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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若梦

_2 林语堂 (现代)
更新时间2009-7-2 17:35:44 字数:3164
 我一向认为大学应当像一个丛林,猴子应当在里头自由活动,在各种树上随便找各种坚果,由枝干间自由摆动跳跃。凭他的本性,他就知道哪种坚果好吃,哪些坚果能够吃。我当时就是在享受各式各样的果子的盛宴。对我而言,卫德诺图书馆就是哈佛,而哈佛也就是卫德诺图书馆。
  我的房东太太告诉我卫德诺图书馆的书,若是一本书顶一本书那么排起来,可以排好多英里长。我住在赭山街五十一号,正在卫德诺图书馆后面。只要不上课,我就到图书馆去。当时我很穷,竟没钱买票去看哈佛对耶鲁的足球赛,两校谁胜谁败,自然不得而知。
  由于在北京清华学校教书,我获得了一个“半额奖学金”,每月美金四十元。清华是中美庚款办的学校,把毕业生都送往美国留学。那些留学生除去由清华供给学费外,每月另有八十美元津贴。但是,不管怎么样计算,我也不应当到美国留学。可是当时我年轻,年轻就是勇气。那时战后一块中国墨西哥银洋比美元略高一些。我太太出嫁时,家里给了她一千银元做嫁妆。因为有这笔存款,我们才踏上出洋的旅途。总之,我们总算维持了四年,其间包括法国和德国那两段日子。当然,由于北京大学胡适之先生和我有个约定,一直和他保持联系。我对新文化运动是坚定支持的。我利用和胡先生的约定,曾两次打电报给胡先生,每次请寄给我一千元。其实胡先生寄给我的是他自己的钱,不是北京大学的公款。等我回国之后,才发现这个秘密。因为我去见校长蒋梦麟,为两千元的事向他道谢。蒋校长感到意外,问我:“哪两千块钱?”后来他说:“那是胡适之私人的钱。”于是我才明白胡适之先生对我的友情,在年底之前,我就把钱还给了胡先生。我现在正式记下这件事,用以显示胡先生这个人的慷慨和气度。这件事他从没有公开向外人说过。
  和上面可作鲜明对比的是,我必须要提一下儿留美学生监督施秉元。我在哈佛读完了一年,各科成绩都是A。这时使我感到诧异的一件事是,我的半额奖学金忽然被取消了,有关方面也并没提出理由。这位施秉元等于砍了我的头。等后来我听见他死亡的消息之时,我闻人死而感到欢喜雀跃,未有如此次之甚者,后来才知道他是自杀身死的。他原是清华学校的校医,由于他叔父是驻美大使施肇基这项人事关系,他才弄到这个多人觊觎的差事。他大概是做股票投机生意失败而自己上吊吊死的。他若不把我的奖学金取消,我就不致因为一般的货币贬值被迫到法国去半工半读,后来又到德国去。我有三次连续获得《中国学生月刊》的第一奖;后来,我是自动退出,把二十五美元的奖金让给别人,我就这样成了一个穷学生。
  在哈佛,我进的是比较文学研究所。当时我的教授是BlissPerry,IrvingBabbitt(白璧德),VonJagerman(他教我“歌德研究”),Kittredge(教莎士比亚),还有另外一位教授意大利文。BlissPerry教授最孚众望,学生人人都喜欢他。他有几个漂亮女儿。我写了一篇文字,题目是《批评论文中语汇的改变》。他给这篇文章的评语很好,说这篇可写成硕士论文,因为我不久被迫离开哈佛,终于没写那篇论文。
  白璧德教授在文学批评方面引起了轩然大波。他主张保持一个文学批评的水准,和J.E.Springarn派的主张正好相反。白璧德是哈佛大学里惟一持有硕士学位的教授。因为他学识渊博,他常从法国的文学批评家圣柏孚的PortRoyal和十八世纪法国作家著作中读给学生,还从现代法国批评家的Brunetierre著作中引证文句。他用“卢梭与浪漫主义”这一门课,探讨一切标准之消失,把这种消失归诸于卢梭的影响。这门课论到德•斯达勒夫人(MadamdeStael)以及其他早期的浪漫主义作家,如Tieck,Novalis等人。
  白璧德对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的影响,是够深的。娄光来和吴宓把他的学说传到中国。吴宓,看来像个和尚,但其风流韵事则可以写成一部传奇。吴娄二人的中文都很好,对文学的观点都是正统的,因此与当时正风行的白话多少有点儿格格不入。他二人和我在班上坐一条长凳子。我被迫去借PortRoyal浏览一下儿。我不肯接受白璧德教授的标准说,有一次,我毅然决然为Spingarn辩护,最后,对于一切批评都是“表现”的缘由方面,我完全与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的看法相吻合。所有别的解释都太浅薄。我也反对中国的文体观念。因为这会把好作品都打落在一连串文章句法严格的“法规”之中,不论是“传”,是“颂”,或是“记”,或者甚至于一个长篇小说。殊不知苏东坡写作时,他别无想法,只是随意写来,如行云流水,“行于不得不行,止于不得不止。”他心里并没有什么固定的文体义法。
  我无耐性读Kittredge教授开的莎士比亚的伊丽莎白时代的英文,他的课我只听了一两次。他穿着灯笼裤,身子笔直,看他这位活百科全书在哈佛校园里漫步,倒还不错。
  一场灾难来了。我太太得了急性盲肠炎,我把她送交一位天主教的医生。他一定是把我太太的内脏仔细搜索了三个钟头,一定以为这是观察中国妇女脏器的好机会。我认为割盲肠原算不了什么,所以当时我仍在看盎格鲁撒克逊文字的文法,后来才觉得手术的时间未免太长了。此后不久,我太太显示受了感染,要第二次开刀。我钱都已经花光,只落得用一罐老人牌麦片做一周食粮之用,又急着给她哥哥打电报,请惠借美金一千元。我太太以为我以坚苦卓绝的精神渡此难关,颇有英雄气,后来常喜谈论此事。钱寄到了,我算得了救。第二次手术后,在医院住了很久。我记得那年的二月满街是雪,我是设法弄了一辆雪橇把妻接回家的。她康复还家,家人又行团聚,我们庆祝了一番。
  在前面我应当已经提到在我们横渡太平洋时,妻曾经发作过盲肠炎。因为我们正在蜜月之中,清华同学发现我们老是在船舱里不出来,就向我们开玩笑。殊不知我们的痛苦之甚。我们须做个决定。是不是要在夏威夷上岸去把盲肠割除呢?这么一来,妻的嫁妆那笔钱我就要用个罄尽了。但是,痛苦终于慢慢减轻了。我们决定冒险继续前进,没料到大约六个月之后,这个病又犯了。
  妻和我单独两个人在一起,时光好甜蜜。这一段时期,我正是理性高度发展,但是情感尚未成熟。直到如今,吃西餐时,我还不知道用哪个勺儿喝汤,用哪个叉子吃鱼。横渡太平洋时,妻对西餐桌上的礼貌规矩已经完全精通,我弄错时,她常常纠正我,这真出乎我的意外。
  吃西餐时,我常把我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弄乱,不知哪个是我的,因而常喝错了酒。因为犯错出于无心,我还是一样心安理得。
  大学里教授夫妇惯于照顾外国学生。绥尔太太是被指定照顾我们的社交生活的。她自己的名字是翟茜•威尔逊,是威尔逊总统的女儿,她丈夫是哈佛的教授。一个礼拜天,十二点钟,有人告诉我们,说绥尔夫妇要来看我们。那时,前面说过,我们正住在赫石街。那时我太太已经从医院回到家里。我们和房东太太共用一个厨房,我们住两间房。另外还有一个拳击教师,一个未嫁的小姐,他二人都在和大学有关的一家饭馆里做事。有一次,我负责清理厨房,从厨房门后的一个口袋里倒出一个死老鼠,慌忙之下,我把那个死老鼠扫到地板的一角儿,而没有藏在垃圾桶里。这件事,我觉得很丢脸。
  我们已经到绥尔夫妇家去过。他一定是个北极探险家,因为他家客厅里摆着巨大北极熊的牙。还有威尔逊总统很宝贵的画像,像上有他三个女儿,围桌而坐。有一天傍晚,我们去吃饭,结果是弄错了日子。我们并没有急速返回,反倒硬赖着吃了一顿饭。绥尔教授出来欢迎我们。绥尔太太赶紧准备饭菜。那是我们社交上一次失礼。
  在哈佛读书一年之后,系主任看了看我在圣约翰时的成绩单。因为我各科的成绩都是A,他要我到德国的殷内(Jena)去修一门莎士比亚戏剧。不必出席上课,即可获得硕士学位。这是我终于得到这个硕士学位的经过。
第十九章 法国乐魁索城
更新时间2009-7-2 17:36:30 字数:1491
 法国乐魁索城
  我一决定离开美国,立刻就向法国的乐魁索城(LeCreusot)美国主办的中国劳工青年会申请一个职业。那是一九一九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一年。那个青年会接受了我的申请,并且愿付我夫妇的旅费,我一时简直快乐得迷糊了,天下会有这样好事;在一九一七年,也许是一九一八年,中国参加了协约国,并且派了十万劳工到欧洲去,工作是运送并葬埋死尸。在凡尔赛和约上,日本授夺了中国的山东省和若干租界,因此在学生参加爱国运动声中,引起中国全国的罢工罢市的抗议。不过在乐魁索城(LeCreusot)的青年会与这件事则毫无关系。
  我为中国劳工编了一本千字课本。我们有四五个人在一个饭桌子上吃饭,这几个人里有一个中国厨子,他的一只手老是打哆嗦,所以每一次他手里端着一碟子菜时,你不知道他是要送给你呢,还是要从你手边要回去。青年会里的中国男人可以和法国小姐缔结良缘,因为当时法国男人太缺少了。我和妻住在青年会外的一栋房子里。我们睡的床非常非常之高,而床垫子又非常之厚。这栋房子的缺点是厕所在后花园之外。不过我们住得很舒服。
  在那时,我既不会法文,也不会德文。自己下工夫自修德文,我居然能自己动笔写德文信去申请入殷内(Jena)大学,颇为自得。妻从一位法国太太学法文,她们二人成了很要好的朋友。妻在波士顿买的一件浅褐色的大衣,穿着看来蛮神气,我和妻在乐魁索城(LeCreusot)照的相片上,就是穿着那件大衣。
  后来直到我们过了德国,才看见巴黎,所以我们对Louvres,或是ChampsElysees或是Concorde等地,都是一无所知,过了相当久之后,我们才从火车上向外望了望。我们倒是看见了凡尔登,那就是法德两国打沟壕战往复冲杀,一直打了三四年的战场,结果双方都没得到那一片土地,那片土地打得不剩一棵树,没有一片荫。多少团的军队战死,他们的刺刀那时还依然乱抛在地面上。后来法国的马其诺防线就在那里兴建的,认为是百攻难破的坚强堡垒。我们经过时,谁都可以从地上拾取遗留下的刺刀。
  在乐魁索城(LeCreusot)时,我很希望能找到我那失踪的祖父。我祖父在咸丰十年太平天国之乱时的漳州大屠杀中,被太平军拉走,去扛东西,后来始终音信杳然。我父亲当时藏身床下,得以身免。祖母带着我父亲和另外一个婴儿,才一两岁大,逃到鼓浪屿,后来把婴儿给了一个有钱的吕姓医生,我家和那位医生,一直相交甚好。他们的住宅很大。我们三兄弟在鼓浪屿读书时,都是他们吕家的女人的教子。我被给与曼娘,我在《京华烟云》里写的曼娘就是她的影子。她的未婚夫死了,她就成了未嫁的寡妇,她宁愿以处女之身守“望门寡”,而不愿嫁人。吕医师挑选了两个孩子,打算抚养长大。在我看来,这位处女寡妇不愧为中国旧式妇女中的理想人物。我到她屋里去时,她常为我梳头发。她的化妆品极为精美,香味高雅不俗。她就是我所知道的“曼娘”。“平亚”的死,在《京华烟云》里记载得很忠实。曼娘和木兰二人常常手拉着手。在《京华烟云》这本小说里,曼娘我最熟悉。
  在两三岁时送给姓吕的那位叔叔,后来中了举人,我颇以有如此显贵的亲戚为荣耀,因为他是我们林家的血统。我姑母的儿子,在江苏也是蛮有名气的学者。我到鼓浪屿时,那位林叔叔死了。他死前曾把一个儿子送到英国去,后来做了工程师。我祖母再嫁给一个姓卢的,我们家还有他的一张照片。但是祖母仍然算我们林家人,我父亲也是一样。我在法国时,心里抱着一线希望,希望在那些华人劳工之中找到祖父。这种希望自然不大,我还是曾经仔细找,毫不放松,看看是否年龄上有相似的没有。这个想法我觉得也很有趣。
第二十章 殷内镇和莱比锡大学
更新时间2009-7-2 17:38:09 字数:2686
 在殷内镇,我们过的日子很快乐。殷内镇是歌德的故乡。是个小型的大学城,和海德堡一样,是个颇有古风遗俗的市镇。这个小镇的活动以在俱乐部里的学生为主,还有他们的女房东,学生的郊游,出去看决斗等事。他们的功课就是增加皮肤上的伤留下的瘢痕,似乎是瘢痕越多,学位越高。我和妻手拉着手去听课,一同去郊游,第一次尝到德国的大学生的生活滋味。我们都已成年,不再有点名和小考的麻烦。我们何时把功课准备好,就随时自动请求考试,三年、五年,甚至十年都可以。我们没有请假这件事。在春天我们可以到布拉格去,然后给教授寄一张明信片去问候即可。生活何等自由!虽然有此自由,上课的人数还是依然如常,每个人都照旧苦读,因为是出乎本心想求学。
  我们住在公寓里,有沿墙而立的砖炉子。有人教我们调整火的大小,用灰埋火保持火种,使火整天保持温暖,并没有冷热水管子,我们要用壶和盆洗浴。我忽然想起来,歌德和席勒也是用同样的壶和盆洗浴,但是却写出那么好的诗。每天,我们享受愉快的散步;真是天上人间的生活。我由美国的哈佛大学而来,在此,我生活的观点也改变了,我爱上了这旧大陆的风光和声音,和新大陆是那么明显地不同。在美国,不管是在纽约,或是在旧金山,看见的是同样的冷饮柜台里同样的牙刷,同样的邮局,同样的水泥街道。欧洲则变化甚多,在法国罗亚尔河流域,有旧式古城堡,狭窄的街道;有布鲁塞尔的大教堂,比利时列日城繁华的市街,St.Moritz和Inetrlaken的灿烂风光。我对一切古老的东西,古老的风俗、衣着、语言,都是极其爱好,极其着迷。
