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_6 吴越(现代)
五十一
其馨那一句“对不起” 竟然把我的眼泪都逼了出来。
“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 我冷冷的说。
“我知道你也喜欢程明浩。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现在一定在心里骂我夺人所爱,对不对?” 其馨淡淡的用一句话概括了整件事情。
刚才拿起电话的时候,我觉得好像有一千一万句话可以拿来骂她,不吐不快;可是真的说穿了,却突然发现已经无话可说。木已成舟,我还想怎么样?
那个刹那,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问题:其馨倒是一点也不回避自己“夺人所爱” ,可是,她究竟“爱” 不“爱” 呢?
我问她,“那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她没有回答。我又问了一遍。
她还是没有回答,我的眼泪已经把话筒打湿。我一个字一个字的问她第三遍,“你为什么要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说出的每一个字像针一样的扎着我的心。我相信,在电话的那头,她的心里也不会好受。
其馨还是没有回答,她挂上了电话。可是,半分钟后,她又打过来,只说了一句话,“关璐,我告诉你,我是爱他的。”
我抱着话筒流泪,心里是说不出的疲倦。明明早已铸成的事实,我为什么还要不甘心?还要去自讨没趣?我试图要伤害其馨,结果却只是更加严重的伤害了我自己。她有程明浩爱她,而我没有。
好像是应该放手了。
一九九八年的平安夜,我和杜政平参加完一个聚会回来,想不出别的什么事情做,电视节目又非常无聊,便一人一罐啤酒坐在公寓楼门前的台阶上看星星。隐隐约约可以看见远处树上用彩色灯泡扎成的大蝴蝶结,在森然清冷的夜色里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艳丽。那时候,郑滢早已去了加州,杜政平成了我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
“你觉不觉得这里的星星好像特别亮?” 我问杜政平。
“嗯,我一来就注意到了。我想大概是地势高,空气污染比较少的关系吧。”
“它们看上去那么近,其实却老远老远。” 我有点感伤,“我们来唱歌吧,就唱张信哲的好了。”
“好啊,你起个头。张信哲的歌,我差不多都会唱。”
於是,我们一起唱“且行且珍惜” :
……
迎着风向前行、我们已经一起走到这里
偶尔想起过去 点点滴滴如春风化作雨 润湿眼底
憎相会爱别离 人生怎可能尽如人意
缘字终难猜透 才进心里 却已然离去
……
唱完,他问我,“你喜欢这首歌吗?”
我点点头,“说来好笑,本来并没有怎么注意它,后来是大学毕业的时候,有人匿名在学校广播电台为我点这首歌,才发现它好听的。不过,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是谁点的。”
他抓抓头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假如我告诉你说是我点的,你会不会觉得很可笑?”
我的眼睛立刻瞪大了,“不会吧?”
五十二
“其实是这样的,” 他喝了一口啤酒,“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寝室里有个人心血来潮,说哥们都来浪漫一把,每个人到学校广播台去点一次歌,有女朋友的为自己的女朋友点,没有女朋友的就为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点。所以,我就……”
“所以你就想到了我?可是……你没有过女朋友吗?”
“也算有过,二年级的时候和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来就分手了。”
“为什么?”
“因为有一次陪她和她的一个同学去买衣服,她要买一条直筒牛仔裤,我随便说了一句她腿太短,不适合穿这种裤子,她当场就跟我翻脸了。”
我不由笑起来,“笨哪,你当着人家同学的面揭短,她当然要生气啦! 你当时的正确反应是夸她眼光好,然后不分三七二十一把那条裤子买下来,让她慢慢的去发现自己的荒谬。”
“可当时我想的是,那条裤子很贵,不能花这个冤枉钱。”
“后来她买了没有?”
“买了啊。我专门注意她好一阵子,你猜怎么样,那条牛仔裤她总共就穿了两次,说明其实我还是正确的。可是自从那以后,一直到毕业,她都再也没理我。你们女人记起仇来真是没底。”
“那是你活该。所以,你就拿我去充数?”
