,然后,在每个假期,回到海边的家里,用白天的时间陪外婆聊天,用夜晚的时间写作。
  我和人们一起嘲笑自己的晨昏颠倒。没有人知道,我只是希望,在我还可以守在外婆身边的时候,用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使她觉得不孤独。前几天打电话回家,我对外婆说我想念她。
  她很开心,她说如果将来我在济南有了自己的家,她每年都会来这里住一段时间。她说她只要看到我,只要和我在一起,就会觉得快乐。外婆耳背,她听不到我的啜泣声。可是,那是多么幸福的哭泣。
  因为,我知道外婆她不喜欢这个干燥的城市,可是她为了我,肯颠簸470公里那么远的距离!我是个喜欢冥想的孩子。冥想的时候我可以看到你,坐在我面前,微笑着注视我。是的,是的,我知道,我是你的宝贝,是你们的宝贝。而你们,是我的爱,是这一生里无以替代、深似海洋的爱……
  预备,飞!
  三月的阳光里,我边吃饭边看朋友的信,开头的一行大字就令我喷饭:春天,是各种动物……的季节。
  那个晚上打电话给他,问他:你信上的省略号是什么意思?他说你猜呢?我笑说你不要逼我说那个最庸俗的字眼。他笑了,隔着几千里的电话线,他的声音还是那么温暖。他说:春天,是各种动物都美丽的季节。因为这样的天气里,所有的动物都会为爱情而打扮。如果你见过两只兔子的对视,你就会知道,在那只雄兔子的眼里,母兔子就是他最明媚的春光……色彩春天来了,那些鲜艳的衣裳如花朵般绽放:晶莹的雾蓝、浅芥末绿、浅丁香和碧透的湖水蓝、珊瑚红一起构成了一个比去年春天更灿烂的季节。这样的灿烂,是属于年轻的。
  是当你放下所有心灵上的重负时,那潮水般倾泻而出的快乐。那种灿烂,就像爱情的颜色。爱情是什么颜色的?那个时候还没有羽·泉的这首歌,但是他曾经问过我:爱情是什么颜色的?说话的时候他拥着我,他的怀抱温暖而坚实。那时我以为这就是生生世世,海枯石烂。
  直到后来,当那个叫方菲的女孩子站到我面前时,我知道自己输了——输给了一个像阳光一样明媚的女孩。
  那天她穿着明黄色的衣裙,上面是碎碎的小花,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贴着20岁的标签。那天我没有在他的面前哭。我只是,只是给他们我最后的笑脸,然后转身走开。在我的身后,没有人看见,泪水是怎样地滑落。我的爱情就这样走远了。仓促地,甚至没有等到我告诉他答案——那个我终于知晓的答案:爱情,原来是彩色的。也是到那个时候我才发现:长久以来,我的世界竟然只有黑与白!冬天,我穿黑呢的大衣;夏天,我穿白色的长裙。
  永远不变的色调,让我单调,也让我安全。而他之所以爱上我,也是因为新生报到那天我穿着一条“静安鸿翔”的白色长裙。后来他告诉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你的沉静,如碧潭的水。
  于是就相爱了。那年我过生日,他送我好大一束花:紫色的情人草与白色的百合。附着的卡片上写着席慕容的诗:“你青青的裙裾,在风里飘摇,倒映在我心中,又象一条温柔的水草!”
  如此这般的属于爱情的味道,不热烈,却绵长。直到大三的一天,他严肃地问我:谢然,为什么你永远都是这么安静、这么坚强、这么理性?为什么你总是用黑与白给自己包一层壳?你不肯出来,外面的人也进不去,所以我摸不透你的心。你从不大喜大悲,永远都是这种淡淡的从容的神气。在你身上,我感受不到年轻的气息。他说:谢然,我们分手吧。那一刻,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万劫不复!
  于是我们分手了,也是后来才知道那时候他已经爱上方菲。那个女孩并不漂亮,然而如他所说,她拥有最灿烂的色彩和最真的性情。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从不患得患失,从不背负不属于这个年纪的责任。她穿着最鲜艳的衣裙,在春天的风里就像一条温柔的水草。而这一切,都是年轻的权利。是在那一天,我一个人在灯火阑珊的步行街上走了很久,看着“淑女屋”、“江南布衣”、“esprit”等等的专卖店里散发出柔和的灯光。那些年轻的女孩子们从我身边走过,鲜艳的青春洋溢在我周围。
  于是我想起了我的成长:从小到大,人们都说谢然是多么的优秀,钢琴可以九级,文章可以获奖,进了大学可以拿一等奖学金,然后第一批入党……我在众人仰视的高度里小心翼翼地生活,惟恐一不小心就会失去一切。所以,高处不胜寒。而这一年,我才只有21岁。可是如古人云:“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是因为这件事情,让我开始了重拾色彩的日子。渐渐地,我开始和朋友毫无顾忌地说笑,开始穿彩色的衣裳,开始化淡淡的妆,开始——年轻。
  一年后我毕业,按照专业方向进入一家外资企业的推广部。又过了两年,我成为了那家公司中国区最年轻的经理。然后,在我的意料之外,我和他相遇了。这一次,我们是谈判桌上的对手。
  还记得那天我身上葡萄紫色的衣裳和我的神采飞扬、他的惊讶与众人的赞赏。连对手都要说:谢小姐,你真人比杂志上的还要漂亮。也记得那天晚上的宴会上,他说起已经和方菲分手——因为离开的是我,所以他与方菲的世界里总是有我的影子。他问我:“谢然,你还爱我么?
  如果你还愿意回到我身边?”我看着他的眼睛,我知道他没有说谎。然而,我只是个普通的女子。虽然我不能完全忘记他,但我无法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更何况我坚信:人的幸福,不会只属于初恋。所以,那天,我轻轻举起手中荡漾着红酒的酒杯,微笑。然后告诉他:“下个月,我要订婚了。”说话间,我想他会看到我手指上钻石的光芒。我没有骗他,就像他从没有骗我一样。细节几天前读杂志,读到这样的一句话:越是细节越珍贵。说的是衣裳,然而让我想到了爱情。
  年少的时候,我们对细节并不在意,也就从未在细节上经营我们的爱情。那些不经意的语言,那些不肯付出的关怀,就如尖锐的刀刃,一点点,割碎我们的梦想。以后,或堕落,或爬起,又有谁知道:谁是谁的天使?我是不是你的天使?和唐晔恋爱的时候我大一,像江湖中传说的坚硬的核桃——还没有开窍。
  我以为爱情是一件很简单的事,简单到就是一起吃三餐,就是一起上自习,就是学习累了,一起去学校的小树林坐一坐,或者去不远的实验影院看场电影。那个时候流行什么电影?似乎是《tatanic》吧,很多女孩子走出影院的时候梨花带雨,只有我是例外。他问:你为什么不哭?要是我沉到海水下面,你哭不哭?我突然就想逗他:为什么要哭?你当真以为你值得我哭?
