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完整的私有产权是从来不存在的。每个稍微懂得一点法律的人
都知道,产权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束权利、义务与责任的集合体。有学者
曾列举过产权的诸种要素,竞达十一项之多。在历史上任何时期、任何国
度,私有产权的各项要素从没有被完全保护过。更重要的是,随着时代的进
步,对私有产权的限制实际上是越来越多了。首先,什么能作为私有产权的
物已大受限制。我们不应忘记,不久以前,人和官职还可以当作私有财产。
现在谁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提倡恢复旧制呢?不仅什么可以被合法地拥有受
到了限制,怎样合法地使用私有财产也受到了限制。如在美国,深更半夜或
一大清早起来给自家草地割草是会惹上麻烦的,在自己的土地上盖房子也得
服从城市规划(zoning)。可以这么说,近一个多世纪以来,各国经济制度
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限制私有产权,如同进税管制、社会保障系统、取
消奴隶制、禁止童工都是如此。政治权力可以被滥用,私有产权也可被滥
用,这就是私有产权必须受限制的根本原因。私有产权必须受到限制,说明
了还有比私有产权更高的价值。
同理,市场上的自由交易也应受到限制。上面讲到人不能被买卖,那是
指人不能被别人买来卖去。那么,自己心甘情愿卖身为奴行不行昵?在现代
社会也不行。那么,自愿出售自己的自由、权利、选票行不行昵?答案还是
不行。连人的劳动力,现在也不能出售,只能出租。至于儿童,他们的劳动
力连出租也不行。麦可·沃尔兹在他的《正义之领域》一书中,列举了十四
种不准在市场买卖的东西,有兴趣的读者可拿来看一看。①这里谈的交易都
是自愿的,不存在来自他人的强制力。但没有一个文明社会不对这些自由交
易加以禁止,这说明还有比自由交易更高的价值。
① M.Walzer’,·Spheres叽lusticP:爿Defense旷Pluralisnl d”d Equalitt,,New York:Basic:Books,
1983,pp.100—103.
40|安邦之道
什么是比私有产权和市场自由交易更高的价值呢?这就是人的自尊、自
立、自决、自治的权利。这里讲的“人”,不是指社会中的一部分人,而是
指所有人。只有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享有自尊、自立、自决、自治的权
利,人才是真正自由的。在一个财富分配严重不均的社会里,只有少数有钱
人能享受这些权利。举例来说,在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下,宪法保障了公民的
自由。但人们一生中的相当大部分时间是在公司里度过的。而在公司里,森
严的官僚等级制严重限制了雇员的自由。谁能提供工作机会,谁就有权对你
发号施令,遭解雇的威胁可能时刻伴随着你。换句话说,你得小心地生活在
别人的阴影里。虽然法律禁止别人对你进行伤害,而且威胁也是非法的,但
它留下了一个漏洞:解雇对你造成的伤害并不违法。
五、中国的现状
不少主张效率优先的人有这么一个假设,中国的收入差距太小,不利于
激励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种判断十年以前大致是准确的,但已不适用
于今天。中国目前的情况是收入差距已不算小,且贫富悬殊进一步急剧扩
大。先看城乡差别。1985年,城镇职工收入为农民收入的1.7倍,1992年
扩大为2.3倍。实际上,城镇职工除货币收入外,还有各种补贴和劳保福利
等,而农民收入中则需扣除各种额外负担、集体摊派和用于扩大再生产的开
支。所以城乡消费水平的差距还要大一些,1985年为2.2倍,1992年扩大
为3.1倍。①再看地区差别,如果包括三个直辖市,中国最富/最穷省份人
均国民生产总值相差七倍多;即使剔除三个直辖市,差距仍有三倍多。我们
常常听说意大利和法国的南北差距大,但它们的差距实际都只有两倍多;美
国最富/最穷州之间的差距只一倍多一点。②就城乡内部差距而言,城市居
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1983年为0.15,1992年在0.20至0.25之间,而农
村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1983年为0.26,1992年为0.37。城乡合计居民
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1983年为0.28,1992年则在0.33至0.40之间。与拉
