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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禅解-明清-释智旭

_3 释智旭(明)
  约世道。则以德临民。为民之所瞻仰。约佛法。则正化利物。举世之所归凭。约观心。则进修断惑。必假妙观也。但使吾之精神意志。常如盥而不荐之时。则世法佛法。自利利他。皆有孚而颙然可尊仰矣。
    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阳刚在上。示天下以中正之德。顺而不逆。巽而不忤。故如祭之盥手未荐物时。孚诚积于中。而形于外。不言而人自喻之也。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不可测知。故名神道。圣人设为纲常礼乐之教。民皆由之。而莫知其所以然。独非神道乎哉。神者。诚也。诚者。孚也。孚者。人之心也。人心本顺本巽本中本正。以心印心。所以不假荐物而自服矣。
  佛法释。大观者。绝待妙观也。在上者。高超九界也。顺者。不与性相违也。巽者。遍于九界一切诸法也。中者。不堕生死涅槃二边也。正者。双照二谛。无减缺也。以观天下者。十界所朝宗也。世法则臣民为下。佛法则九界为下。观心则一切助道法门等为下。天之神道即是性德。性德具有常乐我净四德而不忒。以神道设教。即为称性圆教。故十界同归服也。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佛法释者。古佛省四土之方。观十界之民。设八教之网以罗之。如风行地上。无不周遍也。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阴柔居下。不能远观。故如童幼之无知也。小人如童幼。则不为恶。君子如童幼。则无以治国平天下矣。
    六二。窥观。利女贞。象曰。窥观女贞。亦可丑也。
  柔顺中正以应九五。女之正位乎内。从内而观者也。士则丑矣。
    六三。观我生进退。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
  进以行道。退以修道。能观我生。则进退咸不失道。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柔而得正。密迩圣君。无忝宾师之任矣。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象曰。观我生。观民也。
  修己以敬。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此君子之道也。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
  处师保之位。天下谁不观之。非君子能无咎乎。既为天下人所观。则其为观于天下之心。亦自不能稍懈。故志未平。
  约佛法释六爻者。初是外道。为童观。有邪慧故。二是凡夫。为窥观。耽味禅故。三是藏教之机。进为事度。退为二乘。四是通教大乘初门。可以接入别圆。故利用宾于王。五是圆教之机。故观我即是观民。所谓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上是别教之机。以中道出二谛外。真如高居果头。不达平等法性。故志未平。又约观心释六爻者。初是理即。如童无所知。二是名字即。如女无实慧。三是观行即。但观自心。四是相似即。邻于真位。五是分证即。自利利他。六是究竟即。不取涅槃。遍观法界众生。示现病行。及婴儿行。
    周易禅解卷第三
    周易禅解卷第四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经之四
(震下 离上)
    噬嗑。亨。利用狱。
  约世道。则大观在上。万国朝宗。有不顺者。噬而嗑之。舜伐有苗。禹戮防风之类是也。约佛法。则僧轮光显之时。有犯戒者治之。约观心。则妙观现前。随其所发烦恼业病魔禅慢见等境。即以妙观治之。皆所谓亨而利用狱也。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王道以正法养天下。佛法以正教养僧伽。观心以妙慧养法身。皆颐之象也。顽民梗化而须治。比丘破戒而须治。止观境发而须观。皆有物之象也。刚柔分。则定慧平等。动而明。则振作而智照不昏。雷电合而章。则说默互资。雷如说法。电如入定放光也。二五皆柔。故柔得中。即中道妙定也。上行者。震有奋发之象。离有丽天之象。虽不当位者。六五以阴居阳。如未入菩萨正位之象。然观行中定慧得所。故于所发之境。善用不思议观以治之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明罚即所以敕法。如破境即所以显德也。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夫噬嗑者。不论世法佛法。自噬噬他。皆须制之于早。不可酿至于深。又须得刚克柔克之宜。不可重轻失准。今初九在卦之下。其过未深。以阳居阳。又得其正。故但如屦校灭趾。即能惩恶不行而无咎也。灭趾。谓校掩其趾。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阴柔中正。其过易改。故如噬肤。下乘初九之刚。故如灭鼻。灭鼻。谓肤掩其鼻。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在下之上。过渐深矣。以阴居阳。又有邪慧。如毒。吝可知也。然当噬嗑之时。决不至于怙终。故得无咎。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艰贞。吉。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田猎射兽。矢锋入骨而未拔出。今噬乾胏时。方乃得之。亦可畏矣。此喻积过已久也。然刚而不过。必能自克。故利于艰贞则吉。
