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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枷锁

_5 毛姆(英)
"你打算在这儿待多久?"沃顿问道。
他和菲利普两人干脆把数学这块装门面的幌子扔在一边,越发畅所欲言了。
"噢,我也不知道,大概一年吧。家里人要我一年之后上牛津念书。"
沃顿一耸肩,满脸鄙夷之色。菲利普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竟然对那样一所堂堂学府如此大不敬。
"你上那儿去干啥?无非是到那儿混混,镀一层金罢了。干吗不在这儿上大学呢?一年时间不管用,得花个五年时间。要知道,生活中有两件宝:思想自由和行动自由。在法国,你有行动的自由,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没人会出面干预,但是你的思想必须同他人一致。在德国,你的行动必须同他人一致,可是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这两件东西都很可贵。就我个人来说,更喜欢思想上的无拘无束。然而在英国,什么自由也没有:被陈规陋习压得透不过气来,既不能无拘无束地思想,也不能随心所欲地行动。这就因为它是个民主国家。我看美国的情况更糟。"
他小心翼翼地往后靠,因为他坐的那把椅子一条腿已有点晃悠,要是在他高谈阔论、妙语连珠的当儿,猛然一屁股摔倒在地,岂不大杀风景。
"年内我得回英国去,但要是我能积蓄点钱,勉勉强强凑合得过去,我就在这儿再待上一年。以后,我无论如何得回去,不得不和这儿的一切分手啦。"他伸出条胳臂朝那间肮脏的顶室四下一挥。屋子里,被褥凌乱,衣服散落了一地,靠墙是一排空啤酒瓶,哪个墙角落里都堆着断脊缺面的破书。"到外省的某个大学去,设法混个语言学教授的教席。到时候我还要打打网球,参加参加茶会。"他忽地收住话头,用疑惑的目光看了菲利普一眼。菲利普穿戴整齐,衣领一尘不染,头发梳得漂漂亮亮。"哟,我的上帝,我得洗把脸了。"
菲利普觉得自己的穿戴整齐竞受到了不能宽容的责备,顿时飞红了脸。他最近也开始注意起打扮来,还从英国带来了几条经过精心挑选的漂亮领带。
夏天偶然以征服者的姿态来到了人间。每天都是丽日当空的晴朗大气。湛蓝的天空透出一股傲气,像踢马刺一样刺痛人的神经。街心花园内的那一片青葱翠绿,浓烈粗犷,咄咄逼人;还有那一排排房屋,在阳光的照晒下,反射出令人眼花缭乱的白光,刺激着你的感官,最终使你无法忍受。有时,菲利普从沃顿那里出来,半路上就在街心花园的婆娑树影下找张条凳坐下歇凉,观赏着璀璨的阳光透过繁枝茂叶在地面交织成的一幅幅金色图案。他的心灵也像阳光那样欢快雀跃。他沉醉在这种忙里偷闲的欢乐之中。有时,菲利普在这座古老城市的街头信步漫游。他用敬爱的目光瞧着那些属于大学生联合会的学生,他们脸上划开了一道道日子,血迹斑斑,头上戴着五颜六色的帽子,在街上高视阔步。午后,他常同教授太太公寓里的女孩子们一道沿山麓闲逛。有时候,他们顺着河岸向上游走去,在浓荫蔽日的露天啤酒店里用茶点。晚上,他们在Stadtgarten里转悠,聆听小乐队的演奏。
菲利普不久就了解到这幢屋子里各人所关切的问题。教授的长女特克拉小姐同一个英国人订了婚,他曾在这座寓所里待过一年,专门学习德语,后来回国了。婚礼原定于今年年底举行,不料那个年轻人来信说,他父亲-一一个住在斯劳的橡胶商——不同意这门亲事,所以特克拉小姐常常偷洒相思泪。有时候,可以看到母女俩厉目圆睁,嘴巴抿得紧紧的,细嚼细咽地读着那位勉为其难的情人的来信。特克拉善画水彩画,她偶尔也同菲利普,再加上另一位姑娘的陪同,一起到户外去写生画意。俊俏的赫德威格小姐也有爱情方面的烦恼。她是柏林一个商人的女儿。有位风流倜傥的轻骑兵军官堕入了她的情网。他还是个"冯"哩。但是,轻骑兵军官的双亲反对儿子同一个像她这种身分的女子缔结亲事,于是她被送到海德堡来,好让她把对方忘掉。可是她呢,即使海枯了,石烂了,也没法将他忘掉的;她不断同他通信,而那位情郎也施出浑身解数,诱劝他那气冲牛斗的父亲回心转意。她红着脸,把这一切全告诉了菲利普,一边说一边妩媚地连声叹息,还把那个风流中尉的照片拿出来给菲利普看。教授太太寓所里的所有姑娘中,菲利普最喜欢她,出外散步时总是想法子挨在她身边。当别人开玩笑说他不该如此明显地厚此薄彼时,他的脸红到了耳根。菲利普在赫德威格小姐面前,破天荒第一次向异性吐露了心声,可惜纯粹是出于偶然罢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姑娘们如果平时不出门,就在铺满绿天鹅绒的客厅里唱唱小曲,那位一向以助人为乐的安娜小姐,卖力地为她们弹琴伴唱。赫德威格小姐最喜欢唱的一支歌叫《IchLiebedieh》(《我爱你》)。一天晚上,她唱完了这首歌,来到阳台上,菲利普则站在她身边,抬头仰望满天星斗,忽然想到要就这首歌子谈一下自己的感受。他开口说:
"IchLiebedieh."
他讲起德语来,结结巴巴,一边还搜索枯肠找自己需要的词儿。他真正只停顿了一刹那的工夫,可就在他要往下说的时候,赫德威格小姐却接过了话茬:
"Ach,HersCareySlemussenmlrnlehtdusagen"(不许您用第二人称单数这样对我说话)。
菲利普感到浑身一阵燥热,其实他根本没有勇气在少女面前这样亲昵放肆,可他一时怎么也想不出话来辩解。要是对她解释说,他并非在表示自己的想法,只是随口提到一首歌的歌名罢了,这未免有失骑士风度。
"EntschnldipenSie,"(请您原谅)他说。
"没关系,"她悄声儿说。
她嫣然一笑,悄悄地抓住菲利普的手,紧紧一握,然后返身回进客厅。
翌日,菲利普在她面前窘得什么似的,一句话也讲不出来。出于羞愧,菲利普尽可能躲着她点。姑娘们像往日那样邀他出外散步,他推托有事,婉言谢绝了。可是赫德威格小姐瞅准了个机会,趁没有他人在场的当儿对菲利普说:
"您干吗要这样呢?"她和颜悦色地说,"您知道,我并没因您昨晚讲的话而生您的气呀。您要是爱上我,那也是没办法的嘛。我很高兴呢。话得说回来,虽说我还没有同赫尔曼正式订婚,但我决不会再爱别人了,我已把自己看作他的新娘啦。"
菲利普脸又红了,但这次他倒俨然摆出一副求爱遭到拒绝的神情。
"但愿您非常幸福,"他说。
第二十四章
欧林教授每天给菲利普上一堂课。他开了一张书单,规定菲利普要读哪些著作,为最后研读巨著《浮士德》作好准备。与此同时,欧林教授独具匠心地一上来先教菲利普学一册莎翁剧作的德译本,莎翁的剧作他在中学里就念过的。那阵子,歌德在德国正处于盛名的顶峰。尽管歌德对爱国主义持相当傲慢的态度,但他还是作为民族诗人被德国人接受了。自一八七○年战争爆发以来,他似乎更成了最能体现民族团结的光辉代表人物之一。热情冲动的人们,听到炮击格拉夫洛的隆隆排炮声,似乎沉迷在五朔节前夜的颠狂之中。然而,一个作家之所以伟大,其标志就在于不同的人可以从他的作品里汲取到不同的灵感。这位憎恶普鲁士人的欧林教授,对歌德却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只有他那些庄严肃穆的作品,才为神志清醒的人提供了一个能抵御当代人蛮横进攻的庇护所。近来在海德堡,经常有人提到一位戏剧家的大名,去年冬天,他的一个剧本在剧院上演时,追随者欢呼喝彩,而正派人士却报以一片嘘声。在教授太太家的长桌旁,菲利普不止一次听到人们在议论这件事;逢到这种场合,欧林教授一反泰然自若的常态,挥拳拍桌,大声吼叫,他那低沉悦耳的喉音压倒了所有的反对意见。这出戏纯粹是乱弹琴,污言秽语不堪入耳。他硬逼着自己坐等戏演完,讲不出自己是厌烦呢,还是更感恶心。要是将来的戏剧都成了这副模样,那还不如趁早让警察出面干预,把所有戏院都来个大封门的好。欧林教授可不是个拘谨古板的夫子,他在皇家剧院观看闹剧时,听到台上伤风败俗之徒的插科打诨,也同所有观众一样捧腹大笑。可是在上面讲的那出戏里,除了乌七八糟的东西外,什么内容也没有。他打了个有力的手势,捏住鼻子,从牙缝间嘘了一声口哨。那出戏实在是家庭的毁灭,道德的沦丧,德意志的崩溃。
"Abor,Adolf,教授太太在桌子另一端说,"别激动嘛!"
