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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为什么优秀

_2 禾岛佑郎(日)
罗马教皇颁布这样极端而非显现实的法令,是因为他被《圣经》中的一句话所羁绊,而没有整体理解耶稣全部教义的精神。耶稣向他的弟子们是这样训诫的:”借人以物,为求以后得以借他人之物,能为善事?坏人借以朋友之物,尚要求归还等值之物。所以,我的弟子们,借人以物,不要心存期待。”
耶稣并没有否定经济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金融手段。他教人在借给他人东西的时候,要有自己会受到损失的思想准备。但在实际的借与还的过程中,很快演变成贷款者逼迫借款者归还钱财的现象,结局是由最初的善行转变为恶行。这也是人世中的常情。耶稣的思想具有现实性的特点,与之相比,罗马教皇的做法更注重观念上的东西。
一般来说,犹太人的行事方法是建立在由众多事实得出的经验之上。欧洲人的做事方式是理论和观念优先于实际,只专注于某一狭隘的道理而漠视事实。要用片面的理论来压制事实,需要有强大的力量,而欧洲人正是用其力量型的体魄和行事方式实现了世界霸权。没有这种力量的犹太人必须要先客观地观察事实,在这个基础上考虑最符合事实的方法,然后处理问题。这是一种柔性的力量,它也渗透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犹太人无论是在科学还是在商业上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难道不是他们立足于事实的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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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木德经》的公正买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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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的经商之道在犹太人之中表现得十分彻底。我们如果看一个《塔木德经》在买卖上的判例就能明白了。
比如,A和B之间要进行四斗小麦和一万日元现金的买卖。如果卖主A向买主B要求,如果不能现在支付一万日元而是延迟到几个月后小麦成熟的时候,就要支付一万两千日元。这种情况下,《塔木德经》会判定A的要求无效。为什么呢?先不管这四斗小麦是不是在现在进行买卖,对同一商品设定双重的价格不但是破坏了买卖商品的价格公正原则,事实上还在延期付款的情况下收取了B的利息。
如果是在收取租金的场合就不一样了。也就是说,借用土地一年,总共费用是十万日元,如果每月还一万不算是违法。在最初契约建立的时候,如果“按月付款”和合同的条款有冲突,借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支付能力任意选择付款的方式。
反过来说,以四斗小麦在收获期返还为条件,那就禁止在现在就把小麦借出去。为什么呢?四斗小麦现在是一万日元,到了收获期,如果是丰产,那价格可能暴跌到八千日元,如果是减产,那可能暴涨到一万两千日元。所以,如果只是“在收获期归还等量的小麦”,很有可能给贷者带来不当损失或是额外的利益。鉴于此,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四斗小麦的时价,在这个基础上,等小麦收获的时候用等量的金钱或是小麦来归还。
物价的稳定对于流通经济十分必要。不正当地抬高物价自不必说,相反地,压低物价也是不可取的。特别是,如果谁先进入市场,将商品以低价出售,那这种商品的价格会在整个市场上暴跌。这种行为是《塔木德经》最为禁止的。“商品的市价尚未形成之前,不能贱卖商品”。这并不是禁止投机,而是禁止个人控制市场的行为。
如果价格适中,生产者和消费者都会满意。但是,如果有人在别人的小麦还没有收获的时候就低价出售自己的小麦,那带来的影响会波及到其余的全体农民。低价当然受一般的消费者欢迎,但结局是:由低价造成的损失会转嫁到别的商品上,这样对消费者和生产者都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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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搀假者的“库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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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适中的价格同样重要的是没有搀假的商品。小麦和大麦一眼就能看出有没有搀假,所以遵守这个规定不是很难。但是,没有搀假也意味着不能把去年的陈麦混入新的小麦当中。日本政府对陈米混新米的事情只会采取得过且过的态度。这种欺瞒在犹太人当中绝对没有。
犹太教关于食物的戒律严格规定:任何东西都不能搀假。犹太人的食品加工业就受此严格地制约。美国的火腿香肠十分好吃,因为里面没有混入猪肉和马肉。一旦记住这种味道,就会觉得日本做的火腿香肠难以下咽,根本不能吃。日本做的香肠里面加了鱼肉和鸡肉,而且为了增加分量,还加了很多淀粉。这样做成的肉团子就没有了纯正的肉的味道。
库舍规定还适用于酒类。拉比们会通过监督并且亲自品尝来确定原料的纯正。无论是加工食品还是酒类,如果符合库舍规定,都会由拉比在标牌的一角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塔木德经》规定严格禁止将酒兑水买卖。允许兑水的场合只限于酒吧,并且是在客人知道已经兑水的情况下。但是,如果是对于酒吧和中间商,即使酒吧知道并同意中间商的葡萄酒兑水也不能买卖。因为如果这个酒吧买了这些兑水的葡萄酒,就有可能将其伪装成没有兑水的酒,在顾客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卖出去。另外,这种兑水的酒有可能已经混入细菌,并在酒中腐败﹑发酵,不能够长期保存。不管怎么样,这种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商业信用。最重要的是:在卖出之前就彻底地加强商品的质量管理,制止浑水摸鱼的行为。
