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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_37 吴越(现代)
我的心里像被扎了一根针进去,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开车小心,不要喝酒。”
挂上电话,我一直发愣到下班。
程明浩站在我家门口等我,看他的样子好像已经等了很久。我在他面前站了一会儿,做了一个“请走” 的手势,他摇摇头。
我投降,请他进去,给他倒了一杯茶,他双手捧着接过去。动作似曾相识,感觉恍若隔世。
我搬了张凳子坐在他面前,两手放在膝盖上,“谈吧。我听着。”
他半天没说话,随后缓缓地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递给我,“好不好看?” 那是一个小小的、金属的环,顶上有一点东西,在傍晚的阳光下微微地闪烁着。
我伸手接过来,那是一个细细的戒指,环上浅浅地旋刻玫瑰花纹,托着一颗很小很小的钻石,跟上次杨远韬送给郑滢的项链上的碎钻差不多大 --但她的项链上足足有二十颗;然而,那真是一个可爱的戒指,因为钻石小,反射出的阳光毫不刺眼,暖融融的,好像在对人微笑。那是一个会笑的戒指。
我抬起头看着他,他拿出另外一样东西,是我还给他的那条同样嵌玫瑰花纹的项链。他打开圆形的挂件盒,拿掉里面自己的照片,摩挲了一会儿上面的花纹,然后递给我,轻轻地说,“它们其实是一套。那次你做完近视矫正手术后我来看你,开始准备送给你的,我是想趁你眼睛一能看清楚就给你戴到手上去,不过,后来,后来又拿掉了,就只给了你一半。”
我一手拿着戒指,一手拿着项链,定定地坐在椅子上,他低下头看着杯子里沉了一半的茶叶,“这个设计很别致,我看见就喜欢,觉得你应该也会喜欢…你向来喜欢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所以我就买了下来。买的时候,我还在想,这样的话,既好看又实用,比如你平时可以把戒指戴在手上,需要洗手的时候可以把它拿下来放在挂件里,不会丢…其实当时有两种设计,一种是玫瑰,另外一种是星星月亮,我挑来挑去,还是觉得玫瑰比较吉利…”
“那,那你后来怎么没给我呢?” 我颤着声音问他。
“我看见你床头放的那本珠宝手册,” 他停顿一下,喝口茶,“里面好像随便哪个戒指上面的钻石都是一克拉两克拉,还有,你告诉我,有个同事订婚,手上的钻戒像麻将牌,吓得别人戒指没她大的开会都不敢坐她旁边。我觉得,我觉得这个实在拿不出来,后来我就想,算了,等我以后多挣点钱,也去买个像像样样的戒指,还有,混得好一点,再要你嫁给我吧。”
我呆呆地瞪着那个戒指,一直到上面暖融融的光开始模糊起来,“我又没说要多大的…戒指要那么大干什么,又不能当饭吃…其实,我没那么在乎的…” 我的喉头哽住了。
他抬起头,眼睛里有一点亮亮的东西在闪动,“可是,可是我在乎啊。我不要你也不敢坐在人家旁边怕人家笑,觉得你男朋友真穷酸…其他人看见说不定也会那么想…那样的话你一定会觉得很没面子。我怕你在我面前高高兴兴地收下,心里又偷偷地委屈,还不肯跟我说,你有时候像小孩子一样,心里难过,又死不肯承认...”
我的眼泪终於流下来,“关他们什么事?我的戒指关他们什么事嘛?你莫名其妙…要送就送,不送就不送,送一半,恶不恶心?你留着自己戴吗?程明浩,你这个大笨蛋,大傻瓜,大臭虫,大狗屁,…你…你,活该你找不到老婆,活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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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泪滚到脸颊上,我想去擦,可两只手都不空。他伸手来替我抹掉,“这种心态现在想想有点可笑,我娶你做老婆,你就是我的人了,以后只要努力,总有机会对你好,想怎么对你好就怎么对你好,想送你多大的戒指就多大,对不对?可是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
“你是不是为了这个才决定去明尼苏达那家公司?”
他点点头。
“那怎么不告诉我?”