  我们看见歌德的房子,很受感动,尤其他收集的物种演化的资料,还有他自己零零星星的杂物。我很受他所著《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感动,也深爱读他的《诗与真理》。但是我读之入迷的是海涅的作品,诗之外,应以他的政论文字为最可喜。
  不久之后,我就因为莱比锡大学是印欧文法的比较哲学的重镇,而被它吸引住了。Siebold的语音学是很杰出的。他曾发明了一套方法,用声调去分析一本古籍。我又读到Passy的语音学,是一部极具参考价值的书。这些都与分别中国古音的“等韵”研究有关。分别古韵对于决定古音是极有价值的。这要根据陈兰甫和黄季刚的根本研究入手。不过清儒王念孙、段玉裁,还有近来瑞典的学者高本汉(BernhardKarlBgren),都已经有很大的成就。
  关于Durerbund文学书目顾问学会,我认为大有用处。这个学术机构向读者提供忠告,使他知道对某一个专题当读某些书籍。Jagermaan教授是教我后期德国浪漫主义的讲师。我不能去找他打听相关的参考书目,也不能去问别的学生。后来,在纽约我帮助编了一本供大学生阅读的书,一定销售了一百多万册。一本好的导读类的书,对自己研究的学生就如同锁的钥匙一样。有这样导读的书在手,让学生自己去研究,对这项专题方面,你等于已经提供他浩繁的材料。这是我对大学生研究一项专题的方法。关于这个,容后再予详论。
  妻与我一同去上MaxForester的英文课。我们俩就犹如兄妹一样。从那时起,妻就注意到我必须衣着整齐,这是她对丈夫的要求,至于我个人,倒认为无所谓。在食物方面,她使我一定要营养适当;可她对自己,则自奉甚简,绝不讲究。后来,一个和很出名的音乐批评家离婚的美国女士,是我们的朋友,她对我说:“林博士,你们婚姻上没有什么问题吗?”我回答说:“没有。”她甚为诧异,她于是知道了中国婚姻是与美国婚姻不同的。
  在德国莱比锡我们没有朋友。若是到附近的地方去郊游,我们就到莱比锡的Denlsmol。每周我们也到火车站的浴池去好好儿洗个澡,买些好点心回家。我们渐渐和Schindler博士夫妇成了好朋友,这位博士后来成了AsiaMajor杂志的出版人。另一位特别要好的朋友是FrauSchaedlich,她一度是我们的房东。妻和这位太太无事时一同嚼鳍鱼。她有一个好漂亮的儿子,希特勒兴起时被杀身死的,那时他才二十岁的光景。这位太太是犹太人,逃到了伦敦。后来我听说,她又回去取东西,正赶上她的房子坍塌,她就活生生埋在里面。那是一九四五年。
  在莱比锡工业展览时,所有欧洲的出版商都去参加。那时,我们正住在郊外。我们的女房东是一个孤独寂寞的寡妇,同时又患有色情狂。她无时不在喝啤酒、吃咸肉、抽烟。她把自己作的诗给我看,存心引诱我。她有一个女儿,已到适婚年龄,很厌恶她这位母亲的行为。有一次我在她门口经过,她正在发作,一阵病来就昏倒,要我过去把她扶起来。我叫我太太过去,她假装做苏醒过来。在工业展览期间,她有一个经常的客人和她一起住。她告诉我们那位男子像歌德一样,还告诉我们他俩在一起相处的乐事。
  我前面曾说过我在清华学校时决心读中文。可是后来却以学校的教授身份来到莱比锡大学。在莱比锡大学有一位中文教授(Conrady),他的文言文很可以,但是读现代中国的报章杂志却有困难。他开了一门泰国文法,班上有四五个学生。我觉得德国人遇事讲求彻底认真,居然有学生精研泰文文法。Conrady博士认为他有一位从北京大学来的我这位同事,颇以此为荣,因此对我热诚欢迎。中国研究室的中文书真是汗牛充栋。我也能够从柏林借到中文书。那时我才开始认真研究中国的音韵学。不久,我就沉迷在《汉学师承记》,《皇清经解》,尤其是《皇清经解续编》,这都是满清末叶体仁阁大学士阮元刻的。我这才熟悉了诸名家的考证注释的著作,其中大家如高邮王氏父子,段玉裁、顾炎武。概括言之,整个清朝的学术趋势是——反明朝的哲理研究,而回到汉朝的说经考证,而且对经书是相信今文,反对古文,因此引起中国经典研究上一个轩然大波。也引起自唐代以来伪经的争论,如《诗经》是根据《毛诗》和《左传》。若是根据西方的语言学来说,认为只有一个版本才正确,是很武断的。在汉初,由秦禁经典之后,一定发掘出来好多版本。国学大师章太炎还是相信经典的古文本为真本。钱穆曾写了一长篇文章,证明喊叫“伪造”经典是不肯细心读汉书的文人的道听途说。这种邪说至今日而愈甚,甚至梁启超不相信有老子其人。胡适之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伪造。康有为可算这种怀疑伪造之最大胆者,他竟说六经皆孔子所伪造,因而写出《新学伪经考》。我深幸还不为之动摇。认为《庄子》的前七篇真为庄子所作,其余各篇疑系伪作,而不说明若非庄子所作,《秋水》、《马蹄》、《肤箧》究系何人所作?证明古书之真正可靠与否,需要更审慎的研究,如此始能符合西方语言学的标准。高本汉(BernhardHarlgren)氏的《左传真伪考》是应用现代方法的一例。
第二十一章 论幽默
更新时间2009-7-2 17:38:56 字数:1654
 西方人,对“幽默”这一词,当然是毫无疑问,人人接受的。可是对中国读者而言,一个报章杂志的编者会留一页,用以登载生活的轻松方面的文字,是不可想像的。中国的高级官员在新闻记者招待会上说句幽默的话,也是一样不可想像的。美国前故总统肯尼迪,在记者问他何以选他弟弟充任首席检察官时,他运用他的机智回答说——做了首席检察官之后,他再做律师就更有经验了。RussellBaker主办的《纽约时报》是尽人皆知的,而包可华专栏更是获得万千读者的欢迎。他有见识,也有良知,也有机智,敢把普通社论所不敢说的话,以滑稽嬉笑诙谐的态度说出来。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幽默完全不离常人的淳朴自然。一次,他到达伦敦,是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因为迟到而正式道歉,说原因是他必须去租一件无尾的燕尾服,好符合那种文明衣冠上流社会的派头儿,但是此种礼服都已被参加此一宴会的文明绅士先生们全租去了。当时马克•吐温到宴会上,故意作违背礼俗之事,开了个玩笑说:“我已经吃过了。”而其他绅士先生则假装做他们还不曾吃过。
  我们平常往往夸大其词,谈论断然行仁行义,做这做那,其实应当脚踏实地,归真返朴,切合实际才有实效。
  “幽默”一词与中国的老词儿“滑稽”,两者颇多混乱之处。滑稽一词包括低级的笑谈,意思只是指一个人存心想逗笑。我想幽默一词指的是“亦庄亦谐”,其存心则在于“悲天悯人”。我在上海办《论语》大赚其钱时,有一个印刷股东认为这个杂志应当归他所有。我说:“那么,由你办吧。”我那位朋友接过去。这份杂志不久就降格而成为滑稽笑话的性质,后来也就无疾而终。我后来又办了《人间世》和《宇宙风》,同样以刊登闲适性的小品文为特色——一直办到抗战发生,甚至日本占领上海之后,还继续维持了一段时间。
  在我创办的刊物上,我曾发表了对幽默的看法。题为《论幽默》,我自己觉得那是一篇满意的文章,是以乔治•麦瑞迪斯(GeorgeMeredith)的《论喜剧》为依据的。
  虽然现代的散文已经打破了过去主张文以载道的桎梏,但那种硬性的义法还是对中国的散文家有支配的力量。苏东坡持有一种宽容的看法,程伊川则持武断硬性的看法。宋时,朝臣为司马光举行过严肃的丧礼之后,所有的朝臣又应当去参加一个节日典礼。那位理学家就引用孔子说的“子于是日哭,则不歌”那句话。这引起苏东坡对理学家激烈的批评。我们有很多这种背乎情理的事例。有一个理学家不去探视卧病在床的儿子,而去探视他的侄子,用以符合“孔孟之礼”,因为探问侄子比探问亲儿子更合乎古礼。
  我创办的《论语》这个中国第一个提倡幽默的半月刊,很容易便成了大学生最欢迎的刊物。中央大学罗家伦校长对我说:“我若有要在公告栏内公布的事,只需要登在你的《论语》里就可以了。”我发明了“幽默”这个词儿,因此之故,别人都对我以“幽默大师”相称。而这个称呼也就一直沿用下来。但并不是因为我是第一流的幽默家,而是,在我们这个假道学充斥而幽默则极为缺乏的国度里,我是第一个招呼大家注意幽默的重要的人罢了。现在“幽默”一词已经流行,而“幽他一默”这句新的说法,就是向某人说句讽刺话或是向他开句玩笑的意思。
  有一次,我参加在台北市一个学校的毕业典礼,在我说话之前,有好多长长的讲演。轮到我说话时,已经十一点半了。我站起来说:“绅士的讲演,应当是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大家听了一发愣,随后哄堂大笑。报纸上登了出来,成了我说的第一流的笑话,其实是一时兴之所至脱口而出的。
  另外我说的笑话已经传遍了世界的,是:“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安装有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有个日本太太,再有个法国的情妇。”这话我是在巴西一个集会上说的。
  在《读者文摘》上我看到的一个笑话是:“女人服装式样的变化,是不外乎她们的两个愿望之间:一个是口头说明的愿望——要穿衣裳;一个是口头上不肯说明的愿望——要在男人面前或自己面前脱衣裳。”
第二十二章 三十年代
更新时间2009-7-2 17:39:28 字数:4067
 北京大学的教授出版了几个杂志,其中有《现代评论》,由胡适之为中心的若干人办的;一个是颇有名气的《语丝》,由周作人、周树人、钱玄同、刘半农、郁达夫等人主办的。胡适之那一派之中包括徐志摩、陈源(西滢)、蒋廷黻、周甦生、陶孟和。说来也怪,我不属于胡适之派,而属于语丝派。我们都认为胡适之那一派是士大夫派,他们是能写政论文章的人,并且适于做官的。我们的理想是各人说自己的话,而“不是说别人让你说的话。”(我们对他们有几分讽刺),对我很适宜。我们虽然并非必然是自由主义分子,但把《语丝》看做我们发表意见的自由园地,周氏兄弟在杂志上往往是打前锋的。
  我们是每两周聚会一次,通常是在星期六下午,地点是中央公园来今雨轩的茂密的松林之下。周作人总是经常出席。他,和他的文字笔调儿一样,声音迂缓,从容不迫,激动之下,也不会把声音提高。他哥哥周树人(鲁迅)可就不同了,每逢他攻击敌人的言词锋利可喜之时,他会得意得哄然大笑。他身材矮小,尖尖的胡子,两腮干瘪,永远穿中国衣裳,看来像个抽鸦片烟的。没有人会猜想到他会以盟主般的威力写出辛辣的讽刺文字,而能针针见血的。他极受读者欢迎。在语丝派的集会上,我不记得见过他那位许小姐,后来他和那位许小姐结了婚。周氏兄弟之间,人人都知道因为周作人的日本太太,兄弟之间误会很深。这是人家的私事,我从来没打听过。但是兄弟二人都很通达人情世故,都有绍兴师爷的刀笔功夫,巧妙地运用一字之微,就可以陷人于绝境,致人于死地。那位哥哥鲁迅,悄悄地从教育部支领一笔薪金。他们还有一位弟弟周建人,是个植物学家,在商务印书馆默默从事自己本行的学术工作。
  在语丝集会中给那个团体增加轻松快乐气氛的,是郁达夫,他那时已然是因诗歌小说的成就而文名确立了。郁达夫一到场,全席立刻谈笑风生。郁达夫酒量好,是鲁迅的至交。我们坐在低矮的藤椅上,他总是以放浪形骸超然独立而自满自足的精神,手摸索着他那留平头的脑门子。他那美丽的妻子王映霞后来和某巨公许绍基发生了暖昧关系,而抛弃了他,郁达夫的婚姻便成了悲剧。他孤独而悲伤,只身逃到印尼,在日本军阀占领之下,隐姓埋名。但终被日本宪兵查出他的身份,据说最初他曾颇受礼遇。但日本战败撤退前,依照当时日本军方的政策,把他和一些别的人一起枪毙了。
  其他《语丝》作家有钱玄同和刘半农。钱玄同是《新青年》杂志的编辑之一。刘复(字半农)也是力主改革的思想家。他专攻的学术是语言学。他倾全力提倡中文的拼音和中国文字的简化。在他反对儒家的一切思想,而且对一切都采取极端的看法这方面,我觉得他是个精神病患者。我认为在提倡社会改革上,应当采取中庸之道;但是在争论“把线装书都扔到厕所中去”,一般人听了确是心惊胆战,因此自然在宣传上颇有力量。钱玄同两眼近视,常常脸红,据我的记忆,他一直住在孔德学校,和太太分居。
  刘半农教授则是另一类型。他在法国巴黎图书馆和英国大英博物馆,对敦煌古物做过很重要的研究。他的研究成绩获得了国际的名誉。陈源那时也在伦敦,曾经把他向人介绍,说他“也算是”北京大学的教授,他当时对这句话甚为敏感,从此以后,对陈源始终存有芥蒂。
  北京当年人才济济,但《语丝》社和《现代评论》社诸同人,则各忙于自己的事。我们大家都是适之先生的好朋友,并且大家都是自由主义者。在外人看来,这两个杂志之间那种似乎夸大的对立,事实上,只是鲁迅和陈源的敌对而已。对三月十八日段祺瑞北洋政府的屠杀学生一事,《现代评论》是采取亲北洋政府的态度,《现代评论》这种只顾自己利害的态度,激起了我们的愤怒,才对他们发动抨击。后来我们之中有人喊出“不要打落水狗了。”鲁迅却说:“落了水的狗也要打。即使是学会向主人摆尾巴的北京狗也要打。”他的原文已记不清楚,大意如此。