第18章 剧终了。于是美丽的故事开始了(8)
  本是一句玩笑话,可是他生气了。我也就生气了:男生怎么可以这么小气?!全然没有想到自己的不是。那个时候常常是这样,吵了好,好了吵,百折不挠。果然,两天后,他自己跑来找我,看表情就知道把不高兴的事情忘得差不多了,很远就大呼小叫:我今天发薪水了,我们去吃火锅!
  那时候他在一家公司打工,比我要富有。所以他可以在想我的时候就有钱买电话卡给我打电话,从天气到朋友,变着内容地絮叨。我常常是一边看着电视吃着零食一边和他聊天。有的时候寝室里的姐妹讨论到精彩的话题我也不忘插句嘴,弄得他莫名其妙:你说什么?待到知道我驴唇不对马嘴的原因,他又不高兴了:“你为什么不专心和我说话?”我说:“我听着哪你说吧!”
  他还是不高兴:“你怎么这样不把我的电话当回事?你能不能尊重我一点点?我也有面子的,我也有虚荣心的……”话没说完,我先收线了。现在想来,那时我可真不懂事。后来照例又是他先原谅了我,连他自己也说:我有时候比较容易生气,以后要改正。他忙着检讨自己,却更纵容了我的任性。
  有的时候一起出去逛街,他盯着对面一对恋人拼命看。边看还边低声下气地求我:“以后和我一起逛街,可不可以为我打扮一下?
  看看人家,多把约会当回事?”我的目光随他的目光走,看见迎面而来的女孩子,她穿着白衬衣,深蓝牛仔裤,衬衣的领子翻到米色的风衣外面,很精神,很好看。她的脸上化了淡淡的妆,身上有淡淡的香气。我不置可否,立即予以否定:“上街嘛,心情好就可以了,为什么要为别人选择穿什么衣服?”
  他那次没有生气,但是他的脸色并不好看。那天我穿着印有米奇图案的文化衫,还有上健美操课时穿的体操裤。再后来,也记不清是第多少次忽视与他相关的细节之后,我们终于分手了。
  那个时候我恨他,恨他竟可以这么简单的变心。可是今天,回过头来看我们的曾经,我觉得他很伟大——他居然可以忍我那么久。其实我本质上不是一个自私的人,也不骄纵,更不是无礼——我生长于一个书香门第,该懂的事情我也懂。可是,我独独忽略了与爱情相关的细节。
  那个春天,在我们恋爱两年之后,我面对这样的结局号啕大哭。其实,我不是一个坚强的人。我也很想告诉他:我会为他哭,因为我真的爱他。虽然,我没有懂得珍惜他。可是已经没有机会再说这些话了。又过了一年,我遇上了现在的男友。他比我大六岁,疼我就象疼他自家的小妹。
  后来说起爱我的理由,他说:那天你站在我对面,就像一朵盛开的莲。这一次的爱情显然已经与上次有了很大的不同。也是到这时我才发现自己身上原来有如此多的母性:我一点点地为他打理一切,心甘情愿地从牙膏佳洁士到衬衣金利来。听他的电话,我可以让自己全情投入,周围的世界顿成虚无。说话、做事,我不再是以前那个随性的小女孩,而是开始为对方考虑很多。
  和他约会,我开始一点点精心地装扮:我找出最漂亮的衣裙,为一个蝴蝶结的打法能折腾很久。
  我为他化淡妆,不仅是因为流行,而是因为他说过:你化淡妆很漂亮,让我觉得“清水出芙蓉”这句话在今天可以有新的解释。也是这时才发现:这样细致地打造,居然真的可以让平凡的女子变得美丽。也承认:为心爱的人打扮,原来也可以心甘情愿。而当我们在约好的地点见面的时候,每一次细节上的改变,都让他满足。所以我说,是爱情,让我长大。就这样,2002年的春天来了。我和他在很大的商场里转,转到red earth 的专柜的时候,他为我买下浅色系的六色眼影:闪光的白、柔和的粉红、冰莹的粉蓝……他说:爱上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女孩,还不知道你可以这么成熟这么美。你肯为我做这些,我很感谢。所以,我希望你永远美丽下去。
  这个时候商场里响起熟悉的歌声,是那英的《我不是天使》。她那样忧郁地唱:我不是你的天使……没有爱情又会怎样……我微笑着问他:我是不是你的天使?其实自己早已知道了答案,但是偏要等他的那句话。他不说,但他说出另一句话,在我即将大学毕业的这个春天,他说:等你毕业了,我们结婚吧。
  那一刻,我觉得我拥有了整个世界。纹饰很喜欢范晓玉设计的那款叫做“永远的情人”的衣裳。光滑的、透明的、流动着的黑色布料上,有闪烁的星光。无法否认,我一直喜欢所有衣服上的纹饰:西式的蕾丝、束带、蝴蝶结,中式的盘扣、刺绣、滚边与流苏。因为这样细致入微的点缀,总让我觉得,每个女孩子的美,都如月光般倾国倾城。月光倾城那个时候没有想到会爱上他,那天他站在讲台上,腼腆地冲台下笑。我抬头很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目光所关注的内容从他灰色的毛衣到绒质的外套。那天他穿着旧旧的牛仔裤,头发倒是梳理得一丝不苟。
  我扁扁嘴巴,冲身边的死党“草儿”说:这个人他怎么这么土?!草儿哈哈大笑。他的目光看过来,落在我绣着花花草草的真丝褂子上,有短暂的停留。然后,他的目光变得温柔起来。他好奇地看我,说:“那位同学,你有什么意见么?”我笑着问他:“老师你今年多大了?”“我26岁,”他稍顿了顿,“你的衣服很漂亮。”我微笑着看他,我说:“谢谢。”然后我在那天的日记上写:26岁的博士,成为了我们的艺术学概论老师。他似乎喜欢古典的衣裳,因为他的目光在触及刺绣的刹那变得温柔。
  在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爱情,但是很向往爱情。也喜欢过隔壁班里的一个男孩子,喜欢他的好脾气,喜欢他的小眼睛。可是他说:江苇你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但是你太优秀,所以你会给你身边的人以压力。后来他有了一个女朋友,不漂亮,不卓越,但是安安静静的,给人一种很舒适的感觉。
  那种感觉,就像是四月里,春天很和煦的风。后来就给土土的博士老师发电子邮件,也就是因为调皮吧,出发动机十分的不单纯,而且恶劣——我想知道做博士的人是不是都呆头呆脑,也想知道他究竟有哪些才华,居然可以考到博士那么高?于是在信里问我的博士老师:爱情是个什么东西?