“我不是他们的第一选择,实际经验也不多,自己心里一点没底,但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既然有机会就应该试试,如果能把位子坐稳,发展空间就大了。我知道你总希望我留在旧金山,说不定会觉得我是故意的…你这个人心思重,容易多想。后来我突然想,索性我们结婚吧,虽然男人二十五岁结婚好像早了点,不过那样大概可以让你安心,然后我就去买了那个戒指…只不过,临到送出,才发现不上台面… 我当时想,再等一段时间,也就是一两年吧,等未来有点眉目了再跟你说,” 他又喝了一口茶,抿抿嘴唇,“我甚至还想,等我那边差不多定下来,前景要真的不错,就让你跟我过去,大不了将来我养你,反正那里房子也没有加州贵。没想到后来你一下子跟我说要分手,我一逞意气就答应了…也是因为这个,后来我知道你和小杜又在一起之后会那么生气…”
他静静地看着我,说话的时候语气和脸色都很平和,像在说一件久远的往事。这些心思,他从来都没有对我讲过,所以我不知道;我以为他的人生规划里没有我,我错了;我以为他的心里没有我,事实却恰恰相反,他把我藏得那么深,就象郑滢喝醉那天晚上他用拳头紧紧把我的拳头包在里面一样,深到我自己都看不见。有些事情,我们以为有足够的时间,去说,去做,去了解,其实却没有;我们的时间凝固在那块没有送出的手表上面。
程明浩的话一点一点像雨水渗进我心里的每个角落,我忍着鼻子发酸,“我又没说要你养。你养得起我吗?我很难养的。”
“我知道现在可能还不行,不过,我总是想,我如果能尽量混得好,你至少心态可以好一点,不用像现在这样担惊受怕,一天到晚又怕工作做不好又怕裁员又怕被人家欺负,一点点事情都提心吊胆,连梦话都说的是英语… 你那副样子真让人心疼。在美国混不太容易,有时候走错一步就全盘皆输,所以我希望你能多一点选择,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活得稍微轻松一点,”他碰碰我的脸,“还有,你现在比出国的时候还瘦,人家到了美国都变胖,就是你越来越瘦 …”
“那叫苗条,好多同事都羡慕呢,吃饭的时候偷偷看我到底吃什么能不胖。”
“一身的骨头有什么好羡慕?我不吃那套,我要你高高兴兴的,长得胖胖的,就像 -- 就像史努比一样。”
当一个男人语气坚决地要我向一只狗看齐,我心里所有的眼泪都喷涌而出 --在他默默下定决心把所有的艰难一肩挑的时候,我却在拼命地猜忌、妒嫉、生气也给他气受,他心里一定也很委屈,又要装做若无其事,真难为他了。
“璐璐,别哭,别哭,不许哭了,”他把我从椅子上一把拉过去,贴在他的怀里,他衣服上有一股烟味,我一边捶他的肩膀一边哭得更凶,“叫你不要抽烟,我叫你不要抽烟的呀,你不听话,你不听话…”
说到这里,我的嘴唇已经被堵住了,他用力地吻我,好像要把所有的废话都挡回去。透过烟味,我闻到了他身上久违的气息,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了;他一边热烈地吻我一边开始抚摸我,让我“一身的骨头” 刹那间酥软无力,没有思考的余地,只觉得一颗心像被搁在火焰上摇摇晃晃的空气里,热热的,被蒸得微微发晕,又生怕随时会掉了下去。
朦朦胧胧之间,我感到程明浩把我抱了起来,一直抱进房间,用他的身体把我压在床上。他滚烫的嘴唇一路吻过我的额头、眼睛、鼻子、脸颊、嘴唇、脖子,然后接着往下,他的喘息声变得越发急促,一边吻我一边呓语一样地说“你是我的,是我的” ,我顺着他的动作微微颤栗,紧紧地抱住他。他几乎有点粗暴地扯开了我的衣服,随后去解他自己的衣服,动作却突然停住了,我们的眼光一起钉在枕头边的一样东西。那,是一个没用过的保险套。我通常在枕头下放一两个保险套,刚才不知怎么搞的,它滑了出来。
假如有太阳,而我们的眼睛是凸透镜,那个保险套早已被烤焦。
我们慢慢地把眼光收回来,投到彼此的脸上。他的脸上有一种深深的痛苦,反射到我的眼睛里,每一丝、每一毫我都体会得清清楚楚,一样让我痛彻心肺。当所有的伪装的坚强、自尊和自卑都被现实剥落,我终於看见他为我痛苦不堪,却发现那一点也不好看。
床头的小柜子第一个抽屉里有一个深蓝色的绒布盒子,里面是我的婚戒。杜政平说,“你老公再落魄,这个钱还是有的。” 他还说,“我现在只剩下你了”。明天就要结婚,我现在却想同另外一个男人上床。
他心心念念地想着我是他的,而当我真的在他面前,却不再有权利要我 --还有什么比用另外一个男人的保险套去碰他的女人更加令人难堪的?这个女人,其实并不属於他。另外一个男人过不了多久就要回来,到时候,轮到人家问“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们就那样抱了很久,他伸手把我抱住贴在自己身上,他的脸埋在我散开的发间,仿佛贪恋一种毫无安全感的拥有,像一个绝望的姿势。他抱得我有点痛,但我没告诉他,一旦告诉他,他就会松开手,我不要。我的手插进他的头发里,他今天没有用发胶,头发听话地伏在我的手指间,像刚长出来不久的草地,头发短了,他后脑勺的那个旋露出来,我用手轻轻摸着。
“你们那儿冬天很冷吧,你怎么还把头发剪这么短?”
