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_18 吴越(现代)
“是你肚子饿了吧。” 我两手托腮看着他微笑,心里有点酸:一直以来总是想着要他哄我,对我好,却没有想过他其实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忙,要烦心。搞了半天,我大概还没有蒋宜嘉的“四点半”懂事。
“对不起,” 我突然说。
他抬起头看看我,“对不起什么?”
“我觉得我对你不好。”
“你对我很好啊。”
“还不够好,” 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我要对你更好。说真的,我要怎么样,才能对你更好一点呢?”
他看看我一本正经的样子,想想,然后笑起来,“那就帮我拿点胡椒粉过来。”
我很高兴地把胡椒粉递给他。他跟我讲实验中的事情,兴致勃勃的,虽然我并不太懂,但还是很喜欢听。
吃完饭,他坚持帮我把碗洗掉,然后穿上外套,“很晚了,我该走了。你早点睡觉,明天还上班呢。”
我送他到门外,在路灯光下,他显得又高又帅。我搂住他的脖子,“你现在是我的‘紧急情况联系人’,所以呢,以后我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你一定要马上到医院去看我,知道吗?”
他的脸色一下子严肃起来,“不许这么说。”
“自己说自己,不要紧的。”
“这种事情自己也不能随便说。” 他一边说,一边找最近的一棵树摸了两下。
“原来你还这么迷信啊,还入乡随俗,来美国人的迷信。”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他把我紧紧地贴在胸口,“反正你不许出事情。听见没有?”
115
“那万一呢,我是说万一,比如低血糖晕倒什么的,不一定断手断脚的啊。你会立刻放下一切去照顾我的,对吗?” 我也伸手去碰碰那棵树,“呐,树我也摸过了,放心大胆说吧。”
他捧着我的脸,半皱起眉头,“璐璐,你怎么那么会胡思乱想呢?听好了,无论如何我都会照顾你的,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 不知从什么时候,他开始叫我“璐璐” ,而且偶尔会用一种稍带命令的口吻同我说话,好像我真的是个小孩,我却很喜欢这种方式。
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橙黄的灯光下,我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了我自己。那么,他一定也能从我的眼睛里看见他自己。我觉得很幸福。
我突然明白了,恋人之所以喜欢互相凝视,就是因为可以从对方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还有什么比知道自己住在所爱的人心中更加让人幸福的呢?
我问他,“你会对我好吗?”
“会的。”
“会非常好吗?”
“当然。”
“会比对其他所有人都好吗?”
“放心吧。”
“那你怎么不问我会不会对你好?”
“傻瓜,你这么盯着我问,就已经说明你会对我好了啊,” 他轻轻地刮了一下我的鼻子,“你真可爱。”
我对他微笑,伸手把他的脖子抱得更紧,一直到我的鼻尖贴着他的鼻尖为止。他的鼻子比我的大得多,鼻头圆圆的,给他那张本来很有线条的脸骤然添上了几分孩子气。
“你知道你的鼻子像什么?”
“像什么?”
“像一种根据人体工学设计的鼠标,上面有一个大大的、圆圆的球,可以自由滑动,这样不会伤手腕。以后我就把你的鼻子当鼠标点,高兴了就单击,不高兴就双击。好不好?”
“我没意见,不过以你的情绪波动频率推断,大致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我的鼻子会被你点塌。”
我们都笑了起来。他看看表,“我真的该走了。你也马上去睡觉,否则明天爬不起来。”
我点点头,“路上当心。”
我朝他挥挥手,看着他把车子开走。刚才有那么一个刹那,我有点害怕、又有点期望他会提出今晚留下来;他并没有,我暗暗松了口气,却又有点隐隐的失落。
我算算时间,他开车回家差不多半个小时,现在路上车少,应该用不了那么久。二十分钟后,我给他打电话,没人。我过五分钟再打,这一次他拎起了电话,“我刚进门。怎么了?”
