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我父亲是个伪君子?”
“对不起,非常遗憾,别人如此说他,也是他自作孽。”
“你有证据吗?……有什么为证?……在什么地方?”
“最确凿的证据便是蒋之死。他攀上古塔取宝,而正当他往下下时忽然被人用枪射断了绳子,蒋临空失去依托,掉下来摔死了。”
“简直是造谣中伤……那古塔足有30米高,他那么大一个孩子如何爬得上去呢?”
“可是,他却是借助绳子攀缘而上。”
“哦,哦!关于那根绳子的事吗?把绳子绑在箭尾上,然后用弓射上去吗?这小儿科我也曾经见过蒋乐此不疲。可是,他射了无数次,没有一次是成功的。那种小孩的游戏丝毫没用。”
“不,那是绳子的事,可绳子并非是绑在箭尾上射上去的。”
“那么到底是什么绳子?”
“绳子是从天上垂下来的。”
“从天而降的宝绳吗?……你简直是在讲神话故事。”
“没错,那绳的确是从天而降。你可能也知道,蒋出事的前一天,黄昏时分,有一个大气球飘过这一带上空,下面系着一个吊篮,里面坐着两三个人,乘风势由北向南飘去,此情景对当地的人来说是生平罕见的。气球在中途扔下了几个沙袋,在这一带上空也不例外。
“气球的下面的吊篮里有一些沙袋,假如气球漏气,亦或是其他原因使气球下坠,便把沙袋扔下来,使其负重减轻,以此来保持气球在天空的高度。这样便可以避免坠落,或者是撞到参天大树和古塔一类的建筑。
“当气球接近古塔时,因球下坠有触塔的危险,所以把沙包扔下。可能是扔的时候过于匆忙,一不小心一团绳子也带了下去。那团绳子在空中散开了,刚巧挂在古塔的石栏杆上而另一头垂下来,搭落在塔边的一棵大树上。
“当时,蒋和村里的伙伴们只是一味地跟着气球,没人注意到那条绳子。可是,当蒋回家路过古塔时,偶然间一抬头,刚好看到一根绳子搭在树枝上。他曾尝试许多办法想登上塔顶,结果均告失败,这次他想用那根绳子,说不准可以如愿以偿。
于是,他睁大眼睛,仰视了一会儿,因为那绳子的一头搭缠在树枝上,他想把它弄下来,便使出浑身的劲,在下面猛扯。结果没扯几下,树枝断了,绳子也随之落下来。
“如此一来,不就可以上去了吗?蒋万分喜悦。当日晚饭后,他和姐姐聊了些气球的事。次日天刚蒙蒙亮,他便从家里偷偷出去跑到古塔下边,绳子仍在那里。
“多亏那根绳子穿过塔顶的石栏杆,一分为二垂了下来。他用双手握住绳子,再把双脚踩在古塔外壁上,沿着绳子往上攀登,他用的是攀岩的功夫,尽管这是一件困难的活,可是蒋是个全能的运动健将,特别是擅长爬树和登山。
“他耗费了那么多心智和力气,最终如愿以偿,在古塔顶层找到他父亲画下藏图的‘十’字之地。果然不出所料,发现了一张20万法郎的收据。正当蒋兴冲冲地顺绳而下时,却被某人注意到。那人抄起来福枪瞄准那下垂的绳子就是一枪,那人是个神枪手,子弹正中那根绳子,绳断了,蒋一个倒栽葱,从半空撞到一块石头上,然后滚落入河……这就是蒋·特勒克的死亡真相。”
“怎么会这样?这一定是你瞎编滥造的虚构故事。”
“这就是事情的真相。”
“请你拿出证据来!”
“在这里!”布奈自口袋里掏出一张旧的发黄的收据。“这是你父亲写给伯爵的还债20万法郎的收据。”
布奈展开收据,递到科兹卜的鼻子下。这时科兹卜脸色巨变。
“啊!这张……张……你从哪里找到的?”