    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柔虽如肉。而过成已久。如肉已乾矣。赖有中德可贵。如得黄金。守此中德之贞。兢兢惕厉。庶可复于无过耳。
    上九。何校灭耳。凶。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过恶既盈。不可复救。如荷厚枷。掩灭其耳。盖由聪听不明。不知悔过迁善以至此也。
  观心释者。初九境界一发。即以正慧治之。如灭趾而令其不行。六二境发未深。即以正定治之。所噬虽不坚硬。未免打失巴鼻。六三境发渐甚。定慧又不纯正。未免为境扰乱。但不至于堕落。九四境发夹杂善恶。定慧亦不纯正。纵得小小法利。未证深法。六五纯发善境。所得法利亦大。然犹未入正位。仍须贞厉乃得无咎。上九境发极深。似有定慧。实则不中不正。反取邪事而作圣解。永堕无闻之祸也。
(离下 艮上)
    贲。亨。小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所噬既嗑之后。偃武修文。约佛法。则治罚恶僧之后。增设规约。约观心。则境发观成之后。定慧庄严。凡此皆亨道也。然世法佛法。当此之时。皆不必大有作为。但须小加整饬而已。
    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贲则必亨。以其下卦本乾。而六二以柔来文之。则是质有其文。亦是慧有其定。故亨也。上卦本坤。而上九分刚以文之。则是文有其质。亦是定有其慧。故小利有攸往也。文质互资。定慧相济。性德固然。非属强设。名为天文。体其有定之慧寂而常照。为文明。体其有慧之定。照而常寂。为止。是谓以修合性。名为人文。性德则具造十界。故观之可察时变。修德则十界全归一心。故观之可化成天下。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贲非折狱之时也。庶政苟明。则可以使民无讼矣。佛法释者。山下有火。外止内明。故于三千性相之庶政。一一明之。了知一切法正一切法邪。终不妄于其中判断一是一非。而生取舍情见。如无敢折狱也。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卦虽以刚柔相文。得名为贲。而实非有事于矫饰也。故六爻皆取本色自贲。而终极于曰贲。正犹诗所谓素以为绚。盖天下之真色。固莫有胜于白者。今初九抱德隐居。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乃以义自贲者也。
    六二。贲其须。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柔顺中正。虚心以取益乎上下之贤。乃以师友自贲者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刚正而居明体之上。足以润及于六二六四。而使之同为圣贤。乃以师道自贲者也。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柔而得正。知白贲之可贵。故求贤无厌倦心。近则亲乎九三。俯则应乎初九。仰则宗乎上九。无一非我明师良友。即六二六五。亦皆我同德相辅之朋。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安有寇哉。盖由居上卦之下。则是上而能下。不敢自信自专。乃以虚心自贲者也。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柔中而有阳刚之志。能知道德之乐。而不以势位自骄。视天位之尊与丘园等。如大禹之菲饮食。恶衣服。卑宫室。为束帛戋戋吝惜之象。实则吾无间然而终吉。盖以盛德自贲者也。
    上九。白贲。无咎。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以刚居艮止之极。又在卦终。而居阴位。则非过刚。年弥高。德弥邵。纯净无疵。如武公之盛德至善以自贲者也。
  佛法释者。初九以施自贲。六二以戒自贲。九三以忍自贲。六四以进自贲。六五以定自贲。上九以慧自贲。又初九为理贲。不以性德滥修德故。六二为名字贲。从此发心向上故。九三为观行贲。不可暂忘故。六四为相似贲。不住法爱故。六五为分证贲。于三谛不漏失故。上九为究竟贲。复于本性。无纤瑕故。
(坤下 艮上)
    剥。不利有攸往。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约世道。则偃武修文之后。人情侈乐。国家元气必从此剥。约佛法。则规约繁兴之后。真修必从此剥。约观心有二义。一约得边。则定慧庄严之后。皮肤脱尽。真实独存。名之为剥。一约失边。则世间相似定慧。能发世间辩才文彩。而于真修之要反受剥矣。约得别是一途。今且约失而论。则世出世法皆不利有攸往。所谓不利有攸往者。非谓坐听其剥。正示挽回之妙用也。往必受剥。不往。则顺而止之。所以挽回其消息盈虚之数。而合于天行也。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山附于地。所谓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也。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故厚下乃可安宅。此救剥之妙策也。观心释者。向上事。须从脚跟下会取。正是此意。