  为什么它有那么多的限制?为什么一个优秀的女孩子有很多人都羡慕的才华但是就不可以有一段美好的爱情?
  难道爱情真的要建立在平庸的基础上?难道为了爱情我真的要放弃一切?!有一点点凄凉,在那个春天里,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回信来,讲了很多和爱情有关的事,讲他的初恋,将这个年代一些很实际的选择。末了,他说:总有一天,会有一个真正懂得欣赏你价值的人出现,到那个时候,你的爱情也就到了。所以,我更赞成你等待,而不是将就。虽然是有点千篇一律的回答,但是他的坦诚让我欣慰。
  其实到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在网上和他通信的女孩子是他现实中的哪个学生(因为我的电子信箱地址上显示的不是真实姓名),也答应了我不去调查。我们就继续着这样的联系,在安静的网络上分担彼此的情感,继续着我们关于朋友、关于学业的所有话题。
  也是那年“十·一”,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送戏下乡,我的博士老师恰好是领队。在汽车上我晕车晕得一塌糊涂,肚子里有限的东西都吐没了,神志始终不是很清楚。偶尔的几次清醒中隐约听见身边的他说:多亏坐你旁边的人是我,要是没有我,谁照顾你?这样的话和这样细心的照顾,让那年的我极感动。所以,从微山湖演出回校后,我给他发了一封新的电子邮件,内容极简单。
  我说:本周六下午三点,“名典”咖啡屋,我们见面吧。就这样,那个周末,在他的惊讶中我着蓝底白花、有滚边盘扣的上衣和白色的长裙出现。看见我的时候他没有惊讶,而是微笑着,一如既往。
  他说:江苇,你今天很漂亮。那天,我们在“名典”聊到很久,一直到月亮的清辉纷纷扬扬地洒落,我们讲了自己的成长,惟独没有说与我们相关的爱情。因为那天他说:江苇,你是那种有才气的女孩子。从第一次见你,我就想起三十年代的张爱玲。那时我就想,你的生命中也一定会有一个传奇。
  你要知道,再有才华的女孩子,也必会有一个人真正懂得欣赏。你现在没有遇到,不等于永远遇不到,更何况你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孩子。你和我未婚妻不同,她喜欢穿有蕾丝和束带的裙子。
  你不知道,她选的婚纱繁琐得可怕……是可怕么?我看着他的眼睛,里面分明却是深情。我想,他说的那个女子,一定是他所深爱。就这样,在那个春天里,我的博士老师没有成为我的爱人,但是他让我知道了:每个女子,都有她的动人之处。也总有一个人会爱你,等你。
  所以,一个女子,每时每刻都要美丽。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爱情就会来到。也是他让我知道:女子的才华不是罪过,因为真正优秀的女子,最有资格赢得更高品质的爱情。果然,大四那年的春天,我搭上了校园爱情的末班车——我的男友是同校的研究生,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我很快乐。
  于是,在我的博士老师结婚前的那夜,我们通了最后一封电子邮件。我永远记得他在信中说的话。
  他说:任何一个女子,在爱她的人眼中,都有一种独特的美。那种美,就像月光一样,倾城倾国。
  我轻轻一想,就触及天堂
  有几个女孩子没有期待过浪漫的爱情?歌里唱:“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直到我们老得哪儿都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可是时下,有几个女孩子想过那一天?且不说女孩子们都不忍设想自己花白的发与满是皱纹的脸,单是这世界一日千变的速度,又有几个人敢想自己今天的爱情五十年后会怎样?最美的梦,是不是做到自己成了新嫁娘的那天为止?到了那一天,今生以后的生命就总要关注丈夫的西装领子、儿子的“帮宝适”。
  再后来,曾经的女孩渐渐变老,所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变成小孙子牙牙学语的模样。一个女人的一生,大多是如此吧?可是现在我们毕竟还是年轻的女大学生。二十岁的年纪,什么是最浪漫的事?
  或许是旧的世纪的末尾,在市区的山顶上看焰火。当一颗红色的心形焰火在城市的夜空中绽放出美丽的光彩,站在你身边的那个人揽住你单薄的肩,指着那颗心告诉你那是他送给你的新年礼物。不为别的琐碎的幸福,单就那份浪漫的情怀,也就足以让他在你以后的梦中留下最灿烂的笑脸。
  或许是五月的天空下,他牵着你的手面朝大海,眺望远方。然后,他在距你不远处的沙滩上仔仔细细地写下一行“i love you”,请你做他的女友。当远处的海上千帆驶过,那纯净的泪珠,是不是你答应他的凭证?或许是情人节的那天早晨,当你推开门,赫然出现在视野中的,却是不知何时他放在你家门口的一枝红玫瑰。那娇艳的花瓣,晶莹的露珠,够不够成为你嫁他的理由?
  或许是一起乘坐公交车,当你被挤得东倒西歪时,你站在他身边握住他的手,他会更紧地握住你,给你一个一生一世的依靠。当你挽住他的胳膊,他会拥你在怀,给你一个一辈子的避风港。
  或许是爬山时他回头拉住你的那只手,或许是夕阳中离别时那深情的目光,是广场上他递给你的那一大束气球,是路过玩具店时他突然买给你的那只加菲猫。是不是,都可以成为你一路上收藏的点点滴滴的欢笑,留着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可是实际上呢,生活中哪有那么多懂得浪漫的男孩子,又哪有那么多的天长地久、海枯石烂?或许是在你告诉他这个城市在元旦前夜要放焰火的时候,他只会关切地告诉你:一个人去爬山太危险,不要去了吧。若你执意要去,他会嘱咐你路上要小心。
  当你第二天告诉他同学去看了焰火,那焰火真的很美丽。他只会回答:“真的?那真好。”或许是在春暖花开的五月里,他带你走到海边,他平静的脸上竟有一种“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决绝。
  他会用最简短最直白的语言问你: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或许是情人节的前几天,他边陪你逛街边告诉你他第二天要返校报到,然后突然说:“我还没送过你玫瑰呢,距这里最近的花店在哪里?”