“哦,你早就知道,塔顶上藏着收据。你惟恐这张收据落到蒋和伊丽莎白手中,那样,这座古堡、土地以及古塔就不得不物归原主。为此,你绞尽脑汁要把它搞到手,然后毁掉。只是,你无法攀上塔顶。当你看到蒋在设法爬上塔顶时,便惊慌失措。
“只是你表面上还装作一副伸张正义的名流模样,以获取当地人的拥护,否则下一届县议会选举时,你的议会长之位便不保。因此,当蒋之死的谣言四起时,你害怕沾上嫌疑,于是请求巴黎的警察总署派刑警来调查此案。
“如此一来,就不会把蒋之死怀疑到你的头上,换句话说,孛修刑警的到来,实际上就是来掩饰你的罪行。
“如果只有孛修一个人从巴黎来,那正合你的初衷,他定会向署长报告说,蒋之死是意外失足。如此一来,此案便会以意外死亡而结案,而你便会去此心头之患。
以后仍可毫无顾忌地以地方名流自居,大摆你的臭架子,土地和古堡已成囊中之物,这可谓是你的如意算盘。可是,不只是孛修一个人从巴黎来,随后的还有一个可怕的布奈。十分遗憾,这位布奈是站在正义一边的,对于像伊丽莎白如此可怜的人,他不会坐视不管的。
“像你这种外表冠冕堂皇的绅士,背地里尽作些伤天害理的事的人,布奈是不会放过他们的,这是私立布奈侦探社的神圣职责之所在。这也算你倒霉,遇上了我。
我看你还是认罪吧!”在布奈的怒斥之下,科兹卜脸色苍白,可还要誓死狡辩:
“你简直在胡说!如果我要杀蒋,那么我为何不取走这张收据呢?”
“嘿,你不用跟我耍花腔。你十分想得到这收据,也曾搜过蒋的尸体,可惜没有搜到罢了。你当然搜不到了,因为收据根本没有在他身上。”
“啊?”
“蒋不仅聪明而且十分小心。当日他取到收据后,可能是考虑到顺绳而下时会被树枝或什么东西钧住,怕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的字据毁于一旦。于是,他把收据和一块石头用手绢包住,先从上面扔了下来。虽然你处心积虑地把蒋杀死,可是却一无所获。但是,鄙人昨日却去河边的草丛里找到了这张收据。”
突然科兹卜像一只恶虎般扑过去,去夺布奈手中的收据。布奈闪身后退数步,晃着手中的收据道:“噢,居然来这一套!你的这一行为正说明了你就是杀人凶手!
也暴露了你想夺取这收据的野心!你嘴里不承认,可是,你现在的这一动作正好说明你承认了你的所作所为,这就叫作不打自招。”
科兹卜气得咬牙切齿,恨不得一口吃了布奈的模样。
二人凝视了一会儿,还是科兹卜先开口了。
“你能不能把那张收据交给我?至于钱的方面,你尽管开口。”
“这并非商品。假如,条件谈得拢的话,这收据也不妨给你。”
“那么,条件是什么呢?……”
“还是当着孛修刑警的面说吧。听!门铃响了,说曹操曹操到。”
一阵门铃声后,一个仆人进来说:“孛修到了。”
“科兹卜先生,蒋之死一案已调查完,我将返回巴黎,调查结果,蒋没有被谋杀的嫌疑,他是死于失足。”孛修对科兹卜说道。后者听了如释重负,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正在这时,布奈急忙走上前去道:“这件事刚才我也告诉了科兹卜先生,对于蒋之死,科兹卜先生表示非常之痛心,为了同情伊丽莎白小姐的不幸遭遇,先生正打算把土地和城堡全都还给她,藉此表示安慰。”
“那么……”
正当科兹卜要说话时,布奈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好像在告诫他“还不闭嘴”,把他到嘴边的话又给顶了回去,接着抢着道:“科兹卜正打算退出政坛,已经找到一块风景绝好的地方隐居,所以愿意将这座古堡和土地,赠还给原来的主人——伊丽莎白小姐。这些都是刚才科兹卜先生告诉我的。
“另外,科兹卜先生还说,正准备签一张20万法郎的支票,送给伊丽莎白小姐,让它用作她弟弟的丧事上。”
科兹卜自己并没有向布奈说过上面的话,也可以说想都没有想过,听了布奈随意捏造的话后,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哦,那么,科兹卜先生,现在您就签一张支票吧!”布奈道。
科兹卜无话可说。他心里十分清楚,假如他不答应的话,布奈定会把蒋之死的真相在刑警面前抖露出来。于是他无可奈何地提笔签了一张20万法郎的支票。
“再请你把古堡、土地等其他设施让经伊丽莎白之事,写一张证明吧?”
