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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光-安邦之道

_37 王绍光(现代)
而来的。事实上,dvil society是否应译为“公民社会”本身就是个问题。
译法与概念的内涵紧密相关,概念的内涵不一样,译法也应不一样。到底如
① .1acquer Rupnik“Dissent血Poland,1968—1978,The End of Revisionism and the Re—
birth of Civil Society血Poland”,m R1adolf Tokes,ed,()ppositio,1 m Eastertl Europe,London,
1979.
关于。‘市民社会”的思考l 401
何翻译civil society更贴切?还是让我们先简单回溯一下这个概念在政治思
想史里发展的轨迹吧。
Civil society溯源:“文明社会”,“市民社会”,还是“公民社会,,?
文明社会?
Civil society虽然时髦,却不是一个新名词。几个世纪以前,自然法学
家就开始使用它了。据布丁、霍布斯、斯宾诺莎说,人类社会曾经经历过所
谓自然状态。自然状态下,人人自由,人人平等,且没有外在的政治权威。
但正因为如此,很难形成任何秩序。其结果用霍布斯的话说便是“一切人反
对一切人的战争”。久而久之,人们产生了建立公共权威的愿望。经过居民
协议,大家决定以合同形式授权一部分人来维持秩序,由此产生了国家。霍
布斯称由国家保证其和平秩序的社会为civil society。
卢梭的政治哲学虽然与霍布斯者流的政治哲学相去甚远,但他在运用
civil society这个词时,仍是将它与自然状态相对,而不是与国家相对。事
实上,在卢梭的著作中,civil society指的就是国家,因为civil society与自
然状态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前者包含了雄踞社会之上的国家。这样一来,如果
有人一方面从卢梭著作中借用civil socieW这个名词,一方面大谈重建公民
社会对推进民主的意义,就不免显得很滑稽了。
洛克(John Locke)是自由主义的鼻祖,他是如何运用civil society这
个名词的呢?在洛克的著作中,他用的是拉T3C societas dvilies。像其他自
然法学者一样,他指的不是没有国家前的自然状态而是指所谓‘‘政治社会”
或国家。康德的一句话也许总结了自然法学派对civil society的看法:
自然状态下社会也许可以存在,但不会是civil society。Civil society是由
公法对你我进行保护的一种政治安排。
总而言之,在自然法哲学著作中,civil society不是指自然状态下不受
任何政治权威干涉的社会,而是政治社会或国家的同义词。这就是为什么卢
梭、洛克等人通常把civil society与civil state混为一谈的道理。这时的Civil
society似可译为“文明社会”,与野蛮的自然状态相对。事实上dvil在英
文、法文、意大利文、拉丁文中本意就是‘‘非野蛮”或‘‘文明”。
402}安邦之道
市民社会?
黑格尔的市民社会观
黑格尔批评了自然法学派,从而赋予civil society一种新的含义。在黑
格尔看来,civil society是处于家庭与国家之问的地带。Civil societIy不再是
与野蛮、自然状态相对的概念,而是与自然社会(家庭)和政治社会(国
家)相对的概念。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常称黑格尔是将civil society与国家
从概念上分开的第一人。
黑格尔认为civil society是人类伦理生活逻辑展开中的一个阶段,是一
种现代现象。在人类伦理生活的初始阶段,家庭是其基本单位,维系家庭的
纽带是亲情,到了人类伦理生活的高级阶段,按照黑格尔的理想,国家将占
据至高无上的地位。大公无私不偏不倚的科层人员将以其理性、效率把人类
的伦理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在人类脱离自然社会之后,完成政治社会之
前。他们便生活在civil society中。
Civil society由三部分组成:需求系统——市场经济;多元系统——自愿
组织;法制系统——保障基本民权,防止国家滥用职权的警察和司法机构。
在civil society中,人们不仅有追求自己利益的自由,而且有追求自己
