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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张爱玲

西岭雪(现代)
  倾城之恋
  “她的一生虽然沧桑却曾经绚丽而多彩——生于乱世,少年时受尽折磨,忽然上帝将一个女子可以希祈得到的一切美好都堆放在她面前:才华、盛名、财富、甚至爱情,如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可是其后又一样样抽走,换来加倍的辛酸苦楚,跌宕流离,当她开至最美最艳的时候,也是她的路走到尽头的时候,于是不得不选择一死以避之——人生的悲剧莫过于此。”
  放下剪报,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是那样的委屈,不能控制。
  窗外,细雨如丝,有燕子在雨中急急地飞,苍灰的天空,苍灰的屋脊,苍灰的鸽子背,哦,这是张爱玲笔下的上海,可是距离张爱玲离开已经整整半个世纪了。
  那是一份1995年9月的旧报纸,新闻栏里说,一代才女张爱玲于8日晨被发现死于洛杉矶的一座公寓里,警方判断,距她去世大约已有六七天的时间……
  洛杉矶?怎么会是洛杉矶?她明明是上海的女儿,竟然一个人走在那么遥远的孤独的异乡,谁也没有告诉,便独自决定了要悄悄地结束生命。
  噫,生又何欢,死又何惧,她是真的累了,厌倦了,是吗?
  我打开窗子,让风吹进来,让雨飘进来,让张爱玲寂寞的游魂飞进来。我想告诉她,我有多么爱她,有多少人爱她,惋惜她,不舍得她,她怎么忍心就这样离开了呢?
  记得小时候听外婆说,人死后会将生前所有的路重走一遍,一一拾起前世的脚印,这样才可以重生,转世投胎。
  上海留下了张爱玲那么深的回忆那么多的脚印,她总要回来的吧?
  当她飞过上海的天空,会看到我,看到这个为了她才来到上海寻梦的姑苏女子吗?
  ——从十几岁第一次看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到二十几岁终于有机会把她所有作品买全,整整爱了她十年,从来没有改变过。
  这个追星的时代,每天都有FANS们为了争看偶像打破头,如果说我也有偶像,那就是张爱玲。是为了她,才痴迷于上海的风花雪月,才会对电视连续剧《上海滩》奉若圣经,才会把阮玲玉的美人照挂满闺房,才会有心无心地开着音响一遍遍放周璇的《夜上海》,才会放弃工作分配一个人独自来到异乡为异客。
  可是走在上海的街头,我却见不到她。
  连梦也没有一个。
  晚生了数十年,就有那么遗憾。
  我穿平底鞋,白衬衫,软料长裙,梳麻花辫,手里恒常一柄十六骨水墨山水的竹纸伞,雨天两只黄鹂鸣翠柳,晴时一行白鹭上青天。
  上海看我是异乡客,我看自己是槛外人。
  反正已经格格不入,索性做到尽。
  子俊笑我住在上海想着上海,可是心里的上海和身边的上海却不是同一个。
  我同意。日思夜想,怎样才可以见张爱玲一面呢?
  裴子俊是我的男友,一个酷爱旅游不爱动脑的家伙,正职是导游,兴趣是做登山队员。也有人会把他的样子形容成英俊,因为他那一米八的个头在上海很不易见,而且手长腿长,四肢发达,时时喜欢弓起双臂做勇武有力状,这个时代没有老虎给他打是可惜了。
  但是我不认为一个男人有肌肉就可以算英俊,我心目中的英俊男生是许文强——注意,是电视剧《上海滩》里的许文强,而非电影明星周润发。
  一个演员塑造了某个角色,并不会因此就变成这个角色;张爱玲写了《倾城之恋》,但我爱的是张爱玲,不是白流苏。这点我分得很清楚。
  我对子俊说:“怎么能见张爱玲一面呢?”
  他笑:“还说你不是白日做梦?”
  这一句是电影《大话西游》里青霞笑紫霞的对白,学几句周星驰已经是我男朋友最高的艺术细胞,书他是绝对不读的。不过好在他虽然不知道刘文西就是刘海粟,八大山人只是一个人的号而不是八人组合,却也知道张爱便是张爱玲的简称。
  我过生日的时候,他也晓得买了最新版的礼品精装本《传奇》送给我。可是我又忍不住要教训他:“买书是为了看文字的,不管它是印在花纸上还是白纸上,是装在木盒子里还是金盒子里,它的价值都不会改变。”
  他挠头:“但是包装得漂亮点不是更好看?漂亮的女博士也比丑的受欢迎。”
  你不能不承认,他的话有时也未必没道理。
  但我还是要问:“怎么才能亲眼看一眼张爱玲呢?”
