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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中的传播和权力:话语、意识形态和统治》

_2 丹尼斯·姆贝(英)
  语言使……共享的体验客观化,并使这些经验在操该语言的社区内流传开来,由此而成为集体共有的知识的基础和工具。此外,语言提供了使新的体验客观化的手段,使后者能够汇入已经存在的知识库中去,正是通过这一重要手段,已客观化的“沉积物”才得以按照沉积的传统被传送下去。 
  这一语言概念把语言和社会现实紧密联系起来,它为从文化视角审视组织的研究者们所采用。确实,埃弗雷德(Evered)在下面的这段话中对此作了简要的概括: 
  组织并不拥有客观现实(从实证主义的角度看),而是由其成员在日常的互相交流过程中的语言表现创造出来的,即通过成员说话、进行话语交流、共享意义的方式而创造出来的。 
  组织现实通过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体现并不断再现的概念是我在这一章中拟加以扩展的主题。但是,我要明确指出,这一组织中的意义符号形成并不仅仅是主观的或概念化的,而是组织成员间出现的相互作用的产物,也是他们在日复一日的活动中接触到的符号文本。西蒙的关于棒球裁判的故事很好的重申了这一论题(引自Weick
  1979,1页): 
  故事是这样的,三个裁判对判坏球和好球的说法持不同意见,第一个裁判说:“他们是怎样,我就怎样判。”第二个裁判说;“我根据我看到的来判断。”第三个、也是最聪明的裁判说:“在我作出判断之前,他们什么都不算。” 
  韦克(1979,5页)正确地指出第三个裁判的断言概括说明了人们在形成他们所处的组织环境时所起的主要作用的方式。但这一问题实际上比裁判的判断要深刻的多,从根本上说(atbase,有双关意义)是一个语言符号问题。第三个裁判是最聪明的,不仅因为他认识到社会现实的主体间的本质,而且在于他意识到这一现实本质上就是语言的。社会现象是通过语言的“命名”而存在的——只有当他们被社会行为者所质询(对话)时才最终成为有意义的人类事件。因此,当裁判在判“好球”时,他并不仅仅是把已界定的事件贴上标签;他是在确认(使之成为真实)固定在棒球文化中的整个制度化的意义体系。裁判的判定是一个语言行为,他把“好球”的概念与更广泛的意义体系相连接,在这一意义体系中,投球,甚至整个棒球比赛都包含在内。 
  组织中的话语的本质也同样如此。正如迪兹(1987,135页)所说,“组织中的概念的区别是深入到说话和书写的体系之中的。因此,说话和书写是具有认识性质的。它们使得对一个人的每篇报道的知觉成为可能”。由此可见,组织可以被看做是由存在于更大的语言社区中的互相连接的语言社区体系组成的。组织成员同时在文化、社会或组织层次等社区中同时并频繁地发挥作用。在各种情况下,社会行为者理解世界时所用的解释框架都被以不同方式界定。各个语言社区都以不同方式利用更广泛的文化中的自然语言来表达对社会现实的不同理解。 
  例如,在组织中,仅仅指出某一特定的组织所运用的词汇比范围更大的社区所用的还要专门化是不够的。实际上,某一组织群体的话语(书面或口头的)是一个媒介,通过它,组织成员的行为为他们自己、也为别人而被框定为独特的“组织”行为。因此,组织语言在认识上使得组织实践的可能性及其边际条件得以形成。组织成员继而通过构建他们的话语来形成他们自己的现实意识。 
  因此,本章的主要目的就在于研究组织话语塑造现实的方式。我打算采用上面介绍的观点。但是要取得理论上的进一步发展,有必要对话语、意识形态和权力间的关系作出解释。因为,尽管诠释学传统在突出我们的社会历史世界的符号构成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它还是忽略了“把社会历史世界看做又一个强权领域,一个‘意义’在其中不过是用作掩饰压抑的面具的、充满冲突和高压的王国的方式”(Thompson,1984b,10页)。因此,我们要指出,话语是组织中统治权力的旨趣的产物(及其再现);它是使组织中居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意义结构本身永远存在下去的主要手段(Deetz和Mumby,1985;Mumby,1987)。组织的话语以意识形态的方式起作用,它通过表达出对组织现实的某些知觉并使其具体化而取代了其他可能的认识组织的方式。这或许部分地是因为组织成员既是自然语言的使用者又是组织话语的合格使用者。但是后者常常由于其地位和片面性而不鼓励批判思想。换言之,组织经常有选择地占用自然语言以突出能最好地服务于某一既得利益的组织现实。因此,当佩特曼(Pateman,1980)说到“不真实的话语”时,他是指语言经常被构造成剥夺了许多人发言权的方式,使他们无法积极参与政治话语。诸如“民主”、“无政府状态”、“社会”等词语被剥去了其概念内容,成为纯粹的指称性表述而存在于批判的反思之外。套用哈贝马斯的话,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说:“这些术语在政治上的运用被排除在效度测试之外,因而受到系统的歪曲。” 
  在前两章中,我试图建立一套权力和意识形态的理论,这一理论探讨意义形成得以永久存在下去、并能够最好地服务于某些组织群体利益的方式。本章将提出组织符号体系在这一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即组织符号体系怎样被作为受到系统歪曲的“不真实的话语”而得到表达的。各种不同的符号形式——如故事、神话、隐喻、仪式等——和意识形态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以这样的方式得到显示,从而使行为在日常的组织形成过程中被固定下来。符号形式能够以具体例子说明意识形态的意义形成,从而产生并再现个人和集体的组织意识。话语由此而对社会行为者进行定位,使他们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来理解世界并对世界做出反应。这种定位不仅仅包括对各种信仰和态度的持有,它还包括构成作为社会行为者的个体的存在。 
  继社会理论家如吉登斯(1979,1981,1984)、汤普森(Thompson,1983a,b,1984a,b)和哈贝马斯(1975,19791984)之后,我也把传播视为一个主要的媒介,统治关系通过它而得以形成和再现。语言是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因为它受到系统的歪曲。(Habermas,1975,1979)在组织中,这一对传播的系统歪曲包括牺牲其他组织现实形式而使某一组织现实合法化并使之得以维持。正如汤普森(1984,132页)所述,“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使一个意义粘附的能力”。为了使某一特别的意义体系“具有粘附力”,某一组织群体(或群体的联合体)必须做到不仅仅控制一个组织的物质和经济资源。或许更重要的是,还必须控制组织内的表义系统,即意义变得“附属”于组织实践的过程。 
  把组织传播作为意识形态进行考察,这为理解符号结构以非任意的方式来形成组织现实提供了视野。当一个结构有序、紧密联系、为人接受的组织现实的观点得到表达,而与之对立的观点被系统地排除在外时,居支配地位的权力旨趣就发挥了作用。由于矛盾的和对抗的声音在意识形态上被掩饰了起来,因而组织现实似乎往往是在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形成的。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关于现实的观点不能得到表达,而是处于对立面的群体通常很少有能力使意义“具有粘附力”。正是通过结构形成过程,话语才成为组织现实的构成要素,此外,由于管理旨趣通常控制着结构形成过程,它们也由此而控制了被认为是可接受的、有意义的组织实践。 
  至今为止,只有少数组织理论学家开始研究语言、意识形态和权力在组织中的关系。例如,马丁和鲍尔斯(Martin和Pow-ers,1983,97页)承认“组织故事使得组织中的权力关系合法化”,但他们把这一合法化过程描述为故事向组织成员散布信息的方式。如我在第一章所讨论的,这种组织符号体系/传播的概念还未把重点放在组织传播的构成权力上。马丁和鲍尔斯对语言概念的界定主要是表述性的,因而忽视了组织语言构成组织意识的重要程度。 
  然而其他理论家已开始认识到研究组织符号体系和基于权力的社会现实的形式的形成之间内在联系的必要性。例如,康拉德(1983)展示了组织冲突可以怎样通过深层结构权力和表层结构符号形式之间的关系而进行分析。仪式、典礼和隐喻等符号既表明又体现了基本的深层结构权力关系,而后者则是“前意识的,对在一个特定组织中何为恰当、何为不恰当行为的根深蒂固的假设”。(Conrad,1983,186页)尽管康拉德提出了这一重要联系,但对于诸如神话、隐喻等符号帮助在组织中不断建立和重构基础的权力关系的方式,他却未提供任何解释。 
  而罗森(Rosen,1985)却在一篇颇为精彩的文章中恰恰做到了这一点。他采用人类文化学的方法,在阐释某个具体的组织仪式——公司年度早餐会起到重申基础的和非对称的组织权力关系作用的方式时采用“社会戏剧”为分析单位。他能够证明具体的符号和修辞技巧被熟练地操纵以再现现存的社会秩序。 
  尽管矛盾的表现形式——即通过意见分歧和斗争而构成冲突——在官场上并不鲜见,但是形式上固有的权力秩序的再现却是首要的。这主要是通过对符号秩序的操纵来完成的,把足以大体再现现有秩序的意义重新灌输到官僚意识中去。在经济领域,这是一种非对称的社会群体的控制和统治。(Rosen,1985,32页) 
  罗森的分析的力量在于,他认识到文化不仅仅是在交感的情形下产生的意义的构形,而至少部分是由能够使某些意义“忠实”于组织实践和过程的既得利益所形成的。因此,罗森把文化看做是“通过符号得到传播的,每个符号模糊地代表多重意义。正是这种模糊性使得一个符号体系能够保持秩序的门面,即对理性过程的知觉”(1985,32-33页)。模糊性是权力体系符号构造中的一个核心因素,正是通过这种模糊性,统治旨趣才能从策略上操纵意义体系建立的方式(Eisenberg,1984)。 
  这一点与汤普森(1984b)在他对语言与意识形态的关系进行讨论时提出的观点相似。他指出,要将话语解释为意识形态就必须“建立一个展现话语参照尺度的意义,这样就指明了多重指称对象并展示了它们的相互牵连怎样起到维持统治关系的作用的”(1984,138页)。汤普森对利科(Ricoeur)的“分裂的参照物”的概念作了修改以显示话语能怎样明确地指称一事物而同时又含蓄地指称另一事物的。可以认为,多重参照物的使用形成了一个复杂的表义系统,其中被接受的解释变得“唾手可得”。实际上,对这些错综复杂的参照体系的“合法”解释通常是由居统治地位的利益集团所提供的。 
  或许举个例子有助于说明这一点。我们记得第一章中叙述的组织中取得成功的故事,其中记述了宝洁公司的经理信誉迅速上升和财富急剧增长的神话。该故事明确叙述了某一个人的成功,提供了一个对诸事件带有历史性质的叙述。该故事隐含着好几个参照点。例如,一个突出的主题是“一个取得成功的普通人”。即是说,故事不仅详述了某一个人的成功,还暗示了任何一个人只要努力工作都有可能取得这样的成功。在本质上,这个故事体现了美国新教徒式的工作理念,即成功纯粹是建立在个人努力工作和克服困难的能力之上的。因此,杜普雷被挑选出来作为美国自由企业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所有优越和积极的方面的化身,它允许那些有智慧和才华的人升至佼佼者的地位。 
  但是这个故事在意识形态上是怎样进行运作的,即它是怎样再现维护非对称的统治关系的呢?我认为像这样的故事(有很多故事在结构和内容上很相似)通过表达一种居支配地位的公司旨趣的世界观,而同时却掩饰资本主义制度的矛盾来行使它在意识形态上的功能。例如,杜普雷的故事含蓄地把资本主义企业美化为能够最有效地支持个人主动性和个人成功的制度。但在每个杜普雷背后,都有无数人在为一个少数人拥有绝大部分财富的制度而作出牺牲。这个故事清楚地表明了一种管理层的观点,因为它表达的是管理阶级所持的“是什么,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可能的”定义,其中隐藏在后的是一种很多人被系统地拒绝接近资本主义企业所提供的种种机会的看法。因此,这个故事有助于建立一个既维护了管理旨趣而同时把其他组织成员集合到这个意义体系的具体的组织现实。统治的经济关系在符号体系中因而得以维持。 
  以上分析的目的并不在于给出一个全面的解释(任何一个故事的意义的建立都不可能是全面彻底的),而是以此分析来表明对“意识形态实际上是显现在日常生活的概念和表达中的方式”进行审视的重要性(Thompson,1983b,212页)。对意识形态的研究不能与对话语在社会公共机构中显现的各种形式的研究相分离。当话语经约定形成后,它就被注入了权力的种种形式;正是这种权力的注入维系着不同利益集团间的统治关系。 
  本章其余部分将研究话语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这并不包括对语言所固有的意识形态性质的研究,而是要求作出对意义可被用来产生使某些群体的利益凌驾于其他群体之上的社会现实的方式的研究。语言的表述观未能作出这一重大的批判性转折,因为它们关注的是显示语言与某些客观现实之间的一致性。这一立场否定了语言会唤起特定的社会现实、而不仅仅是对社会现实的表达的可能性。语言不仅提供信息,它还为意义环境的形成提供了可能性。尽管语言的指称功能显然是重要的,但是一个有力的语言和意义的理论必须明确考虑语言、意义和权力之间的关系。语言既是知识和传播的工具,它也是权力的工具。 
  组织文化的文献已清楚地显示,组织符号体系采取了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包括故事、神话、隐喻、仪式、标志语,等等。每个符号形式都有可能在意识形态上起到维护某种意义体系和权力结构的功能,并因此而再现统治关系。但是我对组织叙述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尤其感兴趣(Mumby,1987)。叙述之所以值得注意,不仅因为故事叙述对我们的文化有普遍的、持续的影响,还因为叙述是散布意识形态的意义形成的特别有力的工具。正如汤普森(1984,11页)所述: 
  意识形态,就其试图通过把统治关系宣称为“合法的”来维护这种关系这一方面而言时,往往采用叙述的形式。故事的讲述为权力掌权者对权力的运用辩护,将这些个体置于既简要概括了过去又对未来进行预测的一组故事中。 
  下一节将直接考察叙述作为组织符号形式所起的作用。组织故事是从文化角度进行的研究的一个突出特色。因此,我们将从研究和评判故事叙述的主导理论入手,然后提出建立在上述语言与意识形态理论之上的另一种观点。 
  组织叙述的意识形态功能 
  通过采用基本上是管理阶层的立场,威尔金斯(Wilkins,1983b)把组织故事定义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因为“这些故事是参与者共享的价值观、关系到怎样行事的社会传统惯例,以及顺从或偏常行为的后果的重要显示……”(82页)在这样的情境中,故事被看做对劳资双方都同样重要的信息来源,它向前者显示了怎样成功地参与组织生活,又向后者提供了组织气候的重要指示。故事作为组织成员的“感知捷径”,使得他们把隐含指导组织行为的规章体系迅速内在化;故事起到了例示和简化组织默示的价值体系的作用。 
  因此,组织理论家传统上已把组织故事的作用强调为基本行为准则的明确表述。这样,故事在其组织功能方面反复得到引申,如:描述、能量控制和系统维持(Dandridge等,1980),以及对回忆的推动、信念的导引和对承诺的鼓励等(Martin等,1983;Martin和Powers,1983;Wilkins,1983b)。例如,对组织的重要信息的回忆以故事的形式而不是以一组统计数字的形式向组织成员叙述时,这样的回忆将更为全面。故事被认为是更为显然的信息来源,因此也被认为在对组织成员进行社会化的过程中能起到更加行之有效的作用。 
  对组织叙述的这一视角存在两个主要问题。第一,正如我已经指出的,故事的讲述不仅仅充当了完成几个不同的组织功能的信息来源。一般来说是话语,特别是故事叙述,提供了理解的媒介,这一媒介在组织现实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构成(constitu-tive)的作用。第二,故事一般被看做是丰富组织的形式,它使组织成员变得能够充分适应并融入复杂的组织意义结构中。在这一语境中,故事被视为“不确定性递减机制”,它使组织成员更容易理解原先是模糊的行为模式并提供一种组织文化的集体意识(Kreps,1986;Weick,1979)。在具有共享的价值观和目标意识时,组织被认为发挥最佳功能,而故事则有助于加速这一进程。斯默西奇(1983a)在下面这段话里对此观点作了具体介绍: 
  这一组变化中的意义赋予一个群体自己的精神气质或区别性特征,它通过信仰(意识形态)、活动(规范和仪式)。语言和其他符号形式得到表达,通过这一切组织成员形成并维系他们的世界观和他们自己在世界中的形象。 
  我认为这仅仅是组织符号体系所起的一部分作用;同样重要的是它在文化变形进程中的作用。文化变形是指一个组织的文化受到系统歪曲以使符号实践保持和再现某些依从和支配关系。组织成员不加批判地接受居支配地位的旨趣所表达的理解和意义形成过程。文化变形的概念概括了意识形态与组织符号体系的关系:组织符号不仅形成了一个已经修改的现实,它们还能使组织中现存的政治环境具体化和“自然化”,同时推动有利于统治旨趣的社会现实的发展而限制其他的意义体系的概念。符号结构,诸如叙事等,可以通过对主体的质询并赋予他们参与组织生活中某些活动的资格来为居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服务。这种参与性活动可能包括对只服务于人数很少的组织成员——那些身居权位者——的旨趣的接受和承诺。 