“倒也不是,”他转过头来,“我当时的确在暗恋你。”
“可是,你凭什么…我是说,你有什么原因…或者说,你有什么理由,要暗恋我呢?”我想不起在学校里和杜政平打过什么了不起的交道。
“记不记得那次上日语课,我把日语单词用中文念出来,搞得哄堂大笑?当时你大概也很想笑,可是因为就坐在我旁边,不大好意思,就拼命想忍,结果还是笑了出来,然后满脸通红。我觉得你那个样子非常可爱。”
“就因为这个?” 我惊愕。
他点点头,“可惜那个时候脸皮没现在厚,不敢告诉你。”
“那你现在脸皮怎么变厚了?”
“后来出国的时候又碰到你,我很高兴,觉得那肯定是天意。那种感觉很奇妙,所以我就下定决心,要不惜代价、不怕牺牲,追到你,后来不知不觉,我的脸皮就越变越厚,连我自己都对自己刮目相看。”
他把手放在我的手上,很温柔的看着我。他的手心贴着我的手背,十分温暖。
那一刻,我完全被他感动了。我把头轻轻靠在他肩膀上。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和十二点之间的某个时刻,我和杜政平开始谈恋爱。当时我想,这么好的一个人,我一定要很努力的去爱他。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真的爱一个人,其实是不需要去“努力” 的;因为在付出爱情的时候,便已是“覆水岂能收” 。
五十三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开始得相当愉快,脸上的痘痘已经统统被消灭,计算机系给了我奖学金,开学没几天,又收到郑滢从旧金山寄来的礼物 -- 一瓶香奈儿五号。比从前她给我、后来我又还给她的那一瓶还要大。
这个家伙。我看着那个镶黑边的精致盒子摇头:郑滢从来都不喜欢欠人家的情,连我的情都不愿意欠。
我立刻打电话去问她是捡了钱包还是傍了大款。
她格格的笑起来,然后告诉我她联系了一家软件公司实习,已经办好手续,从这个星期开始一边上学一边工作,一小时二十美元,每周二十小时,算下来一个月扣了税还能有接近一千四百块钱的收入。
她很得意,“我一下子觉得自己好有钱。” 郑滢会豪爽的去花还没挣到手的钱。她的消费模式让我得出两个结论:一,如果大家都像郑滢这样,美联储恐怕永远不用降息;二,她将来最好嫁个有钱而又大方的男人。
“你做什么工作呢?” 我问。
“做软件测试,其实挺简单的,就是照他们写好的测试方案在不同的支持环境里运行程序,发现了问题就再运行一次,如果问题重复出现,就记录下来。”
“那他们还给你一小时二十块钱?” 我十分羡慕。
“小姐,这里是旧金山啊,” 郑滢换上一副城里的帐房先生看着“乡下曲辫子”的口吻,“你知道公司正式工作人员的年薪是多少吗?我这一小时二十块跟他们一比,少得可怜呢。”
“可以了,比我们拿的奖学金高好多呢。你就知足吧。”
“对了,我们公司今年业务多,需要很多实习生。昨天我去报到,人事部的人还问我有没有同学可以推荐,就做一个暑假也行。要不要我帮你推荐一下?”
我说,“算了吧,我到时候可能要修课。”
“这个机会很不错啊。”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不想去旧金山。”
“哇,出息真不小,” 郑滢叫起来,“人家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你够彻底,连井也跟着一起怕!”
“不管你怎么说,我就是不喜欢那个地方。”
“随便你,随便你。” 郑滢无可奈何。
杜政平今年的生日,我送给他一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暗纹的领带。那是我在一家男装专卖店橱窗里看见的,模特儿身上穿的淡银灰色衬衫配那条领带,简直无懈可击。虽然价钱很贵,我还是毫不犹豫的买下了它,因为杜政平的确需要一条好一点的领带。出国之前,他爸爸慷慨了一把,拿出自己的十几条金利来让他随便挑,可是,不知是老子还是儿子的品味有问题,反正,他箱子里的两条领带,一条灿烂得好像爬满了七星瓢虫,另一条则五彩斑斓仿佛是热带鱼的肚皮。我无法容忍自己的男朋友戴其中任何一条。
而且,我想,这是我送给杜政平的第一份礼物,贵一点也值得。既然决定要好好去爱他,那么,良好的开端就是成功的一半。
五十四
我把领带送给杜政平,他很喜欢,立刻从衣柜里翻出一件白衬衫穿起来,打上领带。效果果然很不错。
“你眼光真好,这个学期的 job fair,我就打这条领带去,保证迷倒那些公司的HR小姐,让她们个个想跟我面谈,” 他很佩服我,然后理理头发,对着镜子顾影自怜,“唉,其实我好像蛮帅的嘛,喂,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蛮帅的?”
