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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行润身》

_4 季羡林(现代)
  “把你奶奶卖了行不行?”
  我们正恭候她说卖了奶奶吃什么哩,她却说:
  “奶奶没有人要!”
  我们先是一惊,后来便放声大笑。秋菊也嘿嘿地笑个不停,她显然是了解这一句话的含义的。两只吊角大眼更明亮闪光,满脸顽皮的神气。
  今年春天,一连几天没有能碰到秋菊。我感到事情有点蹊跷,问她奶奶,才知道,秋菊已经被送回原籍去上小学了。我同小张有什么办法呢?我们都颇有点黯然神伤的滋味。从今以后,再不会有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女孩绕着小张转圈了。
  过了不久,我同小张又在秋菊奶奶主人的门前碰到这一位老妇人。她主人的轮椅的轱辘撒了气,我们帮她把气儿打上。旁边站着一个极小的男孩,一问才知道他叫秋红,两岁半,是秋菊的堂弟。小孩长的不是吊角眼,而是平平常常的眼睛,可也是灵动明亮,黑眼球仿佛特别大而黑,全身透着一股灵气。小孩也一点不腼腆,我们同他说话,他高声说:“爷爷好!阿姨好!”原来是秋菊走了以后,奶奶把他接来做伴的。
  从此我们又有了一个小伙伴。
  但是,秋红毕竟太小了,不能像秋菊那样走很远的路。可是,不管他同什么小孩玩,一见到我们,从老远就高呼:“爷爷好!阿姨好!”铜铃般的童声带给我们极大的愉快。
  有一天,我同小张散步倦了,坐在秋红奶奶屋旁的长椅子上休息。此时水波不兴,湖光潋滟,杨柳垂丝,绿荷滴翠,我们顾而乐之,仿佛羽化登仙,遗世独立了。冷不防,小秋红从后面跑了过来,想跟我们玩。我们逗他跳舞,他真的把小腿一蹬,小胳膊一举,蹦跳起来。在舞蹈家眼中,这可能是非常幼稚可笑的,可是那一种天真无邪的模样,世界上哪一个舞蹈家能够有呢?我们又逗他唱歌,他毫不推辞,张开小嘴,边舞蹈,边哼唧起来。最初我们听不清他唱的是什么,经过几次重复,我才听出来,他唱的竟是李白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不禁大为惊叹,一个仅仅两岁半的乡村儿童竟能歌唱唐代大诗人李白的名篇,这情况谁能想象得到呢?
  又有一天,我同小张出去散步,坐在平常坐的椅子上,小秋红又找了我们来,我们又让他唱歌跳舞。他恭恭敬敬地站在我们面前,先鞠了一大躬,然后又唱又舞,有时候竟用脚尖着地,做芭蕾舞状。舞蹈完毕,高声说:“大家好!”仪式完毕。这一套仪式,我猜想,是他在家乡看歌舞演出时观察到的,那时他恐怕还不到两岁,至多两岁出头。又有一次,我们坐在椅子上,小秋红又跑过来了,嘴里喊着:“爷爷好!阿姨好!”小张教他背诵: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小张只念了一遍,秋红就能够背诵出来。这真让我大大地吃了一惊。古人说“过目成诵”,眼前这个两岁半的孩子是“过耳成诵”。一个仅仅两岁半的乡村儿童能达到这个水平,谁能不吃惊呢?相传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三岁识“之”、“无”,千古传为美谈。如今这个仅仅两岁半的孩子在哪一方面比白居易逊色呢?
  中国是世界上的诗词大国,篇章之多,质量之高,宇内实罕有其俦。我国一向有利用诗词陶冶性灵,提高人品的传统,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提高人文素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近半个世纪以来,此道不畅久矣。最近国家领导人以及有识之士,大力提倡背诵诗词以提高审美能力,加强人文素质,达到让青年和国民能够完美全面地发展的目的,这会大大有利于祖国的建设事业。我原以为这是一件比较困难、需要长期努力的工作,我哪里会想到于无意间竟在一个才两岁半的农村小孩子身上看到了曙光,看到了光辉灿烂的未来,我不禁狂喜,真要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了。
  秋红到了21世纪不过才到三岁,21世纪是他们的世纪。如果全国农村和城市的小孩子都能像秋红这样从小就享有提高人文素质教育的机会,我们祖国的前途真可以预卜了。我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能闻风而动,到秋红的农村里去采访一次。我相信,他们决不会空手而归的。
  现在,不像秋菊那样杳如黄鹤,秋红还在我的眼前。我每天半小时的散步就成了一天最幸福的时刻,特别是在碰到秋红的时候。
  附:关于《两个小孩子》的一点纠正
  最近我写了一篇叙事散文《两个小孩子》,其中我提到白居易三岁识“之”、“无”。蒙《海口晚报》的张竺夫先生来函指正,说在白居易的《与元九书》中说到自己在生后六七个月就能认识“无”、“之”两字。对张先生的厚爱,我十分感激。
  《与元九书》这篇文章,我依稀读过,但印象不深。后来不知道在一本什么笔记里读到白居易三岁识“之”、“无”的说法,印象独深。现在才知道是错了,不然我哪会有发明“白居易识‘之’、‘无’”的天才呢?张先生提出纠正,对我来说是改正了错误,增加了见识;对读者来说是得到了正确的信息,有百利而无一害。
  但是,我不想改变原文。古人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蚀,人皆见之。”我不想偷偷摸摸地改得毫无错误的痕迹。我一向不悔少作,也不改我的文章。就在今年春夏之交,我写过一篇《站在胡适之先生墓前》的随笔,一开头,我的记忆就出了毛病,把事情记错了;但是,我仍然不改,只加上了一条“附记”,算是对读者负责。如果允许我援引一个先例的话,我就援引鲁迅先生的例子。在他的名著《阿Q正传》第一章序中,他写道:
  虽然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
  这一篇小说是1921年创作的,一直到1926年,五年以后了,鲁迅才在致韦素园的信中写道:
  《博徒别传》是RodneyStone的译名,但是C.Dogle做的。《阿Q正传》中说是迭更司作,乃是我误记。
  可是,对这一篇流传世界,誉满士林的作品,鲁迅并没有加以修改。鲁迅的动机何在?我不敢妄加推测。我也并不是有意效颦,我的想法已如上述,不再重复。我只是想,当年如果有博学如张先生者,则必不至错误拖了五年才得到改正。
  张先生信中还有几句话:“而两岁半能背几句唐诗,无论是从古还是至今,都是很寻常的事。”这几句话我是无法赞成的。我行年九十,走遍了大半个世界,一个从僻远乡村出生的、一个字也不识的、仅仅两岁半的孩子能背唐诗,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张先生竟说是“很寻常的事”,难道我们经历的是两个世界吗?名门大家,书香门第或者可能有个别处,但是,我还没有见到过,我一辈子滥竽知识分子群中,也没有遇到过。因此,“秋红现象”,我认为还是值得重视的。我那一篇文章的最后一段,我不想改动。
  关于水的断想
  在我一生中,有七十多年的时间,我认为水,同江上的清风,山间的明月一样,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一直到七十岁的光景,我才听到北京市的一位老领导说,北京市水的问题如不能很好的解决,北京市将要迁都。这真是闻所未闻,给我击一猛掌。
  试问谁能一天离得开水?喝要用水,做饭要用水,洗洗涮涮要用水,浇花也要用水,盈天下者无不用水矣。然而水源却是有限的。地面上的水用光,就索之于地下。连年北京地下水位下降得令人吃惊。原来碧波渲滟藻荇摇曳的玉泉山宫墙外的小河,早已杂草丛生,成为狐鼠出没之地矣。其他城市的名泉名河,也遭到同样的厄运,长此以往,将何以堪!
  北京盛传南水北调之说,黄河空前地断流达一百多天,已不够被调的资格。“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现在已成陈迹,用不着到海,已中流止步,远而求诸长江,据说也有问题。何去何从?真够当局者伤脑筋的了。
  今年空前的大水灾,虽曰天灾,岂非人祸哉!从报纸上看到,政府有关当局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真正原因,号召全国,特别是江河源头的居民,不要再胡乱砍伐树木。据报载,长江发源地区的原始森林,已经被砍伐得不成样子了。一有暴雨,则洪水流窜,没有森林和林中的草被加以阻挡,一往无前,势如破竹,洪水细流终于汇成巨流,乘势而下,流入长江,最终酿成了极大的水柱,大自然这玩意儿是能够报复而且惩罚的。当局下令禁止砍伐,然而令不行,禁不止,当地居民只顾眼前细小的微利,文化水平和道德水平都低到可怜的地步,听说至今仍然照砍不误,言念及此,怎不令人忧心忡仲!
  无独有偶。南美洲的亚马逊河流域有一片据说是世界上最大的原始森林,它的存在能影响世界气候。然而,土人或外来的侵略者无知贪婪,从事砍伐,已有多年。至今虽有有识之士发出了警告,但仍砍伐不止。一旦砍尽,则世界气候会变成什么样子,很难预料了。
  现在,全世界都嚷着缺水,中东沙漠地带,原来就缺水,这还有话可说。原来水源充足的地方,由于人为的污染,也是水难饮,而世界人口的增长尚无止境。看来人类真已经到了“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地步;然而,无知群众仍然照旧浪费淡水,污染淡水;照旧嬉戏游乐,无动于衷,宛如羲皇上人。有人甚至推想,下一世纪,如果再发生世界战争的话,必然是争水的战争。我虔心祷祝,但愿事情不致如此。
喜雨
  我是农民的儿子。在过去,农民是靠天吃饭的,雨是绝对不能缺少的。因此,我从识之无的时候起,就同雨结下了剪不断理还乱的深厚的感情。
  今年,北京缺雨,华北也普遍缺雨,我心急如焚。我窗外自己种的那一棵玉兰花开花的时候,甚至于到大觉寺去欣赏那几棵声名传遍京华的二三百年的老玉兰树开花的时候,我的心情都有点矛盾。我实在喜欢眼前的繁花。大觉寺我来过几次,但是玉兰花开得像今天这样,还从来没有见过。借用张锲同志一句话:“一看到这开成一团的玉兰花,眼前立刻亮了起来。”好一个“亮”字,亏他说得出来。但是,我忽然想到,春天里的一些花最怕雨打。我爱花,又盼雨,两者是鱼与熊掌的关系,不可得而兼也。我究竟何从呢?我之进退,实为狼狈。经过艰苦的“思想斗争”,我毅然决然下了结论:我宁肯要雨。
  在多日没有下过滴雨之后,我今天早晨刚在上面搭上铁板的阳台上坐定,头顶上铁板忽然清脆地响了一声:是雨滴的声音。我的精神一瞬间立即抖擞起来,“漫卷诗书喜欲狂”,立即推开手边稿纸,静坐谛听起来。铁板上,从一滴雨声起,清脆的响声渐渐多了起来,后来混成一团,连“大珠小珠落玉盘”也无法描绘了。此时我心旷神怡,浮想联翩。
  我抬头看窗外,首先看到的就是那一棵玉兰花树,此时繁花久落,绿叶满枝。我仿佛听到在雨滴敲击下左右翻动的叶子正在那里悄声互相交谈:“伙计们!尽量张开嘴巴吮吸这贵如油的春雨吧!”我甚至看到这些绿叶在雨中跳起了华尔兹舞,舞姿优美整齐。我头顶上铁板的敲击声仿佛为它们的舞步伴奏。可惜我是一个舞盲,否则我也会破窗而出,同这些可爱的玉兰树叶共同翩跹起舞。
  眼光再往前挪动一下,就看到了那一片荷塘。此时冬天的坚冰虽然久已融化,垂柳鹅黄,碧水满塘,连“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时候还没有到。但是,我仿佛有了“天眼通”,看到水面下淤泥中嫩莲已经长出了小芽。这些小芽眼前还浸在水中。但是,它们也感觉到了上面水面上正在落着雨滴,打在水面上,形成了一个个的小而圆的漩涡。如果有摄影家把这些小漩涡摄下,这也不失为宇宙中的一种美,值得美学家们用一些只有他们才能懂的恍兮惚兮的名词来探讨甚至争论一番的。小荷花水底下的嫩芽我相信是不懂美学的,但是,它们懂得要生存,要成长。水面上雨滴一敲成小漩涡,它们立即感觉到了,它们也精神抖擞起来,互相鼓励督促起来:“伙伴们!拿出自己的劲头来,快快长呀!长呀!赶快长出水面,用我们自己的嘴吮吸雨滴。我们去年开花一千多朵,引起了燕园内外一片普遍热烈的赞扬声。今年我们也学一下时髦的说法,来它一个可持续发展,开上它两三千朵,给燕园内外的人士一个更大的惊异!合着头顶上的敲击声,小荷的声音仿佛清晰可闻,给我喜雨的心情增添了新鲜的活力。
  我浮想联翩,幻想一下飞出了燕园,飞到了我的故乡,我的故乡现在也是缺雨的地方。一年前,我曾回过一次故乡,给母亲扫墓。我六岁离开母亲,一别就是八年。母亲倚闾之情我是能够理解一点的;但是我幻想,在我大学毕业以后,经济能独立了,然后迎养母亲。然而正如古人所说的:“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大学二年级时,母亲永远离开了我,只留得面影迷离,入梦难辨,风木之悲伴随了我一生。我漫游世界,母亲迷离的面影始终没有离开过我。我今天已至望九之年,依然常梦见母亲,痛哭醒来,泪湿枕巾。
  我离家的时候,家里已经穷得揭不开锅。但不知为什么,母亲偏有二三分田地。庄稼当然种不上,只能种点绿豆之类的东西。我三四岁的时候,曾跟母亲去摘过豆角。不管怎样,总是有了点土地。有了土地就同雨结了缘,每到天旱,我也学大人的样子,盼望下雨,翘首望天空的云霓。去年和今年,偏又天旱。在扫墓之后,在泪眼迷离中,我抬头瞥见坟头几棵干瘪枯黄的杂草,在风中摆动。我蓦地想到躺在下面的母亲,她如有灵,难道不会为她生前的那二三分地担忧吗?我痛哭欲绝,很想追母亲于地下。现在又凭空使我忧心忡忡。我真想学习一下宋代大诗人陆游:“碧章夜奏通明殿,乞借春阴护海棠。”我是乞借春雨护禾苗。
  幻想一旦插上了翅膀,就决不会停止飞翔。我的幻想,从燕园飞到了故乡,又从故乡飞越了千山万水,飞到了非洲。我曾到过非洲许多国家,我爱那里的人民,我爱那里的动物和植物。我从电视中看到,非洲的广大地区也在大旱,土地龟裂,寸草不生。狮子、老虎、大象、斑马等等一大群野兽,在干旱的大地上,到处奔走,寻找一点水喝,一丛草吃,但都枉然,它们什么也找不到,有的就倒毙在地上。看到这情景,我心里急得冒烟,但却束手无策。中国的天老爷姓张,非洲的天老爷却不知姓字名谁,他大概也不住在什么通明殿上。即使我写了碧章,也不知向哪里投递。我苦思苦想,只有再来一次“碧章夜奏通明殿”,请我们的天老爷把现在下着的春雨,分出一部分,带着全体中国人民的深情厚谊,分到非洲去降,救活那里的人民、禽、兽,还有植物,使普天之下共此甘霖。
  我的幻想终于又收了回来,我兀坐在阳台上,谛听着头顶上的铁板被春雨敲得叮当作响,宛如天上宫阙的乐声。

  浓雾又升起来了。
  近几天以来,我早晨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推开窗子,欣赏外面的大雾。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雾。为什么现在忽然喜欢起来了呢?这其中有一点因缘。前天在飞机上,当飞临西藏上空时,机组人员说,加德满都现在正弥漫着浓雾,能见度只有一百米,飞机降落怕有困难。加德满都方面让我们飞得慢一点。我当时一方面有点担心,害怕如果浓雾不消,我们将降落何方?另一方面,我还有点好奇:加德满都也会有浓雾吗?但是,浓雾还是消了,我们的飞机按时降落在尼泊尔首都机场,场上阳光普照。
  因此,我就对雾产生了好奇心和兴趣。
  抵达加德满都的第二天凌晨,我一起床,推开窗子:外面是大雾弥天。昨天下午我们从加德满都的大街上看到城北面崇山峻岭,层峦叠嶂,个个都戴着一顶顶的白帽子,这些都是万古雪峰,在阳光下闪出了耀眼的银光。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我简直像小孩子一般喜悦。现在大雾遮蔽了一切,连那些万古雪峰也隐没不见,一点影子也不给留下。旅馆后面的那几棵参天古树,在平常时候,高枝直刺入晴空,现在只留下淡淡的黑影,衬着白色的大雾,宛如一张中国古代的画。昨天抵达旅馆下车时,我看到一个尼泊尔妇女背着一筐红砖,倒在一大堆砖上。现在我看到一个男子,手里拿着一堆红红的东西,我以为他拿的也是红砖。但是当他走得近了一点时,我才发现那一堆红红的东西簌簌抖动,原来是一束束红色的鲜花。我不禁自己笑了起来。
  正当我失神落魄地自己暗笑的时候,忽然听到不知从哪里传来了咕咕的叫声。浓雾虽然遮蔽了形象,但是却遮蔽不住声音。我知道,这是鸽子的声音。当我倾耳细听时,又不知从哪里传来了阵阵的犬吠声。这都是我意想不到的情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在加德满都学会了喜欢的两种动物:鸽子和狗,竟同时都在浓雾中出现了。难道浓雾竟成了我在这个美丽的山城里学会欣赏的第三件东西吗?