  他笑我:“如果她来上海开个唱,我打破头也替你抢一张票回来。”
  我瞪着他,还是忍不住笑出来。不能怪他调侃,也许我这个想法的确是荒诞了些。
  5年了,便是张爱玲在天有灵,也早已魂梦两散,亦或者转世投生,喝了孟婆汤,过了奈何桥,再也无复前尘记忆了。
  唯有我,苦苦地挽着两手旧上海的星痕梦影,走在五十年后的大街小巷里,寻找五十年前的风花雪月。
  每每去新华大戏院看电影,遥想数十年前这里首演话剧《倾城之恋》,张爱玲必也是夹于其间,悄悄地丰收着观众的喜悦与赞叹的吧?然而如今匆匆来去的人流中,哪里还可以寻到故人的萍踪?
  我叹息:“这一生中我老是错过,念杭州美院,没赶上林风眠当校长;来上海打工,没赶上张爱玲签名售书。”
  “但是你恰好遇上了我,不早也不晚,也算运气了。”子俊嘻嘻笑,又说:“过两天我们就要出发了,你要我带什么礼物给你?”
  这又是子俊一大罪状,送礼物当然是要有惊喜的才好,可是他每次都要认真地先问过我,而我总是盛情难却,只得随口答:“什么都好,风格特别的项链啦手镯啦都行,上次你去昆明给我带的那些竹伞呀绣荷包啦就挺好。”
  于是,我的箱子里便有了一整排的各式花伞荷包,足可以开个精品摊。
  一根筋的裴子俊哦,硬是看不出其实所有的旅游点上的工艺品都是差不多的,西安可以卖雨花石,南京也可以卖兵马俑,真正与众不同的礼物,根本不是随便上街逛一逛就可以买得来的。
  最可气的,是他有一次竟然拿了十几轴造假做旧的国画来向我献宝,说是倾囊购进的白石墨宝。也不想一想,真是齐白石亲笔,一幅已经千金难买,还能让你成批购进?他以为是1949年呢,400大洋可以买170幅。
  按说子俊足迹遍及大江南北,攀岩潜水都来得,连热气球漂流都玩过,应当见多识广才对,可是他的所作所为,就好像守在一个密闭的屋子里一梦睡到老一样,完全不懂得思考。
  他一生中做过的最大决定,就是在我已经决定与他分手、所有亲友也都劝我无效转而劝他放弃的时候,有一天他忽然福至心灵,辞去工作背着旅游包跑来了上海,而且一言不发地,直到找到工作和住处后才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那时我已经在上海独自打拼了半年,钱已经用完了,朋友却还没交到,正是最孤独彷徨的时候。这个排外的城市里,我和子俊不仅同是天涯沦落人,而且是他乡遇故知,于是重归于好。一转眼已经五年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明年春节我们会一起回家去禀报二老,把手续办了。
  可是,真的要嫁给他吗?就像一滴墨落到宣纸上,从此决定了纸的命运?
  如果是山水画,是青山秀水还是乌云压城城欲摧?如果是花鸟画,是百鸟朝凤还是日之西矣鸡栖于埘?如果是人物画,是工笔仕女还是泼墨李逵?
  ——怕只怕,连李逵也做不好,直弄个李鬼出来,到那时,才叫日之西矣悔之晚矣!
  “出门的东西收拾好了吗?”我叹息,尽自己为人女友的本份,“要不要我去你处帮你整理箱子?”
  “不用。你去了,我还要送你回来,来来去去地多麻烦。”子俊说,“除非你答应晚上呆在我那里不回来。”
  我睃他一眼,不说话。
  子俊有些讪讪地,自动转移话题:“你只要做到一点就行了……”他望着我,很认真地又是很孩子气地许愿,“你要每天在睡前说三遍:我想念裴子俊,我想立刻看到他。那样我就会很快回来。”
  我“哧”地一笑:“我想见张爱玲。说了千百遍不止,也没见她来过。”
  然后我们还是一起出门去为子俊挑选随行用品。
  其实子俊出门是家常便饭,一概折叠旅行包迷你牙具包应有尽有,但是他每次远行,我还是忍不住要陪他添置点什么小物件,仿佛不如此便不能心安理得似。
  走在超市里,子俊感慨地说:“你知道我最羡慕什么?看那些新婚夫妻一人一手推着车子在货架中间走来走去,挑一包方便面也要研究半天哪个牌子最可口,买瓶酱油也比来比去哪种价格最便宜。真是人生最大乐事。哪像我们,每次来市场都像打仗似的,想好了买什么才进来,进来了就直奔目的地,拿了便走。一点过日子的情味都没有。”
  “你这是变相骂我没人味儿?”我斜睨他,“难道现在不是在过日子?”