    六爻约世道。则朝野无非阴柔小人。惟一君子高居尘外。约佛化。则在家出家。皆以名利相縻。惟一圣贤远在兰若。约观心。则修善断尽。惟一性善从来不断。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床者所以栖身。剥床则身无所栖矣。初在最下。故如剥足。于世法为恶民。于佛法为恶伽蓝民。于观心为剥损戒足也。别约得者。是剥去四恶趣因。然设无四恶趣。则大悲无所缘境。故诫以蔑贞凶。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于世法为恶臣。于佛法为恶檀越。于观心为剥损禅定。无定。则散乱不能辨理。故未有与。别约得者。是剥去人天散善。然设无人天散善。则无以摄化众生。故亦诫以蔑贞凶。
    六三。剥之无咎。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于世法。为混迹小人之君子。于佛法。为有正见之外护。于观心。为剥损智慧。剥慧则不著于慧。故能因败致功。坐断两头而失上下。又别约得者。是剥去色无色界味禅暗定。故得无咎。
    六四。剥床以肤。凶。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下卦如床。上卦如身。今剥及身肤。不可救矣。于世法为恶宰辅。于佛法为恶比丘。于观心为剥无一切因果。别约得者。是剥去二乘入真法门。然设无真谛。则无以出生死而不染世间过患。故诫以切近于灾。所谓毫厘有差。天地悬隔也。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于世法。为柔君以在君位。又居阳而得中。能师事上九高贤。挽回天下之乱。如文王之师吕尚。于佛法。为福德比丘作丛林主。率众僧以师事圣贤。于观心。为即修恶以达性恶。性恶融通。任运摄得佛地性善功德。故无不利。又别约得者。从空入假。剥二边以归中道。故须达中道统一切法。如贯鱼以宫人宠。使法法皆成摩诃衍道。则无不利。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于世法为事外高贤。如吕尚箕子之类。于佛法为出世高流。人间福田。于观心为性善终不可剥。故如硕果不食。君子悟之以成道。小人恃之而生滥圣之慢者也。别约得者。亦指性德从来不变不坏。能悟性德。则当下满足一切佛法。故君子得舆。执性废修。则堕落恶趣。故小人剥庐。
(震下 坤上)
    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衰剥之后。必有明主中兴而为复。约佛化。则沦替之后。必有圣贤应现。重振作之而为复。约观心又二义。一者承上卦约失言之。剥而必复。如平旦之气。好恶与人相近。又如调达得无根信也。二者承上卦约得言之。剥是荡一切情执。复是立一切法体也。若依第三观。则从假入空名剥。从空入假名复。若一心三观。则以修吻性名剥。称性垂化名复。复则必亨。阳刚之德为主。故出入可以无疾。以善化恶。故朋来可以无咎。一复便当使之永复。故反复其道。至于七日之久。则有始有终。可以自利利他而有攸往也。
    彖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利有攸往。刚长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观心释者。佛性名为天地之心。虽阐提终不能断。但被恶所覆而不能自见耳。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一念菩提心。能动无边生死大海。复之所以得亨者。以刚德称性而发。遂有逆反生死之势故也。此菩提心一动。则是顺修。依此行去。则出入皆无疾。朋来皆无咎矣。然必反复其道七日来。复者。体天行之健而为自强不息之功当如是也。充此一念菩提之心。则便利有攸往。以刚虽至微。而增长之势已自不可御也。故从此可以见吾本具之佛性矣。又出谓从空出假。入谓从假入空。既顺中道法性。则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而能游戏于生死涅槃。故无疾也。朋谓九界性相。开九界之性相。咸成佛界性相。故无咎也。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杨慈湖曰。舜禹十有一月朔巡狩。但于冬至日则不行耳。观心释者。复虽有刚长之势。而利有攸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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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必静以养其机。故观行即佛之先王。既大悟藏性之至日。必关闭六根。脱粘内伏。暂止六度万行商旅之事。但观现前一念之心。而未可遍历阴界入等诸境以省观也。
    初九。不远复。无祇悔。元吉。象曰。不远之复。以修身也。
  此如颜子。约佛法者。正慧了了。顿见佛性。顿具诸行。所以元吉。如圆教初住。又约六度。即是般若正道。
    六二。休复。吉。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此如曾子。约佛法者。正定得中。邻真近圣。如圆教十信。又约六度。即是正定与慧相连。