利益的可能,因为现代世界造就了古代世界所没有的市场。在市场上,人们
关心的是自己的得失,但其结果是满足了相互的需要。由此产生了新的社会
纽带。《法哲学》中有一段话听起来就像是亚当·斯密(Adam Smith)
说的:
在追逐一己私利的过程中,会形成一套相互依赖的关系。某甲的生
计、幸福和法律地位会与某乙的生计、幸福和法律地位紧紧联系在
一起。
尽管如此,黑格尔对不受制约的市场经济仍深表怀疑。在他看来,只有
自愿组织可以弥补市场经济的缺憾。自愿组织可以纠正市场经济造成的个人
本位主义,可以防止国家过分专权以至侵犯个人自由,可以为其成员提供安
全网使之不会被市场的起伏毁于一旦,还可以向立法机构派出反映其成员意
志的代表。
除市场经济和自愿组织外,黑格尔的civil societIy还包括警察、法院、
福利机关、管制机关等。这些机构通常被认为是国家的组成部分,但黑格尔
认为这些机构保护的是个人与团体的利益,因此也属于civil society的一
部分。
关于“市民社会’’的思考l 403
不管怎么说,在黑格尔的概念系统中,国家占据着比civil society更高
的位置。两者的差别说到底不是它们的构造特征,而是它们追求的终极目
标。Civ丑socielIy中的所有活动着眼的是个人或团体的特殊利益,而国家关
心的是属民全体的公利。当然,个人利益、团体利益和总体利益并不一定会
发生冲突,关键是国家怎么做。黑格尔认为,国家的首要任务是协调形形色
色的特殊利益。自由主义者认为国家的主要功能是保护私有财产和个人自
由。黑格尔认为市民们不仅应关心自己的私利,也要关心全民的公利,而国
家所应做的是疏导属民,使之都达到天下为公的境界。如果没有国家,只有
市场经济,人人蝇营狗苟,专注于一已私利,除了利害关系、买卖关系外,
人与人之间便不存在其他关系。即使加入自愿组织,团体利益的差别仍会导
致civ丑society内部的分裂。Civil society要想保持civil就必须建立政治秩
序。只有由君主、科层人员和各社会等级组成的代议机构操作的宪制国家才
能有效地弥补市场造成的非正义,并引导人们将对一己私利的追求融入建设
一个代表公意的政治实体的努力。
很明显,黑格尔不会像现代许多人那样给civil society罩上一个炫目的
光环。从概念上,他将civil society与国家区别开来;但在现实生活中,他
无意劝人缩回civil society。相反,他认为在现实中,没必要也不可能把civ—
il society与国家分开。即使能分开;分开也未必是什么好事。
在《法哲学》一书中,黑格尔的civil society亦即是“布尔乔亚社会”。
这大概是由于.Adam FeI"gnson的{(Civil Society史论》由英文(1767)译为
德文时(1’168),civil society被译为布尔乔亚社会。布尔乔亚社会是人们活
动的私域(private sphere),这里人们的身份只是市民而已。只有在国家政
治活动中,或所谓公域(public sphere)中,人们才是公民。因此,黑格尔
的civil society似应译为“市民社会”,这也是几十年来广为人们接受的
译法。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观
马克思(Karl MaⅨ)从黑格尔那里继承了“市民社会”这个概念,同
时对它进行了批判。他认为黑格尔的概念系统有点像“拿大顶”:头顶着
地,脚戳向天。马克思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把黑格尔倒翻过来,使之脚踏实
地。我们都熟悉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那段有名的话:
法律关系和国家形式不能由它们自身得到解释,也不能从所谓人类
思维的一般发展中得到解释。它们的根源在于生活的物质条件,或黑格
尔称之为“市民社会”的全部。但是对市民社会的剖析有赖于政治经济
分析。
404 l安邦之道
这里,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国家至上说提出了质疑。黑格尔相信国家的科
层人员无私无欲,好比机器部件,按指令运作。国家追求公利,他们也追求
公利。马克思认为这是谬论,“国家只是一个抽象,人才是具体的”。历史
上从不曾存在过一个无偏无倚的国家,组成国家的人总是代表着某种特殊利
益。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国家到底代表什么利益,以及它采取什么政
权形式归根到底取决于市民社会的结构,而不是相反。用大家熟悉的术语