  “各过各的日子。”子俊抱怨,“锦盒,与其交两份房租置两份家当,每天跑来跑去的,为什么不干脆……”
  “也不过是省点走来走去的的士费罢了。”我打断他,“趁还付得起,及时付出,将来你想找个走来走去的理由还嫌矫情呢。”
  子俊叹息,一声接一声,但是毕竟不再坚持。
  其实类似的对话,这十年里,每隔一段日子就会重复一两次。
  有时候我也会想,是不是自己的选择太过离奇叛俗,算不算不正常?但是要我接受暧昧的同居,我宁可结婚。
  我始终认为,能够同居,就能够结婚。然则,又何必背上个不名誉的未婚先嫁呢?
  难得子俊等我十年,一直纵容我,忍让我。
  其实私下里不是没有想过,不如就这样结婚了也罢,十年都这样子迁延过去,人生也不过是数个十年而已,一段婚姻里有两个人,至少一个人是心满意足的已经成功了一半,至于那不大情愿的另一半,天长日久,总也会习惯成自然,终于接受下来的吧?
  路过读书区,看到最新包装的《华丽缘》,虽然所有的故事都已耳熟能详,还是忍不住要取在手中翻了又翻。在一场偶然相逢的戏台下,张爱玲苦笑着感慨这一段人生的华丽缘:
  “每人都是几何学上的一个‘点’——只有地位,没有长度,宽度和厚度。整个的集会全是一点一点,虚线构成的图画;而我,虽然也和别人一样地在厚棉袍外面罩着蓝长衫,却是没有地位,只有长度,阔度与厚度的一大块,所以我非常窘,一路跌跌冲冲,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
  这便是她对于那个时代的最真切的感受了吧?文章写于1947年4月,历史的动荡之期,在只有地位没有实质的人群中间,在一点一点虚线构成的画面里,她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却因为没有地位,而越发显得突兀,于是惟有逃离,“跌跌撞撞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当年她与胡兰成步行去美丽园,走在风声鹤唳的延安西路上,她说:“现代的东西纵有千般不是,它到底是我们的,与我们亲。”她对上海的爱,是真挚的,发自肺腑的。她曾写过《到底是上海人》那样家常清新的文字,说过对于上海,她是不等离开就要想家的,然而最终,她却绝决地离去,走了那么远那么远,直至无声地消逝在异乡。这样孤绝的远行之后,她还会肯再回来吗?
  子俊说:“喜欢,就买好了。十几块钱,至于站这半天吗?”
  轮到我叹息,爱不释手并不等于渴望拥有。就算买了,下次我在书店看到这本书还是会停下脚步的。让我留连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一种情结。然而这里面的区别,子俊是不会懂得的。
  我再叹一声,将书插回书架去,转身间,碰落一本厚壳摄影集,落在地上,翻开的书页是一幅跨页风景照,橙黄的天空,绿色的海,海上有点点红帆——这是一幅关于色彩的展览,然而转瞬即逝的瑰丽夕照改变了所有约定俗成的寻常印象,于是天是黄的,海是绿的,帆是红的,世界,是神奇的。
  画的右端是落日浑圆,而左端已经有月初挂,淡得像一点影子,一声叹息。而摄影的标题,就叫作《叹息》。
  我翻过画册看了一眼作者署名:沈曹。这应该是一位有绝高智慧的摄影天才,他的天份,不仅表现在摄影的角度,技巧,色彩和构图的掌握,更在于他通过变幻莫测的海景和日月星辰的对照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对时间与空间的独特感受。他的摄影,充满了灵魂和思考。
  售货员走过来,近乎粗鲁地从我手中夺过那本摄影集,检查着:“看,这个角都摔皱了,再怎么卖?”
  “我买。”我简单地说。
  “那好,我给你开票。”售货员立刻和颜悦色起来。
  子俊有些不服气:“碰掉了,就得买?这本书几十块呢。”
  “几十块罢了,至于和她吵半天吗?”我学着他刚才的口气说,但是立刻又解释,“不过我倒也不是怕吵架,这本书的确值得买。”
  “他拍得好吗?”子俊翻一翻,“街上风景画,那么大张,也不过卖三块钱一张,还是塑料的呢。”
  我失笑。怎样向子俊解释摄影作品与风景画的不同呢?