科兹卜只得照办,又写了一份证明。布奈把这张证明和支票分别封在两个信封内。
“一会儿,请孛修兄把这些送给伊丽莎白小姐,她一定会欣然接受的。那么,科兹卜先生再见啦!孛修兄,我们走吧!”俩人相随离去。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科兹卜为何大改主意要把土地和古堡还给伊丽莎白小姐呢?是否……”
“不用多说了!这其中自有原因。实际上伊丽莎白小姐的父亲——特勒克公爵已经还了债,而科兹卜父亲所写的还款收据已被找到了。”
“哦,在哪里?”
“既然你想知道其中缘由,我便一一道来……总之,科兹卜的父亲所写的那张20万法郎收据已被找到了,因此,科兹卜不得不归还土地和城堡。那张收据我已放在那个信封中,所以伊丽莎白一看自然会明白。
“这两个封信你拿去,请你把它们交给伊丽莎白小姐;一会儿,我在村里的小饭店等你。”
“好的,我立刻就去。”二人在桥头分手。
一刻钟之后,孛修回到村中的小饭店,布奈早已等在那里。孛修拿过一张椅子,在布奈对面坐下来。
“如何?伊丽莎白小姐都说了些什么?”
“当她拆开那个信封时,看到那张20万法郎的收据时,不禁喜极而泣,说:
‘啊,父亲到底是还了那20万法郎的借款。’
“当她看到科兹卜写的那张退还古堡和土地的证明时,说这是应该的,然后把它装入口袋中。她打算把这些证据今日送到法院去,让法院证明古堡等都是她家的财产,如此一来,便可告慰她弟弟的在天之灵。说这些话时,她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另一个装着支票的信封,你也交给她了吗?”
“当然。不过,当我告诉她是科兹卜送给令弟办葬礼时,她十分气愤地说:
‘就是他杀死了我弟弟,还假惺惺装什么?!他把我当作什么人了?他以为金钱可弥补一切吗?哼,他一直装作与此事无关,可我早就怀疑他就是杀人凶手了。’说到这里,她连信封也没拆,便撕碎,揉了揉,然后扔进火炉里。一眨眼功夫,20万法郎变成灰了。”
“哦,原来这样,辛苦你了。”布奈冷笑了一声之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10万法郎的支票铺放在孛修眼前。
“哟!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我把支票往信封塞时,用一张废旧的旧支票来了个李代桃僵。”
“这么说,这一张才是科兹卜签的支票了?”
“不错。现在,我就要去银行兑换成现金。”布奈眯起一只眼睛,同时向孛修作了一个鬼脸。
“反正伊丽莎白不会接受这笔钱。再说了,这钱是科兹卜这小子的,鄙人就拿来用一用吧,不用白不用嘛。”
“哦,阁下的手法很像亚森·罗宾的风格,手脚真利落呀!”
“唔,唔,你说鄙人像罗宾吗……不过,也许吧!”
布奈的另一只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脸上现出一丝古怪而神秘的笑容。
两颗金牙之谜
布奈这小子确实是一个不能小觑的角色。在上一桩案子里,他突然出现在案发现场,使孛修刑警接手的棘手案子拨云见日,另外,也顺便携了10万法郎。
那件案子,刑警又被他搞得云烟雾罩。每一想起那件事,孛修心里便不痛快。
可是,回过头来说,他又十分佩服布奈的敏锐的洞察力和准确而周密的推理。
“那小子虽然叫人十分的恼火,但却非常的了不起,只要是他插手的案子,不管案情是多么的离奇、曲折,很快便能水落时出。那小子办事虽有点邪,却不失为一个名侦探。”孛修心里清楚,自己无法和他相提并论,实是相差甚远。因此,这一回一定要好好地利用他。所以专程来此拜访布奈。因为孛修遇到了一桩不知如何下手的头疼案子。
“那小子虽说可恶之极,可是拿他却毫无办法,只好和他商量商量。如果进行顺利的话,不妨再利用他一回,只要能把犯人擒拿归案,我这不就是大功一件吗?”
孛修一边想着,一边按动私立布奈侦探社的门铃。
“哦,原来是孛修兄!不知光临寒舍,又有何案子见教?既蒙光临,当然欢迎之至。上次那桩案子,让我获取10万法郎,听说孛修兄十分恼怒,今日先生竟忍住那股怒气屈临敝舍,一定是又有什么棘手的案子,想要借重我的聪明才智。是不是?”
