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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张爱玲

_3 西岭雪(现代)
  但凡被有钱有势的男子取中的幸运女郎都是灰姑娘,披着一身艳羡或者妒忌的眼珠子走路,时时担心跌倒。
  敞篷跑车即使在上海这样的大都市里,也仍然不多见。沈曹的驾驶技术一流,车子在街道中间穿梭自如,虽是高峰时分,亦不肯稍微减速。两旁树木如飞后驰,风因为速度而有了颜色,是一大片印象派的绿,绿得让人睁不开眼睛。我的长发在绿色中扬起,没头没脑地披向沈曹的脸,他又要笑又要开车,捞起我的长发放在唇边深深地吻。
  我问他:“开敞篷车会不会担心下雨?”
  他反问:“爱上你会不会受苦?”
  “当然会,一定会,所以为安全计,最好减速行驶,三思而后行。”
  我笑着推开他,取一方丝巾扎起头发,在风中扬声笑,前所未有地痛快。
  爱一个人是这样的快乐。虽然我不能尽情爱一次,至少可以大胆地犯一回超速行驶的错吧。
  我们来到沈曹的工作室。
  这里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杂乱无章,如一般艺术家那般画像堆积,摄影作品随处堆撒。而是所有的资料都一格格严整地排列在书柜里,电脑桌上井井有条,沿墙一圈乳白色真皮沙发,茶几上摆着几样老饰物,最醒目的是一只旧时代的留声机,正在唱一首老歌,白光的《等着你回来》:“我等着你回来,我要等你回来……”
  墙上是莫奈《日本桥》真迹的巨幅摄影,浓浓的一片莲湖,映得满室皆绿,好像是风把路边的绿色吹到了这里来——睡莲在湖上幽娴地开放,密树成荫倒映水中,而弯月形的日本桥温柔地起伏在莲花湖上,也横亘于图画上半部最醒目的位置,被染得一片苍翠。
  很多人提到莫奈,就会赞起他的《睡莲》,但我却一直对《日本桥》情有独钟,那一片浓郁欲滴的绿,那种溢然纸上的生机,令人的心在宁静中感到隐隐的不安,好像预感好运将临,却又不能确知那是什么,于是更觉渴盼,期待一个意外之喜。
  站在巨幅的莲湖桥下,只觉那浓得睁不开眼的绿色铺天盖地遮过来,爱的气息再次将我笼罩,遇到沈曹,爱上沈曹,于每个细微处心心相印,相知相契,这些,都是命运,是命运!
  逃不出,也不想逃。日本桥下,我束手就擒,甘做爱的俘虏。
  沈曹按动机关,绿色日本桥徐徐退去,露出一座雕纹极其精致的挂钟,有无名暗香浮起,我忽然觉得困倦。白光仍在细细地唱,寂寂地盼:我等着你回来,我要等你回来……
  歌声将我的神思带向很遥远的远方,而沈曹的声音在另一个世界朦胧地响起:“这就是我的最新研究成果,我为它取名‘时间大神’,时钟上顺时针走,每分钟代表一个月,每12分钟为一年,每小时是五年,12小时,也就是最多可预知六十年后的情形。逆时针转,则每秒钟代表一天,每分钟是两个月,每小时十年,最多可以回溯一百二十年历史。更早的过去或者更久的未来,则等待仪器的进一步完善。目前这个设备尚未正式投入使用,一则资料不足,二则数据还不够精确,所以使用时,必须有我亲自监督,以防不测……”
  接着我再听不清他的声音,取而代之的,却是一阵阵细微的哭泣声,幽咽,稚气,仿佛有无尽委屈。
  我站了一会儿,渐渐分辨清楚周围的景像,是在一幢奇怪的院子里,空旷,冷清,虽然花木扶疏,灯火掩映,看在眼里,却只是有种说不出的荒凉。这是哪里呢?
  院中间有个秋千架,天井旁架着青石的砧板,边沿儿上结着厚苔,阴湿浓绿,是《日本桥》画儿上生剥了一块颜料下来,斑驳的,像蛾子扑飞的翅上的粉,爱沾不沾的。哭声从厢房里断断续续地传出来,我身不由己,踏着湿冷的青草一径地走过去。
  湘帘半卷,昏黄的灯光下,角落里坐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缩在壁炉旁嘤嘤地哭,宽宽的镶边袖子褪下去,露出伶仃的瘦腕,不住地拭着泪。她的周围,凌乱地堆着些洋娃娃,有飘带的纱边帽子,成队的锡偶骑兵,都是稀罕精致的舶来玩意儿。可是她在哭,哀切地,无助地,低声地哭泣着,那样一种无望的姿势,不是一般小孩子受了委屈后冤枉的哭,更不是撒娇或讨饶,她的低低的哽咽着的哭声,分明不指望有任何人会来顾惜她,安慰她,她是早已习惯了这样不为人注意的哭泣的。
  那样富足的环境,那样无助的孩童,物质的充裕和心灵的贫苦是毫无遮掩的凄惨。
  我最见不得小孩子受苦,当下推开门来,放软了声音唤她:“你好啊,是谁欺负了你?”