  世界上,喜欢雾的人似乎是并不多的。英国伦敦的大雾是颇有一点名气的。有一些作家写散文、写小说来描绘伦敦的雾,我们读起来觉得韵味无穷。对于尼泊尔文学我所知甚少,我不知道,是否也有尼泊尔作家专门写加德满都的雾。但是,不管是在伦敦,还是在加德满都,明目张胆大声赞美浓雾的人,恐怕是不会多的,其中原因我不甚了了,我也没有那种闲情逸致去钻研探讨。我现在在这高山王国的首都来对浓雾大唱赞歌,也颇出自己的意料。过去我不但没有赞美过雾,而且也没有认真去观察过雾。我眼前是由赞美而达到观察,由观察而加深了赞美。雾能把一切东西:美的、丑的、可爱的、不可爱的,都给罩上一层或厚或薄的轻纱,让清楚的东西模糊起来,从而带来了另外一种美,一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看不到的美,一种朦胧的美,一种模糊的美。
  一些时候以前,当我第一次听到模糊数学这个名词的时候,我曾说过几句怪话:数学比任何科学都更要求清晰,要求准确,怎么还能有什么模糊数学呢?后来我读了一些介绍文章,逐渐了解了模糊数学的内容。我一反从前的想法,觉得模糊数学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在人类社会中,在日常生活中,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有着大量模糊的东西。无论如何也无法否认这些东西的模糊性。承认这个事实,对研究学术和制定政策等等都是有好处的。
  在大自然中怎样呢?在大自然中模糊不清的东西更多。连审美观念也不例外。有很多东西,在很多时候,朦胧模糊的东西反而更显得美。月下观景,雾中看花,不是别有一番情趣在心头吗?在这里,观赏者有更多的自由,自己让自己的幻想插上翅膀,上天下地,纵横六合,神驰于无何有之乡,情注于自己制造的幻象之中;你想它是什么样子,它立刻就成了什么样子,比那些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要好得多,而且绝对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在大自然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我的幻想飞腾,忽然想到了这一切。我自诧是神来之笔,我简直陶醉在这些幻象中了。这时窗外的雾仍然稠密厚重,它似乎了解了我的心情,感激我对它的赞扬。它无法说话,只是呈现出更加美妙更加神秘的面貌,弥漫于天地之间。
神牛
  我又和我的老朋友神牛在加德满都见面了。这是我意料中但又似乎有点出乎意料的事情。
  过去,我曾在印度的加尔各答和新德里等大城市的街头见到过神牛。三十多年以前我第一次访问印度的时候,在加尔各答那些繁华的大街上第一次见到神牛。在全世界上似乎只有信印度教的国家才有这种神奇的富有浪漫色彩的动物。当时它们在加尔各答的闹市中,在车水马龙里面,在汽车喇叭和电车铃声的喧闹中,三五成群,有时候甚至结成几十头上百头的庞大牛群,昂首阔步,威仪俨然,真仿佛天上天下,唯我独尊。它们对人类社会的一切现象,对人类一切的新奇的发明创造,什么电车汽车,什么自行车、摩托车,全不放在眼中。它们对人类的一切显贵,什么公子、王孙,什么体操名将、电影明星,什么学者、专家,全不放在眼中。它们对人类创造的一切法律、法规,全不放在眼中。它们是绝对自由的,愿意到什么地方去,就到什么地方去;愿意在什么地方卧倒,就在什么地方卧倒。加尔各答是印度最大的城市,大街上车辆之多,行人之多,令人目瞪口呆,从公元前就有的马车和牛车,直至最新式的流线型的汽车,再加上涂饰华美的三轮摩托车,有上下两层的电车,无不具备。车声、人声、马声、牛声,混搅成一团,喧声直抵印度神话中的三十三天。在这种情况下,几头神牛,有时候竟然兴致一来,卧在电车轨道上,“我困欲眠君且去”,闭上眼睛,睡起大觉来。于是汽车转弯,小车让路,电车脱离不了轨道,只好停驶。没有哪一个人敢去驱赶这些神牛。
  对像我这样的外国人来说,这种情景实在是“匪夷所思”,实在是非常有趣。我很想研究一下神牛的心理。但是从它们那些善良温顺的大眼睛里我什么也看不出,猜不出。它们也许觉得,人类真是奇妙的玩意儿。他们竟然聚居在这样大的城市里,还搞出了这样多不用马拉牛拖就会自己跑的玩意儿。这些神牛们也许会想到,人这种动物反正都害怕我们,没有哪一个人敢动我们一根毫毛,我们索性就愿意怎样干就怎样干吧!
  但是,据我的观察,它们的日子也并不怎么好过。虽然没有人穿它们的鼻子,用绳子牵着走,稍有违抗,则挨上一鞭;但是也没有人按时给它们喂食喂水。它们只好到处游荡,自己谋食。看它们那种瘦骨嶙峋的样子,大概营养也并不好。而且它们虽然被认为是神牛,并没有长生不老之道,它们的死亡率并不低。当我隔了二十年第二次访问加尔各答的时候,在同一条大街上,我已经看不到当年那种十几头上百头牛游行在一起的庞大的阵容了。只剩下零零落落的几头老牛徘徊在那里,寥若晨星,神牛的家族已经很不振了。看到这情景,我倒颇有一些寂寞苍凉之感。但是神牛们大概还不懂什么牛口学(对人口学而言),也不懂什么未来学,它们不会为21世纪的牛口问题而担忧,这也算是一种难得糊涂吧。
  我似乎不曾想到,隔了又将近十年,我来到了尼泊尔,又在加德满都街头看到久违的神牛了。我在上面曾说到,这次重逢是在意料中的,因为尼泊尔同印度一样是信奉印度教的国家。我又说有点出乎意料,不曾想到,是因为尼泊尔毕竟不是印度。不管怎么样,我反正是在加德满都又同神牛会面了。
  在这里,神牛的神气同印度几乎一模一样,虽然数目相差悬殊。在大马路上,我只见到了几头。其中有一头,同它的印度同事一样,走着走着,忽然卧倒,傲然地躺在马路中间,摇着尾巴,扑打飞来的苍蝇,对身旁驶过的车辆,连瞅都不瞅。不管是什么样的车辆,都只能绕它而行,决没有哪一个人敢去惊扰它。隔了几天,我又在加德满都郊区看见了几头,在青草地上悠然漫步。它是不是有“食草绿树下,悠然见雪山”的雅兴呢?我不敢说。可是看到它那种悠闲自在的神态,真正羡慕煞人,它真像是活神仙了。尼泊尔是半热带国家,终年青草不缺,这就为神牛的生活提供了保证。
  神牛们有福了!
  我祝愿神牛们能够这样悠哉游哉地活下去。我祝愿它们永远不会想到牛口问题。
  神牛们有福了!
老猫
  老猫虎子蜷曲在玻璃窗外窗台上一个角落里,缩着脖子,眯着眼睛,浑身一片寂寞、凄清、孤独、无助的神情。
  外面正下着小雨,雨丝一缕一缕地向下飘落,像是珍珠帘子。时令虽已是初秋,但是隔着雨帘,还能看到紧靠窗子的小土山上丛草依然碧绿,毫无要变黄的样子。在万绿丛中赫然露出一朵鲜艳的红花。古诗“万绿丛中一点红”,大概就是这般光景吧。这一朵小花如火似燃,照亮了浑茫的雨天。
  我从小就喜爱小动物,同小动物在一起,别有一番滋味。它们天真无邪,率性而行;有吃抢吃,有喝抢喝;不会说谎,不会推诿;受到惩罚,忍痛挨打;一转眼间,照偷不误。同它们在一起,我心里感到怡然,坦然,安然,欣然。不像同人在一起那样,应对进退,谨小慎微;斟酌词句,保持距离。感到异常地别扭。
  十四年前,我养的第一只猫,就是这个虎子。刚到我家来的时候,比老鼠大不了多少。蜷曲在窄狭的窗内窗台上,活动的空间好像富富有余。它并没有什么特点,仅只是一只最平常的狸猫,身上有虎皮斑纹,颜色不黑不黄,并不美观。但是异于常猫的地方也有,它有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两眼一睁,还真虎虎有虎气,因此起名叫虎子。它脾气也确实暴烈如虎,它从来不怕任何人。谁要想打它,不管是用鸡毛掸子,还是用竹竿,它从不回避,而是向前进攻,声色俱厉。得罪过它的人,它永世不忘。我的外孙打过一次,从此结仇。只要他到我家来,隔着玻璃窗子,一见人影,它就做好准备,向前进攻,爪牙并举,吼声震耳。他没有办法,在家中走动,都要手持竹竿,以防万一,否则寸步难行。有一次,一位老同志来看我,他显然是非常喜欢猫的。一见虎子,嘴里连声说着:“我身上有猫味,猫不会咬我的。”他伸手想去抚摩它,可万没有想到,我们虎子不懂什么猫味,回头就是一口。这位老同志大惊失色。总之,到了后来,虎子无人不咬,只有我们家三个主人除外。它的“咬声”颇能耸人听闻了。
  但是,要说这就是虎子的全面,那也是不正确的。除了暴烈咬人以外,它还有另外一面,这就是温柔敦厚的一面。我举一个小例子。虎子来我们家以后的第三年,我又要了一只小猫。这是一只混种的波斯猫,浑身雪白,毛很长,但在额头上有一小片黑黄相间的花纹。我们家人管这只猫叫洋猫,起名咪咪;虎子则被尊为土猫。这只猫的脾气同虎子完全相反:胆小、怕人,从来没有咬过人。只有在外面跑的时候,才露出一点野性。它只要有机会溜出大门,但见它长毛尾巴一摆,像一溜烟似的立即窜入小山的树丛中,半天不回家。这两只猫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不知道是由于什么原因,一进门!虎子就把咪咪看作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它自己本来没有什么奶,却坚决要给咪咪喂奶,把咪咪搂在怀里,让它咂自己的干奶头,它眯着眼睛,仿佛在享着天福。我在吃饭的时候,有时丢点鸡头骨、鱼刺,这等于猫们的燕窝、垒翅。但是,虎子却只蹲在旁边,瞅着咪咪一只猫吃,从来不同它争食。有的还“咪噢”上两声,好像是在说:“吃吧,孩子!安安静静地吃吧!”有的候,不管是春夏还是秋冬,虎子会从西边的小山上逮一些小动物,麻雀、蚱蜢、蝉、蛐蛐之类,用嘴叼着,蹲在家门口,嘴里发出一种怪声。这是猫语,屋里的咪咪,不管是睡还是醒,耸耳一听,立即跑到门后,馋涎欲滴,等着吃母亲带来的佳肴,大快朵颐。我们家人看到这样母子亲爱的情景,都由衷地感动,一致把虎子称作“义猫”。有一年,小咪咪生了两个小猫。大概是初做母亲,没有经验,正如我们圣人所说的那样:“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人们能很快学会,而猫们则不行。咪咪丢下小猫不管,虎子却大忙特忙起来,觉不睡,饭不吃,日日夜夜把小猫搂在怀里。但小猫是要吃奶的,而奶正是虎子所缺的。于是小猫暴躁不安,虎子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叼起小猫,到处追着咪咪,要它给小猫喂奶。还真像一个姥姥样子,但是小咪咪并不领情,依旧不给小猫喂奶。有几天的时间,虎子不吃不喝,瞪着两只闪闪发光的眼睛,嘴里叼着小猫,从这屋赶到那屋,一转眼又赶了回来。小猫大概真是受不了啦,便辞别了这个世界。
  我看了这一出猫家庭里的悲剧又是喜剧,实在是爱莫能助,惋惜了很久。
  我同虎子和咪咪都有深厚的感情。每天晚上,它们俩抢着到我床上去睡觉。在冬天,我在棉被上面特别铺上了一块布,供它们躺卧,我有时候半夜里醒来,神志一清醒,觉得有什么东西重重地压在我身上,一股暖气仿佛透过了两层棉被,扑到我的双腿上。我知道,小猫睡得正香,即使我的双腿由于僵卧时间过久,又酸又痛,但我总是强忍着,决不动一动双腿,免得惊了小猫的轻梦。它此时也许正梦着捉住了一只耗子。只要我的腿一动,它这耗子就吃不成了,岂非大煞风景吗?
