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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

清风杨柳(现代)
《路漫漫》 清风杨柳·著
『1』第一章林为走了,不留下一点痕迹
  都市的夜,一轮惨淡淡的月,如同疲倦的女客脸上苍白的容颜,在这深夜,更增加了凄凉的感觉,苍白的月光,透过我的窗户中没有拉上窗帘的空隙,肆无忌惮的钻进我的房间,而我,手里拿着一杯红酒,独自就这样坐着……如惮定。酒杯中泻入了月光的味道,却有着一丝丝的苦涩。
  多少个周末的夜晚,我都这样,与红酒相依为伴,拉开窗帘,就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了,可是我却不敢拉开这道窗帘,怕月光照亮我的孤独,怕泄赎这苍白的月光。这千秋万世的月光,我怕与她为伴。人的心理真是奇怪,自己做得坦坦然似的,但在心理,却脆弱得打不开一点心扉,因为,心已碎,化成泪。
  以前,真的是心碎成泪,任着眼泪沿着晶莹的酒杯,一颗一颗的,宛如透明的珍珠,一点点,一粒粒,与红色的液体融合成一体,忧伤的……如今,两年了,我的眼泪已经流干,红楼梦中,林黛玉说要还贾宝玉一世的眼泪,我不是林黛玉,所以我没有一生一世的眼泪可以流,才不过两年,我的眼泪已经流干。所以,如今,只剩下心伤,我的心和我的眼泪都已经没有了,有的,只是这千年的月光,和无尽的忧伤。
  林走了,走得不留下一点点痕迹,带走了这个屋子里所有的欢笑,他一直是一个细心的男人,所以在临走之前,他打扫了这间屋子,把他自己的气息扔到了垃圾桶里,彻底的为自己的行为作一个真正的了断,也完全的斩断了我与他的爱情,我有时都怀疑,我们之间这样的是爱情么,能够这样不留一点余地的清扫干净的爱情。
  从来不知道林的答案,他会说,宝贝,我爱你。
  于是这就成了我和他的爱情。
  认识林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来到s市找工作的女孩,同多数南漂的女孩子一样,怀揣着一个美好的梦想,来到了s市这样的特区城市。
  那时的我,很年轻,很爱笑,晴朗的天空我笑,美丽的花朵我笑,年轻的心是雀跃的,看见的都是高兴的事情,真正的无忧无虑。
  据说s市的工作很难找,但对于我,居然意想不到的顺利,大学之时的涂鸦之作帮了我的大忙,那些变成了铅字的文字让我在面对主管的时候,居然非常沉着气的微笑,后来,进了这家杂志社的时候,主管崔扬说:“知道那时为什么用你吗?”我笑笑说不知道。他在那儿说:“就因为你的笑容,你有世界上最干净最纯净的笑容。”后来怎么对着镜子左顾右盼,也看不出他所说的最干净最纯净的笑容是什么样子的,只是这样子一来,我的笑容倒成了杂志社的一面招牌。大家都当成笑话来说。
  没事的时候,芳姐就在那儿打趣,“小言,笑笑。”然后一帮同事就在那儿起哄。
  我在杂志社做编辑助理,每天的工作呢,就是先看看稿子,有时也自己写点小短篇什么的,崔主管觉得写得不错,也就变成了小小的铅字。还有就是帮编辑排一些版面啊什么的,因为是新人,我还是很乖巧的,会帮同事们做各种杂事,订快餐啊,买报纸啊,相处融洽。
  在我转正后不久,芳姐带着我出去做一个专访,我们推出一个财经系列的人物报道,这里边采访的也都不是什么大人物,一般就是那种在s市小有名气的那种公司老板,让他们谈谈自己的创业过程。而他们,大多数也非常愿意合作,做一次免费的宣传。s市最让人感受得最多的就是那种经济狂潮,说穿了,也就是物质第一。有一则故事上说的,s市的人,就算没事做出去也是去看楼盘,看汽车,在这样的人文环境下,大家不重视物质才奇怪。
  这次采访的是一个玩具厂的老板,厂址在附近的d市,但在s市有一个办公楼。最早的时候厂是设在s市的,因为所有的工厂都外迁,s市市内的工业都在迁移,所以厂址转到了附近的d市。据说,玩具销路非常好。