  她抬起头,泪汪汪大眼睛里充满戒备,有种怀疑一切的稚嫩和孤独——我的心忍不住又疼了一下,那么小的孩子,那么深的孤独,藏也藏不住——我把态度尽量放得更友好些:“我很想帮助你……我帮得上忙吗?”
  “May I help you?”她忽然冒出一句英文来,并害羞地笑了,羞涩里有一丝喜悦,“妈妈教过我这句英语,她说外国人常常这样招呼人,你是外国人吗?”
  不等我回答,她又充满期待地说:“你是黑头发,不是外国人,那么,你是从外国来的么?是留学生,和我妈妈一样?你是不是我妈妈的朋友?是妈妈让你来看我的吗?”
  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她一连串的问题,又不忍使她失望,只得含糊应着:“哦是。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哭?”
  “我叫张瑛……爸爸和姨外婆打架,姨外婆摔东西,打破了爸爸的头……我怕,我想妈妈。”她低头说着,声音里有泪意,可是已经不再哭了。
  我一愣,暗暗计算,不禁叫苦。沈曹扳错了时间掣,此刻绝非四十年代,此地也不是上海,张父居然还娶着姨太太,那么这会儿该是一九二八年前后了。
  那一年,北上军阀在少林寺火烧天王殿和大雄宝殿,钟鼓楼一夜失音;那一年,林徽音下嫁梁思成,于加拿大欢宴宾客;那一年,香港电台成立,揭开了香港传播业的新篇章;那一年,国民政府司法部改组为司法行政部,国共正式分裂;那一年,张爱玲还不叫张爱玲,而叫张瑛;那一年,张父辞了姨太太,带同全家南下,横渡墨绿靓蓝的黄浦江,从天津漂去了上海,从此开始了爱玲一生的漂流……
  我扶起小小的张瑛,紧紧抱在怀中,忽觉无限疼惜:“你是多么让人爱怜。”
  “爱怜?”她仰起头,大眼睛里藏着不属于她这年龄的深沉的思索,“从来没有人这样对我说过,从来没有人用这个词形容我。”
  小小年纪,已经知道对文字敏感。我更加喟然。她的脚边放着一本线装书,我拿过来翻两页,是老版的《石头记》,那一页写着:当日地陷东南,这东南有个姑苏城,城中阊门,最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这阊门外有个十里街,街内有个仁清巷……
  我忍不住握住她的手:“别担心,你们一家人就要去上海了,去了上海,妈妈和姑姑都会很快回来,在上海和你团聚。你知道吗?你要好好地活着,要坚强,要快乐,因为再过几年,你会是中国最著名的作家之一,会写出传世的作品,拥有无数的崇拜者。”
  “你怎么知道?”小瑛扑闪着眼睛,将小手塞进我的手中,那样一种无由故的信任,“什么叫崇拜?”
  “我当然知道,因为……”我看着她,很想告诉她,因为,你是我的偶像,我是你的读者,所谓崇拜,就像我对你这样,千里追寻,十年渴慕,甚至不惜穿越时光来找你。然而太多的话要说,一时却不知从何说起。最尴尬的是,我从未想过要向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倾诉衷肠。我只得从最简单的说起:“崇拜呢,就是一个人很佩服另一个人,视她为偶像,喜欢她,尊重她,甚至忍不住要模仿她,希望自己成为她那样的人……”
  不待我解释完,小瑛石破天惊地开口了:“姐姐,我明白了,我很崇拜你,长大了,我要做你这样的人。”
  她崇拜我?我哭笑不得。这么说,我才是她的偶像?我是张爱玲的偶像,而她是我的FANS?这是一笔什么账?
  这时候我忽然意识到另一件事来,既然早来了十几年,那么和8岁的张爱玲讨论爱情未免为时过早,而叮嘱她到了23岁那年不可以招惹胡兰成那个家伙,不仅于事无补,更可能徒然增添了她十几年的好奇心重,反为不美。但是好容易见到她,难道就这样无功而返吗?
  我眉头皱了又皱,终于想出一条计策来:“小瑛,带我去见你的父亲好不好?我想和他谈谈。”
  “好啊,我让何干去通报。”小瑛牵着我的手,蹦蹦跳跳地出门,到底是小孩子,再深的苦难,一转眼也就忘记了,只兴奋地推开门叫着:“爸爸,爸爸,妈妈的朋友来看我们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耳际忽然传来沈曹的一声轻呼:“咦,错了!”
