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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枷锁

_10 毛姆(英)
"你去哪儿?"
"我想去看看马奈的那幅名画,我经常听人议论到它。"
"要我陪你去吗?我对卢森堡美术馆相当熟悉,可以领你去看一两件精采之作。"
看得出,她不愿爽爽快快地向他赔礼道歉,而想以此来弥补自己的过失。
"那就有劳你了。我正求之不得呢。"
"要是你想一个人去,也不必勉强,尽管直说就是了,"她半信半疑地说。
"我真的希望有人陪我去。"
他们朝美术馆走去。最近,那儿正在公展凯博特的私人藏画,习画者第一次有机会尽情尽兴地揣摩印象派画家的作品。以前,只有在拉菲特路迪朗一吕埃尔的画铺里(这个生意人和那些自以为高出画家一等的英国同行不一样,总是乐意对穷学生提供方便,他们想看什么就让他们看什么),或是在他的私人寓所内,才有幸看得到这些作品。他的寓所每逢周二对外开放,入场券也不难搞到,在那儿你可以看到许多世界名画。进了美术馆,普赖斯小姐领着菲利普径直来到马奈的《奥兰毕亚》跟前。他看着这幅油画,惊得目瞪口呆。
"你喜欢吗?"普赖斯小姐问。
"我说不上来,"他茫然无措地回答。
"你可以相信我的话,也许除了惠司勒的肖像画《母亲》之外,这幅画就是美术馆里最精采的展品了。"
她耐心地守在一旁,让他仔细揣摩这幅杰作的妙处,过了好一会才领他去看一幅描绘火车站的油画。
"看,这也是一幅莫奈的作品,"她说,"画的是圣拉扎尔火车站。"
"画面上的铁轨怎么不是平行的呢?"菲利普说。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反问道,一脸的傲慢之气。
菲利普自惭形秽,范妮·普赖斯捡起目前画界议论不休的话题,凭着自己这方面的渊博知识,一下子就说得菲利普心悦诚服。她开始给菲利普讲解美术馆内的名画,虽说口气狂妄,倒也不无见地。她讲给他听各个画家的创作契机,指点他该从哪些方面着手探索。她说话时不时地用大拇指比划着。她所讲的这一切,对菲利普来说都很新鲜,所以他听得津津有味,同时也有点迷惘不解。在此以前,他一直崇拜瓦茨和布因-琼司,前者的绚丽色彩,后者的工整雕琢,完全投合他的审美观。他们作品中的朦胧的理想主义,还有他们作品命题中所包含的那种哲学意味,都同他在埋头啃读罗斯金著作时所领悟到的艺术功能吻合一致。然而此刻,眼前所看到的却全然不同:作品里缺少道德上的感染力,观赏这些作品,也无助于人们去追求更纯洁、更高尚的生活。他感到惶惑不解。
最后他说:"你知道,我累坏了,脑子里再也装不进什么了。让咱们找张长凳,坐下歇歇脚吧。"
"反正艺术这玩意儿,得慢慢来,贪多嚼不烂嘛,"普赖斯小姐应道。
等他们来到美术馆外面,菲利普对她热心陪自己参观,再三表示感谢。
"哦,这算不得什么,"她大大咧咧地说,"如果你愿意,咱们明天去卢佛尔宫,过些日子再领你到迪朗一吕埃尔画铺走一遭。"
"你待我真好。"
"你不像他们那些人,他们根本不拿我当人待。"
"是吗?"他笑道。
"他们以为能把我从画室撵走,没门儿。我高兴在那儿果多久,就呆多久。今天早上发生的事,还不是露茜·奥特捣的鬼!没错,她对我一直怀恨在心,以为这一来我就会乖乖地走了。我敢说,她巴不得我走呢。她自己心里有鬼,她的底细我一清二楚。"
普赖斯小姐弯来绕去讲了一大通,意思无非是说,别看奥特太太这么个身材矮小的妇人,表面上道貌岸然,毫无韵致,骨子里却是水性杨花,常和野汉子偷情。接着,她的话锋又转到露思·查利斯身上,就是上午受到富瓦内夸奖的那个姑娘。
"她跟画室里所有的男人都有勾搭,简直同妓女差不多,而且还是个邋遢婆娘,一个月也洗不上一回澡。这全是事实,我一点也没瞎说。"
菲利普听着觉得很不是滋味。有关查利斯小姐的各种流言蜚语,他也有所风闻。但是要怀疑那位同母亲住在一起的奥特太太的贞操,未免有点荒唐。他身边的这个女人,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恶意中伤别人,实在叫他心寒。
"他们说些什么,我才不在乎呢。我照样走自己的路。我知道自己有天赋,是当画家的料子。我宁可宰了自己也不放弃这一行。哦,在学校里遭人耻笑的,我又不是第一个,但到头来,还不正是那些受尽奚落的人反倒成了鹤立鸡群的天才。艺术是我唯一放在心上的事儿,我愿为它献出整个生命。问题全在于能否持之以恒,做到锲而不舍。"
这就是她对自己的评价,而谁要是对此持有异议,就会被她视为居心叵测,妒贤忌才。她讨厌克拉顿。她对菲利普说,克拉顿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才能,他的画华而不实,肤浅得很。他一辈子也画不出稍微像样的东西来。至于劳森:
"一个红头发、满脸雀斑的混小子。那么害怕富瓦内,连自己的画也不敢拿出来给他看。不管怎么说,我毕竟还有点胆量,不是吗?我不在乎富瓦内说我什么,反正我知道自己是个真正的艺术家。"
他们到了她住的那条街上,菲利普如释重负地吁了口气,离开她走了。
第四十四章
尽管如此,下星期日当普赖斯小姐主动表示要带他去参观卢佛尔宫时,菲利普还是欣然前往了。她领他去看《蒙娜丽莎》。菲利普望着那幅名画,心里隐隐感到失望。不过,他以前曾把沃尔特·佩特关于此画的评论念了又念,直至烂熟于心——一佩特的珠玑妙语,给这幅举世闻名的杰作平添了几分异彩——此刻,菲利普便把这段话背给普赖斯小姐听。
"那纯粹是文人的舞文弄墨,"她用略带几分鄙夷的口吻说,"千万别信那一套。"
她指给他看伦勃朗的名画,同时还对这些作品作了一番介绍,讲得倒也头头是道。她在《埃墨斯村的信徒》那幅画前面站定身子。
"如果你能领悟这幅杰作的妙处,那么你对绘画这一行也算摸着点门儿了。"
她让菲利普看了安格尔的《女奴》和《泉》。范妮·普赖斯是个专横的向导,由不得菲利普作主,爱看什么就看什么,而是硬要菲利普赞赏她所推崇的作品。她对学画极认真,很有一股子蛮劲。菲利普从长廊的窗口经过,见窗外的杜伊勒利宫绚丽、雅致,阳光明媚,宛如出自于拉斐尔之手的一幅风景画,情不自禁地喊道:
"嘿,太美啦!让咱们在这儿逗留一会儿吧。"然而,普赖斯却无动于衷,漠然地说:"好吧,呆一会儿也无妨。不过别忘了咱们是来这儿看画的。"
秋风徐来,空气清新而爽神,菲利普颇觉心旷神怡。将近正午的时候,他俩伫立在卢佛尔宫宽敞的庭院里,菲利普真想学弗拉纳根的样,扯开喉咙大喊一声:让艺术见鬼去吧!
