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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_2 吴越(现代)
郑滢说,“田振峰能找到这样的女朋友,他才是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
张其馨的男朋友叫田振峰,高我们一级。我们刚进学校的时候,他是系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兼篮球队队长,曾经在校际篮球赛下半场一个人独进二十八个球扭转乾坤、使化学系球队战胜了死对头数学系,得了全校冠军。加上他长得气宇轩昂,自然成了许多低年级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张其馨最终力挫群芳,把田振峰招安在她的石榴裙下,是吃了一番苦的。
十二
一年级的时候,班里差不多有一半女生暗恋田振峰,其中包括我和张其馨。郑滢对他不以为然,因为她一进学校就和法学院辩论队的三辩、那个据她说从侧面看笑起来有点像周华健、辩论的时候最喜欢说“不是吗”的男生打得火热,天天“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连去哪个食堂吃饭都愿意和我们辩论一番。她觉得“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的代名词。
为了多看见他,我们参加了学生会做干事。每一次篮球队和人家比赛,我们都很起劲的帮着买饮料、看管衣服,和做啦啦队。那一段岁月,使我从对篮球一窍不通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球迷。
后来,噩耗传来,田振峰和我们系那位长得酷似孟庭苇的系花开始谈恋爱。暗恋者们或长或短的伤心了一阵 -- 对於我来说是一个星期,然后便逐渐康复过来,不再那么狂热。毕竟,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我很清楚自己长得不像孟庭苇 -- 她五岁的照片只怕都比我好看。
唯一没有变的,是张其馨。她依然去看他们每一次比赛,执着的站在球场的冷风里尖着嗓子喊“加油” ,一直喊到回来跟我要“草珊瑚” 吃。
有一次,她看球回来,很难过的样子。我以为他们输球了。结果她告诉我,他们赢了,但是那天,系花也去了,而且,就坐在她旁边。她亲眼看着田振峰每投入一个球都会转过头来微笑一下,她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多微笑,但那些微笑都不是给她的 -- 平时田振峰连看也不会多看她一眼。她觉得爱情很残酷。
其馨说,“我真傻”。我心里想,好像是这样,但是没敢说出来。
一转眼到了二年级,大部分人都有了男朋友,只有其馨依然迷恋田振峰。我们都觉得她在浪费时间。
二年级下学期,田振峰和系花分手。其馨顿时倍受鼓舞,更加起劲的参加学生会活动,极尽所能要引起他的注意。
后来,田振峰想在系里组建一个女子篮球队。平时连跑八百米都视为畏途的其馨竟然去报了名。爱情,足以让人不自量力。
女子篮球队第二次训练,其馨就挂了彩。原因奇特:她被一个篮球砸中手,小拇指骨折,被送去了校医院。
我赶到校医院,一眼就看见田振峰坐在其馨旁边侠骨柔肠的捧着她裹着厚厚白纱布的右手小拇指,像捧了一个烫手山芋一样吹着。两个人都深情无比的凝视着对方,一脸甜蜜。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充满幸福的伤者,替她松了口气,王宝钏终於等到了薛平贵。
两年、三十七场球赛、一次小拇指骨折之后,其馨“拨得云开见月明” ,成为田振峰身边小鸟依人的女朋友、学妹们嫉妒的对象。
十三
我们三年级的时候,田振峰要毕业了,他拿出篮球场上一往无前的劲头突击了半年考完托福、GRE,搞定了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奖学金,让我们刮目相看。因为当初他光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就足足考了三次,我们每个人用过的模拟考卷都被他搜罗了去背。
其馨很不舍得他走,几乎天天跟他泡在一起。那一段时间,我和郑滢轮流帮她在大课上签到。
离别的时刻终於到了。田振峰临走前一天早上,其馨突然问我们,“你们说,我应不应该跟他做那个?”
