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你们中的大多数人一样,我们也必须以汗水和劳动来养家糊口。而且我们不得不把我们的名誉抛在一边,为了挣得一片糊口的苦面包,我们也不得不看别人的眼色行事。而那些任意支使我们的人,并不是天生就比我们高贵,他们的豪华和荣耀完全是剥削穷人的结果。……
在那些日子里,整个波士顿似乎到处都充满了阶级仇恨。在1763年的《波士顿公报》中,有人写道:“掌权的一小撮人‘极力宣扬’要使一个人地位低贱,就要让他一直贫穷下去”的政治主张。
在波士顿民众中积蓄已久的怨恨终于在1765年转化成一场反抗印花税的斗争。英国政府于该年颁布了《印花税法令》,目的是想把为扩张英帝国而进行的对法战争所花费的庞大费用转嫁到殖民地人民头上。那年夏天,一位名叫埃本泽麦金托什的鞋匠,率领一群人将波士顿富商安德鲁奥利弗的住宅洗劫一空。两个星期之后,人们又袭击了殖民地统治者、英国政府的代言人托马斯哈钦森的住宅。他们手持斧头四处乱砍,把贮藏在酒窖中的美酒佳酿拿出来狂饮,搬走了豪华的家具以及其他值钱的物品。据英国殖民地官员报告说,这一事件是更大规模的行动计划的一部分,他们原本要捣毁15家富商的住宅。就像“一场大抢劫,霎那间贫富悬殊消失得无影无踪,大家一下子都变得平等了。”
当时,针对富人统治者的骚乱比奥蒂斯想象得要严重得多。这种阶级仇视能否绕开民族主义的上层精英,而将矛头直接指向亲英的上层统治者呢?就在波士顿发生暴乱的同一年,纽约的一位人士在《纽约公报》上撰文说:“当为了一个人的奢侈和挥霍,而使99个人甚至999个人遭受贫穷的时候,尤其是,当一个人发财致富要以他的邻居沦为赤贫为代价时,你还会认为这是体现了平等吗?”革命领袖们关心的是,如何才能把这种情绪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
殖民地城市中的商人们要求获得政治上的民主:议院的代表会议要对民众开放;在立法院设立公众席位;为使选民对代表实行监督审查,要公布记名投票数。商人们想通过具有民主气氛的会议使普通民众能够参与制订政策,平衡税率、控制物价,使商人和其他普通人通过选举获得担任政府职务的机会。
1776年,在宾夕法尼亚进行的立宪会议选举中,一个秘密委员会鼓动选民“不要再投有权有势的大富人们的票……这些人更倾向于在社会中制造贫富差别”。他们为这次会议起草了一个专门的权利议案,其中指出:对这种权利来说,少数人占有很高比例的社会财富,无疑是很危险的,它将破坏人类共有的幸福,因此,每一个自由的地区都有权依法进行遏制,防止出现这种财富的所有者。
在绝大多数人口生活的乡村地区,同样存在着贫富之间的矛盾冲突——那里的政治领袖们将利用这些矛盾来动员大众反抗英国政府。对于参加叛变的穷人则许以某些好处,而他们自己在这一过程中将会得到更大的好处。18世纪40年代发生在新泽西的佃农暴动,18世纪50年代、60年代分别发生在纽约和哈得逊河谷的佃农暴动,以及纽约东北部的大起义(此次起义使得佛蒙特从纽约独立出来),都已不再是偶然的零星事件。这些社会运动持续时间很长,具有高度的组织性,而且建立了与政府相对抗的政权。
在北卡罗来纳,一个由白人农民组织的“自订约章者运动”,在1766年至1771年这一段时间内,发起了反对富贵阶层以及腐败官员的运动。其间位于最北部的几个城市,则把运动的矛头直指英国政府。因此,这已不再是一个阶级斗争的问题了。这些“自订约章者”宣称自己是受富人和有权有势而心怀叵测的主人……“压迫”的“穷困而勤劳的农民”,是“地位卑微”的“劳动者”。他们尤其憎恨使穷人背上沉重负担的税收体制,还有眼睛专门盯着遇上麻烦的穷人,上门讨债并相互勾结的法官和商人。这些人虽然不代表契约奴和奴隶,但却是小业主、“占地者”和佃农的代言人。
18世纪60年代,在北卡罗来纳的奥兰治,“自订约章者”组织起来举行反抗征税和没收欠税者财产的运动。官方称此次运动为“当地具有危险倾向的最大的一次叛乱”,他们计划调用军队镇压此次叛乱。此时,700名全副武装的农民迫使政府释放了两名遭逮捕的“自订约章者”领导人。在安森镇,一位驻守当地的民兵上校抱怨说,这是一场“就目前来说规模空前的大暴乱,它已威胁到安森镇的安全”。他们还纠集近百人破坏了一场镇法庭的审判。
所有的这一切迫使议会通过了一些温和的改革法案,但同时也颁布了“反暴乱”条例。总督决定用军队解决问题。1771年5月,在一次决定性的战斗中,几千名“自订约章者”被训练有素、纪律严谨的政府军打败了。6名“自订约章者”被处以绞刑。
这次斗争的结果是,在发生暴动的城镇,这些“自订约章者”中仅有少数人后来成了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爱国者,而大部分人保持中立态度。
对于即将到来的革命运动来说,一些关键性的战斗能发生在北部,实在是很幸运的事。因为在许多北部城市里,当地的白人中间已经发生了分化;殖民地领导人只能争取到处于中间阶层的商人们的支持,这些商人们由于面对英国商人的竞争威胁,宁愿把赌注押在对英国政府进行的反抗上。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何把无产者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在对法国战争之后,他们正处于饥寒交迫的失控状态之中。
在波士顿,伴随着底层阶级经济生活状况的恶化,人们掀起了大规模的反对英国政府的叛变事件。独立运动的领导人想利用这股力量进行反英斗争,同时也想控制他们,使他们不至于提出更多的要求。
波士顿一个名叫“忠诚九人社”的政治组织(参加者包括商人、造酒者、杂货店主和熟练工匠)于1765年8月举行示威游行反对《印花税法令》。他们以工匠打头阵,杂货店主从北区,商人和学徒从南区汇合在一起。参加游行的约有二三千人(不包括黑人在内)。他们闯到印花税吏的家中,焚烧了他的画像,在这些“绅士”组织下完成剩下的游行活动后,又有一部分人继续闹事,并捣毁了税吏的财产。
在随后举行的一次镇会议上,组织这次游行的领导人们批评了一些人的暴力行为和过激行动。由于遭到绝大多数人的强烈反对,《印花税法令》被迫取消。那些保守的领袖们也断绝了与暴动者的联系。在庆祝反《印花税法令》斗争取得胜利一周年的庆典上,这些领袖们(根据德克赫尔德所说)邀请出席的不是举行示威游行的当事人,而“主要是波士顿的中上阶层人士”。他们乘车或坐轿去罗克斯伯里或多彻斯特进行丰盛的庆祝会餐。
英国议会决定对殖民地采取新的征税政策,但这一次英国政府的态度比较谨慎,以避免再引起大规模的反对活动。而殖民地的领袖们虽又一次组织了联合抵制行动,但他们也强调:“不要使用暴力,尽管他们是你们的死敌,但还是要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侵犯。”塞缪尔亚当斯建议说:“不要搞围攻,不要搞叛变,严禁使用暴力。”詹姆斯奥蒂斯也说:“尽管饱受压迫,也不能采取暴力手段,要保持理智和秩序……”
英国政府向殖民地派驻了军队,这一举动直接伤害了海员和其他劳动阶层的感情。1768年后,有2000名士兵驻扎在波士顿。当地民众和驻军之间开始发生摩擦。当就业机会减少时,士兵们就抢了劳动阶层人士的饭碗。1770年3月5日,制绳工人因为该问题就曾与士兵发生争斗。
人们聚集在海关前,开始向士兵挑衅。士兵首先开枪打死了一名叫克里斯珀斯阿图克斯的黑白混血儿工人,然后又杀害其他一些无辜平民。这就是著名的“波士顿惨案”。由于英国政府宣布“波士顿惨案”的6名元凶无罪(其中两人只是被处以烙手和除名的惩罚),使得人民反对英国政府的情绪更加高涨。英国士兵的辩护律师约翰亚当斯将惨案现场的群众称为“由鲁莽的小伙子、黑人、黑白混血儿、爱尔兰茶客(Irish
teagues)和各国水手组成的乌合之众”。波士顿总人口1.6万人中的大约1万人参加了惨案死难者的葬礼游行。为了平息众怒,稳定局势,英国政府被迫撤出了驻军。
征召殖民地的人民服兵役也是惨案发生的一个背景。整个18世纪60年代,在纽约和罗得岛的纽波特,动乱持续不断,影响深远。500多名水手、男青年和黑人在纽波特发动了骚乱。在“波士顿惨案”发生前6周,纽约海员同抢了他们饭碗的英军士兵发生了战斗,结果一名海员被打死。一
在1773年12月发生的“波士顿倾茶”事件中,“茶团”的人乔装改扮登上了东印度公司的茶船,并将茶叶全部倒入海里。成立于1772年的“波士顿通讯委员会”,也是一个反英的革命组织,它从一开始就领导人民“反对英政府对茶叶倾销的垄断政策”(德克赫尔德)。为了对茶团的所作所为进行报复,英国下议院于1774年5月至6月间通过了一系列强制法令和马萨诸塞军事管制法,其主要内容是:改组殖民政府,封闭波士顿海港,派驻军队等等。这些令人无法容忍的法令的公布,激起了殖民地人民的愤怒,继而爆发了抗议行动。
研究1776年前二十年反英斗争发展史的波林梅尔在其所著的《从抵制到革命》一书中,着重强调了领导反抗运动的政治领袖温和的一面,尽管他们也希望进行抵制,但他们“又强调遵守秩序和采取克制态度”。她指出,虽然“政府官员和‘自由之子’社的成员几乎全部来自中上层阶级”,但他们的目标却是把他们的组织向全社会范围发展,’要让工薪人士成为这个组织的基础。
在弗吉尼亚,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们意识到,不仅应该把底层民众拉进革命阵营里来,还要激起他们的反英情绪。
进步派人士帕特里克亨利的出色口才派上了用场。为了争取劳动人民的支持,他四处演说宣传。他认为用口舌就能调动起各阶层人士的积极性,尤其是那些身处底层的人,在了解到自己处境悲惨的原因后,将会更加坚定地反抗英国政府。他还认为,在宣传用语上要含糊其辞,这样不仅能避免参加斗争的各个阶层人士之间发生矛盾冲突,还能激励广大反抗人士的爱国热情。
1776年1月,托马斯潘恩的小册子《常识》出版了,它很快风靡了整个殖民地,这正印证了舆论宣传的重大作用。在这本小册子里,他第一次大胆地提出了独立的问题。他的言语质朴无华,稍有文化的人都能理解:“在每一块殖民地上,社会的发展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之貌,可是对殖民地(哪怕在被认为是最好的殖民地上)的统治却黑暗无比。”
在书中,托马斯潘恩从1066年的“诺曼征服”开始,通过对英国君主制历史进行辛辣的批判,揭穿了“王权神授”的谎言。1066年,威廉一世摆脱了法国人,自封为英国国王。“一个法国人的私生子,凭借一股武装土匪的支持,自诩为英国国王,而不理会当地人民是否接受。他出身如此低贱,怎么会被授予神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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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续接受英国人的统治还是走向独立的问题上,托马斯潘恩在分析了利害得失后说:
我反对与英国人进行和解,它只有一点好处,即殖民地大陆和大英帝国也许能连为一体。但我重申我的反对意见:独立带给我们的收益决不仅仅是一点,我们的谷物能从欧洲的市场上换回大把大把的钞票,进口的商品要在我们指定的地点交纳关税……
托马斯潘恩以殖民地参与的英国历次殖民战争为例,指出同英国结盟的弊端:这些战争耗费金钱,屠杀生命。托马斯潘恩还逐步培养起民众的一种情结:“每一个被认为是正确的或是合理的事件都表明,独立才是正道。起义者流的鲜血、发自肺腑的哀怨都预示着‘独立的时候到了’”。
仅1776年一年,《常识》一书就被再版25次,数十万册被抢购一空,几乎所有识字的人都读过它或是了解它的内容。当时有关对英关系的各种争论,都是围绕这本小册子展开的。在1750年至1776年间(《常识》正式出版之前),在各地流传的《常识》小册子大约就有400多本。它从正反两个方面讨论了《印花税法令》、波士顿惨案、茶团以及一般性的违法问题、效忠政府问题以及权利和义务等等问题。
托马斯潘恩的小册子不仅表达了英国压制下的整个殖民地人民的心声,也在像约翰亚当斯(他满怀爱国的赤诚,但又不主张极端的民主)这样的贵族阶层中掀起了巨大的波澜。约翰亚当斯认为,平民议会应受到监督和有效的引导,因为平民议会“常常草率行事,作出的判断和结论也往往是荒谬可笑的”。
托马斯潘恩本人也曾是英国一个地地道道的“下层人士”,他当过制绳工、小税吏、教师,后来移民到了美国。.但当革命到来的时候,托马斯潘恩本人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并不像1779年袭击詹姆斯威尔森(反对价格控制的领袖,希望建立一个比1776年宾夕法尼亚宪法规定的更为保守的政府)住宅的民兵组织那样,是下层人士的代言者,他成了宾夕法尼亚最富有的人士之一罗伯特莫里斯的得力助手,北美银行(罗伯特莫里斯创建)的支持者。
后来,.在有关修改宪法的讨论中,托马斯潘恩又一次站在了城镇手工艺人的一边,要求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他认为,这样的一个政府能够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他把自己完全献身给了这场革命的神话——即它似乎能够代表团结一致的广大民众。
《独立宣言》的发表又把这个神话发展到了极致。英国政府一步紧似一步的控制政策,如禁止殖民地人民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地区居住的1763年敕令、《印花税法令》、汤森法案(其中有关于茶叶的一项条款,还有有关驻军、波士顿惨案、封闭波士顿港、解散马萨诸塞立法会等多项措施),使殖民地叛乱步步升级,最终导致了革命的爆发。对此,殖民地民众的回应是,成立各种组织或召开许多会议:如反《印花税法令》会议、自由之子社、通讯委员会、波士顿茶团,以及直到1774年成立的大陆会议(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非法组织,但却是未来独立自由政府的前身)。
1775年4月,殖民地应召民兵与英国政府军相继在列克星敦和康科德发生了战斗,大陆会议随即决定宣布独立。他们组织了一个人数不多的委员会,负责起草《独立宣言》。该宣言的主要起草人是托马斯杰斐逊。7月2日,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7月4日,正式予以公布。