美、非洲及南亚一些国家比较,中国的贫富差距的确远不算太大,但也不算
小了。根据联合国《1991年人文发展报告》,在1970年至1985年期间,印度
尼西亚的基尼系数为0.31,巴基斯坦为0.36,孟加拉为0.39,印度为0.42。
换句话说,中国在收入分配差距上已与这些国家等量齐观。如果过去几年里
①周业:《实现共同富裕要注意的两个突出问题》,《中国工业经济研究》,1993年第11期。
②胡鞍钢:《要发达地区发展问题研究报告》,中国科学院,1994年2月。
公平.效率·民主I 41
收入差距拉大的势头持续下去的话,过不了几年,中国社会就会变得像许多
第三世界国家一样,被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所困扰。
实际上,社会分配不公已经开始困扰着中国。贫富分化变成当前社会各
界的一个热门话题。少数“大款”们花天酒地、挥金如土的生活方式,与八
千万人仍没能解决温饱问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
不满。1993年秋一项对京津沪三市居民的调查显示,只有不到15%的人同
意以下说法:“收入差距扩大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要保障效率就要鼓励
差距。”①这就是说,85%以上的中国人不赞成效率优先论。也许,那15%
鼓吹和赞成效率优先论的人,大多是已经或者有希望进入高所得阶层的人。
另外从政治上的考虑,如果效率优先论者希望把他们的理论变为政策,、
他们还必须回答下面一系列问题:
——谁有权决定以什么价值优先?是先知先觉的精英,还是亿万百姓?
——如果是精英作决定,怎么让老百姓接受他们的选择?靠说服教
育,还是干脆把自己的选择强加给老百姓?
——实行效率优先,贫富悬殊会扩大,有些社会集团的相对地位会下
降,有些个人的绝对地位会下降。如果这些人不愿为效率优先作出牺牲怎么
办?以暴力或暴力威胁制止他们反抗吗?
——假如有朝一日发觉效率优先已不再必要或走过了头,要强调公平
了,政治上有可能把政策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吗?先富起来的人们会拱
手让出一部分财富分给别人吗?政策制定过程能避免被有钱有势的人操纵
吗?中国的效率优先论者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吗?
由此说来,不管是从道义上、现状上、政治上考虑,效率都不应优先。’
我对公平的理解与建议
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上,我不赞成效率优先,也不赞成公平绝对优先。
我赞成的是一种偏向于公平的折中。
让我先说明一下,我所理解的公平是什么。
正如沃尔兹指出的,公平的原意是否定性的,主张公平是为了消除不公
平。它的着眼点并不在于消除一切差别,而在于消除某种使社会分裂的主要
差别: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它的诉求会随之变化,可以是消除贵族的特
权、资本家的财富、官僚的权威、种族或性别的歧视等等。不过,这些诉求
①包月阳:《都市人,你最关注什么?——京津沪民意大调查》,《新世纪》,1993年第12期。
42 l安邦之道
尽管千差万别,却仍有一个共同点,这就是消除一群人对其他人的支配。让
人主张公平的,并不是社会上有穷人和富人这个事实,而是后者对前者的欺
凌与压榨。主张公平的人向往一个没有统治阶级的社会。要建立这样一个社
会,就要避免经济、社会、政治资源落入同一群人手中,同时要设法使每一
个人都能支配自己的命运。这也是我对公平的理解。
如何处理这种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呢?依我看应有五条原则。
第一,扶贫原则。一个社会有责任保证每个人的生存权。具体说就是要
使每个家庭不缺少生存必需的食品、衣物和住所。如果一个社会的效率是以
一部分人挣扎在死亡线上为代价的,这个社会很难说是正义的。在中国,这
就意味着要尽快解决八千万人的温饱问题。
第二,机会平等原则。一般人理解的机会平等是指各种机会(工作、职
位等)向所有人开放,不作任何歧视性的限制。我说的机会平等,是罗尔斯
所谓“公平的机会平等”(fair equality of opportunity),亦即“如果天资和
能力相当,又都有意愿发挥自己的潜力,不管人们在社会中的初始地位如
何,他们的成功前景也应一样”。①问题是,在现实中,如果初始地位不一
样,即使有同样的天资、能力和运用它们的意愿,人们成功的前景也会很不
一样。初始条件既然如此重要,真正的机会平等就要求初始条件大致相差不
远。我说“相差不远”,是因为初始条件不可能完全平等。但至少有两件事