布奈洋洋得意地说着,可没等孛修接话,便又接着道:“究竟是什么案子?你我都是老朋友了,你尽管开口,你的事情我还能不帮吗?只要你说出来,我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惜,你能获取功劳,我是十分欣慰的呀!
“喂,是凶杀案?亦或盗窃案?还是……究竟是什么案子呢?”
“在巴黎的郊区,有一个天主教神父……”
“哦,被害了吗?”
“别胡说了!是桩盗窃案。那位神父报案说,教会里的宝物被窃。
“好吧,那么,我们去见一见那位神父,详细地和他谈一谈。带路吧!”
“那还用说,你老兄的事嘛,又不是外人。可是,巴黎郊区那么大,到底在什么地方?”
“是个叫柏那的小村庄,教堂虽是陈旧,可是建筑十分宏伟。那个奇怪的盗窃案就发生在那座教堂里。”
布奈和孛修两个人乘汽车到达柏那村。小村十分幽静,四面环山,山上郁郁葱葱,山下是个盆地,而那宁静的村庄便坐落在盆地内。
在村子的中央矗立着一座教堂,那是一座古罗马式的宏伟建筑,看起来历史悠久。神父的家就在教堂的附近,孛修带着布奈直奔那里。神父名叫德索卢,年约50岁上下,长的胖胖的,是个慈祥和蔼的人,身着黑色教服,脸上带着一丝焦虑和不安。
“孛修刑警已经和我说了,您这里发生了盗窃案,在我们能力范围内,我会尽最大努力查出犯人,追回赃物。不过,为了查案,请您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形,好作为破案的参考。”布奈说道。
“谢谢,那么,就有劳您了。实际上,在这教堂里有几件很古老的宝物,那是18世纪时,这地方的土地领主——柏那捐给教堂的两个金制圣体盒(天主教徒在举行弥撒之后,用小块的圆薄面包片充当主耶和华的肉,以葡萄酒当作主耶和华的血,由神父把面包放在信徒们的嘴中,这种面包称为圣体[hostia],装圣体的小容器便称作圣体盒),两个十字架,烛台一个,放圣体的箱子一个,还有其他一些,总共9件;个个都是神圣而珍贵的宝物。许多信徒为了瞻仰这些圣物,络绎不绝,有的信徒甚至不远万里跋山涉水而来。
“为了保护这9件宝物不受损或防止被盗,我一直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谁成想……”
神父说到这里咽下了一口唾沫,然后又掏出手帕拭了拭额角上的汗。
“我经常为这些宝物祈祷,希望神来庇护,就这样,还是担心出乱。这些宝物一向都是放在圣堂的祭坛之后的圣器柜里,圣器柜像个保险柜,非常厚,而且外面又加了一道锁。圣器柜的门面朝祭坛后的通道开着。柜门是厚重的槲木板制成的,钥匙我随身带着,从不离身。
“每逢信徒瞻拜宝物时,一律由我在旁陪同亲自打开圣器柜,任何人也没有代劳过。一到天黑,圣堂大门便上锁,由我拿着钥匙,从没让下人们碰过。此外,没有人知道圣器柜里有一条电线通到我的卧室,只要有人触动柜门,警铃立刻大作,
“尽管如此,我仍旧提心吊胆。所以每天夜里,我都会把宝物中最贵重的圣骨盒(相传是装主耶和华圣骨的)带回卧室里,严加保护。这具圣骨盆镶着不少宝石,是一件罕见的了不起的艺术珍品。”
神父陷入当时可怕情景的回忆之中,脸色泛青。他一边拭着额上的汗水,一边接着说道,“那天夜里警铃安然无恙,可是不知什么原因,心里总是烦躁不安,无法入睡,在漆黑的床上,辗转反侧,心头涌起以往种种不愉快的情景,更加难以入睡。心想,还不如起来,到处查看查看,脑子虽然这么想着,可是不知什么原因迷糊了一会儿。
“突然我听到‘啪哒’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我急忙穿衣下了床。
我心头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会不会有小偷来偷我拿到卧室中的圣骨盒。想到这里,不禁心中一震。
“我大喊了一声“什么人?’