此时,人民要求独立的情绪日趋高涨。1776年5月。北卡罗来纳通过了一项决定,并将它呈送给大陆会议,宣布脱离英政府独立,废除英政府制订的一切法律,建立自己的军队。与此同时,马萨诸塞的莫尔登镇也响应马萨诸塞代表会议号召,即宣布该州所有城镇脱离英国的控制而独立。在镇集会上人们一致要求独立:“……因此我们宣布与歧视我们的奴隶制王国脱离关系,与英国政府断绝一切隶属关系”。
“当人类历史上的这一伟大事件发生时,有人清楚地意识到,必须要有一个人站出来宣布与英国政府脱离关系,……他们应该把一切都讲清楚……。”这就是《独立宣言》诞生的背景。在该宣言的第二部分有一段论述,读来铿锵有力,充满哲学意味: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被“造物主”赋予某些不可让渡之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确保此等权利,人民建立了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乃是经由被治理者之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之政府妨碍此种目的之时,人民有权改变或予以废除,有权建立新政府。……
接下来是对英国国王的控诉:“整个殖民地的历史,就是一部屡遭伤害和侵犯的历史,所有这一切伤害和侵犯其目标都很明确,就是要在各个殖民地施行暴政”。宣言控诉国王随意解散殖民地政府,独揽审判大权,派遣“大批贪官污吏剥削奴役我们的人民”,派驻军队,隔绝殖民地同外界的贸易往来,不顾人民死活而课以重税,发动镇压人民的战争,“调集大量的外国雇佣军进行镇压、封锁、实行暴政"。
所有这些:由人民执掌政权,人民有反抗和革命的权力,人民仇恨实行暴政和经济剥削,反对军队的侵扰等等,都写进了宣言里,它把殖民地的人民紧密地团结在一起,甚至化解了个人之间的恩怨,使之一致对外,共同抗英。
《独立宣言》所划出的统一利益圈明显地漏掉了一部分美国人。这就是:印第安人、黑人奴隶和妇女。事实上,在《独立宣言》中,有一段文字专门控诉国王煽动奴隶动乱、挑起印第安人和白人之间的争端:
他在我们内部挑起争端,他让边疆那些残酷无情的印第安野蛮人到我们这里来定居,而他们打起仗来,不分男女老幼和现实情况,一切皆得而毁之。
早在《独立宣言》发表之前20年,即1755年的11月3日,马萨诸塞立法机关就通过了一项文告,在该文告中,佩诺布斯科特族印第安人被称作是“造反者、敌人和叛徒”,如果一个人能交出一张成年男性印第安人的带发头皮,他将会被给予40英镑的奖赏。而一张女性印第安人或年龄不满12岁的男性印第安人的带发头皮,则价值20英镑……
托马斯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写下了一段文字,控诉英国政府从非洲贩卖黑人到殖民地当奴隶以及“企图对任何禁止或抑制这种罪恶贸易的立法进行压制”。表面上看,这段文字似乎表达了对奴隶制度和奴隶贸易的一种道义上的愤慨(杰斐逊本人是否真的厌恶奴隶制姑且不论,因为事实是,直到他去世的那一天,他还拥有着成百上千的奴隶),而隐藏在文字后面的实质却是:随黑人数量不断增多(约占总人口的20%),奴隶暴动对弗吉尼亚以及其他几个南部殖民地的白人们构成越来越大的威胁,使他们的心理恐惧也不断加深。
因为奴隶主们并不愿意终止奴隶贸易,所以托马斯杰斐逊的这段话便很自然地被大陆会议从《独立宣言》中删去了。也正因为如此,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关于自由的这一伟大宣言之中,找不到对黑人的哪怕是最起码的友好之意。
“人人生而平等”一句,看来也并非是要论述有关妇女问题。因为妇女也不包括在值得考虑的范围之内,政治上也没她们的份儿。尽管出于实际的需要,在家庭里,在农场里或者是在助产士之类的职业中给了她们一些权力,她们仍然是被排除在享有政治权利的范围之外,有关公民平等权利的主张中也没有她们的份儿。
用他自己的盾说,《独立宣言》所谈的只是局限在有关64
美国人民的历史白人的生存、自由和幸福这个范围之内的问题。这样说并不是要责难那些起草和签署《独立宣言》的人们,他们不过是坚持了18世纪享有特权的男人们所期望的理想。正是由于改革家和激进分子们对过去表示不满,所以他们常常受到责难,说他们从旧政治时代继承的东西太多——有时他们确实如此。把注意力集中在宣言有关人权方面以外的一些东西上,也并非要谴责当时道德方面的失败。因为几个世纪已经过去了,这样做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我们只是尽量去理解《独立宣言》是通过一种什么样的方式起到它的作用的,即它是如何把一些美国人动员起来,同时又撇下另外一些人不管。确实,鼓动性语言能创造出一种安全可靠的舆论氛围,现在我们还在使用它。在“良好”的舆论氛围下,不仅尖锐的利益冲突得以掩盖,人类中的大多数被忽视的状况也被隐藏起来了。
《独立宣言》的真实内涵在于:由重要人士组成的上升阶层需要征召大量的美国人来反抗英国人,但他们又不希望彻底打破150年间建立发展起来的财富和权利关系格局。事实上,在签署《独立宣言》的人士中间,69%的人曾是英国政府手下的殖民官员。
“忠诚九人团”成员之一的托马斯克拉夫茨,是反对同英国开展武装斗争的保守派代表。正是他在波士顿市政厅的阳台上宣读了这篇震古烁今的《独立宣言》。《独立宣言》发表之后4天,“波士顿通讯委员会"下令全体城镇男青年到公共操场集合,准备接受挑选,应召入伍。。征召的结果是,富人掏钱免去了兵役,穷人却不得不入伍当差。这种情况引起人们的不满,他们高喊:“暴政就是暴政!它从哪儿来,就让它滚回哪儿去!”
第五章 一种革命
美国之所以能够打败英国军队,是因为它拥有武装起来的人民的支持。当时,几乎每一个白人都有枪,并且都会使用枪。独立战争的领导人虽不信任广大的平民百姓,但他们也知道革命吸引不了奴隶和印第安人,所以,要革命,还是不得不求助于武装起来的白人。
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至于商人、海员以及其他一些人,他们确实反对英国人,但他们对战争又着实不感兴趣。约翰夏伊在他有关独立战争时期军队的研究著作《武装的大众》中估计:大约有五分之一的人,有反战通敌的嫌疑。而约翰亚当斯则认为,反对战争、持中立态度和支持战争的人各占三分之一。
约翰夏伊指出,首批加入殖民地民兵组织的人通常都在当地有“受人尊敬的头衔或者至少享有完全的公民资格”。友好的印第安人、自由黑人、白人契约奴以及居无定所的自由白人被拒之于门外。可是由于迫切需要兵源,又不得不同意征召地位较低的白人入伍。马萨诸塞和弗吉尼亚甚至准备让那些街头流浪者也参加到军队里去。事实上,军队成了一个向穷人慷慨许诺的场所,在这里他们可以晋升军衔,领到军饷,还可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任何社会秩序的管理者历来都使用这种传统的手段,他们藉此鼓动和约束不听话的民众。为从军服役的穷人提供一次进行冒险和获得报酬的机会,其目的是鼓动他们去为他们不甚明了的事业而战。在邦克山战斗中受伤的一位名叫约翰斯科特的陆军中尉,在讲到他是如何参加到反抗英国人的队伍中来的时候,这样说:
我本是一个鞋匠,靠自己的劳动过日子。起义刚发生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平时不如我的邻居竟然被任命为军官。我是一个有些抱负的人,我不愿意看到那样的人比我还强,于是我也应征当了一名普通士兵。……我要求提升陆军中尉,结果被批准了。我现在还时常想起自己得到提升时的情景。
斯科特只是众多出身贫贱、军阶较低的革命战士中的一员。约翰夏伊在他有关彼得伯勒分遣队的研究中指出: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城镇市民在军队里服役的时间都不长。这种现象在美国的许多城镇都存在。正如约翰夏伊所说:“革命时期的美国本应是一个中等阶层人士的社会,比起同时代任何其他的国家,它理应充满幸福安宁和欣欣向荣的景象,但是它却包容了太多的赤贫者,而且其人数还在不断地增多。其中很多人在1775年至1783年间参加过许多次战斗,经受过许多的痛苦磨难。穷人的命运历来都是如此。”
在那个时代,战争冲突支配着一切,其他的问题都被放在一边,人民被要求在这场重要的战争冲突中作出立场选择并被强迫站在了革命的一边。实际上,他们对独立的兴趣很不明显。战争使处于领导地位的统治精英对控制内部矛盾表现得更有把握,更有安全感。
像通常那样,在争取自由的战争中,关键问题也就是征兵和支配财富。对由于强召入伍而引发反对英国人的事件,人们还记忆犹新,但到1779年,又发生了强召海员到美国海军服役的事件。一位宾夕法尼亚的官员说:“我们看到的是:(他们)的行为与英国政府在统治我们期间的所作所为简直一般无二,这使我们担心会引起同样不幸的后果。当权者对人民感情的疏远……而这很容易发展成为公开的对立……直到发生流血冲突”。
美国人在独立战争第一回合的几次战斗中均以失败而告终,这些战斗包括:邦克山战斗、布鲁克林高地战斗、哈勒姆高地战斗和南部战役。在随后的特伦敦和普林斯顿等小规模战斗中,他们取得了胜利。而独立战争真正的转折点,是1777年在纽约取得了萨拉托加战斗的胜利,而当时华盛顿的军队正在宾夕法尼亚的福治谷忍受着寒冬的煎熬;本杰明。富兰克林则正在与法国国王(他正急着寻找机会报复英国人)商谈建立盟军的有关事宜。继而战争转向了南方,在那里,英国人节节胜利。直到在强大的法军协助下,通过法国海军封锁割断了英军的补给线和增援力量,美国人才于1781年在弗吉尼亚的约克镇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
在整个独立战争期间,美国富人与穷人之间一度被抑制的冲突和斗争一再重现。埃里克福纳称这场战争是“一个使殖民地一部分人获得了巨额利润而使另一部分人生活无比艰难的时代。”
1779年5月,费城第一大炮制造公司就有关“善良而贫苦的人”的困境问题向议会提出请求,并威胁说要使用暴力反对“通过损害社会中更信守道德的那部分人的利益来聚积财富的贪婪企图”。同年10月,发生了“威尔森骚乱’’事件,一伙武装分子进城袭击了詹姆斯威尔森(一位富有的律师,同时又是一位革命派官员)的住宅。当时詹姆斯威尔森反对控制价格并促成了1776年宾夕法尼亚民主宪法的通过。这伙暴民最终被费城的富人组织“丝袜旅”给赶跑了。
在整个战争期间,统治殖民地的大陆会议主要是由富人把持,他们又是由商业协定和家庭关系所组成的不同派别联合而成。例如,弗吉尼亚的理查德亨利同马萨诸塞的亚当斯以及宾夕法尼亚的希彭斯结为一派。
大陆会议通过表决,同意为那些坚持革命到底的官员承担一半生活费。但该决议却忽视了普通的士兵,他们连一点补助也得不到,却仍然要在寒风中坚守岗位。他们有的因患疾病而死,有的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享受俸禄的人变得越来越富有。1781年新年的第一天,驻扎在新泽西靠近莫里斯敦的宾夕法尼亚部队的士兵,趁着酒兴赶跑了一名军官,杀死了一名上尉,还打伤了其他一些人。他们全副武装,扛着大炮直向大陆会议的所在地费城前进。
乔治华盛顿十分谨慎地处理了这次事件,双方最终通过协商达成了和解决定:一半士兵离开部队,另一半则被允许去度假。
此次事件发生后不久,在新泽西一线又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的兵变事件:200名士兵公开反对他们的长官,并向州首府特伦敦前进。此刻,乔治华盛顿早已做好准备,600名体腹饱暖、装备精良的士兵接近叛军并包围了他们。3名叛军首领被就地审判,其中一人得到了宽恕,而另外两人则被判处死刑,由他们的朋友组成行刑方队实行枪决。当他们扣动扳机的时候,都禁不住哭了起来。乔治华盛顿称此是“杀一儆百”。
两年之后,在宾夕法尼亚一线又发生了另一起小规模的兵变事件。当时战争已经结束,军队已经被解散,但有80名士兵要求得到他们的报酬。他们袭击了位于费城的大陆会议总部,把总部的成员强行带到了河对面的普林斯顿。一位历史学家约翰菲斯克曾伤心地写道:“一小撮醉醺醺的叛乱者把我们羞辱一番后驱赶出门”。(《危机时刻》)
在独立战争时期,士兵反抗上级的事件毕竟比较少见,相反平民却更容易采取这种行动。罗纳德霍夫曼就曾说过:“独立革命使德拉威、马里兰、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以及程度较轻的弗吉尼亚等地陷入了内部不和与冲突之中,并且在整个战争时期,这种冲突一直持续不断”。南方地区较低阶层的人士拒绝接受动员参加革命。因为他们看到,这场反对英国的斗争不管是输是赢,他们都是在一小撮政治精英的统治之下生活。
由于黑人已经占人口的20%(在某些殖民地,黑人的比例占到了50%),白人对奴隶造反的担心也与日俱增。乔治华盛顿拒绝了黑人提出的为获取自由而参加革命军队的要求。所以,当弗吉尼亚的英军指挥官邓莫尔勋爵向当地的奴隶许诺,只要加入他的军队就给他们以自由时,引起了一片哗然。
但更令人担心的是马里兰的白人骚乱,他们反对那些领导革命的家族,因为他们怀疑这些家族私藏了当时急需的日用品。尽管如此,马里兰当局还是控制了局势,不过他们也作出了让步:向地主和奴隶主追加更为沉重的赋税,允许债务人用纸币来偿还债务。这些都是上层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和权力而不得不作出的牺牲,其结果看来还比较有效。
但是在南方的南部地区,人们普遍的心态是不参与战争,因为他们觉得这场战争与他们本身没有多大关系。乔治华盛顿的军队在这里的指挥官纳撒内尔格林,在处理背叛革命的案件时所采取的政策是:对一部分人作出让步,对另一部分人则使用暴力。在写给托马斯杰斐逊的一封信中,他讲述了他率领部队袭击效忠派的一次行动:“他们对效忠派进行了大屠杀,有100多人被杀,绝大部分被剁成了碎片。这对那些不忠之人起到了极为有效的震慑作用,而这种人在这片土地上实在是太多了。”总体上说,在这些州,使用最少的是让步政策,在1776年到1780年间,所有各州起草和颁布的新宪法,与旧的相比没有太多的不同,仅有宾夕法尼亚一地废除了投票和当官必须要以一定的财产为基础的政策。
