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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近代中期哲学思想史

_8 周一良(现代)
反应,他和别人的关系常常处于紧张状态,而他的理论更具有别一种境界与
特色。固然,卢梭是否属于启蒙思想家,尚有歧见。但即使属于启蒙思想家,
或者也该另文单论。
第三种类型——孟德斯鸠。孟德斯鸠与上述人物也有诸多交往,但他的
理论主要集中在民主政体和法学方面。他是近代西方政体思想的集大成者,
也是和洛克、卢梭前后辉映的一位独具风采的思想家。他的民主政论,虽然
可以追溯到前此很久,但西方近、现代以来的基本社会体制,未曾超出这位
国体大师设计的框架。奇异的是,在他生前,他既没有伏尔泰那样的影响和
威望,大革命爆发后,他又不如卢梭那般神魂犹在,光采照人。而且,虽然
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运动差不多同时迸发,但法国不是美国,它虽是孟德
斯鸠的故乡,但对孟氏的政体理论却重视不够。
第四种类型——主要是一些空想社会主义者,其中包括马布利、摩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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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稍前的梅叶,以及稍后的巴贝夫。这一派人物主要是批判当时社会的不平
等,要为穷人呼喊,要为取消和埋葬私有制奋斗。这派的理论在西方历史上,
是一个不可小觑的思想流派。早在文艺复兴时期,就有他们的前驱者,而在
他们之后,又有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这样杰出的空想思想家,他们处在该
派历史发展的中间段落,瞻前顾后,别成一格。他们作为法国启蒙思想的补
充和扩展,自有其独立存在的社会基础和理论价值。
上述四类人物及其社会思想相互促进,交相辉映,成其法国启蒙运动之
大观,也成为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法国启蒙运动并非空穴来风,它既然是人类思想史
的一个发展环节,必然有自己的渊源与师承。法国启蒙运动的“源”,当然
是法国18世纪的现实生活,以及整个欧洲文化发展的具体历史背景;他们思
想发展的“流”,则包括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及其启蒙思想,法国近代哲学特
别是笛卡尔的哲学思想,以及18世纪启蒙运动先驱者的思想。从历史的客观
方面考虑,还应包括17世纪之前的人文主义思想及其代表著作。在这些前代
思想家中,尽管颇有几位成为启蒙人物的批判对象,然而批判也是一种继承
——批判对象也就成为特殊意义上的继承对象,因为这些对象的思想假若在
当时没有造成相当的影响,为什么还要花那么多笔墨去声讨他们呢?例如莱
布尼茨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人物。
就其思想传承而言,英国经验主义思想的影响无疑是最主要的,特别是
洛克,他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几乎可以说是对法国启蒙思想的启蒙。他本
人既是英国启蒙思想的主帅,也是颇受法国启蒙运动敬重的导师。
就法国启蒙运动的先驱人物而言,现在常为人们称道的则是培尔。
比埃尔·培尔(1647—1706年),出生于法国科拉城的一个新教牧师家
庭。他实际上与洛克、莱布尼茨属于同路人。也就是说,按年龄讲,他是17
世纪后期的一代思想菁华。但他和洛克相似的地方在于,他的思想有超前性。
他因为是新教徒,对天主教提出批评而在法国遭受迫害,于是逃离法国,到
当时比较自由的国度荷兰鹿特丹大学任教。但荷兰当局也不能忍受他的学
说,终于被免去教职。他的这种经历,影响了他的思想,他的思想也必然会
使他的生活道路发生种种曲折。他以一位新教青年的身份进入社会,但与教
会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先是与天主教发生冲突,到后来连新教也不相信了。
这在教会那一面看来,自是越走越远,终于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但在培尔
一面,却愈战愈勇,愈是怀疑旧说愈是兴味无穷。他虽然还不是一位无神论
者,但他从批判教会的伪善面目出发,终于得出“不相信上帝、不相信来世
的无神论者所组成的是可能的”假定,他不但批判神学与宗教的虚伪,而且
对17世纪盛行的形而上学也十分不满,对莱布尼茨的神正论和“预定和谐”
尤其不能容忍,他甚至连斯宾诺莎的实体论也不同意。他以自己的这种新的
历史风格登上法国思想的历史舞台。虽然与他的同代人洛克相比,他的影响
要小得多,但这已经是以构成他作为启蒙运动先驱者的基础和根据。一位西
方作家曾这样评价他说:“培尔对17世纪说来是最后一个形而上学者,而对