我刚问,“哪个?” ,郑滢已经斩钉截铁的说,“你最好不要动那个脑筋。”
“可是,”她可怜巴巴的望着我们,“我真的很爱他。”
不错,断了一根手指头才捞来的男朋友,换了我,一定也会很爱。
我说,“我们知道你很爱他,可是,这和做不做那个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怕…他到了那边会忘记我。”其馨的眼睛肿肿的,我猜,她恐怕为了这个“做不做”的问题昨天一夜没睡着,“再说,我这辈子,只有田振峰这么一个男人了。那,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她大概想把贞操当作一份离别礼物。恋爱中的女人无私起来莫名其妙。
我和郑滢都很不认同其馨的想法,我们觉得“既然不过是迟早的事情,又何必操之过急呢?”最后,其馨乾纲独断,“我已经决定了。你们不许跟人家讲噢。”
我们瞠目结舌。我第一次发现,其馨原来是这么有主见的一个人。
郑滢说,“这个浪漫而愚蠢的家伙,”她不无失落,“我一直以为,我们三个人当中,应该是我先告别处女时代呢。”
结果,那天晚上,田振峰和篮球队那帮人一起吃饭,喝醉了酒,什么事也没发生。
一年以后,我和郑滢结伴到了新墨西哥州的拉斯克鲁斯。第一天晚上,我们两个人抱着毯子,头碰头的躺在中国学生会帮我们租的公寓空荡荡的客厅地毯上,郑滢突然问我,“你猜其馨现在正在干什么?”
我笑出来,“你这个大流氓。”
“我什么也没说啊!”她居然做出一脸无辜的样子。我们两个色迷迷的笑成一团。
我们三个人当中,其馨当初最不想来美国,她是被田振峰拉来的。郑滢最想来美国,因为她觉得好男人都出国了。我介于她们两个中间,谈不上太想或者太不想,只是隐隐约约的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应该可以找到属於我的一份幸福。
我和郑滢都想错了。一个星期以后,其馨从凤凰城打来电话,泣不成声。原来,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要和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分手。
十四
其馨在电话里哭了十几分钟,才断断续续的告诉我们,原来田振峰在美国这一年里,已经另外有了一个女朋友,是和他跟一个导师的同学。更糟糕的是,他们已经同居了。这次田振峰一把她安置好就跟她摊了牌。
“那他不早说?你可是为了他才去那个地方的呀!”我叫了起来。
“他说怕我受不了打击。”
“噢,他以为现在告诉你,你就不受打击了吗?”
“那个女人长得根本没我好看,还戴了副眼镜!”其馨一再重复这句话,好像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不是田振峰移情别恋,而是田振峰居然爱上了一个没有她好看、还戴眼镜的女人。
“Son of a bitch!”郑滢用她在TSE考试里得了50分的美国英语字正腔圆的骂起来,“这个王八蛋太不是东西了。他就忘了当初出国的时候他自己是怎么说的?还有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竟然来勾引人家的男朋友!哼,你就告诉她,要把田振峰抢过去,先敲断一根手指头再说!不行,你把他电话号码给我,既然他拎不清,我现在就打过去帮他把脑子拎拎清!”
以郑滢的个性,退回几百年去绝对是个“侠女十三妹” 的料子,可是,她实在不善於安慰人。
我抢过电话,“其馨,你不要哭。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你哭也没有用啊。再说,这也未必就一定是坏事啊。记不记得我们看过的那部电影‘秋天的童话’?里面钟楚红也是一到美国就被陈百强甩了,但后来不就碰到周润发了吗?呐,陈百强要是不甩掉她,她也就不会有机会跟周润发谈恋爱,对不对?所以说呢,她被陈百强甩掉,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一件好事,要不然,她就算碰到了周润发……”好像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其馨只是哭的更加厉害。
“他口口声声的说,要对那个女人负责。早知道,那个时候我就跟他…… 让他对我负责好了!” 我们暗暗在心里庆幸其馨那时没有干出什么浪漫而愚蠢的事情,她却竟然在后悔。
我还记得田振峰走的那天,我们去机场送他。其馨在他怀里哭成一个泪人。他信誓旦旦的对她说,“我在美国等你。” 又对我们说,“拜托好好的帮我照顾她,别让她被人家追走了。”
我们都恪守着诺言,他自己却食言了。
这一通电话从八点打到十点半,最后,其馨平静下来,说,“我打算转学,越快越好。最好就是下个学期。我没有办法在这里面对他们两个。”
“好啊,那你就转过来跟我们作伴好了。或者,你可以再试试亚利桑那大学啊,说不定,他们可以帮你保留奖学金。”
“我想去旧金山。” 其馨坚定的说。
十五
我们提议其馨和班里其他同学联系一下,看有没有人也在旧金山。那几年大学毕业生出国的风气极盛,经常弄得一个毕业班里出国的人比留在国内的人还多。当时有人评论说中国重点大学的理工科变成了外国大学研究生院的预科,不是开玩笑的。我们几个第一批出发,仅仅到我们走的时候,就知道班上有不下十五个同学也要来美国。
其馨不愿意,她说,“这样子的话,他们岂不是都知道我失恋了吗?我不要。” 她是个要面子的人。
我立刻想起程明浩,说,“程明浩不是在旧金山加大吗?我们可以去问问他啊。”
其馨说,“算了,跟他又不熟。我自己去申请好了。”
刚挂上电话没一会儿,铃声又响了。是杜政平。他很高兴的说,“终於打通了!我从九点半开始拨,每十五分钟拨一次,居然一直是忙音。你们女生怎么这么喜欢煲电话粥?”