在纽约的时候,我所在大学的门口有一个旧书书店,在卖给客人书之前,经常会确认有没有脱页的现象。因为是旧书,书皮和装订不结实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但如果把内容不全的书卖给顾客,那几个月后书店的信誉就会受到极大的损害。正是因为不卖有缺陷的商品,犹太人的顾客才会越来越多。
与之相反,犹太人还有别的得意之作。就是说,如果商品有破损,他们就会向人们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出售,而人们也是在知道商品有瑕疵的情况下买的。这也可以说是诚实正直的生意之道。
在曼哈顿的东南部有一地区俗称东区,和唐人街相邻。那里服装店一直卖一流品牌和最新潮的西服,但是它们的价格只有市价的一半。仔细看一下,哪一件都是揭去商标的半成品。
走进犹太人的音像店,就能看到有一个折扣区,即使是最新的唱片价格也标得非常低。再仔细一看,在封皮的一角打有一个直径五毫米的圆孔,在唱片的中心位置还有一个同样的圆孔。原来是他们特意打上这些圆孔,把唱片当作次品来卖。
在美国的大学,校园书市以半价出售教科书。虽然还是新书,但书上会盖上一个“USED”的印章。当初我还以为这是管理书市的犹太人想出来的呢。不过这样做有一个缺点,就是当这种带有印章的书被用完放到旧书书店卖的时候,很难卖一个高价。
犹太人中古时代的商法在当今日本得以采用的希望看来是微乎其微。为什么呢?日本人与其说崇尚功能本位主义,不如说是崇尚外观本位主义(即形式本位主义)。日本人注重品牌而且只认名牌。他们以拥有名牌商品自夸,连自己购物的小卖部也会被冠以“一流小卖部”的名字。
举例来说,一件好的东西要在三越(日本一著名百货店)买还是在一个不知名的店买呢?其实是没有区别的,但偏偏有一些人喜欢告诉自己:“我是三越大家庭中的一员”,然后拎着写有“三越”的手提袋去了三越。日本男人会在胸前戴上公司的标志,这让他们觉得十分体面。有很多女人在围围巾的时候,喜欢故意露出一角,上写“某某设计师设计”,这让她们觉得自己很有品位。这种人最关心的事就是想尽方法让自己和名人或是名品拉上关系。
直到现在,作为传统文化,日本人还是非常注重自己的外表和名誉。只是,大多数的日本人不知什么时候有了名牌情结,忘记了自己作为“人”的主体性。
这种虚荣心带来的人性盲点让假货有了可乘之机。很多人把手提包﹑领带和体育用品打上“法国制”或是“意大利制”的标记进行伪造,然后作为减价商品出售,最后大发横财。出现这种情形,那些对“名”心怀崇敬的大众的虚荣心是不是比售假商人更应受到谴责呢?将廉价货贴上名牌商标进行出售,是一种作弊的商法,这在犹太人的传统中也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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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弱者的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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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犹太人特有的思想就是他们的契约思想。人和上帝之间有契约,人和人之间也有契约。即使在结婚的情况下,新郎也要给新娘一份《结婚契约书》。
日本人之间没有契约思想。即使有契约,那也是为了消除当事双方的不信任,通过明文约定,使双方的责任最小化。这是对日本人契约最通俗的解释。但是,也不能说日本人完全没有契约精神。廉仓?室町时代的武将里面,就有明确的主人和仆从的契约关系。主人保证仆从领地的安全,而主人处一旦遭遇突发事件,仆从为了报恩就会不惜身家性命为其作战。遗憾的是,德川幕府的三百年太平盛世磨掉了日本人的契约思想。
“保护弱者”主要体现在《塔木德经》对雇佣条件的解释上。
雇人之后,如果想让他早出晚归地干活,就要看当地有没有早出晚归的习俗。如果没有,那这种行为就会被当作强迫雇工从事过度的劳动而得到禁止。如果当地有管饭的习惯,那就必须在工钱之外再给雇工提供饭食,而且不能提供粗糙的食物,饭食要和普通人的一样好。
在果园里劳动的雇工,是允许在现场采摘一些水果食用的。在这一点上,赫斯麦拉比提出了这样的异议:采摘的水果的价值不能比工钱多。但是拉比们都不同意他的意见,说:“可以吃,但决不能被贪欲所俘虏”,并以此来劝告雇工们自律。
关于佣工条件,如果被雇佣者是成人,即使是自己的儿子﹑女儿,或是家仆的儿子﹑女儿,主人都必须明确地告之。如果只在白天劳作的雇工,(如果到傍晚还没有领到工钱)可以在晚上向雇者要求付钱。如果是做晚工的话,(如果工作已经结束)可以在第二天早上要求付钱。按周﹑按月和按年雇佣的情况下,道理是一样的。
犹太教法要求“不要将应付的报酬留到第二天早上”。这不仅仅是对人,对家畜和农具的借还同样适用。如果收到支付报酬的请求,必须立即执行。只是,在没有付款请求的情况下,延期支付是被允许的。
犹太人俭约有道,无论是商业还是实业,绝对不做无用的支出。我有这样一个犹太朋友,他在日本的赤坂做钻石。我们一听到钻石商,可能会立刻联想到他是一位穿金戴银﹑出手大方的实业家。实际上,他节省是出了名的。
他在接待客人的时候,会把饭费控制在公司(说是公司,其实是他和朋友两人开的小店)经费允许的范围内,顶多是去一下日本料理店。他个人也会去赤坂的琥珀夜总会,但从不呆在消费昂贵的区域。他一般是在二楼前台旁的椅子上坐着,安静地观看这楼下的节目。他从不把自己的生活费和公司的经费混在一起,也就是说,他的生活费从不用公司的经费结算。当然,他也从不拖欠为他工作的日本工作人员和秘书的薪水。
他决不染指超出自己能力的博彩和投机活动,他只会在能力范围之内,不断地扩大着自己的生意。这就是他的行为方式。
都说犹太人小气,那他们的“小气”反过来说就是安全的经营之道。如果在犹太人的企业里就职,你不要期望得到特别丰厚的待遇。不过,首先你会得到保障普通人生活水平的待遇。你如果想大把大把地赚钱,那你只有拥有自己的事业,自己当自己的老板。有汗水就有回报,这是犹太人三千年以来的信念:“民以食为天,我们能用全部的辛劳换来幸福,这也是上帝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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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区分商业责任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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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在借贷和做生意方面经常用赊欠的方式解决问题,而犹太人在这一点上有着明确的责任规定。