18世纪来说,则是第一个哲学家。” 卡尔·马克思对此也有同感。
历史借培尔的双手拉开法国启蒙运动的大幕,那些伟大的启蒙运动的主
角随即次第登场。
① 转引自《欧洲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77 年版,第4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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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孟德斯鸠
法国启蒙运动的高潮并非自孟德斯鸠开始,他也不是法国启蒙运动的最
主要的代表,但为叙述方便,这里先来讲他。
孟德斯鸠是一位博学者,又是一位幸运者;是一位有巨大贡献的历史人
物,又是一位得到各方厚爱的人士。在18世纪的所有著名人物中,他的生活
是最为和祥顺达、风平浪静的,加上他又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和经商才能,完
全可以称他是法国启蒙时代的一位“福星”。
孟德斯鸠学识渊博,视野开阔,他影响最大的著作自然是 《论法的精
神》,但他的学识并不止此一端。他不但是那个时代最大的法学专家,而且
对于文学、哲学以及自然科学都很有兴趣。他写过《论自然史的考察》、《论
相对运动》,也写过《古老和现代地球的物理史草案》。可见他对自然科学
不但饶有兴趣,而且有相当的水平。另外,他的经济思想,特别是他的人口
理论,也曾得到休谟的赞赏,而且即使从今天的角度理解,依然不失为一种
有益的理论探索。他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主题固然不离法学与政体论,
但涉及的内容很多,特别是其中对各个民族和国家的历史比较,颇有现代人
所崇尚的大文化的意向。他重气候的人文作用,认为“炎热的气候使人的力
量和勇气萎顿,而在寒冷的气候下,人的身体和精神有一定的力量使人能够

从事长久的、艰苦的、宏伟的、勇敢的活动。”而且“不仅在国与国之间是
如此,即使在同一国中地区与地区之间也是如此。中国北方的人民比南方的

人民勇敢,朝鲜南方的人则不如北方的人勇敢。”结论或有武断,气象果然
不同。气候之外,他也很重视居住生活环境的作用。他认为:“肥沃的土地
常常是平原,无法同强者对抗,只好向强者屈服”;而“土地贫瘠,使人勤
奋、俭朴、耐劳、勇敢和适宜于战争;土地所不给予的东西,他们不得不以

人力去获得。”他还认为:“岛屿的人民比大陆的人民爱好自由,岛屿通常
是很小的;一部分的人民不那么容易被用来压迫其他部分的人民;海洋使他
们与大的帝国隔绝;暴政不能够向那里伸展;征服者被大海止住了;岛民很
少受到征略战争的影响,他们可以比较容易保持自己的法律。”④
他的这些观念,虽不算十分科学,亦不必十分科学,但肯定是有很重要
的科学因素在内。昔日中国的一些研究者对此类观念往往不加思索便嗤之以
鼻,现在思想成熟些了,也慢慢认识到地理环境在确立一个民族的特殊文化
性格方面,确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且愈在人类文明早期,其作用愈大。
在这个意义上讲,孟德斯鸠可以说是现代文化学的一个前驱者。
孟德斯鸠的宗教观念,在当时也居于先进行列。他并非无神论者,而且
从他的言行考察,他是倾心于基督信仰的。但他的妙处在于,一方面认为世
界是上帝谛造的,一方面又认为,世界既经谛造,它就只能按照其自身的规
律运动。这规律无论人类也罢宗教也罢,那怕是上帝也罢,只能遵循不能违
背。好比一个婴儿既出母腹,他就会按照自己的规律成长。这思想颇有些牛
顿力学的味道,牛顿认为上帝给了世界第一次推动,世界一旦运动起来,就
① 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上卷,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273、280、282 页
② 同上。
③ 同上。
④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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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打扰上帝,而按照自己的规律就此运动下去,孟德斯鸠的这个思想背后,
隐隐含有上帝是为人所创造的影像。即使没有这影像,我们也应该承认他的
宗教观,对当时在法国还很有势力的保守的宗教传统而言,也是一种冲击或
反抗。
不但如此,他对于天主教的种种弊端,尤其深恶痛绝。他说:“修道士