然后,他花了二十分钟告诉我奥斯丁有多热,又描述了他的居住环境、室友和一天的日程,最后说,“也没什么事,就是跟你问个好。”
我听得有点不耐烦,顺口回答他,“我很好。谢谢你。”
他说,“我已经复制了一盘张信哲的‘宽容’ 给你寄了过去,应该过几天就能收到了。”
放下电话,已经十一点多,但我和郑滢还都睡意全无。我打开随身听的小喇叭,开始放“爱如潮水”。这是我、郑滢和其馨都最喜欢的歌,从前在宿舍里,我们经常会在晚上熄灯以后一遍又一遍的听,一直听到随身听没电为止。
张信哲温柔而忧郁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
既然爱了就无怨无悔
再多的苦我也愿意背
我的爱如潮水
爱如潮水把我向你推
……
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买醉
不要轻易尝试放纵的滋味
你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
这是一首伤心的情歌。好像我们喜欢的情歌,十有八九都是伤心的。
郑滢看着磁带盒上的张信哲,说,“其实,张信哲要是稍微粗犷一点,就更加有味道了。”
我笑了,“知道吗,连杜政平都觉得他娘娘腔呢。”
她转过头来,“你好像对杜政平有成见。”
“没有啊。”
“你对他很不好。”
“我有责任对他好吗?”
“你对他不好,是因为你知道他喜欢你,但你不喜欢他。女人对自己不喜欢却偏偏喜欢自己的男人是很不留情的。”
“他喜欢谁,关我什么事?” 我突然想起其馨,“你觉得杜政平和其馨会不会般配?”
郑滢瞪我一眼,“少无聊。你以为你在赈灾吗?”
“没有啊。我只是觉得其馨很可怜。她需要一份新的感情。”
“那也不应该是杜政平。他现在对你爱如潮水,已经差不多淹没了整个德克萨斯,要一路淹到新墨西哥来了呢。你想要他中途改道?做梦。”
十六
“可是,我对他真的没有感觉 -- 一点点都没有。我们以前还坐在一起上过选修课,坐了足足两个钟头呢。要有感觉的话,那个时候就应该有了啊,还等到今天?”
“笨蛋,感觉是可以培养的呀。我教你,你只要每天晚上睡觉前对自己默念三遍‘我爱他’ 、‘我爱他’ 、‘我爱他’ ,时间一长,你就会真的爱上他。” 郑滢煞有介事的说。
“恶心死了,像念咒一样。我是不是还要找来个像他的布娃娃天天亲几下?” 我觉得哭笑不得。
郑滢却一本正经,“就算你短时间不会爱上他,至少也要给人家一点希望。否则,他一腔热情被你这么一瓢一瓢 --不,是一桶一桶冷水泼下去,哪一天他灰心失望、另外寻找目标,你就后悔都来不及了。”
“我想不出我有什么理由会后悔。”
“可怜,杜政平已经把你宠坏了。”郑滢做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他错就错在一开始就把自己的心摊在手上给你,偏偏你又看不上。他以后日子一定很难过。”
“这样不是很好,快刀斩乱麻,速战速决,让他少点痛苦。”
“这你就不懂了。爱情,其实有点像讨债。你亏欠他的越多,他只会更加爱你。一直到你欠他欠到破产,那个时候,你再怎么拉他也拉不回来。所以,我的爱情哲学就是宁可欠很多人的,也不要在一个人那里欠到破产。反正通常都是男人亏欠女人,所以,偶尔被女人亏欠亏欠也不要紧。”
“那蒋宜嘉现在欠你多少?” 我反问她。我知道蒋宜嘉已经给她打过好几次电话了。
郑滢歪起脑袋,“我们现在基本上是礼尚往来,收支相抵,谁也不欠谁。以后,等他和他女朋友分手了,我就会开始欠他。”
“他真的会为了你同他的女朋友分手?”