  关于符号作用能够产生文化变形的一个很好的例子见于最近一期的《高等教育记事》上。一位在大学工作的秘书抱怨高等教育是建立在严格区别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的一种等级制度上的: 
  任何等级制度的一个本质特征就在于那些高高在上者的举动在显示着下层人似乎为“非人”。在高等院校,人们不认为秘书们会与教员具有同等水平的人性。例如,我的办公桌曾有一度置于通向教员办公室的门厅里。教员们通常在我能听到的地方谈论学生的表现和素质等具体情况,或是他们对同事的看法。他们似乎认为我不可能理解他们的交谈,或许他们是把我当作一件家具。不管怎样,我被视为“非人”,被迫装聋作哑以保护他们言论的轻率。(Gillett,1987) 
  这个例子的特别之处在于一个组织中的特定的利益群体——全体秘书职员,以与之不说话的方式而受到质询(说话)。他们对组织主观性的理解是通过他们被系统地拒绝参与组织的某些层次的符号文化而得以形成和再现的。在这一语境中,组织话语的结构和模式通过以符号来构成合法的和不合法的组织实践来重申和再现现有的支配关系。因此,可以认为,这种话语的模仿不仅仅反映了已存在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经济的结构,而是被用来不断地产生和再现这一结构。这样,组织的话语既是组织结构的媒介又是其产物。 
  正是在这样的情境中我们才需要研究组织叙述的作用。例如,赖利(Riley,1983)通过分析丹德里奇等人就吉登斯的建构理论进行的分类来研究组织故事的政治功能。符号体系被认为既是个体用来从事有意义的相互作用的规则和资源的产物,也是这些规则和资源藉以被再现的媒介。因此,组织符号体系被视为是组织结构的具体化,同时又是其再现和转换的工具。为了解释吉登斯(1979)的理论,对组织叙述的分析要求明确表义和合理性联系在一起以有利于统治集团的利益的方式。叙述优于其他符号结构,它能够提供表义与合理性之间的决定性的联系。这是叙述结构(及其与意识形态和统治之间的关系)的特质。下面将研究这一特质。 
  ◆ 叙述的政治学 
  在传统上,故事讲述被看做是一种无政治意义的活动,除非所讲的故事在内容上带有明显的政治倾向。然而有不少理论家认为,故事不能被看做是独立于它们在其中得到传播的意识形态的意义形成和统治关系之外的叙述手段(Culler,1982;Jameson,1981;Mumby,1987;Nakagawa,1983,1987)。故事由这些关系而产生并再现这些关系,它有助于将主体定位于存在的物质环境的历史和制度情境中。对组织故事的着重于其意识形态功能的解释必须明确揭示这一定位过程。 
  这就是被称之为解构的任务;即试图提供对揭示其“遏制策略”的叙述的政治解读(Jameson,1981,53页)。解构研究诸如叙述等的话语形式产生意识形态封闭的方式;话语是就其与统治制度的关系而进行研究的。詹姆逊(Jameson)的“遏制策略”指叙述把一种封闭意识施加给它们所建立的现实上,突出对世界的某些体验而隐匿其他的体验的过程。叙述能够把“确定性”意识加之于社会行为者的世界,同时遮蔽现实由多种因素确定的方式;即由对社会现实构造的框定方式施加物质限制的基本权力关系所构建。 
  例如,假如我们回到上述的秘书感到被排除于她所工作的学院体系之外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她所经历的现实并不仅仅是她所工作的符号环境的产物,而巨还是她居于其中的结构和经济体系的产物。首先,秘书通常工作的环境是:人人都可以来到他们所在的空间;她们大多没有属于自己的办公室,即使有,人们也以为可以随意进出。这一点就权力和统治之间的关系来说并非无足轻重,因为这在结构上把秘书置于某种与其他阶层的办公人员的关系中。秘书所在的这一符号环境至少部分地取决于这一结构形成过程。各个群体都有权接近秘书,而她(很少有男子担任秘书工作)对其他群体的接近权利却受到限制。这样,发生在她周围的话语由她的工作环境结构的各种因素确定。其次,这位秘书的符号环境部分地成为她的社会经济地位的产物。大多数秘书可以被归入“粉领”工人,即受雇于办公室和服务岗位上的低薪女性。这种岗位或许不会受到大学教师任何有意识的轻视(这些大学教师绝大多数是男性,尽管有鼓励妇女从教的计划)。但教授与秘书在社会经济地位上的等级如此悬殊,以至于某种推论行为不可避免地加强并再现了这种地位的差异。高等院校把从事秘书工作的人的价值(包括经济的和社会方面的)定义为低于他们的学者同事的价值,而且,这一社会经济关系不断地在推论层次上得以再现。吉勒特(Gillett,1987)又一次为这一推论结构形成过程提供了很好的例子: 
  去年冬天,大学校长无意中提供了关于教职员地位(差异)的颇有说服力的例子。在一场极其强烈的暴风雨期间,他宣布学生和教员不必一定要到校而其他职员则应像往常一样报到。他的声音一整天都在广播中回响,实质上是在说,教员与我们不同,他们实在太有价值了,不能拿他们的生命去冒险。为了显示他们的上层地位,教员们在工作中展示了他们孩童般天真的官僚主义。“根据这份表格给我订购一下”,他们中的一个会这样对我说,“你比我更了解采购制度。”或“填好这份旅游申请,我要在上面签字。”对大学的行政管理结构,尤其是人事政策的无知是很多大学教师的不幸特点之一。他们指望一位秘书,后者或许是办事员或打字员,能起到行政助理或旅行社代理的作用,但他们绝少去提高她们的地位以与其承担的责任相称。 
  一旦组织中的权力关系以某一特定方式建立,推论实践就能够不断地再现这种结构。在上述例子中,话语既由存在的物质环境多种因素决定,又再现了这些物质环境,在此例中则是指性别、社会经济地位和组织结构等。 
  通过一种结合与删略的过程,妇女在组织中的受支配地位的形成和再现得以实现。组织中的妇女以下述方式受到质询,此种方式对妇女身份进行识别的同时又隐去其身份。因此,她们被识别为秘书、办事员、家庭主妇、性欲对象等,而同时使她们作为决策者、理性思想家、经理等的角色视而不见。如迈斯纳(Meissner,1986,53页)所指出的,正是这种不断的忽略再现了组织中男子对妇女的支配,至少可见性是具备影响力的条件。从实际意义上说,妇女在组织中所有的主要的可见性形式是性欲对象,而妇女的能力问题则退居次位。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支配关系中的显然的裂痕和反常现象通过重新解释和重新并入支配的意义体系而不断地得到修复。例如,芬达(Finder,1987)叙述了他曾怎样在一家大银行做秘书以便获得稳定的收入来维持他当作家的生活。他的故事清楚地记录了其同事怎样难以接受他“只是个秘书”这一现实: 
  一位经理从另一层楼来到我的桌旁说:“这儿的姑娘请假了?”他以为我是个临时来顶替秘书工作的实习经理。我告诉他:“不,我是新来的秘书。”但他只是笑笑,以为我一定是在开玩笑。  
  同一楼层的另几位秘书显然也持不相信的态度。一天,在工间休息时,一位年纪较大些的妇女问我:“你做什么工作?”“你是什么意思?”我说,“我是个秘书。”她笑了,“你是学生吗?”“不,实际上我已毕业了。”  
  “哦,”她说,“这活儿对你来说太枯燥了。”她停顿了一下,然后补充道,“亲爱的,我没办法才做这工作。而你就不一定了。你将进入管理层。男人可不是当秘书的。” 
  这个故事是即使在面临对已被公众接受的社会现实结构的明显挑战的情况下,支配的意识形态形成和再现的极好的例子。在此例中,当权者(经理)和那些相对无权势者(其他秘书)都在竭力使异常行为适应于支配的意识形态框架。当然,对经理来说最理想的是拒绝承认男性秘书的合法性,因为男性秘书的出现削弱了男性对公司世界的支配地位,而事实上,其他秘书也有类似的反应,这表明了从属群体接受和积极支持统治的权力结构的程度。可以想象,在芬达离开银行很久以后,“男秘书”的故事仍在这一组织中被一再得到转述,这起到了不断地重申和再现在公司的坏境中维护男女差别的意识形态意义体系和物质结构的作用。 
  因此,叙述并非产生于一个社会经济的真空里,而是由一个社会体系的政治和经济结构产生的物质条件所形成并再现着这一物质条件。叙述通过明确表达一个自身内部连贯的意义和他所描绘的世界来帮助再现这些物质条件。故事对事件进行排序和强调以突出对世界的某一种解释。这些故事把序列强加于现实之上,从而模糊了这一现实为主要的群体利益所驱动的程度。因此,正是出于由男性支配的管理精英的既得利益使得组织的大部分成员把“男秘书”的概念排除在可接受的“现实”之外。现状由此而得以维持。 
  因此,对叙述的意识形态结构的解构分析就是对叙述经常表现出的知觉封闭提出挑战;此任务是为了显示叙述和经验的政治学是不可避免地联系在一起的。但是,这一分析的目标不是为了突出一组不同的旨趣,而是“把生活体验从统治体系和形式中逐渐解放出来”(Deetz,1984,62页)。解构提供了对叙述的明确的政治解读,这一解读试图克服一种天真的看法,即认为故事是政治上中立的、并独立于它在其中得以阐明的社会经济结构。据此,对解构的调查点并不仅限于作为人工制造物的叙述-文本,还包括“我们藉以尝试对抗它和占用它时所用的解释”(Jame-son,1981,9-10页)。由此,任何叙述总是事先得到解释,因为它处于某一个政治和社会经济结构中,并且容易受到构成该结构的既得利益的占用。正如汤普森(1984b,133页)所述,“对话语进行分析就是对一个解释形成一个解释,对一个预先已作出过解释的领域进行再解释”。 
  叙述结构与解释过程之间的关系是重要的,因为意义正是出现于两者的交界处。故事对读者-听者进行质询,提出叙述和主体所经历的世界之间的“契合”。但这种契合并不完美,否则被质询的主体会完全服从于由叙述所构建的意义。正如中川(1983)指出的,故事与读者-听者间的差距变成突出的(显现的)和被隐匿的(缺席的)事件之间的紧张状态。这种差异正是对叙述的政治解读所要利用的,它寻求在已被突出的(意识形态上的)解释与读者-听者的解释之间造成一种鲜明的分离。例如,吉勒特记述她作为秘书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这本身就在某种程度上声明她能够重新诠释她所陷入的话语的结构。她能够认识到话语是什么,即话语不仅仅是一组政治上中立的推论实践,而且是一种表义系统,它使得某些意义形成和旨趣凌驾于其他之上。 
  并非所有的话语都只是再现其所处的居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的意义体系。尽管在意识形态之外没有推论实践,但“这并不意味着由于所有实践都包含在意识形态中或打上意识形态的烙印,所有的实践就只不过是意识形态了”(Hall,1985,103页)。话语还具有潜在的转换性和构造性,这是因为它能够在它的解释和人们体验的世界之间形成一种裂痕。由此,话语可以同时起到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支配形式的功能和作为一种赋予能力的手段,一种作为社会行为者藉以改变对他们所处的社会解构的认识的工具的功能。 
  主体对叙述的意义的解释和占用这一过程可以与实际的叙述结构紧密连结。怀特(White,1980,10页)竟然宣称,我们已建立了“现实的概念,其中‘真实的’被等同于‘实在的’,因为这个概念可被显示出具有叙述的特点”。怀特认为,故事对表述现实的声言是与叙述结构的这一能力联系在一起的,即它能显示连贯性、充实性和“事实是、而且只能是想象的”封闭意识(1980,
  27页)。叙述本着寻求将它所来自的社会体系的权威进行合法化的一种特别的道德来与我们说话。 
  这样,叙述凭借它所结合的道德规则这一点可以区别于其他形式的话语。通过其自身的结构,诸多故事把我们引入关于世界本质的一些具体结论;在一个最基本的意义上,它们向我们提供了一个开端、中间和结尾(即情节),从而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和得到充分表达的现实。怀特用以下方式陈述了这个论题: 
  历史的叙述……向我们揭示了一个假定为“完美的”,一个被处置的,完结的,而又尚未解散,尚未土崩瓦解的世界。……就历史故事可以被完成,被给予叙述封闭,被显示始终有一个情节来说,它们给予了现实以理想的意味……我认为,历史故事中对封闭的要求其实是对道德意义的要求,是连续的真实事件从其重要性上被评价为一部道德剧的要素的要求。(1980,24页) 
  尽管怀特关注叙述在对现实的历史表述中所起的作用,他的观点同样可以很好地应用在一个组织语境中被描述的故事上。毕竟,大多数的组织故事描述了发生在组织历史中的事件,而且这种叙述有助于通过使某一特定的社会政治结构和伴随它的道德态度和价值观合法化并赋予它们权威来建立一种组织文化。因此,“在任何对现实的陈述中都有叙述性出现,我们可以确定,道德或道德化的推动也会出现其中”(White,1980,24页)。 
  叙述与道德间的联系可以被解释为一种故事的描述力与其道德功能之间的互惠关系。一方面,故事的“道德化的推动力”得到叙述结构的鲜明强调。例如,许多有关组织的故事都强调其成员的违规行为,表达了在社团中通常拥有不同地位的两个角色之间的对抗。事件的排序——主人公身份的界定、违规、告诫、弥补行为——以把读者事先置于对故事的道德含义的解释(此解释即:组织规则必须得到服从)的方式来对故事作出强调。同时,故事的道德含义充当了给予叙述的流程以推动力的一个统一原则。故事的讲述者叙述故事和人们聆听讲述不仅仅是因为故事提供了信息。相反地,故事的主要感染力在于它能够在讲述者和听众中产生一种宣泄效果。叙述结构产生了对一个特定的结局或解决方案的一种期望意识,这一现象的公开引起了听众的情感响应。 
  信息传递不是讲故事的目的,这一点可以被这样的事实证明:即,故事不仅是被反复讲述的,而且也可以不止一次地说给同一群听众听。在这样的语境中,故事起到文化传送者的功能,除了社会体系其他方面以外,它还形成了一种社团意识并建立一个特定的群体、组织或亚文化。在这个意义上,对故事的一再重复起到加强组织成员对他们的组织的认同感的作用,即使是在一个特定的故事过去早已听到过多次的情况下也是这样。斯劳特(Slaughter,1985,117页)在继沃尔特·本杰明(Walter
  Ben-jamin)之后,描述了传统的口述形式的故事的范例:“讲述者经常被想象为来自遥远的地方,而听者是村民,往往是耕地的农夫。”讲述者的作用在于叙述他或她所获得的经历,由此而丰富了听者所处的文化的经验知识和传统: 
  使这种体验获得合法性和可信性的是活着的讲述者或过去给他讲故事的人的权威。面对面讲述的或口头流传的传奇故事就是个人之间或人类之间传诵的故事。我们接受这些传奇故事正如接受人类(这个词)本身,我们与讲故事的人相伴,在面对面的接触中同他建立了情感上的纽带。(Slaugh-ter,1985,117页) 
  讲述群体经历和信息的过程大多以仪式的方式产生。叙述的仪式特性是重要的,这一重要性主要不在于其信息价值,而在于它在具体体现一套特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并使它们合法化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因此,组织故事的作用至少部分地依靠它的同时引起并包容作为组织实践基础的价值体系的能力。尽管故事可能叙述的内容显然是重要的,但它的建构方式对组织成员社会化的作用更重要的多。例如,下面的故事具有一个典型的叙述结构,这使得它在许多组织情境中进行讲述都很合适: 
  每个人都被要求在早上签到。人人都一样。甚至查尔斯也要签到。1969年,在雷夫龙公司从第五大街666号搬入通用汽车公司大厦期间的某一天,查尔斯信步走进办公室开始翻阅签到簿。新来的接待员说:“对不起,先生,您不可以这样做。”查尔斯说:“不,我可以。”“不,先生”,她说,
  “我这儿有严格规定,任何人不能碰这份签到簿,您得把它放回去。”这一情形僵持了一会儿,这位接待员始终保持彬彬有礼,一如雷夫龙公司所有接待员一样。最终,查尔斯说:“你知道我是谁吗?”而她答道:“不,先生,我不知道。”“那好,今天下午去拿你最后一次工资时,让他们告诉你吧。”(Martin等,1983,441页) 
  这个故事遵循了一个沿用已久的公式,其中包含来自公司等级制度截然不同的两端的两个角色之间的冲突。在这一例子中,下层雇员涉世不深,丝毫没有意识到她与之对话的人的地位。叙述的动力源于它创造的关于故事结局的期望:老板将做出何种反应?秘书会受到惩戒、被解雇还是因忠于职守而得到褒奖?无论结局如何,故事都以强有力的方式向听者宣讲,提供有关得体的和不得体的组织实践的强烈意识,故事是重要的和意味深长的,这体现在组织成员把它确定为对典型的组织实践的例示。对于已社会化了的组织成员,它对“事情该怎样办”提供了肯定的答复;对于新成员,它起到了提供明确的行为规则的作用。 
  这样的故事是否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其实无关紧要:雷夫森与一个“初出茅庐”的秘书之间的冲突也许会像描述的那样,但即使故事是假的,这对其自身的推论力量也几乎没有什么影响。这种推论力部分源于这样的事实,即故事能够同时引出重要的主题和问题,尽管他们自身排斥效度测试的做法(Witten,1986)。 
  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可以说每个推论行动所包含的真理声言并不会在叙述中轻易得到改变。正如斯劳特在上面指出的,故事讲述者和故事本身依靠建立在讲者和听者之间的联系而形成了某种权威和合法性。故事的讲述要求不信任态度的终止;它要求作为听者我们被拉入其中并变得在心理上和情感上都投入其中,正如我们看电影或读小说时发生的那样。在这样一个情境中,我们并不把自身远离出去以反映故事的真实性,而是使我们投入到故事的叙述结构和发展中去。我们最有可能对故事作出的评价是关于故事的叙述质量及其内在的连贯性。正如威腾(Witten,1986)所进一步指出的,故事叙述的规则与一般对话规则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不存在话轮转换,因此几乎没有机会在声言与反声言之间进行正常的辩论。当有人讲述一个故事时,我们不大可能对某些具体方面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即使我们发现这一切是假的。我们赋予故事讲述者作家的地位,这使他们被免除了通常的强调对话真实性的严格要求。用戈夫曼(Goffman,1959)的话来说,我们可以说讲述者和听者分别从事“防御的”和“保护的”行为。换言之,说者和听者都致力于维护讲述者所设计的自我表达的形式。把一个讲演者的自我表现方式揭露为虚假的(例如,暗示所讲述的故事不真实)就会引起所有参与相互作用者的尴尬。因此,我们假定故事是真实的,不仅因为我们不相信讲故事者会对我们撒谎,而是因为这正是为了我们的利益而要做的。毕竟,就叙述的性质而言,我们很有可能对其他人讲同样的故事,带有我们个人的色彩,而且我们期望在自己讲述故事时得到他人的保护,就像我们给予他人保护一样。 
