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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帝国三百年:文功武治宋太宗(下册)

_3 金纲(宋)
  大宋帝王们一生一世追求的就是太平盛世。
  但“礼”的推行,帝王要做表率。
  端拱元年(988),太宗到东郊以“太牢”大礼祭祀先农神之后,开始“耕籍田”。
  传统有“五礼”: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向先祖或天地神祇祈福称之为吉礼;丧葬哀吊之事为凶礼;朝见、聘问、会盟为宾礼;与战事、田猎、筑城等相关事为军礼;婚庆宴飨之类为嘉礼。籍田,属于吉礼。一般在年初正月,春天来临之际,由天子率官员或诸侯亲自耕田。这种耕田,是向天下示以农时,告知天下耕种季节的开始。天子带头耕种,是“祈年”的礼仪。“年”是五谷丰熟的意思。“籍田”,是传统中国自周代开始就施行的礼仪。
  “籍田”,一般规定,天子有千亩,诸侯百亩,这都属于天子或诸侯私人所有。“籍”的意思是“借”,也即天子先自己耕种,而后“借”民力继续耕种。所以,天子“籍田”,只是象征性的耕种,开个头。
  太宗下到田里,亲自执犁翻地,按礼制,他应该往前推三条垄,返回来再推三条垄,史称“三推三反”。王公诸侯们要“五推七反”,公卿大夫们“七推七反”,一般士大夫“九推九反”。太宗“三推三反”后,有司高唱:“礼毕。”但太宗说:“朕志在劝农,恨不能终于千亩,岂止以三推为限!”朕来做这个“籍田礼”,志在鼓励天下务农,更恨不能亲自将我这千亩良田都耕一遍,岂止以“三推”作为限度。于是,继续翻耕,旁边的侍臣一个劲要他停止,太宗这才放下犁头,回宫。
  为此,太宗还做了诗,说东郊籍田事,并将诗赐给诸臣。他说:“国之上瑞,惟丰年尔。自累岁登稔,人无疾疫,朕求治虽切,而德化未洽,天贶若是,能无惧乎?”
  国家最高的祥瑞,是丰年啊!自从这些年连着丰收,世人也没有大的流行疫病;朕虽然求治心切,但自认为道德教化还不够好,没有料到的是上天给我们这么大的恩赐。想到这里,能不心存敬畏吗?
  于是,又下诏:诸道百姓有生活艰困的,要在当地发放粮库的粮食接济他们。他对宰相们说:“累年以来,百物丰阜,自京师达于四方,并无灾沴,五谷顺成。若非上穹降福,何以及此!今郡县至广,生齿甚众,每闻一方小有凶歉,即命赈给,虽不能遍,亦表朕勤恤之意也。”
  多年以来,国家越来越富有,从京师到地方,也没有太大的灾害,五谷丰收。如果不是上天降福,哪里会有这么好的景象!现在郡县这么广大,百姓甚多,朕每次听到有一个地方小有凶灾、歉收,就命令地方赈济,虽然也许不能周遍,但也以此来表示朕勤于政务,存恤四方的一点意思啊。
  赵普在旁,鼓励这位君王道:“文王葬枯骨,天下称仁。夫民犹草也,草上之风必偃。若帝王用心行道,上合天意,民自悦服。臣等每闻陛下发言必思为苍生建长利,宁忧和气之不降也?”
  过去文王收葬野外的枯骨,天下认为他行仁道。民很像草,草上有风一定随风俯仰。君王就像风一样。如果帝王用心行仁道,上合天心天意,下民自然高兴而钦服。臣等常常听到陛下发言,一定是在为苍生推演长久之利,这样,哪里还用得着担忧上天不降和气呢?
  心里总是存有苍生之“长利”,就不会以任何“宏大”借口,掠夺侵凌苍生的私有财产;敬畏、感恩于上天所降之福祉,就会远离种种血脉贲张的激进情绪,在“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邦国管理中,星星点点地改善民生。爱民、敬天,有此政制之主要诉求,于是可以在“礼”与“法”的规定情境中,推演并建构帝国的秩序。如此,就是有道邦国。
  “法当原情”
  太宗执法,有一个基本思想:“法当原情”。
  这个思想事实上来源于“春秋决狱”,而“春秋决狱”又来源于孔子“亲亲相隐”的法学大义。说清这个问题需要相当篇幅,但也可以用有限的文字勾勒这一公案的义理。
  父亲偷了羊,儿子要不要举报?在文明邦国看来,可以不举报,因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是一种源于亲情的当然之理,是“法上之法”,符合自然法原理。西方现代法律也承认,当事人有犯罪嫌疑,亲属没有举报的责任,应回避。但在激进思潮主导下的国家主义“法律”中,规定必须举报,否则就是藏匿罪犯,属于犯罪。显然,“亲亲相隐”奠定了中华法系的文明道种。
  在此基础上,汉代董仲舒提出“春秋决狱”。这个意见的框架是:以《春秋》大义为司法裁判的思想资源,同时援引儒学各类经典,作为审判依据。凡是法律无条文规定的案例,法官即可援引儒学经义定谳。在具体判案中,第一考量案件事实,第二考量犯罪动机。如某甲之父与人斗殴,某甲持棍帮助父亲,但不小心将父亲打死。由于某甲动机并非打死父亲,所以,按“春秋决狱”,某甲无罪。这类动机性考察,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甚重,因此,确有利弊参半的结果,但是,即使现代司法,全重证据,细细考察,也是利弊参半的。人类问题,没有一揽子彻底解决之道。试图一揽子彻底解决人类问题的政治诉求,是一种辉煌梦想,梦很美,但不具有现实品格。就这个意义说,“春秋决狱”自有其合理性、合法性、正当性。它是中国最重要的文化遗产之一。
  “春秋决狱”,有“原心”也即考察动机之必要条件。如果动机善,有罪也可减免;如果动机恶,无罪也可加刑。
  宋太宗赵炅在此基础上提出“法当原情”,“原”是考察案件的缘由,“情”即天理人情。判决结果,要将天理人情考虑进来,这样,就让司法有了更趋于公正的可能性。
  西北泾州(今甘肃泾川)安定县,有一个庶民的妻子,对庶民前妻的儿媳妇很是痛恨,将其断喉杀死。此事成为一个大案。按一般法条,这是“婆婆杀儿媳”,而“婆婆”属于父母一辈,“儿媳”属于儿女一辈,这样就可以界定为亲族之内因纠纷而起的杀人案,且因被杀者为子女辈,或有“忤逆”情节,故“婆婆”杀儿媳,似可减免一等罪过。
  卷宗到了太宗那里,看过后,给出的意见是:法当原情。此必由继嫡之际爱憎殊别,固当以凡人论也。
  司法应该考察天理人情。这个案子,一定是嫡子继承,继母心不能平,因此有绝然不同的爱憎喜恶所导致。可以不必考虑宗族内部关系,就当是普通士庶杀人论罪。
  撇开“婆媳关系”,按法律事实定罪,这个“庶民之妻”就是一个“杀人犯”,“婆婆”的身份并不能让她享受豁免权。这是从“杀人”的动机给予定罪的大宋案例,具有“同态复仇”的自然法精神,也符合“春秋决狱”的“原心”大法。太宗还因此下诏,对《宋刑统》做了补充意见:“自今继母杀伤夫前妻之子及其妇,并以杀伤凡人论。”从此以后,凡是继母杀伤丈夫前妻的儿子及儿媳妇,都要以普通人杀伤论罪。
  与此连带的还有继母改嫁问题。
  继母的丈夫死了,家中的财产归谁所有?继母还是前夫的子女?太宗给出的意见是:继母改嫁自由,但不得占有已死丈夫的财产,应当全部给丈夫的子孙。丈夫的子孙如果年纪幼小,要有官方为之检查,封存财务,待幼子长成后,交给他。如果继母将财产带走,以盗窃论处。
  这个处理看似对继母不公,但丈夫与前妻留有子女,如果继母将财产带走,则子女不免处于啼饥号寒之中;而继母改嫁,后夫应该能满足她的生存所需。如此处理,也是对丈夫和前妻以及他们的子女权益的一种保护,值得肯定。
  叔叔告侄内有隐情
  宋时,有“场务”,经营各类物资,包括粮食、木材等,也有制造业,造船、造酒等。“场务”属于官办企业,由朝廷派出官员监管。一般由官方额定经营指标,指标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钱帛。完成指标之后,还有盈余,这个就叫“羡余”,也称“羡利”。有些比较贪的监官,往往就将这部分盈余收归己有。但难免被人告发。一旦败露,按当时大宋法条,属于“监守自盗”,应“弃市”,也即街头正法。太宗了解到这个情况后,认为量刑过重,不符合法典精神。于是下诏:从今以后,凡是贪用“羡余”的,只算“偷盗”,不算“监守自盗”,刑罚只能判处“流”罪以下。
  传统判罪,由轻到重,有“笞、杖、徒、流、死”之五刑。“流”刑就是发配流放,下“死”刑一等。大宋太祖太宗,对于贪污罪犯,极为厌恶,一般都有“从重”判决的倾向,但就贪污“羡余”的这个案例看,太宗也有尽力“原情”,从天理人情考虑,此类案自有“罪不至死”可能性。于是,减免一等,由“死”降为“流”。从现代司法量刑标准看,太宗此举,可称公允。
  有一个著作佐郎龙士元,在老家单州(今山东单县),告他的侄子龙小喜,说这个侄子“无赖”,好赌博,屡教不改,因此想不承认这个侄子,断绝叔侄关系。单县知州刘察、通判田贽就将这事弄成一个案件报到朝廷。定谳之前,太宗看到了这份卷宗,他怀疑这个案子有假,龙小喜可能被诬告。于是交付御史台重新审理。真相原来是,龙士元看上了亡兄龙士安的财产。龙兄死后十余年,龙小喜子承父业,龙士元就要夺取这份产业,于是诬告龙小喜。而知州和通判,就在龙士元家一场酒宴上,定计如此如此这般这般,炼成一场冤案。
  处理结果是:龙士元决杖,发配商州衙前禁锢,列入另册,终生不得做官。知州刘察、通判田贽同时免官,废为庶人,家财没收。
  太宗为此特意下诏:“方今抚育黎元,钦恤刑宪,岂容照临之下,尚有冤枉之人!黩乱政经,损伤和气,望其安治,其可得乎!应两京及诸道州府,凡有鞫狱,宜令尽心,无致枉挠。”现在大宋正在抚育黎民百姓,推演法制宪章,岂能容忍法律照临之下,还有冤枉之人!那种贪渎乱法,破坏政制,损伤天地和气的行径在,怎么能期望得到太平治理?以后,两京及诸道州府,凡是有案件审理,应该尽心查验,不要违法断案,导致正理不能伸张。
  宽大兵痞,护持工人
  有一年冬天,有人报告,有盗匪群伙夜半进入人家劫取财物,经过很长时间侦查,没有结果。但此事恶劣,太宗一定要得到结果,就让人发出高额悬赏告示,果然,就有人来检举揭发了。原来是军人士兵,几个人结伙干的事。再查,“尽获其党”,把所有的同伙都抓来了。太宗没有客气,全部正法。但这事还没有完,太宗认为军人干这种事,大有五代恶习,唐末五代以来多次“阴谋拥戴”的兵变,大多由这类兵痞推演而成。于是开始在军中整肃,调查那些积年有罪罚,受过处理的凶恶无赖之辈,得到数百人。但是看着这些兵士的时候,太宗又动了恻隐之心,想想罪恶归罪恶,但是按法,似不当死,于是就给他们上了铁钳颈圈,留在军中察看。过了一个阶段,又将这些人都召到崇政殿,训斥一番,每人赐钱三十文,将他们都放了,算是宽大处理了这些兵痞。
  但太宗亲自“听断”,有时也会放出辣手。
  有个管理皇宫花圃的小官高进,曾诬告役夫也即园艺工人朱希,说他有种种恶迹,但太宗召问,原来是这位高进曾经向朱希索要贿赂,朱希不给,于是遭遇诬告。太宗发脾气,将高进“杖脊”,打板子,流放海岛。
  这事给太宗一点阴影,他感到工人很容易被人欺凌,天平就开始向工人倾斜。
  太平兴国七年(982),有个西窑务,就是管理东西窑务的一个官职,负责烧制瓷器,供宫中用度。此地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打架斗殴案,说是西窑务的一位役夫,也即雇佣的烧窑工人,名叫夏遇,他喝醉酒,殴伤了队长杨彦进。太宗审理卷宗,“听断”,弄清了原委,原来这位夏遇,很有一点“群众领袖”的派头,西窑务有一位指挥使牛鹗,不免对这位“带头大哥”有点嫉妒,就安排队长杨彦进设计做局,试图陷人以法。太宗大怒,将杨彦进正法,牛鹗流放海岛。而夏遇则被提拔为管理人员,还赐给他布帛银带。
  宰相们看到太宗总是亲自“听断”决狱,并能察见隐微,于是互相联翩来向太宗庆贺,并要求将太宗听断的故实记录下来,交付史官,将来修《太宗实录》用,太宗答应了。
  皇子被推问
  端拱元年(988)初,太宗非常喜爱儿子赵元僖,在赵元佐疯癫之后,很想将他立为太子,于是任命他为开封尹,封许王。但是他惹了麻烦,什么麻烦不知道,反正被御史中丞弹劾,而且找去“谈话”,史称“被鞫”。“鞫”就是审理,究查,但不判案。两宋“鞫”是“鞫”,“谳”是“谳”,后者才负责判案。在“鞫”与“谳”之间,还有个过程,就是由专业司法文官,根据“被鞫”之后报上来的案情,援引法条,即告知负责“定谳”的主官,此案适合使用什么什么法条,法条的引用,皆源自《宋刑统》和后来的《编敕》。主官根据案情和适用法条,给出判决意见,称为“定谳”。如果是大案,还要上报,县报到州郡,州郡报到朝廷,朝廷有司会审,最后报到皇帝。现在大宋首都汴梁市长、许王赵元僖“被鞫”,他这个习惯享受尊崇的人物,受不了这个待遇,于是向君王诉苦,说:“臣天子儿,以犯中丞故,被鞫,愿赐宽宥。”
  臣好歹是天子的儿子啊,因为犯在御史中丞手里,所以“被鞫”。请求父皇开恩,宽大处理我啊!
  太宗说:
  此朝廷仪制,孰敢违之!朕若有过,臣下尚加纠摘;汝为开封府尹,可不奉法邪?
  这是朝廷的仪轨制度,谁敢违背?即使朕有过错,臣下还不忘了纠察指摘呢!你作为开封尹,能不奉法吗?
