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殿试与汉人一体进行。亦参加朝考,按名资分别授庶吉士及京、外等官。
宗室人员在嘉庆六年(1801)以前不参加乡、会试。乾隆八年,曾以宗人府的名义对宗学学生进行一次考试,取中若干人为进士,并参加殿试。考后即未再开。嘉庆六年宗室人员参加乡、会试成为制度,自为一榜。考前先试骑射,骑射合格方准应考。考场亦不与乡、会试考场相混,或同时举行,或在汉人乡、会试的前一日、后一日举行,只考一天,考制艺、律诗各一篇。乡试每九人取一名,会试由考官酌取试卷若干,呈皇帝亲自裁定,单独发榜。殿试与朝试同汉人一同进行,亦授相应官职。
6。科举制度下的官学体系清代官学分中央和地方两大体系。中央官学为国子监,系贡生和监生肄业之处,称国学或太学。此外,由国子监管理或兼管的还有八旗官学(身份与贡生、监生同)、宗学(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及其同父兄弟的直系后裔子弟学校)、觉罗学(宗室以外的其他爱新觉罗姓子弟学校)、景山官学(上三旗佐领、管领以下各幼童学校,兼收少量新疆回族上层子弟)、咸安宫官学(入学者与景山官学同,生源扩大到其他旗俊秀子弟)、算学馆(满、蒙、汉八旗子弟及额定的汉人子弟,学数学;后钦天监亦派天文生入馆学习)、俄罗斯学馆(供俄罗斯贵族子弟学汉语、满语)等。
地方官学按府、州、县及相当于府州县的厅设立。相当于府州县学的还有商学、卫学、土苗学等。商学是为盐商子弟所设,辖于盐运使。清代,在长芦、两淮、山东、陕西、山西等盐场从事食盐专卖的商人单独设立户籍,由当地的盐运司管理,称为商籍。长芦、两淮、山东、陕西盐运司的子弟单独给名额就近入所在府学读书,山西河东盐运司所辖盐池比较集中,产量也大,因而盐商比较多地集中于山西解州府解安县的运城镇。众多的盐商子弟就近入府学会冲击土著居民子弟,因而顺治十一年(1654)特准河东盐运司设立商学,按府学规格建学,由山西学政统一管理。土苗学设于顺治十五年(1658),各地凡有土司子弟愿意学习的,令各地官府单独设立一所学校,安置苗、徭等少数民族子弟入学,通称土苗学。教师由地方官物色,称为教读,每人每年给白银32 两。土苗子弟有稍通汉文汉书者,允许土司将名单提交学政,参加岁试。卫学系在一些地区维持明朝的卫所建置。顺治十六年准许直隶、山海、宣府等地无可并归的卫学继续存在。府州县学按其规模大小分为大、中、小学。大学生员40 名,中学生员30 名,小学生员20 名,增广、附学生员不计在内。以后名额虽有变化,仍保持着名额差距。
地方官学分学区由中央直接管理。每一学区设一提督学政的官员,各学区名称不一。直隶称督学御史,江南、江北称学院。顺治七年至十年(1650~1653)各学区建置基本确立,统称学道。康熙二十三年(1684)顺天、江南、江北称学院,其余仍称学道。雍正四年(1726),各学区统改称学院。而雍正三年分立的奉天学区仍以奉天府丞的名义管理,而雍正五年设立的台湾学区则以巡察御史名义管理(乾隆十七年改由台湾道兼理,光绪十二年由台湾巡抚兼任)。学政官由皇帝直接任命,从六部侍郎、其他京衙正印官及翰林院、詹事府、给事中、监察御史中选任,任期三年。学政都挂在京职务原衔上任,各地总督、各省巡抚不得干预,遇重大事情,学政官可会同总督、巡抚共同商议。学政官的主要职责是掌管各学区学校政令,定期巡视各府州县学,按时举行岁考和科考,考察学官和教官的优劣,决定其升黜和留用,考察生员的学习勤惰,斥革其中不可教者。
学区的设置基本以省为单位。根据情况不同,有一省内设两个学区者,亦有两省区的各取部分府州(宣大学区为直隶宣化府及山西大同府等组成)划为一学区的,还有两省区或更多的地区划为一学区的。顺治年间设立学区后屡有变动,其设置和变动情况见27 页表:清代对学校的管理体现了高度的中央集权。明代的国子监设祭酒为长官,隶属礼部,既是教育行政官员又是国子监校长。清代在国子监上设立管理监事大臣一人,由皇帝特命,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各学区的学政官系中央派遣官,属京官系列,不列于外官系列。因此,在地方上颇受地方大吏总督、巡抚的礼遇。
中央集权制度下的学校是官僚制度的组成部分,凡进入官学者都有机会通过科举制度进入国家官员队伍,进入国子监的学生不经科举之途也能进入官僚队伍的低层。清代官僚制度下的学校体系见28 页表:
三、官学教育清代的官学教育构成教育主体,作为官学的学前教育的蒙学与社学在事实上已经被纳入官学教育体系,因此,蒙学和社学也纳入本篇之中。
(一)蒙学与社学蒙学和社学都属于官学的学前教育,其共同特点是以进入官学为最高培养目标。其区别则蒙学是以识字为起点,社学是以读书为起点;蒙学是完全的民间教育,社学是半官方教育,民办官管。蒙学和社学的教师都是平民身份,官学教师则享受国家待遇,有成效者可晋升为国家官员。
1。蒙学教育蒙学有多种办学形式。一种是民间知识分子设馆授徒,其中有常年设馆的,教师以教书为业,收取束脩;也有季节性开馆的,于农隙之间召集本村和邻村子弟入学,教师过着半耕半教的生活。另一种形式是村中大户人家出资建馆聘师,本村子弟免费入学,称为义学。同义学相似的还有族学,即同宗之人聚族而居,有严密的家族组织,家族的族长支用族产兴办学校,供本族子弟入学就教。此外还有所谓家塾,即大户人家用高薪聘用有学问的教师到家塾教授本户子弟读书。
蒙学教育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识字为主。首先是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识字入门书籍。其后陆续讲授《小学》、《圣谕广训》等文学、伦理书籍,开设浅近的历史、地理、博物常识课,如《高厚蒙求》、《史学提要》、《名物蒙求》等,以扩展知识面;开设通俗诗教育课,如《神童诗》、《千家诗》等,用以陶冶性情。多数村学学馆的教育到这一阶段就停止了。有一些义学和族学将蒙学教育发展到第二阶段,即以读书为主的阶段。教学内容主要是与官学的招生考试相衔接,如《四书》、《孝经》以及政书、史书及著名的诗词、文范篇,同时还要学做制艺,即八股文。在第二阶段中便不断有人出馆,或考取官学,或进入社学,或学业中辍改而务农、经商、从幕、投考吏员等等。而以考官学为正途。当然也不乏不屑于仕途而以专心治学为务者。
2。社学教育社学是政府倡导设立的。顺治九年(1651)礼部请示在每一乡设立一所社学,挑选通晓文义、行谊谨厚,足以为人师表者充任教师。办学经费由官府筹集。雍正元年(1723)又令各省将明代的书院和魏忠贤党徒所修建的魏忠贤生祠改为社学。其后各地的社学相继出现。
社学的教师享受生员待遇,免除差役、领取廪饩,办学成绩卓著者由地方官保荐,通过议叙的途径入仕为官。考核标准自然是视其培养的学生能否考取官学,对那些不是凭资格而是凭才学考取官学者,其教师将受到特殊的奖赏。
社学教育从蒙学教育的第二阶段开始,主要学习《四书》、《五经》及史政、诗文、掌故等。对学生的管理纳入官学的统一管理体制中。社学学生考列第一等者,可以升入官学取得廪生资格,廪生无缺额,则以增广生员的资格入学,待廪生有出学者递补;增广生员无缺额者,以附学生员资格入学,依次递补。未考取一等者,可以免除县试和府试,直接参加院试。府、州、县学的生员因学业不佳而受到处分时,其中有一种处分名为"发社",即开除生员资格,降为社学学生。降为社学学生后,只要发奋读书、提高成绩还是有机会恢复生员资格。
社学与蒙学相比,更接近于官学,是名副其实的官学的预备学校。
(二)地方官学的教育地方官学按府、州、县行政区划建立。其职责是为国子监输送贡生;为科举乡试提供考生。
1。教官的设置府学教官有教授一人(清初为正九品,乾隆时改为正七品),训导一人(清初未入流品,乾隆时改为从八品);州学设学正一人(乾隆时定为正八品)、训导一人(从八品);县学设教谕一人(正八品)、训导一人(从八品)。府教授、州学正、县教谕掌训迪生徒,考查学习态度,评定学生品行优劣。各学的训导管理学校事务。其后,教谕、训导有复设之制(即各设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官的铨选,府学教授用进士出身者,州学学正、县学教谕用举人出身者,复设教谕用恩贡、拔贡、副贡出身者,训导用岁贡出身者。康熙二十六年(1687)选用渐宽,准许捐纳贡生出任教谕和训导。雍正时,教官必须以正途出身者担任,凡捐纳教职者,任教谕的改任县丞,任训导的改任县主簿。
2。生员的来源官学生员来自童试录取者。童试的内容是《四书》文、试帖诗、《性理》论或《孝经》论,默写《圣谕广训》百余字。《四书》文是用八股体撰写,题目选自《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坊间有《四书》文范文刻本流传,乾隆四年(1739)有《钦定四书文选》刊行,收入文章783 篇,编为21 卷。试贴诗,即做五言八韵的律诗,要求按指定的步韵作,违式则不合格,因有八股文的味道,故称为试贴诗。《性理》论,即从《性理》一书中选题,令考生作论文。《孝经》论,即取材于《孝经》出题。《圣谕广训》即皇帝训诫士子的语录。
童生考入官学称为入泮。生员分为三类,一为廪生,享受国家发给的廪饩,相当于学资。二为增广生员,不享受廪饩,录取名额与廪生同。三为附学生员,名额并不固定。初入学者均为附生,其后经过考课,按成绩相继升补为增生和廪生。
一旦取得生员资格便脱离民籍,可以穿着蓝色长袍,免除差徭,进入绅衿之列。生员如有违犯禁令之处,轻者由府、州、县学教官责惩,重者由学政官处治,地方官不得擅自责骂和处分生员。生员犯有重大罪过时,由教官申报学政,学政将其革除学籍降为民籍之后,地方官才能依法治罪。生员最重要的待遇是有机会被贡入国子监充当贡生,有权报名参加乡试。
3。课程和考核清代地方学校的课程设置以科举考试的内容为中心,主要的考试内容为四书文、五经论、经史事务策,以及试贴诗、诏、诰、表、判等文体的写作,属于能力培养。地方学校的课程设置主要有《御纂经解》、《性理大全》、《诗》、《古文辞》、《十三经》、《四书》、《二十二史》、《资治通鉴纲目》、《大学衍义》、《历代名臣奏议》、《文章正宗》、《大清律》、《三通》等。《二十二史》即今二十四史中去掉《旧唐书》和《旧五代史》。《三通》即《通典》、《通志》、《文献通考》。《四书》、《五经》分别用指定版本。《四书》用朱熹《集注》,《周易》用程颐《传》和朱熹《本义》,《尚书》用蔡忱《传》,《诗经》用朱熹《集传》,《春秋》用胡安国《传》,《礼记》用陈浩《集说》。其他写作技能的培养是在月考、季考中进行。
生员的考校分为两类,一类由教官考校,有月课、季考两种。一类由各学区学政考试,有岁考和科考两种。
月课每月进行一次。考《四书》文一道,《五经》论一道或经史策一道。月课的第二天讲述《大清律例》及刑名、钱粮事务若干条。季考是春、夏、秋、冬每季考试一次,内容同月课。并且每月召集生员聚于明伦堂内,背诵顺治帝《训饬士子文》及康熙帝《卧碑》文。除丁忧(丧假)、患病、游学(访外地名师求教)以及不可脱身的事故外,一律不许告假。一年内有三次不参加月课者予以警告,一年内始终不参加月课、季考者革除名籍黜为民。月课、季考的试卷要送交学政查核备案。
岁试内容为《四书》文二道、《五经》文一道。岁试三年举行一次,是最重要的考试之一。考毕按成绩划分六等,名为"六等黜陟法"。考列一等者,无论是增生、附生还是青衣(受处分不许穿生员法定蓝布长衫者,相当于开除警告)、发社(被开除出官学降到社学肄业者)都可补入廪生。廪生无缺额,则附生、青衣、发社皆补入增生。增生无缺位,青衣、发社补为附生。也都可以等待廪生有缺额时实补。原来的廪生因过错停发廪饩者,恢复廪饩。原来为增生因过错降等者,恢复增生资格。二等者,增生补为廪生,附生、青衣、发社补为增生。增生无缺额,青衣、发社补为附生。停发廪饩者,降为增生者,皆得恢复。原来为增生降为附生者,只能恢复为增生,不能补为廪生。三等者,原来停发廪饩者恢复原来待遇,但须等待廪生有缺廪之时。因丁忧起复(丧假结束复学)、病愈复学、因事降等而查清事实者,增生降为附生者,都恢复原来状况,青衣、发社可以恢复附生资格。廪生降为增生者,不许恢复。四等者,廪生免于责打,但要停发廪饩,保留空缺,他人不可递补,限期六个月补考,原来受到停发廪饩处分和降等处分的廪生不许补考。增生、附生、青衣、发社者,一律受到责打。五等者,有十年以上廪生资格者,停发廪饩,准其他人递补。原来受停发廪饩者降为增生,增生降为附生,附生降为青衣,青衣发社。原受发社处分者被革黜为民。六等者,有十年以上廪生资格者,发社,有六年以上廪生资格、十年以上增生资格者,罚充书吏。入学不满六年的生员受发社处分。其余一律革黜为民。岁试规定全体生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革黜为民。因故告假缺考者限期补考,不参加补考者亦革黜为民。乾隆十年(1745)改定:连续三次未考者革黜为民。其后更加放宽,改为五次缺考者革名为民。
科试是取得报考乡试资格的考试。岁试中前四等有参加科试的资格。科试所考内容与岁试同,三年一考。考毕按成绩分三等,第一等、第二等准许参加乡试,有时也准许第三等的前五名或前十名参加乡试。科试结果报礼部备案。
4。生员出学生员出学除考中举人之外,还有五种方式,都是选送国子监深造。
一为岁贡。府学每年送一名廪生充当贡生进入国子监。州学三年送二人,县学二年送一人。岁贡往往按食廪年限依次选送,每送一名,有两名作候补,各为一正二陪,正额不合格,以陪额递补。被选送者多在食廪十年以上,参加过数次乡试而未能考中者,有的甚至年老体衰,很少有被公认为人才者。
二为恩贡。凡遇国家盛典,如皇帝登极、皇子降生、皇帝大婚、皇帝或太后寿典等情况,皇帝颁布特别诏书,准许破例选送贡士。其办法是,在正常的岁贡基础上,原来的正贡改称恩贡,原来的陪贡升为岁贡,实际上是扩大名额。这类恩贡的质量同岁贡一样。另一种恩贡是历代圣贤的子孙后裔,有五氏及十三氏之说,五氏即孔子、曾子、颜子、思子、孟子的后裔,十三氏则含汉唐宋明大儒十三姓后裔。
三是拔贡,是以省和学区为单位选拔的贡生。初规定每十二年由学政在岁试中名列一二等生员内选品学特优者贡入国学。康熙三十八年(1689)暂停。雍正元年(1723)恢复,改为六年一次。乾隆七年(1742)又改为十二年一贡。拔贡被视为贡生中最优秀者。
四是优贡,每三年由府、州、县学推荐,由各省学政会同督抚考核而选拔的品学兼优的廪生和增生贡入国学。其质量视同拔贡。
岁贡、恩贡(圣裔例外)、拔贡、优贡送到国子监后都要经过考试复查才能入学。
五是例贡。即以生员资格按捐纳入监的成例纳资入监者,不需经过考试。
5。生员学规清代府、州、县学的学规非常严格,必须按时诵读皇帝的训示。顺治九年(1652),搬掉国子监的明朝卧碑,树立新卧碑,将顺治帝福临的训示刻在新卧碑上。康熙四十一年(1702),康熙帝玄烨颁布《训饬士子文》,颁行国子监及各直省官学,雍正二年(1724)颁布《圣谕广训》,刻印成册,颁发各官学,奉藏于各学尊经阁内,令学生不时诵读。还要求地方官学按国子监的学规管束生员。由于地方官学远离京师,思想难以控制,因而特别强调思想箝束,以防止发生明末书生议论时政的情形。规定生员只许读官方指定的圣贤之书,其他所谓"一家之言"概不许读。尤其禁止谈论时政,"凡军民一切利弊,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要被革除生员资格。还严禁生员结社和私自刻印作品,"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生员"所做文字,不许委行刊刻",违者一律交各学道学政官处罚,重者交地方官治罪。总之,完全剥夺了生员的思想、言论、结社的自由。
(三)国子监教育顺治元年(1644)清政府修葺明北京国子监,恢复了中央官学。雍正九年(1731)将国子监南官房180 间划归国子监,称南学。
1。教官国子监的最高行政官员为祭酒(从四品),满汉各一人。司业,满蒙汉各一人(正六品)。其上有皇帝特命管理监事大臣,不属国子监编制,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
国子监下设四厅六堂。绳衍厅掌纪律和品德考核,设监丞满汉各一人(正七品);博士厅置博士满汉各一人(从七品),讲五经;典簿厅设典簿(从八品)满汉各一人,掌庶务;典籍厅设典籍汉一人(从九品),掌图书。六堂为率性堂、修道堂、诚心堂、正义堂、荣志堂、广业堂。前四堂设助教(从七品),后两堂设学录(正八品)为各堂负责人,前四堂又设学正(正八品),协助博士讲经,并负训导责任。六堂共设助教满十六人、汉六人、蒙八人,学正汉四人,学录汉二人。南学设正副管学官,由六堂教官中选充。此外还有档子房、钱粮处等所属机构,由下属人员分管。
2。学制在监读书的贡生和监生分内外班,内班住监,每年发给膏火费(蜡烛、灯油费)白银24 两,外班不住监,每年发给膏火费白银6 两。此外,每年赏给国子监白银六千两,充做开课时膳食费,余下的用于补助有困难的学生。贡生和监生都享受免役特权。
贡生和监生分置六堂读书,每堂分内班、外班,皆有定额。初每堂内班二十四人,外班二十人,六堂合计二百七十人。乾隆二年(1727),每堂改为内班三十人,外班仍二十人,六堂计三百人。乾隆三年,裁去外班,只留内班一百八十人。乾隆六年,每堂内班裁去六人,将节余膏火银移发外班,外班共一百八十人。
被录取的贡生、监生并不都坐监读书。取得入监读书的资格要通过考试,名为考到。考列一、二等者再试,名为考验。贡生考中一、二等者,监生考中一等者方取得入监资格。由于六堂名额有限,取得入监资格的人还要等待六堂出现空额时才能真正进入监内读书,名为补班。在监读书称为肄业。不入监的贡生和监生仍保留国子监学生身份,享受膏火费和伙食费以外的一切待遇。
坐监学生学制因身份不同而各异。恩贡为六个月。岁贡为八个月。副贡原为廪生者六个月,原为增生、附生者八个月。拔贡原为廪生者十四个月,原为增生、附生者十六个月。例监从捐纳之日起计算为三十六个月。恩荫监生二十四个月,难荫监生六个月。例贡原为廪生者十四个月,原为增生、附生者十六个月,原为平民俊秀者二十四个月。雍正五年(1727)略有改动,凡监生都以三年(三十六个月)为期,其中闰月亦计为一个月。在监期间若告假、丧假、考劣、记过等占去的时间皆要扣除计算。如果告假按期返回,或逾期返回而有原籍官府证明有合理理由者,不扣除日月,前后通算。
3。课程与考试国子监的课程设置与府、州、县学大同小异,以《四书》、《五经》、《性理》、《通鉴》等书为必修,其他八经、二十一史(《明史》修成后为二十二史)及其他著作可由学生自选。此外还要求每日临摹晋、唐名帖数百字。诏、诰、表、策、判等文体亦在课程之内。
授课办法,每日初一、十五全监学生举行释奠礼,礼毕由博士厅召集全体学生,由博士讲解经书,只讲一经,或兼治他经。上旬由助教教授讲义。十六日由学正、学录各讲书一次。祭酒、司业每逢十五日轮流讲《四经》文、《诗》各一条,称为大课。还有会讲、复讲、上书、复背等程序,每月三次,周而复始。每人设立日课册,记载临摹名帖的情况,每旬呈交助教等批阅,每逢初一、十五日呈交祭酒、司业查验。
考试分为月考和季考。祭酒主持季考,司业主持月考。考试内容都是《四书》文、《五经》文和诏、诰、表、策、判。此外,每月初一日由博士考经文、解经及策论。每月初三日,由助教考,十八日由学正、学录考,都是《四书》文一道、诗一首、经文一道或策论一道。
4。监生历事与授职考试顺治初,定监生历事法。坐监期满的学生拨到各部实习政务,称为拨历或历事。历事期为一年,每三个月考勤一次,期满参加吏部举行的廷试,合格者授予官职。顺治三年(1646)曾创行积分法,规定在正常的课程内,以一年为限每月考试经义、策论各一道,全年考十二次一等者,免于拨历,直接参加廷试授职,称为"超选"。顺治十五年(1658)调整积分法,从监生考到补班者,选择其中优秀者实行积分法,正常考试外,每月加考一次,以一年为期,考一等者记一分,考二等者记半分,二等以下无分,积满八分为及格。另外,考试虽不及格,但兼通《五经》,二十一史全通,或者善于临摹钟繇、王羲之字贴者均记一分,且提前参加廷试任职。廷试分六等:上上、上、中上、中、下上、下。按等受职。顺治十七年,停止积分法,以后亦未恢复。康熙初年,停止历事法,坐监期满即参加廷试授职。但也有例外,即从中挑选通文理、善楷书者送修书各馆服务,按其服务年限和劳绩,以议叙的方式铨选为官,免于廷试。优秀者甚至会加等任用。
5。国子监的附属学校国子监贡生、监生肄业之所通称国学,设于监内和南学。此外还有若干隶属于国子监而在监外另辟学舍的学校,相当于国子监的附属学校。这类学校有算学馆、俄罗斯学馆、八旗官学、宗学、觉罗学。而八旗官学、宗学和觉罗学是以特殊方式附于国子监的,但自成系统,学业由国子监兼管,本书将专章介绍。
算学馆设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是从钦天监算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钦天监是国家天文台,以观测天象、编制日历为职责。因此,需要计算天体运行速度,预测二十四节气发生的日时,预报日食、月食等天文现象的发生等等。钦天监历来有天文生在钦天监官员的带领下边观测边学习。康熙九年(1670)从八旗官学生中挑选满学生六人、汉军学生四人在钦天监学习算学。康熙五十二年将钦天监算学生拨出,在畅春园设立算学馆,仍派八旗官学生学习算学。乾隆四年(1739)将算学馆划归国子监,仍在畅春园,称为国子监算学馆。乾隆十年,准许钦天监派天文生24 人交算学馆代培,称为"附学肄业"。此后,算学馆确定学生数额为:满洲八旗官生12 名,蒙古八旗官生6 名,汉军八旗官生6 名,均由考试录取;汉人12 名,由国子监会同算学馆教官考试录取。
算学馆学制为五年,前三年学习《御制数理精蕴》,分线、面、体三部,每部限学一年,后两年学《七政》。所谓《七政》,原本指北斗七星以及北斗七星与日、月、金、木、水、火、土七星的运行关系。将其推广到人道,《七政》包括春、夏、秋、冬、天文、地理、人道,即天象与四季的确定,各种天文现象以及在地域的表现。此外还将天文现象与人间治乱联系在一起,通过天人感应学说把自然灾异和天体祥瑞(正常天体运行象征吉祥,反常天体运行象征灾异和乱世)等等与施政之良善联系起来,用以推测人心的向背。算学生毕业后由吏部安排就职。