  因此,尝试把组织叙述看做组织实践的反映——作为散布组织信息的方式——这样就过于简化了叙述与组织现实间的关系。组织的故事及其所描述的组织现实之间的关系不能用纯粹的表述性术语作出归纳。叙述的作用不在于模仿、映射组织的行为,而在本质上是具转义性质的: 
  转义是所有现实的话语所极力躲避的阴影。但这一躲避是无用的;因为转义是所有话语构成客体的过程,它假装对客体作的只是现实的描述和客观的分析。……总之,话语是一种典型的中介事业。这样,它既具解释性,又具预先解释性;它既是与解释本身的性质有关的,又是与作为它对自己进行详尽阐述的明显场合的主题是有关的。(White,1978,
  2-4页) 
  因此,组织成员并不直接经历组织现实,而是通过推论实践,尤其是叙述性的话语的表达来作为中介实现的。费希尔(Fisher,1984,1985)甚至提出,叙述不仅仅是话语的一种模式,它甚至提供了一种使传播过程概念化的范例;实际上,人类可以被看做是“叙述人”(homo
  narrans)。人们的互相交往主要通过对事件和经历的叙述,无论叙述发生在组织、家庭或同龄小组的环境中。人们共享的意义大部分是通过叙述得以产生和再现的。 
  至于组织叙述,我主要关注的是对组织中讲述的故事在意识形态上对维护和再现现有统治关系的作用的方式进行审视。上面所引的怀特关于话语“假装只作现实的描述”的说法为把意识形态解释为推论的中介提供了一个起点。组织故事可以在意识形态上通过组织成员和他们对组织的知觉看法之间发挥现实的中介作用,构建一个仅服务于一小部分组织成员的利益的现实。因此,故事通过提出难以质疑的真理声言、并且自称代表一个客观存在着的现实的声言来起作用。 
  因此,对作为意识形态的叙述的解释必须阐明这一特定的推论实践作为一种“遏制策略”所起的作用(Jameson,1981)。即,我们必须考察叙述以一定形式把社会行为者置于与他们所处的社会结构相关的方式。在组织文化中,这类遏制策略包括对规定的和禁止的组织实践的明确表述,及对组织成员的质询以使他们建立起一种“切合”于组织中现行的权力关系的组织意识。这些权力关系通过推论得以再现,因为叙述通过把事件从根本上描绘为道德剧(在这类道德剧中一组特定的价值观被赋予合法性和权威性)来达到封闭的结果。在这一意义上,故事体现了他们描绘的政治现实的理想。 
  在下一节,我将对某一具体的组织故事在意识形态上的功能的实现作出一个解释。这种分析无论如何都不意味着是全面彻底的,而是展示应用上述理论模型的一种可能的方法。 
  ◆ 作为意识形态的组织叙述:一个具体应用的例子 
  在对一个话语——无论是书面的或口头的,是诗歌或散文——提供解释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可信度。即,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断定某一特定的解释比其他任何解释更“精确”、“正确”或“恰当”?我不想就此对解释理论做全面论述(那不是这一分析的目的),但是我的确想使自己远离可能对诠释的“客观”或“可证实的”过程进行辩论的观点。正如利科(Ricoeur,1976)等人向我们展示的,解释的过程包含了对话语所体现的“意义的过剩”的认识。没有任何一个解释能够完全包括一个文本可能产生的多重意义。无论是寻求作者意图还是探索文本产生的社会环境都无法给予我们对文本的“终极”意义的深刻洞察。归根结底,解释的过程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在这当中解释者为文本建构并提出一种可能的意义。 
  从一个文本中有可能构建出的意义的多重性并不意味着解释的过程完全是相对的和主观的。对一个文本的解释并不完全是一种多元化的事业,其中每个解释无论是怎样的具有个性特征或肤浅,都被认为同样值得考虑。这种主张忽视了建立一个细致的、以理论为基础的意义分析的需要。正如我们不能轻易承认一个外行能对其他人的心理状态作出合理判断一样,我们同样应谨防在概念和理论上未具有扎实基础的对文本的分析。 
  对意识形态的批判尤其微妙,因为根据定义,话语中的意识形态意义体系的表述并不是作为意识形态表达出来的。意识形态,就其本质来说,不仅能够通过支配者而且还包括被支配者来使支配的关系得以维护。但是如我们已看到的,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在意识形态上的支配从不会是完全的。所有群体,无论怎样受压制,都能够以一定程度的推论渗入并继而批判他们所处的支配结构。据此,叙述并不一定仅仅再现它所处的居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意义体系。霍尔(1985,103页)指出,尽管在意识形态之外没有社会实践。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实践,无论是推论或其他实践,都完全受制于它们所处的意识形态的意义结构。话语也许会受到重新解释:它由此而对所处的支配关系进行批判。 
  因此,对叙述的意识形态结构的解释包含了对产生叙述的那些支配关系与叙述所表达的意义结构之间的关系的解释。这样的解释不包括采纳意识形态以外的立场,而是使自身远离意义的结构以便使批判的视角得到采纳。这不意味人们表达了对叙述结构的非意识形态的解读,而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所表达的解释是具有解放的性质的,它允许对那些被受到分析的表义系统所质询的一方进行批评性的自我反思。当然,这样的分析困难重重。汤普森指出: 
  至于谈到由疏远而获得的客观化,它受到作为疏远关系对立面的归属关系的限制。对意识形态的评论可能是局部的、不连续的和不完全的。它永远不会在我们所属的历史和社会之外的立场上得到实施。在对社会历史遗产的更新和评价这一永无休止的解释过程中,对意识形态的批判仅仅是瞬间的过程——尽管是很重要的一瞬间。(1984b,188页) 
  任何对话语的特许的解读(在作出真理声言这一意义上)都是不可能的,甚至是不可取的。然而,用话语在意识形态上的功能来分析话语起到了通过对话语与其帮助维持的统治关系之间的关系的解释而扩展了解释的过程。为服务于意识形态而对话语进行的批判必然牵涉到对统治的批判。 
  因此,从实用主义角度来看,对意识形态的解释应采取何种方式呢?汤普森(1984b)指出,对意识形态的分析包括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包括社会分析,其中人们对产生统治形式的社会历史条件进行考察。这样的分析可以在以下层次上实施:(a)活动,其中对某种具体的相互作用环境进行考察;(b)公共机构,其中对形成和抑制行动的某些可限定的社会结构进行考察(ATT,IBM,等等);及(c)构成公共机构的结构要素;例如,在大多数美国公司中,正是劳资双方的关系确定了具体制度得以维持和再现的环境。第二阶段要求达到推论分析的水平。汤普森(1984b,136页)主张,“表达意识形态的话语形式必须被视为……显示一个得到表达的结构的语言构成”。据此,对话语的分析必须着眼于它在表达意识形态中的作用。汤普森建议,对得到表达的话语的结构可以从叙述、辩论结构和句法结构等层次上进行检验。对意识形态的分析的第三阶段是解释。这一阶段允许“创造性的意义建构”(1984b,137页),并认识到无论分析方法可能是怎样的正规和系统化,最终应由研究者提出“一个总是充满风险和可以引起争论的可能的意义”
  (1984b,137页)。人们正是从这一点来探究话语“就事论事”的潜力,把多重意义糅入单个的形象、短语或故事中。正因为话语的具有多重指称对象并将它们糅合到一个复杂的意义网中的能力才使得推论实践在意识形态上起到作用,从而得以维护统治关系。 
  汤普森建议,上述分析模式不应被看做包含了各不相同的方法论阶段,而是各个阶段应被看做在整体解释过程中不同的分析主题。在本章余下部分,我想对一个具体的组织故事进行考察,研究它在对统治关系的推论再现中可能起到的作用。在进行分析时,我将要使用吉登斯(1979)创立的意识形态的功能理论和汤普森提出的分析阶段的理论。 
  马丁等(1983,439-440页)记录了一位IBM公司女管理员敢于对董事长小托马斯·沃森表示异议的故事。故事大致如下: 
  这位管理员是位22岁的新娘,体重90磅,她的丈夫被派驻海外工作,于是,她被给予一份工作,直到他回来为止。这位名叫露西·伯格的年轻妇女的任务是检查人们进入安全区时是否佩戴准确、清晰的身份证明。  
  和往常一样,沃森在身穿白衬衫的随从们的簇拥下朝她守卫的区域的大门走去,他佩带着允许在工厂其他地方出入的黄色标牌,但未戴允许进入她负责看守的大门的绿色标牌。“我身穿肥大的制服,浑身发抖”,她回忆道,“制服遮了我的颤栗,但却藏不住我发抖的声音。‘对不起,’我对他说。我知道他是谁。‘你不能进去。你的出入未得到许可。’这正是我们应该说的。”  
  沃森的陪同人员吃了一惊;这对他们来说是不曾料到的。有人发出嘘声表示不满,“你难道不知道他是谁吗?”沃森扬扬手制止了这声音,这时其中一位随行人员走回去拿来了一个正确的标识。 
  马丁等解释了这个故事背后所蕴涵的道德意义,他指出,对于组织的高层成员来说,这个故事传达的信息是“连沃森都要遵守规章,所以你当然应该遵守”,而对下层雇员们来说,故事传达的信息却是“无论谁违反了规章,你都应坚持原则,予以制止”(440页)。故事的涵义在于,尽管其他公司领导会轻视规章,而沃森却为所有的雇员树立了榜样。马丁等用这个故事和其他故事说明一个组织展示不同于其他组织的、特别的区别性特征的方式。有趣的是,马丁等显示了这样一个现象:这类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很相似的故事在许多组织中都可以找到。 
  尽管马丁等对于上述故事在组织中起到的作用的方式提供了颇有帮助的分析,但他们几乎未指出故事在部分构成这一组织的权力关系的情境中可能是怎样运转的。通过对故事意识形态的意义形成的产生和再现所起的作用作出批评性的解释,可以对故事作出更充分的分析。换言之,下面的分析显示了组织叙述一方与作为另一方的合法性和意识形态统治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因此,首先,对故事的考察需要从社会、经济和政治条件等几方面进行,这些环境为叙述过程中展开的事件提供了一个情境。故事不会发生在真空里,而是与IBM作为一个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社会特征密切地连接起来。在行动层次上,故事的主角卷入到了地位悬殊的相互作用之中,但这种相互作用是由交往双方被要求扮演的组织角色构成的。在这一意义上,出现的行为是因情况而异的。因此,一方面,故事的意义和激励作用由地位的差别而形成,另一方面,每一个个人所参与的活动是各人在完成他们的组织角色中所追求的目标的产物——伯格扮演了保安员的角色,而沃森则扮演了组织的元老的角色。 
  在公共机构的层次上,IBM为员工的行动提供了稳定的框架范围。组织成员对于明令规定的和禁止的做法都有相当明确的指示。人们一般都承认,IBM组织作为一个公共机构极其重视对权威结构的明确描述,并以传统的、等级制方式构建权威关系。这一等级制度并不以此来决定组织活动,而是建立一种使组织行为由此而形成的解释框架。因此,这样的权威关系形成这类条件,在这些条件下与该故事相连的情形有可能发生。汤普森(1984b,
  135页)指出“公共机构是产生权力的场所,也是统治关系的结晶”。在这一情境中,所叙述的伯格与沃森之间的冲突可以被视为这些“结晶化了的”叙述的例证。这个故事表达了IBM历史中某一具体时空中的“一瞬间”,这一瞬间浓缩了权威关系的基本结构。就以前面所举的秘书一例看,有人也许会说故事的冲突和意义是由体现IBM机构特点的统治的结构关系的多种因素决定的。 
  在社会分析的第三个层次上,人们需要研究IBM公司在美国公司或资本家企业这一更广泛的情境中的方位。伯格与沃森间的冲突并不仅仅是单纯的人际间的交往。相反这两个角色是资本主义基本关系的化身,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劳方(伯格)和资方(沃森)之间的关系。资本主义的整个结构是建立在劳动力以低于本身价值的价格向资本拥有者出售技能的前提下,这样就使剩余价值积累成为可能并使资本膨胀,从而不断再现该制度。在结构层次上,显然伯格与沃森间的相互作用是由这种最基础的关系所构建和限制的。这一冲突是对支撑了IBM公司及更广泛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最基本的结构因素的表达和重组。 
  从推论分析的层次上解开故事在意识形态上的功能,这要求我们展示叙述形式与统治关系之间的关系。这一分析大部分在前面对叙述结构的讨论中都已有展开。让我再重新作一简要概括。首先,叙述通过描述用某种方式得到解决的道德剧来为话语提供一个封闭意识。在这一具体情形下,我们具有明确的叙述结构——地位高的人尝试打破规章,受到地位低的人的干预,地位高的人服从了规章——这样就引导听者得出关于规章制度在这一特定组织中的重要性的结论。其次,这样的故事并不像其他形式的话语一样容易接受相同水准的效度测试,并因此在它们对组织事件的描绘中表现出相当水平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因此,IBM的故事无论真实与否,都会在整个文化中得到广泛传播,任何人都不会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它是一个故事这一事实本身使它具有能够被无休止地复述的特点,这部分地构成了其象征性权力的基础。 
  故事的意识形态作用分析中的最后一个层次是解释。在这一点上,我想用前一章所概述的吉登斯提出的意识形态的三个功能来为故事构建一个意义。这样的分析是局部的而不是全面的,但它提供了一种方法使得在前两个分析层次中显示的意义和统治关系之间的联系得以明确体现。 
  意识形态的第一个功能——把局部利益表述为全体的利益——在故事中得到清楚的呈现。我们记得,这种功能使得促进某一特定群体的利益的社会实践被视为是所有群体的利益。在这一故事的情境中,有关局部利益对全体利益的论题把其自身显示在对规章制度的服从上。就全体利益而言,故事不言而喻地暗示了公司制定的规章是为了全体雇员的利益。一位下层雇员要求沃森遵守规章,这一事实产生了暂停公司的等级制度的效果,局部利益在此基础上得以建立。这样看来,规章制度似乎超越了局部利益;所有雇员,无论处于何种等级,都被要求服从规章制度。 
  但故事掩饰的是这一事实,即正式的规章制度是由沃森为首的公司精英所制定并用来保护他们自己的利益的。IBM是一个以谋取利润为目的的组织,它的目标之一是保持尽可能大的市场占有率。这其中的一部分包括采取严格的防御措施以保护公司机密。只有走在技术领域竞争的前列,才能保证IBM产品的竞争力。因此,故事提到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为了像沃森一类人的利益的,而并非像露西·伯格这样的人们的利益。 
  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在分析故事在否认或转变矛盾中的作用时才变得更加清楚。从某种意义上说,整个故事就是一个矛盾。它所传递的道德规范表明在IBM公司,谁也不能“高于法律之上”。但故事已成为组织的传说的一部分,这一简单事实就表明了这一规范有时也有例外。如果沃森像其他雇员一样服从公司规范,那么故事几乎没有什么意义。故事把沃森同时描绘为既是一个任何雇员都能与之交谈的“普通人”,又是一个寓言中所讲的比现实生活中的人更高大的人物,在这一意义上,故事的矛盾性就更为突出。因此,该故事本身传达的意思是:在一个层次上,它是向听者/读者讲述关于IBM运转方式的直截了当的叙述;在第二个、也即超层次上,故事起到了反思作用,通过说“这是关于著名的(或臭名昭著的)IBM总裁的故事”而树立了沃森的特别形象。故事通过把焦点集中在沃森和一个最终赢得他尊敬的雇员的相互作用上,从而掩饰了作为个人的沃森与作为权势显赫的公司总裁的沃森之间的矛盾。 
  把叙述置于人际之间的关系的情境中,这样就有效地掩饰了沃森在公司的职位这一物质现实,而职位的影响仅仅是把这两个角色在公司等级制度上分开的巨大分界线。在这一意义上,故事的作用取决于有根本差异的要素之间的紧张状态;故事告诉我们,在(谈到)遵守规章时,在公司中的等级地位就算不了什么了(制定规章是为了每个人的利益),但同时听者/读者又必须视沃森为博得众人尊敬的具有超凡魅力的领袖人物。 
  故事或许通过具体化过程起到了意识形态的作用。仅凭其叙述结构,故事的形式得到无限制的复述。正如马丁和鲍尔斯(1983)指出的,组织故事比含有同样信息的一组统计数字更易于记住。当然,故事出现于所有文化背景中,其目的之一在于呈现给听者一个代表故事所处文化的某些方面并赋予其生命的“生活片段”。通过不断进行的复述活动,故事中的事件被文化成员视为当然而接受。即使故事是编造的,虚构与现实之间的界限也被弄模糊了,因为当故事被复述了相当的次数时,叙述的事件就变成“真的”一样了。 