  轰地一声,仿佛天崩地裂,双耳一阵翁隆,几乎失聪,眼前更是金星乱冒,无数颜色倾盆注下,胸口说不出地烦闷,张开口,亦是失声。四肢完全瘫软,不知身在何处,整个人被撕碎成千万块,比车裂凌迟更为痛苦,恨不得这一分钟就死了也罢。
  我心里说:完了,再也回不去了,子俊会急死的。
  怨女
  不知过了多久,我慢慢恢复知觉,耳边依稀听得人唱:“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是风月情浓……”
  莫非我已经到了离恨天外,灌愁河边?莫非这里是太虚幻境?
  一隙阳光自云层间悄悄探出来,一点点照亮了周围的环境。我看到自己徘徊在一条花木掩映的深院小径,看看阳光,好像是正午时分,可是阳光很旧,连带丁香花的重重花瓣也是旧的,透过屋子的窗望进去,那厅里的蓝椅套配着玫瑰红的地毯,也是微旧,而小径的尽处,仍然有熟悉的饮泣声传来。
  连哭声,都有种旧旧的感觉。
  小瑛?我庆幸,原来我还在这个园子里,还可以再见到小瑛。这一刻,我突然想到,小瑛的名字,和神瑛侍者竟是相契的。
  记得张爱玲说过,人生有三大遗憾:海棠不香,鲈鱼有刺,《红楼梦》未完。
  然而人如果能够穿越时光回到从前,去他想去的地方,见他想见的人,问他想知道的事,那不是就可以得到《红楼梦》后半部的真相?
  而如果我去到清朝向曹雪芹探得红楼真梦,再去到民国对张爱玲转述结尾,岂不是给她的最好礼物?
  身不由己,我顺着小径走向那所永远在哭泣的屋子,我知道,那里面的女孩子,是小瑛。她在等待我的帮助。
  然而伸手一推,才发现门竟是反锁,屋里的人已被惊动,微弱地呻吟:“是谁?救我!”
  他们竟将小瑛锁在屋子里!这一下我怒火中烧,三两下解了锁链,推门进去,急急奔至床前,询问:“小瑛,你怎样?”
  床上的人吃了一惊:“你是谁?”
  而更为吃惊的是我——床上的女孩头发凌乱,脸色苍白,依稀可以看出小瑛寂寞冷郁的影子,可是她的年龄,却至少已有十六岁。
  片刻之间,我竟然已经穿过了十年!
  小瑛强撑身子,抬起头来,眼中流露出一丝喜悦:“姐姐,是你。”
  我大惊:“你认得我?”
  “小时候,我见过你。你是我妈妈的朋友,你又来看我了。”
  我忽觉辛酸,对我来说,只是倏忽之间,而对她,中间已经过了十年,萍水聚散,她却一直铭记。只为,她一生中的温情,实在少之又少,因此才会记忆犹新的吧?
  “你是那个姐姐吗?”她微弱地问我,“上次你来我家,说我让你爱怜,还说要找我爸爸谈谈的,可是你走出门,就不见了。我告诉爸爸说你来过,他还说我撒谎。”
  “你没有撒谎,是姐姐失约了,姐姐对不起你。”我连声地说着,心里惶愧得紧,我竟然对张爱玲自称“姐姐”,岂非唐突?
  可是,我的确认识她已经有十几年了。我说过,第一次看她的《倾城之恋》时,我只有十岁,也就和小瑛迁居上海的年龄差不多吧,只是,当时的我,远比爱玲幸福得多。
  我再次说:“小瑛,对不起。”
  “我现在不叫小瑛,叫张爱玲了。”爱玲虚弱地说,“姐姐,记得吗?你说过我让你爱怜。我记着你的话,让妈妈把我的名字改成爱玲,因为,我希望多一点人爱我,有更多的人爱怜我,就像姐姐你这样。姐姐,你是……我的偶像。”
  我的眼泪流下来,不能自抑:“爱玲,是谁把你锁在这里?我能帮你什么?”