  这样过了几年,小咪咪大概有八九岁了。虎子比它大三岁,十一岁的光景,依然威风凛凛,脾气暴烈如故,见人就咬,大有死不改悔的神气。而小咪咪则出我意料地露出了下世的光景,常常到处小便,桌子上、椅子上、沙发上,无处不便。如果到医院里去检查的话,大夫在列举的病情中一定会有一条的:小便失禁。最让我心烦的是,它偏偏看上了我桌子上的稿纸。我正写着什么文章,然而它却根本不管这一套,跳上去,屁股往下一蹲,一泡猫尿流在上面,还闪着微弱的光。说我不急,那不是真的。我心里真急,但是,我谨遵我的一条戒律:决不打小猫一掌,在任何情况之下,也不打它。此时,我赶快把稿纸拿起来,抖掉了上面的猫尿,等它自己干。心里又好气,又好笑,真是哭笑不得。家人对我的嘲笑,我置若罔闻,“全等秋风过耳边”。
  我不信任何宗教,也不归依任何神灵。但是,此时我却有点想迷信一下。我期望会有奇迹出现,让咪咪的病情好转。可世界上是没有什么奇迹的,咪咪的病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它不想回家,喜欢在房外荷塘边上石头缝里呆着,或者藏在小山的树木丛里。它再也不在夜里睡在我的被子上了。每当我半夜里醒来,觉得棉被上轻飘飘的,我惘然若有所失,甚至有点悲伤了。我每天凌晨起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拿着手电到房外塘边山上去找咪咪。它浑身雪白,是很容易找到的。在薄暗中,我眼前白白地一闪,我就知道是咪咪。见了我,“咪噢”一声,起身向我走来。我把它抱回家,给它东西吃,它似乎根本没有口味。我看了直想流泪。有一次我拖着疲惫的身子,走几里路,到海淀的肉店里去买猪肝和牛肉。拿回来,喂给咪咪,它一闻,似乎有点想吃的样子;但肉一沾唇,它立即又把头缩回去,闭上眼睛,不闻不问了。
  有一天傍晚,我看咪咪神情很不妙,我预感要发生什么事情。我唤它,它不肯进屋。我把它抱到篱笆以内,窗台下面。我端来两只碗,一只盛吃的,一只盛水。我拍了拍它的脑袋,它偎依着我,“咪噢”叫了两声,便闭上了眼睛。我放心进屋睡觉。第二天凌晨,我一睁眼,三步并作一步,手里拿着手电,到外面去看。哎呀不好!两碗全在,猫影顿杳。我心里非常难过,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我手持手电找遍了塘边,山上,树后,草丛,深沟,石缝。有时候,眼前白光一闪,“是咪咪!”我狂喜。走近一看,是一张白纸。我嗒然若丧,心头仿佛被挖掉了点什么。“屋前屋后搜之遍,几处茫茫皆不见。”从此我就失掉了咪眯,它从我的生命中消逝了,永远永远地消逝了。我简直像是失掉了一个好友,一个亲人。至今回想起来,我内心里还颤抖不止。
  在我心情最沉重的时候,有一些通达世事的好心人告诉我,猫们有一种特殊的本领,能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寿终。到了此时此刻,它们决不呆在主人家里,让主人看到死猫,感到心烦,或感到悲伤。它们总是逃了出去,到一个最僻静、最难找的角落里,地沟里,山洞里,树丛里,等候最后时刻的到来。因此,养猫的人大都在家里看不见死猫的尸体。只要自己的猫老了,病了,出去几天不回来,他们就知道,它已经离开了人世,不让举行遗体告别的仪式,永远永远不再回来了。
  我听了以后,憬然若有所悟。我不是哲学家,也不是宗教家。但却读过不少哲学家和宗教家谈论生死大事的文章。这些文章多半有非常精辟的见解,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我也想努力从中学习一些有关生死的真理。结果却是毫无所得。那些文章中,除了说教以外,几乎没有什么有用的东西。大半都是老生常谈,不能解决什么实际问题,没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现在看来,倒是猫们临终时的所作所为,即使仅仅是出于本能吧,却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人们难道就不应该向猫们学习这一点经验吗?有生必有死,这是自然规律,谁都逃不过。中国历史上的赫赫有名的人物,秦皇、汉武,还有唐宗,想方设法,千方百计,想求得长生不老。到头来仍然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只落得黄土一抔,“西风残照汉家陵阙”。我辈平民百姓又何必煞费苦心呢?一个人早死几个小时,或者晚死几个小时,甚至几天,实在是无所谓的小事,决影响不了地球的转动,社会的前进。再退一步想,现在有些思想开明的人士,不想长生不死,不想在大地上再留黄土一抔,甚至开明到不要遗体告别,不要开追悼会。但是仍会给后人留下一些麻烦:登报,发讣告,还要打电话四处通知,总得忙上一阵。何不学一学猫们呢?它们这样处理生死大事,干得何等干净利索呀!一点痕迹也不留,走了,走了,永远地走了,让这花花世界的人们不见猫尸,用不着落泪,照旧做着花花世界的梦。
  我忽然联想到我多次看过的敦煌壁画上的西方净土变。所谓“净土”,指的就是我们常说的天堂、乐园,是许多宗教信徒烧香念佛,查经祷告,甚至实行苦行,折磨自己,梦寐以求想到达的地方。据说在那里可以享受天福,得到人世间万万得不到的快乐。我看了壁画上画的房子、街道、树木、花草,以及大人、小孩,林林总总,觉得十分热闹。可我觉得没有什么出奇之处。只有一件事给我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那就是,那里的人们都是笑口常开,没有一个人愁眉苦脸,他们的日子大概过得都很惬意。不像在我们人间有这样许多不如意的事情,有时候办点儿事,还要找后门,钻空子。在他们的商店里——净土里面还实行市场经济吗?他们还用得着商店吗?——售货员大概都很和气,不给人白眼,不训斥“上帝”,不扎堆闲侃,不给人钉子碰。这样的天堂乐园,我也真是心向往之的。但是给我印象最深,使我最为吃惊或者羡慕的还是他们对待要死的人的态度。那里的人,大概同人世间的猫们差不多,能预先知道自己寿终的时刻。到了此时,要死的老嬷嬷或者老头,健步如飞地走在前面,身后簇拥着自己的子子孙孙、至亲好友,个个喜笑颜开,全无悲戚的神态,仿佛是去参加什么喜事一般,一直把老人送进坟墓。后事如何,壁画不是电影,是不能动的。然而画到这个程序,以后的事尽在不言中。如果一定要画上填土封坟,反而似乎是多此一举了。我觉得,净土中的人们给我们人类争了光。他们这一手比猫们又漂亮多了。知道必死,而又兴高采烈,多么豁达!多么聪明!猫们能做得到吗?这证明,净土里的人们真正参透了人生奥秘,真正参透了自然规律。人为万物之灵,他们为我们人类在同猫们对比之下真真增了光!真不愧是净土!
  上面我胡思乱想得太远了,还是回到我们人世间来吧。我坦白承认,我对人生的奥秘参透得还不够,我对自然规律参透得也还不够。我仍然十分怀念我的咪咪。我心里仿佛有一个空白,非填起来不行。我一定要找一只同咪咪一模一样的白色波斯猫。后来果然朋友又送来了一只,浑身长毛,洁白如雪,两只眼睛全是绿的,亮晶晶像两块绿宝石。为了纪念死去的咪咪,我仍然为它命名“咪咪”,见了它,就像见到老咪咪一样。过了大约又有一年的光景,友人又送了我一只据说是纯种的波斯猫,两只眼睛颜色不同,一黄一蓝。在太阳光下,黄的特别黄,蓝的特别蓝,像两颗黄蓝宝石,闪闪发光,竞妍争艳。这只猫特别调皮,简直是胆大无边,然而也因此就更特别可爱。这一下子又忙坏了虎子,它认为这两只小猫都是自己的亲生女儿,硬逼着它们吮吸自己那干瘪的奶头。只要它走出去,不知在什么地方弄到了小鸟、蚱蜢之类,就带回家来,给两只小猫吃。好久没有听到的“咪噢”唤小猫的声音,现在又听到了。我心里漾起了一丝丝甜意。这大大地减轻了我对老咪咪的怀念。
  可是岁月不饶人,也不会饶猫的。这一只“土猫”虎子已经活到十四岁。据通达世情的人们说,猫的十四岁,就等于人的八九十岁。这样一来,我自己不是成了虎子的同龄“人”了吗?这个虎子却也真怪,有时候,颇现出一些老相。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忽然被一层薄膜蒙了起来,嘴里流出了哈喇子,胡子上都沾得亮晶晶的。不大想往屋里来,日日夜夜扒在阳台上蜂窝煤堆上,不吃,不喝。我有了老咪咪的经验,知道它快不行了。我也跑到海淀,去买来牛肉和猪肝,想让它不要饿着肚子离开这个世界,我随时准备着:第二天早晨一睁眼,虎子不见了。结果虎子并没有这样干。我天天凌晨第一件事就是来看虎子,隔着窗子,依然黑糊糊的一团,卧在那里。我心里感到安慰。有时候,它也起来走动了。我在本文开头时写的就是去年深秋一个下雨天,我隔窗看到的虎子的情况。
  到了今天,半年又过去了。虎子不但没有走,而且顽健胜昔,仍然是天天出去。有时候在晚上,窗外的布帘子的一角蓦地被掀了起来,一个丑角似的三花脸一闪。我便知道,这是虎子回来了,连忙开门,放它进来。大概同某一些老年人一样——不是所有的老年人——,到了暮年就改恶向善,虎子的脾气大大地改变了,几乎再也不咬人了。我早晨摸黑起床,写作看书累了,常常到门外湖边山下去走一走。此时,我冷不防脚下忽然踢着了一团软乎乎的东西,这是虎子。它在夜里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呆了一夜,现在看到了我,一下子蹿了出来,用身子蹭我的腿,在我身前和身后转悠。它跟着我,亦步亦趋,我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寸步不离。我有时故意爬上小山,以为它不会跟来了,然而一回头,虎子正跟在身后。猫是从来不跟人散步的,只有狗才这样干。有时候碰到过路的人,他们见了这情景,都大为吃惊。“你看猫跟着主人散步哩!”他们说,露出满脸惊奇的神色。最近一个时期,虎子似乎更精力旺盛了,它返老还童了。有时候竟带一个它重孙辈的小公猫到我们家阳台上来。“今夜我们相识”,虎子用不着介绍就相识了。看样子,虎子一去不复返的日子遥遥无期了。我成了拥有三只猫的家庭的主人。
  我养了十几年猫,前后共有四只。猫们向人们学习什么,我不通猫语,无法询问。我作为一个人却确实向猫学习了一些有用的东西。上面讲过的对处理死亡的办法,就是一个例子。我自己毕竟年纪已经很大了,常常想到死的问题。鲁迅五十多岁就想到了,我真是瞠乎后矣。人生必有死,这是无法抗御的。而且我还认为,死也是好事情。如果世界上的人都不死,连我们的轩辕老祖和孔老夫子今天依然峨冠博带,坐着奔驰车,到天安门去遛弯儿,你想人类世界会成一个什么样子!人是百代的过客,总是要走过去的,这决不会影响地球的转动和人类社会的进步。每一代人都只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长途接力赛的一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是宇宙常规。人老了要死,像在净土里那样,应该算是一件喜事。老人跑完了自己的一棒,把棒交给后人,自己要休息了,这是正常的。不管快慢,他们总算跑完了一棒,总算对人类的进步作出了贡献,总算尽上了自己的天职。年老了要退休,这是身体精神状况所决定的,不是哪个人能改变的。老人们会不会感到寂寞呢?我认为,会的。但是我却觉得,这寂寞是顺乎自然的,从伦理的高度来看,甚至是应该的。我始终主张,老年人应该为青年人活着,而不是相反。青年人有接力棒在手,世界是他们的,未来是他们的,希望是他们的。吾辈老年人的天职是尽上自己仅存的精力,帮助他们前进,必要时要躺在地上,让他们踏着自己的躯体前进,前进。如果由于害怕寂寞而学习《红楼梦》里的贾母,让一家人都围着自己转,这不但是办不到的,而且从人类前途利益来看是犯罪的行为。我说这些话,也许有人怀疑,我是不是碰到了什么不如意的事,才说出这样令某些人骇怪的话来。不,不,决不。我现在身体顽健,家庭和睦,在社会上广有朋友,每天照样读书、写作、会客,开会不辍。我没有不如意的事情,也没有感到寂寞。不过自己毕竟已逾耄耋之年,面前的路有限了,不免有时候胡思乱想。而且,我同猫们相处久了,觉得它们有些东西确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这些万物之灵应该屈尊一下,学习学习。即使只学到猫们处理死亡大事这一手,我们社会上会减少多少麻烦呀!