"我说啊,咱俩一块上米歇尔大街,找家馆子随便吃点什么,怎么样?"菲利普提议说。
普赖斯小姐向他投来怀疑的目光。
"我已在家里准备好了午饭,"她说。
"那也没关系,可以留着明天吃嘛。你就让我请你一回吧。"
"不知道你干吗要请我呢。"
"这会让我感到高兴,"他微笑着回答。
他们过了河,圣米歇尔大街的拐角处有家餐馆。
"我们进去吧。"
"不,我不进去,这家馆于太阔气了。"
她头也不回地径直朝前走,菲利普只好跟了上去。不多几步,又来到一家小餐馆跟前,那儿人行道的凉篷下面,已经有十来个客人在用餐。餐馆的橱窗上写着白色的醒目大字:Dejeuner1.25,vincomprls.
"不可能吃到比这更便宜的中饭了,再说这地方看来也挺不错的。"
他们在一张空桌旁坐下,等侍者给他们送上煎蛋卷,那是菜单上的第一道菜。菲利普兴致勃勃地打量着过往行人,似乎被他们吸引住了。他虽有几分困倦,却有种说不出的快意。
"哎,瞧那个穿短外套的,真逗!"
他朝普赖斯小姐瞟了一眼,使他吃惊的是,他看到她根本不理会眼前的景象,而是盯着自己的菜盘子发愣,两颗沉甸甸的泪珠,正从脸颊上滚落下来。
"你这是怎么啦?"他惊呼道。
"别对我说什么,要不我这就起身走了,"她回答说。
这可把菲利普完全搞糊涂了。幸好这时候煎蛋卷送了上来。菲利普动手把它分成两半,一人一份吃了起来。菲利普尽量找些无关痛痒的话题来同他攀谈,而普赖斯小姐呢,似乎也在竭力约束自己,没耍性子。不过,这顿饭总叫人有点扫兴。菲利普本来就胃纳不佳,而普赖斯小姐吃东西的那号模样,更叫他倒足了胃口。她一边吃,一边不住发出啧啧之声,那狼吞虎咽的馋相,倒有点像动物园里的一头野兽。她每吃完一道菜,总用面包片拭菜盆子,直到把盆底拭得雪白铮亮才罢手,似乎连一小滴卤汁也舍不得让它留在上面。他们在吃卡门贝尔奶酪时,菲利普见她把自己那一份全吃了,连干酪皮也吞下了肚,不由得心生厌恶。哪怕是几天没吃到东西的饿鬼,也不见得会像她这么嘴馋。
普赖斯小姐性情乖张,喜怒无常,别看她今天分手时还是客客气气。的,说不定明天就会翻脸不认人,朝你横眉竖眼。但话得说回来,他毕竟从她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尽管她自己画得并不高明,但凡属可以口传。于授的知识,她多少都懂得一点,寸得有她不时在旁点拨,菲利普才在绘画方面有所长进。当然,奥特太太也给了他不少帮助,查利斯小姐有时也。指出他、品中的不足之处。另外,劳森滔若江河的高谈阔论,还有克拉顿一所提供的范本,也都使菲利普得益匪浅。然而,范妮·普赖斯小姐最恨他接受旁人的指点;每当菲利普同人交谈之后再去向她求教,总被她恶狠狠地拒之于门外。劳森、克拉顿、弗拉纳根等人常常借她来取笑菲利普。
"留神点,小伙子,"他们说,"她已经爱上你啦。"
"乱弹琴,"他哈哈大笑。
普赖斯小姐这样的人也会坠入情网,这念头简直荒谬透顶。菲利普只要一想到她那丑陋的长相,那头茅草似的乱发,那双邋遢的手,还有那一年到头常穿不换、又脏又破的棕色衣衫,就不由得浑身发凉:看来她手头很拮据。其实这儿又有谁手头宽的?她至少也该注意点边幅,保持整洁才是。就拿那条裙子来说,用针线缝补抬掇一下,总还是办得到的吧。
菲利普接触了不少人,他开始系统地归纳自己对周围人的印象。如今,他不再像旅居海德堡时那样少不更事(那一段岁月,在他看来已恍如隔世),而是对周围的人产生出一种更为冷静而成熟的兴趣,有意在一旁冷眼观察,并暗暗作出判断。他与克拉顿相识已有三个月,虽说天天见面,但对此人的了解,还是同萍水相逢时一样。克拉顿留给画室里众人的印象是:此人颇有几分才干。大家都说他前途无量,日后必定大有作为,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至于他将来究竟能干出什么样的事业来,那他自己也好,其他人也好,都说不出个名堂来。克拉顿来阿米特拉诺之前,曾先后在"朱利昂"、"美术"、"马克弗松"等画室学过画,说来还是呆在阿米特拉诺的时日最长,因为他发现在这儿可以独来独往,自行其是。他既不喜欢出示自己的作品,也不像其他学画的年轻人那样,动辄求教或赐教于他人。据说,他在首次战役路有间兼作工作室和卧室的小画室,那儿藏有他的一些精心佳作,只要谁能劝他把这些画拿出来公展,他肯定会就此一举成名。他雇不起模特儿,只搞些静物写生。对他所画的一幅盘中苹果图,劳森赞不绝口,声称此画是艺苑中的杰作。克拉顿生性喜好嫌歹,一心追求某种连自己也不甚了了的目标,总觉得自己的作品不能尽如人意。有时,他觉得作品中某一部分,譬如说,一幅人体画的前臂或下肢啊,静物写生中的一个玻璃杯或者瓷杯什么的,也许尚差强人意,于是他索性从油布剪下这些部分,单独加以保存,而把其余的画面毁掉。这样,如果有谁一定要欣赏他的大作,他就可以如实禀告:可供人观赏的画,他一幅也拿不出来。他在布列塔尼曾遇到过一个默默无闻的画家,一个怪人,原是证券经纪人,直至中年才幡然弃商习画。克拉顿深受此人作品的影响,他正打算脱离印象派的门庭,花一番心血,另辟蹊径,不仅要闯出一条绘画的新路子,而且要摸索出一套观察事物的新方法。菲利普感到克拉顿身上确实有一股独出心裁的古怪劲头。
无论是在格雷维亚餐馆的餐桌上,还是在凡尔赛或丁香园咖啡馆消磨黄昏的清谈中,克拉顿难得开腔。他默默地坐在一旁,瘦削的脸上露出讥诮的神情,只有看到有机会插句把俏皮话的时候才开一下金口。他喜欢同别人抬杠,要是在座的人中间有谁可以成为他凋侃挖苦的靶子,那他才来劲呢。他很少谈及绘画以外的话题,而且只在一两个他认为值得一谈的人面前发表自己的高见。菲利普在心里嘀咕:鬼知道这家伙在故弄什么玄虚。不错,他的沉默寡言、他那副憔悴的面容,还有那种辛辣的幽默口吻,似乎都表明了他的个性。然而所有这些,说不定只是一层掩饰他不学无术的巧妙伪装呢。
至于那位劳森,菲利普没几天就同他熟捻了。他兴趣广泛,是个讨人喜欢的好伙伴。他博览群书,同学中间很少有人能在这方面赶得上他的。尽管他收入甚微,却喜欢买书,也很乐意出借。菲利普于是有机会拜读福楼拜、巴尔扎克的小说,还有魏尔伦、埃雷迪亚和维利埃·德利尔一亚当等人的诗作。他俩经常一块儿去观赏话剧,有时候还跑歌剧场,坐在顶层楼座里看喜歌剧。离他们住处不远,就是奥代翁剧场。菲利普很快也沾染上他这位朋友的热情,迷上了路易十四时期悲剧作家的作品,以及铿锵悦耳的亚历山大体诗歌。在泰特布街常举行红色音乐会,花上七十五。个生丁,就可在那儿欣赏到优美动听的音乐,说不定还能免费喝上几口。座位不怎么舒适,场内听众挤得满满的,浑浊的空气里弥散着一股浓重的烟丝味儿,憋得人透不过气来,可是他们凭着一股年轻人的热情,对这一切毫不介意。有时候他们也去比利埃跳舞厅乐一下。逢到这种场合,弗拉纳根也跟着去凑热闹。他活泼好动,爱大声嚷嚷,一身的快活劲,常常逗得菲利普和劳森乐不可支。跳起舞来,又数他最在行。进舞厅还不到十分钟,就已经同一个刚结识的妙龄售货女郎在舞池里翩跹起舞啦。