俄罗斯学馆是为在华留学的俄国人设立的学校。《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以后,中俄往来渐多,不断有俄人来华留学。雍正六年(1728)俄罗斯官方正式派遣其陪臣子弟鲁喀、佛多德、宜畹、喀喇西木、米海拉等到京,要求在华学习,雍正帝批准在会同馆设学。会同馆是礼部属下的机构,主管接待外宾、翻译外国贡书。会同馆懂俄语的官员充任俄人教师。其后每十年派遣一批俄国留学生来华,换回学成者。此外,俄国东正教传道团亦每十年派人来留学。乾隆六年,在国子监设俄罗斯学馆,从汉、满助教中选二人专门教授俄国留学生。俄国留学生在华学习语言、《四书》、《五经》、中国历史、中国地理和其他方面的知识,对俄国了解中华文化和清朝国情起到重要作用。中国文化亦通过俄国留学生传到俄国和欧洲。中国的《四书》、《资治通鉴纲目》、《本草纲目》均曾由留华学者翻译成俄文。中国政府的许多文件也被翻译成俄文寄回。
6。国子监学规清代对国子监学生的控制十分严格,顺治初年颁布国子监学规18 条。
康熙年间又以《圣谕》的方式颁布《圣谕十六条》,雍正二年(1724)又将《圣谕十六条》修定为《圣谕广训》,用以约束学生。并规定,每月初一、十五必须将国子监学生集中在一起,由教官宣读。这十六条规定是:(1)敦孝悌以重人伦,(2)笃宗族以昭雍睦,(3)和乡党以息争讼,(4)重农桑以足衣食,(5)尚节俭以惜财用,(6)隆学校以端士习,(7)黜异端以崇正学,(8)讲法律以儆愚顽,(9)明礼让以厚风俗,(10)务正本以定民心,(11)训子弟以禁非为,(12)息诬告以全善良,(13)戒逃匿以免株连,(14)完钱粮以省催科,(15)联保甲以弭盗贼,(16)解仇忿以重生命。
这个学规具有一般学规的共同特点,如道德人伦、勤劳节俭、和睦友爱、端正风气、遵纪守法等。这些内容在当时的条件下是以特定的封建礼教、法制纲常为内涵的。作为中央官学,学生都是趋近成熟的知识分子,因此作为学规的核心则是"黜异端以崇正学","务正本以定民心"。这实际上是以宋明理学为正宗,排斥一切非儒非理学说,特别是有害于清朝封建统治的异端思想,用此箝束学生的思想,达到用封建礼教教化士民的作用。为了严格贯彻学规,康熙四十一年(1702)特制《训饬士子文》颁发礼部,令礼部刻于石碑,立于太学,表示"再加严饬",令学生"敬听之","长列宫墙,朝夕诵读","恪遵明训"。对"招呼朋类,结社要盟"之辈训斥尤为严厉,并警告这类学生"名教不容,乡党弗齿",如不痛加改省,"勿谓朕言不预也"。
7。皇帝与国子监清代皇帝为弥缝满、汉畛域,重视儒学以取得汉族士子的归附,因而对学校十分重视。顺治九年(1652),福临皇帝亲自到国子监视学,行释奠礼。康熙皇帝亦亲到国子学拜谒孔子像。其后,直到咸丰皇帝,每位皇帝在位期间都亲到国子监视学。其中,对国子监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有康熙、雍正、乾隆三位皇帝。
康熙皇帝对国子监的重大影响是推崇理学,确定了理学在儒家各流派的独尊地位,把非理学斥为异端稗说,一概加以排斥。他表彰程朱,御纂《性理精义》,将朱熹列入孔庙,用以配祀孔子,曾作《理学真伪论》,阐发他对理学的理解,刊定《性理大全》、《朱子全书》作为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必读之书。他赞扬朱熹之学为"集大成而继千百年绝传之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规。"对精通理学的大臣,他倍加礼遇。祭酒徐元文因以理学施教有功,康熙皇帝特作《祭酒箴》一文加以褒奖。在他统治时期,《五经》教材全用理学家的传、注。他还重视对理学身体力行,他训诫各级学校的学生,"秉忠贞以立志",要求他们对理学"穷经考义",使"文章归于淳雅",要求学生"先立品行,次及文学",要求他们以真实的理学学问参加乡试、会试这一"抡才大典"①。
雍正皇帝对国子监的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雍正三年(1725),他规定在国子监祭酒之上设立皇帝特简的管理监事大臣,提高了国学的地位,使之超乎礼部之上,加大了管理的自主权,扭转了满汉两祭酒办事不协的局面。曾在雍正年间担任过司业、祭酒的刑部尚书孙嘉淦在乾隆二年(1737)被特简为管监大臣,他大胆地改革了教学内容和考试方法。把课程定为"经义"和"治事"两类。他还任用由"明经科"荐举而来的制科人士任教,深入讲授五经经义,探其原本,讲明人伦日用之理。所谓"治事",即历代典礼、赋役、律令、边防、水利、天官、河渠、算法之类有关从政方面的知识,大大超出经学范围。在季考和月课中,将"治事策论"列为考试内容。在教学方法上,允许学生有独立的见解,甚至存有疑义,同教师讨论。因此,在他管监期间出现了十分活跃的局面。教官中有进士出身,有举人出身,有贡生出身,甚至有监生出身。教师中人才济济,有"四贤五君子"之称;学生则以研究实学为务,各自奋发砥砺。
乾隆皇帝对国子监的建置有重大改进。在宋以前,国子监都有"辟雍",乃仿西周所谓"辟雍,天子之学也"。宋代将辟雍降为外学,元、明国子监不设辟雍。乾隆四十八年(1783),为了"宣教伦,昭文明而流教泽"①,乾隆皇帝下令在国子监修建辟雍宫,命令尚书德保、尚书兼管国子监事刘墉、侍郎德成督修。次年,辟雍宫落成。乾隆五十年,皇帝亲临国子监,仿西周辟雍之制,至辟雍宫举行讲学礼。他命大学士伯爵伍弥泰、大学士管理
① 《御制训饬士子文》,见国子监石碑。
① 《清史稿》卷一○六。
监事大臣蔡新进讲《四书》,命满祭酒觉罗吉善、汉祭酒邹奕孝进讲《周易》,并颁谕《御论》二篇,宣示义蕴。所有王、公、大学士、衍圣公以下各官以及在监学习的贡、监都环立四周听讲,人数多达3088 人。这是宋、辽、金、元、明以来从未有过的盛典,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次辟雍大典。这次盛典把国子监的地位推到了巅峰,自然也振奋了学子在仕途上的激情。国子监更充分地发挥了主体官学的作用。
(四)旗人学校八旗官学是以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子弟为教育对象的学校。
1。八旗官学的建立和发展八旗官学的建立和发展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努尔哈赤天命六年(1621)至顺治元年为第一阶段,也是满族入关前的阶段。顺治元年(1644)至顺治八年(1651)力第二阶段,是旗学向正规化发展阶段。顺治八年以后为第三阶段,也是主要发展阶段,从这一年开始,八旗官学学生可以参加乡试和会试。
努尔哈赤于1601 年(明万历二十九年)初创旗制,1615 年(明万历四十六年)将四旗扩展为八旗,八旗制度开始完善。次年,令八旗各建学校,每旗设立"师傅"为教员,令专退、巴布海、萨哈连、武巴泰、雅祥额、阔倍、扎海、欢岱等八教官分别主持八旗学校。皇太极时期进一步加强了旗学教育,天聪支年(1631 年)令八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八旗子弟都入学读书。顺治元年,国子监祭酒若琳建议八旗子弟入国子监读书,但因国子监位于京城西北角,八旗子弟入学多有不便,建议在满洲八旗驻京旗主所在地分别设立学校,供本旗子弟入学,从国子监二厅、六堂分别派出教官赴学授课,学生按时到国子监考试。这个建议获得批准。这是满族入关后设立旗学之始。第二年,将八所旗学并为四所,两旗合设一学。康熙三十年(1691)在盛京八旗两翼各设官学两所,亦为四学,两旗合办一学。此外,在八旗驻防之地如杭州、荆州、成都等地,都建立驻防八旗的子弟学校。雍正元年(1723)设立蒙古八旗官学,每旗一所,计八所。雍正五年,京城旗学由四所官学扩大为八所官学,每旗一所。镶黄旗官学在圆恩寺胡同,正黄旗官学在新街口公用库地,正白旗官学在西四新鲜胡同,正红旗官学在阜成门内巡捕厅胡同,镶白旗官学在东单象鼻子坑,镶红旗官学在宣武门内头发胡同,正蓝旗官学在崇文门内单牌楼北街新开路,镶蓝旗官学在宣武门内乾面桥东口。康熙、雍正年间建立内府上三旗官学两所:景山官学、咸安宫官学。
顺治八年,准许八旗官学学生参加乡试,但单独命题,只考一日,内容要简单得多。这标志着八旗官学开始纳入科举制度的轨道,康熙二十六年(1687),令八旗官学生同汉人同参加乡试,实现同时、同地、同卷,更进一步融于全国普通教育之中。嘉庆十八年(1813),将驻防八旗所属官学学生必须到顺天府参加乡试改为参加驻防省份的乡试,特殊性进一步减少。但是,八旗官生参加乡试和会试始终单立名额、自为一榜,使之与普通学校始终保持区别。
2。八旗义学八旗义学既可视为八旗子弟的普及教育,又可视为八旗官学的学前教育。最初,八旗官学只许佐领以上官员子弟入学,一般旗民子弟是通过义学接受教育的。当八旗官学允许所有旗民子弟入学时,义学又成为八旗官学的学前教育,为八旗官学提供学生。此外还有专为幼童设立的八旗学舍,属于八旗子弟启蒙教育。
八旗义学始于雍正七年(1729),这一年设立了三所义学:八旗义学、汉军义学、礼部义学。八旗义学专为满洲、蒙古参领以下官员子弟设立的,十二岁以上入学,主要学习满语、汉语或蒙语、汉语。汉军义学供汉军子弟学满文,礼部义学为八旗贫家子弟入学而设。雍正十年(1732)亦建立汉军义学四所。
为了扩大启蒙教育,乾隆十八年(1753)设立了八所八旗世子幼官学,供年幼的八旗世子入学。镶黄旗、正白旗学舍设于安定门内交道口,镶白旗、正蓝旗学舍设于朝阳门内干面胡同,镶红旗、镶蓝旗学舍设于宣武门内单牌楼北,正黄旗、正红旗学舍设于阜成门内驴肉胡同,后迁至西直门内高井胡同附近。
3。八旗官学的教官、学生和学制最初,八旗官学的教育每旗设教习10 名,从直隶及各省生员中选用,其后改从国于监肄业的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中考选。如上述来源不足,亦准在例监中考选。举人自愿者也一体考选。雍正元年(1723),从八旗蒙古护军、领催、骁骑中选精通汉语、蒙语者充当蒙古教习,定额18 人。雍正四年又在八旗官学中增设满洲教授、训导等官,进士、举人出身充当教授,贡生出身者充当训导。乾隆八年(1743)制定八旗教官的任期和升迁办法,汉教习任期为三年,根据从教情况分等,一等者用为知县,二等者用为知县或教职。一等若再任三年表现优良者,用为知县,不须候补。蒙教习五年期满,用力护军校、骁骑校。光绪(1875-1908)初,整顿旗学,简派满汉科甲出身的官员一人为管学官,专管考核学生课程并督察教习勤情。同时派进士出身的大员二人为管理八旗官学大臣,每学添设翰林院编修,检讨一员,对学生进行月课季考。
八旗学生一律称为官生。最初每牛录送官生一名,雍正五年(1727)按各色旗通算,不以牛录为单位定额,每色旗送学生百人,其中满旗六十名,蒙旗、汉军旗各二十名,每旗按下列标准拨出旗饷充学资:满旗拨三十名额,蒙汉每旗各拨十名额。乾隆三十三年,下五旗包衣每旗增设十名学生,其中满学生六名,蒙古、汉军各二名,不享受钱粮待遇。五十四年(1789),每旗百名之中裁十名学生,将节余钱粮用以鼓励熟读经书、文理兼优者。每次奖励二十人。学生的选择亦十分严格,要求逐级选送"聪俊者"。最后送旗主验看,送国子监考试录取。年幼者学习满文,稍长者学习汉文。乾隆(1736~1795)初定:八旗官学学生以十年为期,前三年内学习经书,由国子监祭酒考试。从中选出有才华而又有志深造者归人汉文班,继续学习经史;年龄大不愿致力于学术者,归入满文班,学习翻译。第二个三年结束,皇帝钦派大臣考试汉文班学生,选拔优秀者升入国学,充当监生,在国子监与汉族贡生研究经学和治国大政,期满择优推荐,送吏部考选,录用为官。不能被选送国子监者,以十年为期满,送各衙门充当笔贴式等官。
八旗官生可参加顺天府乡试和礼部会试。
4。内务府官学在满洲八旗中,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称为上三旗,为皇帝亲兵,享有和下五旗不同的待遇,在八旗子弟的教育中也有特殊地位。为了扩大上三旗子弟的就学率,康熙二十四年(1685)设立景山官学,地址在皇城北门外两旁官房内。雍正六年(1730),又设咸安宫官学,在翰林官所居之咸安宫设学施教。统归内务府管理。
景山官学分清书三房,汉书三房。清书三房各设教习三人,汉书三房各设教习四人。最初,满教习从内务府中选用老成官员充任,汉教习由礼部从生员中考取文理优通者充任。不久,满教习从内阁中选拔善书法、精骑射的中书充当,汉教习从新科进士中选择老成者充任。雍正以后,汉教习从举人、贡生中考取,任期三年,期满到吏部按政绩叙用为官。
景山官学的学生从上三旗佐领、管领以下官员的幼年子弟中选三百六十人入学,分别在清书房和汉书房肄业。乾隆四十四年(1777),准许新疆回部上层子弟四人入学。嘉庆年间(1796-1820)规定,镶黄旗,正白旗各选一百二十四名幼童入学,正黄旗选一百四十名,新疆回童四人。学业三年为满,经考试任官,一等者用为笔贴式,二等者用力库使、库守。
成安宫官学分设汉书十二房,满书三房,每房设教习一人,骑射教习和满语教习各三人。按景山官学的方法录用教习。乾隆初,规定从新科进士中录用汉教习,不足者用举人,但必须通晓经学。汉教习任期三年,骑射教习和满语教习五年任满,任满后按功绩授以官职。进士出身者用力主事、知县,举人出身者用力知县、教职。乾隆二十三年教习定额为15 人,其中汉教习9人,满教习6 人。
咸安宫官学学生从上三旗佐领、管领以下各官幼年子弟中选入,也允许上三旗及其他旗选送少量一般旗丁子弟,名为俊秀。学额共九十名。学制不论年份,允许学生随时考取翻译中书、笔贴式、库使等职。
5。上书房、宗学和觉罗学清代宗室、觉罗姓虽然名义上在八旗编制,却具有极特殊地位,在教育方面也不混同于一般旗人,其中皇子的教育尤为特殊。上书房是皇子受教育之处,宗学是腰系黄带子的努尔哈赤及其亲兄弟的后裔子孙学习之所,觉罗学则是腰系红带子的其他爱新觉罗氏子孙就学之地。
清代皇子由翰林院官员直接教授。雍正时设立上书房,作为皇子读书的地方。教师称作师傅,从翰林院中挑选著名大儒"朝夕讲论"。师傅皆汉儒,所有的皇子都用汉语教学,《四书》、《五经》、二十二史、资治通鉴、著名儒家著述等无所不读。
宗学设于顺治十年(1653),规定京师设立一所宗室学堂,每旗均设宗学。雍正元年决定,将京师宗学扩大为左翼宗学、右翼宗学两所。次年,左翼宗学于东四灯市口史家胡同西口落成,右翼宗学于雍正三年在西单石虎胡同建成。其后,左、右两学分别迁到金鱼胡同和帘子胡同。雍正十三年决定在盛京建立宗学,次年(乾隆元年,1736),盛京宗学落成。
宗学由王、公身份的宗室人员总管。左右两学各设总管(正教长)、副总管(副教长)各一人管理。每学设清书教习二人,从赋闲旗员及进士、举人、贡生、生员中挑选能翻译满汉文字的充当。设骑射教习三人,从赋闲的旗员和护军中箭法高超者选任。每十名学生设一名汉书教习,由礼部从举人、贡生中考选。任期三年,分别按等录用。乾隆二十一年(1756),裁减九名汉书教习,改用翻译教习。嘉庆初年,规定左、右两翼宗学各设满教习三人,汉教习四人。
宗学学生来源为宗室子弟,凡十八岁以下者,无论王、公、将军及无封宗室子弟皆可入学。乾隆十一年(1746)左翼宗学学额定为70 人,右翼宗学学额定为60 人。嘉庆初,右翼宗学增学额10 人,嘉庆十三年(1808),左右两学各增30 人,以百名为满额,成为定制。
初入学分班学习满文、汉文,都兼学骑射,其后再学经史。雍正十一年(1733)规定,左右两学都用翰林官各二人主管教学,按日轮流讲授经义和文法。乾隆初年,从京堂各衙门选用正印官负责两翼官学课程验查和考试,每月考试经义、翻译和骑射。乾隆九年(1740),规定每隔五年派大臣将两宗学学生集中考试,评卷后交皇帝钦定名次,按会试的程式记录在案。到举行会试之年,按记录在案的名次被引见朝圣,凡学习汉满文字翻译的,一律赐进士出身,任用为内务府额外主事。凡学习汉文者,同汉人一道参加殿试,分别赐予三甲进士,到翰林院及所属机构任职。
觉罗学初建于雍正七年(1729)。由于觉罗子弟不能入宗学而混同于一般八旗子弟,为表示优渥,特设觉罗学。当时觉罗子弟分布在正、镶黄旗,正、镶红旗,正、镶蓝旗和镶白旗七旗之中。为使各旗都建觉罗学,将七旗觉罗户平均分为八份,到八旗所建觉罗学中读书。规定觉罗学一律建在八旗各衙门两旁,设满学和汉学各一。各旗觉罗学的分布是:镶黄旗在安定门大街香饵胡同,正黄旗在西直门内北卫胡同,正白旗在朝阳门内南大街新鲜胡同,镶白旗在东四十条胡同,正红旗在阜成门朝天宫内,镶红旗在宣武门内承恩寺街,正蓝旗在王府大街阮府胡同,镶蓝旗在阜成门南玉带胡同。乾隆元年又在盛京设觉罗学一所。
觉罗学专门招收觉罗氏子孙入学,亦有一定名额。各旗觉罗学学生名额为:镶黄旗六十一人,正黄旗三十六人,正白旗、正红旗各四十人,镶红旗六十四人,镶白旗十五人,正蓝旗三十九人,镶蓝旗四十五人,每旗各设满教习二人、汉教习二人,仅镶白旗满汉教习各设一人。教习的选择、学习内容和学制都按宗学办理。此外,总管觉罗学的王公每年春秋二次到学考察,每三年皇帝派钦差大臣会同宗人府进行考试,分别优劣予以奖惩。学成之后,与八旗官学学生一起参加岁试、科试、乡试和会试。亦可到吏部考选授职,考中者可授职中书、笔贴式等。
6。旗学与满族人才的培养八旗官学、内务府上三旗官学、宗学、觉罗学等于光绪二十八年(1905)同各地府、州、县学一同改变为中学和小学,旗学等的特殊地位被取消。但是,在旗学存在的二百六十一年中,将许多满族人、蒙古人、汉军旗丁培养成才。许多人通过科举考试跻身仕林或士林。据统计,顺、康、雍三朝满、蒙、汉军八旗子弟考中进士者多达三百一十六人,其中满族、蒙族人士有二百四十人,这些人通晓汉文化,在清初统治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充实到中央和地方的政府机构中,为清代迅速巩固在中原的统治起到重要作用。八旗官学培养的人才是各方面的,他们著书立说、赋诗作画,留下许多有价值的文化遗产,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发展做出了贡献,成为知识界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八旗官生的日益增多,为满族社会广泛地接受汉文化起到了巨大作用,加速了满汉两民族文化鸿沟的合垅,对多民族的统一国家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
四、书院教育及其嬗变书院之名起源于唐开元年间,是设于朝廷中的藏书处,置学上等官在书院读经史、典故,以备顾问。其后私人亦将自己的读书处名为书院。书院作为教授生徒的教育机构起源于唐未,历经五代、宋、元、明,数百年间发展滋漫,遍于中土。宋明时期,著名学者多以书院为讲坛,阐发学术,培植学派,在士子中的地位傲然于官学之上,遂成为与官学相辅而行的教育组织。清代初期严禁设立书院,但书院作为存在数百年的教育学术机构已根深蒂固地生长于士子心中,长期抑制是不可能奏效的。于是清廷改变政策,由抑制而松动,由松动而扶植。综观清代书院的发展大体分为三个时期:顺治时期、康雍时期、雍正十一年以后的时期。书院在其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受到社会文化大环境和清政府文教政策的支配,向着官学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书院毕竟不是官学,因而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至于培养目标等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书院向何处发展,同主持人有密切关系。平庸之士主持书院,书院必然向科举制靠扰,受官学模式制约。著名学者主持书院,书院就会出现独特的风格,影响范围也会超出本地区,吸引外地士子负笈就学。同时,由于书院与官学有别,在近代西方文化的冲击下,调整教学内容也比官学灵活,有较强的应变能力。上述这些状况就构成有清一代书院发展的基本特点。
(一)书院的恢复和发展1。书院的禁而不绝明末清初,经过多年的战乱,各地的学校和书院多遭到破坏。清朝定鼎中原,为了加强统治,实行了重儒尊道的文教政策,逐步地恢复了各地的官学体系。但是,对于重要的文教设施书院却并未提倡恢复。随着中原和江南一带战事的平息,一些士子试图恢复本地的书院。但是,鉴于明末书院活跃,学术自由,许多士大夫借兴办书院聚党讲学、清议朝政、裁量人物,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朝政的教训,清朝统治者对此并不予以支持。特别是江南地区系明末讲学活动最活跃的地区,也是抵抗清兵南下最顽强的地区,清朝统治者尚心有余悸,他们担心书院的活动会使复明反满思想滋漫,顺治九年便以圣谕的名义禁止建立书院。圣谕云:"各提学官督率教官、生儒,务将平日所习经书义理着实讲求,躬行实践,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党徒,及号召地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谈废业"。这是清政府第一个书院禁令。不仅禁止书院,而且还要求对各地官学生员严加管束,不许出现类似书院中的那些现象。因此,同年又颁布条教,刻于石碑,立于各地官员的明伦堂前。《条教》的第六条规定:"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第八条规定:"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但是禁令虽有,却禁而不严,亦未发现有人因办书院而受到处罚的记载,似乎有一些未被毁坏的明代书院仍然继续下来。也就是在顺治九年,湖南有悠久历史的岳麓书院经巡抚彭禹峰聘任主持人仍然继续存在,亦未受到处罚。彭禹峰将同年颁布的被称为"卧碑"的《条教》八条刻石立于岳麓书院,并聘攸县生员刘自烶主持书院。顺治十四年(1657)湖南巡抚袁廓宇请求恢复历史悠久的衡阳石鼓书院,居然得到朝廷的批准。他聘常宁县生员王祚隆为山长。因为清政府对书院的禁令意在禁止立盟结社,如果禁止未立盟结社的书院很显然与其标榜的重儒尊道的精神相左。石鼓书院复开后,攸县、常宁县的书院也相继复办,这大概与岳麓书院的主持是攸县人、石鼓书院的山长是常宁人有关。湖南其他地方同时恢复书院的还有澧州直隶州的延光书院、永州直隶州的濂溪书院等。有一些地方的书院不以书院为名,而以先贤祠为名,亦未受到禁止,如周敦颐祠、张载祠、二程祠、邵雍祠、朱熹祠等。