  史称“论罚如式”,赵元僖被处罚,一如国家法式。
  《续资治通鉴》等书中记录了这个事件,这种法律精神,是传统中国永远的光荣;也是太宗赵炅的光荣。值得为之浮一大白。
  太宗担心子弟不能“克己”,于是在这一年的春天,对诸王有过一次训诫。
  当时皇子封王,授以节度。陈王元僖进封许王,韩王元侃为荆南、湖南节度使,进封襄王,冀王元份为威武、建宁节度使,进封越王,益王元杰为剑南东西两川节度使。太宗亲自写了诏书给元僖等人,说:朕周显德中,年十六,时江、淮未宾,从昭武皇帝南征,屯于扬、泰等州。朕少习弓马,屡与贼交锋,贼应弦而踣者甚众。太祖驻兵六合,闻其事,拊髀大喜。年十八,从周世宗、太祖,下瓦桥关、瀛、莫等州,亦在行阵。洎太祖即位,亲讨李筠、李重进,朕留守帝京,镇抚都下,上下如一,其年蒙委兵权,岁余授开封尹,历十六七年,民间稼穑,君子小人真伪,无不更谙。即位以来,十三年矣。朕持俭素,外绝畋游之乐,内却声色之娱,真实之言,故无虚饰。汝等生于富贵,长自深宫,民庶艰难,人之善恶,必恐未晓,略说其本,岂尽余怀。夫帝子亲王,先须克己励精,听卑纳谏。每着一衣,则悯蚕妇,每餐一食,则念耕夫。至于听断之间,勿先恣其喜怒。朕每亲临庶政,岂敢惮于焦劳,礼接群臣,无非求于启沃。汝等勿鄙人短,勿恃己长,乃可永守富贵而保终吉。先贤有言曰:“逆吾者是吾师,顺吾者是吾贼”。此不可以不察也。
  朕在后周显德年间,十六岁时,那是江淮之地还没有平定,跟随昭武皇帝(太宗父亲赵弘殷死后谥号“昭武”)南征,屯兵于扬州、泰州等地。朕少年时就练习弓马,多次与敌寇交锋,敌寇应弦而倒者很多人。太祖当时驻扎在六合(今属南京),听到我的事,拍着大腿叫好。朕十八岁时,跟从周世宗、太祖,曾经攻取瓦桥关、瀛洲、莫州等地,也常常在行军阵营中。自从太祖践祚,亲自讨伐泽潞李筠、扬州李重进,朕留守在京师,镇抚首都,公平执政,上下一律。就在这一年,接受了兵权,一年后,又授我开封尹,经历十六七年,对于民间农事的辛苦、君子小人的真伪,没有我看不懂的。自从继位以来,十三年啦,朕一直坚持简朴生活,对外,谢绝田猎游赏之乐,对内,推拒乐舞色情之娱,这是真实之言,没有虚假的粉饰。你们都生于富贵,长在深宫,对于民间的艰难,人心的善恶,恐怕未必全都知晓。我这里略说说根本大事,并不是我全部的心思。帝王之子,作为亲王,首先必须做到的是克己,砥砺意志,励精图治;要做到谦卑地纳谏。每穿一件衣服,就要心存对蚕妇的怜悯;每吃一顿饭,就要心念对耕夫的同情。至于司法“听断”之间,一定不要没有问案由之前,上来就以自己的喜怒对待。朕每次亲临军政实务,岂敢怕苦怕累;每次以礼接待文武百官,无非是想求得臣子的竭诚意见。你们千万不要鄙视他人之短,不要仗恃自己之长,这样才可以永远守住富贵,保持始终的吉相。记住先贤的一句话:“逆吾者是吾师,顺吾者是吾贼”。这是不可以不认真考察的啊!
  太宗这一番话,啰唆,语言并不凝练,应该属于史官未修改的实录原稿,可以见出作为父皇的真实心意,堪称“语重心长”。
  安崇绪疑案
  太宗时代的执法,除了太宗亲自“听断”“录囚”之外,遇到“天下疑狱,谳有不能决”,也即寻常所说的疑难案件,也会集合廷臣讨论解决。这方面,没有常法,也即没有制度规定,有了疑难案件,就会临时临事召集群臣,听取各方意见,而后决断。
  端拱初年,广安军(今属四川广安市)有一个庶民名叫安崇绪,他的亡父安知逸先后有五个女人,其中三个已经不在。生母蒲氏之外,尚有继母冯氏。他要上诉继母,案由是:继母冯氏曾与安父离婚,现在要将资产全部给她自己的儿子。朝廷大理寺审理后,发现继母与安知逸并没有离婚情节,那么这个儿子起诉继母,估计是有隐情,于是按“礼法”判决:安崇绪诉讼母亲,栽赃,罪当死。
  报到太宗这里,太宗生疑,反复询问细节,执行这个案子的判大理寺张佖坚持自己的判决是正确的。于是太宗将此案下到台省讨论。台省,乃是中书门下所在,于是一班文职官员都参与了讨论。
  大文豪徐铉发言认为:“现在只要知道,这个冯氏如果真的离婚了,那就可以判决她‘归宗’,回到安家,财产不能带走;如果没有离婚,那就是安崇绪做假证,陷害继母,依法当死。现在详细考察卷宗,发现案子没有冯氏与安知逸离婚的情节,一共有四个证据。况且‘不孝’的刑法,是有利于教化天下的大事,不能变,应该依照刑部、大理寺的一审判决,安崇绪当死。”
  议论中,很多人赞同徐铉意见。如此判决,很有“政治正确”的意味。
  但名相李昉等四十三人提出了不同于徐铉等人的意见。
  李昉等人的意见是:
  “法寺,也即刑部大理寺,判决为不当。理由如下:如果认为五个母亲都有同样的继承权利,那么蒲氏虽然不是原配正房,却是安崇绪的生母。安崇绪之所以告状,是因为田业被冯氏继母强占。这样,亲母蒲氏就会没有了经济来源,衣食不给,陷于饥寒交迫之中,所以来起诉。如果按照法寺意见,安崇绪当死,那么安知逸有什么罪,导致绝后?而蒲氏又将托身于谁度过晚年?臣等结论性意见如下:田产都归安崇绪;冯氏既然没有离异,可与蒲氏同居一堂;安崇绪需要对二位老人供养终生。如此,儿子有父业可以守成,冯氏则终生不至于缺乏赡养。至于安崇绪做假证、冯氏强占安家田产,可以同时赦免。”
  这种“法当原情”的集体讨论结果,千年之后,感动了我。
  大宋,有地方讲理。
  对于大宋管辖之地,偏远地方,往往历史上承袭着“化外”习俗,太宗一般不予“更化”,但是事情涉及民生利害,往往就以疏导方式,慢慢涵养变化。譬如,今天的两广一带,有些偏远的山区,往往有杀人祭鬼、病不求医、和尚娶妻等伤风败俗之习。太宗给出的意见就是:委托本郡熟悉中原衣冠文明的长吏,“多方化导,渐以治之”。他期待能有文明官员用一种温和的方式,逐渐改变这种习俗,不要采用严刑峻法,强力改变。
  东汉光武帝时,今属越南的九真郡,曾是“蛮荒之地”,那里的婚丧嫁娶,饮食男女,都与中原礼法距离甚大。光武帝派出一个叫任延的学者去做九真太守。任延看到当地除了射猎之外,不知道牛可以耕田,就教民做农具,垦田。几年后,当地就变得富有起来。又教化当地人婚嫁可以年龄相配,不至于乱婚。于是当地人生了孩子起名,都愿意带个“任”字。任延,成为教化一方的古人。太宗希望的就是大宋能有任延这样的人。
  但对于化外之地出现过于血腥的习俗,太宗也出辣手更化其俗。
  “采牲”杀人以死罪论
  淳化元年(990)秋,峡州(今属湖北宜昌)长杨县,有庶民向祚、向收哥俩,收受了富人的钱财十贯,去“采牲”。原来,巴峡一带有一种风俗,杀人做“牺牲”用来祭祀鬼神。谁也不愿意被杀,于是有钱人就花钱招募人杀人,谓之“采牲”。向祚、向收这哥俩就谋杀了县民李祈的女儿,将割下的耳朵、鼻子、截断的四肢,拿来送给富人。结果此事被乡民告到县里。正好赶上著作郎罗处约奉使出使在巴峡,看到了此事,于是上疏。太宗闻言很是吃惊,下诏:“剑南东西川峡路、荆湖、岭南等处管内州县,遇到此类事,要告诫属下官吏,要小心侦查逮捕这类富人和杀手,以死罪论。有举报者,即以富人家财转赠。官吏如果知道而不上报,加罪惩罚。”
  太宗对这类邪恶,不手软。
  罗处约是一个有气场的人物,史称“形神丰硕,见者加重”,形象神态都有丰满高达气象,看到他的人都会敬重他。他文笔漂亮,也有思想,曾有论文《黄老先六经论》,大意说老子学说与孔子学说相近,没有冲突或矛盾。史称“人多重之”,人们都很看重这篇文字。他也有关于削减冗官的上疏,认为“三司”也即负责经济工作的独立部门可以重新划归尚书省各司,这样可以减少朝廷机构。上疏写得文采飞扬,时有佳句,如:“人者可与习常,难与适变;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法天地简易之化,建《洪范》大中之道,可以亿万斯年,垂衣裳而端拱”,等等。
  他应该是大宋较早提及“冗官”利弊的人物。此人还有诗才,与名流王禹偁、苏易简相唱和。但他在做荆湖路巡抚时,人称“欲以苛察立名,而急于进用”,想用苛刻的察举奠定名声,而又急着被朝廷大用,所以就在巡抚工作中,奏劾了很多官员,乃至于他一路下来,不少地方官被朝廷罢免了。史称“士论薄之”,士大夫的议论有点轻视他。
  他死得早了点,淳化三年(992)卒,时年三十三岁。此人若有寿,应是一个用法严酷,汉代张汤式的人物。有记录说他是唐代酷吏罗希奭的裔孙。罗希奭在大唐天宝年间曾被宰臣李林甫推荐,与一个叫吉温的酷吏共同执掌刑狱。二人很快就弄出罪名,将一批大臣投入监狱,当时有个说法,叫“罗钳吉网”,罗希奭像钳子,吉温像罗网,这是厌恶这二人的罗织锻炼,致人于死罪。大宋酷吏较少,不喜欢用“重典”,但罗处约颇有乃祖遗风,他的存在是一个异数。
  禁“生祠”
  大宋法制,也比较注意着眼于“风化”。有那种于士庶风化不利的行径,朝廷会有人提出,用法律的形式予以禁止。
  有朝廷命官出使川蜀,发现剑南之地,有富人之家,多愿意招上门女婿,上门女婿与富人之子序齿,做兄弟行。等到富人死了,就一起分配富人的财富。于是,当地很多贫民人家就有男儿舍弃父母,出赘到富人家,成为当地一种流行风习。使者认为这种现象不好,“甚伤风化”,而且容易引起争讼,希望朝廷能下文禁止。史称“诏从其请”,下诏同意他的请求。
  剑南这个地方,又有地方骄悍的庶民,为州郡县官有功德者建立“生祠”,为活人建祭祀性质的祠堂庙宇,还要刻碑歌颂。官吏有善政,管辖地区的人就愿意干这个事。但建“生祠”要集资,这笔钱就要在乡村市肆募集,于是有“掊敛”,聚敛、搜刮行径。史称“小民患之”,普通百姓深以为祸患。太宗于是下诏:州郡为州县长吏建生祠,禁之。
  两浙各州,往往有人穿了奇装异服,拿着刀,吹着角,自称可以治病。这类人行走在乡间市肆,往往有人相信,事实上这是一批走江湖的骗子巫师。有人举报此事,于是朝廷也下文禁止,犯者以“造谣惑众”论处。
  帝国法制有时会以“诏令”形式下达,如果照章执行,久之,就成为“祖宗法”,具有了稳定的“法令”性质。法令性质的诏令,大多涉及民生内容。
  帝国有武备,制造弓弩就是一项。弓弩最重要的材料是牛筋,但牛筋事实上产量很低,一头牛只有很少很少的几根筋,而最好的牛筋则在牛脊椎骨两旁,产量更低。而牛是帝国农业最重要的生产工具。各地督敛牛筋,逼得紧了,就要杀耕牛。这在帝国是一种悲剧。于是太宗下诏,制造弓弩要节约牛筋,只在“纵理”,也即竖纹方向上使用牛筋,其他臂弓上的横纹等处,可以改用羊马筋替代。史称这道诏令一下,每年可以省下牛筋千万。
  钻法律空子的“刁民”
  “人心惟危”,大宋“刁民”是很会钻法律空子的。
  有盗手持凶器,进入人家,事后破案,按法以“强盗”论处。但太宗朝时,有人知道大宋法律重证据,认为时过境迁,那凶器已经没法考证就在现场,于是自诉凶器在进入人家之前,放弃在户外,是空手进入人家的。
  有司认为此事难于核定,就上报朝廷。
  太宗“原情”,认为凶器是否带入,很难核实,但还是要以“强盗”论处。因为不如此处理,容易启发他人的“奸心”,也来效法。无论是否携带凶器,既然进入人家,非偷即盗,太宗此举,也公允。
  在民事纠纷中,庶民争田产,也往往钻法律空子,譬如,有些“刁民”,就让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出头,到官府起诉。意思是由这个年龄的老人做“当事人”,不会遭遇拘禁,官司打起来,又不妨碍农活,而大宋还规定:老人不受杖责,即使官司打输了,也不至于挨板子。这样官府调查起来,会有很多麻烦,此举等于搅乱了公法。
  太祖时,有个宋州(今属河南商丘)观察判官何宝枢,发现了这种现象,于是上疏,要求制度性处理:从今之后,七十岁以上不得参与刑事案件,有案情,要令家人代为起诉——但家中确实没有男丁,而处于孤老境界的老人不在此例。太祖接受了这个意见,从此制定为法律。
  到了太祖乾德四年(966)六月,又下诏,规定:七十岁以上争田产,要令家人陈述案由,如果家人共犯,一家之中的尊者受过;但这位尊者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属于不被判罪者,则移罪于家人中的第二尊者。所谓法律规定不被判罪者,指的是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以及重病在身的人。
  太宗时代,重申了这项法令。并有另外规定: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以及重病在身,这三种情况,如果有人告他们谋反叛逆、子孙不孝、同居之内被人侵犯,这三种罪名,可以受理;除了这三种罪名,其他罪名一概不受理。