他们这伙人谁都想搞到个情妇。情妇乃是巴黎习艺学生手里的一件装饰品。要是到手个情妇,周围的伙伴都会对他刮目相看,而他自己呢,也就有了自我吹嘘的资本。可难就难在他们这些穷措大连养活自己也成问题,尽管他们振振有词地说,法国女郎个个聪明绝顶,即使养了个情妇,也不见得会比单身过日子增加多少开支,可惜同他们长着一样心眼的姑娘,就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啊。所以,就大部分学生来说,他们也只得满足于酸溜溜地骂那些臭娘们狗眼看人低,瞧不起他们这些穷学生,而去委身于那些功成名就的画家。万万想不到,在巴黎物色个情妇竟这等困难。有几次,劳森好不容易结识了一个小妞儿,而且同她订下了约会。在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内,他兴奋得坐卧不宁,逢人便夸那尤物如何如何迷人,可是到了约定的时候,那妞儿却影踪全无。直到天色很晚了劳森才赶到格雷维亚餐馆,气急败坏地嚷道:
"见鬼,又扑了个空!真不明白,凭哪一点她们不喜欢我。莫非是嫌我法语讲得不好,还是讨厌我的红头发怎么的。想想来巴黎已一年多了,竟连一个小妞儿也没搞到手,真窝囊。"
"你还没摸着门儿呗,"弗拉纳根说。
弗拉纳根在情场上屡屡得手,可以一口气报出一长串情妇的名字来,还真叫人有点眼红。尽管他们可以不相信他说的全是真话,可是在事实面前,他们又不能不承认他说的未必尽是谎言。不过他寻求的并不是那种永久性的结合。他只打算在巴黎呆两年;他不愿上大学,他花了一番口舌说通了父母,才来巴黎学画的。满两年之后,他准备回西雅图去继承父业。他早拿定要及时行乐的主意,所以他并不追求什么忠贞不渝的爱情,而是热中于拈花惹草,逢场作戏。
"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把那些娘儿弄到手的,"劳森愤愤不平地说。
"那还不容易,伙计!"弗拉纳根回答说。"只要瞅准了目标,迎上去就行了呗!难就难在事后如何把她们甩掉。这上面才要你耍点手腕呢。"
菲利普大部分时间忙于画画上,另外还要看书,上戏院,听别人谈天说地,哪还有什么心思去追女人。他想好在来日方长,等自己能操一口流利的法国话了,还愁没有机会!
他已有一年多没见到威尔金森小姐。就在他准备离开布莱克斯泰勃的时候,曾收到过她一封信,来巴黎之后,最初几个星期忙得不可开交,竟至没工夫回信。不久,她又投来一书,菲利普料想信里肯定是满纸怨忿,就当时的心情来说,他觉得还是不看为妙,于是就把信搁在一边,打算过些日子再看,谁知后来竟压根儿给忘了。事隔一月,直到有一天他拉开抽屉想找双没有破洞的袜子,才又无意中翻到那封信。他心情沮丧地望着那封未开封的信。想到威尔金森小姐准是伤透了心,他不能不责怪自己太薄情寡义。继而转念一想,管她呢,反正这时候她好歹已熬过来了,至少已熬过了最痛苦的时刻。他又想到女人说话写信,往往喜欢夸大其词,言过其实。同样这些话,若是出于男人之口,分量就重多了。再说,自己不是已下了决心,今后无论如何再不同她见面了吗,既然已好久没给她写信,现在又何必再来提笔复她的信呢?他决计不去拆看那封信。
"料她不会再写信来了,"他自言自语道。"她不会不明白,咱们间的这段缘分早尽了。她毕竟老啦,差不多可以做我老娘呢。她该有点自知之明嘛。"
有一两个小时光景,他心里感到不是个滋味。就他的处境来说,显然也应该取这种断然的态度,但是他思前顾后,总觉得整个事儿失之于荒唐。不过,威尔金森小姐果真没再给他写信,也没有出其不意地在巴黎露面,让他在朋友面前出丑——一他就怕她会来这一手,其实这种担心还真有点可笑。没过多少时候,他就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
与此同时,他毫不含糊地摒弃了旧时的崇拜偶像。想当初,他是那么惊讶地看待印象派作品,可是往日的惊讶之情,今日尽化为钦慕之意,菲利普也像其余的人一样,振振有词地谈着马奈、莫奈和德加等画家的过人之处。他同时买了一张安格尔名作《女奴》和一张《奥兰毕亚》的照片,把它们并排钉在脸盆架的上方,这样,他可以一边修面剃须,一边细细揣摩大师们的神来之笔。他现在确信,在莫奈之前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风景画。当他站在伦勃朗的《埃默斯村的信徒》或委拉斯开兹的《被跳蚤咬破鼻子的女士腼前,他真的感到心弦在震颤。"被跳蚤咬破鼻子",这当然不是那位女士的真实姓名,但是他正因为有了这个浑号才在格雷维亚餐馆出了名。从这里岂不正看出此画的魅力吗,尽管画中人生就一副令人难以消受的怪模样。他已把罗斯金、布因一琼司和瓦茨等人,连同他来巴黎时穿戴的硬边圆顶礼帽和笔挺的蓝底白点领带,全都打入冷宫。现在,他戴的是宽边软帽,系的是随风飘飞的黑围巾,另外再套一件裁剪式样颇带几分浪漫气息的披肩。他在蒙帕纳斯大街上悠然漫步,那神态就像是他一生下来就知道这地方似的。由于凭着一股锲而不舍的韧劲,他居然也学会了喝苦艾酒,不再感到味儿苦涩。他开始留长发了,心里还很想在下巴颏上蓄起胡子,无奈造化不讲情面,历来对年轻人的非分之想不加理会,于是他也只得将就点了。
第四十四章
尽管如此,下星期日当普赖斯小姐主动表示要带他去参观卢佛尔宫时,菲利普还是欣然前往了。她领他去看《蒙娜丽莎》。菲利普望着那幅名画,心里隐隐感到失望。不过,他以前曾把沃尔特·佩特关于此画的评论念了又念,直至烂熟于心——一佩特的珠玑妙语,给这幅举世闻名的杰作平添了几分异彩——此刻,菲利普便把这段话背给普赖斯小姐听。
“那纯粹是文人的舞文弄墨,”她用略带几分鄙夷的口吻说,“千万别信那一套。”
她指给他看伦勃朗的名画,同时还对这些作品作了一番介绍,讲得倒也头头是道。她在《埃墨斯村的信徒》那幅画前面站定身子。
“如果你能领悟这幅杰作的妙处,那么你对绘画这一行也算摸着点门儿了。”
她让菲利普看了安格尔的《女奴》和《泉》。范妮·普赖斯是个专横的向导,由不得菲利普作主,爱看什么就看什么,而是硬要菲利普赞赏她所推崇的作品。她对学画极认真,很有一股子蛮劲。菲利普从长廊的窗口经过,见窗外的杜伊勒利宫绚丽、雅致,阳光明媚,宛如出自于拉斐尔之手的一幅风景画,情不自禁地喊道:
“嘿,太美啦!让咱们在这儿逗留一会儿吧。”然而,普赖斯却无动于衷,漠然地说:“好吧,呆一会儿也无妨。不过别忘了咱们是来这儿看画的。”
秋风徐来,空气清新而爽神,菲利普颇觉心旷神怡。将近正午的时候,他俩伫立在卢佛尔宫宽敞的庭院里,菲利普真想学弗拉纳根的样,扯开喉咙大喊一声:让艺术见鬼去吧!