  和子俊在一起,需要解释的事情也许太多了。而且,永远不要指望他能听明白。
  就好像我同样也不明白,我和他,这样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究竟是怎样走在一起的。
  和子俊相识,远远不止十年,而要退回更早,早到小学三年级。
  那年,我刚刚转学,来到新班级,因为个子高,被派到最后一排和男生同桌坐。那个男生,就是裴子俊。
  当时班里都是男生和男生坐,女生和女生坐,我们这一对,在班里十分特殊,于是同学们在我来到当天就给我取了个绰号,叫“裴嫂”。
  每天我一走进教室,就有好事的男生高喊:“裴嫂来啦!”于是别的学生便起哄地跟着叫:“裴嫂!裴嫂!裴子俊,你媳妇儿进来了,你还不快去接?”
  子俊很恼火,便故意做出一副很凶的样子命令我:“离我远点!”好像他所有的委屈都是因为我。可是,难道我的委屈不是因为他?
  我坚持了一个星期,到底受不了,周末偷偷跑到外婆家去躲起来,到了星期一,爸妈来接我,我怎么也不肯走,哭着喊“我不要上学啦”。
  妈妈又哄又吓,逼着我说出理由来,却毫不体谅:“就为了一个绰号?这算什么?别人叫是别人的事儿,难道他们叫你两声你就真成了人家媳妇儿啦?上学去!”
  最后,还是外婆心疼我,扭着一双“解放脚”找到学校里来,跟老师评理:“人家都是男女分开,干嘛把我家闺女儿配给臭小子一起坐?”
  老师跟外婆讲不清道理,只得让校工再多搬一套桌椅来,让我和子俊分开坐。但是“裴嫂”的绰号,却仍然沿用了下来,一直到我中学毕业,在巷子里遇到老同学,还偶尔被人提起:咦,这不是裴嫂吗?
  也许绰号这事儿就是这样,事隔多年,真名大姓未必会被记起,但是绰号,却是终身的记号,很难忘记。
  不过隔了十年八年再提起,心底里已经没有那么恨,反而会激起一丝温馨,记忆的风瞬间吹动童年的发梢,想起若干往事。
  也许是因为这样,裴子俊才会在十多年后的某个早晨,忽然想起了我,鲁莽地闯到宿舍里来,直统统告诉我,他一直没有忘记过我,一直偷偷喜欢着我的吧?
  那时我已在杭州读美院,是出了名的才女,走在柳荫夹道的校园里,时时想:这便是林风眠校长当年走过的路吧?摩拳擦掌,一心要等着毕业出来做黄永玉第二,眼界高到天上去,哪里看得上旅游专科毕业的裴子俊?
  只不好意思太伤人心,半开玩笑地瞪他一眼:“喜欢?我现在还记着当时你有多凶呢!还说要让我离你远点儿,你忘了?”
  子俊满面通红,搓着两手,发誓一样地说:“以后都不了,再也不凶了,只要你离我近,让我怎么着都行。”
  现在想起那副憨态,还让我忍俊不禁。
  那段日子,子俊隔三差五便坐了火车从苏州奔杭州,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会见一面。久而久之,便成了习惯。
  晴西湖,雨西湖,苏堤,白堤,二十四桥明月夜,映日荷花别样红……这些个良辰美景,是要同心上人一起玩味的。便不是心上人,在身边如影随形地呆久了,也就慢慢上了心。
  少女情窦初开,往往是因为天气才恋爱的。柳絮轻沾,随风依依,无由故地便有几分离情,每一次落花成阵,弱柳拂风,都仿佛在轻轻说:不舍得,不舍得。
  一次游完了西湖送他去车站,走在柳树下,站定了,随手替他拈开粘沾在发角的飞絮,手便被他握住了。
  他的眼睛,在迷蒙的季节里如此多情,看得人心慌。
  被他吻的时候,我吓得哭了,却不知道闪避。
  很多年后都没有想明白,虽然看上去很纯很美,可是,那是爱情吗?
  中间不是没有试过同他分手。
  吵架、冷战、道歉、和好……这几乎是所有恋人的必经之路吧?对我们而言,这样的过招尤其频繁。
  我们两个,性格差异好比天同地,我喜静,他喜动,一个要往东的时候,一个偏要去西,几乎没有什么时候是意见完全一致的。几年的相处,都是在我迁就你,你迁就我,就像两只寒风中的刺猬,若想依偎取暖,非得要先磨秃了自己的棱刺才行。
  这个磨的过程,太疼了。
  有时静下心来审视我们的爱情,总觉得血淋淋的,肉刺模糊,不知道折损了多少根刺,又扎穿了多少个伤口。
  闹得最凶的一次,就是我离开苏州来上海前夕,整理了几年来他送我的所有小礼物,一骨脑打个包儿归还了他,清楚地说:子俊,让我们分开,永远做朋友吧。
  他茫然后退,受伤的样子令我心疼。
  他说:“能做朋友,又为什么要分手?”
