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与此相反,“正常”人所不具备的上述特征,在精神分裂性的假自我系统中却非常突出地表现出来。
癔症患者的特征在于,他把自己与自身的所作所为分离开来,作为对自身行动的规避。
对于这种技术,就我所知,最好的描述见于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伦述“坏信仰”的一章。在那里,对于这种假装自己不在自身行为“之中”的技术,萨特给出了出色的现象学解释。他指出,这种对自身行动中充分的人格含义的逃避,是癔症人格为自己建立的一套生存方式。当然,萨特的“坏信仰”概念,其内容远非仅此而已。
癔症患者试图通过其行动达到自身的满足,而行动的意义却又是他所拒斥的。他的行动使其里比多欲望和攻击欲望获得满足,这些欲望是针对他人的,他自己无法了解其意义。
因而,便产生了他那种随之而来的冷淡,也导致了他与自身言行之意义的荒唐的分离。我们可以看出,这种状态与精神分裂性个体之存在中的分裂,相去甚远。后者的假自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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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的自我301
未作为实现和满足自我的工具。在精神分裂性个体身上,当。。。。。。。。。。。。。
假自我的欲望明显得到满足时,自我可能仍然处于根本的饥饿状态。这时,假自我的行动并不去“满足”
“内自我”。
癔症患者假装认为,他那些具有高度满足性的行为仅仅是假装的,或者没有含义,或者没有特殊含义,或者,他不过是被迫作出这些行为而已。然而,在内心深处,他的欲望正是通过这些行为得到了满足。精神分裂性个体的假自我强迫性地顺从他人的意愿。在很大程度上,它是自发的、不受我们控制的,给人的感觉是错乱的!
非真实性、无意义性、无目的性等等,渗透了它的知觉、思想、情感、行动;它的彻头彻尾的死寂,并非第二手防御机制的产物,而是个体存在之基本动力结构的直接结果。
例如,一位癔症患者回忆自己的中学时代,那时他爱好数学,轻视文学。
后来,学校里演出了一场《第十二夜》①,要求每个学生就该剧写一篇文章。当时,虽然他讨厌该剧,但却通过揣度评论权威们的口味和偏好,写出一篇高度赞扬的文章。结果,这篇文章中了奖。
“其中没有一个字表达了我的感觉,整篇文章都是为别人写的。”
患者当时就这么想。
然而,患者后来自己承认,他当时实际上已经真的喜欢这部剧了,而。。
文章中所描述的,也是他的真实感受。但是,他当时不敢承。。
认,因为这会使他陷入剧烈的内在冲突,他过去所建立的价值体系将受到震撼;同时,这还会完全破坏他对自身的认识。
显然,这不是精神分裂症的表现,这只是癔症性神经症而已。
①莎士比亚的名剧。 ——译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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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分裂的自我
后来,患者开始在各个方面表现出这样的行为:所做的事情明明是自己内心希望的,可总要说服自己说,这不过是在做他人之想做而已。通过这种方式,他满足了自己的欲望,尽管他自己难于承认这一点。也就是说,癔症患者的神经症反应,表面看来似乎表明他具有精神分裂性个体那样的假自我系统,但仔细考察就可明白,两者之间实际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癔症患者总是假装不在自身行动之中,实际上却通过这。
些行动实现自己。如果他看到自身内部强烈的罪感,他就会感到害怕,其行动就将受到限制;换句话说,他会进入“癔症性”瘫痪,使其有罪的自我满足行动得不到实现。
关于精神分裂性的假自我,我们有几个特别清楚的案例:詹姆斯(边码第140页)
、戴维(边码第69页)以及彼得(第八章)。
在个人身上,假自我系统总是极为复杂,包含着许多相互冲突的成分。在本章中,我们将试图作出具有普遍意义的表述;在此之前,我们必须对上述相互冲突的成分逐一作出描述。
我们还记得,詹姆斯①说:在他自己看来他不是人。在行为中,他让自己成为一样“东西”
,仅仅为了他人而存在。他感到,母亲从未承认过他的存在。詹姆斯这种想法自有其道理。他感到,母亲从不认为他有自由和权利过自己的主观生活。只有从这种主观生活中,他的行动才可能表达他自己之
①见本书第三章“詹姆斯个案”