  “那么,你是不是准备学习呢?”我仿佛听到有人这样质问了。是的,我心里是想学习的。不过也还有些困难。我没有猫的本能,我不知道自己的大限何时来到。而且我还有点担心。如果我真正学习了猫,有一天忽然偷偷地溜出了家门,到一个旮旯里、树丛里、山洞里、河沟里,一头钻进去,藏了起来,这样一来,我们人类社会可不像猫社会那样平静,有些人必然认为这是特大新闻,指手画脚,嘁嘁喳喳。如果是在旧社会里或者在今天的香港等地的话,这必将成为头版头条的爆炸性新闻,不亚于当年的杨乃武和小白菜。我的亲属和朋友也必将派人出去寻找,派的人也许比寻找彭加木的人还要多。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呀!因此我就迟疑起来。至于最后究竟何去何从?我正在考虑、推敲、研究。
咪咪二世
  凌晨4时,如在冬天,夜气犹浓,黑暗蔽空。我起床,打开电灯,拉开窗帘,玻璃窗外窗台上两股探照灯似的红光正对准我射过来。我知道,小猫咪咪二世已等我给它开门了。
  我连忙拿起手电筒,开门,走到黑暗的楼道里,用电筒对着黑暗的门外闪上两闪。立即有一股白烟似的东西,窜到我的脚下,用浑身白而长的毛蹭我的腿,用嘴咬我的裤腿,用软软的爪子挠我的脚,使我步都迈不开。看样子真好像是多年未见了。实际上昨天晚上我才开门放它出去的。进屋以后,我给它极小一块猪肝或牛肉。它心满意足了,跳上电冰箱的顶,双眼一眯,呼噜呼噜念起经来了。
  多少年来,我一日之计就是这样开始的。
  咪咪就完了,为什么还要加上“二世”?原来我养过一只纯白的波斯猫。后来寿限已到,不知道寿终什么寝了。它的名字叫咪咪。它的死让我非常悲哀,我发誓要找一只同样毛长尾粗的波斯猫。皇天不负有心人,后来果然找到了。为了区别于它的前任,我仿效秦始皇的办法,命名为“二世”。是不是也蕴含着一点传之万世而无穷的意思呢?没有。咪咪和我都没有秦始皇那样的雄才大略。
  不管怎样,咪咪二世已经成了我每天的不太多的喜悦的源泉。在白天,我看书写作一疲倦,就往往到楼外小山下池塘边去散一会儿步。这时候,忽然出我意料,又有一股白烟从草丛里,从野花旁,蓦地窜了出来,用长而白的毛蹭我的腿,用嘴咬我的裤腿,用软软的爪子挠我的脚,使我步都迈不开。我努力迈步向前走,它就跟在我身后,陪我散步,山上,池边,我走到哪里,它跟到哪里。据有经验的老人说,只有狗才跟人散步,猫是决不肯干的。可是我们的咪咪二世却敢于打破猫们的旧习,成为猫世界的“叛逆的女性”。于是,小猫跟季羡林散步,就成为燕园的一奇。可惜宣传跟不上;否则,这一奇景将同英国王宫卫队换岗一样,名扬世界了。
  乌鸦和鸽子
  傍晚,我们来到了清凉宫。正当我全神贯注地欣赏绿玉似的草地和珊瑚似的小红花的时候,忽然听到天空里一阵哇哇的叫声。啊!是乌鸦。一片黑影遮蔽了半个天空,想不到暮鸦归巢的情景竟在这里看到了。
  这使我立即想起了三十多年以前我第一次缅甸之行。我首先到了仰光,那种堆绿叠翠的热带风光牢牢地吸引住了我。但是,更吸引住了我使我感到无限惊异的是那里的乌鸦之多。我敢说,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不会有这么多的乌鸦。据说,缅甸人虔信佛教,佛教禁止杀生到了可笑的地步。乌鸦就乘此机会大大地繁殖起来,其势猛烈,大有将三千大千世界都化为乌鸦王国的劲头。
  我曾在距离仰光不太远的伊洛瓦底江口看到我生平第一次见到的最大的乌鸦群,恐怕有几万只。停泊在江边的大小船上的桅杆上、船舱上、船边上,到处都落满了乌鸦,漆黑一大片。在空中盘旋飞翔的,数目还要超过几倍。简直成了乌鸦的世界,乌鸦的天堂,乌鸦的乐园,乌鸦的这个,乌鸦的那个,我理屈词穷,我说不出究竟是乌鸦的什么了。
  今天早晨,也就是到清凉宫去的第二天的早晨,我参观哈奴曼多卡古王宫时,我又第二次看到了我生平见到的最大的乌鸦群之一,大概有上千只吧。它们忽然一下子从王宫高塔的背面飞了出来,唿哨一声,其势惊天动地,在王宫天井上盘旋了一阵,又唿哨一声,飞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乌鸦在中国古代不被认为是吉祥的动物,名声不佳。人们听到它们的鸣声,往往起厌恶之感。可是这些年以来,在北京,甚至在树木葱茏的燕园里面,除了麻雀以外,别的鸟很少见到了。连令人讨厌的乌鸦也逐渐变得不那么讨厌了。它们那种决不能算是美妙的叫声,现在听起来大有日趋美妙之势了。
  我在加德满都不但见到了乌鸦,而且也见到了鸽子。
  鸽子在北京现在还是能够见到的,都是人家养的,从来没有听说过野鸽子。记得我去年春天到印度新德里去参加《罗摩衍那》的作者蚁垤国际诗歌节,住在一所所谓五星旅馆的第十九层楼上。有一天,我出去开会,忘记了关窗子。回来一开门,听到鸽子咕噜咕噜的叫声。原来有两位长着翅膀的不速之客,乘我不在的时候,到我房间里来了。两只鸽子就躲在我的沙发下面亲热起来,谈情说爱,卿卿我我,正搞得火热。看到我进来,它俩坦然无动于衷,丝毫没有想逃避的意思,也看不出一点内疚之意。倒是我对于这种“突然袭击”感到有点局促不安了。原来印度人决不伤害任何动物。鸽子们大概从它们的鼻祖起就对人不怀戒心,它们习惯于同人们和平共处了。反观我们自己的国家,情况有很大的不同。专就北京来说,鸟类的数目越来越少。每当我在燕园内绿树成荫的地方,或者在清香四溢的荷花池边,看到年轻人手持猎枪、横眉竖日,在寻觅枝头小鸟的时候,我简直内疚于心,说不出话来。难道在这些地方我们不应该向印度等国家学习吗?
  我不是哲学家,也不喜欢、更不擅长去哲学地思考。但是古今中外都有不少的哲人,主张人与大自然应该浑然一体,人与鸟兽(有害于人类的适当除外)应该和睦相处,相向无猜,谁也离不开谁,谁都在大自然中有生存的权利。我是衷心地赞成这些主张的。即使到了人类大同的地步,除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该同过去完全不同之外,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其中也包括人与鸟兽的关系,也应该大大地改进。我不相信任何宗教,我也不是素食主义者。人类赖以为生的动植物,非吃不行的,当然还要吃。只是那些不必要的、损动物而不利己的杀害行为,应该断然制止。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一件不大不小的事:过去有一段时间,竟然把种草养花视为修正主义。我百思不得其解。有这种主张的人有何理由?是何居心?真使我惊诧不置。世界一切美好的东西,不管是人类,还是鸟兽虫鱼,花草树木,我们都应该会欣赏,有权利去欣赏。我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真理。难道在僵化死板的气氛中生活下去才算得上唯一正确吗?
  写到这里,正是黎明时分,窗外加德满都的大雾又升起来了。从弥漫天地的一片白色浓雾的深处传来了咕咕的鸽子声,我的心情立刻为之一振,心旷神怡,好像饮了尼泊尔和印度神话中的甘露。
喜鹊窝
  我是乡下人。小时候在乡下住过几年。乡下,树多,鸟多,树上的鸟窝多。秋冬之际,树上的叶子落光,抬头就能看到高树顶上的许多鸟窝,宛如一个个的黑色蘑菇。
  但是,我同许多乡下人一样,对鸟并不特别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昆虫中的知了(我们那里读如jielie,也就是蝉),在水族中是虾。夏天晚上,在场院里乘凉,在大柳树下,用麦秸点上一把火。赤脚爬上树去,用力一摇晃,知了便像雨点似的纷纷落下。如果嫌热,就跳到苇坑里,在苇丛中伸手一摸,就能摸到一些个儿不小的虾,带着双夹,齐白石画的就是这一种虾。
  鸟却不能带给我这样的快乐,我有时甚至还感到厌烦。麻雀整天喳喳乱叫,还偷吃庄稼。乌鸦穿一身黑色的晚礼服,名声一向不好,乡下人总把它同死亡联系起来,“哇!哇!”两声,叫得人身上起鸡皮疙瘩。只有喜鹊沾了“喜”字的光,至少不引起人们的反感。那时候,乡下人饿着肚皮,又不是诗人,哪里会有什么闲情雅兴来欣赏鸟的鸣声呢?连喜鹊“喳,喳”的叫声也不例外。我虽然只有几岁,乡下人的偏见我都具备。只有一件事现在回想起来还能聊以自慰:我从来没有爬上树去掏喜鹊的窝。
  后来我到了城里,变成了城里人。初到的时候,我简直像是进入迷宫。这么多人,这么多车,这么多商店,这么多大街小巷。我吃惊得目瞪口呆。有一年,母亲在乡下去世了,我回家奔丧。小时候的大娘、大婶见了我就问:
  “寻(读若xin)了媳妇没有?”
  这问题好回答。我敬谨答曰:
  “寻了。”
  “是一个庄上的吗?”
  我一时语塞,知道乡下人没有进过城,他们不知道城里不是村庄。想解释一下,又怕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最终还是弄一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一时灵机一动,采用了鲁迅先生的办法,含糊答曰:
  “唔!唔!”
  谁也不知道“唔,唔”是什么意思。妙就妙在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乡下的大娘、大婶不是哲学家,不懂什么逻辑思维,她们不“打破砂锅问到底”。我的口试就算及了格。
  这一件小事虽小,它却充分说明了乡下人和城里人的思维和情趣是多么不同。回头再谈鸟儿。城里不是鸟的天堂。除了麻雀以外,别的鸟很少见到。常言道:物以稀为贵。于是城里的鸟就“贵”起来了,城里一些人对鸟也就有了感情。如果碰巧能看到高树顶端上的鸟窝,那简直是一件稀罕事儿。小孩子会在树下面拍手欢跳。
  中国古代的诗人,虽然有的出生在乡下,但是科举,当官一定是在城里。既然是诗人,感情定是十分细腻。这种细腻表现在方方面面,也表现在对鸟,特别是对鸟鸣的喜爱上。这样的诗句,用不着去查书,一回想就能够想到一大堆。“鸟鸣山更幽”,“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人归山郭暗,雁下芦洲白”,“微雨霭芳原,春鸠鸣何处”,“空山百鸟散还合,万里浮云阴且晴。嘶酸刍雁失群夜,断绝胡儿恋母声。川为静其波,鸟亦罢其鸣”等等,用不着再多举了。中国古代诗人对鸟和鸟鸣感情之深概可想见了。
  只有陶渊明的一句诗,我觉得有点怪。“犬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鸡飞上树去高声呜叫,我确实没有见过。“鸡鸣桑树颠”,这一句话颇为突兀。难道晋朝江西的鸡真有飞到桑树顶上去高叫的脾气吗?