是可以做的:一是限制遗产的积累性效果;二是为全民提供初级义务教育。
后者尤为重要。目前中国出现了一批收费惊人的“贵族”中小学,这是十分
令人担心的发展趋势。另外,“希望工程”帮助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虽然
功不可没,但它不应减少政府为全民提供初级义务教育的责任。
第三,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由于已有了扶贫原则和机会平等原则,在公
平与效率之间取折中立场的区间,已不是下图中的AC之间,而是BC之间。
在BC之间作选择意味着既要允许一定程度的不公平,也要允许一定程
度的效率损失。但必须明确一点:牺牲公平只能是为了提高效率,而不能认
为不公平本身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同样,允许效率损失也只能是为了公
平(或其他什么值得追求的价值)。至于由谁来决定在.BC之间取哪一点的问
① J.A.Rawls,4’Fheory时w妇,Cambridge:Haryard University Press,1971,p.62,73.
公平.效率.民主l 43
题,便涉及下一个原则。
第四,政治民主原则。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找折中点涉及利益的分配,因
此它不是一个知识性的问题,而是一个政治性问题。(谁得到什么?得到多
少?怎么获得?)作为一个政治问题,专家、精英对此的发言权并不比平民
百姓大。相反,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机制是政治民主,也就是让每个成年人
在决策过程中具有同等的发言权。
第五,经济民主原则。政治民主调节公平与效率之间矛盾的方式,充其
量不过是用收入二次分配修正初始分配。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如果收入的初
始分配十分不平等,经济资源分布的不平等必然会导致社会的政治资源分布
的不平等。掌握了经济、社会、政治资源的集团在政治决策中的影响,也必
定比其他社会集团大得多。这样,即使形式上仍是一人一票,实际影响却可
能有天壤之别。在这种情况下,既得利益集团便有可能阻碍向公平方向移动
的收入二次分配方案,甚至促成劫贫济富的方案。要避免这类情况出现,就
必须使收入的初始分配悬殊不要过大。经济民主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
途径。
反对经济民主者所持的主要理由是,它侵犯了私有产权。罗伯特‘达尔
在他的《经济民主序论》中对此进行了反驳。他证明,人们自己管理自己的
权利在道义上高于私有产权,因此,后者不能成为拒绝前者的理由。④其
实,经济民主根本没有侵犯私有产权。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产权和依产权
建立起的企业制度。
我们知道,要进行生产就必须有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包括资本、劳动
和其他生产资料。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是生产剩余的获得者(Iesidtl—
al claimarlt),这好像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仔细想一下问题就出现了,资本
家是资本的所有者,雇员是劳动力的所有者。资本与劳动都对生产作出了贡
献,因此资本所有者与劳动所有者的地位是对称的,并不能从产权逻辑上推
出谁应成为剩余获得者,谁不应成为剩余获得者。资本家之所以取得剩余获
得者的地位,是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雇佣劳动,结果所有者便居于支
配地位。但这与私有产权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只有一种资本所有者与劳动所
有者之间的合同安排。与这种合同安排对称的,可以有另一种合同安排,亦
即劳动雇佣资本。资本也是可被雇佣的,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当一家公司
向银行贷款或发行债券时,就是在雇佣资本,只不过现在常见的是资本所有
者雇佣资本。但从逻辑上讲,由劳动所有者雇佣全部资本也不是什么不可能
① R.A.I)ahl,A.PretacP如Economic Democracy,Berkdey:University of Califolllia Press
1985.