说,这就叫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比黑格尔的概念要窄一些。他在很大程度上将市
民社会归结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或简言之,经济基础。他一生的主要精力
就花在对市民社会的剖析上,其方法就是他所说的政治经济学方法。在市民
社会里,马克思看到了阶级、剥削、不平等、冲突,并看到了历史发展的趋
势:资产阶级为自己的灭亡准备掘墓人——无产阶级。
除赋予“市民社会”这个概念新的含义和重新定义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
系外,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市民社会不是永恒的东西,而是一种历史现
象,研究市民社会因此应将它放到特定的历史环境中考察。在封建社会中,
市民社会与政治权力结构绞在一起,两者之间的界限十分模糊。市民社会的
主要成分如财产、家庭、劳动组织等采取了领主、庄园的形式。封建社会中
的个人成员享受不了所谓“私域”里的自由,他们的命运与其所属领地紧密
相连。“私域”在概念上和实践中真正与“公域”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的特征。劳动、交换、消费终于摆脱了政治权力的控制。在资本主义社会
中,人人都是两面人:一方面作为公民,人们生活在“公域”中;另一方
面,作为市民,他们有在“私域”活动不受限制的权利。法国大革命和美国
革命所倡导的人权,说到底就是人们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权利。这时,他们
是个人本位主义者,强调与群体的差别,“躲进小楼成一统”,只考虑一己
私利。如果把这些权利称作“自然权利”,在马克思看来就等于说只有自私
的人才是真实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天下为公的世界大同是不可能实现的。
马克思由此得出结论:人类解放不能止于政治解放,要想实现世界大同就要
消灭市民社会本身。而消灭市民社会的使命是由无产阶级来承担的,因为这
个阶级代表的不是它自身的特殊利益,而是代表人类的一般利益,它产生于
市民社会中,但终将超越市民社会。说到底,作为历史产物,市民社会与国
家都会有消亡的一日。
在马克思的学说中,国家代表的是市民社会中统治阶级的利益。历史上
只存在具体的国家和市民社会,不存在抽象的国家与市民社会。因此,泛泛
谈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对立是没有意义的。资产阶级国家保护的是资产阶级的
利益,它并不一般地威胁市民社会的存在,受压制的只是无产阶级。而无产
关于1。市民社会”的思考I 405
阶级受压制主要不是由于缺乏形式上的民主和自由,更重要的是由于市民社
会中存在的剥削与被剥削的阶级关系。
托克维尔的市民社会观
但是对自由主义者托克维尔(Alexis de’Focqueville)来说,国家政治权
力的膨胀与干预范围的扩大是对人类的一大威胁,托克维尔在分析了法国革
命与美国民主经验后得出结论:由市民社会中不同利益相互摩擦引发的冲
突,甚至动乱都不足虑,真正可怕的是民选政府打着“公意”的招牌肆意扩
大自己的职权范围,最后国家干预达到水银泻地无孔不入的地步,国家由社
会的“守夜者”变为无所不在的监察者,事无巨细都要插一手的管制者,和
喋喋不休的训导者之日,就是灾难到来之时。 、
怎样才能在坚持现代民主制度的同时,防止国家剥夺公民自由呢?托克
维尔一百多年前提出的忠告仍使很多现代读者折服。忠告有二,一是国家机
器内部必须设置制衡机制。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则没人能集天下权
威于一身。二是为限制国家干涉范围,在社会生活中划出一个领域来禁止国
家染指,这个领域就叫作“市民社会”。市民社会由各种自愿团体构成,如
讨论文学作品的沙龙、教会等宗教团体、家庭、科学组织、大中小学校、旅
社、酒馆、书局,闲暇爱好协会等。当然,在所有自愿团体中,最重要的是
工商企业。托克维尔相信,市民社会是防止专制主义国家出现的利器。虽然
民间自愿团体关心的是些不起眼的事情,但千千万万个这样的团体形成了一
道防止以“公意”名义压制少数人的坚固屏障。民间自愿团体还有另一种功
能,它能使人们在团体活动中超越狭隘的自我,并逐步认识到合作互助的必
要性和优越性。 ’