手中几乎掌握了全国的财富”,但他们是一帮吝啬鬼,“永远往里拿,决不

往外掏” ,“这些财富落在他们手中,可谓陷于瘫痪,再没有交流,也没有

贸易;更没有百艺,也没有制造。”他主张信仰自由,反对宗教迫害,也反
对禁欲主义。他认为教会是科学发展的障碍。他讽刺说:“在修道院中,人
们可以看见一个永恒的家庭,这个家庭不生育一个人,而它自己的存在则依

靠天下众庶。”要吃要喝还要迫害善良的百姓,而自己却不能为人类增添一
个儿女,却要把多少优秀的青年弄到修道院去,这在孟德斯鸠看来,都是大
逆不道的事情,颇有些“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的味道。他痛斥说:“这
些庵院,永远张着大嘴,和无底洞一样,吞没未来的种族。”⑤
孟德斯鸠也如同绝大多数法国启蒙思想家一样,文笔流畅,气势纵横。
他的文章有很强的传播性和感染力。他的《波斯人信札》,一出版便产生大
影响,而他的《论法的精神》,出版之后,更是引起轩然大波。各方人士对
其纷纷议论,或批评或赞扬,或痛恨或崇拜,或高兴得眉飞色舞,或气得话
都说不出来。不足两年时间,就再版了22次。这种情况,是休谟先生追求一
生都不曾得到,而贝克莱先生甚至连做梦也不会梦见的。此情此景,羡慕煞
人。
孟德斯鸠于1689年即英国光荣革命取得胜利的第二年,出生于法国波
尔多附近的拉柏烈德庄国。他的父亲是一位很有财力的军人,他母亲也是贵
族出身,而且有英国血统。
孟德斯鸠一生不曾为金钱发愁。他其实是一位颇有资财的贵族。但他思
想开明,又有很高的天赋。虽然他7岁时他母亲就去世了,但好像这个沉重
打击并没有对他的少年生活产生特别强烈的影响。他1700年入学,1705年
完成学业。在学校学习了拉丁文、希腊文、历史、地理、数学、哲学等必要
的课程,对绘画、舞蹈和音乐同样兴趣盎然。1713年,他父亲也去世了,于
是他承袭父业,当上了波尔多议会的议员。1714年,他的身为该议会议长的
伯父又去世了,他又被任命为议长,并且承袭了他伯父的男爵尊号,此时他
不过25岁。1715年,他与一位贵族少女结婚,他妻子又带10万镑嫁妆给他
们的家庭。
孟德斯鸠是一位富翁,但他并不以此炫耀,因为他同时还是一位颇有才
能的商人,他经营葡萄种植和酿酒业,利润不菲。我们记得休谟先生每增加
一次稿酬都乐得合不拢嘴,马上产生自己已经是个“富人”的感觉,而真正
的富翁如孟德斯鸠一样的,他们并不张扬。到了1726年,他又把议长的职务
卖掉,据说这个职务当时可以换取七八十万镑,但究竟卖了多少钱,他本人
① 转引自《十八世纪法国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124、123 页。
② 同上。
③ 同上。
④ 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上卷,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123 页。
⑤ 转引自《十八世纪法国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1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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缄口不言,也无资料可考。
孟德斯鸠是个富人,但他不是一个庸人,而且也不是一个只会赚钱的商
人。他首先是一位学者,却又不是一位只会钻故纸堆的学者。从他的种种记
述上看,他对笛卡尔十分钦敬,但他和笛卡尔其实有莫大区别。笛卡尔最擅
长在学术及思辨领域中演绎和发展自己,孟德斯鸠的学问却与法国的现实息
息相关,而且他的学术成就很快便得到社会的承认。 1716年,他被吸收为
波尔多科学院院士,1728年又被选为法国科学院院士。他一生喜爱交友,也
喜爱游历。他曾经先后到过奥地利、匈牙利、意大利、瑞士、德国和荷兰等
地,还在英国居住了两年。他的主要著作包括《波斯人的信札》、《罗马盛
衰原因论》和《论法的精神》。他和狄德罗、霍尔巴赫,爱尔维修等人都多
有交往。他死后,狄德罗亲往送葬。孟德斯鸠于1751年去世,其时,他已经
成为法国和欧洲十分著名的人物。
孟德斯鸠最重要的理论贡献,还在于他写出了令世人惊叹的法学并政体
名著《论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并非横空出世,它既有自己的理论前驱,也有自己独占
鳌头的原因与根据。
孟德斯鸠之前对法治与政体的研究,其实大有人在。早一点的如马基雅
维利,他虽然不讲民主,却是西方近代以来世俗国家权力与权术的鼓吹者,
晚一点的如格老秀斯、斯宾诺莎,霍布斯和洛克,宽泛点讲,一些空想主义
者如莫尔、康帕纳拉也应包括在内;追本溯源,甚至可以联想到柏拉图和亚
里士多德的著名政治、政体学说。这些理论特别是洛克的政治理论和政体思
想,对孟德斯鸠、伏尔泰这一代人的影响尤其深刻。他们两位心目中的政体
理想,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英国革命开启的英国光荣革命最终确认的君主立
宪制。但是,孟德斯鸠对前人的理论包括洛克的理论又有重大推进。这种推
进不仅是因素性的,甚至是结构性的,不但是模式方面的,尤其是理论方面
的。孟德斯鸠学说与洛克之前的政治理念相比,最重要的变化,是他摒弃了
旧政治学说中的形而上学观点,而把国家政体的演变看成历史发展的规律性
表现。
霍布斯、洛克无疑是孟德斯鸠之前最有影响的政治家。他们的立论基
础,在于他们的自然状态论、自然法论和人性论,而自然状态说是这立论的
前提。所谓自然状态即人类最早期生活的一种状态,此时达尔文主义还远未
诞生。所谓自然状态云云,其实是一种假设。然而这假设在当时还有十分重
要的逻辑价值。霍布斯、洛克均持此说。他们认为人们自然状态决定了自然
法;自然法的内容又与人性互为因果。而自然法规定的原则也应该适于一切
合理的社会以至未来的时代。霍布斯与洛克的区别在于:霍布斯认为人性是
恶的,人性既然是恶的,若没有强大的专制政权则不能保证每个人的幸福,
难免以强凌弱,弱肉强食,他主张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权力交出来,由开明的
君主实行专制体制。洛克认为人性是善的,人性既然是善的,怕什么以强凌
弱,弱肉强食?倒是专制体制会导致权力膨胀,危害社会,所以他主张实行
立宪民主,权力制衡。霍布斯尤其是洛克的理论,在西方均有大影响,其缺
点是它们以静止的观点看问题,因此不能反映人类社会和国家政体不断变化
的事实规律,也不能回答为什么人类的自然状态会成为不自然的状态,因而
也就没法给新的政体模式提供更为有力的思想武器。孟德斯鸠的政体理论,
正是在确认国家政体的历史变化的角度上下功夫,认为人类社会是不断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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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所以国家政体也应该而且必然是不断演进的,而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就是
人类政体演进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最佳形式。
孟德斯鸠有关国家政体符合变化规律的理论,确实高于他的任何一位政
论前辈。而且,他的这个思想,不但清晰坚定,而且由来久矣。早在 1721
年,他化名出版的《波斯人信札》中便已初见端倪。他说:“世界决不是万
古长存的,就连天体本身亦非永远不坏。天体变化,天文学家是目睹的证人;