44 l安邦之道
的事。事实上,由劳动所有者雇佣资本,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更合理的制
度安排。
首先,由劳动所有者雇佣资本,能使他们摆脱资本所有者的支配,得以
实现自己管理自己的权利。其次,旧的经济增长理论曾把资本积累作为决定
增长的唯一因素,但新的增长理论发现劳动力要素的作用更为关键。这样,
由劳动所有者们来支配生产过程并成为剩余获取者当然也就理所应当了。再
次,当劳动者变成了剩余获取者、资本变成了被雇佣的对象时,收入的初始
分配就会变得更为公平,由此解决了资本主义制度下政治民主的“跛足”问
题。最后,资本支配劳动会引起异化并损害劳动积极性;而由劳动者自己管
理自己时,自主性会使他们心情舒畅,并由此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总而言之,以劳动支配资本为其核心内容的经济民主,不仅可以在微观机制
上进一步缓解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并可能造成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在
某种程度上实现“鱼”与“熊掌”的兼得。
、这种经济民主是不是乌托邦昵?西班牙的蒙德拉贡(Molldragorl)证明
它是现实可行的。(!)在中国,大概也能找到近似的例子。
上面五条原则的头三条,可以或已经在中国得到某种程度的实现,后两
条的实现可能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但如果中国人民决心建设一个真正的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后两个原则的实现又必不可少。当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
并不一定要像资本主义民主那样,先由政治领域起步,然后慢慢扩展到经济
领域。中国民主化的道路可以试验先由经济领域起步然后扩展到政治领域。基
层单位的民主比较容易实施,在基层行使民主权利的经验可以成为一种“训
练”,使广大群众更有兴趣、也更有能力参与更大范围里的决策过程。如果中
国真能沿着这条道路前进,我们得到的将不仅是效率和公平,还会得到民主。
① H.Thomas and C.Logan,Mondragon:4n Ec0邶卅掂/tnal)u曲,London:AUen&UnWL‘U
1982.
公平.效率.民主I 45
警惕对“民主”的修饰
在希腊语中,民主一词由两部分组成,demos是指公民,cracy是指一
种治理方式。两者连在一起,democi‘acy民主意味着由人民治理的制度,或
更准确地说,由所有公民参与决策的制度。
从斯巴达和雅典算起,民主已有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但至少在头两千
三百年,民主并不是个褒义词。只是到了19世纪,民主才逐渐开始被广泛
接受。民主真正获得不可争辩的正面评价,实际上是20世纪以后的事。在
民主还没有得到普遍认同时,民主前面很少有修饰词。而随着对民主褒奖的
增加,民主前面的修饰词也越来越多,如代议民主、自由民主、多元民主、
宪政民主等等,不一而足。这些修饰词都很悦耳,但显然不是可有可无;否
则,干吗多此一举?不过对这些修饰词要多加小心。如果有人向你推销钻
石,但在钻石前加上一串花里胡哨的修饰词,你会不会怀疑他是拿人工钻石
蒙你?民主比钻石重要得多。如果你真喜欢民主,恐怕应对“民主”前面的
修饰词有所警觉,看加上修饰词的民主是否变了味。
要搞清楚为什么有人喜欢在民主前面加修饰词,还得从民主为什么在两
千多年里招人憎恶说起。在雅典时期,民主是个带侮辱性的字眼。柏拉图和
亚里士多德曾按参与治理的人数多寡对各类政体进行分类,他们都把民主看
作是最糟糕或接近最糟糕的政体。民主之所以糟糕,是因为“多数的统治”
意味着“穷人的统治”。柏拉图认为,“真”和“善”这些人类的优秀品质并
不是来源于多数人,而是来源于一小部分天资聪慧的饱学之士。强调公民平
等则无异于摧残人类的优秀品质。因此,民主必然是一种腐败的制度。亚里
士多德不否认多数人的统治可能干好事,但他依然惧怕民主,因为在他看