  当然,故事的作用至少部分取决于其讲述质量,就此例而言,无法知道故事在组织语境中可能是怎样被叙述的。无疑其基本结构是固定不变的,尽管每次重述的细节描述会有所不同。但是,在所给例子中有足够的细节显示了操作的具体化的过程。首先,故事对两个主要人物进行描写的方式存在鲜明的对照。实际上,几乎未谈到沃森本人,除了述及他“和往常一样,在身穿白衬衫的随从们的簇拥下”。相比之下,对伯格的描写就很详尽。“她是一个22岁的新娘,体重90磅,丈夫被派驻海外工作。”我们被告之,她穿着一件对她来说过于肥大的制服,而且在面对沃森时非常紧张。 
  对伯格的相对详尽的描写强调了她与沃森之间的地位差别。在这一情境中,故事着重于传统的性别作用的地位差别。例如:伯格不仅仅是一位妇女,而且是位“新娘”,这暗示了传统的主妇角色以及强烈的天真感;她突然发现自己无法控制局面,处于一个自己并不适合的位置。不合身的制服巩固和增强了这种意识,这一点也暗示了她与她要扮演的角色之间的不协调。因此,“新娘”一词揭示了人物的单纯和依赖性,这与“真实的”公司世界的犬儒主义形成鲜明对比。而且,她的体重意味着她缺乏身材优势,这一点至少在大多数西方文化中是与缺少权威联系在一起的。这再次显示了两个角色在地位上的差异。 
  对沃森的具体描写的省略加强了他作为一个神秘人物的地位。用来描写他的陪同人员的“随从”一词是用来称呼伴随皇室成员的人士的正式用语。另外,沃森在故事中始终未开口讲话。曾有一刻甚至有人替他讲(“你不知道他是谁吗?”)。即使是在他可能要说话的那一刻,他也只是扬扬手以引起周围人们的注意。所有这些细节,虽然并不是故事表面的主题中心所在,但却构成了对沃森和伯格两个人物的鲜明对照。听者/读者获得的并不是一位普通的组织成员的写照,而是具有英雄品质的人物。因此,故事通过展示沃森对组织的日常生活的影响而把他的英雄形象具体化了。 
  另外,而且也许最重要的是,故事把组织的规则系统本身进行了意识形态上的具体化。组织规则是人为建立的规范系统,目的是向成员提供一套有关组织的“语法”,组织行为即建立在这一语法框架和情境中。这些规则为组织的结构形成指明了方向,并对组织成员的行为起到促进和限制的作用。相比之下,IBM公司的故事否认组织规则中固有的人为因素,剥夺了规则的促进和限制的功能。露西·伯格对规则的一心一意的服从并未反映出多少拔高意义上的对公司的忠诚,反映的只是对规则的执行是因为规则的存在。 
  在某种意义上,故事显示了规则本身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独立于它们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位于这一情境中的规则体系和组织形成过程被分为两块,双方存在于一种几乎是对立的关系中。在大型行政管理机构工作的人们经常经历这种对立状态。这种强烈的情感常常表现为:行政管理机构不遗余力地通过精心制定、令人难解的规则体系(无处不在的一式三份的格式就证明了这一点)使自己得以长久存在,并且不断地与组织公开声称的目标的实现相抵制。这种具体化过程的结果是,组织的活动“具备了一事物的特点,并因而获得一种‘虚幻客观性’,一种似乎具有严格的理性和无所不包的自治权以掩饰其基本特点的任何痕迹:即人们之间的关系”(Lukacs,1971,83页)。 
  最终,叙述通过为组织成员们提供“智力和道德上的领导”的例子来执行意识形态上的控制功能。正如葛兰西(1971)所指出的,当由统治精英所提出的世界观点得到从属群体的积极接受和追求时,统治的过程进行得最有成效,在IBM故事的例子中,我们有突出的例子表明组织规则得到下属成员严格强化的情况。这些规则是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地执行的,就这一点来说,故事愈发具有影响力。在这个情境中,故事传递了IBM组织结构的合法性和合宜性。这表明了雇员们要时刻准备着竭尽全力保护该结构,即使是冒着激怒上司的危险。因此,对制度的信奉承诺就被肯定并等同于制度的合法性。 
  因此,上述分析提供了对IBM故事的意识形态功能的解释,说明故事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是可以用来叙述以再现某一特定的社会结构的统治意义形成的方式。解释提供了以表达叙述和意义为一方和以统治关系为另一方之间的联系的尝试。 
  当然,对单独一个故事进行的分析存在严格限制,这里并非不重要的事实是:对这一特定故事的分析是独立于故事被叙述时所处的社会情境而进行的。因此,我们无法把此故事置于其他故事的情境中,或把它置于与其同时出现或同在的其他形式的话语中。另外,没有人能在任何意义上证明单个故事代表了意义形成的总体和存在于某一特定组织内的统治关系。任何文化形成都会产生一种实践体系,这种体系非常复杂,远远不能用两种相对立的意识形态的直截了当的对立来解释。推论实践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是极为错综复杂的,无法通过对单一的组织故事的分析而予以解开——无论这一分析是多么细致全面。霍尔用下面这段话表明了话语与意识形态的关系: 
  意识形态不通过单一的概念起作用;它们在一系列推论链环上,以成簇的方式,在语义场中,在推论的形成中发挥作用。当你进入一个意识形态场中,随意挑出处于任何结节的表述或概念,你马上会激发起整整一串涵义的联想。意识形态上的表述互相蕴涵,互相呼应。因此,在任何社会形成中都会出现形形色色的意识形态体系或逻辑。居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和处于从属地位的意识形态的概念是对任何发达社会中不同的意识形态话语及其形成问的复杂的相互作用的一种不充分的解释。(1985,104页) 
  因此,对组织中的意识形态的意义体系的完全、充分的分析必须研究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的推论实践,每种实践代表一种不同的逻辑体系或推理模式。这些话语并不存在于互相排斥的相互关系中,而是互相连锁,互相重叠交叉,从而形成了一个复杂的且经常是不协调的组织意义结构。例如,组织成员很有可能同时隶属于一个以上的利益群体。一位公司女董事可能被当作一位高级管理人员,但同时她或许会经历公司结构中与男性统治的方面联系起来的性别歧视。就推论实践来说,她或许既被称呼为“女性”(包含了在男性统治的制度中与该词相关联的所有涵义)又被称呼为作为公司精英中一员的“董事”。这一称呼过程将她置于一个复杂而模糊的意义“网”中,在其中她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经历和理解组织过程。这种模糊性是意识形态的意义形成的本质特征,因为它给予那些群体最多的权力,以最符合他们利益的方式来解释这种模糊性。 
  总结和结论 
  本章在一定程度上对意识形态与话语间的关系作了探索。我提出了这一观点,即组织的推论实践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在形成和再现组织的意义中起到中心作用。但是在政治上话语并非是中立的,而是组织中某一权力结构得以形成、维护和再现的一种手段。在这个情境中,意识形态具有推论性质。话语既证明又具体例示了组织的意识形态,它向人们提供了将他们自己置于组织中的手段。 
  因此,对意识形态的研究包含对话语的结构与统治关系之间的关系分析。具体地说,叙述被作为建立这种关系的表意系统来加以研究。意识形态的表达大部分采用叙述形式。故事是建立和维护组织的基本推理模式的非常有力的手段,它提供了一个看待组织的相对完整的、稳定的排除细节研究的视角。在这一意义上,叙述具有超越其他话语方式的合法性,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权威,使其被排除在推论效度测试正常的严密精确要求之外。通过叙述手段,组织成员参与了组织的持续的结构形成过程,为再现某种支配关系创造了条件。 
  这一章提供的分析大部分在性质上以概念为主,几乎未研究具体存在的推论实践和支配关系。IBM故事的单一分析旨在为研究提供理论指导而不是对某一数据等进行全面的分析。要将这种理论模型慎重地应用到某一具体的组织故事中,有待于另一项研究的开展。这里,我的主要意图在于解析概念的丰富性,这种丰富性可以通过用新马克思主义关于意义和统治体系关系的观点加强目前关于组织符号体系的理论而取得。我相信,其结果是关于组织现实的符号建构的更强有力的理论模式。 
  下一章探索围绕前几章中建立的理论模式而出现的一些认识论的问题。有人提出传统的、“知识即真理”的概念不足以提供构建和评价社会理论和研究的手段。这里所需要的是对“得体性”和“有效性”的问题进行广泛的重新定位。    
《组织中的传播和权力:
话语、意识形态和统治》
丹尼斯·K·姆贝著   
第六章 意识形态、认识论和真理  
   在前五章我们提出了组织文化理论,该理论对现存的文化和组织形成概念进行了重新构建。本章就这一观点对社会理论中知识的地位的含义进行探讨。意识形态和统治问题提出了有关什么是恰当的和有效的真理概念的具有根本性的认识论问题。因此,我想把由组织文化概念而引发的认识论问题作为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意义形成来研究。在这一背景中,我将吸收一些当代的知识理论并考察他们在重构知识生成与研究之间的关系中所起的作用。例如: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理由是什么?研究者对他或她所研究的社会行为者有何种责任?此外,我还要提出与这些问题相关的具体的方法论上的考虑。 
  传统社会科学的实证主义哲学把知识看做大部分是有定论的;从这一观点出发,真理虽未得到充分的认识,它只不过是依适当的观察语言的发展而定的。在这一情境中,哲学起到“纯理性的法庭”的作用,它根据知识声言与现实的一致性来判断知识声言的适合性,这一认识论基础的提供不仅使知识理论受到严密的检验,而且还将提供对相互竞争的理论的公度进行检验的手段;即它们对世界作出的声言的相似程度。这样,理论建设成为一个连续的、未受阻断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普遍有效的真理声言为新的、且更具不确定性的人类行为理论打下基础。 
  尽管这一使人文科学努力像自然科学那样“严密”、“客观有效”的做法近年来受到诸多批评,但它在包括传播学在内的大多数社会科学学科中仍具很大影响。对可概括性、复制、预测和控制的研究反映了一种流行的观点,这种观点把建立人类的“本质”作为科学的终极目标(Rorty,1979)。这种观点被看做在本质上是无价值观倾向的,这体现在研究者对世界作出的纯本体论的陈述的声言,以求得通过严格的检验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影响。 
  人文科学的解释论或诠释论喜欢谈论“理解”而不是“解释”,它们对实证主义坚持一个客观的、从认识论上可得到验证的世界的可能性进行批评。此外,后基要主义者的知识理论通常对作为谈论关于社会世界的任何有意义的事物的主要因素的社会行为者而表示关注。 
  这样,从解释的观点看,实证主义在研究者、社会行为者和知识形成的关系的概念上有两个主要方面是不正确的。第一,社会行为者被认为对他们所处的世界没有任何有趣味的或有价值的议论。关于这一世界的知识是在他们背后构成的,而且主要来自研究者的视角。第二,对方法(程序上的升华)的过分关注导致这样的情况:研究者往往成了某种科学技术的附属品。在这种情况下,不仅研究者自己的见识,连同研究对象本身的本体论知识都主要由所采用的假设的概念和方法所决定。因此,知识声言通过在实际研究之前所获得的(使用“正确”的方法和应用“恰当”的概念)一致意见而得到验证。这与更为倾向于诠释学的观点形成对照,在诠释学中,概念的形成出现于对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之间建立的辩证关系的调查过程中。 
  上述内容尽管有些简短和过于简化,但却阐述了体现社会科学研究特征的基本的二分法。一方面,解释论者指责其对手实证主义者是极端的“客观主义者”,而且对他们的研究对象毫不敏感。另一方面,实证主义者则指出,解释论者由于对从经验上可验证的、可概括的真理声言缺乏兴趣而有落入相对主义和唯我论的危险。当然,视这种二分法为绝对的看法将是错误的;要识别出完全适合伯勒尔和摩尔根(1979)的四种社会学范式之一的任何理论观点是极为困难的。 
  然而,正是在这一争论的背景下,人们才必须对在这里建立的组织文化理论的认识论的含义作出评价。虽然我已提出组织现实是在社会中建立的,但我也表明了这一现实建构不能脱离组成一个组织的物质环境的深层权力结构关系。正如詹姆逊(1981)指出的,机构实践的物质基础设施传递着某种由组织成员解释或赋予意义的这类机构的“文本”(故事、神话等)。因此,一种可接受的理论框架必须考虑的不仅仅是命题和观察到的现实之间的“适合”的充分性,或仅仅是社会行为者建构他们自己的现实的能力。相反地,人们必须在权利和意识形态问题的情境中形成这种思考。将这些问题结合到知识生成的过程中就使得理论的形成与以组织机构为方向的社会世界的复杂性更趋一致。 
  知识理论 
  关于是什么构成了知识的辩论持续了好几个世纪,但最近的著作(Bernstein,1983;Gadamer,1975;Kuhn,1970;Rorty,1979,1982;Winch
  1958)在继19世纪末期出现的实证主义的统治之后使过去被忽略的问题重新引起关注。 
  例如,库恩(Kuhn,1970)的关于科学范式的性质的论文探索了范式手段与演绎、验证、确认等的要求几乎无关的观念。像这样,“在理论选择上没有中立的规则算法,没有系统的决策程序,后者在经适当运用时必定会导致群体中每一位个体作出同样的决定”(1970,200页)。在库恩看来,某些科学理论不会因为与其他理论相比与客观现实更趋一致而居主导地位。相反地,出现了一种非暴力的学术“政变”,其中拥有某一组特定的共享的价值观的某一科学社区框定了理论建构产生的方式。科学革命并不是由个人促成的(如关于科学史的教科书通常令我们相信的),而是比其他价值观更据说服力的某些特定价值观的产物——这些价值观是位于实证主义所定义的正规科学范围之外的。因此,什么能被看做是“真实的”,不仅仅取决于“存在”的是什么,而且取决于某一时候科学社会的政治气候。 
  库恩对科学理性的批判在驳斥客观性的纯概念中具有重要意义。它的力量在于,它对将公度当作科学调查的基本原则的整个问题提出怀疑。这里,公度既指各种理论提出的知识声言的兼容性,又指在特定理论框架内对经验世界的表述的准确性。这两个概念对于认识论的基本概念都是基本的,因为它们把真理的观点先设为无可纠正的,即作为约定的和稳定的连贯性标准的反映。因此正态科学中的理性由通过一组普遍接受的规则而达到的对客观世界的准确反思组成。 
  罗蒂(1979)从诠释论的角度称赞了库恩对正态科学的唯实论概念的揭露,但又批评他用唯心主义者的认识论取而代之的做法。根据罗蒂的观点: 
  库恩宣称没有任何规则算法是可能的……而这被(他)自己的听上去“唯心主义的”补充所掩盖。说不同理论的提倡者用以提供其论据的“中性的观察语言”对于不同理论间的取舍几乎少有帮助是一回事,而说因为提倡者“看到不同的事物”或“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而不可能有这样的语言是另一回事。(1979,324页) 
  库恩把范式变化视为类似于格式塔转换的概念使他受到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指责,其中他以对世界的准确“映像”来代替“对被映出的世界的易适应性的理想描述”(Rorty,1979,325页)。然而,罗蒂提出,这种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两极分化可以通过抛弃把认识论作为通向真理的道路的做法来得以克服。在这一点上,他提供了诠释主义的选择,其中关于世界的不同话语(与理论相对)并非依据他们的真实性,即表述的准确性来作出评价,而是作为谈论世界的不同方式,这一切或许有助于我们以实用主义的方式来对待生活。因此,“诠释学不需要新的认识论的范式,自由的思想也不需要新的主权范式。相反地,诠释学是当我们不再持认识论观点时所得到的”(1979,325页)。 
  因此罗蒂发现一种“启发”哲学,其中验证陈述的真实性的约定的标准被抛弃,代之以去“寻找新的、更好的、更有趣、更有成效的说话方式”(1979,60页)。罗蒂没有在学科间作出这样的区分——不存在有些学科是有启发意义的而其他的则相反——而是把“不正常”的和“正常”的话语分开。在正常的话语中,关于世界的陈述是根据约定的常规来判断的,而后者则“在参与话语者对这些约定一无所知或置之不顾时”出现(1979,320页)。这种不正常的话语具有一种治疗的目标,因为它旨在开启世界可以被概念化的途径的可能性。这一哲学观点体现在“继续会话”这一短话中(1979,373页及各处),它抛弃普遍的相称性,因为话语的终止是通过突出基础知识而出现的。 
  因此,要消除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之间的对立,就必须否认被认为显示两个阵营特点的传统对立面——解释/理解;无价值观/含价值观;客观/主观;定量/定性,等等。相反地,罗蒂提出,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谈论人类和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时所希望采用的方式。提倡预测和控制的理论不应对立于寻求理解的理论,而且任何关于人类行为的理论不应该被视为是以任何方式为基础的。同样错误的是持解释论的社会科学家提出的主张,即自然现象和人类存在本质差异,因此,需要不同的探求方式。 
  例如,在和德雷福斯(Dreyfus,1980)和泰勒(Taylor,1980)的辩论中,罗蒂(1980)反对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割裂开来。持分裂观点者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观察到人与事物之间的差异。然而,根据罗蒂的观点,这只是把本体论和道德混为一谈。对人的本质的定义回复到基本的真理符合说。旨在对人的行为进行预测和控制的理论对人类的适合程度并不因为人和事物间的任何内在差异而逊于对事物的适合程度。相反地,说到人类,我们有比谈论他们的行为是否可以控制更为有趣的话题。因此,罗蒂用突出对人的道德的描述取代从本体论角度对基本知识和公度的强调。 