  能做朋友,又何必分手?也许他说的是金科玉律,最简单的真理。
  我有些不忍心,但还是咬着牙说:“我们两个,不合适。”
  离开苏州那天,下着雨,我左手拎着一个藤编的箱子,右手擎着竹纸伞,对子俊开玩笑:“看我这样子,像不像徐志摩?”
  他不以为然:“为什么是徐志摩?他是男的你是女的,我看不出来哪点像。”
  我叹息,子俊子俊,我们两个,是真的真的不合适。
  奈何子俊始终不肯这样想,后来到底又追到了上海来……
  相见欢
  上班的时候,对着电脑做扫描校色,我又忍不住想:“怎样才能见到张爱玲呢?”
  液晶显示器上,是一幅旧上海的广生行月历画,手抱鲜花的姐妹俩穿着大花大朵的旗袍,故作娇憨地巧笑嫣然,双眼弯弯如月,很天真无辜的样子,可是因为隔了半个多世纪的沧桑,便有了种过来人的味道,凭添几分风尘态,反而似烟视媚行。
  我用鼠标在妹妹的脸上圈圈点点,除去斑渍,涂黑眉眼,使唇更红,笑更艳,恨不得对着画中人唤一声“卿卿”,便将她拉下画来。
  那时的上海,是张爱玲一路走过,看过,写过的。现在,它和我近在咫尺,只隔着一层电脑荧屏,但是,我走不进它,它也容不下我。
  电脑内外的两个世界,就好比梦与现实的距离,看着触手可及,其实遥远得令人绝望。
  忽然听到背后有人说:“网络发明以后,色彩与声音已经把模拟再现的功用发挥到极至,以假乱真已经不是童话,如果再加上时间控制,人们岂非可以自由穿梭于世界历史?”
  我为之一震,回过头来,看到一个星眉朗目的年轻人由老板陪着走进来,正做指点江山状夸夸其谈。
  按说他的样子相当张扬,与我个性相去十万八千里,可是不知为什么,只这一眼,已经让我耳朵发痒脸发烧,心惊肉跳地想:这是谁?这个人是什么人?我可不可以认识他?什么时候能够再见到他?
  刚刚见面,还不待认识已经惦记下一次约会。只有花痴才会这么想,可在那一时那一地,这的确是我心声。
  耳边听得来实习的小女生们一片低呼:“哗,好帅!”可见发花痴的并不只是我一人。
  老板叫我:“锦,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沈曹先生,著名摄影师和彩色平面设计师,这是顾锦盒小姐,绘图员。”
  沈曹?我一愣,心底莫明震动。著名摄影师沈曹?我昨天刚刚因缘买下他的摄影集,今天就见到了作者本人?而且,那样有灵魂有思想有阅历的一位天才摄影师,原来竟是这样的年轻!
  但是认识了又怎么样呢?他是“师”,我是“员”,高下立见,阶级分明,由不得我不有一点自卑,伸手出去时,只觉手心里凉津津的都是汗。
  偏偏空调又坏了,本来心底无尘室自凉,可是现在,风吹皱一池春水,只觉阵阵热风拂面,几乎睁不开眼。
  “锦盒?好名字!”那个可恶的沈曹朗声大笑,“词典里关于锦的成语都是最有神秘感的,锦囊妙计,锦上添花,锦绣前程,锦心绣口,锦衣夜行,但是锦盒……神秘兮兮的藏着些什么珍珠宝贝呢?”
  说得办公室里的人都笑了。
  我也低下头微微笑,答不上话来。我真笨,打七岁起就有这坏毛病,遇到喜欢的男孩便紧张,手心出汗,双耳失聪,兼哑口无言。好口才是用来对付子俊那种大块头的,他每次看到我都满脸局促手足无措,我反而轻松。可是沈曹不行,他太潇洒自如了,于是轮到我面无人色。
  但是他还有下文:“咦,为什么我好像见过你?你有没有印象,我们到底在哪里见过?”
  我看着他,只觉茫然。若这话由别的男人说出来,无疑是最恶劣的吊膀子惯用句式,可是沈曹,他似乎不该是那种人。但是见过面?为什么我会毫无印象?按说这样优秀的人物,如果我见过,不该忘记才对。
  一阵香风扑面,我顶头上司、设计部经理阿陈走进来:“这位就是沈大摄影师?久仰久仰,有失远迎!”