来,民主制度可能导致穷人干坏事,如不尊重财产权,甚至发生骚乱。古希
腊的多数思想家都同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民主的判断。其实,雅典真正
的穷人根本不能享受民主权利。在那个小小的城邦里,公民不过三四万人,
而被排斥在民主过程之外的奴隶、外邦人和妇女也达到五位数。柏拉图和亚
里士多德所说的“穷人”,按现在的标准恐怕应该属于中产阶级。
中世纪的意大利出现了一些城邦共和国,但它们从未自称“民主”。开
始这是因为“民主”一词失传已久。不过到13世纪中叶,亚里士多德的
46 I安邦之道
((政治学))译成了拉丁文后,人们仍然对“民主”避之唯恐不及,因为“民
主”在亚里士多德的分类中属于“旨在维护穷人利益而非公共利益的政体形
式”。城邦共和国的支持者托马斯·阿奎那的评论可谓一言中的:“民主就是
一种平民政体,其中民众仅仅靠着人多势众便压榨富人,结果使全体人民都
变成了暴君。”
进入近代,17世纪的平等派开始要求政治平等。回头看来,他们可以
说是民主运动的先驱。但他们从未公开要求过民主,对普选权毫无兴趣。他
们要求的不过是将选票当作特权赋予那些经济上独立的成年男性户主。其他
男人,尤其是靠工资过活的工人和靠救济度日的贫民则被排除在选举权
之外。
18世纪的启蒙派也大都敌视民主。用伏尔泰的话说,启蒙之所以必要
正是因为大多数男人愚昧无知,女人更是不可救药,真正受到理性光辉照耀
的人只是凤毛麟角。洛克在日记中写道:由于大多数人类沉迷于激情和迷
信、人类的未来不能由多数人掌握,只能由开明者掌握。康德同意这种看
法,他认为民主是种不合理的政治制度(illegitJ_mate form of govern.
merit,),因为它不是建筑在理性的基础上,而是建筑在多数的随意性(ca.
pI-ice)上。弥尔顿则更直截了当,他认为必须由少数开明者强迫多数人接受
自由,不然的话,多数人可能出于卑劣的动机迫使少数人成为奴隶。
现在,人们一般把法国革命看作现代民主的起源,但“民主”这个词当
时并不常用。写在法国革命旗帜上的是“自由、平等、博爱”。法国大革命
后,有产者对民众的能量仍心有余悸,于是一时间民主被当作了财产掠夺、
暴民政治、红色恐怖的代名词。潮流所至,搞得民主这个词在美国用语中一
度销声匿迹,直到1826年杰克逊建立民主党后,它才重见天日。曾担任过
一年法国首相的历史学家基佐在1837年谈到了他对民主的担忧:“民主……
是多数下层人反对少数上层人的旗帜。这面旗帜有时是为了争取最合理的权
利而举起,有时却是为了满足最残暴、最邪恶的激情而举起;它有时指向最
不公正的篡权者,有时却把矛头对准最合法的权威。”当时主流社会对民主
的畏惧由此可见一斑。
可以说,从古希腊到19世纪上半叶的欧洲,社会上层精英一直把民主
看作洪水猛兽。有产者担心,一旦允许大众参与政治,穷人势必会利用手中
的权利要求剥夺富人的财产,然后挥霍一空。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不受侵
犯,有产者竭尽全力阻止民主的出现。有意思的是,在典籍充斥着对民主诅
咒的时候,“民主”一词前面很少出现修饰词。
19世纪三四十年代,英国出现以争取男性普选权为主要诉求的宪章运
警惕对’。民主”的修饰『47
动。1848至1849年间,法国、德意志、奥地利、意大利、匈牙利相继爆发
民众广泛参与的革命。虽然这些运动都以失败告终,但它们大大震动了欧洲
的精英阶层。此后这些阶层中的一部分人开始意识到民主潮流难以阻挡,托
克维尔和穆勒便是其代表人物。在这种背景下,谈民主的人多起来,民主变
革也接踵而至。穆勒的一句评语十分精到:“尽管知识阶级中没有人喜欢
它,民主还是不期而至。”当然有产者对民主怀有更大的戒心。他们迫于形
势不得不面对民主潮流且战且退。但他们对自己的底线是十分清楚的,这就是
要尽可能地维护私有产权。用在民主前加修饰词的方法来阉割民主、驯化民主
是他们对抗民主的主要策略。限于篇幅,这里仅讨论四种被修饰的民主概念。
代议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议会民主(pafliament:a珂democracy)是英国人的发现,其实质是以代
议民主取代参与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用少数来取代多数。在