“没什么,就想知道你是不是已经到家。现在我真的睡觉了。晚安。” 我要挂上电话。
“璐璐,” 他叫住我,温柔地说,“我爱你。” 他的声音从电话那头清晰地传过来,像一阵小小的电流,刹那间触遍我每一个神经末稍。
“你再说一遍?” 我觉得有点不可置信。
“小不点,我爱你。” 他又说了一遍。他终于对我说这句话。
这一次,我快乐地说,“土包子,我也爱你。”
116
拥有爱情的日子是很甜蜜的,那种感觉很难用文字来准确形容,大致说,就像吃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而且心里知道冰箱里还有一打,吃完手里这杯,可以再去拿。
在公司里,我逐渐熟悉新的环境和人际关系。上班没几天,老处女就让我领教了她的法力:她带我去见一位产品总监,据说这个人是她在公司里的一个后台,所以此举其实也有领新来的小喽罗“拜山头” 的意思。那个家伙刚从弗吉尼亚州老家度假回来,老处女见到他,一脸笑容活色生香自然不在话下,但让我又惊讶又佩服的是她竟然把人家的家谱都弄得一清二楚,从老家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七大姑八大姨一路问候到他儿子养的那条刚刚阉过的狗,顺便热情地向人家推荐一个好的兽医,因为算算时间他家里前几个月抱养的那只猫好像差不多应该拔指甲了。语气生动俏皮,什么人听了都会对她多三分好感,就算本来真有什么意见,被这么体贴入微地一奉迎,也不好意思直接板下脸来;脸既板不下来,话也自然而然就软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我简直怀疑她是否对卡内基“人性的弱点” 那本书倒背如流。然而,一旦涉及公务,却嗝蹦松脆,丁是丁、卯是卯,绝不拖泥带水,多么复杂的事情,到她嘴里三句两句已经交待得清清楚楚。
我顿然领悟过来,拍马屁时能化简为繁,谈公事时能化繁为简,什么叫功夫,这就叫功夫。一斑可以窥全豹:这样一个人,由得人看不惯,却由不得人不服;轮不到升职,天理难容。郑滢的评价是,“看好了,你这位老板,将来也是个当产品总监的料。” 我完全同意。
老处女开一辆八成新、收缩式硬顶蓬的奔驰。她好像很喜欢那辆车,因为我第一天开着新买的丰田车去上班,就在停车场看到她,她把自己的车停在一棵树的树荫下,然后仔细地盖上墨绿色的车罩。
后来,我无意中听到两个以咸湿和无聊出名的男同事在茶水间嘀嘀咕咕,其中一个好像问“艾米那辆车是她老公留给她的吧” ,另一个嗤了一声说“我看是,否则怎么宝贝得像命根子一样”,然后第一个笑起来“可惜她老公跑了,现在她充其量也只能给车戴戴绿帽子”。
我一面惊讶男人恶毒起来怎么比八卦的女人还应该进拔舌地狱,一面有点悲哀地想:一个三十几岁、开硬蓬奔驰车的单身男人叫酷、叫有型、叫事业有成、叫钻石王老五,人家说他眼界高傲视群山,看不上一般女人,所以单身。而一个三十几岁、开硬蓬奔驰车的单身女人叫酸、叫可怕、叫老处女,人家说她本末倒置耽搁了青春,没有男人要,就算曾经有男人要也被吓跑,所以单身。
这个世界,对男人和女人到底还是不公平的;因为,公平原本来自人心。
老处女手下的这个基层部门共有二十多个人,分成四个项目组,或许因为我是新人,她分配我暂时去跟一位比较资深的员工做助手,其实,就是帮他打打下手。
开始的时候我挺高兴,觉得有这样一个缓冲期,在正式接项目之前可以先方方面面熟悉一下。然而,一个月过去,我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
注:这篇小说里所有涉及 office politics 的内容均为虚构,是为情节发展而杜撰的。没有原型,没有任何现实意义。
117
我跟着当助手的那个人叫马克,四十多岁,技术很不错,是我们部门第一个员工,在整个公司里也算元老之一,如果把我们公司比作红楼梦里的宁国府,他差不多相当于焦大的级别,於是说话里常常把“想想我们当初做产品1.0 版的时候” 挂在嘴上来显示他的与众不同,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都是在产品出了好几版以后才进来的。
马克的脾气也像焦大,觉得自己打下了江山,走进他的办公室,墙上上面一排专利,下面一排奖状,看得人眼睛发直,从某种意义上,也是“曾经从战场上把主子从死人堆里背出来” 的,难免有点倨功自傲。除了自傲,像很多老臣子一样,他还颇有点轻视现在新一批的主管们,觉得他们要才无才,要德无德,“简直把祖宗的脸都给丢尽了” ,尤其是老处女,用他的话来讲“我进这家公司的时候,她还在不知哪里带小学生郊游呢”。老处女从前 -- 很久以前,可能那时她还真的是处女 -- 做过小学教师,后来才改行弄计算机,不算科班出身,水平其实也有限,所以多少有点忌讳人家翻老底,他呢,却偏偏喜欢哪壶不开提哪壶。或许正是因此,同马克一批的人差不多都当了中层主管,而他还只是一个高级编程员;就好比人家都做了姨娘,他还不过是个晴雯、紫绢之类陪房丫头的地位,比下固然有余,比上却相差悬殊。想想也对,看不惯主子,谁把你收房?