“啧啧,帅呆了,麻烦你不要再帅下去,否则看我怎么配得上你,” 我笑起来,“其实,这条领带要是配银灰色的衬衫 --那种浅浅的银灰色,就更加有神采了。”
“那你怎么不顺手帮我也买一件衬衫?”
“顺手?很贵的,我买不起。要么,明年你过生日,我再送给你好了。”
“行啊,” 他扬起眉毛,“不如这样,我们来订个五年计划,就从领带开始,等我明年过生日,你呢,就送我一件衬衫;后年过生日,你再送我一根皮带;到大后年,你再送我一个皮夹;大大后年,你再送我一只手表;这样一来,五年之内,我就初步‘鸟枪换炮’ 了,然后我们再订下一个五年计划,你看怎么样?”
“好意思,” 我瞪他一眼,“你几岁了?自己开口讨生日礼物,还一讨五年。”
杜政平看着我微笑,笑得很开心,像一个得到了心爱玩具的孩子。我心里一热 -- 我何尝不知道他讨的其实不是生日礼物,而是我在他身边的岁月。我抱住他,用鼻尖轻轻的蹭他的胸口,他低下头吻我的头发。我想起郑滢说过杜政平是把心捧在手上给我的,觉得她说得很对。他把心捧在手上给我;我不能让他伤心。
放春假的时候,我和杜政平一起去纽约旅游。因为大家都说应该趁学生时代多出去看看,否则,等将来毕业找到工作,假期有限,就不可能好好玩了。
从洛克菲勒中心出来,我们手拉手沿着第五大道往前逛。杜政平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小的纸袋递给我,“送给你。”
“什么?”
“拿出来看看就知道了。”
我伸手到纸袋里去,一直伸到底,碰到一个凉凉的东西。我隐约摸出是一个指环的形状,立即停住,警觉地看着他,“你先告诉我,否则我不看。”
“没有什么,就是一个戒指,其实也不能算是个戒指,更加像个玩具,” 他有点窘迫地解释,“就是在刚才那家纪念品商店,你挑明信片的时候,我无意当中看见的。不过,” 他从我手里接过纸袋,掏出戒指和一张纸,“这种戒指叫做‘情绪戒指’ ,说明书上讲要是把它戴在手上,它会随着人的情绪转变颜色。你看它现在是宝蓝色的,你高兴的时候,它会变成桔黄色;你难过的时候,它会变成紫色;你要是很伤心,它就会变成这种深灰色。” 他兴致勃勃地照着说明书指给我看。
“它真的会变颜色吗?” 我好奇起来,开始认真端详那个戒指。
五十五
那是一个两边镀银的戒指,中间嵌着宝蓝色的不知什么材料,很漂亮。我把它套到左手中指上,紧了一些,於是换到无名指,居然正正好好,可是,我想了想,还是把它套回到中指。
就这么套了几下,戒指真的从宝蓝变成了一种绿莹莹的颜色。我立刻拿过说明书,上面说这种颜色意味着“紧张” 。
“什么呀,我什么时候紧张了?根本就不准。” 我说。
“我觉得它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大概这种材料对温度特别敏感,而人在不同的心情下,体温会有细微的变化。比如,心情紧张的时候,血液就会加快流动,体温也就可能上升一点点,这样戒指就会从蓝色变成绿色。” 杜政平一本正经地分析。
“说得像真的一样。” 我白他一眼。
“我们再试试,嗯,现在你高兴一下,看看它会不会变成桔黄色。”
“有没有搞错,平白无故,你让我怎么‘高兴一下’ ?”