  如果我采用的方式是正确的,我们需要把我们特有的道德地位看做就是其自身,而不是建立在我们所拥有的思想。语言、文化、情感、意向、文本之上的。所有这些神圣的概念只是表达了我们对自己是一个道德社区的成员的意识,使用的是或此或彼的进行伪解释的行话。这种意识不能再有更深一层的“基础”,它只不过对与我们同类者提出某种观点。这是否是一个“客观的”观点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1982,202页) 
  对任何一种方法论或本体论问题的强调因此被“为一定目的的对某一类词汇的占有”所取代(1980,48页),其中知识与对现实的表述的等式被知识与竞争的等式所取代。因此,“持‘解释论’或‘诠释论’并不意味着拥有专门的方法,而只是在寻求可能有用的词汇”(1982,199页)。 
  矛头指向库恩的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的谴责在应用于罗蒂时会看起来同样有效。一旦知识被从基要主义的和准确表述的概念中分离出来,那么有效性就成了一个问题。罗蒂(1979,320页)自己也承认不正常话语的范围可以“从废话到智力革命”。另一方面,正常话语的重要性并没有被否认: 
  诠释学的可能性总是寄生于认识论的可能性(或许是其实际性上),并且……启发往往采用当时的文化所提供的材料。试图再一次进行非正常话语而未能认识到我们自己的不正常,从最实际的和最极端的意义上来说都是愚蠢的。在认识论已够用的地方坚持诠释论——使我们自己不能根据正常话语自身的动机来看待正常话语,而只能在我们自己的非正常话语中来看待正常话语——这样做并不愚蠢,但的确显示出教育的缺乏。(1979,366页) 
  罗蒂因此把非正常话语归因于一种反应作用,以对平时的正常话语提出质疑。这种做法及话语本身在被社会科学或哲学的主流所占用时就失去了意义。 
  那么,罗蒂提出的与知识形成相关的“道德规则”的意义是什么呢?他的诉诸于“继续对话”是对由普遍相称所形成的话语封锁的直接攻击,也标志着试图克服表述理论的抑制倾向的做法。启发式哲学的主要目的在于消除以下错觉:即某一特定词汇——一种描绘世界的方式——是对“事物就的那样”的描述。如罗蒂(1979,377页)所述,“作为结果的文化的冻结,在启发式哲学家们看来,将使人类失去人性”。对开放的和继续话语的呼吁是在提倡一种传播的特别道德标准,其中没有任何一个呼声高于其他呼声,没有一个观点的表达被予以拒绝(Deetz,1983)。 
  罗蒂使用诸如“会话”、“话语”等修辞手段来代替“理论”,这预示着他对传统认识论的解构。但是,因此而得出罗蒂认为理论建构毫无意义的结论,那就错了。某一理论之所以有意义就在于它会促进“人类的会话”——它是那个不断吐出的会话中的一个“声音”,而不是以“发现真理”为其最终目标的一种思考方法。虽然会话的概念有助于将“人看做新的描述的提供者,而不是人们希望的作出精确描述的人”(1979,378页),但是当将它置于我们这一研究中提出的文化理论中时,就出现了问题。多尔梅厄(Dallmayr,1984,176-177页)指出,会话的概念本身含有关于它的形式和内容的隐含的模糊性。例如:人们怎样阻止作为罗蒂的会话特征的不确定性退化为空洞的修辞或无根据的喋喋不休呢?此外, 
  还有些不明确的是……“声音”或参与者的特点及语言本身的地位。在“声音”被当作个别的说话者或说话“主体”时,会话就很容易转变为具有个人特征的“表达”的冲突,如果不是互补性操作的尝试的话……如果主观主义得以避免,结果可能是概念的一致性(仿照“科学”的语言)。无论在哪种情况下,语言的基本功能是作为追求隐秘的动机(如获得财富或信息)的手段或工具。(Dallmayr,1984,
  177页) 
  多尔梅厄对参与会话的形式提出的疑问在被构架于更大范围的制度化的社会结构情境中去时,是特别恰当的。我在前一章中提出了生成于组织文化中的话语由意识形态的意义形成和权力结构产生(并再现意识形态的意义形成和权力结构),它们赋予组织以意义为中心的结构的含义。对组织的社会科学研究同样如此。而罗蒂的会话概念似乎未能对话语是位于一个特定的社会政治背景中这一事实作出解释。尽管他确实谈到了诸如抑制和封闭的概念,但这些都处于理论封闭的情境中;例如:基要认识论封闭了“新的、更好的、更有趣、更有成效的说话方式”的可能性。这样,对某些权力关系表达造成“持续性”、“不确定性”等错觉的会话意识形态形式就没有展开讨论。 
  这并不是说罗蒂完全从产生会话的社区中抽象出他的会话概念。相反,他对“客观性”和“科学方法”的解构的一个主要方面是表明社会科学可以被设想为是随着文学而共同延伸的:“当向我们解释其他人时,也就扩大和加深了我们的社区意识。”(1982,203页)但正如在前一章所看到的,对诗歌和隐喻的运用是有双重效果的,它可以开阔我们对所处的世界的认识,或者可以使这种认识具体化,封锁其他的丰富多彩的世界观的可能性。因此像其他任何形式的话语一样,文学也受制于同样的定位于历史中的物质条件(Jameson,1981)。 
  最终,罗蒂似乎抓住不放的问题是像“会话”这样表面看来很简单的概念是否能够代替理性(根据追求“客观真理”的标准来建立概念)来作为哲学和社会科学的目标。罗蒂(1982,165页)提出“除了会话约束力以外,没有其他对探求的约束力”。换言之,哲学探求的成功等同于仅仅把会话看做它本身的目标——看做是连续的而不是有一个特定的终极目标。令人遗憾的是,罗蒂几乎没有明确指出“继续会话”所需的条件。即是说,在社会科学研究不断受到制度化的约束的情况下,它应该怎样妥善地进行?我并没有暗示他应该具体提出可以对这种“会话”作出评价的规范性基础,但如果我的观点是正确的话,那么话语在适当的社会条件下是蕴藏着反理性因素的。这种非理性几乎与“缺乏与现实的一致性”无关,而是指意义的变形,这一变形扭曲了社会行为者对他或她由社会建构的活生生的世界进行反思的能力。 
  罗蒂(1982,191-210页)试图把杜威和福柯进行比较来讨论这一问题。他坚持认为,杜威和福柯都对客观性、真理等基本概念持有同样的批判态度,但他们各自对社会科学作为“人类的会话”中一种特别的话语的作用具有不同的概念。杜威强调社会科学在深化和扩大我们的社区意识中的作用,强调知识与社会连带关系之间的联系,而福柯则把社会科学视为一种统治工具,并强调知识与权力间的关系。罗蒂赞成杜威的观点,因为“他的用语为不合理的希望和无根据但又极其重要的人类社会连带关系意识留有余地”(1982,208页)。福柯的权力概念在被解构时,不过是用新的词语表述的杜威的概念: 
  一旦“权力”摆脱了“压抑”的内涵,此时福柯的“权力结构”与社威的“文化结构”看起来似乎并无多少差别。
  “权力”和“文化”是对社会力量的同等表示,这种社会力量使我们高于动物——而当坏蛋掌权时,这一社会力量就会使我们变得比动物更坏,更卑鄙。(1982,208页) 
  罗蒂把权力和文化等同起来引出的问题是,这样就把权力作为一个中立的实体,它只有被“坏蛋”占用时才出现问题。如果权力和文化是同义语,那么我就会提出,我称之为“文化形成”和“文化变形”之间的任何紧张关系就会消失。从某种意义上说,意义结构的构成集中在互相对立的旨趣间的斗争上——在不同时期会盛行对社会现实的不同解释,但总有其他的现实出现,即便只是以潜伏的方式(Hall,1985)。通过融合权力和文化之间的差异,罗蒂似乎在认识机构成员理解世界的方式上封闭了采取批判态度的可能性。 
  当然,罗蒂会提出,诸如权力、意识形态、客观性等等不过是又一套行话,其目的是提供能够把理性从非理性中区分出来的原则。换言之,这是另一种试图使一套设想高于另一种设想的有误导性的做法。我想指出的是,罗蒂所坚持的认为会话和启发的概念是社会科学的中心的看法在本质上是正确的,但它却显露了某种政治上的天真。启发的过程出现在某些权力关系的语境中。这样,不同的“会话”并不在平等的基础上彼此竞争,而是受制于反映这些权力关系的、流行的意识形态的话语的封闭。 
  罗蒂向我们提供了作为启发的哲学观点,它对传统的知识和真理的基本观点进行解构。但是人们对罗蒂可能提出的问题是“对谁有启发呢?”罗蒂认为,所有关于世界的话语应该被看做是对付(生活的)手段。但是对一个群体可能是有成效的和启发意义的对另一个群体却可能具有压制性。启发不可能在统治的条件下发生,看来罗蒂的道德规范因未能揭露和批判产生会话封闭的统治制度而垮掉。这样看来,罗蒂的观点既是激进的又是保守的,它的缴进在于它对被接受的认识论的解构,而其保守则在于它对重构的知识观与对支配的批判结合的方式的描述。 
  因此,我要提出,可以对罗蒂的会话概念给出更为激进的定义。尽管在一个纯粹的超理论层次上,把不同的理论看做是进行着的会话中的诸多声音或许是恰当的,但这一隐喻在被应用于实际的社会情境时不会同样起作用。这里,会话中的某些声音得到特别对待,并非因为它们更好地映照客观的世界,而是在于他们能用自己的语言对世界的知觉进行框定,从而将其他观点排除在外。在提出把作为会话的社会探求进行重新定义时,摩根(1983,376页)提出: 
  会话的好的、灵活的方面之一是它可以在任何地方开始,而且还能根据参与者所构造的方式来探索许多不同的主题。会话通常只需要一个起点。一旦提供了起点,其余的可以依靠那些利益被牵涉到其中的人来完成。这样的会话将证明是有启发性的,只要参与者感到真正投入到被探索的问题中去并利用会话去面对和反映他们所持的观点,并且根据出现的任何有意义的结论作出行动。 
  这里,摩根把会话赞誉为一种顿悟生成的手段,但同时却未能反映使这种会话出现的必需条件。例如,他正确地指出会话“需要一个起点”。但是,这类起点常常被预先决定,而且并不就是始于任何一处。如前所述,意识形态可以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使社会行为者具有资格,以便使可能的意识被固定下来并被具体化,并且被主体当然接受。意识形态通过预先使对话者倾向于事件的某种解释而将自己的确定形式强加于话语。同时,不确定性这一假想可以通过表面上允许表达广大范围的旨趣而得以维持。这种不确定性往往不过是“让每个人都有说话机会”的对话的理想而已,在此之后统治群体的旨趣被付诸实现。 
  但是组织研究者倾向于把组织的话语看做似乎与旨趣无关。他们的目标主要是显示意义理解的过程允许组织连贯地起作用的方式。对于使组织实践具有意义的方式的地位和政治性质几乎没有给予注意。这种对研究和组织话语本身的非批评性的、“会话的”观点在帕卡诺斯基(1983)关于警察工作的半虚构的叙述中得到显示,在叙述中日复一日的实践活动被以小说的形式浪漫化。尽管有人采取超越纯粹描写的做法,但研究不是为了提供批判的思想,而是对被公认的组织结构形成的定义进行修饰。 
  至此,我的观点是,罗蒂对抛弃基本的认识论表示赞成的做法基本上是正确的。理论的建立不应该被看做是对本质的探索,而应被视为是对藉以谈论世界的有趣和有用的事物不断流动的一种贡献。我与罗蒂的分歧在于他的把会话当作哲学和社会科学的主要标志的观点。把理论视为话语的想法在超理论的层次上大多没有疑问,但是一旦这种“会话”被置于统治和意识形态意义形成体系的背景中时,问题就变得更为复杂。社会科学只是在这类统治体系可以被揭露和批判的情况下才可能是有启发意义(和道德作用)的。社会机构层次上的封闭和压制要比个人层次上的更难以发现。因为前者被“自然地”建构到社会机构和社区中去了。据此,会话的概念在引起对话语的流动作出同样贡献的参与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发展方面有误导作用。 
  在前几章里,我提出了一种组织文化理论,它强调通过对理解意义形成过程进行系统歪曲而使社会封闭出现的手段。对这一封闭的批判也许只能通过考察特定的意义形成得以产生和再现的条件才有可能,即通过对权力关系体系和由推论产生的意识形态形式的审视。除了批判以外,还需要形成一种克服和重构机构统治的手段。因此,本章后面将着重讨论就罗蒂的“保持会话继续”的概念提出更为激进的解释——或者,至少是更加直接地定位于组织生活的社会情境中的定义。无论是超理论的还是方法论的观点都会被作为开发一种统一的和批判的模式的手段而得到采纳。 
  激进的会话 
  伽达默尔和哈贝马斯两人都因为提出带有基要论色彩的真理声言而受到罗蒂的批评,但他们各自为知识概念的形成提供了出发点,这丰富和补充了本书中提出的组织文化理论。尽管伽达默尔(1975)提出的展示理解本体论的普遍诠释学和对科学方法的突出强调相比又前进了一步,但是这一成果被罗蒂看做只不过是为真理的产生提供普遍条件的又一尝试。与此相似的是,哈贝马斯的理想的言语情境和知识构成旨趣的理论是一个为传播提供规范基础的尝试。罗蒂因此宣称哈贝马斯“走向超验主义和提供原则”(1982,173页)。 
  在我看来,伽达默尔的理论之有用和富于洞察力是因为他的关于理解的条件的概念,通过这一概念他明确批判了通过寻求方法论准则来寻找真理的做法。在伽达默尔看来,理解是通过真正的会话过程中出现的质疑的辩证关系而产生的。所要解释的客体无论是一个书面文本,一部文艺作品,还是另一个人,都不是一个其意义需要被发现和再现的静态实体。相反地,辩证关系中的双方总是已被定位在一个由人构建的世界中,而且仅仅在这个语境中才有意义。因此,理解不是通过对他人意识的某种心理上的占用而获得,而是通过“某人自身的前意义和偏见的有意识的同化”而获得(1975,238页)。换言之,理解的辩证关系的出现只是因为无论是主体还是客体都根植于传统中,并且因此而拥有他们自己特定的历史视野。出现于诠释学中的视野的汇合结果产生新的理解,这一新的理解不可能由于交往双方任何一方的偏见而得到削弱。 
  在社会科学的情境中,研究决不可能是不含价值观的,因为它卷入了明确的认识并带有个人自身的偏见。在解释的情境中这些偏见的挑战可能产生新的理解,即研究对象“会以它的全新状态出现,并因此而能够坚持本身的真理而否定自己的前意义”(1975,238页)。这里,真理并不是指对客观现实的反映,而是指那些被展现的,即在辩证的情境中被作为新事物来体验的事物。因此,真理就存在于对先前未看到的事物的发现中。 
  对伽达默尔来说,语言是诠释体验的主要媒介。语言与理解之间的内在关系表明,经验只有通过用语言明确表达出来时才会完全成熟。伽达默尔因此把语言和“成为人”看做是不可分离的——所有推论行为都意味着以一个社区的整个社会文化传统为基础的先入为主的理解。说话就是唤起该传统。理解浮现于传统最有效地卷入其中的情境中,而且新的体验通过普遍的语言媒介趋于成熟。最具权威的真理声言因此是由那些使自己最彻底地融入社区传统的人所发出的,即那些最好地体现代表了整个社区的人们,他们的陈述的真实性在于以对社区成员来说是陌生的、充满疑问的和具有启发意义的方式来重新表达传统的能力。在伽达默尔看来,所有思考——包括批评性的反思——只有在参与到文化传统中去的情况下才是可能的。 
  哈贝马斯的研究在第二章已有广泛介绍,但是值得对他和伽达默尔在哲学观点上的异同之处作一简要说明。二者都关注理解怎样成为可能这一基本问题,而且二者都把理解过程建立在语言理论上。的确,二者都突出语言在理解中的作用的共同意图是为了明确表达一切理解所预先假定的社区意识。伯恩斯坦指出: 
  这些思想家每人以不同的方式得出如下结论:共享的理解和经验,主体间的实践,共鸣意识,社会连带关系和把社区中的个体维系在一起的无形的感情纽带必定是已存在了的。一个社区或城邦(polis)并不是(某种)能够以某种技术(techne)形式或由社会行政机关形成或管理的。这里,似乎有一种可以与诠释论的循环相比的循环存在。一种能够加强社会连带关系、公众自由、畅所欲言和开展辩论的意愿,以及理性劝说的承诺的公共生活模式的成熟预示了这种公社制生活的雏形。(1983,266页) 
  当然,伽达默尔和哈贝马斯是以不同的方式来确立这种社区意识的——伽达默尔是通过他的普遍诠释学,而哈贝马斯则是通过预先假定有推理和自我反思的意志(体现在理想的言语情境中)的普遍语用学。但是,二者都提供包含实际-道德意向的理论,其中被置于首位的是相互理解和通过一致意见而产生的真理。在这一意义上,每个人都强烈要求重视传播的伦理方面,即试图为日常实践中无约束的对话建立条件。 
  哈贝马斯和伽达默尔之间的主要差别在于他们各自对权威和传统问题的不同看法。哈贝马斯把我们的浸入到传统之中的做法视为是理解过程所必不可少的,而且把权威等同于表达这一传统的能力。另一方面,哈贝马斯则关注对体现在机构中的传统可以系统地歪曲传播过程的方式的批判。哈贝马斯反对伽达默尔的观点,认为人们不能把传统的合法性看做是既定的,因为正是由于批判的缺乏而使“意识形态上冻结了的依从关系”出现了。作为回答,伽达默尔论证说这一反思可能性(包括批判的反思)是依赖于我们对传统的文化适应。据此,哈贝马斯过高地估价了反思,因为反思总是不可避免地受到想当然以为然的先入之见和偏见的限制。 
  另外,伽达默尔声称,对意识形态的批判没有超出诠释学的理解——用他的话来说,它包含了对无法证实的偏见的抵制。哈贝马斯因此被指责在理解(作为对传统偏见的肯定)和批判反思(作为对传统偏见的打破)之间建立了虚假的二等分。哈贝马斯的反驳是:仅仅建立在操母语者的自然语言能力之上的理解的本体论具有过度的限制性,这一观点贬低了试图超越普通语言能力的直觉性质的社会理论建构的价值。 
  麦卡锡对伽达默尔和哈贝马斯之间的主要差别作了很好的总结: 
  伽达默尔对诠释学的普遍概括建立在对在方法论上超越诠释学观点的可能性持反对意见的逻辑观点上:任何这样做的企图与理解的可能性的条件是不一致的:即与人类存在的语言性和历史性不一致。哈贝马斯的对立观点是,试图通过引入理论因素来缓解理解的具有激进性的情境特点;传播和社会进化理论旨在削弱基础范畴的情境依从和批评理论的假设。(1982,193页) 
  但是,如上所述,认为哈贝马斯和伽达默尔都持互不相容的观点就错了:诠释学可以从批评的角度去探求,而批判理论必然包含着对作为各交际社区基础的传统的吸收。 