他朝她扬了扬拳头。他这个人的性格再温驯不过,从不敢不向太太请教就贸然行事的。
"不,海伦,你听我说,"他大声嚷嚷,"我情愿让女儿死在我脚下,也不放她们去听那个无耻之尤的无聊废话。"
那出戏是《玩偶之家》,作者是亨利克·易卜生。
欧林教授把易卜生和理查德·瓦格纳归在一类里,但是他谈到后者时,并不生气,只是不甚计较地哈哈一笑。瓦格纳是个冒充内行的河湖客,不过冒充得不露破绽,单凭这一点,就颇有几分喜剧色彩,足以令人陶然。
"Verruckterkerl!"他说。
他看过《洛亨格林》,这出歌剧还算过得去,虽然有点沉闷,还不至于太糟。但是《齐格弗里特》,欧林教授一提到这出歌剧,就把头往于上一靠,声若洪钟似地大笑起来。歌剧从头到尾,一节悦耳动听的旋律也没有。不妨可以作这样的想象:剧作家理查德·瓦格纳本人就坐在包厢里,看到台下所有观众都在一本正经地观看这出歌剧,他忍俊不禁,最后连肚子也笑疼了。这是十九世纪最大的骗局。欧林教授把自己的那杯啤酒举到嘴唇边,头往后一仰,一饮而尽。然后,他用手背抹了抹嘴,说:
"年轻人,我可以告诉你们,不出十九世纪,瓦格纳就会被人们忘得一干二净。瓦格纳!我宁愿拿他所有的作品去换唐尼采蒂的一出歌剧。"
第二十五章
在菲利普的这些私人教师中,最古怪的要数法语教帅了。这位迪克罗先生是位日内瓦的公民,一个高个儿老头,肤色蜡黄,双颊凹陷,头发灰白,又稀又长。他衣履寒伧,穿一身黑,上衣的肘部已露出破洞,裤于也已磨损。内衣很脏,菲利普还从没见他的衣领有过干净的时候。他不爱多说话,教课时一丝不苟,就是没有什么热情:准时到达,按点离去,分秒不差。收取的教课费微乎其微。他沉默寡言;而有关他的一些情况,菲利普全是从别人那儿打听到的。据说他曾在反对罗马教皇的斗争中同加里波迪工并肩战斗过。等他清楚地看到为自由——所谓"自由"就是指建立共和国——所作的一切努力无非是换一副枷锁而已,便怀着厌恶的心情离开了意大利;后来不知在政治上犯了什么罪,被驱逐出日内瓦。看到这样一个人物,菲利普又困惑又惊奇,他和自己脑子里的革命者形象大相径庭。迪克罗先生说起话来声音低沉,待人接物特别彬彬有礼;别人不请他坐,他就一直站着;有时偶然在大街上遇到菲利普,他免不了要摘下帽子,行个很道地的手势礼;他从来没有出声笑过,甚至脸上从未浮现过一丝笑意。假使有人比菲利普具有更完善的想象力,就会把当年的迪克罗想象成一位前程似锦的青年,因为他想必是在一八四八年开始进入成年时期的。那个年头,国王们想到他们法国兄弟的下场,便如有芒刺在背,惶惶然四处奔走;也许,那股席卷了整个欧洲的渴求自由的热浪,以摧枯拉朽之势,荡涤着横在它面前的污秽杂物-一那些在一七八九年革命之后的反动逆流中死而复燃的专制主义和暴政残灰——在每一个胸膛内点燃了一把更炽热的烈火。人们不妨还可以这样想象:他热烈地信奉各种有关人类平等和人权的理论,同别人探讨、争论,在巴黎街垒后面挥戈战斗,在米兰的奥地利骑兵面前疾驰飞奔:一会儿在这儿锒铛下狱,一会儿又在那儿遭到放逐。他总是希望满怀。"自由"这个字眼,这个似乎具有无限魔力的字眼,始终赋予他支撑的力量。直到最后,他被疾病、饥饿、衰老压垮了,除了给几个穷学生上这么几节课以外,再无其他谋生糊口的手段了。而且他还发现自己置身于这座外表整洁的小城镇,备受专制独裁暴政的蹂躏,其肆虐程度,更甚于欧洲其他城市。也许在他沉默寡言的外表之下,隐伏着对人类的蔑视,因为他的同类,已背弃了他年轻时代所憧憬的那些伟大的理想,沉湎于碌碌无为的怡适之中。说不定三十年来的革命已经使他懂得,人类是不配享有自由的,他醒悟过来,自己一生孜孜以求的目标原来并不值得探求。再不然就是他已精疲力竭,正冷漠地等待从死亡中得到解脱。
一天,菲利普带着他那种年纪所特有的愣劲,问起他过去是否真的同加里波迪在一起呆过。那老头似乎一点儿没把这个问题当作一回事。他用平日里的那种低沉声调,十分平静地应答了一声:
"OuiMonsieur."
"听别人说,你参加过公社。"
"别人这么说的吗?让我们开始上课吧,呃"
他把书本翻开,菲利普战战兢兢地开始翻译那段他已准备好的课文。
有一天,迪克罗先生好像受到巨大的疼痛折磨,几乎连那几级楼梯也爬不动,一进菲利普的屋就沉沉地往椅子上一坐,想歇歇喘口气,那张灰黄色的脸歪扭着,额头上沁出一颗颗汗珠。
"恐怕您病了吧,"菲利普说。
"没关系。"
但是菲利普看得出他病得不轻,等上完课、菲利普问他是否最好歇几天,等身体好些再继续上课。
"不,"老头说,声调还是那么平稳、低沉,"我身体还行,我愿意继续教下去。"
菲利普在不得不提及钱的事儿时,心里总是紧得发慌,这会儿他脸涨得通红。
"但这反正对您没什么影响,"菲利普说,"我课金还是照付不误。要是您不介意,我想现在就把下星期的课金预付给您。"
迪克罗先生的课金,一小时十八个便士。菲利普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十马克的硬币,很难为情地把它放在桌子上。他怎么能把钱塞到老头手里呢,好像他是个乞丐似的。
"既然这样,我想我就等身体好些再来吧。"他收下了那枚硬币,还是问往常一样,向菲利普一躬到底之后就走了出去,再没有什么别的表示。
"Bonjour,Monsieur."