  这时代还有这样老套的对白,我忍不住哧一声笑出来,放松许多。
  阿陈同沈某寒暄几句,带他一一参观各办公室,吩咐我:“锦,你打几个电话,看哪个饭店有位子,通知我们。”拿我当女秘书使唤。
  我忿忿不平,尽管职位低,也是技术人员,堂堂的中央美院大学生,沦落到日复一日对着电脑做些扫描校色的无聊工作不算,还要被他呼来唤去做茶水小妹看待,真也大材小用了。
  可是不平又如何,拍案而起大声对他大声SAY UNRAIR?结果会怎么样,用脚趾头也想得出,他会笑嘻嘻立刻对我点头道歉,顾小姐对不起是我错待了你对你不公平我们的合作至此结束请你明天另谋高就……饭碗就此砸掉。
  不为五斗米折腰?那样做的前提是家里有五亩田做坚强后盾。古人动不动挂冠归农,但是现代城市人呢?哪有农田可耕?天下乌鸦一般黑,无名小卒,走到哪里都一样受气,做生不如做熟,与其转着圈儿看遍各行各业不同黑暗面,不如一条道儿走到黑,看久了视而不见也就算数。即使上司是一个不长胡子的男人,闻久了他的香水味儿,也只有当作清凉油,反正又不是要跟他过一辈子,管他是否性别健全。
  这里是上海,专门消磨人尊严志气的地方。它要的不是“才气”,是“财气”。“财”大而后“气”粗,无财,最好吞声。
  我于是忍气吞声打了一轮电话后汇报:“海鲜坊今天基围虾七折,我已经订了三号包厢。”
  “很好。”老板嘉许我,“锦盒越来越能干了。”
  典型的下人的能干——不在你才高八斗,而在你八面玲珑,重要的不是能力而是听话,越听话越多服务就越能干,如此而已。我再一次忍下委屈。
  没想到种种细节都被沈曹看在眼内,临出门时有意无意地问一句:“顾小姐不随我们一起吗?”
  “阿锦?啊,当然,当然。”阿陈见风使舵的本事足够我再学三年,他倚在前台很亲切地探头过来,“锦,我站得腿都酸了,还要等多久你大小姐才能化完妆呀?”那口气就好像他原本就打算请我,倒是我装糊涂似的。
  我只得站起来,“已经好了,这就可以走了。”
  其实并不情愿沾这种光,可是如果不来,不是有气节,是没脸色,给脸不要脸。
  不过是一顿饭罢了,然而那群小女生已经艳羡得眼珠子发蓝,一齐盯住我竖起大拇指,我冲她们挤一挤眼,做个风情万种状。
  象跋蚌,三文鱼,龙虾船,大闸蟹,最大盘的一道是基围虾鲜活两吃,的确是盛宴,可是食客只有四个人——老板,阿陈,沈曹,还有我。
  虽然我不知道沈曹除了摄影师的身份外还有什么特殊地位,但是看在鱼翅盅的份儿上,猜也猜得出来头不小。我这个陪客当得相当莫名其妙。但唯其如此,就更要小心应对,木讷了是小家子气,见不得场面拿不出手;太活跃了就是小人物禁不起抬举,鸡婆飞上篱笆扮凤凰。
  我没有告诉他自己曾经买过他一本摄影集,怕被人觉得是巴结恭维。
  好在那个沈曹既擅谈又思维敏捷,不住插科打诨,随便拈起一个话题都可以高谈阔论,却又并不使人生厌,一顿饭吃得颇不寂寞。
  但是讨厌的阿陈老是忘不了揶揄我:“你看阿锦,平时打扮得淑女相,一看到吃的就没出息了,掰螃蟹腿的样子可真野蛮,要说这外乡姑娘到底是没有咱上海上姐来得文雅。”
  说得老板一笑。沈曹向我投来同情的一瞥,打圆场说:“今天这蟹的确美味,我也食指大动,恨不得生出八只手来和蟹子比威风呢。”
  我本来打算咽了阿陈这口气的,平日里“外乡人”长“外乡人”短地被他嘲讽惯了,已经不知道愤怒。但是经不起沈曹这一体谅,反而忍不住反唇相讥:“我们苏州人吃蟹本来是最讲究的,早在晚清的时候就专门制作了一套用来吃蟹的‘蟹八件’,可惜上海人贪吃不懂吃,只得一双手来肉搏。”
  “你是苏州人?”沈曹看着我,慢吞吞地说,“当日地陷东南,这东南有个姑苏城,城中阊门,最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这阊门外有个十里街,街内有个仁清巷……”
  “你说的是锦盒家的地址?”阿陈莫名其妙,“你怎么知道她家住哪儿?”