作为日本的律法,圣德太子的宪法的第十七条可能是最古老的,不过它的内容到现在已经杂乱无章了。日本人中间形成了充分的经济思想和商业习惯是在室町时代以后,而将这些商业习惯明文化是在明治维新以后。我们说日本人疏于法律,看来也是不得已的事情。日本的法律思想和契约观念不强的原因之一就是,日本人没有把问题提出来的习惯。日本人传统的交流方式是使双方“心知肚明”。
犹太人最初是由有利害冲突的部落联合而成,而后就又分散在世界各地。所以,为了调整思维方式和习惯不同的犹太人利益,制定严密的法律体系就变得很有必要了。《塔木德经》就是由拉比们将日常生活中各种见解集合起来形成的,它收录了人们所能想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A向B提出“帮我保管一下这个吧,我还要帮你保管你的东西呢。”。B很快答应了。这种情况下,A和B都有保证对方东西安全的责任。A向B说“帮我保管一下这个吧”,而作为回应,B说“好的,放在这里吧”。这时,B就应当对A负责。A对B的这种善意的行为不一定有回报的义务。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体现了双方责任和单方责任的区别。
那在实际中需要对对方的东西做多少赔偿呢?《塔木德经》举了三个例子来给出基本的判断标准。
1﹑无偿帮别人保管东西而造成丢失或损伤,保管人没有赔偿的义务。但如果是借别人的东西,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都有义务赔偿原物。
2﹑承租人或是被有偿雇佣的人,必须赔偿因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如果是由于偷盗或是其它无意行为或是不可抗力的天灾(如羊在放牧中被狼群或是狮子吃掉)造成损失,不能被追究责任。
这里值得思考的是什么是天灾什么是人祸。关于这个区别也有详细的论述,也就是我们要说的第三个
例子。
3﹑雇工在放牧家畜的时候遭到野兽的侵袭,无论是狮子﹑熊﹑豹或是毒蛇,只要出现一头,就被认为是不可抗拒的天灾。狼群(狼的数量在两匹以上)侵袭家畜的时候,如果不能击退,也是不可抗力的天灾。人有可能击退两匹土狼,但如果它们是从前后两个方向夹击,也可以断定家畜的损失是有不可抗力造成的。上面的例子只限于在安全的区域放牧时出现的事故。如果牧羊人故意把家畜引到危险的区域,引起的一切后果都由牧羊人承担。
总而言之,由于疏忽引起的事故就要承担全部的责任。所以,犹太人在做事情之前都做十分周密细致的
准备,在做事的过程中对每个细节都予以充分的考虑。万一需要冒险的时候,他们也不做有勇无谋的赌博。
三年前震惊世界的“乌干达救援”事件(将巴勒斯坦游击队劫持的飞机乘客从乌干达机场突击救回的事件)的成功,百分之一是幸运,百分之九十九是在周密计划基础上模仿真实情况进行的救援演习。犹太人成功的秘诀就是为冒险做全力的准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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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言而喻的道理进行确认也是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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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来介绍一个能表明犹太人合理主义的例子。
A将B连同B的牛都雇佣来从事农作业。在作业中,牛因为事故死掉了。这种情况下,责任是A的还是B的呢?《塔木德经》认为应该是B的责任。A是把B和他的牛一起雇佣来的,所以应该理解成B在受雇的时候还充当牛的管理者。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A最初先从B那里租借来牛,然后再雇佣了B本人。如果牛在以后的作业中死了,A必须就牛的死亡对B做出赔偿。为什么呢?租借牛和雇佣B是分别独立的两种契约关系。对第二个例子,我们日本人比较容易理解,而对于第一个例子,恐怕是没有想到吧。
工人(或雇工)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不良品的出现有向雇佣方赔偿的义务,因为原材料是由雇佣方出钱买的。但是,如果是在雇佣方验货﹑收货,支付了工人工资之后才发现有分量不足或是有不良品的情况,就不是受雇方的责任了,因为那时契约关系已经结束了。
这些做法明确了受雇方的责任范围,而现在的人们可能已经把这些作为常识来看待了。即使是常识范围内的惯例,也要将之纳入法律体系。纳入还是没有纳入,这个差别是巨大的。如果没有把商业惯例以立法形式确立起来,你请的工人就会不负责任地造出很多不良品,并且认为:“难道经营者不应该认识到生产中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吗?”。或者,雇佣方在收货﹑付款之后,不小心损坏了产品,就会把责任赖到受雇方的头上,说:“不对啊,你交的货里面有次品!”,从而要求对方做出补偿。即使是非常明确的事情,当事者双方都要使之明确,这就是契约,可以保护双方的利益。
我经常听到日本公司的职员这么抱怨:“和犹太人做生意,定单要列得非常细。”我想这就是和粗枝大叶式的日本商法的区别吧。而在另一方面,日本的职能机关却要求生产厂家细化定单,让其用低得不能再低的价格购货。从日本人自身讲,他们是具备理解犹太人的能力的。公司的职员如果不再发牢骚,而是以更加细致的态度和犹太人的生意伙伴进行买卖和谈判就好了。
对于物品的买卖,《塔木德经》展现了独特的思维方式。
A卖给B谷物。如A在正确地计量谷物以前,B就把谷物接收过来,那B对谷物的所有权(和货款的支付无关)在这个时间点上就确定了。反过来说,A虽然已经完成了对谷物的计量,只要B没有把谷物拿到手(即使他已经支付了货款),那B就没有对谷物的所有权。
我们一般认为所有权是通过货款的支付来实现的,但是,买卖行为的目的,从本质上讲是商品的让渡,
是从卖主有没有将商品转到自己手上来判断买卖的有效性。这也是《塔木德经》的着眼点。所以,如果买主在没有付款的情况下就拿到了商品,之后,即使商品全部损坏,也认为是交易已经完成,而买主也不能让卖主全额赔付货款。
如果是在只有通过货款支付才能保证商品让渡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如果是买卖不能简单搬运的大宗商品﹑石材或田里还没有收割的庄稼,又应该怎么处理呢?对于这个问题,读者朋友们是怎么考虑的呢?
