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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约尔应邀来华参加第9届亚太地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会议,访华期间会见了中国教育、科学、文化、外交和中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就加强双方在教育、科学、文化等各领域的合作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马约尔和国家教委副主任何东昌共同签署了第三个中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备忘录。
在20多年的不断交流与合作中,中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也日益加强。
二 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简称知识产权组织)是根据“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
(巴黎联盟)和“国际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联盟”
(伯尔尼联盟)的51个成员国于1967年7月14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签署的一个公约建立的。
该公约于1970年4月26日生效。知识产权组织在1974年12月17日成为联合国系统的第14个专门机构,是技术性最强的机构之一。
截至194年,有143个成员国,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是通过各国间的合作,并在适当情况下同其他国际组织协作,促进全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的保护;并管理根据各个多边条约成立的、处理有关知识产权不同方面问题的各种“联盟”。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保护工业产权方面,主要指对发明、商标和工业设计的保护,制止不正当的竞争;保护版权方面,是指对文学、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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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艺术、摄影和电影摄影作品的保护。为了促进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组织鼓励缔结新的国际条约和协调各国的立法,对发展中国家给予法律和技术上的援助,收集和传播情报,办理国际注册登记或为成员国间其他行政方面的合作提供服务。
中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了知识产权组织,1985年3月19日加入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从1988年11月1日起,中国开始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尼斯分类)
,并于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双方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加强。
1987年中国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总干事顾明应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的邀请访问了该组织。
190年9月,中国专利局副局长姜颖等3人由该组织安排赴美国考察,和美国专利局、商标局的官员举行了对口会议,并访问了知识产权组织总部日内瓦。
1988年10月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应中国发明协会邀请,来华参加北京国际发明展览及座谈会,并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中国发明协会会长武衡、中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国专利局局长蒋明宽等广泛交换了意见。
190年10月,知识产权组织派两名行政官员来华对RAS86-157项目进行评估,并同中国专利局就该项目下一段工作交换了意见。这一项目是该组织为帮助中国有效地利用工业产权制度以发展经济和技术而开展的。
中国加入知识产权组织后积极投入该组织的各项活动。
由中国专利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交部及中国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团等单位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了该组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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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管辖的各联盟领导机构在日内瓦举行的历届会议。
在198年9月26日至10月3日召开的第19次系列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团长高卢麟当选为知识产权组织协调委员会主席。
198年中国有关单位派代表参加了该组织举办的国际分类筹备工作组会议、工业产权信息常设委员会国际专利合作条约政治修改特别工作组会议、工业产权情报常设委员会管理信息特别工作组和行动协调委员会会议、专利合作条约技术合作委员会会议等活动。
1989年5月,知识产权组织在华盛顿召开“缔结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约外交会议”
,讨论并通过了《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公约》。
中国派团出席了该会议。
190年5月1日,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范国祥受命代表中国政府在该公约上签字。190年1月29日至2月2日,知识产权组织在日本举行亚太地区圆桌讨论会。中国专利局局长高卢麟在会上做了《专利文献工作是一项繁荣而有意义的工作》的报告。同年8月,该组织在朝鲜举办专利业务讲习班,邀请中国专利局局长高卢麟前往授课。
中国除了积极投身知识产权组织在世界范围的各项活动外,还努力加强与该组织在业务上的联系与合作,为促进中国知识产权工作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出了贡献。知识产权组织在中国举办了多次知识产权方面的讲座和讨论会。
1986年12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该组织在北京联合主办了专利审判讲座,来自美国、德国的法官和律师介绍他们各自的专利审判制度,该组织总干事鲍格胥专程来华主持了讲座的开幕式。
1989年11月1~2日,中国专利局与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联合主办“21世纪国际专利制度世界讨论会”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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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就专利制度的国际化、专利系统的自动化以及专利文献、检索和审查等3个专题进行了讨论。中国政府对这次会议极其重视,国务院总理李鹏会见了全体与会代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汉斌出席了开幕式。