  隔了十年,我问她的问题,却仍然和几分钟前一样。
  但是爱玲已经闭上眼睛,不肯回答,眼角缓缓渗出两滴清泪。
  我失措地望着窗外,一时无语,忽觉那景象依稀仿佛,在哪里见过的:阳台上有木的栏杆,栏杆外秋冬的淡青的天上有飞机掠过的白线,对面的门楼上挑起灰石的鹿角,底下累累两排小石菩萨……这不是一九二八年的天津,而是一九三八年的上海,张爱玲就是在这一年里离家出走,投奔姑姑张茂渊的。
  但是此刻,此刻的爱玲还没有逃脱旧家庭的阴影,还在忍受父亲和继母的欺侮,而且在生着病。她脸色灰败,连说话的力气也微弱:“姐姐,如果我就这样死了,你要告诉我妈妈,我很想和她生活在一起。我一直,都希望自己有个家,安稳的,有爱的,家……”
  “你不会死,爱玲,我答应你,你一定不会死的。”我只觉心如刀绞,站起身说,“你放心,我这就去找你爸爸谈判。”推门之际,不禁踟蹰。上一次,就是在走出门的一刹经历了天惊地动的痛苦的,咫尺天涯,谁知道这一步踏出去,我又会走去了哪里,遭遇些什么?但是身后的爱玲在受苦,她患了很重的病,危在旦夕,如果我不救她,还有谁呢?
  那一步终于还是跨出去了,义无反顾。
  天保佑,并没有什么电闪雷鸣发生,我安静地穿过垂花门,径奔了张宅正房去。只是午后,但是这里的气氛却是黄昏,鸦片的氤氲充塞在整个屋子里,使一切都迷蒙,时间静止于阿芙蓉的魅惑,所有的是非善恶都模糊,而烟榻上吞云吐雾的张老爷子,便是最不理是非的神仙——原本神仙就是难得糊涂的。
  看到我,他微微欠身,些许的惊愕,却也只是无所谓——对于他,除了鸦片烟,又有什么是有所谓的呢?
  “来了客人,怎么也不见通报?”他咳两声,放下烟枪,恍惚地笑着,笑容里露出暮年的黯然,甚至有些慈祥。打量着我的长裙窄袖,他现出了然的神情,“你这样子的打扮,是她妈妈那边的人?替她妈妈做说客来了?”
  我有些喟然,到底是父女,再恨,也还有血脉的相连,他与爱玲初见我时的问话,竟是一模一样的。
  “我为爱玲来,她病了。”
  “我知道。”他木然地说,将烟油淋在灯上,发出焦糊的香味,“这个女儿,这个女儿,唉……”尾音长长的,是刻意做出来的一种有板有眼的感叹,似乎一言难尽,其实原就不打算把话说完的。
  我只觉气氛无比怪异,面对着这样一个半死的人,不由觉得生命是如此的漫长与无妄。
  在屋里站得久了,渐渐看得清楚,这个屋子和小瑛的屋子一样,都清晰触目地写着物质的丰富和情感的贫乏:那摆满了百宝格的各款各料的鼻烟壶,插了各种鸟雀翎毛的古董花瓶,胡乱堆放的卷轴字画不知是真迹亦或膺品,收集来的时候必是花了一点心备的,但是现在也毫不在意地蒙尘着……
  榻上的人,也早已蒙尘,无论是他的年纪,还是他的心。
  我轻轻吟哦:“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他一愣,眯起眼睛:“有几分意思。”
  我又道:“出名要乘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他看着我,不明所以。
  我叹息:“张先生,这些句子,都是你女儿写的。她幼承庭训,有极高的文学天赋。是你给了她生命和天份,难道也要由你亲手来扼杀吗?”
  他深深动容,又恍惚莫名,看着我瞠目难言。良久,忽然说:“她从小就喜欢写文章,还做过几首古诗,做得是很好的。许多读四书长大的少爷都做得不如她。她还想给《红楼梦》做续呢,叫做个‘摩登红楼梦’,呵呵,让宝玉出国留学,让贾老爷放了外官,贾琏做了铁道局局长,芳官藕官加入了歌舞团,元春还搞了新生活时装表演……是我给分的章回,还拟了回目,记得有这么一回,叫作‘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现在看来,这意思竟是很不吉利的呢……”
  他的声音渐渐地低下去,每说一句话就要停下好一会儿,并不看着我,只是吸烟,吐一口烟再说一句,好像自言自语。他说这话的时候,似乎是一个慈父了,可是他的慈爱,只限于记忆。他记忆中那个乖巧听话的女儿,和厢房里被囚禁并且正在病中的女儿,仿佛不是同一个人。
  而我是同样地惘然。究竟他哪一分钟是真,哪一分钟是戏,他的心在哪里呢?那个锦装缎裹的腔子里,还有人气吗?或者早已由石头代替了他的心?他的心,已经被鸦片灯一点一点地烧尽了,烧成了灰,风一吹就会散去。可是灰吊子,却还悬悬地荡在空中,让他有气无力地续着这无妄的生命。
  然而,为了小爱玲,我还是要对着这样一个失了心的人苦劝:“你的这个女儿,将来会是中国文学史上举足轻重的一个人物,她至少有七十五年好活,不能不明不白地死在今天。你救了她,不仅是救了一个女儿,还救了十几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救了无数喜欢看她文字的读者后辈……”
  说到一半,我自己也觉荒唐,口角好似街边摆摊测字的张铁嘴,瞎掰过去未来。
  咦,我是从未来回到过去的,所以可预知一切;而沈曹说过,时间掣最远可以前进六十年,如果我往未来走一回,然后再回来,不是可以像现在对张某预告命运种种安排一样,届时也可以对沈曹或者子俊颁布时间大神的诸般旨意了?而如果我预见将来的种种不如意,岂非可以早做打算,提前消灾弥祸于未发生?果然如是,生活中又哪里再会有波澜,一切都可以按照理想来计划,来发展,来完成,生命岂非完美至毫无遗憾?