  我们是去他的办公室采访的,在二楼,一楼是一个货品展示场兼卖场。秘书示意我们进去的时候,他正对着窗户接一个电话,“放心,江董,货品已经发出去了,你的事情我一直关注着呢。一定按时到。好的好的。”很好听的男中音,转过身来的时候,神采飞扬的样子,光洁的额,理着小平头,不过三十四五的样子,一边叫我们坐。看到我,他眼睛里有一种发光的东西,在s市呆了这么几个月,我对这种欣赏的眼光已经不陌生了,只是这次,我有种羞怯的感觉,我想我的脸红了,正在手脚无措的时候,芳姐已经和他握手,说明来意,“林总,我们约好的。这是莫小姐。”他笑笑“好。”但眼睛却盯着我,被那么一看,我心里有一种暖暖的东西正流出来。
  也许,这就是loveatfirstsight。
  想象过无数次自己的爱情,是象张爱玲笔下的,轻轻“嗨”一声吗?还是如红楼梦中的“似曾相识”呢。
  也许,这世间,独一无二的,就是唯一的,无法用语言来描绘的。
  幸好,他不再看我,而是专注的回答芳姐的问题,很自信的神采,有种飞扬的美丽。
  他就是林为。
  接下来的几天,我时不时眼前浮现了林的笑脸,那自信的,睿智的眼神,那飞扬的神采,从小到大,我都没有谈过恋爱,大学的时候也有男生打电话来约会我,可是从来没有这样的事情。我想,这回,我是真的快恋爱了。
  可是他呢,他有老婆吗?他会看上我吗?一边在祈祷老天帮忙,希望有个机缘再看他一眼,一边在告诉自己,千万别抱太大的希望,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想象了无数个场景来诉说自己导演的缘份,于是,那一篇篇的爱情小小说写得越来越顺手,可是,主人公永远都是笔下的自己,不是不叹息的。生活中却一如既往,期待中的他一直没有出现。
  在一个周末说服自己后,终于跑到了那家玩具店。因为那儿的东西大概都不零售,跟店主商量了好久才买了一个小小的白色玩具熊。
  在那儿逗留了好久,他也没有出现。我想他是不在。
  抱着那个玩具熊回家,放在床上,这是一个小小的房间,我来s市之后,就租住在这儿。
  夜里,却做了梦,满天的雨丝中,与他邂逅。
  醒来,盼望下雨,可以延续这份恋爱的思绪。
  周一的时候,步行去上班,我住的地方离杂志社不太远,走路大概半个小时的样子,所以早上,我都是散步上班的。这样的感觉很好,我讨厌挤公交车。
  在等红绿灯的时候,旁边的一辆黑色奥迪正坐着他,当我发现他的时候,他也正好向外看,就看到了我。就这样四目相对,空气凝住了。我脑子里已经是一遍空白,只记得那双亮亮的眼睛,直到后面的人使劲按喇叭,才知道已经换成绿灯。他回过神,冲我招招手,把车驶走了。
  我在心里笑了出来,幸好,他没有开奔驰宝马,s市满大街的奔驰宝马,我觉得少了一点内在的东西。奥迪多好,不张扬。多一点内敛。
  就这样的邂逅足够我美美的回忆了一天,上班都是带着笑的,小娟不跑来笑我“看你,嘴角含春,是不是谈恋爱了。”一整天的时间觉得过得特别快,事情也做得特别顺利,下了班还在杂志社多呆了一会儿,写了篇小稿子。
  回去的路上,已是华灯初上,满市霓虹了。快到家的时候,发现路边停了一辆奥迪,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这时,车门开了,出来的居然是他,林为。
  “莫小姐,我猜你大概住在这儿。”也是的,距离早上遇到他的地方,这是附近唯一的居住区。
  他大踏步走过来,这时才看清他,很高,比我足足高了一个头。
  “我叫莫言,他们都叫我小言。你以后不要叫我莫小姐了。”梦里想了千万次的相会,真正等到出场的时候,才发现,文字场景一切遐想的东西是多么的多余,也许所有恋爱中的女孩子心都是这样飞扬的吧。
  “为什么在这儿等我?”还是忍不住问了。
  “不为什么,就是想在这儿等你。”很简单的对话,诚挚的眼睛亮晶晶的盯着我,我看得见眼睛里盛满的诚意。于是,我笑了。
  “你笑起来真好看。”他大加赞扬。
  “是吗?”我张开双手在路上转圈圈,期待以久的幸福让我心神飘飘的。
  然后,我们一起去必胜客吃饭。一路上,我都在笑,他说,我的笑声很能感染人,所以他也忍不住哈哈大笑,并说自己年轻了好几岁。“跟你一比,我觉得自己都老了。”他乐呵呵的。
  我很真心的对他说,“林为,你一点也不老,呵呵,刚刚好。”
  从小到大,我就不喜欢同龄的男孩子,觉得他们太幼稚,而林,正好是这样一个成熟的男人。何况,我不是早就对他一见钟情了吗?