11月3~4日,知识产权组织又与中国经济法研究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局在北京联合主办了“反不正当竞争国际研讨会”。
该组织总干事鲍格胥出席了以上连续召开的两个会议。这两次会议是在1989年中国政治风波后西方国家以“人权”为借口对中国恣意施压的情况下举行的,这标志着中国与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关系进入一个历史性新阶段,证明了中国在该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显得日益重要。
近几年,应知识产权组织的邀请,中国政府大批有关人员参加了该组织在香港、俄罗斯、日本、韩国、蒙古、法国、澳大利亚、瑞士、奥地利等国家和地区举办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各类研讨会和培训班。中国派员出国学习和考察,有利于增强自身现代化建设的技术能力和产权工作效益,有利于密切中国与知识产权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以及中国与该组织其他成员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三 中国与世界卫生组织
1946年7月在纽约举行了建立国际卫生组织的国际会议,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组织法。
1948年4月7日该法得到26个联合国会员国批准后生效,世界卫生组织便于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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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成立,每年的4月7日成为全世界纪念的“世界卫生日”。
世界卫生组织是一个与联合国建立协商关系的独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截至194年5月,共有189个成员国,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世界卫生组织的主要机构是世界卫生大会、执行局、秘书处及下设的6个区域委员会。
世界卫生组织确立的目标是使全世界人民获得尽可能高水平的健康。该组织给健康下的定义为“身体、精神和社会生活的完美状态”。1977年该组织宣布其首要任务是实现“2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的战略目标。
卫生组织的工作范围包括:卫生教育、食品营养、饮水卫生、妇幼保健、传染病免疫、地方病和常见病防治、药品供应等。该组织尤其重视对儿童的健康保护,80年代的10年中,卫生组织致力于领导一场世界范围内的儿童防疫运动,以实现190年全世界儿童免得白喉、麻疹、脊髓灰质炎、破伤风、结核病、百日咳等6种主要儿童传染病,这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中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的创始国之一。
1972年5月10日,第25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决议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该组织的合法席位。以后,中国派代表参加了历届大会和地区委员会会议。
1981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北京设立办事处,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日渐加强。具体表现在:第一,相互往来密切。
1983年3月底,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马勒应邀访华,与中国卫生部签订了新的技术合作备忘录。中国总理会见马勒时表示,中国政府对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表示满意,并支持该组织实现“2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
1986年马勒再次访华,与中国卫生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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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开展合作与制定国际卫生发展战略以及加强卫生管理工作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举行了会谈。
1989年3月,世界卫生组织、儿童基金会和部分国家外宾访华,会同卫生部共约30人对1988年底中国在省一级实现儿童免疫率达85%的接种目标进行评审。
评审在全国30个省市同时展开,调查结果确认中国已如期实现上述目标。为此,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中岛宏博士致电卫生部长陈敏章表示祝贺。
190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副总干事阿卜杜勒。莫门应卫生部长陈敏章的邀请访问了中国。
第二,中国积极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历次世界卫生大会和区域委员会会议上,中国积极支持卫生组织的工作,多次表示中国将继续从各方面加强措施,促进“2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战略目标的实现,并主动向卫生组织及其他与会成员国介绍中国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中国人民预防保健工作的经验和成绩,介绍中国结合“2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而进行的卫生工作改革,尤其是初级卫生保健情况。
1987年9月,第38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域委员会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中国首次邀请世界卫生组织在中国召开会议,中国政府对会议的召开给予了大力支持。
1988年第41届世界卫生大会开会之际,适逢该组织成立40周年,在大会期间举行的40周年纪念会上,中国卫生部长陈敏章首次代表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域国家致词。
在1989年5月召开的第42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中国卫生部长陈敏章首次当选为大会主席和会务委员会主席。在这届大会上,中国山西运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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腔卫生学校校长牛东平医师荣获了卫生组织笹川卫生奖。
192年5月,第45届世界卫生大会在日内瓦召开。
中国代表团首席代表、中国卫生部副部长何界生向大会介绍了中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努力推进卫生工作改革、发展卫生事业的情况。他说,191年中国农村改水累计受益人口占农村人口的75。
4%。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已实现以省、县为单位达到85%的目标。
191年1~10月,中国累计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比190年同期下降0。