他笑嘻嘻地说,“其实呢,我也用不着它太准,只要大致上能让我对你小姐的心情略知一二,就足够了。这样,你什么时候生气了,我一看就知道。”
我们接着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时不时看一下我手上的戒指,结果发现它好像总共只会变两种颜色 --宝蓝色和绿色。
我说,“不灵啊。”
杜政平说,“不要紧,至少我可以从戒指看出你的心情是平静还是不平静。那已经很不错了。”
“那我要是心情不平静,你怎么办?”
“还用问,马上想办法把你哄好啊。” 他一副“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的口气。
那天下午,杜政平本来想去看世贸大厦,我坚持要去登帝国大厦。
“帝国大厦有什么特别的,现在也不算纽约最高的建筑了。” 他有点不以为然。
“你懂什么,没看过‘金玉盟’ 和‘西雅图未眠人’ 吗?那里面的男女主人公都是约好在帝国大厦顶上见面,很浪漫的。你知道吗,帝国大厦的顶上被人称为‘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 我一把拉过他的手,“去不去?警告你,戒指已经开始变绿了,我的情绪不太平静噢。”
他乖乖的跟我去。
我们坐电梯到了帝国大厦顶上,那里景色很美,风也非常大。我们拍了一些照片,就坚持不住,随着人流下来。在纪念品商店的一角,有人拿着相机给所有走过的游客拍照,说拍的相片都会贴在楼下,如果喜欢的话可以买下来,不喜欢就不用买。
我没有什么准备就被杜政平拉着去拍了一张,觉得很不满意。到了楼下一看,果然头发被风吹得很乱,表情也不自然,背包背在前胸,像只袋鼠。
我说,“难看死了。”
“我觉得不错啊,” 杜政平却感觉良好 --他大概觉得摄影师把他拍得很好,“唉,我们把这张照片买下来吧。”
“什么?买这张照片?拍这么蹩脚还要十二块九毛九,不要不要! ” 我很坚决地否定了。就在这时,我感到左背上一阵发热,立刻回头,身后却只是人山人海。我觉得有点奇怪,正要回头,突然,隔着喧嚷的人群,在另一面墙壁上的一张相片里,我看见了一双眼睛。有人盯着我看的时候,我的后背会发热。没错,正是相片上的那一对目光让我的后背发热。
那双眼睛,属於一个我认识的人。
我以为自己已经把他忘记,其实,我并没有。
在这个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们竟然以这种方式重逢了。
五十六
以前看武侠小说,总是觉得“点穴” 这回事情非常不可理喻;而在那个时刻,我的的确确尝到了被“点穴” 的感觉,而且被“点” 的不止是四肢,连着脑子也一起麻木了。我定定地和相片里的程明浩对望着,他的眼睛里有一点东西在闪烁,刚开始,我分辨不出那是什么,但它却像闪电一样刺痛我的眼睛,也毫不含糊地刺痛着我的心。
突然,我醒悟过来,他眼睛里面闪烁着的其实是一种忧伤,一种深深的忧伤。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的眼神。电光火石之间,我的脑子像被人狠狠的踩了一脚,留下一个清晰的脚印:虽然我并不知道他眼底的忧伤从何而来,但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它好像和我有关。
为什么会和我有关呢?我终於回过神来,开始焦急地环顾四周 -- 他应该就在这附近。我要找到他,我要他告诉我那点和我有关的忧伤究竟是什么。既然和我有关,那么,我就有权利知道。在这个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人,是不是都会坦诚一点?
“你在看什么?” 杜政平拍拍我的肩膀,“不想买那张相片的话就走吧。”
我猛地回过头,“我们把它买下来! ”
“你刚才不是还说…… ” 他目瞪口呆。
“我说买就买嘛! ” 我不耐烦地推他,“快点啊! ”
我知道他一定觉得我喜怒无常,可是,当时我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不要程明浩看见我和杜政平的合影,一定不要。我开始懊悔拍那张相片。
一路上我都在左顾右盼,可是,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高瘦的身影。他竟然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我们在三十二街的一家中国餐馆吃晚饭,我的胃口很差。杜政平注意地观察着我的脸色,终於,他抓过我的左手,看了看上面的戒指,“绿色。你现在心情不平静。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我摇摇头。
“是不是我说错什么话让你生气了?”