  回去的路上,林牵了我的手,我没有拒绝,也许正在心里期待着,他的手指修长,有点干燥,有力,温暖。这是一双男人的手。
  他送我回家,看到我房间的灯亮了才走。
  林一走,我就倒在我的小小的床上,开心的笑了。心底有一个声音在说,小言,你终于恋爱了。这种感觉真的是太美好了。
  接连几天,下了班我们都约在一起,他送我鲜红的玫瑰,以前还觉得玫瑰这种东西俗艳,但这时却觉得这是收到的最好的礼物,只有这种浓烈的芬芳,才代表我们之间浓烈的感情。我们手牵手一起散步,一起在路上疯笑,一起……有一次,在我上楼之前,他拉了我一把,于是我就跌入他温暖的怀抱里了,他的胸膛硬硬的,不过很舒服,我还来不及感受,他的吻便落了下来,很轻很浅的,正觉得有点遗憾呢,他的头又压了下来,这是一个绵长的,热情的长吻。我只觉得有些甜密密的轻飘飘的,脚下有些发软,但又很期待。他搂紧了我的腰。长吻结束了,我大口大口的呼吸新鲜空气,看了他一眼,脸却更红了,于是赶快溜之大吉。一口气冲回屋子里,却收到他的短信,“言,很高兴吻了你。晚安。”脸更红了。
  这是我的初吻,无数次憧憬过会给什么样的人,今天终于送出去的,很好,很甜蜜。
  在一个晴朗的夏日午后,在我的小小宿舍里,终于,我变成了他的女人。第一次,我很疼,但是有一种悲壮的献身的感觉,毕竟,能够取悦他,我是幸福的。他抱着我,心疼地说:“言,你是好女孩,我会一辈子对你好。”谁知道一辈子多长呢,不过,我喜欢听这样的情话。
  几天后,他出差了一次,回来的时候,领我去了一个花园小区,买了一套两房的样板房,我喜欢那种非常简约式的设计,家具都是现成的,当晚就搬进去了,在那张白色的大床上我们毫无保留的做爱。
  爱和欲,始终是一体的。
  就这样子,同大多数来s市的青年情侣一样,我们同居了,在这个小小的家里我们经营着我们的爱情。我在快乐的恋爱着。
  感情上的顺利带来了事业上的顺利,基于我的超常的进步,崔主管在半年后升我做了编辑,薪水也涨了一截。我是满足的,不管是生活,还是事业,尽管还谈不上事业,但在工作上是走了一大步。
  林为是一个很细心的男人,我们的居所基本上都是他在打扫,我喜欢做饭,而且手艺还不赖,但我讨厌收拾厨房,讨厌打扫卫生。
  所以每次吃饭后,他都快乐的洗碗,而我,通常是跟到厨房,看着他把一个盘子一个盘子清洗干净,有时跑去抱着他的腰,枕在他的背头,觉得暖暖的,心里特幸福。
  他叫我宝贝,我就懒洋洋的假装没有听见,林就会跑来看我在沙发上干嘛,我就闭上眼睛装睡,然后他会低下头吻我,我就眨眨眼睛,假装刚刚醒来,然后快乐的说,睡美人被王子吻醒了。乐此不疲的玩这个游戏,林非常配合,在这方面,他很纵容我,有时还说我是他长不大的女儿。在那时的我的心中,他还真是我的白马王子。一个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他会离开我。
  一个周末,林说要回d市,我知道他家是d市的,所以就让他回去,林一走,家里的热空气似乎都被他带走了,我一向有些胆小,这样的房间还真不敢一个人住,于是,叫了好友蓝雨来陪我。
  蓝雨是我的大学同学兼闺中密友。一个晚上,我都在同她絮絮叨叨说林。说他的笑容,说他的温柔体贴。
  “小言,看你的样子,一副走火入魔的样子。”
  “雨,你不知道,他人真的是太好了。”
  “是是,大小姐,全天下的人就数你的林为最好,行了吧。”
  “本来就是他最好嘛。”
  “我还真服了你,你还真这样认为。呵呵”
  “呵呵,你也取笑我。我不理你啦”
  “好啦,我的大小姐。”
  蓝雨一边拿着我放在床头的相框看,一看评价,“还真是郎才女貌啊,就是觉得年纪大了点。”
  “我觉得刚刚好。”
  “知道,你大小姐有恋父情节。”
  其实这只是一张大头贴,每次磨磨蹭蹭的叫林去拍照片,他都不愿意,我后来也习惯了,毕竟人家是一个公司老总,给他点面子。林说是自己不上照,一拍照就觉得自己丑,倒是很乐意给我拍照,于是整个影集里都是我的倩影。
  床头相框里镶的是一张大头贴,还是有一天晚上我们在大街上溜达的时候,死活把他拉到影印机前拍下来的。幸好,没有很突兀的样子,我很喜欢这样,就把他镶在相框里了。并放在床头,没事的时候拿出来看,自己又偷着乐一阵子。
  蓝雨躺在床上一边看杂志,一边听我说着林的种种好处。
  周六周日都是蓝雨陪我一起去逛街,还好,很久没有同她聚了,一起买衣服什么的倒也过得挺快,林给过我一张信用卡,但我总觉得不想用他的钱来衣服什么的,除非他送的又另当别论,我都坚持用我的钱来买我要买的衣服,总觉得纯真的爱情掺杂了其它东西,尤其是钱这个东西,感觉不太好。
  我给自己买了几套衣服,然后帮林买了一个绛红色的领带,太名贵的东西我送不起,这个能代表我的心意。配他那套灰色的西服刚刚好。
  逛到下午的时候,林来电话说是回来了,然后开车过来接我们去吃晚饭,蓝雨这才第一次见到林,趁着林去卫生间的时候。蓝雨悄悄给我咬耳朵。
  “不错,你还挺有眼光的。”
  “当然了,我是谁!”我大言不惭的。
  “你就美吧。”
  刚把蓝雨送回家,林就拉着我来了一个法式长吻,“宝贝,真是想死我了。”
  “别被人看见了。快开车吧”
  “回去你可得补尝我。”
  “快走啦。我给你买了礼物呢。”
  “好,回家去看。”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把领带拿出来献宝,并要林穿上那件银灰色的西服试一试,林笑了,现在穿了,等一下又脱,多麻烦。
  “讨厌,好看不?”