有产者看来,如果民主任由广大民众直接参与,它便很难驾驭。一旦换成竞
选代表,民主就驯服多了。古代民主,不管是雅典还是意大利城邦共和国,
选举采用的都是抽签制,每个人当选的机会完全是随机的、均等的。竞选则
是拼资源、拼形象、拼口才、拼演技,有利于经济和知识精英分子入围,把
穷人、愚人排除在外。有人以为,政体规模扩大是采取间接代议民主的唯一
原因。其实不然,潘恩就说过,即使是在小范围,代议民主也比直接民主更
好。他相信,如果雅典采用代议制,一定比实行直接民主运作得更好。 ’
议会制度不仅是代议性质,而且往往还与其他东西搀杂在一起。对有产
者来说,即使民众不直接参与决策,而是选举代表制定政策,还是有危及他
们产权的可能性。为了防止民选代表胡来,他们发展出一套平衡理论,说民
主制、贵族制、君主制各有利弊,最好的政治制度是将三者混合在一起的制
度。据说,如果一个制度只要民主的成分,它很容易酿成骚乱,出现无政府
状态。只有加上贵族制特有的智慧和君主制特有的秩序,民主制的优点才能
得到发扬,其弱点才能得以克服。英国第一任财政大臣、辉格党领袖罗伯
特.沃波尔(1676—1 4745)说得很清楚,“君主、贵族和民主三种政府形式
混合搀杂在一起可以带来三者各自的长处,同时避免三者潜在的危险”。其
潜台词是,纯粹的民主是最可怕的政体。的确,英国的代议制是典型的混合
政体:国王是君主制的象征,由世袭贵族和委任的各界名流组成的上院是贵
族制的象征,经选举产生的下院是民主制的象征。前两者都是为了给鲁莽的
民主激情套上辔头。很多英国政论家相信,如果不保留君主制和贵族制的成
48 l安邦之道
分,英国的议会民主就难以运作。
美国的代议制最初也是一种混合制。原因很简单,当时那些积极参与建
国的精英们要建立的并不是一个由人民直接参与治理的民主制度,而是一个
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共和体制。在今天看来,这两者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但在
当时,美国的国父们却很了解这两者完全不是一码事。这就是为什么这些
“国父”中很少有人希望人家把他们叫做民主分子。现在很多人把托马斯·
杰斐逊祭为美国民主的奠基人,但他本人从未在其出版物中或公众场合自称
民主派。只有他的政敌才讥讽他为民主派。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
63篇中说得更露骨,他认为未来的美国政府应该与古代民主不同,“完全排
除以整体身份存在的人民,以免它染指政府事务”。既然无意让人民直接参
与政治,在建立由选民选举产生的众议院的同时,还必须附加一些类似君主
制和贵族制的机制。于是便出现了由选举团小圈子推选的总统,由间接选举
产生的参议院,以及不经选举产生的终身法官。不少人以为,两院制、三权
分立是民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实,这种设计的本意正是为了限制民
主。查尔斯·比尔德在《美国宪法的经济解释》一书中一针见血地指出:
“这种制度的经济意义在于,有产精英阶层得以凭借其资源和知识的优势,
在必要时获得有利的立法,而不受国会内多数的控制。”
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
现在人们听“自由民主”听多了、听顺了耳,往往以为“自由”与“民
主”两者互为前提,不可分割。其实在很长时间里,这两者不仅被认为是不
同的,而且被认为是相互对立的。
古典自由主义者在反抗君权、神权和封建贵族体制方面的确不遗余力,
但他们争取的更多的是新兴资产阶级参与政治的权利,而不是真正的普选
权。自由是好东西,不过自由主义者未必有兴趣争取所有人平等享有自由的
权利,并把民主当作自由的敌人。贡斯当(1767—1830)是19世纪早期法
国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他便把“无限的人民主权”看作一种邪恶。有人把
边沁(1’748—1832)誉为“英国大众民主的理论奠基人”,但他主张将选举
权限制为受过教育的男性成年人。比他稍晚一点的托克维尔(1805一
1859)敏感地意识到,伴随经济繁荣、教育普及程度扩大、交通和通信速度
加快以及人口流动性提高,民主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他因此曾劝说保守