我摇摇头。
“那你到底怎么了?” 他有点着急。
我还是摇摇头。我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可是,就是不愿意理他。刚才程明浩眼睛里面的忧伤,像两根钉子一样牢牢地扎进了我的心里,让我的心很痛。他到哪里去了呢?他为什么那么忧伤?
我不要他那么忧伤。即使早就明白他并不爱我,我也不要他那么忧伤。
结完帐,老板送来两块签语饼。杜政平打起精神,拿起一块签语饼,笑着对我说,“其实我很喜欢这种签语饼,它的味道让我想起小时候上幼儿园每天午睡以后老师发的饼干,而且,里面纸条上常常会写一些很有意思的话。”
他拆开自己的那块签语饼,里面居然空空如也--没有“签”。
“怎么搞的?他们竟然漏放了,真扫兴,” 他有点沮丧,“看看你的吧。”
他又拆开我面前那块,拿出纸条看了看,很高兴地把它递给我,“写得很准呢。”
我拿过那种纸条,上面写的是,“你爱的那个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你。”
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五十七
我以前没有相信过签语饼,总觉得它们都是讲一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话来讨人高兴。可是,这一块签语饼里看似一句普通的吉利话,其实一个字一个字却都在气势汹汹地逼问我的心事,一副不逼到我缴械投降不肯罢休的样子。我爱的那个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我,那个人,究竟是谁?他,又在哪里?
杜政平的签语饼里竟然没有签,而我这张上面却写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如果说这代表了上苍的某种安排,那么,它究竟想告诉我们什么?
等我把那张纸条细细叠好,放进上衣口袋的时候,我已经明白了,签上所指的那个人,是程明浩。因为,我希望他是程明浩。自己的心,其实比上苍更有说服力。
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发生得十分荒谬。从认识程明浩到现在,我们所有的相处都不过是鸿光片影,也不记得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做过什么特别的事,然而,不知为什么,每一个片刻都那么真切地保存在我的脑子里,随时都可以像记录片一样地回放出来。他曾经那样地对我微笑,曾经用那样的语调对我说话,曾经用那种温煦而亲切的眼光看我。我见过千万个微笑,千万种眼光,但是,为什么唯有他的微笑可以让我久久难忘,唯有他的声音仿佛可以透过空气一路温暖到我心里,唯有他的眼光让我只见了几次就自信能从千人万人里分辨出来?正是因此,他相片里忧郁的眼光才会让我那么伤心。
而在这个世界上,再荒谬的事情,一旦发生,就变成合理的了。否则,它怎么会发生?
我知道他就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我们或许隔了一条街,或许已经擦肩走过,或许曾在同样的地方投过目光、留过脚印。这种想法让我既兴奋又不安。
杜政平把两块签语饼都吞到肚子里,心满意足地隔了桌子看着我微笑。我回避着他的眼光,心里一阵歉意,他一定以为那张签应的是他,其实,却并不是。
程明浩并不爱我,我却不能忘记他;杜政平明明是个可以依靠的人,我却不能认认真真地去爱他。我努力过,然而,却失败了。
以后的几天,无论去哪里,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去人海里寻找那个高瘦的身影,可是,一直都没有找到。纽约,毕竟是个很大很大的城市。任何人掉到里面,都是石沉大海。我和程明浩,好像离得很近,又好像隔了天涯海角。
在回程的飞机上,我和杜政平头碰头地睡着了。我一觉醒来,发现他靠在我的肩膀上睡得正熟,嘴角微微翘起,神态单纯而平静。我突然之间十分难过:他那么信任我,我却要变心了。不,其实我并没有变心,因为从一开始,我喜欢的就是程明浩,我的心,其实从来没有变过。无论如何,我已经欠了他很多,我不能再欠下去,否则,我一定还不起。
飞机飞到新墨西哥上空,我把杜政平摇醒。我对他说,“对不起。”
五十八
他抬起头来,迷迷糊糊地看看周围,“到了吗?”
我说,“没到。”
“那你叫醒我干什么?”
“我叫醒你是想跟你说,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我尽量平静地说,“我觉得,我们不能再这样交往下去了。否则,对大家都不好。”
他揉揉眼睛,清醒过来,“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不是。”
“你真是这样想的?”