(边码第47页)。 ——校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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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的自我501
自主性的、整体的自我存在。然而,他只是母亲的傀儡,“我不过是她的现实的象征而已”。在詹姆斯身上发生的事情是,他只是向自身内部发展了主观性,却没有勇气让这主观性得到客观表达。当然,在詹姆斯的案例中,他还没有完全丧失客观表达,因为,詹姆斯能够十分清楚和有力地用话语表达。。
其“真正的”自我。对此,他知道:“我不过说说话而已。”然而,如果注意到,詹姆斯除说话以外的所有行动,都不是由他自身意志支配,而是被一个异己的意志所控制(这一异己意志早已在他自己的存在中形成)
,那么,詹姆斯的话语就很难说是别的什么,而是反映了他母亲的意志。这一意志来源于与詹姆斯异己的现实,即他母亲的现实,现在通过詹姆斯自身存在内部的源泉发挥着作用。对于詹姆斯来说,他人必然总是首先意味着母亲,即是“作为母亲的那个人”。虽然,詹姆斯这一假自我很大程度上是对其他人格的扮演或可笑的模仿,但却并不必然是对母亲的模仿。
眼下我们试图分析的,是个体对他人意愿或期望(或他觉得是他人意愿或期望的东西)的根本顺从。这通常表现在,个体过分地追求“表现。。
好“
,绝不做没要求自己做的事,绝不“惹麻烦”
,绝不坚持甚至也不流露自己的意志。然而,表现好,并非是按个体自身的主动意愿完成各种事情,被他人所称好;而是被动地与他人而非自己的标准协调,并且还受到下述担心的激励:如果在实际中一旦成为自己,那么会发生什么事情?因此,可以说,上述顺从,部分说来是对个体自身真实可能性的背叛。
但总的说来,这是一种隐藏和维护自身真实可能性的手段,而这些可能性绝没有变为现实性的危险。这只要它们完全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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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分裂的自我
到内自我之内就行了;对于这个内自我来说,一切事情在想象中都是可能的,但在现实中都是不可能的。
我们说过,假自我产生于对他人意愿或期望(或想象的他人之意愿或期望)的顺从。这并不必然意味着,假自我是。。
荒唐的好。假自我也可能是荒唐的坏。假自我中这种顺从的基本特征,在詹姆斯这样一句话中得到了表达:他是“一种反应,是对他人说我是什么的反应”。这反应是一种行动,是对他人关于个体之看法的迎合;这反应也是一种逃避:使自己对自己的看法以及意愿免于实现。通过这反应,个体成为他人所期望的样子,只有在幻想中或镜子前,才能成为他“自己”。因而,为了与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形象(或想象的自己在他人眼中之形象)
——或者说那个东西——保持一致,假。。。。
自我真的变成了那个东西。这个东西可能是假罪人,也可能是假圣人。但是,在精神分裂性个体身上,就其整个存在而言,并不以这种方式顺应或遵从他人。在他的存在中,基本的分裂表现在,他在外部顺从,在内部却抑制自己的顺从。
埃古①总是假装是他之所不是。事实上,《奥赛罗》这部剧,整个说来充满了这样的内容,亦即该剧所谓的“看上去是这样,实际上是那样”。但是,在《奥赛罗》或莎士比亚的其他剧作中,却找不到我们正在讨论的这类个体。莎士比亚剧中的角色之所以“看上去是这样”
,是为了实现他们暗中的谋算。与此不同,精神分裂性个体之所以“看上去是这样”
,是因为他害怕不是这样;在他的想象中,这是他人内心对他
①埃古:莎士比亚戏剧《奥赛罗》中的反面人物。 ——译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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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的自我701
的要求。当然,这并不是说他没有自己的打算,但他只是消极地为自己而努力。换句话说,他对外部的顺从,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存在。但是,他也可能“一气之下”攻击自身的顺从性(见后面边码第102页)。