    六三。频复。厉。无咎。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此如子路。约佛法者。有定有慧。而不中正。故须先空次假后中。名为频。复勤劳修证而得无咎。又约六度。即是精进勤策相续。
    六四。中行独复。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此如蘧伯玉。约佛法者。正定而与初应。如通教利根接入于圆。又约六度。即是忍辱。由与初应。则生法二忍。便成第一义忍。
    六五。敦复。无悔。象曰。敦复无悔。中以自考也。
  此如周宣。汉文。宋仁。约佛法者。定慧调匀。亦且得中。但与阳太远。故必断惑证真之后。俟开显而会入圆位。如藏通二乘。又约六度。即是持戒。虽远于初。但自考三业无失。自然合理而得无悔。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此如王安石方孝孺等。生今反古。名为迷复。非昏迷不复之谓。约佛法者。不中不正。恃世间小定小慧以为极则。因复成迷。故不惟凶。且有灾眚。若以此设化教人。必大败法门。损如来之正法。至于十年而弗克征。以其似佛法而实非佛法。反于圆顿大乘之君道。如今世高谈圆顿向上者是也。又约六度。即是布施。而远于智慧。著相。著果报。起慢。起爱,亦能起见。故虽是善因。反招恶果。良由不达佛法之君道故耳。
(震下 乾上)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中兴之治。合于天道而无妄。约佛法。则中兴之化。同于正法而无妄。约观心。则复其本性。真穷惑尽而无妄。皆元亨而利于正者也。然世出世法。自利利他。皆须深自省察。不可夹一念之邪。不可有一言一行之眚。傥内匪正而外有眚。则决不可行矣。圣人持满之戒如此。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动而健。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震之初爻。全揽乾德为体。故曰自外来为主于内也。性德虽人人本具。然在迷情。反为分外。今从性起修。了知性德是我固有。故名为主于内。夫既称性起修。必须事事随顺法性。傥三业未纯。纵有妙悟。不可自利利他。既不合于性德。则十方诸佛不护念之。安能有所行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佛法释者。师子奋迅。三世益物。名茂对时。番番种熟脱。使三草二木任运增长而归一实。名育万物。
    初九。无妄往吉。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彖云无妄之往何之矣。乃指匪正有眚。出于无妄而往于妄也。此云无妄往吉。乃依此真诚无妄而往应一切事也。所以得志而吉。
    六二。不耕获。不灾畬。则利有攸往。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田一岁曰灾。三岁曰畬。世未有不耕而获。不灾而畬者。夫不耕不灾。此绝无望于获畬者也。然能获能畬。此何以致之乎。孔子云。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又云。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六二以阴柔中正。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惟以求志达道为心。而毫不以富贵利禄为念。乃利有攸往而不变其塞耳。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不中不正。居震之上。此执无妄之理而成灾者也。夫行人得牛。何乃执理而求偿于邑人。岂非祸及无辜者乎。
  吴幼清曰。无妄之善有三。刚也。当位也。无应也。刚者。实也。当位者。正也。无应者。无私累也。诸爻或有其三。或有其二。或有其一。初九三皆全。其最善也。九五九四有其二。九五刚而中正。九四刚而无应。是其次也。六二上九有其一。六二中正。上九刚实。是又其次也。唯六三于三者咸无焉。而亦得为无妄。何也。下比中正之六二。上比刚实无私之九四。譬如有人。在己虽无一善。而上有严师。下有良友。亲近切磨。夹持薰染。亦不至于为恶。上六三之所以亦得为无妄也。
  陈旻昭曰。世固有忠臣孝子。遇不得已之时势。竟冒不忠不孝之名。而万古不能自白者。因灾而息其欲自陈白之妄心。是为无妄之灾。如系牛于邑。而行人得之。彼行人决不可查考。而邑人决无以自白。惟有吞声忍气。陪偿其牛而已。忠臣孝子之蒙怨者亦复如是。
    九四。可贞。无咎。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
  以阳居阴。不好刚以自任。盖其德性然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刚健中正。此无妄之至者也。夫立身于无过之地者。未免责人太过。所谓执药反成病矣。故勿药而有喜。盖以己律人。则天下孰能从之。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以阳居阴。虽非过刚。而居无妄之极。则是守常而不知变通者也。既无善权方便。其何以行之哉。