除了背地里臭臭老处女,马克还乐意在开会时放放狂言,不轻不重,听似“吹面不寒杨柳风” ,却正正好好让人心里嗝登一下、有点不舒服,有时候,连老板的面子也不给。大家碍于他的背景,好像也都让他几分,毕竟,人家做产品1.0 版的时候,我们在哪里?
就是这样一个人,老处女叫我跟他学习,说“马克什么都懂” 。不错,马克的确什么都懂,但是他什么也不肯教我。我做他的“助手” ,其实干的都是一些相当基本的事情,比如帮他复印东西、核对文件不同版本之间的差别、找找资料、看看科技文献写个总结等等,这一类东西,倒更像从前在学校跟汤姆. 汉克斯混奖学金的时候干的。我感觉到他其实并不太需要、也不喜欢有我这么一个“助手”,因为每次我提出帮他做一些和源代码有关的事情,他总是推三阻四,拿一堆东西来让我复印或者叫我再去查什么资料,就算偶尔他让我核对核对代码,也不太愿意回答我的问题,让我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我渐渐有点着急起来,公司毕竟不是学校,老没有具体工作做话,是很危险的。郑滢半年下来已经做得相当不错了,她曾经跟我踌躇满志地说正在学习项目管理的课程,想争取明年做个小项目的经理。和她一比,我差得远了。
我跟程明浩抱怨,他想了想,然后呵呵笑起来“你们老板会不会觉得你有点骄气,想通过这样来打一打” ,我说“怎么可能,你以为我对同事像对你一样吗,我在公司里是标准的尊大尊小”。我每天心里虽然着急,却还努力维护一个笑容可鞠的形像,除了替马克跑腿,别的同事有什么事情要帮忙,只要有空,我也尽量答应,包括替每月一次的平行部门聚会买甜甜圈和松饼,包括帮大家订会议室安排电话会议,包括往部门里新领到的电脑上装软件,包括每天下午四点钟准时去对街的 Starbucks 为大家买咖啡。就是那个时期,我遍尝了 Starbucks 所有的咖啡品种,和Starbucks 里那个笑容灿烂的小姑娘交上朋友,也练出了功夫,可以左右手各拎十杯不同口味的咖啡在五分钟之内走一个街区,过街,再上六楼,分送到七、八个不同的办公室,咖啡没有一滴洒出来,没有一杯送错人,而且依然滚烫。
118
郑滢听说我天天下午帮同事义务买咖啡,眼睛瞪得老大,“你们部门的人怎么好意思?”
“是我自愿的。”
“用不着,你以为美国的企业像中国的行政部门,新来的人要负责泡开水拖地板吗?在这里,你不用对人家太客气。”
“我知道。不过我想,无论在哪里,人心总归是差不多的。我对别人好,他们心里知道,说不定工作上就会多教教我、帮衬一点,有什么事情呢,也会讲给我听。你想,我每天买一次咖啡,差不多可以和部门里每一个人聊上两三句话,挺合算的呢。我观察过了,马克在我们部门里老早已经过气,跟谁都合不来,大家其实心里都不拿他当回事。他对我又不好,与其傻乎乎地帮他印东西找资料,还不如去跟其他人拉拉关系,说不定哪个项目经理正好需要人,随便一搭手就把我从冷宫里捞出去了,对不对?”