  雍熙四年(987),太宗针对老少“犯罪”问题下诏道:老人和孩子,不加刑罚,这是“圣人养老念幼之旨”。但是争讼之际,也不可不注意省察,因为奸险的诈术,也有多种途径。仗恃高年,就是其中一端。另外有一种犯人,知道大宋有案件审核制度,而且知道一审核,就可以拖,万一拖到“大赦”,案件就可以不了了之,于是,就不断“翻供”。这是更令大宋头疼的现象。
  淳化四年(993),这种“翻供”现象,被提上议事日程。
  有一位知制诰柴成务上言此事,大意说:
  官员调查刑事案件,案成之后,要派遣差官审核录问,涉及执行大辟罪也即死刑罪前,更要派遣朝廷职员来监督判决、执行。这时候,往往有罪犯翻供,称冤。于是,又另外派遣官员重审。这固然是国家极为重视死刑的制度规定,但经过考察,发现这事也有弊端。有些罪犯犯罪至重当死,但因为多次翻供,赶上三年一次的大赦,就成全了他的奸计。即使不遇到大赦,反正是一死,闹腾一阵是一阵,也无所谓。蓬州(今四川营山)有一犯人贾克明,因为杀人案,前后被拘禁一年半,有过七次勘问审理,每次都认罪,但一经正法前的录问,他就翻供。但陛下英明,对此案做出“经赦不放”的决定,后来经过转运副使蒋坚白、提点使臣董循再次会同审理,才得到最终的处断。但在处理这个案子时,七次都要牵连证人,逮捕嫌疑人,有关的各州县都要追查前因,这些受连累的人太无辜了。期望今后朝廷、转运司、州府差官,审理案件,如果伏罪事实清晰,但到了录问时罪犯翻供,轻者,委派本州另外审理,重者由转运司在邻近州郡派遣官员审理。如果三次推问审理如初,当依法断案。
  太宗将这个意见拿到大理寺详细讨论,要意见。
  大理寺给出了法理依据:
  根据《刑统》记录,唐代长庆元年(821)十一月五日有“敕”,也即唐律的补充法条,罪犯称冤,如果已经三度断结,不再属于重新推定的范围。以后就按这个法子,只要有过三次推问,就不再受理第四次。但如果罪犯告发本推官收受贿赂,推问不公平而称冤,则可以继续受理。如果翻供者所言不属实,除了本犯死刑判定之外,还要加罪一等。如果官员受贿属实,则官员在本罪外另加一等。如果囚徒称冤不虚,则第三度推官要在本法判定之外,加等贬责;第二度、第一度推问则按照降等次序处理。
  这样,就将重罪案件最大限度地保持了处理公正。
  大宋的文明,有司法成本。
  太宗明白民间疾苦,也明白世风浇漓。因此,动用法律手段,保障民生之外,也注重风习的文明更化,是他继太祖之后,推演道义天下的方向之一。
  《宋史。刑法志》有一段话评价大宋法制,立论公允。大意说:宋朝兴立,承接的是五代乱世。所以太祖太宗时代很用了一些“重典”,用来惩治奸恶邪僻的罪犯。但是每年都亲自审理案件,甄别案情,务求谨慎明断,整体上以忠厚为本。中原统一之后,礼乐教化越来越兴盛,士人在开始做官时,都要熟悉法律法令。君王一心以宽大仁政来治理天下,所以尽管立法条文很严,但实际用法却很宽恕。案件只要有一点疑问,在审核时往往都会得到减免。观察几代人下来,在这样连续的和平昌盛之际,天下士庶都乐于安生,难于犯法,而天下大治的规模很有传说中夏商周三代的样子。但是到了神宗元丰年间以来,刑书越来越繁杂,不久奸邪之人又得到了重用,于是,国家刑法政令就有了紊乱。朝廷南渡之后,大权旁落,州郡的小官员也可以专断刑法,而刑罚的宽大或严厉都在这些人身上。但是尽管如此,南宋的几代君王都知道“以爱民为心”,虽然不免失之于太过于仁慈软弱,但是太祖太宗遗留下来的遗训还没有泯灭。
  太祖太宗力求司法公正,“疑罪从无”“法当原情”“法贵有常”的思想,总根于“以爱民为心”。
  伍 名臣。名流
  薛居正、贾黄中、张齐贤、李昉、沈伦、宋琪、吕蒙正、吕端、寇准、钱若水、王禹偁等人,皆为一时才俊。他们的故实不仅有趣,还往往构成理解传统中国,理解大宋帝国,理解太宗一朝,理解士庶生活的意义系统。
  大宋精英
  大宋,名流最多的时期是仁宗一朝,晏殊、韩琦、范仲淹、富弼、包拯、欧阳修、狄青、曾巩、司马光、苏轼、苏辙、苏老泉、宋祁、宋庠、宋敏求、程颐、程颢、程天球、刘恕、王素、曾公亮、孙复、石介、邵康节、柳永、张先、梅尧臣、王曾、穆修、滕子京、尹洙、庞籍、张尧佐、夏竦、余靖、王德用、毕升、胡瑗、文彦博、赵忭、范祥、苏舜钦、李覯、蔡襄、吕夷简、张载、文同、周敦颐、苏颂、王珪、吕公著……仿佛春秋战国、清末民初时期人才辈出,这是中国历史上,文化灿烂、精英频现的一个历史时段。
  考太宗一朝,已经开始有了文化积累。浏览大宋各类编年史,可以发现,太宗在位二十二年,几乎每年都有人才脱颖而出。虽然不如仁宗朝那么星河灿烂,但也足够称得上文采炳蔚。
  徐铉,从南唐归附大宋的著名文臣,与兄弟徐锴齐名。《说文解字》在他手上得到一次成果卓著的整理。还曾续编宋代重要大书《文苑英华》。
  刘翰,大宋名医,曾与马志等人详定《唐本草》。
  潘慎修,亦官亦隐,善于弈棋,曾与太宗多次对弈,并做《棋说》讽喻治道,标举风尚,为士林称赏。
  释赞宁,曾修《高僧传》等,有著作多部。
  乐史,著作家,有《太平寰宇记》,名动天下。
  邢昺,著名经学家,所著《论语正义》《孝经正义》《尔雅义疏》,都已经收入今本《十三经注疏》。
  王延德,应该算是旅行家,曾到高昌(今新疆吐鲁番),两年后,带着回鹘等边族官员上百人回到大宋汴梁。著有《西州程记》。
  周克明,天文学家,太宗朝的历法,多由其监定。
  苗守信,也是天文学家,太平兴国中主持造新历,太宗命为《乾元历》。
  陶裔,画家,与黄荃齐名,史称“西蜀黄荃、东京陶裔”。
  许道宁,民间画家,曾在城门外卖药,买药者赠画,一时名公交口赞誉。
  易元吉,画家,中国绘画史上的知名大家。
  吴淑,著作家,学者,曾与李昉等人编修《太平御览》《太平广记》《文苑英华》。通字学,有《说文字义》等著作多种。
  李淑,著作家,学者,著有《国朝会要》《阁门仪制》《三朝训鉴图》等,另有别集百余卷。
  林逋,著名隐士。
  潘阆,词人。
  柳开,诗人。
  ……
  除此之外,太宗一朝的名臣名相也很多,除了本书前面介绍过的赵普、卢多逊之外,更有薛居正、贾黄中、张齐贤、李昉、沈伦、宋琪、吕蒙正、吕端、寇准、钱若水、王禹偁等人,皆为一时才俊。他们的故实不仅有趣,还往往构成理解传统中国,理解大宋帝国,理解太宗一朝,理解士庶生活的意义系统。
  中国,十世纪的精英,在此。
  “弭冤白谤,第一天理”
  薛居正,五代后晋时曾举进士不第,写了一篇《遣愁文》自我排遣,读过他这文章的人,有识者看出此人不凡,倜傥豁达中,另有“公辅之量”,古人称“三公、四辅”,都是帝王的佐臣,这意思就是称赏薛居正有宰相之才。
  但在后晋、后汉时代,薛居正一直在下僚之间浮沉。他并不介意。这是一个知道自己荣誉方向的人物。乱世中,他即使在做小官,也有一项了不起的坚守:遇到可能的冤情冤案,必要为之弭冤白谤,还苦主一个清白。我曾不止一次引用过明代大臣吕坤的一句名言:“弭冤白谤,第一天理”。君臣文武,只要心存一点不滥狱、不枉人的念头,就是善根。薛居正在后汉时,不畏惧权臣史弘肇的威权,必要为无权无势的庶民代理官司,平反冤狱;在宋初时,不畏惧名将慕容延钊的威权,必要为一群和尚们代理官司,刀下留人。这些故实,本书第一部《赵匡胤时间》已经说到。
  太宗时,薛居正做到左仆射、昭文馆大学士,北汉平定后,更进位司空。这是人臣所能达到的最高职务了。在帝国的日常管理中,薛居正“燮理阴阳”,付出了宰辅大臣的智慧。帝国的运转,期间有无数的细节需要处理,薛居正在政事堂、中书省从容调度,帝国十几年的流畅,薛居正有功。
  他应该是经由个人努力,在乱世中,俟命待时,不浮躁,不自弃,守正循理的一介名相。
  但他的最大功绩,也是他个人的最大成就,不是拜相,而是立言。
  他有一部《旧五代史》。
  《旧五代史》,是今天能够看到的“二十五史”之一。书原名《五代史》,欧阳修又以《春秋大义》出《新五代史》,故薛相此书,被称《旧五代史》。又因为记录的是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代的历史,史上也称《梁唐晋汉周书》。这书底本有三大来源,一是五代各国的“实录”,二是范质的《五代通录》,三是各位史臣各自掌握的去古未远的各类史料。
  参与此书编纂的都是宋初名流,薛居正是监修。
  这书的价值、意义,说来宏大,但大略可归结为如下意见:第一,跻身“二十五史”,为中国连绵不断的历史记录提供了一个完整文献。迄今为止,人们认识“五代史”,此书也是最重要的文本。
  第二,创造了一种编排方法,以中原五个朝代的延续变更为主线,故称“五代”;这是在没有更多选择的条件下,勉强撑起“中原正朔”的旗帜,为华夏政治文明的连续性,提供了一种解读模式。而更多的割据政权,如南汉、北汉、前蜀、后蜀、南唐、南平、吴、楚、吴越、闽,则被称为“十国”;而“十国”中,又有《世袭列传》《僭伪列传》的区别。其余如契丹、吐蕃等,则被称之为“外国”,进入《外国列传》。要解释的是,所谓“外国”,并非等同于今天意义的“外国”,乃是指“中原以外的地区”。在“帝国”版图内,“外国”属于“羁縻”地区,也即虽然军队不能到达,但按照华夏传承历史,也属于“天下”范畴,“四海一家”范畴,是更大范围的“共同体”。这种编排方法,就赋予了数十年乱世一种结构或线索,中国,在摇摇欲坠中,循此结构或线索,依然有“典章”可寻。赖此“典章”,中国,虽然陷入了混乱状态,但并没有陷入丛林形态;虽然“野蛮”,但并不“蒙昧”。
  第三,这种“典章”,就五代十国的政治生态而言,至少凸显两大价值:一是对“秩序”的追求;一是对“民生”的重视。按现代“国家原理”考察,只要还有这两大价值,士庶让渡部分权利(不是权力)组建起来的“国家”,就还有继续存在的理由,剩下的事情,是如何“更化”推演。《旧五代史》在编辑撰写各类人物与故实时,对这两种价值给予了足够倾斜。欧阳修《新五代史》与之不同的是,更注入了批判意识,但不能因为欧阳修的批判,就认为《旧五代史》没有思想。事实上,薛史恪守了儒学价值观,所有的讲述,并不背离圣贤理念。至于对某类人物如冯道的评价,那应该视为儒学内部的分歧。事实上,直到今天,如何评价冯道,仍然是一个不可能划一的聚讼故实。儒学并不试图统一天下意志,儒学承认“道并行而不相悖”。
  薛相官拜宰辅,更监修《五代史》,堪称“立功”“立言”,足可不朽。但在“立德”方向上,他有两事为人诟病。
  第一件事,他信服道教,最后服用丹砂中毒。
  那是太平兴国六年(981)六月的一天,他已经服用了丹砂,在朝中奏事,忽然觉得不对劲,赶紧辞别,走出大殿,在外,来不及回家,口渴,喝了一升多水。等到堂吏将他扶回中书时,已经不能说话。但他一定是口渴难忍,只用手指堂庑间的储水器。左右赶紧取水来给他,他已经喝不下去了。他躺在办公室的阁屋之中,估计是丹砂在胃里发热,史称“吐气如烟焰”,被人抬着送归家里。到家就死了。这一年他七十岁。
  大儒,是不服用丹砂的。
  并非不相信那东西,而是相信“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日常生活自有“居易俟命”之姿态,在“恭而安”境界中,完成儒学的体验、传播或践履。大儒,没有时间去“研究”或“服用”丹砂。
  第二件事,他治家无方,儿子薛惟吉乃是一个街头恶少。
  薛惟吉养在读书人家,却不像一个读书人家子弟。男子汉大丈夫,往往也有妻不贤子不孝之糗事,但名气这么大的薛相,儿子却是一个恶少,这事在士林被人叹惋不止。这儿子并非薛相亲生。薛相妻子“妒悍”,不允许他纳妾,因此,薛相无子,收留了薛惟吉。薛相很爱这个儿子,不免有溺宠之事,这儿子也利用了这一点,外面做事都瞒着薛相,所以薛相对儿子所为一点不知。薛惟吉有勇力,长得也魁梧高大,就在京城与恶少们一起追逐打闹,踢球纵酒,还喜欢音乐,与伶人们在一起吹拉弹唱,就是不读书。
  跟薛居正一起拜相的沈伦、卢多逊,他们的儿子,都以“父荫”得以为“尚书郎”,做了朝廷的文职官员;但薛惟吉只好做个“右千牛卫将军”,小武官。太宗知道薛相家事,等到薛相病逝时,太宗来到灵柩前吊唁。薛相的妻子来拜见。太宗安慰了薛妻好久,而后厉声道:“不肖子安在!”
  薛惟吉正在灵柩一侧,听到皇上如此称呼他,又羞愧又害怕,不敢答应。
  太宗又道:
  “这小子能不能改变自己的行为啊?如果改不了,恐怕不能继承先人的志业,那怎么办?”