  “你买的哪能不好看啊,宝贝。”
  听了这话,我这心里,可真是乐滋滋的。
『2』第二章回忆相爱的过去
  “叮……”电话铃里想起,打断了我的回忆,在寂静的夜里,这样的铃声更是显得有些突兀。
  把电话接起来,却没有声音。
  这样的夜晚,是谁在恶作剧,是谁会打电话给我,难道是他,林。
  我心里一阵激动,希望真是他,如果是他就好了。在走得不留下一点痕迹之后,又何必打这个电话来画蛇添足。但我愿意再听听他的声音,哪怕一次也好。
  电话铃声再次想起,我颤抖着手抓起话筒,“林,……”
  “小言,是我。”电话里传过来一个女声,原来是蓝雨。
  “雨,林走了。”也许因为酒精,也许是其它的因素,也许我还需要友谊,所以我对蓝雨说了。
  “去哪儿了。”
  “再也不会回来了。”
  “你等着,小言,我马上过来。”听到我的抽泣声,蓝雨慌了。
  十几分钟后,一辆出租车来到了我的楼下,一会儿,叩门声响起,打开门,我就扑到了蓝雨的身上。
  “他不要我了。”一边抽抽咽咽的。
  “没事,小言,好好睡一觉就好了。”一边拍拍我的背,一边把我拖到床边去。
  “不,我再也不要睡这张床。”一想到往日这张床上的风光,打死我也不睡这张床。
  “好,咱们不睡床,咱们睡沙发。”
  等到我平静下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沙发上了,雨已经帮我擦好了脸。在蓝雨的温言细语下,我慢慢的睡着了。
  做了一个梦,一个穿着美丽婚纱的新娘,挂着甜甜的笑容,原来是我,我正在焦急的找我的新郎,林呢,跑去哪儿了。
  突然,前面出现了一个人,林,不,林的后面还挽着一个人,是她的老婆。
  “林,你爱的是我,该娶的是我,对不对?”
  “可是我已经娶了她了。”
  “不,林,你是我的,你是我的。”我使劲的捶打着他。“你这个没有良心的东西。”
  一面使劲的推着他。
  林的后现是一个断崖,林一个失足,跌下去了……
  “啊!”我一声尖叫,林掉下去了,好高好高的悬崖,我吓得捂住了眼睛……
  “他死了他死了……”挣扎着,却醒过来了,落地窗外是微微的曙光,天已经开始亮了。
  出了一身冷汗,一看,蓝雨坐在地上,趴在沙上也睡着了,可怜的蓝雨,每次都是她守在我的身旁,幸好地上是木地板,要不然她真的弄得要着凉呢。
  给她盖上一个薄毛巾被,重新躺回了沙发上,清亮的晨光已经透进来了,我自己,却再也睡不着了。
  思绪又飞到了从前。
  自从刚住在一起不久后林每一次周末返家外,后来的日子,林每个周末都会回家,理由不外乎是回去看看老人。我也从来没有怀疑过。直到有一天,蓝雨神色严肃的来找我。
  “雨,什么风把你吹来了。”看到好朋友出现,我当然很高兴。
  “小言,林为在吗?”
  “在啊,找他有事。”
  “不,我有事找你,我们出去说。”
  看雨的神色严肃,我也知道,她一定有重要的事情告诉我。
  去了平时我们都比较钟爱的一家咖啡店,一品咖啡,这个时候来的人特别少,除了我们两个,整间小店几乎没有客人。
  “本来呢,这话不该我来说,但你有个心理准备会比较好。”
  “说啊。”我知道蓝雨的脾气,一向很沉得住气,要不是事情很严重,她不会用这样的口气给我说话。
  “林为有了另外的女人。”
  “不会吧,雨,你是不是搞错了。”
  “不会错的,除非林为有双胞胎兄弟,要不然就不会错了。”
  “什么样的情况。”本来以为自己会惊慌失措,居然比自己想象中的坚强。
  “你知道,我上周末去了d城。”
  我知道,雨有一个表哥在d城打工,她上次还说呢,说表哥老叫她有空过去玩呢。
  “看你表哥。”
  “嗯,我看见了林为。”听到这样的话,我很紧张,自己赶紧又低下头喝了一口咖啡。
  “他和一个女人手挽手的散步,我开始还真没有想到是他,还跟了一段路。他们很亲热的样子,不象是普通的朋友,我看见他们接吻。”
  “我不愿你自己蒙在鼓里。”
  “谢谢你,雨,不管怎么样,你都是我最好的朋友。”真想哭。
  雨回去上班,“你放心吧,我真的没事。”
  “有事就打我电话。”
  雨走了之后,我一个人在咖啡厅坐了老久,真希望自己听到的故事不是真的,但是我可以不相信别人,不能不相信我最好的朋友蓝雨。
  只觉得眼睛有些发酸,泪就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待到自己发现之时,吓了一大跳,满面泪水,说到底终于为我的爱情流泪了。幸好咖啡店里没有别人,不过这还是难为情的事情。等一下就会有很多人来这儿了。
  我慌忙的的跑出来咖啡店,捂着脸,不顾一切的往前冲,身后传来服务生的声音,“小姐,你忘了拿包。”接过我的包,“小姐,你不要紧吧。”我摇摇,哽咽得连谢谢都说不出口,一口气跑了。
  这时的我,何去何从?