  老板笑起来:“他说的是葫芦庙的地址。”明知阿陈不懂,不再理他,只追着我问,“蟹八件是什么意思?”
  我于是向他细细解说:“就是小方桌、小圆锤、小斧、小叉、小剪、还有镊子、钎子、匙儿,这八件齐了,就可以垫、敲、劈、叉、剪、夹、剔、舀,把螃蟹疱丁解牛,细嚼慢咽,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了。”
  “这么多讲究?”老板大感兴趣,“那不是很麻烦?”
  “不麻烦。家家都备着这蟹八件的,一般是铜铸的,讲究一些的就用银打,亮晶晶的,精巧玲珑,就像工艺品。在我们苏州,每到了吃蟹的季节,家家摆出小方桌,把蒸熟的螃蟹热腾腾地端上来,先剪下两只大螯八只腿,再对着蟹壳四周轻轻敲打一圈,用小斧劈开背壳和肚脐,然后拿钎子镊子夹出蟹黄蟹膏蟹肉,最后再用小匙舀进醋啊姜啊这些蘸料,用蟹壳端着吃。”我瞥一眼阿陈张口结舌的傻相,颇觉快意,更加绘声绘色地卖弄起来,“所以呀,这敲蟹壳剔蟹肉的功夫大着呢,吃过的蟹,壳要完整,裂而不碎,肉要干净,颗粒无余。所谓‘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如果苏州人吃相野蛮,姑苏林黛玉又怎么会亲力亲尝还赋诗赞咏呢?”
  “哈哈,搬出林黛玉助威来了!好,比赛背红楼,你们两个可算一比一平。”老板大笑起来,“锦盒说蟹,把我说得都馋了。明年蟹季,一定要去苏州转一转,专门吃蟹去。哪,提前说好了,在座的人,一个也不许少,到时候一起去,我做东!”
  “对,就去阿锦家吃。”阿陈见风使舵,立刻跟着凑趣,“锦,你家的蟹八件是铜的还是银的呀?”
  “瓷的。”我淡淡地说,不软不硬顶了一句。
  又是沈曹笑着打圆场:“瓷的?不可能吧?我听说苏州人嫁女儿,蟹八件是陪嫁必需品,再穷的人家,金的银的陪不起,一套铜的蟹八件却是最起码的。你是不是要把蟹八件藏起来做陪嫁,怕我们抢走了不还呀?”
  论调笑我却不是对手,脸上顿时烧烫起来,眼前忽然浮现出那幅题为《叹息》的海景照。不知为什么,这位沈设计师神采飞扬,笑容开朗,可是我却总觉得他的不羁背后有一种隐忍,一股拂不去的忧郁创伤。
  席间已经换了话题,谈起网络与平面设计的接轨来。我低着头,专心地对付那螯八足,渐渐听出端倪:原来沈曹是位自由职业者,以摄影与设计为生,有作品登上《国家地理》封面,更是几次国际服装大赛宣传册和网页的设计者,年初才从国外归来,致力于时光软件的新项目,尝试将音像产品输入电脑,用特殊的网络软件接通,并以声音催眠,让操作者神游于任意的时间地点。换言之,就是穿越时光隧道,身临其境地了解历史和世界。
  “那我不是可以见到张爱玲了?”我脱口而出,“穿越时空的旅游,可能吗?”
  “何先生说可能,当然会有理论根据。”阿陈不遗余力地拍马,“锦,如果何先生加盟我们公司,与我们合力开发这个软件,那公司就发大财了。先不论软件开发成功与否,这份广告效应已经不可估量。”
  我这才明白,今天这些鲍参燕翅的真正价值原来在此。但是一时间我顾不到这些,仍然执著地问:“有了这个软件,我是不是可以见到张爱玲?”
  “你很想见张爱玲?”沈曹微笑地注视我,“从理论上说,是可以的。只要将张爱玲旧时的生活资料输入电脑,就像拍电影那样用画面还原当时的背景环境,而你身临其境,就可以上门寻访了。”
  “天哪!”我目瞪口呆,简直无法置信,这样说,我的梦想岂非可以变成现实,这可能吗?