“我说啊,咱俩一块上米歇尔大街,找家馆子随便吃点什么,怎么样?”菲利普提议说。
普赖斯小姐向他投来怀疑的目光。
“我已在家里准备好了午饭,”她说。
“那也没关系,可以留着明天吃嘛。你就让我请你一回吧。”
“不知道你干吗要请我呢。”
“这会让我感到高兴,”他微笑着回答。
他们过了河,圣米歇尔大街的拐角处有家餐馆。
“我们进去吧。”
“不,我不进去,这家馆于太阔气了。”
她头也不回地径直朝前走,菲利普只好跟了上去。不多几步,又来到一家小餐馆跟前,那儿人行道的凉篷下面,已经有十来个客人在用餐。餐馆的橱窗上写着白色的醒目大字:Dejeuner1.25,vincomprls.
“不可能吃到比这更便宜的中饭了,再说这地方看来也挺不错的。”
他们在一张空桌旁坐下,等侍者给他们送上煎蛋卷,那是菜单上的第一道菜。菲利普兴致勃勃地打量着过往行人,似乎被他们吸引住了。他虽有几分困倦,却有种说不出的快意。
“哎,瞧那个穿短外套的,真逗!”
他朝普赖斯小姐瞟了一眼,使他吃惊的是,他看到她根本不理会眼前的景象,而是盯着自己的菜盘子发愣,两颗沉甸甸的泪珠,正从脸颊上滚落下来。
“你这是怎么啦?”他惊呼道。
“别对我说什么,要不我这就起身走了,”她回答说。
这可把菲利普完全搞糊涂了。幸好这时候煎蛋卷送了上来。菲利普动手把它分成两半,一人一份吃了起来。菲利普尽量找些无关痛痒的话题来同他攀谈,而普赖斯小姐呢,似乎也在竭力约束自己,没耍性子。不过,这顿饭总叫人有点扫兴。菲利普本来就胃纳不佳,而普赖斯小姐吃东西的那号模样,更叫他倒足了胃口。她一边吃,一边不住发出啧啧之声,那狼吞虎咽的馋相,倒有点像动物园里的一头野兽。她每吃完一道菜,总用面包片拭菜盆子,直到把盆底拭得雪白铮亮才罢手,似乎连一小滴卤汁也舍不得让它留在上面。他们在吃卡门贝尔奶酪时,菲利普见她把自己那一份全吃了,连干酪皮也吞下了肚,不由得心生厌恶。哪怕是几天没吃到东西的饿鬼,也不见得会像她这么嘴馋。
普赖斯小姐性情乖张,喜怒无常,别看她今天分手时还是客客气气。的,说不定明天就会翻脸不认人,朝你横眉竖眼。但话得说回来,他毕竟从她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尽管她自己画得并不高明,但凡属可以口传。于授的知识,她多少都懂得一点,寸得有她不时在旁点拨,菲利普才在绘画方面有所长进。当然,奥特太太也给了他不少帮助,查利斯小姐有时也。指出他、品中的不足之处。另外,劳森滔若江河的高谈阔论,还有克拉顿一所提供的范本,也都使菲利普得益匪浅。然而,范妮·普赖斯小姐最恨他接受旁人的指点;每当菲利普同人交谈之后再去向她求教,总被她恶狠狠地拒之于门外。劳森、克拉顿、弗拉纳根等人常常借她来取笑菲利普。
“留神点,小伙子,”他们说,“她已经爱上你啦。”
“乱弹琴,”他哈哈大笑。
普赖斯小姐这样的人也会坠入情网,这念头简直荒谬透顶。菲利普只要一想到她那丑陋的长相,那头茅草似的乱发,那双邋遢的手,还有那一年到头常穿不换、又脏又破的棕色衣衫,就不由得浑身发凉:看来她手头很拮据。其实这儿又有谁手头宽的?她至少也该注意点边幅,保持整洁才是。就拿那条裙子来说,用针线缝补抬掇一下,总还是办得到的吧。
菲利普接触了不少人,他开始系统地归纳自己对周围人的印象。如今,他不再像旅居海德堡时那样少不更事(那一段岁月,在他看来已恍如隔世),而是对周围的人产生出一种更为冷静而成熟的兴趣,有意在一旁冷眼观察,并暗暗作出判断。他与克拉顿相识已有三个月,虽说天天见面,但对此人的了解,还是同萍水相逢时一样。克拉顿留给画室里众人的印象是:此人颇有几分才干。大家都说他前途无量,日后必定大有作为,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至于他将来究竟能干出什么样的事业来,那他自己也好,其他人也好,都说不出个名堂来。克拉顿来阿米特拉诺之前,曾先后在“朱利昂”、“美术”、“马克弗松”等画室学过画,说来还是呆在阿米特拉诺的时日最长,因为他发现在这儿可以独来独往,自行其是。他既不喜欢出示自己的作品,也不像其他学画的年轻人那样,动辄求教或赐教于他人。据说,他在首次战役路有间兼作工作室和卧室的小画室,那儿藏有他的一些精心佳作,只要谁能劝他把这些画拿出来公展,他肯定会就此一举成名。他雇不起模特儿,只搞些静物写生。对他所画的一幅盘中苹果图,劳森赞不绝口,声称此画是艺苑中的杰作。克拉顿生性喜好嫌歹,一心追求某种连自己也不甚了了的目标,总觉得自己的作品不能尽如人意。有时,他觉得作品中某一部分,譬如说,一幅人体画的前臂或下肢啊,静物写生中的一个玻璃杯或者瓷杯什么的,也许尚差强人意,于是他索性从油布剪下这些部分,单独加以保存,而把其余的画面毁掉。这样,如果有谁一定要欣赏他的大作,他就可以如实禀告:可供人观赏的画,他一幅也拿不出来。他在布列塔尼曾遇到过一个默默无闻的画家,一个怪人,原是证券经纪人,直至中年才幡然弃商习画。克拉顿深受此人作品的影响,他正打算脱离印象派的门庭,花一番心血,另辟蹊径,不仅要闯出一条绘画的新路子,而且要摸索出一套观察事物的新方法。菲利普感到克拉顿身上确实有一股独出心裁的古怪劲头。