  薛惟吉从此以后,像是变了一个人,史称“尽革故态”,将过去的生活方式全部变了。他开始谢绝那些街头恶少,整个居丧期间,按照礼节应酬往来宾客。后来又常与贤良的士大夫来往,更涉猎一些书史,慢慢有了气质上的变化。史称“时论翕然称之”,时论都众口一词地称赏他。
  太宗知道他的行为改变后,就让他知澶州,又改知扬州。后来,薛惟吉做到河南知府、凤翔知府。
  改变一个“不肖子”,让他走正路,这是太宗给予薛相最大的恩典。
  但这位薛惟吉,虽然改过,却与养父薛居正一样,也是治家无方。他死前娶了后妻柴氏。他死后,柴氏要改嫁,但前妻的儿子不干,将继母告到法院,结果带出来一桩大宋奇案,这一个寡妇居然与张齐贤、向敏中两大名相有了牵连!张齐贤在向柴氏求婚;柴氏要嫁张齐贤;薛惟吉的儿子不同意;向敏中要购置原薛居正大宅子……案子错综复杂,糗事闹大,以至于皇上都要出面来听断、审案。但这已经是真宗时代的故实了。
  “等身书”
  贾黄中,就是“雍熙北伐”之后,处理曹彬专案的那位大臣。
  他的名字就怪,“黄中”,“黄帝之中夏”也;字“娲民”,“女娲之士民”也。由其名字可知,此人乃是一有着“中原情结”的士子。“中原情结”,用今天话语表述就是“爱国主义者”。大宋与以往诸朝有种种不同,其中之一是,有着“中原情结”的武士、文士很多。“驱逐契丹”“驱逐西夏”“驱逐金人”“驱逐蒙元”成为大宋士人的政治正确和伦理正确。这是历朝历代所罕见的文化政治现象。大宋地缘环境恶劣,逐渐培育起中原士子呵护并捍卫中原文明的自觉性,这是中国(不是“中原”,重申:我行文用词往往有细微差异,个中隐衷,知亦可,不知亦可)文化展开中的一道特异风景。
  他的四世祖贾耽,乃是唐代一位名臣,在唐德宗、顺宗、宪宗三朝,做了十三年宰相。贾耽先生还是史上有名的地理学家,曾经绘制《海内华夷图》,这图已佚,但据后人推断,俨然就是一幅亚洲小地图。贾耽先生恭行温厚,那时人都称赞他为淳德君子。贾黄中身上继承了乃祖的风范。
  贾黄中的父亲贾玭,是进士出身,宋初做官,历任刑部郎中等职,最后做到水部员外郎、知浚仪县。贾玭老先生,生性“严毅”,史称“善于教子”,一般有士大夫子弟来拜见他,贾玭先生一定会谆谆教诲他们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他教育儿子有两个案例值得现在父母思考。
  第一个案例。
  因为小黄中从小就聪明,颖悟力强,五岁的时候,贾老先生就在每天清晨,要他立正站好,展开书卷阅读。贾先生称此举为“等身书”。揣度其意,就是要贾黄中小朋友要读完或写完相当于身高一般厚度的书。
  我做过一个未必具有统计学意义的计算。我见过影印宋版书沈约编辑的《宋书》,此书每行18字,页9行,162字,《宋书》约2千页,总32万多字。厚度达4厘米。于是可以计算,每厘米约8万字。按普通人身高170米计算,如此“等身书”,则为1360万字。
  这种游戏式的计算,也有意味。我观察古今中外成就“立言”不朽功业的,当然不在于字数多少,譬如孔子,只有不足几万字的言说,西哲维特根斯坦留下的文字也不多,但不影响其地位之“不朽”。但就更多人言,俗世的“不朽”,确需要文字的堆垒。一生之中,完成上千万字的大家,比比皆是。贾黄中在父亲的提携督促下,也留下了近千万字的著述。
  现在已知的贾黄中著述,至少有五种,全部计算起来,当在千万字以上。
  《宋史。礼志。吉礼》记载,贾黄中曾与宋初几位文臣,包括御史中丞刘温叟、中书舍人李昉、兵部员外郎知制诰卢多逊、左司员外郎知制诰扈蒙、太子詹事杨昭俭、司勋员外郎和岘、太子中舍陈鄂等人,撰写《开宝通礼》两百卷。这时贾黄中官职是左补阙。《开宝通礼》是根据大唐《开元礼》损益而成。
  不久,又参与制定了《通礼义纂》一百卷。
  这书,今天看来,似乎距离俗世政治、伦理生活很远,但在当时,却有着划时代意义。五代以来之所以战乱频仍,简言之就是“礼崩乐坏”,君臣士庶朝廷地方没有了规矩。礼,是秩序原理的哲学伦理表述,无礼,不能期待秩序之恢复。宋太祖“受周禅,收揽权纲,一以法度振起故弊”,接受后周禅让,收揽天下最高权力,完全靠法度重振,消弭五代以来的弊端。礼制,就是郡县帝制时代的“法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太祖赵匡胤与周公姬旦一样,都是“立法者”,而贾黄中等人,则是最初起草“立法”的元勋。制礼作乐,非大德不能。参与制礼作乐,在帝制时代,乃是最高殊荣。
  《宋史。艺文志》还记载,贾黄中在后周时曾参与编撰过《显德日历》一卷。这应该是记录周世宗柴荣的《实录》的前身。
  太平兴国初,太宗赵炅下诏,令贾黄中主持并收集、编辑《神医普救方》一千卷,光目录就达到十卷。
  至道二年(996),贾黄中病逝,死前,他还在《神医普救方》基础上,另编辑精简本七十四卷。
  史称,他还有《贾黄中集》三十卷。文集内容我未见,但见过他的几首诗,写得蕴藉典雅,有唐诗风骨。
  另外,大宋名臣、从后唐投诚过来的张洎,还编辑了《贾黄中谈录》一卷。
  这类“立言”之成就,应该与他从小受过“等身书”的教育有关。
  第二个案例。
  贾黄中五岁读“等身书”,六岁就举童子科,七岁时已经能够写文章,遇到有感触的物事就可以赋诗歌咏。父亲看到孩子有出息,就让他经常性地吃素食。小孩子要吃肉,不免嘴馋,父亲就对他说:“俟业成,乃得食肉。”等你功业有成就了,才可以吃肉。
  小黄中不得了,自家立志,十五岁考中进士,并被太祖授予校书郎、集贤校理,迁著作佐郎、直史馆,进入朝廷,成为国家干部。
  这在中国文化史上,都算一个奇才神童了。
  后来,他在太常礼院工作,因为他对历代典故很熟悉,同行不懂,就要问他,他在详细勘定国家礼仪时,“损益得中”,根据时代变化,有增有减,很得中庸平衡之道,“号为称职”。
  贤者贤,荐贤者尤贤
  太祖平定江南之后,贾黄中被选知宣州。不料正赶上此地饥荒,很多人开始落草为寇。贾黄中就拿出自己的俸禄来制作“糜粥”施舍,史称“赖全活者以千数”,因为他的糜粥,而能活下来的饥民上千人。然后,他设法平息盗寇,盗寇们被他感动,纷纷改邪归正,继续做良民。
  太宗时,贾黄中升迁,做了礼部员外郎,又知升州。升州就是南唐的金陵,今天的南京。他为政“简易”。所谓“简易”,可以有多种解释,理解这个概念,也可以简化一下:无官僚气,即可视之为“简易”。这是古今中外,所有官员不易但又应该达致的境界。升州在他的管理下,得到有效治理,秩序良好。
  有一天,他在府署中巡视,发现一个偏僻的房间,大门锁得很严实。他就命人将房门打开,发现里面存放着“金宝数十匮”,几十箱金宝,价值约数百万。原来,这是李煜时期,宫廷中的遗留物品,当初曹彬下金陵,没有清点过这批物资,时间久了,也就被人忘记。
  这事,贾黄中不说,完全可以据为己有。但他当即上表,详细说清这批物资的来龙去脉、现存数量等等。太宗看到表章后,对左右说:“非黄中廉恪,则亡国之宝,将污法而害人矣。”如果不是贾黄中这么廉洁,有操守,这些亡国之宝,就会玷污法度而害人啦!
  于是赏赐给贾黄中金钱三十万。
  贾黄中最优秀的事迹是奖掖后进,举荐人才。
  雍熙二年(985),他知贡举,掌吏部人选。端拱初年,又加中书舍人,后来再典贡部。这期间,他从“寒俊”也即贫寒而优秀的士子中,选拔了不少人才。当他举荐这些人才,安排官职之后,回过头来再看他当初的推荐辞,确实精当。他看人准确,举荐妥当,这是对帝国最大的贡献。譬如,后来著名的大臣谢泌,是一个少年时期就好学,有志操的人物。贾黄中知宣州时,“一见奇之”,一见之下就暗自称奇。谢泌后来的成功,与贾黄中的推举延誉有关。另一个名相吕端,未出名时,就被贾黄中所欣赏、尊重。皇上要让吕端出镇襄阳时,贾黄中不同意,努力推荐他做朝官,于是吕端进入中枢,先成为枢密直学士,最后做到了参知政事,副总理。
  古人有句:“不露文章世已惊”,谢泌、吕端,自是人中龙凤,有不凡不俗气质,但贾黄中先生的荐举为他们的龙门一跳创造了极大机缘。故古人有言:“贤者贤,荐贤者尤贤”。贾先生当得。
  他举荐人才之后,从不自我表功,当世很多人都因为他的举荐而登上名位,但很少有人知道是他推荐的结果,史称“当世文行之士,多黄中所荐引,而未尝言,人莫之知也”。
  贾黄中也有一个弱点:有时缺少一点决断精神。对有些决定,他畏慎得有点过头,做参知政事时,有些文件留在中书,迟迟不能决断。这就等于没有建树,还耽误事,因此,时论对他不很欣赏。
  史称贾黄中“端谨,能守家法,廉白无私”,为人端正谨慎,能守住祖宗家法,也即朝廷制度,清廉无私。在翰林时,太宗召见他,问他时政得失,贾黄中只说:“臣职典书诏,思不出位,军国政事,非臣所知。”臣的工作主要是执掌秘书,草拟制书诏令,所有思虑不出所在位置。因此,军国政治大事,不是臣应该知道的。这种态度,也是臣子一格,因此太宗更加懂他,也更加重视他,认为此人确实“谨厚”。但另一方面,太宗也希望大臣能有更大作为。
  贾黄中出知澶州时,已经患病很严重。太宗关心他,就让他回到汴梁到朝廷上班。当初,他到澶州之前,循例来宫中向太宗辞行,太宗像朋友一样提醒他:“夫小心翼翼,君臣皆当然;若太过,则失大臣之体。”做事谨慎,小心翼翼,为君、为臣,都该如此;但是太过,作为臣子来说,就失去了“大臣”之体。显然,这话是说给他听的,也是说给其他大臣听的。
  “大臣”,不是官儿做得大就叫“大臣”,在传统语境中,“大臣”是指那种置个人安危于不顾,甘以天下为己任,有担当有决断的官员士大夫。春秋时期的人认为:“国之大臣,荣其宠禄,任其大节”,国家所谓“大臣”,因为国家信任、俸禄很高,所以很有荣誉,同时能够担任国家大事。历来明君明臣都认为“得大臣体”是一种至高褒扬。太宗对“大臣”有期待,不希望有作为的臣子不去作为。
  宇宙小,一身大
  与太宗赵炅一样,贾黄中也有“悯农”情怀。
  淳化四年(993),秋,连续几个月阴雨连绵,很多房屋都被雨水泡坏。太宗认为这事阴阳不调。而宰辅之职,哲学一点的说法就是“燮理阴阳”。这个说法意味着:天灾与人祸相连,如果治理人间无祸乱,天象也祥和,不会有灾异;反之,天降灾异,必因人间灾祸而起。太宗在大雨中,已经了解到各地有“饿殍”出现,于是责备宰辅李昉与副宰相贾黄中、李沆说:“你们接受那么多俸禄,可知野有饿殍吗?”
  李昉等人羞惭而又恐惧。出来后,贾黄中对人说:“当时但觉宇宙小,一身大,恨不能入地耳!”
  大宋君臣,对民生苦难,有担当。这种羞耻心是最接近圣贤气象的地方。
  贾黄中从澶州回来后,太宗已经开始建立储宫,也即为太子建府邸。这样就需要选择“大臣”中有德有望的人物来做太子宾友,贾黄中本来也在这个名单中,但因为他病情较重,改为李至、李沆。但太宗知道他的为人,就改任贾黄中为礼部侍郎,兼任秘书监。后者是秘书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可以接触到很多宫中典藏图文书籍。这正是贾黄中喜爱的——他一生喜爱读书,史称“素嗜文籍”,所以进入内阁,他很欣慰。
  淳化年间,贾黄中曾拜相,出任给事中、参知政事。太宗还召见了他的母亲王氏,赐座后,对老人家说:“教子如是,真孟母矣!”你能教育出这个优秀的儿子,真有昔孟母的风采啊!说罢,还作诗送给王氏,另外赏赐也很丰厚。但太宗事后对侍臣说:“朕尝念其母有贤德,七十余年未觉老,每与之语,甚明敏。黄中终日忧畏,必先其母老矣。”朕看着贾黄中的母亲一直有贤德,身体还很好,七十多岁了,不显老。我每次跟贾母说话,都觉得她很明白很敏锐。但贾黄中则总是忧心忡忡的样子,弄不好他要走在贾母的前面。
  结果,第二年,贾黄中就病逝了,而贾母“尚无恙”,还没有任何疾病。太宗很忧伤,知道贾黄中一向清廉,家中并不富有,于是赠礼部尚书之外,另赐钱三十万。等到葬事完毕,又召见他的母亲王氏,再赐白金三百两。还对王氏说:“勿以诸孙为念,朕当不忘也。”不要为你的孙儿们担忧,朕不会忘记他们。
  《宋史》中,贾黄中与名臣李昉、吕蒙正、张齐贤同《传》,史称“四臣”。李昉为人毁谤时并不与之计较;吕蒙正被人污蔑时并不辩论;张齐贤被同列牵连并不解释;这些,与贾黄中多次荐引他人而不自居其功,是同样的品德。《宋史》中盛赞了“四臣”的这种君子人格,认为有圣明的君主才有贤明的臣子;正因为有了贤明的臣子才足以辅佐圣明的君主。这样的明臣顺应时代,道德高尚,与太宗一起,由修身明德而造就“承平之治”,“可谓君臣各尽其道”。这是传统军政治理中,很动人的风景。
  人民,本也,疆土,末也
  张齐贤,可能是大宋历史上最难于理解也是性格最丰富的一个人物。
  说清张齐贤,要先看看他给太宗的“主和”上疏。
  太平兴国五年(980),太宗“高梁河之战”失败后,朝臣中很多人还想“速取幽蓟”,张齐贤反对,他说:圣人举事,动在万全。百战百胜,不若不战而胜。自古疆场之难,非尽由戎狄,亦多边吏扰而致之。若缘边诸寨抚御得人,但使峻垒深沟,蓄力养锐,以逸自处,宁我致人,此李牧所以用赵也。所谓择卒不如择将,任力不如任人。如是则边鄙宁,辇运减,河北之民获休息矣。然后务农积谷以实边用。敌人之心,固亦择利避害,安肯投诸死地而为寇哉!臣闻家六合者以天下为心,岂止争尺寸之土,角强弱之势而已!是故圣人先本而后末,安内以养外;人民,本也,疆土,末也。五帝三王,未有不先根本者也。尧、舜之道无他,在乎安民而利之尔。民既安利,内安本固,则远人敛衽而至。陛下爱民人、利天下之心,真尧、舜也。臣虑群臣多以纤微之利,克下之术,侵苦穷民,以为功能。至于生民疾苦,见之如不见,闻之如不闻,敛怨速尤,无大于此。伏望审择通儒,分路采访两浙、江南、荆湖、西川、岭南、河东,凡伪命日赋敛苛重者,改而正之,因而利之,使赋税课利通济,可经久而行,为圣朝定法,除去旧弊;诸州有不便于民者,委长吏闻奏,使天下皆知陛下之仁,戴陛下之惠,以德怀远,以惠利民,则契丹不足吞,燕蓟不足取也!
  这一段文字说尽后来“主和”意见的义理。各种史料记载原文略有不同,我略为之整理补纳,疏通其大意是:圣人做大事,不动则已,动就要考虑周全。百战百胜,不如不战而胜。自古以来,不得已诉诸疆场的种种灾难,不一定都是由异族导致,很多也是驻守边疆的官吏自生边衅所致。如果沿边要塞的将军任命得人,只需要修缮城防,高墙深沟,积蓄力量,养育锐气,以逸待劳,从容自处,不去侵扰敌人,宁肯敌人来侵扰我——这就是战国李牧之所以在赵国大破匈奴的功用。这就是所谓“择卒不如择将,任力不如任人”。这样,则边境安宁,转运减省,河北一带的士庶能够休养生息了。然后,积极务农,储存粮谷,以此可以充实守边之用。敌人的心也是人心,他们也会趋利避害,哪里肯心甘情愿趋赴死地来做寇盗呢?我听说统御宇宙者,以天下为心,岂肯争夺尺寸之地,角力强弱之势呢?所以说圣人做事首先务本,而后关注枝节,这就是先安定内部,以此来教化夷狄。人民,就是根本;疆土,就是枝节。从五帝三王以来,没有不先注重根本的。尧舜之道没有别的,主要在于安民、利民而已。人民安利,内部之本就坚固,夷狄就定会恭敬前来朝贡。陛下爱民人、利天下之心,真是尧舜在世。但臣担心群臣会为了微小的个人利益,施行苛刻下民的盘剥之术,以侵犯穷苦百姓为功为能。以至于民生疾苦,看到了就像没有看到,听到了就像没有听到。招惹怨恨、导致过错,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了。恳望陛下审慎地选择有通识的大儒,分路采访过去吴越盘踞的两浙、李唐盘踞的江南、武平盘踞的荆湖、孟昶盘踞的西川、刘@盘踞的岭南、北汉盘踞的河东,看看他们过去都有哪些赋敛苛刻沉重的制度规定,以圣贤之意为根本,将其改正过来,并因此而行利民之道,使国家赋税有定额,可融通调剂四方之用,可经久而行,这是为圣明的天朝立法,除去旧日的弊端。而各州郡有哪些不便于民生的旧式章程,可以委托有道义的地方官员直接向朝廷汇报,也要将其改正过来。这样,天下都知道陛下仁爱之心,普受陛下仁德之惠。用仁德来怀柔远方,用利益来惠泽人民,大宋能做到这个分儿上,吞灭契丹、收复燕蓟,实在不是什么难事了。
  不仅如此,张齐贤这一番话事实上还另有深意。
  原来,张齐贤在“高梁河之战”后似乎是“主和”派,但在后来的“岐沟关之战”前,他又是“主战”派。结果他“主战”的“岐沟关之战”大败,太宗很羞愧,对张齐贤说:“你看着,你看我以后还干这种事吗!”张齐贤更羞愧,几乎无地自容。
  这个令人不解的矛盾,其背后的真相是什么?