而这些变化,是宇宙中物质运动之极自然的结果。”这是虽专讲国家,但已
经在讲“变化”。1734年,他出版了《罗马盛衰原因论》,已经有了比较完
整的观念,对此,张雁深先生在他所译《论法的精神》一书的序言中,归纳
为以下三点:“第一,社会结构的一个因素的改变,便引起整个结构的改变。
第二,历史的演变的力量有时是人的意志所不能控制的。政治家犯的错误并
不总是可以避免的,而常常是历史局势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三,一般的精神、
心理因素的改变也能引起社会机构的变化。”概括得十分中肯和精辟。
他的《论法的精神》一书,对此又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此书前前后后,
用去17年的时间才正式发表。17年时间实在不是一段很短的时间,或可说,
他经过17年的研究、思考与斟酌,对他理解的这种变化规律有了更成熟的认
识。他认为,这些规律作为规律本身,乃是一种必然关系。换句通俗的话说,
就是事物在变,而规律不变,正是不变的规律反映了世界的规律性变化。他
认为这个规律就是“法”。他说:“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
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上帝有
他的法;物质世界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 ‘智灵们’有他们的法;兽类有它
们的法;人类有他们的法。”②
顺便说一句,在这个地方,孟德斯鸠对法和规律有混为一谈的倾向,于
是有的学者便说这是他理论上的一个缺点。但如果历史地从政治哲学、法学
哲学来理解他的这个观念,又可以说这恰恰是他理论的一个优点,至少是一
个特点。他不以法论法,他想得更深刻也更有逻辑。他认为世界在变,但作
为规律的法是不变的,由此出发来确立他的理论体系。而他讲的不变,还有
排除上帝暨宗教的特权的特殊含义。他这样讲解自己的想法:
“有人说,我们所看见的世界上的一切东西都是一种盲目的命运所产生
出来的,这是极端荒谬的说法。因为如果说一个盲目的命运竟能产生 ‘智能