无论是在格雷维亚餐馆的餐桌上,还是在凡尔赛或丁香园咖啡馆消磨黄昏的清谈中,克拉顿难得开腔。他默默地坐在一旁,瘦削的脸上露出讥诮的神情,只有看到有机会插句把俏皮话的时候才开一下金口。他喜欢同别人抬杠,要是在座的人中间有谁可以成为他凋侃挖苦的靶子,那他才来劲呢。他很少谈及绘画以外的话题,而且只在一两个他认为值得一谈的人面前发表自己的高见。菲利普在心里嘀咕:鬼知道这家伙在故弄什么玄虚。不错,他的沉默寡言、他那副憔悴的面容,还有那种辛辣的幽默口吻,似乎都表明了他的个性。然而所有这些,说不定只是一层掩饰他不学无术的巧妙伪装呢。
至于那位劳森,菲利普没几天就同他熟捻了。他兴趣广泛,是个讨人喜欢的好伙伴。他博览群书,同学中间很少有人能在这方面赶得上他的。尽管他收入甚微,却喜欢买书,也很乐意出借。菲利普于是有机会拜读福楼拜、巴尔扎克的小说,还有魏尔伦、埃雷迪亚和维利埃·德利尔一亚当等人的诗作。他俩经常一块儿去观赏话剧,有时候还跑歌剧场,坐在顶层楼座里看喜歌剧。离他们住处不远,就是奥代翁剧场。菲利普很快也沾染上他这位朋友的热情,迷上了路易十四时期悲剧作家的作品,以及铿锵悦耳的亚历山大体诗歌。在泰特布街常举行红色音乐会,花上七十五。个生丁,就可在那儿欣赏到优美动听的音乐,说不定还能免费喝上几口。座位不怎么舒适,场内听众挤得满满的,浑浊的空气里弥散着一股浓重的烟丝味儿,憋得人透不过气来,可是他们凭着一股年轻人的热情,对这一切毫不介意。有时候他们也去比利埃跳舞厅乐一下。逢到这种场合,弗拉纳根也跟着去凑热闹。他活泼好动,爱大声嚷嚷,一身的快活劲,常常逗得菲利普和劳森乐不可支。跳起舞来,又数他最在行。进舞厅还不到十分钟,就已经同一个刚结识的妙龄售货女郎在舞池里翩跹起舞啦。
他们这伙人谁都想搞到个情妇。情妇乃是巴黎习艺学生手里的一件装饰品。要是到手个情妇,周围的伙伴都会对他刮目相看,而他自己呢,也就有了自我吹嘘的资本。可难就难在他们这些穷措大连养活自己也成问题,尽管他们振振有词地说,法国女郎个个聪明绝顶,即使养了个情妇,也不见得会比单身过日子增加多少开支,可惜同他们长着一样心眼的姑娘,就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啊。所以,就大部分学生来说,他们也只得满足于酸溜溜地骂那些臭娘们狗眼看人低,瞧不起他们这些穷学生,而去委身于那些功成名就的画家。万万想不到,在巴黎物色个情妇竟这等困难。有几次,劳森好不容易结识了一个小妞儿,而且同她订下了约会。在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内,他兴奋得坐卧不宁,逢人便夸那尤物如何如何迷人,可是到了约定的时候,那妞儿却影踪全无。直到天色很晚了劳森才赶到格雷维亚餐馆,气急败坏地嚷道:
“见鬼,又扑了个空!真不明白,凭哪一点她们不喜欢我。莫非是嫌我法语讲得不好,还是讨厌我的红头发怎么的。想想来巴黎已一年多了,竟连一个小妞儿也没搞到手,真窝囊。”
“你还没摸着门儿呗,”弗拉纳根说。
弗拉纳根在情场上屡屡得手,可以一口气报出一长串情妇的名字来,还真叫人有点眼红。尽管他们可以不相信他说的全是真话,可是在事实面前,他们又不能不承认他说的未必尽是谎言。不过他寻求的并不是那种永久性的结合。他只打算在巴黎呆两年;他不愿上大学,他花了一番口舌说通了父母,才来巴黎学画的。满两年之后,他准备回西雅图去继承父业。他早拿定要及时行乐的主意,所以他并不追求什么忠贞不渝的爱情,而是热中于拈花惹草,逢场作戏。
“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把那些娘儿弄到手的,”劳森愤愤不平地说。
“那还不容易,伙计!”弗拉纳根回答说。“只要瞅准了目标,迎上去就行了呗!难就难在事后如何把她们甩掉。这上面才要你耍点手腕呢。”
菲利普大部分时间忙于画画上,另外还要看书,上戏院,听别人谈天说地,哪还有什么心思去追女人。他想好在来日方长,等自己能操一口流利的法国话了,还愁没有机会!