总之,建立在多元、自发、独立原则上的市民社会是现代民主不可或缺
的要件。没有它的存在,即使三权分立的制衡机制也难以阻止暴政的出现。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观
托克维尔主要在消极意义上谈市民社会存在的意义:它是一块禁止国家
涉足的领地,而意大利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Antonio Gramsci)认为,市
民社会实际上是被统治阶级与统治阶级角力的战场。
作为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接受马克思的基本理论框架,但他对马克思
的理论进行了大胆的修正。
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但葛兰西相信市民社会是上
层建筑的一部分,《狱中札记》里有这么一段有名的话:
我们现在能做的是确定上层建筑的两个主要层次:一层可以叫作
“市民社会”,亦即人们通常冠之以“私”的那部分机体,另一层是所
406 l安邦之道
谓“政治社会”或“国家”。这两个层次分别对应于统治集团在社会中
实施的“驭权”(}.1egemony)和通过国家实施的“直接支配权”。
葛兰西之所以认为市民社会属于上层建筑是因为他对市民社会这个概念
的内涵有着不同于马克思的定义。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包括所有“物质关
系”是“工商生活的全部”,但葛兰西相信,市民社会包括所有意识形
态——文化关系,是精神和知识生活的全部。马克思和葛兰西认为,市民社
会是历史发展动力之源,但前者认为这种动力是经济基础产物,而后者相信
它是上层建筑的产物。换句话说,与黑格尔不一样,马克思和葛兰西强调的
都不是国家,而是市民社会,这是他们的共同点。但他们对什么是市民社会
理解十分不同。
由于对市民社会到底属于经济基础还是上层建筑有不同的理解,葛兰西
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当然会有与马克思不同的认识。众所周知,马
克思认为,经济基础是首要的,第一位的;上层建筑是从属性的,第二位
的。葛兰西却在上层建筑中剥离出两个层次来。这样一来,马克思的“市民
社会一国家”两分法在葛兰西手中演化为“经济基础一市民社会一国家”
三分法。按葛兰西理解,经济基础并不能直接决定政治行动,政治行动是作
为历史主体的人依其对经济基础的解释而决定的,当人们这样做时,已进入
了上层建筑的阶段。由此可以推论,与其说经济基础具有决定意义,不如说
它才是从属性的。
在上层建筑的两个层次中,葛兰西强调的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总是积
极的因素,而国家总是消极的因素,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统治当然会依靠
国家这种“有组织的暴力”作为重要工具。但葛兰西相信,除凭借国家暴力
宰制社会外,统治阶级还有更重要的武器,这就是在市民社会中实施意识形
态和文化上的驾驭权。意识形态在葛兰西看来不仅仅是美化现存国家政权的
工具,它本身就具有塑造新政权,谱写历史新篇章的力量。
基于这个认识,葛兰西认为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主战场不是马克思所说
的政治领域,而是在市民社会中。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市民社会是一个多元空
间,为反对力量提供了与统治阶级争夺驾驭权的可能性,这种战争,葛兰西
称之为“位置之战”(war 0f position)。进行位置之战是一种较“运动之
战”(war of movement)更有效的战略。
公民社会?
从黑格尔到马克思到托克维尔到葛兰西,市民社会虽不尽相同,但指的
都是私域,亦即不受国家直接干预的领域。人们在其中以私人或市民的身份
关于-,市民社会”的思考J 407
活动。而近年来东欧、西欧、中国学者对civn society的理解比这种理解要
宽得多。多数人谈civil society很起劲,但往往忘了给这个时髦的字眼一个
定义,有些人不知不觉表达了这样一种意思:好事都是与civil society相连
的,坏事都是与国家相连的,既然好事都是与civil society相连的,这个概
念成了一个日益膨胀的聚宝盆,要把握它的内涵十分不易。幸亏一位名叫克