“你以为我像是那种和人家分男朋友的人吗?”
我想起其馨,“那你不是和那个抢田振峰的女人一样了吗?”
郑滢居然理直气壮的说,“在这个问题上,我和曹操英雄所见略同: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她大概已经忘了自己刚才是怎么骂人家的。
我的天,我心里暗想,幸亏我只是你的“女” 朋友,否则,迟早死得很难看。
第二天上完课后回家后,我从笔记本上翻出程明浩的电子邮件地址,给他发了一个邮件。在邮件里,我说,我有一个同学可能打算申请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想请他帮忙打听一下他们学校化学系春季学期入学有没有拿奖学金的可能性。我很高兴其馨的事情给了我这样一个借口。
结尾时,我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即使我知道他很可能会回我一个电子邮件,我仍然暗地里希望他会打电话过来。不知为什么,我很想和他说话。
在按下那个“发送” 键的前一秒,我犹豫再三,终於在邮件里又加上了“P.S. 你好吗?” 想了想,又改成“P.S. 一切好吗?”
平时我写邮件从来不用 “P.S.” ,怕人家觉得我漫不经心;可是现在,我却希望他觉得我是在漫不经心。
十七
可是,两天过去,程明浩还是没有回我的电子邮件,也没有打电话来。
我和郑滢合买了一个录音机,我们一起听杜政平寄来的“宽容” 。
郑滢听着听着笑起来,“他根本就是借这首歌在跟你表白嘛,你听听,什么‘看着明天,告诉我你不会紧张,跟着我,海角和天涯’,还有‘你的宽容,还有我温柔的包容’,意思不要太明显,你呢,对他稍微宽容一点,不要横挑鼻子竖挑眼,那么,他就会对你很温柔,很包容。懂不懂啊?”
不知为什么,杜政平居然把这首歌重复录了三遍。
他打电话来问磁带收到了没有,我问他为什么“宽容” 录了三遍。
他说,“因为这首歌好听啊。我每次听它,总要听起码三遍才会过瘾,所以我想你大概应该也是这样,就顺手多录了两遍,这样你就不用倒带了。”
郑滢知道了,说,“哇,他的心有这么细,此人嫁得。以后他一定会自觉的记得帮你买护舒宝的丝薄卫生巾 -- 不对,美国好像不流行护舒宝,是那个叫什么Always的。啊呸呸呸,卫生巾怎么起这么个名字,一个月几天已经够人受的了,还 Always呢。”
我说,“我才不会要我喜欢的男人干这种卑躬屈膝的事情呢。”
第三天晚上,九点半,程明浩突然打电话过来。
他说,“前两天我去圣何西一个亲戚家了,所以没有看见你的电子邮件。”
原来如此。我就把在电子邮件里面已经说过的内容大体重复了一遍,除了那个“P.S.” 。
“你那个同学真的想申请我们学校的化学系?” 他问。
我说是啊。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说,“可是,据我所知,我们学校好像没有化学系。再说,旧金山加大几乎所有的系科春季学期都不招生。”
是吗?我的脸一下子热了起来。我庆幸自己找到了一个好借口,却没有去想一想那个借口究竟成立与否。
“噢,我那个同学目前只是有这个打算,想了解一下情况。”我慷慨的帮其馨撒了一个谎,“其实你也见过她,她叫张其馨,跟我们一起来的。”
“是这样。”
好像没有什么话好说了。於是,我问他,“你们那里天气怎么样?” 谈天气,总是安全的。
我的印象中,旧金山好像是个四季如春的地方。没想到,他说,“很冷。”
“旧金山会冷吗?现在才七月份啊。” 我问。
“当然。有太阳的时候当然不算冷,可是,等太阳一下山,风就吹得人直发抖。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叫‘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
我脱口而出,“这句话怎么那么悲伤?谁会讲这种话?”
“猜一猜,是一位著名的美国作家。你有三次机会。”
“杰克. 伦敦?”
“不对。”
“欧. 亨利?”
“不对。最后一次了。”
“海明威?”