  家我不想回,我怕见到林为的脸,为什么上天会如此待我。
  一回气奔到旁边的一个公园,坐在草地上,我的泪才不可抑制的落了下来,从来没有如此的伤心,觉得整个人都呆掉了,除了流泪,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
  手机响起,是林的电话,直接按掉。
  一会儿来了一条短信,还是林的“宝贝,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
  从来没有一刻觉得林有如此的虚伪,那为什么要装着对我那么关心,这声宝贝听着更是觉得恶心。我麻木的关掉了手机。
  对着青草,一个人哭够了,又坐着呆呆的发呆,如同凝固的雕像。此时的我,大概也愿意化为一个没有生命没有热血的雕塑,那么这样的话,也用不着伤心。
  天已经完全黑了,我真不知道该到哪儿去。
  我不能回家。蓝雨那么忙,我也不能去找她。
  只有这个时候才好想爸爸妈妈,可是我要是打电话回家,肯定会让他们担心。
  “怎么了,哭了?”面前有一个人蹲下来,居然是林。
  “我打你电话关机,把我吓坏了,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呢。”他脸上写满了担心,这一刻,我真想撕开他的脸皮,看看里面有没有虚假的东西。
  “宝贝,你到底怎么了,怎么一句话也不说。”他想拥抱我。
  “不要叫我宝贝,你这个虚伪的家伙。”我终于爆发的吼了出来。
  “你是怎么了?我怎么虚伪了?”
  “真会装。”我在心里冷笑。
  “我们先回家,好不好,你看天都黑了。”他还在哄我。
  “我不要跟你这个骗子回家。”我一字一句的说得很慢,很坚决。
  “你可要说清楚,我怎么是骗子了,我骗你什么了。”
  “你还要我说,好,也让你明白,说完咱们就一刀两断。”
  ……
  “你另外有女朋友是不是?”那一瞬间,我看到林的脸皮有些发白。
  “你听谁说的。”
  “蓝雨,他亲眼看见的。”林的脸皮更白了。
  我的脸皮也更白了,虽然知道这是真的,但真真切切自己去证实这的确是真的时候,还是带给我不小的冲击力,残忍划破了我的心。
  “小言,我们先回家,回家我全都告诉你好不好。”为了给自己一个真实的答案,我跟着林回到了家,我倒要看看他对这样的事件有什么说词。
  回家的路上,林想扶我,我嫌恶的一把推开。自己去脚步虚浮地冲到电梯里,在准备关上电梯的一瞬间,林的手撑住了电梯门。
  “小言,你就这样讨厌我,连同一部电梯也不愿同我呆在一起?”他脸皮苍白,有些受伤的问。
  我捂住耳朵,拒绝听他说话。
  回到家,林按我坐在沙发上,端过来一杯牛奶,“温的,喝了你会舒服点。”我怀疑的盯着他。
  “喝完了你才有精力听我讲故事。”听了这话,我顺从的喝了牛奶。
  林坐了下来,开始讲他的故事。
  “其实我没有打算刻意去瞒你,只是你从来没有问起,而我真的爱你,所以骗自己说这是为了要留下你。”
  “如果你问了,我会告诉你的。”
  “她是我的妻子,我们有一个三岁的儿子。”
  也许多一重打击也无所谓,我居然能够镇定的听他继续往下说。
  “她住在d城,同我爸妈住在一起。我每个周末回去一次。”这些都是我知道的,但我没有想到过他每周回去陪伴他的老婆。
  “平白无辜的,我居然做了第三者。”我有些想笑,声嘶力蝎的笑。
  林担心的看着我,在考虑着要不要再继续讲下去。
  “你继续说吧,我没事,要痛就一次痛过够。”
  “她是我爸的好朋友的女儿,比我小两岁,从小同我一起长大。”
  “原来还是青梅竹马呢!”我忍不住哼了一声。
  林看了我一眼,继续说下去:
  “我从小就把她当成妹妹看,我爸妈也很喜欢她,对她,我没有爱情,但当我二十几年的生涯中都没有遇到真正的爱情的时候,我爸妈催我结婚了,没有什么特别的,顺双方父母的意,就结婚了。”
  “直到遇见了你,你的笑容让我眼前一亮。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说的就是这样的感觉吧。”
  “这样的感情来得太强烈,千思万想之后,我决定要纵容自己一回,要不然我肯定要后悔的。”
  “我很自私,我知道这样伤害了你,但我真的爱你。不愿意在这个人生的十字路口,与你错过。”
  “我知道你不能愿谅我,这个房子是你的名字,你如果不愿意我出现,那么,我走。”
  “绝对不会打扰你的人生。”
  “我很爱你,我不能再伤害你,我走了,你要……保重,照顾好自己。”林说完这句话,苍白着脸,离开了这儿。
  屋子一度恢复了沉静,很久之后,我蓦的跳起来,跑到门边,大声的叫:“林,你给我回来,给我回来。”泪水就流下来了。
  可是他已经走了。
  接下来我整整病了一个星期,真想让自己的灵魂死去,昏昏沉沉的,载沉载浮中给蓝雨打电话,却被告知她去北京出差了。
  放下电话,再度昏昏沉沉。
  总是梦见林一脸的憔悴和担心。
  林果然遵守他的诺言,没有打来一个电话也没有发过来一条短信,可是这个时候,我却是那么渴望他的问候,渴望他温暖的怀抱。
  该死的诺言?