  不管怎样,中国古代诗人对鸟及其鸣声特别敏感,已是一个彰明昭著的事实。再看一看西方文学,不能不感到其间的差别。西方诗歌中,除了云雀和夜莺外,其他的鸟及其鸣声似乎很少受诗人的垂青。这里面是否也含有很深的审美情趣的差别呢?是否也含有东西方诗人,再扩而大之是一般人之间对大自然的关系的差别呢?姑妄言之。
  我绕弯子说了半天,无非是想说中国的城里人对鸟比较有感情而已。我这个由乡下人变为城里人的人,也逐渐爱起鸟来。可惜我半辈子始终是在大城市里转,在中国是如此,在德国和瑞士仍然是如此。空有爱鸟之心,爱的对象却难找到,在心灵深处难免感到惆怅。
  一直到四十多年前,我四十多岁了,才从沙滩——真像是一片沙漠——搬到风光旖旎林木蓊郁的燕园里来。这里虽处城市,却似乡村,真正是鸟的天堂。我又能看到鸟了;不是一只,而是成群;不是一种,而是多种;不但看到它们飞,而且听到它们叫;不但看到它们在草地上蹦跳,而且看到高树顶上搭窝。我真是顾而乐之,多年干涸的心灵似乎又注入了一股清泉。
  在众多的鸟中,给我印象最深、我最喜爱的还是喜鹊。在我住的楼前,沿着湖畔,有一排高大的垂柳,在马路对面则是一排高耸入云的杨树。楼西和楼后,小山下面,有几棵高大的榆树,小山上有一棵至少有六七百年的古松。可以说我们的楼是处在绿色丛中。我原住在西门洞的二楼上,书房面西,正对着那几棵榆树。一到春天,喜鹊和其他鸟的叫声不停。喜鹊不知道是通过什么方式,大概是既无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自由恋爱,结成了情侣,情侣不停地在群树之间穿梭飞行,嘴里往往叼着小树枝,想到什么地方去搭窝。我天天早上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喜鹊们箭似的飞翔。喳喳地欢叫,往往能看上、听上半天。
  有一天,完全出我的意料,然而又合乎我的心愿,窗外大榆树上有一团黑色的东西,我豁然开朗:这是喜鹊在搭窝。我现在不用出门就能够看到喜鹊窝了,乐何如之。从此我的眼睛和耳朵完全集中到这一对喜鹊和它们的窝上,其他的鸟鸣声仿佛都不存在了。每次我看书写作疲倦了,就向窗外看一看。一看到喜鹊窝就像郑板桥看到白银那样,“心花怒放,书画皆佳”。我的灵感风起云涌,连记忆力都仿佛是变了样子,大有过目不忘之概了。
  光阴流转,转瞬已是春末夏初。窝里的喜鹊小宝宝看样子已经成长起来了。每当刮风下雨,我心里就揪成一团,我很怕它们的窝经受不住风吹雨打。当我看到,不管风多么狂,雨多么骤,那一个黑蘑菇似的窝仍然固若金汤,我的心就放下了。我幻想,此时喜鹊妈妈和喜鹊爸爸正在窝里伸开了翅膀,把小宝宝遮盖得严严实实,喜鹊一家正在做着甜美的梦,梦到燕园风和日丽;梦到燕园花团锦簇;梦到小虫子和小蚱蜢自己飞到窝里来,小宝宝食用不尽;梦到湖光塔影忽然移到了大榆树下面……
  这一切原本都是幻影,然而我却泪眼模糊,再也无法幻想下去了。我从小失去了慈母,失去了母爱。一个失去了母爱的人,必然是一个心灵不完整或不正常的人。在七八十年的漫长时期中,不管是什么时候,也不管我是在什么地方,只要提到了失去母爱,失去母亲,我必然立即泪水盈眶。对人是如此,对鸟兽也是如此。中国古人常说“终天之恨”,我这真正是“终天之恨”了,这个恨只能等我离开人世才能消泯,这是无可怀疑的了。中国古诗说:“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真是蔼然仁者之言,我每次暗诵,都会感到心灵震撼的。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鸟有旦夕祸福。正当我为这一家幸福的喜鹊感到幸福而自我陶醉的时候,祸事发生了。一天早上,我坐在书桌前,真是无巧不成书,我一抬头正看到一个小男孩赤脚爬上了那一棵榆树,伸手从喜鹊窝里把喜鹊宝宝掏了出来。掏了几只,我没有看清,不敢瞎说。总之是掏走了。只看这一个小男孩像猿猴一般,转瞬跳下树来,前后也不过几分钟,手里抓着小喜鹊,消逝得无影无踪了。我很想下楼去干预一下;但是一想到在浩劫中我头上戴的那一摞可怕的沉重的帽子,都还在似摘未摘之间,我只能规规矩矩,不敢乱说乱动。如果那一个小男孩是工人的孩子,那岂不成了“阶级报复”了吗?我吃了老虎心、豹子胆,也不敢动一动呀!我只有伏在桌上,暗自啜泣。
  完了,完了,一切全完了。喜鹊的美梦消失了,我的美梦也消失了。我从此抑郁不乐,甚至不敢再抬头看窗外的大榆树。喜鹊妈妈和喜鹊爸爸的心情我不得而知。它们痛失爱子,至少也不会比我更好过。一连好几天,我听到窗外这一对喜鹊喳喳哀鸣,绕树千匝,无枝可依。我不忍再抬头看它们。不知什么时候,这一对喜鹊不见了。它们大概是怀着一颗破碎的心,飞到什么地方另起炉灶去了。过了一两年,大榆树上的那一个喜鹊窝,也由于没加维修,鹊去窝空,被风吹得无影无踪了。
  我却还并没有死心,那一棵大榆树不行了,我就寄希望于其他树木。喜鹊们选择搭窝的树,不知道是根据什么标准。根据我个人的标准,我觉得,楼前,楼后,楼左,楼右,许多高大的树都合乎搭窝的标准。我于是就盼望起来,年年盼,月月盼,盼星星,盼月亮,盼得双眼发红光。一到春天,我出门,首先抬头往树上瞧,枝头光秃秃的,什么东西也没有。我有时候真有点发急,甚至有点发狂,我想用眼睛看出一个喜鹊窝来。然而这一切都白搭,都徒然。
  今年春天,也就是现在,我走出楼门,偶尔一抬头,我在上面讲的那一棵大榆树上,在光秃秃的枝干中间,又看到一团黑糊糊的东西。连年来我老眼昏花,对眼睛已经失去了自信力,我在惊喜之余,连忙擦了擦眼,又使劲瞪大了眼睛,我明白无误地看到了:是一个新搭成的喜鹊窝。我的高兴是任何语言文字都无法形容的。然而福不单至。过了不久,临湖的一棵高大的垂柳顶上,一对喜鹊又在忙忙碌碌地飞上飞下,嘴里叼着小树枝,正在搭一个窝。这一次的惊喜又远远超过了上一回。难道我今生的华盖运真已经交过了吗?
  当年爬树掏喜鹊窝的那一个小男孩,现在早已长成大人了吧。他或许已经留了洋,或者下了海,或者成了“大款”。此事他也许早已忘记了。我潜心默祷,希望不要再出这样一个孩子,希望这两个喜鹊窝能够存在下去,希望在燕园里千百棵大树上都能有这样黑蘑菇似的喜鹊窝,希望在这里,在全中国,在全世界,人与鸟都能和睦融洽像一家人一样生活下去,希望人与鸟共同造成一个和谐的宇宙。
鳄鱼湖
  人是不应该没有一点幻想的。即使是胡思乱想,甚至想入非非,也无大碍,总比没有要强。
  要举例子嘛,那真是俯拾即是。古代的英雄们看到了皇帝老子的荣华富贵,口出大言:“彼可取而代也”,或者:“大丈夫当如是也”。我认为,这就是幻想。牛顿看到苹果落地而悟出了地心吸力,最初难道也不就是幻想吗?有幻想的英雄们,有的成功,有的失败,这叫做天命,新名词叫机遇。有幻想的科学家们则在人类科学史上占了光辉的位置。科学不能靠天命,靠的是人工。
  我说这些空话,是想引出一个真人来,引出一件实事来。这个人就是泰国北榄鳄鱼湖动物园的园主杨海泉先生。
  鳄鱼这玩意儿,凶狠丑陋,残忍狞恶,从内容到形式,从内心到外表,简直找不出一点美好的东西。除了皮可以为贵夫人、贵小姐制造小手提包,增加她们的娇媚和骄纵外,浑身上下简直一无可取。当年韩文公驱逐鳄鱼的时候,就称它们为“丑类”,说它们“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到了今天,鳄鱼本性难移,毫无改悔之意,谁见了谁怕,谁见了谁厌;然而又无可奈何,只有怕而远之了。
  然而唯独一个人不怕不厌,这个人就是杨海泉先生。他有幻想,有远见。幻想与远见相隔一毫米,有时候简直就是一码事。他独具慧眼,竟然在这个“丑类”身上看出了门道。他开始饲养起鳄鱼来。他的事业发展的过程,我并不清楚。大概也必然是经过了千辛万苦,三灾八难,他终于成功了。他成了蜚声寰宇的也许是唯一的一个鳄鱼大王,被授予了名誉科学博士学位。关于他的故事在世界上纷纷扬扬,流传不已。鳄鱼,还有人妖,成了泰国旅游的热点,大有“不看鳄鱼非好汉”之概了。
  今天我来到了鳄鱼湖。天气晴朗,热浪不兴,是十分理想的旅游天气。我可决没有想到,杨先生竟在百忙中亲自出来接待我们。我同他一见面,心里就吃了一惊:站在我面前的难道就是杨海泉先生本人吗?这样一个传奇式的人物,即使不是三头六臂、朱齿獠牙,至少也应该有些特点。干脆说白了吧,我心中想象的杨先生应该粗一点,壮一点,甚至野一点。一个不是大学出身,不是科举出身,而又天天同吃人不眨眼的“丑类”打交道的人,没有上面说的三个“一点”,怎么能行呢?然而站在我面前的人,温文尔雅,谦虚热情,说话不多,诚恳却溢于言表,同我的想象大相径庭。然而,事实就是这个样子,我只有心悦诚服地接受了。
  杨先生不但会见了我们,而且还亲自陪我们参观。这样一个世界知名的鳄鱼湖,又有这样理想的天气,园子里挤满了游人。黑眼黑发,碧眼黄发,耄耋老人,童稚少年,摩登女郎,淳朴村妇,交相辉映,满园喧腾,好一派热闹景象。我看,我们中国大陆来的人,心情都很好,在热带阳光的照晒下,满面春风。
  我们先在一座大会议厅里看了本园概况和发展历史的影片,然后走出来参观。但是,偌大一个园子,简直如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处看起。幸亏园主就在我们眼前,还是听他调度吧!
  他先带我们到一个完全出乎我意料的地方去:一个地上趴着一只猛虎的亭子里。我原以为是一个老虎标本,摆在那儿,供人照相用作背景的。因为这里并没有像其他动物园里那样有庞大的铁笼子。没有铁笼子怎么敢养老虎呢?然而,我仔细一看,地上趴的确确实实是一只活老虎,脖子上拴着铁链子。一个小男孩蹲在虎的背后,面对老虎的是几个拍照的小姑娘。我一看,倒抽了一口冷气;说老实话,双腿都有些发颤了。我看了看那几个泰国的男女小孩,又看了看园主,只见他们面色怡然,神情坦然,我也只好强压下紧张的情绪,走了进去。跨过一个铁栏杆,主人领我转到老虎背后,要与虎合影。我战战兢兢地跟在主人身后,同园主一起,摆好了照相的架势。园主示意我用手抚摩老虎的脖子。俗话说:“老虎屁股摸不得。”老虎的屁股都摸不得,哪里还敢抚摩老虎的脖子呢?我曾在印度海德拉巴德动物园中摸过老虎的屁股;但那是老虎被锁在仅容一身的铁笼子里,人站在笼子外面,哆里哆嗦地摸上一把,自己就仿佛成了一个准英雄了。今天是同老虎在一起,中间没有铁栏杆。我的手实在不敢往下放。正在这关键时刻,也许是由于园主的示意,饲虎的小男孩用一根木棒捣了老虎一下,老虎大怒,猛张血盆大口,吼声震耳欲聋,好像是晴天的霹雳,吓得我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此情此景,大概我一生只仅有这一次——然而这一次已经足够足够了。
  此时,我真是五体投地地佩服园主,我佩服他的幻想。一个没有幻想的人,能想得出这样前无古人的绝招吗?
  紧接着是参观真正的鳄鱼湖。鳄鱼被养在池塘中。池塘有大有小,有方有圆,没有一定的规格,看样子是利用迁就原来的地形,只稍稍加以整修。我们走过跨在湖上的骑湖楼,楼全是木结构,中间铺木板,两旁有栏杆。前后左右全是池塘,池塘养着多寡不等的鳄鱼。据主人告诉我们说,这样的池塘群还有十五个,水面面积之大可想而知。鳄鱼是按照种类,按照年龄分池饲养的。这样多的鳄鱼,水里的鱼早被吃光了,只能每天按时用鱼来饲养。我看鳄鱼条条肥壮,足证它们的饭食是不错的。池中的鳄鱼千姿百态,有的趴在岸边,有的游在水里。我们走过一个池塘,里面的鳄鱼,条条都长过一丈。行动迟缓,有的一动也不动,有的趴在太阳里,好像是在那里负暄,修身养性。主人说,这个池塘是专门饲养五六十岁以上的老年鳄鱼。在人类社会中,近些年来,中外都有一些人高喊什么老龄社会,大有惶惶不可终日之概。鳄鱼大概还没有进化到这个程度,不会关心什么老龄不老龄。然而这个鳄鱼湖的主人却为它们操心,给它们创建了这个舒适的干休所,它们可以在这里颐养天年了。至于变成了女士们的手提包,鳄鱼们是不会想到的。有一个问题我们参观的人都很关心,我想别的人也一样,这就是:这个鳄鱼湖里究竟饲养了多少条鳄鱼。主人说是四万条。这真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我想,在茫茫大地上,在任何地方,即使是鳄鱼最集中的地方,也决不会四万条聚集在一起的。
  此时,我更是五体投地地佩服我们的园主,佩服他的幻想。一个没有幻想的人能够把四万条鳄鱼集中在一起成为人类的奇迹吗?