  我不妨顺便提一下民国十五年从北京大学的大逃亡。在奉军张宗昌占领北京之后,军方抓去了两个报的编辑邵飘萍和林白水,在当夜十二点钟之前就拉出去枪毙了。我们知道北洋政府是开始下毒手了。当时军阀手中平时坦直批评政府的左翼教授名单上,共有五十四个人名字,包括共产党员李大钊。这个人倒是很老实,谁都对他有好评。毛泽东曾在北京大学做了一段时间的图书馆员,那时已经离职去组织共产党了。他们都藏在东交民巷的法国大使馆。我家在东城船板胡同。.当时我也预先作了准备,必要时跳墙逃走。我做好一个绳梯子,紧急时可以拉入阁楼。我后来以为不够安全,于是去藏在林可胜大夫家。那时我有两个孩子,小的才三个月大。在林大夫家藏了三个星期,我决定回厦门去。由于朋友联系,我和鲁迅,沈兼士,还有北京大学几个很杰出的人物,和厦门大学签订了聘约,我们前去教书。北京大学这批教授一到,厦大的国文系立刻朝气蓬勃。向第十一世纪兴建的那座古老的木造巨厦“东西塔”送上了一项研究计划。这却引起了科学系刘树杞博士的嫉妒。鲁迅那时单独住在一处,他的女友许小姐已经单独去了广州。我住在海边一栋单独的房子里,我觉得身为福建人,却没尽到地主之谊。由于刘树杞的势力和毒狠,鲁迅被迫搬了三次家。他那时正在写他的《小说旧闻钞》。他和他的同乡报馆的朋友孙伏园一起开伙。他们吃的是金华火腿,喝的是绍兴酒。他在这种情形之下,当然是无法在厦门待下去。他决定辞职,到广州去。他要离去的消息传出后,国文系学生起了风潮,要驱逐刘树杞。我也离开了厦大,到革命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部下去做事,我对陈是一向佩服的。他曾和英国交涉,收回了汉口租界。做了六个月之后,我对那些革命家也感到腻烦。从民国十六年,我就开始专心写作了。
  在别的文章里,我提过蔡元培,他是北京大学校长,把北京大学变成了全国的改造中心。我们大家都向他敬称“蔡先生”。在国民党元老当中,他是惟一真正了解西方的。他中了进士,又是翰林院的翰林,这是人所争羡的,他也是国民党党员,在成立兴中会时,他和中山先生很密切。在康有为、梁启超等保皇党瓦解之时,到法国、德国去求学。他归国做北京大学校长之时,把学术自由奉为第一要事,在北京大学里,教授的新旧派是兼容并包。他聘请旧派名儒刘师培、黄侃、大名鼎鼎的辜鸿铭。辜鸿铭在人人都已剪去了辫子之后,他还依然留着,表示忠于清朝。著名的英国小说翻译家林纾,他仍然称白话文为“引车卖浆者之言”。他曾写过洋洋万言的长文为文言辩护。另一方面,蔡元培也为胡适、陈独秀、沈兼士和《新青年》那一派敞开了大门。蔡元培平易近人,不斤斤于细节。蔡夫人曾经说:“米饭煮得好他也吃,煮焦了他也吃,”但是对重要的问题则严格认真,绝不妥协。我记得反对凡尔赛和约割让山东半岛给日本时,蔡元培站起来说话,他的声音很柔和,他说:“抗议有什么用?我是要辞职的。”第二天,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搭上蓝色的京沪快车离开了北京。
  他吃饭时总是喝绍兴酒,就像法国人的边吃边喝一样。
  中央研究院在上海成立时,他任命我为英文主编。我每天早晨和他同乘一辆汽车,因为我们俩住得距离不远。我恐怕当年是个爱说话的青年人,但是他总是很客气地说:“是是,你的说法不错。”
  当时有一位杨杏佛,是蔡先生的助手,此人有非常之才,能一边与人闲谈一边写信,确实能如一般人所说的一目十行。他告诉我说,蔡先生对人的请示从不会置之不理。若是有人求他写一封介绍职业的信,他立刻就写。政府要人知道是他写的,反而置之不理。
  蔡先生和宋庆龄、杨杏佛、艾格纳•史沫特莱(AgnesSmedley)、鲁迅、我,一同成立了一个自由保障大同盟,若有个人自由受到威胁,就予以保障。后来Noland的案子发生了。他是共产党员,被捕后监禁起来。我们这个委员会遂起而行动。宋庆龄和史沫特莱一同坐夜车由沪入京,向有关方面请求释放。国民党和共产党在上海正在交恶。杨杏佛因为曾说要把绑架共产党女作家丁玲的那辆车的牌照号码宣布出来,因而遭人谋害。此事之后,蔡先生主持的自由保障大同盟便无疾而终了。
  萧伯纳——民国二十年一个晴朗的冬天,英国大名鼎鼎的作家萧伯纳到了上海。他十分健康,精神奕奕,身后映衬着碧蓝的天空,他显得高硕而英挺。有人表示欢迎之意说:“大驾光临上海,太阳都出来欢迎您,萧先生果然有福气。”萧伯纳顺口答道:“不是我有福气在上海见到太阳,是太阳有福气在上海看见我萧伯纳。”,在上海宋庆龄的寓所,有一个小聚会。我那时认识史沫特莱已经很久。另有一个截然不同的共产主义作家Frome夫人,是一个古怪而虔诚的理想主义者,VincentSheen的PersonalBiography(ModernLibrary版)一书中曾有记载。在民国十六年国民革命北伐之前,国共合作之时,虽然我始终不是国民党党员,她和我用英文展开一次笔战。后来,在汉口再度相遇。她和宋庆龄过从甚密,后来随宋与陈友仁到莫斯科。
  我在这儿必须把宋庆龄和印度潘迪特夫人(Mrs.Pandit)相会的情形说一下。共产党解放了中国内地不久,潘迪特夫人应邀赴中国内地访问。用的语言当然是英文,她和宋庆龄都预期在别后重逢时畅谈一番。印度的代表团在十点钟有个约会,潘迪特夫人安排在九点半和宋庆龄见面。宋还是穿着正常的便装,但是她身边站了一个翻译官。两位夫人见面照例地问候完了,宋庆龄竟无话可说,因为她知道她说的话是要向上级报告的,其实她们俩关于印度洋问题已经通信谈论多年。后来,潘迪特夫人也觉得无话可说。潘迪特夫人一看钟,时间已经是九点四十五,于是转达她哥哥尼赫鲁的问候之后,很热情地告别,回到印度代表团那里去了。后来,我在Adahabad和潘迪特夫人相见,相处三日,她把那次会见的情形亲口告诉我的。尼赫鲁的气派宏伟的府第曾为我而开,招待我的菜是特别的法国菜。那时我才幸得机会在潘迪特夫人陪同之下于夜晚出去瞻仰恒河,她那时还不是统治亿万印度人的领袖。潘迪特夫人有三个女儿,我们都认识,现在都已结婚。她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主席时,我们常相见。有一次,尼赫鲁来和我们一同进餐,他在一整天的工作之后,吃完饭,转眼就睡着了。
第二十四章 论美国
更新时间2009-7-2 17:39:52 字数:4641
 我之成为一个超然独立的批评家,是从我给英文刊物《中国评论》的“小评论”专栏(LittleCritic)写稿开始,我既不是个国民党党员,那时我又不拥护蒋介石,有时写的批评文字苛酷无情。小心谨慎的批评家为讨人人高兴而所不敢言者,我却敢写。同时,我创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的秘诀就是把读者引为知己,向他说真心话,就犹如对老朋友畅所欲言毫不避讳什么一样。所有我写的书都有这个特点,自有其魅力。这种风格能使读者跟自己接近。
  如果时机需要,我有直言无隐的习惯。民国十九年,丹麦王储将到南京访问。有一带穷人住的破房子,这位贵宾必须从那儿经过。南京的刘市长慌忙之下,要把那些破烂房子拆除,否则围起来,却不在别处为那些穷苦农人提供栖身之处,这样,贵宾就好像神仙一样驾一阵清风一直到达南京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了。这件事,没有人在乎,也没有人注意。我在《中国评论》上呼吁大家要想到穷人在寒风苦雨中的苦难。这篇文字触怒了当时给予这本杂志津贴的机关,怪我居然敢揭露其不仁民爱物之德政。此本刊物的经理人(K.P.Chu)立刻坐夜车赶往道歉,答应此后绝对身为良民,以国家利益为前提。
  这若比起民国十五年三月十八日北洋政府的屠杀学生,则又微不足道了。北洋的段祺瑞执政府,在准许游行示威的学生进入北京铁狮子胡同的执政府的大门之后,由当时的教育总长章士钊下命令,执政府的卫士挥动七节钢鞭把学生打倒在地。
  我当时在场。各学校伤亡的学生都用洋车运走,头和身上血迹斑斑,一连串的洋车在东直门大街排成了一大行,我以女子师范大学的教务长身份到现场时,看见两口棺材,里头装的是我们学校的两个学生。北洋政府真的考虑周到,居然还没忘记给他们打死的学生预先准备棺材。这种残忍的行动,在美国任何城市,都足以引起暴动的。第二天,在九个大学学院校长的会议席上,五个校长赞成支持北洋政府当局,四个打算表示以温和的态度向政府抗议。
  那九个大专院校,因为是向北洋政府领经费,所以不宜于提出抗议,有人这样推断,不知算不算理由。遇到这种情形,我在《语丝》上肆无忌惮地说了话。
  《中国评论》这份英文杂志得到赛珍珠的注意。在她和理查德•华尔舍(RichardJ.Walsh)环游世界时,她催我赶快把我的第一部书《吾国与吾民》写出来,这本书一出版,立刻成了美国的畅销书,也建立了我在美国读者心目中的地位。这本书在美国的畅销书目上成了第一本,其地位可谓空前的显要。CliftonFadiman主编的《纽约人》(NewYorker),因为对本书评论稍迟,赶紧向读者道歉。在后来的版本中,我把认真痛论中国问题取消,改为评论中日战争的爆发,这是极为读者所需要的。
  在周恩来在重庆工作而努力使世界对他信而不疑之时,那是“戴维斯和塞维斯”(DavisandService)和史迪威时期。那时史迪威来到中国,犹如到印度去对一个印度酋长作战一样。史迪威这个人粗暴而傲慢。他要求在湖南控制人力而自己充任超级统帅时,实在超出了他的权限。蒋委员长要求美国政府撤换他。
  因为有美国力量为后盾,史迪威就像个独裁暴君一样,他不是来帮助中国,他是来破坏中美的团结。他把枪炮和弹药全留给共产党用。倘若他很有效地恪尽其职责,就像罗斯福总统派油轮到开罗去援助蒙哥马利一样,结果会大不相同吧?当然他有他的理由——根据他对民主的意见。不论怎么说,一国的使者企图干涉另一国的内政,我对这个深为气愤。美国的中央情报局不赞成韩国的李承晚总统,于是根据美国所谓的“民主”,便将他推翻。美国中央情报局不赞成越南的吴廷炎,又根据所谓美国式的“民主”而把他推翻。美国中央情报局推翻了越南的吴廷炎政府,还企图枪杀吴廷炎和他的政党。结果如何,是有目共睹的。……无论如何,美国派到中国来的应当是个外交家,不要派个粗野的庄稼汉,要派一个中国人认为具有绅士风度的人来。
  民国三十三年,我问军政部长何应钦在过去几年史迪威给了中国什么,他的回答是,只有够装备一个师的枪弹而已。在民国二十三年,我看见中国的驴由中国西北甘肃玉泉的油田,驮着宝贵的石油到西南的昆明,我真要为中国哭起来。何应钦胸怀愤怒,我也颇有同感。
  史迪威的外交政策,只是赞同把“戴维斯和塞维斯”的报告限于对中国共产党的极力称赞。参议员Judd告诉我,他曾经到过中国,他带回五份报告,都是对中国共产党有利的,而没有对蒋介石有利的,他把这些文件给美国大使馆看。大使馆的人只对共产党的友人才伸出友善的手。在这种情形之下,蒋介石一年之内完成了滇缅公路,那是美国政府估计要三年才能完成的。布鲁克•阿金森(BrooksAtkinson)同史迪威返回美国时,明确宣称蒋介石对抗日没有兴趣,只是对打共产党有兴趣。
  苏俄在原子弹轰炸广岛三天之后参战,中国共产党进入东北接收日本在东北留下的战利品。国民党中央军把进入东北的门户张家口封闭了。当时,在国民党政府军与共产党军队之间有一个暂时停火的协定。马歇尔命令国民党政府军自张家口撤退。此后,共产党军队进入东北的路因而畅通。这一步,对以后的影响实在太大。共产党部队去时带的是大口径的短枪,后来就有了全新的大炮做攻击之用。马歇尔只是使共产党军队借机集中起来。马歇尔将军被国共双方的战事弄得心烦意乱,铩羽而归,希望中国出现一个崭新的第三势力领导中国。他真是和童稚一样天真,竟认为那是可能的事。他原先希望把国共双方的军队混而为一,却不知道国民党政府已然把共产党军队编入政府军共同抗战了,所以才有新编“第十八路军”的番号。
  有一个对我中伤的谣言,在一派人之间流传。我写的书一直本本都成功而畅销,但是到民国三十三年我的《枕戈待旦》(TheVigilofaNation)出版,情形有了改变。自由主义者对我突然冷落。传言何应钦付给了我两万美金。这谣言是我听见赛珍珠,J.J.Singh,史沫特莱三个人说的。在纽约市政厅的集会上,史沫特莱在大众之前提到这件事,我立刻质问她,要求她当众再公开说明。福尔曼(Foreman)到云南游历了三个月,于是自命是中国通。他问我:“林先生,你到过云南吗?”我说:“没有。可是共产党这些年一直在中国,我这些年一直和他们打交道。我记得他们在长沙的所作所为。”在会场上,史沫特莱有意不再提这件事。我敢说,我在蒋委员长侍从室那些年,只是挂了个名儿,我并没向国民党政府拿过一文钱。
  我在中国自由漫游一番,回到美国,当时的情形,我自然明白。我一回去,在广播电台上我说:“现在在重庆的那批人,正是以前在南京的那批人,他们正在捋胳膊,挽袖子,为现代的中国而奋斗。”第二天,我接到我的出版商理查德•华尔舍(RichardJ.Walsh)一个严厉的警告,告诉我不可以,也不应当再说那样的话。我当时不利的环境是可想而知的。我只是把那件事看做是一场失利的战役,我只是战场上的一名伤兵,对这事并不很放在心上。
  我们这个时代的几个杰出的作家是:
  托马斯•曼(ThomasMann)。他由日内瓦回来之后,我在纽约的国际笔会上遇见过他。他说英文,他的英文是复杂的德文结构,没法儿听,也没法儿懂。当时还有EveCurie和另外几个人,大家一同在讲演人的台子上。我讲的是明朝的太监魏忠贤,他在世之时各县就给他立生祠。在与赛珍珠同坐的台子上,有一个客人问我:“太监是什么?”