派接受逐步扩大的选举权,不过他的理由是,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设法影响
民主未来的走向。在((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自由与民主的矛盾成为其中心
警惕对。’民主’’的修饰l 49
议题。他相信,大众中蕴藏着一种危险的文化倾向,直接威胁个人自由。正
是托克维尔发明了“多数暴政”这个被后世自由主义者念念不忘的字眼。活
跃于19世纪中叶的穆勒(1806—1873)也感到了那种“山雨欲来风满楼”
的民主风潮,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把民主看成一个好的政治制度。宪章运动带
来的骚乱和托克维尔关于“多数暴政”的论述使他对可能出现的工人阶级统
治心藏戒意。为了避免所谓“假民主”,他提出一套措施限制工人阶级的影
响,包括赋予知识阶级多于一票的权利。与穆勒几乎同时的小说家福楼拜
(1821—1880)对民众也十分恐惧,他说得有点赤裸裸,“今后剥夺个人自
由的将不是专制君主,而是民众”。
自由主义者对民众的恐慌,再加上保守派对民众的敌视使得享受选举权
的人在很长时期里局限于少数经济和知识精英。财产资格、识字程度和其他
种种限制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排除在选举大门之外。有产者最关心
的是自己的财产权,所以他们最害怕的就是无产者或少产者能参与重大政治
决策。法国革命够激烈了,但涉及到财产问题,其领导人的立场是相当清楚
的。((人权宣言))和((1791年宪法》的执笔者西哀士倾向于将选举权限于纳
税者,把所谓家仆、流浪者、乞丐、妇女统统排斥在外。当时法国有两千七
百万人口,1791年只有四百万男性公民享有选举权。1793年的激进宪法把
选举权扩大到所有男性公民,但从没有付诸实施。1795年宪法倒退,恢复
财产权为基础的选举权,并更加严格,仅限于少数相对富有的资产者和纳税
人,结果选民下降到十万人左右。1848年2月革命以后,在工人阶级的压
力下,第二共和国实行普选制。但1850年5月,制宪议会为防止工人阶级
和小资产阶级执政,取消普选权。直到第三共和国时期,法国才确立了男子
普选权。法国妇女得到选举权已是1944年的事了。
1688年光荣革命后二百年,英国始终是少数上层精英专政。1832年议
会改革以前,有选举权的公民只占总人口的3.1%。经过改革,选民人数也
只占总人口的4.5%。这令正在兴起的工人阶级极度不满,1838年,以争取
男性普选权为目标的宪章运动开始。在此后十年里,宪章派一次次动员民众
向议会请愿,但屡屡遭到镇压。虽然宪章运动最后以失败告终,但其产生的
压力迫使英国于1867年实行第二次议会改革,将选民人数增加到成年居民
的15%左右。男子普选权的实现要等到1885年。再过四十多年,到1928
年,英国妇女才获得选举权。在这整个过程中,英国的自由派——辉格党
人(后来并入自由党)一直是强烈反对民主的。
其他西方国家的情况是大同小异。英国工党领袖拉斯基回顾这段历史时
说了一段话,可谓一针见血:“自由派的理想是让中产阶级分享方方面面的
特权,而让无产阶级留在锁链中。”
50 l安邦之道
多元民主(Pluralist democracy)
即使实现了普选权,代议制在多大程度能让人民当家做主呢?美国号称
民主,又是普选权落实比较早的国家,但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人们却
发现了那里存在一个若隐若现的“影子政府”,由政治老板们从幕后操纵选
举和政党,而这些老板们本人既不是选举出来的,也不必对任何人负责。在
他们操纵下选出来的人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结果就有了马克·吐温那旬著
名的俏皮话:“美国唯一明显的犯罪团伙就是国会。”除了美国以外,其他那
些自称“民主”的国家也差不多。因此,人们为当时的那些“民主制”起了很
多绰号,如“公爵共和国(the reptlblic of dukes)”,“铁哥们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pals)”,或“银行家共和国(me repttblic Of bankers)”等等。