  想到沈曹,刚才的那种头眩耳鸣忽然又来了。我又一次被抛在了风起云涌的浪尖上,仿佛站在悬崖边上,看时间大河滔滔流过,“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大约,就是这样的心境吧?
  近七十年岁月转瞬即逝,我看到小瑛迅速成长,看到她投奔姑姑张茂渊,走进常德公寓,看到她立著扬名,由她编剧的电影博得满堂彩,看到有个穿西装的男人站在她家的楼下按门铃,背影蕴藉风流,那一天,是1944年2月4日……
  “1944年2月4日。”我喃喃,窒息地抓紧胸口的衣裳,虽然那只是一个背影,然而已经足以让我感觉到危险,觉出难以言喻的萧杀之气。
  是了,那是胡兰成。1944年2月4日。他第一次拜会张爱玲。我要记住这个时间。我要阻止这段姻缘。
  眩晕和焦虑将我折磨得几乎再一次失去知觉,然幸好只是眨眼间,种种不适已经消失,而我重新立在了沈曹的工作室,《日本桥》巨幅摄影正在徐徐合拢,仿佛梦嫫合拢她的翅膀。
  “欢迎回到21世纪。”沈曹微笑,对我张开双臂。
  世界之大,真也没有什么地方会比他的怀抱更加温暖适意了。
  “可不可以再试一次,我想看到三十年后的你和我,各在什么地方。”
  “不用问时间大神我也知道,那时候我们会在一起。”沈曹轻轻拥抱着我,关切地说,“这个时间大神还在实验中,有很多地方没有完善,反复尝试会有负作用,虽然我还不能确知是些什么,但你还是过些日子再试吧。”
  “难怪刚才我那么难受,就是你说的负作用吧?”
  “你刚才很难受?”沈曹十分紧张,“你详细地说给我听,慢慢说,让我做个临床记录。”
  “刚才,我本来是去了一九二八年的,但是忽然间,天惊地动地,又到了一九三八年,虽然只是一下下,可是那种感觉,倒好像过了几百年似的……”
  沈曹边听边点头,脸色越来越难看,我心中不忍,不肯再说下去。沈曹叹息:“这是时间大神第一次投入使用,我把你送回一九二八年后,计算出数据有误,所以又移了几分钟,可是不能精确,仍然没能到达你所要去的年代和地点。看来所有的数据和操作步骤,我还要重新计算过。而且,我也没想到,如果将一个人在片刻间从十年前送到十年后,会对她的身体状况产生那么大的负作用。锦盒,你这会儿觉得怎样?还觉不觉得晕?”
  其实我真还是有点昏沉沉的,而且胃里也隐隐作呕,可是看到沈曹一脸的关切紧张,只得忍住一阵强过一阵的晕浪感,笑着说:“早就没事了。别说穿越时光隧道了,就算乘飞机出国,也还要倒一阵子时间差呢。看不出你平时张牙舞爪,一遇到点小事,这么婆婆妈妈的。”
  但是沈曹仍然不能释怀,苦恼地说:“本来以为,穿越时光的,并不是你的身体,而只是一束思想。所以应该不会给身体带来什么影响的。可是现在看来,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你是说,回到二十年代的,并不是我这个人,而只是一束电流?”我又听不懂了,“可是我分明身临其境,脚踏实地地走在张家花园里,用我的手扶起张爱玲,还替她擦眼泪,难道脑电波可以完成这些动作吗?”
  沈曹解释:“这就像看武侠电影,每个动作看上去都真切有依,可是实际上并不是真人在那里打,而只是一组影像的投映。穿越时光,也和这个异曲同工,所有的过程,只是在意念中完成。不过,也许就像是脑力劳动同时也是一种体力付出吧,即使是意念回归,你的身体也还是受到影响……”说到这里,沈曹忽然停下来,望着我说,“锦盒,今晚,可不可以不走……”
  “不可以。”不等他说完,我已经断然拒绝,“沈曹,我已经有男朋友。”
  “子俊?”沈曹敏感地问,“我刚才听到你在叫这个名字。”
  “是的,他叫裴子俊。”
  “我不想知道这个。”他粗暴地打断我,“你男朋友的名字,应该叫沈曹!”