“那次跟你分手之后,我去剪头发,突然想起以前你总是喜欢玩我的头发,心里难过,就索性把它剪掉了。”
“那不叫玩。”
“不叫玩叫什么?我看你每次都玩得很开心,像个小孩子。”
“为什么总觉得我是小孩子?”
“因为我第一次看见你,你就像个小孩子,” 他轻轻地笑了一下,“那个时候,你对着我的脚研究半天,然后抬起头来一笑,笑得很神气,好像在说‘咦,这土八路好玩’ ,然后又一本正经地跟我握手。”
“什么叫‘神气’ ?”
“就是很可爱,一笑露出一排牙齿。”
“谁笑不露出一排牙齿?所以你觉得我‘太好’?不要赖,你以前女朋友说你跟她分手时候讲的。”
“说‘太好’ 是在找借口,说老实话,那时候,我觉得你未必适合我,我也未必适合你。你看上去像是那种一路顺风、什么苦也没吃过的类型。”
“你当时觉得什么类型适合你?”
“脾气好,能吃苦,好养,可以一起打天下。”
“农民。我要去告诉张其馨你就是凭这个找她做女朋友的,她保证吐血。”
“不许笑我。”
“那就是说你觉得我脾气不好,不能吃苦,不好养,不能一起打天下啦?我…我脾气是不好,可是,其它的…”
他轻轻点了一下我的鼻子,“我知道,我现在都知道了。那个时候没追你,你是不是很恨我?”
我点点头,“倒追男人都追不到,一点面子都没有。”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璐璐,我以前谈过三个女朋友,大学里两个,都是开始没多久就分手了,因为人家觉得我家庭条件太糟糕,后来是张其馨,也分手了。可是你跟其他人都不一样,你…不知为什么,你很把我当回事… ”
“当回事?”
“那次在西雅图,你跟我讲花生漫画的故事,说‘史努比大概是唯一一个把查理布朗当回事的’,我突然觉得我就是查理布朗,其实很普通,百无一用,从来没什么人把我放在眼里,你呢,像那个史努比,那么在乎我,好像我真是块宝,在乎得让我心痛。璐璐,你这个人骨子里很好强,有时候都分不出你是真的坚强还是在逞能…那天我抱着你睡,你的心就在我的手上跳,我想,既然你这么把我当回事,我就要加倍把你当回事,好好养你,守着你,将来不让你吃苦,让你一直那么‘神气’,日子好过一点,脾气自然也会变好,你又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
我紧紧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流出来,“没想到你不但农民,还有点大男子主义。”
他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璐璐,你再给我织一条围巾,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以前那条不好吗?”
“好,就是太短了一点,我脖子比较长…好像也薄了一点,你知道我们那里冬天冷得要命。”
“美国买不到毛线。”
“买得到的。”
“买不到的。”
“一定买得到的,” 他也变得孩子气起来,“我买到了,你帮我织。”
“不跟你烦了,你现在怎么这么多话。”
他捧着我的脸,看了半天,认真地说,“等会儿小杜回来我去跟他说,他想把我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在他的手掌里摇摇头。
“你又在逞能了。以后我会一直对你好,我这个人说话算数。”
“我已经跟他结了一半婚了。我对他老是说话不算数,人,不能总是说话不算数。”
我们久久地凝视着对方,直到把彼此眼睛里的痛苦都看了个透透彻彻,又变成一种凄凉回到心里去。突然间,我抱住他,把头紧紧地贴在他的胸口,因为我体会到了那次郑滢说的感觉:我们像一对告别的旅人,一个在船上,一个在岸边,他拉着彩带的这一头,我拉着那一头,眼看着船慢慢地开出,带子越拉越紧,直到绷成细细的一根线,然后“啪” 的一声断开,断头弹在手指上,先是没什么知觉,而后麻辣辣的痛。原先或许不用告别的,总是一个先去买了船票要走的,或许也挽留过,也哀求过,然而终於还是走了;到了此刻,真要拼了命,跳下水去或许也能游回岸边,但是船开都开了,渐行渐远,有多少人会那么做?历来不是只有泪眼相对、无语凝噎的吗?