我点点头。
他问我,“为什么?”
“我觉得我们不太适合。”
“我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吗?”
“没有,你很好,真的很好,” 我不得不承认,杜政平在很多地方的确无可挑剔,“是我自己不好。”
他沉默了,转过头去看机窗外暗沉沉的天空,过了好一会儿,他又问我,“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 他的嗓音有点颤抖。
我无言以对。他问我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我该怎么告诉他呢?难道告诉他我一直喜欢的都是别人吗?那一刻,我真的很恨自己。我以为可以说服自己去爱他,简直不自量力。我把他的感情压在轮盘赌上,却输了个一塌糊涂。现在,我已经伤害了他。
“他是谁?” 杜政平不停地把座椅扶手上的烟灰缸打开又合上。
我不回答,他又问一遍,然后苦笑着说,“就算输,你也该让我知道输在谁手里吧。”
我横下心,老老实实地告诉他,“程明浩。”
“程明浩?” 他的表情非常惊讶,“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们没有开始,因为,” 我心酸地说,“他不喜欢我,他喜欢另外一个女孩子。所以,请你不要为难他,因为他不知道。”
我讽刺地发现,这件事情无论对於杜政平还是对於我,简直都像一场终极侮辱。我为了一个不爱我的人那么无情地去伤害一个爱我的人;而杜政平,输给了一个一千英里以外、根本没有出招的情敌。
我把手上的情绪戒指取下来,递给他,“我知道我欠你很多情,恐怕还不起了。不过这个,还可以还给你。”
“两块九毛九的东西你也要还?”
“还是还给你比较好一点。” 我坚持。他默默地接过戒指,放进上衣口袋,然后轻轻地说,“其实,能跟你一起出来玩,我觉得很开心。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我的眼泪流下来。我不值得他这么对我。
那天晚上,我给郑滢打电话,告诉她我希望今年夏季能到她的公司做实习生。
“你不是死活不肯来的吗?” 她觉得很奇怪。
“我想通了啊。” 我尽量轻松地说。
“你和杜政平吵架了吗?”
“我和他分手了。”
“为了程明浩吗?” 郑滢最可爱也最可怕的地方是说话永远直截了当、一语中的。
我没有正面回答,“不管为谁,我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去爱他。”
“明白了。” 郑滢沉吟一下,“明天把简历寄给我。”
“我是不是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早知道现在这样,我根本就不应该和杜政平谈恋爱。” 我沮丧至极。
“你没有错,你只是不爱他。” 郑滢坚决地说,“爱情里是没有对错的。”
五十九
谢天谢地,我还有这么一个朋友。
或许,爱情真的是一块没有对错的版图,然而,不爱一个爱我的人,却比任何错误都要来得残忍。
第二天,我把简历发给郑滢。她们公司的人事部门的确一副求才若渴的样子,过了一天就给我打来电话,问了几个公式化的问题就开始约时间安排我和具体技术部门主管面谈。
和我面谈的是一位软件开发部门的主管,相当健谈,一小时的电话面试,他问过几个专业方面的问题,大概觉得我回答得不错,就开始和我聊天,热情地介绍公司环境和旧金山的风土人情。面试结束的时候,他问我是否愿意考虑夏季去他的部门实习,特别提出公司已经参照“市场标准价” ,把实习生的工资从每小时二十块升到了二十五块,另外还按学校的地域分布,会发给一笔免税的“搬家费” ,我的学校在新墨西哥,按照标准可以拿到一千二百块钱。
虽然郑滢已经透露过她们公司现在是“抓到个懂点C++ 的人就拿来用” ,对方如此爽快诚恳,我还是觉得有点受宠若惊。我们当场拍板,定下了夏季去他们公司实习三个月。
挂上电话,我立刻拿出计算器,把一小时二十五块钱乘以八再乘以二十再乘以三,居然有一万多块钱,不由有点飘飘然起来。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已经跨出了实现“美国梦” 的第一步。