  根据我的研究,组织文化的激进理论的建立要求一方面承认机构约束的不可避免性,另一方面要求具备能够揭露和批判变约束为压制和统治的情境的能力。我在前几章中提出的解决办法包括发展一种意识形态和权力的理论,其中意义形成受制于统治集团通过对自然语言的占用而形成产生的歪曲和变形。因此,同伽达默尔一样,我把语言视为经验的首要媒介,但是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我认识到需要建立说明社会政治环境对自然语言的影响的理论观点。 
  然而哈贝马斯的问题在于,他的理想言语情境的概念唤起了超越权力和意识形态的统治的可能性。即是说,真理只有当话语发生在无约束的环境中时才出现——而这种情况在实际情形中是不可能实现的。假如把意识形态的概念作为构成的主观性,那么用什么来阻止理想的言语情境自身受制于意识形态上的曲解?我想,对这一明显的矛盾的回答在于否定哈贝马斯把真理和权力(霸权关系)分离开的做法。权力和真理只需被看做是势不两立的,如果假设一方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在批判维护它的权力关系时保持意识形态之外的立场。对这一关系更恰当和更有成效的看法是,它在意识形态之外是不可能的,而对在社会机构中形成的约束力和影响意义形成的曲解进行推论渗透是可能的(Giddens,1979,5页;Hall,1985)。这一认识大多决定于这一事实:即意识形态的语言派生于自然语言,并占用了自然语言。例如,根据哈贝马斯的理论,人们或许会说占统治地位的组织意识形态是以统治集团表达技术旨趣——通过自然语言——的能力为基础,从而排除了实践旨趣和解放旨趣。 
  在这一情境中,吉登斯(1979,1981,1982)建立的行为主体人的概念及伴随的“控制的辩证关系”的概念对权力和真理的重新统一是必不可少的。正如前几章中所示,吉登斯认为公共机构的结构既有推动又有抑制作用。行为主体人不仅仅服从于强加的组织结构的约束和统治,而且还能够利用组织的规则和资源进行改造活动。虽然组织成员从未能逃脱组织结构的约束,但是他们可以依靠自然语言,通过推论来认识机构的意义形成,从而明确表达解放旨趣。虽然哈贝马斯不会反对这一观点,但是很难看到他的理想的言语情境(及其唤起的自我反思)如何能够在组织结构的语境中得到预测。 
  因此,吉登斯为保留居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这一概念提供了可能性,但是允许在不采用意识形态之外的观点的情况下来对这一意识形态进行批判。在某种意义上,吉登斯的推论渗透的概念——即“每一位社会行为者都非常了解他或她作为其成员的社会再现的条件”这一事实(1979,5页)——把罗蒂的竞争概念置于社会机构的框架中。即是说,它提供了表达绕过被接受的、教条式的有关“存在着什么”的说法的话语模式。伯恩斯坦用以下方式总结了这一概念所包含的可能性: 
  我们当代形势的特点不仅仅是我们一直无法控制的强大力量的衰竭或者是使我们总是无法捉摸的专业技术的传布,而是一种自相矛盾的情况,即权力创造了反权力(抵抗),并显示了权力的脆弱,正是暗中破坏并禁止公社生活的力量创造了新的、且常常是难以预测的社会连带关系的形式。(1983,228页) 
  伯恩斯坦不希望把吉登斯的理论观点扩展得太远,看来他的确为困扰着伽达默尔和哈贝马斯的某些问题提供了解决的思路。他的“我们不应该把传统让与因循守旧者!”(1979,7页)的观点标明他对社会知识沉积于机构形式和实践中的程度的认识。但是吉登斯和伽达默尔不同,他更关注传统服务于社会关系的产生和再现的方式。这样,传统可以被看做统治的工具(权力关系的再现),而不仅仅作为真理从中浮现的几种观点融合的基础。 
  与此类似,吉登斯认识到哈贝马斯关于受到系统歪曲的传播这一概念的重要性,因为他把意识形态和对推论渗透的歪曲和限制联系起来。推论渗透的概念也可以与哈贝马斯的自我反思的概念紧密相联(通过自我反思解放旨趣得以实现)。但是与哈贝马斯相比,吉登斯未能把反思过程置于一组理想环境的条件中。自我反思(推论渗透)包含根据旨趣而不是依据统治群体来重新构建组织的规则和资源系统。换言之,组织成员建立了某种程度的推论意识,后者使他们能够解构居支配地位的组织意识形态。这并不是由意识形态之外的观点得到完成的,而是包含着对作为该意识形态基础并表达该意识形态的规则和推论实践的利用和转换。 
  正如第五章所示,组织符号体系可以被居支配地位的旨趣占用以形成并再现某一特定的组织意识形态。这意味着不能把某一符号体系说成本质上是意识形态的(例如,意识形态语言对科学语言);相反地,只有当符号体系为某群体的利益维持和再现统冶关系时,符号体系才具有意识形态性质。在推论渗透的情境中,组织成员可以通过占用其他形式的组织话语而从统治旨趣的压抑下解放出来;例如,避免使用强调技术旨趣的组织语言而采用强调实际-道德、生活质量问题的方式来谈论组织生活。 
  但是,这儿有一个需要回答的重要问题涉及到研究者在知识的产生中所起的作用(即,对组织结构的洞察)。由于研究者受功能主义范式的影响,这个问题基本上不成问题,因为按照实证主义哲学,主体和客体之间存在严格的分叉。即,研究者的作用在于找到最有效的手段来准确表达所描述的现象,并且,最终在某些变量发生作用的情况下,能够对某一研究对象的行为方式作出类似法则的概括。理想的情形是,研究者扮演了被动的观察者的角色,只是起到操纵适当的变量的作用,并尽可能用中立的观察语言不带偏见地来描述这些操作的结果。如果研究者被认定使用了除研究工具以外的其他方式对研究对象施加了影响,那么由此收集的任何数据都被认为是受到了污染。 
  但是,在本章最后一节,我想对上面讨论的认识论问题中出现的某些方法论上的含义作出解释。显然,研究者作为中立观察者的角色是不适当的。相比之下,我希望提出一种明确带有价值观的、而不是不含价值观的方法论观点。 
  激进的方法论 
  克利福得·格尔茨用以下论述深刻描绘了从功能主义到社会科学中的解释理论的转移: 
  从试图把社会现象编织到巨大的因果关系结构中去以进行解释的做法,转向将这些社会现象置于意识的局部框架中进行解释,这样也就是把一组图示的困难代之以一组大部分未经图示的困难。不偏不倚、概括性和经验基础,一如逻辑力量,是任何名副其实的科学的标记。那些持决定论的人通过假定描写和评价之间有根本区别并把他们自己局限到描写观点一边去的做法来追求那些难以捉摸的事物,而那些持解释论者则否认描写和评价的区别是根本性的,或者他们发现自己多少有点脚踩两头,被禁止采用如此机敏的策略。(1983,6页) 
  如果认为功能主义者和社会科学中的解释论采用截然相反的探求方式,那就错了;的确,就具体的研究方法而言,很多技巧对两种理论体系都适用——如不确定的采访,调查问卷,等等。但是,正如格尔茨指出的,这正是差异很大的理论范式所追求的目标。与功能主义者相比,以诠释学为依据的研究者对“从社会行为者的角度”来建立社会世界的图景更感兴趣。他们致力于格尔茨(1973)所说的“浓笔描写”中,即对某一特定社会语境进行原位描写,试图对行为主体人怎样着手对理解他们的世界作深刻了解。这与功能主义者研究中的“单薄描写”形成对照,后者的目标在于对人的行为做可概括和可预测的论断。从某种意义上讲,行为者作出某种行为的理由远不如这种行为出现于某一可测量的环境中的事实重要。 
  因此,要这样的个人说出他或她的行动的理由,这几乎没有什么意义——为这些行动提供理由说明是研究人员的工作。吉登斯(1979,71页)已把这一方法论的立场叫做“对外行行为者的贬低”,并提出此方法论有更广泛的政治涵义: 
  如果行为者们被当作文化愚人或只是“一种生产方式的运载工具”,并认为他们对周围的环境或自己行动的情况不具有有价值的理解,那么这种方式立即显示出这样的推测:他们自己的观点在任何可能开创的政治规划中都可以被忽略。这并不仅仅是一个“我们站在哪一边?”的问题——尽管拥有权势者或担任他们的助理的专家无疑会把社会经济地位低下的群体归之于他们的无社交能力。(1979,71-72页) 
  下面将讨论在研究的环境中,对社会行为者的更激进、更具参与性的概念的政治影响。首先,如格尔茨所述,有必要指出,个体的“获得对概念化世界的接近”不应该等同于试图站在被研究者的立场上的努力。这种解释论研究的观点使得“反复无常的实地调查者对周围的异常环境作出的出色的自我调整、移情、机智、耐心和世界主义的活生生的奇迹的神话”永远存在下去(格尔茨,1983,56页)。如迪达默尔(1975)所说,研究者的作用不在于再现个人的智力结构,而在于使他们表达出一种观察世界的新的方式。因而解释论研究者的问题在于避免功能主义研究中体现的客观化倾向,而同时避免用“从社会行为者的立场”开始谈论看到的事物时的相对主义陷阱。尽管这样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限于人类学范围内,但是这个问题在任何研究者是“外行”的情境中都会发生,在组织研究中就往往如此。要避免的诱惑是这样一种提法:对社会行为者理解他或她的社会文化环境的方式的惟一适当的描述,只能通过利用在该环境中自然使用的语言和概念来获得(如Winch,1958)。 
  格尔茨(1983,57-70页)提出,问题是如何在“近体验”和“远体验”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近体验”概念是那些被自然地用来描写他或她的环境的信息提供者使用的概念。而“远体验”概念是那些研究者用来描述他或她的信息提供者的描述时使用的概念。研究者因此而面临的问题是: 
  人们在各种情况下应该怎样展开(这两类概念)以作出对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的解释,这一解释既不局限于他们的智力范围内,如女巫写的巫术的人种史论那样,也没有系统地漠视他们的存在的区别性色调,如几何学家所写的巫术的人种史论那样。(Geertz,1983,57页) 
  作为一名人类学家,格尔茨面临的任务是提供对外来文化的描述,这类描述对自己和外来文化者中对“他们做什么”的理解都采取公正的态度。如他所述,“麻烦在于了解他们是怎样认识自己的”(1983,58页)。但是根据本书采用的视角,研究者的作用方面则更有问题。我已提到,组织可以被看作既是文化形成的场所,又是文化变形的场所。在前一意义上,组织成员从事的组织实践带有公共的“组织形成的”含义;意义形成是通过共同实现的理解过程而产生的,并反映了旨趣的多重性。至于文化变形,意义理解被某一特定组织的意识形态的霸权所曲解,这种霸权决定了组织成员看待组织现实的方式。这一意识形态反映了组织中最强大的既得利益的世界观。 
  从这一情境来看,组织研究者的作用在于揭露和批判某一组织意识形态在组织中产生和再现相应的权力结构的过程。从理想的角度说,这种研究所得的结果之一就是提出反抗或重建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另一种组织现实。这另一种现实不是由研究者造成并强加于组织成员,而是通过研究者和组织成员间的辨证关系而产生的。 
  如果有人把组织意识形态的概念置于格尔茨的术语中,那么 人们可以说“近体验”的概念就是指组织成员在理解他们的环境时“自然地”利用的那些推论实践。即是说,推论实践在支配意识形态的范围内框定组织成员的主观性。如格尔茨所指出的,这些“概念”并没有被使用他们的人真正作为概念来认识,而是在自发和不自觉的情况下被使用——它们被它们所描述的现实无法摆脱地连结在一起。 
  相比之下,“远体验”的概念就可以被视为远在组织成员所生活的世界之外。这些概念以提供不同解释框架的方式来表达组织现实,组织成员通过这一解释框架来理解他们的组织。因此与格尔茨不同,我不把“远体验”的概念简单地当作是一种二级描写,而当作是对居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形成和再现的、被不加批判接受的现实进行解构的一种方式。例如,在前一章中,我展示了组织语言的叙事结构能够怎样使组织成员预先以某种方式来理解他们的组织(近体验概念)。尽管其他的叙述结构仍会利用组织成员的自然语言,但是它们能够提供构建组织结构和实践(远体验概念)的反直觉方式,或者会使得先前在意识层次较低水平上体验的组织形成过程变得清晰明确。前一章记述的在大学工作的秘书的经历可作为后者的一个好例子,在该例中,那种被质询为非人的体验就是通过叙述方式得以明确的。理想的情形是,其他组织成员会把自己在日常的组织形成过程中的经历结合到这样的故事中去,进而使处于支配和从属地位的人们都能敏感地意识到某些社会实践所具有的潜在的压抑性质。 
  因此,有可能用非功能主义的研究观点区别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论问题。由解释范式给出定义的第一种观点侧重于提供对社会行为者的理解进程的充分描述。这里,重点放在对个人自己对他或她所生活的世界的描述。另一种观点——也是我希望更充分地发展的观点——则采用更具批判性的立场。这里,重点并不仅仅放在为个人的意义理解的实践提供深入的观察分析上,而且还放在发掘部分地决定这些实践的深层权力关系结构上。此外,一种更具批判性的方法为社会行为者自己提供了批判和改变组织现存的意义结构的手段。 
  体现这两种研究模式的区别的方式之一是,解释论寻求对组织实践(practice)的洞察分析,而更具批判性的观点则力求形成组织的实际(praxis)。海德布兰德(Heydebrand)对实践和实际的区分如下: 
  当以目标为方向的解决问题的活动被制度化并成为习惯时,可以称之为组织实践。相比之下,组织的实际不仅指对环境的技术性转换及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而且还指对集体行为者的有意识的自我转换。这要求对行为者、社会结构和历史之间的动机和随意的联系有高水平的理解和洞察。因此组织形成活动、合作、未被曲解的传播及不受支配的相互作用是组织实际这一概念的中心。(1983,306页) 
  海德布兰德把技术的,实际的和转换的(解放的)因素结合到实际的概念中的做法显然主要来自哈贝马斯的旨趣理论。但是实际的概念为评价以转换改造能力运作的研究方法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支撑点。 
  两种探求摸式 
  行动研究和参与研究是两种探求模式,二者都明确地把社会变革作为他们的首要目标。这两种探求模式都是将社会行为者视为计划和完成这种变革的积极参与者。但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对“社会变革”的定义方式不同,或者换一种方式说,他们对个人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的定义各有不同。下面将对这两种探求模式进行探讨。 
  拉波波特(Rapoport,1970,499页)提出的行动研究的定义得到最普遍的引用,他的定义是:“行动研究旨在促进对直接面临问题情形的人们的实际关注,及有助于通过在互相接受的伦理框架下的共同协作达到社会科学的目标。”一般的行为研究发生在组织中,在其中,一个具体的结构性或与任务相关的问题已得到确定。行动研究者的目的在于向组织成员们提供参与问题解决行为所必需的能力。萨斯曼(Susmsn)和埃弗雷德(1978)在对行动研究的一次回顾中极力把它与实证科学在认识论上的缺点相对照。传统的研究方法旨在产生像法律条文一样的概括,作出预测,把研究者与他或她正在观察的事物分开,而行动研究 
  旨在发展组织成员的行动能力,因此行动研究可以被描述为是一种“赋予能力”的科学。行动研究所发展的典型技能是有关人际间关系和问题定义的技能。在解释和批判过程中,在建立解决问题的程序当中,通过在意外的不确定的情况下的行动,通过从错误中学习,通过从自己的经验中产生新的有效的构思等,人的能力得到了发展。组织中的人们需要这样的技能,而通常实证科学在提供这些技能方面所做的贡献则微乎其微。(1978,599页) 
  因此,行动研究方法所生成的知识对研究的情境是极具偶然性的。每个情境从其形成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能的方案而言都是独特的。例如,帕斯摩尔(Pasmore)和弗里德兰德(Friedlander,1982)运用行动研究的程序来解决组织中经常发生且又不断增长的雇员工伤问题。虽然找出问题起因的传统方法已经失败了,但是有些技术实施,如包括雇员、面谈、举行反馈会议等等在内的集体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明显降低了事故的发生率。该问题的解决极大地依靠了雇员们自己对组织的了解,这比问题的解决本身更有意义。不仅数据是雇员们收集的,连在组织中进行变革的建议也是他们提出的。帕斯摩尔和弗里德兰德(1982,361页)由此得出结论:“只要给予雇员们以责任,他们就有能力做到:(1)为组织的最佳利益而行动;(2)帮助指导科学调查过程;(3)对严重的组织问题的解决推荐有效的行动步骤。” 
  因此,行动研究批评了传统社会科学程格中的保守主义,而强调了“有用的知识”的重要性,所谓“有用的知识”就是将会对社会制度有立竿见影的影响的知识(Gustavsen,1979)。但这里使用的“变革”的概念是定义于一个已经确定的参考框架中的。例如,在帕斯摩尔和弗里德兰德的研究中,组织问题已被管理部门事先定义为“头疼”问题。这样,研究者们受资方邀请在这一情境下寻找可能的解决办法。因此这一研究的成功结论大大依赖了组织中现存的权力关系的合法的接受性。行动研究者们在他们的研究中趋向于强调意见一致和合作,因为提出在组织内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就会危及到研究的完成。就帕斯摩尔和弗里德兰德来说,管理风格或许对“头疼”问题负部分责任的提法遭到了管理群体的敌视(1982,350页)。 
  布朗和坦登(Tandon,1983,290页)指出,行动研究在“资源的分配和权威被认为是合法接受时最有可能成功,这时有关各方认为研究者是可信的,那时,对把解决问题和研究相结合的做法给予褒奖”。换言之,行动研究趋向于支持现状的结构,把问题的解决集中在一个个人的、人际的和群体的层次上。因此,行动研究的特点不是从结构层次上(即权力关系和伴随他们的意识形态)考虑组织形成。某一特定的权力关系体系被组织成 员认为合法,这并不意味着该统治机构就不运转了。我们记得意识形态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用普遍的方式表示局部利益。行动研究不能处理的情况是:当此种情形出现,即该研究接受了代表组织的统治旨趣的群体所提供的对情况的定义。 