  再然后他会和你一起站在花店里,看那卖花小姐手脚利索地给花打包装,而他在一边摸出钱包来付钱。
  活脱脱的交易而已。当你从卖花小姐的手中接过那枝未曾沾过他手的玫瑰,他却是还了心愿后的坦然。
  或许是与他一起乘公车,当你挽住他的胳膊,他却依然是那付“我自岿然不动”的神气。气得你只想问自己:他就算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走路不成?为什么自己当初不开眼,偏就选了这么根不晓得如何谈恋爱的木头?或许是路过玩具店时他见你抱着一只长毛玩具却仍催着你快走,或许是站在广场上他沿你的目光看过去却只会赞叹那气球的美丽,或许……原来生活中更多的,是平淡里自然而然的粗糙与朴实。然而最后的结果,却许多次变成了这样。
  你内心里不无遗憾地感叹他的不解风情与好友看焰火时的幸福,却不由自主地对自己解释说他正在忙期末考试。然后在放下电话之前还不忘嘱咐他:现在是冬天了,小心别感冒。多打几壶水,天冷时好用。
  夜里加被子……比他的妈妈还要唠叨。你看着身边的海鸥与五月湛蓝的天空,没有浪漫的情节却仍是心甘情愿地做了他的女友。你会在前三秒钟还质问自己这究竟算不算是他送的玫瑰,埋怨他辱没了玫瑰所代表的那份深情,可是下一秒就会为开脱:他能想起送花就不错了,是啊,他是吃过猪肉不假,但是他从小在城市里长大,说不定还真的没有见过猪走路呢?!
  你还会告诉自己长毛玩具放在宿舍里的单人床上只会占地方,气球那东西漂亮却只会浪费钱,还有公交车上人太多,总要顾及影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你死心塌地地无数次原谅他,原谅他从来不写信,从不打电话,从不记得你所在乎的每一个节日。再以后,当姐妹们夸奖你的好脾气,你会一边解释他的学业紧张、他的工作繁重、他的面子使然,一边无奈地笑。
  无奈过后却又是一天天没有指望的等待,等待他从365日的忙碌中抬起头,蓦然发现远方的灯光下,你望着他的照片出神的那双眼睛。又过了很久,当别人再赞叹你“百忍成金”你会觉得一切都很平常。
  没有电话没有信那是天经地义,偶尔的一句问候那叫“惊喜”。你会吟《鹊桥仙》,告诉自己“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你会满足于做白日梦的日子,满足于每年那短暂的相聚,满足于自己有一点点辛酸却又有很多幸福的爱情。这就是女孩子了吧?你所想象的最浪漫的事是不是十件有九件实现不了?是不是剩下的那一件还是在他的朋友提醒下,他发给你的一张电子贺卡?
  可是,这些却是你我的天堂。不知将来,我们有没有机会坐着摇椅慢慢聊今天的年少。不知五十年后我是否还是他手心里的宝。但是,至少,今天当我们合上眼,只要轻轻一想,就能碰到天堂。——所以,以理解的心情对待现在的爱情,以宽容的姿态对待过去的爱情,以认真的品性对待将来的爱情,所谓美丽缠绵的天堂,不过就在你我的手上。
第19章 一不小心,大到谈婚论嫁(1)
  那一场爱情的赌
  在她遇上他之前,她真的是不相信“赌”的。可是认识他之后她就相信了。她从此相信,在这个世上,总还有那么一种男人,是值得有的女人为他赌一场的。
  条件不错是苛刻了一点,因为那个男人要有相当的才华、气度、品位与财富,而那个女人也要有相应的气质、容貌、学历,可以赤手空拳打天下,挣得自己的那碗饭。所以,她为他赌了。
  因为他们都够条件,也因为他有妻有女,她也只能赌。毕竟,一纸婚书挡了她的光华。可是,挡不住他的魅力。所以,这一赌就是三年。三年的青春,她不在乎,反正她相信,她一定会赢。
  她叫水榭,27岁时跟了他,做了他的情人。她说,这叫强强联合。虽是做了他的情人,她却仍是在市内那间有名的涉外写字楼内做事,依然常常收到大束大束的鲜花,依然穿梭在五星级酒店的宴会厅里,笑语嫣然。
  可是,每到夜晚,在市郊的别墅里,那是他们的天堂。她不提结婚,反正她不急。因为她还年轻,薪水也不低,过着优越的生活,自己养得起自己。那时他想,原来真的是有那种聪明而优秀的女人,是心甘情愿做别人的情人的。为什么呢?只因为她们太优秀——不优秀的男人他们看不上,可是优秀的却已不再年轻。至于肯做情人的女人呢,或许是有两种:一种是因为有姿色但没有本事,要靠男人养才能活;另一种则是既有姿色又有本事,所以有资本做双方都有可能受益的事。
  这么想着,他也就释怀了很多。他也不提离婚的事,因为他委实是舍不得糟糠的妻,毕竟曾经患难与共,他不是陈世美。而且,他有女儿,那是他的心头肉,他舍不得给女儿一丝一毫的伤害。所以,他们就这么拖着,大家都拖着。她真的是心甘情愿的。她是他工作上的参谋,她给他有用的商业信息还有精彩的企划方案。每到他有应酬的时候,她都会作为他的女伴出席。还记得那场盛大的宴会上,她着一身红绸缎的晚礼服,轻颦浅笑,冠绝全场!高脚的水晶酒杯,捏在她白而纤细的指间,晃晃的,是如此的高贵。他微笑了,这样一个女人,怎么就爱上了他?为什么不会呢?她反问他。他又何尝不是她的工作伙伴?而在生活上,他大她十几岁,恰恰给了她她所需要的关怀与成熟。至于他的妻,在她心里,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那只是一个为了丈夫女儿劳碌一生的中年女人,是典型的贤妻良母。要讲资本,根本没得比。
  不错,他的妻是先她一步遇上他,可是这个世界有许多事,本就讲不得先后的。她说:就是因为我爱上了你,所以一切都变得简单。而他说,也是爱她的。中年的男人,仿佛第一次经历爱情,人也年轻了许多。
  可是那时他忘了,没有他操劳着的妻,如何会有他的今天?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家,他的妻又怎会过早失去光华?他们都没有发现,他们的爱情根本算不上爱情。只是她的“赌”与他的寂寞撞到了一起,却不是那种真正的属于生活的爱情。而人,又怎能离开生活呢?直到后来有一天,当一场灾难突然降临,他的妻在汽车快速驶来的瞬间为了推开他而被撞成植物人。
  从那天起,他再没有去过郊外的别墅。那段日子,他日夜守候在医院,故事没咸没淡的,就像《一声叹息》里的情节。
  她最后一次环顾那间别墅,那是在他的妻出事后的第七天。之前的那晚,她要好的女友还说:这一次,你这情人是要当妻子做了。她却只是沉默,对着镜子,一下又一下地擦拭着唇彩。
  第二天,她拎着行李悄然远去——这一场赌,她承认,她输给了他的妻。因为,她曾问自己:如果自己遇上了那场飞来横祸,自己肯不肯用自己的命换他?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那万分之一秒内,她没有那份不假思索!结发夫妻啊,或许就是这个意思吧。在灾难来时,因为彼此的生命早已相融,所以他的妻才宁愿为他而放弃自己。过去的三年时间里,他的妻当然知道她的存在,可她还坚守着她的位置,既不轻言放弃,也不屈尊纡贵。她不得不承认,他的妻是那种真正高贵的女人,而他,也是那种真正有担待的男人。至于她对他那所谓的爱情,事实上也只是一场赌——是她固执地用年轻赌自己未来的幸福,赌一场没有争执的战争中他的妻最后的退让。
  可是回首最后的结果,输了就是输了。对她而言,水榭歌台,或许本该如此吧。她这一走就又是三年。三年后,当她再踏上这片她熟悉的土地时,她第一个打听的,就是他的消息。她得知,他的妻奇迹般地恢复了意识,正在逐渐好转。他全心呵护着他的妻,决心用后半生的关怀弥补她的幸福。她笑了,并满意地离开。因为她知道,这是她一直期待的答案。她想,惟其如此,这样的男人,也算是值得她为他赌过的那一场。
  见到女博士不要怕
  读书读到研二的这年,我一度对学校这个地方产生了极度的憎恨。从小学到研二,我已经有十八年的时间都在读书中消耗,这令我绝望。我四下里看看,和我同龄的女子有人做了新嫁娘,有人做了孩子妈,而我还在歌舞升平地念着书。
  最可气的是,现在连比我小两岁的表妹都踏上了工作岗位,所以时常用过来人的那种语气说:姐,你可真单纯啊……单纯?苍天啊!谁都知道这年头单纯就是幼稚的代名词。所以,很好,我24岁了,可是我很幼稚。然而突然有一天,我认识了一个叫做柳丁的女子。是她的出现让我觉得读博对我们这样的女子而言,可以成为一种使命!