作为假自我之表达的可观察行为,常常是十分正常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总看到模范的孩子、理想的丈夫、勤奋的职员。然而,这种假象在因袭相传中变得越来越僵化,到最后发展形成各种稀奇古怪的性格特征。探讨这些性格特征,有着不同的方向和线索,但只能逐一加以讨论。
在假自我对外界的顺从性中,最为清楚的一个方面,是这一顺从性中隐含的恐惧。这恐惧是明显的:为什么别人不照他的意图行动,却照他人的意图行动呢?此外,在这种顺从中,也必然存在着恨:除了那使个体自己经受危险的东西,什么是适当的厌恨对象呢?但是,自我所承受的焦虑,排斥了自我直接发泄其厌恨的可能性。当然,在精神病中情况例外,后面我们将会看到这一点。事实上,所谓精神病,在某些时候,只不过是假自我面具的突然揭去;这一假自我面具是为了维持个体行为的表面正常性,有可能从很久以前开始,它就无法直接反映那隐蔽的自我了。
于是,在这样的时候,自我会突然爆发剧烈的责难,其矛头所向,直指假自我过去长期顺从的那个人。
个体会声称,(他的假自我所长期顺从的)
这个人(母亲、父亲、丈夫、妻子等)一直企图害死他;或者声称,这个人一直企图偷走他的“灵魂”
,或他的头脑。他会说,这个人是独裁者、施虐者、凶手、残害儿童的人,等等。现在对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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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分裂的自我
来说,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承认自己眼下的感觉,这样,他这些“妄想”就好像成了真的。
然而,这种厌恨却还以另一种方式表现出来,就某种意义说,这种形式与正常状态相当接近。假自我有着这样一种倾向:它会从所顺从的人身上袭取越来越多的性格特征。这。。。。。。。。。。。。。。。。。。。
种对他人的袭取可能会发展为对他人人格的全面扮演。当这种人格扮演变得可笑时,对人格扮演的厌恨就会显露出来。。。。。。。。。。。
假自我对他人的人格扮演,并不完全像它对他人意志的顺从。这是因为,在人格扮演中,假自我可以直接与他人意志相左。假自我的人格扮演可以是竭心尽力的,正如我们前面从戴维所扮演的一些角色所见。但也正如戴维的案例所表明的一样,人格扮演可能是强迫性的。个体可能不清楚,他的行动到底把对他人的人格扮演进行到什么程度。人格扮演可能具有相当的持续性和恒久性,也可能昙花一现。
最后,实际完成的人格扮演可能更多针对着幻想的角色而不是针对其人本身,正好像顺从更多是对幻想角色而非对其人本身的顺从。
人格扮演是自居认同的一种形式,通过这种形式,个体部分袭取了别的某个人格身分。在人格扮演中,扮演者并不必整个地卷入其中。通常见到的,是一种亚整体的自居认同过程,局限在对他人行为特征的袭取——如他人姿态、风格、表情等等的袭取,一般说来包括他人的各种行动。在更为整体性的对他人的自居认同的过程中,人格扮演可能只是其中一个成分。然而它的一个功能看来是:防止发生范围更大的自居认同(那样就意味着个体自身身分的更大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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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戴维的情况,从一开始,他的行动就一直是对父母之意愿和期望的几乎完全的顺从。换句话说,他是个顶呱呱的模范孩子,绝不惹麻烦。父母对他的行为完全满意,总是满怀骄傲地向别人谈起——这绝非好兆头。
戴维10岁那一年,母亲去世;此后,戴维在广泛的范围之内,表现出对母亲的自居认同:他穿上母亲的衣服,对镜打扮,按母亲的习惯为父亲收拾屋子,甚至为父亲补袜子、织毛衣、缝纫、刺绣、用墙毡装饰屋子、选购椅罩和挂帘等等。
戴维在何种程度上变成了他母亲,外人十分明了,他父母亲却不清楚。还可以看出,戴维变成他母亲,是顺从了父亲的意愿,尽管这意愿从未直接表达过;此外,父亲也不大注意戴维的存在。这样,到14岁时,戴维的假自我已经发展成为极为复杂的系统。他没有意识到与母亲的自居认同发展到何种程度,但却强烈意识到扮演女性角色的冲动,以及摆脱女性角色的困难。
为使自己免于沉湎于这个或那个女性角色而不能自拔,戴维竭力培养与他人的感情。尽管他付出了足够的努力,想要维持一个讨人喜欢的男孩形象(这是他苦恼不堪之假自我的朴素理想)
,他的假自我却仍然整个地成了一个多元化的人格扮演系统。其中某些人格,从社会的角度考虑是“可能的”
,另一些却不是;某些人格是强迫性的,另一些却是苦心经营的。但不管怎样,总的趋势是,这种人格扮演越来越难于维持,在这种扮演中总会产生一些令人不安的因素。