的存在物’,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么?” “由此可见,是有一个根本理性存在
着的。法就是这个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物彼此
之间的关系。”②
由此也可以看出,孟德斯鸠关于法即规律的观点,实际上是一种政治化
了的理性观念。他与他的前辈的区别就在于,他要以人的理性对各种国政体
形态作出的合乎理性的人的判断。
孟德斯鸠的政治学说,对公民自由和权力予以充分重视,或者说,公民
自由也是构成他政治观念的最基本的内容之一。他的公民自由观念中有非常
丰富的内容,又有从一个法学家角度发表的种种理性意见。
① 转引自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商务印书馆1984 年版,第179 页。
② 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1 页。
① 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1 页。
②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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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公民自由观,既包括财产自由,也包括信仰自由,还包括思想自由、
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他根本反对所谓思想罪。他说:“马尔西亚斯做梦他
割断了狄欧尼西乌斯的咽喉。狄欧尼西乌斯因此把他处死,说他如果白天不
这样想夜里就不会做这样的梦。这是大暴政,因为即使他曾经这样想,他并
没有实际行动过。法律的责任只是惩罚外部的行动。”③
不错,如果有思想罪,做梦也会犯罪,因为梦中的思想往往更为真实—
—它未经人的自觉意识的矫情与修饰。然而,那还得了!你做梦发疯,你就
是疯子;你做梦杀人,你就是杀人犯;你做梦开小差,你就是逃兵,乃至你
做梦死了,你就不能再回来,如此等等。此等异说,令人惊骇不止。而从法
理上将这一切予以否定的,孟德斯鸠就是其中一个著名人士。
孟德斯鸠政治学说中最重要的内容,是他的三权分立说。分权原则,同
样古已有之,至少在古希腊时期就可以找到它的历史雏形,但进入中世纪,
它被政教合一的专制统治彻底取代了。
分权原则在近代的发明人也不是孟德斯鸠,至少洛克就是他的前辈。但
洛克的分权原则未曾臻于成熟;孟德斯鸠完善和发展了洛克的学说。他的三
权分立思想成为资本主义民主政体的普通原则。
所谓三权分立,即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力的分开。虽然在他的理论
中这种分开与现代人的理解还有相当区别,但其基本框架,也呈奠基之势。
他说:
“每一个国家有三种权力:(一)立法权力;(二)有关国际法事项的
行政权力; (三)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依据第一种权力,国王或执政官制定临时的或永久的法律,并修正或废
止已制定的法律。依据第二种权力,他们媾和或宣战,派遣或接受使节,维
护公共安全,防御侵略。依据第三种权力,他们惩罚犯罪或裁决私人讼争。
我们将称后者为司法权力,而第二种权力则简称为国家的行政权力。”①
三权分立,意在制衡;权力制衡,意在自由。没有自由,三权分立便失
去灵魂和方向,没有权力的分立与制衡,自由便成为一种空话。他对此自有
极为成熟的思考与清醒的认识,他说:“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