  除行动研究外,还有一种参与研究(Brown和Kaplan,1981;Gaventa和Horton,1981;Hall,1981;Vio Grossi,
  1981)。如上所述,这种研究的实施高度依赖社会行为者的积极参与,并且把激进的社会变革视为首要功能。与行动研究不同的是,参与研究抵制现状并寻求对现有的权力关系的转变。从这个意义上说,参与研究是解放性的。布朗和坦登(1983,291页)指出,当“权力和资源的分配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时,当附属群体已意识到、并被动员起来要对他们的境况施加影响时,并且当研究者们在意识形态上表示要进行社会变革时”,可以采纳参与研究战略。参与研究者对在一个预先限定的情境中解决问题的做法并不感兴趣,相反地,他们更注意对情境本身进行重新限定,并提供先前受压抑的旨趣在社会环境的结构形成中得到表达和考虑的手段。 
  霍尔(1981,7页)把参与研究定义为“结合了社会调查,教育工作和行动的一体化活动”。他对此研究的特点总结如下: 
  .问题起源于社区或工作场所本身。 
  .最终目标是……根本性的结构转换及改善参与者的生活。收益者为工人或有关人们。 
  .参与研究是使工作场所或社区的人们在整个研究过程的控制下参与其中。 
  .重点……在于对受剥削和压迫的群体、移民、体力劳动者、土著人和妇女进行范围广泛的研究。 
  .主要……作用是加强人们对自我能力和财力的意识及对发动和组织活动进行支持的意识。 
  .“研究者”这一术语除了指受过专门训练的人之外,也指社区或工作单位的人员。 
  .(外界的研究者)是指在导致积极参与而不是旁观态度这一过程中的参与者和学习者。(1981,7-8页) 
  参与性研究又一次作为对传统社会科学的实证主义方向的矫正,其趋势是对现状的肯定。这样,参与性研究中权力的主要作用必须得到进一步发展。 
  依据参与性研究极大地依赖个体的积极作用这一点而断定社区/组织成员拥有某一社会结构的“真正的”知识,这是错误的。这种“自发的天真”的看法“(否认了)由霸权部门建立的整个意识形态机构的存在和效率”(Vio
  Grossi,1981,46页)。用吉登斯的话来说,过度崇拜这种流行知识就是把实际意识混同于推论意识。研究者的作用在于通过揭露居支配地位的权力结构的意识形态来把实际意识转换成推论意识——这是一个维奥·格罗西称之为“摆脱灌输”的过程。 
  在运用参与研究方法时另一个可能出现的问题是把大众的权力等同于社会变化。在一个特定的社会制度中出现变化的事实并不一定意味着权力中基本结构上的变化也出现了。的确,很多社会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就在于他们能够占用表面上激进的边缘群体并将这些群体并人他们的结构中。用叮当作响的“庞克摇滚乐”来为百氏可乐、踏板车和名牌牛仔裤作广告,这只是用来表明亚文化群被公司的精英们迅速盗用和开发来作为维持面向消费者社会的一种方式。在这个例子中,“庞克”开始代表与它起初的代表物恰恰对立的事物——如居支配地位的公司意识形态的权力。 
  权力与变化之间的关系的问题同样可应用于组织文化中。变革可能会在组织中完成——利用质量循环检查、缩短工作时间、设置意见箱,等等——但这绝不会保证任何真正的变革会在旨趣的表述上出现。归根结底,大多数组织的变革的根源在于追求更高的效率和生产率,而生活质量的问题只是属第二位考虑的问题。 
  因此,参与性研究的目标就是通过揭露某个统治权力机构强加于人们的神话来引入基本的结构变革。但是只有当知识能够按照从属群体的旨趣被重新构架,即成为“流行”知识时,真正的变革才能够得以产生: 
  流行知识的创造是一个“反霸权”活动的一种形式,是在斗争中用以控制什么是社交日程的工具……流行知识可以看做是防止当权者维护决定他人的需求的垄断行为的做法,从而在实际上把权力移交给那些从事流行知识的创造的群体。(Hall,1981,14页) 
  这种流行知识成为其他组织形成的形式的基础。“参与性研究将实际(praxis)作为具体的目标,因为流行知识提供的认识导致了改变现状的社会结构的变革(Vio
  Grossi,1981)。社会行为者发展了一种产生于作为某一社区的成员的境况与研究者提供的指导和认识之间的辩证关系的转换能力。 
  但是,正如可能料到的,参与性研究不是没有问题的,主要的原因是它作为社会探求的一种激进方式的地位。从认识论的角度说,反对参与性研究的主要论据是:它是非科学的。即是说,研究者没有采取无价值观的立场,而是有意识地支持了社会中某一特定群体的价值观。这一论据通常是由那些认为人文科学应该竭力仿效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社会学家提出的。这一基要主义形式的问题已在本章前面讨论过。参与性研究者还会指出,宣称价值观中立的做法会允许社会学家忽视必然会选用任何无价值观立场的权力关系和统治机制。法根尼斯(Farganis)指出: 
  即使是最显然的中立的方法论,即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在它应用于社会世界时,也在它的研究发现和含义上变得具有政治倾向了。因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社会科学中不可能有客观知识,而所有这样的知识都被注入了与政治相关联的价值观。即使有人在自我意识中变得具有科学性了、并且试图提出并控制价值观对社会研究的影响,其所使用的方法论也蕴含了体现于其概念、范畴和程序中的有关人和社会世界的评价性的前提,而且,这些前提使得客观的社会科学的目标成为不可能的和无效的事业。(1975,483-484页) 
  参与性研究没有提出要对中立性和客观性作出评价;相反地它有意地试图向主流社会科学提供一种激进的观点。用罗蒂的话来说,参与性研究的目标是为社会行为者提供一种平等的竞争方式,这不仅意味着能够“活下去”,而且意味着能够改变他们生活和工作的社会环境。这一行动要求一种理论和实践/实际(Practice/Praxis)的结合,研究者从中向个人提供以解放的方式反对统治群体的行动所必需的研究技巧。 
  参与性研究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它作为一种可行的探求方式的应用性。虽然许多人会对这项研究的目标抱同情态度,但可以应用于各种社会情境的更为实用主义的问题是重要的。大多数参与性研究项目在第三世界国家进行,那里收入和教育水平都很低的群体容易成为多国公司或政府机构剥削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参与性研究是一种向某一特定的社会文化体系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并向边缘群体提供更大的政治影响的一种可行方式。 
  但是在工业化国家,问题就有所不同,因为一个冲突局面的假设实际上会对委托方群体带来损害。例如,在组织中,参与性研究会在管理者和工人之间制造紧张局面,对组织的气候环境造成长期的破坏。而且,正常情况下,研究者只是应资方的邀请进入某一组织,通常由资方负责提供科研项目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提出一个对组织的基本权力结构具有挑战性的研究计划。任何对组织现状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的企图都会造成经费供应的停止和项目的终止——或者实施另一项研究,起用对资方的关注更具同情态度的研究者。 
  参与性研究方法已在美国得到采用,但并不总是用于组织的情境中。例如,加文塔和霍顿(1981),对阿巴拉契亚山脉寻求土地改革的公民群体的研究作了记录。这一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向阿巴拉契亚地方委员会(ARC)——从事阿巴拉契亚地区发展的政府机构——显示驻外公司拥有本地土地所有权是此地区贫富差距鲜明的主要原因之一。这项研究通过组成一个由研究者和当地社区成员组成的工作组来进行,前者对后者进行了研究技能培训。有趣的是,工作组在获得ARC的资助时遇到极大困难,直到最后一刻ARC才批准了这个研究项目。此外研究结果整理成文后(结果显示了公司的土地所有权的确造成了这一地区的极大苦难),ARC拒绝公开这一信息,宣称它是“不科学的”和“过于主观的”。因而工作组独自出版和发行了研究报告。作者得出结论:ARC的保持缄默“更多地出于信息的政治意味而不是出于其准确性”(Gaventa和Horton,1981,36页)。 
  在工厂进行的参与性研究项目中,布朗和卡普兰(1981)试图解决劳资关系恶化的问题。管理部门请求作者提供问题的解决办法,作者很快发现他们被迫陷入反对工会和资方意识形态这两者之间的夹层中:“随着调查分析的展开,困难就冒出来了。管理者反对某些问卷题目,认为过分倾向工会,而工会的负责人反对另一些问卷题目,认为是反工会的,并威胁要以非法向工人施加影响的罪名起诉研究者。”(Brown和Kaplan,1981,305页) 
  由于这两个群体的极端两极分化,作者决定和管理层一起进行研究,“尽管他们在意识形态上是同情工会的”
  (1981,311页)。但是这一合作的结果是,对组织的描绘反映了研究项目中有关派别的不同观点。尽管管理者们最初主要关注的是解决具体问题,他们最终认识到组织变化过程的重要性和在决策中对不同的观点(包括工会的观点)予以考虑的必要。因此: 
  变革和问题的清单被呈交给高层管理部门并达成这样的理解:将对有关信息进行整理并通报给所有群体。这个过程牵涉到解释过去和现在的组织变革时把各方面的组织成员的样本包括在内。这样就出现了形形色色的解释,有一些比其他的更尖锐。一位前工会执行委员用如此简洁的语言总结了以前的问题:“呸,那只不过是个破烂管理部门。现在,他们开始把我们当成年人来对待,情况也开始变好了。”(1981,308页) 
  参与性研究可适用于所有组织环境的提法是诱人的,但这会把复杂的问题明显地过分简单化。参与性研究和行为研究一样,是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的,并且必须适应于研究项目的具体情境。例如,在上述的工厂研究项目中,研究者认识到如果站在作为“被压迫群体”的工会一边,就只会加剧紧张态势。因此,研究者们没有通过与当权者的反对方共事来改变现有的权力结构。另一方面,对阿巴拉契亚地区进行的研究项目要求一个明确的对抗性态度,对研究者和社区成员都显而易见的是,改变权力结构的惟一途径是与控制着它的人展开斗争,因为有不可辩驳的证据表明存在着不公平和剥削现象。无论在哪种情况下,研究的目标是赋予社会行为者以构建新的社会现实的能力,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居支配地位的世界观的批判。当社会行为者通过把理论认识与实际行动结合起来而对他们生活的世界进行反思和改造时,实际(praxis)就出现了。 
  总结和结论 
  本章的目的在于探讨在我们考虑建立根植于意识形态和权力的组织文化理论时所引发的几个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问题。从认识角度说,知识的生成被错误地认为是对精确反映已存在的、固定不变的世界的观察陈述的构建。与实证主义观点不同的理论则强调现实通过个体的符号相互作用在社会中得到构建。出于这样的目的,罗蒂的“会话”概念反映了他不再对基要的知识抱有幻想,他更愿谈论某一话语在何等程度上比另一话语更好地达到一定的目的,即是说,某一特定的词汇能够怎样帮助我们以一种有效的方式面对这世界。同样地,伽达默尔使用“真正会话”这一术语来指称通过不同观点的融合而产生真理的方式。这里,他强调传统作为社区价值的基础的重要性——正是通过对传统的新的表达知识才得以产生。 
  同罗蒂和伽达默尔一样,哈贝马斯把语言作为他的旨趣理论的焦点。但他主要关注的是语言能够以何种方式被系统地歪曲以便起到统治工具的作用。他关注的首先是自然语言以何种方式被技术旨趣所占用以达到有损于实际-道德和解放旨趣。这一步是重要的,因为它引起了人们对语言会以何种方式发挥意识形态功能这一问题的注意,尽管就哈贝马斯来说,正是科学(技术)语言被视为对社会行为者和他或她的由人构建的世界的关系进行了歪曲。 
  哈贝马斯对意识形态的批判是有重要意义的,但他对理性的自我反思的过分重视却导致了对根植于制度结构中的旨趣的忽视,而且他的理想的言语情境导致他采取了意识形态以外的立场。另一方面,吉登斯的结构形成概念认识到机构的形式在什么程度上抑制社会行为者的实践;但是与此同时,行为者利用机构的规则和资源来从事有意义的行为。在这个情境中,意识形态批判并不包括采取超越某一特定意识形态的观点,而是要求对意识形态限制(使变形)意义理解以服务于居支配地位的旨趣的方式有深刻理解。对这种强制因素的认识使得其他的社会现实形式的产生成为可能。用吉登斯的话来说,压制社会实践的规则和资源也起到作为社会变革基础的推动作用。 
  从方法论角度说,行动研究和参与性研究已被作为探求的基本方式。解放通过实际(praxis)出现——以理论为根据的实际行动——这两种方法提供了组织成员能够积极投入社会变革过程的途径。尽管这两种类型的研究是因情况而异的,但是行动研究强调意见一致和共同解决问题,而参与性研究则假设冲突的存在并试图纠正由意识形态统治造成的不平等现象。 
  因此这一章概括了试图对意义形成中权力和意识形态问题作出说明的知识理论的主要长处和遇到的困难。对基要主义和相对主义的观点都作了讨论。在最后的总结一章中,我将对这一研究的主要意义进行介绍并指出激进的组织文化理论得以进一步发展的途径。     
《组织中的传播和权力:
话语、意识形态和统治》
丹尼斯·K·姆贝著   
第七章 结论:解释和统治  
   这一研究的目标是介绍一种组织文化理论,该理论超越了我认为的在大多数组织行为文化研究中所体现的概念上的局限性。目前的组织文化理论在对组织得以产生、维持和再形成的日常活动的手段的认识和概念形成方面向来是比较薄弱的。通常这一过程被描述为主体间产生的、作为对适当的和不适当的组织行为判断基础的规则和信念的理解。而关于在此过程中权力和统治的作用问题几乎很少有人思考过。 
  因此本书提出的对组织文化概念的重新认识明确考虑到了在组织意义形成的建立和维持中意识形态、统治权力和组织符号体系的作用。我提出了意义并不是自发地、经一致同意而产生的,而是特定的组织群体的旨趣的产物。由这些群体对权力的行使不仅体现在对组织资源(技术、信息、货币等等)的控制,也体现在他们以为自己群体的利益服务的方式通过推论构建组织现实的能力水平上。意识形态通过质询的过程从而起到形成和再现组织成员的主体性的作用。据此,统治群体的利益被不加批评地视为所有组织群体的利益。因此,意识形态被认为不仅是一组信念,而且是一个构成社会行为者的组织意识的有具体内容的意义体系。 
  根据这一情况,本书的焦点之一是意识形态和组织符号体系之间的关系。组织成员的推论和行为活动可以被视为是意识的意义形成的具体表示;话语构成含义体系,后者表达并且重构组织中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结构。因此组织话语被误认为仅仅是具表象的;即是说,作为一个描述结构已经形成的组织体系的手段。更确切地说,话语是组织成员体验的媒介工具。因此组织的语言是意识的意义形成得以具体体现的主要手段。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语言受到系统的歪曲(在意识形态上),以至于它仅代表某些(群体)的利益而排除其他(群体)的合法利益。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的意识形态统治通过某些意义结构的推论表述而实现,这些意义结构同时模糊了其他的可能的世界观。 
  在第五章,我就组织的话语叙述得以在意识形态上发挥功能以产生和再现组织现实形式的方式作了具体探讨,而后者是为维持占统治地位的群体的利益所需要的。故事是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因为它们突出了对组织生活的某些解释,同时把自身作为对现存的事物秩序(如事物的本来面目那样)的反映。但是,如故事那样的推论活动并不简单地再现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意义结构,而是在和其他的符号结构和组织的利益群体的复杂关系中发挥功能以形成一个错综复杂的意义网络。从潜在的角度看,故事表达了多重的指称对象,其中并不都和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相吻合;但是某一意识形态的意义体系的再现导致某些利益群体有能力把特定的意义“粘附”在符号活动上。 
  第六章讨论了在前面几章提出的组织文化的激进观点在认识论和方法论方面的意义。这里的关键之点是,对意义产生过程中意识形态和统治问题的考虑要求对被认为是真实的或可认识的事物作广泛的重新评价。真理的基础概念是不够的,因为它们是基于用以描述的语言和外部的客观现实之间造成同晶型现象的可能性上。因此知识必须被视为个人从事批判的自我反思活动的能力,由此造成一种将形,使得统治和压抑的条件可受制于变化。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研究人员采取的中性的、“无价值观”的立场常常产生的结果是,研究的成果为占统治地位的组织利益群体所霸占。与此相反,基本假设的放弃使得我们把知识看成是对付问题的方式而不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但是,虽然把理论视为进行中的谈话所发出的声音是颇有道理的,然而这样的诠释-解释论的观点仍受到政治和社会制度的约束。因为这样,一个关于组织研究的合适的观点必须考虑旨趣在进行中的组织意义的结构形成和社会/推论实践中的作用。 