一般说来,在完善的正常性和调节能力的固有表现中,会悄悄混进某种反常行为、某种强迫性的过度行为。它会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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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分裂的自我
反常的方向,把正常性的表现变成一幅漫画,导致烦扰、不安,甚至憎恨。
例如,詹姆斯在某些方面“学父亲的样儿”。他父亲身上一个令人不快的性格特征是:老是要已经吃得很饱的人再吃一点,即便这些人声明不能再吃,也不放过。詹姆斯在这一方面也“学父亲的样儿”。他总是很有礼貌地请别人吃饭,要别人再吃一点儿。
表面看来,这好像是一种慷慨大度的关心,希望别人吃饱。
可是,这种恳请很快就显示出是强迫性的,让人无法忍受,很快使人觉得讨厌,弄得詹姆斯自己尴尬不堪。
结果,詹姆斯认为,在他父亲的行动中,有着攻击性的内涵。
他用适合自己的方式夸张地表达这些内涵,使之变成揶揄和怒气。他实际上是利用他人激发自身某些感情,这些感情本来是针对他父亲的,只是他无法直接在父亲面前表达,而是通过关于父亲的强迫性的漫画,表达对父亲的讥讽。
精神分裂性的反常行为多系如此,即个体最初表现驯服和顺从,最后却表现相反的意愿乃至憎恨。
假自我系统对他人意志的顺从,在自动服从症、动作模仿症、语言模仿症以及精神分裂性紧张症的腊样弯曲中,表现得最为极端。在这里,服从、模仿、复现等行为越出了正常界线,变成了对服从、模仿、复现对象的滑稽讥讽和隐蔽的控诉。青春型精神分裂症患者经常模仿嘲弄其憎恨或恐惧的对象,作为对这些对象的可行的攻击手段。这或许是患者秘密的玩笑之一。
自居认同作用对象之最可恨的方面,是通过人格扮演中的揶揄、蔑视、嘲笑或憎恨而暴露出来的。戴维对其母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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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的自我11
居认同,最后演变为强迫性地扮演一位恶意的女皇。
“内在的”
隐秘自我憎恨假自我的性格特征,同时它也害怕假自我的性格特征,因为,采用一个异己的身分,总会使个体感觉是对自身身分的威胁。自我害怕被自居认同的扩张过程所吞没。在某种程度上,假自我系统的行为与人体网状内皮组织系统的行为相似,它阻挡和包围入侵的危险异物,从而防止异物在体内进一步扩散。但是,对于人体网状内皮组织系统来说是正确的防卫系统,对于假自我系统却是错误的,因为,内自我并不比外自我更为真实。
戴维之隐秘的内自我,变成了精明的控制者,把他的假自我当作傀儡加以操纵;而过去,他觉得自己一直是母亲的傀儡。这也就是说,他母亲的影响既及于内自我,也及于外自我。
关于这一点,一位20岁姑娘吉恩的案例给我们以启示。
这位姑娘容貌不佳,并为由此产生的“自我意识”
而苦恼。
她为自己浓施粉黛,结果,虽然掩去一些瑕疵,却平添几分滑稽可笑。
那面具般的妆容令人不快,根本没有改进她的形象,与她试图掩饰丑陋的初衷不符。仔细考察这一案例,可以发现,这位姑娘对自己容貌的态度,反映了她生活的根本问题:她与自己母亲的关系。
她曾经十分沉湎于对镜细细自量。
某一天她突然感到,自己的容貌是多么令人厌恶。多年来,她一直认为自己长得跟母亲一样。
“厌恶”这个词包含着模糊的意思。她厌恶镜子里那张脸(她母亲的脸)。她也看到,那张脸从镜中看着她,也充满了厌恶;看着镜中这张脸,她与母亲产生了认同,与母亲合而为一。这时,她既是自己,又是自己的母亲,正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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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脸上的厌恶。这也就是说,她用她母亲的眼睛,从镜中那张脸上,看到了自己对母亲的厌恶;还看到了,并憎恶着母亲对自己的憎恶。