  这个发现,有据可查。好处一:我认识的女子柳丁,从外观上来看,与我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不过我们属于两类人。我是女人,而她是女博士。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世界上有三种人:男人、女人、女博士。柳丁是我参加《齐鲁晚报》电影沙龙认识的朋友,我们同岁。但这家伙实在是比我聪明太多:小学跳了一级,大学考了六年制本硕连读,现在居然读博一!
  而我只能读研二!作为一个女人,我很为自己多付出的这两年青春心痛,可是除了心痛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解决办法。然而最令我气愤的是:柳丁这家伙五官端正、皮肤白皙、身材匀称,她穿褐色的裙子,卷头发,眼睛很大。总之,很美丽。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街上走走,像所有城市里标榜时尚的女孩子一样年轻生动。而且,这家伙的爱好居然还很广泛,学熏香、瑜珈,看艺术电影、小剧场戏剧,唱孙燕姿、范玮琪,做博士做到这样,也真够丰富多彩了。
  看我艳羡成这样子,柳丁笑成一朵花的模样,而且还是那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向日葵类型花朵,真令我无言。在这样有力的论据与论证面前,柳丁只说了一句话就坚定了我考博的信念——她带点无奈的口气感叹说:小叶,从我上学那天起就没人说我漂亮,可是打从考上博士就常会有人说我漂亮哎,这就是读博士最大的好处吧。我说这不是废话吗?长得漂亮的谁还犯得着考博啊?
  社会上多少行业都需要一张脸来养观众的眼?第三产业要发展,没有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怎么行?
  不过,也正是柳丁的这句话让我发现自己肩上的责任!是的,如果你不够丑,那么就一起考博吧!让我们一起颠覆女博士的传统形象吧:让那种年纪大、样子板、生活单调乏味、说话上纲上线的女博士形象见鬼去吧!好处二:柳丁考博复试的那天,据说考场里有一阵小小的骚动。
  那是在专业问题回答完毕之后,导师问:柳丁同学,你结婚了吗?柳丁很老实地回答:没有。
  导师叹口气,好像是在意料之中的样子:那么,你有男朋友吗?柳丁开始迷茫,但是还算老实:也没有。导师继续叹口气:那你谈过恋爱吗?柳丁彻底晕了,但是还要故做坚强:也没有。导师的目光开始变得哀怨,这让柳丁从内心深处开始发冷:柳丁同学,你决定考博家里人支持吗?柳丁理了理已经基本乱掉的思路,勉强支撑:支持的,很支持的。导师的眼神里流露出一点清晰的绝望:那么,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呢?柳丁差一点就要告诉导师自己对比自己大10岁以上的男人没兴趣了,忍了忍,还是没敢说。很仔细地想了想,又很仔细地答: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就不能结婚啊,所以,要先找一个可以结婚的男人才可以讨论这个问题的。导师立即追上:那如果你读博期间找到了合适的男朋友,你会在博士毕业前结婚吗?
  如果会,那你什么时候生小孩?柳丁勉强压抑住自己内心的怒火,狠狠瞪着面前这个看上去颇文质彬彬的白发小老头儿,义正词严:这是我的个人隐私!小老头儿的目光暗淡下去、再暗淡下去,直到彻底灰掉。然后他抬起头,一脸苦笑地对柳丁说:柳丁同学,如果被录取,我们会以电话形式通知你下周一来取《录取通知书》,再见。柳丁还是狠狠瞪着老头儿:再见!
  语气里带点无法遏止的凶狠。后来,是在入学以后很久柳丁才知道,在这件事情中,那个白头发的小老头委实是很无辜的——三年来,他名下的女博士要么找不着对象,要么就是为了赶在30岁前生孩子而挺着大肚子参加毕业典礼。小老头姓陈,于是文学院就流行这么一则关于陈博导的笑话,说的是爱徒如子的陈博导眼见自己的博士生29岁了还没有对象,焦急万状,遂带其参加次年博士考试复试。嘱之:这三个来复试的同学专业都很优秀,我正发愁留下哪个更合适。
  你看看哪一个顺眼、有发展成男朋友的可能,咱就收了他!柳丁终于明白,原来陈博导只是替自己的婚事担忧。忍俊不禁之余,对普天下博导心生敬意。柳丁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笑得很没有形象,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像我们这样性情温和不怪异、朋友多多不孤僻,要么压根不愁婚嫁、要么干脆奉行单身主义的女子,将替多少博导分忧解难?将替国家节省多少科研与考试资源?所以,有同情心、使命感的你,要考博啊!
  擦掉口红
  张爱玲爱胡兰成,于是便义无返顾地跟了他。
  三毛爱荷西,也就不在乎在她的身后人们会说怎样的话。然而,她们的故事终究只是她们的。她们与我们不同的地方在于,她们是不同时代的奇女子,而我们,只能安然于我们现有的人生。我们恋爱着,幸福着,也迷惑着:究竟,这场恋爱要多久?究竟,我该不该和你一起打开婚姻的门?