2。书院的悄然恢复顺治十四年衡阳石鼓书院获准恢复给各地发出了一个弛禁信号,各地的书院也悄然兴起。康熙三年(1664)山西潞安府知府肖来鸾建正水书院。康熙四年云南沾益州知州王祚楫建西平书院。康熙五年湖南会同县知县何林建三江书院。康熙九年湖南祁阳县知县王熙建文昌书院。康熙二十二年(1683)云南楚维府知府刘奂建雁峰书院;陕西华阴县绅士王山史等建云台书院。康熙二十四年湖南新宁县知县牟国镇建清泉书院。康熙三十五年(1696)福建漳浦县知具陈汝咸建明诚书院。康熙四十六年福建巡抚张伯行建福州鳌峰书院。康熙五十五年(1716)浙江嘉兴府知府关永芳捐义田建鸳湖书院。康熙年间恢复的书院见诸记载的还有:江南省省城苏州的紫阳书院,常熟县的游文书院。浙江海宁县的县城暨长安镇、硖石镇、袁花镇、郭店镇等书院;安徽合肥的斗文书院,定远县的能宏书院;福建漳浦县的垢洗书院;湖南安仁县的洁爱书院等。
康熙年间虽然尚未解除对书院的禁令,但却表现相当宽松。有些官员或士人的讲学亦未受到干预,如康熙年间贵州印江县知县马士芳在龙津书院讲学。康熙七年(1668),以强烈的反清意识著称的黄宗羲在浙江宁波府甬上证人书院讲学亦未受到制裁。有些巡抚大吏还亲自或指令建立书院,如江南巡抚张伯行亲自主持兴建了苏州紫阳书院,湖南巡抚周召南令各府县建立书院等等。康熙皇帝还亲自给书院题额,康熙二十四年,湖南长沙岳麓书院扩建竣工后,巡抚丁思孔担心书院禁令未开,他日或许有人以禁令为由毁坏书院,便两次上疏请皇帝题额。这两份奏疏送到朝廷,礼部开会讨论如何答复,最后一致同意转呈皇帝。康熙二十六年(1687)春,皇帝玄烨御笔题写匾额"学达性天",并赐予十三经、二十一史、经书讲义等。岳麓书院得到赐额很快兴旺起来。此次赐额是在国内已无战事的安定情况下题写的。为了表示扶植理学,玄烨还将同样文字的题额赐予江西庐山白鹿洞书院,及以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邵雍、朱熹等宋代名儒祠堂为名的书院。接着又给山东省城书院赐额"学宗洙泗",给苏州紫阳书院赐额"学道还淳",给胡安国书院赐额"经术渲士"等等。康熙的御赐匾额象征着书院禁令已经失效。雍正年间书院恢复的速度加快,雍正元年(1723)河南新乡县改会馆为书院。雍正六年浙江乐清县改长春道馆为梅溪书院。至雍正十年(1732)各省会及学政官所在地的书院均已恢复,这些书院是:顺天(北京)金台书院 直隶(保定)莲池书院山东(济南)泺源书院 山西(太原)晋阳书院河南(开封)大梁书院 陕西(西安)关中书院江西(南昌)豫章书院 浙江(杭州)敷文书院福建(福州)鳌峰书院 湖北(武昌)江汉书院湖南(长沙)岳麓书院 湖南(长沙)城南书院四川(成都)锦江书院 甘肃(兰州)兰山书院广东(肇庆)端溪书院 广东(广州)粤秀书院广西(桂林)秀峰书院 广西(桂林)宣城书院云南(昆明)五华书院 贵州(贵阳)贵山书院奉天(沈阳)沈阳书院 江苏(江宁)钟山书院一般说来,省会都比较大、人口比较多,学派也不只一家,所以有些省会所在地也不只一处书院。
3。书院的广泛发展康熙年间书院的发展已经势不可挡,顺治年间发布的书院禁令形同具文,如何调整政策,承认并倡导书院已明确地摆在清朝最高统治者面前。中国封建皇帝历来都标榜尊崇祖训,因而不可能明确宣布废除先帝政令,只能用便通的办法处理。雍正十一年,皇帝的谕旨妥善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并且拨出公帑给以支持。谕旨中说:"朕临御以来,时时以教育人材为念,但稔闻书院之设,实有俾益者少,浮慕虚名者多,是以未尝敕令各省通行,盖欲有待而后颁降谕旨也。近见各省大吏渐知崇尚实政,不事沽名邀誉之为,而读书应举者,亦颇能屏去浮嚣奔竟之习,则建立书院,择一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励行,有所成就,俾远近士子观感奋发,亦兴贤育才之一道也。"这道谕旨很体面地实现了政策转变。
书院正式开禁以后,各地兴办之风十分活跃。除了地方长官大力兴办书院以外,地方绅衿个人出资兴办书院的事也屡有所见。陕西华阴县的云台书院为邑绅王山史所建,贵州铜仁的卓山书院为邑绅易佩绅所建,四川自贡东新书院为邑绅王循礼所建,湖南淑浦紫峰书院为邑绅王学健等建,安徽庐江崇正书院为邑绅许安邦所建,合肥肥西书院为退休官员刘铭传所建,江苏扬中县太平书院为扬州府属六邑绅士捐资公建,河南新乡鄘城书院由本籍人士、开封府同知出资赎买商人会馆所建,江西临川汝阳书院为生员桂殿共所建,安徽六安广城书院由廪生储玑所建。此外,亦有商人出资或集资所建书院,如天津的问津书院、三取书院皆为长芦盐场的盐商出资修建或助资办学,湖南江华县凝香书院由在此经商的广东、福建等地商人捐建。有一些驻防衙门、驻在衙门也继地方官之后跻身于创办书院的行列,如驻台湾彰化县鹿耳门港的驻防同知刘传安(字文开)道光四年(1824)在鹿港兴建文开书院,天津的会文书院由长芦盐转运司,天津海关道、天津道共同分担办学经费。
雍正以后,兴建书院出现了两个活跃时期,即乾嘉时期和道光时期。以台湾的书院兴建情况为例,从康熙五十九年(1720)建第一所书院到光绪十九年(1893)所建最后一批书院的174 年中共建书院23 所,其中康熙年间建一所,雍正四年和七年各建一所,乾隆年间建七所,嘉庆年间建四所,道光年间建三所,光绪年间建六所。乾嘉时期所建十一所,占47.8%,光绪年间建六所,占26%,两者合占73.8%。
书院的分布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务一层次是省级书院。省级书院多设于省会,也有设于学区的学政官驻地。如广东的两个省级书院一设在广韶学区学政官驻地广州,一设于肇高学区学政驻地肇庆。有的在同一省城内设立两所省级书院,如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和城南书院。其次是府级书院,为知府所创建。第三是直隶州书院,为州官创建。第四为县级书院,为知县所建。第五为乡镇书院,为民间自建。此外,无论在省会、府、州、县都有私人书院存在。乡镇中的书院也并不罕见,在浙江海宁县至少有四所乡镇书院。湖南会同县的洪江镇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亦建有雄溪书院。府州县治所在地设两个以上书院的也占相当比例。台湾的台北府治有三所书院,凤山县、嘉义县、云林县各有两所书院。据丁钢、刘琪所著《书院与中国文化》一书所附清代各地92 所书院进行分类统计,省会所在地书院2 所。府治所在地书院18 所,占19.56%。州治所在地书院5 所,占5.43%。县治所在地书院61 所,占66.30%。乡镇所在地书院6 所,占6.52%。这个数字说明,从数量上说,清代书院以县级书院为主体,以府、州级书院为骨干,以省级书院为鳌头,以乡镇级书院为辅助,形成了一个极为庞大的教育体系。
清代的书院有多少?清代全国内地18 省计有府184,直属州61,县(含散州、厅及没有属县的直属厅)1504 左右。此数不含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新疆、蒙古、青海、西藏等未设省级行政机构的地方。省、府、州、县四级共约1769 个行政单位。平均每个行政单位有1-2 个书院,全国18省书院(不含乡镇级)当有1800-3600 所。商衍鎏著《清代科举制度述录》估计全国书院接近"二三千之数",不为过高。
(二)书院的管理1。管理体制与经费书院的管理体制与府、州、县官学的管理体制完全不同。地方官学接受各学区学政官的直接管理,官学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只有扶植的义务,没有干预的权力。而书院则直接接受各级官府的管理。雍正十一年,在准办书院的谕旨中明确规定了省会书院由总督、巡抚管理:"封疆大臣等并有导化士子之责,各宜殚心奉行,黜浮崇实,以广国家菁莪棫朴之化,则书院之设,有俾益而无流弊,乃朕之所厚望也"。这不仅规定了督抚的管理之责,而且还规定了书院"黜浮崇实"的学风和"以广国家莆莪棫朴之化"的宗旨。在其后宣布拨给省级书院经费的谕旨中更为明确地规定了各级书院的管理体制:"书院师长,由督抚学臣,不分本省邻省已仕未仕,择经明行修足为多士模范者,以礼聘请,其余各府、州、县书院,或绅士捐资倡立,或地方官拨款经理,俱申报该管官查核。"这就规定了由督抚主管省会书院,而学臣处于附属地位,各府、州、县书院则完全由地方官管理。这就形成了与府、州、县官学并行的由地方官管理的另一教育体系。
书院的办学经费是多渠道来源。雍正十一年曾拨给每所省级书院银各千两,作为一次性拨款,用于开办费和复办费,并非按年拨给。正常经费来源大体有三种形式:一、学产,二、拨款,三、基金。
学产主要以学田为主。学田的来源有官府一次性拨给银钱购置若干亩土地,或由绅商捐献学田。有的地还把争讼的田地断给书院充作学田的。更多的是将寺庙田产一部或全部划归书院。学田的田租即充作书院的经费。一所书院是否兴旺,学田的多少是其主要标志。学产的其他形式处于次要地位。如购置木船置于渡口,来往行人乘船交费,亦为学产的一种。
拨款系地方政府从官银中拨出专款定期供给书院。拨款一般都比较稳定,将应拨之款固定在官府某项开支项下。京师的金台书院经费即由直隶布政司每年从正项银中拨给,湖北竹溪县五峰书院拨佛寺祀款为经费。天津问津书院的经费由盐运司盐库支出项下拨给。
基金制,即将各界绅商捐给的银钱投入某一商家,每月按一分五厘至二分的利率领取息银。这种现象十分常见。
一般的书院是多种途径并用。以湖南岳麓书院为例,其经费来源有学田1595.5 亩,其膏火田、祭田、岁修田等,是分别规定若干亩用于学生津贴费、祭祀孔庙费、每年维修房舍费等等。此外还有渡口一处,在长沙城里还有两间商铺出租给商人。巡抚衙门从公帑银中节余四千余两交汉口商人生息,作为每年固定拨款来源。此外还有从"道库"拨款的香火费等。绅商捐献的银钱一律交商人经营,定期领取息银。三种经费来源并存,形成比较稳定的收入,有利于书院的长期发展。
2。教师的来源和待遇书院的主持人以前多称洞主、山长,到了清代多称为院长、掌教、馆师等,其下设董理教官、监院等,已带有官学气味。院长等主持人由地方长官聘任,院长聘用教师,教师以兼职为多,但不许官学教官兼充。书院的院长,多选用有学识的士人充任,有些从官场退休的有学识的官员也往往受聘。院长或山长的聘金因各书院的经费情况不一而有很大差别。省一级书院最多年金可达白银千两,最少也有300 两,一般在500 两左右。府、州、县学的山长因身份不同而有别,如有的书院规定,举人出身者年金200 两,进士出身者年金300 两,翰林出身者400 两,而200 两者比较普遍。有些书院收入不多,山长分文不取,纯属义务。对于办学有成就的山长,清政府予以鼓励。乾隆年间,规定各地山长以六年为一任期,届满由地方官考核,成绩卓著者准以议叙的方式授予八品官的职衔。
清代许多著名学者主持书院,或到书院讲学。著名学者黄宗羲、李颙、颜元、阮元、惠士奇、惠栋、江永、戴震、段玉裁、王鸣盛、钱大昕、卢文弨、姚鼐、俞正燮、冯桂芬、李兆洛、俞樾、刘熙载、缪荃孙、朱一新等都曾主持书院。担任书院山长的人,科举身份越来越高。以湖南长沙岳麓书院为例,从顺治九年书院恢复到光绪二十九年书院改为学堂的251 年中共有38位山长。乾隆十三年以前17 位山长中生员出身的1 人,廪生出身的2 人,贡生出身的3 人,举人出身的5 人,博学鸿词科出身的1 人,另4 人出身记载不详。乾隆十三年至光绪二十九年的21 位山长均为进士出身。湘籍著名学者王文清、旷敏本、罗典、王先谦都长期主持书院。学者任教并主持书院给书院的发展带来特色和风格。
除山长之外,书院还设立教师和管理人员。庐山白鹿洞书院除洞之山长外还有副讲、堂长、管干、典谒、经长、学长、引赞、火夫、采樵、门斗等。副讲掌批阅文卷、辨析答疑,堂长掌考查学生,管干掌财务收支,典谒掌接待宾客,经长系按五经名目各设一长,学长系按礼、乐、射御、书、数、历律各学科设长,引赞即祭祀时的司仪。其他为勤杂人员。除洞长、副讲和勤杂人员外,多用学生兼充。长沙岳麓书院的山长亦称馆师、掌教,官方正式名称是院长。院长之外还有监院、学长、驿道书办、学书、斋长、首士、门夫、堂夫、斋夫、看司、看碑、看书、更夫等职役。其中监院为地方政府派驻书院的代表,负责与学政、巡抚、总督联系,以监督山长教员。监院亦称董戒、司管钥、兼理、董理等,各地名称不同,但都是官府派驻学院的官员。3。学生与待遇书院学生的来源是多层次的,有童生、生员,有贡生、监生,还有举人。雍正年间在敕令省会建书院时曾主要考虑各地生员到国子监就读,往往路途遥远有许多困难,在各省省会办书院则可以解决很多困难。可见,这类书院是相当于国子监水平的。也有一些书院是为了解决童生入学难、生员离学后无法继续读书的问题。因此,这类学校是相当于义学或府、州、县官学水平的。实际上绝大多数书院都是从童生到举人兼收,学术地位越高的书院,贡生、监生、举人越多,而学术地位低的书院则以童生、生员为主。
书院学生的入学审查过程称为"甄别"。乾隆九年(1744)礼部规定,入学学生首先由府、州、县官员选定,由布政司及专管学院稽查的道员审查。审查的重点目标是排除"恃才不羁"之士,审查后于每年一、二月或十一月举行入学考试。四月还有一次遗漏补考。十一月、一、二月和四月考试的考生都同时入学。这类考试与地方官学入学考试不同,其一是允许外省、外府州县的学生考试,其二是只凭文字录取。除考试录取外,还有调取、咨送等形式录取。
书院的学生是优中选优而来,在学期间的待遇也远比地方官学为高。袁枚《书院议》中说,"民之秀者已升之学矣,民之尤秀者又升之书院",以地方官学中"饩数百人之资"养书院学生"二三十人",所以"升之学者岁有饩","升之书院者月有饩",目的是使学生"赡其家绝其旁鹜"。也就是说,书院学生一月所得之廪饩相当于廪生一年所得廪饩。长沙岳麓书院的学生正课生每月领银1 两,全年按11 个月计算共11 两,另有米每年3.3 石。银和米合计大约相当于白银20 余两,与国子监贡生的待遇相差无几。
书院的学生或以治学为务,或以科举为务。非举人、进士出身的学生仍可参加乡试,举人亦可参加会试。
4。课程与学制书院课程设置与地方官学、国子监的课程设置相近,以四书五经为主。
阐述四书五经义理的辅助性教材完全采用宋明理学家们的讲义、语录和注疏,如周敦颐的《太极图说》、程颢的《明道学案语录》、程颐的《伊川语录》、朱熹的《小学集注》、《近思录》、《朱子语录》、陆象山的《语录》、王守仁的《传习录》、谌若水的《心性图说》等。在课程分类方面又可分为小学和大学两类。小学是基础,包括识字及其深化,如文字学、训诂学、音韵学等。大学主要是讲四书五经,特别是以经学为基础讲授朱熹的"明德、亲民、止于至善"的三纲领和"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八目。
教学的组织大体分为四种,一为分年法,二为分斋法,三为自学法,四为讲会法。
分年法来自元代大儒程端礼,他把学生分为四个年龄段,八岁以前为第一段,主要学习《性理字训》等启蒙读物。八到十五岁为第二个年龄段,主要是读《四书》、《五经》的原文。十五到二十岁为第三个年龄段,主要学习四书释义和抄写五经原文。二十岁以上作科举文章。清代许多书院都采用分年法。清初的教育家陆世仪的分年法分为三个阶段,五到十五岁为通读阶段,主要读《小学》、《四书》、《五经》、《周礼》、《太极》、《通书》、《西铭》、《性理》、《资治通鉴纲目》以及古诗、古文等。十五到二十五岁为讲贯阶段,仍继续深读《四书》、《五经》、《周礼》、《性理》、《资治通鉴纲目》,增加有关本朝事实、本朝典礼、本朝律令以及《文献通考》、《大学衍义》、《大学衍义补》等涉及实务的内容,同时增加有关天文地理、农田水利、兵事兵法、古文古诗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二十五到三十岁为涉猎阶段,仍继续深入钻研《四书》、《五经》、《周礼》,增加二十一史、本朝实录、典礼律令以及诸子百家关于经世致用、天文地理、农田水利、诗词古文等方面的书籍。
分斋教学法创自北宋教育家胡瑷。他把课程分为两类,即经义和治事,把学生分为两斋,分别讲授。清代许多书院采用分斋法教学。清初教育家颜元在直隶广平府肥乡县漳南书院讲学时把学生分为六斋,东第一斋为文事斋,讲授礼、乐、书、数、天文、地理等科。西第一斋为武备斋,讲授古代兵书战策以及攻守布阵、水陆战法、骑射驾御等内容。东第二斋为经史斋,讲授十三经以及史、制、诰、章奏、诗、文等课。西第二斋为艺能斋,讲授水学、火学、工学、象数等课。其余两斋为理学斋和帖括斋,分别置于院门内东西两侧。理学斋讲程、朱、陆、王之学;帖括斋讲授八股时文。分斋法适合生员以上资格的学生。
自学法亦创自元代大儒程端礼。他将学生每日的自学时间分为晨起、午前、午后、灯下四段,分别安排自学不同的内容。明代王守仁亦把学生每天自学时间分为五节。清初教育家李颙在关中书院讲学时把学生自学的时间分为六段,清晨即起为第一段,静心养气,排除夜眠的惰性,第二段为饭前晨读。这两段都是准备阶段。第三段饭后,读四书白文即无注释者。第四段为午饭后,读《大学衍义补》。第五段为下午的申时和酉时之间,为驱除一天的疲惫读焕发精神读古文。如《汉魏古风》、《出师表》、《归去来辞》、《正气歌》等。第六段为每晚初更之时,挑灯夜读《资治通鉴纲目》以及宋明理学大师濂、洛、关、闽和河、会、姚、泾的著述。最后,还要在临睡时反省一日的邪正。在每日分段自学的基础上,每月初一、十五两日,由学生自由组合成三五七人等,共同切磋、讨论。
讲会教学法创自南宋朱熹,元、明、清皆采用。清代有影响的书院都采用讲会制度。讲会有严密的组织,清初苏州紫阳书院对参加讲会的人有严格的入会要求,讲会设立会宗、会长、会正、会赞、会通等职。参加讲会的各府、州、具书院公推一人为会宗,"主盟阐教,躬执牛耳"。会长处理讲会中的事务。讲会一般先发通知,通告要讲的内容和时间。讲会之日,由会宗主讲四书五经中的一章,听讲的人可以提问,或阐发自己的见解,采取问难辩答式,到会的人都是参与者,便于教学相长、活跃学术气氛。各书院的讲会制度有一年两次讲会,也有每月进行两次讲会,或者每月一小讲,每年两大讲。每次讲会一般为三天。有些书院还将讲会制度推广为学生的讨论式教学。康熙五十六年(1717 年)李文炤主持岳麓书院时规定学生每日上讲堂讲经书一通,并准许辩难发问,有不明处可以反复讨论推敲,直至向山长求解。山长一时难以回答者,便记录在册,以备有水平高的学者前来讲会时求教。这种讲会方式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三)学术思想与书院风格1。学者治学与书院风格清代的书院虽具有很浓的官学化趋势,但书院毕竟不是完全化的官学,书院的山长虽由官方聘任,但毕竟不是官员,他有应聘和拒聘的自由,在聘期间拥有一定的办学自主权。因而,书院的办学风格同官学相比能够比较灵敏地反映不同时期内的学术风尚,从而使一些书院形成自己的办学风格。清朝初年,反对宋明理学的著名思想家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朱舜水、傅山等人的思想有广泛影响,从其学者络绎不绝。顾炎武批评理学不过是禅学的变种,指出理学弃《五经》而学《语录》,比学习八股文还容易。朱舜水斥责理学家不做任何实事,只尚空谈。傅山咒骂理学家不过是个"奴君子"。稍后的学者甚至发出"理学杀人"的呼声。这些反对理学的思想家,主张经世致用的实学。体现在教学中,颜元和李颙是其代表。颜元(1635-1704),字浑然,号习斋。他认为儒家所提倡的"诚心、修身、齐家、治国"都同实在的事物相联系的,同实际结合是"学之要也","家之齐、国之治,皆有事也,无事则道与治俱废"。颜元以22 个字概括他的"实学"的内容:"以七字富天下:垦荒、均田、兴水利;以六字强天下:人皆兵、官皆将;以九字安天下:举人才,正大经、兴礼乐"①。他主张功利主义,"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②。他在主持漳南书院时,把实学放在首位。在他设立的六斋中,把学习文章、军事、经史和以水学、火学、工学等为内容的艺能四斋做为正斋,位置南向。虽然亦置理学斋、帖括斋,却皆置于北向的位置。这样设置的目的是为了表示自己的胸怀和应付时风,正如他自己所说:"置理学、帖括北向者,见为吾道之敌对,非周孔本学,暂收之以示吾道之广,且以应时制"①,排斥和贬低理学的意图十分明显。
颜元所设立的前四斋体现了他的办学风格,其特点是"治事"和"治经"的结合。所谓治经,就是以十三经原经为主,排斥宋明理学家对《四书》的注释和阐发,以明确儒家经典本义。所谓治事,是学习治国安邦的基本知识。这是明末清初"经世致用"思想在办学中的体现。其文事斋的教学内容是孔子所提倡的六艺中的前四艺(礼、乐、书、数)和天文、地理知识。这可以说是治事的基础知识。其武备斋是学习兵法和战术以及孔子所提倡的六艺中后两艺(射、御),用以培养学生的军事才能。其经史斋,以学习十三经、历代史为主,兼习诰、制、章、奏、诗、文等封建王朝常用的应用文写作。其中学经史用以总结历代明君贤臣的治国经验教训。其能艺斋的课程设置是区别于一切儒学而体现治事学派核心精神的课程。基中的水学、火学、工学
① 《存学编》卷三。
① 《习斋记余》卷二。
等课程即是有关这类事物的自然科学知识,也包括有关的政策及其得失。如水学,既包括农田水利、治河、治漕,又包括水政、河政、漕政等内容。这些也是所谓反理学派所主张的"实学"的基本内容。