菲利普隐隐感到有点失望。想想自己如此慷慨解囊,迪克罗先生总该对他千恩万谢,感激涕零吧,哪知这位年迈的教师,收下这笔赠金就像是理所当然似的,菲利普颇感意外。他年纪还轻,不懂得人情世故。实际上,受惠者的知恩报答心理,要比施惠者的施恩图报心理淡薄得多。五六大之后,迪克罗先生又来了,步履越发踉跄,身体显得很衰弱,不过重病一场现在总算挺过来了。他仍旧像过去那样沉默寡言,还是那么神秘、孤僻、邋遢。一直等到上完了课,他才提到自己生病的事。接着,他起身告辞,就在他打开房门的时候,突然在门口刹住了脚。他犹豫着,仿佛有什么难言之隐似的。
"要不是您给我的那点钱,我早就饿死了。我全靠那点钱过日子。"
他庄重而巴结地鞠了一躬,走出房去。菲利普一阵心酸,喉咙口哽住了。他似乎多少有点明白过来,这位老人是在绝望的痛苦中挣扎着,就在菲利普觉着生活如此美好的时候,生活对这位老人来说却是多么艰难。
第二十六章
菲利普已在海德堡呆了三个月。一天早晨,教授太太告诉他有个名叫海沃德的英国人要住进这寓所来,就在当天晚上吃饭时,他见到了一张陌生面孔。连日来,这屋子里的人一直沉浸在兴奋之中。首先,经过教授太太母女俩低三下四的恳求,加上含而不露的恫吓,另外天知道还耍了些什么鬼花招,那位与特克拉小姐订婚的英国青年的父母,终于邀请她去英国看望他们。她动身时,随身带了一本水彩画册,有意显示一下自己的多才多艺,另外还带去一大捆情书,以证明那位英国青年在孽海中陷得有多深。一星期之后,赫德威格小姐又春风满面地宣布,她的意中人,那位轻骑兵中尉,就要偕同父母前来海德堡。中尉的父母一则吃不住宝贝儿子死皮赖脸的纠缠,二则对赫德威格小姐的父亲主动提出的那笔嫁妆动了心,终于同意来海德堡同这位少女结识一下。会面的结果尽如人意,赫德威格小姐洋洋得意地把情人领市立公园,让欧林教授家所有的人一睹丰采……那几位紧靠教授太太端坐上席的老太太,平时一向沉静端庄,今晚却显得心绪不宁。当赫德威格小姐说她要立即启程回家去举行订婚仪式时,教授太太毫不吝惜地说,她愿意请大家喝Maibowle,聊表祝贺之意。欧林教授颇为自己调制这种淡雅、香醇的酒的手艺感到自豪。晚餐后,在客厅的圆桌上隆重地摆上了一大碗掺苏打水的白葡萄酒,碗里还漂着一些香草和野生草莓。安娜小姐拿菲利普打趣,说他的情人要甩下他走了,菲利普听了浑身不白在,有种说不出的惆怅之感。赫德威格小姐唱了好几支歌子,安娜小姐演奏了《婚礼进行曲》,教授唱了《DieWachtamRhein》。沉浸在这样的欢乐气氛之中,菲利普很少留意那位新来的房客。刚才吃晚饭时他俩面对面坐着,但菲利普净忙着同赫德威格小姐拉扯絮叨,而那位陌生人不懂德语,只顾一个人埋头吃饭。菲利普注意到他系了条淡蓝色的领带,单因为这一点,菲利普就陡然心生厌恶。此人二十六岁,眉清目秀,蓄着波浪形的长发,时而还漫不经心地抬手抚弄一下。一双蓝色的大眼睛,不过是很淡很淡的蓝色,眼神里颇带几分倦怠之意。胡子刮得精光,尽管嘴唇薄薄的,但整个口形很美。安娜小姐对于相面术很感兴趣,她要菲利普日后留神一下,那陌生人的头颅外形有多匀称,而他脸庞的下部却显得松软。那颗脑袋,她评论说,是颗思想家的脑袋,但他的下颚却缺少个性。这位注定了要当一辈子老处女的安娜小姐,生就一副高高的颧骨和一只怪模怪样的大鼻子,特别注重人的个性。就在他们谈论此人长相的时候,他已离开大伙儿,站在一旁冷眼观看这闹哄哄的一群人,怡然自得的神态中微带几分傲慢。他身材修长。这会儿,他有意摆出一副风雅不俗的仪态。维克斯,那几个美国学生中的一个,见他独自站在一旁,便跑去同他搭讪。他们两位形成了奇怪的对照:那个美国人穿戴整洁,上身穿一件黑色外套,下身套一条椒盐色的裤子,长得又瘦又干俾,举止神情之中多少掺着点教士的热忱;而那个英国人呢,穿着一身宽松的花哨的呢服,粗手粗脚,举动慢条市里。
菲利普直到第二天才同新来的房客讲了话。午餐前,他们发现就自已两个站在客厅前的凉台上。海沃德向他招呼说:
"我想你是英国人吧?"
"是的。"
"这儿的伙食老是像昨晚上的那么差劲?"
"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糟透了,是不?"
"糟透了。"
菲利普一点儿没觉着伙食有什么不对头。事实上,他不但吃起来津津有味,而且食量颇大。但是,他可不想让人看出自己在吃的方面是个外行,竟把别人认为不堪入口的伙食视作上乘佳品。
特克拉小姐已去英国作客,操持家务就得偏劳妹妹安娜,她再抽不出时间经常到野外去散步。那位脸小鼻塌、金发束成长辫子的凯西莉小姐,近来也常闭门独处,似乎不大愿意同别人交往。赫德威格小姐走了,经常陪他们一同外出散步的那个美国人维克斯,现在也到德国南部旅行去了,丢下菲利普一个人,怪冷清的。海沃德有心要同他结交,可菲利普却有这么个不幸的特点:由于生性羞怯,或者说,由于在他身上出现某种返祖遗传——承继了穴居人的习性,他在同别人乍打交道时,总是心生嫌恶。一直要等到以后熟捻了,才会消除初次见面时别人给自己留下的坏印象。鉴于这点,外人很难同他接近。对于海沃德的友好表示,菲利普虚与应付,感到羞赧难当。一天,海。德邀菲利普同去散步,菲利普不得已同。了,因为他实在想不出句体面的托辞来。他照例是那么一句告罪的话,同时对自己禁不住要脸红这一点很是恼怒,于是故意张扬一笑,想借此来掩饰自己的窘态。
"我恐怕走不快呀。"
"我的老天,我又不是要打赌看谁走得快。我就是喜欢随便溜达溜达。您不记得佩特在《马里乌斯》的一章里曾经讲过,悠然漫步乃是最理想的交谈助兴剂?"
菲利普颇能领略他人讲话的妙处。虽然他自己也常常想说些语惊四座的妙语,但往往等到说话的机会已经错过了,才想起句把来;海沃德却谈锋甚健。换个比菲利普稍微老练些的人,也许会觉得海沃德就是喜欢别人听他自己高谈阔论。他那目空一切的傲态,给了菲利普很深的印象。对于许多被自己视为近乎神圣不可侵犯的事物,此人竟敢表示轻侮之意,单凭这一点,就不能不叫人佩服,不能不叫人肃然起敬。海沃德针砭世人对体育的盲目崇拜,把热心各种体育活动的人一概斥之为"奖品迷";其实菲利普不明白,海沃德毕竟脱不了此窠臼,在身心的陶冶方面,他也总得迷恋些别的什么。
他们信步逛到古堡那儿,在古堡前那座俯瞰着海德堡全城的平台上坐定。小城傍依在风光宜人的内卡河畔,显示出一种与世无争的恬淡气氛。千家万户的烟囱里,腾起袅袅青烟,弥漫在古城上空,化成一片淡蓝的雾霭;高耸的屋顶和教堂的塔尖,错落有致,赋予小城一种赏心悦目的中世纪风味。整个古城自有一种沁人肺腑的亲切暖意。海沃德谈到了《理查·弗浮莱尔》和《包法利夫人》,谈到了魏尔伦、但丁和马修·阿诺德。那时候,菲茨杰拉德翻译的莪默·伽亚谟的诗集,只为少数上帝的特选子民所知晓,而海沃德却能将诗集逐字逐句地背诵给菲利普听。他很喜欢背诵诗篇,自己写的,或是别人写的,都以一种平直的歌调加以吟诵。等到他们回到家里时,菲利普对海沃德的态度,已从敷衍猜疑一转而为热情崇拜。
他们每天下午总要一起出外走一遭。菲利普没多久就了解到海沃德的身世点滴。他是位乡村法官的儿子,不久前法官去世,他继承到一笔岁人三百镑的遗产。海沃德在查特豪斯公学的学业成绩优异出众,他进剑桥大学时,甚至连特林尼特学院院长也破格亲自出迎,对他决定进该学院深造表示满意。海沃德厉兵袜马,准备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他同出类拔萃的知识界人士周旋交往,热情研读勃朗宁的诗作,对了尼生的作品嗤之以鼻。雪莱同海略特的那段啼笑姻缘的细节,他洞晓无遗;他对艺术史也有所涉猎(在他房间的墙壁上,挂有G·F·华茨、伯恩-琼斯和波提切利等画家杰作的复制品)。他自己也写了一些格调悲凉,却不乏特色的诗篇。朋友间相互议论,说他资质聪颖,才气横溢;海沃德很乐意听他们预言自己将来如何一鸣惊人,蜚声文坛。没多久,他自然而然地成了义学艺术方面的权威。纽曼的《自辩书》对他颇有影响;罗马天主教生动别致的教义,和他敏锐的美感一拍即合,他只是伯父亲(他父亲是个思想褊狭、心直口快的愣汉,平生喜读麦考利的作品)大发雷霆才没有"幡然改宗",皈依天主教。当海沃德在毕业考试中只取得个及格成绩时,朋友们都惊愕不止;而他自己却耸耸肩,巧妙地暗示说,他可不愿充当主考人手里的玩偶。他让人感到优异的考试成绩总不免沾有几分市井之气。他用豁达调侃的口吻描述了一次口试的经过:某个围了只讨厌透顶的领圈的角色,提问他逻辑学上的问题;口试冗长乏味到了极点,突然,他注意到主考人穿着一双宽紧靴,这情况怪诞而可笑,他思想开起小差来,想到了金斯学院哥特式教堂的粗犷之美。话得说回来,他也确实在剑桥度过一段美好时光:在那儿,他宴请过亲朋好友,餐席之丰美,还未见过能与之比肩的;他在自己的书室里与同窗纵论天下事,其言谈之高雅,往往令人永志难忘。说着,他随口给菲利普引述了一句精辟的警句:
"他们告诉我,赫拉克利特,他们告诉我,你已经归天了。"
这会儿,当他言归正传,继续绘声绘色地讲述关于主考人和他靴子的轶事时,他禁不住仰面大笑起来。
"这当然是件蠢事罗,"他说,"不过在此蠢事之中也有其微妙之处。"
菲利普不无激动地想:真了不起!