“还是不对。”
“还能有谁?”
“告诉你吧,是马克. 吐温说的。”
“怎么可能呢?” 我十分惊讶。
十八
我告诉程明浩,在美国现代作家之中,我一直觉得马克. 吐温是最潇洒而且最有幽默感的,难以想像他会说出这么悲伤的话来。
“他只是在陈述一个有关旧金山气候的事实啊,而且说得很客观。我并不觉得它悲伤啊。”
“假如真是马克. 吐温说的,那么他当时肯定在失恋。” 我说。
“你怎么知道?” 这回轮到他惊讶。
“凭我的直觉 -- 只有失恋的人才会这么去想。”
他在电话那头笑起来,“你的直觉真有意思。”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问他,“我也来考你一下。在马克.吐温出生和去世的那两个年份中,都出现了一种罕见的自然现象。是什么?你也有三次机会。”
“这么难?小姐,我连他哪年出生、哪年去世都不知道。”
“提醒你一下,马克. 吐温出生于1835年,去世于1910年。已经是个很大的提示了。”
“地震?”
“不对。”
“龙卷风?”
“不对。我说的是自然现象,不是自然灾害。”
“我真的猜不出。” 他放弃了。
“什么东西每隔七十六年在地球上出现一次?”
“哈雷慧星?” 他叫了起来。
“看来你还是孺子可教嘛。”
“我小学参加过天文兴趣小组。一九八六年哈雷慧星回归的时候,我们学校组织过观看。”
“看见了吗?”
“没有。大概是我们的器材比较差。你呢?”
“那个时候我好像对什么星星月亮都不感兴趣。想想真是有点可惜,一辈子才一次的机会,就这样错过了。”
“不要紧,再过六十四年,它就又会回来了,到那个时候再看好了。” 他的语调很轻松,好像他说的是“再过六十四天” 一样。
“再过六十四年?我能活到八十六岁吗?” 我笑了起来。
“怎么不能?到那个时候我们都只不过八十六岁而已嘛。”他话里的“我们”莫名其妙的给了我一种“地老天荒”的感觉,好像到了八十六岁,我们真的可以一起携手看哈雷慧星一样。那句话让我心里很温暖。
第二天,我和郑滢一起从学校回家。下午五点钟,正好是一天里面最热的时候。路上一棵树也没有,我们顶着太阳骑自行车,都可以感觉到车胎下面的柏油马路粘粘F的像嚼了一半的口香糖,一边还散发出刺鼻的味道。
郑滢抱怨,“这个地方看看纬度和中国的青岛差不多,怎么这么热?”
我兴致勃勃的问她,“八六年你看见哈雷慧星了吗?就是周期七十六年的那颗慧星?”
她摇摇头,“没看见,我也不想看。不过记得那个时候很多人瞎说什么世界末日可能快到了,我当时正在暗恋我们班班长,就给他写了封信。那个男生大概从来没收过情书,少见多怪,竟然去交给老师,后来班主任把我一顿好骂。我的初恋就这么结束了。”
“信里说什么?”
“说假如世界末日来了,我希望和他死在一起。是不是很幼稚?十几年前我希望和那个男人死在一起,到现在,却连他的名字也想不起来了。”
十九
“那如果现在就是世界末日,你会希望和谁一起死?” 我问郑滢。
“反正不是你,” 她嘻嘻一笑,“说正经的,假如现在就是世界末日,我希望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死。”
“为什么?” 我觉得意外。
“我怕那个说好要和我一起死的男人在最后一刻扔下我去逃命。与其那样,不如不要。”
郑滢的爱情观总是快我两拍 -- 我永远跟不上。
我宁肯相信会有人真心实意愿意和我死在一起。
她开始叹气,“要是我一直跟着‘亨特’ ,恐怕世界末日真的就快到了。”
‘亨特’是我和郑滢给我们系的副系主任起的外号,郑滢的助研奖学金就是他给的。当初我们考完GRE,分数都不算太高,於是决定去找学校的教授“套磁” 。所谓“套磁” ,就是和教授私下联系,看他/她有没有给奖学金的可能性。
我们上了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化学系的网页,决定各找一个教授盯着套。听说“套磁”和开后门一样,不能花心,要是两个教授一起套,到头来会两头不着。
郑滢一眼相中了系里的副系主任,因为他看上去非常像我们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美国警匪片“神探亨特” 里面的“亨特” 。她一拍大腿,“酷毙了,我就套他。”
我挑了一个长得有点像汤姆. 汉克斯的教授。汤姆. 汉克斯是我最喜欢的美国男明星,我觉得他看上去比较敦厚。