  紧接着我们走上了林荫大道,浓荫匝地,暑意全消。蒙杨海泉先生照顾,因为我年纪最大,他特别调来了一辆只能坐两人的敞篷车,看样子是他专用的。我们俩坐上,开到了一个像体育馆似的地方。周围是看台,有木凳可坐。园主请中国客人坐在最前排。下面是鳄鱼的运动场。周围环水,中间有块陆地。有几条鳄鱼在上面睡觉,还有几条在水里露出脑袋来。走进来了两个男孩子,穿着颇为鲜艳的衣服。他们俩向周围看台上的泰外观众合十致敬,然后走到水中拉出几条大鳄鱼,是拽着尾巴拉的,都拉到环水的陆地上。一个男孩掀开一条鳄鱼的大嘴,不知道是念了一个什么咒,鳄鱼的嘴就大张着,上下颚并不并拢起来。没看清男孩是用什么东西,戳鳄鱼的什么地方,只听得乓的一声巨响,又乒的一声,不知道是从哪里发出来的声音。小男孩又把自己的脑袋伸入鳄鱼嘴中,在上下两排剑一般的巨齿中间,莞尔而笑。然后抽出脑袋,把鳄鱼举在手中,放在脖子上,又让鳄鱼趴在地上,他踏上它的背部。两个孩子把几条吃人不眨眼的鳄鱼耍弄得服服帖帖。有时候我们真替他们捏一把汗;然而两个孩子却怡然自得,光着脚丫,在水中和陆上来回奔波。
  走出了鳄鱼馆,又来到了另一个也像体育场似的场所。周围也是看台,同样是坐满了全世界许多国家的旅游者。但这里是大象和杂技表演的场所,台下没有水,而是一片运动场似的地。场中有几个同样穿着彩衣的男女青年。他们先把一大堆玻璃瓶之类的东西砸碎,然后有一个男孩光着膀子,躺在碎玻璃碴子上,打滚,翻筋斗,耍出种种的花样。最后又有一个男孩踩在他身上。在他身子下面,碎玻璃仿佛变成了棉花或者羊毛或者鸭绒什么的,简直是柔软可爱。看了这些表演,对中国人来说,这简直是司空见惯;然而对碧眼黄发的人来说,却是颇为值得惊奇的。于是一阵阵的掌声就从周围的看台上响起了。接着进场的是几头大象,脖子上戴着花环,背上,毋宁说是鼻子上骑着一个男孩子。先绕场一周,向观众致敬。大象无法用泰国常见的方式,合十致敬,只能把鼻子高高举起,表达一番敬意了。大象在小孩子的指挥下,表演了许多精彩的节目,然后又绕场走起来。我原以为这只是节目结束后例行的仪式。然而,我立刻就看到,看台上懂行的观众,掏出了硬币,投向场中。不管硬币多么小,大象都能用鼻子一一捡起,递到骑在鼻子上的小孩的手中。坐在前排的观众,掏出了纸币,塞到大象的嘴里——请注意,是嘴,不是鼻子——,大象叼起来,仍然递到小孩子手中。我同园主坐在前排正中。大概男孩知道,园主正陪贵宾坐在那里,于是就用不知什么方法示意大象,大象摇晃着鼻子来到我们眼前。我一下子窘了起来,我口袋中既无硬币,也无纸币。聪明的主人立刻递给我几个硬币和几张纸币,这就给我解了围。我把纸币放在大象嘴中,又把硬币放到伸到我眼前的鼻子中,我的手碰到了大象柔软的鼻尖上的小口。一阵又软又滑又湿的感觉,从我的手指头尖上直透我的全身,有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舒适清凉的ecstasy,我的全身仿佛在颤抖。
  此时,我更真正是五体投地地佩服我们的园主,佩服他的幻想。一个没有幻想的人能够想出这样训练鳄鱼,这样训练大象吗?
  我们的参观结束了,但是我的感触却没有结束,而且永远也不会结束。杨海泉先生养的虽然是极为丑陋凶狠的鳄鱼,然而他的目标却是:
  绍述文化今鉴古——
  卿云霭霭,邹鲁遗风。
  作圣齐贤吾辈事,
  民胞物与,人和政通。
  世变沧桑俱往矣!
  忠荩毋我,天下为公。
  静、安、虑、得,勤观照,
  辉煌禹甸,乐见群龙。
  忠孝礼义仁为本,
  发聋启聩新民丰。
  杨先生的广阔的胸襟可见一斑了。他这一番奇迹般的伟大事业已经给寰宇的炎黄子孙增添了光彩,已经给世界文化增添了光彩,已经给炎黄文化增添了光彩,已经给泰华文化增添了光彩。对于这一点我焉能漠然淡然没有感触呢?海泉先生虽然已经作出了这样的事业;但看上去他仍然是充满了青春活力的。他那令人吃惊的幻想能力已经呈现出极大的辉煌;但是看来还大有用武之地,还是前途无量的。我相信,等我下一次再来曼谷时,还会有更伟大更辉煌的奇迹在等候着我。这是我坚定不移的信念。
奇石馆
  石头有什么奇怪的呢?只要是山区,遍地是石头,磕磕绊绊,走路很不方便,让人厌恶之不及,哪里还有什么美感呢?
  但是,欣赏奇石,好像是中国特有的传统的审美情趣。南南北北,且不说那些名园,即使是在最普通的花园中,都能够找到几块大小不等的太湖石,甚至假山。这些石头都能够给花园增添情趣,增添美感,再衬托上古木、修竹、花栏、草坪、曲水、清池、台榭、画廊等等,使整个花园成为一个审美的整体。错综与和谐统一,幽深与明朗并存,充分发挥出东方花园的魅力。
  我现在所住的燕园,原是明清名园,多处有怪石古石。据说都是明末朱万钟花费了惊人的巨赀,从南方运来的。连颐和园中乐寿堂前那一块巨大的石头,也是朱万钟运来的,因为花费太大,他这个富翁因此而破了产。
  这些石头之所以受人青睐,并不是因为它大,而是因为它奇,它美。美在何处呢?据行家说,太湖石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才能算是美而奇:透、漏、秀、皱。用不着一个字一个字地来分析解释。归纳起来,可以这样理解:太湖石最忌平板。如果不忌的话,则从山上削下任何一块石头来,都可以充数。那还有什么奇特,什么诡异呢?它必须是玲珑剔透,才能显现奇美,而能达到这个标准,必须是在水中已经被波浪冲刷了亿万年。夫美岂易言哉!岂易言哉!
  以上说的是大石头。小石头也有同样的情况。中国人爱小石头的激情,决不下于大石头。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南京的雨花石。雨花大名垂宇宙,由来久矣。其主要特异之处在于小石头中能够辨认出来的形象。我曾在某一个报刊上读到一则关于雨花石的报道,说某一块石头中有一幅观音菩萨的像,宛然如书上画的或庙中塑的,形态毕肖,丝毫不爽。又有一块石头,花纹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也是形象生动,不容同任何人、神、鬼、怪混淆。这些都是鬼斧神工,本色天成,人力在这里实在无能为力。另外一种小石头就是有小山小石的盆景。一座只有几寸至多一尺来高的石头山,再陪衬上几棵极为矮小却具有参天之势的树,望之有如泰岳,巍峨崇峻,咫尺千里,真的是“一览众山小”了。
  总之,中国人对奇特的石头,不管大块与小块,都情有独钟,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审美情趣,为其他国家所无。美籍华人建筑大师贝聿铭先生设计香山饭店时,利用几面大玻璃窗当作前景,窗外小院中耸立着一块太湖石,窗子就成了画面。这种设计思想,极为中国审美学家所称赞。虽然贝聿铭这个设计获得了西方的国际大奖,我看这也是为了适应中国人的审美情趣,碧眼黄发人未必理解与欣赏。现在文化一词极为流行,什么东西都是文化,什么茶文化、酒文化,甚至连盐和煤都成了文化。我们现在来一个石文化,恐怕也未可厚非吧。
  我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竟在离开北京数千里的曼谷——在旧时代应该说是万里吧——找到了千真万确的地地道道的石文化,我在这里参观了周镇荣先生创建的奇石馆。周先生在解放前曾在国立东方语专念过书,也可以算是北大的校友吧。去年10月,我到昆明去参加纪念郑和的大会,在那里见到了周先生。蒙他赠送奇石一块,让我分享了奇石之美。他定居泰国,家在曼谷。这次相遇,颇有一点旧雨重逢之感。
  他的奇石馆可真让我大吃一惊,大开眼界。什么叫奇石馆呢?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馆,难免有一些想象。现在一见到真馆,我的想象被砸得粉碎。五光十色,五颜六色,五彩缤纷,五花八门,大大小小,方方圆圆,长长短短,粗粗细细,我搜索枯肠,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带数目字的俗语都搜集到一起;又到我能记忆的旧诗词中去搜寻描写石头花纹的清词丽句。把这一切都堆集在一起,也无法描绘我的印象于万一。在这里,语言文字都没用了,剩下的只有心灵和眼睛。我只好学一学古代的禅师,不立文字,明心见性。想立也立不起来了。到了主人让我写字留念的时候,我提笔写了“琳琅满目,巧夺天工”,是用极其拙劣的书法,写出了极其拙劣的思想。晋人比我聪明,到了此时,他们只连声高呼:“奈何!奈何!”我却无法学习,我要是这样高呼,大家一定会认为我神经出了毛病。
  听周先生自己讲搜寻石头的故事,也是非常有趣的。他不论走到什么地方,一听到有奇石,便把一切都放下,不吃,不喝,不停,不睡,不管黑天白日,不管刮风下雨,不避危险,不顾困难,非把石头弄到手不行。馆内的藏石,有很多块都隐含着一个动人的故事。中国古书上说:“精诚所加,金石为开。”这话在周镇荣先生身上得到了证明。宋代大书法家米芾酷爱石头,有“米颠拜石”的传说。我看,周先生之颠决不在米芾之下。这也算是石坛佳话吧。
  无独有偶,回到北京以后,到了4月26日,我在《中国医药报》上读到了一篇文章:《石头情结》,讲的是著名美学家王朝闻先生酷爱石头的故事。王先生我是认识的,好多年以前我们曾同在桂林开过会。漓江泛舟,同乘一船,在山清水秀弥漫乾坤的绿色中,我们曾谈过许多事情。对其为人和为学,我是衷心敬佩的。当时他大概对石头还没有产生兴趣,所以没有谈到石头。文章说:“十多年前在朝闻老家里几乎见不到几块石头,近几年他家似乎成了石头的世界。”我立即就想到:“这不是另外一个奇石馆吗?”朝闻老大器晚成,直到快到耄耋之年,才形成了石头情结。一旦形成,遂一发而不能遏止。他爱石头也到了颠的程度。他是以一个雕塑家、美学家的目光与感情来欣赏石头的,凡人们在石头上看不到的美,他能看到。他惊呼:“大自然太神奇了。”这比我在上面讲到的晋人高呼“奈何!奈何!”的情景,进了一大步。
  石头到处都有,但不是人人都爱。这里面有点天分,有点缘分。这两件东西并不是人人都能有的。认识这样的人,是不是也要有点缘分呢?我相信,我是有这个缘分的。在不到两个月的短短的时间内,我竟能在极南极南的曼谷认识了有石头情结的周镇荣先生,又在极北极北的北京知道了老友朝闻老也有石头情结。没有缘分,能够做得到吗?请原谅我用中国流行的办法称朝闻老为北颠,称镇荣先生为南颠。南北二颠,顽石之友。在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中,这样的颠是极为难见的。知道和了解南北二颠的人,到目前为止,恐怕也只有我一个人。我相信,通过我这一篇短文,通过我的缘分,南北二颠会互相知名的,他们之间的缘分也会启发出来的。有朝一日,南周北王会各捧奇石相会于北京或曼谷,他们会掀髯(可惜两人都没有髯,行文至此,不得不尔)一笑的,他们都会感激我的。这样一来,岂不猗欤盛哉!我馨香祷祝之矣。
“野火!”
  天寒风急,风砂击面,镐下如雨,地坚如石。北梁子上正展开一场挖坑天的大战。这地方是一个山岗,四面都没有屏障。从八达岭上扫下来的狂风以惊人的力量和速度扑向这里,把人们吹得像水上的浮萍。而挖坑的活动也十分艰苦。地面上松松的一层浮土,几镐刨下去,就露出了胶泥。这玩意儿是软硬不吃,一镐刨上仿佛是块硬橡皮,只显出一点点浅浅个镐痕,却掉不下多少来。刨不了几下,人们的手就给震出了血,有的人连虎口都给震裂了。
  往年在这数九寒天,人们早已停了地里的活,呆在家里的热炕头上,搓搓棒子,干些轻活,等着过春节吃饺子。最多也不过是到山上去打上几次柴,准备过春节的时候烧。这当然也不是什么重活。真没想到,今年在这样的时候,在这样的气中,来到这样一个地方,干这样扎手的活。
  可是,那过去老皇历一点也没有影响他们的情绪,他们个个精神抖擞,干劲冲天。在飞砂石中,他们沉着、勇猛,身上的热气顶住了严寒,手下的镐声压住了风声。一团热烈紧张的气氛直冲云霄。
  蓦地,不知谁喊了一声:
  “野火!”
  是的,是野火。在远处的山麓上腾起一股浓烟,被大风吹得摇摇晃晃。最初并不大,但很快就扩散开来,有的地方还隐隐约约地露出了火苗。在烟火特别浓厚的地方,影影绰绰地看到有人在努力扑打。但是风助火势,火仗风威,被烧的地面越来越大。没有着火的地方是一片枯黄色,着过了火则是一片黑色。仿佛有人在那里铺开一张黑色的地毯,地毯边上镶着金边。只见金边迅速地扩大,转眼半个山麓就给这地毯铺满了。
  这当然引起人们的注意。人们边刨地,边瞭望,指指点点,交换着意见。一个人说:
  “这火下了山岗了。”
  过了一会儿,又有人说:
  “这火爬上另一个山岗了。”
  再隔一会儿,又有人说:
  “这火快到山沟了。”
  他们以为沟会把火挡住,所以谁也没有动,仍然是边刨地,边瞭望,指指点点,交换着意见。
  忽然,不知谁喊了一声:“火已经过了山沟!”大家立刻一愣。原来过了沟就是一片苹果园。野火烧山草,这是比较常见的事。但是,让野火烧掉人民的财富,却是不允许的。大家几乎是在同一秒钟内,丢下手中的铁镐,扛起铁锹,向着野火,飞奔而去。
  地势是忽高忽低崎岖不平的,还不知道有多少山沟,多少沙滩。地边上沟边上又长满了葛针,浑身是刺,在那里等候着人们。衣服碰上,会被撕破;手碰上,会被扎伤。可是这一群扛铁锹的人,却不管这一切,他们像是空中的飞将,跨涧越沟,来到了着火的地方。
  这时候的风至少有七八级,这个山麓又正在风口上。狂风以雷霆万钧之力从山口里窜出来,从山岗上呼啸而过。疾风卷烈火,烈火焚枯草,一片黄色的草地转眼就变成了一片黑。你看到草尖上一点火、草茎上一点火、草根上一点火,一刹那就聚拢起来,形成一团火。你看到脚下一点火、身边一点火,一刹那就跑出去老远,像海滩上退潮那样,刚才在脚底下,冷不防就退了回去,要追也追不上。看样子,野火一定想把山岗烧遍,把苹果树烧光。可是人们并没有被它吓住,一定不让它过沟。有人用铁锹扑打,有人用衣服扑打,有人甚至用自己的手脚扑打,衣服烧着了,鞋子烧破了,手烧伤了,脸烧黑了。但是,野火再快,也不如人的腿快;风再硬,也不如人的心硬。大片的野火终于被扑灭了,只是无可奈何地冒着轻烟。
  大家擦了擦脸上的黑灰,披上了烧破的衣服,扛起铁锹,谈笑风生地走回北梁子。没有一个人想到自己所受的损失:工分减少了,衣服撕破了,身体受伤了。他们也没有感到,这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他们似乎认为,这是很自然的,很平常的,像每天吃饭睡觉那样平常。
  这时候,风更大了,天更冷了,飞砂更多了。但是,在雨点般的铁锹的飞落下,胶泥却似乎变得软了起来,几锹就刨出一个坑来。成排成排的坑迅速地出现在田地上,好像有意要显示农民的英雄气概。同我共同劳动的这些农民,我应该说是非常熟悉的。我知道他们的姓名、爱好,也曾在他们家里吃过饭。平常日子我并没有感觉到他们身上有什么特异之处,可是今天,他们的形象在我眼内高大了起来。我想到毛主席的一句诗:“遍地英雄下夕烟”。我眼前站着这样一群老实朴素的农民,不正是“遍地英雄”吗?