里赞(Mojmir。Krizan)的东欧学者试着开了一张清单。我这里把他挑出来
代表对civil society认识的新趋势。克里赞把civil society定义为“公民(不
是市民——本作者注)自由交往的领域”。据他说civil society包括下列主要
组成部分:
·一切人自由平等的原则
·法治原则,亦即规定个人自由范围的法律适用于一切人
·表达个人需要、利益、意图的自由,试图说服他人接受自己观
点的自由,对这种自由的保护制度就是公域
。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单独或与人合作追求自身利益的自由,
亦即结社的自由
·承认个人之间和社会集团之间利益经常冲突这个事实,并将调
节冲突的机制制度化
·存在使cM society和国家之间关系稳定化的机制,使社会避免国
家干涉得到一定保障。这些机制可以采取不同形式,包括舆论影响、民
主选举制度、自治组织等
·立法保障获取和处置财产的自由 ’
这个定义是如此之宽,不仅包括了私域,而且包括了公域;不仅包括了
不受国家干预的负面自由,而且包括了参与国家政治事务的正面自由。这样
定义的civil society不许国家公共权威涉足,却有权过问国家事务。东欧、
苏联、中国知识分子心仪已久的就是这样一种civil society。它不再是与自
然状态相对而言的“文明社会”,也不是消极保护私域免遭国家权力染指的
“市民社会”。也许只有称它“公民社会”才恰如其分,因为每一个人作为公
民都享受国家无权侵犯的基本人权和影响国家政策过程的参与权。
以上对civil society这个概念发展过程的回溯表明,人们对它的内涵及
外延的理解十分不一样。我们甚至可以说civⅡsociety不是一个概念,而是
一个曾被不同思想家用来指不同东西的名词。它好比一个牌号的帽子,用它
装饰的脑袋不会因它的形状大小一样就以一样的方式运转。既然同一名词有
过多种含义,我们切不可为了赶时髦,抓住这个词便用,不然会引起不必要
.408 l安邦之道
的混乱。事实上,混乱已经出现了,在谈“重建civil society”的人中,有人
用的是卢梭的概念,有人用的是黑格尔的概念,有人用的是马克思的概念,
有人用的是托克维尔的概念,有人用的是葛兰西的概念,还有人用的是哈贝
马斯的概念。更糟糕的是,有人东引西引同时用互相冲突的概念,有人没有
明确的概念。当然也有人试图定义自己的概念。概念不清的情况下,谈“重
建civil society”热闹倒是热闹,可惜谈的不是一个东西。如此谈下去,各
说各话,交不上锋,即使谈一百年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C_V¨sociel【y:民主的必要条件?充分条件?
谁统治谁?
t谈“重建civn society”如何如何重要,暗含着一个基本假设:civil soci.
ety与民主有某种正面相关关系。一旦civil society出现后,民主就会接踵而
来吗?当然这要看我们怎样定义civil society。如果我们用自然法学派的定
义,则答案是“不一定”,因为脱离了自然状态的“文明社会”不一定是民
主的。如果我们像东欧、苏联、中国知识分子那样把civil society定义得非
常之宽,将民主制度的特征尽数包括在其中,则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说“公
民社会”会带来民主并促进民主发展不过是同义反复。要谈civil societIy与
民主的关系,最好用一个不宽不窄的定义。黑格尔定义中的前两部分看来比
较合适,亦即市场经济加上自愿团体。换句话说,就是不受国家干预的私
域。如果我们以此为下面/i,-I论的工作定义,我倾向于称之为“市民社会”。
这种市民社会与民主制度相关吗?是什么关系?这要看我们如何理解“民
主”这两个字。
、 从字面上讲,“民主”意指“多数人的统治”。“多数人的统治”乍一听
意思很明白,深究起来却不那么简单。首先,“多数人”这个“人”指什么
人要搞清楚。亚里士多德时代的雅典城都里,只有占整个人口一小部分的公
民才算“人”,奴隶根本不算人。直到21世纪初,在号称“民主制”的英美
等西方国家,性别、种族、年龄、财产状况、受教育程度都仍可能构成限制
选举权的借口,以致相当多的人在政治上不算“人”(公民)。其次,“统
治”什么要搞清楚,多数人谈民主时,“统治”只意味对国家政治过程的控
制,而忽略了人们掌握自己经济命运的重要性。第三,要搞清楚怎样才能实
现“多数人的统治”。在存在经济、社会、文化不平等的条件下,仅仅靠言
论、出版、集会、结社、选举的自由能保证实现“多数人的统治”吗?