在考察独立战争对于阶级关系的影响和作用时,我们可以先看看在效忠派逃亡后被没收的土地上发生了什么事情。重新分配土地给革命的领导人提供了双重的机会:一方面,使自己以及同党富起来;另一方面,把土地分给一些小农阶层,以便为新政府赢得更广泛的支持。实际上,这正是这个新兴国家的一个特点:它以自己所拥有的巨大财富,建立起历史上最富有的统治阶级,同时还有足够的财富,可以用来保证中等阶层的需求,从而使它成为贫富之间的一个缓冲带。
埃德蒙摩根是这样总结这场革命的阶级本性的:不应该把地位较低的阶层参加这场斗争这一事实同另一个事实相混淆,即,这场斗争总体上是上层阶级人士之间围绕官位职权展开的争斗:新兴的上层阶级反对旧有的上层阶级。
卡尔德格勒在《走出我们的历史》中说:“并没有一个新的社会阶层通过美国革命这扇大门显露头角,登上政治权力舞台。操纵这场反叛活动的大部分是殖民地富有的统治阶层。”例如在美国,乔治华盛顿是最富有的人。约翰汉考克是一个成功的波士顿商人。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一个富裕的印刷业主等等。
另一方面,城市商人、劳工、海员以及小农阶层人士,都被独立革命的花言巧语所吸引,通过在军队忠诚服役、借助重新分配土地,而纷纷得以加入“人民”的行列,这样就创造出了一个支持实体,一种全民共识,一个把被轻视、被压迫人民排除在外的国家,即所谓的“美利坚合众国”。
斯托顿林德对独立战争时期纽约达奇斯镇进行的深入研究为以上的论述提供了确证:1766年,这里爆发了佃农反抗纽约封建大地主的大规模暴动。伦塞勒维克占有的地产多达100万亩,佃农们说这其中有一部分原属于他们,由于在法庭上讨不回公道,他们于是就采取了暴力手段。在波基普西,1700名武装起来的佃农包围了法庭,砸开了监牢.但是这次暴动最终还是被镇压下去了。
到战争中期,佃农问题成了一个威胁,因为许多人不再交纳租金。立法机关立即匆匆忙忙地通过一项法案,征用效忠派的土地分给佃农,并在原有800名地产持有人基础上又加了400名。后来,这些新的地产持有者发现:他们虽然不用再付地租,但却成了贷款人,原来是还地主的租金,现在则是还银行的贷款。
看来,反对英国政府统治的叛变不过是以一部分殖民地的精英人物代替了那些拥护英国的效忠派,它给一些小土地所有者带来了利益,而平民白人和佃农仍处在旧有的地位,丝毫未变。
那么美国革命对土著的美洲人印第安人做了些什么呢?他们被言辞华美的宣言给忽略了。不管是在选择统治他们生活着的这片美国疆土的领导人的问题上,还是在追求幸福的问题上,都没有把他们当作平等的人,都不曾考虑过他们的利益。而早在欧洲人来到这片大陆之前的几个世纪,印第安人就一直在这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现在,随着英国人的出局,美国人又开始了无情地驱逐印第安人的过程。如果稍一遇有反抗,他们就大开杀戒。总之,就像弗朗西斯詹宁斯所说的,美国白人为反抗英国人在东部的帝国统治而斗争,但在西部,他们却推行起自己的帝国主义统治。
在纽约,通过一场复杂的骗局,美国白人拿走了莫霍克族印第安人的80万亩土地,并因此结束了该州与莫霍克族印第安人友好相处的时期。莫霍克族印第安人的首领亨德里克在1753年向当时的统治者乔治克林顿和州议会诉苦,此次控诉被记录在案:
我的同胞,当我们来到这里讲述有关我们土地的冤情的时候,我们希望你能为我们做些什么。我们曾告诉过你,我们的先祖与你们所订立的盟约可能要被违背了。你们曾告诉我们说,我们会得到奥尔巴尼这片土地作为赔偿。但是我们很了解那里,我们不相信那里,因为他们(奥尔巴尼商人)简直不是人,而是恶魔。所以……我们一返回我们的家园,我们就将贝壳、串珠的带子送给其他五个族的同胞们。告诉他们,我们同你们的盟约已经不算数了。因此你别希望再听到我会说些什么,我们也再不愿听到你们讲些什么了。
在为争夺北美大陆而展开的英法“七年战争”时期,印第安人是站在法国人的一边。因为法国人当时是贸易商,而不是印第安人土地的占据者;而英国人却早已对印第安人的这片猎场和生存空间垂涎三尺。
1763年战争结束的时候,法国忘了他们的老盟友,竟把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的土地割让给了英国人,印第安人因此团结起来对英国人作战,争夺西部要塞。这就是英国所称的“庞提亚克阴谋”,但弗朗西斯詹宁斯却称之为“一场争取自由的战争”。在英国将军杰弗里阿默斯的授意下,皮茨要塞的指挥官把许多从医院里拿出来的染有天花病毒的毛毯,送给了正与他进行协商的印第安部落首领们。这可以说是首开了人类细菌战的先河。一种流行性疾病很快就在印第安人中间蔓延开来。
尽管村庄被烧毁,但英国人摧毁不了印第安人的意志,他们坚持游击战争,最终迫使英方达成一项和平协议。英国人同意以阿巴拉契亚山为界,不许殖民定居者侵占该界以西的属于印第安人的领土。这就是1763年颁布的英王诏谕,它激怒了殖民定居者(最初的弗吉尼亚宪法规定,它的土地可以一直向西延伸到海边)。由此也不难解释,为什么大多数的印第安人在独立战争时期要为英国而战。而现在,曾一度是他们盟友的法国人、英国人战败离开了,只剩下印第安人孤单地面对着窥视他们土地的这个新兴国家。
由于东部的精英人士控制了沿岸的土地,寻找土地的穷人们不得不走向西部,他们成了富人们一道十分有用的堡垒和屏障。因为他们处于边疆地区,印第安人要攻击的话,首先的目标就是这些穷人。
美国革命使黑人奴隶在社会中的地位变得更加复杂,成千上万的黑人反对英国政府,有5000多人投身革命军队。
在北部各州,由于部队中有黑人,经济上对奴隶们又没有什么强烈的需要,再加上革命的号召和渲染,使得奴隶制度得以终结。但是这个过程是非常缓慢的,到1810年后期,仍有3万名黑人(约占北部黑人人口的四分之一)是奴隶,到1840年,还有1000名左右的奴隶。在南方的北部地区,自由黑人的数量比以前增多了,同时许多法律控制措施也应运而生。而在南方的南部地区,奴隶制度随着富人和棉花种植园的增多反而有扩张之势。
美国革命给广大的黑人创造了空间和机会,从而使他们能够向白人社会提出自己的要求,有时这些要求出自一小群巴尔的摩、费城、里士满以及萨凡纳的新兴的黑人精英阶层,有时则出自一些勇敢的、善于表现的奴隶。当提到《独立宣言》的时候,黑人们请求议会和州立法机关取消奴隶制度,给黑人以平等的权利。1780年,马萨诸塞州达特茅斯的7名黑人请求立法机关给予黑人投票权,并把征税与代表权联系起来:
我们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因为我们并没有像本州自由人那样的权利,可以对选举税吏进行投票,或者施加某种影响。但众所周知,我们这些有色人种中,有许多人曾为保卫共同事业而在战场上浴血奋战,而且就如我们所想象的,反对类似的滥用权力(特别是在税收方面)的呼声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不需要在这里详加陈述了。
一位名叫本杰明班奈克的黑人自学了数学和天文学,并准确地预测出了日食。他被任命参与设计新建华盛顿城的工作,他在给托马斯杰斐逊的信中写道:
我想,有一个事实对你来说是再明白不过了,那就是:我们都是一类人。我们这类人在别人的辱骂和刁难下长期进行着劳作,并一直被别人看不起;一直被当作动物而不是人看待;很少被认为具有心智上的才能。……我想你是不会放过每一个能消除这种歧视、这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机会的。而对我们来说,这些观念也在禁锢着我们。你的思想感情同我的思想感情是一致的,是同一个上帝平等地赐予我们大家的,我们不仅肉体上相同,而且我们还有着同样的感觉;我们被赋予了同样的才情。
本杰明班奈克请求杰斐逊:“与你曾抱有的狭隘偏见一刀两断”。
作为一个开明人士,杰斐逊尽了他个人最大的努力。但是美国既有的社会结构、棉花种植园主们的强大势力、奴隶贸易的巨额利润、南北政治精英人物的统一政策、殖民地长久以来形成的带有种族偏见的文化,以及他自身的弱点(把现实需要与意识形态定位相结合),使杰斐逊终其一生都不可能摆脱奴隶主的角色。
黑人地位卑微,印第安人被逐出新社会之外,富人和实权人物在新国家里确立起的优越地位——所有这一切,早在革命时期的殖民地就全部安排已定。现在赶跑了英国人,可以白纸黑字把这种定势记录在案,并使之具体化、规范化、合法化。它就写在由大革命领袖在费城会议上起草并签署的美国宪法之中。
多少年来,对多数美国人来说,1787年通过的那份宪法是一份闪耀着智慧和人性光芒的天才杰作,它为民主制度与平等创造了一种法律框架。
早在20世纪初,历史学家查尔斯比尔德在其《美国宪法中的经济解释》一书中,就从另一种角度对美国宪法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这引起了公愤,包括遭到《纽约时报》主编的痛斥)。该书对当时的经济背景作了深刻的分析,并对1787年聚集在费城起草宪法的55位人士的政治理想和主张进行了研究。通过研究他发现,这些人大部分是律师出身,而且大多数都很富有,有土地,有奴隶,有工厂,有商船。他们中有一半的人还放外债收取利息。根据财政部的记录,他们55人中有40人持有政府债券。
这样,查尔斯比尔德发现,参与制定宪法的大多数人在建立强有力的联邦政府时考虑到了他们直接的经济利益:制造商要求实行保护关税;放债人希望停止使用纸币偿还债务;土地投机商则希望在侵占印第安人土地时能受到政府保护;奴隶主则需要政府采取安全措施以防范奴隶叛乱和逃跑;国家债券持有人则希望国家通过加大税收以使国库充盈,最终使他们的债券能得以兑换。
该书指出,有四种人是制宪会议所不代表的:奴隶、契约奴、妇女以及无产者。因此制定出的宪法自然也反映不出这些人的利益。查尔斯比尔德想告诉大家的是,宪法并不仅仅代表了开国先驱者个人的利益,它维护的是他们所代表的那个集团的利益,是“他们通过个人自身的经历具体而真切地感受到的那种利益”。
到1787年,他们不仅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保证他们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且对心怀不满的农民发生叛乱的可能性,他们也是时刻深怀恐惧。引起这种恐惧的主要原因是,1786年,在马萨诸塞西部地区发生了一起重要事件,史称“丹尼尔谢司起义”。
在马萨诸塞西部诸镇,人们对波士顿立法机关的不满情绪很强烈。1780年通过的新宪法提升了有关选举权的财产资格,如果不是相当的富有,就不可能当上州政府的官员。此外,立法机关还拒绝发行纸币。而在其他一些地区,像罗得岛,纸币是可以流通的,这使当地欠债的农民相对容易偿还债务。
于是,西部一些城镇开始出现一些非法的反对立法机关的群众集会。其中有一位名叫普劳,乔格的人发表了他的看法:
我们深受虐待,现在我们被强迫做的事远远超过了我们在战争期间所做的事:我们要负担等级税、城镇税、州税、大陆税以及其他所有的税……镇司法长官、警察、收税人,他们强拖硬拽,我们的牲畜就这样被以低价卖出。……这些官老爷准备把我们的一切都掠夺走。我想该是起来反抗,让他们住手的时候了,我们不希望再有什么法庭、长官、警察、律师。
在罕布什尔、诺坦普顿和斯普林菲尔德,对于那些还不起债的农民,法庭就会拉走他们的牲畜,强占他们那些比较肥沃的土地。那些退伍的老兵,处境也很悲惨,因为他们也偿还不起债务(他们出具今后偿还而不是立即给出现金的证明),也被划入这一类人中。于是他们把农民组织并武装起来。在退伍兵中有一个叫卢克戴,他是随一队军乐团到达法庭的,他依然气愤地记得正值初夏炎热的时候,他被讨债人关押起来的情景。
镇司法长官企图依靠当地的民兵组织保护,使法庭免遭全副武装的农民的袭击。但是大多数的民兵向着卢克戴。司法长官好不容易组织起了500人。法官们穿上了他们黑色的长袍,等候司法长官保护着他们前往法庭。但在前往法庭的路上,卢克戴站出来请愿,要求维护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反对最高法院违反宪法的行为,要求法官们休会,直到最高法庭为农民伸张正义。与卢克戴站在一起的还有1500名全副武装的农民,法官们被迫决定休会。
不久之后,在伍斯特和阿瑟尔的法庭上,持枪的农民阻止法庭开会商讨有关剥夺他们财产的问题。由于当地的民兵非常同情那些农民,而且农民的人数又太多,所以不敢对这些人采取行动。在康科德,一位经历过两次战争的50岁的退伍老兵乔布沙特克,率领一队车马来到镇前的绿地上。此时法官也得到消息说,“人民的呼声很强烈,如果民众目前的状况不能得到改善,他们的劳动得不到补偿的话,执法者就别想进入法庭”。随后,镇会议做出决定,建议法官们休会,他们被迫遵照执行。
在大巴灵顿,一支1000人的民兵队伍包围了挤满手持武器的大人和小孩的广场。但民兵内部意见很不一致,大多数民兵同情这些人。在当地首席法官表示同意休会直到最高法庭开会后,他们返回广场并打开镇监狱的大门,释放了所有的负债人。那位首席法官,也是该镇的医生,他说:“人民采取这种行动发泄不满和苦衷,我还从来没听说过有比这更好的方式”。
马萨诸塞总督和政治领袖们开始变得警觉起来。曾经是波士顿激进派领导人的塞缪尔亚当斯,现在也一再要求人民依照法律行事。他称是“英国间谍”煽动了农民。格林尼治的群众对此回答说:“在波士顿你们很有钱,而我们没有。革命时期,你们的行为不也是非法的吗?"这些反抗者现在被称为“调整派”,他们的徽章是一枝青松。
问题不仅是出在马萨诸塞。在罗得岛,债务人已经控制了立法机关,他们还在当地发行纸币。1786年9月,在新罕布什尔,几百名男子包围了爱克塞特法庭,要求归还他们上缴的税金并且发行纸币。当军队前来进行威胁时,他们方才撤离。丹尼尔谢司在马萨诸塞的西部参加了这一段时间的斗争。在独立战争爆发时期,他以一个贫苦农民的身份加入了大陆军,并参加了列克星顿战斗、邦克山战斗和萨拉托加战斗。战斗中,他曾英勇负伤。1780年,由于发不了军饷,他退伍回了家。但很快他就发现,他根本还不起债。他还亲眼目睹了别人的悲惨遭遇:一位病中的妇女,由于还不起债,人们便把她生病在卧的唯一的一张床也抬走了。
导致丹尼尔谢司发动起义的导火线是,9月19日马萨诸塞最高法庭指控参与“叛乱”的11位领导者(其中有3人是丹尼尔谢司的朋友)“破坏秩序、聚众闹事、煽动叛乱”。丹尼尔谢司组织起700名全副武装的农民前往营救,他们中绝大多数都是革命时期的退伍军人。他们先到达了斯普林菲尔德,当他们继续前进的时候,他们的队伍不断壮大,一些民兵也加入了进来,沿途乡村之中也不断地涌出援军。法庭被迫延迟一天听证,继而又被迫终止了审判。