  一周后挣扎着去上班,感觉自己清减了不少,连芳姐都心疼的说我瘦了好多,酒窝更深了,但却少了那种阳光般的笑容。经过了这场耗尽心力的爱情,我的灵魂有一部分已经死去,再也找不回过去那个小姑娘了。
  上班时间显得更拼命,没事的时候就留在杂志社逗留到很晚,我的小小爱情小说也不再是美丽的爱情的童话,公主王子过上了美好的生活,我的小说充满了失恋,苦涩和忧伤,崔主管却更加高兴,认为我天生是块材料,悲伤的气氛喧染得恰到好处,这种悲情小说肯定会赚很多人的眼泪。基于这种种因素,杂志社决定把我当成重点对象来培养。
  只有在夜晚,独自躺在那张大床上的时候,我才会格外的回想起林的种种好。奇怪,似乎我不记得他有妻子有儿子,好象我记得的通通只有他的忧点,也许,失去的才知道珍惜,当你失去一个爱人的时候,你通常愿意回忆的是她(他)的好处,而不愿回忆他伤你心的时候,每个人的大脑在这个时候都可以选择性的失忆。
  蓝雨有时也会来陪我,但有时我宁愿自己去与寂寞和孤独陪伴,在这样的夜晚,我学会了用红酒来洗涤忧伤,冰凉的液体划过喉咙,象情人的冰凉的手指,有一丝甜甜的苦涩,酒,一直就是失恋人最忠实的朋友。
  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但是不管喝得再多,我也不会醉,有时想让自己醉也醉不了。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在有月光的晚上,独坐房中,手捧一杯红酒,细念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作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的虹;
  揉碎在浮藻间,沉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烂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是的,他已经悄悄地走了,没有带走一片云彩,去带走了我的心,我的爱情。
  念着念着,满眼皆泪。
  我刻意不去打探一切关于林的消息,也变得不爱说话了。
  和男同事简阳成了比较好的朋友。
  不是看不出他眼里的另类的火花,但我就是不想,也装做看不见。
  “简阳,好象是一个地名。”
  “我查过,是四川的一个小县城的名字。”这个东北小伙身上有一个叫做开朗的名词。
  “爸说,我出生的时候,到处都在宣扬,小孩子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所以我就成了明副其实的小太阳。”简阳比我大一两岁,是真的青春型阳光男孩。杂志社的小姑娘们都喜欢和他一起去玩。
  “莫言,一起去。”那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可是我心已冷。
  连芳姐都说我。
  “小言,简阳这孩子不错,青春帅气,心地善良。”
  我微笑,“芳姐,这年头说心地善良不见得是好事。”心地善良有时也代表比较傻的意思。
  “你这丫头,看得出来,简阳对你有意思。”
  “他对每个女孩子都好。”
  “连我都看得出来不一样的,他喜欢你。”
  “别不当回事,这样子的男孩子放在s市,可是很吃香的呢。”
  “芳姐,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是我真的不想。”
  唉,芳姐也是无可奈何,和林的事情杂志社的人并不知道,但我想他们还是敏感的知道我身上遭遇了什么,一个开心女孩能有这样的转变,不是爱情发生了变故又是什么呢。只是在s市,大家一般在公事上不太涉及到私事,这已经是一种习惯,不过这样也话,我至怕别人同情怜悯的目光,我宁愿自己缩在一个壳里慢慢疗伤。把伤口呈现给别人是需要勇气的,而我从来就不具备这样的勇气。在蓝雨面前,我都想若无其事,勉她担心。
  “言,我知道你爱他。现在还爱着他。”蓝雨这样说。
  “是的,所以我不知所措。”蓝雨太知我。
  “不管怎么说,看得出来,他是爱你的。”
  “不过你应该有你自己的生活。”
  我也想要有重生的生活,只是这一场恋爱,已经用掉了我所有的力气,要站起来,谈何容易。
  蓝雨了解我,所以她也不会多劝。
  “雨,有一次在酒吧里边,看见一个女人,一支接一支的抽烟,很凄美的样子。”香烟从失恋开始。
  回家,买了一包那样的香烟,却被呛得再也抽不下去。
  家族里没有一个人抽烟,所以我也没有那样的天赋,我学不会。
  蓝雨笑了,“亲爱的,你不应该这样对待自己。”
  “可是我想他,在家的任何时候。”我固执的。
  “也许你可以去找他。”蓝雨建议,这个朋友,不管我做什么的时候都在支持我。
  我不会,永不。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3』第三章回忆第一次吵架后的和好
  一个晚上,梦醒时分,便再也睡不着觉。信步走到门边,我看见了一辆熟悉的奥迪停在楼下,心“咚”的一跳,是他么?
  不可否认,对林,在发生了这样的事件之后,我居然没有停止去爱这么一个人。
  面对着这辆熟悉的奥迪,我一时手足无措,不知该干什么,但心里,我想是喜悦的,梦牵魂系的事情,一旦真的出现了自己的面前,真还有些令人吃惊。
  我不敢动声,怕自己的声响惊动了这一切,怕自己醒过来的一刻,发现这真的是一场自己导演的梦境。
  过了一会儿,奥迪缓缓的驶走,悄无声息的,不留下一丁点痕迹,也许这真的只是我的一场错觉,刚才眼花了,看见的都不是真的?还是在日思夜想间,自己编出来一个动人的故事来安慰自己……
  第二天魂不守舍的去上班,芳姐奇怪的说:“很少看见你有黑眼圈,怎么没有睡好?”是的,眼睛还有些浮肿,留了一夜的泪直到天明,有点黑眼圈这已经是上天眷顾了。换了有些人,早就是一副名副其实的熊猫眼了。
  “昨晚睡不着。”
  “你们这些年轻人真是的,我是一沾床就睡着,工作压力这么大,还能睡不着,这怎么行!”