  我和CarlvanDoren也见过多次,他对我很和善。他的妻子Irita,后来与WendellWilkie相交往,还有他哥哥MarkVanDoren(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都是我很好的朋友。我最喜爱活泼愉快斯文典雅的学者IrwinEdman,他是美国的哲学家,他的英文极为简练。他搜集了些很长的留声机片子,那是他业余的嗜好。
  罗素,虽然年事已高,还机敏灵活,目光闪亮。我记得是在朋友的公寓住宅里遇见他的。不幸的是,他娶了一个美国菲列得尔菲亚城的小姐(大概是他第三个,也许是第四个妻子),这位妻子太以她的“爵士罗素”为荣而时时炫耀。每逢说话,她就一个人包办。很多朋友愿向罗素提问题,这位太太便插嘴代答。大家感到兴趣的是听罗素说话,没人喜欢听她的。所以朋友们见面也是人人感到失望。
  在Knopf.Sartre夫人的公寓住宅里和萨特(J.P.Sartre)相见,也是件新鲜事。萨特坐在一把椅子里,我们大家都坐在地板上。我们大家都很轻松。他的英文说得很好。他的措词用字极其精确,犀利而动人,但是有时他会前言不搭后语。我能想像到他在Raspail大道,一边喝咖啡,一边和许多崇拜他的“自觉存在论派”的小姐们闲话的神情。这些自觉存在论者创始了不擦口红不抹粉的时尚。这种时尚后来被观光的嬉皮游客所采取,就成了美国现代文化的特色。他们认为万事不如在佛罗伦萨或是在罗马仰身而卧,或是伏卧在地,阻碍通往大教堂的道路,使人无法通过。
  萨特否认人生有何意义,但却力言我们为何而生活,以何为目的,全由我们自己决定。他的主张也不完全是否定一切。
  由于赛珍珠和她丈夫理查德•华尔舍,我才写成并且出版了我的《吾国与吾民》(MyCountryandMypeople),这本书之推广销售也是仰赖他们夫妇。我们常到他们宾夕法尼亚州的家去探望。我太太翠凤往往用国语和赛珍珠交谈,告诉她中国过去的事情。赛珍珠把《水浒传》翻译成英文时,并不是看着原书英译,而是听别人读给她,而边听边译的,这种译法我很佩服。就像林琴南不通英文,译斯哥德的《撒克逊劫后英雄传》和《天方夜谭》时的情形一样。赛珍珠对收养美国父亲韩国母亲生的孩子,很感兴趣,后来又收养印度婴儿。她有一个农场养牛。收养婴儿与扣减所得税有关系。
  赛珍珠懂中国话,说得也流利,她父亲曾在中国做传教士,她是随同她父亲Knickerbocker在中国生活,先是在安徽,后来到南京,她算是在中国长大的。后来她嫁给LossingBuck教授,所以她对中国老百姓和中国的风俗,还有相当的了解。但是我发明中文打字机,用了我十万多美金,我穷到分文不名。我必须要借钱度日,那时我看见了人情的改变,世态的炎凉。人对我不那么殷勤有礼了。在那种情形下,我看穿了一个美国人。后来,我要到南洋大学去做校长,给赛珍珠的丈夫打了一封电报,告诉他我将离美去就新职。他连麻烦一下回个电报也不肯。我二人的交情可以说情断义尽了。我决定就此绝交。那是在我出版了抗战游记《枕戈待旦》(TheVgilofaNation)之后。在PrenticeHall出版公司向我接洽,说我写什么他们都愿出版之时,赛珍珠这位丈夫正在出版我的《朱门》(VermilionGate)。我断了二十年的交情,写出了小说《奇岛》(TheUnexpectedIsland),这出乎每个人的意料。在外国我出书,JohnDay出版公司一般都是保持百分之五十,但经朋友HankHolzer夫妇帮助,我把一切权利都收了回来。有一次赛珍珠去看我,其实主要是看我何以度日,我们的友情没再恢复。
  赛珍珠从未到台湾来过,我想台湾也不欢迎她。在一九七二年,她想办护照前往中国大陆去看看共产党治理的中国。但是共产党拒绝她前往。此后不久她就去世了。赛珍珠毕竟还是保持中立的态度,她并不是共产党员。
第二十五章 论年老——人生自然的节奏
更新时间2009-7-2 17:40:11 字数:1696
 自然的节奏之中有一条规律,就是由童年、青年、老年衰颓、以至死亡,一直支配着我们的身体。在安然轻松地进入老年之时,也有一种美。我常引用的话之中,有一句我常说的,就是“秋季之歌”。
  我曾经写过在安然轻松之下进入老境的情调儿。下面就是我对“早秋精神”说的话。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那么一段时光,个人如此,国家亦复如此,在此一段时光之中,我们充满了早秋精神,这时,翠绿与金黄相混,悲伤与喜悦相杂,希望与回忆相间。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段时光,这时,青春的天真成了记忆,夏日茂盛的回音,在空中还隐约可闻;这时看人生,问题不是如何发展,而是如何真正生活;不是如何奋斗操劳,而是如何享受自己有的那宝贵的刹那;不是如何去虚掷精力,而是如何储存这股精力以备寒冬之用。这时,感觉到自己已经到达一个地点,已经安定下来,已经找到自己心中向往的东西。这时,感觉到已经有所获得,和以往的堂皇茂盛相比,是可贵而微小,虽微小而毕竟不失为自己的收获,犹如秋日的树林里,虽然没有夏日的茂盛葱茏,但是所据有的却能经时而历久。
  我爱春天,但是太年轻;我爱夏天,但是太气傲;所以我最爱秋天,因为秋天的叶子的颜色金黄、成熟、丰富,但是略带忧伤与死亡的预兆。其金黄色的丰富并不表示春季纯洁的无知,也不表示夏季强盛的威力,而是表示老年的成熟与蔼然可亲的智慧。生活的秋季,知道生命上的极限而感到满足。因为知道生命上的极限,在丰富的经验之下,才有色调儿的调谐,其丰富永不可及,其绿色表示生命与力量,其橘色表示金黄的满足,其紫色表示顺天知命与死亡。月光照上秋日的林木,其容貌枯白而沉思;落日的余晖照上秋日的林木,还开怀而欢笑。清晨山间的微风扫过,使颤动的树叶轻松愉快地飘落于大地,无人确知落叶之歌,究竟是欢笑的歌声,还是离别的眼泪。因为是早秋的精神之歌,所以有宁静,有智慧,有成熟的精神,向忧愁微笑,向欢乐爽快的微风赞美。对早秋的精神的赞美,莫过于辛弃疾的那首《丑奴儿》:
  少年不识愁滋味
  爱上层楼
  爱上层楼
  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
  欲说还休
  欲说还休
  却道天凉好个秋
  我自己认为很有福气,活到这么大年纪。我同代好多了不起的人物,已早登鬼录。不管人怎么说,活到八九十的人,毕竟是少数。胡适之,梅贻琦,蒋梦麟,顾孟余,都已经走了。斯大林,希特勒,丘吉尔,戴高乐,也都没了。那又有什么关系?至于我,我要尽量注意养生之道,至少再活十年。这个宝贵的人生,竟美到不可言喻,人人都愿一直活下去。但是冷静一想,我们立刻知道,生命就像风前之烛。在生命这方面,人人平等,无分贫富,无论贵贱,这弥补了民主理想的不足。我们的子孙也长大了。他们都有自己的日子过,各自过自己的生活,消磨自己的生命,在已然改变了的环境中,在永远变化不停的世界上。也许在世界过多的人口发生爆炸之前,在第三次世界大战当中,成百万的人还要死亡。若与那样的剧变相比,现在这个世界还是个太平盛世呢。若使那个灾难不来,人必须有先见,预做妥善的安排。
  每个人回顾他一生,也许会觉得自己一生所作所为已然成功,也许以为还不够好。在老年到来之时,不管怎么样,他已经有权休息,可以安闲度日,可以与儿孙,在亲近的家族里,享天伦之乐,享受人生中至善的果实了。
  我算是有造化,有这些孩子,孝顺而亲爱,谁都聪明解事,善尽职责。孙儿、侄子、侄女,可以说是“儿孙绕膝”了,我也觉得有这样孩子,我颇有脸面。政治对我并不太重要。朋友越来越少,好多已然作古。即使和我们最称莫逆的,也不能和我们永远在一起。我们一生的作为,会留在我们身后。世人的毁誉,不啻风马牛,也毫不相干了。无论如何,紧张已经解除,担当重任的精力已经减弱了。即使我再编一本汉英字典,也不会有人付我稿费的。那本《当代汉英词典》之完成,并不比降低血压更重要,也比不上平稳的心电图。我为那本汉英字典,真是忙得可以。
  我一写完那好几百万字的巨册最后一行时,那最后一行便成为我脚步走过的一条踪迹。那时我有初步心脏病的发作,医生告诉我要静养两个月。
第二十六章 关于《翦拂集》
更新时间2009-7-2 17:40:52 字数:1685
 据说出文集是文人的韵事。在作者死后,朋友们替他搜集遗著以表示其爱好珍惜者且勿论,在作者生时刊行的,至少也应有悲欢交集的一种感慨,然而在于我却是如枯木似的,一点蓬勃的气象也没有。我惟感慨一些我既往的热烈及少不更事的勇气,显然与眼前的沉寂与由两年来所长进见识得来的冲淡的心境相反衬,益发看见我自已目前的麻木与顽硬。这自然有种种的原因。一是自己年龄的不是,只能怪时间与自己。一是环境使然,在这北伐业已完成,训政将要开始,天下确已太平之时,难免要使人感觉太平人的寂寞与悲哀。
  在这太平的寂寞中,回想到两年前“革命政府”时代的北京,真使我们追忆往日青年勇气的壮毅及与政府演出惨剧的热闹。天安门前的大会,五光十色旗帜的飘扬,眉宇扬扬的男女学生的面目,西长安街揭竿抛瓦的巷战,哈达门大街赤足冒雨的游行,这是何等悲壮!国务院前劈啪的枪声,东四牌楼沿途的血迹,各医院的奔走舁尸,北大第三院的追悼大会,这是何等的激昂!其实,拿“三一八”屠杀而论,通共不过杀了四十八个青年,这在长了两年见识的我们,还值得大惊小怪吗?然而在当日,却老老实实不知堕了多少青年的眼泪,激动了多少青年的热血,使青年开过几次的追悼会,做过几对的挽联,及拟过多少纪念碑的计划。到如今,纪念碑一个没有成立,(除去燕大魏女士以外;刘和珍是没有的。)不但往日的热血与悲哀,愤慨与眼泪只剩些冷冰冰的纸上空文,甚至欲再观一个青年烈士追悼会而不可得。这种活泼有生气的青年团结大概是再看不到了。我们朋友当中做无名英雄的固然不少,而往日的学者与教授,正在效忠“党国”的也自颇不乏人。时代既无所用于激烈思想,激烈思想亦将随而消灭。这也是太平人所以感觉沉寂的原因。
  有人以为这种沉寂的态度是青年的落拓,这话我不承认。我以为这只是青年人增进一点自卫的聪明。头颅一人只有一个,犯上作乱心志薄弱目无法纪等等罪名虽然无大关系,死无葬身之地的祸是大可以不必招的。至少我想如果必须一死,来为国牺牲,至少也想得一班亲友替我挥几点眼泪,但是这一点就不容易办到,在这个年头。所以从前那种勇气,反对名流的“读书救国”论,“莫谈国事”论,现在实在良心上不敢再有同样的主张。如果学生宿舍没有电灯,派代表去请校长装设,这些代表们必要遭校长的指为共产党徒,甚至开除。至于无书可读,则寄宿舍代表愚见亦大可以不必做,还是做年轻的顺民为是。校事尚如此,国事更可知了。这一点的见解是于“莘莘学子”实在有益的。
  所以这书中的种种论调,只是一些不合时宜的隔日黄花,读者也尽可以隔日黄花视之,好在作者并无立说立言藏诸名山传诸其人的梦想。激烈理论是不便于任何政府的,在段褀瑞的“革命政府”提倡激烈理论是好的,但是在这革命已经成功的时代,热心于革命事业的元老已不乏人,若再提倡激烈理论,岂不是又与另一个“革命政府”以不便?这是革命前后时代理论上应有的不同。
  然而我也颇感觉隔日黄花时代越远越有保存之必要,有时夹在书中,正是引起往日郊游感兴的好纪念品。愈在龌龊的城市中过活的人,愈会想念留恋野外春光明媚的风味。太平百姓越寂寞,越要追思往昔战乱时代的枪声。勇气是没有了,但是留恋还有半分。远客异地的人反要做起剪纸招魂无谓的举动;南下两年来,反使我感觉北京一切事物及或生或死的旧友的可爱。魂固然未必招得来,但在自己可得到相当的慰安,往日的悲哀与血泪,在今日看来都带一点渺远可爱的意味。所以我只把这些零乱粗糙的文字,当做往日涉足北京文坛撮来的软片。摄照的工艺实在粗糙的很,又未经照相专家照例应有的修改。不过所照的当日正人君子学者名流的影子实在多,而因为是偶尔随兴所暗摄的,正人君子又不曾刮脸修发正襟危坐来向我排八字脚,事后又未加以点缀修饰,所以正人君子的面孔看来仍旧逼肖而特别亲切。在当日是无何等意义的,时移境迁看来也就别有隽趣。虽然还是粗拙妙很,却也索性粗拙为妙。这就是我所以收集保存他的理由。或者因为所照的学者名流,当日虽是布衣,现在都居荣官显职,将来一定还要飞黄腾越,因而间接增加这些他们布衣时代的遗影的价值,也是意中事吧?吾文集之无聊,于此已可想见。
第二十七章 关于《大荒集》
更新时间2009-7-2 17:41:23 字数:1263
 因为想把这五六年来的零篇文字集成一书,便为保存,所以想起集名。向来中国人的文集取名,都很雅致,如同书斋的取名一样,可以耐人寻味。因此想到已出的《翦拂集》,而以为此集命名,应该与上集集名意义稍微连贯,才有意思。最初想到“草泽集”、“梁山集”,都觉得不当。因而想到《大荒集》这名词,因为含意捉摸不定,不知如何解法,或是有许多解法,所以觉得很好。由草泽而逃入大荒中,大荒过后,是怎样个山水景物,无从知道,但是好就在无人知道,就这样走,走,走吧。
  不过有一点,大荒旅行者与深林遁世者不同。遁世实在太清高了,其文逸,其诗仙,含有不食人间烟火意味,而我尚未能。也许戈壁荒漠过去,就是深林,与木石交,与鹿豕游,那么下一次文集便须以“深林集”或“鹿豕集”名,但也许过去正是新都的十字街头,也是可能的。总而言之,在荒野中的人尚不知道。
  在大荒中孤游的人,也有特种意味,似乎是近于孤傲,但也不一定。我想只是性喜孤游乐此不疲罢了。其佳趣在于我走我的路,一日或二三里或百里,无人干涉,不用计较,莫须商量。或是观草虫,察秋毫,或是看鸟迹,观天象,都听我自由。我行我素,其中自有乐趣。而且在这种寂寞的孤游中,是容易认识自己及认识宇宙与人生的。有时一人的转变,就是在寂寞中思索出来,或患大病,或中途中暑,三日不省人事,或赴荒野,耶稣、保罗、卢梭……前例俱在。
  吾生平读书绝少,无论中外文学,都是这样。因为不阿世好,所以也不赶看时行所尚的书。但是有时偶然得一好书,或发现一新作者,则欢喜无量,再读三读而获益无穷。这就是孤游者之快乐。但是我相信,凡读书的人都应如此,必须得力于一家,不可泛览,以致博学而无所成名。曾子高于子夏,就在这一点。读书应取其性情相近者而精读之,才容易于见解思想上有所启发,如此时久日渐,自然也可有成就。常人学与思,总是学占大部分而思少,就是因为所学是趋时之学,不一定与自己思想能发生关系。要多思不如少学,才不会精神浪费,但要如此,又非取孤游办法不可。栖栖皇皇,汲汲成名,人云亦云,是不足取的。我想从容地,慢慢地,如野游般沿路读来才好。像SamuelButler那样孤芳自赏的作家,是我所佩服的。
  有人出书,是因为偶然先想到一个书名,觉得太好了,非出不可,然后去做书。有人是先做好了书,才想起书名,甚至屡次易名,如同家中的宁馨儿,先生出来,再给取名,却因为宠爱,连起三四个绰号,随生随灭,听其自然,但也不觉得重复。名之来源,常人都不知道,有时做父母的也不知道。大半总是偶然呼出,觉得顺口,音韵好听,而有什么极小事故的关系。《大荒集》,是先想出书名,属于第一类的。今晨因想到这书名,觉得音韵甚好,义也可取,所以也把一时感想写成一篇序。序既写好,又感觉不得不赶紧搜罗旧作,编集起来,待看能合书名否?