75%,死亡率下降36。
48%。
191年中国已取得大灾之年无大疫的历史性胜利。目前,中国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均比1949年建国时大幅度下降,人口出生率由1949年的36下降到190年的21。
C06,人均期望寿命已提高到69岁。
同时目前中国已基本建C成了一套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全国4。
7万多所乡镇卫生院正待进一步充实加强,成为广大城乡初级卫生保健的枢纽。
①
第三,中国与世界卫生组织还在医学领域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向世界介绍中华民族的瑰宝——中医学的发展应用情况。
迄今,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举办了15次业务协调规划会议,讨论各年度的合作规划,并就该组织正规预算外其他项目的执行情况以及中国政府提出的新项目等问题进行协商讨论。
在1988年召开的第10次业务协调会议上,通过了由中国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国传统医学、加强农村医生培训、加强健康教育等17项新建议。
在1989年的第11次业务协调会议
①《人民日报》,19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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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界卫生组织接受了中国提出的城市初级保健、卫生与人力发展等预算外新项目。
目前,中国有65个医学卫生科研机构和服务单位被确定为该组织的合作中心,100多位专家应聘担任该组织专家咨询团成员。世界卫生组织在中国召开了有关计划生育、妇女保健、疾病分类和卫生规划、传统医学、针灸等国际会议,并在中国举办了多期训练班与讲习班。
仅1988年就在中国举办了50多次,例如,省级卫生管理程序会议、卫生体制发展研究、加强初级卫生保健、加强传染病防治、加强妇幼卫生及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研究等。19861987年度和19881989年A度,世界卫生组织从其正常年度预算中拨款1300万美元,192193年度拨款100万美元,用于与中国的医疗卫生技A术合作项目。中国为世界卫生组织的4个特别规划——人类生殖研究与培训、热带病研究和培训、扩大免疫、控制腹泻病——曾捐款15万美元。
中国多次派专家参加或举办卫生领域的学术会议、培训班、讲习班等活动,同时也通过该组织派出人员、团组出国考察和进修。
中国与世界卫生组织20多年的友谊与合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世界卫生组织高度评价了中国的作用和贡献,中国也对双方的成功合作表示满意。中国通过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友好协作,促进了国内医疗保健事业的蓬勃发展、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加强了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卫生合作和交往,为人类健康发展做出了自己应尽的独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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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中国与麻醉品委员会
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属的司职委员会之一,根据经社理事会1946年2月16日决议成立。其职能是协助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制定关于国际管制和禁止麻醉药品滥用和非法贩运毒品的政策和措施,草拟有关的公约,并执行有关公约所授予的其他职能。该委员会是联合国系统中负责麻醉品国际管制工作的主要决策机构,由53个成员国组成,下设麻醉品司。麻醉品司起着秘书处的作用,负责执行国际麻醉品管制条约委托给秘书处的各种职责。随着贩卖和吸食麻醉品的形势日益严重,经社理事会选出由13名以个人资格工作的专家组成了国际麻醉品管制署(简称麻管署)
,来协助麻醉品委员会的工作。
继1968年麻管署运转以后,1971年3月1日,秘书长应联合国大会、经社理事会和麻醉品委员会的要求,设立了联合国管制滥用麻醉品基金(简称禁毒基金)。
1972年5月,中国代表首次在经社理事会会议上介绍中国的禁毒政策和成就。
1981年以后,中国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了麻醉品委员会的历届会议和特别会议。1986年1月1日起,中国成为该委员会成员国。
1985年中国加入了《联合国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
198年,中国签署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并于1989年10月25日向联合国交存了该公约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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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麻醉品问题,积极参与麻醉品委员会的工作。具体表现在:第一,中国一贯采取坚决措施,加强缉毒和禁毒工作。
中国政府规定,严禁一切人私种罂粟和制造、贩卖、运输、吸食毒品,严禁一切人经过中国领土向第三国转运毒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严加惩处。
近年中国在西南省份的扫毒、禁毒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仅193年,全国共查获毒品案件26191起,缴获海洛因4459公斤、鸦片3354公斤、制毒化学品90吨;逮捕毒品犯罪分子7677人,强制戒毒近5万人次。
①
在国际上中国积极参与麻醉品管制领域的国际合作,与麻醉品委员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愿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努力,为消除麻醉品毒害、加强麻醉品管制、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1987年2月,中国政府与禁毒基金签署合作备忘录,接受了该基金提供的500万美元的援助,用于购置毒品侦缉设备和麻醉品科学研究。
就在中国接受该项援助的同一个月,中国司法机关审理了泰国、香港犯罪分子在中国境内非法大量贩运海洛因案件,3名罪犯被绳之以法。
中国也多次向禁毒基金认捐,1987~190年共捐款10万美元。
1988年5月,中国与麻管署在成都联合举办了执行国际麻醉品公约讲习班,1989年4月,中国与麻管署合作在北京举办“亚太地区麻醉品管制官员培训班”
,来自亚洲17个国家和地区的麻醉品管
①参见《每日电讯》,19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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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官员参加了该项活动。190年双方再次在北京举行讲习班,培训中国和亚洲国家的麻醉品管制官员。
第二,中国作为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该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国际禁毒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986年2月10~21日,中国代表出席了在维也纳召开的麻醉品委员会第9届特别会议,并在会上就5项主要议题阐述了中国的原则立场及具体主张。中国还参加了美国提出的关于“起草打击贩毒国际公约的指导原则”和加拿大提出的“今后活动纲领产生程序”两项提案,成为共同提案国。