  “我也知道啊,但就是睡不着。”
  “中午的时候好好补一下,要不然下午可没有精神。”能遇到芳姐这样的前辈,是我的运气,经常听到其他同事在工作之余唠唠叨叨说是原来工作的时候,上司很不给自己面子,什么工作都往自己身上扔,有时还得负责一下上司的私人事情,有一个同事曾说。
  “下了班,有一次还叫我帮他去幼儿园接儿子。”
  “我真不想去,这不是我份内的工作,但是又不敢推辞。”
  “后来,一有机会,马上跳槽,离开那个地方。”
  不是不感慨的,有些人就专会做这样的小人,处处显示自己的位高权重,分明把下属支使得团团转,似乎才能显示自己的身分和地位。对上面的人,又夹着尾巴讨好。所以我,一向非常珍惜今天的机会,同事之间相处融洽,都尊重对方,这不是处处都能遇到的,毕竟,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一些背后的小人。
  快下班的时候,简阳跑来说请客,他拉了一笔好大的业务,提成发下来了,与大家一起同乐同乐。
  面对那双真诚的明亮的大眼睛,我真的没有勇气没有力气来拒绝,不知怎么,有点怕看到他脸上失望的眼神。
  被几个同事拥着往前走,就跟着大伙儿一起往前走。
  是的,回去干什么么,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不如在热闹中让自己忘却一些东西。
  去了一家常去的湖南餐馆,因为这家菜不错,又离公司近,所以同事都经常来这儿。
  熟悉的家乡风味,让我更是想念我的爸爸妈妈。好久没有回家了,快一年了吧。上次妈妈还打电话来问我春节要不要回家。
  “回,怎么不回,妈,我好想你们哦。”
  “你这孩子,这么大了还撒娇。”
  “我永远都是你们的孩子啊。”
  把个妈妈逗得乐呵呵的,但一会儿,又快哭了。
  “早知当初,就不让你跑那么远。留在长沙多好。”
  “妈,看你,我现在在这儿很好。”
  又扯了一堆其他的问题,不外乎是有没有好好吃饭啊,平时都吃些什么东西啊,是长瘦了还是长胖了啊,妈妈永远在生活小事上无微不至地关心自己的女儿。
  “有没有交男朋友啊?”
  “妈,你看你,扯到哪儿去了,我还小,暂时还不想交男朋友。”
  “不小了,我象你这么大的时候,都——”
  “妈——”我赶快打断妈妈的话,一到这个话题我妈就没完没了,大概是把从前和我爸的恋爱经过又从新复述一遍。
  “同事找我有事,我要挂电话了。”马上匆匆挂了电话,然后呼出一口气。我妈什么都好,只是每次提起她和我爸的事情,就是好几个小时才讲得清楚的事了。有时真羡慕我爸妈的,那时候的爱情真是单纯,你情我意的过了这么几十年,还是好得不得了。
  “小言,在想什么?”芳姐问我。
  “没有想什么啊。”
  大家都在哄堂大笑,“你刚才神游太虚的样子我们大家都看见了。”
  “想我妈,想起上午打电话回家的事情。”
  “春节就可以回去啦,没有几天了。”
  “是哦是哦。”
  菜送上来了,一看到剁椒鱼头,我就胃口大开,这道菜吃了这么十几年了,好象也没有吃厌,一起到这个,就想起林每次都被辣得直吐舌头。
  林老家是哈尔滨的,所以不太吃得了辣椒,但又实在不能不捧场,所以每次都吃那么一点点,但还是辣得够呛。
  所以很多时候,我都不做这道菜。
  但这道菜却让我更加想起了林。一顿饭吃得根本没有滋味,都不知道自己吃了些什么东西。
  吃完饭,小娟又提议。
  “我们去跳舞好不好?”
  得到小年轻们的一致响应。
  平时我很怕去舞厅,总觉得闹得不象话,也跟同事去过几次,他们好象都热衷于这类运动。
  但今夜我真想放纵。
  有人请我跳舞,是简阳,觉得他握着我的手心在发热,他好象很紧张的样子。
  一曲又一曲,一个晚上,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跳了多久,好象从来就没有停下来过,我也不记得跟多少人一起跳过舞,同事,陌生人,几乎来者不拒。
  直到舞厅打烊,大概两三点了吧。还喝了不少酒。
  回家的路上,简阳送我。
  “其实我可以自己回去,我喝得不多,我的酒量很好。”
  “我不放心。”
  “我真的可以。”我还在坚持。
  “现在太晚了。”
  一路上,都是沉默,出租车在播放一首老歌,《今夜你会不会来?》
  “今夜你会不会来,你的爱还在不在?……”
  我突然很想哭,林,我不知道你今夜会不会还在楼下,但我的爱情,它是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楼下没有那辆熟悉的奥迪,那昨晚,真是我的错觉?
  林压根儿就没有来过。
  简阳扶着我上楼,看我进了房间,离开之前说了一句话。
  “小言,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来照顾你好不好?”
  他并没有等我回答,转身关上门走了。
  连简阳都知道我经历了感情的创伤,所以这话问得小心翼翼,或者说,他没有勇气等待我的答案,因为我的答案太可能是他不想听到的。
  “林,你想我怎么样?”我倒了一杯红酒,坐在沙发上继续喝。
  突然,我的胃感到一阵抽搐,然后,无边的疼痛袭击了我,我倒在了地上,还有一点知觉,也许我即将要与死神相遇,求生的本能,潜意识的反应让我拨通了林的电话,只来得及说了一个字“林……”就失去了知觉。
  醒来,阳光很剌眼,入眼的都是白,我知道自己住进了医院,这些日子的喝了太多的酒,我的身体终于付出了代价。
  看到趴在病床边的林,他很憔悴,这么些日子没有见,他瘦了很多,仿若几年不见,也老了了很多,他还在睡着。
  有些心疼,伸出手摸他的脸,他却突然醒了。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要不要叫医生。”他一连声地问。
  我摇摇头表示没事,只记得自己拨了电话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你怎么能这么不爱惜自己,你叫我怎么放得下心。”他眼圈红红的。
  “我怎么样了?”