康熙中叶以后,理学再次被扶上正统地位,一切非理学的学说被视为异端,科举考试以理学家的阐发为正宗,书院的办学风格不能不受其影响。特别是雍正季年官方明确立了扶植书院并将书院置于地方官的管理之下以后,理学和制艺渐成为书院教学的主流。这种类型的书院已同官学教育没有重大区别,都以参加科考为主要教学目标。在学术方面,由于理学已走向没落,尽管官方扶植理学,有清一代却没有产生有独到见解和重大影响的理学家。
官方对理学的扶植并没有完全消除脱离现实的学术风尚。由于严酷的文字狱不断发生,在康熙、雍正之际力图脱离理学的学者在"大儒学"的范围内逐渐走上了一条既不同于理学又不同于实学的以考据为特色的复兴汉学的学派。这一学派以康熙中叶的胡渭、闫若璩开其先河,以雍乾时期的惠栋、戴震为代表形成了乾嘉学派。其后王鸣盛、钱大昕、段玉裁、王念存、王引之、阮元等形成了一大批汉学家。他们的学术成果丰厚,成为乾嘉时期的主导学术,致使"濂、洛、关、闽之书无读者"①。乾嘉学派以治经史考据为特色,钱大昕主讲钟山书院四年,主讲紫阳书院十六年。他本人五经皆通、六艺皆精,教授弟子以"通经读史"为先,培养了一大批人材。他的名著《二十二史考异》就是在钟山书院讲学时的讲稿。戴震一生以讲学为业,北京、山西、扬州、邵武、婺源都有他讲学的足迹。他以制度名物的考证和文字语言的训诂见长。其嫡传弟子段玉裁继承其有关音韵训诂的学说,著《说文解字注》,成为研究古代文献、古代文字的基本工具书。其后王念孙的《读书杂志》、《广雅书证》,王引之《经传释词》、《经义述闻》等都是音韵、训诂学的名著。王氏父子的学问使理学家们也钦佩不已,被他们誉为使郑玄、朱熹俯首的学者。
乾嘉学派中办学成绩卓著的当推阮元。阮元(1764-1849 年),字伯元,号芸台,江苏仪征人,清朝著名经学教育家,乾隆四十五年(1789)进士,选庶吉士,历任翰林院编修、山东学政、浙江学政、巡抚,湖广、两广、云贵等地总督,官至体仁阁大学士。嘉庆六年(1801)任浙江巡抚时,在西子湖畔建立名为诂经精舍的书院。其所以不以书院为名,是为了避开一般书院的科举气息,但他并不反对科举。诂经精舍祭祀汉代著名学者许慎和郑玄。授课的内容经史为主,兼及小学(音韵训诂)、天文、地理、算法等。精舍分上舍、下舍等。阮元除自己亲自讲学外,还聘王昶,孙星衍等著名学者主讲。不到十年间其上舍学生名声显赫、成一家之言者不可胜数,俨然东南地区的学术中心。阮元最重训诂之学,他认为圣贤之道皆在《五经》中,要读
① 昭梿:《啸亭杂录》卷八。
懂《五经》,必须借助训诂之学,而汉代人对《五经》的训诂最贴近《五经》本义。因而,要通《五经》,必须从汉代学者的训诂中了解《五经》文字的本来涵义。他聘用的孙衍星也认为,如果没有汉代学者许慎的《说文解字》,那么西周的文字后人是根本无法理解的。因此,诂经精舍的办学风格就是训诂学。阮元调任广州,道光六年(1826)又在广州城北的秀山越王台故址创建学海堂书院。"学海"一词双关,一意为堂址依山望海,有吞吐潮夕之气,一意取汉代经学家何休无学不通,有学海之誉。学海堂一如诂经精舍,以讲经史训诂为务。学海堂的教学方法是自学为主,不设山长,从学生中挑选八名学长,每名学生可以从八名学长中选一人为师。教材有《十三经注疏》、《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文选》、《杜诗》、《昌黎集》等。学生每日任选一书,或加以评校,或阐发自己的理解,共同讨论,互相切磋。学海堂与诂经精舍不同之处是不设有关科举的课程,是完全学术性的书院。
阮元创办的诂经精舍、学海堂对晚清的书院影响很大,光绪年间效法他而建书院者遍及全国。江苏江阴的南菁书院、浙江黄岩的九峰书院、上海的诂经精舍、龙门书院、湖北武昌的经心书院、湖南长沙的水校经堂、四川成都的尊经书院、广州的广雅书院等都以阮元的办学宗旨相标榜。
书院主持者的个人风格对书院有重大影响。主持岳麓书院十余年的学者王文清在教学方面强调经史和时务。乾隆十三年(1748)他刚刚主持书院时制定的《岳麓书院学现》规定:"日讲经书三起,日看《纲目》数页,通晓时务物理,参读古文诗赋",没有强调八股制艺。王文清举乾隆元年博学鸿词科,经史方面的著述达数十种。乾隆二十九年(1764)他再度主持岳麓书院时制定了《岳麓书院学箴九首》,再次强调经史的重要性:"日月不灭,万古六经,囊括万有,韬孕经纶;史书廿二,纲目星陈,如何不学,长夜迷津"。可见他把经书当作经纶之源,把读史书当作指点迷津。关于时务,他继承了颜元的办学宗旨,把礼、乐、兵、农等科列为必修。经史、时务兼重的学者在乾嘉时代并不多见。因此,经他培养的人才既精通经史,又通达时务,比较适应封建社会内部的实务和发展变化。据说,他主持岳麓书院时,培养的有成就的学生多达四百余人。
2。书院教育的嬗变以颜元为代表的清初治事学派对传统的书院教育有重大的改革,在五经之外兼习水、火、工、虞、兵诸法,将自然科学和军事学引入书院教育,是经世致用学派的重大发展,具有西方教育的某些特点。其后阮元在广州建立学海堂,亦推崇西方自然科学,他认为"西洋天学诸书,略能于事求理",即通过实验证明其理论。因此,他的书院"兼采泰西诸说"①。
鸦片战争以后。西学通过两种途径进入书院的教育领域。第一个途径是西方传教士在通商口岸地区建立以中国人为教育对象的教会书院。第二个途径是中国书院在教学内容上引进西方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
道光二十三年(1843)英国传教士理雅在香港建立的英华书院,是西方传教士在华建立的第一个书院。道光三十年(1850)上海出现清心书院。咸丰三年(1853)美国公理会在福州创立福州格致书院。同治六年(1867)美国传教士在杭州建立育英书院。同治九年(1870)苏州出现存养书院。同治十年,美国传教士在武昌建立文华书院。光绪二年(1876),美国传教士在山东登州建立登州文会馆。光绪八年(1882)美国传教士在上海建立中西书院。光绪十一年(1885),英国传教士在山东青州建立培真书院。光绪十四年(1888)南京出现汇文书院。光绪十六年(1890)年,美国传教士在北京建立汇文书院。光绪十九年(1893)美国传教士在直隶通州建立潞河书院。光绪二十五年(1899)美国传教士在北京建立汇文书院。至19 世纪末叶,西方传教士在华建立的书院近40 所。
西方传教士所办的书院同中国的传统书院有相似之处。第一,属于民间办学系统;第二,书院亦分小、中、高三种形式,其中许多书院也属于启蒙性质的义学之类。有的书院教育本身就包括小学、中学、大学三个层次。具有大学层次的书院,后来发展为教会大学。如上海的中西书院并入东吴大学,南京的汇文书院发展为金陵大学,杭州的育英书院发展为之江大学,武昌的文华书院与汉口的博文书院等发展为华中大学,登州的文会馆迁入济南后发展为齐鲁大学,福州的格致书院发展为福建协和大学,北京的汇文书院发展为燕京大学,等等。
教会书院的教学内容分为三部分。其一是宗教内容,系一般教会书院所必备;其二是汉学部分,包括汉语识字教学或四书、五经中的某些内容;其三是西学,这是教会书院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西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上海的中西书院学制为6-8 年。分一、二分院和大书院。学生入学先在分院学习两年,然后升入大书院学习四年,有成就者可自愿再学两年。该书院逐年开设的课程有:认字写字、浅解辞句;练习文法、习学西语、练习翻译;数学启蒙、各国地理;代数学、格致学基础;天文学及几何学;化学、重学(力学)、高等数学、性理;航海测量、万国公法;富国策(经济学)、天文学、地质学、金石学等。汉语和西语、中西翻译是八年中始终开设的课程。
西方传教士所办的书院是比较系统的西学教育的开端,但它带有浓厚的西方宗教神学特点和中国传统的儒学和理学的余绪。完全排斥西方宗教学和中国四书五经教育的书院是光绪二年(1876)由华人徐寿和英国人傅兰雅合
① 阮元:《空香笔谈》卷三,《海潮辑说序》。
办的上海格致书院。所谓"格致"是"格物"、"致知"的简称。《礼记·大学》云:"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致",格物就是观察和研究事物,致知即在格物的过程中探求事物的内在道理。近代将探求自然科学的声学、光学、电学、化学、重学(力学)这"五学"统称为"格致"之学。格致书院规定凡传教之书一概不许进入书院,也不将儒家经典及应付科举的制艺帖括等课程列入教学内容。傅兰雅亲自编制矿务、电务、测绘、工程、汽机、制造等课程纲目。书院还附设博物馆,专门陈列各国的工艺、制造,供世人参观。此外,还附设实验室,进行实验教学。上海格致书院由傅兰雅任监督,徐寿任主管。徐寿去世后,光绪十一年(1885)由王韬接任。傅兰雅还创立考课法,请海关道官员和南、北洋大臣等洋务派官员以及有名望的进步思想家命题。李鸿章、刘坤一、盛宣怀、薛福成、郑观应等都曾为书院考课命题。格致书院为洋务运动和维新变法培养了一批人才,也为后来西学教育提供了不少华人教员。
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和维新变法思潮的发展,西学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接受,西式书院的教育影响越来越广泛。光绪十五年(1890)康有为在广东提出"以孔学、佛学、宋明学为体,以心学、西学为用"的办学宗旨。光绪二十一年(1896)《万国公报》主编沈寿康正式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口号,经张之洞等人的极力推崇,"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口号一时风靡朝野,成为洋务派与维新派在教育上的合流。中西学兼容成为书院的发展潮流。在这一潮流中建立的广雅书院、两湖书院、万木草堂、时务学堂等书院成为中西学并举的卓有成效者。
广州的广雅书院光绪十六年(1890)由张之洞创办。最初开设经学、史学、性理之学、经济之学、词章之学,后改为经、史、理、文,把经济学、舆地学附于史学之中。史学中包括西方的社会科学内容,成为书院中最热门的课程之一。广雅书院的第二任主持人朱一新(1846~1894)是一位关心国内外形势的学者,他对西学有独到的见解。他批判了庸俗汉学家所谓西方化学、光学、电学都出自墨子之学的所谓"西学中源"论,认为这种附会毫无意义。他认为学习西学,首先应了解西方的地理和政治人文,即所谓"明其地势,考其政俗",其次是学习西方军事和天文学、制造学,即"取西人之艺事,以辅吾不逮"①。广雅书院对书院的办学方向有重大影响。
万木草堂是康有为(1858~1927)于光绪十六年(1891)在广州创办的。康有为是贯通中西的学者和维新思潮的代表人物。光绪十七年他从上海采购了大量介绍西方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译著回到广东。其中江南制造局出版的西学书籍被他买走四分之一以上。广东的学子陈千秋、梁启超等人慕名登门求教,于是康有为便办起了万木草堂,开堂授徒。他所讲授的"义理之学"包括中外哲学;"经世之学"包括中外政治沿革及其得失,以及西方的政治、
① 朱一新:《无邪堂问答》卷四。
经济学说;"考据之学"包括中外史地、数学、格致学;"文字之学"包括传统辞章和西方语言文字。演说、游历(考察)、体操也被列为"科外学科"。在教学上他注重结合实际进行中外对比,每讲一事必须联系上下古今,讨论其发展变化和利弊得失,又引述欧美事例加以比较证明,开创了一代新学风。万木草堂以"制造新国之才"为宗旨,培养了一批维新派的骨干力量。甲午中日战争后,西学的兴起蔚然成风。张之洞创立的两湖书院改革了教学内容,将经、史、理、文四科改为经、史、天文、舆地、地图、算学六门。又将地图科改称兵法,分为三类:兵法史略学、兵法测绘学、兵法制造学。增设化学、博物、测量、军训和体操等课程。湖南的求是书院还聘请外籍教师讲授西学,并且购置了教学实验设备。此外还建立了中西学并重的考试制度,每月初一考西学、每月十五考中学。陕西的崇实书院设立格致学、外国时局与政治、外国刑律、公法、条约以及水陆兵法、地舆、农学、矿务、语言等课程。陕西的味经书院将西方风土人情、两洋史、西洋政治、电气、光镜、化学、医学、气学等亦列入课程之中。湖南岳麓书院还专门设立"评学"课程。梁启超主持的长沙时务学堂对教学提出的要求是"通古今,达中外",要求学生必读时事新报,及时了解国内外最新动态。时务学堂还沿用书院的讲会制度,以星期日为讲期,议论政治,讨论中外时务,并延揽名流学者轮流讲演。梁启超还采取谈话、座谈的方式,邀集学生数人共同讨论,随时提问解答,教学气氛十分活跃。
晚清书院教育的嬗变为彻底废除旧的教育制度准备了条件。光绪二十二年(1896)刑部郎中李端棻正式向朝廷建议改变书院章程,规定书院要设立格致、制造、农学、商学、兵学、矿学、交涉学等。同年翰林院侍讲学士秦绶章上奏,建议书院的史学要附以时务,掌故之学要附以洋务、条约和税务,舆地之学要附以测量和图绘,算学要附以格致和制造,译学要附以外国语言文字。这无疑是保留传统学科之名而改变教学内容之实。这些建议都被朝廷采纳,颁行各省。书院教育制度的嬗变成为清末教育改革的先声。
五、西式教育的引进和新学制的确立鸦片战争给中国社会造成了全面冲击。传统教育不切实用的弊端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书院虽能对教育内容进行某些调整,但并不意味着教育制度的变革。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洋务派官员开办的讲授西文、西方工艺和西方军事的学堂,是官方正式引进西式教育的开端,但早期的洋务派并未对旧的教育制度提出疑问。维新派人士则从变法的角度看待旧的教育制度,率先提出"废科举、兴新学"的主张,向旧教育制度提出了挑战。由于变法的失败,"废科举、兴新学"的主张未能实现,但其对旧教育制度的否定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快成为被各界接受的势在必行的主张。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不得不按着各派人士的主张废除了旧的教育制度,开始全面改变新旧教育制度并存的局面,新学制渐渐成为唯一的合法学制。
(一)西式教育的引进官方引进西式教育是从洋务运动开始的。受洋务思想的制约,洋务派官员并非打算全面引进西方教育制度并以之取代固有学制,而是出于为洋务活动服务的目的而把西式教育的引进局限于对外交涉、引进军事装备和建立为军事装备服务的西文、军事和工艺制造等少数几个门类。
1。外国语学堂的设立洋务派首先感到急需的是翻译人才。《天津条约》规定,以后中外交涉的条约均用英文书写,仅在三年内可以附用汉文。中外交涉的日益增多和外务的紧急需要,促使清政府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兴办了以培养外语翻译人才为主的京师同文馆(1862)、上海广方言馆(1863)、广州同文馆(1864)等学堂。
同治元年(1862)七月,由恭亲王奕等奏请,在北京成立京师同文馆,附属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最初仅设英文馆,第二年相继成立法文馆和俄文馆。后来,奕等认识到学习天文、算学的重要性,于同治五年(1866)十一月要求加设天文算学馆。此议一出,立即遭到朝中许多大臣的非难。大学士倭仁等认为中国人学天文算学是一种耻辱,横加反对。经过反复辩争,清廷终于同意奕等人的意见,在同治六年(1867)添设了天文算学馆。天文算学课的设立是官方正式把西方近代自然科学作为教学内容的开始,同文馆自此由单一的外语学堂变成综合性的专科学校。同治十一年(1872),同文馆添设德文馆,光绪二十二年(1896),又添设东文馆。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入侵北京,京师同文馆解散。次年清廷兴办京师大学堂,将同文馆并入其内,后称"译学馆"。
同文馆的学生,最初只有10 名。后来添设法、德文馆,每馆也只有10名学生。到光绪十三年(1887),同文馆学生的名额已增加到120 名,以后就一直保持这个数目。同文馆的学生,最初只限招收15 岁以下的八旗子弟,后来也招收30 岁以下科举出身的正途人员,诸如秀才、举人、进士以及五品以下的官员。
同文馆的学制分五年和八年两种。八年制课程设置如下:首年:认字写字,浅解辞句,讲解浅书。
二年:讲解浅书,练习句法,翻译条子。
三年:讲各国地图,读各国史略,翻译选编。
四年:数理启蒙,代数学,翻译公文。
五年:讲求格物,几何原本,平三角,弧三角,练习译书。
六年:讲求机器,微分积分,航海测算,练习译书。
七年:讲求化学,天文测算,万国公法,练习译书。
八年:天文测算,地理金石,富国策,练习译书。
五年制的课程设置如下:首年:数理启蒙,九章算法,代数学。
二年:学四元解,几何原本,平三角,弧三角。
三年:格物入门,兼讲化学,重学测算。
四年:微分积分,航海测算,天文测算,讲求机器。
五年:万国公法,富国策,天文测算,地理金石。
同文馆的考试分为四种:一为月课,每月初一举行。二为季考,二、五、八、十一月各月初一举行。三为岁试,每年十月举行。四为大考,每届三年举行。每届大考后,优秀者授为七、八、九品等官,劣者分别降革留馆。考试时,由总教习、提调、分教习监场。学生考得官职以后,每年的奉银,由奏拨各海关船钞项下支给。
同文馆的教习,除汉文由中国教师讲授外,其它课程的教习多为外国人。同文馆前后总计约近百名教习,外国教习约占80%。仅举同文馆各馆创办时第一名教习为例:英文馆是英国传教士包尔腾,法文馆是荷兰传教士司默灵,俄文馆是俄国驻华使馆翻译柏林,德文馆是俄文德文教授第图晋,东文馆是杉几太郎(在他未到任前曾由东文翻译唐家桢兼任),只有算学馆第一任教习是中国著名数学家李善兰。同文馆的教习,最初是各馆分立,没有总辖校务的人员。同治八年(1869)由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介绍,任命美国传教士丁韪良为总教习,这就是同文馆第一任校长。丁氏在同文馆任校长达25 年之久,直到光绪二十年(1894)才由欧礼裴担任。同文馆除教习外,还有提调与帮提调四人,提调从总理衙门办事人员中拣选满汉各一员兼任,专管学馆一切事务。帮提调二人自同治四年起,轮流居住馆内。
同文馆还附设有印刷所,译印数、理、化、历史、语言等方面的书籍。
洋务派创设同文馆,将"西文"和"西艺"引入课堂,效法西方采取班级授课,这是对中国传统儒学内容和个别施教方法的一次革新和突破。虽然同文馆存在教学质量不高、后期管理不善、不重视"西政"学习等弊端,但它毕竟开创了中国人兴办西式学校的先河,对中国新教育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京师同文馆设立以后,洋务派又相继建立起我国近代第一批外国语学堂,其情形与京师同文馆大略相同。简况请见下表(根据《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上册有关资料编制):2。军事学堂的设立洋务派创办近代海军和陆军以后,立即面临新型军事人才缺乏的问题。
他们看到,西方各国讲求军事,其兵士将领,皆由水师学堂、武备学院造就出来,遂决定加以模仿。于是,专门培养军事人才的学堂,如天津水师学堂(1881)、天津武备学堂(1886)、广东水陆师学堂(1886)等便相继出现了。
天津水师学堂创设于光绪六年(1880),是直隶总督李鸿章名称刨办时间创办人堂址招生对象学生人数总办与教习年限与课程备注上海广方言馆同治二年(1863)江苏巡抚李鸿章上海敬业书院内( 同治八年移入江南机器制造局)14 岁以下, 资禀颖悟,根器端静之文童正课40名附课40 名第一任总办: 陈兰彬第一任洋教习:林乐知、傅兰雅三年毕业。课程:国文、英文、法文、算学、代数学、对数学、几何学、重学、天文、地理、绘图等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为兵工中学堂广州同文馆同治三年(1864)广州将军瑞麟、两广总督毛鸿宾广州城北门内朝天街14 - 20岁之间的满汉学生, 也收20 岁以上有科举功名的学员20 名(旗人16 名,汉人4名) 同治十年以后专收旗人子弟第一任馆长:谈广楠、汤森第一任汉文总教习: 吴嘉善英文教习:谭顺三年毕业。课程:英文、法文、德文、汉文、算学等光绪二十八年并入广州驻防中学堂,三十一年又划出为广州译学馆,次年改称两广方言学堂。
新疆俄文馆光绪十三年(1887)新疆巡抚刘襄勤省城教习:桂荣光绪三十一年裁撤, 三十四年复设。
台湾西学馆光绪十四年(1888)台湾巡抚刘铭传台湾20 名(后又添10名)教习:英国人布茂林课程: 英文、汉文、图算、测量、制造名称创办时间创办人堂址招生对象学生人数总办与教习年限与课程备注珲春俄文书院光绪十五年(1889)总理衙门奕劻珲春15 名湖北自强学堂光绪十九年(1893)湖广总督张之洞武昌城内铁政局旁15 - 24 岁之间口齿灵敏、精通华文者每馆30名, 共120 名,光绪二十四年增为150 名。
总办: 蔡锡勇、张斯珣汉教习:郑毓英等,洋教习:波立沙(俄)
等五年毕业。课程:英文、法法文、德文、俄文、日文、汉文等。
光绪二十九年( 1903 )改为文普通中学。
湖南湘乡东山精舍光绪二十一年(1896)刘襄勤湘乡东台山下莲花屋场不分生童,报名投考20 名算学、格致、外语、商务奏请设立的。光绪七年(1881)七月校舍落成,经费由北洋海防经费内开支。挑选天津附近13 岁以上、17 岁以下读过几年书的良家子弟入学。始招学生60 名,光绪十四年(1888)在堂学生达到120 名。学习期限为5 年,不准退学,也不准应童子试,以免妨碍功课。学堂仿照英国海军教习章程制订条例和计划,派留学英国学习海军回国的严复为总教习,聘用英国军官为教练。分设驾驶、管轮两科,驾驶科专习管驾轮船,管轮科专习管理轮机,学习英语、几何、代数、三角、重学、化学、格致、天文、地舆、测量推算、驾驶等课程,并习汉文,训演外国水师操法。四年在堂学习各种课程,一年上练船实习。学生毕业后分往北洋海军任职,或选派赴外国留学。这是中国最早的新式海军学校。