  张齐贤,在我看来几乎称得上是太宗朝绝顶聪明的智者、志士。他为何会有此前后不一的陈言?这不是“反复”小人的做派吗?
  王夫之先生看出了个中门道。
  概括王夫之《宋论》中的意见就是:
  张齐贤事实上是“主战”派,这就是他在后来的岐沟关之战中赞同北伐的原因。但他看到太宗时代实在是无像样的将帅,如此,出征必败,所以主张暂缓征伐。但契丹得到燕云十六州,时间越长对大宋越是不利,因为契丹得其地,更知道大宋有收复之意,所以非常警觉,日夜修缮城防,边地日益巩固;契丹得其人,时间越久,当地士庶回归中原的意识也就越是淡漠。到岐沟关之战时,其地其人已经沦陷近五十年,故老还在的,不足百分之一,更多人则食用契丹之俸禄、耕种熟悉之土地,渐渐为契丹同化。当地人已经开始视中原为“绝域”,太过于遥远的隔绝之地;视衣冠为“桎梏”,不愿意承受束缚之礼。这样,沦陷区士庶之心已经渐渐开始忠诚于契丹而不再忠诚于大宋。如此,则山前山后,永无可以收复之期了。所以,有志之士,急切地争取早一点恢复汉唐旧疆,还在担心已经迟暮,哪里还忍心继续等待呢?太宗使用的曹彬、潘美将帅,也都不是张齐贤心目中的名将,与战国李牧比,他们还差得太远。但现状如此,张齐贤也只好姑且听之,长久蕴蓄在内心的收复之志,不得不“降志”,降低自己的期待和意志,姑且顺从这个安排吧!张齐贤为何在瓦桥关战役后反对太宗北伐?为何又在岐沟关战役前赞同北伐?这种前后矛盾并非是张齐贤主张的摇摆,更不是反复多变,实在是因为他知道无可以统帅之将,但又不能一时一刻忘掉幽燕之耻啊!但有志于恢复汉唐旧疆的名士,胜利不足以得意,失败也不足以沮丧,这就是为什么岐沟关战败之后,张齐贤独守代州而有捷报。与那些怯懦的臣子们在一起,张齐贤实在无能改变他们,只好孤独地出头,独当一面,“少寄其磊砢之壮志而已”,稍稍以此一战之捷寄托其磊落不平的壮志。据此可以知道,张齐贤始终以收复为心,而不是游移多变、没有定力的人物。太宗也深深地知道他有忧国之诚,但也实在是因为藩镇割据以来“阴谋拥戴”的祸患太重太深,不得不疑忌将帅,不能消除这种私念,所以在控驭武将时,不期望他们坐大;武将们也深知太宗之情,故一力躲避大的战功、推卸大的军权。由张齐贤的前后矛盾之言,察看言论背后深不可测的隐情,君子实在认为张齐贤这种作为,是一大悲剧啊!
  《续资治通鉴长编》说到张齐贤这个上疏,有评论道:齐贤之论,其知本矣。然齐贤徒知契丹未可伐,而不知燕蓟在所当取。岂惟齐贤不之知,虽赵普、田锡、王禹偁亦不之知也。
  张齐贤的议论,可以说是“知本”之论了。但张齐贤也仅仅知道契丹不可以讨伐,却不知道燕蓟必须要收复。太宗时,又岂止张齐贤不知道此理,就是赵普、田锡、王禹偁等人也不知道啊!
  按这评论的意见,张齐贤不过是为“主和”而“主和”。显然,此论并非知人论世,还远没有洞悉张齐贤内心的隐衷和苦衷,更无法理解张齐贤“智慧的痛苦”。与王夫之的精彩评论比,二者见识,高低顿现。理解人物很难;理解智者更难;理解大贤尤难。看懂史上智者、大贤,须别具只眼。
  偶像李大亮
  张齐贤几乎算得上一个传奇人物。
  他是跟着哥哥学习儒学经典的,后来的滕公,也即向拱的老师,滕秀才,也对他有提携之功。他在贫困中长成后,逐渐有了四方之志,与友朋们论及时事,往往慷慨激昂,陈述意见,很有远略。史称“孤贫力学,有远志”,“议论慷慨,有大略”。
  像很多年轻人一样,他少时也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是唐代的李大亮。
  李大亮乃是大唐一等一的开国功臣。他的文武才略在很年轻时就已经显露出来,而且气场强大,在一堆人中,他最显眼。当初他曾与瓦岗军作战被捕,瓦岗军有一大将张弼,一见之下“异之”,当即认为此人不简单,于是杀了跟他一起被俘的一百来人,独独留下了他。俩人一番长谈之后,成为莫逆之交,成为一生的朋友。以至于后来李大亮富贵了,还在到处找张弼。但张弼也是人物,不想麻烦人,就总是躲着李大亮。过了很久,李大亮在街上认出了他,抓住他胳膊就大哭起来,说要将自己的财产全部赠送给他。张弼不受,李大亮就奏明唐太宗李世民,说自己之所以能为大唐立功,主要就是因为张弼当年有过不杀之恩,表示要把自己的官爵俸禄全都转赠给他。唐太宗就封赏了张弼。
  李大亮还对民生问题很关注,对战后逃荒的难民,他都有周到安排,官财不够用时,他就卖掉自己的坐骑,资助百姓。
  抗击突厥时,他更是屡立战功。有一次,他驻守一个小县城,突厥来犯。他看到形势不妙,众寡不敌,于是单骑到突厥营垒,与豪帅谈判,聊了一通祸福之理。史称“群胡感悟,相率请降”。李大亮又将自己的坐骑当场杀掉,与突厥宴饮,随后徒步而归。如此,突厥先后投降的有一千多人。
  后来,他在大唐名将李靖麾下做凉州都督时,在青海大败吐谷浑,俘获其名王二十人,斩首数千级,缴获羊马牛畜二十万。他还曾经打疼了北方一个著名的异族薛延陀。
  在平定国内叛乱时,李大亮曾连下十余城。
  李大亮还有“中原本位”思想,在唐宋以来的“主战”“主和”争论中,他这个意见显得与众不同。当时境外突厥以及诸夷,有的归附大唐了,有的还没有归附。唐太宗李世民感到境外的番落部族在天寒地冻中,很苦,于是派人将粮食运输到边境,让李大亮为西北道安抚大使,赠送各部落,以示天朝皇恩浩荡。李大亮反对。他认为中原士庶也并不富有,将“本根”需要的生活资料这么大方地赠予外邦,是对本邦的扰烦。于是,给太宗上疏,留下了一段著名的奏章。他说:“臣闻欲绥远者,必先安近。中国百姓,天下本根;四夷之人,犹于枝叶。扰于根本,以厚枝附,而求久安,未之有也。自古明王,化中国以信,驭夷狄以权。故《春秋》云:‘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我听说要安抚境外远方的部落,一定要先安定最近的人。中原百姓,乃是天下根本;四夷之人,好比枝叶。扰烦自己的根本,用来厚待枝叶,以此来求长久安定,是从未有过的。自古以来的明王圣君,教化中原靠的是诚信,驾驭夷狄靠的是权变。所以《春秋》有句话说得好:“戎狄部落像豺狼一样,很难满足他们;华夏诸民像亲人一样,不可以放弃。”
  李大亮“化中国以信,驭夷狄以权”说,深得儒学精髓,也符合现代社会学对“组织”系统的分析。国家,也是组织。按社会学理论,组织系统内部,与组织与组织之间,其公平诉求和程度是不一样的。组织内部,作为本体,就是“本根”。那种薄待组织系统内部,厚待组织系统外部的行为,在文明组织之间,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大学》有言:“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就这个意义而言,李大亮实乃大唐儒将。
  画地十策
  张齐贤为何欣赏李大亮?
  他在给太宗赵炅的上疏中,恳切讨论“本末”问题,说“人民,本也,疆土,末也。五帝三王,未有不先根本者也”,似可看到与李大亮的脉络相近之处。圣贤人物,往往心意相通,在各类政策性决策矛盾时,圣贤人物的第一选择是民生,而不是君王、社稷、江山,或其他“大词”。
  大唐名相房玄龄曾对唐太宗夸赞李大亮,“每称大亮有王陵、周勃之节,可以当大位”,经常表章李大亮有大汉顾命大臣王陵、周勃的节操,可以将大事托付给他。《旧唐书》认为房玄龄对他的评价公允,“名下无虚士”,是一个名实相副的大唐名士。
  此中所论李大亮种种,也正是张齐贤后来所追求的,有些故实几乎就是对李大亮的模仿。张齐贤这一生就在做大宋名士。他也确实成就了自己的名士风范。顺便说,向拱也是这样的人。张齐贤为向拱作传,也有自家寄托。
  张齐贤“画地十策”的故实,正史、野史都有记录。这故实很方便让人看到大宋初年的文人做派、帝王做派。
  说张齐贤年轻时,什么功名还没有的时候,赶上太祖赵匡胤巡幸西京洛阳,张齐贤就自我推荐,拦住太祖御驾,说有平定天下的“十策”,史称“布衣献策”。古人做官要有官服、朝服,未做官时,年纪又轻,只能穿“布衣”。但这个“布衣”其实是麻衣。棉花用来织布并普及是很后来的事,而丝绸绫罗要老年人才可以穿。所以没有功名的人一般都穿麻布、葛布、兽毛衣服,而且多是短衣。“布衣”又称“褐”,所以古人又称做了官、中进士为“释褐”,就是脱去布衣的意思。这时,太祖就召这位“布衣”到行帐里,在便座前让他面陈。
  张齐贤举止大方,在帝王之前毫无扭捏惭怍之相,他开始侃侃而谈。没有带“十策”的文字材料,就随手在地上比画。他献上的“十策”题目是:一、下并汾。攻取河东北汉伪政权的方略,内中当涉及“选将”重要意见。
  二、富民。此策乃是文明邦国题中应有之义。由张齐贤提出,带有“天下为公”的自觉意识。自觉“富民”,乃是推演国家目标、天下目标的制度性努力。民生问题,在张齐贤这里居于重要位置。
  三、封建。主张起用宗室作为大宋屏藩。根据后来的军政演绎观察,虽然恢复西周封建制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强化一下宗室分封于地方的力量,也许在靖康年间、祥兴年间,抵抗北方铁骑,会有另外可能性。《宋史。宗室传》,史官就认为:宋代宗室,虽然有分封,但名实不符,最后世代一远,宗室中人已经与士庶之家没有什么区别。到了靖康之乱,遭遇金人之虐,一个原因就是“无封建之实”,所以没有得到“封建之国”的助力。就这个意义来看,张齐贤有在大宋帝国恢复东周制度的美妙设想。
  四、敦孝。孝道,是生命对生命的感恩文化。有此感恩,方有敬畏;有敬畏,方能对道德律令有坚守,方能有望演绎道义天下。因此传统中国秩序良好的时期都是主张并推行孝道的时期;反之,乱世,一般都是反孝道的。近代以来亦然。
  五、举贤。邦国治理,举贤为重。古人成就自我,很大程度上要依托他人举荐,也包括自荐。制度设计为人才脱颖留出口,一般就会形成公序良俗;反之,遏制人才脱颖,就容易形成士庶戾气,久之,即形成社会危机。
  六、大学。即太学。自西周以来即为传统培育高端人才的教育机构,但太学又不仅为培育人才而设计。更重要的功能,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论“学校”,有言:“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这就是在“学校”也即“太学”中演绎“天下为公”的舆论场,仿佛战国时齐国的“稷下论坛”。读书人可以在此评论时政和天下大事。这就是西哲所谓的“言论自由”。
  七、籍田。核定土地,公平收税。国家财政主要来源在此,但必须透明公正。
  八、选良吏。国家官员,从朝官到地方官,都有一套考核指标,德、能,是重要的两个尺度。
  九、惩奸。贪赃枉法者、奸邪酷毒者、里通外国者,各类邪僻,在礼制和礼治无效时,即诉诸王法法条。
  十、恤刑。疑罪从无,是古来圣贤至为切要的治狱、审案精神。“明德慎罚”,不以惩罚为主,而以明德为尚,对罪犯给予尽可能的文明待遇,是收敛天地不祥之气的必要法门。滥逞酷刑,非圣贤之道。
  “画地十策”不俗。没有“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一个无官位、无职称、无声望的人物,会做这类思考?不说犬儒主义理解不了这种情怀,一般士大夫也总是先有著作,而后攀援名流,干谒豪门,等待荐引提携,而后成就一生,也很难理解这种情怀。人间的差异,很大程度上是格局的差异。“布衣”张齐贤,出手就是宰辅气象,这就是凡人与天才的差异。但有意味的是:赵匡胤理解他,而且深深地理解了他“以天下为己任”的士大夫情怀。
  于是,赵匡胤认真思考了他的“十策”,认为其中四策很合理,可以施行。
  不料张齐贤不干,坚持说其他那六策“皆善”,都好,都可以施行。
  俩人在御驾行进的路边争执起来。这位“布衣”操着鲁西南口音,梗梗着山东人的倔脾气,一个劲儿地说这“十策”多么多么重要。皇上则操着豫中口音,梗梗着河南人的倔脾气,一个劲儿地说只有“四策”可行。我仿佛听到俩人像庄稼汉一样在比画,在争论——
  赵匡胤:“噫!恁说的那个不中,为啥@?我告诉你@……”
  张齐贤:“啥不中?俺说的那些个没有一个不中,俺要讲那个道理啊,老鼻子去了。你听我慢慢儿跟你说……”
  赵匡胤:“恁还说啥@?就有四条中,剩下的全不中!”
  张齐贤:“中!我说中就中!”
  赵匡胤:“不中!”
  张齐贤:“中!就中!”