她与母亲的关系,从她母亲一方而言,保护她有些过头了;从她自己一方而言,则过分依赖。实际上,她不能承受对母亲的厌恶,也无法让自己承认母亲对自己的憎恶。她内心世界中得不到直接表达和公开承认的一切,日积月累,导致她目前的状态。问题的核心似乎在于,在她眼里,自己的面容是令人厌恶的(充满厌恶)。她厌恶它,因为它与母亲的面容如此相象。她害怕自己所看到的。她用化妆品掩盖自己的面容,既为隐瞒自己的憎恶,也是对母亲面容的一种替代性的攻击。她生活中其他方面也显示类似的情况。例如,在她身上,孩子对父母应有的礼貌和服从,不仅变成对母亲各种愿望的消极接受,还变成完全的自我隐瞒,并进而变成对母亲所希望于她的一切的嘲弄的模仿。她把自己的顺从变成了攻击,向所有的人展示她真自我的这一滑稽表演,那既是对母亲的漫画,也是对自己礼貌和服从的“丑陋的”模仿。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当他人与个体的存在不可分割时,个体对他人的憎恶就集中在他人的形象之上;而与同时,暂时或长久地模仿他人的人格,就成为自身存在的方式,这一方式似乎提供了安全感。在他人的人格之下,个体的行动会比过去远为相称、自然、“可靠”——用D女士的话说,个体情愿承受由此导致的虚废感。这种虚废感是上述行为的必然产物。个体认为,坦率表达自己可怕的孤弱无助和迷惑的危险举动,将比虚废感更难承受,因为,那意味着作为自己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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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的自我31
不是他人而存在的开端。
在上述过程中,假自我系统越来越没有生命力。某些个体会发展到这样的状态,就好像自己的生命变成了机器人。
这种变化(显然)成了个体存在的前提。
假自我系统展示其“人格”
,这“人格”不管怎样总算是长久性的;在此之外,正如我们曾经提及,假自我系统或许还不断企求小规模的暂时的自居认同。个体会突然发现,他。。。。。。。
突然获得了一种习气、一种姿势、一种语调,他的嗓音中出现了一种新的成分,来自别人,不是“他的”。常常,他知道自己特别不喜欢那种新习气。
对他人行为特征的暂时获取,并不必然是精神分裂性的问题。但是,在精神分裂性的假自我系统身上,这种现象特别容易发生,并具有特别的持久性和强迫性。
某些精神分裂症患者,他们的全部行为不是别的,而是他人之诸般行为特征的大杂烩。唯一的区别是,这些行为特征在患者身上被表现得更为突出,与它们原来的背景不相协调。下面的例子出自一位十分“正常的”人。
一位女学生名叫麦克娜姆,她对一位名叫亚当姆斯的男教师产生了强烈而又冲突的感情。
有一次,她恐怖地发现,她把自己的名字拼成了“麦克当姆斯”。她回忆说:“我当时恶心得直想砍掉自己的手。”
他人的各种特征置存于个体的行为之中,宛如留在体内的弹片。如果能与外部世界保持明显愉快的关系,那么,个体就会不断挑剔这些异己的碎片,它们(正如他感觉到)不断从内部挤出。
这些来自他人的行为侧面置留于属主内部,常常使属主感到恶心和恐怖,并导致憎恶和攻击,正如我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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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那位女学生身上所看到的。她说:“我直想砍掉自己的手。”可事实上,这种破坏性的冲动恰好违背着她自己的手。
换句话说,要攻击这种从他人“摄入”的行为碎片,必须以。。。。
伤害属主自身的存在为前提(正如吉恩掩盖自己的面容,以达到攻击母亲的目的)。
如果个体的一切行为都变成强迫性的,与其隐秘的内自我相离异,而内自我则因此完全放弃自己,投入对他人行为的模仿、扮演、漫画等等,那么,个体就有可能试图剥夺自己的一切行为。这在临床上即是紧张型精神分裂症的退缩表现。
这就好像为治疗全身性皮肤感染而剥掉自己的全部皮肤。
剥掉真正的皮肤虽不可能,但精神分裂症患者却可以剥掉自己行为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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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按照其通常的用法,具有以下两种含义:其一是自己对自己的意识;其二是从他人的角度对作为客体之。。。。。。。。。。。。
自己的意识。自我在第一种情况是自己眼中的客体,在第二。。。。。
种情况是他人眼中的客体。
自我意识的两种形式之间有着密切联系。在精神分裂性个体身上,两者都受到强化,并且都变得具有强迫性。在精神分裂性个体对自身行为过程的意识中,这种强迫性常常使他苦恼不堪;同样,在一个充满他人的世界中,他对作为客体的自身身体的感觉,也为这种强迫性所左右,这也使他苦恼不堪。
个体感到自己始终被人注视,或随时都可能被注视。