其后,各地也陆续兴办一批水师学堂,详见下表(采自朱有。。《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上册第532 页及其他资料)。
为了改造旧式军队,洋务派还着手兴办陆军学堂。第一个陆军学堂是天津武备学堂。
天津武备学堂创设于光绪十一年(1885),也是直隶总督李鸿章奏设的,经费也由北洋海防经费内开支。学堂模仿德国陆军学校,聘用德国军官教练。挑选北洋各营兵弁精悍敏捷者入堂肄业,文员愿习武事者一并录取,学生约百余人。学习天文、舆地、格致、测绘、算化诸学,兼习经史。一月之中,每隔三五日,由教师督率学生,赴营演试枪炮阵式及造筑台垒之法,操习马队、步队、炮队及行军、布阵、分合、攻守诸式。开始仅学习一年,考试合格,即发回各营,后来逐渐延长年限,选募年轻学生肄业。光绪二十二年(1896)时有学生280 人,分设马队、步队、炮队各科。北洋系将领如冯国璋、段祺瑞、曹琨、吴佩孚等都出自此校。八国联军侵占天津时学校被焚毁。
名称创办时间创办人堂址学生人数总办与教实专业与课程备注资料来源广东黄埔光绪十二年( 1886 )
两广总督引之洞附设于黄埔水鱼雷局洋教习:马驷(德)
鱼雷专业1906 年并入广东水师学堂《中国近代教育大事记》第46 页北京昆明湖水师学堂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1881.1.27 )开办海军衙门总理大臣醇亲王奕■以海军之权不能操在汉人手中为理由,向慈禧建议而设。
北京颐和园1893 年第一期毕生36 名,专门培养八旗海军人才。
航海科驾驶班后因无款停办亦办《教育大辞书》第871 页。《中国近代教育大事记》第52页山东威海卫水师学堂( 又名山东刘公岛水师学堂)
光绪十五年( 1889 )
奏办, 光绪十六年( 1890 )
开学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威海卫之刘公岛30 余名总办丁汝昌兼。洋教习:马吉芬(美)
课程: 洋文、洋语、史论、算学、海图、星象、、测量、格致《中国近七十年来教育记事《李文忠公全书》奏稿七十二第22 页。陈景芗:《旧中国海军各军事学校及训练机构沿革史》。《未刊稿》奉天旅顺口鱼雷学堂光绪十六年( 1890 )
北洋舰队设旅顺口鱼雷营内先后三届学生共23名洋教习:福来舍(德)
以鱼雷为主,兼习德文,普通数学,航海常识。
《中国近代教育大事记》第56 页名称创办时间创办人堂址学生人数总办与教习专业与课程备注资料来源山东烟台海军学堂光绪二十年( 1894 )
山东烟台东山先后毕业学生233 人航海专科《教育大871 页广东水陆师学堂光绪十三年( 1887 )
两广总督张之洞广州黄埔最初70 名洋教习:李家孜(英)
管轮专业:轮机制造原理及运用;驾驶专业:天文、海道、驾驶、攻战陆师课程(略)
《清朝续文(二)卷1第8678 页公奏稿》20 - 24 页江南水师学堂( 又名南洋水师学堂)
光绪十六年( 1890 )
南洋大臣曾国荃南京学额120 人( 先后共培养出驾驶学生97 名,轮机班学生92名)
管轮专业: 气学、力学、水学、火学、轮机学、绘图。驾驶专业:几何、代数、三角、海道、驾驶、鱼雷宣统三年( 1911)停《清朝续文(二)卷1第8679 -《曾忠襄公21 ,第44公报》二十致汇编》第甲午中日战争以后,各省效法天津武备学堂,陆续兴建了以培训步兵为主的学堂,其情况列表如下(引自《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上册第547-550 页,并参照该书第540-546 页内容补充)。
3。专业技术学堂的设立洋务派为造轮船、制机器、开矿山、筑铁路,花大量白银从西方进口机器设备,但是缺少懂得安装、操纵、维修这些机器的人员;况且外国机器设备发展迅速,种类不断增多和更新,中国不学习制造原理,"只能步其后尘,不能独出奇异"①。因此,洋务派开设了以培养制造和驾驶等技术人才为主的学堂。有代表性的是福建船政学堂、上海江南制造局附设工艺学堂和广东实学馆。
福建船政学堂为福建船政局的一部分,是闽浙总督左宗棠于同治五年(1866)奏请创办的。设立前后两学堂,聘请法国人和英国人担任教习,总名求是堂艺局,教育体系悉按英法海军学校成规。当时制造学公推法国为最优,因此前学堂注重法国学问,专习造船,基本课程有:法文、算术、几何、
① 中国近代史料丛刊《洋务运动》第2 册,第130 页。
代数、三角、物理、机械学、轮船与轮机原理等;至于管轮驾驶学,以英国为优,因此后学堂注重英国学问,专习管轮驾驶,课程有:英文、算术、几何、代数、平面三角和球体三角、航海天文学、航海理论、地理等。两堂并读《圣谕广训》及《孝经》,兼课策论。学生除由本地考选聪颖子弟外,又从香港英国学校中挑选优秀者前来肄业。学习期限为五年,学生一切膳宿费用皆由学校供给。每三月考试一次,由教员分别等第,得一等者赏洋十元,二等无奖,三等记过一次;两次连名称奏办时间创办人堂址招生对象学生人数总办与教习年限与课程备注资料来源江南陆师学堂光绪二十一年( 1895冬)
两江总督张之洞南京仪门内之和会街年在十三岁, 文理通顺, 能知大义之聪颖子弟。
第一期150 名总办:有钱德培、席涸湘,俞明震、罗长绮等教习:总教习:骆博凯(德)教习:泰伯福、屯和恩、濮斯玛等(德)
修业期限三年。内堂课业有兵法、绘图、舆地、地形、军器、历史、营垒、算学、测量工程、人伦道德、汉文、英文、德文、日文。外场课业有步操、打靶、炮操、体操、马操。
宣统元年( 1909 )
二月停办《张文襄公奏稿》、《光绪朝东华录》浙江武备学堂光绪二十二年( 1896 )
七月浙江巡抚廖寿丰杭州求是书院西隅挑选浙江省内防营之年在二十五岁以下, 略识文字, 身体健壮之哨长营书勇丁。
新生40名总办: 伍兰荪、联豫总教习:齐滕季次郎、三宅缝造(日)
修业期限正科三年, 速成科一年。正则科科目:战术、兵器、地形、筑城、代数、三角、测绘、日文翻译、日本语言、兵式操练、技艺(马术、器械、体操、竹剑、木枪)物理、化学、伦理、行伍须知、地理、历史、数学。速成科:战术、简易测图、筑城、数学、汉文、图学、兵式操练及技艺(器械,体操、木枪、竹剑)。
光绪十二年( 1906 )
五月停办, 改设浙江陆军小学堂。
《清朝续文献通考》名称奏办时间创办人堂址招生对象学生人数总办与教习年限与课程备注资料来源直隶武备学堂光绪二十二年(1896)四月直隶总督袁世凯在正兵内考选234人,其中年幼者50人,作为德文官弃学生;年长者80人,作为炮队官弃学生;又80 人作为步队官弃学生;又选24 人为马队学生。
总额234 名德文学生总教习:段祺瑞;步队学生总教习:梁华殿马队教习:曼德拉德文学生:德文、武备;炮队学生:测算、绘图、垒台、炮法、汉文等;步队学生:行军兵法、测算、绘图、枪队等;马队学生:测绘、武备等。
学习期限二年。
《清末新军编练沿革》、《光绪朝东华录》(四)
湖北武备学堂光绪二十二年( 1896 )
九月湖广总督张之洞武昌专选文武举贡生员及文监生文武候补员弃以及官绅世家子弟、文理通畅、体质坚壮、志气朴诚者。
学生120 名总办:蔡锡勇洋教习:法勒根汉根次(德)
讲堂功课:军械学、算学、测量、绘图学、枪炮、子弹、营阵、营垒,攻守等。操场功课:枪队、炮队、马队、工程、打靶、行军、测量、体操等。学习期限三年。
《清朝续文献通考》、《张文襄公公牍稿》卷28名称奏办时间创办人堂址招生对象学生人数总办与教习年限与课程备注资料来源贵州武备学堂光绪二十四年( 1898 )
五月贵州巡抚王毓藻贵阳宝黔局右隅招考精通汉文,身体健壮之举贡生监及略通汉文年在三十岁以下之武弁武生。
50 名教习:刘玉琦、李荫桂外场操练、演习、兵略、测量。
光绪三十二年( 1906 )
三月停办,改设贵州陆军小学堂。
《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260 页陕西武备学堂光绪二十四年( 1898 )
七月陕西巡抚魏光焘西安西关贡院招选陕西省武举、武生、武童。官员子弟亦可报考。
总办:丁士彬教习:廖化尤洋操、枪炮学、西洋战法、舆地测算。
光绪三十二年( 1906 )
闰四月停办,改设陕西陆军小学堂。
《光绪朝东华录》、《清朝续文献通考》、《戊戌变法档案史料》名称奏办时间创办人堂址招生对象学生人数总办与教习年限与课程备注资料来源安徽武备学堂光绪二十四年(1898)月安徽巡抚邓华熙安庆抚署东侧演武厅旧屋招考聪每健壮之举贡临生及文武候补候选员弁、士绅子弟。
开办时40名总办:由安庆知府兼任提调:谭学衡修业年限三年。内堂课程有:养兵秘诀、步兵操典、枪之保存法、体操教范、数学、世界地理、卫生、测绘、战术、营垒、兵旗等。外场有:步操、枪操、柔软体操、器械体操,行军、打靶、剑卫等光绪二十五年(1899)四月开办。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月,安徽巡抚恩铭就该学堂改为安徽陆军小学堂。
《光绪朝东华录》、《戊戌变法档案史料》名称奏办时间创办人堂址招生对象学生人数总办与教习年限与课程备注资料来源山西武备学堂光绪二十四年(1898 )
九月山西巡抚胡聘之太原教场迤东一带16 -25 岁之文武世家,官幕绅商子弟及各营兵勇。
每年收120 名总办:祖绳武修业年限三年。内堂课程:史学、掌故、兵法、舆地、军器、算学、图绘;古代英豪事迹,忠孝节义节义及清朝历年中外交涉战争之事。
场操有步队、马队、炮队、工程队之分阵法。
光绪二十六年(1900)山西巡抚毓贤裁撤。光绪二十八年( 1902 )
三月一日重新开办后的情况。
《光绪朝东华录》《戊戌变法档案史料》江苏武备学堂光绪二十七年(1901 )
七月苏抚聂辑■委托丁翘山开办苏州盘门外自江苏防营挑选识字勇丁为正课生,选募官绅子弟用及文武举贡生监为附课生。
正课生:40 名附课生40督办:松峻督戴子迈提调:王毓江修业年限三年。课堂课业有:战法、地势、军械、测绘、算学、营垒战法、地势、军械、测绘、算学、营垒、汉文。
外场课业有:操枪、操炮、柔软体操、器械体操、打靶、行军。
学绪二十七年七月,丁翘山开办随营学堂,后改为江苏武备学堂。
光绪三十四年(1908)八月改为江苏陆军速成学堂《光绪朝东华录》名称奏办时间创办人堂址招生对象学生人数总办与教习年限与课程备注资料来源绥远武备学堂光绪二十七年(1901 )
十二月绥远将军信恪绥远城之启秀书院改设,后转至绥远城旗署旧址。
凡聪敏健壮,略识文义,年在二十以下之旗丁皆可参加考选入学定额: 60名监督:陈光远提调:文瑞教习:胡恩光、方■乔桐荫《学绪朝东华录》四川武备学堂光绪二十八年(1902 )
二月川督岑春煊成都北校场之旁速成科由四川各营保送已经归标都守以下营弁,本课、次课均收考取四川文武举监生童及官商客籍子弟入学。
额设:200 名总办:罗宗岭马汝骥监督:朱光忠王凯臣总教习:松浦宽威大佐修业年限带成科一年;课科三年,次课科修业二年后再升入课科,共五年。
课程分外国功课和国学。
外国功课有学,术二科。
学科有战术、兵法、地形、物理、化学、测绘、学、兵器 、军粮、军医及外文。术科有体操、步法、阵法、炮队、马队、步队、工程队、行军队、枪炮演放测准、骑驭、游泳等。
国学分修身、经、史、舆地、诸子、词章六门。
学绪二十四年(1898 )署理川督恭寿,在成都昭忠祠试办武备学堂,因规模简陋,故二十八处(1902 )二月另建,二十九年(1903)开办。光绪三十二年( 1906 )
三月停办。
《光绪朝东华录》名称奏办时间创办人堂址招生对象学生人数总办与教习年限与课程备注资料来源福建武备学堂光绪二十八年( 1902 )
五月闽浙总督许应骙福州无论本省外省官绅子弟一律招收正科班:60 名、速成班: 60名总办:孙道仁正科班修业三年,教授普通军事学;速成班修业一年,教授简略军事学。
光绪三十二年(1906 )
十一月改为福建陆军小学堂。
江西武备学堂光绪二十八年( 1902 )
十一月江西巡抚柯逢时南昌行台( 永和门)
招收赣省平民子弟为正课生;招收官员子弟为附课生。
正课生:120名附课生:40 名监督:陈伯文课程:兵法、体操、德文、算学。
光绪三十二年(1906 )
二月停办,改设江西陆军小学堂。
《光绪朝东华录》广东武备学堂光绪二十八年(1902 )
两广总督陶模、广东巡抚德寿黄埔广东陆师学堂旧址。
180 人总办:罗崇岭学绪三十一年(1905 )
改为两广陆军中学堂。
《东方杂志》,光绪三十一年第十二期甘肃武备学堂光绪二十八年(1902 )
甘肃巡抚饶应祺由省标营内挑选文理通顺,体力合格之八十名学生为正额生;招收官员子弟为附课生。
正额生80名。
光绪三十二年(1906 )
停办,改设甘肃陆军小学堂93名称奏办时间创办人堂址招生对象学生人数总办与教习年限与课程备注资料来源湖南武备学堂光绪二十九年( 1903 )
四月长沙小吴门外本省优秀青年定额:100 名教习:陈兰薰等(江南陆师学堂毕业生);章继诗、陈蔼士等(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生)
光绪三十一年( 1905 )
停办,改设湖南陆军小学堂。
《光绪朝东华录》江南武备学堂光绪二十九年( 1903 )
十二月两江总督魏光焘江宁省城昭忠祠借地开办,并在城内小营另建新堂。
由江苏省各营旗官兵中挑选。
正额生:240 名附课生: 10名总办:陶森甲修业年限一年。课目有:军制、地形、测绘、战术、兵器、筑城、算学、日文、马学、卫生、兵旗、野外要务及马步炮工各种操典。
河南武备学堂光绪三十年(1904 )
河南巡抚陈龙开封南关凡本籍或驻防旗丁之年在15 -25 岁,聪敏,身体健壮及略通文理者,不论武举,武生。。、或官绅世家子弟均可报考。另招本籍或客籍自费学生。
自费生:20 名武备学生: 40名随营学生:40 名总办:吴葑修业年限三年。课目有:舆地、测算、炮学、枪学、军器学、防守学、工程学、水雷、地雷、汉文。
光绪三十二年( 1906 )
三月停办,改设河南陆军小学堂《东方杂志》光绪三十十一年第一期考一等,加赏衣料等物;反之,如两次连考三等,则给以警告,三次连考三等,则勒令退学。因此,学生淘汰率很高,开办后入学的学生有105 名,到同治十二年(1873)底仅剩下39 名。最后二年中,学习制造的学生必须至船厂工作,学习管轮驾驶的学生必须上舰实习。毕业后授以水师官职或派充船厂监工、船主。除前后学堂外,后又添设绘事院和艺圃。绘事院内分二部,一部学习船图,一部学习机器图。艺圃从各厂招收青年工人,随同洋匠学习,名为艺徒。同治十一年(1872)以后,学校建制趋于完备,两个学堂共有六科:法文学堂由造船科(即前学堂)、设计科(即绘事院)和艺圃三个科组成,英文学堂由航行理论科(即后学堂)、航行实践科(即练船)和轮机房(即管轮学堂)三个科组成,共有学生和艺徒300 余名。光绪三年(1877),沈葆桢、李鸿章会奏选派船政学堂学生30 名分赴英法学习驾驶和制造,以后又派出三批。船政学堂初期由左宗棠、沈葆桢办理,成效卓著,培养出不少海军军官和造船人才;后期逐渐衰落。民国元年(1912)11 月,前学堂改为福州海军制造学校,后学堂改为海军学校。
上海江南制造局附设工艺学堂。同治十三年(1874)上海江南制造局设立操炮学堂,学习军事工程。课程有汉文、外文、算学、绘图、军事、炮法等,光绪七年(1881)改为炮队营。光绪二十四年(1898),炮队营和江海关道所设的广方言馆合并,改称工艺学堂,分化学工艺和机器工艺两科,课程有汉文、英文、算学、化学工艺、机器工艺、绘图等。有汉文教习二人,西学教习六人,学生50 名。学习期限为四年。工艺学堂后改称工业学堂,旋又改为兵工学堂,并附设兵工小学。
广东实学馆(西学馆)。光绪二年(1876)两广总督刘坤一提议设西学馆,光绪七年(1881)总督张树声主持建造,拟定章程,次年建成开学。首届招生50 名,学习轮船驾驶和制造,学制五年,统一课程有外文、数学、汉文等,学驾驶的,加习航海、天文、船艺等,学制造的加习重学、微积分、化学、格致、汽机、造船、制炮等。学生学习期满,再分赴工厂、轮船、外国学习,使之精益求精。光绪十年(1884)张之洞任两广总督后,将广东实学馆改为博学馆,光绪十三年(1887)又将博学馆并入广东水陆师学堂。除军事技术学堂外,洋务派还设立了电报、医学、铁路、矿务等学堂,详情见下表(根据《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上册有关资料制表)。
洋务运动时期创办的一系列学堂,是中国自办的第一批新式学校,是对西式教育的第一次引进。它们介绍和传播了西方科学技术知识,培养了中国早期的外语人才、军事人才和科技人才。虽然它们的规制尚不完善,教学内容局限于"西文"和"西艺",且强调四书五经等封建主义旧学,以及过多依赖外国人等,以至于质量不高,没有培养出能使中国救亡图强的真正有用的人才。但从整个中国教育发展进程来说,洋务教育是对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教育的一个重大突破,为中国新教育的发展开拓了道路。
(二)新学制的确立1。旧学制的废除正式向旧教育制度发动冲击的是维新派的变法运动。维新派的代表人物康有为、梁启超等在主持书院时曾部分引进西方当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办学过程中对旧教育制度的弊病名称创办时间创办人地点招生对象学生人数总办与教习年限与课程备注福州电气学塾学绪二年(1876 )
中丞丁雨生福州28 名来自香港和广州,读过英文,其余毕业于船政局所属学堂首批32名课程:电气原理、电线安装与维护、收发电报等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一所电报学堂天津电报学堂光绪六年(1880 )
北洋大臣李鸿章天津首批32名, 1895年为50名课程:电报实习、基础电信问题、仪器规章、国际电报规约、电磁学、电测试、各种电报制度与仪器、铁路电报、设备、陆上电线与水下电线的建筑、电报线路测量、材料学、电报地理学、数学、制图、电力照明、英文、中文等先后毕业生达300 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 )前停办。
上海电服学堂光绪八年(1882 )
上海首批20名总办:姚彦鸿教习:唐璧田学习收发报技术天津医学堂(北洋医学堂)
光绪二十年(1894 )
北洋大臣李鸿章天津首批为撤回国的留美生;第二班为香港师范学校的毕业生;第三班为香港中心学校毕业生首批8 名第二班4名第三班12 名校长:林联辉督学:欧士敦医官光绪七年李鸿章在其开办的总督医院附设医药学校,光绪十九年该校由政府接办,改名为北洋医学堂,翌年经李正式奏准成立。
这是我国自办的第一所西医学校。
山海关铁路学堂光绪二十一年(1895 )
津榆铁路公司山海关(曾移至天津)
60 名总教习:丁家立光绪二十六年解散。是我国最早的铁路学堂。
南京陆军学堂附设铁路学堂学绪二十一年(1896 )
两江总督张之洞南京90 名名湖北矿务局工程学堂光绪十八年(1892 )
湖北矿务局武昌20 名由学绪十七年一个分析煤炭和铁矿石的班级扩充而成南京矿务学堂学绪二十四年(1898 )
江南盐巡道,胡云台观察南京年在30岁以内、15 岁以外之生童:课程:德文、汉文、格致、地质学、矿物学、算学、历史、体操、绘图等和新式教育的科学性加深了认识。光绪二十四年(1898)四月二十三日开始的变法把维新思想变成了维新行动,对旧教育制度的否定也由宣传鼓吹变成实际行动。光绪皇帝颁布的一系列变法诏书中有一些就是对科举制度下的旧教育制度进行的重大变革以及新的办学方案。其主要内容是:废八股取士之制,改试时务策论。
筹办京师大学堂,命孙家鼐管理大学堂事务,经费由户部筹拨。将官书局、译书局归并大学堂由管学大臣督率办理。
要求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的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西学的学校。省会的大书院改为高等学堂,府郡书院改为中等学堂,州县书院改为小学堂。地方自行捐办的义学社学等,也一律兼习中学和西学。各省绅民捐建学堂者予以奖励。民间祠庙已无祠典者一律改为学堂。
废朝考之制。
诏兴农学,设立农务学堂,广开农会,刊发农报,购置农器,命各省学堂翻译外洋农学诸书。
设立翻译局及编译学堂。
鼓励出版书籍及报纸,允其免税;准许自由开设报馆及学会;开放言论,鼓励上书。
设立医学堂,归大学堂管辖,着孙家鼐详拟办法。
于已开通口岸及出产丝茶省分设立茶务学堂,及蚕桑公院。
各省教职改为中小学堂。
鼓励设置各种实业学堂,并鼓励各种新著作和新发明。
上述这些改革措施,体现了维新派发展资本主义教育的愿望,是对封建传统教育的一次冲击。但是,由于资产阶级改良派的软弱性,他们在西学与中学之争中对中学采取了保留态度,反对封建教育传统不够彻底,因此这些改革也不够深入。更重要的是,这些措施全凭诏书、上谕下达,在很多地方遭到顽固派的阻碍,真正能实现的很少,最终又因慈禧太后发动戊戌政变而被全部废除。尽管如此,维新运动时期的教育改革影响还是巨大的,各地公私立学校从此发展迅速,特别是私立学校得到很大的鼓励。梁启超便说:"政变以后,下诏废各省学校,然民间私立者尚纷纷见,亦由民智已开,不可抑遏"。从维新运动起,开始了一次文化革新运动,它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封建专制教育思想对人们的束缚,西书大量翻印,新书刊大量出版,废科举、兴学校、学西学等思想深入人心,形成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义和团运动以后,清政府不得不将宣布废除的改革措施又次第恢复实行。