  闪电战:有一种人的血液中流淌着感性,他们相信一见钟情——当爱情铺天盖地而来,于千百人中,单只见那一个身影,似辛稼轩笔下灯火辉煌处的顾盼,似《激情燃烧的岁月》中那秧歌队里热辣辣的凝视。
  如果你是这样的人,请相信你的直觉,请相信你们的未来。在这一刻就嫁给你丁涵和傅咏,在那个夏天的一次省大学生辩论赛上相遇。在这次相遇之前,据傅咏后来的不完全统计,共耗费电话费780元左右,耗时20天,耗唾沫n加仑。那年丁涵大四,傅咏研二。几乎与这两个人相关的两个寝室共10名舍友都在那段日子里不停地思索“道德水平是/不是随着时代进步而提高的”这一命题。
  因为在那段时间只要到了晚上9点钟,他们两个人都会在电话里面唇枪舌剑,在电话外面脸红脖子粗。从接受双方队长的建议要互通有无开始,一直到比赛结束他们各获所属小组的冠军为止,20天的时间,他们没有赛场上的交锋,却让赛场下的交往持续升温。开始的时候当然是聊辩题,几天之后就开始好奇于对方所学的专业究竟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又过了几天丁涵在电话那边倾诉思乡之情,引得这边的傅咏也长吁短叹,再过几天就开始每到晚上八点五十丁涵就在自习室里收拾东西往回赶,静侯傅咏的电话。渐渐的,那个隐去形象的声音成为丁涵不想承认却又无法摆脱的期待。
  是喜欢上他了么?想到这里的时候丁涵没有来由得一抖。其实丁涵很了解,她是一个感性的人。因为感性,她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决定自己要做什么并且立即付诸于实践,比如说她买下那只价格不菲的考拉熊公仔,或者是在高三那年热血上涌要报考历史系。就因为这个原因,远在异乡的母亲不止一次地正告他:涵涵你将来找男朋友可不能凭一时的热血,你要想的事情多着呢,比如他是哪里人啊,他家庭的组成啊,他从事的职业啊,你们是不是志趣相投啊,还有……其实丁涵承认,母亲设想的的确很周到,那是一个过来人的衷心的劝诫。可是丁涵是一个相信直觉的人,她相信当自己真正仔细地思考一件事情的得失的时候就已经在慢慢地消耗自己的激情,到最后,她会再也没有勇气去拥有这件事物。
  所以,丁涵不准许自己再思考这件事情,丁涵对自己说:顺其自然吧!而顺其自然的结果很显然就是丁涵在那20天里爱上了电话那边的傅咏。她想象着他的模样,想象他是怎样的一个人,想象他从激越到温柔的声音背后是怎样睿智的思想。他的那些闪光的句子,在每一个黑夜,都成为丁涵感叹自己学艺不精的理由。
  爱上一个人,就是爱上他的思想。
  这是丁涵的名言。对丁涵来说,一个读大学的女孩子,受的是高等教育,条件又是那么的好,或许她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但是她却独独喜欢上了一个声音,一个没有见过面的人。或许,她爱上傅咏,就是从爱上他的思想开始的吧。那个时候,丁涵还没有想见了面会怎样。但20天的时间,她更加坚信爱一个人不该只看他的外表,还应该触及他的灵魂。直到,那个早上,在赛场外,傅咏按照丁涵佩戴的校徽一路寻了来,并在七八个穿着相同制服的女孩子中间一眼就认出了丁涵。
  丁涵,是你么?他微笑着,看着不远处的这个梳着干练的马尾的女孩子。而丁涵也微张着嘴巴不知所措:这个熟悉的声音,这个不是很帅,却有一个大大的额头和一双明亮的眼睛的男孩子,是那个电话里割舍不下的傅咏?那一刻,用专栏作家叶倾城的话说就是“像黑白片着了色,无声电影配了乐,刹那间光彩流离,笙歌处处”,是爱了,就这样不着痕迹,却一路惊心动魄而来!20天的电话之恋,在那一天就开始了它新的篇章:即将毕业的丁涵是在那一刻决定在毕业那年就嫁给这个她从彼听见他的声音就为所动,从见到他第一眼就开始相信《罗马假日》的人。
  所以今天,即将做妈妈的丁涵脸上才有了那样幸福的光泽。是的,闪电战是有那么一点点快。但是,如果你在那一瞬间感受到爱情的来到,而你又放走了它,那又将是怎样的遗憾,是怎样的一种一生一世都不肯饶恕自己的痛?常规战:从一开始,婚姻就是一个实际的话题。结婚,需要房子需要家具需要钱。自己的一双手,要多久才能积攒下结婚所需要的这一切?