  “科学家已经证明了有时空隧道这回事,而我们的发明,虽然不等于时空隧道,但是已经往前走了一大步。不过,暂时来说,它还只是一种镜花水月的旅游……是贾宝玉梦游太虚境,假做真时真亦假。可是它对人类历史到底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在真正投入使用之前仍然是个谜。”
  “天哪!”我再一次感叹,“我真的可以见张爱玲了?”
  “看阿锦这傻样,除了喊天哪就不会说别的,到底是女人,头发长见识短,一点点事就吓成这样子。”阿陈最喜欢以捉弄人来卖弄自己的幽默感,哪里会放过这个讽刺我的机会,当下做出一副西施捧心状,拿腔作调地学着我喊:“天哪!”逗得老板大笑起来。阿陈更加得意,越发用手托着下巴,蹙眉敛额,娇慵地问:“我怎么能见张爱玲呢?”
  分明在取笑我。可是别说,虽然夸张,那样子还真有几分像。老板更加笑不可仰,对沈曹解释说:“我们阿锦是个超级张迷,就是因为迷张爱玲的小说才跑到上海来的,有句口头禅就是:我怎么才可以见到张爱玲?”
  沈曹也笑了:“也许这只是一种美好的设想,不过已经很有实现的可能。人们常说:如果时光倒流,让我重来一次,我将如何如何。但是世上是没有卖后悔药的。不过,我们这个软件如果开发成功,那么最终结果就是:所有你期待的缘份都可以梦想成真,生命可以无数次地被重复修改,直到得出一个满意的人生。”
  “天哪!”除此之外我已经不会说别的了。套一句阿陈的话——“先不论软件开发成功与否”——先不论软件开发成功与否,单是沈曹可以提出这样的大胆设想已经让我崇拜到无以复加了。这样的异想天开,裴子俊打破了头也不会想出一条半条来,他最大的想象力就是如果我可以生在古代,一定去考武状元。
  咦,慢着,如果软件开发成功,子俊岂非真的可以上景阳岗打虎了?那么如果他打败了,被老虎吃掉,还会回到今天来吗?
  阿陈捅捅老板又指指我,挤眉弄眼地学我的发呆样子,吃吃地笑,活脱脱一副白相人德性。这个阿陈,为了讨老板高兴,真是怎么肉麻都不怕。这么好演技,又娘娘腔,干嘛不唱戏去?
  但是我顾不得理会他们,只是盯着沈曹问:“那么依你说,人们可以借这个软件随意穿棱时空,那么她在彼时彼地发生的一切事情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她回到从前去做了某些事情,而那些事是已经发生过的,那么她就算改变了历史又怎么样呢?就好像一个人已经死了,我跑回去阻止她死,难道她能重新活过来吗?”
  “这就属于哲学领域的问题了。”沈曹答,“我们所处的空间是重合的,宇宙里同时有几个空间时间在并行,就是说,这个你在不同的时空里有不同的形象和作为,如果你改变了历史,那么虽然在这个时空里有些事情已经发生过了,可是在另一个时空它将沿着你改变的方向做另一种发展。”
  “这个论调我好像听过,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吗?他认为时间和空间一样,都是相对的,人如果能够超越光速,就可以去往过去未来。那么不同的时间地点就有了不同的我。当这个我在上海吃螃蟹的时候,另一个我还在苏州河里摸螃蟹呢,是这样的吗?”
  “差不多。”沈曹点头赞许。
  “不过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我就是我了,怎么会有好几个?比如我昨天看到一本书没来得及买,今天后悔了,可是再去书店的时候发现已经卖完了。难道我能退回到昨天去再买一本?”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但是事情发生的时候,已经记录在另一个时空了,你的今天还是这样过。但是你在另一个时空里的今天便被改变了。”沈曹侃侃而谈,“这就好像你在网上发文件,今天发了一个帖子,明天你修改后发在另一个论坛上了。那么这个论坛里的帖子虽然已成定局,但另外一个论坛的帖子却以不同的面貌重新出现。发生了的固然已经发生,改变着的却依然在改变。换言之,这个时空的历史是能动的而不是被动的,这样说,你明白吗?”
  “我好像明白,又好像不明白。”我甩一下头发,仍然执著地回到起点去,“那么你可以帮我见到张爱玲吗?”
  这一次,连沈曹也忍不住,和老板、阿陈一起放声大笑起来。
  对照记
  夜已经很深了。
  上海的初秋,闷而湿热,风从窗户里吹进来,粘粘的,好像抓一把可以攥出水来。
  五十年前的上海秋天,也是这样的热么?
  我在梦中对沈曹说:“你那么神通广大,带我回到五十年前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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