这时,在波士顿召开会议的最高法院通知马萨诸塞州州长詹姆斯鲍杜温:“对那些蔑视政府尊严者严惩不贷”。在此后发生的其他一些动乱却让政府官员们感到放心,因为这些动乱是反英国政府的,他们提出的口号是要求制定法律和维护秩序。塞缪尔亚当斯帮助起草了一项暴乱法,并暂时取消了人身保障法,允许当局不经审判就将犯人投进监狱。同时,立法机关也相应对愤怒的农民采取了一些让步措施,例如允许以实物代替钱币交纳原有的税款。
然而这些还是无济于事,农民与民兵之间的对抗正在升级。但是冬天的风雪减缓了农民队伍向.法庭开进的速度。当时丹尼尔谢司正率领着1000人前往波士顿。暴风雪迫使他们不得不返回,途中还有一人被冻死。
在政府一方,一支由波士顿商人资助的,由本杰明.林肯将军率领的军队正开赴战场。当时叛军虽在数量上占优势,但是他们很快就被打得四散奔逃。丹尼尔谢司也跑到佛蒙特去避难。他的同伴有的开始向政府投降,很多人在战斗中丧命。叛军这时已是组织涣散,溃不成军。绝望之中发起了最后的一搏,他们烧毁了谷仓,屠杀了将军的战马。在一个恐怖的夜晚,随着两辆雪橇的相撞,一名政府军士兵也遭杀害。
被俘获的叛军分子被带到诺坦普顿去受审,有6人被判处死刑。就在此时,皮茨菲尔德的最高司法长官房门上出现了一张纸条:“我知道我的一些朋友将会被判处死刑,因为他们是在为正义而战。……准备好加速死亡吧!你我的生命本来就很短暂。”
另有33名叛乱分子受到了审判,其中又有6人被判处死刑。林肯将军主张采取仁慈政策,从轻发落。但塞缪尔.亚当斯说:“在君主政体时代,叛乱罪或许还可以得到赦免,或是从轻发落,但是,敢于违反共和国法律的这些人,理应处死。”随后又执行了几起绞刑,同时,也有一些受到控告的人被赦免。躲在佛蒙特的丹尼尔谢司在1788年得到赦免后,返回马萨诸塞,在贫困、屈辱的生活中于1825年死去。
丹尼尔谢司举行起义的时候,托马斯杰斐逊正在法国出任大使。提到这次事件时,他认为这对社会是有益的。在寄给一位朋友的信中,他说:“我认为不时地发生一些小规模的叛乱倒是一件好事……它是使政府保持健康的一剂必要的良方,上帝不会让我们平安无事20年,却连一次这样的叛乱也不发生。自由之树,就是需要用爱国者和专制统治者的鲜血不时地加以浇灌,这样才能不断地枝叶更新,它是天然的肥料。”
但是托马斯杰斐逊的想法脱离现实情况太远了,国家的政治经济精英们根本无法忍受这一点。他们害怕类似的情况继续蔓延。一位名叫亨利诺克斯的将军原是华盛顿部下的退伍军人,曾组织处理过一个退伍军入团体“辛辛那提秩序会”。诺克斯在1786年末给华盛顿写信,谈及有关丹尼尔谢司起义的问题。他的这封信实际上代表了许多掌握财富和权力的国家领导者们的一些想法,“只要同那些富人们一比较,这些谋乱者立刻就感到自己实在太贫穷了。……他们认为,美国的财富是受到保护的,它们是所有曾参与没收英国人财产的当事人的财产。因此,它理应是大家的公共财产。”
独立战争期间身为华盛顿助手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是新贵族统治时期最坚强有力和机智敏锐的领导人之一,他这样阐述了他的政治哲学观点:
所有的社会都把自己划分成少数人和多数人,前者是富人和出身良好的人,后者就是贫民百姓。……这样的平头百姓成份混杂多变,他们绝对很少有判断是非的能力,因此应让前者分享一种特殊的永久的政治权力。……只有这一永久性的群体才能检查民主制度中的任何疏漏。
在举行制宪会议过程中,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建议总统和议员实行终身制,但会议没有采纳他的意见。不过会议并没有通过普选制,除了众议院的选举是个例外,它是由各州立法机关设定选举资格(几乎每个州都规定了选举代表的财产状况)。会议也把妇女、印第安人和奴隶排除在外。宪法规定参议员由州立法议会议员选举产生,总统从州议会选出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
但是,在独立战争后,社会民主问题并不在于宪法对于选举权进行了限制,它已经超出了宪法本身,而在于社会贫富分化这一更深的层次上。因为试想一下,如果一些人拥有大量的财富,有很大的影响力,如果他们有地、有钱,控制着新闻、宗教以及教育体系,那么,即使选举权利有多么广泛,又如何对此权利进行监督呢?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即使拥有最广泛的基础,难道代议制政府的本性就不是保守的了吗?难道它的目的就不是为了防止出现混乱?
该是提交州议会就批准宪法进行投票的时候了,只要13个州里有9个州同意,该新宪法就算是通过了。有关是否批准新宪法的争论在纽约进行得十分激烈,在报纸上出现了一系列的匿名文章,他们就该宪法的实质向大家进行分析评述,这些表示赞成通过宪法的文章出自詹姆斯麦迪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以及约翰杰伊等人之手。这一系列的文章后来被人们称做《联邦党人文集》(宪法的反对派被称为反联邦党人)。
在《联邦党人文集》的第10篇中,詹姆斯麦迪逊论述了代议制政体对一个由党派竞争控制着的社会维持和平稳定的必要性。这些竞争源自“各种各样的、财富分配不平等的问题。财富持有者和无产者在社会上形成了鲜明的、利益不同的集团。”他说,问题在于如何控制由于财富分配不均而造成的党派斗争,而少数派要想被控制住,应该采取的原则是:由多数派投票作出决定。
所以,按照詹姆斯麦迪逊的说法,真正的问题在于多数派,而宪法提供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即建立“一个广泛的共和国”,也就是说建立一个拥有13个州的国家,这样“谁都会觉得要发挥自己的力量简直是太困难了,所以必须要彼此联合起来。”
詹姆斯麦迪逊认为:需要一个大合众国来维持和平。为了论证这一观点,他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中明确表达了他要维护的是谁的和平:“时下流行的发行纸币、取消债务、均分财富以及其他新奇而有效的种种政策设想,比较容易被联邦的某个州所接受,而不容易被整个联邦所接受。”
当对宪法的政治条款背后所涉及的经济利益有清醒的认识以后,该文献就不再仅仅是明智人士立一个体面有序的社会,而努力完成的一部简单的作品,而是特定集团为了维持其特权、为了赢得大众的支持,而向足够多的人士许诺足够多的权利和自由,才被创造出来的。
在新政府中,詹姆斯麦迪逊和杰斐逊、门罗同属一党(民主一共和党),汉密尔顿与华盛顿、亚当斯同属敌对党(联邦党),但麦迪逊和汉密尔顿双方(一方是来自弗吉尼亚的奴隶主,另一方是来自纽约的商人)对该新政府的目标达成了一致意见。在这方面,他们均认同在美国政治体系中两个“对立”的政党之间达成原则协定的传统。汉密尔顿还在《联邦党人文集》其他篇章中称:这个新联合体能够“抑制国内的小派别和叛乱”。他以丹尼尔谢司起义为例:“这种混乱的形势在马萨诸塞已经很少再出现了,这表明,这并不是一时的投机冒险行为。”
《联邦党人文集》的第63篇文章(出自詹姆斯麦迪逊或汉密尔顿之手,具体是谁的手笔还不能确定)论证说,设立一个“构造合理的参议院”是必要的,这就如同“为防止人民自己由于一时的谬误而举措失当,有时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一样。“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如果能有某种稳健而有威望的公民机构加以干预,制止错误的发展倾向,预防人民发生内讧,直至人们的头脑重新恢复理智、公正和真理。这是一件多么有益的事情!”
宪法在南部奴隶主利益和北部商人资本家利益之间做了折衷。为了使13个州统一成一个联合的商业大市场,北方代表希望法律能规定各个州相互间的商贸关系,并极力促成这些法律只需议会多数通过即可。结果,南方各州对此表示同意,而作为回报,南方可以进行20年的奴隶贸易,也就是说直到法律失效的那一天。
查尔斯比尔德警告我们说,任何政府,包括美国政府,并不是什么中立的,它们代表的是经济利益占统治地位的阶层,他们的宪法就是为维护这些经济利益服务的。
确实,占有财富的人很多,但是,其中有一些人占有的要比另一些人多得多。少部分人占有数量惊人的财富,而许多人(粗略估计约有三分之一)只占有少量的财富,还有一些人则是一无所有。
而占有少量财富的这三分之一的人,人数也相当可观,他们就像押宝似的把希望寄托在了新政府的稳定上。对美国政府来说,这一支持基础,要比18世纪末其他任何国家政府都要广泛得多。另外,城市商人也从政府那里获得了更为重要的好处:他们在政府的保护下,能避免遭受国外竞争力量的冲击。
在纽约,这一切就看得更真实了。在第九个、第十个州分别批准通过宪法时,4000多名纽约城市商人打着标语、旗帜,上街游行以示庆祝。烤面包师、铁匠、酿酒师、轮船的细木工匠、造船工、制桶工、运货人、裁缝等都参加了游行,他们要求政府抵制帽子、鞋子以及独立革命之后大量涌入美国本土的英国货,以保护他们的利益6作为回报,商人们经常在投票箱面前表现出他们对富有的保守党的支持。
宪法还表明了美国制度的复杂性:它既为富人阶层的利益服务,但同时它也给小业主们以及中等收入的工人、农民以足够多的施舍,从而为自己建立起广泛的支持基础。构成支持基础的这些小发横财者们成了政府对付黑人、印第安人以及赤贫白人的缓冲带。凭此,统治阶层就可以尽可能少用强制办法,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来达到控制的目的,即:在高呼爱国主义和团结一致的口号声中,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
在遭到批评的第一次国会通过一系列的人权修正案后,宪法的大部分内容对公众来说已经变得更易接受了。这些修正案似乎体现了新政府对公民自由的保护: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请愿自由、集会自由;享有公正审判的权利;享有呆在家里免受官方侵扰的权利。因此,这些修正案可以说是政府精心设计制定的,目的是想得到人民对政府的拥护。那是一个自由刚被喊出来,还未经过实际检验的时代,人们在当时还并不清楚,如果把一个人的自由委托于一个由财富和权力控制着的政府,自由本身就会发生畸变。
实际上,宪法的其他部分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例如:禁止各州“损害合同契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行为,授权国会向公众收税、拨款等等。这些条款听起来都不错,都没有什么偏斜,可一旦要是问问“向谁收税?为什么收税?为何拨款?向谁拨款?”等等问题时,就会发现问题。
保护每一个人所订的契约,乍看起来是体现了一种公正、平等。但一旦知道这是一种穷人和富人之间、雇主和被雇人之间、地主和佃农之间、放债人和欠债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时,你就不会这样认为了。人们就会知道,这种契约关系总体上是有利于签约双方中势力更强的一方。也就是说,保护这些契约关系等于是把政府拥有的强大的统治权力如法律、法院、法官、警察都交给了享有特权的一方,而在现代以前的时期,保护这些契约关系并不会被当作是用暴力压迫弱者,而是被看作一件法律上的事情。
第一个权利修正案显示了隐藏在其清白之后的利益平等。1791年,国会曾宣布“国会将不会制定法律……剥夺言论、出版的自由”,然而第一个修正案成了宪法的一个组成部分的7年之后,国会却通过一项法律,非常明确地剥夺了言论自由。
这就是1798年的《关于处置外侨与煽动叛乱的法律》,它是在约翰亚当斯执政时期通过的,因为当时欧洲分别发生了法国大革命和爱尔兰叛乱,所以爱尔兰人和法国人被认为是最危险的革命力量。该法律规定,凡是发表有关反对政府、国会或总统的“虚假的、诽谤的、恶意的”言论和文章,目的想诋毁他们、损害他们的声誉,或是激起人民对他们的仇恨,都是一种犯罪行为。
这项法案虽然直接有悖于第一修正案,然而它却被付诸实施。有10名美国人只因对政府稍有微辞,便被投进了监狱。1798年至1800年间,最高法院的每一位法官都成了上诉法院的法官,他们将该法当作宪法来执行。
尽管第一修正案已经出台,可是原来英国的习惯法“煽动性言论法”依然在美国有效。这就意味着政府不能实行“预先管制”(即提前阻止言论和出版),它只能在事后对发表言论或文章的人进行法律的惩罚。这样,国会在确定一些言论有罪时,就给它当时已经付诸实施的一些法律找到了简便的法律基础。而且,因为事后惩罚有力地抑制了言论自由,“没有预先管制”的声明本身也就遭到了破坏。这都使得第一修正案远不像它最初出现时给人一种坚实的保护墙的感觉。
宪法中有关经济的条款,实施起来是不是也容易走样呢?我们可以立即举出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在华盛顿的第一届政府统治时期,国会收税和拨款的权力很快就由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一手行使了。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认为,政府必须同社会上最富有的人结成同盟,才能确保其强大。他向国会建议了一系列含有该种政治哲学思想的法律,这些法律后来都得以通过并被加以实行。美国银行建立起来了,它是政府与一定的银行利益之间合作关系的体现。此外还通过了有利于制造商的关税条例,国家同意全额偿还债券(绝大多数的战争债券集中在一小部分富人手中)。通过的税法还决定,为偿还债券,需要增加税金。
在众多的税法中有一个威士忌酒税法案,该税法尤其伤害了那些种植粮食并酿成威士忌出售的农民们。1794年,宾夕法尼亚州西部的农民组织起来发动暴动,反对该税法。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率领军队镇压了叛乱。我们可以看到,在宪法颁布之后最初几年里,其中的一些条款(甚至是最为醒目的一些,像第一修正案)不被当回事,但另外一些(像税法)则得到了强有力的实施。