第20章 一不小心,大到谈婚论嫁(2)
  所以,三五年不算长,等待不能短。因为年轻一个人的一生,可以逃婚几次?看电影《落跑新娘》的时候,谭慧问张重。张重笑了,就是那种两个人心照不宣的笑。那个时候他们想,他们的一生,将不会有这样的尴尬的吧?可是后来,张重还是眼睁睁地看着他的新娘,那个叫谭慧的女孩子从他的生命中走远。他想他自始至终都是爱她的,因为是爱她的,所以才希望给她一个幸福的家,给她良好的物质生活,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车,而不用再在简易的租屋里炒简单的西兰花。
  从大学时代开始,他就每天致力于学业、兼职,毕业了,他有良好的职业,光明的未来,不见得有多么丰厚的积蓄,却依稀可以见到未来殷实的家庭蓝图。本来他以为,日子就会这样过下去,他的谭慧会是他患难与共的妻。就这样,张重理想中的积累一进行就是四年。毕业三年了,他们的同班同学有的已经请大家吃过孩子的满月酒,而他们还在婚姻的门外徘徊。
  在这期间,谭慧曾经暗示过张重三次,可是每次,张重都说:慧慧我们要结婚就要有房子,可是你看我们现在连付首期款的钱都没有……说的多了,谭慧也就不再提了。只是偶尔,在随张重逛街的时候,她的目光会随着那些手牵儿女的母亲移动。三年的时间里,谭慧已经从内心深处感到了那种阵痛一样的疲惫。也是在这一年,谭慧因为工作成绩突出被总公司提升,薪水翻了一番,物质生活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周末,谭慧约张重吃饭,西餐厅飘渺的音乐声里,谭慧说张重我们年纪都不小了,有很多问题已经不得不去面对了。可是张重还是用那么憧憬的目光看着谭慧说:慧慧再过两年我们就结婚好不好?只两年而已。在张重的积累过程中,两年是个正常的概念。
  而对谭慧的计算方式来说,一个女人的青春,从来就没有很多个两年。分歧就这样一点点滋生并茁壮成长。后来就是吵架,是谭慧的失望和怀疑:她是爱他的啊,可是他爱她么?她为他付出一个女人的等待,可是他却让这种等待遥遥无期。终于,在无数次的吵架之后,谭慧和张重分手了。
  这一次的分手之后,很长时间里,他们都是独自生活。他们都没有勇气去寻找自己新的爱情:因为张重害怕再次失去,而谭慧害怕继续等待。一直到今天,当谭慧终于看清楚世上大多数人的爱情模式都是常规战,是积累之后的幸福的时候,张重已经结婚了。他的积累让那个后来成为他新娘的姑娘有了一个温暖的巢,一个幸福的家。后来谭慧也结婚了。29岁的年纪,一个女子的青春转眼就是尽头。
  这时的婚姻,已经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几乎是不得不结婚的时候,有那么一个人,学历还不错,性情还不错,职位也不错,彼此觉得相称也就在一起了。领结婚证的那天,谭慧看着那张小小的结婚证,突然间就想哭。因为她才发现,这张纸的获得是那么的简单,她和张重的分手也是那么的简单,可是,她的初恋啊,她想要忘怀的张重种种的好,却驻扎在她内心里,要放下是那么的难。
  那么,如果你是谭慧,请陪你的张重等那三五年吧,请相信他是爱你的,相信你们的爱,就像古希腊神话中的那盏灯,可以引领你们涉过时间的河,直到打开那扇婚姻的门。因为毕竟,我们都还年轻。
  持久战:有那么一种人,他们或受过伤害,需要抚平伤口;或性格犹疑,需要时间选择;再或者,他们相信独身主义,那就更需要时间的感化。只要,你是爱他的,只要你相信你的爱经受得了时间的考验,那么就打一场持久战吧,因为毕竟,时间可以改变一切。用一切时间来等你小范和许冉是从大学时代的最末节开始恋爱的,那时候是盛夏,几乎所有的毕业生都在忙着做两件事情:把酒话别或是清仓大甩卖。很毒辣的太阳底下,许冉戴顶白色的遮阳帽神情麻木,她看着面前与前男友有关的一切物件面无表情:那里面有他帮她装的电脑,他陪她买的cd,他送她的书,甚至是他为她买的维尼熊。
  而小范因为要留下工作也便游手好闲地在校园里走来走去。最后,他看上了许冉要卖的那台电脑和一堆上好的cd。小范拣大便宜一样买了回去,也就从此认识了许冉。认识后,渐渐的就产生了爱情。
  小范和许冉的工作单位相距不远,乘公交车只有两站地。时常的,小范会在周末去接许冉下班,然后和她一起吃晚饭。他们租住的房子在城市的两端,有那么一点的距离,维持着他们恰到好处的想念。
  他们的爱情不温不火,有点象是老夫老妻的默契。从来不问对方曾经的爱情曾经的事,象是信守某种未曾言说的承诺。然而,小范知道,在许冉的心里,必是受过伤害,所以,她对爱情,也就没有了太大的激情。
  对许冉来说,或许小范以及他的爱就象是一日三餐,不可没有,却未曾感恩。可是渐渐的,小范也就习惯了,直到,许冉的旧爱——那个沉默得象冰,却曾经令许冉拥有火一样回忆的人——出现。
  小范是在一个铺满金黄色落叶的秋天的傍晚,看见那个人,他从许冉上班的写字楼出来,他牵着许冉的手。
  从背影上看,许冉很温柔,很平静。小范几乎是在一瞬间感受到什么叫做“沦陷”:曾经的理想,曾经的喜悦,曾经的爱,几乎是在一瞬间失去了。那个他深爱的女子,从来不与他谈婚姻的女子,她的手在另一个男人的手里。
  就好像,小范在她面前跌碎了自己的一颗心,而这个女子,她漠视着,也温柔地笑着,从那些碎片上走过,她的脚,踩出那样清脆的响。小范在那个周末没有回自己的租屋,而是通宵地工作。
  那次小范的企划案做的很周到,大约是给一个什么香水公司做广告创意。里面有句广告词很有深意,说的是:有爱情的时候,你有一切;没有爱情的时候,你还有时间。那款香水叫“一切时间”,小范把这个创意交上的那天许冉约他吃晚餐。小范几乎是做好了最坏的准备要去应对分手这样一个消息。
  可是令他惊讶的是,许冉什么都没有说。她还是象从前那样,温柔地笑着讲公司里的故事。小范迷惑了,他想是不是有别的女孩子,穿着与许冉类似的衣裳?小范在那段时间里几乎要以为自己是间歇性臆想症。可是,在随后的那个星期,他又看到了那个人。这次,他没有拉许冉的手。
  但他们走在一起,是那么的和谐。可是许冉在随后和小范在一起的时候又没有丝毫的情绪变化,小范渐渐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渐渐背负起巨大的疑团与精神压力。直到一个周一,公司经理宣布:小范的“一切时间”创意获奖,小范本人将去深圳主持分公司业务,任期三年。
  小范就这样去了深圳,在深圳的三年里,许冉定期给小范打电话,问他工作累不累,吃的习惯么,还有要注意身体云云,有的时候,也说一些爱人间的话。时间长了,小范几乎要以为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可是有一天,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一个心理医生。这个与许冉相同年纪的女子,一点点,娓娓地为小范分析许冉。也是在那天,小范才发现,他从来就不了解许冉,从来。
  医生说,你的女朋友必然曾经受过伤,所以她害怕婚姻,害怕承诺,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如果你去仔细地观察,你会发现,她对她以前的男友,即便不排斥,但也并不会上升到婚姻的高度。准确的说,包括你在内的所有人,都不会成为她结婚的对象。也就是说,她根本不敢结婚。
  但是,这并不代表她不爱你。所以,你需要给她时间,等到她感受到爱情以及承诺的安全,她自然会和你在一起。小范恍然大悟。于是,那年年末,小范任期期满被调回总部。也就重新开始了与许冉的爱情。