  解释的作用 
  这一重新确定方向的主要后果是,需要对解释在组织意义的建构中的作用作更密切的审视。这里,我指的既是社会行为者对在他或她所介人的事件的解释活动,也指组织研究人员对这些事件的重新解释。但在这里,我想把重点主要放在后者。解释的行为根本上是一种政治行为。特别是处在如本书所确定的理论框架的背景中时更是如此。同汤普森和其他人一样,我要指出,在研究者-理论家方面的解释行为包括一种把话语和话语所维持的统治体系重新联结的努力。我很相信这一关系的存在;即是说,话语以某种方式组成一种框架,以对服务于某些利益而不是其他利益的事件进行理解和作出解释。更有问题的是试图使话语和统治之间的联系变得清晰的做法。我提出了一个理论模式,其观点是意识形态是一种媒介因素;即是说,意识形态对主体提出质询以至后者倾向于以这样的方式建立现实,即构建的统治关系有利于某些利益群体。但是,这仍然给我们留下了对话语作出合法的解释的问题;换言之,它还不足以决定统治关系的存在并显示话语怎样通过使自己的解释作出相应的适应而服务于这些关系。相反地,我们必须显示构建的解释的有效性。正是这一有问题的解释行为,我打算在这结尾的一章中想展开一些讨论。 
  詹姆逊(1981,17页)提出,解释过程首先是一个政治过程。对一个文学文本、历史叙述等等的政治解释不是仅仅对其他分析做补充的残余问题。相反地,它是“一切阅读和一切解释所绝对必须的视域”。从这一观点出发,解释过程被从政治角度对待,是一个对话语在我们社会中构建统治体系的方式有直接意义的行为。从政治的角度出发,解释的目标不是提供对一个文本的绝对阅读,即对文本和文本意欲描述的世界之间的关系提供明确的说明。其目标是把注意力吸引到解释过程本身,并显示某些居支配地位的阅读怎样融合到文本中去,这样,某一个世界观得以维持和再现。 
  卡勒(Culler,1982)对解构过程的讨论集中在阅读行为本身,显示了该过程可以被吸收,从而与某一社会结构中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意义体系产生牵连关系。例如,他对“作为女人的阅读”(1982,43-64页)的分析试图揭示“男性”文学经常吸收女性的观点并吸引女性读者把自己的情感与反对男女平等的情感等同起来。因此,男女平等主义批评的主要作用并不单纯是从女性的角度解释世界,或是为支持男女平等观点的文本提供证明,而是抵制由男作家和文学批评家所提出的以男性为中心的世界观,这一观点在女性读者对文本进行“合法”的阅读时便会被暗中要求接受。因此男女平等主义者的批评通过向读者提供一种不同的出发点而采纳了一种明确的政治观点: 
  首先,这样做的结果是把一般的情形,即把男性的批评观点假设为在性的问题上是中性的、而把女性的阅读视为一种特别辩解的例子和把文本形成为事先决定的模式的企图这一情形倒转了过来……对男性批评的批判越有说服力,它提供的广阔和全面的视野方面就更具男女平等主义思想倾向,并对男性批评的有局限且又有偏见的解释作出分析和定位。(Culler,1982,55-56页) 
  这一在读者和对文本居支配地位的、公认的解释之间造成分离的抵制过程并不局限于男女平等主义的批评。对任何语境中的话语的解构一定牵涉到消除以各种形式强加于文本的虚假的现实。在此语境中对话语活动的解构要求人们显示它怎样“消除自己所坚持的哲学,或是它所依赖的等级间的对立”(1982,86页)。第五章对IBM公司的故事的分析就是这样一个例子。这一故事对组织成员在意识形态上的质询是依赖于它所建立的等级对立之上的:男人对女人,雇主对雇员,世俗的男性对天真的新娘,违规者对规则实施者,如此等等。这样的对立状况使听故事者倾向于把故事解释为公司的民主性质的表现,在这之中地位并没有对一个人应该作出合适的组织行为作出豁免。但是,一个对该故事持不同意见的、解构的阅读则显示,正是这些对立状态怎样毁灭了该故事表面宣扬的民主哲学思想。即是说,在故事的叙述结构中所体现的等级中的对立由于其所隐含的作为资本主义企业的IBM公司中的价值观对读者/听众是显而易见的。故事的意义仅仅在于其相互作用产生了对组织等级的物质现实的超越。它试图通过为他或她解决对民主价值观(在民主社会中)的拥护和公司企业内在的结构不平等之间的矛盾而吸引听众到居支配性阅读中去。 
  解构揭示了这一模糊矛盾的现象,并且显示阅读行为怎样在意识形态层次上的话语试图描绘的连续不断的经验产生分裂。因此解构性质的解释使得阅读/倾听的行为政治化,因为它对解释过程提出疑问,并揭示了居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意义结构引起经验封闭意识的可能程度。 
  因此从解构的观点进行的解释对在读者/听众和文本之间的辩证关系中一直存在的(即便只是潜伏的)经验的分裂和中断做了探索。在一种意义上,解构承认所有社会行为者都有对被阅读的文本进行文本建构的能力。解释的政治化要求这一建构/重构行为对文本的经验中固有的分裂状况进行探索,从而在个人的经验和文本向个人呈现的经验(如男女平等主义的批评一例所示)之间重新组成辩证关系。我们再回到IBM的故事,人们可能会猜测,故事对听众的质询决不是完全的,在故事传递的组织经验和听众个人的经验之间存在着一种明确的然而是潜在的隔断状况。因此出现了一种对故事作为既成事实传达的意义进行解构和重构的可能性。确实,故事可以被组织成员重新概括为对权利的维护的例子,以及使公司精英分子随心所欲的“神圣权利”的合法性丧失的努力。因此对故事的解构使得叙述结构中包含的解放的特征显现出来。 
  因此对话语的解释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是和可证实性(即解释客观上是否与真实的世界条件相符合)连在一起的。对解释的判断也不是以它是否反映一段话语所欲表达的内容“实质”的能力为依据的。相反地,解释的合法性是在于它产生了社会转变;换言之,社会行为者以某种方式通过对他们所处的文化进行解构而得以进行自我反思以及重新评价其生存条件。在组织环境中,组织实践的解构产生推论性的深刻洞察。这不仅包括如何对付组织中发生的紧急事态的知识,而且同时指向对框定组织现实的意识形态意义结构的深入观察。对这些结构的深入观察为替代的组织现实的生成提供了基础。因此解构的最终目的是实际运用(praxis);即是说,理论上的洞察力以及由上述的洞察力所引发的实际行动的获得。 
  人们可以通过对参与性研究方法(见第六章)和组织符号体系间的关系的检验来把实际运用的发展融入一定的背景。参与性研究是以批判为方向的,因为它向组织成员提供了社会改造的实际手段。如果本书的主题是正确的话,那么社会改造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对话语发挥功能的方式的理解和批判。换言之,如果意识形态显现于日常话语中,那么对该意识形态及其伴随的权力结构的批判和改造便要求对组织话语进行批判和改造。斯默西奇在下面这段话里描述了这类以批评为方向的研究的意向: 
  组织文化的解释论研究人员试图解开在一个情境中使用的意义的结构,并把该群体的现实形象综合起来,供群体成员进行考虑和反思。因此我把解释论研究理解为基本上是一种诊断性的研究,通过它研究人员向一个群体反射了使用中的意义体系的多面性形象。(1981,10-11页) 
  我在这一描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研究人员不是简单地把他或她对组织实践的解释“反射回去”。相反地,这是一个通过对被当然接受的意义体系的审视而鼓励批判和革新的过程。在某一意义上,其目标是使得原来对社会行为者熟悉的变得陌生——让事物以新的形象出现——并使用这一陌生感作为批判和变革的刺激因素。 
  对组织叙述的分析可以被视为是将参与性研究方法应用于组织中的可能使用的工具之一。讲故事是组织生活中一个很普遍的方面,通过提供使得组织实践活动有意义的适当的经验基础而使成员社会化。由于这一特点的普遍性,它成了一个使得组织成员进行反思、并在组织现实的形成过程中对推论活动的作用构成更明确的意识的有用工具。这里我们可以回到迪兹(1982;Deetz和Kersten,1983)的对组织意义的结构形成进行审视的模型。我们记得他这样提出,批判-解释研究必须把理解、批判和教育的目标结合起来。在应用于组织的故事讲述后,当组织成员开始意识到他们的组织现实是人的推理的产物,而不单单是超越其行动的客观的可触及的结构,理解便产生了。因此故事被认为不仅仅是具体的组织情境的信息载体,而且是以某种方式构建组织经验的符号手段。 
  批判随着这一认识而产生,即通过故事讲述的现实的社会建构不是一个中性的、不含价值观的行为活动,而是经常作为某些组织旨趣的再现和特权赋予而发挥功能的。例如,“霍雷肖·阿尔杰”式的组织获得成功的故事可能被视为发挥了再现管理者的世界观的作用,在这之中成功被视为等同于在公司的阶梯中向上攀升、高工资、更大的影响,等等。与此同时,这样的故事却用来起模糊界线的作用,例如,妇女在公司等级的上层中很少有充分的代表性(“哈丽雅特·阿尔杰”式的故事是很少的)。因此这一类的故事起到的是突出某些组织旨趣同时却系统地排除其他群体旨趣的作用。 
  此外,教育牵涉到组织话语的丰富性。一旦组织批判形成以后(即对话语的压抑形式的承认),那么社会行为者可以以避开在受到系统歪曲的传播中固有的推论封闭的方式来表达他们自己的利益。在叙述的语境中,教育的目标包括对组织话语的替代阅读方式的形成,重新框定认识和体验组织现实的方式。这些重新阅读方式的发展是有解放作用的(提供了自主变革的可能性),因为他们对组织中公认的权力关系提出了挑战。故事常常通过维系统治群体的局部利益而为现在的统治关系服务。对这些故事采用不同的阅读方式(以及不同的故事的讲述)通过显示变革的可能性而对霸权提出了疑问。我们仍以组织中的妇女为例,有人可能会提出,解放的功能是通过提供对抵制男性对组织能力的定义的故事阅读达到,后者提供了对组织父权体系的叙述性的重新解释和非神秘化。因此,只有不仅对组织能力(攻击性、理性、强硬,等等)的狭隘的男性定义进行批判,而且对“什么是有能力的”作出重新定义的阅读才能够发挥解放的功能。 
  作为组织研究产物的新的阅读和新的故事的形成指出了如传统的社会科学定义的、所谓的“不含价值观”的研究的困难。研究人员与组织成员的积极合作处于一种辩证关系中,其预想的结果是社会改造。在迪兹的三阶段理论里,对组织叙述的分析完成了组织研究的伦理目标,其方式是扩大组织成员在组织的结构形成过程中的体验和参与程度。但是,这样的参与只有通过权力关系的结构变革才能实现。推论上的变化可能提示了组织现实的替换形式,但是结构的变化只有在语言和统治间的联系明确揭示后才会出现(Thompson,1984b)。组织成员需要对组织实践的推论表现的背后进行探索以检查引起那些实践活动的权力关系。话语分析和参与性研究通过向社会行为者提供为加快社会改造所必需的分析和实践工具而完成这一目标。 
  在这一框架内的研究可以通过下述方式进行。在进入一个组织时,研究人员对来自组织各个层次的有相当代表性的成员进行非正式的面谈。这类面谈可以提供以下信息,如对于组织思想的看法,发现的问题领域,对工作的满意程度,短期和长期的组织目标,等等。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可以显示人们用来概括组织特点的故事,并允许研究人员对在组织结构形成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占支配地位的意义体系作出解释。 
  研究过程的第二步包括研究人员回到组织成员中,向他们报告自己所构建的解释。正是在这一阶段,研究人员和组织成员之间的辩证关系出现了。从根本上说,研究人员的任务是提出一个社会行为者理解自己的组织的可信的解释。社会行为者反过来则对研究人员提出的假设提出挑战;通过来回质疑的过程,研究人员和组织成员都就自己对组织的结构形成的认识作出批评性的评估。 
  对研究人员对事件的认识建立的反映可能有多种,包括通过自我反思的思考认为他或她只不过讲出了很明白的事实,到认为研究人员把一切“都搞错了”的认识(Smircich,1981)。对认为只说出了明显事实的评论的回答包括重新作出一个令组织成员觉得更为生僻的解释;这可能对原先显得颇为“显然”的活动提供深刻的见解。同样地,研究人员可能对声称他或她错了的说法作出这样的回答,对数据进行检查,根据组织成员对活动的相反解释重新评价原来的解释。研究人员也可能要求组织成员暂停作出判断,建议在研究的后阶段对其发现再作评估。但是,这一辩证过程的结果之一是,组织成员对话语的构成性权力变得高度敏感,并且认识到组织语言产生和再现组织现实的功能作用的范围。 
  在第三步,组织成员作出自己的推论分析。这样由研究人员构建的组织现实受到他们自己得出的、同样很有道理的组织观点的挑战。这一做法使得组织成员和研究人员在平等的基础上交流,避免了当研究人员对普通行为者的认识采取高人一等的态度时常常出现的问题。因此组织成员不仅仅是研究的对象,而且成了自己参与的研究的主体。研究人员和组织成员之间形成的辩证关系可能会形成一种双方单独都不可能提出的关于组织现实的观点。 
  我对上面介绍的研究方法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并不抱幻想。但是,对以关系到权力和统治等问题的假设为基础的研究要求研究人员提出的观点具有相当的说服力。仅仅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说,研究人员有责任排除推论的封闭状况,并提供使不受约束的话语得以出现的条件。如果研究人员坚持以不带感情色彩的、从远处观察为基础的观点,那就很难说出上述做法怎样实现。参与性研究之所以具有解放的可能,这至少部分地是因为它填补了研究人员和被“研究”的社会行为者之间的鸿沟。这是合乎伦理道德的,因为它力图揭示话语和解释过程的根本的政治性质,从而使得社会行为者在进行组织评估和变革中起到更积极的作用。 
  结论 
  本研究的重要性在于我所提出的把组织文化视为文化“变形”的潜在场合的概念。组织并不是稳定的、充分结合的结构。相反地,组织是拥有各种相互冲突的目标和利益的各个群体的产物。一个组织在它能够产生、维持和再现那些维持某群体的需要的组织实践活动时,它就在为该群体的利益服务。该过程的一部分包括以支持现存的统治关系的方式建立组织的意识形成,使得局部的利益成为全局利益。在这方面,组织的意识形态,如在推论行为中所显示的,以一定的方式向组织成员提出质问,提供了一种特别的组织意识。由于意识的意义形成在个人的主观性的构成中所起的作用,它们变得自然化了,被想当然接受;即是说,它们成了组织形成过程内在的一部分。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组织文化理论的提倡者通过不加批判地采用“文化”作为组织研究的新代名词而帮助了这一过程。把“意识形成”作为组织形成的主导模式接受把文化具体化为一个组织的已知事实。对社会行为者作出主体间有意义的行为的方式进行检验是很重要的,但是对此必须由对歪曲该过程的因素的概念化来以资证明。文化产生共享的价值观和社区意识,但也产生压抑和异化。对前者已有很多著述探讨,后者却相反,本书研究的方向即在这一领域。 
  本书的最终目的是对由人际传播所揭示的统治结构进行解构。这一研究是以概念探讨为主的,没有应用于对实际具体的统治条件的分析。因此这一项目的下一步必须包括对这里提出的理论问题进行检验。这最后一章对此项目指出了大致的发展方向,当然考虑到此研究受情境制约的性质,这些方向必然是较为一般的。 
  最后,这一研究的合理性在于传播伦理的实际体现,这包括对无强制性的话语这一难以实现的理想的不懈追求。社区生活的质量是以这一道德规则的实践而定的。或许比上述一切更重要的是,传播理论的学者有责任保证公开“继续进行这一谈话”的条件不受到侵蚀。著者在写作本书时是把这一伦理准则铭记在心的。     
《组织中的传播和权力:
话语、意识形态和统治》
丹尼斯·K·姆贝著   
译后记  
   丹尼斯·姆贝的《组织中的传播和权力:话语、意识形态和统治》一书是他在博士论文基础上经补充、扩展而成的,1988年被收入李·塞耶(Lee Thayee)主编的“人·传播·组织”丛书出版。该书出版后即广受好评,尤其在传播学领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组织中的传播和权力”是一个实践很强的、也可以被认为是一个范围较为狭窄的题目,但是我们在本书中看到,姆贝在不算很长的篇幅内,对该专题进行了颇有深度和力度的探讨,提出了极为令人深思的问题。姆贝利用他每年在当代语言学、语言哲学、传播学等诸学种方面的广泛涉猎和深入研究,从意义、解释、话语、组织文化、旨趣理论、权力和意识形态、权力和旨趣、组织文化和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和组织符号体系、传播和意义、话语和统治等关系及其定义的分析入手,并通过对哈贝马斯、阿尔都塞、瑟尔伯恩和吉登斯的理论的介绍、评述和批评,深刻阐述了传播理论在现代的组织研究中的巨大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姆贝并没有就上述方面向我们提供现成的完整答案,但他向我们提示了思考和研究的方向,传播学研究能够达到的深度和广度,以及传播学研究和相关学科研究的密不可分的联系等。我们相信有兴趣的读者、从事该领域和相关领域研究的学生和学者会从本书得到不少启发。 
  本书由于理论性比较强、许多概念较为抽象,给译者的翻译带来了不少困难。有的术语在英语中是有不同的表达方式的,但在汉语中却暂且只能用同一词语来表示;也有时候英语中的一个术语,汉语中却需要用几种方式来表示。好在读者大多对这些领域的用语不会太陌生,相信本书译文不至于造成理解上的障碍。当然,我们欢迎读者的建议和批评,以便再版时改正。 
  本书翻译的分工如下:前言、第一章、第二章:陈德民;第三章、第四章:陶庆;第五章、第六章:薛梅、陈德民;第七章:陈德民。全书由陈德民统校。 
  译者 
  于上海交通大学英语系 
  199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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