辛丑(1900 年)以后,迫于中外形势的剧变,慈禧太后不得不悄悄地拾起维新派的部分主张和建议,把改革纳入自我调节的轨道。从光绪二十七年至宣统三年(1901 年至1911 年),清政府陆续颁布了各种章程,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调整机构、整顿吏治、裁汰绿营、编练新军、振兴实业、奖励工商等等,是为"新政"。其中,变相地继承了百日维新提出的教育改革方案。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二日,清政府下兴学诏,谓:"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切实整顿外,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均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这样,兴办近代学堂便成为清统治者的既定国策推行到全国。由于这一政策适应了资产阶级的愿望和要求,他们广泛地参加了兴办学堂的活动,从而出现了政府提倡、官吏督促、士绅热心的兴学局面。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四日,清政府下令各省选派学生出洋留学,十二月二十四日,又命选派八旗子弟出洋游学,次年九月四日,清政府再次命各省督抚筹款选派学生赴西洋游学;光绪二十九年八月十六日,湖广总督张之洞奏定《出洋学生约束章程》十款及《奖励章程》十款,对留学生的管理以及奖励作了详细规定。这些谕令和章程对清末留学热潮的出现起了促进作用。
光绪三十一年(1905)八月,清政府诏准"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光绪政要》卷三十一,第57-59 页)。在中国实行了1300 余年的科举制度就此彻底废除,它宣告了传统教育在形式上的终结。科举制的废除,为近代学堂的兴起扫除了一大障碍。新政时期,中国新式教育获得了空前发展,而新教育制度的确立,也在此时期完成。
2。新学制的酝酿旧学制废除之时,新学制取代旧学制已有水到渠成之势。第二次鸦片战争以来,一批有先进思想的有识之士已经开始酝酿新学制,而且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第一个倡议制定近代学制的是中国最早受过美国高等教育的容闳,他在咸丰六年(1856)曾向太平天国干王洪仁玕建议"颁定各级学校教育制度",但是太平天国运动失败,他的理想未能实现。
其后,清政府的一些出访国外的官员,介绍过西方的教育制度,如斌椿的《乘槎笔记》、黄遵宪的《日本国志》、王之春的《广学校篇》等等。有些外国传教士也建议清政府仿效西方教育制度开办各级学校。同治十二年(1873),德国传教士花之安出版了他的《德国学校论略》,向中国介绍了德国的教育制度。光绪九年(1883),美国传教士林乐知受总理衙门的委托,完成了关于欧美和日本教育制度的报告。其他如李提摩太、李佳白等人也写了不少著作介绍西方各国教育制度。这些书籍对中国的影响很大。维新运动前后,维新派一些人士和清政府一些官员都提出过建立新学制的构想。光绪二十二年(1896),刑部侍郎李端棻在《请推广学校折》中,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开设三级学校--府州县学、省学、京师大学,每级三年。光绪二十四年(1898),康有为在《请开学校折》中,建议清廷"远法德国,近采日本",设立小学、中学、专门高等学和大学。同年,张之洞撰《劝学篇》,也主张"京师省会为大学堂,道府为中学堂,州县为小学堂。"
清政府明令各省选派学生出洋游学以后,留学生特别是日益增多的留日生翻译了大量介绍日本教育制度的书籍,如《日本新学制》、《日本学制大纲》、《日本普通学科教授细目中学校令施行规则》等等,这对中国仿效日本教育模式制定学制起了促进作用。
清政府除主张多派学生留学外,还鼓励国人出国游历考察,因为后者时间短、花费少、收效快。在这种情况下,管学大臣、京师学务处以及各省学务处、各地学堂,都多次派人考察日本学务,也有不少人自费前往。可以列表说明(见103 页表)如下。
考察者或参观各地学校,或走访文部省,或与日本教育家进行交流,从而获得了对日本教育的大量感性知识。他们还收集了大量书籍图表,带回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如罗振玉详细收集了有关日本教育制度的各种章程和统计数字,缪荃孙将从日本资料翻译来的日本1076 所各类学校的图表全部刊录于《日游汇编》,李宗棠搜集、购买各类学校章程、规则136 种,等等。不仅如此,考察者还将在日本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介绍日本教育的具时 间姓 名身 份派 遣 者考 察 日 记光绪二十七年(1901 年)
李宗棠安徽省特官二品顶戴按察使湖北候补道安徽巡抚王之春①《考察学务日记》②《考察日本学校记》同上罗振玉湖北农务局总理兼农务学堂监督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扶桑两月记》光绪二十八年(1902 )
项文瑞《游日本学校笔记》同上吴汝纶京师大学堂总教习管学大臣张百熙《东游丛录》同上方燕年山东巡抚周馥《瀛州观学记》光绪二十九年(1903 )
胡景桂直隶学校司督办北洋大臣袁世凯《东瀛纪行》同上缪荃孙江南高等学堂总教习《东游日记》同上杨 澧袁世凯《日本普遍学务录》同上王景禧直隶学务处《日游笔记》体情况,与自己对中国教育改革的感想和建议一并写成考察日记。所有这些为中国模仿日本制订学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蓝本。考察者中,有许多教育名家,考察促使他们的教育思想完成了由养士教育到新民教育的转变,促使他们回国后将在日本学到的经验应用于教改事业,从而极大地促进了中国近代教育制度的确立。例如,罗振玉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在上海创办了《教育世界》杂志,从光绪二十七年至二十九年(1901~1903)刊登了日本新教育的章程、法令、规章制度共97 篇,其中不少是他本人在访日期间收集来的,为中国制订近代学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他还根据考察日本教育的观感和调查得出的结论,发表了十几篇文章,从学制到具体课程的设置,都提出了自己的设想。他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所写的《学制私议》中,主张教育应有以下几个阶段:一、由六岁至九岁,入寻常小学(亦称蒙学)四年,十岁至十二岁入高等小学三年。二、由十三岁至十六岁,入中学四年,或入寻常师范四年。三、由十七岁至十九岁入高等学校三年,或入专门学校三年,或入高等师范四年。四、由二十岁至二十二岁入分科大学三年。五、由二十三岁至二十六岁入大学院。凡五年。(《教育世界》卷二十四。转引自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247 页)。从"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中都可看到这些建议的影子。
3。新学制的确立经过近40 年的酝酿,在旧学制正式废除以前,新学制的基本模式已经初步奠定,光绪二十八年(1902)八月廿五日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时称壬寅学制)和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4 年1 月13 日)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时称癸卯学制)确立了新学制的基本模式。
《钦定学堂章程》包括《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钦定考选入学章程》、《钦定高等学堂章程》、《钦定中学堂章程》、《钦定小学堂章程》和《钦定蒙学堂章程》。壬寅学制规定教育系统为三段七级,入学年龄为五岁(即虚龄六岁),教育年限共20 年(大学院未算在内)。第一段为初等教育,分为三级,即蒙学堂4 年,寻常小学堂3 年,高等小学堂3 年,与高等小学堂平行的有简易实业学堂。第二段为中等教育,只有一级,即中学堂4 年,与中学堂平行的有中等实业学堂和师范学堂。第三段为高等教育,分为三级,即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 年,分政、艺两科,与之平行的有4 年的师范馆、师范学堂,3 年的仕学馆和高等实业学堂;大学堂3 年,分政治、文学、商业、农业、格致、工艺、医术7 种分科大学;大学院主要研究高深学术,不立课程,不定年限。各章程从纲领、课程、入学、官员、教习、堂规、建置等方面对各级教育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没有女子教育的规定。《钦定学堂章程》虽然是中国近代正式公布的第一个学制,但因学制本身不够完备和清政府对张百熙心存疑忌等原因,未见诸施行,次年即被《奏定学堂章程》所取代。现将壬寅学制的学校系统图示于下(采自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249 页):光绪二十九年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是在《钦定学堂章程》基础上由张之洞、荣庆、张百熙等参考日本学制拟定的。它包括《奏定学务纲要》、《奏定各学堂管理通则》、《奏定各学堂考试章程》、《奏定各学堂奖励章程》、《奏定大学堂章程》(附《通儒院章程》)、《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奏定中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奏定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艺徒学堂章程》、《奏定实业教员讲习所章程》、《奏定实业补习普通学堂章程》、《奏定实业学堂通则》、《奏定译学馆章程》、《奏定进士馆章程》、《奏定任用教员章程》。癸卯学制规定的教育系统可分为四段七级,入学年龄为六岁(即虚龄七岁),从小学到大学毕业需要20 年或21 年,到通儒院(研究所)毕业时需要25 或26 年。第一段学前教育,即蒙养院(幼稚园),不立年限。第二段初等教育9 年,分为二级,即初等小学堂5 年(六岁入学),高等小学堂4 年;与初等小学相当的为艺徒学堂,半年至4 年毕业,与高等小学相当的为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皆3 年毕业。第二段中等教育5 年,只有一级,即中学堂5 年;与中学堂相当的有初级师范学堂、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亦5 年毕业。第三段高等教育11 年至12 年,分为三级,即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 年,与之相应的有优级师范学堂、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大学堂3 至4 年,分经学、政法、文学、医科、格致、农科、工科、商科大学;通儒院为最高学府,研究期限5 年。此外,还有译学馆和仕学馆,虽属高等教育性质,但学生不是由小学递升而来的;译学馆修业5年;仕学馆为已任官员学习新知识而设,修业3 年。现将癸卯学制的学校系统图示于下(采自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253 页):《奏定学堂章程》各章从立学总义、学科程度及编制、入学规则、教员、管理员、屋场图书器具等方面对各级各类教育做了详尽的规定,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完备的学制。它在中国教育史上第一次把学校教育制度化、系统化,使全国散在的学堂统一成为一个整体,并以法令形式规定了普及义务教育的年限,引进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教学内容和方法,促进了普通教育数量上的发展和质量上的提高;尤其是将实业教育和师范教育规定为两个与普通教育并行的体系,适应了近代工商业发展的要求和近代教育发展对师资的需求。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国几千年封建传统教育的瓦解和资本主义新教育制度在形式上的确立。民国以前的新学校教育制度,主要都以此为根据。
但是,癸卯学制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首先,封建教育的阴魂不散。在立学宗旨方面,学制规定:"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重订学堂章程折》,《奏定学堂章程》湖北学务处本,第3 页),特别注重旧礼教的陶冶;在教学内容中,特别重视经学课程,在各级教育中所占学时最多;在奖励章程中,保留有科举制度的色彩,规定对高等小学堂、中学堂、高等学堂、分科大学毕业生,分别奖励附生、贡生、举人、进士等称号。其次,男女受教育机会不平等,女子教育仍未列入章程中,只是包括在家庭教育之内。再次,这一学制几乎完全抄袭日本学制,许多地方不切中国实际。复次,教育年限太长,即使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很难完全实现。等等。
癸卯学制自颁行之日起,一直沿用到宣统三年(1911)清政府被推翻。
光绪三十一年正式宣布废除旧学制以后,成为中国唯一合法学制。这个学制在施行过程中暴露出的不完备之处不时有所修改,具体情况将在下一章介绍各级各类教育时连带叙述。
4。新学制下的教育行政机关和教育宗旨清末新学制下的教育行政机关主要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又分为省和府厅州县两级。
科举废除以前,清代没有统管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机关,而是由礼部兼管。国子监是中央的专门教育机关,但它隶属于礼部,对府、州、县学无直接管理责任。自同治元年(1862)设立京师同文馆以后,各地新式学堂如雨后春笋,发展迅速。鉴于有关学校管理的事务日益增多,一些有识之士奏请设立专门管理教育事务的机关。戊戌变法期间,清政府任命孙家鼐为管学大臣,管理京师大学堂以及各省学堂事务,管学大臣就是当时全国的最高教育行政长官。实行"新政"以后,这一职务由张百熙充任。但此时仍无教育行政机关。
清末中央教育行政机关和管理人员的发韧,始于总理学务大臣和六处属官的设立。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1904 年1 月),张之洞认为管学大臣既要管理京师大学堂,又要管理全国学务,事务繁杂,恐难以胜任,奏请专设总理学务大臣,管辖全国学务;京师大学堂另设总监督一员,受总理学务大臣节制考核,专管大学堂事务,不兼他职,以免分散精力。在总理学务大臣之下,设六处属官,即:专门处、普通处、实业处、审订处、游学处、会计处。清末中央教育行政机关的正式单独建制,是学部的成立。光绪三十一年九月(1905 年10 月),山西学政宝熙奏请设立学部,十一月十日,清廷谕允。学部统辖全国学校事务,部内最高长官为尚书,次则左右侍郎,再下依次设左右丞、左右参议、参事官等官。部内分为五司十二科,即:总务司--内分机要、案牍、审定三科;专门司--内分专门政务、专门庶务二科;普通司--内分师范教育、中等教育、小学教育三科;实业司--内分实业教务、实业庶务二科;会计司--内分度支、建筑二科。每司设郎中一人,每科设员外郎一人,分掌本部事务及全国各项教育。学部还设有咨议机关,置咨议官。另有礼学官,定期轮流出京视察全国各省教育。此外,学部还设有一些附属机关,如编译图书局、学制调查局、京师督学局、教育研究所、国子监、高等教育会议等,皆由学部派员兼理。
省级教育行政机关辖于省级行政长官,管理各省新学。
光绪二十八年(1902)张之洞设湖北学务处并奏请各省仿办,次年颁《学务纲要》,规定各省设学务处,总理全省学务,是为省级教育行政制度之始。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以前,各省均建立了学务司或学校司。光绪三十二年(1906),上谕一律裁撤学务司和辖于中央的提督学政,改设提学使司,设提学使一员,专管全省学务。这就是正式的省级教育行政机关。提学使司设在省会,内置学务公所,设议长一人,议绅四人,辅佐提学使参划学务。学务公所分为六课:总务课、专门课、普通课、实业课、会计课和图书课。每课设课长、副课长各一人,由提学使派充。另设省视学六人,承提学使之命,巡视本省各府厅州县的学务。
府厅州县的教育行政机关为县劝学所。县劝学所首创于直隶,由直隶学务处督办严修模仿日本地方教育行政机关而设立,光绪三十二年(1906)学部奏定劝学所章程,通行全国,劝学所设县视学一人总理其事并兼学务总董,掌管本府厅州县的教育行政,随时视察所属学堂,并负责劝诱地方人士建立学堂,以期逐渐推广普及教育。各府厅州县又划分为若干学区,由总董挑选各区"品行端正热心教育"的士绅充任劝学员,负责推行本区的一 切学务。据清学部统计,宣统元年(1909)全国设立劝学所1588 所,劝学员12066 人。这些劝学所在推广各州县中小学教育方面起了积极作用,民国成立以后遂成为各地教育局。
清末教育宗旨的提出,始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七月孙家鼐呈奏的《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该折提出:"今中国京师创立大学堂,自应以中学为主,西学为辅;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学有未备者,以西学补之,中学有失传者,以西学还之。以中学包罗西学,不能以西学凌驾中学,此是立学宗旨。"(《皇朝经世文新编》第六册(学校上),第17-18 页)。戊戌维新失败后,京师大学堂名存实亡,此后,"新政"时期所办新式学堂虽然都以此宗旨所体现的中心思想--"中体西用"为办学实际指导思想,但全国没有明文规定的统一的教育宗旨。
清末教育宗旨的确定,始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的《奏定学堂章程》。该章程规定:"至于立学宗旨,勿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智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奏定学堂章程》,湖北学务处本,第3 页。)这项宗旨很明确地反映了当时新教育的指导方针--"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以达到为统治阶级造就"实用"的"通才"的目的。
清末正式颁布的教育宗旨,是光绪三十二年(1906)三月一日由学部颁示全国各级教育机关切实推行的"五端十字"教育宗旨,即: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根据学部《请宣示教育宗旨折》的解释,所谓"忠君"、"尊孔",乃是"中国政教之所固有,而亟宜发明以拒异说者",也就是说要"以中学为体";至于"尚公"、"尚武"、"尚实",则是"中国民质之所最缺,而亟宜箴砭以图振起者",也就是说要"以西学为用"。由此可见,这五端十字的教育宗旨,仍是"中体西用"的教育方针。
清末新政中的教育改革,为我国新式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新教育制度的确立,虽然仍带有传统教育的烙印,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清王朝统治集团被时代潮流裹胁而去,朝着近代生活步步迈进的写照。