现在,对开国先父们的种种神化依然存在,他们真是那个时代为实现权力的均衡而奋斗的智者和正人君子吗?实际上,除了愿意保持统治势力内部的权力均衡之外,他们并不愿意在奴隶和奴隶主之间、无产者和富有者之间、印第安人和白人之间建立什么均衡的关系。
有一半的人根本不在开国先父们的考虑之内,不管在《独立宣言》中,还是在宪法中,他们都没有被提及,即使在新型的民主制度下,也看不见他们的身影。这些人就是早期的美国妇女。
第七章 只要青草在生长,只要河水在奔流
——美国印第安人迁移的血泪之路
“Trail of Tears”(印第安切罗基人西迁的“血泪之路”)
如果说,在富裕的男性白人统治下的所有社会群体中,妇女完全被封闭在家庭中(实际上,是被封闭在家庭内部),足不出户,那么印第安人则完全被赶出家园,成为社会的最边缘群体。妇女是家庭必不可少的成员,因此,男人们更多地给她们以庇护而不是用暴力来对待她们。印第安人,因为白人不仅不需要他们,实际上他们还是白人的障碍物,所以白人就纯粹用暴力来对待他们。但是,偶尔也有例外,白人在烧毁他们的村庄之前,还要向他们灌输一大套家长式的说教。
人们一直将印第安人逃离家园的过程委婉地称为“印第安人迁移”。这一过程实际上是为白人腾出阿巴拉契亚山和密西西比州之间的土地,用来种植南方的棉花和北方的谷物、向外扩张、开发移民、修凿运河、兴建铁路和新兴的城市,以及建立一个横贯大陆、连接太平洋的巨大帝国。我们无法精确计算出在这一过程中有多少印第安人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更不用说他们为此遭受的种种磨难了。大部分给孩子们看的历史书对此只是一带而过。
在独立战争期间,几乎每一个有影响的印第安部落都站在英国一方参战。他们知道,英国已经设置了殖民地向西扩张的界限,如果英国战败,那么这条界限便不能阻止美国向西扩张。事实上,到1800年杰斐逊当选总统时,已有70万名白人定居在山脉的西边。杰斐逊委任联邦政府推动克里克人和切罗基人日后迁离佐治亚州。在州长威廉·亨利·哈里逊统治下的印第安那州,针对印第安人的挑衅行为日渐增多。
1803年,杰斐逊从法国人手中购买了路易斯安那州,使得美国的面积扩大了一倍(将西部的边界从阿巴拉契亚山脉横跨马萨诸塞州扩展到落基山脉),他向国会提议,应该鼓励印第安人在小块土地上定居,从事农业。“我认为下述两种办法比较合适:第一,鼓励他们放弃狩猎……;第二,在他们中间增设贸易点……引导他们从事农业,制造业,走向文明……”
杰斐逊关于“农业……制造业……走向文明”的言论具有重大的意义。就开发广褒的美国土地而言,印第安人的迁移是必不可少的,它能促进农业、商业、市场的发展,积累财富,发展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对于所有这些目的,土地都是不可或缺的。独立战争后,富有的投机商,包括乔治·华盛顿、帕特里克·亨利在内,购买了大片大片的土地。北卡罗来纳州检查官约翰·多纳尔森,购买了今天查塔努加附近2万英亩的土地方才罢休。1795年,约翰,多纳尔森的女婿22次离开纳什维尔做土地生意。他,就是安德鲁·杰克逊。
杰克逊是一个土地投机者、批发商、贩买奴隶的商人,也是美国早期历史上印第安人最凶恶的敌人。后来,他成为1812年战争的英雄人物,这场战争不仅仅是一场为生存而反对英国的战争(美国教科书中通常这样描述),更是一场新兴国家向佛罗里达、加拿大、印第安人进行领土扩张的战争。
著名演说家、肖尼人的首领特库姆塞,试图联合印第安人反抗白人入侵。他说:“土地属于大家,为每一人所用……”当他的印第安同伴被美国政府说服而割让一大片土地时,特库姆塞极为愤怒。1811年,特库姆塞组织500名印第安人在亚拉巴马州的塔拉普萨河岸集会。特库姆塞对大家说:“让白种人见鬼去吧!他们掠夺你们的土地,强占你们的妇女。他们蹂躏你们,直至你们变为灰烬,他们仍不罢休!他们从哪里来,我们就把他们赶回哪里去。我们要战斗到底,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他们一定会被我们驱走。”
克里克族印第安人居住在佐治亚州、亚拉巴马州、马萨诸塞州的大部分地区。1813年,一些克里克勇士在米姆斯要塞杀死250人,于是杰克逊的军队烧毁了一座克里克族村庄,屠杀村里的男人、妇女、儿童。杰克逊想方设法鼓励士兵勇猛作战,许诺以土地和战利品作为奖赏。
但是,杰克逊的士兵中有些人抗命。他们厌恶战争,盼望返回家乡。杰克逊在给妻子的信中说:“原先那些勇敢而爱国的志愿兵……士气消沉……经常哀叹、抱怨,成了煽动叛乱者、抗命者……”一名17岁的士兵拒绝吃完食物,并用枪威胁他的上司,被军事法庭宣判死刑。杰克逊拒绝了他的辩解,命令执行死刑。于是他被带到一个僻静处,被行刑队处死。
1814年,杰克逊在霍斯舒本德战役中与1000名克里克人展开激战。杰克逊的军队伤亡不大,而对方则有800多人被消灭。杰克逊因此而成为全国闻名的英雄人物。在一次对克里克人的正面攻击中,杰克逊率领的白人军队被击败,但切罗基人(杰克逊许诺说,如果他们参加战斗,政府就同他们结成盟友)与他一起渡过河,绕到克里克人背后,为杰克逊打赢了这场战斗。
战斗结束时,杰克逊及其同伙开始购买从克里克人那里掠夺来的土地。1814年,他亲自担任谈判专员,强迫克里克人签订了一个条约,夺取了克里克人一半的土地。
这个条约引起了某些新的、重要的变化。它结束了印第安人的土地公有制,承认印第安人的土地个人所有权,造成印第安人内部分裂。它还用土地收买一些人,使另一些人一无所获,通过这种办法,使他们相互竞争、欺诈——这正是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特性。这正好符合老一代杰斐逊党人的想法:帮助印第安人进入“文明”状态,进而操纵印第安人。
1814年到1824年,白人同南部的印第安人签订了一系列条约,接管了亚拉巴马州和佛罗里达州四分之三的土地、田纳西州三分之一的土地、佐治亚州和密西西比州五分之一的土地,以及肯塔基和北卡罗来纳州的部分土地。杰克逊对签订这些条约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运用收买、欺骗和武力手段获取了越来越多的土地,并委任其同伙和亲戚管理这些土地。
这些条约以及这些土地的攫取者们,为棉花王国、奴隶种植园的兴起奠定了基础。杰克逊的所作所为,导致白人定居点扩展到西班牙属佛罗里达的边缘。这里有塞米诺尔族印第安人的村庄,一些逃亡的黑奴来此避难。杰克逊准备攻入佛罗里达,他提出理由争辩说佛罗里达是逃亡奴隶和印第安强盗的庇护所。他还指出,佛罗里达是美国安全必不可少的防线。这是现代征服战争的典型开端。
1818年开始的塞米诺尔战争使美国获得了佛罗里达。在教学地图中,佛罗里达被委婉地表述为“佛罗里达,1819年购买。”但它实际上是安德鲁·杰克逊发动战争的结果:越过佛罗里达边界,烧毁塞米诺尔人的村庄,夺取西班牙人的要塞,直到西班牙人被“说服”出卖佛罗里达。他说,他的行为完全遵循“永恒不变的自卫原则”。
这样,杰克逊成为佛罗里达领地的统治者。现在,他可以建议他的同伙和亲戚们从事更有利可图的买卖。杰克逊建议他的一个侄子继续保持彭萨科拉的财产。他还向他的一位同伙——军队里的一位军医建议尽可能购买更多的奴隶,因为奴隶的价格不久将上涨。
离开军营的杰克逊同样告诉军官们如何处理频频出现的逃亡事件。因为贫穷的白人,即便他们起初甘愿为战争而付出生命,现在也发现战争只给富人带来好处。杰克逊建议:凡试图逃跑者,第一、二次处以鞭苔,第三次处以死刑。
如果你仔细查看一下美国中小学的历史教科书,你就会发现,这些教科书不是将杰克逊描写成奴隶所有者、土地投机商、屠杀持不同政见士兵的刽子手、印第安人的灭绝者,而是把他描写成拓疆者、战士、民主主义者、人民的代表。
1828年杰克逊当选总统后(继杰斐逊、麦迪逊、门罗、约翰,昆西·亚当斯之后),民主党和辉格党两大党派在银行和关税问题上发生意见分歧。因为他反对富人的银行,所以在有些白人劳动者眼里,杰克逊还是一个英雄。但实际上,在有关贫穷白人、黑人、印第安人的一些重要问题上,他和他们的立场完全一致。
在杰克逊和他选择的继承人马丁·范布伦的统治期间,居住在密西西比州东部的7万印第安人被迫向西迁移。纽约的易洛魁联盟得以留居原地,但是在“黑鹰战争”之后,伊利诺斯的萨克族和狐狸族印第安人被迫迁移。1832年,黑鹰族酋长战败被俘。身陷囹圄之际,他发表声明说:
(黑鹰族人)现在成了白人的俘虏。……印第安人不应为他所做的一切感到羞愧。他曾经为乡亲们、老婆孩子们而与白人战斗过。白人每年都来此欺骗他们,夺走他们的土地。……白人是品行败坏的教师,他们传授虚伪的课本和虚伪的行为。他们表面上对可怜的印第安人报以微笑,实际上却是以此来欺骗他们。他们与印第安人握手表示友好,以博得印第安人的信任。他们迷惑印第安人,欺骗印第安人,勾引印第安人的老婆。
白人没有剥下印第安人的头皮,但他们做得更坏——他们毒害印第安人的心灵。……再会了,亲爱的部落!……再会了,黑鹰族。
刘易斯·卡斯曾经担任过不同的职务,如陆军部长、密歇根州州长、驻法大使,后来成为总统候选人。照他看来,应该这样解释印第安人的迁移:
不断进步看来是人类的天性……我们一生都在努力奋斗,目的在于获得众多的荣誉、权力或其他一些东西。占有这些东西意味着无比丰富的想象力得以实现。这些努力共同促进了社会进步。但是在一个由野蛮人构成的社会里,这种进步并不多见。
卡斯(1836年,哈佛大学授予他法律名誉博士学位,此时正值印第安人迁移的高峰期)依据他任密歇根州长时所订立的条约,从印第安人手中夺取了数百万英亩的土地:“我们必须时常从反面去改进他们的爱好……他们是一群未开化的人。他们依赖狩猎来获取贫乏而不稳定的生活资料,以图生存。他们不能与文明社会共同生活。”
1825年,卡斯同肖尼人、切罗基人举行谈判。卡斯在会上保证说:如果印第安人答应迁移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的新领地上,“合众国一定不会占据你们的领土。我以你们伟大的国父——总统的名义作出承诺。他将这片土地分派给他的红种人民,令他们世世代代永远拥有土地。”
印第安人世代沿袭的生活禀性使他们不愿意离开故土。数年前,针对门罗总统关于迁移的谈话,一位年迈的乔克托酋长说:“很抱歉,我不能答应国父的要求……我们如同林中的草,在此生长;我们希望留在这里,不想迁移到另一个地方。”一位塞米诺尔酋长曾对约翰·昆西·亚当斯说过:“我们在此呱呱坠地,在此长大成人,与这片土地血水交融,对它倍感亲切。”
并非所有的印第安人在回答白人长官时将自己通称为“孩子”,将总统称为“父亲”。据说,当特库姆塞与威廉·亨利·哈里森会面时(这是印第安勇士与未来总统的会面)翻译说:“你们的父亲请你坐下。”特库姆塞回答说:“我们的父亲!太阳才是我们的父亲,地球是我们的母亲;我们在她的怀抱里休息。”
杰克逊当选总统伊始,佐治亚州、亚拉巴马州、密西西比州就通过法律,加强了对辖区内印第安人的管理。印第安人的土地被分割,并按发行州债券的形式加以分配。联邦有关条约、法律授权国会而不是各州政府管理印第安部落。但杰克逊支持各州的行动,对这些法律规定毫不理会。
杰克逊终于找到了恰当的办法。根据这个办法,印第安人就不是“被迫”向西迁移了。假如印第安人选择留居此地,他们必得遵守那些损害他们部落及个人权利、给他们带来无尽烦扰的政府法令,还得遭受垂涎他们土地的白人居民入侵的厄运。假如印第安人同意迁移的话,联邦政府将会从经济上给予资助,并许诺他们可以在密西西比河以西得到一片土地。杰克逊命令一位陆军上校与乔克托人和切罗基人谈判。杰克逊说:
告诉酋长和勇士们,我是他们的朋友……但是,他们必须按我的意思去做:离开密西西比州和亚拉巴马州,在我指定的范围内定居。——这样,他们就能在此二州的范围之外,拥有自己的土地。只要青草在生长,只要河水在奔流,他们就可以永远拥有这片土地。我也将一如既往地像朋友和父亲那样庇护他们。
“只要青草在生长,只要河水在奔流”这句话在一代一代印第安人的内心深处留下了痛苦的回忆。1970年,一位参加越南战争的印第安裔美国老兵,泪流满面地重述了这句话,不仅当众证实了那场战争的恐惧,也证实了自己作为一个印第安人所受到的虐待。
1829年杰克逊就任总统时,佐治亚州的切罗基人居住区发现了金矿,数千名白人蜂拥而至,毁坏印第安人的财产,打桩划界,声称自己对土地拥有所有权。杰克逊在命令联邦军队驱走白人的同时,又下令印第安人必须同白人一样,停止采矿。当他将军队撤走后,白人又返回了该地。这时杰克逊却表示他不能干涉佐治亚州的权限。白人侵略者掠夺土地和牲畜,强迫印第安人签写租约,殴打抗议者,卖给印第安人酒精,以削弱他们的抵抗力,杀死印第安人赖以为生的猎物。
通过高压和欺骗手段而订立的条约,将克里克族、乔克托族、奇卡索族部落土地划分为一块块的,每一个印第安人都成了合同商、投机者和政客们的猎物。克里克人、乔克托人虽然保留了私人的小块土地,但绝大部分土地被土地公司侵占。照佐治亚州银行董事长、一家土地公司股东的说法就是:“偷窃是时下风行的原则。”
土地被侵占、缺衣少食的克里克人拒绝向西迁移。饥饿的克里克人开始袭击白人的农场,而佐治亚州民兵和殖民者则攻击印第安人定居点。于是爆发了第二次克里克战争。亚拉巴马州一家同情印第安人的报纸报道说:“对克里克人的战争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欺骗行为。它是别有用心的人所策划的一场卑鄙而残忍的阴谋,目的在于阻止一个无知的种族维护其正当的权利,剥夺他们手中仅剩的一点点生活资源。”
一百多岁的克里克老人斯佩克雷德·斯纳克,对安德鲁·杰克逊的移民政策作出了反应:
兄弟们!关于我们伟大的白人先驱的故事我们已经听得太多了。当他越过广阔的海洋第一次来到这里时,他还只是一个小人物……微不足道。他的腿固长时间坐在船上而痉挛,他乞求一小块土地点火宿营。……但是,当这个白人在印第安人的火堆前暖和了身子、享受了印第安人提供的玉米片后,他变得态度强硬,言谈粗俗。他一步就可以跨过高山,他的脚印足以覆盖草原溪谷,双手可以抓住东边和西边的海洋,头可以枕着月亮。于是,他就成了我们的国父。他多喜爱他的红种子民呵,经常说:“走远些,免得我踩着你。”
迁移对于印第安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戴尔·范·埃夫里在《天赋人权被剥夺:美国印第安人》一书中概括道:
印第安人对于周围每一件事物的自然特性都有着不同寻常的感受能力。他在野外生活,熟悉那些只有猎人才会知道的东西:山林中的每一片沼泽空地、每一座山峰、每一块岩石、每一条山泉小溪。他从来没有彻底地领悟到正在确立的土地个人私有制原则比自由自在地拥有天空更为合理。但是他比其他业主更加深情地热爱这片土地。他感觉到自己如同山石林木、飞禽走兽,几乎就是这片土地的一部分。大地就是他的家乡,是先祖遗骨的安放之地,是天生的宗教圣地,圣洁无比。
19世纪20年代,也就是在1812年战争和克里克战争的喧嚣过去之后、杰克逊当选总统之前的这一段时期,南部的印第安人和白人就已定居下来,他们关系密切,和睦相处,自然环境为生活在这里的所有人提供充足的资源。白人可以去探望印第安社区,印第安人经常到白人家中作客。戴维·克罗克特和塞姆·休斯顿这样的边民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涌现出来的,他们(与杰克逊截然不同)成了印第安人的终身朋友。
强迫印第安人迁移的力量不是来自与印第安人比邻而居的贫穷的白人拓荒者,其真正的根源在于工业化和贸易的发展,人口、铁路、城市的增长,土地价格的上涨,商人的贪欲。结果呢,印第安人沦落到死亡或被流放的境地,可是土地投机商却发财了,政客们也掌握了更大的权力。至于贫穷的白人拓荒者,作为棋盘上的兵卒,首当其冲地被推入暴力冲突之中,不久就变得无足轻重了。
佐治亚州、亚拉巴马州、田纳西州的1.7万切罗基人被90万白人包围,他们终于认识到:幸存者必须适应白人社会。这些幸存者后来成为农民、铁匠、木匠、石匠、有产者。
切罗基语言过去一直靠发音和手势来表达,这种语言极富诗意、喻意深长、优雅流畅,是在舞会、戏剧及各种仪式中不断发展起来的。后来,他们的酋长塞阔雅发明了一种文字,成千上万的人开始学习这种文字。新成立的切罗基议会赞成创建一家出版社。1828年2月21日,它首次出版了《永恒的切罗基》报,以英文和塞阔雅发明的切罗基文两种文字同时发行。
此前,切罗基人同大多数印第安部落一样,没有建立正式的政府机构。这种情况,正如范·埃夫里指出的那样:
印第安人实施管理的根本原则过去一直是拒绝政府管理。墨西哥以北的印第安人几乎都认为,个人的自由是一种准则,它比个人对社区和民族应尽的义务要宝贵得多。这种无政府主义的态度决定着从最小的社会单元——家庭开始的一切社会行为。大人们生来就不情愿约束自己的孩子。孩子们的每一种任性行为都受到欢迎,被认为是他(她)性格日益成熟的可喜标志……
切罗基人的议会并非经常召开,其成员也不固定,具有极大的流动性。如果没有公众舆论的压力,议会的决议也得不到执行。现在,由于身处白人社会的包围之中,所有这些情况都发生了变化。切罗基人甚至仿效周围的奴隶社会:他们拥有的奴隶已超过100人。他们已经有点像白人所提倡的那样“文明”了。他们甚至还欢迎传教士和基督教。不过,这些东西没有一样像他们赖以为生的土地那样值得想往。
1829年,杰克逊在致国会的信中清楚地阐明了他的立场:“我已告知居住在佐治亚州和亚拉巴马州的印第安人:联邦政府不会支持他们建立独立政府的企图。我忠告他们或者服从本州的法律,或者移居到密西西比河以西。”国会立即行动,通过了迁移法案。这个法案没有提到“强迫”印第安人迁移,但是却列出了有关“帮助”印第安人迁移的条款。这就意味着:如果印第安人不迁移的话,那么他们就不受法律保护,得不到政府提供的用于迁移的资金,联邦政府可以任意处置他们。
也有人为印第安人的利益辩护。新泽西州参议员西奥多·弗里林海森也许是其中最有口才的。他与参议院就迁移问题展开了辩论。他说:“我们已经将这些部落挤到南部边境少数几块贫瘠的土地上,这已是我们留给那些曾经拥有无边森林的人的唯一的家当了。但我们仍然像马蛭那样毫不知足,贪婪地叫喊:给我!给我!……先生们,难道惠人以公正的道义会因肤色的不同而改变吗?”
白人接二连三地对印第安人施加压力。乔克托人不情愿迁移,但是,白人用金钱和土地秘密收买了50名乔克托代表,双方签订了《舞兔克里克条约》:乔克托人将位于密西西比东部的领土割让给合众国。作为回报,合众国给乔克托人的迁移提供经济援助。于是,包括酒贩子、诈骗者之类的白人成群地来到乔克托人的领土上。
1831年末,1.3万名乔克托人开始了向西部迁移的漫长行程,他们将要到达一个完全不同的新环境中,对那里的土地与气候一无所知。他们有的坐牛车,有的骑马,有的步行,缓慢地前进着,然后渡过密西西比河。据说,乔克托人这次漫长而艰苦的行程是由美国军队负责组织的,但结果仍然是一片混乱。乔克托人的食物吃光了,饥饿向他们袭来。
乔克托人的第一次迁移是在冬季,是有史以来最为寒冷的冬天之一。许多人因患肺炎而死。夏天,密西西比一带霍乱大肆流行,乔克托人成百地死亡。原拟第二批迁移的7000人拒绝启程,决定留下来与死亡抗争到底。他们的后裔中有不少人至今仍然生活在密西西比州。
至于切罗基人,他们面临着新的难题——佐治亚州的法律规定:切罗基人的土地要充公,政府要解散,议会被禁止;凡劝说别人不迁移者,都要被投入监狱;切罗基人不得在法庭上提供不利于白人的证据;切罗基人不得采掘新近在他们的领土上发现的金矿。
切罗基人向合众国递交了一份请愿书,表达了公众要求公正待遇的呼声:
我们很惊讶,一些人竟认为迁移到密西西比以外的地区对我们有好处。我们的看法与此相反,我们所有人的看法都与此相反。……我们希望继续生活在我们的祖先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合众国与我们签订了条约,并且制定了履行这些条约的法律,规定了保护我们的住所及基本人权,保护我们免受侵略。我们唯一的请求是:执行这些条约和法律……
然而,没有人理会这些条约,没有人给他们提供法律保护:
那些读到前面几段的先生们,我恳求他们记住我们那条伟大的仁爱之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祈求他们记住,正是由于违背这一原则,他们的祖先被迫离开故土,被赶出旧世界。迫害如狂风,将他们掀过宽阔大海,掀落在陌生的新世界的岸边。当时印第安人还是这片广阔土地的唯一主人——请他们回忆一下,当初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印第安人,即美洲的野蛮人,是怎样款待他们的……请他们记住所有这些事实,我们相信,他们不能、也不会忘记这些事实,并且会同情我们所受的这些考验和灾难。
1830年12月,杰克逊在致国会的第二个年度报告中对请愿书作了答复。他“强调”了这样一个事实:乔克托人和切罗基人已经同意迁移,如果剩下的人也能“迅速迁移”,那么每个人都会得到好处。他反复论述同一个相似的主题:“没有一个人比我更溺爱本国土著居民,我对他们充满了友好感情……”然而,“现代文明和日益增多的人口,犹如巨浪一般,正在向西部涌动。所以我们提议通过公平交易的方式,来换取南部和西部红种人所占据的土地。”
佐治亚州通过的一项法案规定:未向州政府宣誓效忠的白人不得居住在印第安人领地内,否则就是犯罪。1831年春,当切罗基人领地内的白人传教士公开宣布支持切罗基人留居原地时,佐治亚州民兵闯入切罗基人领地,逮捕了包括塞缪尔·武斯特在内的3名传教士。因拒绝向佐治亚州法律宣誓效忠,武斯特和伊莱扎·巴特勒被判处4年苦役。联邦最高法院裁定武斯特无罪,杰克逊总统却拒绝执行这一裁决。
1832平,杰克逊连任总统,他采取行动,加快了印第安人迁移的速度。大多数乔克托人和切罗基人被迫迁移,但仍有2.2万名克里克人留居亚拉巴马州,1.8万名切罗基人留居佐治亚州,5000名塞米诺尔人留居佛罗里达州。
自哥伦布时代以来,克里克人一直在为保卫领土而战。他们先后与西班牙人、英国人、法国人、美国人战斗过。但是,到1832年,他们的领土已减缩为亚拉巴马州一块极小的地区。同一时期,亚拉巴马州的人口却迅速增长,业已超过30万人。由于轻信了联邦政府大肆吹嘘的诺言,克里克人代表团在华盛顿签订了《华盛顿条约》,同意迁移到密西西比州以外的地区。条件是克里克人放弃500万英亩土地,但其中200万英亩应给予克里克人私人拥有,他们受到联邦政府的保护,可以在亚拉巴马州境内出卖这些土地或留作自用。
几乎在签订条约的同时,白人就背弃了盟约中作出的承诺。白人开始侵犯克里克人的领土,抢劫者、寻求土地者、诈骗者、威士忌酒商、暴徒,将成千名克里克人从家中撵走,赶到沼泽地和森林中。联邦政府对此不闻不问,相反,它通过谈判达成一项新条约提出:克里克人必须立即向西迁移;移居行动由克里克人自己负责;联邦政府提供经济援助。一位陆军上校怀疑此条约是否能奏效,他写道:
印第安人害怕在迁移途中饿死;另外,他们现在已饿得奄奄一息了……你根本无法想象得到:最近二三年来印第安人的生活条件在不断恶化,从相对自给自足状态沦落到赤贫状态。……他们动辄被严词叱责,威逼利诱,镇压打击。合众国没有制定妥当的保护制度,他们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这让他们感到抑郁和沮丧。
尽管处境困难的克里克人不肯迁移,但是到1836年,各州政府官员和联邦官员还是作出了克里克人必须迁移的决定。他们借口绝望的克里克人数次袭击白人殖民者,宣称克里克族在制造“战争”,已经丧失了享受华盛顿条约中规定的权利的资格。
政府动用军队强迫克里克人向西迁移。一支1.1万人的部队尾随着克里克人。克里克人没有抵抗,一枪未发就屈服了。军方将那些他们认为是反叛者和同情反叛者的人集合起来,用手铐将这些人绑在一起押送到西部。另一支部队则侵入克里克人居住区,将居民集中起来,以200人或300人编成一组,向西迁移。自此以后,再没有任何人谈到对克里克人的土地和财产给予补偿的问题。
为了保证这次长途迁移得以顺利完成,克里克人被迫签订了一些非正式的条约。然而,他们再次受到了欺骗。他们缺乏食物、住所、衣服、羊毛毯以及医疗护理,而这一切又一次被延误。破旧不堪的轮船又一次超载运行,将他们运过密西西比河。饥饿和疾病导致大批人死亡。
800名克里克人自愿参加合众国对佛罗里达州塞米诺尔人的战争。作为回报,合众国许诺他们的家人可以留居在亚拉巴马州,联邦政府给他们提供保护,直到战争结束后他们返回家乡为止。合众国并没有信守诺言。对土地贪婪成性的白人抢劫者袭击了这些克里克人的家人——洗劫了他们的财物,将他们赶出家门,妇女则被强奸。然后,军方宣称:为了安全,克里克人应该从克里克领土迁移到莫比尔湾的中心营地。数百名克里克人因缺少食物、患病而死亡。
当参加塞米诺尔战争的克里克人返回家乡时,他们以及他们的家人被驱赶向西迁移。在经过新奥尔良时,他们染上了黄热病。在渡过密西西比河时,611名克里克人被塞进一艘年久失修的破船蒙没斯号,船沉入河底,311人死亡,其中有4人是赴佛罗里达参战的克里克志愿军指挥官的孩子。
乔克托人和奇卡索人很早就同意了迁移,克里克人非常倔强,因而被勒令强迫迁移。切罗基人正在采取非暴力抵抗行动。另一个部落塞米诺尔族决定与白人战斗。
由于佛罗里达已属合众国所有,塞米诺尔人的领土就成为美国土地攫取者的直接目标。1834年,美国豢养的印第安人代办将塞米诺尔族首领召来,告诉他,塞米诺尔人必须向西迁移。这位塞米诺尔首领回答说:
我们都是同一个伟大的上帝所生,都同样是他的孩子。我们是同一个母亲所生,吃的是一样的乳汁。因此,我们是兄弟。既然是兄弟,就应该友好相处……如果突然将心脏从同它相连的周围部位拿开,心弦就会断裂。
1835年12月,塞米诺尔人接到命令:集合起来,向西迁移。但没有一个人从命。相反,他们连续从内陆发动突然袭击,一直沿着佛罗里达的边界,对建立在海岸边的白人定居点展开游击战。他们杀死白人,掳获奴隶,毁坏白人的财产。
1835年12月的一天,一支110人的白人部队遭到塞米诺尔人袭击,除3人幸免,其他人都被杀死。一位幸存者后来在谈到这件事时说:
事情发生在早上8点。我突然听到来福枪的射击声……毛瑟枪的射击声也随之响起。……刹那间枪声大作,我来不及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似乎对方有1000人,从正前方朝我们扑来,然后从左翼包抄攻击。……我只能看到他们的头和手,在长长的草丛中以及松树后面忽隐忽现,忽远忽近……
这是印第安人以优势兵力对付敌人的一种典型战术。乔治·华盛顿将军曾经告诫过他的一位将领:“圣克莱尔将军,记住这三句话:谨防突然袭击、谨防突然袭击,将军,第三句还是要谨防突然袭击。”
国会拨款支持征讨塞米诺尔人。温菲尔德·斯科特将军挂帅出征,好几支队伍顺利地进入了切罗基人居住区。但是,他们却发现切罗基人居住区空无一人。泥浆、沼泽地、酷热以及疾病令他们疲惫不堪——这是一种典型的困境,文明国家的军队在征伐本国人民时经常陷入这种困境。1836年,正规军中有103名中高级军官辞职,剩下的只有46人。
这场战争历时8年,耗费2000万美元,损失1500名美国人。”世纪40年代,塞米诺尔人终于感到厌烦了。他们本是一个极微小的群体,可是却要与一个资源丰富的大国相抗争。塞米诺尔人要求停战。但是当他们举着停战旗走出战壕时,却被美国军队拘捕,每次都是如此。1837年,塞米诺尔人的领袖奥西奥拉在停战旗下被美军抓住,并被带上脚镣,不久即在狱中病死。战争结束了。
此时的切罗基人不是用武力来抵抗,而是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来抵抗。因此,政府开始采用一种古老的把戏利用切罗基人反对切罗基人。压力越来越大地降临到切罗基人居住区,他们的报纸被禁止发行,政府被解散,传教士被投入监狱。土地被以抽签的方式分配给白人。1834年,700名对战争感到厌倦的切罗基人答应向西迁移,81人死于途中,其中包括45名儿童——绝大部分死于麻疹和霍乱。幸存者在渡过密西西比河时,正值霍乱流行期,他们受到感染。到达目的地后,有一半人在一年之内陆续死亡。此时,佐治亚州的白人亦加紧袭击切罗基人,迫使其尽快迁移。
1838年4月,拉尔夫。沃尔多,埃默生向范布伦写了一封公开信,充满愤怒地谈到了切罗基人的迁移条约(背着绝大多数切罗基人而偷偷签订的条约),抨击美国人的所作所为是对其公正观念的践踏:“先生们,如果你们的印章盖在不义的证书上,那么,你们就玷污了你们的名声并落下恶名。这个国家的名誉,迄今为止有关宗教和自由的种种美好预言,将引起全世界人的厌恶。”
就在埃默生发出此信的13天前,马丁·范布伦命令陆军少将温菲尔德·斯科特将军可以使用任何必需的武力手段进入切罗基人的领地,以迫使切罗基人向西迁移。5个团的常备军以及4000名民兵和志愿兵开始大举进犯切罗基人居住区。