郑滢递过来一个不以为然的眼神。
“还有,记不记得去年你第一次带我去 Starbucks的时候笑我是‘乡下人’ ,现在啊,要不要再去一次,我保证反过来你是‘乡下人’了。”
郑滢笑起来,“服了你,帮人家跑腿还能想出这么多理由来自我安慰。”
几天后,帮同事跑腿买咖啡带来了另外一个意外而重大的收获。我终于见识了郑滢的那位真命天子,准确地说,是那位真命天子的车。
那天星期五,下午四点多,我拎着咖啡过马路回公司,一个女孩子从大门里走出来,仔细一看,是郑滢,打扮得明艳动人。我正想打招呼,她已经上了一辆等在那里的香槟色汽车绝尘而去。
那辆车驾驶座上是一个戴着墨镜的男人,隔得太远,看不清脸,但那辆车我却认得明明白白 -- 那是一辆凌志LS400,凌志轿车里最高档的款式,车上配电脑控制,驾驶座有记忆系统,七喇叭高级音响系统,起价六万美元左右。
我是个车盲,所以知道这些,还是拜蒋宜嘉所赐。蒋宜嘉很迷汽车,尤其热衷于高级汽车,去年实习的时候,有一次搭他的顺风车去伯克利玩,公路上前面就是一辆凌志LS400,他竟然跟了人家一路,喋喋不休地向我介绍这款车的种种好处,听得我耳朵里起茧,最后来了兴致,双脱手赌咒发誓“将来等我有了钱肯定也买一辆这种车开开” 。
我说,“要是我有六万块钱,才不会买那种车去出风头。我一定买辆丰田佳美,然后把剩下的拿去投资。”
他斜我一眼,“嗤,开凌志的,你以为人家投资帐户里的钱会少?记住了,人家眼里的LS400就是你眼里的丰田佳美!” “ 男朋友” 和“男性朋友” 最大的区别就是,当你说了一句傻话,“男朋友” 会觉得你“傻得可爱” ,而“男性朋友” 会觉得你“傻得可以” 。
我看着那辆远去的凌志车,突然想起,郑滢和蒋宜嘉从前恋爱不成,说不定也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她要的原本就是一个可以开LS400接她下班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在旧尼桑车里手舞足蹈“等我有钱也买一辆开开” 的人。
张其馨曾经说过,看一个男人,最重要看他开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有多少道理,但是,郑滢绝对配得上那辆车。那个男人运气很不错。
开凌志 LS400的男人,理应找一个这样的美女;开凌志 LS400的男人,未必看得上HUGOBOSS 的领带;开凌志 LS400的男人,一定送得起 PRADA。
119
几天以后,我找郑滢一起吃午饭。
“你最近看上去很幸福。”
“幸福看得出来吗?” 她反问,一边把面前沙拉碗里的一大片生菜叶子塞进嘴,嗝登嗝登地嚼,一小半菜叶还露在嘴唇外面,看上去像一只动画片里的兔子,让抱着一个大号汉堡包啃的我立刻自惭形秽。大约一个月前,她看自己的身材不顺眼,决定节食,开始喜欢吃那些低糖低热却着实令人反胃的所谓健康食品,而且随便吃什么都斤斤计较有多少卡路里,要做多少运动才能消掉,像红烧蹄膀那种算不出卡路里的东西,她是绝对不看一眼了。
“时间,上星期五下午四点十分左右;地点,本公司门口;事件,一个男人开着凌志车来接一个女人下班。记叙文的四要素有三个已经全了,剩下一个是不是应该由你来提供?”
郑滢伸出舌头舔舔嘴角的沙拉酱,眯着眼睛笑起来,“你看见了?”