1987年6月,以卫生部副部长顾英奇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国际会议。顾英奇在大会发言中高度评价了联合国有关机构为制止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所做的努力,并介绍了中国政府在麻醉品管理和禁毒工作中的政策和成就。大会期间,中国代表团还举办了禁毒工作展览、新中国建立后严禁吸食鸦片的成就展、关于精神药物依赖性科研成果和反毒禁毒成就展等,受到各国代表团的好评。会议结束后,联合国成立了审议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新公约的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中国代表积极参加工作组的磋商会议,参与制定新公约。
在工作组工作中,中国代表既坚持严厉打击贩毒活动,又注重维护各国主权,体现了中国一贯的外交思想,维护了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主权,因此,所提建议和意见大多被采纳。该会议通过了《控制麻醉品滥用今后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
根据1987年第42届联大第112号决议,每年6月26日为“打击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
(简称“国际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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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日“)。
1988年2月,中国政府派团参加了麻醉品委员会第10届特别会议。中国代表团参加了“药剂师在预防滥用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方面的作用”和“改进减少需求的措施”两项提案,成为共同提案国。
10月,在曼谷举行的第14次亚太地区麻醉品执行机构负责官员会议上,中国代表当选为会议第一副主席。
11月25日至12月20日,联合国通过《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全权代表大会在维也纳召开。
中国积极参加了该公约的制定工作,派团参加了3次专家组会议和审查会议,顾英奇于12月20日代表中国政府签署该公约。
190年2月20~23日,联合国在纽约总部首次召开了关于禁毒问题的特别联大,一致通过了《政治宣言》和反毒品的《全球行动纲领》,并宣布191~200年为“联合国禁毒十年”。这是190年连续召开的关于反毒品问题的第二次重要国际会议。在此之前,美国、哥伦比亚、秘鲁、玻利维亚4国总统曾在哥伦比亚的卡塔纳赫举行了反毒品首脑会议。
顾英奇率团出席了首次禁毒特别联大,并在发言中指出:全球范围内扫除毒品危害,必须有国家、地区和国际三级的共同努力,其中国家级的努力是基础。他强调在开展国际禁毒合作中,应严格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相互平等与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
4月9~11日,世界部长级禁毒大会在伦敦举行。
这是190年第三次禁毒国际会议,反映了国际社会对禁毒斗争的迫切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中国代表团团长李道豫在全体会议上指出,只有减少直至消除对毒品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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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彻底解决毒品的非法生产和贩运问题;与毒品祸害作斗争是生产国、消费国和过境国的共同责任,需要国际社会协调一致的努力。他要求西方国家在财力与技术上给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的援助,帮助他们解决在禁毒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他对大会以减少毒品需求为研讨重点表示赞赏。
10月15~19日,第15届亚太地区禁毒机构负责官员会议在北京举行。
中国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国务院总理李鹏会见了出席会议的各国代表团团长和联合国有关官员,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王芳出席了开幕式并发表讲话,顾英奇率团参加大会并当选为会议主席。
193年4月初,麻醉品委员会在维也纳召开第36届会议,与会代表审议了目前世界日益严峻的国际毒品犯罪的形势;会议突出了国际禁毒领域内的具体业务问题,寻求切实有效的办法打击国际毒品犯罪。会议通过了有关“反对使毒品合法化”
、“加强制毒化学品的管制”
、“减少需求”及193年“召开4次联大特别会议以评价禁毒国际合作情况”等20余个决议案。中国代表阐述了中国政府提出的“三禁(禁吸、禁贩、禁种)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指出国际社会不应规定统一的禁毒模式,而应由各国及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来确定自己的禁毒工作重点。中国的这些主张得到与会多数国的赞同。大会还肯定了中国近几年禁毒工作成就,特别表彰了中国积极支持参加的“金三角”亚洲地区禁毒合作,并把它作为联合国禁毒合作的一个样板。
194年11月,中国代表张凤琨在联大第三委员会会议上呼吁联合国在禁毒领域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希望国际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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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和发展机构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参与国际禁毒合作;强调在禁毒活动中必须采取平衡战略,将减少非法需求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贩运摆在同等重要地位。中国代表表示,中国决心加强边境堵塞,使境外毒品难以从中国过境,同时加大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严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和进出口管制,防止它们流入非法渠道。
中国自加入麻醉品委员会后,双方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该委员会对中国提供了大量资金项目援助和技术培训。
中国与禁毒基金的友好往来也十分密切。
1987年,禁毒基金执行主任迪金纳罗访华,与中国方面商讨了双方合作问题,并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190年8月,迪金纳罗再次访华,与中国方面就进一步进行禁毒合作问题交换了意见。
如今,中国的反毒禁毒工作已走向世界,在与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等组织的广泛合作过程中,为消除国际社会麻醉品毒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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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建立国际新秩序