他已有一年多没见到威尔金森小姐。就在他准备离开布莱克斯泰勃的时候,曾收到过她一封信,来巴黎之后,最初几个星期忙得不可开交,竟至没工夫回信。不久,她又投来一书,菲利普料想信里肯定是满纸怨忿,就当时的心情来说,他觉得还是不看为妙,于是就把信搁在一边,打算过些日子再看,谁知后来竟压根儿给忘了。事隔一月,直到有一天他拉开抽屉想找双没有破洞的袜子,才又无意中翻到那封信。他心情沮丧地望着那封未开封的信。想到威尔金森小姐准是伤透了心,他不能不责怪自己太薄情寡义。继而转念一想,管她呢,反正这时候她好歹已熬过来了,至少已熬过了最痛苦的时刻。他又想到女人说话写信,往往喜欢夸大其词,言过其实。同样这些话,若是出于男人之口,分量就重多了。再说,自己不是已下了决心,今后无论如何再不同她见面了吗,既然已好久没给她写信,现在又何必再来提笔复她的信呢?他决计不去拆看那封信。
“料她不会再写信来了,”他自言自语道。“她不会不明白,咱们间的这段缘分早尽了。她毕竟老啦,差不多可以做我老娘呢。她该有点自知之明嘛。”
有一两个小时光景,他心里感到不是个滋味。就他的处境来说,显然也应该取这种断然的态度,但是他思前顾后,总觉得整个事儿失之于荒唐。不过,威尔金森小姐果真没再给他写信,也没有出其不意地在巴黎露面,让他在朋友面前出丑——一他就怕她会来这一手,其实这种担心还真有点可笑。没过多少时候,他就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
与此同时,他毫不含糊地摒弃了旧时的崇拜偶像。想当初,他是那么惊讶地看待印象派作品,可是往日的惊讶之情,今日尽化为钦慕之意,菲利普也像其余的人一样,振振有词地谈着马奈、莫奈和德加等画家的过人之处。他同时买了一张安格尔名作《女奴》和一张《奥兰毕亚》的照片,把它们并排钉在脸盆架的上方,这样,他可以一边修面剃须,一边细细揣摩大师们的神来之笔。他现在确信,在莫奈之前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风景画。当他站在伦勃朗的《埃默斯村的信徒》或委拉斯开兹的《被跳蚤咬破鼻子的女士腼前,他真的感到心弦在震颤。“被跳蚤咬破鼻子”,这当然不是那位女士的真实姓名,但是他正因为有了这个浑号才在格雷维亚餐馆出了名。从这里岂不正看出此画的魅力吗,尽管画中人生就一副令人难以消受的怪模样。他已把罗斯金、布因一琼司和瓦茨等人,连同他来巴黎时穿戴的硬边圆顶礼帽和笔挺的蓝底白点领带,全都打入冷宫。现在,他戴的是宽边软帽,系的是随风飘飞的黑围巾,另外再套一件裁剪式样颇带几分浪漫气息的披肩。他在蒙帕纳斯大街上悠然漫步,那神态就像是他一生下来就知道这地方似的。由于凭着一股锲而不舍的韧劲,他居然也学会了喝苦艾酒,不再感到味儿苦涩。他开始留长发了,心里还很想在下巴颏上蓄起胡子,无奈造化不讲情面,历来对年轻人的非分之想不加理会,于是他也只得将就点了。
第四十五章
菲利普不久就意识到,正是克朗肖的灵感,使他那伙朋友变得聪明起来。劳森嘴里的那一套奇谈怪论,是从克朗肖那儿搬来的,就连那位力求不落入窠臼的克拉顿,在发表自己的高见时,也有意无意地袭用了那位长者的一些措词。他们在餐桌上议论的是克朗肖的一些想法;他们评判事物的是非曲直,则更要援引克朗肖的权威见解。他们无意间会对他流露出几分敬意,为了弥补这一过失,他们故意嘲笑他性格上的弱点,为他身染多种恶习而悲叹连连。
"不用说,可怜的老克朗肖再也成不了气候啦,"他们说,"这老头已无可救药。"
事实上,也只有他们这个圈子里的几个人欣赏他的天才,而他们自己颇以此为骄傲。出于青年人对干傻事的中年人所特有的那种轻蔑之情,他们在背后议论到他的时候,免不了要摆出一副纤尊降贵的架势。不过他们认为,此公郁郁不得志,实在是生不逢时,如今这个时代只允许一雄浊步群芳嘛,而他们能结识这样一位人杰,毕竟脸上很有几分光彩。克朗肖从不到格雷维亚餐馆来。近四年来,他一直和一个女人同居,只有劳森曾见过那女人一面。他们住在大奥古斯丁街的一幢破旧不堪的公寓里,靠六楼上的一个小套间栖身,境遇甚为糟糕。有一回,劳森津津有味地描绘了那屋里污秽凌乱、垃圾满地的情形:
"那股扑鼻的臭气,熏得你五脏六腑都要翻倒出来。"
"吃饭的时候别谈这些,劳森,"有人劝阻说。
可劳森正在兴头上,哪肯住嘴,硬是把那些曾钻进他鼻孔的气味绘声绘色描述了一番。他还惟妙惟肖地讲了那个给他开门的女人的模样,讲的的时候,那股得意劲儿就别提了。她肤色黝黑,身材矮小而丰腴,年纪很轻。满头乌黑的云鬓像是随时都会蓬松开来。她贴身裹了件邋遢的短上衣,连紧身胸衣也没穿。那张红扑扑的脸庞,那张富有性感的阔口,还有那对流光泛彩、勾魂摄魄的双眸,使人不禁想起那帧陈列在卢佛尔宫内的弗兰兹·海尔斯的杰作《波希米亚女子》。她浑身上下透出一股招蜂引蝶的浪劲儿,既让人觉得有趣,又令人不胜骇然。一个蓬头垢面的婴儿正趴在地上玩。那个荡妇背着克朗肖,同拉丁区一些不三不四的野小子勾勾搭搭,已不成其为什么秘密。然而才智过人、爱美胜似性命的克朗肖竟然和这样一个宝贝货搅在一起,真叫那些常在咖啡馆餐桌旁汲取克朗肖的睿智敏慧的天真青年百思而不得其解。克朗肖自己呢,对她满口不登大雅之堂的粗俗言词倒似乎大加赞赏,还常常把一些不堪入耳的粗话转述给别人听。他调侃地称她Lafilledemonconcierge。克朗肖一贫如洗,就靠给一两家英文报纸撰写评论画展的文章勉强糊口,同时还搞点翻译。他过去当过巴黎某英文报纸的编辑,后来由于好酒贪杯而砸了饭碗,不过现在仍不时为这家报纸干点零活,报道特鲁沃饭店举行的大拍卖啊,或是介绍杂耍剧场上演的活报剧什么的。巴黎的生活已经渗入他的骨髓之中;尽管他在这儿尝尽了贫困、劳累和艰苦,但他宁肯舍弃世间的一切,也不愿抛开这儿的生活。他一年到头都厮守在巴黎,即使在酷暑盛夏,他的朋友熟人全都离开巴黎消夏去了,他也不走:只要离开圣米歇尔大街一英里,他就浑身感到不自在。可说来也是桩怪事,他至今连句把像样的法国话也不会说。他穿着从"漂亮的园丁"商场买来的破旧衣衫,始终是一副英国佬的气派,大概至死也改不了啦。
这个人确实是生不逢辰,要是在一个半世纪之前,那他一定会混得很得志。因为那时候单凭能说会道这一条,就能出入于社交界,结交名流,觥筹交错地喝个大醉酩酊。
"我这个人啊,本该生在十九世纪的,"他对自己这么说道。"我缺少有钱有势的保护人。否则,我可以靠他的捐赠出版我的诗集,把它奉献给某个达官贵人。我多么希望能为某伯爵夫人的狮子狗写几行押韵的对句。我整个心灵都在渴望能和贵人的侍女谈情说爱,同主教大人们谈天说地。"
说着,他随口援引了浪漫诗人罗拉的诗句:
"Jesuisvenutroptarddansunmondetropvleux."