对此,《塔木德经》的解答十分简明:在买卖契约签订之后,买主权当借卖主的地方存放契约下的商品。这样,根据对场所的占有,事实上就把商品转到了买主的手中。如果是农作物,买主只要象征性地收割一点,就将对农作物的所有权变成了既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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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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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价格经常剧烈变化,昨天还很便宜,今天就很高了。根据《塔木德经》,卖主在向买主交付商品以前,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所以,原则上,在交付以前,卖主仍有处置商品的权利。如果在交付以前,市价剧烈地变动,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A和B约定,A卖给B橄榄油的价格是一桶一万日元。但是,在交给B之前,橄榄油的市价突然涨到了一万两千日元。如果,A交付给B的油还没有用斗计量,他就可以以一万两千日元的新价格出售。这是因为B还没有拥有油的所有权,而且,如果B取消向A的购买,无论在哪里,他都需要花费一万二千日元的价格。A当然没有必要去贱卖自己的油。
但是,如果A将要卖给B的油进行了计量,计量的部分价格就固定了。即使以后知道了新的市价,A只能按照最初的协议,以一万日元的价格卖给B。为什么呢?因为在计量的时间点上,被计量的部分是以一万日元的价格计量的。
买主应该在商品价格便宜的时候和卖主订立买卖契约,尽早地确立对商品的所有权。卖方要寻找机会,使自己的东西在较高一点的价格上卖出,这样他就要审时度势地将商品先留在自己手中。无论是买主还是卖主,都应该保持慎重,经常到市场上看看,猜测一下对方在价格上的底限。这是趋利避害的本能,不应该称作投机的行为,因为犹太人是在遵从规则的基础上进行这些博弈行为的。它的目的就是不以额外的代价达成交易。这就好像下象棋一样,在生意的每一个阶段,充分了解这个阶段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然后再决定走哪步棋。这种进退的权衡不是根据非理性的直觉(投机),而是根据对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析(考察)得来的。在英语上,投机和考察都用speculation这一个词来表示,实际上犹太人的投机是和缜密的考察联系在一起的。
同时,这种考察不限于商品的流通领域。买卖是商品的让渡,而它的根本就是当事者通过商品的交易,实现最终的满足。这是不可或缺的心理因素。所以,买卖双方有必要承认对方的人格,在商品交换的任何一个阶段都要体现对方所能理解的合理性,然后进行交涉。
这和日本人的“让客户满足是我们的第一要义”的风格不同。也就是说,犹太人经常是一边考虑着自己能否接受某一合理性,一边进行着谈判。日本人考虑的是:“这次吃点亏,让客人多得些好处,下次我能赚回来就行了。”完全不同的是,犹太人是在明确了损益分歧以后才进行交易的。
要赢得良好的信誉,必需通过长期的生意往来才能实现,而不是靠一次性的施惠。对于《圣经》所说的“爱你的邻居像爱自己一样”,犹太人是“如果不能真正地爱自己,怎么能够爱他人呢?”。缺少自爱行为的利他行为是一种伪善。一次性的施惠也不是一种利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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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享其成是一种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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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和B约定以一石一万日元的价格向B购买小麦。虽然小麦已经计量完毕,A却没有要进行交易的样子。这个过程里,市价涨到一万二,很快又要到两万了。在这个时间点上,B向A说“把小麦拿走吧,我卖了钱(以二万日元的价格)好买葡萄酒”。
B已经感到了A要等到价格回落再进行交易,而自己还没钱买葡萄酒呢,就说:“小麦按照二万日元的价格交易吧,而且可以用相当的葡萄酒来代替”。AB为了自己的利益毫不让步。
《塔木德经》是严厉禁止这种以暴利为目的的营利行为,而且严禁收取利息。《圣经》曰:“不能收取你兄弟的利息”。
但是,否认一切利益就构不成经济活动了。《圣经》严厉禁止的只是不正当地谋取暴利的行为,而不是通过正常经营获得利益的行为。下面,我们就用几个和《塔木德经》相抵触的几个例子来解释一下几个基本的原则,供大家做参考。
前面已经说了,在不动产的租借场合,如果一年的租金十万日元,那按每月一万进行分期付款也是可以的。但对于价值一百万日元的东西,如果是头年首付十或二十万日元是不被承认的,这是因为它没有明确地将利息的增加算进去。
A向B出售一块地。B只支付了一部分款项,A就对B说,“剩下的钱你什么时候想支付都可以,只是,只有在你全部支付完之后,我才能将地给你”。
《塔木德经》是严厉禁止A这种做法的。这是考虑到有这样的可能性,即B在全额支付以前,A将田地租于别人,或者自己用来种庄稼,从而提高收益。
A借给B一大笔钱,B则用自己的田地做担保。这时,A和B约定:如果三年以内不能还钱,田地就归A所有。经过三年,B还是没有还A的钱,田地就归A所有了。这次交易参照了借款额度并给予了B足够的时间。《塔木德经》因为这个原因,会将以上的契约视为有效,只是所有权的转让需要在法庭取得承认。
在禁止暴利的律法下,地主不会将地小块地租给佃农。如果有以每年交纳十石的条件租到地的佃农,向地主借五十万日元进行土地改良,并且想以每年多纳五石的方法进行还款,那这和禁止不当利息的法规就没有抵触,因为这是地主本来应当向土地做的投资。
总之,《圣经》和《塔木德经》禁止的是那种贪婪地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或者是毫不费力地榨取他人利益的行为。如果是投资家承担了相应的风险而获得了巨大的利益,自然不能受到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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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受到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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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向B出资帮其开了一家店,约定赢利均分。这样A岂不是不劳而获地榨取B的劳动果实吗。这关系到《塔木德经》另一条的规定。也就是说,A其实在营业期间还给了B工资,这样B就成了被A所雇佣,而经营的最终责任者是A,所以A分取一半经营所得不算是不正当的榨取。
但是,出资人对受雇者的工资支付要以自己的出资额度为限。特别是在中世纪,犹太人在金融业以外没有可以赖以生存的领域。为了从事金融业,犹太人向自己的同胞借钱做资本。这样,就出现了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这两种融资方法,也就是有限投资和无限投资。
无限投资就是出资者A向B借出资金,而B则以无限期的方式,从赢利中拿出本金的两倍还给A。这种情况是没有融资担保的。只是,如果B经营失败了,B没有还债的义务,损失全部由A来承担。这对出资者来说是一种赌博。因为要承担无担保﹑无限期和无限责任的风险,所以拉比们认为出资方获取融资额两倍的利益是无可厚非的。
有限投资的情况是投资者A向B以无担保的方式借出资本。B只要在继续经营,从中得到的收益通常就要和A平分。万一B经营失败了,两人就要对半承担损失。只是,如果是在事业经营初始,B就归还给投资者两倍的本金,以后不管赚了多少钱,都归经营者所有。这样做能够在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分摊责任,降低投资风险。
对应于“不要向你的兄弟收取利息”这个训诫,以无限投资和有限投资的方式存在的金融制度在现在还得到承认。看似矛盾的是“以禁止收取利息->禁止榨取->禁止不正当的利益->肯定正当的利益->投资者承担责任->肯定投资者的收益”这种线索展开的。这是一个从参照律法的精神,探讨律法的适用范围,到寻求现实中的解释的过程。我们可以从中领会到犹太人的现实主义精神
犹太人历经四千年而得以生存的秘密是他们对于事实不采取否定的态度,而是用肯定的﹑建设性的态度解决问题。多数的犹太人都能作为成功实业家的原因之一就是:从现实中发觉隐藏的需要,并对此投入自己全部的精力来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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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孙办公”成功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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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起“参孙办公”,大家都会想到商用公事包和皮箱。这个“参孙办公”的创始者史韦达也是犹太人。
他是在1900年初,跟随父亲从东欧移居到美国。最初,他的父亲在纽约开了一家杂货店,但是经营得很不好。于是,他又搬到芝加哥从事别的买卖,但又失败了。他的父亲因为借了很多钱,已经没法回头了,就全国各地跑。最后,他在科罗拉多州的迪邦市开了一家蔬菜店,还是没有赚到什么钱。看样子,他还要重新尝试了。史韦达看到因日夜奔波而面容憔悴的父亲,就说:“让我来经营吧。”
当时,迪邦是有名的疗养胜地,每年客人都络绎不绝。在蔬菜店的门口就能看到客人们拎着手提箱从停车场出来,走向疗养地。如果再仔细看,多半回来的客人的手提箱都坏了,只由有一根拎带绑着。他观察到这一点,就把父亲的蔬菜店改成了皮包店。真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个店因为临近停车场而卖了很多皮包。
最初,进行供货的是纽约的皮包制造商。很快地,他们就争相向史韦达的店供货。仅仅两年的时间里,史韦达店的皮包销量就在全美首屈一指,店铺的规模也变得越来越大。如果去看史韦达的总店,就会发现它只是一个盖在农村的平房,但里面有纽约最新潮的和由名家设计的皮包。就这样,他的店越来越有名。
在这期间,大生产商都会找时间和史韦达见面,对他表示感谢之情。有一次,他们决定在纽约宴请史韦达。在史韦达到达的那一天,各个公司的代表或总经理都来到纽约铁路终点站来接站,那景象好像是纽约经济团体的大聚会。但当大家看到从列车上下来的史韦达,都吃了一惊。这位史韦达商会的总经理竟然是一位十六岁的少年!