联合国诞生于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全面胜利的凯歌声中。它的建立无疑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意义最重大的一件国际大事,也是全人类渴望世界永久和平、繁荣经济与国际合作的美好愿望的体现。在风云变幻的半个世纪中,联合国走过了一条漫长而不平凡的道路,在维护世界和平、调停解决地区冲突、实现全球非殖民化方面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在促进世界发展与国际合作、推动南北对话、谋求裁军、唤醒世界各国重视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联合国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自己的职能和作用,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当然,联合国还存在着不少亟待改革的问题和缺陷,在实践活动中也遇到过挫折和失败,《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原则和宗旨尚未完全实现,尤其是一些大国利用联合国推行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损害了联合国的声誉与形象。
90年代以来,随着美苏由对抗转向对话、东欧剧变、德国统一、华约解散及苏联的解体,旧的国际格局已经瓦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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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正向着多极化方向演变,然而天下并不太平,还存在着许多不稳定因素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旧的国际秩序依然顽强地表现出来。在这个大变动时期,以海湾战争为转机,全世界都在谈论国际新秩序问题。
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积极致力于加强和扩大国际合作,广泛参加了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多边经济领域里的活动。中国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国际新秩序是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的,也是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的愿望。各国都寄希望于联合国,希望它能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中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 中国在联合国为建立国际新秩序而斗争
冷战结束以后,旧的国际政治格局已经瓦解,新的国际政治格局尚未建立,以中国为代表的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积极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而斗争。为此,中国政府提出的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核心内容的国际政治新秩序的主张,得到了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的支持和赞同。
191年9月,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在第46届联合国大会上发表讲话,从经济、政治、安全、社会等角度阐述了中国政府关于建立和平、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的立场和主张。概括起来讲,中国关于国际政治新秩序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主张国际政治新秩序应该完全不同于过去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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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以极少数大国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为基础的旧秩序,它应该是一种新型的国际关系,这种新秩序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
第二,国际政治新秩序的核心应是,各国不论大小、强弱、贫富,都是独立自主的,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
第三,国际政治新秩序的基本内容是: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独立自主地选择本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和发展道路,任何国家尤其是大国不得干涉别国的内政,不应把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发展模式强加于别国;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任何国家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或吞并他国领土,国际争端应当通过和平谈判合理解决,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以战争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国际关系中不得以大压小、以强凌弱、以富欺穷,国际事务应由世界各国平等参与协商解决,不能由一个或几个大国垄断,任何国家都不应谋求霸权或推行强权政治。
第四,在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联合国的重大作用,使联合国成为未来国际政治新秩序有效的控制机制。这就需要切实遵守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使联合国充分体现大多数国家的利益和要求,避免成为历史上出现过的超级大国的“表决机器”和“冷战场所”。
中国作为第三世界的一个社会主义大国,从全世界共同利益出发,旗帜鲜明而又比较全面科学地提出了关于“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的观点,从而赢得了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赞赏和支持。我们相信,经过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一个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必将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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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社会中得以实现。
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是解决世界发展问题的关键。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后,支持并积极参加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的各个领域里为建立新的国际经济新秩序而进行的斗争。