郑滢没说错,最坚决的告别是在床榻之间,在本该最最亲密的时候。这样的告别,连后路都一起切断了。我,放弃了他。
程明浩终於慢慢地放开我。我穿回衣服,他掏出一支烟,又放了回去,“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半个小时之后,我叫他把车子停在路边,“我不要去看了。”
“我答应过要带你去看浪管风琴的。”
“我不要看了。”
“那好,”他低下头,“帮个忙,把它戴上,让我看看,好不好?” 他把门打开一点,让车里的灯亮起,然后把那个玫瑰花纹的戒指递给我。
我把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那颗小小的钻在暖融融的灯光下微笑,他脸上有一种满意的神情。戒指稍微大了一点,我说,“总比太小好。”
我把戒指拿下来还给他。他把它放进项链上的挂件盒,看了一会儿,摇下车窗,突然把它扔出窗外。那条链子在夜色中划了个弧线,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惊愕地看着他。
他转过头来,“这样也好,以后可以不想你了。再也 --不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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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里一阵痛,“你 -- 你要给我好好的。”
他点点头。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说,“走,送你回去。”
我叫他在离我家一个街区的地方停下来,“我自己走回去。”
他伸手过来轻轻地抚摸了一下我的头发,“叫小杜赶快转回学生身份。还有,你也要好好的。”
我点点头,车门开到一半,听见他说,“祝你幸福。” 我回过头,他正一动不动地盯着前面,两手紧紧地握着方向盘,手指关节挣得发白。
我也轻轻地说了句,“祝你幸福。” 眼泪又一次淹进心里。“祝你幸福” 是浪子最后一次温柔的回眸,讲出了口,便没有退路;只是,到了此时此刻,我们之间,已经分不出谁是浪子。
程明浩的车亮起红灯,缓缓开动,喷出一股白汽,散进夜色,像一声叹息。
我回到家,杜政平正站在冰箱旁边吃一杯酸奶。他问我哪里去了,我说出去随便走走。我脱下鞋,光着脚走到他面前,“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刚回来,” 他正舀起一口酸奶,勺子停在嘴边,又送到我面前,“要不要吃?蓝莓的。” 那是我最喜欢的牌子中我最喜欢的口味,上个星期他去买菜时忘记了,回来后想起又专门去跑了一趟。
我点点头,张开嘴,他把勺子送进我嘴里。酸奶又酸又甜,小粒的蓝莓滑过我的舌头,凉凉的。
他自己吃了一口,“你吃东西怎么总是喜欢舔勺子?”
“不浪费啊。”
他又舀一口送到我嘴里,“傻瓜,又少不了这么一点。”
刚才进门前的刹那,我的确闪过念头,把下午的一切都告诉他,然后去找程明浩,可是,那个念头像霉菌一样被一杯Yoplait的蓝莓酸奶消灭掉了。酸奶杯对面的人,跟我相依为命。
2002年8月某个星期四下午两点三十分,我和杜政平结婚。我穿着上次去参加郑滢婚礼时的那条裙子,那是我来美国以后买的最像样的衣服 -- 其实是郑滢替我买来衬她的新娘装的,婚礼结束后就送给了我。
郑滢和她先生当证婚人。她很担心,在洗手间里对我说,“这样的话,你的负担就重了。”
我淡淡地说,“会过去的。”
下半年,眼看一个个交货日期越来越近,我们承诺的烤肉串还是半生不熟。上上下下一起加班,测试部门开始三班倒,天天早上把发现的问题列成一大张表贴得到处都是,后来甚至贴进洗手间,让人在五谷轮回之际不忘修理程序。
那段时间过得十分辛苦。我费了一番心力,终於婉转而坚决地让那位名校出身的实习生明白实际上没有人对他在若干科研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感兴趣,也没有人需要他来对现行工作流程提什么“观察和想法”,只需要他“干”,点通之后,他固然有点失望,工作起来倒也尽心尽责;比较令我担心的是那个怀孕的女同事,她本人固然敬业,胎儿却不甚合作,反应非常重,工作效率当然受影响 --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公司制度下,女人不因怀孕受到歧视,也就不可能得到什么优待,尤其是这样的非常时期。
我对郑滢抱怨,“真没办法,开半个小时的会要出去吐两次,一个人顶多当半个人。说起来呢人家已经尽力了,怪又怪不得,催又催不得,吐得眼泪汪汪地看着你,只好帮她顶,真是要命。”
郑滢说,“所以我打算以后怀了孕就辞职。” 她和郑广和正在努力制造一个“爱情结晶”。
“有了吗?”
“哪那么快,刚开始呢。”
事实证明,郑医生任何方面效率都不低,两个月后,郑滢拿着一叠文件到我的办公室来,“帮我复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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