“可是,毫无动静。但我觉察到我床边有个人静静地站在那里。是在对面,亦或是在旁边,就不清楚了。总而言之,我感觉到一定有人潜进我的卧室里来了。突然,一阵凉风自窗外吹进来。这时,我立刻明白,那个人必定是从窗户爬进来的。
“这时,我用手去摸放在床头的手电筒,打开了照过去,忽然‘啪’的一声,手电筒被人打掉在地上。就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一个人,是男的,戴着一顶黑色的帽子,帽沿压得很低,紫色的上衣领高高竖起来把面目遮住。尽管如此,他的脸还是被我从正面瞥见了,那是一幅带着讥笑的嘴脸,面目扭曲得很是厉害,嘴里露出两颗金牙。”
布奈接道:“唔,左边有两颗金牙?你没有看错吗?”
“错不了……虽然只是一刹那,可是我敢肯定那嘴的左边确有两颗金牙。
“他把我拿着的手电筒打掉之后,转身便走。黑暗中,我不顾一切地追,谁成想,我居然一头撞在壁炉上。”
“唔,壁炉上?……壁炉的位置和窗户不是正好相反吗?”
“是的,那个人的动作十分快,他把我的手电筒打翻在地,可能转身便逃,从窗户跑掉了。可是,我当时晕了头,只顾往前冲,所以才撞在壁炉上。”
“是不是你当时太紧张了,不知不觉中,调了一下头,所以,你追去的方向和那家伙逃跑的方向正好背道而驰。”
“噢——我想太不可能了!总之,我猛地撞在壁炉的大理石角上。好玄没把墙上的一面镜子给撞掉了。
“我费了好大劲才找到一盒火柴。当我点燃时,屋内早已踪迹全无,只见窗户下面架着一副梯子。
“我急忙赶到藏圣骨盆的壁柜边,打开门一看,圣骨盒已经不翼而飞。我吓得面如土色,差点栽倒在地,呆呆地站在那,手足无措。
“当我稍稍镇静了一下,急忙赶往圣堂,查看圣器柜内的其他宝物。唉,里面也是空空如也,所有的宝物被一卷而空了。”神父又擦了擦头上的汗。
“难道警铃一点动静都没有?”
“是的。电线已经被人格断了。”
“警铃是由你亲手装上的,没有第二个人晓得,是不是?”
“是。除我知道外,再没有其他人了。”
“电线既然被剪断了,那么,盗宝之人必是对教堂十分熟悉的人。”
“正当我大声叫有贼时,隔壁公馆的哥拉毕文奥男爵听到喊声,跑了过来,然后他驾着私人汽车,把巴黎的孛修刑警叫来了。”
“我是坐男爵的汽车,早上8点到的。”孛修接道。
“之后,大约11点钟便把盗贼擒获。”
“这么说,战果够辉煌的啦!”
“唔,这并不困难,头戴黑帽,身着紫色上衣,嘴里镶着两颗金牙的男人,此地无人不晓。他是一个小贩,贩卖针、线、发夹一类的小东西,名叫布尼申,他有个奇怪的绰号叫‘月4日。’”
“为什么他有这么一个稀奇古怪的绰号呢?”
“因为,每年的3月4日,他都会来这个小村子里,从无例外。他总是赶着一驾装着物品的马车,到老主顾家中去贩卖。”
“哦,有这么回事。每年的3月4日他必定会来,是不是?”
“是的。当我赶到他落脚的那家旅合时,他恰好出去作生意了。于是,我便借用男爵的汽车追去,结果在邻村把他堵住了。经过盘问,刚开始,他一问三不知,后来终于承认了。可是他并没有完全交待,只是承认一部分事实。”
“他都承认了些什么?”
“他只是交待曾在圣堂附近和墓地一带蹓跶,然后再三哀求:‘请你千万不能把这件事告诉我妻子。’”
“唔,那么,宝物呢?……东西是不是被他偷走的?”
“我曾仔细地搜过他的马车,可是什么也没发现,他也没吐出藏东西的地方。”
“那么,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是他偷的东西吗?”
“那是当然,……圣堂后墓地上留的鞋印和他所穿的鞋子十分吻合。而且,在东西被盗的头一天,神父曾看见他在墓地一带转悠。一个卖针线的贩子去墓地里蹓蹓跶跶,岂非十分奇怪吗?死人不可能买他的东西,那么,他必定是窃贼。”
“既然如此,你为何还叫我来?这案子又不是毫无头绪,亦或古怪离奇,把我带到这里有何贵干?”
“不是这样。这其中还有些十分奇怪的事,所以才劳您大驾,刚才,不是说窃贼镶着两颗金牙吗?这里出了一些分歧。神父说窃贼的两颗金牙在左边,而布尼申的金牙安在右边呀!”