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

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权力制衡是一种有效的民主机制,放弃制衡,
乞求民主,若不误入迷信之途,也等于南辕北辙,缘木求鱼。
实际上,孟德斯鸠的政体理论几乎完全以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为底本的。
虽然他将社会政治体制区分为共和制、君主立宪制和专制体制,但他私心所
淑的还是君主立宪制。毕竟他本人就是一位新式的有着非凡头脑又享有贵族
称号的思想家。
孟德斯鸠的政治学说和政体论直接影响了法国革命,又通过某种媒介深
刻地影响了美国独立运动,影响了法国《人权宣言》,也影响了美国《独立
宣言》。不仅如此,他的思想早在19世纪便穿洋过海来到中国。孟德斯鸠是
一位世界级的政论人物,直到今天,西方的民主原则依然不出他的基本理论
框架。
① 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1 页。
① 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197 页。
②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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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应该看到,孟德斯鸠的政治学说中,平民的地位没有得到充分的重
视。这一点,他绝对不如卢梭——虽然他的思想也曾影响卢梭。他的政治哲
学也没有超出洛克政治哲学的基本范畴;而他的政体理想,除去英国式的君
主立宪制之外,其实也提不出更好的理论设想。他是一位法国人,可他却好
像在照英国人的方式思考,这是他的遗憾所在。就此而言,虽然法国人权宣
言和美国独立运动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他思想的影响,毕竟实践高于理论,
这两场人类伟大的政治运动,以其规模巨大的实际创造丰富和发展了孟德斯
鸠的理论原则,或套用某位哲人的话讲,理论毕竟是墨写的文字,伟大的社
会行为才是血铸的诗章。而凡此种种,似也不应过于苛求于这位政论前贤的。
需要补充的是,18世纪是欧洲政体发生巨大变革的时代,此前,已有英
国式的君主立宪制,孟德斯鸠的理论正是基于这个模式的一种政治设想。然
而,法国有自己的国情——它有强大的专制传统,却没有产生革命。因此,
在英国可以以“光荣”不伤面子的和平方式解决的问题,在法国非用暴力方
式才行。在这个意义上讲,英国需要洛克,法国需要卢梭。孟德斯鸠虽是洛
克政治学说的谪传,但终于未能被法国大革命所选中。卢梭光芒四射,孟氏
日隐他方。这不能说不是法国革命的遗憾,但那根源还在产业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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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伏尔泰
法国的启蒙运动,精英荟萃,群星灿烂,但领袖人物是伏尔泰,特别到
了他的晚年,他几乎成为全欧洲家谕户晓的人物,而且备受景仰——他是18
世纪欧洲和世界公认的文化泰斗。
与洛克相似,伏尔泰也可以称为是他的时代的宠儿。然而,两个人的经
历和境遇又是如此不同。洛克一生,几乎都在平祥安和的气氛中度过,偶有
挫折,很快便转入顺境。仿佛迎春晓雨,湿地不湿人。他是英国举国上下都
可以理解并深受欢迎的人物。伏尔泰的威望与之相似,甚至大有过之。但他
的发展道路却与洛克有别。他的思想在法国虽然也有极大的市场,并且得到
知识界、文化界的深深爱戴。但是他的命运却常常于幸运之中陡生不幸,又
于不幸之中每每得到幸运女神的关照。他一生多与监狱结缘,他的第一部悲
剧名作便写成于狱中。而且他受过屈辱,挨过毒打,几遭驱逐,又久受通缉。
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他对法国的影响,而且随着法国启蒙运动高潮的到
来,他受到的尊重越来越多,他的影响越来越大,终于成为事实上法国启蒙
运动的导师和领袖,也成为整个启蒙运动的精神象征。如果将幸运的洛克和