这种被强化了的感觉,从原则上说,本可归结为身体的事情,但是,觉得自己被人注视的先入之见,却可能凝结为这样一种想法,即:自己精神的自我是易被穿透的、脆弱的;个体会觉得,别人可以看穿他的“心”或“灵魂”。这种“透明玻璃”的感觉,通常是一种隐喻或明喻。然而在精神异常的状态中,他人的凝视或审察,会使个体觉得像是穿透了“内”
自我的核心。
强化了的自我存在意识(无论这存在是作为自己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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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分裂的自我
客体还是作为他人意识的客体)
,普遍见于青春期的个体,并伴随着众所周知的腼腆、羞涩,以及局促不安。对于这样一些表现,一般人容易以“罪感”加以解释,不过,如果说个体的自我意识是“因为”其罪感的秘密(例如手淫)
,那么也算离题不远。青春期个体大都手淫,其中为数不少的人害怕这种行为会从自己脸上显现出来。但是,如果说“罪感”是理解自我意识的关键,那么它为什么只产生这些特殊的结果而不是其他呢?罪感不是还有许多其他形式吗?同样,强烈地感觉到自己在他人眼里是一个尴尬的或可笑的客体,也并非唯一的感觉方式。在这里,“罪感”就其本身的内涵而言,并不能帮助我们。
生活中许多人怀有深刻的、毁灭性的罪感,但他们并不具有格外更多的自我意识。更有甚者,例如,有人即便怀有罪感,也还是能撒谎,并不害怕会从脸上显出来,也不怕报应。
在儿童心理发展过程中,会有一个重要阶段。
其时儿童知道,当父母或其他成年人看不到他时,他们就无法知道他在干什么;他们也无法知道他想的是什么,除非他自己告诉他们;而且,只要他自己不“露马脚”
,他的“秘密行动”就能始终保持秘密。那些因为各种原始的巫术般的畏惧而不能守秘或不能撒谎的儿童,其根本问题在于尚未确立自。。。。
己的自主性和身分。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可以找到充分的理由反对撒谎,但是,没有能力撒谎,肯定不是最。。。。
好的理由。
自我意识的人感到自己是他人过分关注的对象,他人对自己的兴趣,超过了应有的程度。
自我意识的人走在大街上,碰上买电影票的长队,这时他会“悄悄溜过去”
;多半,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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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的自我71
沿着街道另一边绕过去。自我意识的人通常只身进餐馆,选一张没有人的桌子坐下来。在舞会上,自我意识的人要等到别人已翩翩起舞,才有勇气参加进去,等等,等等。
十分奇怪的是,那些被强烈的焦虑所折磨的人,当他们当众表演或行动时,通常都必然不是“自我意识的”
;那些通常表现出极度自我意识的人,在当众表演或行动时,则可能失去他们强迫性的先入之见。这种现象令人难以一下子加以理解。
这种自我意识现象的进一步的特征,也许又使人试图用罪感来理解我们眼下的难题。的确,自我意识的个体觉得别人在注视他,在他的想象中,这种注视总是于他极为不利。
他害怕自己看上去像个傻瓜,或者害怕别人认为他想炫耀自己。
如果某一位患者表达了这样的幻想,那么容易使人想到,他有着隐秘的、未被承认的欲望需要展示,他想引人注目,出类拔萃,使旁人相形见绌。但由于这欲望中充满了罪感和焦虑,使他无法体验。因此,这样一种欲望的幻想,即便得到满足,也无丝毫快感可言。因而,个体将成为隐蔽的裸露癖,在无意识中,他的身体等于他的生殖器。因而,当他裸露自己的身体时,会有潜在的满足,但伴随着神经症的罪感,这使他产生阉割焦虑。从现象学的意义上说,这种焦虑“代表了”个体的“自我意识”。
我认为,以这样一些术语来理解自我意识,是逃避了自我意识个体所面临的根本问题。这样的个体,他们的基本生存状态呈现存在性的不安;他们的精神分裂性的本性,既是其存在性不安的一种(诱因和)直接表达,也是克服存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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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分裂的自我
不安的企图。
对这企图,还可用稍微不同的术语略加强调:个体想使自己免于存在的危险,这种危险来自争取自身身分之安全感的失败。