他喜欢看到一些陌生的面孔。他对菲利普颇有好感,因为菲利普在同人交谈时似乎具有这样一种不可多得的本事:言语不多又不少,既能引出谈论的话题,又不会影响对方侃侃而谈。菲利普被克朗肖迷住了,殊不知克朗肖说的大多是老调重弹,很少有什么新奇之点。他的谈吐个性鲜明,自有一股奇异的力量。他嗓音洪亮悦耳,面阐明事理的方式,又足以使青年人拜倒折服。他的一字一句,似乎都显得那么发人深思,难怪劳森和菲利普在归途中,往往为了讨论克朗肖随口提出的某个观点,而在各自寄宿的旅馆之间流连往返。菲利普身为年轻人,凡事都要看其结果如何,而克朗肖的诗作却有负于众望,这不免使他有点惶惑不解。克朗肖的诗作从未出过集子,大多发表在杂志上。后来菲利普磨了不少嘴皮子,他总算带来了一圈纸页,是从《黄皮书》、《星期六评论》以及其他一些杂志上撕下来的,每页上都刊登着他的一首诗。菲利普发现其中大多数诗作都使他联想起亨莱或史文朋的作品,不由得吓了一跳。克朗肖能把他人之作窜改成自己的诗章,倒也需要有一支生花妙笔呢。菲利普在劳森面前谈到了自己对克朗肖的失望,谁知劳森却把这些话随随便便地捅了出去,待到菲利普下回来到丁香园时,诗人圆滑地冲他一笑:
"听说你对我的诗作评价不高。"
菲利普窘困难当。
"没的事,"他回答说,"我非常爱读阁下的大作。"
"何必要顾及我的面子呢,"他将自己的胖乎一挥,接口说,"其实我自己也不怎么过分看重自己的诗作。生活的价值在于它本身,而不在于如何描写它。我的目标是要探索生活所提供的多方面经验,从生活的瞬息中捕捉它所激发的感情涟漪。我把自己的写作看成是一种幽雅的才艺,是用它来增添而不是减少现实生活的乐趣。至于后世如何评说-一让他们见鬼去吧!"
菲利普含笑不语,因为怎么也瞒不过明眼人:眼前的这位诗人,喜欢在纸上涂鸦,从未写出过什么像样的作品。克朗肖若有所思地打量了菲利普一眼,给自己的杯子里斟满酒。他打发侍者去买盒纸烟。
"你听我这么议论,一定觉得好笑。你知道我是个穷措大,同一个俗不可耐的骚婆娘住在公寓的顶楼上,那女人背着我偷野汉子,同理发师和garconsdecafe勾勾搭搭。我为英国读者翻译不登大雅之堂的书籍,替一些不值一文的画儿写评论文章,而实际上对这些画儿,就连骂几句还嫌弄脏自己的嘴呢。不过,请你告诉我,生活的真谛究竟何在?"
"哦,这倒是个挺难回答的问题!还是请你自己来回答吧。"
"不,答案除非由你自己找出来,否则便一无价值。请问,你活在世上究竟为何来着?"
菲利普从来没问过自己这样的问题,他沉吟了半晌,然后答道:
"哎,我说不上来:我想是为了聊尽自己的责任,尽量发挥自己的才能,同时还要避免去伤害他人。"
"简而言之,就是人以德待吾,吾亦以德待人,对吗?"
"我想可以这么说吧。"
"基督徒的品性。"
"才不是呢,"菲利普愤愤然说,"这同基督徒的品性风马牛不相及,纯粹是抽象的道德准则。"
"但是,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抽象的道德准则这种东西!"
"要真是这样,那么,假设你离开这儿时,因为喝醉了酒而把钱包丢下了,我顺手捡了起来,请问你凭什么认为我应该把钱全还给你呢?总不至于是害怕警察吧。""
"那是因为你怕造了孽会下地狱,也因为你想积点阴德好升天堂。"
"可我既不信有地狱,也不信有天堂。"
"那倒也可能。康德在构思绝对命令之说时,也是啥都不信的。你抛弃了信条,但仍保存了以信条为基础的伦理观。你骨于里还是个基督教徒;所以如果天堂里真有上帝,你肯定会得到报偿的。上帝不至于会像教会宣传的那般愚蠢。他只要求你遵守他的法规,至于你究竟信他还是不信,我想上帝才一点不在乎呢。"
"不过、要是我忘了拿钱包,你也一定会完壁奉还的吧,"菲利普说。
"这可不是出于抽象道德方面的动机,而仅仅是因为我害怕警察。"
"警察绝无可能查明此事。"
"我的祖先长期居住在文明之邦,所以对警察的畏惧已经深深地渗透进我的骨髓之中。而我的那位concierge就绝不会有片刻的犹豫。你也许要说,她是归在罪犯那一类里的。绝不是,她不过是已摆脱了世俗的偏见而已。"
"但同时也就抛弃了名誉、德行、良知、体面——一抛弃了一切,"菲利普说。
"你过去作过孽没有?"
"我不知道,我想大概作过吧。"
"瞧你说话的腔调,就像个非国教派的牧师似的。我可从来未作过什么孽。"
克朗肖裹着件破大衣,衣领子朝上翻起,帽檐压得很低,红光满面的胖圆脸上,一对小眼睛在忽闪忽闪,这副模样儿着实滑稽,只是因为菲利普大当真了,竟至一点儿不觉着好笑。
"你从未干过使自己感到遗憾的事吗?"
"既然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不可避免的,我哪会有遗憾之感呢?"克朗肖反诘道。
"这可是宿命论的调子。"
"人们总抱有一种幻觉,以为自己的意志是自由的,而且这种幻觉如此根深蒂固,以至连我也乐意接受它了。当我采取这种或那种行动的时候,总以为自己是个有自由意志的作俑者。其实事成之后就很清楚:我所采取的行动,完全是各种各样的永恒不灭的宇宙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个人想防上也防止不了。它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即使干了好事,我也不想去邀功请赏,而倘若干了环事,我也绝不引咎自责。"
"我有点头晕了。"
"来点威士忌吧,"克朗肖接口说,随手把酒瓶递给菲利普。"要想清醒清醒脑子,再没比喝这玩意儿更灵的了。要是净喝啤酒,脑子不生锈才怪呢。"
菲利普摇摇头,克朗肖又接着往下说:
"你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可惜竞不会喝酒。要知道,神志清醒反倒有碍于你我之间的交谈。不过我所说的好事和环事,"菲利普明白他又接上了刚才的话头,"完全是套用传统的说法,并没有赋予什么特定的涵义。对我来说,恶与善这两个字毫无意义。对任何行为,我既不称许道好,也不非难指责,而是一古脑儿兜受下来。"
"在这世界上,总还有一两个其他人吧,"菲利普顶了他一句。
"我只替自己说话。只有当我的活动受到别人限制时,我才感觉到他们的存在。就他们来说,每个人的周围,也各有一个世界在不停转动着。各人就其自身来说,也都是宇宙的中心。我个人的能力大小,划定了我对世人的权限范围。只要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尽可以为所欲为。我们爱群居交际,所以才生活在社会之中,而社会是靠力,也就是靠武力(即警察)和舆论力量(即格朗迪太太)来维系的。于是你面前就出现了以社会为一方,而以个人为另一方的阵势:双方都是致力于自我保存的有机体。彼此进行着力的较量。我孑然一身,只得接受社会现实。不过也谈不上过分勉强,因为我作为一个弱者,纳了税,就可换得社会的保护,免受强者的欺凌。不过我是迫于无奈才屈服于它的法律的。我不承认法律的正义性:我不懂得何谓正义,只知什么是权力。譬如说,我生活在一个实施征兵制的国家里,我为取得警察的保护而纳了税,还在军队里服过兵役(这个军队使我的房屋田产免受侵犯),这样我就不再欠社会什么了。S接下来,我就凭借自己的老谋深算来同社会的力量巧妙周旋。社会为了B保全自身而制定了法律,如果我犯了法,社会就会把我投入监狱,甚至将我处死。它有力量这么做,所以也就拥有了这份权利。假如我犯了法,我甘愿接受国家的报复,但是我决不会把这看作是对我的惩罚,也不会觉得自己真的犯了什么罪。社会用名誉、财富以及同胞们的褒奖作钓饵,想诱使我为它效劳,可同胞们的褒奖,我不希罕,名誉,我也不放在眼里。我虽无万贯家财,日子还不照样混得挺好。",
"如果人人都像你这么想,社会岂不立即分崩离析了!"