3名签署迁移盟约的酋长被人杀死,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切罗基人显然对非暴力抵抗行动不抱任何希望了。随后,1.7万名切罗基人被包围并被关在栅栏中。1838年10月1日,切罗基人的第一支迁移队伍含泪出发,这就是后来广为人知的“血泪考验”所描述的情节。在他们向西迁移的途中,陆续有人死亡——有的因疾病而死,有的因天气干旱而死,有的因气候炎热而死,有的则被太阳晒死。645辆马车紧挨着拥挤而行,人们摩肩接踵。幸存者后来说,冬天刚过去一半的时候,他们到达了密西西比河边,奔腾的河水挟带着冰块,阻挡他们前行。“几百名奄奄一息的病人像动物一样被关在车内,睡在地上。”很多人被围困在栅栏内时就已卧病不起,另有很多人在西进的途中染上各种疾病,整个迁移行程共计有4000名切罗基人死亡。
1838年12月,范布伦总统对国会说:
我无比荣幸地向国会报告:切罗基族印第安人已全部迁移到密西西比西部的新家。国会授权的行动最终取得了令人完全满意的效果。
本文拟就美国法律史上著名的切罗基人诉佐治亚州一案分析一个非常重要的法理原则,就是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问题,本文试图探讨如果一个人没有公民权,是否意味着他就丧失了所有权利,本文还将探讨法律是不是权利的唯一来源,到底法律是权利的来源还是正好相反。
一、案件背景
最早来到北美的欧洲人如果没有印第安人的帮助,他们的殖民活动将受到更大的阻力,正是印第安人对他们的帮助,才使得寻梦的欧洲人生存下来,刚开始的时候,白人与印第安人还能够友好相处,但是随着生存的竞争和欧洲人强盗本性的逐步展现,双方关系形同水火。实际上,从哥伦布踏上美洲的第一天起,就开始犯下罪恶,哥伦布在他的航海日记里写道:“当我一到达‘印度’,……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动手抓了几个当地人,因为他们十有八九了解并且能够把这里的一切都告诉我。”从此开始了西班牙人对印第安人的血腥屠杀,也揭开了欧洲人屠杀印第安人、巧取豪夺他们的土地、将丛林法则带进和谐净土、将野蛮带进文明社会的序幕。
1607年第一批自英国人登上了北美的土地,建立了第一个殖民地弗吉尼亚以后,印第安人开始受到新一轮的劫难。切罗基族是印第安人的一支,长期生活在北美南部大西洋东海岸地区,但是与其他印第安人一样,他们因遭到侵略而被驱逐。美国建国以后,为了在咄咄逼人的白人文化之下求生存,切罗基人放弃游牧打猎的传统生活方式,主动吸收白人文化,以白人生活方式作为榜样,走上定居生产的道路,并发明本族文字,出版报刊,社会和经济生活均被欧化。根据与美国所签定的条约,切罗基族在佐治亚一带享有独立和主权。1828年白人在其领地发现金矿,佐治亚州当局为了逼迫切罗基人迁出州境,因之百般蹂躏其主权,规定他们的土地要充公,解散政府,禁止议会,凡是劝说他人不迁移的,将被投入监狱;切罗基人不得在法庭上提供不利于白人的证据;宣布金矿为州所有,切罗基人不得开采。而同时约有3000名白人擅入采矿,捣毁切罗基人私人领地,偷抢他们的牲口财物。但是,佐治亚州政府对此却不闻不问。
切罗基人在万般无奈的困境下寻求法律的帮助,部落政府聘请白人律师威廉·沃特直接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佐治亚州无权强迫切罗基人迁出佐治亚州。诉状提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于以州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有司法管辖权(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二款
[1]
),沃特在诉状中指出,切罗基人在佐治亚州拥有不容侵犯的土地所有权,他说:“条约规定了边界,承认边界内的土地都属于印第安人,这是所有条约都规定的。”沃特要求阻止佐治亚州政府的违约行为,“佐治亚州立法机关打算灭绝他们,这是它的最终目标…如果这些法律被全部执行,就不会再有切罗基人边界,不会再有切罗基民族,不会再有切罗基人的土地,不会再有切罗基条约…他们会被消灭,除了在历史上留下一个针对友好民族施行的巨大的不公正的纪念碑之外,什么也不会留下来。”
1831年3月5日,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代表法院多数意见做出判决,马歇尔在判词中指出,印第安人与美国的关系,属于世界上任何地方都不曾有过的一种特殊类型:一个部落对美国来说,既不是“外国”,又是拥有特定地域和独立主权的“nation”;某一州的法律不能在部落领地内生效,印第安人与各州的协议高于州法律,处理与印第安人的关系的司法权乃系联邦最高法院专有;州无权单方废除契约,在印第安人同意之前,州政府无权强行迁移印第安人。部落在与美国的关系中,属于“国内依附族群”
(domestic dependent
nations),类似“被监护者与监护人”的关系。应当说,判决基本上是公正的,它承认印第安人的土地权利,并且宣布佐治亚州旨在剥夺印第安人土地权利的法律因为违宪而无效,但是,由于当时的安德鲁·杰克逊总统是个仇视印第安人的武夫,他根本不愿意帮助这项判决的执行,他甚至说“既然马歇尔这么判决就让他自己执行去吧!”因此判决书对于印第安人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切罗基人与美国的条约权利于是立刻成为一张废纸,他们最后的希望终于完全破灭。它铺就了切罗基人西迁的“血泪之路”。
人类的历史往往只是强盗们的庆功筵,它常常并不记载被抢劫者的感受,在美国西进史上我们可以看到如下也许被大部分人遗忘了或者故意遗忘了的历史:
1831—1838之间,有15000多密西西比河乔克托被赶到阿肯色州西部(今天的俄克拉何马州)的印第安人保留地,在此过程中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肺炎和霍乱;
1834年,700名厌战的切罗基人答应西迁,81人死于途中,其中有45名死者是儿童;
1838年10月,17000切罗基人被赶出佐治亚州,佐治亚州政府把拒绝离去者投入监狱,焚烧其家园,大约4000人死于西迁路上,这就是历史上的“血泪之路”。
[2]
二、荒谬的“父子”关系
自英国人入主北美伊始,双方关系比较融洽,印第安人是生活在非常简朴、纯粹的状态之下的,他们一般都是部落土地公有制,印第安人慷慨、大度,没有将新来的异族当作外来者排斥,相反他们将英国人当作朋友、客人对待,但是好景不长,因为英国人的贪得无厌使得印第安人极为反感和警惕,以至于发展到后来双方不断发生战争。尽管如此,早期印第安人将英国人称为“父亲”、英国人使节称印第安人为“我的孩子”的习惯却保留下来了,美国承袭这种“父子”称谓,逐渐把它发展成一种相互关系的缩影。印第安人称呼美国总统
“伟大的父亲”,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成了美国的“依附子女”,美国成了他们的监护人。马歇尔在本案中提出“国内依附族群”这一概念时,这种“父-子”称谓模式就是他的基本依据。按照美国政府的理解,印第安人在获得“文明开化”从而与美国白人达成平等之前,没有能力很好地处理自己的事务,美国可依其意志来确定什么对他们有益,什么对他们不利。但是,如果我们由此即得出美国人对待印第安人不平等,从而随意侵犯他们的利益,却未必完全公允。美国宪法没有赋予印第安人公民权不是因为美国政府完全忽视其权利,相反这是美国政府为了保护印第安人的举措,因为在尚未明白什么是公民、什么是法治之前,赋予印第安人以公民权,只会给印第安人带来巨大的利益损害,那样一来,印第安人的结果可能是需要承担公民的义务却无法有效地享受公民的权利。因此,美国开国之父们未能给印第安人以公民权,而是将他们作为依附性族群看待,以为这样可以更好地照顾他们。但是,“国内依附性族群”概念以及由此而来的“被监护者与监护人”关系是一把双刃剑,在理论上是非常美妙的,而在具体关系的处理过程中,这一理论很难真正实施,相反,印第安人仅仅只有一点可以不纳税、不服兵役等微小的利益,而美国人却可以在上下其手、翻云覆雨的所谓契约的掩盖下剥夺他们最重要的土地所有权。在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传统就是,美国刚刚立国不久的联邦政府是小政府,极少管事的政府,当各州政府出于本州利益侵害印第安人的利益时,联邦政府并没有足够的能力阻止罪行,尤其是切罗基人在本案中碰到了他们的头号敌人总统杰克逊,在佐治亚州侵害印第安人利益时,完全默许他们的侵害。同时,美国联邦政府一直认为应当对印第安人推行“文明开化”,让他们能够逐步地走上与美国人相同的生活方式,在此过程中,美国人的贪婪使得他们认为自己占有土地能够创造更多的财富,而这些土地对于印第安人来讲利用率太低,简直就是浪费,所以,“被监护者与监护人”的关系模式的提出,不但无法真正保护印第安人的基本权利,反而为美国政府和白人社会侵占部落土地作了理论上和法律上的铺垫,也给后来部落主权的沦落埋下隐患,这当然是马歇尔大法官始料所不及的。
在这种荒谬绝伦的所谓“父子”关系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恶毒、贪得无厌的“父亲”,同时我们也能够看到一个受尽屈辱、压迫和遭受一切背信弃义侵害的“儿子”。美国宪法只是北美获得独立的十三州组成代表制定的宪法,其中没有印第安人的代言人,因此他们的宪法可以毫无障碍地剥夺印第安人的公民权,可是联邦政府却没有实力甚至没有意愿保护他们应有的基本权利。所谓的监护权只是美国人上下其手随意侵害印第安人利益,而联邦政府无力保护他们利益的遮羞布罢了。倘以监护制度作比附,联邦政府是个没有监护能力的监护人,而印第安人则成了无人监护的弃儿。马歇尔大法官的判决部分地坚持了宪法精神,他将美国联邦政府与印第安人的关系处理成“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本意也许并不坏,但是以当时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的地位而论,如果其判决与行政部门的意志相左的话,就极难被真正落实,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第78篇中分析司法权的性质时指出:“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的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的行动。故可正确断言:司法部门既无强制、又无意志,而只有判断;而且为实施其判断亦需借助于行政部门的力量。”
[3] 由此可见当时联邦最高法院窘境之一斑。
联邦最高法院无法直接摆脱司法管辖权上的困境,因而导致马歇尔法官为首的联邦最高法院以本案不符合宪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为由,驳回切罗基人的起诉,从而无法为保护切罗基人的正当权利而颁发禁令。实际上,沃特律师原本可以摆脱管辖权之困扰,因为本案涉及到无公民身份者的权利问题。按照自然法的基本精神必然得出人权高于主权的结论,由此当可得出人权优先于公民权的结论,联邦宪法在法理上也一直承认这一点,这在宪法的条文中以人民和公民对底线权利作出区分可以证明,即人民包含了没有美国国籍的人,而公民则专指拥有美国国籍者,1791年通过的《权利法案》中就十分明确地规定了政府不得对人民进行限权立法,这项法案并不仅仅是针对公民权利保护的立法,因此,无公民权的人也可以借助宪法而获得保护。如果沃特律师从这一角度进入本案的起诉,也许情况会有很大的变化,至少,联邦最高法院可以颁发禁令,但是,联邦最高法院也没有着重从这一角度进入本案,这可能来自以下原因:
1、以马歇尔大法官为首的联邦最高法院考虑到司法权的弱小,而杰克逊总统又是靠着屠杀印第安人起家的,因此,他们估计到如果判决过于立场鲜明会使得联邦政府对判决不予理睬,令而不行,联邦最高法院的脸面也就丢尽了。
2、如果将印第安人作为外国人对待,而作出保护印第安人的判决会使得他们的权利更加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因为正在被奉为金科玉律的主权理论下,外国人的地位在另一个主权之下是不难想象的。
3、马歇尔时代正是主权理论方兴未艾之时,因此,人权优先于公民权在法理上尚未能够被清晰地阐述,因此要求联邦最高法院在这点上作出重大突破并不很现实,同时面对全美国民众对印第安人的仇恨,要求他们无畏地保护印第安人也是不现实的。
也许就在上述三点原因之下,马歇尔法官只好又玩起他在30年前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时的游戏——在夹缝中求生存,既要维持联邦最高法院保障人权的正义形象,又要避免触怒州政府和联邦行政权,因此,本案的判决应当说也是妥协的结果,只是这一妥协,妥协出了一对恶父、弱子和一条“血泪之路”——当然,联邦最高法院也许已经尽力了。
[1]
该款规定:司法权的适用范围包括:由于本宪法、合众国法律和根据合众国权力已缔结或将缔结的条约而产生的有关普通法和衡平法的一切案件;涉及大使、公使和领事的一切案件;关于海事法和海事管辖权的一切案件;合众国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两个或两个以上州之间的诉讼;一州和他州公民之间的诉讼;⑧不同州公民之间的诉讼;同州公民之间对不同州转让与土地的所有权的诉讼;一州或其公民同外国或外国公民或臣民之间的诉讼。
[2] 以上材料祥见:USACherokee Nation v_ State of Georgia (1831) by Marshall
(http://odur.let.rug.nl/~usa/D/1801-1825/marshallcases/mar06.htm)以及Cherokee
Nation Vs. Georgia by Sam Mershon(http://www.corbett.k12.or.us/hig ...