我的小山
  《万泉集》问世以后,我写的散文小品又已达到了相当的数量,可以编定一个新集子了。于是委托李铮先生搜集、整理,以便编成集子。有新集子就必须有新名字。我有一个习惯:用与自己有关的地名为集名。但是,在燕园中,与自己有关的几个地名都使用过了。几番考虑,想到住房楼旁的小山。北大有一个“未名湖”,“未名”者,尚未命名之谓也。但是,时间一久,“未名”就成了湖名。这一座小山当然更不会有什么文人学士给它起名字,连“未名”这个名都没有,遑论其他。我自认对这一座小山最了解。在我的生活中,它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我的思想感情中,它占的地位更重要。在我眼中和心中,它是活的,它能同我说话,对我它能表达感情。它的一草一木,一土一石,都是有灵魂的。我们俩是最知己的朋友。现在出集子,想起一个名字,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非小山莫属了。
  附上一篇《小山赋》,以见一斑。
  说它是山,
  它不是山;
  说它非山,
  它又是山。
  四五米高,
  六七米宽,
  东西长约三十米,
  看上去并不太短。
  既不蜿蜒,
  也不巉岩,
  又似蜿蜒,
  又似巉岩,
  俨然矗立在两楼间。
  东头一棵苍松,
  西头一棵翠柏,
  树龄都在三四百年。
  中间一棵榆树,
  枝柯刺青天。
  冬雪皑皑,
  夏日炎炎,
  秋天黄桷被霜染。
  只有初春,
  景有独艳。
  繁花遍地,
  碧草芊芊。
  一夜东风送春暖,
  遍山开满了二月兰。
  四时风光不同,
  我则故我依然。
  看书眼酸,
  写作神倦;
  小山能解我乏,
  每常一日五盘恒。
  它伴我痛苦,
  它陪我狂欢,
  看我送走了几个亲眷,
  伴我多少个长夜无眠。
  我眼中的小山是朋友,
  我心中的小山是伙伴。
  说它是山,
  它不是山;
  说它非山,
  它又是山。
  山不在高,
  有仙则显。
  这里只是渺予一人,
  哪里来的神?
  哪里来的仙?
  它只是平凡又平凡,
  它平凡到超过蓬莱,
  它平凡到超过三山,
  它平凡到超过大千世界三千。
  只有我一人了解其中意蕴,
  我的小山,
  我的小山。
台游随笔
  楔子
  1999年三四月间,我应邀赴台湾参加法鼓人文社会学院举办的“人文关怀与社会实践系列学术研讨会——人的素质”的讨论会。来去仅有十天,行色匆匆,见闻难广。但是,我毕竟去过许多地方。我虽已至望九之年,老态龙钟,步履维艰;耳虽不聪,尚能闻声;目虽不明,尚能见物,又因为神志还没有完全糊涂,见闻之余,必有所感。有时候心潮腾涌,不能自己,逼迫着我把见闻的印象和感触,从内心移到纸上来,我抗御不住这种逼迫,于是就拿起笔来。
  我原来设想有两种写法,一是把印象最深感触最多的情景写成单篇的文章;一是在一个大题目下,写成一篇篇长短不均的文章,分别成为单篇,合则成为一个整体。最后我决定了采用后者,总题目就叫做“台游随笔”,献给想了解台湾而尚未能亲往的读者。
  初抵台北
  飞机在减速下降,穿过一片白云,看到了一片碧蓝的天空。再穿过一片白云,看到下面极深极深的地方是一片碧蓝的海水。再过一两分钟,就看到了蜿蜒起伏的陆地,我心里想:台湾到了。
  台湾果然到了。
  不久我们的飞机就降落在台北机场上。
  我虽然是初次来台湾,但是台湾对我并不陌生。我在读小学时在历史和地理课中,对台湾已经颇为熟悉了。我知道,中国这一个第一宝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白明末清初以来,就交了华盖运。西方新兴的殖民主义国家看上了他,倚仗着自己的坚船利炮,不远数万里,从欧洲窜到台湾来,企图据为已有。哪里有侵略,哪里就有抵抗。于是郑芝龙、郑成功父子相继率领民众驱逐海寇。甲午战役以后,倭寇又入侵宝岛。唐景崧、刘永福等人,又率众抵抗。此时清廷已腐朽透顶,把台湾拱手送人,什么仁人志士也无能为力了。
  记得在清华读书时,在吴宓(雨僧)先生的诗集注中,读到了台湾爱国志士邱逢甲的两句诗:
  地陷东南留大岛
  天生豪杰救中原
  豪迈的诗句,掷地可作金石声,读之令人回肠荡气,浩然之气陡增。这两句诗,几十年来我一直不能忘记。今天我来到了台湾,双足一踏上台湾的土地,这两句诗立即响在我的心中。我想到古书上的两句话,我想套用在台湾上:“台湾乃报仇雪耻之乡,非藏垢纳污之地。”我觉得,从今天的政治形势来看,我们海峡两岸的同胞,如果都能记住这两句诗和这两句话,将会是大有好处的。
  台北街头小景
  街头小景,多么美妙动人的标题!
  人们大概认为,我一到台北,立即迫不及待地走上街头,在车水马龙中,市声喧阗里,伫立街旁,凝神潜虑,静观眼前的花花世界,难得的印象,从眼中流入心中,形成妙文,既以悦己,兼以悦人。
  实际情况却正好相反。
  我在台北十天,除了卧病的那两天外,天天是从富都大饭店上车,或到会场下车,或到法鼓山下车,或到中央研究院下车,或到台湾大学下车,或到故宫博物院下车,或到圆山大酒店下车,根本没有逛过街,连晚上9时以后据说可以与日本东京银座媲美的街头夜景,我也没有动过心。台北的街头小景,完全是我透过汽车的玻璃用眼睛看到的,并没有什么真实的感受。
  我原来觉得,台北离我远得很,像“三山半落青天外”那样不知多么远。我也从来没有敢希望亲临其境。然而,我今天确确实实是来到了台北。脚一踏上台北的土地,就使我大吃一惊,吃惊的不是像爱丽丝漫游奇境那样,而是像回到了五十年前的老家那样。街上来来往往,衣服穿着,跟大陆上一模一样。街道的建构,有一些地段同香港一样,人行道上有阁楼,下雨也不会挨淋。说的话很接近普通话,不像广州、香港那样的南蛮鴃舌之音。特别引人注目的是,满街的匾额都是繁体字。不见自行车,没有交通警,车辆行人都服从红绿灯的指挥。堵车时,让我立刻就想到泰国曼谷。长时间的堵车,前进不得,后退不行。此时只有摩托车像大海中的游鱼,从汽车行列的空隙中,蜿蜒前进,转瞬就能走出去很远,令车中焦急的人羡煞。摩托车后座上时有靓女,头戴钢盔,秀发在风中飘扬,是一道很美很美的风景线。我细察街旁的商店,槟榔店特多,这大概与当地的气候有关。我也乘坐过出租车,车前座位旁没有防劫车玻璃板。其中消息,颇耐人寻味。
  我不知道,台湾算不算是亚热带,反正天气温暖,常年不结冰,湿度很大。这些都大大有利于花草树木的成长。出台北以后,山清水秀,绿色成为主要色调。有些楼房前有小花园,栽种松柏等常绿树木,仿佛到了日本。在我的印象中,街头有不少开花的树。虽然不是由于“看花苦为译秦名”,同是中国领土,用不着“译秦名”,但是,我却确实是不知道花的名称,心头也曾漾起一丝烦恼。
  街头小景,光怪陆离,变幻多端。我被禁锢在汽车小天地中,透过车窗,只能看到这一些,这当然是很不够的。但是限于时间,我也只能看到这个程度了。我现在只希望,将来能够再有时机和好运,再来台北一次。到那时候,我一定脱开一切羁绊,从容漫步街头,把一切都看得更真,更实,更细致,更完整。
  血浓子水
  台湾人对大陆的人究竟有什么看法呢?
  说句老实话,我是带着这样的问号到台湾去的。
  再说一句更老实的话,我是怀着对这个问号的回答到台湾去的,而且我的回答是悲观的,是消极的。试想大陆和台湾分开已经五十年了,中国人自己制造的一些障碍,加上外国那一个以世界警察自居的居心叵测的大国从中搅和,再加上在一段时间内儿戏般的每天炮击金门、马祖的记忆,在大陆人心中是无所谓的,但是,在台湾人心中恐怕是填满了一肚子愤懑,对大陆人不会怀有好感的。
  我就是怀着这样惴惴不安的心情登上了从香港到台北的飞机的。
  但是,一走进飞机舱口,几位空姐亭亭玉立,站在一旁,看我年迈,立即用手搀扶,脸上的笑容,淳朴美好,令人一看就能知道,这是出自内心的微笑。平常照相,拍摄者总会喊一句:“笑一笑!”这种微笑说到坏处,就只能像电影《瞧,这一家子》中陈强的“微笑”。空姐的微笑与此决不相同。我们现在号召微笑服务,这当然比当年的“训斥服务”要好上一千倍。但是,其中总免不了伪装做作的成分,令“上帝们”感到还不如当年满面怒容的训斥那样容易接受。现在台湾空姐的微笑与此全然异趣。我想,她们会知道,从香港登机到台北去的旅客中决不会缺少大陆人土的。这微笑是否与此有关呢?想到此处,我自己也觉得好笑起来,你这不是想入非非了吗?可能有点的。但是,在从香港到台北的一个多小时的飞行中,空姐们不但殷勤提供饮料,还给每一位客人准备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她们行动快捷而态度从容,事情繁忙而有条不紊,其中决没有任何假冒伪劣的成分,这是每个人都能感觉到的。
  我终于把惴惴不安的心情打发得一干二净,怀着其乐融融的心情,登上了台湾的土地。
  一走出机场大厅,又让我大吃一惊。原来在台湾的北京大学东方语专的十几位校友,几乎是全体都赶到机场来欢迎我们了。他们都已接近或超过古稀之年,举着长达数丈的大红布标,上边写着欢迎我的字样。这真是大出我意料,一时感动得泪珠在眼眶里直滚。
  这使我立即想到了我们常说的“血浓于水”四个有深刻意义的字。一讲到海峡两岸的关系,很多人口头上或文章中就自然而然流出了这四个字。今天我到了台湾,一登上台湾的土地,这四个字竟也毫不勉强完全自然地涌上了我的心头。这就说明,只有这四个字才有力量说明两岸人民内心深处的真挚感情。
  从那以后,在台北的十天中,我至少有两次亲耳听到台湾朋友说出了这四个字。一次是在台湾北京大学同学会欢迎我们的宴会上,会上的气氛十分真挚温暖。校友们几乎都是在建国前日寇投降后到台湾来的,年龄大都已越过了古稀。论人际关系,校友属于“朋友”一伦,是列入三纲五常的,如今再加上一个“校”字,关系更变得非同小可。北大校友遍北京,北大校友遍中国,北大校友遍世界,北大校友也遍台湾。“北大”这两个掷地能作金石声的大字,有奇妙无比的凝聚力。不管是什么地方,见到什么人,只要一说是北大校友,两个人的心立即交融在一起,干言万语到了此时都黯然失色,无有用武之地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完全可以想象出今天晚上宴会的气氛。会长杨西崑先生已经九十二岁高龄,仍然在夫人的陪伴下亲临会场欢迎我们这几位从大陆来的校友。会上举杯互庆,共祝长寿。坐在我左边的是一位看来已达到了耄耋之年的女士,仪容端庄,但步履维艰,已显出了龙钟的老态。至少也在五六十年前了,她在北大读经济系,是赵乃搏教授的门生。她就是在台湾广有令誉的铭传大学创办人包德明女士。我坐在主宾位上,与杨西崑正相对,包女士在我左边,显然也是重要的席位。她耳朵不重听,我的耳朵也还对付着算是耳聪,因此,我们俩谈话很多。在觥筹交错中,她忽然站了起来,颤巍巍地走到两桌之间,站在那里,看起来非常激动,欲语泪双流。她用颤抖的声音,含着眼泪,大声说道:“我有一句话,已经在心里憋了几年。今天,看到大陆来的亲人,忍不住非说出来不行了。常言道:血浓于水。台湾和大陆的人都是炎黄子孙,为什么竟不能统一起来!台湾富,大陆强,合起来就是一个既富且强的大国,岿然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谁也不敢小看,谁也不敢欺负。这是中华民族绝大的好事,为什么竟不能实现!”说到这里,她感情激动得说不下去了,又颤巍巍地回到座位上。全体北大校友,在鼓掌之余,看上去都为之动容,在欢愉中加上了一点凄凉,在凄凉中又掺上了一片希望。此时,我无法猜度每一位校友内心的活动,但我想,我们大家想的都会是四个大字“祖国统一”吧。