  没有再提婚姻。因为小范想,就让这样的恋爱维持下去吧。虽然不见得真的有结果,但是谁让他真的爱她,爱到至死不渝呢?那么,他会等她,用一切时间等她,等到有一天,她不再害怕——如果她永远害怕,那他就永远不用婚姻烦扰她。只要她爱他,不结婚又怎样?所以,那年许冉的生日,小范送她的礼物,就是那款叫做“一切时间”的香水。
  盛放的含羞草
  生于1980年的女子,如果我们现在结婚,我们的丈夫通常比我们大一到四岁——这是一个绝大多数人都可以接受的年龄差距,它意味着面前的这个男人大学毕业五六年稍有积蓄、职场锻炼若干载稍显成熟。
  我想,这样的一张脸,假使又是身家清白、口碑良好、前途无量的一个青年,这是我这样的女子所无法拒绝的诱惑。因此,我们的婆婆大多是在五十四岁以下,她们的年龄应该比我们大三十岁左右。
  她们养育了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她们的儿子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单纯的骄傲。当她们把自己的骄傲放到我们的手心,这是一种仪式:以婚姻的名义,从此,我们成为一家人。可是,当我们也是独生子女,当人们总是喜欢说我们“不关心他人”、“过于自我”、“依赖性太强”……当我们在24岁的这个年纪里以群体性的面目出现于婚姻登记处的大门口,我们是否可以在这个崭新的妈妈那里找到幸福?我想,“婆媳”这种概念,应该是千百年来中国最难相处的人际关系网中的一环。
  可是,因为1980的某些特殊内涵,悄悄地,便扩大了幸福的外延。因为,幸福是种结论,而婆媳关系是一个体系。
  站在婚姻的门内,我们应该可以,以母女的方式,深深幸福。因此,我,极具历史责任感的小叶子,经过长期的调查取证,得出结论如下:历史上那么多的婆媳,最常见的矛盾通常以七种方式存在。当然,这样的结果依赖于一个先决条件:是明晓事理的婆婆与品性纯善的媳妇,是骨子里并不“无理搅三分”的两个人——善良,永远是善行的前提。
  第一种矛盾,源自生活习惯。
  这是种生活的蕴积,明知道是难以改变的旧习与一个难以改变的年纪,我们却总是忍不住要抱怨。在不可能有任何改变的既定命运安排下,抱怨只会令矛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就好像婆婆喜欢烧菜用酱油,而媳妇偏爱清淡的口味。多么无心的一句牢骚评论,却让好好的一顿饭变成硝烟弥漫的战场。
  让我们深爱的男人,左右为难。
  第二种,源自儿女。
  那个小手小脚的孩子,走一步跌一跤的稚气脆弱。
  我们要他戴厚帽子大口罩防感冒,他的奶奶说“小孩子要冻一冻才结实”;我们要他讲文明懂礼貌不要变成小野人,他的奶奶说“小男孩不打架怎么能变成大老爷们儿”……我们的观念总是这样千差万别,想和气,也难。
  第三种,源自男人。
  婆婆心里比天大的男人,是我们的丈夫;我们心里比天大的男人,是我们的儿子。我们疼儿子,为他洗衣服、叠被子、换着花样做饭菜。婆婆疼儿子,便只有教育媳妇要为丈夫洗衣服、叠被子、换着花样做饭菜。有道是“社会进步了,男女都一样”,我们不甘心让自己的男人只会舒舒服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是催他干点活,先要躲过婆婆的眼。躲不过的,轻则怄气重则吵。
  第四种,源自金钱。
  家有老人,菜金、水电都要钱。赡养费是种义务,通常是由几个子女几家平摊。然而却总是有最精准的会计都算不齐全的微小差池,无非是几元几分,天长日久,罅隙变成填不平的沟壑。五大洲曾经也是一个整体,从缝隙开始,今天相距何等遥远。只要和钱沾上边,亲兄弟也要明算帐,帐算多了,亲兄弟便再也做不得兄弟。
  第五种,源自房子。
  不过是父母住的几室几厅旧房子,兄弟姐妹结婚时占据其中一两间。日子长了,没占到房子的便会惦念父母百年后那恐怕摊到自己身上连张床都摆不开的旮旯产权。既然父母是大家的父母,房子自然也是大家的房子。贫嘴张大民混到续集里才混上套两居室的房子,他手舞足蹈,因为在城市里,这是每个人心里最实惠的空间。所以,为实惠做隔三差五的唠叨,看起来越发天经地义。
  第六种,源自妯娌姑嫂。
  自古做人家的媳妇,最怕遇见的无非是一屋子女人那鸭子一样的嘴。俗话说“三个女人等于一百只鸭子”,那么大姑小姑婆婆和你,约等于一百三十三点三三只鸭子。这么多鸭子一起叫,想不精神崩溃也不容易。
  第七种,源自误会。生活中总是有那么多的误会,是我们想要避免却又无法避免的。我们没有解释清楚的一件事,我们有口无心的一句话,都是战争的导火索。这是我们无能为力的一件事,就好像上帝打喷嚏,偶尔也有打错方向导致雷电劈着人的事情发生。这样的七种方式,让我们瞪大眼睛挑男人。
  我们惟恐判断失误,有一天变成刘兰芝,便只应得那句“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到后来,我们挑男人就加上一个附加值:男人的妈。不过,还好,还好,我们是1980的女子,我们的先天条件好,我们的后天弥补有时间,我们的幸福,还来得及,一寸寸经营。如果你不信,我们的具体分析未完待续。
  首先要说的,是关于垄断的话题。说垄断,其实也不为过——我们有幸以独生子女的身份嫁给了七十年代末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说到物质,我们没有任何竞争对手可言:我们没有叔伯姑嫂,想和人抢房子车子票子,也找不到对手。通俗点说就是:公婆就只有一个儿子,一切的一切,不给他又给谁?反过来说,双方父母的赡养费、医药费,我们不负担也就属于大逆不道。
  不过我们赶上了社会福利的小火车:城镇乡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们的后顾之忧,有好单位的公婆还享受医疗补助。所以我们犯不着为间房子怄气,更犯不着为几元几角赡养费口角相加。说到精神,我们没有姑嫂妯娌,按照前辈哲人的理解,三个女人等于一百只鸭子,可是当一个家庭里只有两个女人的时候,就一只鸭子也不存在了。当吵架无法成为群体行为,当旁边没有人煽风点火,事情容易简单得多。所以说我们造化好,垄断是种福气。
  少操心少生气,可以直接减少生癌的几率与可能。其次要说说生活习惯。我们这一代女孩子,已经很少与公婆住在一起。出现在公婆家里的时候大多是为了蹭饭,至于蹭饭的原因,有人是因为忙、有人是因为懒,这些我们都要勇于承认。婆婆做的饭不好吃,可以选择自己伸手做。
  如果自己忙到没空做,就要对他人的劳动成果表示由衷的感激。最简单的方法是:好吃,就多吃一点;不好吃,就少吃一点。觉得不好吃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饭后悄悄塞零食;觉得好吃的时候要懂得表示赞扬——有个心理学家叫马斯洛,他说人有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对婆婆来说,她菜市场上、燃气灶边的前仆后继,并不是对我们的义务。因此,我们的赞扬,更会令她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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