同样幸运的伏尔泰作个比喻,则洛克仿佛一位饱受观众热爱的歌坛明星,人
们越是欢呼,他越能神采奕奕;伏尔泰则近乎一位身经百战胜利归来的战士,
越是伤痕累累,人们对他越是百般崇敬。彼时的英国,革命已然成功,洛克
的任务,就是将他对光荣革命的种种理解——包括政治理解、经济理解、文
化理解和哲学理解,以清流美瀑般的语言传播于四方,介绍给世界。伏尔泰
生活的法国,则处在与英国绝然不同的状态下,他的国家不但专制体制依然
故我,而且自路易十四故去之后,种种屈辱、落后、荒唐、腐败都旧病复发,
接踵而来。政府没有思想,也不许人民思想;政府没有情感,也不许人民爱
憎;政府没有人性,还要摧残人民的人性。这一切令人烦恼、厌恶、愤懑和
苦痛的内容都如阴云一般满布,如毒雾一般弥漫。而先知先觉者身不由已,
便在烦恼之上频添烦恼,厌恶之中又生厌恶,愤懑之下再增愤懑,苦痛之外
又多苦痛。英国人有产业革命作底垫,虽是安步当车,却已“会当凌绝顶”。
法国人经济不行,但文化骚动激烈,虽在平湖之内,却是水怒风狂。此时的
法国,既不像德国人那样,处在茫茫夜色中,悄悄然走向黎明,又不像英国
人那样,已是天光大亮,正奔向艳阳时分。彼时的法国正处在黎明前的一段
暗黑之中,虽然黎明将近,却是分外黑暗。好像人人都对现实不满,但又没
人知道究竟该干点什么;仿佛人人都懂得这样的世道是绝不会长久了,但又
没人能说出明日将通向何方。所谓旧世界人人怨愤,新憧憬尚在朦胧之中。
于是启蒙思想如久旱逢甘雨,必然受到各个阶层开明人士的热烈欢迎。而启
蒙的契机就是向英国人借鉴,启蒙的原则就是欢呼理性,启蒙的舞台就是法
国社会,启蒙的直接目的就是呼唤、培育和造就一大批具有时代头脑和杰出
水平的一代新人。
这样的时代真可谓是一个绝好的历史机遇,而它的核心地带就是法国。
此时此刻,洛克与牛顿,一入法国,便造成莫大影响,而将他们的思想和著
作介绍给法国人的,首先就是伏尔泰。
有人说,此时的法国,正是知识阶层整体觉醒的时代,其实岂止知识阶
层而已。这是一个需要精英便产生了精英的时代,也是一个具有广泛共识又
需要广泛共识的时代;这是一个对所有反封建者都具有凝聚力和感召力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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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又是一个使社会理性化和使理性社会化的时代。而伏尔泰,就恰到好处
地成为这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领袖式人物,仿佛他的生命就是为这个特定的
时代所准备的。
伏尔泰是个全才。但他这一类型的全才,有别于文艺复兴运动以来的那
些全才人物。例如,他有别于达·芬奇、笛卡儿和莱布尼茨。这些人物属于
文理兼通、科学哲学百无遮拦式的天才思想家,而且他们都在至少一个特别
科学化专门化的领域有着伟大的创造。伏尔泰也是个全才,但他的才能全部
集中在与现实社会生活直接联系的领域。在这个特定的领域内,他可以说无
所不能,一旦超出这个范围,在更专业或更深层次的研究上,则非他所长。
在这个意义上看,他是不全而全,全而非全。他既不同于笛卡尔和莱布尼茨,
也不同于哥白尼和牛顿,还不同于贝克莱和休谟,自然又不同于康德和黑格
尔。仿佛只有蒙田、埃拉斯谟和他有些相近,但没有他立意雄浑,气象远大。
伏尔泰博大而不精深。他的研究领域似乎也不需要精深,精则不易传播,深
则失去听众。但不须精深并非不要精采。他以他的特别表达方式,使他所推
崇、所信奉、所钦敬、所钟情的思想广泛传播,深入人心。
伏尔泰绝不是一位只会坐在书斋中,钻研陈年旧物的平庸教授——就如
同一条深深钻入古书堆中的智慧虫一样。他不但善于为文,而且精于经商。
在这点上,大约只有孟德斯鸠可以和他放对过招。然而他的经商本领却又比
孟德斯鸠高过许多。他对商业、商人有自己的认识,他尊重他们,绝不小看
他们。他说:
“在法国谁都可以做侯爵;无论什么人从外省带着准备挥霍的钱和有拉
丁字AC或Ille姓名的人来到巴黎,都可以说: ‘像我这样的人,像我这样
身份的人’,而且可以极端地看不起一个商人;商人自己也常常听到人们蔑
视他的职业的话,但他要是为了这事而脸红才是傻的了。但是我不知道哪一
种人对一个国家是最有用的,是一位假发上敷粉的贵族,还是一位商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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