  “胃大出血,要不是我就在楼下,及时赶到,就真有生命危险。”
  原来他真的在楼下,这些日子来的伤心让我一下子解脱了,我竞然呵呵笑了出来。
  “你这傻丫头,还笑。我都担心死了。”林握紧了我的手。
  “看样子,你是真的担心我呢,我很高兴。”
  “以后不许再做这样的傻事了。”
  “好!”在林的面前,我愿意做一个乖孩子。
  林放在我躺在床上,他就在床边俯视着我,四目相对,我就明白,我的那个林,他回来了。我们的眼睛里盛满了爱情,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温柔,怜惜。他一直握着我的手,很紧有握着,象是握住了自己失而复得的珍品。
  从他的眼神里,我知道,我就是他的珍品。
  “你瘦了。”他心疼的。
  “你也瘦了。”我微微笑。
  我会帮他补回来,奇怪,经历了这一切,他的妻子,他的儿子,他的婚姻都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今天依然还相爱。
  从心里,我觉得有些对不起他的妻子,但我,我是自私的,我的爱情,我觉得自己被动的,无能为力的,只有自己紧紧抓住,一点也不能放手了。
  “我要吃黄记的鸡粥!”因为胃受了伤,所以我暂时不能吃那些大鱼大肉,但喝些粥是不碍事的。
  黄记是一家小小店面,以卖砂锅粥为主,有一次,和林漫无目的散步,走到那家小店,坐下来喝了一碗粥,我们两个立刻都惊为天人,那儿的鸡粥,真是人间绝品。
  “好好,你乖乖的,我马上去买。”这个时候,我要天上的月亮,他大概也会答应。
  粥买来了,刚刚好。林一勺一勺的喂我吃。
  这段日子以来,从来没有吃过如此好吃的东西。
  “林,我想回家。”医院里有着很浓的药水味,我不喜欢。
  “乖,我问过医生了,我们明天就可以回家了。”
  “真好!”我又开心起来。
  “看你,真是个小丫头。”林宠爱的摸摸我的头,故意揉我的头发。
  “我等一下还要回公司去签一个合同,你要听话啊。”
  林走后,邻床的大婶笑着问我。
  “小姑娘,你男朋友啊!”
  “是啊。”
  “你们真是一对,郎才女貌的。”我听了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看你们,让我想起了从前的时候,我也有过一个幸福的家庭。”
  “那现在呢?”我忍不住问。
  “后来,他有了另外的女人,我们离婚了。”说不出的惆怅。
  “看到你们,真好,年轻真好。”她还在自言自语。
  “大婶,你恨他吗?”
  “恨,只是恨又有什么用呢。”
  我感到一阵心酸,我现在也在当着一个第三者的角色,有一天,林的老婆,会不会也象这个大婶一样,对我,对林,恨之入骨呢。
  还有他们的儿子。
  还有,当我不再年轻的时候,林还会这样一如既往的爱我吗?
  我想过了,我不要破坏林的家庭,就这样吧。
  下午林来了。
  “怎么闷闷不乐呢?宝贝。”
  “没有,我很开心啊。”我太年轻,不善于掩饰自己的心理。
  “我真委屈了你。”他长叹一声。
  出院,回家,真开心。
  林把我从车里抱出来,再抱着我进电梯,我搂着他的脖子,觉得自己象他的小新娘,梦里曾经当过无数次的新娘,我知道,林是一个传统的人,不论他说的对他妻子的感情如何,就凭两家的关系,还有他们的儿子,他不会为了我做一个孝顺的儿子,而我,爱他的话,就不会逼他在亲情和我之间选择。
  看过一本书,那上面说的,一个男子,在这样的选择的时候,不管他选择的是什么,他后面都会为这样的选择后悔。
  所以聪明如我,不会让他为我去做这样的选择。
  而且我向往的爱情,是不含任何杂质的,如果因为我的因素,让这些东西沾上了瑕赝,我是不会原谅自己的。
  蓝雨就说过:“言,你真傻,现在都提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可是我想活得真一点。”我有我自己的固执。
  “我要是林为,我想我会感激你。”经过了这一幕,蓝雨终于对我的选择不再说什么。
  “我永远是你的好朋友,好姐妹。”我俩拥抱。
  感谢蓝雨,她永远都在理解我。
  和林一起坐在阳台上晒天阳。过去的事情已经云淡风轻。
  “林,你有几个夜晚来了楼下。”一直想问但没有问的问题终于问出了口。
  “大概十来个晚上。”
  “为什么?”
  “想你,睡不着。”很简洁。
  “那晚我怎么没有看见你?”
  “我先来过,后果想抽烟,又绕出去买个烟。但还是不想离去,又开回来。”
  “我大概就是在这个时候回家的吧。”
  ……
  “你真傻。”我摸摸他的脸,现在终于没有那么瘦了。
  “你也傻啊。这么不爱惜自己,我不值得的。”
  “不,你值得,值得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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