那天,“亨特”正好在网上,郑滢一个电子邮件发过去,他居然十五分钟之内就回复了。两个人你来我往,一副“相见恨晚”的样子。三封邮件之后,郑滢的奖学金已经有眉目了,弄得我非常羡慕。
后来,等我们到系办公室报到,一个秃头的胖子迎上来自我介绍,我们才知道原来“亨特” 放在网上的,是他十几年前的照片。
更加糟糕的是,这位教授在系里是个大名远扬的人物,由於两件事情:一,擅长拉科研基金;二,善於压榨手下学生的劳动力。他的实验室门上贴着一张纸“本室所有助研上班时间为上午八点到下午五点半,上课除外”,还叫手下所有的学生把自己的课程时间表都贴在实验室墙上,以备监督。他本人每天早上八点风雨无阻准时上班查勤 --就算生了病也会打电话来,哪个偷懒、哪个迟到,一目了然。“亨特”最喜欢说的话是“我们拿了学校的钱,就是要出成果的” 。系里的中国学生送他一个绰号“美式周扒皮” 。
相比之下,我跟的汤姆. 汉克斯果然比较仁慈,只是布置一些工作下来,叫我定期完成而已。
郑滢坚持了一个多星期,已经怨声不断,她觉得自己根本就是被“亨特”诱骗来的,“这种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我真的想转学了。我要转到伯克利加大去。”
那天是星期五,晚上十一点半,其馨突然打电话来。她的声音听上去非常沮丧,“你们不要惊讶,我刚才干了一件非常下流的事情。”
二十
我和郑滢立刻竖起耳朵。
“我说出来,你们真的不许笑我,”三请四催后,其馨终於一吐其详,“刚才我坐在床上看书,看着看着突然莫名其妙的开始想不知道这个时候田振峰正在干什么。然后我就想他肯定在和那个女人做爱,然后我就越想越生气,越想越火冒。后来…后来,我给他打电话过去,等那边刚拿起电话,我就立刻把话筒放下,重复了好几次。你们说,这算不算是骚扰电话?”
“后来怎么样?”
“后来他们大概就把电话线拔了,随便我怎么打,都没有人接。可是,过了一会儿,田振峰给我打来电话,问我究竟想干什么。原来,他的电话上装了来电显示。” 其馨痛苦的说,“他问我究竟想干什么,可是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 我觉得自己很下流。”
“他还有脸问你想干什么?我看他应该先问问他自己干了什么! 这种忘恩负义的王八蛋,你还想他做什么呢?” 郑滢叫了起来。
“我是告诉自己不要去想他,可还是忍不住老会去想,然后想他们一定非常幸福。每次在学校里看见田振峰,我都像见了鬼一样,恨不得马上逃回家,可是逃开以后,又会忍不住去想他。有时候,我简直怀疑自己的脑子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我们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劝她。我相信她的脑子没有问题;她只是依然爱着那个人。有时候,爱情本身就是一种病。
原来其馨陷得那么深。我第一次体会到,所谓痴情女子和怨妇之间,不过一线之隔。前者让男人捧着你的小拇指像捡到了什么稀世珍宝;后者,不过换来一句“你究竟想要干什么” 。
郑滢相机里的胶卷冲印出来了。我看着我们七个人在旧金山机场合拍的那张,忍不住打电话给程明浩问他想不想要一张。我说,“照片上印着1997年7月1日的日期呢,很有纪念意义噢。”
程明浩正在感冒,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像拉风箱。
我觉得有点奇怪,“不是都说中国人到了美国,一般情况下两年之内都不会感冒的吗?”
他惊天动地的打了个喷嚏,然后歉意的说,“不好意思。可能因为我的脖子比较长,所以容易感冒。”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理论,“脖子长和感冒有关系吗?”
“我也是听人家说的,”他一面吸溜鼻子一面挣扎着往下讲,“反正我好像从小就比较容易感冒。”
“那你到了冬天怎么办?”
“到冬天再说吧。没来的时候,也没想到旧金山真的有这么冷。希望等到那个时候,我已经比较适应这里的气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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