之后,海沃德去伦敦攻读法律。他在克莱门特法律协会租了几间十分雅致的、墙壁上镶有嵌板的房间,设法把它们布置得像学院里的书室那样。他的抱负,多多少少是着眼于政界官场的。他自称是辉格党人。有人推举他加入一个虽带有自由党色彩、绅士气息却很浓的俱乐部。海沃德的想法是先开业当律师(他打算处理大法官法庭方面的诉讼事务,因为这比较仁慈些),一俟各方的许诺兑现之后,便设法当上某个地利人和的选区的议员。在此期间,他经常上歌剧院,结交少数几个趣味相投的风雅之士。他还加入某个聚餐俱乐部,俱乐部的座右铭是:全、佳、美。他同一个住在肯辛顿广场、比他年长八岁的女士建立了柏拉图式的情谊。几乎每天下午,他都要同她在带遮光罩的烛灯之下品茶对饮,谈论乔治·梅瑞狄斯和沃特·佩特。众所周知,律师协会举行的考试是不论哪个傻瓜都通得过的;所以海沃德也就疲疲沓沓地应付着学业。哪知到头来,结业考试却没及格,海沃德认为这是主考人存心同他过不去。也就在这时,那位住在肯辛顿广场的太太告诉他说,她丈夫马上要从印度回国来度假了,丈夫的为人尽管在各方面都无可指责,但毕竟是个见地平庸的男人,对于一位青年男子的频繁拜访,不见得会予以充分谅解的吧。海沃德感到生活里充满了丑恶,同时,想到还要再一次面对玩世不恭的主考人,真是打心底里感到厌恶。他觉得干脆把脚边的球一脚踢开去,倒不失为快刀斩乱麻的好办法。况且他眼下债台高筑;在伦敦,想依靠三百镑的岁人来维持个体面的生活,也实在是难。他内心向往着威尼斯和佛罗伦萨,这两处地方被约翰·罗斯金说得神乎其神。他觉得自己适应不了庸俗繁忙的法律事务,因为他已发现,先把自己的大名往大门上一写,是招揽不到什么诉讼案的,而且现代政治似乎也欠尊严。他觉得自己生来是个诗人。他退掉克莱门特法律协会的房间,动身去意大利。他在佛罗伦萨和罗马分别度过了一个冬天,现在又来到德国,消度他在国外的第二个夏天,以便日后可以欣赏歌德的原著。
海沃德具有极其可贵的天赋:他对文学有很高的鉴赏力,能够将自已的激情淋漓尽致地倾注在作品之中,使自己获得与作家相同的感受,洞察作家的一切精华所在,然后垦切入理地加以评论。菲利普读的书不可谓不多,但是从不加以选择,拿到什么就读什么,现在遇到这么一个能在义学鉴赏方面加以点拨的良师益友,真是三生有幸。菲利普从本城藏书量有限的外借图书馆借来各种书籍,凡是海沃德提到过的精采之作,他一本连一本地拜读过去。虽然读的时候并不都觉得饶有兴味,但他锲而不舍地往下钻。他感到自己太无知,太浅薄,热切地希望自己能有所长进。到八底,维克斯从德国南部回来的时候,菲利普已经完全置于海沃德的影响之下。海沃德不喜欢维克斯,对那个美国人的黑外套和椒盐色裤子连声哀叹;每每讲到他那新英格兰的良心,则轻蔑地一耸肩。听着海沃德出言不逊,糟蹋维克斯,菲利普也暗暗得意,尽管维克斯对他特别殷勤友善:反过来,维克斯对海沃德稍微发表几句不中听的议论,菲利普听了就会顿时发起火来。
"你的新朋友看上去倒像个诗人呢,"维克斯不无挖苦地说,饱经忧患的嘴角上挂着一缕微笑。
"他本是个诗人嘛。"
"是他自己对你这么说的吗?在我们美国,管他这号人叫标准饭桶。"
"可我们现在并不在美国,"菲利普冷冷地说。
"他多大了?二十五岁?他就这样成天无所事事,住在膳宿公寓里写诗。"
"你不了解他,"菲利普气冲冲地说。
"不,我很了解他呢!像他这样的人我见过一百四十七个了。"
维克斯的那对眸子灼灼有光,但是菲利普欣赏不了美国人的幽默,噘嘴翘唇,铁板着脸。在菲利普看来,维克斯似乎已届中年,实际上他才三十出头。维克斯是个瘦长条子,像学者似的,有点佝偻,头颅大得难看,头发暗淡而稀疏,皮肤呈土色。薄薄的嘴唇,细长的鼻子,额骨明显地向前突出,生就一副粗俗相。他的态度冷淡,举止拘泥刻板,既无生气,也无热情,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轻浮气质,闹得一些容严心肃的人周章失措,而维克斯出于本能,偏偏喜欢同这等人混在一起。他在海德堡大学攻读神学,而另外一些也在此地攻读神学的同胞对他都心存戒意。此人离经叛道的味儿太浓,使他们望而生畏。他的那种古怪幽默感,也使他们颇不以为然。
"他这样的人你怎么可能见过一百四十七个呢?"
"我在巴黎的拉丁居民区见到过他;我在柏林、慕尼黑的寄宿公寓里见到过他。他住在佩鲁贾和阿西西的小旅馆里。他那样的人三五成群地伫立在佛罗伦萨的波提切利名画之前;他那样的人占满了罗马西斯廷教堂的座席。在意大利,他喝葡萄酒稍微多一点;他在德国喝起啤酒来,则是开怀痛饮,全无节制。凡属正确的东西,不问是什么,他一概膜拜顶礼。他打算在不久的将来写一部皇皇巨著。想一想吧,一百四十七部惊世之作,蕴藏在一百四十七位大人物的心头;不幸的是,这一百四十七部惊世之作一部也写不出来。而世界呢,照样在前进。"
维克斯一本正经地侃侃而谈,临结束时,那一双浅灰眸于忽闪了几下。菲利普脸红了,知道这位美国人在拿他打趣。
"净瞎扯淡,"菲利普怒气冲冲地说。
第二十七章
维克斯在欧林夫人家的后屋租了两个小房间,其中一间布置成会客室,用来接待客人,倒也够宽敞的。维克斯生性爱淘气,他在麻省坎布里奇的一些朋友也拿他一点没办法。现在,也许是由于这种脾气在作怪,他常常一吃过晚餐就邀请菲利普和海沃德上他屋里来闲聊几句。他礼数周全地接待他们,一定要他们在屋里绝无仅有的两张比较舒服的椅子里坐下。他自己点酒不沾,却把几瓶啤酒端放在海沃德的胳膊肘旁边,在这般殷勤好客的礼仪中,菲利普不难辨别出嘲弄之意。在双方唇枪舌剑的激烈争论中,每当海沃德的烟斗熄掉的时候,维克斯就坚持要替他划火柴点火。他们刚结识上的时候,海沃德作为名扬四海的最高学府中的一员,在哈佛大学毕业生维克斯面前摆出一副降尊纤贵的姿态。谈话之中,话锋偶尔转到希腊悲剧作家身上,海沃德自觉得在这个题目上尽可以发表一通权威性评论,于是摆出一副指点迷津非他莫属的架势,不容对方插嘴发表意见。维克斯脸带微笑,虚怀若谷地在一旁洗耳恭听,直到海沃德的高论发表完了,他才提出一两个表面听上去相当幼稚、暗中却打了埋伏的问题,海沃德不知深浅,不假思索地回答了,结果当然中了圈套。维克斯先生彬彬有礼地表示异议,接着纠正了一个事实,然后又援引某个不见经传的拉工民族注释家的一段注释,再加上一句德国某权威的精辟论断——情况明摆着:他是个精通古典文学的学者。他就这么面带微笑,从容不迫,连连表示歉意,结果却把海沃德的全部立论批驳得体无完肤。他既揭示了海沃德学识的肤浅,又丝毫不失礼仪。他温和委婉地挖苦了海沃德几句。菲利普不能不看到海沃德的那副十足傻相;他本人刚愎自用,不知进退,仍在气急败坏地力图狡辩。他信口开河,妄加评论,维克斯则在一旁和颜悦色地加以纠正;他理屈词穷却硬要强词夺理,维克斯又证明他这么做是多么荒谬。最后,维克斯说了实话,他曾在哈佛大学教过希腊文学。海沃德对此报以轻蔑的一笑。
"这一点你不说我也看得出。你当然是像学究冬烘那样啃希腊文学作品,"他说,"而我是像诗人那样来欣赏它的。"
"在你对作品原意不甚了了的情况下,你是否反倒觉得作品的诗味更浓了呢?我个人认为,只有在天启教里,错译才会使原意更加丰满呢。"
最后,海沃德喝完啤酒,离开维克斯的屋子,全身燥热,头发蓬松,他忿忿然一挥手,对菲利普说:
"不用说,这位先生是个书呆子,对于美没有丝毫真切的感受。精确是办事员的美德。我们的着眼点在于希腊文学的精髓。维克斯就好比是这么个煞风景的角色,去听鲁宾斯坦演奏钢琴,却抱怨他弹错了几个音符。弹错了几个音符!只要他演奏得出神入化,错弹几个音符又何足道哉?!"