六、新学制确立前后的各级各类教育自壬寅学制颁布之后,新式教育蓬勃发展,光绪二十八年至宣统三年(1902-1911)全国新学堂的发展情况如下(采自《近代史研究》1987 年第3 期:王笛《清末新政与近代学堂的兴起》):时间1902 1903 1904 1905 1906 1907 1908 1909 1910 1911学堂数769 4,476 8,277 23,862 37,888 14,995 59,117 42,696 52,500在校学生数6,912 31,428 99,475 258,873 545,338 1,024,988 1,300,739 1,639,641 1,284,965毕业学生数2,167 2,303 8,064 19,508 14,8406 23,361教师数63,556 73,703 90,095各省新学的兴办因人口数量和人文状况不同而有很大差别,下表是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四年(1903~1909)各地新学发展情况(资料来源同前表):1903 1904 1905 1906 1907 1908 190 类别9省别学堂学生学堂学生学堂学生学堂学生学堂学生学堂学生学堂学生直隶8140 2632 46257 486 87197 7351 134868 8428 152352 9245 214367 11201 242247奉天1 40 4 119 49 2469 658 28195 1341 37706 2113 85437 2708 10687吉林5 460 19 1397 35 2428 183 8618 338 1156黑龙江2 68 34 1206 72 3197 158 6945 196 707山东164 4506 674 13492 1154 19583 3598 47394 3513 50239 3057 49355 4396 59298山西80 1617 133 3220 266 6615 299 12487 663 19993 1493 41969 2333 57206陕西20 1131 114 2280 256 4922 1260 23823 2025 42736 2115 47564 2953 59196河南18 770 150 4134 454 9098 1052 21080 1555 35435 2188 64370 5773 90824江宁45 848 73 1938 193 4828 462 11534 657 19906 832 28773 1105 36239江苏95 1259 155 2651 369 6688 719 12777 942 35246 1036 37055 1357 44708安徽13 482 32 1106 80 2632 198 5429 285 8056 503 17136 865 24674浙江125 3826 183 5891 310 13235 759 27538 1131 41261 1476 57971 2165 76114江西68 883 92 2534 126 3881 278 9131 452 14922 716 22674 1262 30348湖北14 1925 144 2184 157 12050 1257 16312 1482 55136 1972 72634 2886 99064湖南80 3326 129 5161 245 10232 486 19825 731 29657 1027 41453 1437 48792四川28 1550 170 6308 2793 73291 4897 145876 7775 242782 8934 276907 10661 343938广东1527 74932 1435 68242 1794 86437广西4 130 7 449 24 1603 166 7781 489 21770 728 31707 1328 51092云南1004 36607 1160 42656 1944 57457贵州80 30 881 69 2265 414 17616 448 19082 1811 25248福建16 917 35 1451 76 3466 295 9225 370 20557 491 15124 678 29663甘肃1 78 3 220 86 4745 215 7155 500 10921 346 19627 1243 23830新疆101 1187 115 2042 462 6842从以上两表可见,1902-1911 年间,新式学堂由700 余所发展至52,500 所,在校学生最高时达到163 万多人,其中以四川、直隶、河南、山东和湖北等省发展最迅速。各级各类教育均有不同程度的发展,现将其概况分述于后。
(一)普通教育1。学前教育清代以前,中国没有正规的幼儿教育。清末维新运动期间,维新人士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康有为在《大同书》中设计"育婴院",收3-5 岁儿童。梁启超在《教育政策私议》中提倡设立幼稚园,收五岁以下儿童,保育年限为二年。因戊戌变法失败,这些主张未能得到施行。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清政府下兴学诏,令各州县"多设蒙学堂"。但是直到实行癸卯学制时,才制定了第一个蒙养与家教合一的蒙养院章程,首次将蒙养院正式列入学校系统。章程规定:各省、府、厅、州、县以及较大市镇,均应在育婴堂(孤儿院)及敬节堂(寡妇堂)内附设蒙养院,"以蒙养院辅助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蒙养院专为保育教导3-7 岁的儿童,每日不得超过四小时。保育教导的主要内容有游戏、歌谣、谈话和手技,其目的在于"发育其身体,渐启其心知"。保育教导的方法为"就儿童最易通晓之事情,最喜好之事物,渐次启发涵养之","断不可强授以难记难解之事,或使为疲乏过度之业"。
初设蒙养院,师资成问题,因为中国历来排斥女子教育,保育员没有来源。章程只能规定各省学堂将《孝经》、《四书》、《烈女传》、《女诫》、《女训》及《教女遗规》等书,择要编成浅显的图书,分散给各家各户。并选取外国家庭教育书籍中简易且不与中国妇道妇职相悖者,广为译刊,希望由家庭教育中培养出保育员来。《奏定学堂章程》颁布后,一些省市开办了幼儿教育机构,如:光绪二十九年(1903),武昌模范小学附设蒙养院。光绪三十年(1904),上海务本女塾附设幼稚舍。同年夏,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武昌筹建湖北幼稚园,挑选略能识字的乳媪100 名,以高凌蔚为监督,延聘日本教习三人负责幼儿的保育和教导。《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规定:幼稚园"重养不重学",招收5-6 岁的儿童入园,保育科目有行仪、训话、幼稚园语、日语、手技、唱歌、游戏等,目的是为儿童体育、智育、德育的发展打下根基。光绪三十一年(1905),湖南设立蒙养院。光绪三十二年(1906),江苏学务处通饬各属育婴堂、敬节堂都附设蒙养院。光绪三十三年(1907),上海私立爱国女学设立蒙养院。据清末学部统计,光绪三十三年,全国已有蒙养院幼儿4,893 名。
清末幼儿教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学校式的学前教育,这对中国教育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当时的幼儿教育还只是家庭教育的辅助而已,偌大的中国,幼稚园数量极少,也不是普通百姓所能进入的。
2。初等教育清代最早的中国私人创办的小学堂是光绪四年(1878)张焕纶在上海创办的正蒙书院小班。虽然名为书院,但从课程设置来看,有国文、史地、经史、时务、格致、数学、诗歌等,因此实际上是一所新式学堂。光绪八年(1882)改称梅溪书院,增设英文、法文课,注重体育,对学生进行军事训练。此外,光绪二十二年(1896),钟天纬在上海创办的三等公学,也是新式初等教育萌芽时期的私立小学堂。
中国最早的公立新式小学是光绪二十三年(1897)盛宣怀奏办的南洋公学外院。挑选聪颖幼童120 名入学,由南洋公学师范生授课,课程有国文、算学、舆地、史地、体育五科。外院学生所用的《蒙学读本》三编都是师范院编纂的,这是中国人自编新式教科书的开始。
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光绪帝谕令各省、府、厅、州、县将现有的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学堂,其中的州县书院改为小学堂。虽因变法失败,此令废除,但各地还是很快办起一些小学校。其中较为著名的有:光绪二十四年(1898),俞复在无锡创办无锡三等公学;北京兴办八旗奉直第一号小学堂。光绪二十五年(1899),陆基在苏州创办崇辨蒙学,自编《启蒙图说》、《启蒙问答》等教科书。光绪二十六年(1900),天津创立蒙养东塾。
光绪二十八年(1902)的《钦定学堂章程》规定小学教育为三级:蒙学堂、寻常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儿童自六岁起受蒙学四年,十岁入小学堂学习六年。光绪二十九年(1903)的《奏定学堂章程》把三级十年的小学教育改为两级九年:初等小学堂五年和高等小学堂四年,从前的蒙学堂改为属于幼儿园性质的蒙养院。
初等小学堂收七岁(即满六岁)以上的儿童,分必修科和随意科。必修学科有八门: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随意科有两门:图画、手工。每周上课三十小时。教学方法规定"以讲解为最要",并注意"循循善诱之法",纠正了从前专重死记硬背的教学方法,还规定尽量不用体罚。小学 堂普遍实施班级授课制,废除从前学校中的个别授课制。小学堂分官立、公立、私立三种,和单级、多级、半日三类,可按各地的具体情况开设不同的学堂。
高等小学堂招收初等小学毕业生,亦分两科。必修学科有九门: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随意科可视各地情形加设手工、商业、农业等。每周上课36 小时。教学方法基本与初等小学相同。
癸卯学制颁布后不久,各地就有学制太长等议论。宣统元年(1909)江苏教育总会呈学部请变通初小学堂章程,认为初等小学的年限愈短、科目愈简单,教育普及就愈容易,建议缩短初等小学的年限并简化其学习科目。学部根据各方面的意见,于当年颁布《变通初等小学章程》,分初等小学为三种:五年完全科,四年简易科和三年简易科。同年十一月,学部又颁布《简易识字学塾章程》,为年长失学及贫寒子弟无力就学者设立"简易识字学塾"。这种学塾学习年限为1-3 年,每日上课2-3 小时,可设半日班或夜校。学生不交学费,应用书籍物品都由学塾发给,学习科目有:简易识字课本、国民必读课本和浅易算术,可设体操为随意科。
当时发展小学缺少资金和教师,热心教育者认为不如改良旧塾,使之逐渐成为初等或高等小学堂。光绪三十年(1904),江苏川沙和苏州出现私塾改良会。光绪三十一年(1905)上海成立私塾改良总会,公布《私塾改良章程》。两江总督周馥札饬各属仿办,继任者端方亦札饬宁、苏、皖、赣提学使司"切实筹款兴办"。宣统二年(1910),学部颁布《改良私塾章程》,规定:初等私塾至少须授修身、国文、读经讲经、算术四科;高等私塾除上述四科外,还应加习历史、地理,高级班还可酌加格致和体操。
学制公布后,全国的小学教育有较大发展,大致情况如下表(采自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269 页):时间初等教育段各种学堂总数初等教育段各种学堂学生总数光绪三十三年(1907) 34650 所918586 人光绪三十四年(1908) 41379 所1192721 人宣统元年(1909) 51678 所1532746 人3。中等教育清代最早的公立普通中学是光绪二十一年(1895)津海关道盛宣怀奏设的天津中西学堂中的二等学堂。该校分头等和二等两级,头等学堂相当于大学,二等学堂相当于中学,各四年毕业。二等学堂招收13-15 岁学生入学,其学习科目为:第一年,英文初学浅言、英文功课书、英文拼法、朗诵书课、数学;第二年,英文文法、英文字拼法、朗诵书课、英文尺牍、翻译英文、数学并量法启蒙;第三年,英文讲解文法、各国史鉴、地舆学、英文官商尺牍、翻译英文、代数学;第四年,各国史鉴、坡鲁伯斯第一年、格物书、英文尺牍、翻译英文、平面量地法。其后,盛宣怀又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在上海创办了南洋公学,其中的"中院",就是中学。光绪二十四年(1898),俞复在无锡创办三等公学,其中的"二等学堂",也是中学。
光绪二十八年(1902)的《钦定学堂章程》,将中学纳入了统一学制。
章程规定,"由府治所设学堂为中学堂",称"官立中学堂";由私人捐资所设中学堂,称"民立中学堂"。中学堂修业年限为四年,可分实业科,并应附设师范学堂。
光绪二十九年的《奏定学堂章程》,将中学的修业年限由四年改为五年,不再分科(实业和师范学堂另立)。除规定府治必须设一所中学外,各州县如有能力也可酌办。除官立、民立中学外,地方士绅也可集资自设中学,集自公款的名为公立中学,一人出资的名为私立中学。这些中学准借用地方公所、寺庙等处办学。中学堂学习科目共12 门: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算术、博物、物理及化学、法制及理财(可不开)、图画、体操。每周上课36 小时。
宣统元年(1909),学部奏请仿德国学制变通中学课程,实行文、实分科制:文科重经学,实科重工艺。
学堂章程颁布后,各地中学相继出现,但迄宣统元年为止,全国普通中学不过四百六十余所,学生四万余人,显然发展不快。
4。高等教育清朝政府创办的新式大学,首推光绪二十一年(1895)盛宣怀奏办的天津中西学堂的头等学堂。该学堂修业年限为四年,第一年不分科,课程有英文、制图、物理、化学、天文、地理、万国公法、理财学等;第二年以后,各就性质所近,选学一种专门学科。专门学科分工程、电学、矿务学、机器学、律例五科。学生120 人,分四班,每班30 人。学生毕业后,"或派赴外洋,分途历练;或酌量委派洋务职事"①。光绪二十四年(1898),接受京奉铁路局的要求,特设铁路班。光绪二十六年(1900)停办。光绪二十九年(1903)重建,改名为北洋大学,学制由四年改为三年,设有土木工程、采矿、冶金等科,成为我国最早的工科大学,也是今天天津大学的前身。光绪二十三年(1897),盛宣怀又在上海创设南洋公学,其中,建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的"上院",亦是大学。学生120 名,分四班,每班30名。学制四年。最初开办的目的侧重于培养政治、外交等方面的人才,"以通达中国经史大义厚植根柢为基础,以西国政治家日本法部文部为指归,略仿法国国政学堂之意"。后来培养目标有所变化。光绪三十一年(1906)春,改政治科为商务科,同年秋又增设铁路科,并改名为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次年停办商务科,成为专设工科的大学,以后学校规模日益扩大,成为清末著名的工科大学,是今天上海交通大学的前身。
清末最著名、体制最完备的新式大学是京师大学堂。筹办京师大学堂之议首倡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李端棻的《请推广学校折》,总理衙门虽批复"妥筹办理",但却互相推诿,行动迟缓。同年七月,管理官书局大臣孙家鼐呈递《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以官书局筹办京师大学堂。光绪二十四年,御史王鹏运又奏请开办京师大学堂,当天即得到光绪帝的批准。四月二十三日,光绪帝在"定国是诏"中指示:"京师大学堂为各行省之倡,尤应首先举办"。五月六日,光绪帝又催促军机大臣和总理衙门迅速复奏,不得
① 盛宣怀:《拟设天津中西学堂章程禀》,《皇朝经世文新编》第六册,学校上,第26-27 页。延迟,并且警告:如不依限复奏,定即从严惩处不贷。总理衙门复议后,命梁启超起草了《京师大学堂章程》。章程主要内容有:①办学方针:"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缺一不可"。
②学科设置:分普通学和专门学两大类,普通学是全体学生都应通习的功课,专门学由学生任选一门或两门。普通学有经学、理学、中外掌故学、诸子学、初级算学、格致学、地理学、文学及体操学;专门学有各国语言文字学、高等算学、格致学、政治学、地理学、农学、矿学、工程学、商学、兵学、卫生学等。
③体制和职能:实行大、中、小学三级体制,分列班次;循级递升;既是最高学府,又是全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兼管全国各地学堂。
④学生来源:一类是"翰林院编检,院司员大门侍卫、候补候选道府州县以上大员子弟,八旗世职及各省武职后裔之愿入学堂肄业者";一类是各省中学堂毕业生。
⑤师范学堂:在京师大学堂内"别立一师范斋,以养教习之材",并"别立一小学于堂中,使师范生得以有考验"。
⑥附属机构:设有藏书楼、仪器院,并在上海等处开设编译局,编辑大、中、小学教科书。(见《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下册,第657 页。)五月十五日,光绪帝谕令设立京师大学堂,委派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孙家鼐为管学大臣,管理大学堂事务。任命张元济为大学堂总办(张不久辞职,黄绍箕继任,黄不久调职,由余诚格继任)。许景澄为总教习,原同文馆总教习丁韪良为西学总教习。并决定将原设官书局和新设译书局,均并入大学堂,由管学大臣督率办理。
八月,戊戌变法失败,一切"新政"均被推翻,唯京师大学堂得以保存。十一月,京师大学堂开学,地址在北京景山东马神庙处。此时的京师大学堂已有名无实,只办了诗、书、易、礼四堂及春秋二堂,每堂不过十余人。"兢兢以圣经理学诏学者,日悬《近思录》、朱子《小学》二书以为的"。次年,学生增加到近二百人,"乃拔其尤者,别立史学、地理、政治三堂",并将原有各堂改名为立本、求志、敦行、守约。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学校停办。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开始筹措"新政",十二月一日,派张百熙为京师大学堂管学大臣,京师大学堂从此恢复。光绪二十八年(1902)正月,张百熙奏陈筹办京师大学堂情形:一、预定办法;二、添建讲舍;三、附设译局;四、广购书籍仪器;五、宽筹经费。其预定办法,先设预备和速成两科,预备科分政科、艺科两门,速成科分仕学馆、师范馆。其译局由官书局筹办,一设京师,一分设上海。以吴汝纶为大学堂总教习,于式枚为总办。九月,京师大学堂正式举行招生考试,录取仕学生57 名,师范生79 名。十一月十八日开学,先办速成科(分仕学馆和师范馆)。翌日,京师大学堂在北京北河沿购置房舍一所,设立京师大学译学馆(即原同文馆),设英、法、俄、德、日五国语言文字科,学习年限五年,除学习外语外,兼习普通学,二年后兼习法律交涉专门学。译学馆还设有文典处,从事翻译和编辑英、法、俄、德、日五种文字的字典。(民国元年译学馆归并北京大学,改为法律院)。
光绪二十九年(1903)正月,京师大学堂添设进士馆,令新进士皆入馆肄业。四月,增设医学实业馆,招生数十人,授中西医学(以后改为医科大学)。光绪三十年(1904)正月,京师大学堂添招师范生,并开办预备科。分咨各督抚学政咨送,兼就京招考,共得学生400 余名。二月,仕学馆归并进士馆。光绪三十一年(1905),京师大学堂师范科分为四类:洋文、地理历史、理化算术、博物,预科分为三类六级:法文、英文、德文,俱分甲乙级。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学部奏准在京师大学堂增设满蒙文学一门,列于中国文学之前。六月,附设博物品实习科,分制造标本、模型及图画三类,每类完全科三年毕业,简易科二年毕业,先办简易科。光绪三十四年(1908)二月,京师大学堂筹办分科大学,学部奏准拨德胜门外校场地为分科大学之用,又奏拨阜成门外望梅楼地方,筹建农科大学。旋设筹办分科处、分科工程处。五月,学部奏改京师大学堂优级师范科为京师优级师范学堂,以五城中学地方改建校址。七月,学部、度支部会奏分科大学,设经学、法政、文学、医科、格致、农科、工科、商科八科,由度支部拨给开办经费200万两。宣统元年(1909)三月,学部奏准京师大学堂预备科改为京师高等学堂,学科分三类,考选中学毕业生入堂。同月,学部奏派柯劭忞(经科)、林棨(法政科)、孙雄(文科)、屈永秋(医科)、汪凤藻(格致科)、罗振玉(农科)、何燏时(工科)、权量(商科)等分任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堂监督。宣统二年(1910)三月,分科大学除医科外,其余七科都于内城马神庙之大学堂校舍开办,京师大学堂成为经、法、文、格致、农、工、商七科齐备的大学(民国元年京师大学堂改名为北京大学校,由严复任校长,全校分文、法、商、农、工等科,学生818 人)。
清末各省新式大学的设立始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二日清政府所下的兴学诏,诏中"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此后,各省乃遵旨将省城书院改为大学,或新设大学,其中有:光绪二十七年(1901),山东巡抚袁世凯在济南奏设山东大学堂;浙江巡抚廖寿丰奏改浙江求是书院为求是大学堂(此为浙江大学的前身);江苏学政李殿林奏准,将南菁书院改为江苏全省南菁高等学堂;江苏巡抚聂缉椝奏准将苏州中西学堂改为苏州省城大学堂;光绪二十八年(1902),河南巡抚锡良奏设河南大学堂;山西巡抚岑春煊奏准在太原开办山西大学堂;贵州巡抚邓华熙奏设贵州大学堂;江西巡抚奏请将省城豫章书院改为江西大学堂;陕西巡抚升允、藩司樊增祥创办关中大学堂(1919 年改为西北大学预科,后又改为政法专门学校、西北大学等);光绪二十九年(1903),陕甘总督菘蕃委任知府杨增新为提调,在兰州创办甘肃大学;云南按察使陈灿就五华书院原址设立云南高等学堂(后改为师范学堂);此外,这几年兴办的还有闽省大学堂、广西大学堂、四川大学堂、两湖大学堂、湖南省城大学堂、广东大学堂、安徽省城大学堂等。
上述省立大学中,最著名的是山西大学堂。光绪二十八年(1902)初,山西巡抚岑春煊遵旨奏办山西大学堂,同年,英国与清政府协商,以"庚子赔款"中的山西地方赔款为基金,委派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筹办中西大学堂。不久,根据李提摩太的建议,岑春煊奏准将中西大学堂并入山西大学堂作为西学专斋,原山西大学堂为中学专斋。由沈敦和任总办,谷如墉任中斋总理兼副总教习,高燮曾为中斋总教习,李提摩太任西斋总理,英人敦崇礼任西斋总教习。中学专斋称高等科,课程只有经史政艺四门;西学专斋分法律、矿学、格致、工程四科,课程有英文、算学、物理、化学、博物、历史(世界史)、地理(中外地理)、图画、体操(足球)等。