  “沈曹……”我低下头,欲言又止。
  他忽然叹了一口气,放缓语气说:“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担心你的身体,想就近照顾你。你放心,在你男朋友回来之前,我不会烦你。就算我们要开始,我也会等到你和他说清楚,不会让你为难的。”
  我看着他,他的眼光如此温暖,像一只茧,将我笼罩。
  理智是扑翅欲飞的蛾子,在情感的茧里苦苦挣扎,心呢?我的心是那只茧,亦或那只蛾?
  情感的潮水涌上来,淹没我,拥抱我,有种暖洋洋的慵懒,仿佛一个声音对我说:投降吧,爱他吧,这是你最喜欢的方式,是你最渴望的爱情。
  可是,子俊的名字是一道铭刻,在我的生命中打下烙印。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纵然不如意也好,终究情真意切,岂可一天抹煞?子俊走的时候,说过要带花伞给我,他那个简单的脑袋里,只有花伞手镯这些个十年不变的小礼物,再想不到银质相框,时间大神,也不懂得欣赏莫奈的《日本桥》。但是也正是他的简单,让我不敢想象,如果告诉他短短的几天分别里,我已经变了心,他会怎样。
  想到他可能受到的伤害,我的心已经先代他而疼痛了,怎么忍得下?
  理智的蛾扑腾着晶莹的翅,挣扎也好,软弱也好,终于破茧而出——我避开沈曹的眼光,清楚地说:“对不起,我要走了。”
  我们并没有就此分开,沈曹陪我去了苏州河。
  他说:“很多书上把张爱玲出生的宅院写成是泰兴路也就是现在的麦根路313号,其实是错的,正确的地址应该是康定东路87号。这是由于近代上海路名一再更改造成的。”
  我奇怪:“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我查过。”他淡淡地说,“向民政局要的资料。”
  怎样查?为什么查?他一字未提。而我已深深震动。
  在这个利欲薰心,做什么事都要有目的有结果的今天,有个人肯为你的一句话而做尽功课,却完全不指望你回报,那是一种怎样的幸福?
  我和沈曹并肩慢慢地走着,越接近心中的圣地,越反而有种从容的感觉,仿佛面对美食,宁可细细品尝而不愿意一口吞下。
  他很自然地牵起了我的手。手心贴着手心,算不算一种心心相印?
  当年张府的高墙深院,如今已经成了一所医药中专学校的校舍。花园和围墙早已拆除,从张爱玲被囚的屋子里望出去可以看到的那一排小石菩萨也被敲掉了,然而扶着楼梯的扶手一路“咯吱吱”地走上去,楼梯的每一声呻吟却都在告诉我:这里的确是张爱玲出生的地方。
  那雕花的楼栏杆是蒙尘的公主,隔着百年沧桑,依然不掩风华,执著地表明它曾经的辉煌。走遍上海,这样苍老而精致的楼梯大概也是不多见的。
  厅里很暗,阴沉沉的,有种脂粉搁久了的老房子特有的暧昧气息。
  阴沉沉的走廊尽头,张爱玲在远远地对我张望,仿佛带路。我甚至可以看得清她脚上软底拖鞋缎面上的绣花。
  整座楼,都像是一只放大了的古旧胭脂盒子,华丽而忧伤,散发着幽黯的芬芳。
  秘密被关在时间的窗里,不许春光外泄。淘气的男孩子踢足球打碎了一块玻璃,故事便从那里流出去了——
  关于张爱玲的传记那么多,我最钟爱的,惟有张子静先生的《我的姐姐张爱玲》。毕竟手足情深,感同身受,点点滴滴,喁喁道来的,都是真情真事,细致入微,远不是其他后人的揣想杜撰可以相比。
  在子静先生的回忆中,关于姐姐张爱玲和继母顶撞而被毒打的整个过程,描述得非常清楚:“在这一刹那间,一切都变得非常明晰,下着百叶窗的暗沉沉的餐室,饭已经开上桌子,没有金鱼的金鱼缸,白瓷缸上细细描出橙红的鱼藻。我父亲趿着拖鞋,啪哒啪哒冲下楼来……”
  父亲听了继母的挑唆,把爱玲关在小屋里不许出门,也不许探望自己的亲生母亲,足足有大半年时间。爱玲积郁成疾,得了严重的痢疾,差点死掉。后来不知怎的,张父忽然良心发现,亲自带了针剂来到小屋里给爱玲注射,终于救回她一条命……
  旧时代的女子,即使尊贵清高如张爱玲吧,亦身如飘萍,生命中充满了危险与磨折,时时面临断裂的恐惧。谁知道生命的下一个路口,有些什么样的际遇在等待自己呢?