  佛法释者。六爻皆悟无妄之理而为修证者也。初九正慧直进。故现生克果而得志。六二正定治习。故须于禅法不取不证。则可以借路还家。六三不中不正。虽有小小定慧能开示人。令其得道得果。如行人得牛。而自己反成减损。久滞凡地。如邑人之灾。九四慧而有定。自利有余。乃是达其性具定慧。非是修而后有。九五刚健中正。自利已圆。为众生故。示现病行。岂更须对治之药。即初心修观亦复如是。一切境界无非性德。体障即德。无可对治也。上九不中不正。恃性德而不事修德。躬行多眚。何利之有。盖由一味高谈向上。以至于穷,故成灾也。
(乾下 艮上)
    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畜。蓄积也。蓄积其无妄之道以养育天下者也。约世道。则中兴之主。复于无妄之道。而厚蓄国家元气。约佛化。则四依大士。复其正法之统。而深养法门龙象。约观心。则从迷得悟。复于无妄之性。而广积菩提资粮。皆所谓大畜也。世出世法。弘化进修。皆必以正为利。以物我同养为公。以历境练心为要。故不家食吉。而利涉大川也。
    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养贤也。利涉大川。应乎天也。
  乾之刚健。艮之笃实。皆有辉光之义焉。以此日新其德。则蓄积深厚广大。故名大畜。然所谓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者。非是性外别立修德。乃称性所起之修。全修在性者也。试观乾德之刚。上行居卦之终。而六五能尊尚之。且卦体外止内健。岂非本性大正之道乎。六五以柔中之德。上则养贤师以风天下。下则养贤士以储国用。岂非不家食吉之正道乎。且以柔中之德。应九二天德之刚。刚柔相济。何远不通。岂非利涉大川之正道乎。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一山之中具有天之全体。一念心中具摄十世古今。揽五时八教之前言。该六度万德之往行。以成我自心之德。以此自畜。即以此畜天下矣。
  吴幼清曰。识。谓记之于心。德大于前言往行。犹天之大于山也。以外之所闻所见。而涵养其中至大之德。犹山在外。而藏畜至大之天于中也。前言往行。象山中宝藏之多。德象天之大。
    初九。有厉。利己。象曰。有厉利己。不犯灾也。
  六爻皆具刚健笃实辉光之义。而自新新民者也初九阳刚在下。正宜隐居求志。故有惕厉之功。而先利自己。己利既成。任运可以利人。若己躬下事未办。而先欲度人。则犯灾矣。
    九二。舆说輹。象曰。舆说輹。中无尤也。
  刚而得中。专修定慧。似无意于得时行道者。然自利正是利他之本。故中无尤。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刚而得正。居乾之上。不患不能度生也。患其欲速喜进。失于防闲耳。故必利于艰贞。闲其舆卫。乃利攸往。亦以上有六四之良友。六五之贤君。上九之明师。与之合志。必能互相警励。故可往也。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柔而得正。下则应初九刚正之良友。亲九三刚正之畏友。上则近六五柔中之圣君。过端未形。而潜消默化。如童牛未角。先施以牿。更无抵触之患。以此自养。以此为天下式。大善而吉。悦而且乐者矣。
    六五。豮豕之牙。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豮。犗也。犗则不暴。而牙仍坚利也。柔得中位。尊上贤而应下乾。性德既无偏颇。所养又复周足。自利成就。可以君临天下。举天下之善恶众庶。无不入吾陶冶。故如豮豕之牙。
    上九。何天之衢。亨。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以刚柔相济之德。当圣君师保之任。隐居所求之志。至此大行无壅。盖不啻行于天衢也。
(震下 艮上)
    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
  约世道。则畜德以养天下。约佛化。则畜德以利群生。约观心。则菩提资粮既积。而长养圣胎也。自利利他。皆正则吉。皆须视从来圣贤之所为颐者何如。皆须自视其所以为口实者何如。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观颐。观其所养也。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大矣哉。
  养正则吉。明养而非正。正而不养。皆非吉道也。不观圣贤之所养。则无以取法思齐。不观自养之口实。则无以匹休媲美。且如天地全体太极之德以自养。即能普养万物。圣人养贤辅成己德。即可以及万民。谁谓养正之外别有利人之方。故正自养时。即全具位育功能而称大也。
    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言语饮食。皆动之象也。慎之节之。不失其止也。故知养正莫善于知止。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阳刚为自养养他之具。知止为自养养他之贞。初九阳刚足以自养。如灵龟服气。可不求食。而居动体。上应六四。观彼口实。反为朵颐。失其贵而凶矣。此如躁进之君子。于佛法中。则如乾慧外凡。不宜利物。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
  以上养下。乃理之常。六二阴柔。反藉初九之养。拂其经矣。又居动体。恐或不肯自安。将求颐于六五之丘。五虽与二为应。然亦阴柔。不能自养。何能养人。征则徒得凶耳两。阴无相济之功。故为失类。此如无用之庸臣。于佛法中。则如时证盲禅。进退失措。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阴柔不能自养。又不中正。以居动极。拂于颐矣。虽有上九正应。何能救之。终于无用而已。此如邪僻之宰官。于佛法中。则如六群乱众。大失轨范。