  这只能算是序书名,并非序书。至于书之内容皆系革命以后之作品。但料想已无《翦拂集》之坦白了。而且并非包括我革命以后的最好作品。最好的还是我游欧一年与我的小孩的通信,而那些通信的最好部分,并不是我写的。
第二十八章 《论语》三周年、关于《人间世》
更新时间2009-7-2 17:42:06 字数:3348
 在三年前此日,《论语》呱呱坠地,可是其呱呱是笑声,不是哭声,虽然他是法文所谓enfantterrible(好在人前说毫无顾忌的老实话的小孩),但是一则因他天真,本无恶意,也与人不怀宿怨,二则他可哄人笑,三则大人长者实在终日拘束得甚是无聊,一旦有一小孩直指客人鼻上一只苍蝇,须上一粒饭粒,心里顿觉一阵凉爽,所以也就任他去了。说放肆也有时有点放肆,若不是长者宽厚为怀,早就打他一下嘴巴,以后他也就慢慢不敢放肆,专学说些客套去了。可是这小孩,虽好嘻嘻哈哈终日,究非不上进的村童可比,也颇自知自好,客人须上有一粒饭粒,他必要指出,但叫他怎样无理取闹,或者口吻粗鄙,骂人王八,他也不来的。因此上下都爱他,偶有不顺,也只说他淘气,笑笑完事,而他人所不许说的话,他许说了,逗个小孩不敢出口的话,他也敢说了,逗的全家上下团团转,有时大人谈话无味,反要喊小孩出来说:“你说说笑话给我们听吧!”
  因此《论语》居然度过三岁了。其实也是现代与往日不同了。若在往日,小孩在人前淘气,或在学堂玩笑,都要挨鞭杖,即使学生在课室看见一只蝴蝶,喝声好看,都要遭先生白眼一下。现在可就不同了。你看学堂还给球教学生踢,若有小孩喜欢看蝴蝶,教师也趁机会,说说毛虫化蝶的道理给他听。教科书还有画图给学生看。这样一来,念书可就快活得多了,不似以前子日诗云叫人坐冷板凳。因此学生身体也强健起来,精神也活泼了。现在读书人会跑,会跳,也会游泳,也会踢球,比以前读书人的身体就大大不同了。这是什么道理呢?原来小孩生下来,本有一股天真活泼之生气,学生中你敲我一背,我拧你一下,都不是坏根性,也是无害于读书上进的。大概小孩愈聪明,愈活泼,愈淘气,倒是那些终日静坐循规蹈矩的小孩,本来元气不足,将来长大更加无用。所以聪明的教师看见某生淘气,心里早就想到自己童年也是在学堂捣鬼者之一,口头虽然不得不喝他一声,心里却甚怜爱,明白这个小孩将来非同小可。因为他书的确念得好,所以有时虽然在课室和同学捣鬼,也装做不见,由他去了。若是他真不念书,一味顽皮,那就不同。苟能知上进,闲时淘气吵架,倒不能算为坏根器,是合乎自然。你想这种教学心理,不是比以前进步吗?所以《论语》也安然淘了三年气。
  我们眼看这小孩做三岁生日,想想倒也不容易。别的小孩有的出痧,有的惊风死了。他还是一个圆脸蛋,终日嘻嘻哈哈逗着人笑。本来三岁上下的孩子,最易患病,最多波折,有时好好的小孩,不知怎的,会无疾而终,我想《论语》所以今日无恙,还是靠他平日有说有笑,能吃能玩地充实元气吧。现在他算长大了,虽然未多见世面,但是也不能让他放肆无礼,大人跟前说话,也应顾忌一点,不过也不应常吆喝他,管教太严;千万不可使他失了活泼天真,慢慢地沉闷,慢慢地虚伪,不敢再说说笑笑,将来闷成一个无名病出来,那可不是玩的。
  关于《人间世》
  (原题为《关于本刊》)
  凡创作的理想,必经过相当的试验、误会、坚持,然后成功。本刊出版以来,经各方投稿者的赞助,始有今日,近来外稿越来越多而越好,更能接近原来的理想。但是在本人仍认为心中想要实现的理想杂志尚未实现,其能实现与否须靠撰稿人帮忙,所以把这一点意思写下来。
  本刊宗旨在提倡小品文笔调,即娓语式笔调,亦曰个人笔调,闲适笔调,即西洋之FamiliarStyle,而范围却非如古之所谓小品。要点在扩充此娓语笔调之用途,使谈情说理叙事纪实皆足以当之。其目标仍是使人“开卷有益,掩卷有味”八个大字。
  要达到这八个大字的目标,非走上西洋杂志之路不可。西洋杂志好的就是叫人开卷有益,掩卷有味。中国的杂志文字,轻者过轻,重者过重,内容有益便无味,有味便无益。如某杂志一翻开目录,就是××之鸟瞰,××之展望,××之检讨,××之动向,老实说,谁会去读这些文章?故日有益而无味。如小品之风也月也雪也金鱼也,味倒有矣,而益则无,虽可读,却非不可不读,读了也毫无所得,故曰有味而无益。然在西洋杂志却常见既有味又有益的作品,增加我们的知识,启迪我们的灵机,非但可读,并且不可不读。我尝给他分析一下,得以下结果:
  (一)意见比中国自由。因用了个人笔调,篇篇是有独见,得自经验,出自胸襟的话,或牧师叙述为何不叫他的儿子做牧师,教科书书局编辑揭教科书之黑幕,某人赞成纳妾,某人反对蜜月旅行,大家自由地,大胆地,发挥下去,这是有价值的文学,也即是诚实的文学。中国所以如此大家依样画葫芦,因为中国人善骂,怕骂便不能说出心中的话,而结果流为白茅千里世界。口未开已先知其卫道,笔未下已可断其投机。故必有人敢挨骂,吊诡谲奇,才能打破这个伪道学的局面。《论语》曾经有过两篇大胆的文章,一是洋人写的《开房间》,一是女子写的《一月一次的刑罚》,便是此种大胆的文字,也是诚实的文字。
  (二)文字比中国通俗。西洋杂志撰文者,并不把文字看成宝贝,就是用笔说话而已,而且因为西洋杂志是要给家家户户妇人小子看的,他们已经演成极通俗的杂志文体,叫人人看得下去。
  (三)作者比中国普遍。中国文字成为一种阶级的专利,报上投稿者,都是靠笔吃饭的人。这些人三成是书呆子,七成是未曾好好读书的。我自己二者兼而有之,我们这般人谈天说地有什么价值?叫我写一篇番薯种法我是写不来的。因为你也是文人,我也是文人,说来说去还是我们的玩意儿,看谁书袋掉得厉害,笔锋练得尖利,谁便是高手,但是这种文字有什么价值?西洋人没有这样尊重文学,所以杂志投稿的人,也各种各式的人都有。有卖汽车的教人买旧汽车的秘诀,有救火队长叙述救火的内行话,我读了也有味也有益。中国教科书的黑幕,有书局老板敢写出来吗?中国银行界怎样靠公债维持,写来岂非有味而又有益的文章,但是银行经理,他肯执笔吗?交易所伙计他敢执笔吗?上海爱多亚路宝成里之夜生活,小瘪三鸦片鬼不乏能文之人,他们肯特写出来吗?中国纳妾者,离婚者多多少少,他们肯赤条条把他们实情实理讲出来吗?再浅一点,男女同学是好是坏,此中不乏问题,为何没人肯来反对或辩护,或叙述他或她的经验?更浅一点,结婚男女第一年经验如何,谁肯老实写来?再高一点,考试院成立以来所干何事,有人能系统地记载及说明其苦衷吗?这些都可代表西洋杂志的文章题目。可见中国杂志是死的,西洋杂志是活的。西洋杂志是反映社会,批评社会,推进人生,改良人生的,读了必然增加知识,增加生趣。中国杂志是文人在亭子间制造出来的玩意,是读书人互相慰藉无聊的消遣品而已。
  本刊为要打开此一条路,拟先将两种想法开始做去。
  (一)提倡“特写”。特写是西洋杂志所谓Features。特写之特征是材料须直接由现实社会去调查搜寻,然后组织成篇,或加以批评意见。西洋记者都受过这种训练,要深入社会中去访察材料,不容你随便拿起笔来,抄抄书乱放屁。从前美国记者AgnesSmedley住上海,这位美国姑娘才厉害哩!她不会说中国话,但是不到几个月,已写成上海工厂生活之大文,竟有许多我们都还不知道的事实。她就是跑,她不轻视外勤工作。所以她的材料是活的。文笔好见解好的人,写出来自然好,因为他能抓到重要问题,而不失于琐碎,又能运用轻松笔调,写来叫人喜欢。譬如西洋ArthurRansome,WalterDuranty便是此类有学问有思想的上乘记者,他们的文章声价非常之高。本刊登过的《王德林》、《牙行》、《马来人》及《斗行》诸篇便属于特写性质。随举一二题目,如《古北口之战》、《我入关的经验》、《今日之青岛》、《易培基之行踪》、《一来年之江民声》便是,只要大家有好脚腿,肯跑,便有文章可做。
  (二)辟“西洋杂志文”一栏。从下期起,取消“译丛”,而添此栏,每期四五千字。宗旨:(A)叫许多不懂洋文的人也可看到西洋杂志文;(B)叫人看西洋杂志文之体裁笔调及材料是怎样个样式。我们不管文学不文学,此栏并不要介绍西洋文学,只是叫人见识见识西洋杂志是怎样有益而且有味与社会人生有关之文字。要想投稿的也可以来。
  话虽这样说,非破除文人阶级,等到中国的银行经理、救火队长、教育行政官、书局老板、流氓瘪三、狱卒监犯都肯撰稿,我这理想终久不会实现。今日杂志文一大毛病就是:文人笔力太好而脚腿太坏。
第二十九章 关于《吾国与吾民》
更新时间2009-7-2 17:44:21 字数:2294
 亢德来函叫我写一篇《我怎样写〈吾国与吾民〉》。但最近我正在写我的第二部书《生活的艺术》,赶本月底完稿,每日三千字一段,自九时半至十二时半坐在书斋工作,像机器一样,不容少许停顿或出岔,此刻书记在忙着抄改,只好偷闲写一点点,我想拉杂报告一点关于这两本书的消息。
  《吾国与吾民》著于民国二十三年春夏秋三季,一部分是在庐山避暑山居时写的。统共约十个月。那时又是《人间世》最热闹时期,兼办《论语》,所以可算是忙里偷闲地工作。自“有闲阶级”之口号发生,“忙闲”二字常在我脑中盘旋。什么是忙,什么是闲,越想越糊涂。忙者未必有功于世,鸡鸣而起孜孜为利是也;闲者未必是新名教罪人,删诗讲《易》作《春秋》之某翁是也。现在物质主义侵入中国,大概若非谈出口入口通货膨胀之徒,便不足齿于忙人之列。我即异于是。张山来说得好:“能忙人之所闲者,始能闲人之所忙。”皮
  鞋用机器制造,产量才大,才叫做忙,叫做摩登,由皮匠手制的,而三日甚至六七日做成一双,产量便小,便是闲,便是封建。无奈好皮鞋都是手制而不是机器造的。凡是艺术,都是心手俱闲时慢慢产生出来的。六七日做双皮鞋,才做出好皮鞋,而皮鞋始成艺术。甚矣乎,新旧时代精神之相反也。在我看来,打个入厂时刻卡片按时入厂之厂工,未必便文明到怎样,而在家里慢慢一针一针做去的皮匠,未必便野蛮到怎样—如果在生活的艺术标准上衡量起来。皮匠如何一针一针钉去,本不该我事,我的意思不过说我的著书也是在青山白云芒鞋竹杖影中写出来的,也是心手俱闲时一段一段一章一章写出来的。我只知道像皮匠这样一针一针钉下去,其为功为罪,为革命为反革命,皆可勿论。
  这样讲离题似远而实近。我不能按图索骥分甲乙丙丁讲下去,因为半小时内就得再起稿写书。我忙人也,忙人只好用闲适笔调优游自在用野老谈天方法做文章,不然便急死了。横竖还有十五分钟,何妨瞎谈一下。《吾国与吾民》已将出第十一版,此十一版系修订而加插图的,尺寸略加大。初版错误都已改正。插图用照相,共十六页。德文法文挪威文译本早已出版,还有几种尚未出版。中文译本已请友人在翻译中,不久即可在本社出版。
  现在写的讲生活之艺术,名为TheImportanceofLiving.起初我无意写此书,而拟翻译五六本中国中篇名著,如《浮生六记》、《老残游记二集》、《影梅庵忆语》、《秋橙琐忆》,足以代表中国生活艺术及文化精神专书,加点张山来的《幽梦影》格言,曾国藩、郑板桥的“家书”,李易安的《金石录后序》等。(见辛报说我译《浮生六记》“全本”上王均卿之当,实则此全本出版我曾在《人间世》为文辨伪。)然书局老板意见,作《生活的艺术》在先,译名著在后。因为中国人之生活艺术久为西方人所见称,而向无专书,苦不知内容,到底中国人如何艺术法子,如何品茗,如何行酒令,如何观山,如何玩水,如何看云,如何鉴石,如何养花、蓄鸟、赏雪、听雨,吟风、弄月。……夫雪可赏,雨可听,风可吟,月可弄,山可观,水可玩,云可看,石可鉴,本来是最令西人听来如醉如痴之题目。《吾国与吾民》出,所言非此点,而大部分人注目到短短的讲饮食园艺的《人生的艺术》末章上去,而很多美国女人据说是已奉此书为生活之法则。实在因赏花弄月之外,有中国诗人旷怀达观高逸退隐陶情遣兴涤烦消愁之人生哲学在焉。此正足于美国赶忙人对症下药。因有许多读者欲观此中底奥及一般吟风弄月与夫家庭享乐之方法,所以书局劝我先写此书。不说老庄,而老庄之精神在焉,不谈孔孟,而孔孟之面目存焉。这是我写此书之发端。
  三月初动手,写了二百六十页,忽然于五月初一夜在床上作起序来,乃觉今是昨非,将前稿尽行毁去。因原来以为全书需冠以西方现代物质文化之批评,而越讲越深,又多论辩,致使手稿文调全非。自五月三日起乃重新编起,至七月底全书七百页,所以在这三月里如文王囚在羑里一般,一步也走不开。然而并不叫苦,反如受军事训练,