这段议论给了菲利普很深的印象,殊不知世间有多少无能之辈正是借这种无知妄说聊以自慰呢!
海沃德屡遭败北,但他决不肯放过维克斯提供的任何机会,力图夺回前一次失掉的地盘,所以维克斯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海沃德拉了来进行争论。尽管海沃德不会不清楚,他在这个美国人面前显得多么才疏学浅,但是出于英国人特有的那股执拗劲儿,由于自尊心受到了挫伤(也许这两者本是一码事),他不愿就此罢休。他似乎是以显示自己的无知、自满和刚愎白用为乐事呢。每当海沃德讲了一些不合逻辑的话,维克斯三言两语就点出他推理中的破绽,得意扬扬地停顿一会儿,然后匆匆转人另一个话题,似乎是基督徒的兄弟之爱促使他竟有已被击败的敌手。有时候,菲利普试图插言几句,帮他朋友解围,可是经不住维克斯轻轻一击,便溃不成军了。不过,维克斯对他的态度同对付海沃德不一样,极其温和,甚至连极度敏感的菲利普也不觉得自尊心受到挫伤。海沃德由于感到自己越来越像个傻瓜,常常沉不住气,索性破口大骂起来,幸亏那个美国人总是客客气气地堆着笑脸,才没使争论变为无谓的争吵。每当海沃德在这种情况下离开维克斯的房间,他总要气呼呼地咕哝一句:
"该死的美国佬!"
这样一切就解决了。对于某个似乎无法辩驳的论点,这句咒语就是最妙不过的回答。
他们在维克斯的那个小房间里,虽说开始讨论的是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最后总难免要转到宗教这个题目上来:神学学生出于职业上的偏爱,总是三句不离本行;而海沃德也欢迎这样的话题,因为无需列举那些使他仓皇失措的无情事实——在这方面,既然个人感受才是衡量事物的尺度,那就全不必把逻辑放在眼里,既然逻辑又是他的薄弱环节,能把它甩开岂不是正中下怀?海沃德觉得,不花费一番口舌,很难把自己的信仰同菲利普解释清楚。其实,不说也明白(因为这完全符合菲利普对人生世道的看法),海沃德一直是在国教的熏陶中成长起来的。虽然海沃德现在已经摒弃了皈依罗马天主教的念头,但对那个教派仍抱有同情。关于罗马天主教的优点,他有好多话要说。比如,他比较喜欢罗马天主教的豪华典礼,而英国国教的仪式就嫌过于简单。他给菲利普看了纽曼写的《自辩书》,菲利普觉得这本书枯燥无味,不过还是硬着头皮把它看完了。
"看这本书,是为了欣赏它的风格,而不在乎它的内容,"海沃德点拨说。
海沃德兴致勃勃地谈论着祈祷室里的音乐,并且还就焚香与心诚之问的关系,发表了一通娓娓动听的议论。维克斯静静听着,脸上挂着那惯有的一丝冷笑。
"阁下以为单凭这番高论就足以证明罗马大主教体现了宗教的真谛,证明约翰·亨利·纽曼写得一于好英语,证明红衣主教曼宁丰姿出众,是吗?"
海沃德暗示说,他的心灵饱经忧患。他曾在黑茫茫的迷海里漂泊了一年。他用手指抚弄了一下那一头金色的波浪形柔发,对他们说,即使给他五百镑钱,他也不重新经受那此精神上的痛苦折磨。值得庆幸的是,他总算安然进入了风平浪静的海域。
"那么,你究竞信仰什么呢?"菲利普问,他永远也不满足于含糊其词的说法。
"我相信——全、佳、美。"
他说这话的时候,顾长的四肢怡然舒展,再配上优雅的头部姿势,模样几显得十分潇洒、俊逸,而且吐词也颇有韵味。
"您在户口调查表里就是这么填写您的宗教信仰的?"维克斯语调温和地问。
"我就是讨厌僵死的定义:那么丑陋,那么一目了然。要是您不见怪,我得说我信奉的是惠灵顿公爵和格莱斯顿先生所信奉的那个教。"
"那就是英国国教罗,"菲利普说。
"哟,多聪明的年轻人!"海沃德回敬了一句,同时还淡淡一笑,把个菲利普羞得脸都没处搁,因为菲利普顿时意识到,自己把别人推衍性的言词用平淡如水的语言直统统地表达出来,未免有失风雅。"我属于英国国教,但是我很喜欢罗马教士身上穿戴的金线线罗,喜欢他们奉行的独身主义,喜欢教堂里的忏悔室,还喜欢洗涤有罪灵魂的炼狱。置身于意大利黑黢黢的大教堂内,沉浸在熏烟缭绕、神秘莫测的气氛之中,我心悦诚服,相信弥撒的神奇魔力。在威尼斯,我亲眼见到一位渔妇赤裸着双脚走进教堂,把鱼篓往身旁一扔,双膝下跪,向圣母马利亚祈祷。我感到这才是真正的信仰,我怀着同样的信仰,同她一道祈祷。不过,我也信奉阿芙罗狄蒂、阿波罗和伟大的潘神。"
他的声音悦耳动听,说话时字斟句酌,吐词抑扬顿挫,铿锵有力。他滔滔不绝地还想往下说,可是维克斯这时打开了第二瓶啤酒。
"让我再给您斟点。"
海沃德转身朝菲利普,现出那副颇使这位青年动心的略带几分屈尊俯就的姿态。
"现在你满意了吧?"他问。
如堕五里雾中的菲利普,表示自己满意了。
"我可有点失望,你没在自己的信仰里再加上点佛教的禅机,"维克斯说。"坦白地说,我。可有点同情穆罕默德。我感到遗憾,您竟把他撇在一边不理不睬。"
海沃德开怀大笑。那天晚上他心情舒畅,那些铿锵悦耳的妙语仍在自己耳边回响。他将杯子里的啤酒一口干了。
"我并不指望你能了解我,"他回答说。"你们美国人只有冷冰冰的理解力,只可能持批评的态度,就像爱默生之流一样。何谓批评?批评纯粹是破坏性的。任何人都会破坏,但并非所有的人都会建设。你是个书呆子,我亲爱的老兄。重要的问题在于建设:我是富有建设性的;我是个诗人。"
维克斯注视着海沃德,目光中似乎既带着严肃的神色,同时又露出明朗的笑意。
"我想,要是你不见怪的话,我得说,你有点醉了。"
"没有的事,"海沃德兴致勃勃地回答说。"这点酒算得了什么,我照样可以在辩论中压垮您老兄的。得啦,我已经对您开诚布公了。现在您得说说您自己的宗教信仰罗。"
维克斯把头一侧,看上去活像只停歇在栖木上的麻雀。
"这问题我一直琢磨了好多年。我想我是个唯一神教派教徒。"
"那就是个非国教派教徒罗,"菲利普说。
他想象不出他们俩为什么同时哑然失笑:海沃德纵声狂笑,而维克斯则滑稽地溟抿嘴格格傻笑。
"在英国,非国教派教徒都算不上是绅士,对吗?"维克斯问。
"嗯,如果您要我直言相告,我得说是的,"菲利普颇为生气地回答说。
他讨厌他们笑他,可他们偏偏又笑了起来。
"那就请您告诉我,何谓绅士?"
"哟,我说不上来,反正这一点尽人皆知。"
"您是个绅士吗?"
在这个问题上,菲利普从未有过半点儿怀疑,不过,他知道这种事儿是不该由本人来表白的。
"假如有那么个人在您面前大言不惭自称是绅士,那您完全有把握此人决非是个绅土!"菲利普顶撞了一句。
"那我算得上绅士吗?"