再以后,史韦达决定自己制造皮包。他致力于制作即使遭受碰撞也不易破损的坚固皮包。他把自己制作的皮包称作“参孙”。为什么呢?他在小时候,一直被一个《圣经》故事感动着,主人公就是一个具有超凡能力的英雄,名字叫“参孙”。他一直不能忘怀这个名字,所以就用它给自己的产品命名,以此来纪念自己儿时的梦。在他的店前驻足的客人们都非常挑剔,正是这个,成了催生“参孙”这个品牌的契机。
如果我们要说犹太人的经商法则,那就是:正视和把握现实,并对现实进行合理的判断,最后靠个人的努力取得成功。可能会有读者认为这没有什么奇特的。其实,经商法则从来就是正确判断时机和正直经营,这样做生意就不会太难了。
无论是在犹太人当中,还是在我们日本日人当中,都有狡猾和贪婪的人。可是,当这些人是犹太人的时候,人们就会对犹太人提高警觉,这是一种种族的偏见,一种错误的对待犹太人的方式。
犹太人富豪F先生的夫人是一个日本人,她曾经给我讲述过他们结婚的经过:“我和F是相亲结婚的。当时我听到对方是犹太人,很是吃了一惊。听到犹太人,我的印象中只有“威尼斯商人”。但是结婚以后,我发现他人特别好,我感到十分幸福。”我对她的讲述感到十分欣慰。
和犹太人做生意,必须充分尊重对方的人格,彻底理性地与之谈判。只有记住这一点,日本人和犹太人在做生意的时候才会少些摩擦。最后,介绍两句古老的犹太格言。
闪光的智慧带来财富;有了智慧就有了财富。
致富不能盲目行事,要靠智慧加适当的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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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教育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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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可能正是因为优秀吧,所以才招致了很多民族的嫉妒和反感。法西斯德国巧妙地利用了人们对犹太人的这种嫉妒,制造了这样的谎言:“犹太资本妄图支配和榨取全世界”,并计划和实施了消灭犹太种族的计划。犹太人确实优秀,他们使欧洲最优秀的德国人都感到惊恐。但是,难道犹太人先天在生理上就比其它民族优秀吗?我们可不要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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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优秀而招致嫉妒和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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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懂得真理,所以能化腐朽为神奇——犹太格言
犹太人总共有1200万左右,只占世界总人口(43亿)的3%。但是,在世界政治﹑艺术﹑科学和思想各领域,十个领导性的人物中就有一个是犹太人或犹太后裔。
犹太人可能正是因为优秀吧,所以才招致了很多民族的嫉妒和反感。法西斯德国巧妙地利用了人们对犹太人的这种嫉妒,制造了这样的谎言:“犹太资本妄图支配和榨取全世界”,并计划和实施了消灭犹太种族的计划。犹太人确实优秀,他们使欧洲最优秀的德国人都感到惊恐。但是,难道犹太人先天在生理上就比其它民族优秀吗?我们可不要这样认为。
现在,无论是在以色列的希伯来大学还是在美国的犹太大学,我都见过比我还差劲的学生。我以前没有考上大学,一度无所事事。令我十分吃惊的是,犹太人当中也有一些人反应十分迟钝。
话又说回来,犹太人的数量少,为什么还能人才辈出呢?我想,这在于他们彻底普及了犹太人的教育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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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是学习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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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把做学问称作“勉强”,意为强制性地激励自己,避免产生懒惰的情绪,并努力习得一技之长。反过来说,日本人容易在中途产生厌烦情绪和放弃的念头。在做学问上,日本人也需要激励和强制这些手段。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私塾,日本人孩子每天的学习生活都是“痛苦的”。“勉强”这个词反映了日本人对自己的不自信。
和日本人的“勉强”相对,犹太人把学习称作“重复”。从字面上看,它的意思是亲自读﹑说﹑听,多遍地练习,最终将文章全部内容记住。这种韧性在犹太人当中是普遍存在的。
这种韧性可不是先天就具有的品质,而是在犹太人的生活方式中养成的。年复一年,犹太人在自己的节日到来之际,整整一周时间都会吃一种无味的面包,体味辛劳的感觉。饭后,他们还要诵读经文,感谢上帝的恩赐。这种传统在犹太人漫长的历史中一直被遵守着。
在这种环境中培养出的犹太子女,即使不聪明,也会不断地通过练习和复习来达到对某事物的理解。正是这种努力进取的热情使犹太人比别的民族明显高出一筹。发明家爱迪生说:“天才就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大多数的犹太学生的成绩比一般人高,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于他们在中途遇到挫折也不言败的精神。
犹太人对教育的热情早就是人所共知了。在希伯来语中,教育是“hinukh”,有服务﹑奉献之意。就是说,教育不是知识的传授,而是培养能为上帝和社会做贡献的人才。
“世界的基础是信仰﹑知识和慈善。”信仰是人和上帝连结的最直接的纽带;慈善是人和人之间相互扶持的纽带;知识是人类走向纵向和横向的无限空间,取得真理的纽带。没有教育和科学研究,世界将失去平衡,导致瓦解。
人死之后的灵魂在到天国大门的时候,会被最先问道:“你每天都拿出时间来学习《圣经》吗?”希腊人热爱知识,喜欢透彻地理解事物,而犹太人喜欢探索,敬畏事物背后隐藏的神秘。犹太人关心的问题不是人类掌握了多少知识,而是拥有了多深的造诣和洞察力。
犹太人在教育方面最大的特点应该是贯彻完全的幼儿教育和一生学习的生涯教育吧。对我们日本人来说,“勉强”是一种苦行僧式的生活,所以,人们一旦从学校毕业就不再学习。但是,对于犹太人,学习是一生的课题。