  史称“太祖怒”,赵匡胤发火了,令武士将张齐贤拽出行帐,扔道边上去。
  但在起驾回东京的路上,他越想越认为“十策”确实“皆善”,虽然未必一定要挨个施行。在东京,赵匡胤对兄弟赵光义说:“我巡幸西京洛阳,最大的收获是得到一个张齐贤。我不想给他爵位,给他官位,以后,你可以将他收在朝廷,让他辅佐你做宰相。”
  这是老赵对兄弟的爱,也是对张齐贤的爱。对兄弟,他决计死后传位,且为大宋第二任帝王预备人才、延揽人才。此外,让张齐贤在太宗一朝最终成就宰辅事业,也是对他二人的一个期待。张齐贤后来在真宗一朝时说过:“臣受陛下非常恩,故以非常为报。”这是古来士子的一种普遍心态,也是儒学“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的基本模型。孟子更将这一层意思发挥尽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之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之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之视君如寇仇。”赵匡胤要张齐贤去受太宗的“非常恩”,去做“非常报”。这种对大宋未来结构的安排,只有政治家赵匡胤做得出。
  对张齐贤,太祖所做是部分肯定,然后挫抑他的傲气,让他明白世界是有规则的,多一点谦逊敬畏之心,会成就更大。史上如此培育人才的案例不少,老赵这里是一个。
  法贵有常,政尚清净
  另有一个记录说是赵普向太宗推荐了张齐贤。张齐贤还在“布衣”时,多有士大夫行为,也即“士行”,赵普很欣赏。张齐贤出生于后晋石敬瑭时代,父亲去世早,他三岁时跟着母亲到洛阳。父亲死的时候,家中几乎没有钱来办丧事,河南的一个县吏为他们操持了这个事。张齐贤一辈子没有忘记这个人,以“兄礼”来对待他,直到他富贵之后,这个“兄礼”也没有变化。有个太子少师名叫李肃,张齐贤年轻时也曾寄托在他那里。李肃待他不薄。张齐贤做官后,李肃病逝,张齐贤一力操持办理了他的丧事。据说赵普一开始推荐时,太宗没有用。赵普于是将张齐贤这些事讲给太宗听,并说:“陛下如果能进用张齐贤,张齐贤感恩,他日给陛下的回报会比这个还多还大。”于是太宗起用了他。
  是天才就不会受挫后一蹶不振。受挫感太强,一般离天才较远。天才的自信不是外力可以击垮的。“画地十策”之后,张齐贤在超级自信中,继续磨炼,动心忍性。他在修炼中等待。
  一年后,太祖崩,太宗践祚。张齐贤来考进士。太宗想起哥哥的推荐,放榜时,很想将张齐贤拔为高等,但主持考试的官员将他置于第三甲之末。太宗也没有办法改变这个“考分”,但他也有变通的办法。等到这一榜进士要任命官职时,太宗将所有进士全部放为京官,再到地方通判州郡。张齐贤这一榜“释褐”就做了将作监丞的京官。将作监,为掌管宫室建筑和用器的官署,丞为将作监的监事。一说张齐贤“释褐”为大理评事,大理即大理寺,略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评事,大理寺属下官员,掌推按,参决疑狱。然后以这个京官身份到衢州去做通判,正六品,比七品知县职位还高。
  张齐贤在官期间,做了不少利民利国事,除了抗击契丹,所有政绩都与“民生”主题相关,以至于他离开地方时,地方士庶都很怀念他。这里不做介绍了,说几个张齐贤跟“法”有关的故实,看看这些故实是大事还是小事。
  他刚到衢州,就赶上一个大案,当地抓获了一起劫盗犯罪分子。地方论及这个案子,要将所有人全部正法。但张齐贤不愿意这样简单执法,他从中很细心地甄别出五个人,属于“失入者”,非主观作恶,不小心掉入“劫盗”之案的人。这就等于救了五个人。
  这是小事还是大事?
  就帝国而言,甚至就地方而言,这确实不是大事;但就这五个人中的每一个人而言,就是大事,天大的事。事实上,就张齐贤而言,也是大事。儒家伦理,自孟子以来,就有这样一个铁逻辑:“杀一无辜而得天下,不为也。”传统中国法系,自从汉代以来,就有儒学儒家的介入,因此,经由儒学儒家推演的法理,成为“法上之法”,它具有西方所谓“自然法”的性质。这个“法上之法”的核心是“救人”而不是“杀人”。中国史上,凡读圣贤书者,皆知此理。
  以前,诸州郡有罪人,大多要解送京师,由朝廷审问。地方这么做的原因与“抑制藩镇”有关。自太祖时代起,对地方大员,“收兵权”,也收“财权”和“法权”,这是为了从源头上解决藩镇作恶的问题。就“法权”而言,五代以来的地方藩镇独立处理法案,杀剐随意,草菅人命,没有任何制度性的制衡。这种司法不公,造成的冤假错案,比比皆是。于是太祖时代将终审权收归朝廷,死刑更必须由朝廷复核,而后才可以执行。那种地方随意“以法治之”的现象,渐渐转换为“依法治之”。但这样一来,又新生一个弊端。地方上干脆将疑难案例上交,不再承担责任。随后就出现了更糟糕的事:各地往京师递解“嫌疑犯”,越来越多,朝廷等于在为地方干活。这种越俎代庖的事,事实上在瓦解着帝国的司法管理正当性——你还有没有能力管理邦国的执法?不仅如此,“嫌疑犯”们在往京师押送时,从江南到京师,从河北到京师,从甘肃到京师……路途遥远,五冬六夏,气候无常,又因为没有法律法规保障,吃喝都没有人愿意无偿供给。所以这样的“嫌疑犯”,一路上比林冲发配沧州还惨。史称“诸州罪人多锢送阙下,路死者十常五六”,路上要死一半人以上。这个现象应该从太祖时代就出现了,但是没有人看到,或没有人愿意为这个事情在“吏治”方向上想对策。张齐贤,这个读圣贤书的书生,在后来做江南西路转运使时,路上一次次碰到由江南诸州送往汴梁的一队队“嫌疑人”,他都要向解送的官吏要犯人的案卷查看。从中,他发现了很多判决被正法的犯人不是首犯,于是,就一个个为他们伸冤。并因此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后,凡是往京师递送囚犯,未送之前,要有地方委托精明有能力的官员反复审问,落实,再递解;如果审问不实,则从事审问的官员算犯罪。
  这个意见得到了太宗的认可、接纳。地方官员开始认真办理案件,谁也不敢玩忽职守。从此,江南送往京师的罪囚减少了一大半。
  这就是从制度性源头解决问题的“社会零星改造工程”,也即不做“彻底”“坚决”“一揽子”改变社会的梦想,而是从一个个具体的弊端开始,改造。西哲波普尔认为这是自由邦国应该有的决策模式,有意味的是,吾土大贤王夫之先生也持这样的意见。而张齐贤,以及大宋帝国的圣贤们,往往就是这样一点点地在改造着中国。
  显然,这不是小事情。甚至,比起他的“画地十策”来,更重要。按照王夫之先生的意见,甚至范仲淹,动辄“一揽子”解决帝国问题的“策划案”,那种“亟议更张”,着急要讨论大的变革,也是导致后来王安石变法种种问题的“先声”。于是“百年安静之天下”开始有了纷扰。如此,则张齐贤的“画地十策”与范仲淹的“条陈十事”,就有了逻辑上的同构关系。从政治“安静”这个秩序原理来看,太祖赵匡胤只肯认“十策”中的“四策”是有道理的。这个话题较大,留待以后慢慢展开。事实上,张齐贤后来再也没有重新提起过“画地十策”的实施,即使他多次出入相府,也没有再继续推行的念头了。这是因为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法贵有常,政尚清净”,实在是天下福音。
  这八个字就是张齐贤的语录。
  他说这句话,也是他在做转运使时对民间疾苦的一次考察。
  南唐李氏朝廷,对民间多有搜刮。一些小民居住在“国有土地”上,就要缴纳“地房钱”,这也罢了,但有的地方小民居住在江边,江水已经淹没了租住地,也要收“地房钱”;更有甚者,有人租不起地,就编排了大木筏,浮在水上居住,也要榨几个散碎银子出来,巧立名目曰“水场钱”。这些前代的弊政、恶法,到了张齐贤这里,全部割除,免掉。
  他还看到一个现象。李氏据有江南时,有一个规定:稍稍有钱的人家,纳税超过三千钱以上的人家,每户都要出一个壮丁,还要在脸上刺字,并要这户人家自备军服盔甲和兵器,然后送到官府代为保管。遇到战事起,就将这些军服盔甲兵器交给壮丁,每天给米两升,组成武装力量,名“义军”。南唐归附大宋后,这些人都被太祖放归,重新务农了。但是到了太宗朝,有人认为这些壮丁过去曾经算行伍之人,恐其不乐于耕种,可以派遣使者挑选一些人重新入伍,并其家属一块都送到京师来。张齐贤反对这个意见。他上言道:“江南义军,例皆良民,横遭黥配,无所逃避。克复之后,便放归农,久被皇风,并皆乐业。若逐户搜索,不无惊扰。法贵有常,政尚清净,前敕既放营农,不若且仍旧贯。”
  江南过去的“义军”,一个个都是良民,不幸横遭刺字,配隶行伍,没有办法逃避。大宋克复江南之后,都放归务农了。多年来已经在皇风之下,安居乐业。如果像这位说的,挨家挨户搜索,去找够得上条件送往京师的壮丁,那是免不了要惊扰地方的。法律,最珍贵的是稳定不变;政制,最崇尚的是清净无为。太祖时既然已经下诏要他们回家务农了,不如不变,“仍旧贯”。
  “法贵有常,政尚清净”,这是受过保守主义政治哲学训练的思想者都能理解的正价值。文明邦国的政治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以及这个道理的重要性。尤有意味的是“仍旧贯”三个字,这是孔夫子非常赞同的一个意见,是孔子的弟子闵子骞语录。此事重大,值得略略展开。
  仍旧贯
  《论语。先进》:鲁人为长府。闵子骞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子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
  鲁国要重建国库。闵子骞说:“仍用旧库的老样子,怎么样?何必一定要改建?”孔子说:“此人很少说话,但一说话就在点子上。”
  改作,就要大兴土木,就要劳民伤财。所以不如因袭旧事不动为好。朱熹为《论语》做《集注》说:“言不妄发,发必当理,惟有德者能之。”因袭旧事,是一种“有德者”的保守姿态。动辄求新“改作”,其实是不自爱不自信之表现。从思想背景考察,“改作”往往与激进或激进主义有关。府库翻新,若无必要,即属多事。这类求新在现代市政建设中往往可以概见。一些城市的老建筑,承载着历史的文化信息,凝固为城市的古典音符。古建筑的存在,因为时间参与,具有了四维的性质。它们在寂静中给人的沧桑感,透逸出的古雅之美,是不可再生,不可再创造的。每一栋古建筑,都是一件独一无二的艺术品。公开破毁这类古建,就是在公开破毁艺术品,与公开焚烧一幅名画没有什么两样。这是比焚琴煮鹤还要煞风景的蠢行。但一栋栋古老的艺术建筑,在“求新”的建设心态(以及利益的追逐)下,已经(并正在,且还将)频频遭遇破毁。这类“改作”行径所透露的就是激进思想。而激进,是与保守完全不同的一种思想理路。
  在文明的推演中,保守或保守主义,是比激进或激进主义,更值得推许的思想价值。原因就在于,保守主义尊重人类往昔的创造,注重经验的累积,不相信世有“能人”可以快速地推进历史进程。这样,在保守主义的文化保守过程中,共同体间的传统得以保存,道德的架构得以保存,文明得以保存。而激进主义不这样。激进主义专以破毁为要务。有意味的是,一些破毁,却是打着建构的旗帜出现的。为了建构一个新世界,必须破毁一个旧世界,就是激进主义的常见模式之一。而破毁的结果是:共同体间的传统也遭遇荼毒,道德架构开始崩塌,文明罹难。文化的浩劫,往往起源于激进或激进主义。激进或激进主义,往往远离文明,这是今天的人们应该反思的精神事件。
  孔子和闵子此处讨论的,可能有节俭的观念,但更重要的还是保守精神。这是圣贤的光荣,很珍贵,值得今人记取。
  张齐贤对南唐壮丁案,坚持“仍旧贯”思想,已经与“画地十策”时的慷慨激昂,有了距离。
  此外,“政尚清净”也是政治治理中的一大关节。
  淳化四年(993),太宗赵炅已经接受张齐贤的意见,有此思想。他对宰辅吕蒙正、吕端等人说:“清静致治,黄、老之深旨也。夫万务自有为以至于无为,无为之道,朕当力行之。至如汲黯卧治淮阳,宓子贱弹琴治单父,此皆行黄、老之道也。”
  以清静无为而达到天下大治,这是黄帝、老子非常深奥的道理。天下万物大都从“有为”而走向“无为”。无为之道,朕应当努力施行。从古人经验来看,汉代的汲黯,清静不多事,卧在床上就治理了淮阳;春秋时的宓子贱,清静不多事,每天弹着琴就治理了单父县;这都是在行黄帝、老子的清静之道啊。
  参知政事吕端回答说:“国家若行黄、老之道,用这种办法来达致升平之世,效果很快。”宰臣吕蒙正说:“老子称‘治大国若烹小鲜’,就是说那鱼不要一个劲地去翻动搅扰。锅里的鱼来回翻动搅扰就烂了;邦国之民来回翻动搅扰就乱了。现在大臣中,上封事议论制度变更的人很多,陛下可渐行黄老清静之化,来镇定这些议论。”
  太宗回应说:“朕不欲塞人言。狂夫言之,贤者择之,古之道也。”朕不想堵塞人的言路。狂人有话让人家说就是,贤者自有选择,这是古来之道。
  这一段对话意味深长。
  它至少表明了如下几层意思:
  一、张齐贤“政尚清净”说,在太宗这里得到肯认。
  二、此说来源甚古,与“黄老哲学”相关。而这种不扰民,也即“无为而治”的思想,其实也是儒学的。“无为而治”就是《论语》而不是《老子》中的话头。而这个思想最为接近现代政治哲学哈耶克“自发秩序原理”。
  三、大臣们在淳化年间已经有了“上封事”议论更化的意见。这些意见,有的属于折腾。所以吕蒙正主张“镇之”,也即中止他们的进言。