不会说假话的菲利普觉得很难回答这个问题,然而,他生来很讲礼貌。
"喔,您不一样,"他说,"您是美国人嘛。"
"我想,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只有英国人才算得上是绅士罗,"维克斯神情严肃地说。
菲利普没有反驳。
"是不是请您再稍微讲得具体些?"维克斯问。
菲利普红了脸,不过他一冒火,也就顾不得会不会当众出洋相了。
"我可以给你讲得非常具体。"他想起他大伯曾讲过:要花上三代人的心血才能造就一个绅士。常言道,猪耳朵成不了绸线袋,就是这么个意思。"首先,他必须是绅士的儿子,在公学里念过书,而且还上过牛津或者剑桥。"
"这么说,念过爱丁堡大学还不行罗?"维克斯问。
"他得像绅士那样讲英语,他的穿戴恰到好处,无可挑剔。要是他本人是绅士,那他任何时候都能判断别人是不是绅士。"
菲利普越往下说,越觉得自己的论点站不住脚。不过这本是不言而喻的:所谓"绅士",就是他说的那么个意思,他所认识的人里面也全都是这么说的。
"我明白了,我显然算不上个绅士,"维克斯说。"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一说自己是非国教派教徒,你竟会那么感到意外。"
"我不太清楚唯一神教派教徒究竟是怎么回事,"菲利普说。
维克斯又怪里怪气地把头一歪,你简直以为他当真要像麻雀那样吱吱啁啾呢。
"对于唯一神教派的教徒来说,凡是世人相信的事物,他差不多一概极其真诚地不予相信,而对凡是自己不甚了然的事物,都深信不疑。"
"不明白您干吗要取笑我,"菲利普说。"我是真心想要知道呐。"
"我亲爱的朋友,我可没在取笑您。我是经过多年的惨淡经营,经过多年呕心沥血、绞尽脑汁的钻研,才下了个那样的定义。"
当菲利普和海沃德起身告辞时,维克斯递给菲利普一本薄薄的平装书。
"我想您现在看法文书没问题了吧。不知这本书会不会使你感兴趣。"
菲利普向他道了谢,接过书,一看书名,原来是勒南写的《耶稣传》。
第二十八章
海沃德也好,维克斯也好,全没想到他们借以消磨无聊黄昏的那些饭后清谈,竟会在菲利普灵活的头脑里引起好大一番折腾。菲利普以前从没想到宗教竟是件可以随意探讨的事儿。对他来说,宗教就是英国国教,不相信该教的教义乃是任性妄为的表现,不是今生就是来世,迟早要受到惩罚。关于不信国教者要受惩罚这一点,他脑子里也有一些怀疑。说不定有这么一位慈悲为怀的判官,专把地狱之火用来对付那些相信伊斯兰教、佛教以及其他宗教的异教徒,而对非国教派的基督徒和罗马天主教徒则可能高抬贵手,网开一面。(不过这可得付出代价——他们在被迫承认错误的时候得蒙受什么样的屈辱!)说不定上帝本人也可能动恻隐之心,宽宥那些没有机会了解真相的人——这也言之成理,因为尽管布道团四下活动,其活动范围毕竟有限-一不过,倘若他们明明有这样的机会却偏偏置若罔闻(罗马天主教徒和非国教派教徒显然属于这一范畴),他们就逃脱不了应得的惩罚。不用说,信奉异端邪说者,处境危如累卵。由许并没有人拿这些话来开导过菲利普,但是,他无疑得到了这样的印象:唯有英国国教派的教友,才真正可望获得永恒的幸福。
有一点菲利普倒是听人明确提起过的,这就是:不从国教者,尽是此邪恶、凶险之徒。可这位维克斯,尽管对他菲利普所信仰的一切事物几乎全表示怀疑,却过着基督徒纯洁无暇的生活。菲利普并没有从生活中得到多少温暖友爱,而现在倒是被这个美国人乐于助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有一次,他因患感冒在床上整整躺了三天,维克斯像慈母一般在旁悉心照料。在维克斯身上,没有半点邪恶和凶险的影子,唯见一片赤诚和仁爱。显然,一个人完全有可能做到既有德行,而又不信从国教。
另外,菲利普从他人的言谈中也了解到,有些人之所以死抱住其他信仰不放,若不是由于冥顽不化,就是出于私利的考虑:他们心里明知那些信仰纯属虚妄,但仍有意装模作样来蒙骗他人。为了学习德语,菲利普本来已习惯于主日上午去路德会教堂做礼拜,自从海沃德来到这儿以后,又开始跟他一起去做弥撒。他注意到新教堂内门庭冷落,做礼拜的教友都显得没精打采;而另一方,耶稣会教堂内却是人头攒动,座无虚席,善男信女祷告时似乎虔诚到了极点。他们看上去也不像是一伙伪君子。见到如此鲜明的对比,菲利普不由暗暗吃惊,不用说,他知道路德会的教义较接近于英国国教,所以比罗马天主教会更贴近真理。大部分信徒(做礼拜的基本上都是男信徒)是德国南部人士,菲利普不禁暗自嘀咕,要是自己出生在德国南部,也肯定会成为天主教徒的。诚然,他生于英国,但也完全有可能出生在某个天主教国家;就是在英国,他诞生在一个幸好是遵奉法定国教的家庭,但也完全可能诞生在某个美以美教友、浸礼会教友或卫理会教友的家庭。好险啊,差点儿投错了娘胎!想到这儿,菲利普还真舒了一口气。菲利普扣那位身材矮小的中国人相处得很融洽,每天要和他同桌共餐两次。此人姓宋,总是笑眯眯的,为人和善,举止文雅。要是仅仅因为他是个中国人就非得下地狱受煎熬,岂不奇哉怪也?反之,要是一个人不问有何信仰,灵魂都能获得拯救,那么信奉英国国教似乎也谈不上有什么得天独厚之处了。
菲利普一生中,从未像现在这样迷惘惶惑,他去试探维克斯对这事的看法。他得慎之又慎,因为他对别人的嘲弄颇为敏感,而那个美国人谈论英国国教时的尖酸口吻,弄得菲利普狼狈不堪。维克斯反而使他越发迷惑不解。他迫使菲利普承认:他在耶稣会教堂看到的那些德国南部人士,他们笃信罗马天主教,就像他笃信英国国教一样至诚。维克斯进而又使他承认,伊斯兰教徒和佛教徒也同样对各自的宗教教义坚信不疑。由此看来,自认为正确并不说明任何问题,大家都自认为正确得很。维克斯无意破坏这孩子的信仰,只不过是因为自己对宗教深感兴趣,觉得宗教是个引人入胜的话题罢了。他说过,凡是他人信仰的事物,他差不多一概加以怀疑,这话倒也精确无误地表达了他自己的观点。有一回,菲利普问了他一个问题,那是菲利普以前听到他大伯提出来的,当时报纸正在热烈讨论某部温和的唯理主义作品,而他大伯也在家里同人谈起了这部作品。
"请问,为什么偏偏是你对,而像圣安塞姆和圣奥古斯丁那样一些人物倒错了呢?"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是聪明绝顶,博学多才的圣人。而对于我呢,你很有怀疑,觉得我既不聪明,又无学问,是吗?"
"嗯,"菲利普支支吾吾,不知说什么是好,自己刚才那样提出问题,未免有点儿唐突失礼。
"圣奥古斯丁认为地球是平的,而且太阳是绕着地球转动的。"
"我不懂这话说明什么问题。"
"嘿,这证明一代人有着一代人的信仰。您的那些圣人生活在信仰的年代里,在他们那种时代,那些在我们看来绝对无法置信的事物,他们却几乎不能不奉为玉律金科。"
"那么,您又怎么知道我们现在掌握了真理呢?"
"我并没这么说。"
菲利普沉思片刻之后说: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今天置信不疑的事物,就不会像过去他们所相信的事物那样,同样也是错误的呢?"
"我也不明白。"
"那您怎么还可能有信仰呢?"