七十多年前,有一个基督教徒想在街上雇一辆马车。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不远处有一排犹太人的马车。走近一看,马正在吃草,却找不到车夫。他就问在路上玩耍的小孩:“车夫哪去了?”小孩回答说:“在车夫俱乐部吧。”于是,这个基督教徒就来到街道深处的车夫俱乐部,看到在狭窄的屋子里面,车夫们都在学习
《塔木德经》。虽然是车夫,但他们一有时间就学习圣书。这就是传统犹太人的写照。
不过现在,这种犹太人的身影只有在纽约布鲁克林区的威利阿姆斯才能看到。但是,各种成人讲座依然很受欢迎。在以色列的各个大学,有很多成年人在毕业后重返学校给自己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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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从背诵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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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孩子的教育是从三岁开始的。父母们可以为孩子选择交费的私塾,也可以选择免费的公立学校。刚入学的时候,孩子们就会受到高年级学生所创造的学习氛围的感染,接着一点点地学习由希伯来文写成的简单的知识板块。在学校里,他们从记忆简单的文字开始,一直到可以诵读祈祷文。
这和日本的私塾教授《论语》有很大的差别。在这里,犹太人的目的不是让孩子们理解文章的意思,而是让他们背诵。犹太人认为,如果不能培养出一个好的记忆力,今后就没有办法学习其它事物。
孩子到了五岁,就要开始接受正式的教育。学习《摩西五经》和祈祷书以及它们的注解。到了七岁,就要学习《圣经?旧约》的其它部分,即先知书和圣著,而且还要接触《塔木德经》的基础知识。到十三岁的成人仪式以前,孩子们要学完所有的犹太教法的基础知识。
读者们一定会认为他们的教科书内容非常难理解吧?其实,对没有接触过的人来说当然难以了解,但对于犹太人,无论是哪一段,他们都能说出有关的民族历史和传说。老师们会把这些知识分解开来,深入浅出地教给学生们。学生们回到家,会得意地向父母报告一天所学。比如说:“今天我们学习了挪亚方舟的故事”。而父母们则会说:“你学得真不错啊”,来鼓励自己的孩子。犹太人经常是学校和家庭紧密协作,一起来培养孩子的求知欲。
在犹太人的世界里,父亲有教育儿子的责任,而母亲有教育女儿的责任。学校虽然作为教育机关,却不负有这种责任。《圣经》要求“尊敬你的父母”,反过来,父母必须能够做到让孩子们尊敬自己。教育的本质不限于知识这个层次,还有人和人的关系,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以及在这种关系上产生的敬畏和尊重的意识。这些就是犹太人对教育的认识。如果只是让孩子们学习,他们自己却只关注电视和高尔夫什么的,这样的父母是没有教育子女的资格的。因为,首先应该学习的是父母。这可以反映犹太人教育的现实情况。
体罚是受到承认的。犹太教认为“如果容忍孩子的反抗,会让他们没有约束,产生仇恨”。盲从和反抗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对社会来说,对有远见卓识的权威的服从是绝对需要的。体罚的情况下,也绝对禁止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伤害。无论是老师还是父母都应该牢记“爱抚加惩罚”这种恩威并用的教育方式。
这种教育方式不是威胁也不是哄骗,更不是通过练达的手段来调教人。就像“爱你的邻居像爱自己一样”,教者需先尊重自己然后才能得到学生的尊敬。所以,犹太人认为:教师只在讲台上高谈阔论不是为师之道。同时,如果老师和学生彻底地打成一片,没有主宾之分,那老师就会失去自己的权威。
老师站在讲台的中央时便是支配者和权威,或者就是学问和《圣经》本身。学生在权威面前应该谦虚,但有时候学生可以提出老师没有想到的知识点或是自己的灵感。
在犹太人当中,老师和学生的关系是超越形式的﹑相互尊敬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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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研究《塔木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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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学校原则上采纳精英主义思想,但不意味着将少数出类拔萃的学生集中到一起进行教育,而是编制成小班进行授课。比如说,一个年级的编制本来是二十人,如果精英学生超过二十人,就限定一个年级为四十人。这种情况下必须配备两名助教。因为是年级的人数少,所以老师可以对学生给予充分的关注,而学生也可以做到亲密无间,宛如一个家庭中的兄弟。
我的女儿以前在洛杉矶的犹太学校就读。在她们一年级的班里,是23名学生配备一名老师和一名助教。授课的进度不是一刀切,而是根据各人的能力改编教材,然后进行分组。个人能力的差异是无法改变的,但老师们能做到让所有学生的成绩都在中等水平以上。
学习好的学生在成人仪式后还要进入专门研究《塔木德经》的学院进行学习。这里每个班级的定员更少,只有十名到十五名,而且学习内容也是高密度化的。
学院的很多学生一到自习时间,就会两人一组研究《塔木德经》,一边阐述自己的见解,一边进行记忆。当然,不论是选择一人自习,还是选择两人研讨,都必须拿出两种以上对于课文的不同见解。这样一来,学习本身就更具有客观性,而且学生们可以从相左的见解中取长补短,在每个独立板块上整理自己的论点。在教师里,他们还要听取其它小组的论点和聆听老师的说明,最终形成自己系统性的解释。
对于《塔木德经》中的每个事例,你可以进行演绎,也可以用归纳法来寻找问题的答案。《塔木德经》既需要横向的思考也需要纵向的探索。对学生们来说,具备全方位的思考方式是十分必要的。所以说,一个人如果思想狭隘,或者是拘泥于条例,是不可能理解《塔木德经》的。
希伯来大学的教授莱巴比奇是世界驰名的生物学家。他一有时间就研究《塔木德经》。有个学生问他:“老师,你研究《塔木德经》对你研究生物学有什么帮助吗?”他回答说:“是啊,它可以让的我思考方法时刻保持新鲜。”
与莱巴比奇相反,被称为维也纳智者的艾力亚博士常年研究几何学。他也鼓励别人研究几何学,因为他认为几何学的思考方法有助于理解《塔木德经》。