  一切纪律化、整齐化、严肃化。要在早睡早起,夜眠必足,眠足则翌晨坐在明窗净几,一面抽烟,一面饮茗,清风徐来,鼻子里嗅嗅两下,胸部轩动,精神焕发,文章由口中一句一句一段一段念出,叫书记打出初稿,倒也是一种快乐。夜眠不足,文章便吐不出来。《吾国与吾民》是在打字机上自己打出的,而这书是口述而由人笔记的。平常也无甚腹稿,只要烟好茶好心情好,便可为文。
  在纽约如何讲品茗供花等等题目呢?原来我带来不少此类书。陈眉公《宝颜堂秘笈》,王均卿《说库》,开明圣经纸五册《二十五史》全部运来,又有《文致》《苏长公小品》《苏长公外纪》《和陶合笺》《群芳清玩》《小窗幽记》《幽梦影》以至燕儿蝶儿匡儿图我都带来,只忘记带《欣赏篇》《说郛)《樵歌》《寒山诗集》,至悔。哥伦比亚中文图书馆丛书备得不少,但我懒得出门,至今未去查过。屠隆《冥寥子游》给我全部译出列入书中了。我最快活的是集中国咏命遣怀一类诗四十余首,其达观味道实与OmarKhayyam相等,如白居易对酒诗“昨日低眉问疾来,今朝泪吊人回”“相逢且莫推辞醉,听唱阳关第四声”。及“不开口笑是痴人”之句,与Omar何别?觉隐诗“一脉青山景色幽,前人田产后人收,后人收得休欢喜,又有收人在后头”,何尝不警悟?李密庵《半半歌》何尝不冲淡?东坡《述怀行香子》词何尝不高逸?《骷髅赞》何尝不悲壮?……这样把乐天、东坡、石田、子畏……等等诗人请来欢聚一堂,唱和酬咏,倒也可以凑成代表中国诗人人生哲学的“人生曲”,名为TheHumanSymphoBny,又名为AChineseFantasia.话不多谈了,已写过时候,可见《宇宙风》文本月不该写的,后悔无及。
第三十章 关于《生活的艺术》
更新时间2009-7-2 17:44:40 字数:3371
 这是一篇私人的证言,是一篇关于我自己的思想和生活经验的证言。我不想在客观的立场上发表意见,也不想建立什么不朽的真理。老实说,我颇看不起客观的哲学;我只想表现个人的观点。我很想把这本书题名为“抒情哲学”,用“抒情”一词去代表一种极端私人和个人的观念。然而,这个书名太美了,我非放弃它不可,因为我恐怕把目标定得太高,因而使读者期望太大,同时也因为我的思想的主要成分是实事求是的散文,这个水平线是比较容易维持的,因为比较自然。让我低低地躺着,紧贴着土壤,和草根地亲近着,我便会觉得十分心满意足。我的灵魂在沙土里舒服地蠕动着,觉得快活。有时当一个人沉醉在这土地上时,他的神灵似乎那么轻飘,使他以为是在天堂。可是事实上他不过是站在地上的六尺之躯。
  我也很想把这本书全部用柏拉图对话那种方式写出来。把私人偶然想到的话说出来,把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意义的琐事插进去,尤其是在美妙恬静的思想的草地上闲荡着,这是一种多么便当的方式啊!可是,不知怎样,我并没有这么做。我不晓得什么缘故。或者我怕这种文章方式现在很不流行,也许没有人要读它,而一个作家终究是要人家读他的著作的。当我说“对话”时,我的意思并不是指报纸访问记之类的对话,或那些切成许多短段落的时评;我的意思是指真真好的,长的,闲逸的谈论,一说就是几页,当中有许多迂回曲折,后来在最料不到的地方突然一转,绕过一条捷径,而回到开头所讨论的问题来,好像一个人爬过一道围篱回家去,使他同行的伴侣惊奇不已一样。啊,我多么喜欢爬过后门的篱笆,绕着小路回家啊!至少我的同伴会承认我对于回家的道路和周遭的乡野是熟识的……可是我不敢这样做。
  我并不独出心裁。我在这里所表现的观念早已由东西许多思想家再三思想过,表现过了;我由东方借来的真理,在那边都算是陈旧平常的真理。虽然如此,它们却是我的观念;它们已经变成我的生命的一部分。如果它们在我的生命里生了根,那是因为它们能在我的思想
  上表现一些独出心裁的东西;我第一次碰到它们时,我的心思便本能地表示同意了。我喜欢它们,因为它们乃是思想,而不是因为表现这些思想者是什么重要的人物。老实说,我在读书和写作的时候,是绕着小路走的。我所援引的作家有许多是默默无闻的,有许多也许会使中国文学教授大惑不解。我所援引的如果有些是名人,我只在我直觉的认可之下接受他们的观念,而不是因为这些作家是著名的。我有一种习惯,就是去购买一些冷僻无闻的旧书的便宜版本,看看可以在这些书里发现什么东西。如果文学教授们知道我的思想的源流,他们一定会对这么一个俗物表示惶骇。可是在一个灰烬罐里拾到一粒小珍珠,是比在珠宝店窗内看见一粒大珍珠更快活的。
  我的思想并不深刻,所读的书也不广博。一个人所读的书如果太广博,便不知道是为是,非为非了。我没有读过洛克(Locke),休谟(Hume),或柏克立(Berkeley)(洛克,十七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十七世纪苏格兰哲学家;柏克立,十七世纪爱尔兰哲学家。)的著作,也没有念过大学的哲学课程。由专门技术上说来,我所用的方法和我所受的训练都是错误的,因为我不读哲学,而只直接拿人生当课本读,这是不依传统的哲学研究方法—错误的方法。我的理论根据有些是,我家里所雇用的老妈子黄妈,她具有培养中国良好女人的一切思想;一个满口咒骂的话的苏州船娘;一个上海街车的卖票员;我的厨子的老婆;动物园里一只小狮子;纽约中央公园一只松鼠;一个说过一句好话的船上膳务员;一个在某报天文栏上写文章的记者(已经死了十多年了);箱子里所收藏的报纸;以及任何一个不消灭我们的人生好奇意识的作家,或任何一个不消灭他自己的人生好奇意识的作家……我怎么能够枚举得完呢?,我因为这样缺乏学院式的哲学训练,所以比较不怕写一本哲学的书。为了这个缘故,一切看起来似乎比较清楚,比较容易;这在正统哲学家的眼中,不知是不是一种补偿。我颇为怀疑。我知道一定有人会埋怨我所用的词字还不够长,埋怨我把东西弄得太容易了解,最后又埋怨我缺少谨慎,埋怨我在哲学的圣殿里没有低声下气地说话,没有用矜持的步伐轻轻地走着,没有露着一种应有的恐惧样子。勇气似乎是现代哲学家最罕有的美德。可是我始终是在哲学的境界外徘徊流浪着的,这倒给我勇气。你可以根据自己直觉的判断,思索出自己的观念,创立自己独特的意见,用一种孩子般的厚颜,在大庭广众之间供认这些见解;这么一来,世界另一角落里的确有一些具着同感的人,会跟你表示同意的。一个用这种方法创立观念的人,常常会在惊奇之中发现另外一个作家也说过同样的话,也有过同样的感觉,但或者用一种较容易,较优雅的方法把思想表现出来。这样,他发现了一个古代的作家,而这个古代的作家做了他的证人;他们变成永久的精神朋友了。
  所以,我对这些作家,尤其是我精神上的中国朋友,是应该致谢的。我在写这本书时,有一群温厚和蔼的天才和我合作;我希望他们喜欢我,跟我喜欢他们一样。因为,在一种很真实的意义上说来,这些神灵是与我同在的,他们和我有着精神上的交通,这是我所认为真实的交通方式—两个不同时代的人想着同样的思想,具着同样的感觉,彼此完全互相了解。我在著作这本书的时候,有一些朋友曾用他们的贡献和忠告,给我以特殊的帮助:第八世纪的白居易,十一世纪的苏东坡,以及十六十七两世纪间那一大群独出心裁的人物——浪漫风流、口若悬河的屠赤水,戏谑诙谐、独出心裁的袁中郎,深刻沉着、堂皇伟大的李卓吾,感觉锐敏、熟悉世故的张潮,美食家的李笠翁,快活有趣的老快乐主义者袁子才,和谈笑风生、热情洋溢的金圣叹—这些人全是不依传统的人,这些人因为具着太多的独立见解,对一切事物具着太深的感觉,所以不能得到正统派批评家的喜悦,这些人因为太好了,所以不能遵守“道德”,因为太有道德了,所以在儒家的眼中是不“好”的。这群精选出来的伴侣人数不多,因此她们的存在使我享受到更宝贵、更诚恳的喜乐。这些人物有几个也许在本书里没有提到。可是他们依然是跟我同在这部著作里的。他们在中国恢复他们的重要地位,不过是时间问题……还有另外一些人物,虽然较不著名,可是他们的恰切适当的言论是受我同样欢迎的,因为他们把我的意见表现得那么好。我叫他们做我的中国的亚密厄尔Amiel(亚密厄尔(1821—1881年),瑞士作家。)一些说话说得不多,可是始终说得很近情的人,我钦佩他们的明达懂事。此外更有东西各国,古代今代的不朽哲人,他们跟伟大人物的无名祖宗一样,在有灵感的当儿,说出一些比他们所知道的更睿慧的话。最后又有一些更伟大的人物:我比较不当他们做精神上的伴侣,而当他们做师傅,他们的明朗的理解是那么近情,又那么神圣,他们的智慧已经变成完全自然的东西,因此似乎表现得很容易,丝毫不需要努力。庄子就是这么一个人物,陶渊明就是这么一个人物——他们精神的简朴纯真,是较渺小的人们望尘莫及的。在本书里我有时在相当的声明之后,让这些人物直接向读者说话,有时则替他们说出来,好像是我们自己在说话似的。我和他们的友谊维持得越久,受他们思想的影响也就越大;我的思想在他们的熏陶之下,是倾向于亲昵,不拘礼节,不可捉摸,无影无形的类型的,这种影响正和父母对良好家庭教养的影响一样。要指出某一个相同之点是办不到的。我也想以一个过着现代生活的现代人的立场说话,不但以中国人的立场说话而已;我不想仅仅做古人的恭敬的翻译者,我只要把我个人吸收进自己现代脑筋里的东西表现出来。这种程序是有其缺点的,可是在大体上说来,一个人这样却能做比较诚实的工作。因此,我所选择和弃掉的东西都是根据个人的见解的。我在这里不想把任何一个诗人或哲学家的思想全部表现出来;要根据产书里所举的例证去批判他们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在结束这篇自序时,必须照例地说,本书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应该大部分归功于我的合作者的有益建议,至于一切错误、缺点,和不成熟的见解,是应该由我完全负责的。我要向华尔舍先生与夫人(Mr.AndMrs.Richard.J.Walsh)表示很大的谢忱,第一,谢谢他们鼓励我著作本书的念头;第二,谢谢他们有用而坦白的批评。我也得感谢华特先生(Mr.HughWade)帮助我做本书付印和校对的工作,感谢佩弗女士(MissLillianPeffer)替我编好书后的索引。
第三十一章 关于《京华烟云》
更新时间2009-7-2 17:45:03 字数:1985
 (此为作者1940年9月4日写给郁达夫的信。)达夫兄:
  得亢德手札,知吾兄允就所请,肯将弟所著小说译成中文,于弟可无憾矣,计此书自去年三月计划,历五阅月,至八月八日起稿,今年八月八日完篇。纪念全国在前线为国牺牲之勇男儿,非无所为而作也。诚以论著入人之深,不如小说。今日西文宣传,外国记者撰述至多,以书而论,不下十余种。而其足使读者惊魂动魄,影响深入者绝鲜。盖欲使读者如历其境,如见其人,超事理,发情感,非借道小说不可。况公开宣传,即失宣传效用,明者所易察。弟客居海外,岂真有闲情谈说才子佳人故事,以消磨岁月耶?但欲使读者因爱佳人之才,必窥其究竟,始于大战收场不忍卒读耳。故卷一叙庚子至辛亥,卷二叙辛亥至新潮,专述姚家二姐妹,曾家三妯娌,外亲内戚,家庭之琐碎,及时代之变迁。卷三乃借牛曾二家结怨,写成走私汉奸及缉私锄奸之斗争,重心转入政治,而归结于大战。由是旧派节妇孙曼娘反成抗日精神之中心,牛家叛徒黛云出而为锄奸杀兄之领袖。至陈三环儿黛云之入游击队,阿通肖夫之从戎,阿梅之受辱,素云之悔过不甘为汉奸,为日人所杀,曼娘之惨死乡下,木兰之逃难,遂入开战初半年范围。二十七年元旦,木兰陪夫挈女,在四十万难民之旋律中,载满一小车孤儿向天台山进发。适遇开赴前方军队,万民欢呼年声,如裂帛,如洪涛,排山倒海而来,军士唱着“还我河山”之歌,河山响应,动天地而泣鬼神,易惨戚为悲壮。木兰亦心动神移。此时由朱门闺秀转入山居贤妇之木兰,又一转而置身大众入无我相境界矣。天台山和尚送木兰至外门,远眺木兰全家入难民队中,渐行渐远,至不可复辨,不知所终而止。故其父以坐禅得无我,木兰乃于人群接触中得之,此书中女主人翁姚木兰精神态度转变之经过也。弟既无暇自译,所以必求兄译者以此。非敢以无聊因缘,污吾兄笔砚。大约以书中人物悲欢离合为经,以时代荡漾为纬。举凡风尚之变易,潮流之起伏,老袁之阴谋,张勋之复辟,安福之造孽,张宗昌之粗犷,五四、五卅之学生运动,三一八之惨案,语丝现代之笔战,至国民党之崛起,青年之左倾,华北之走私,大战之来临,皆借书中人物事迹以安插之。其中若宋庆龄、傅增湘、林琴南、齐白石、辜鸿铭、王克敏,及文学革命领袖出入穿插,或藏或显,待人推敲。至故事自身以姚木兰、姚莫愁二姐妹为主人翁。木兰嫁入曾家,曾家三媳妇,曼娘古,木兰新,素云迷醉租界繁华,适成今日中国社会之片段。重要人物约八九十,丫头亦十来个。大约以红楼人物拟之,木兰似湘云(而加入陈芸之雅素),莫愁似宝钗,红玉似黛玉,桂姐似凤姐而无凤姐之贪辣,体仁似薛蟠,珊瑚似李纨,宝芬似宝琴,雪蕊似鸳鸯,紫薇似紫鹃,暗香似香菱,喜儿似傻大姐,李姨妈似赵姨娘,阿非则远胜宝玉。孙曼娘为特殊人物,不可比拟。至曾文伯(儒),姚思安(道),钱太太(耶),及新派人物孔立夫(科学家),陈三(革命者),黛云(女革命者),素云(“白面女王”),莺莺(天津红妓女),巴固(留英新诗人),则远出红楼人物范围,无从譬方。以私意观之,木兰、莫愁、曼娘、立夫、姚思安(木兰父,百万富翁,药店茶庄主人)、陈妈、华大嫂为第一流人物。荪亚、红玉、阿非、暗香、宝芬、桂姐、珊瑚、曾夫人、锦儿、雪蕊、紫薇、银屏次之。他若素云之势利,环玉之贪污,雅琴之懦弱,莺莺之无耻,马祖婆(牛太太)之专横,姚太太(木兰母)之顽固,不足论矣。以全书结构而言,木兰、莫愁、立夫、姚思安,为主中之主。荪亚、经亚、曼娘、暗香、红玉、阿非、体仁、银屏为主中之宾。牛黛云、牛素云、曾夫人、钱桂姐、童宝芬,为宾中之主。珊瑚、莺莺、锦儿、雪蕊、紫薇、环儿、陈三、陈妈、华大嫂又为宾中之宾。地理背景以北京为主,苏杭为宾。以逃难起,以逃难终。全书以道家精神贯穿之,故以庄周哲学为笼络,引齐物论“梦饮酒者,日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是其言也,其名为吊诡。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旦暮遇之也”为格言。
  Thosewhodreamofthebanquetwaketolamenttionandsorrow.Thosewhodreamoflamentationandsorrowwaketojointhehunt...Thisisaparadox.Tomorrowasagemayarisetoexplainit;butthattomorrowwillnotbeuntiltenthousandgenerationshavegoneby.Yetyoumaymeethimanydayjustaroundthecomer.书长三十六万言,凡四十五回,分上中下三卷。书名Mo—mentinPeking,似可译为《瞬息京华》,唯吾兄裁之。(郁达夫终于未能将此书译出。现有郁达夫之子郁飞译本等。通行译此书名为《京华烟云》。)
  (注:本文为作者1940年9月4日写给郁达夫的信。)
第三十二章 关于《苏东坡传》
更新时间2009-7-2 17:45:19 字数:2831
 我写《苏东坡传》并没有什么特别理由,只是以此为乐而已。存心给他写本传记的念头,已经存在心中有年。民国二十五年我全家赴美时,身边除去若干精选的排印细密的中文基本参考书之外,还带了些有关苏东坡的以及苏东坡著的珍本古籍,至于在行李中占很多地方一事,就全置诸脑后了。‘那时我希望写一本有关苏东坡的书,或是翻译些他的诗文,而且,即便此事我不能如愿,我旅居海外之时,也愿身边有他相伴。像苏东坡这样富有创造力,这样守正不阿,这样放任不羁,这样令人万分倾倒而又望尘莫及的高士,有他的作品摆在书架上,就令人觉得有了丰富的精神食粮。现在我能专心致力写他这本传记,自然是一大乐事,此外还需要什么别的理由吗?
  元气淋漓富有生机的人总是不容易理解的。像苏东坡这样的人物,是人间不可无一难能有二的。对这种人的人品个性做解释,一般而论,总是徒劳无功的。在一个多才多艺,生活上多彩多姿的人身上,挑选出他若干使人敬爱的特点,倒是轻而易举。我们未尝不可说,苏东坡是个秉性难改的乐天派,是悲天悯人的道德家,是黎民百姓的好朋友,是散文作家,是新派的画家,是伟大的书法家,是酿酒的实验者,是工程师,是假道学的反对派,是瑜珈术的修炼者,是佛教徒,是士大夫,是皇帝的秘书,是饮酒成癖者,是心肠慈悲的法官,是政治上的坚持己见者,是月下的漫步者,是诗人,是生性诙谐爱开玩笑的人。可是这些也许还不足以勾绘出苏东坡的全貌。我若说,一提到苏东坡,在中国总会引起人亲切敬佩的微笑,也许这话最能概括苏东坡的一切了。苏东坡的人品,具有一个多才多艺的天才的深厚、广博、诙谐,有高度的智力,有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正如耶稣所说具有蟒蛇的智慧,兼有鸽子的温柔敦厚,在苏东坡这些方面,其他诗人是不能望其项背的。这些品质之荟萃于一身,是天地间的凤毛麟角,不可数见的。而苏东坡正是此等人!他保持天真淳朴,终身不渝。政治上的勾心斗角与利害谋算,与他的人品是格格不入的;他的诗词文章,或一时即兴之作,或是有所不满时有感而发,都是自然流露,顺乎天性,刚猛激烈,正如他所说的“春鸟秋虫之声”;也未尝不可比做他的诗句:“猿吟鹤唳本无意,不知下有行人行。”他一直卷在政治漩涡之中,但是他却光风霁月,高高超越于苟苟营营的政治勾当之上。他不忮不求,随时随地吟诗作赋,批评臧否,纯然表达心之所感,至于会招致何等后果,与自己有何利害,则一概置之度外了。因是之故,一直到今天,读者仍以阅读他的作品为乐,因为像他这一等人,总是关心世事,始终抗言直论,不稍隐讳的。他的作品之中,流露出他的本性,亦庄亦谐,生动而有力,虽胥视情况之所宜而异其趣,然而莫不真笃而诚恳,完全发乎内心。他之写作,除去自得其乐外,别无理由,而今日吾人读其诗文,别无理由,只因为他写得那么美,那么道健朴茂,那么字字自真纯的心肺间流出。
  一千年来,为什么中国历代都有那么多人热爱这位大诗人,我极力想分析出这种缘故,现在该说到第二项理由。其实这项理由,和第一项理由也无大差别,只是说法不同而已。那就是,苏东坡自有其迷人的魅力。就如魅力之在女人,美丽芬芳之在花朵,是易于感觉而难于说明的。苏东坡主要的魅力,是熠煜闪烁的天才所具有的魅力,这等天才常常会引起妻子或极其厚爱他的人为他忧心焦虑,令人不知应当因其大无畏的精神而敬爱他,抑或为了使他免于旁人的加害而劝阻他、保护他。他身上显然有一股道德的力量,非人力所能扼制,这股力量,由他呱呱落地开始,即强而有力在他身上运行,直到死亡封闭上他的嘴,打断了他的谈笑才停止。他挥动如椽之笔,如同儿戏一般。他能狂妄怪癖,也能庄重严肃,能轻松玩笑,也能郑重庄严,从他的笔端,我们能听到人类情感之弦的振动,有喜悦、有愉快、有梦幻的觉醒,有顺从的忍受。他享受宴饮、享受美酒,总是热诚而友善。他自称生性急躁,遇有不惬心意之事,便觉得“如蝇在食,吐之方快。”一次,他厌恶某诗人之诗,就真说那“正是东京学究饮私酒,食瘴死牛肉,醉饱后所发者也。”
  他开起玩笑来,不分敌友。有一次,在朝廷盛典中,在众大臣之前,他向一位道学家开玩笑,用一个文词将他刺痛,他后来不得不承担此事的后果。可是,别人所不能了解的是,苏东坡会因事发怒,但是他却不会恨人。他‘恨邪恶之事,对身为”陪之人,他并不记梦心中。只是不喜爱此等人而已。因为恨别人,是自己无能的表现,所以,苏东坡并非才不如人,因而也从不恨人。总之,我们所得的印象是,他的一生是载歌载舞,深得其乐,忧患来临,一笑置之。他的这种魅力就是我这鲁拙之笔所要尽力描写的,他这种魅力也就是使无数中国的读书人对他所倾倒,所爱慕的。
  本书所记载的是一个诗人、画家与老百姓之挚友的事迹。他感受敏锐,思想透彻,写作优美,作为勇敢,绝不为本身利益而动摇,也不因俗见而改变。他并不精于自谋,但却富有民胞物与的精神。他对人亲切热情、慷慨厚道,虽不积存一文钱,但自己却觉得富比王侯。他虽生性倔强、絮聒多言,但是富有捷才,不过也有时口不择言,过于心直口快;他多才多艺、好奇深思,虽深沉而不免于轻浮,外世接物,不拘泥于俗套,动笔为文则自然典雅;为父兄、为丈夫,以儒学为准绳,而骨子里则是一纯然道家,但愤世嫉俗,是非过于分明。以文才学术论,他远超过其他文人学士之上,他自然无须心怀忌妒,自己既然伟大非他人可及,自然对人温和友善,对自己亦无损害,他是纯然一副淳朴自然相,故无需乎尊贵的虚饰;在为官职所羁绊时,他自称局促如辕下之驹。处此乱世,他犹如政坛风暴中之海燕,是庸妄的官僚的仇敌,是保民抗暴的勇士。虽然历朝天子都对他怀有敬慕之心,而历朝皇后都是他的真挚友人,苏东坡竟屡遭贬降,曾受逮捕,忍辱苟活。
  有一次,苏东坡对他弟弟子由说了几句话,话说得最好,描写他自己也恰当不过:
  “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所以,苏东坡过得快乐,无所畏惧,像一阵清风度过了一生,不无缘故。
  苏东坡一生的经历,根本是他本性的自然流露。在玄学上,他是个佛教徒,他知道生命是某种东西刹那之间的表现,是永恒的精神在刹那之间存在躯壳之中的形式,但是他却不肯接受人生是重担是苦难的说法—他认为那不尽然。至于他自己本人,是享受人生的每一刻时光。在玄学方面,他是印度教的思想,但是在气质上,他却是道地的中国人的气质。从佛教的否定人生,儒家的正视人生,道家的简化人生,这位诗人在心灵识见中产生了他的混合的人生观。人生最长也不过三万六千日,但是那已然够长了;即使他追寻长生不死的仙丹露药终成泡影,人生的每一刹那,只要连绵不断,也就美好可喜了。他的肉体虽然会死,他的精神在下一辈子,则可成为天空的星、地上的河,可以闪亮照明,可以滋润营养,因而维持众生万物。这一生,他只是永恒在刹那显现间的一个微粒,他究竟是哪一个微粒,又何关乎重要?所以生命毕竟是不朽的、美好的,所以他尽情享受人生。这就是这位旷古奇才乐天派的奥秘的一面。
第三十三章 关于《无所不谈合集》、我编《当代汉英词典》
更新时间2009-7-2 17:45:58 字数:3358
 一九四六年冬,马星野先生来美,约我为中央社专栏撰稿人之一。我自一九三六年辞去《论语》半月刊、《人间世》、《宇宙风》的编辑责任,赴美专著英文书籍,中文写作此调不弹已三十年。马先生给我这个好机会,复归旧业,不免见猎心喜,欣然答应。自一九六五年春至一九六七年间陆续撰文发表。后因与香港中文大学订约编纂《当代汉英词典》,势难兼顾,乃又中辍。计三年间所作不下一百八十篇,前出一、二集已经售罄,读者向隅。乃与开明书店商量,连同一九六八年所写(本应为三集),汇为合集,复分类排比或略补注篇题,以求详备。甫琴先生毅然首肯,且拟重新用老五号字排印,为重修定本,耳目一新。甫琴先生半世知己之隆情厚意,铭感不忘。’
  书中杂谈古今中外,山川人物,类多小品之作,即有意见,以深入浅出文调写来,意主浅显,不重理论,不涉玄虚,中有几篇议论文,是我思想重心所寄。如《戴东原与我们》、《说诚与伪》、《论中外之国民性》诸篇,力斥虚伪之理学,抑程朱,尊孔孟,认为宋儒之以佛入儒,谈心说性,去孔孟之近情哲学甚远,信儒者不禅定亦已半禅定,颜习斋、顾亭林已先我言之。此为儒家由动转入静之大关捩,国人不可不深察其故。《论东西思想法之不同》,是我一贯的中心思想,尤详述此议,心所谓危,不敢不告。
  我编《当代汉英词典》
  编一部中文词典,以仿《牛津简明字典》,是我数十载的夙愿。一九四四年,书成,共六十余册,由家兄憾庐及海戈先生编成。抗战初发,毁于兵火,仅余带去美国之十三册。三十年来常怀此志,一九六六年,退隐台北,七载辛勤,始偿素愿,受举大旨如下。