我告诉郑滢已经搞定实习的事情,今年夏天会去旧金山和她作伴。我说,“你知道吗,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自己有本事挣这么多钱,而且,还能见识见识世界五百强的公司。”
郑滢笑起来,“还有更重要的,见识见识世界五百强的男人。记得带点漂亮衣服来,我们公司里有很多帅哥,值得认真勾引一下。”
“不正经。” 我对着空气翻个白眼。郑滢最近春风得意,因为她找到了新男朋友,是她那个测试部门里的同事,目前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细说从头起来,还是高我们七、八级的大学校友,在美国兜了一圈,最后在旧金山落下脚来,基本属於郑滢中意的那种“百分之百纯种的中国男人,有绿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吃过一些苦,然后奋斗出一番事业” 的类型。
郑滢说,“他当然还算不上什么‘现货’ ,不过,绝对是一笔相当不错的‘期货’ ,技术底子好,英语好,又会做人。我打听过了,和他一批进公司的人当中,他算是升得最快的。一个男人,只要在同辈人当中出类拔萃,前途就不可限量。再说,他对我也很好,我用的电脑旧了一点,他马上就买了一个防辐射的保护屏帮我装上去,还有他知道我不喜欢吃早饭,就经常买一些饼干、蛋卷什么让我放在办公室里。” 郑滢具备把浪漫和现实融合得天衣无缝的本事。
六十
“算算年纪,他应该已经快三十岁了,难道还没结婚吗?” 我和郑滢对男人的看法有许多差异,但有一点共识,那就是“真正的优秀男人是刚出炉的羊角面包,你闻着香人家也闻着香,大家一起哄上去,不等冷下来就会被统统抢光;摆到超市里让你笃悠悠拣,问都不用问,全是隔夜的” ,本着这个逻辑,我对她投资的期货提出了合理的质疑。
“唉,章文刚还就是没有结婚,”郑滢好像正等着我这一问,声音里的得意洋洋透过电话线一路漫过来。那笔名为“章文刚” 的期货在念书的时候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后来为了绿卡另嫁他人,弄得他心灰意冷,从此发愤图强,领悟到事业比女人重要,有了事业,“大丈夫何患无妻”。不过,去年回国探亲,家里为他介绍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子,两个人就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开始交往。郑滢见过那个女孩子的照片,颇有点陈玉莲的风范。
郑滢这一次表现了空前的气量,“这样才好,否则我真会怀疑他是不是有同性恋倾向。”
“那他不也是‘脚踩两条船’ 吗?”
“不错,可是‘此船非彼船’ 也,那条船远远地在太平洋的那一边、他看也看不见,碰也碰不着,而我这条船可是实实在在就停在旧金山湾里,” 原来,她根本不认为“陈玉莲” 和她属於一个重量级,“男人谈起恋爱来其实是很实际的,他们喜欢‘看得见、摸得着’,最好呢,色香味俱全,才不会像某些女人一样隔了八千里路云和月去喜欢一个人,而人家说不定还根本不稀罕。” 最后一句话,与其说是在评论男人,不如说是拐了一个弯在骂我是个大笨蛋。
“这样的话,不是对国内那个女孩子很不公平吗?” 我被郑滢讽刺了两句,心里很不服气。
郑滢十分爽快,“谁的女朋友谁负责摆平。那是他的女朋友,又不是我的女朋友,我操什么心?再说,谁知道人家在那边是不是也‘脚踩两条船’ 呢?” 我觉得她照这样一路修炼下去,恐怕可以成精了。
自从那天和杜政平分手,我总是刻意避开他,直到有一天,Fed Ex把他的一封特快信扔在我的门口,信发自纽约的一家大型投资银行。我硬起头皮给他送过去。
杜政平打开门,看见是我,微微愣了一下。
我把信递给他,“这个是你的。不知怎么搞的,他们把它放在我的门口了。好像蛮要紧的。”
他看了看,对我笑笑,“谢谢你了。的确很要紧,这里面是两千五百块钱的支票。” 原来,今年夏天他会去那家投资银行的IT 部门实习,他们的办公大楼在曼哈顿金融区,离世贸大厦只隔一条街。
“恭喜你了。” 我知道杜政平很喜欢纽约,他曾经对我说过,纽约是一个“可以全面锻炼人的地方” 。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