  四、太宗认为“人言”不可“塞”。即使是折腾言论,也让他人去说,说话在人,选择在我,是“古之道”。
  史称张齐贤做转运使时,周行若干州郡,“勤究民弊,务行宽大,江左人思之不忘”,勤于研究调查民间之弊政,务必行使宽大政策,江南士庶都很思念他,无法忘记。
  食料羊
  张齐贤,是最优秀的帝国官员之一。
  他有很多轶事。据说他长得很美,“姿仪丰硕”,姿态仪表很丰满高大,其实就应该是个大胖子。
  据说他在河南尹张全义的门下时,有好几个人的饭量,自己常常说就没有吃过一顿饱饭。遇到村子里有人做祭祀做法事之类,他跟着参与,才能吃个饱饭。有一次到人家做法事,看到人家宰牛后有一张牛皮,他取来煮熟,全部吃掉。甚至还传说,他在“画地十策”时,太祖召他进入行宫,赐给他卫士们吃的工作餐“廊餐”,一份不够他吃的,就在大盘子里,也即公用盘子里,直接用手抓食。太祖好笑,就用柱斧点他的脑袋,让他说那“十策”。他就一边吃一边说,根本不害怕,据说太祖还给了他一束帛。这个记录出自大宋哲学家邵雍的儿子邵伯温,见于《邵氏闻见录》。但此说与“令武士拽出”说不同。变通一下,当时的历史场景可能是:人是拽出去的,但拽出去之后,又给了一束帛。
  另一个野史,宋人周辉的《清波杂志》,还记录了张齐贤的一个梦,说他“布衣”时,在嵩山游历,醉了卧在一块大石头上,梦到有人驱赶一群羊到他跟前说:“此张相公食料羊也。”这是张相公您这一生要吃的食料羊啊。等到他富贵之后,每一顿饭都要吃好几斤羊肉,还往往不够饱。史称“健啖世无与比”,他的能吃,世上几乎无人能比。
  看来张齐贤乃是大宋第一吃货,天下头牌饕客,应该没有问题。说张齐贤曾经知安陆州。安陆在今天的湖北,此地比较偏僻,一般人没有见过大官,张齐贤带着京官的身份下放地方,人们听到、知道他的能吃以后,感到此公不类常人,史称“举郡惊骇”,整个州郡都很惊奇咋舌。结果就有一个好事者——在一次与宾客的会宴中,厨房的一个小吏就准备了一个金漆大木桶,放在大厅旁边,偷偷地盯着张公吃什么,只要张公吃一样东西,他就将同样类型同样分量的东西投入大木桶内。等到晚上,又喝酒,就连酒也倒进去,最后连酒水带食品,将整个木桶都装满了。史称“郡人嗟愕”,州郡之人都很感叹吃惊,认为“享富贵者必有异于人”之处。记录这事的乃是欧阳修,就在他的笔记《归田录》里。
  张齐贤因功得到提升,到了淳化二年(991)的夏天,他已经做到了参知政事,这是正式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务,不久,又拜礼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是宰相正职。此时,他已经富贵。太宗知道他少年时代家庭贫寒,由母亲带大,这样的母亲带出这样的儿子,应该不是简单人物,就同时封赏了他的八十岁母亲孙氏为晋国夫人。按例,命官夫人可以到宫中来与皇后聚会,这类活动略相当于当时流行于欧洲的贵族沙龙。孙氏年老但身体康强,有时就到宫中来。太宗每次见到这个老太太,都要慨叹她有福、有寿、有令子。经常亲笔写诗、写诏书慰问老人家,另给赏赐,待她犹如家人。就像欧洲贵族得到国王恩赏,视为荣耀一样,大宋当时的“缙绅”也都认为这是个很大的光荣。
  记录这事的大宋“缙绅”名流叶梦得,曾与张齐贤后人有来往,他在张府亲眼见到太宗写给孙氏的诗和诏书。诗云:“往日贫儒母,年高寿太平。齐贤行孝侍,神理甚分明。”手诏云:“张齐贤拜相,不是今生,(乃是)宿世遭逢。本性于家孝,事君忠。婆婆老福,见儿荣贵。”太宗诗文都有“简质”的特点,叶梦得认为“简质”,也即简易、质朴,也是太祖太宗历来待臣之道。故实见叶梦得《石林燕语》。
  张齐贤嫉恶如仇,但对仆役下人又有优容的一面。
  他在做江南转运使时,一日家宴,有一个仆人某甲偷偷地窃取了几只银器,放到怀里。恰好被张齐贤在帘子后面看到。他盯着他看,但一句话也不说。当时不说,三十年也不说,跟任何人都不说。后来他三次出任宰相之职,门下的仆役们也都有提升,而某甲的位置却一直没有动。一日,某甲瞅了个机会,对张齐贤说:“某服侍相公您时间最久,但是比我后来到府上的,都得到了一个官职,相公您独独把我遗落,这是怎么回事啊?”说着眼泪都下来了。张齐贤说:“我本来不想说,你却来埋怨我。你还记得在江南时,某日,你偷盗我银器那事吗?我带着这个往事三十年,不告诉任何人。我现在做国家宰相,推荐百官,哪里敢以盗贼来蒙羞受辱?这样,念你服侍我多年,我给你三十万钱,你离开我门下,另外去选择一个安身之地吧。我现在揭发了你过去的糗事,你应该有愧,此地不可再留你啦!”某甲闻言,又震惊又害怕,哭着离开了张府。
  君子、小人,永远会有。世界没有希望成为君子国,因此,这类故实就总有警世、醒世、喻世的意味。懂此理者,小人可以戒惕,君子可以守恒。
  张齐贤读圣贤书,但他不是循循儒者,不是那种可以唾面自干的人物。
  大宋言论自由,但很多人不大珍惜这种格局,借着可以自由说话的机会,多行诽谤之事。
  “居官弛慢”与“清净之理”
  张齐贤曾经以吏部尚书的朝官身份知青州,长达六年。治理地方很是“安静”,这是儒学和现代政治哲学肯认的较好治理模式,既不轰轰烈烈做泼天的政绩,也不绞尽脑汁做搜刮的恶事,地方诉诸民间自治,在“自发秩序原理”下,推演“无为而治”。但好大喜功之徒不喜欢这种“安静”模式,总要折腾点“动静”出来,于是与张齐贤有龃龉。有人就诽谤他“居官弛慢”,做官很懈怠,啥事也不管;很傲慢,啥话也不听。朝廷听说后,就将他从青州召回,免了知州之职。张齐贤对人发牢骚:“向作宰相,幸无大过。今典一郡,乃招物议。正是监御厨三十年,临老反煮粥不了!”过去做宰相,还好没有大的过错;现在执掌一个州郡,却遭到非议。这真是管理御厨三十年,到老了,反而不会煮粥了。张齐贤这话肯定是正话反说,他对“弛慢”说并不买账。
  懂得“清净之理”,懂得“无为而治”的士大夫们听说这话后,对“弛慢”之说也甚为不满,认为持此说的人纯粹是对张相公的诋毁,史称“士大夫闻之,深罪谤者”。
  张齐贤一生富贵,虽有起落,但不碍平安。晚年退休,不想再参与政事,做一个江湖散人。他在洛阳购得大唐中兴之臣裴度留下的午桥庄,一大片园林。这里曾经是裴度与白居易、刘禹锡等名流宴饮盘桓的居所。张齐贤得到后,很愉快,经常在院子里与老朋友乘坐一小车,带着酒具,游玩,垂钓。他还另外造一卧辇,可以坐在上面,让人抬着,一边吃酒,一边看园子里庄稼的长势,醉了,就栖息在树荫下。他还写了一首诗给人看,诗云:午桥今得晋公庐,花竹烟云兴有余,师亮白头心已足,四登两府九尚书。
  裴度曾被大唐封赏为晋公;师亮,是张齐贤的名字。《续资治通鉴》说他“四践两府”,四次到两府,也即枢密院、中书省工作,一个是武职,一个是文职;“九居八座”,九次兼任八个要职,也即仆射、枢密使、六部尚书。
  他对自己俗世的一生似乎很满意,但仍有内心的孤独。他似乎很明白当朝显宦们没有补天浴日的大手笔,甚至连寇准这样一等一的人物,他也不愿意再多来往。真宗朝大搞“封禅”“天书”,虽然有试图以此震慑蛮夷的隐衷,但读圣贤书的张齐贤视此为“怪力乱神”,不认为是治国正途。他给真宗上疏,没有得到肯认,于是有了退隐之念。所以午桥庄大门上题写着他的一个榜文:老夫已毁裂轩冕,或公绶垂访,不敢拜见。
  老汉我已经毁弃了官服官乘,如果有当朝名公来访,老汉实在不敢相见。
  他内心孤独,可能一生没有知音。
  愿得制度狭小
  沈伦,原名沈义伦,因为名字中的“义”与“赵光义”重合,避讳,所以改名为沈伦。
  他在太祖时奉使到吴越,路过扬州、泗州时,因为“民饥”,饿死很多。沈伦回到朝廷,就说服太祖将当地的军粮储备拿出来赈济饥民。王师伐蜀,他做转运使,王全斌等将领竞相搜取民间财货子女,沈伦独居与佛寺“饭疏食”,吃粗粮素食。转运使,也是一方大员,有人就拿了搜取而来的珍异奇巧献给他,沈伦一概拒绝。东归汴梁时,他的囊中,只有图书数卷而已。
  沈伦信佛。他的居处很卑陋,但他“处之晏如”,很泰然,无所谓。当时权要们都在设法冒着朝廷禁令,到陕西甘肃去购置大型木料,用来营造私宅。等到事情败露了,只好向太宗检讨。沈伦也曾为母亲购买西部的木料营建佛舍,于是也来检讨自首。太祖看见他一笑,说:“你不是破坏纪律的人。”太祖更知道他私宅还从未修过,就派遣中使带了图纸,为他营建。沈伦私下告诉使者说:“愿得制度狭小”,希望房屋构造不要太大,小一点。使者告诉太祖,太祖同意,史称“不违其志”,不违背他廉节之志。
  太宗时,编《太祖实录》,沈伦为监修,李昉、扈蒙等人修撰。
  他与卢多逊私交不错,卢多逊事情败露之前,沈伦已经上表请求退休;等到卢多逊事情败露,因为沈伦与卢多逊为“同列”而不能察觉其“阴谋”,太宗狠狠地斥责了他。
  沈伦一直很清介,醇朴、谨慎。因为信佛,相信因果,曾经在盛夏之时坐在室中,任凭蚊虫叮咬。有照顾他的童仆拿着扇子来赶蚊子,他就将童仆斥退。沈伦期望用这种行为祈福。他在相位时,也曾赶上“岁饥”,闹饥荒,乡里人有向他借粮的,他都给予,最后的数目达到“千斛”。“斛”乃是容量单位,以前一斛十斗,约合今一百二十斤;宋时改为五斗,约合今六十斤。“千斛”,就是六万斤。这在宋代不是个小数目,对任何人家而言,都是一笔“财产”,但沈伦将粮食借出后,到了年底,把所有的借据都烧掉了。
  但沈伦道义上有一事不免有“惭德”。
  他还在不知名时,曾娶阎氏,无子。后又纳田氏生儿子沈继宗。等到他富贵时,原配阎氏觉得自己无子,有愧,就多次将朝廷封赏给她的封邑让给田氏。沈伦的做法是:答应了,并开始为田氏营建府邸,于是正式由田氏做了正室。
  这件事,“搢绅非之”,当时的士大夫都认为沈伦不对。
  我也认为沈伦不对,待阎氏不公。
  广开言路与楚文王
  宋琪则是另一类型的宰辅。
  他本来是幽州蓟人,石敬瑭割让幽云十六州后,此地属于契丹。契丹也开科举,宋琪举进士及第,曾经做契丹王子的侍读。契丹侵略中原,灭后晋,宋琪跟着,并留在了中原。后汉、后周,他都在做官,曾有辨别冤狱的记录。于是太祖时,提拔他为开封府推官,负责京师刑狱工作。当时太宗赵光义为开封尹。但太宗看到他与赵普等人过从甚密,那是结党营私的节奏,因此不喜欢他,就跟太祖说,将他从开封调走,到外地做官。一直到太宗践祚,还是不喜欢他,史称“抑琪久不得调”,压抑宋琪好久不得升调。
  太平兴国三年(978),授宋琪为太子洗马,这是皇子的侍从文官。但太宗在给他职官之前,召见他,为他此前与人勾结朋党之事,批评了他。宋琪拜谢,愿意悔过自新。正在他一步步升迁时,又遭到卢多逊的抑制。卢多逊败,宋琪才得到机会。后来做到尚书,成为宰辅大臣。但太宗还是有点不放心他,就特意对他说:“世之治乱,在赏当其功,罚当其罪,即无不治;谓为饰喜怒之具,即无不乱,卿等慎之。”世上的治理乱世乱局,在于赏罚分明,赏就应符合他的功,罚就应符合他的罪。这样,就没有不能大治的。假如将刑赏当作发泄自己喜怒的工具,那就没有不乱的。爱卿等人要慎之又慎。
  但宋琪并不谨慎,他在“晋邸”时,就曾经因为“结党”,被当时的晋王赵光义鄙视,但还是不能改掉这类习惯。有一次,太宗很诚恳地对宋琪等人说:“过去,帝王们大多因为居于九五之尊,颜色态度很严厉,弄得左右没有人敢说真话。朕与爱卿等在一起,一直很平易,尽量和缓颜色,商榷时事,就为能通达上下之情,不要有拥塞窒碍。爱卿等尽管直道而行,不要有所顾忌避讳。”太宗这一番话,事实上是期待言论自由之下的太平治世。
  广开言路,这个国策,太宗一朝堪称一以贯之。
  雍熙元年(984)九月,太宗对宋琪等人说:“今岁西成,四方大稔,人民亦无疾疫,皆上天垂佑所致,当与卿等力行好事,以答天意。”
  今年秋熟,四方都有丰收,人民也没有什么疾患疫情,这都是上天垂佑我们大宋所致。朕当与爱卿等做更多好事,来报答上天恩典。
  然后说:“昔楚文王得茹黄之狗,苑路之矰,畋于云梦,三月不返。保申谏之,王引席伏地,申束箭五十,跪加王背者再,申趋出请死,王召而谢之,杀狗折矰,务治国事,并国三十九。朕观书至此,未尝不嗟赏数四,自古君臣,非道合何以及此。若君不信用,虽有直臣,亦无以行其道。”
  太宗这话是一则比较偏僻的典故,补足前后语意和来龙去脉,大意如下:过去,楚文王得到茹黄那地方的猎狗、苑路那地方的好箭,就到云梦去打猎,三个月都不回来。得到丹那个地方的美女,就沉湎在淫欲中,一年不理朝政。大臣保申劝谏他,说:“先王让我做太保,按规定,您这样表现应该受到鞭打。”楚王说:“我从小生在富贵中,请改变刑罚,不要鞭打我。”保申说:“我承受先王之命,不能废弃这个规定。”楚文王只好接受,趴在席子上,保申拿了五十支一束的箭(一说荆条),跪着放到楚王的后背上,几次这样。就算象征性的鞭打了。楚王说:“反正我也有了受鞭刑的名,还是真实地打我一顿吧。”保申说:“对君子,要使他内心感到羞耻,如果羞耻都不能改变,皮肉受苦又有何用?”说罢,匆匆离开王宫,自己流放到沼泽之地,并请求给他死罪。楚王说:“这是我的过错,保申有什么罪?”于是,楚王召回保申,杀了茹黄的猎狗,折断苑路的名箭,放走丹地的美女,改正了以前的过错。后来楚国兼并了三十九个国家,变得强大。这是保申极言劝谏才有的结果。朕读书至此,往往要叹息不已。自古君臣,如果不是以道相合,怎么能做到这样。如果君不能守信用,即使有直言之臣,也没有办法通行正道啊!
  宋琪听后,为太宗的博学感到很惊讶,就说:“这事,百年来,人君很少有知道的。如果不是陛下博览群书,哪能得到这种鉴戒。但是臣听说:‘知之非艰,行之惟艰’,愿陛下勉励啊!”