为了让头脑时刻保持新鲜,掌握富于变化和弹性的思考方式是十分必要的,所以,不能只在教室里被动地接受量产化的教育。如果说教育的目的是有机地收集和组合知识,那学生只在教室里面听老师的讲义还远远不够吧。如果说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敏锐的洞察力和完整的人格,那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当今日本的教育制度存在太多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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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式“投入”学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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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塔木德经》的学院里的学生里,很多都是从早到晚一直学习的。经常可以看到他们捧着书,口中不住地读着什么。这种学习热情真让人感慨。
在纽约的研究生院,我总能从自己的研究室听到念书声。如果仔细听,就会发现声音抑扬顿挫,节拍宛如日本的民歌。如果靠近一些听,就会发现那是隔壁的教授在朗读《塔木德经》。
犹太人的学习方法可以称作“投入学习法”吧。他们在学习的时候,会动用全身的器官进行辅助。按照我们的做法,学习就是默读课文,重要的地方用红线和蓝线标出来或将其抄到笔记本上进行整理。虽然这样可以为了应付考试而有效地背诵,但考试结束后,记忆的东西大半都忘掉了。
像前面所述,犹太人学习是将眼睛看﹑口读﹑耳朵听等各种方式综合起来,而不是单纯地阅读。课文虽然单调,但他们可以用一种旋律来吟读。这种旋律和他们以圣歌为原形改造的歌曲(做礼拜时吟唱)的风格一样。无论是《圣经》还是《塔木德经》,他们都用这种旋律来吟读。
犹太人读书的时候,除了抑扬顿挫地朗读,还要按一定的节律左右摇摆。他们一边用右手按着课本,一边动用所有能想到的身体器官,按照文章的意思,将自己完全投入进去。同时使用看﹑读和听,比单纯默读的学习效果好多了。
犹太人早礼拜的祈祷文有150页左右,如果每天早晨都反复朗读,谁都可以记住。一旦你的记忆容量变大了,你的大脑就有能力不断地储存新的信息。
普通的犹太人当中很少有人能用希伯来语将《圣经?旧约》全部背诵出来。《塔木德经》的研究者中有人能记住经文的全部内容,他们就是用带有节律的吟读的方式将《塔木德经》“印”到大脑里面去的。他们在记忆文章的线索的时候,经常先背诵某一提示性的句子,然后再反复诵读《圣经》和《塔木德经》,直到眼前能出现所背文句的出处。如果做到这样了,即使手中没有书,他们也可以被当作正确的《圣经》或是《塔木德经》来请教。
我的恩师海歇尔博士就有这种卓越的记忆力。有一次,一个学生给他借来一本非常珍贵的书。因为不断地遭受迫害,犹太教的典籍多数已经流失,那本书就属于残存不多的孤本之一。布鲁克林的古籍书店表示要把这本书送给他,而东岸书屋表示要帮他影印。海歇尔博士用两三天读完了这本书,便对学生说,“谢谢你了。这本书已经全在我的脑子里了。”于是,他就没有必要拥有这本书或是它的影印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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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诵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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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要增强记忆力的人,背诵绝对是一种有效的方法。无论是教科书﹑诗集﹑经文还是《圣经》,大声读上五十遍,就会记住。当然,如果周围有很多噪音,你也可以尝试着闹中取静。
我听说,在二战以前,日本中学的英语教科书是国家指定的《国民领导者》,而背诵教科书是惟一学习英语的方法。那时既没有多种多样的语言教学教材,也没有便利的学习磁带。所以我想,从学习成绩来看,战前的学生是不是要比战后新体制下的学生更具有实力呢。
上大学的时候,我的英语还算不错。有一年,母校(熊本大学)在建校纪念日时安排了一些展览活动。当我去参观战前第五中学的英语试卷时,不禁吓了一跳。我记得那是夏目漱石和小泉八云给学生们出的试题,而且问题都是用英语写成,要求将答案写到一个个的方框里面。这对当时的我来说也非常难,怎么也搞不懂问题的意思。其实,我那时也没有能力做出那些高深的﹑深具哲学思想的问题。
那为什么战前高中一年级的学生要比现在大学一年级的学生还具有实力呢?我想多半是在于记忆力的差别吧。
战前,英语的学习方法就是背诵,而战后,英语知识被划分得很细的知识点。从信息的记忆这一点来说,两者都是一样的。但是,后者的记忆要点之间没有紧密的关联性,不能在大脑里面形成有机的记忆结构。与之相比,前者是将课文作为一个整体来记忆。后者是无机的﹑片断式的记忆,而前者是有机的﹑整体性的记忆。所以,如果要综合性地判断一个事物,前者能够容易地再现事物的整体面貌,比后者明显高出一筹。
人们一般不同意死记硬背,说是记住的都是不感兴趣的东西,即使能够记住,也不能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解。
知识是片断性的,而智慧是综合性的。为了改革偏重知识的教育,先从指导学生背诵整篇课文开始不失为一个好的思路。
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快速实现了现代化。这里面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江户时代以来日本人在寺屋和私塾中培养的超常的记忆力,也就是朗读和背诵《论语》等中国书籍所需要的记忆力。为了快速吸收大量涌来的西方文化,首先要有一个可以容纳的头脑,然后再予以消化,最后才能够形成对事物整体性进行辨别的洞察力。
现代化的浪潮不但席卷了日本,还涌向了东亚其它国家。为什么只有日本在短时间内将西方文明变成自己的东西呢?我想,最重要的是当时我们日本的教育水准在东亚各国中首屈一指吧。“大脑聪明”换句话说就是记忆力超群。就像计算机的存储能力决定了它的使用范围一样,犹太人的优秀,多半是和他们超群的记忆力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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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有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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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弓如果一直绷着,即使是钢做的,也会失去弹力。同样,不管大脑多么聪慧,长时间地紧张,过度疲劳地思考,就会开始麻木。犹太人就是用八分的紧张和二分的松弛来保持最好的工作状态。