"别人和我有何相干?我只关心我自己。反正人类中的大多数都是为了捞名获利才干事的,而他们干的事总会直接或间接地给我带来方便,我乐得坐享其成呢。"
"我觉得你这么看问题,未免太自私了吧。"
"难道你以为世人做事竟有不出于利己动机的?"
"是的。"
"我看不可能有。等你年事稍长,就会发现,要使世界成为一个尚可容忍的生活场所,首先得承认人类的自私是不可避免的。"
"要果真是这样,"菲利普嚷道,"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思呢?去掉了天职,去掉了善与美,我们又何必到这世界上来呢?"
"灿烂的东方给我们提供答案来了,"克朗肖微笑着说。
克朗肖抬手朝店堂口一指:店门开了,随着一股飕飕冷风,进来了两个流动小贩。他们是地中海东岸一带的阿拉伯人,各人膀子上都挽着一卷毛毯,是来兜售廉价地毯的。时值星期六晚上,咖啡馆里座无虚席,只见这两个小贩在一张张餐桌间穿行而过。店堂里烟雾腾腾,空气很浑浊,还夹着酒客身上散发出的臭气。他们的来到,似乎给店堂里平添了一股神秘气氛。他俩身上倒是欧洲人的打扮,又旧又薄的大衣,绒毛全磨光了,可各人头上却戴着顶土耳其无檐毡帽。面孔冻得发青。一个是中年人,蓄着黑胡子;另一个是年约十八岁的小伙子,满脸大麻子,还瞎了一只眼。他们打克朗肖和菲利普身边走过。
"伟哉,真主!先知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代言人,"克朗肖声情并茂地说。
中年人走在前面,脸上挂着谄媚的微笑,那模样就像只习惯于挨揍的杂种狗。只见他朝门口匕斜了一眼,鬼鬼祟祟而又手脚麻利地亮出一张春宫画。
"你是亚历山大的商人马萨埃德·迪恩?要不,你是从遥远的巴格达捎来这些货色的?哟,我的大叔,瞧那边的独眼龙,我看那小伙子真有点像谢赫拉查德给她主了讲的三国王故事里的一个国王呢,是吗?"
商贩尽管一句也没听懂克朗肖的话,却笑得越发巴结,他像变魔术似地拿出一只檀香木盒。
"不,还是给我们看看东方织机的名贵织品吧,"克朗肖说。我想借此说明个道理,给我的故事添加几分趣味。"
"东方人展开一幅红黄相间的台布,上面的图案粗俗丑陋,滑稽可笑。
"三十五个法郎,"他说。
"哟,大叔,这块料子既不是出自撒马尔罕的织匠之手,也不是布哈拉染坊上的色。"
"二十五个法郎,"商贩堆着一脸谄媚的微笑。
"谁知道是哪个鬼地方的货色,说不定还是我老家怕明翰的产品呢。"
"十五个法郎,"蓄着黑胡子的贩子摇尾乞怜道。
"快给我走吧,我的老弟,"克朗肖说,"但愿野驴子到你姥姥的坟上撒泡尿才好呢!"
东方人敛起脸上的笑容,夹着他的货物不动声色地朝另一张餐桌走去。
"你去过克鲁尼博物馆吗?在那儿你可以看到色调典雅的波斯地毯,其图案之绚丽多彩,真令人惊羡不止,从中你可以窥见到讳莫如深的东方秘密,感受到东方的声色之美,看到哈菲兹的玫瑰和莪默的酒杯。其实,到时候你看到的还远不止这些。刚才你不是问人生的真谛何在?去瞧瞧那些波斯地毯吧,说不定哪天你自己会找到答案的。
"你是在故弄玄虚呢,"菲利普说。
"我是喝醉了,"克朗肖回答说。
第四十六章
[菲利普发觉在巴黎过日子,开销并不像当初听人说的那样省,他随身带来的那几个钱,不到二月份就已花掉一大半。他秉性高傲,当然不肯启齿向他的监护人求助,而且他也不愿意让路易莎伯母得知他目前的捉襟见肘的窘境,因为他相信,伯母一旦知道了,定会刮尽私囊给他寄钱来,而他心里明白,伯母力不从心,她"私房"里实在也挤不出几个子儿。好在再熬上三个月,等满了法定的成年年龄,那笔小小的财产就可归自己支配了。他变卖了几件父亲留下的零星饰物,以应付眼前这段青黄不接的日子。
差不多也就在这时候,劳森向菲利普提议,是不是合伙把一间空关着的小画室租下来。画室坐落在拉斯佩尔大街的一条岔路上,租金甚为低廉,还附有一个可作卧室用的小房间。既然每天上午菲利普都要去学校上课,到时候劳森就可以独个儿享用画室,不愁有人打扰。劳森曾一连换过好几所学校,最后得出结论,还是单枪匹马干的好。他建议雇个模特儿,一周来个三四天。起初,菲利普担心开支太大,拿不定主意,后来他们一块儿算了笔细帐(他俩都巴不得能有间自己的画室,所以就实打实地估算起来),发现租间画室的费用似乎也不见得比住旅馆高出多少。虽说房租开支略微多了些,还要付给看门人清洁费,但是petitdejeuner由自己动手做,这样可以省出钱来。假如是在一两年以前,菲利普说什么也不肯同别人合住一个房间,因为他对自己的残疾过于敏感。不过,现在这种病态心理已渐趋淡薄:在巴黎,他的残疾似乎算不了一回事;尽管他自己一刻也没忘记过,但他不再感到别人老在注意他的跛足了。
他俩终于搬了进去,又添置了两张小床、只洗脸盆架和几把椅子,生平第一回感受到一种占有之喜。乔迁后的头天晚上,在这间可以称为"家"的屋子里,他们躺在床上,兴奋得合个上眼,唧唧呱呱一直谈到凌晨三时。第二天,他们自己生火煮咖啡,然后穿着睡衣细饮慢啜,倒真别有一番风味。直到十一点光景,菲利普才匆匆赶至阿米特拉诺画室。他今天的兴致特别好,一见到范妮·普赖斯就朝她点头打招呼。
"日子过得可好?"他快活地随口问了一声。
"管你什么事?"她反诘了一句。
菲利普忍不住呵呵笑了。
"这可把我给问住了,何必呢?我不过是想显得有点礼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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