  这一位包德明校友还是一位十分信守诺言的人。我在台北,由于气候条件与大陆相差悬殊,加上以望九之年长途跋涉,患了感冒,发烧接近四十度。感冒本来是小病,可是对一个老人来说,这样高烧就非同小可了。于是台北的朋友就着实关心起来,其中以台湾大学图书馆馆长林光美女士最为积极。她通知了杨西崑先生,西崑先生立即想派他的私人医生来给我看病。光美又陪我到台大校医院去请内科主任为我检查治疗,风声也传到了包德明校友耳中。在宴会上她告诉我,她有祖传的治哮喘的灵丹妙药,答应当能送到我下榻的富都大饭店。我在下意识里暗自思忖:散会时已经到了晚上10点,送药不过是一句安慰我的客套话而已。焉知我回到旅馆,到了深夜,包女士的妙药竟真的送到了。我虽然已经睡下,但衷心感谢与敬佩无论如何也抑制不住。包女士还答应我,我回大陆后,她将把药方寄给我。我回到燕园以后不久,包女士的信立即飞来。到了此时,我真是动了感情。我已至垂暮之年,乎生经历了几个时代,自认为已经能“悲欢离合总无情”了。其实这只是一个假象,台北的朋友们,其中当然有包德明和林光美,一下子就用她们的行动证明了,我并没有达到“总无情”的境界。“血浓于水”这几个字让我不得不丢掉我那个幻觉,承认了,即使自己到了茶寿之年,我仍然是充满了感情的。对春花、秋月、夏雨、冬雪,对友谊,对人间一切美好的事情,我仍然是非动真感情不行的。对我来说,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我第二次从台湾朋友嘴里听到“血浓于水”这四个字,是在另一次宴会上。因为宴会过多,我现在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是在哪一次宴会上,谁是主人也完全忘了。但是,参加宴会的台湾朋友的身影,却历历如在目前。这一次宴会气氛之热烈决不亚于北大校友举办的那一次。大家也是兴高采烈,频频举杯互祝健康长寿。正在大家的激情达到顶峰的时刻,一位年过六旬的长者站了起来,举杯祝酒,顺便讲了一席话,内容同包德明校友的话差不多,他也自然而然地使用了“血浓于水”这个现成的词儿。他没有掉眼泪;但是,声音低沉,显然他也是动了真情。同席的人,除了大陆去的几位学者以外,都是与上一次宴会不同的朋友。然而,心有灵犀一点通,这一“点”就是“血浓于水”。
  我们在台北虽然只住了十天,但是到过的地方却是相当多的,除了某公纪念馆我们不感兴趣没有到以外,一般外来人总要参观的地方,我们几乎都到了。我们参观了法鼓山;我们游览了故宫博物院,顺便看了附近的张大千的摩耶精舍;我们到过中央研究院,访问了台湾大学;有名的中央图书馆就是我们开会的地方,当然在参观之列;离开台北的前夕,友人在著名的圆山大酒店设宴饯行,我们有机会观赏了晶莹如天空繁星的圆山的灯光。我们大大地饱了眼福。
  但是,我们决不是见物不见人,我们广泛地接触了主要是教育界和学术界的知名人物,比如中央研究院院士和台湾大学的教授,还有政界的高层人物,比如“总统府”资政,以及经济界的后起之秀等等。普通老百姓,我们当然也见了不少,比如富都大饭店的服务人员等等。他们无一不亲切和蔼,彬彬有礼,给我们留下了深刻难忘的印象;对比之下,也使我不可遏止地喟然兴叹。
  以后我们所到之处和所见之人,的确没有再听到“血浓于水”这样一句话。我在离开大陆前给自己定下了约法一章:到台湾去是寻求亲谊,寻求理解的,绝口不谈政治。两岸统一的问题,当然是政治问题。尽管我心里多么赞成,但是,即使对方有人谈,我也不主动去谈。对方谈得投机,我表示赞同,但也不再进一步作什么对比,追究原因。一直到今天,我还认为我这种态度是正确的。
  总之,我在台北参观过很多地方,会见过很多人。听到说“血浓于水”这句话,虽然只有两次。但是,从我和众多的人的接触中,我深切感到,代表这四个字的感情却埋藏在几乎每一个人的心中。有一次,我要到一个地方去,有人说,那里是台独的窝子,小心他们会加害于你。我不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是庄是谐。但是,我到了那里受到了很亲切友好的接待。我对台北的情况是陌生的,不敢下什么断语,写在这里,聊资谈助而已。
  长篇小说《三国演义》一开头就有一句非常有名的话:“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虽然是小说家言,然而却道出了中国几千年历史发展的一个真理,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专就台湾而论,我在上面说到,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最初荷寇侵略,被赶得夹着尾巴逃跑了。接着是日寇占领了将近半个世纪,最后也难逃被赶跑的命运。后来由于一个帝国主义大国的支持,成了现在这样分割的局面。我们的“分”可谓久矣。下一步当然是“合”,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无人能抗御的。如果真有人阻止我们“合”,那只有赠他们两句诗:“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法鼓山
  出台北市,驱车东行数十里。马路左右两边的情况大体上可以说是:左边是参差起伏的、高低不等的山峦,右边是平畴,有时有高楼耸立,有时是田畦。不管左边,还是右边,都是绿树蓊郁,冬夏常青。台北的气候可能与昆明相似:“四时皆是夏,一雨便成秋。”什么时候都有杂花生树,碧草如茵。我们仿佛置身于绿色的宇宙中。
  快到海边时,车突然停在一处山峦下,这里就是法鼓山。
  这里原来不叫法鼓山,这名字是台湾极为受人尊敬的高僧圣严法师给起的。在汉译佛典中常有“吹大法螺,击大法鼓”这样的句子,意思是螺声高昂,鼓声深沉,使佛法响彻大千世界,使众生脱离苦海,登上净土。圣严法师购得了这一座山,准备在这里创建一所法鼓大学,不是为了培养僧侣,而是为了培养社会建设所需的人才。校长是原台湾中央图书馆馆长曾济群教授,一位干练通达、和蔼可亲的中年学者。在法鼓山上,同时并创建一所中华佛学研究所,所长邃于佛学研究的李志夫教授。圣严法师筹资六十亿台币,兴建两个机构的楼堂馆阁,现在已经开工。再过几年,行将是在一片荒山中,佛刹梵宇,学馆黉宫,拔地而起,隔断天日,为祖国教育增辉,为佛学研究添彩。我不禁乐从中来,一失神儿,眼前一片海市蜃楼,缥渺天际,琳宫摩天,宝树匝地,祥云缭绕,星月增辉,我乐得毛发直竖,真不知是置身何地了。
  圣严法师和我,也算得上是老朋友了。若干年前,他来访大陆,在颐和园听鹂馆识素斋,宴请北京学术界,特别是佛学界的学者们。到的人相当多,可见圣严法师在北京的朋友是相当不少的。颐和园晚上是不开放的,此时偌大一个皇家园林一片黢黑,阒静无声。独有听鹂馆灯火辉煌,上冲霄汉。学者促膝对坐,叙旧论学,其乐融融。从圣严法师的弟子口中得知,他是日本东京大学的文学博士,学富五车,娴熟佛典,是一位在台湾德艺并隆、广有徒众的高僧大德。他的弟子大多数也都获得了最高学位,都是满腹经纶的。他们师徒就像当年摩揭陀国的释迦牟尼如来佛和大弟子阿难、迦叶一样传道授业,亲密无间。这更增加了我对他们的钦敬和仰慕。
  其后不久,李志夫教授受圣严法师的委托,在台湾出版了我的一本论文集《季羡林佛教学术论文集》。这是我在台湾出版的第二本著作,第一本是林聪明教授为我出版的《敦煌吐鲁番吐火罗文研究导论》。在这之前,听说台湾某出版社曾出版我翻译的《五卷书》等,把我的名字略加改变,仿佛清政府把“孙文”改为“孙汶”那样,以示我是“异类”。这且不去管他,反正李志夫和林聪明两位教授出版了,而且是堂堂正正地出版了我的著作,使我能够同台湾学者结下文字因缘。
  去年,圣严法师又率团来大陆访问,旧雨重逢,倍增欢悦。我又结识了曾济群校长和圣严法师的高足惠敏法师,旧雨加上今雨,使我的欢悦又增加了一倍。我们在天食素菜馆设宴,为法师一行洗尘。回忆起数年前的听鹂夜宴,先后真可以媲美。尘世碌碌,欢愉之事不多,像这样的聚会,真正能让我毕生难忘了。
  可谁又能想到,今天我竟然来到了台北,而且登上了法鼓山。在这里,我们不但会见了圣严法师,还会见了老友曾济群校长、李志夫教授和惠敏法师。此地背山面海,山虽不高,而阜峦竞秀,隐含着一派灵气。大学和研究所的建筑正在兴建中,工地上难免车马喧阗,人声嘈杂。然而在看来像是临时修建作为办公用的房屋中,却是威仪俨然,静寂少声。成群的来宾,许多年轻的僧尼和义工走路说话都是轻声细语,忙而不乱。在一座大厅中举行了简单而隆重的欢迎仪式,圣严法师讲了话。我向他敬献著名书法家欧阳中石先生书写的条幅和拙著《季羡林文集》。献完了书以后,完全出我意料,圣严法师低声问我:“《糖史》在里面吗?”《糖史》,顾名思义,是专门研究蔗糖在中国和世界上传布的历史的,在这个题目上,我用了多年的精力和时间,它虽与印度和佛教有点关系,但主要是科技史。全书两巨册,共约八十万字。第一编是国内编,已经出版。第二编是国际编,没有单独出版,只收在《文集》中。不意圣严法师对这个问题也有兴趣,由此可见他之博学,使我油然而起仰止之意。
  午餐是素斋自助餐,饭菜清香可口,不像市面上的那一些素菜馆,用大量的油,仿佛想用油来支撑局面。一打听,这些素斋都是义工少女亲手烹调的。什么叫“义工”呢?我将在另一篇随笔里专门来谈这个问题,这里先从略。
  午餐以后,我们又驱车返回台北市。一走进繁华的市区,车水马龙,人声鼎沸,一走神儿,上午在法鼓山看到的那一片海市蜃楼又在我眼前浮动起来:琳宫摩天,宝树匝地,祥云缭绕,星月增辉。
  义工
  “义工”这个词儿,是我来到台北后才听说的,其含义同大陆上的“志愿者”有点近似。说是“近似”,就是说不完全一样。“义工”的思想基础是某种深沉执著的信念或者信仰,是宗教的,也可能是伦理道德的。大陆上的志愿者,当然也有其思想基础,但是不像台湾义工那样深沉,甚至神秘。
  我在《法鼓山》那一篇随笔里提到,我是在法鼓山第一次听到“义工”这个词儿的。原来那一天我们在法鼓山逢到的那一些青年女孩子,除了着僧装的青年尼姑外,其余着便装的都是义工。她们多数来自名门大家,在家中有成群的丫环和保姆伺候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是地地道道的大小姐,掌上明珠。但是,她们却为某一种信念所驱使,上了法鼓山,充当义工。为了做好素斋,她们拼命学习。这都是些极为聪明的女孩子,一点就透。因此,她们烹制出来的素斋就不同凡响,与众不同。了解到了这些情况以后,我的心为之一震。我原来以为这些着装朴素、态度和蔼、轻声细语、温文尔雅的女孩子,不外是临时工、计时工一流的人物,现在才悟到,我是有眼不识泰山。正像俗话所说的:从窗户眼里向外看人,把人看扁了。我的心灵似乎又得到了一次洗涤。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哪里知道,原来天天陪我们的两位聪明灵秀的年轻的女孩子就是义工。一个叫李美宽,一个叫陈修平。她们俩是我们的领队,天天率领我们准时上车,准时到会场,准时就餐,又准时把我们送回旅馆。坐在汽车上,她们又成了导游,向我们解释大马路上一切值得注意的建筑和事情,口齿伶俐得如悬河泻水,滔滔不绝,决不会让我们感到一点疲倦。她们简直成了我们的影子,只要需要,她们就在我们身边。她们的热情和周到感动着我们每一个人。
  我原来以为,她们是大会从某一个旅行社请来的临时工,从大会每天领取报酬,大会一结束,就仍然回到原单位去工作。只是在几天之后,我才偶然得知:她们都是义工。她们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在法鼓大学召开大会期间,前来担任义工,从凌晨到深夜,马不停蹄,像走马灯似的忙得团团转,本单位所缺的工作时间,将来在星期日或者假日里一一补足。她们不从大会拿一分钱。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是非常能感人吗?
  我没有机会同她俩细谈她们的情况,她们的想法,她们何所为而来,以及她们究竟想得到些什么。即使有机会,由于我们的年龄相差过大,她们也未必就推心置腹地告诉我。于是,在我眼中,她们就成了一个谜,一个也许我永远也解不透的谜。
  在大陆上,经济效益,或者也可以称之为个人利益,是颇为受到重视的。我决不相信,在台湾就不是这样的。但是,表现在这些年轻的女义工身上的却是不重视个人利益。至少在当义工这一阶段上,她们真正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对于这两句话,我一向抱有保留态度。我觉得,一个人一生都能做到这一步,是完全不可能的。在某一段短暂的时间内,在某一件事情上,暂时做到,是可能的。那些高呼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们,往往正是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家伙。然而,在台北这些女义工身上,我却看到了这种境界。她们有什么追求呢?她们有什么向往呢?对我来说,她们就成了一个谜,一个也许我永远也解不透的谜。
  这些谜样的青年女义工们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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