《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相继颁布以后,上述省立大学堂,一般均改为高等学堂。因为《钦定学堂章程》规定:"今定省会所设学堂曰高等学堂";而《奏定学堂章程》则规定外省设立大学"至少须置三科以符学制"。根据这些规定,全国只保留京师大学堂和山西大学堂。经过对省属大学的整顿,清朝结束以前,全国公立大学只有京师大学堂、山西大学堂以及光绪二十九年由天津中西学堂改建的北洋大学堂三所,其余皆为高等学堂(一直到民国十一年才恢复省立大学的制度)。
按《奏定学堂章程》的规定,大学教育分三级: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分科大学和通儒院。高等学堂招收普通中学堂毕业生,以教大学预备科为宗旨,在各省会设立一所,学习期限为三年。学习科目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升入经学、政治、文学、商科各科大学预备,第二类为升入格致、工科、农科各科大学预备,第三类为升入医科大学预备。大学堂招收高等学堂或大学预备科毕业生,以造就通才为宗旨,下分八科,又称分科大学堂。设在京师的大学堂,必须八科齐备;设在各省的可不必全设八科,但至少须设三科方许成立大学堂。八科是:经学、政法、文学、医科、格致、农科、工科、商科。各分科大学又各设若干学门,少则二门,多则十一门,每个大学堂学生各专一门。除政治科大学和医科大学的医学门需学习4 年外,其余各分科均学习3 年。第三年毕业时,学生要呈交毕业课艺及自著论说,作为评定毕业成绩参考。工科大学学生,还要交计划制图图稿。通儒院为最高学府,好比今天的研究院,必须具有分科大学毕业资格(或学力相等者),经过分科大学教员会议选定,由总监督核定后,方能入通儒院。研究期限五年,"以能发明新理、著有成书、能制造新器、足资利用为毕业。"
清朝政府从光绪三十一年(1905)起推行法政教育。四月,修律大臣伍廷芳奏请在京师设立法律学堂,考取各部属员,住院肄业,毕业后派往各省佐理新政、分治地方,本科三年毕业,速成科一年半毕业。七月,学务大臣孙家鼐议复伍廷芳奏,并要求各省参照直隶法政学堂章程,举办法政学堂。十月二十一日,清政府通咨各省设立法政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五月十六日,学部咨各省添设法政学堂,凡未经设立此项学堂之省,应即一体设立;业经设立者,亦应酌量扩充。是年秋,浙江巡抚张曾■议办浙江法政学堂,冬季招生,翌年春季开班入学。同年,吉林、云南等省也开办了法政学堂。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1907 年2 月2 日),学部奏设京师法政学堂,以进士馆房舍改建。根据《法政学堂章程》,京师法政学堂分预科、本科和别科,预科两年毕业后升入本科,本科分为法律、政治两门,均三年毕业,预科、本科定额各200 名,均经考试入学,别科三年毕业,定额100 名。另设讲习科,学员无定额,满200 人以上开办,以三学期一年半毕业。光绪三十三年(1907)八月,学部令各省法政学堂增设监狱学一科。光绪三十四年(1908)三月,两江总督端方奏办两江法政学堂,六月,学部奏设北洋法政学堂,并通令各省法政学堂划一办法。宣统元年(1909)三月,清政府设立贵胄法政学堂,招收宗室、蒙古王公、满汉世爵及其子弟,以造就贵胄法政通才。宣统二年(1910)四月,学部再次通告各省扩充法政、法律各学堂,十月,又奏准推广私立法政学堂。清政府对法政学堂的重视,使清末法政教育发展迅猛,学生数量超过全国学生数的一半以上。
除了官立大学和高等学堂以外,清末还兴办了一些私立大学。中国人自办的最早的私立大学是复旦公学和中国公学。
复旦公学创办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八月,由马相伯、严复、熊师复等筹建,两江总督周馥拨银一万两为开办费,划上海吴淞营地70 余亩为校园。由马相伯任监督,李登辉主教务。第二年,由于马相伯赴日本,改聘严复为监督。学生170 余人,分甲乙丙丁戊五班,英文和法文两个部,分别用英文和法文授课。
中国公学创办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春,由归国的留日学生邀集各省在沪人士设立。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一月,中国留日学生八千余人为抗议日本文部省颁布《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举行总罢课,二千余人回国,大约有三百多人留在上海。他们希望自办一所学校以便集体生活和学习,经全体同学公议,定名为中国公学。光绪三十二年(1906)二月六日,中国公学宣告成立,"以谋造成真国民之资格,真救时之人才"为宗旨。中国公学分高等甲、乙两班,普通甲、乙两班,还有师范班、理化班;不久又加丙一、丙二两班;次年又添设德文班下班、戊班。成立数月,经费即窘困到极点,负责庶务的姚洪业,忧愤而投黄浦江,他的死震惊了中外,各界人士慷慨解囊,两江总督端方也命令财政局每月拨银一千两,公学这才得以继续。但是,端方借此机会委派监督,以监视这个被怀疑有革命思想的学校,因此与校方曾发生激烈冲突。中国公学不但是教育机构,也可以说是革命的机关。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中,就有中国公学的饶可权;与徐锡麟一同刺杀安徽巡抚恩铭而罹难的马宗汉、陈伯平,也是中国公学的学生。参与广州之役的有中国公学学生熊克武和但懋辛。教员之中,宋耀如是孙中山最早的同志之一;马君武、沈翔云、于右任、彭施涤皆是老革命党。中国公学的寄宿舍常常是革命党的旅馆,章炳麟、戴天仇、陈其美等都住过;陶成章、秋瑾等由日本回上海,也经常来公学驻足。可见,中国公学在清末高等学校中是一所独特的学校。
根据宣统元年(1909)的统计,当时全国官立高等学校的设置情况如下:校别数量学生数大学3 749省立高等学校24 4127农科5 530工科7 1136商科1 24法科47 12282文学科19 2546理学科3 211医科8 336高等专科学校工艺科7 485总 计124 22426(二)其他教育1。师范教育清末维新运动期间,维新人士开始注意到培养教师的问题。光绪二十二年(1896)梁启超著《变法通议》,其中有一节就是《论师范》。他认为:师范是"群学之基",教师是"学子之根核","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义。"他指责当时聘请外国人担任教师有五大缺点,主张自办师范学校,培养本国教师。
清末办得最早的公立师范学校是盛宣怀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在上海创办的南洋公学中的师范院。师范院开学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考选高材生四十名,延聘华洋教习,课以中西各学,为南洋公学的上院和中院培养教习。后又仿照日本师范学校的办法,设附属小学一所,名为"外院",令师范生分班教之,作为教学实验场所。为了培养出合格的教习,师范院还制定出考核标准,分五个层格,对逐次达到层格的学生给予凭据。进院时发给试业白据,试业两月,合第一层格,换给蓝据;第二层绿据;第三层黄据;第四层紫据;第五层红据,递进递给。
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梁启超在为总理衙门拟奏《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中,规定"别立一师范斋以养教习之才","选其高才者作为师范生,专讲求教授之法,为他日分往各省学堂充当教习之用。"但该筹议未能实现。
光绪二十七年(1901)六月,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第一次会奏变法事宜,奏请令各省分遣学生出洋游学,分习"文武两途及农工商等专门之学",并指出应专派若干人入师范学堂,专习师范,回国后充小学、中学教师。同年,罗振玉在《教育世界》上发表《设师范急就科议》,主张仿日本速成科之例,立师范急就科,培养小学教师,并拟出详细章程。
光绪二十八年(1902)四月,湖广总督张之洞于武昌创办湖北师范学堂,并附设东路小学堂。课程除普通学外,另加教育学、卫生学、教授法、学校管理等科。学额120 名,速成班一年毕业,第二班二年毕业,第三班三年毕业。派武昌知府梁鼎芬为监督,聘任日本师范教员一人为总教习。这是清末最早的官办中级师范学堂。
同年七月,直隶总督袁世凯奏设直隶保定师范学堂,分设四斋:一斋半年毕业,二斋一年,三斋二年,四斋三年,以应各地对教习之急需,待各地教习敷用,统一定为三年毕业。
在光绪二十八年颁布壬寅学制以前,师范教育没有形成系统。《钦定学堂章程》规定,于高等教育段的大学堂内,附设师范馆,修业三年,毕业后充任中学堂教习;中等教育段的中学堂内,附设师范学堂,修业四年,造就小学堂教习。
同年,京师大学堂附设师范馆正式成立,这是中国国立高等师范教育的开端。师范馆的学生程度和大学预科相同,入学资格为科举时的举人、贡生、监生以及毕业于中学堂的学生,经考试录取后入学。修业年限为三年,课程有伦理、经学、教育学、习字、作文、算术、中外史学、中外舆地、博物、物理、化学、外国文、图画、体操等十四门。毕业后成绩优良的,给予担任中小学教师的文凭。这就是现在北京师范大学的前身。
学制颁布后,各地兴办的师范学堂增多。这一年,湖南创设了全省师范讲习所,还奏准分设三路师范学堂:中路师范学堂设于长沙,西路设于常德,南路设于衡阳。在成都,锦江书院改为师范学堂。在福州,陈宝琛创办了全闽师范学堂,等等。
中国第一所私立师范学校--通州师范学校,也是这个期间由张謇在江苏南通创办的。通州师范最初设讲习科,后增设本科(4 年)、速成科(2年),并附设实验小学。同一时期,张謇还兴办了通州女子师范学校。
光绪二十九年(1903)癸卯学制制定,才把师范教育与普通教育分设,使之自成一个独立系统。
《奏定学堂章程》把师范教育分成优、初两级。
优级师范学堂的目的是培养初级师范学堂及中学堂教员、管理员。修业年限一般为四年,先学习一年公共科目,再学习三年分类科目,毕业后如想深造还可再加习一年。公共科的课程有八门:人伦道德、群经源流、中国文学、东语、辨学、算学、体操;分类科共分四类:语文类、史地类、数理化类和博物类;加习科分为十科:人伦道德、教育学、教育制度、教育机关、美学、实验心理学、学校卫生、专科教育、儿童研究、教育演习,学生可自由选学五门,毕业时要提交论文一篇。公共科和分类科为必修科,学生在校费用均由官费支给,加习科为随意科,加习与否由学生决定。毕业后必须在中等学校服务六年,否则追缴在校时所供给的一切费用。
根据这些规定,光绪三十年(1904)京师大学堂师范馆改为优级师范科,光绪三十四年(1908)又改为京师优级师范学堂,以厂甸五城学堂地址改建校舍,并奏派陈同成为监督。
初级师范学堂目的是培养小学师资,学生入学资格为高等小学堂毕业生,设五年制的完全科和一年制的简易科两种。完全科的课程有十二种: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教育学、历史、地理、算学、博物、理化、习字、图画、体操。此外,还可以按各地不同的情况加授外国语、农业、商业、手工的一门或数门。师范生不必交纳学费,但毕业后都有充当小学教员的义务,服务地点和年限如下:①地点 由省会学堂毕业者,应有从事本省各州县小学堂教员的义务;由州县学堂毕业者,应有从事本州县小学堂教员的义务。
②年限 由官费毕业者,完全科学生服务六年,简易科四年;由私费毕业者,完全科三年,简易科二年。
癸卯学制为师范教育确定了比较完备的体系。我们可以列一表格,将这一时期师范教育的概貌总结如下(引自刘向岫:《中国师范教育史》第25页):种 类年 限入学资格宗 旨优级师范学堂五年普通中学或初级师范毕业培养中学或初级师范的师资完全科五年高等小学堂毕业造就小初级师范学堂学教员简易科一年高小四年卒业训练初小教员师范传习所十个月原以门馆为生业者训练小学副教员农业教员讲习所二年普通中学、初级师范或同等之实业学堂毕业造就实业补习学校及艺徒学堂教员商业教员讲习所二年同 上同 上完全科三年同 上同 上实业教员讲习所工业教员讲习所简易科一年同 上同 上预备科无定期拟入初级师范学力不足者初习性质小学教员讲习所无定期现任小学教员补习及进修性质癸卯学制公布以后,师范教育制度没有大的变更,只有小的改动。
光绪三十二年(1906),因急需中学教师,在优级师范内增设选科,分本科和预科,本科二年,预科一年。宣统二年(1910)停办,改为补习科,补习初级师范后三年课程。
光绪三十三年(1907),颁布《女子师范学堂章程》,规定在府、州、县设立初级女子师范学堂,为女子小学堂培养教习。招收女子高等小学堂毕业、年龄在15 岁以上的女子入学。学生修业年限为四年,课程有修身、教育、国文、历史、地理、算学、格致、图画、家事、裁缝、手艺、音乐、体操等十三科。学生不交学费,毕业后须在女子小学或蒙养院服务三年。女子师范学堂附设女子小学堂及蒙养院各一所,供师范生实地练习教学。这是中国女子师范教育的开端。
宣统三年(1911),由于要求加速普及教育,急需小学教员,学部奏准在初级师范学堂内设临时小学教员养成所和单级教员养成所。
清末创办师范教育,总的来说是比较受到重视的,师范教育因此得到较大发展。关于师范教育的发展状况,可以从下面统计数字中得到数据(采自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280 页):时间师范学堂数学生数光绪三十三年( 1907 ) 541 所36091 人光绪三十四年( 1908 ) 581 年33072 人宣统元年( 1909 ) 541 年28572 人2。实业教育洋务运动中兴办的各类技术学堂,实际上是中国最早的实业专科学校。
维新运动期间,维新人士也努力提倡实业教育。光绪二十二年(1896),江西绅商蔡金台等于高安县创办蚕桑学堂。"百日维新"的教育改革中则有鼓励设置各种实业学堂、创办农务学堂、筹设茶务学堂等措施,后因戊戌政变而停止。清末"新政"实行以后,十分重视实业教育。光绪二十七年(1901)六月刘坤一、张之洞在会奏变法第一折中便提出在各省设农工商矿等专门学堂,以培养实业人才。光绪二十八年(1902)正月,清政府命令各省设立农务、工艺学堂。
壬寅学制的颁布,使实业教育形成了初、中、高三级系统,即简易农工商实业学堂、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和农工商高等专门实业学堂三级。但是,在壬寅学制中,实业教育尚未形成独立体系,而是依附在普通教育系统内。壬寅学制的颁布对实业教育有所推进。光绪二十八年(1902)十一月,山西巡抚岑春煊奏办农林学堂,任姚文栋为总办,聘日本农、林专门教习各一人。这是最早创办的农林学校。同年,直隶、湖北等省创办高等农学堂,先办预科。次年,湖南高等实业学堂和北京工业专门学堂设立,后者经费由慈禧的脂粉费余款项下拨充。
癸卯学制的颁布,才使实业教育形成了与普通教育并行的独立体系。学制规定,实业教育共分三类:正式实业学堂、补习实业学堂和实业师范学堂。正式实业学堂分初、中、高三等。在初等教育段,与高等小学并行设立的是初等实业学堂,分农业、商业、商船学堂三种;在中等教育段,与中学堂并行设立的是中等实业学堂的预科和本科,分农业、工业、商业、商船学堂四种;在高等教育段,与高等学堂并行设立的是高等实业学堂的预科和本科,也分农业、工业、商业、商船学堂四科;大学分为八科,其中的农、工、商科,均具有实业教育性质。
补习实业学堂分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和艺徒学堂二类。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可附设于中小学堂或各种实业学堂内,招收具有初等小学堂以上程度、打算或已经从事各种实业的儿童,课程分普通科和实业科两类,实业科分农业、工业、商业及水产四科,统限三年毕业。艺徒学堂招收十二岁以上已经做工的儿童,目的在于利用他们的余暇时间来补习知识和技能,学习期限从六个月到四年不等。
实业师范或实业教员讲习所专门培养各级实业学堂、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和艺徒学堂的教员,招收中学堂或初级师范学堂的毕业生,修业年限各科不一,农业和商业教员讲习所二年毕业,工业教员讲习所完全科三年,简易科二年。学生在学一切费用都是公费,毕业后须服务六年。
癸卯学制颁行全国以后,各省和商、学两部都尽力提倡实业教育,实业学堂很快在各地设立起来。
光绪三十年(1904),农工商部奏准筹办京师高等实业学堂。同年,直隶高等工业学堂创办,分正科和速成科。正科有应用化学科、机器学科,三年毕业;速成科有制造化学科、意匠图绘学科,二年毕业。光绪三十一年(1905),江西开办高等农业学堂。次年,山东、山西各省陆续开办高等农业学堂。到宣统三年(1911),全国先后创办高等工业、农业、商业等类学堂共17 所。
实业教育发展较快的有湖北、四川、山东、浙江、直隶等省。湖北省,光绪三十三年(1907)有实业学堂9 所,学生200 人,到宣统二年(1910)达69 所,学生7,000 人。四川省,几年中开办了工务、艺徒、商工、铁路、中等农业、中等工业、财政等实业学堂以及劝业员养成所、实业教员讲习所和商业讲习所等。宣统元年(1909)共有实业学堂14 所,学生1000 余人。山东省,光绪三十年(1904)以后,在工业方面先后成立艺徒、习艺、工艺、工业等学堂18 所,农业方面有蚕桑、农林学堂等16 所。浙江省,宣统元年(1909)全省各类实业学堂计14 所,学生近200 人。直隶省,各州县有工艺场、织工厂、艺徒学堂、习艺所等共80 余所。
女子实业教育也出现了:光绪三十年(1904),上海史家修创设私立上海女子蚕桑学堂,这是女子专科职业教育的开端。
据不完全统计,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到宣统元年(1909)的三年间,全国实业学堂的数量和学生人数都增长了将近一倍,可见发展速度还是较快的。关于各类实业学堂数目和学生人数的统计数字如下表(采自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283 页):科别农业工业商业等别高等中等初等高等中等初等高等年度 项别学堂学生学堂学生学堂学生学堂学生学堂学生学堂学生学堂学生1907 年(光绪三十三年) 4 459 25 1,681 22 726 3 449 7 698 36 1,653 - -1908 年(光绪三十四年) 5 493 30 2,602 33 1,504 7 1,184 12 1,080 45 2,381 1 2131909 年(宣统元年) 5 530 31 3,226 59 2,272 7 1,136 10 1,141 47 2,558 1 24科别商业等别中等初等实业预科及其他共计一般教育总计实业教育对一般教育的百分比年度 项别学堂学生学堂学生学堂学生学堂学生学堂学生学堂学生1907 年(光绪三十三年) 9 754 8 363 23 1,910 137 8,693 37,672 1,013,571 1.36% 1.85%1908 年(光绪三十四年) 9 635 10 619 37 2,905 189 13,61647,532 1,284,965 1.39% 1.05%1909 年(宣统元年) 10 973 17 751 67 4,038 254 16,64958,896 1,626,720 1.3% 1.02%3。女子教育鸦片战争前,清代沿袭封建教育传统,基本上没有什么女子教育可言,只有少数贵族女子在家延师受教,至于开明士绅的女孩子也只能在12 岁前于私塾中识字。鸦片战争后,五口通商,西方各国传教士开始在中国兴办一些专收或兼收女生的教会学校,成为近代中国女子教育事业的开端。首创者为英国女传教士爱尔德赛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在宁波办的教会女塾。中国人自办女学的思想,萌芽于19 世纪末。光绪十八年(1892)郑观应著《女教》,主张"通饬各省,广立女塾,使女子皆入塾读书。"光绪二十二年(1896)陈炽在《妇学》中,提出广增女学,令"女子自四岁以上,至十二岁为期,皆得就学。"同年,梁启超在《时务报》上发表《论女学》,强调兴办女学的重要性,指出:"正人心,广人才,必自蒙养始;蒙养之本,必自母教始;母教之本,必自妇学始,故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次年,梁启超亲撰《倡设女学堂启》,并附有《女学堂试办略章》,对女学堂的办学宗旨、课程设置及内容、招生对象、教学管理等,都作了明确的阐发。康有为也主张设女学,章程皆与男子学校相同,并主张毕业于大学或专门学校的女子,都可以获得举人、进士的称号或学士、博士的学位;学问有成者,应允许她们参加选举、应考、为官、为师,"但问才能,不加禁限"。这些主张在中国历史上可以说是破天荒的。
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女学,是光绪二十三年(1897)上海电报局局长经元善发起创办的经正女塾。次年5 月,经正女学在上海城南开学,招收8-15 岁的女学生20 余人入学,但因戊戌变法失败,经正女学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中秋节后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