关于。‘市民社会”的思考I 409
在我看来,任何真正关心民主的人都应承认:第一,所有人,不分性
别、种族、年龄、财产状况、教育程度,都应享有参与决定自己命运的平等
权利;第二,政治生活固然重要,经济生活更为根本,因此政治生活与经济
生活都应民主化;第三,要实现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两者的民主化,除必须
具备各种政治自由外,还必须缩小经济社会不平等。
经济民主不容忽视
对我来说,真正的民主必须包括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两部分。少了任何
一部分,民主都是残缺不全的。恩格斯说得好,“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
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
域中实行。”把“平等”换成“民主”,就是我所说的意思。持这种观点的人
多是马克思主义者,但不限于马克思主义者。美国著名政治学者罗伯特·达
尔(Robert Dahl)于1956年出版过一本对当代民主理论研究有重大影响的
小册子《民主理论的序言))。在这本书中,他着重讨论了政治民主。二十九
年后,他推出了一部新著《经济民主的序言》,从书名就可看出,作者的研
究重点已移到了经济民主上。
经济民主为什么这么重要呢?第一,没有经济民主,人类社会生活的很
大一部分将是不民主的。不管在什么社会形态下,绝大多数人的多数时间花
在工作单位里。如果单位内部结构是不民主的,即使整个国家的政治结构是
民主的,人们还是无法控制自己命运的全部或大部分。第二,没有经济民
主,人们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对信息的占有等方面极可能有很大的差
距,这种资源分布差距会造成参与国家事务的能力和机会的不平等,进而影
响政治民主的实现。换句话说,没有经济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政治民主。
马克思主义者批评资产阶级民主是“狭隘的”、形式上的、残缺不全的
“民主”,这并没有错。但如由此得出结论,“形式上的政治民主毫无意义,
可以弃之不用”,则显然走过了头。同样,如有人从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中从
未产生政治民主这个事实得出结论:“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就是我们理想的民
主”,则也未免太短视了。
分权制衡外还需大众参与
如果我们的理想仅仅是形式上的政治民主,一个独立的、不受国家支配
的市民社会应是其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政治民主必须以自由为前提。很明
显,当一个社会的成员们一举一动要受外在政治权威的约束,以致连表达自
身利益的权利都没有时,是谈不上民主的。政治民主由两方面的制度构成:
决策机制的制衡和大众参与。前者有赖于定期以竞争方式轮换当权者和国家
410 l安邦之道
机器内部的分权和互相制约。这套制度有助于防止少数人专权。后者是政治
民主的基石,靠的是公民的获知权利、言论自由权利、结社自由权利、出版
自由权利、参选与被选的权利。没有大众的参与,就无所谓民主,大陆知识
分子中有些人热衷于“精英民主”,殊不知让精英专美的政权不可能是民主
的。信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对“闹哄哄你方唱罢我上场”津津
乐道,迷恋分权制衡的精巧,这些都是精英思想贫乏的表现。说得难听一
点,“精英民主”充其量不过是“狗咬狗”政治,虽然没有一条狗能集天下
权威于一身,但这离民主还差十万八千里。换句话说,缺了大众参与,分权
制衡本身是不可能带来民主的。
大众参与是以团体形式出现的。在现实政治中,个人是微不足道的。而
且社会分层必然造成利益群体的出现,在集权政治下,一切非官方的中介团
体(介于家庭与国家之间)都不允许存在。在权威主义政治下,非公营的工
商企业,文娱团体虽然可以存在,但受到国家的控制。而可能威胁国家权威
的团体则没有安身立命的地位。只有当大众以自愿团体的形式把自己组织起
来,并对政治过程施加影响时,民主才能出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
以说,市民社会的存在是政治民主的先决条件之一。
改造市民社会
说没有市民社会就没有民主,不等于说有了市民社会就一定能产生民
主。黑格尔所谓市民社会的两部分:市场经济和自愿团体在中外历史上曾广
泛存在过。虽然有些时候,在有些地方是与政治民主共存的,但也有相当多
的时候,在相当多的地方,市民社会的存在并没带来民主。在黑格尔自己的
理论体系中,市民社会与民主政治就没什么必然关系。从辛亥革命到抗战以
前的中国也是一个例子。那时,有市场经济,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
都无意全盘控制经济活动;那时,也有自愿团体,如商会、同乡会、工商企
业、读书会、演剧社、独立报刊、私立大中小学校等,比比皆是。民国头三
年,政党也多如牛毛。但那时并没有出现民主,连形式上的民主也不存在。
翻翻近代世界史,此类实例实在是不胜枚举。这说明,市民社会的存在充其
量不过是政治民主化的必要条件,但绝不是政治民主化的充分条件。
独立的、不受国家控制的市民社会不仅不是政治民主化的充分条件,还