  这是宋琪最大胆的一次言说。
  太宗认为他说得对。
  但宋琪,偶然会有的那种鄙陋,暴露了他们庸人的一面,不仅与“敢以天下为己任”的赵普不同,即使与“清介醇谨”的薛相、李昉比较也有距离,甚至与沈伦比较,似也缺少一点信仰中的坚守。他看中了卢多逊的大宅子,就与同列柴禹锡串通,由柴禹锡向皇上吹风,要将卢宅转移给宋琪。广州那边转运使王延范试图“偏霸一方”的大案中,柴禹锡与宋琪也在为之辩护,让太宗不得不猜忌他们的“结党”行为。如果他们的“结党”如仁宗时的范仲淹为天下计,那将是另外一种性质。现在,为了一个远房的亲戚王延范,为了得到卢多逊的大宅子,就这样叽叽喳喳,确实有失大臣风范。
  宋琪本来是燕人,对契丹形势很熟悉,他曾经给太宗上表,长篇大论讨论攻取契丹的谋略,有大而无当之处,也有切合实际之处,太宗曾有选择地采纳过他的意见。后来在攻取西夏时,他也有可取的意见贡献。
  与薛相、李昉比较,沈伦、宋琪这两个宰辅少一点“大人”气象。
  吕蒙正与太宗的博弈
  吕蒙正,在宰辅中比较特殊。
  他是正式科班出身,太平兴国二年(977),太宗朝头一场科举,他获进士第一,“释褐”授绶将作监丞,通判升州(今江苏南京)。
  吕蒙正很顺利做到参知政事。最初,他的父亲好“内宠”,与妻子刘氏不睦,于是休了妻子,吕蒙正跟着母亲一块被扫地出门,生活很窘迫。但他像后来的范仲淹一样,越是困窘越是努力,终于一举中第,朝廷赐给府邸一座,于是接父亲母亲来住,但刘氏仍不与前夫来往,二人同堂异室,吕蒙正仍然恭谨伺候父母,没有怨言,直到吕蒙正父亲去世。
  吕蒙正气量很大。参知政事是国务工作最有实权的宰辅职务,他第一次进入朝堂时,被朝士轻视,其中一人指着他说:“这小子也参政啊?”吕蒙正假装没听到走过去。同列人不能替他咽这口气,回头就问是谁这么大胆口吐狂言。吕蒙正急忙阻止他说:“不必不必。若果一旦知道此人姓名,恐怕终生不能忘。不如不知道为好。”此事传出,时人都很佩服他的气量。
  太宗对这位新科状元有期待,对他说:
  “凡士未达,见当世之务戾于理者,则怏怏于心;及列于位,得以献可替否,当尽其所蕴,虽言未必尽中,亦当佥议而更之,俾协于道。朕固不以崇高自恃,使人不敢言也。”
  一般士大夫还没有发达时,往往看到当世政务有悖于义理的地方,就内心不快;现在你已经位列朝臣,有机会可以批评时政哪些有益哪些有害,贡献有益于政制的意见,要尽所能有的智慧。即使某一个意见未必精当,也应当群策之际有所变更,使适用的意见有益于正道。朕是不会自恃地位崇高而让人不敢说话的。
  不久,李昉罢相,吕蒙正拜中书侍郎兼户部尚书、平章事,监修国史。这就从副总理往国务总理又迈进一步。在宰辅期间,吕蒙正为政重内涵,不重形式,务行宽大,有简易之风。这是宰辅的正经品质。因此不久就获得士林“重望”。吕蒙正也更以正道自持。他记住了太宗的一番嘱咐,遇事敢言,每一次议论时政,有不精允的地方,他一定要争论,要求趋于精允。太宗很欣赏他这种“无隐”的工作风格。赵普也欣赏他。
  吕相的敢言,是薛相、李昉、沈伦、宋琪做不到的。
  淳化年间,太宗检讨此前的历代征伐,有一番自我辩解的话头。他说:“朕以前征讨北汉、契丹,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民除暴。如果我要是好大喜功,穷兵黩武,天下恐怕早就被战火烧光了。”
  这番话说的是实情。如果战争一味求胜,不计一切代价,也许会有另外的战绩,但那样一来,天下恐怕就会出现杜甫《兵车行》中的场景:“……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况复秦兵耐苦战,被驱不异犬与鸡。……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如此“武功”,是太宗,乃至于大宋王朝十八帝都不愿意看到的风景。惜民力、重民生,是大宋与其他王朝比较,很突出的“特色”。
  但吕蒙正还不满意,他进一步敲打皇上说:
  “隋唐数十年间,四次征伐辽东,那时人没有法子承受王朝命令。隋炀帝乃至于全军覆没,唐太宗则自己都运送土木去攻城,最后还是没有法子成功。说起来,治国之要,在内修政事!做到这一点,则远人自会来归,国家也可以因此自然导致安静。”
  显然,“修德以来远人”,也是吕蒙正的关键词。就此也可以判断,他是一个“主和派”。
  有一次晚上张灯设宴,乘舆之外,士庶云集,都在看皇上。吕相与太宗在一起。太宗再一次对自己的文治武功有了飘飘然的自诩。他对吕相说:“五代之际,生灵凋敝,丧亡太多。周太祖郭威,从河北南归,士庶都担心大军剽掠。那时候,下面是火灾,头顶则是彗星,看到的人都很恐怖。朕当时亲历那个乱世,以为不会有太平日子了。但现在朕亲揽庶政,到今天,已经做到万事粗粗理顺。朕就经常想,感恩上天的赐予,让我大宋如此繁盛。于是朕知道:治理乱世,在人。”
  吕蒙正避席,一本正经回答:
  “陛下现在看到的灯火辉煌,是因为陛下的车驾所在,士庶都聚集来看,所以繁盛如此。臣曾经在京师城外不几里地的地方,看到很多因为饥寒而死的百姓。所以‘繁盛’不一定都是这样。期望陛下能够看到近处也看到远处,这是苍生的幸运啊!”
  太宗听到这一番话,变了脸色,什么话也不说。
  吕相不慌不忙,泰然回到自己座位。
  史称“同列多其直谅”,同列僚属们事后都称赞他的正直、诚信。
  这一个故实,有意味的是“同列多其直谅”。大宋正在太宗一朝形成精英敢于同君权博弈,推演文明价值的倾向。乃至于这种倾向到了仁宗一朝,有了精英们越是被贬黜,越是光荣的风尚。大宋“敢言”,不仅仅是“胆儿大”的问题,而是价值认同的问题。精英们有了这种“民生为重”的理念,君王必得向此倾斜,否则就是“无道”,就要遭遇士大夫的“清议”批评。久之,以道义价值制衡君王权力的力量产生了。除非遇到“混不吝”式的痞子皇帝,否则但凡有一星一点价值敬畏之心,就不得不严肃对待这种来自于王朝精英的“道义价值制衡”。一般来讲,没有哪一个帝王敢于向“道义价值”挑战。这是传统中国,秩序治理方向上的一大隐秘力量。在现代政治哲学中,还没有足够的讲述理清这一隐秘力量。它在何时,以何方式,由什么人主持,推演这种隐秘力量?帝王为何在道义价值制衡模式下老老实实,不敢挑战?个中更隐秘的力量是什么?都需要更大篇幅来条分缕析。这是一篇思想史大论文。
  吕相对自己认为是正确的意见,会一直坚持,在跟太宗的“博弈”中,不胜出不罢休。这个特点很像赵普对太祖。
  不可夺之志
  有一次,太宗要派遣人出使朔方,下旨告诉中书选人,要选那种可以负责做事的人。吕相提出了一个人选。太宗不许。第二天,太宗又问,吕相还是提这个人选。三问,吕相人选不变。太宗恼火,将他的奏章扔到地上,道:“一定要换人,你怎么这么执拗?”吕相答:“不是臣执拗,是陛下还不了解这个人。”然后又固执地推荐此人道:“这个人可以出使,其他人都不及他。臣不愿意用‘媚道’来随意地顺从君主之意,怕害了国家大事。”说罢,将举着的笏板错开,让出脸来,俯首,将奏章拾起,纳入怀中,徐徐而退。同列都屏住呼吸,替他害怕。太宗退朝后对左右说:“这老家伙的气量,我不如。”后来就用了吕相推荐的这个人,果然很称职。太宗对他这种“不可夺之志”很赞赏。
  吕相也确有知人之明,为朝廷推举贤人不遗余力。
  他有一次问自己的儿子:“我做了宰辅之后,外间对我有何议论?”儿子实话实说:“大人您做丞相,四方无事,蛮夷都向化本朝,很棒。但也有人说:吕相无能做事,朝中权力都被同僚们争去了。”吕相说:“我确无能,但有一能,善于用人而已。这才是真宰相应该做的事。”
  吕相有个“夹袋”,就是一个小布囊,里面有一小册子,常常随身带着。遇到新结识的某某人,或遇到官员之间的替代,也即交接任免,他都要与人交谈,了解对方有何特殊才干,以及对方所在之地有何特殊人才。客人走后,他就马上记录在小册子上,人才在这个小册子上都有分类。等到朝廷有这类型人才需要,他就随时找出向皇上或百官推荐。
  真宗朝时,他年老要求回到洛阳居住后,真宗曾两次到洛阳去看他。有一次还问他:“爱卿诸子哪个可以大用?”吕相回答:“诸子皆不可用。但有一个侄子吕夷简,正在出任颍州推官,这是一个宰相之才。”从此吕夷简浮出水面,在后来的日子里,吕夷简成为仁宗一朝重要的栋梁人才。
  还有一个人,叫富言,是吕蒙正的门客。一天,富言对吕蒙正说:“有个小儿子十来岁,想让他进入书院,可以干个小活。”蒙正答应。等到见到这个孩子时,大吃一惊,道:“这个小家伙,他日名位跟我差不多,但是功勋会比我还大!”于是让富言的儿子跟着自己的几个儿子一块学习,供给很丰厚。富言的儿子,就是后来的大宋名相富弼。
  吕蒙正就是这样富有鉴别人才的能力。
  吕相也有后来的名臣王安石的风采,对各类误解,基本不辩解。
  吕相四故实
  吕蒙正刚做宰相时,有个金部员外郎张绅,知蔡州,因为贪污事被免职。有不满意吕相的人就说:“张绅乃是西京洛阳的豪富,哪里肯接受赃物?那是吕蒙正还没有中进士时,曾经向张绅求资助,未能如意,所以现在因此而锻炼成一场冤狱。”太宗听说,就恢复了张绅的官职。但吕蒙正并不解释,任人去东说西说。不久他还因为这个原因而罢相,他也不申辩。正好赶上考课院这个审查部门得到了张绅过去事的实情,此人确有贪赃事,于是罢黜了他。而蒙正也再次复相。太宗对他说:“张绅果然是真的犯有贪赃事。”吕蒙正听了,给个耳朵而已,也不谢。
  吕相故实多。
  他还很清廉。过去,大臣入相,子弟可以“袭父荫”博得一个清要之职,就像皇上的子弟出生不久就可以封王,享受“食邑”一样,大臣的儿子也可以在出生之后即享受俸禄。这算是一种皇朝特权,与现代君主国,袭用祖辈爵位意思相仿佛。但这种“特权”只在物质俸禄和荣誉尊严方面,并没有政治上的参政议政权力。卢多逊做宰相时,循例为儿子卢雍授官,起家即为水部员外郎。这是属于工部的一个司下面的干事,当为八品,后来就援例成为制度。现在吕蒙正儿子也要“袭父荫”,就上奏说:“臣忝居甲科及第,释褐只得授将作监丞,九品京官。天下才俊,很多人没有机会,最后老于岩穴,默默无名,不沾寸禄者,太多了。今臣之子刚刚离开襁褓,就获这个荣誉职务,臣担心受到阴间谴责。请求以臣释褐时的九品小官补给他吧。”太宗答应他的请求,从此成为定制。
  吕相应该属于“不语怪力乱神”“不贵难得之物”的人物。有一个朝士家里藏有一个古镜,自言这面古镜“能照二百里”,打算献给吕相,意思就是要与吕相结交。吕相一笑道:“我一张脸横竖不过碟子大,哪里用得到去照二百里。”听到的人很叹服他的机智。
  吕相没有做官时,因为母亲被休,生活很贫困。等到富贵以后,特别爱吃一种“鸡舌汤”,每天都要吃一碗。有一天他在自己家花园游逛,老远看见墙角有一座土山,就问这是谁干的,干吗用的。左右回答:“这就是相公您吃鸡杀的鸡毛啊。”吕蒙正很惊讶:“我能吃多少鸡啊?能有这么大一座土山?”左右回答他:“鸡,一个舌头才多大点?相公您一碗汤要用多少鸡舌头?您吃鸡舌汤多久了?”吕蒙正这才恍然大悟。于是默然反省,从此绝不再食。
  太宗驾崩后,营葬时,吕蒙正感到自己这一生主要业绩在太宗一朝,很感谢太宗对自己的知遇之恩,他不弄虚假的“感恩”,直接拿出家财三百多万,来资助修建陵寝。下葬日,他哭得特别悲哀。人以为“得大臣体”。
  吕蒙正死后的谥号是“文穆”。
  风浪中端坐
  吕端,是那种轻易“不动心”的人物,看事、做事,有定力,外界纷扰,不影响他的判断力。
  太宗朝,他做朝官考功员外郎兼任侍御史知杂事,前者略相当于负责考核官员政绩的组织部干事,后者则属于监察院和最高法院的副官。在这个职务上,他有一次漂洋过海出使高丽,回程时,大船遇到风浪,船上桅樯被大风折断,船上人没有不恐惧的,但吕端就是不恐惧,端坐读书,一如在自家斋阁之内。跟他同行的另一位官员,将船上所有比较沉重的东西,包括高丽国的赠送物品,都扔到海里,这才勉强回到中原。
  此事一如后来的王阳明,在千军万马箭矢飞射中,可以端坐不动,在死亡来临之前,可以微微一笑,道一声“此心光明,亦复何求”,而后长眠。这种修养,史称“功夫”。获致这种“功夫”,必有此前多年历练而后可以功成。
  “功夫”,来源于孔子。孔子可以在恶人桓魋的围困中,道一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还可以在颠沛流离中“弦歌不辍”。而在日常的姿态,则是“恭而安”,心存对天道的恭敬,而安于种种际遇。
  这种“功夫”的思想源头则来源于《大学》:“……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知止,就是知道自己的存在目标。对一个心存高远的人来说,他的目标即是使命,那是必须要达至的此岸存在。当这种目标已经内化为生命运动惯性时,轨道是不可能变更的。如是,外界种种纷扰,不可能让他“动心”。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安。
  吕端是知道自己方向目标的人物——读圣贤书、致君尧舜时或立德,或立功,或立言,此生不朽。当着樯倾楫摧之时,死亡来临之际,慌乱,是无意义且有失圣贤气象的。夫子有言:“死生有命”,无须为猝临之灾难手忙脚乱。
  看懂吕端这个故实,可以理解为何太宗要评价他“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凡是与“知止”无关的事,在他看来都是“小事”,可以“糊涂”处理;凡是与“知止”有关的事,都是“大事”,必须勇决判断。
  我猜想,就是在高丽回国的大船上,吕端被人讥笑为“糊涂”的。
  但吕端在大事上,确实“不糊涂”。
  吕端曾在秦王赵廷美府邸公干,赵廷美做开封尹时,他就在府中做判官。当赵廷美被贬黜后,秦王府中一干署吏也都因为“经济案”遭到了“清算”,纷纷被贬。吕端被贬到商州为司户参军,从副部级贬到副科级。但他从容上道,不辩解,不忧虑。后来又被移往汝州,再被召回京师,做朝官,又出知蔡州。在蔡州时,有善政,当地吏民签名上表挽留。但还是被改为祠部员外郎,知开封县,迁为考功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然后出使高丽,回来后,一直做到右谏议大夫。
  吕端也曾在许王赵元僖任开封府尹时,再做判官。但没有想到的是,元僖,这位太宗很期待的太子,居然暴病而死。有人就认为吕端“裨赞无状”,作为王府判官,对王子没有有益的帮助。于是,御史武元颖、内侍王继恩就来到王府找吕端“谈话”,史称“推问”。
  吕端正在堂上办公,看到人来,慢慢站起。二位使者很客气地说:“有诏推君。”有皇上诏令,要来推问先生。
  吕端神色自若,对侍从说:“过来取走我的帽子。”
  二位使者说:“哪里到那个地步?”
  吕端说:“天子有诏令来问,那就是犯罪嫌疑人;既然是犯罪嫌疑人,哪里可以在堂上对待制使。”
  于是,下堂,面对制使,随问而答。
  吕端由始至终,讲礼,守礼。
  得嘉赏未尝喜,遇抑挫未尝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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