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杨主事又说,他进去看了,里边并没有堆放“上用钱粮”,只是一家开张的烧酒杂货店,店主是铺户赵二。所谓铺户,大体就是如今的工商个体户,他们无权无势,是太监、官吏和衙役们敲诈勒索的常规对象。
就在杨主事在棚子里追问店主的姓名身份的时候,一位宦官挺身而出,神态倨傲地反问杨主事是什么身份,同时又亮出了自己的身份:司设监管理官陆永受。陆太监宣称,这棚子就是为圣驾往返准备的,如果拆除,万一皇上怪罪下来,谁来负责?
杨主事并不好吓唬。他和颜悦色地请陆永受写下自己的姓名和职务,然后劝说他不要插手此事,最后硬是不买太监的账,逼令赵二立即拆除高架脊棚。杨主事有备而来,身后又有衙役助威,说拆便拆,哪里肯与赵二嗦。
抗害要素与代价
二、
以上故事出自杨所修自己抄录的劾太监题本,见于(清)姚元之的《竹叶亭杂记》卷二,我的转述近乎逐字逐句。至于赵二与太监究竟是什么关系,赵二的那张黄纸是怎么弄来的,陆永受掩护赵二的动机何在,原本并无说明,我也无从考证。不过,姚元之在《竹叶亭杂记》卷七中又讲述了另外一个故事,可以为我们的推测提供一个参考。
姚元之说,听说明朝在严嵩当政的时候,“凡质库能得严府持一帖往候者,则献程仪三千两。盖得此一帖即可免外侮之患。”
这里需要解释两句。严嵩是大名鼎鼎的“奸相”,地位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为人阴险,无人敢惹。质库是从事抵押贷款业务的当铺,这个行业在唐宋时代便相当发达了——别看老也长不大,我国金融资本家的历史居然悠久到一千多年。而所谓程仪,则是明清流行的礼节或陋规的一种,即以路费的名义送上的礼物或贿赂。那两句古汉语的意思是:如果能让严府的人持严嵩的名片来拜访一次,当铺愿意献上3000两银子作为路费。
3000两银子是什么意思?在严嵩当政时代(1550年前后),一两银子能买两石大米1,依据粮价折算,这笔银子相当于今天的100多万人民币。这个数太大了,即使从北京到南京坐马车走一个来回,也用不了这笔钱的一个零头。那么,这笔钱的整数部分究竟买了什么呢?姚元之说了,买的是“免外侮之患”的能力,也就是消灾免祸的保险单,更准确地说,是通过贿赂弄来一张吓阻豺狼的虎皮。汉语中找不到描述这种交易的体面词汇,“程仪”二字虽有“以点盖面”之嫌,古人在遣词造句时的苦心却不难理解。
姚元之说他在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亲眼见过这张虎皮。那是一张五寸长的纸片,满满地写着“嵩拜”两个颜体字。南京“松茂”号当铺把这张虎皮当作古玩收藏。遥想当年,严嵩显赫一时,大小官员的前程甚至生死都在其掌握之中,而他又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家伙,某官吏看到这张帖子会有什么想法?他当然有理由推测,这家当铺或许与严嵩有金融往来关系,至少能与严府说上话,当铺有如此硬的关系,还是不要敲诈勒索为妙。
严嵩晚年失宠,威风不再,那张虎皮吓唬人的有效期最多不过20年,每年分摊的吓唬费高达5万元人民币。这5万元花得值吗?即使可以有效地吓阻豺狼,吓得住狐狸或豹子吗?
我在段光清的《镜湖自撰年谱》上读到过一个向当铺勒索陋规的故事。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段光清在浙江省宁波府慈溪县当知县,遇到了三件要花钱的事:一是宁波新知府到任,二是浙江巡抚(省府一把手)到宁波阅兵路过慈溪,三是浙江学政(主管教育的副省长)到宁波监考途经慈溪县境。遵循潜规则,县里照例要掏钱意思意思,偏偏县财政紧张,拿不出钱来。财政方面便向段光清请示,说慈溪有一个惯例,城乡各当铺此时都要帮贴费用,是否发文催促一下?
段光清说,此等陋规,怎么能发公文呢?你等去和他们好好商量,各当铺自愿帮贴,我便接受。如果不肯帮忙,你也别多说什么。
好好商量的结果,各当铺果然“自愿”掏钱,“帮贴公费数千串”,相当于上千两银子,而且不留文字。
我觉得我们的祖先说话特别高明。用现在的表达方式,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就是乱摊派吗?但是仔细品品人家的措辞,“帮贴公费”——行为的主动发出者一举从索取方变成了掏钱方。在“公”字面前,人家“自愿”,表现出很高的觉悟和境界,这能和摊派搭界吗?帮贴不是摊派。群众的自觉行动,怎么能叫摊派?