  那一年的冬天,张爱玲离家出走,投奔了姑姑和母亲。从苏州河往静安寺,是逃出生天;然而从静安寺往美丽园,却是一条死巷。
  胡兰成,一个爱情的浪子,一个政治的掮客,一个天才的学者,字好,画好,诗好,口才便给,头脑清醒,几乎除了人品无一不好。最难得的,还是他善解人意,尤其是张爱玲的意,他对爱玲文字的激赏与解说是独具一格的——那样的男子,是那样的女子的毒药,无论他的人品有多么不堪,她也是看不见的。
  不是不知道他劣迹斑斑,然而女人总是以为坏男人会因她而改变。越是在别的方面上聪明的女子于此越痴。
  记得见过一篇胡氏的随笔,写的是《桃花》,开篇第一句便是:“桃花难画,因要画得它静。”即使带着那样深的成见,我也不能不为他赞叹。胡某是懂画的人,却不是惜花的人,于是,他一生桃花,难描难画。
  张爱玲,是胡兰成的第几枝桃花?
  校工在一旁等得不耐烦,晃着一大串钥匙催促:“先生小姐,你们进来很久了,到底是找人还是有事?学生都走光了,我要锁门了。”
  我点点头,茫然地转身,看到沈曹在身后沉默的陪伴,那了然的眼神令我忽然很想痛哭一场。
  也是这样地风流倜傥,青年才俊,也是这般地体贴入微,博才多艺——多么像一场历史的重演!
  这一刻,我甚至希望,他不要这样地懂我,这样深地走进我的心里去,这样子做每一件事说每一句话都可以深深地打动我。
  如果有个人,他总能够很轻易地了解你,甚至比你自己更知道该为你做些什么,你会怎么样?
  我们仍然牵着手,缓缓地下楼,每一个转弯都如履薄冰。
  张爱玲的死巷,是胡兰成。我呢?谁可预知,沈曹带我走进的,可也是一条死巷?
  红玫瑰与白玫瑰
  这个晚上注定是不眠的。一方面终于达成了约会张爱玲的梦想,令我始终有种不敢相信的忐忑和惊疑;另一面,《日本桥》的绿色沁人肺腑,想得久了,便有种晕船的感觉。也许,是穿越时空的负作用未消?
  我裹着睡袍缩在床角坐了很久,猛一抬头,看进镜子里,却见自己的整个姿势,典丽含蓄,似曾相识——那不是张爱玲相簿里的定格?
  这一刻的我,与她像到极处,仿佛附身。
  张爱玲爱上胡兰成,一遍遍地问:“你的人是真的么?你和我这样在一起是真的么?”
  同样的话,我也好想问沈曹。
  忽然有电话铃声突兀地响起,是惊魂,亦是唤人还魂。
  是子俊,他说现在已经在火车上,明天早晨抵沪,然后说了声“明天见”就匆匆挂了。
  我的心一下子就乱了,本来就纠缠如麻的心事,现在更是千丝万缕扯不清。明天,明天子俊就回来了,我要告诉他沈曹的事吗?可是我和沈曹,到底有什么事呢?他说过他希望回到十年前,改写我的爱情史,他毫不掩饰地表达过他对我的兴趣和欣赏,可是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承诺,甚至没有过清楚的爱的表白。让我对子俊说些什么呢?说我爱上了别人,决定与他分手?十年交往,就这样轻轻一句话便可以揭过的么?
  张爱玲说每个男子都有过至少两个女人,红玫瑰和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中一颗朱砂痣。
  女人,何尝不如此?
  每个女人的心里,也同样是有着两个男人的吧?一个是她的知心,一个是她的知音。嫁给了知心,心就是空的,会觉得永远没有回声;嫁给了知音,又变得失声,永远活在不能把握之中。
  得到多少,失去多少。爱与理想,只要选择,便注定是错的。
  所谓错爱,无非是爱情的过错与错过。
  天一点点地亮了。
  我像往常一样,拎了菜篮子奔市场里买鱼,好煮姜丝鱼片粥等待子俊到来——他说过每次远途归来,总是没有胃口,最渴望的就是一碗我亲手煮的鱼片粥。
  如果不是沈曹,也许我会这样心甘情愿地等在屋子里,为子俊煮一辈子的鱼片粥吧?
  然而现在我更渴望的,却是和沈曹共进一杯龙井茶。
  茶性易染。听说在茶庄工作的人,是不许吃鱼的,更不能让手上沾一点鱼腥。
  拎着鱼篮走在嘈杂的菜场中,我忽然觉得自己是这样地糟糕——我怎能心里想着一个人,却在为另一个买鱼煮粥呢?