“也可能是神父起床慌张,没看清楚,把右边看作左边了。”
“不,不可能的。”和蔼慈祥的神父摇了摇他那白皙而厚实的大手说。“我看得十分清楚,金牙确实镶在左边,绝对没有看错。”
“这就令人费解了。孛修兄,请你把布尼申带过来吧!”
刑警把布尼申带了进来,在后面跟着一位绅士,体格健壮,他用手枪抵住布尼申的腰眼连推带扯地将他押了进来,那位持枪绅士便是哥拉毕艾奥男爵。
布尼申十分惊慌,脸色苍白,哆哆嗦嗦地站在一边。自从被押后,他滴水未进,两腮深深陷下去,胡子蓬乱,深陷的双眼带着一丝恐惧和不安,不断地四处环视,对于刑警的询问回答得结结巴巴、前言不搭后语。
“我……我……什么……什么也不晓得……什么宝贝……警铃……电线,我……
我什么也不知道呀!”
“闭嘴!你还装疯卖傻?”孛修怒斥,“别装了!赶快乖乖招出来吧!”
“我……我没什么可以招的,我什……我什么也没做。我只不过到这个村子来,似乎有些不对,我请你们千万不要把这些事告诉我妻子,拜托了,拜托了。”
“你为何这么怕你太太?想不到你倒是位惧内的主哩!”布奈笑着说道,一边把眼睛凑到布尼申嘴前,看一看,两颗金牙确确实实在右边,左边没有。接着,他又用一把小刀子敲了敲金牙,确是医生镶上去的假牙,非是随便安装的。
“我还以为左右调个个呢?如此看来,神父您是不是眼花了?”
“不,不可能……我可以向神发誓。那天深夜,我看得很清楚,金牙确实在左边。”神父脸涨得通红,十分固执地坚持他所看到的不会错。
布奈考虑了一下儿,然后对众人说:“不论是左,还是右,这个问题交给我来处理。”明天清晨9点钟,我会把窃贼缉捕归案,另外,让他亲口告诉各位宝物藏在哪里。在这一段时间内,任何人不要离开这间房子。今晚就请诸位在这里将就一夜吧!男爵,给您添麻烦了,今晚,也请您在这间房子里委屈一夜!孛修兄,请你给布尼申戴上手铐,派人轮流值班。神父,请你也不要离开,我去调查一件事情。”
说完,布奈走了出去。
当布奈返回来时,已是凌晨。此时,众人均已入睡,只有布尼申还在椅子上辗转反侧。当他一见到布奈回来了,就急忙说道:“请你无论如何也不要把此事告诉我妻子,拜托您了。”布尼申又恳求了一番。
“哦,知道啦。”布奈应了一声之后,便躺在地板上,不大功夫便睡着了。布尼申忧心仲忡地望着布奈那张熟睡的脸庞。
天大亮,大家都醒来,此时,恰好是8点45分。布东站了起来,四处环视了众人一眼,然后说:“昨天我离开之后,就到村子里的各处跑了跑,收集了一些资料。
不论如何,我曾说今天9点钟把窃贼交给你们。唔,这案子也把我弄得晕头转向!不过,幸好,问题已经全部解决了,谜底也揭晓了。首先,我要把布厄申先生“3月4日’的绰号由来向大家介绍一下。
“大约在18年前,这地方来了一位叫亚历山大·布尼申的推销员,他是某个制针厂的,在各地推销缝衣针。可是,当他来到这个村子并住在村旅馆时,不禁爱上了村里的一位美丽迷人的姑娘——爱姬莉歌。不久之后,他们结婚了,婚后他们一直恩爱如初。然而,天妒丽人,两年之后爱姬莉歌因病去世,布尼申带着无可名状的心情离开了这个伤心地。虽然后来他又一次结婚,可是,仍然无法忘掉爱妻——
爱姬莉歌。而他的第二任夫人却是个醋坛子,为此,每逢爱姬莉歌的忌辰,他都会瞒着后妻,悄悄地祭奠爱姬莉歌。那一天正是3月4日。我曾到教会的基地去过一次,墓碑上刻着爱姬莉歌的生卒日期。
“起初,我便看出布尼申不像是窃贼,同时他又一再哀求,不要把这里的事告诉他的妻子。所以,我认定这其中必有内情,或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后来,我听村里的人讲了爱姬莉歌的故事,又去墓地里看了看,一切都明白了。
“布尼申先生,现在确定你不是那个窃贼。”布尼申激动得一下子站了起来,双眼噙满了泪水。
“那个真正的窃贼,必定是对教堂里的事十分了解。像布尼申先生这种外来人,是不可能知道圣堂中的宝物收藏在哪里,更不清楚那呕有个秘密警铃。这个人肯定住在离教堂不远,和神父的交情不错,另外他已发现了神父安装秘铃一事。可是,此人十分狡猾,想要嫁祸于他人,也就是说,他设下一计,使人们认为窃取宝物的就是布尼申光生。他戴着的帽子,身上穿的衣服,这些颜色全部与布尼申先生相同。
另外,嘴里又临时套上两颗牙齿,扮作布尼申的模样。”
“哦,原来如此……”孛修击掌赞道,“那个窃贼虽然扮作布尼申而且惟妙惟肖,但是,却把金牙的位置装错了。”
“不,窃贼绝不是那种粗心之人,金牙确在右边。”
“可是神父却清清楚楚地看到窃贼的金牙镶在左边呀,神父,是吧?”