  国语必有详确记载国语的词书,这个观念与字书完全不同。中国字书,一概以字为本位,不以语文中之词为本位。所以到现在,还没有由现代语言学观点编成的一本中国语文词典的专书。西方的英文、法文“字典”,都是以那些的国语为本体,凡国语中的词的用法及文法词类,及其变化,都记载详尽。我国的词书,如《辞源》、《辞海》,虽然以词为单位,内容却偏于百科全书性质,未能就词论词,研究其在句中之文法地位及变化,也不能于单音组及数音组缀合所成之词,加以整理及分析。中国语言中平常的词,如:“如果”、“倘使”“一下子”就不屑列入。朱骏声的《说文通训定声》独具只眼,能辨明词义之孳乳,遂能于六书之“转注”加以新解释,以“长成”之“长”与“家长”之“长”,“命令”之“令”与“县令”之“令”(段氏“假借”之例)认为转注。因为他通达音声之理,所以能注重语言中之音声,通其语音之转变,而超出说文研究字形的范围。
  中国向来无国语,因国语尚未统一。经五十年来国语统一会诸公(如吴稚晖、黎锦熙等)的高瞻远瞩,不断地讨论,始定北平话为国语。一九三二年《国音常用字汇》,一九四七年《中华新韵》颁布出版,而后读音始有统一的标准。又跟着一九一八年颁布的注音字母吝处推行,始有今日普遍承认之国语与读音。又自从文学革命以来,以白活为文学工具,教育部乃成立中国大辞典编纂处,经三十年之搜集材料始由汪怡主编《国语辞典》,在抗战期间由一九三七年出版第一册,至一九四五年出版第四册,而后我们可以说中国国语有一部详尽准确的词书。对于已往的白话文学(诗、词、曲及明清小说)及现代北平国音所有的材料都已有系统的纪录。这是开山的工作,前人筚路蓝缕之功,我们后学乃受其赐。所以我才敢梦想做一本更合时代的汉英词典。
  (一)范围—本书的范围,凡当代国语中通用的词语,报纸、杂志及书籍可以见到的,一概列入。现在国语基本文法是白话的,但文言中传下来不少丰富的词汇,已经混成一片。所谓文言与白话的区分并无严格的畛域。今日报章所见,文言与白话的成分各不同,但是白话既成了国人的文学工具、必定要吸收古代诗文中丰富的、锻炼过的、多含蓄的意象。如“集思广益”、“欲速则不达”、“飞黄腾达”、“通宵达旦”及“不即不离”,已经为教育界文人所通用的成语,绝非用白话所能达意。如今“而立之年”已成陈迹,士子亦不屑引用,认为炫弄而已,但是“不即不离”,以白话翻译,已经失其传
  裕神之用。文言中许多常用的词语,如“心许其人”、“其貌不扬”,还是通用的文雅词语。因为有了这些三千年锻炼下来的词音,所以今日的语文,传神达意之妙,可以媲美英文、法文。凡这些词语,都应该成为国语的一部分,在这词典都应该收入。
  (二)国的语文,必须应时而变。如“超音速”“原子能”是以前没有的。我们细读一九七〇年十一月十二日的报纸刊发的“经济部长”的话,就明白西洋所有的词语,我们都有了。他说:“……要积极发展高级化及现代化的基本关键工业”,“改善投资环境”,“探勘大陆地礁层的石油资源”,而“由轻油裂解的设备,年产乙烯二十万吨以上”。这种思想比前精确多了,与古文“鸡有五德”,思想文字,全不同了。现代语文、英文、法文所能表出,我们也能表出。
  (三)定词—定词是本书的基要工作,目的为定单音组及多音组的词语(words)及其文法词类。国语有多少词语,到现在无人晓得。这个悲惨的局面,是作者发愤负起这重大责任的原因。
  以前的字书,忽略“词”的形成及其词类。文言是多单音组的,现代的国语绝不是。因为在文字上,我们已有部首的分别,如“胡、湖、糊、蝴”,不受同音字的困扰。在口语上,一定需解决这个困扰,所以胡成胡子、糊成糨糊、蝴成蝴蝶、虎成老虎、月称月亮、日称太阳。因为意思明了,是语言第一条通则,多音组的词语自然而然演化出来。
  今日的国语,八成是多音组的,文言之单音必定加上一音。例如通常的助动词及介词:
  能—能够但—但是可—可以虽—虽然必—必须且—而且将—将要或—或者需—需要如—如果应—应该倘—倘使
  我们文化思想的字就是多音词。如问题、答案、会议、议论、相信、怀疑、服从、决定、研讨、梦想、推敲、推测、推动、推举、赞成、反对等,不一而足。所以,词不定,就意象不明,学者捉摸不定。“重”字有沉重一义,而不能不举出严重(时局、病势),隆重(典礼)、稳重、厚重(人品)。相反的“轻”一字,孳乳成为轻浮(人品—形容词)、轻松(一下—动词),轻易(不可告人—状词)。轻慢(鄙薄)是他动词,轻薄是形容词,或作他动词用,(给他轻薄一顿)。
  没有这些多音组的辞,我们只能说粗鄙光滑滑的字了。
  (四)情景——由以上所述,我们可知国语中,词语有情景的限制,用处各有不同,或他地可能用,此地不能用。凡语言都始于“情景”,最平常如打电话叫对方不要挂起来,便是一种情景,英文为waitaminute,法文为nequittezpa,德文为einAugenblick,情景同而文字不同。这种情景的限制,必一一标出。
  本书中(AC)即指经书、史记、汉书、六朝古文的古义,现在并不通行。在这部词典,古义从简,不过聊备一格而已,且不必举例。
  (MC)即指中古白话,是已往白话文学,唐诗、宋词、元曲及明清小说,所有过去的白话,现在并不通用,出处可查国语词典。
  (LL)指文言与白话相对。由古文中提炼出来之词语,虽然或出诗、书、易,但已浑成国语之一部。但文言辞语不宜乱用,否则行文时,多古僻字句。
  (DIAL)指方言词语及用法。
  此外很多词语,用处用地都有情景的限制。如:
  (Court)限于礼貌称呼时用之。
  (SI)即指俚语。此外,还有讥讽(satir),戏谑(facet),轻鄙(derog),谩骂(abuse),鄙俚(vulgar),文雅(litr)等用法,合时用之,则得宜。
  (Coll)指口语,在口语上用之,行文则难登大雅之堂。
  (四)传神——白居易说得好:“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梦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上自圣贤,下至愚癔,微及豚鱼,幽及鬼神,群分而气同,形异而情一。未有声入而不应,情交而不感者”(《与元稹书》)。他独得千古之秘,深知语言发乎情景,而寄托音声,始由音声生出意义。语言不但达意,且可传神。传神必有其地其时,故又日:“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文章诗歌,都有感人作用,必得其地,必得其事,必得其情,必得其景,然后感人也深。故本书于词语之用处,三致意焉。
第三十四章 中文电子字码机
更新时间2009-7-2 17:46:37 字数:2123
 今夏我在旅行中,收到波士顿城爱德公司(Itekcorporation)发明中文电子字码机的消息,非常快慰。这部机器名为(Chicoder,即Chineseencoder之意),意思是一部电子机器,能将中文各字用打字机方法,打出电子号码的鉴孔纸带(punchedtape),也能打出中文本字。我们知道鉴孔纸带是普通计算机及其他种电信传达之基础。所有孔位就是依二元进位的信号(binarycodesignals),叫电子机器去工作,或计算,或传达,或印字,应用无穷,而可达到惊人的速度。这个试验,系美国空军主持,宗旨在发明由中文译成英文的翻译机器。但是既有了这部中文电子字码机,于印刷、打字、电传等用处很多。据该公司报告:“凡一切输入及输出(input,output)的工作,都可用这单位进行。如计算机用鉴孔纸带的输入,计算机用打字方式或纸带的输出,排出中文及日文,及利用现成的电讯工具电传及印出文字,都是这部中文字码机的正确设备的工作。”
  简单地说明,凡是计算机或翻译机器,都有两个重要部分,叫做输入机及输出机。输入是由打字机员,将应要知道的消息告诉计算机;输出机是计算机算好,打出计算的成绩给你看。在翻译机器,你将要译的中文打在输入机,请它翻译。翻出来的英文,由机器用打字方式,打出来给你看。输入及输出,都是一部电子打字机。其中翻译部分,却是一部中英字典,所以这机器翻译也叫做Lookupsystem,就如查字典。妙在今日科学发达,利用电子之灵速,叫你不敢相信。譬如俄、英翻译机器,里面是一部《俄英辞典》(自然都是电子信号),有三四十万条,只用磁性记在一张直径九厘米的留声机片,而所占地位,仅是该留声机片外围宽约一时的圆圈而已。电子真用迅雷不及掩耳手段将那一字查到。如万一错误,太往前或太往后,又会自动回来觅到该字。所以这一部分称为storageandretrievalsystem,就是收录及检出系统,略如人身头脑的记忆,三十年前旧事,也不知用磁性记在神经何处,平时不理,一秒钟间,可以敢而出之。平常也讲“机器记忆”,其实机器有什么记忆,就是里面只要电子信号相符,便可毫厘不爽,登时一秒钟百分之几检出。翻译机器,还有一层麻烦,就是排字成句,这都要靠文法规则。我看俄、英翻译机器,打出来一段三五行,便须停一下约三十秒钟左右。这停下不动时,就是机器已将各字译出,却在那里“消化”一下,将俄文文法关系分析,再依英文文法排成句子。句子排好,再打一段出来。打出来成绩大概八九成文从字顺,有一两成须再用人工修改,成为完全通顺的英文。
  两年前,国际商务机器公司(IBM),已先作一试验。所选的仅是中文一段两千字的文章。因为国语文法,到底未弄清楚,中文的词犹未定,所以中英翻译机器,当尚有几年工作。那时的报告文详见《科学的美国人》。后来这公司的一班人退出,受聘于爱德公司,在那边进行,仍旧是美国空军资助及主持。因为输入输出皆须用华文打字机,打字机又须要有打字的键盘(keyboard)亦可称为钮盘。所以采用我所发明的“明快打字机”,这是由美国空军经过各方研究所指定的。那钮盘有制图说明,文见一九六三年夏的《科学的美国人》杂志。这明快打字机,不论笔顺,只论高低,所以该文中及此次爱德的报告都说“不懂中文的人,也可以于短期内,学会每分钟打出二三十字”。这是美国各方专家研究出来的共同的结论。明快打字的检字法,我想以后另文说明。
  还有一点可以叙述的,就是摄影惊人的进步。我们知道现在美国侦察机由上空两三万尺照下来,地面上小如一粒足球大的东西,可以照相出来。明快打字机,将各字依首笔末笔形体分门别类,同首笔(如)及末笔形体(如小)的字,按字映在打字机前的小窗口。这部电子字码机把中文一万零五百字缩小,所占方位仅是二方英,但是由电子的作用,却能毫厘不爽对照出来,加以放大,映在窗口,清清楚楚。所以这部机器的说明书,说可以容华文三万字而不发生问题。自然,二见方的面积,再加一两,是不难的。
  我对中文打字机及中文检字问题,可以说是自一九一六年起,经过五十年的思考,并倾家荡产为之。一九四八年打字机成,一九五一年,由美国麦根塔勒(Mer—genthalerLinotype)公司收买过去。这是第一架有钮盘的中文打字机。机器虽好,成本太大,价钱必高,所以麦根塔勒公司,永远不敢进行制造。此回无意中,由翻译机器之发明,而利用造成电子打字机,可谓了此夙愿。当然,这电子字码机,改用于电传打字机,及中文排印机,都成业已解决的问题。就我猜想,还是中文照相排印机(photocomposition)将来影响于我们人生最大。凿孔纸带,每秒钟可印五个字,即一分钟三百字。我们想到西洋报馆所用高速度排印机(highspeedprinter),用凿孔纸带印出来,一印出来同时印出二三十行,又回想我们的排字老法,真叫人感慨不胜。
  近年来,纽约各日报,常常发生罢工问题。原因就是这些高速度排印机排的比人工快,工人遂发生饭碗问题,裁又不是,不裁又不是。这样闹得天翻地覆。有一家报馆,几乎要关门。人家机器印刷,已进步到这样程度,我们做梦也没梦到,感慨而又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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