  鱼片在锅里渐渐翻滚起来,如我七上八下的心。
  子俊进门的时候,粥刚刚好。他夸张地把自己一下子抛到床上去,喊着:“累死了,累死了,香死了,香死了。”
  奇怪。见到他之前,我挣扎烦恼了那么久,可是见了面,却丝毫没有尴尬的感觉,一下子就恢复到旧模式中,好像从没有分开过似的。十年的交往下来,有时根本分不清我们之间犹如咖啡与奶的情愫,究竟是爱还是习惯。
  我把粥端到床前茶几上,笑他:“语无伦次的,什么死啦?”
  “我累死了。粥香死了。”子俊端起碗,呼噜呼噜地喝起来。
  我满足地看着他,心中漾起本能的幸福感。有时候,幸福也是一种本能反应。
  一切都是模式化的。他放下粥碗,开始整理行囊,一样样地往外拿礼物,同时汇报着大同小异的途中见闻,并随口讲述些新搜集的搞笑段子。“有个蜜月旅行团,分配房间的时候才发现,有一男一女是单身,男的失业,女的失恋,想出来散散心,贪图蜜月团优惠多,就合伙报了名。可是现在怎么办呢?团员的房间是预订好的,多一间也没有了,虽然这两个男女不是夫妻,可是也只能合住了。”
  “但是报名前旅行团不要检查结婚证件的么?”
  “别打岔。且说这一男一女住进同一个房间,房间里只有一张床……”
  “你们开旅行社的通常订的不是标准间吧?应该有两张床才对。”
  “才不是呢。这是蜜月旅行团,所以订的都是夫妻间,一张床的。只有一张床。于是这一男一女就说,我们猜拳定输赢吧,赢的人睡床,输的人睡地毯……”
  “那这男的也太没风度了。”我评价,“他应该主动要求睡地毯才对。”
  “好好听故事。这两个人猜拳,结果是女人赢了。于是她便睡床。可是到了半夜,男的实在冷得受不了,就央求这女的,让我上床吧,我实在太冷了,我保证规规矩矩的。这女的说,那可不行,我和你睡一间房已经很委屈了,再睡在一张床上,那不是跳进黄河洗不清?可这男的一直求一直求,女的心软,便答应了,可是拿了一只枕头放在两人中间说,这是界河,你可不能越过来。这男人答应了,一夜无事。第二天,他们一团人出去观光,忽然一阵风来,这女人的纱巾被吹走了,挂在一棵大树上。女人很是惋惜,直说呀我的纱巾,这纱巾对我很有意义的。于是这男人不由分说,嗖嗖爬上树替这女人把纱巾取了下来,并且温柔地替她围在了脖子上,没想到女人忽然变色,啪地打了这男人一记耳光,并且骂了一句话……”
  我配合地笑着,赞着,却觉得自己的灵魂分成了两半,一半留在屋子里煨着鱼片粥,另一半,却飞在空中寻找日本桥……直到子俊将我唤醒:“你猜猜看,这女的说了一句什么话?”
  “什么?”我定一定神,随口猜,“是嫌这男人动手动脚,不规矩吧?”
  “不对。”
  “那么,是恨这男人动了她的很有意义的纱巾?”
  “也不对。”
  “那……我猜不着了。”
  “我就知道你猜不着。这女的说啊:这么高的树你都爬得上去,昨晚那么矮的枕头你翻不过来?”子俊得意地报出答案,自己先哈哈大笑起来。
  我也只得咧开嘴角做个我在笑的表情。
  子俊这才注意到我的不对劲:“喂喂,你是起得太早了没睡好还是有心事?”
  我振作一下,忍不住问:“你说,这世界上会不会有这么一个人,他是照着你的理想打造出来的。因为理想中的人总是由一个一个细节,一个一个特征组合的,而不是一个完整的具体的形象。所以这个人也就是一部分一部分的,一段一段的细节,无法把他具象,量化,落实。”
  子俊莫明其妙:“你在说什么?你是看到一个人的鼻子了还是眼睛了?还一部分一部分的。”
  “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我苦恼于无法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也许这个问题根本不该同子俊讨论,可是不问他,又同谁讲呢?而且多年来,我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不论有什么心事,都会对子俊讲出来。有时,根本不是为了向他要答案,而只是在倾诉中让自己理清头绪。
  “那什么意思呀?一段一段的,上半段还是下半段?”子俊坏坏地笑起来,“要是上半段还比较正常,有头有脸有美感,要光剩个下半段,两条腿顶截腰自个儿走过来,还不得把人吓死?不过如果是个女人呢,当然还是下半段实用些。”
  我哭笑不得。“算了,不同你说了,根本鸡同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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