“你最好老实交待。”
“其实,说不定你也见过他。”
那篇记叙文的第四个要素叫杨远韬,今年初,郑滢的部门邀请了一些客户代表来公司,主要目的是听取他们对产品下一个版本开发计划的意见和要求。郑滢的主管让她也去参加,“熟悉一下产品” ,结果她一箭双雕,不但熟悉了产品,还顺便熟悉了一家客户公司的技术总监。
他们的恋爱是这么开始的:“那天早上,大家都在会议室里拿东西吃。我倒了果汁,接着去拿甜甜圈,你知道我最喜欢那种软软的、浇着巧克力、上面还洒满五颜六色糖粒的,可是盒子里只剩下一个了,他正好排在我旁边,我们正好一起伸手去拿,结果他就把那个甜甜圈让给我了。”
“你为了一个甜甜圈看上他 -- 还是公司请的客?” 我觉得有点不可置信 -- 即使那是一个软软的、浇着巧克力、上面还洒满五颜六色糖粒的甜甜圈。
“当然不是,后来我们一起吃午饭。结果你猜怎么样,最后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临走出门,突然折回来,把掌上机递给我,上面是一个问题‘愿意和我一起吃晚饭吗?’ 旁边还有一张愁眉苦脸的卡通自画像。”
“嗯,挺浪漫的嘛。”大概就是从一个甜甜圈开始的爱情使郑滢痛下决心告别了这种充满诱惑力却会使人发胖的东西,而且殃及其它很多门类的食品。
“他这个人看上去一本正经,酷得要命,其实私下里像小孩子一样。你知道,他竟然把我们公司餐厅里烤面包用的炉子当成暖气机,还把手放上去烘呢。” 郑滢的声音甜得像巧克力,“他对我非常非常好。”
“他在哄你玩吧。”
杨远韬今年三十四岁,以他的地位算得上年轻有为,而且正正好好符合郑滢那个“美满的爱情等於男人年龄是女人年龄减七再乘二” 的公式。她觉得这是天意,“好像我转来转去就是为了要碰到他,而他呢,也一直在等我”。
然而,老天爷常年超负荷工作,难免也会打打瞌睡,让郑滢绕了很多路才找到自己的“另外一半”。而与此同时,这个男人等着等着,大概有点不耐烦,一昏头就自说自话先去同另外一个女人结了婚。
120
“我知道了,他肯定说他老婆缺乏品味,不理解他,还有,他对那个女人早就没感觉了,是不是?” 从五四时期开始,有点苗头的男人少不了自比潘安、发发这一类感叹,目的无非是为了蓝杏出墙,而且,满心希望墙外有人高高兴兴地接应。不同的是,五四时期的男人基本上都是遵父母之命成家,有地方可以推卸责任,故而理直气壮;而到如今,自己一本正经迎进门的太太,还开口闭口娶妻不淑,实在有点令人费解。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现在的男人脸皮比从前的男人要厚。
杨远韬倒是没落这个俗套。郑滢说,“他说他老婆是个好女人,陪他度过了最艰苦的日子,所以他对她相当有感情,” 她又往嘴里塞一大勺沙拉,然后重重地说,“可是,他说他爱我,假如可以重新选择一次,他百分之一百会选我。”
天下的好男人都是一样的;而负心汉则各有各的门法。这一个负心汉,很聪明地开门见山把牌摊在了桌上,然后“置于死地而后生” 。
“这又说明什么?”
“说明他更加爱的那个人是我。感情和爱情是不同的。”
“他有小孩吗?”
“没有。”
“他会和他老婆离婚吗?”
“我现在还不想给他太多压力,” 郑滢好像并不想多谈这个,立刻把话题岔到杨远韬对她多么多么好 -- 杨远韬曾经开车几乎一个晚上转遍这个城市的超市为她找一种英国出品的叫“八点以后” 的黑巧克力--只因为她偶尔提了一下,杨远韬出差回来不去自己家先跑来看她,她痛经的时候杨远韬帮她揉肚子,杨远韬这个,杨远韬那个,噢,对了,杨远韬送给她一个 PRADA 的包包。
“哇,多少钱?” 面对那些令人眩目的牌子,我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这句俗气得不能再俗气的话,改也改不过来。
“上海华亭路的东西,你说多少钱?”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