首先,一周工作六天,星期六则作为休息日停止一切工作。因为休息就是目的,所以那天他们不会大老远去游山玩水,等到回家已经筋疲力尽。
根据犹太律法,休息日的活动范围原则上是从街口起一公里,也就是我们走十五分钟的路程。当然,这个规则在现在的犹太人当中已经没有什么约束力了。但是,作为一个思考方式,即以不疲劳为限,还是得到广泛地认同。
休息的目的就是缓解一周工作的疲劳,恢复原有的精力。所以,在周末出去游玩,到第二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去上班,是得不偿失的。有的人利用周末休息的时间进行工作,这种做法实在是本末倒置。要进行生产和创造性的活动,本来就应该学会养精蓄锐。
在古代,只有犹太人在每周都拿出一天时间来休息。这在当时的外国人看来是非常奇特的事情。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希腊文明和罗马文明里都没有过休息日这样的事情。即使偶尔有休息,也是在镇上的神殿举行祭礼或是个人举行庆祝宴会的时候。在那种环境中,犹太人还是遵守着他们一周休息一天的习惯。这种休息日的制度即使是在一个犹太人皈依了其它教派后还得到遵守,这也可能是他们遭到迫害的原因之一吧。
如果说犹太人在休息日什么也不干,也不尽然。他们只是在这一天停止一切的商业活动。从另一层意思上讲,休息日也是劳动日。就是说使用大脑的劳动。他们早上八点就出去做礼拜,一直到中午。他们用希伯来语诵读祈祷文,倾听《圣经》的教诲。拉比们会讲述那些平时接触不到的深邃的思想,让人们心智一片光明。回到家后,犹太人一家其乐融融地吃过午饭,很快就午睡了。四点左右,他们会在自家或是犹太教会堂和朋友或是拉比们一起交流,研究《塔木德经》和《圣经》。午睡和研究的顺序颠倒过来也没有关系,但一定要研究,因为这是犹太律法规定的义务。
如果休息日里没有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好,那恐怕就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心灵与身体的改善。人的意识都是连续性的,如果休息日没有过好,在潜意识里面,依然充斥着以前的“电波”。这就好像是收音机和电视的音量调至静音后,它们的频道还是没有改变。所以,重要的是切换频道。因此,一定要在休息日里将自己从世俗的工作中解放出来,完全沉浸在另一种世界里面。在这种世界里,犹太人得到了他们思想和灵感的源泉。巴歇尔这样训诫他的弟子:
“长时间学习的时候,要每隔一小时休息一下,让你的心面向无穷无尽的世界”
如果找不到无穷无尽这个主题,选择高山﹑河流﹑天空或云彩也可以。总之,让自己的心贴近那些和世俗完全没有关系的事物。如果我们能从中领略大自然的美与力量,那新的灵感就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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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的历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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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将自己称为“记忆的民族”。亚伯拉罕的信仰,埃及的奴隶生活,先知的言行,贤人的智慧,民族的历史﹑与圣城耶路撒冷的关系,犹太人靠着“记忆”将这些继承下来,并告诉子孙过去所发生的一切。说犹太人是“记忆的民族”,是为了表示他们记忆和继承历史的遗产。在这些记忆中,不光有民族的伟业和光荣,还有那些迫害﹑离散﹑痛苦和失败。犹太人通过记忆,将这些痛苦和教训世代相传,以警后人。
历史其实就是一个民族烙印的记录。犹太人认真记忆民族历史的原因之一就是想通过这个方式,让离散于世界各地的犹太人认识到犹太人的一体性。但是,历史教育更大的作用是对人格的全方位启发,这一点犹太人也是相当认同的。所以,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教育不仅是强调光荣的历史,还要正视历史中的失败﹑挫折﹑迫害和没落,从中进行反省,取得教训。在这层意义上,犹太人试图将教育定义为“痛苦的教育”。他们不但告诉孩子们人生有喜悦和幸福,更告诉他们人生会有黑暗和失意。
普陵节(也称普珥节)就是每到二或三月举行的化装游行。在古代,成为王妃的犹太人以斯帖曾经不惜一切地拯救过犹太人的生命。这个节日就是为了纪念这段历史。
在普陵节上,人们要吹笛﹑敲钟,孩子和大人们都化装上街游行。在进行这个愉快的游行之前,孩子们必须学习这个节日的由来。以斯帖曾经舍身向国王通报屠杀犹太人的阴谋,结果阴谋的主犯被处决,犹太人在千钧一发之际保住了生命。表达犹太人的感谢之情就是普陵节的主旨所在。
在每年的十二月,有历时八天的献殿节。在古代,为了反抗希腊的暴政,马喀比派举行起义,恢复了犹太人自治。这个节日就是为了纪念这次起义而设的。在这个节日里,人们要就耶路撒冷神殿遭亵渎和犹太人的信仰自由遭剥夺的历史进行学习。
还有,在二千年以前,希腊军队亲手破坏了耶路撒冷神殿。为了纪念这次事件,每年八月犹太人都会回顾历史,实行一天的绝食,祈祷神殿的再建。
另外,还有西班牙的犹太人遭流放,犹太人遭基督教徒的弹压,被征收苛捐杂税,一直到法西斯的大屠杀,不管事件大小,只要和自己有关,犹太人都会调查清楚,详细地记载和记忆。
犹太人选择的使命就是不再让这些悲惨的历史重演。过去的苦痛就是将来的教训,所以,犹太人会把这种使命传于下一代,告诉他们:对人生不能采取安逸的态度;对民族﹑对世界都要有责任感;学习历史不应该只停留在过去,还要对未来敞开自己的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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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重于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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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民族拥有自己的历史,一个人同样也拥有自己的历史,比如人的成长﹑体验﹑家庭﹑朋友和故乡。每一种体验都和有关的历史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个大的历史板块。历史就是个人和他所在共同体的产物。学习历史不是要罗列过去的历史事件,而是要考虑这些事件和现在之间的关系以及它所具备的意义。对犹太人来说,历史就是对现在的挑战和对未来的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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