“没错,金牙的确在左边。”
“不,应该在右边吧?神父。”
“不,就是左边,我不会胡说八道的。”
“的确,你所看到的是在左边。可是,实际上金牙在右边。”
“你究竟说什么?我无法理解。”男爵和孛修听了布奈的话,不禁疑窦丛生,用眼睛盯着布奈。可是,布奈却毫不在意,只是冲他们笑了笑。
“神父,请问,这间房子的结构和您卧室的相同吗?”
“一样的。卧室虽说在楼上,可墙壁、窗户、以及壁炉的设施完全相同。”
“那么现在,让我给大家作一项有意思的实验。孛修兄,请帮忙把百叶窗放下来,同时把窗帘拉上。”
立刻,屋子陷入一片漆黑之中。布奈戴上布尼申的帽子,穿上他的上衣,帽子压得非常低,上衣领子竖了起来。
“神父,请你站在我的对面。”
神父照此话站好。布奈张大嘴巴,突然把手电筒打开。
“哇,小偷……就是这个人,戴着金牙。”神父高声叫了起来。
“唔,真正的那个窃贼是私家侦探吉姆·布奈?……”众人“嗖”地一声全部站了起来。
而这时,布奈嘻嘻笑道:“各位,现在看清楚金牙在哪边呀?”
“哦,是在右边。”神父说,“可是,那天晚上,我却看到的在左边呀!”
布奈把手电筒熄灭了,屋里又是一片漆黑,他扳住神父的肩膀,把他转了一下,改变了神父面对的方向,然后退后三步,与神父站在一条线上。
“现在,请你往正前方看,马上灯就要亮了。”布奈把手电筒打开,让光照向前方壁炉上的一面巨型镜子上,光线从镜子里反射回来,布奈的面目便特别清楚地映在镜子上。
“现在看清金牙在左边还是右边?”
“哦,——在左边。”神父叫道。
然后,布奈将窗帘拉开,将百叶窗升起。
“通过这一实验,想必你已弄清楚了吧?神父,你看到的是镜子中的窃贼的面部,因此我说你把左右的位置弄混了!
“那晚你被惊醒,可是眼睛尚不适应,以至方向弄错了,你错把面向壁炉当作面对窗户,而事实却是正好相反。那个窃贼离你只有三步的距离,并且站在一条线上。
“当你打开手电筒,并没照在那窃贼的脸上,而是照在镜子上,由于光线反射的原理,你是从镜子里看到那窃贼的嘴脸。另外,镜子里之所以没有你的影子,是因为你和他有三步之遥。换句话说,这与光线反射的角度密切相关,在那角度之下,你可见到窃贼,可并不能见到自己的身影;反过来说,窃贼也只是见你而不见他自己。如果,画出图来,便是这样……”布奈操起一支笔和一张纸,在上面用铅笔画了一副示意图。
“神父,那么,犯人便是右边镶金牙的了!”
“恰好,布奈你的金牙也在右边!失礼了,我现在要正式逮捕你!”一个刑警一边说着,一边冲上去抓住布奈的腕子。
“嘿嘿,不要急,稍待片刻,我这个金牙是假的。”布奈用手指把嘴里右边的金牙取了出来。“你们看清楚了,这是十分薄的黄铜(铜和锌的合金)片制成的,假如有了这一玩意,自己就可以制成牙套,套在牙上,这小把戏,任何人都是举手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