可能危及经济民主的形成。现在谈市民社会的人通常犯两个常识性的错误。
第一,把市民社会当成一个整体;第二,把市民社会比作一块净土。任何明
眼人都知道,现实中的市民社会绝不是一个同质的实体,它也绝不是一个牧
歌乐园。市场经济讲求的就是竞争。像任何战场一样,有获胜者和失败者。
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喜欢强调市场上人人平等!交易是自由达成的,结果当
l
关于”市民社会”的思考l 411
然是互惠的。在他们笔下,市场经济中不存在权力。但他们忘了,人们进入
和走出市场时,所拥有的资源是不平等的。这个不平等导致了一系列的不平
等。在资源分配方式不变的情况下,这些不平等即使不扩大,也会永久存在
下去。资源分配的不平等,久而久之会造成人们影响经济决策的能力和机会
的不平等。没有人能否认洛克菲勒家族成员影响经济的能力千倍万倍于麦当
劳快餐店的伙计。川普设在大西洋城的赌馆里的收银员在控制自己命运方面
根本无法与川普本人同日而语。
资源分配的不平等会造成社会各集团之间的利益差别;利益差别可能导
致利害冲突,利害冲突会引起压制与反压制的斗争。市民社会中有贫民窟与1
花园别墅,有血与泪,有剑与火。把它描绘成宁静、和平的去处,不是出于
无知便是出于欺骗。马克思主义的一个贡献就在于它对市民社会的犀利剖
析。在这一点上马克思远比托克维尔高明。
市民社会有利于政治民主的出现,却可能威胁经济民主的形成,那么,
出路何在呢?出路就在于改造市民社会本身。关心民主、自由、社会正义的
人,应在促进政治民主化的同时,争取市民社会的民主化。如果在政治生活
中,性别、种族、教育程度、出身、财产等对大众参与的限制已逐步取消的
话,在经济生活中仅有财产所有人才能发号施令说得过去吗?如果在政治生
活中,一般选民可以用各种手段监督执政者并影响决策过程的话,在经济生
活中,企业的一般员工除拼命干活为老板增加利润外,无法左右企业的营业
方向和方式合理吗?如果在政治生活中,由民主程序形成的政策是国家行动
指针的话,在经济生活中,靠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实现经济发展、社会正
义、生态平衡这些至关重要的大目标能行吗?如果对这三个问题的答案都是
否定的,则有必要节制私有财产权,扩大社会所有权,规范市场调节机制,
加强民主的计划调节机制,缩小人与人、社会集团与社会集团之间的经济、
社会差距,提高全民掌握自己命运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实现市民社会
中的经济民主,并进而保证实现真正的政治民主。
站在人民立场的国家干预
说到这里,有必要谈谈理想民主制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谈市民社会的
很多人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接受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的一个论点:“少管事
或不管事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市民社会是他们画出的一块禁地,国家完
全不能涉足。对他们来说,这块禁地的范围当然是越大越好。但上面的讨论
指出,即使国家完全不涉足市民社会,它不曾是也不可能是一块太平净土。
国家的政治权力隐退后,经济不平等所造成的经济权力就会乘虚直人。对生
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来说,国家政治权力由资本家的经济权力取而代之未见
412 f安邦之道
得是什么好事,在很多情况下也许更坏。而要节制私有财产权,规范市场调
节机制,缩小经济社会差距,除有赖于被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反抗斗争外,还
需国家干预。这样,我们发现民主制度下的国家社会关系并不是要不要干
预,而是站在什么人的立场上干预,干预什么,怎样干预的问题。换句话
说,争取民主并不是要将国家驱出社会和经济领域,只留一个“守夜人”,
而是要将国家与社会同时民主化,并保留国家干预的功能。
结语
最近关于civil society的讨论说到底是对集权政体及其转型的一种反
应。当社会各集团都得受制于一个无所不在的国家时,希望摆脱这个利维坦
(Leviathan)的束缚是可以理解的。老鼠们面对猫的威胁很容易达成一项共
识t:猫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动物,把猫除掉天下就太平了。果真如此吗?同
理,当集权政体存在时,人们巴不得生活在一个国家只充当“守夜人”的社
会里。这样一个社会真的就那么美妙吗?
991年5月1日 国际劳动节
关于。。市民社会”的思考I 413
金钱与自主
——市民社会面临的两难境地+
在20世纪的最后二十年里,市民社会的概念再次复兴。许多人把市民
社会的崛起视为后冷战时期前景最光明的政治发展。例如,卡内基国际和平
基金会(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的总裁杰西卡·马
修(Jessica Mathews)相信,这一发展标志着一次基本“权力转移”,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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