    六四。颠颐。吉。虎视耽耽。其欲逐逐。无咎。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阴柔得正。而居止体。虽无养具。得养之贞者也。下应初九。赖其养以自养养人。此如休休有容之大臣。吉之道也。初方观我而朵颐我随其视之耽耽。欲之逐逐。以礼而优待之。在初则不足贵。在我则养贤以及万民。可谓上施光矣。于佛法中。则如贤良营事。善为外护。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阴柔无养人之具。空居君位。故名拂经。居止之中。顺从上九。此亦养贤以及万民。为得其正者也。但可处常。不可处变。宜守成。不宜创业耳。此如虚己之贤君。于佛法中。则如柔和同行。互相勉(最又+力)。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以阳刚居止极。卦之所以为颐者此也。此如望隆之师保。可以拯济天下者矣。于佛法中。则如证道教授。宰任玄纲。
(巽下 兑上)
    大过。栋挠。利有攸往。亨。
  约世道。则贤君以道养天下。而治平日久。约佛化。则四依以道化群生。而佛法大行。约观心。则功夫胜进而将破无明也。夫治平既久。则乱阶必萌。所宜防微杜渐。化道既盛。则有漏易生。所宜陈规立矩。功夫既进。则无明将破。所宜善巧用心也。
    彖曰。大过。大者过也。栋挠。本末弱也。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大过之时大矣哉。
  大者既过。所以必当思患豫防。初上皆弱。所以刚中。不宜恃势令挠。刚虽过而得中。又以巽顺而悦行之所以犹有挽回匡济之术。乃得亨也。永保无虞亦在此时。盛极忽衰亦在此时。其关系岂不大哉。
    象曰。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
  泽本养木。而反灭木。大过之象也。惟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之力持之。庶学有本而养有素。可以砥柱中流耳。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世法佛法。当大过时。皆以刚柔相济为得。过刚过柔为失。今初六以柔居巽体之下。而在阳位。无功名富贵以累其心。唯庸德庸言下学上达以为其务者也。约佛法者。定有其慧。兼以戒德精严。故无咎。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刚而得中。又居阴位。阳得阴助。如枯杨生稊老夫女妻之象。盖过于下贤者也。约佛法者。慧与定俱。如先见道。后修事禅。故无不利。
    九三。栋挠。凶。象曰。栋挠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过刚不中。任其刚愎。以此自修。则德必败。以此治世。则乱必生。故栋挠而凶。约佛法者。纯用邪慧。故不可有辅。
    九四。栋隆。吉。有它吝。象曰。栋隆之吉。不挠乎下也。
  刚而不过。足以自立立人。但居悦体。恐其好大喜功而不安守。故诫以有它则吝。约佛法者。亦是慧与定俱。但恐夹杂名利之心。则自利利他未必究竟。故诫以有宅则吝。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
  虽云阳刚中正。然在大过之时。则是恃其聪明才智者也。享成平之乐。不知民事艰难。且不知下用贤臣。惟与上六阴柔无用之老臣相得。何能久哉。约佛法者。慧力太过。无禅定以持之。何能发生胜果。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居过极之地。惟有柔正之德。而无济难之才。故不免于凶。而实非其咎也。约佛法者。正定无慧。终为顶堕。
(坎下 坎上)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约世道。则太平久而放逸生。放逸生而患难洊至。约佛法。则从化多而有漏起。有漏起而魔事必作。约观心。则慧力胜而夙习动。夙习动而境发必强。皆习坎之象也。然世出世法。不患有重沓之险难。但患无出险之良图。诚能如此卦之中实有孚。深信一切境界皆唯心所现。则亨而行有尚矣。又何险之不可济哉。
    彖曰。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善观心者。每即塞以成通。夫习坎虽云重险。然流而不盈潮不失限。何非吾人修道之要术。所贵深信维心之亨。犹如坎卦之刚中一般。则以此而往。必有功矣。且险之名虽似不美。而险之义实未尝不美。天不可升。天非险乎。山川丘陵。地不险乎。城池之险以守其国。王公何尝不用险乎。惟在吾人善用险。而不为险所用。则以此治世。以此出世以此观心。无不可矣。