在存在性不安的人身上,自我意识起着双重的作用:1)意识到自身的存在,意识到:如果他人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那么他人就能使自己确信自己的生存,也确信他人的生存。卡夫卡在他的小说《与恳求者谈》中,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在小说中,恳求者的出发点正是存在性不安的生存状态。他指出:“我始终无法从自身内部找到证据,表明我活着。”也就是说,寻找自身的生动性和真实性,成为恳求者根本的生存难题。为了寻找证据,他把自身看作现实世界中的客体。然而,由于他的世界是非现实的,他只好把自己作为他人世界中的客体,因为,对于他人来说,客体是真实的、现实的,甚至是宁静美丽的。至少,“……事情只能如此,因为,我常常听到人们就是这样谈论这些真实、宁静、美丽的东西。”为此他说了心里话:“……让人们注意我,这就是我。。。。。。。。。。
生活的目的。
听了这话可千万别在意……“
(着重号为引者所。。。。。
加)
另一个因素是自我在时间上的非连续性。一旦自我的身分在时间上出现了不确定性,个体就会表现出这样的趋势,试图依赖空间的手段来确定自己。
也许,对于被看见的人来说,。。。
这可以说明被看见的极端重要性。然而,有些时候,最确切的信心也会很快被自我意识所取代;当时间被经验为一系列瞬间的连续时,这一点尤其如是。对于这样的个体来说,如果对自己的时间性自我失之疏忽,而导致时间链条的缺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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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就会极度不安。杜雷(Doley)
(1941年)曾举出不同的案例,来说明这种时间性的自我意识——它是个体“反抗被取消恐惧之斗争”的一部分,也是个体“反抗被吞没被粉碎之恐惧、反抗丧失……身分……”
、维护自身完整性之努力的一部分。杜雷的一位患者说:“狂欢节那天晚上,我把自己给忘了。我入了迷,忘了当时是什么时候,自己是谁,身在何处。
突然间我发现了这一点,害怕得要死,随之产生了虚幻感。
我再也不敢忘掉自己。从那以后,我总是边干事儿边看钟,否则就会不知道自己是谁。“
(第17页)
2)
在一个充满了危险的世界上,如果随时都可能为他人所注视,那就意味着自始至终把自己暴露在危险面前。可以理解,自我意识正是对这一点的意识。显然,要预备这种危险,需要以这种或那种方式使他人无法看见自己。
正因为如此,在实际情况中,问题必然总是那么复杂。
卡夫卡的恳求者之所以把引人注目作为自己的目的,是因为这能缓和他的非人化、非现实状态,以及内在的僵死。他需要他人觉得他是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因为他无法从自身内部证明自己活着。然而,这首先需要对他人付出信任,相信他人具有宽厚善良的理解力,但这种宽厚善良的理解力,却并非随处可见。一旦他意识到什么,什么就不再真实,尽管“我总觉得他们只是昙花一现”。
不用奇怪,这样的人对他人关于他的意识,多少是不信任的。设想,如果他人反过来也对他抱有这种“昙花一现的感觉”
,那又会怎么样呢?
那时他还会相信他人的意识胜于相信自己的意识,从而使自己相信自己活着吗?恐怕不会!事实上,经常发生的情况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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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分裂的自我
会觉得,他危险之至的处境,会成为他人意识的对象。这是一种恐惧,我认为,珀尔修斯和美杜莎之头——那“邪恶之眼”——的神话,以及死亡的困惑,能够解释这种恐惧。
事实上,从生物学上可以认为,如果一只动物把自己暴露出去,它就面临随时被敌人攻击的危险。任何一种动物都有自己的敌人;暴露自己,就意味着生物学上根本的危险。
正因为如此,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使用伪装。下面一段文字是一位患者的自述,她在12岁那年,曾使用一种巫术般的伪装来帮助自己克服焦虑。
那时我大约12岁,常常不得不独自一人穿过一座大公园到父亲的商店去。路途漫长而清冷。我想,当时我一定十分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