c/sam%20mershon.htm)以及王希 著 《原则与妥协》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开庭》[美]帕克 著 刘璐 张华伟 译
海潮出版社2000年9月 第一版 第8—12页、《美国土著部落地位的演变与印第安人的公民权问题》作者 李剑鸣 《美国研究》1994年第二期
[3] 参见:【美】汉密尔顿 杰伊 麦迪逊 著 程逢如 在汉 舒逊 译 《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 1980年6月 第一版 第391页 文
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
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
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的
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
无论该领土是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
或者处于其他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之下。
——《世界人权宣言》第二条
以尊重人道的法律的办法消灭人,可谓美国人之一绝。
——【法】托克维尔
自从大地开创以来,从未听说过在和平时期,
以及一个民族对待自己的同盟者和被监护人时,
竟然如此背信丧德,如此蔑视正义。
——【美】爱默生
什么是文明?什么是野蛮?
表面上新英格兰人以及后来的美国人一直希望印第安人能够“文明开化”,甚至不惜以武力相逼,而在本质上,这不仅仅是一种“己所不欲,强施于人”的做法,而是给自己掠夺印第安人的土地寻找未必能够成为借口的借口。他们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是世界上最好的,其他人如果不是以这样的方式生活就是愚昧、落后的,因此必须按照他们的意愿改造,可是对待像切罗基人这样朝着白人生活方式转化的印第安部落,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急切的助人为乐心态,反而在得知他们的土地上有金矿时就迫不及待地要将他们赶出家园。因此美国人所谓希望印第安人文明开化的虚伪嘴脸一下子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们真正希望的是掠夺土地,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新泽西州一个美国民主党人一八四四年的演讲词里得到证明,他说:“充分的土地——充分的土地!赶快让给美国的小牛,它没有充分的土地;它需要更多的土地,以供炎夏的庇荫,它需要更多的土地,以补充它优美的牧场。我实告你们,我们将以俄勒冈为它们夏季的庇荫,以得克萨斯给它作冬令的牧饲。它和它的同种一样,还需要盐,它应该使用两个大洋——那强大的太平洋和汹涌的大西洋都应当属于它……,他的生涯还不当遽而停息,除非让它到结冰的大洋去解渴。”
[1]
这段话对于我们了解美国人为什么那么厌恶印第安人而必除之后快的邪恶心态很有帮助。事实上,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虽然未必尽善尽美,但是总体上,他们比所谓的欧洲文明人活得更加纯洁而少贪欲,美国史学家埃夫里在其名著《天赋人权被剥夺:美国印第安人》一书中根据自己的亲身体验和观察,认为印第安人“比其他业主更加深情地热爱这片土地。他感觉到自己如同山石林木、飞禽走兽,几乎就是这片土地的一部分。大地就是他的家乡,是先祖遗骨的安放之地,是天生的宗教圣地,圣洁无比。”
[2]
印第安人生活方式的最大特点是自然,在他们的生活中自由和美德被置于首位,“印第安人实施管理的根本原则过去一直是拒绝政府管理。墨西哥以北的印第安人几乎都认为,个人的自由是一种准则,它比个人对社区和民族应尽的义务要宝贵得多。”
[3]
在白人来到美洲之前,印第安人一直过着宁静、安详、自然的生活,可是在白人到来之后,白人带来的所谓文明就是贪婪成性,由此而引发了一场又一场的战争,白人的侵略使得印第安人忍无可忍,印第安人针对白人的战争几乎都是自卫的结果,表面上似乎只是欧洲的土地私有制与美洲印第安人的部落土地公有制之间的冲突,而本质上却是人性中高贵与低贱的冲突。白人带来的文明不仅仅“自己”享用,还逼着印第安人享用,这就像屠夫逼着和尚吃肉一样滑稽,屠夫认为不吃肉是野蛮的,而和尚却认为吃肉是不文明的——因为要杀生,可是屠夫手里有刀,于是吃肉就变成文明的了。切罗基人在白人来到之后,迅速欧化,其结果不仅仅是创造了文字,有了自己的报纸,可是他们也开始使用黑人奴隶多达100多人,这就是被许多白人赞扬的印第安人文明开化的结果。
可是,文明抑或野蛮难道是由枪炮来决定的吗?如果是的话,那人类真是不可救药了。然而,这样的枪炮文明史现在已经在整个世界大行其道,美国文化史家布尔斯廷在其三卷本的《美国人》里无休止地讴歌对印第安人的屠杀,千方百计地将印第安人妖魔化,并且谴责新英格兰人教友会对印第安人太仁慈了;而在拉尔夫、伯恩斯等四人合著的《世界文明史》里,对于北美印第安人的遭遇却只字不提。但是,我相信真正的文明并不是仅仅拥有物质的丰富就够了,人类的特性决定了人仅有物质的满足是不够的,人的本质是唯心灵而存在的,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需求之后,人类最重要的是心灵生活,可是人类的许多“文明史”却不断告诉人们,人活着是为了追求财富、地位、权力、名声、肉欲,否则就要被人歧视,就活得不像人样,就不“文明”。欧洲人把印第安人称为野蛮人、野人、食人生番,可是,我们不妨看看以下的历史事实:白人到达北美洲之前,整个北美都是印第安人的家园,美国殖民地时期印第安人约有200万,到1860年时只剩下34万,1910年时又减少到22万。到1991年全美国共有2亿3千万人口,印第安人只占190万人,跟500年前的人口差不多,其中80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只有不到1%的印第安人拥有自己的土地。19世纪末,美国联邦政府专为印第安人成立一个州,就是今天的俄克拉荷马州。但是,当人们在俄克拉荷马州发现石油以后,联邦政府的这一善意计划落空,印第安人又面临着新的厄运。仅仅从1898至1915年,印第安部落就失去了90%的土地,许多人惨遭杀害。1924年,美国联邦政府终于通过法律承认印第安人为美国公民。但是,贫困、悲惨和完全被排斥在社会之外依然是印第安人的主要特征。从这些也许并不难以理解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今天美国的繁荣里淌着多少印第安人的鲜血。无怪乎印第安人将美国人的感恩节视为忘恩负义日而在节日里绝食抗议。
在人类历史演进的过程中,有许许多多的眼睛和大脑对所发生的事件作出评价,这些评价也常常随着人类观念的改变而变化,如果用一个是否尊重生命的标尺来衡量历史,那么人类的历史就是从不尊重生命到逐步尊重生命的历史,同时这无疑也应当成为是否文明的标尺。当哥伦布踏上美洲的土地时,是印第安人跃入水中欢迎他们的,可是哥伦布却顺势抓捕印第安人问路,这一具有极大象征含义的事件喻示了未来印第安人的结局,在这里,到底印第安人是野蛮人还是哥伦布是野蛮人已经昭然若揭。可是后来的欧洲人口口声声地称印第安人是野蛮人,霸占别人土地和矿藏、资源的盗匪倒成了文明人,因枪不坚炮不利而被烧杀者倒成了野蛮人,这不是太岂有此理了吗?
几乎所有进行实地调查不抱偏见的人类学家和富有博爱精神的真正基督徒们都认为,印第安人的生活是值得羡慕的,“温文和善、爱好和平是印第安人的天性” [4]
,“在伍德兰的东北部地区——易洛魁人的居住地上,看不到什么法律规则,这里没有警察,没有法官,没有陪审团,更没有什么法庭和监狱。而在欧洲,这一整套的东西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在这里,人们的行为确实是受到严格的约束,遵守一些约定俗成的习俗。尽管,他们以享有高度的个人自治为荣,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对孰是孰非作出严格的评价…如果谁偷了别人的食物,或是在战争中临阵退缩的话,那么所有的人都会为他深感羞耻,他会被从公共生活中驱逐出去,直到他以行动来赎清自己的罪责,直到人们都认可他确已改邪归正为止。”
[5]
美国著名人类学家摩尔根在其名著《古代社会》中也证实了上述说法。在印第安部落里,基本上都是母权制社会,所谓母权实际上是指女人在关于部落事务中起主导作用,如果这个词作为父权制来对应的话,则是不对的,因为在母权制部落里女人虽然起主导作用但并不奴役、迫害、蔑视男人,而是男女合作的状态
[6]
,而在男权社会里,却充满了对妇女的压迫和奴役。人类不但抛弃、遗忘了母权社会给人类带来的和平和善良,代之以奴役和杀戮为主要特征的父权社会,还美其名曰“文明”,这真是天大的笑话!人类把摆脱了上古的和平走向战争以后的历史称为从野蛮走向文明的历史,实在是一个荒谬的结论!我们不要忘记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几乎所有的战争都是男人发动的,而在男权社会里第一个世界性的和平主义运动则是女人——苏特纳发起的(苏特纳是奥地利人,欧洲和平主义运动的创始人,《放下武器》的作者,1905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欧洲的扩张,寻找在新大陆发财的机会,以及在世界范围内的殖民活动,连年的战争都是以奴役为特征的父权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事实上,人类是否文明并不是以拥有多少财富来论定,也不是以拥有多么强大的武力来确定。真正确定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是否文明的标志是其本人或者本国是否诚实、公正,是否善良,热爱和平。也许不少人看到哥伦布抓获印第安人的史料,其第一个反应就是印第安人太傻了,这种反应本身就是在一个野蛮社会里熏染的病态思路,否则他的反应应当是哥伦布太没有道德了,就像当下的中国,丢自行车的人往往会被认为丢车人自己太不小心了,人们对于小偷已经完全习以为常了,从而使得人们颠倒了什么是该谴责的,什么是不该谴责和应当得到同情的。
在美国人和印第安人之间发生的这段历史确实是文明与野蛮的较量,可是谁是真正的文明人,谁是真正的野蛮人,历史本身早已经盖棺论定了,只是许多人在不了解历史的情况下,或者虽然了解历史但是经刻意歪曲或者回避以后,什么是文明依然在迷雾之中。
结语:我们离文明还有多远?
以睿智和深刻著称的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将美国人掠夺印第安人的过程归结为“以尊重人道的法律的办法消灭人,可谓美国人之一绝。” [7]
这一概括事实上是偏颇的,美国人并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好,托克维尔自己也未必就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他在前面的论述实际上从一定程度上否定了这一结论,他也认为无论联邦政府还是州政府对待印第安人都是背信弃义的。无论是华盛顿还是杰斐逊还是杰克逊,在对待印第安人的态度上都是一致的,就是尽最大能力掠夺印第安人,只是杰克逊表现得更加赤裸裸罢了。许多人都从华盛顿、杰斐逊等人的文字和演讲中去体会他们对待印第安人的人道主义立场,这是不全面的,因为他们确实希望能够和平地得到印第安人的土地,如果以和平方式无法达到目的,那就用武力解决。美国人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比印第安人的更加文明,于是就要赶走印第安人,在这里目的变成第一位的了,手段是否文明已经在他们那里变得次要了,可是真正的文明恰恰与目的关系弱于其与手段的关系,在数千年的人类历史上,正是人们蔑视手段的正义性、文明性,片面地注重目的才造成了那么多的战争悲剧。
历史不可能纯粹是过去了的事件,如果人类对于自己历史上那些罪恶缺乏忏悔的话,历史终究会变成现实来给我们制造痛苦。欧洲以及美洲或者说就是基督教的历史是一部从盗匪到绅士的历史,尽管他们至今还保留了若干盗匪的本性,而且还有不少欧洲人还是盗匪,尚未变成绅士,但是总体上说,由于他们还有改变自身的努力和能力,绅士成分会越来越多,而盗匪性格也就相应减少了。
但是,这一切都还远远不够,再加上还有那么多的国度还一如既往地按照丛林规则生存,所以人类离文明依然很远。
2001/7/29
[1] 转引自:《美洲印第安人史略》刘明翰 张志宏 著 第153—154页
[2] 转引自:【美】霍华德·津恩 著 许先春 蒲国良 张爱平 译 《美国人民的历史》2000年10月 第一版 第118页
[3] 同上 第119页
[4] 转引自:【美】霍华德·津恩 著 许先春 蒲国良 张爱平 译 《美国人民的历史》2000年10月 第一版 第8页
[5] 转引自:【美】霍华德·津恩 著 许先春 蒲国良 张爱平 译 《美国人民的历史》2000年10月 第一版 第20页
[6]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参见美国著名人类学家艾斯勒的巨著《圣杯与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95年第二版 程志民 译
[7] 参见[法] 托克维尔 著 董果良 译 《论美国的民主》上 商务印书馆 1993年9月第一版 第395
第十六章 人民的战争?
从某种意义上说,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美国参加过的最受民众支持的一场战争了。这个国家的历史上还从未有过如此多的人参与战争:1800万人在军队中服役,1000万人漂洋过海,2500万工人定期拿出他们的工资购买战争债券。既然从政府、新闻界、宗教界到左翼组织的领袖这所有的力量都响应了全力支持战争的号召,你能认为这种支持是虚假的吗?那么,究竟存在不存在不愿服从的潜流?有没有一些未曾公开报道的抵制迹象呢?
这是一场反对罪恶滔天的敌人的战争。希特勒德国把极权主义、种族主义、军国主义以及公然的侵略战争发展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然而,进行这场战争的各国政府(英国、美国和苏联的政府)真的与希特勒德国有什么重大差别吗?它们的胜利真的能够对世界上的帝国主义、种族主义、极权主义、军国主义给予沉重打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