t这种情况迫使人们调整对以代议制为特征的民主的认识。1908年,华
莱斯(Gra}lain Wallas)写了一本题为《政治中的人性》的书,他在前言中
说,“看来关于最佳政府形态的争论已经结束,代议制民主明显胜出”。但他
同时感到,这种民主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因为“一度附在民主上的光环早已
消失了”。其实,无政府主义者普鲁东早就断言,代议制根本不是民主。到
19世纪末、20世纪初,他的这个判断开始得到越来越多不同派别人士的认
同。例如,韦伯发现,“不管是民主制还是非民主制,政治都是少数人的游
戏”。费边社成员科尔(G.D.H.Cole)打趣地说,“19世纪最大的发现就是
所谓民主政府根本不会给普通民众的生活带来任何变化”。也正是在这个时
期,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和思想家马斯卡提出了他们的精英理论和所谓
“寡头统治的铁律(Itoil laws of oligarchy)”。在他们看来,不管是什么政
体,民主也罢,不民主也罢,最终都是由一小撮精英分子支配。。如果说代议民
主与其他政体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民主是一种披上了伪装的寡头政治。
寡头政治十分难听。但不实行寡头政治,有产者又放心不下。林肯曾将
民主定义为“民治(by the people),民有(of the 1people),民享(foi·‘the
people)”。但有产者认为民治是危险的,因为民众常常感情用事,欠缺理性
判断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重新定义民主,让人们觉得经过某些程序
产生的寡头政治其实还不错。熊彼特的建议完成了这个转换。在1942年出
版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一书中,熊彼特批判了所谓“古典民主
观”,而给民主下了一个程序性的定义:只要一个政治制度允许定期的竞争
性选举,它就是民主的了。在熊彼特看来,原来的民主观把人民放在首位,
而把他们对代表的挑选放在第二位是不对的。他将两者的地位对调了一下:
警惕对’‘民主。‘的修饰l 51
把选举代表放在第一位,而把人民的决定权放在第二位。经过这么一掉换,
民众参与政治的作用便被限制在四五年选一次政府的范围内了。民主即是让
人民在几个相互竞争的精英团体中进行选择。只要有对领导权的竞争,或政
治精英对选票的竞争就算E}JET。这样的“民主”被化约为几个政党之间的
选举竞争(程序民主),至于人民是否真正能当家做主则显得不重要了。
20世纪50年代流行的多元民主理论也是一种对精英民主的辩护。为了
对以往的“乌托邦民主理论”或“大众民主(populistic democracy)”理论
釜底抽薪,多元民主理论首先试图消解“人民”这个概念。据说社会上根本
就不存在“多数”,只有许多“少数”。既然没有构成多数的“人民”,哪会
有什么“民治”呢?但将人民分解成许多“少数”还要避免与马克思主义
的“阶级论”沾边,于是民众不是被分解成“阶级”,而是被分解成“利益
集团”。民主不是要发现共同的公众利益,而是为“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
提供一个舞台。
但利益集团不也是被精英们把持的吗?那到头来不还是寡头政治吗?多
元论者的回应是,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使得没有一个单独的精英团体能够垄
断政治决策,因此,便不存在所谓“寡头统治的铁律”。以多个精英团体竞
争为特征的民主政体,叫做“多头政体(polyarchy)”,它既可以防止独裁
统治的出现,Y-,U以防止暴民政治的出现,对有产阶级来说,真是再贴心不
过了。但这种政体的主角已经不是人民,而是政治精英。对此,多元论者满
不在乎。用楚曼(David Truman)的话说,从实际运作的角度看,“精英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