"我说不上来。"
菲利普又问维克斯对海沃德所信奉的宗教有何看法。
"人们总是按照自身的形象来塑造神抵的,"维克斯说,"他信奉生动别致的事物。"
菲利普沉思了半晌,又说:
"我不明白一个人干吗非得信奉上帝。"
话刚一出口,他顿时意识到自己已不再信奉上帝了。他好似一头栽进了冷水里,气也透不过来。他瞪着惊恐的双眼望着维克斯,突然害怕起来,赶紧离开了维克斯。他希望独自冷静一下。这是他有生以来最触目惊心的际遇。菲利普想把这件事通盘思考一下;这件事使他激动不已,因为它关系到他的整个一生(他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所作出的决定,势必深刻影响到他今后一辈子的生活历程),只要偶一失足,就可能沉沦万世,永劫不复。然而,他越是前思后想,主意就越坚定;尽管在以后的几个星期里,他如饥似渴地研读了几本帮助了解怀疑主义的书籍,结果无非是进一步坚定了他本能感受到的东西。事实是,他已不再相信上帝了,这并非出于这层或那层理由,而在于他天生没有笃信宗教的气质。信仰是外界强加给他的。这完全是环境和榜样在起作用。新的环境和新的榜样,给了他认识自我的机会。抛弃童年时代形成的信仰,毫不费事,就像脱掉一件他不再需要的斗篷一样。抛弃信仰以后,一上来,生活似乎显得陌生而孤独,尽管他一直没意识到,信仰毕竟是他生活中的可靠支柱。他感到自己像个一向依赖拐杖走路的人,现在突然被迫要独立跨步了。说真的,白天似乎更加寒冷,夜晚似乎越发凄凉。但是内心的激动在支撑着他,这一来,生活似乎成了一场更加惊心动魄的冒险;不久以后,那根被他扔在一边的拐棍,那件从他肩头滑落的斗篷,就像难以忍受的重担,永远从他身上卸去了。多年来一直强加在他身上的那一套宗教仪式,已成了他宗教信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不时想到那些过去要他死记硬背的祈祷文和使徒书,想到大教堂里所举行的那些冗长的礼拜仪式——从开始到结束就那么坐着,四肢发痒,巴不得能松动一下。他回忆起当年夜间如何沿着泥泞的道路走向布莱克斯泰勃的教区礼拜堂,那幢暗淡的建筑物里多么阴冷,他坐着坐着,双脚冻得像冰一般,手指又僵又重,无法动弹,而周围还弥漫着一股令人恶心的润发油的腻味,真是无聊透了。明白到自己已永远摆脱了所有这一切时,他的心房止不住跳荡起来。
他对自己感到吃惊,竟如此轻而易举地抛弃了上帝。他进入了心明神清的不惑之境,将此归因于自己的小聪明,殊不知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受,乃是由于内在性格的微妙作用。他飘飘然有点忘乎所以。菲利普少年气盛,缺乏涵养,看不惯任何不同于自己的处世态度。他对维克斯和海沃德颇有几分鄙夷之意,因为他们满足于那种被称之为上帝的模糊感情,逡巡不前,不原跨出在菲利普看来似乎是非跨不可的那一步。一天,他为了登高远望,饱餐秀色,独自来到某座山岗。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野外景色总能使他心旷神怡,充满腾云飞天似的狂喜之情。眼下已入秋季,还经常是万里无云的大好天气,天幕上似乎闪烁着更加璀璨的光芒:大自然好似有意识要把更饱满的激情,倾注在所剩无几的晴朗日子里。菲利普俯视着眼前那一大片在阳光下微微颤抖的广阔平原,远处隐隐可见曼海姆的楼房屋顶,而那朦胧迷离的沃尔姆斯显得分外邈远。更为光耀夺目的,则是那横贯平原的莱茵河。宽阔的河面,华波涌涌,浮光闪金。菲利普伫立在山头,心儿不住欢快地跳动,他想象着魔鬼是如何同耶稣一块儿站在高山之巅,指给他看人世间的天堂。菲利普陶醉在眼前的绮丽风光之中,对他来说,似乎整个世界都展示在他面前,他急不可待地要飞步下山,去尽情领略尘世的欢乐。他摆脱了对沉沦堕落的恐惧,摆脱了世俗偏见的羁绊。他尽可以走自己的路,不必再害怕地狱之火的无情折磨。他猛地意识到自己同时也摆脱了责任的重负,以往由于这一重负压肩,他对自己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得考虑其后果,不敢掉以轻心。现在,他可以在无拘无束的气氛中自由地呼吸。他的一言一行只需对自己负责就行了。自由!他终于摆脱了一切羁绊,成了自己的主宰。出于原有的习惯,他又不知不觉地为此而感谢那位他已不再信奉的上帝。
菲利普一面陶醉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之中,一面从容不迫地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信仰的丧失,并没像他预期的那样明显地影响到自己的言谈举止。尽管他把基督教的信条扔到了一边,但他从未想到要去批评基督教的伦理观;他接受了基督教倡导的各种美德,并且进而认为,要是能因其本身的价值而身体力行,并不顾及报偿或惩罚,那倒也不失为好事。在教授太太的家里,很少有实践这些美德的用武之地。不过,他还是原意表现得比以往更诚实些,强迫自己对那几位枯燥乏味的老太太更殷勤些。有时她们想跟他攀谈,而他呢,只是一般性地敷衍几句。文雅的诅咒语,激烈的形容词,这些体现我们英国语言特色的东西,菲利普一向视为男子气的象征,努力修习,可现在则是煞费苦心地戒绝不说了。
既然已把这件事一劳永逸地圆满解决了,菲利普便想把它抛置脑后。不过,嘴上说说很容易,做起来可不简单哪:他无法排除那些后悔的念头,也不能抑制那此不时折磨着自己的疑虑情绪。菲利普毕竟年纪尚轻,结交的朋友又不多,所以灵魂的永生不灭对他并无特别的吸引力,说不信也就不信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有一件事情使他黯然伤神。菲利普暗暗责备自己太不近情理,试图借嘲笑自己来排遣这种悲怆之情。可是,每当他想到这一来将永远见不着那位美丽的母亲了,总忍不住热泪盈眶。他母亲死后,随着岁月的流逝,他越来越觉得母爱的珍贵。似乎是由于无数虔诚、敬神的先人在冥冥中对他施加影响,他有时会陷于莫名其妙的恐惧之中而不能自拔:说不定这一切竟是真的呢,在那儿,蓝色的天幕后面,藏着一位生性忌妒的上帝,他将用永不熄灭的烈火来惩罚无神论者。逢到这种时候,理智也帮不了他什么忙,他想象着无休止的肉体折磨会给人带来什么样的巨大痛苦,吓得浑身冷汗淋漓,差不多要晕了过去。最后,他绝望地自言自语说:
"这毕竟不是我的过错。我不能强迫自己去相信。若是果真有个上帝,而且就因为我老实表示不相信他而一定要惩罚我,那我也只得随他去了。"
第二十九章
秋尽冬来。维克斯到柏林听保尔森讲学去了,海沃德开始考虑去南方。当地的剧院在上演各种戏目。菲利普和海沃德每周要跑两三次戏院。看戏的目的倒也颇值得嘉许,乃是为了提高他们的德语水平。菲利普发觉,通过这种途径来掌握语言比听牧师布道更生动有趣。他们置身于戏剧的复兴浪潮之中。冬季准备上演的剧目中,有好几出易卜生的戏剧。苏台尔曼的《荣誉》是一部新作,它上演之后,使这座恬静的大学城顿时为之哗然,有的推崇备至,有的痛加抨击。另有些剧作家也紧紧跟上,奉献了不少在新思潮影响下写成的剧本。菲利普眼界大开,在他看到的一系列剧作中,人类的罪恶暴露无遗。在此之前,他还从未看过话剧(有时候,一些可怜巴巴的巡回剧团也来布莱克斯泰勃的村会议厅演出,但是那位教区牧师一则碍于自己的职业,二则认为看戏有失风雅,所以从不肯屈尊赏脸),他被舞台上人物的喜怒哀乐深深吸引住了。他一走进灯光暗淡的蹩脚小戏馆,就感到心弦颤动。没多久,菲利普对那小剧团的特色已了如指掌。只要看一下演员角色的分派情况,就能立刻说出剧中人物的性格特征;不过这并不影响菲利普的兴致。在他看来,戏剧是真实生活,那是一种阴森而痛苦的奇怪生活,男男女女都把自己内心的邪念暴露在无情的睽睽泯众目之下:姣好的容貌把堕落的灵魂包藏了起来;君子淑女拿德行当作掩饰丑恶隐私的面具;徒有其表的强者由于自身的弱点而逐渐演为色厉内荏;诚实之徒并不诚实;高洁之辈原是荡妇、淫棍。你恍惚置身于这样一个房间:前一夜,人们在这儿纵酒宴乐,清晨,窗户尚未打开,空气浑浊不堪,酒残烟陈,杯盘狼藉,煤气灯还在闪亮。台下没有爽朗的笑声,至多也只是对那些伪君子或傻瓜蛋窃笑几声罢了:剧中人自我表白时所使用的残忍言词,仿佛是在羞痛交逼之下硬从心坎里挤出来的。