    象曰。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常德行。即学而不厌也。习教事。即诲人不倦也。习坎之象。乃万古圣贤心法。奚险之可畏哉。此正合台宗善识通塞。即塞成通之法。亦是巧用性恶法门。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在险之时。不论自利利他。唯贵有孚而定慧相济。今初六以阴居下。毫无孚信之德。乃汨没于恶习而不能自出者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刚中有孚。但居下卦。则夙习尚深。未能顿达圣境。仅可小得而已。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不中不正。柔而志刚。自谓出险。不知前险之正来。此如邪见增上慢人。故终无功。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柔而得正。与九五之中正刚德相与。所谓因定发慧。正出险之妙道也。正观如酒。助道如簋。诚朴如缶。方便道如牖。从此可发真而无咎矣。
    九五。坎不盈。只既平。无咎。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阳刚中正。已得出世真慧现前。如坎之不盈。而风恬浪静也。但初破无明。余惑未尽。故中未大。此勉其速趣极圣而已。
    上六。系用徽纆。置于丛棘。三岁不得。凶。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阴居险极。有定无慧。如凡外痴定。极至非想。终不脱三界系缚。而见取既深。犹如置于丛棘。永不得免离也。
(离下 离上)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火性无我。丽附草木而后可见。故名为离。约世道。则重险之时。必丽正法以御世。约佛法。则魔扰之时。必丽正教以除邪。约观心。则境发之时。必丽正观以销阴。故皆利贞则亨也。牝牛柔顺而多力。又能生育犊子。喻正定能生妙慧。
    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榖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如日月必丽天。如百榖草木必丽土。吾人重明智慧。亦必丽乎性德之正。则自利既成。便可以化天下矣。夫智慧光明。必依禅定而发。禅定又依理性而成。今六五六二。丽乎中正之位。故有亨道。如牝牛能生智慧犊子而吉也。吴幼清曰。上卦为重明。下卦三爻皆丽乎正。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明而又明。相续不息。自既克明其德。便足以照四方矣。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用观之始。虽有正慧。而行履未纯。故常若错然之象。惟兢兢业业。不敢自安。则德日进而习日除。可辟咎矣。岂俟咎之生而后除哉。
    六二。黄离。元吉。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中正妙定。称性所成。以此照一切法。使一切法皆成中道。乃绝待圆融之妙止也。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过用其慧而无定以济之。有时欢喜太甚。则鼓缶而歌。有时忧虑太切。则大耋之嗟。悲欢乱其衷曲。乾慧不能自持。其退失也必矣。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无所容也。
  虽似有慧有定。而实不中不正。不能调适道品。故时或精进。则失于太速。而突如其来如。时或懈怠。则置诸罔觉。而焚如死如弃如也。夫进锐者退必速。其来既突。则决无所容矣。又何俟于焚死弃。而后知其非善终之道哉。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得中之定。能发实慧。进德固无疑矣。然尧舜其犹病诸。文王望道未见。伯玉寡过未能。孔子圣仁岂敢。从来圣贤之学皆如是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刚而不过。又居明极。自利已成。化他有术。人自归慕而折首。非有丑恶而须伐也。身正则邦正。邦正。则六合归心。重译奉命矣。是之谓王用出征。岂以奋武扬威为出征哉。
    周易禅解卷第四
    周易禅解卷第五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下经之一
   上经始乾坤而终坎离。乃天地日月之象。又寂照定慧之德也。是约性德之始终。下经始咸恒而终既济未济。乃感应穷通之象。又机教相叩。三世益物之象也。是约修德之始终。又上经始于乾坤之性德。终于坎离之修德。为自行因果具足。下经始于咸恒之机教。终于既济未济之无穷。为化他能所具足。此二篇之大旨也。
(艮下 兑上)
     咸。亨。利贞。取女吉。
   艮得乾之上爻而为少男。如初心有定之慧。慧不失定者也。兑得坤之上爻而为少女。如初心有慧之定。定不失慧者也。互为能所。互为感应。故名为咸。约世道。则上下之相交。约佛法。则众生诸佛之相叩。约观心。则境智之相发。夫有感应。必有所通。但感之与应皆必以正。如世之取女。必以其礼。则正而吉矣。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咸何以为感哉。下卦坤体之柔。上于六而成兑。上卦乾体之刚。下于三而成艮。乃天地之二气感应以相与也。又艮止而兑说。以男而下女。此感应之正。所以吉也。约佛法者。艮为生。兑为佛。众生感佛既专。则佛说法应之。约观心者。艮为观。兑为境。观智研境既专。则境谛开发而得悦矣。世出世法。皆以感而成事。故可以见天地万物之情。
     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慢如高山。法水不停。今山上有泽。岂非以其虚而能受哉。