第一,支持并参与了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斗争纲领的制定及有关活动。发展中国家为改变旧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始于1955年的亚非会议和1961年的不结盟会议。
经过1964年联合国第一届贸发大会和不结盟国家第二届首脑会议、1968年联合国第二届贸发大会和1970年的不结盟国家第三届首脑会议后,发展中国家已提出了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基本内容和斗争目标,但尚未形成一个系统而完整的纲领。
在1973年阿拉伯石油斗争胜利的鼓舞下,应发展中国家的要求,1974年4月联合国召开了研究原料和发展问题的第六届特别大会。会上,发展中国家用大量事实揭露了旧的国际经济关系的不平等,严厉谴责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剥削和控制,要求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中国政府非常重视这次会议,派出了以邓小平为团长的代表团出席了大会。
邓小平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系统地阐述了关于三个世界划分的思想,以及第三世界国家维护政治独立、发展经济、反对霸权主义等问题,阐明了中国政府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问题上的观点和主张。邓小平指出,国与国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都应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国际经济事务应由各国共同来管理,而不应由少数国家垄断,广大发展中国家占有世界人口的绝大多数,它们有权参与决定贸易、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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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航运等方面的大事;发展中国家对自己的自然资源应该享有和行使永久主权;它们关于改善对外贸易的条件应该予以满足,它们建立的各种原料输出国组织应该得到支持;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贷款应该是无息或低息的,必要时可以延期偿付甚至减免;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应该实用、有效、廉价、方便,派往受援国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应该向受援国认真传授技术,应当尊重受援国的主权、法律,而不应该要求任何特殊待遇,更不得进行非法活动。邓小平的发言对建立国际经济秩序纲领的制定有着重要影响。在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取得了成功,通过了由77国集团起草的《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
宣言和行动纲领确定了建立主权平等、公平互利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基本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行动纲领。同年12月,在联合国第29届大会上,中国同第三世界国家继续团结斗争,使联大讨论并通过了以77国集团名义提出的《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制定了在自然资源权利、外国投资、跨国公司和生产国组织等方面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条文。
《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以及《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这三个文件的制定具有重大的意义,它们构成了第三世界国家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斗争的共同纲领,推动和指导着第三世界国家改革旧的国际经济关系,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
在此之后,为了促进纲领的真正实现和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早日建立,中国利用联大、特别联大、国际经济组织会议等各种场合,宣讲发展中国家关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主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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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的立场与观点,并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了不懈的斗争。
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发展问题摆在了议事日程的首位,要使发展持续有效地进行,必须改革国际经济旧秩序,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中国代表在有关会议上多次强调,在90年代世界形势发生历史性深刻变化的关键时期,国际社会必须考虑和重视建立一种新型的、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体系,以根本改变发展中国家的脆弱和被动地位,使发展中国家尽快地恢复增长和发展,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国际经济新秩序具体说来应包括以下内容:以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促进世界经济均衡、稳定、持续发展为宗旨,始终把发展问题置于国际经济议事日程的首位;改革国际金融、货币和贸易体系,寻求持久、全面、公正解决债务问题,消除贸易保护主义,稳定初级产品价格,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流入;确保发展中国家广泛参与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决策过程并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国际经济政策协调应有各国的公平参与并充分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发达国家的区域化及其有关双边安排,不应损害而应有助于多边经济活动及其他各方的利益,发展中国家间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应得到充分支持;加强联合国在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经济问题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在进行国际经济合作时,充分尊重各国决定本国经济、社会制度、发展模式和经济政策的主权。
①195年3月举行的联合国首次社会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李鹏总理再次对此提出了中国政府的五项原则主张:坚
①参见《人民日报》,19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