菲利普完全被这人间的罪恶渊薮迷住了。他似乎是按另一种方式重新审视着世界,对于眼前的这个世界他也渴望了解透彻。演出结束后,菲利普同海沃德一道去小酒店,坐在又明亮又暖和的店堂里,吃一客三明治,喝一杯啤酒。他们周围,三五成群的学生谈笑风生。阖家光临酒店的也不少,父母,两三个儿子,还有一个女儿。有时,女儿说了句刺耳的俏皮话,做父亲的就往椅背上一靠,仰面大笑,笑得还真欢哩。气氛极其亲切、纯真,好一幅天伦之乐图。但是,对于这一切,菲利普却视而不见。他还在回味着刚才在剧院里见到的那一幕幕。
"你不认为这就是生活吗,呢?"他激动地说。"你知道,我不会再在这儿长呆下去。我要去伦敦,开始过真正的生活。我要见见世面。老是在为生活作准备,真使人发腻:我要尝尝生活的滋味。"
有时候,海沃德让菲利普独个儿回公寓。他从不针对菲利普心急火燎的提问作出确切回答,而是无所用心地嘻嘻傻笑一声,转弯抹角地谈起。某一件风流韵事。他还引用一些岁塞蒂的诗句。有次甚至给菲利普看了一首十四行诗。诗中热情洋溢,词藻华丽,充满了悲惋凄怆的情调、全部诗情为一个名叫特鲁德的少女而发。海沃德把自己的肮脏、庸俗的无矿艳遇",抹上一层光泽照人的诗意,还认为自己的诗笔颇得伯里克理斯和菲狄亚斯的几分遗风,因为他在描述自己所追求的意中人时特意选用了"hetaira"这样一个词而不屑从英语所提供的那些直截了当、比较贴切的字眼中挑选一个。日大,菲利普受着好奇心的驱使,曾特地去古桥附近的小街上走了一遭。街上有几幢整洁的、装有绿色百叶窗的白房子,据海沃德说,特鲁德小姐就住在那儿。但是,打门里走出来的那些女人,个个涂脂抹粉,脸带凶相,粗声粗气地同他打招呼,不能不叫他心惊肉跳。她们还伸出双粗壮的手来想把菲利普拦住,吓得他拔腿就溜。他特别渴望增加阅历,觉得自己幼稚可笑,因为自己到了这般年纪,还没有领略过所有小说作品无不渲染的那种所谓"人生最重要的东西";不幸的是,他天生具有那种洞察事物本来面目的能力,出现在他面前的现实,同他梦境中的理想,其差别之大,有如天壤。
他不懂得在人生的旅途上,非得越过一大片干旱贫瘠、地形险恶的荒野,才能跨入活生生的现实世界。所谓"青春多幸福"的说法,不过是一种幻觉,是青春已逝的人们的一种幻觉;而年轻人知道自己是不幸的,因为他们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全是从外部灌输到他们头脑里去的,每当他们同实际接触时,他们总是碰得头破血流。看来,他们似乎成了一场共谋的牺牲品,因为他们所读过的书籍(由于经过必然的淘汰,留存下来的都是尽善至美的),还有长辈之间的交谈(他们是透过健忘的玫瑰色烟雾来回首往事的),都为他们开拓了一个虚假的生活前景。年轻人得靠自己去发现:过去念到过的书,过去听到过的话,全是谎言,谎言,谎言;而且每一次的发现,又无异是往那具已被钉在生活十字架上的身躯再打入一根钉子。不可思议的是,大凡每个经历过痛苦幻灭的人,由于受到内心那股抑制不住的强劲力量的驱使,又总是有意无意地再给现实生活添上一层虚幻的色彩。对于菲利普来说,世上再不会有比与海沃德为伍更糟糕的事了。海沃德这个人是带着十足的书生气来观察周围一切的,没有一工点儿自己的看法;他很危险,是因为他欺骗自己,达到了真心诚意的地步。他真诚地错把自己的肉欲当作浪漫的恋情,错把自己的优柔寡断视为艺术家的气质,还错把自己的无所事事看成哲人的超然物外。他心智平庸,却孜孜追求高尚娴雅,因而从他眼睛里望出去,所有的事物都蒙上了一层感伤的金色雾纱,轮廓模糊不清,结果就显得比实际的形象大些。他在撒谎,却从不知道自己在撒谎;当别人点破他时,他却说谎言是美的。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第三十章
菲利普坐卧不安,身心得不到满足。海沃德富有诗意的旁征博引,使他想入非非,他的心灵渴望着浪漫艳遇,至少,他对自己就是这么说的。
正好这时候欧林太太的公寓里发生了一桩事儿,使菲利普越发专注于有关两性的问题。有两三回菲利普在山间散步,遇到凯西莉小姐一个人在那里溜达。菲利普走过她身边,朝她一躬身,继续往前;没走多远,又看到了那个中国人。当时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是有一天傍晚,夜幕已经低垂,他在回家的路上打两个行人身旁经过。那两人原是紧靠在一起的,可他们一听到菲利普的脚步声,赶紧向两旁闪开。夜色朦胧,菲利普看不真切,但几乎可以肯定那是凯西莉和宋先生。他俩如此忙不迭分开,说明他们刚才是手勾着手走的。菲利普惊讶之余又有点困惑。他对凯西莉从未多加注意。这个姑娘平常得很,方方的脸,五官并不怎么清秀。既然她把一头金发编成长辫子,说明她还没超过十六岁。那天晚上用餐时,菲利普好奇地打量她,尽管她近来在桌上很少言语,这会儿倒主动跟菲利普攀谈起来了。
"您今天去哪儿散步来着,凯里先生?"她问。
"哦,我朝御座山那儿走了一程。"
"我呆在屋里没出去,"她主动表白说,"头有点疼。"
坐在她身边的那个中国人,这时转脸对她说:
"真遗憾"他说:"希望您这会儿好点了吧。
凯西莉小姐显然放心不下,因为她又问了菲利普这么一句:
"路上您遇到不少人吧?"
菲利普当面扯了个弥大大谎,脸儿禁不住红了起来。
"没啊,我想连个人影儿也没见着。"
菲利普觉得她的眼睛里闪过宽慰的神情。
然而不久,关于他俩关系暧昧这一点,不可能再有什么好怀疑的了。教授太太公寓里的其他人,也看到过他俩躲在幽暗处不知鬼鬼祟祟干啥。坐在上席的那几位老太太,现在开始把这件事当作丑闻来谈论。教授太太义气又恼,但她尽力装作什么也没察觉。此时已近隆冬,不比夏天了,要让公寓住满房客可不那么容易。宋先生是位不。不可多得的好主顾:他在底楼租了两个房间,每餐都要喝一瓶摩泽尔葡萄酒,教授太太每瓶收他二个马克,赚头挺不错。可是,她的其他房客都不喝酒,有的甚至连啤酒也点滴不沾。她也不想失掉凯西莉小姐这样的房客。她的父母在南美洲经商,为了酬谢教授太太慈母般的悉心照顾,他们付的费用相当可观。教授太太心里明白,假如她写信给那位住在柏林的凯西莉小姐的伯父,他会马上把她带走的。于是,教授太太满足于在餐桌上朝他俩狠狠地瞪上几眼;她不敢得罪那位中国人,不过尽可以对凯西莉小姐恶声恶气,以发泄自己的心头之恨。但是那三位老太太却不肯就此罢休。她们三个,两个是寡妇,一个是长相颇似男子的荷兰老处女。她们付的膳宿费已经少得不能再少,而且还经常给人添麻烦,但她们毕竟是永久性的房客,所以对她们也只得将就些。她们跑到教授太太跟前说,一定得果断处置才是,这太不成体统,整个公寓的名声都要给败坏了。教授太太施出浑身解数招架,时而正面顶牛,时而勃然大怒,时而痛哭流涕,但还是敌不过那三位老太太。最后,她突然摆出一副疾恶如仇的架势,愤然表示要了结这桩公案。
吃完午饭,教授太太把凯西莉带到自己的卧房里,开始正言厉色地同她谈话。使教授太太吃惊的是,凯西莉的态度竟那么厚颜无耻,公然提出得任她自行其是,如果她高兴同那位中国先生一起散步,她看不出这同旁人有何相于,这本是她自己的事嘛。教授太太威胁说要给她伯父写信。
"那亨利希伯父就会送我到柏林的某户人家去过冬,这对我来说岂非更好!宋先生也会去柏林的嘛。"
教授太太开始号啕起来,眼泪沿着红通通的、又粗又肥的腮帮子扑籁扑簌往下掉,凯西莉却还在一个劲儿取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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