     初六。咸其拇。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咸虽感而遂通。须不违其寂然不动之体。又须善识时位之宜。傥因感而摇其主宰。则反失能应之本矣。大概感应之道。互为能所。然下三爻既居止体。且在下位。故皆不宜妄应于他。上三爻既居悦体。且在上位。故皆宜善应于物。今初六以阴居下。而为九四所感。未免脚指先动。夫用行舍藏原无定局。时止则止。时行则行。行得其当则吉。不得其当则凶。故未可判定是非。即所谓志在外者亦自不同。若志在天下。不顾身家。则吉。若志在利名。不顾心性。则可羞矣。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阴柔中正。而为九五所感。傥躁妄欲进则凶。惟安居自守则吉。盖安居自守。乃顺乎柔中之道而不害也。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以刚正居止极。而为上六所感。未免亟亟以利生为务。不知欲利他者。先须自利成就。若一被顺境所牵。则顿失生平所养。亦可羞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刚而不过。定慧齐平。得感应之正道。故吉而悔亡。见其己心他心。互含互摄。有憧憧往来之象。既以心为感应之本。则凡有血气莫不尊亲。有朋从尔思之象。惟其得感应之正。虽终日感而不违其寂然不动之体。故未感害也。惟其悟一心之往来。虽知本自何思何虑。而还须精义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穷神知化以深造于不可知之域。故未肯遽以现前所证为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阳刚中正而居悦体。如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之象。乃允合于寂然不动感而遂通之妙。故得毫无过失可悔。而善始善终。证于究竟。名为志末。末。犹终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柔而得正为兑之主。内依止德。外宣四辩。为咸其辅颊舌之象。说法无尽。诲人不倦。故曰滕口说也。然初之咸拇。上之咸舌。皆不言吉凶者。以初心初步。有邪有正。事非一概。说法利生。亦有邪有正。辙非一途故也。观于彖辞亨及利贞之诫。则思过半矣。
(巽下 震上)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夫感应之机。不可一息有差。而感应之理。则亘古不变者也。依常然之理而为感应。故泽山得名为咸。依逗机之妙而论常理。故雷风得名为恒。泽山名咸。则常即无常。雷风名恒。则无常即常。又咸是泽山。则无常本常。恒是雷风。则常本无常。二鸟双游之喻。于此亦可悟矣。理既有常。常则必亨。亦必无咎。但常非一定死执之常。须知有体有用。体则非常非无常。用则双照常与无常。悟非常非无常之体。名为利贞。起能常能无常之用。名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相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恒何以名久。以其道之可久也。震体本坤。则刚上而主之。巽体本乾。则柔下而主之。此刚柔相济之常道也。雷以动之。风以鼓之。此造物生成之常道也。巽于其内。动于其外。此人事物理之常道也。刚柔相应。此安立对待之常道也。久于其道。即名为贞。便可亨而无咎。天地之道亦若是而已矣。始既必终。终亦必始。始终相代故非常。始终相续故非断。非断非常。故常与无常二义俱成。天地则有成住坏空。日月则有昼夜出没。四时则有乘除代谢。圣道则有始终体用。皆常与无常二义双存。而体则非常非无常。强名为恒者也。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方者。至定而至变。至变而至定者也。东看则西。南观成北。不亦变乎。南决非北。东决非西。不亦定乎。立不易方。亦立于至变至定至定至变之道而已。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夫居咸者。每患无主静之操持。而居恒者。每患无变通之学问。今初六以阴居下。知死守而不知变通。求之愈深。愈失亨贞攸往之利。故凶。
     九二。悔亡。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以刚居柔。且在中位。不偏不倚。无适无莫。乃久于中道。非固执不通之恒。故悔亡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过刚不中。以应上六。未免宜久而不肯久。正与初六相反。然过犹不及。且阳刚而反不恒。尤可羞矣。张慎甫曰。三之不恒。借口圆融变通而失之者也。
     九四。田无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四为震主。恒于动者也。动非可久之位。安能得禽。盖静方能有获耳。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柔中而应九二之贤。似得恒之正者。然大君宰化导之权。乃绝无变通阖辟之用。不几为妇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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