俗话说:“灭门的知县,破家的县令。”意思是县令可以合理合法地把子民折腾到倾家荡产的地步。掌握了如此手段的县太爷和颜悦色地来了,找你商量“帮贴公费”的公事,而且又不是找你一家,公费的去向又那么尊贵,一个开当铺的,即使身上披着虎皮,真有胆量拒绝吗?毕竟那张虎皮不过是一张皮,并不是真虎,连“为虎作伥”的“伥”也不是。这“伥”也不知用什么手段从主人家弄出来一张名帖,卖了3000两银子,一旦真闹出事情让老虎知道了,他能有好果子吃吗?我在后边还要接着开头的故事讲陆太监把事情闹大后的情况,诸位自会发现“伥”们闹事也是有风险的。更要紧的道理是:当铺方面不过买了一张虎皮,只出了一张虎皮的价钱,并没有提出售后服务的要求,也没有支付售后服务的费用,难道可以指望伥们学雷锋吗?
这就是说,那家当铺每年花费5万人民币,买来的并不是全保险,而是部分保险的可能性。至于这可能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成为现实,还要看豺狼狐狸方面的后台、胆略和智慧。我们所能确信的只有一点:当铺方面最了解自己的生存环境,他们的这笔投入,应该低于因官员敲诈勒索而造成的损失的预期值。
除了吓阻作用之外,虎皮会不会有助于扩大市场份额呢?如果有这种作用,价值评估就要引进新的因素。不过,根据我的当代生活经验,生意做得好坏,与虎皮的关系不大,忽略不计也罢。我认识的某些朋友,就在自己公司里挂着某首长的题字,或者挂着与某领导的合影,或者给自己的公司找了顶红帽子,据我所知,这对他们的产品竞争力并无帮助。我在某些宾馆饭店里也见过这类当代虎皮,作为一个消费者,我知道这东西对我的选择并无影响,或许还有一些宰客欺客的负面担心——老虎总是可以引发这种担心的。
其实,不仅在古今中国,披虎皮的策略在整个生物界都是很普遍的,因为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行为生态学上有一个词:“拟态”——明明是没有毒的蝴蝶,偏要长成有毒蝴蝶的模样;明明是低毒性的蝴蝶,偏要长成剧毒蝴蝶的模样。有毒的昆虫往往色彩张扬,不但不肯伪装隐蔽,反而生怕捕食者认不出自己。钱商和铺户在市场上买进卖出,和气生财,并无可靠的加害能力和防御手段,可以类比为无毒物。官员和太监可以影响行政,调动合法暴力自卫或者害人,不妨比喻为毒物。
在自然界的拟态关系中,模拟者是占了便宜的。它们无须自己制造毒素,节省了资源,又获得了近似毒物的安全度。在人类社会中,模拟者要占这个便宜,就必须分肥。铺户和钱庄老板每年要拿出部分利润,从不好惹的人手里买一身不好惹的装扮。
按说政府应该保护他们不让人欺负,国家已经征收了税费,官吏们也从国家领取了俸禄,这种私下的二次分配在名义上不应该存在。实际上这套规矩却很流行,因为欺负人的人通常就是官府中人,或者是官府支持的人。而且,3000两银子的开价表明,私下规矩的分寸相当精确。同时也表明,商人的安全很稀缺,父母官的恩情很昂贵,整个政府则既无能又昂贵。这种昂贵将抑制甚至阻塞一个新方向的摸索和进展,遏制一个在今日社会分工中极其重要的集团的成长。
官场上的硬度较量
三、
当杨主事扯下黄纸,拆了铺户赵二的棚子的时候,他便损伤了虎皮的价值。经此一伤,假如严府的家仆再卖名片,便难以卖到3000两银子了。假如陆太监和赵二之间有某种交易,以后再进行交易的时候,太监的身价也必将下跌。根据这种逻辑推测,太监们为了维护产品的声誉和原来的价格,必须采取报复措施,为自己挽回声誉。
杨所修是什么人呢?在《明史》中,杨所修这个名字多次出现于崇祯年间,他先当谏官,又投靠著名的恶棍太监魏忠贤,给魏忠贤当鹰犬,爬到副都御史(主管监察工作的副部长)的高位,崇祯登基后,他又首先揭发魏忠贤以洗清自己。但是到底也没有洗干净,终于被撤职处分,最后发回河南商城县老家。崇祯末年,农民造反军攻陷商城县城,杨所修被持“大骂而死”。
此杨所修和彼杨所修是一个人吗?我考证不出来。杨所修并非常见名,同时、同名、同在中央供职的概率似乎不会太高,这两个杨所修很可能是一个人。拆棚子的杨所修的职务是“署……主事”,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代理处长”,这或许是那个给太监头子当鹰犬的杨所修被处分后担任的临时职务。2果真如此的话,这个人便不是海瑞式的清官。杨主事很难缠,但也可能被收买。
杨主事究竟该不该拆那个棚子呢?按照正式规定当然该拆,他代表的是维护皇帝尊严的秩序,这在当时是最硬气的理由。但是,从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出发,这棚子就不该拆,因为双方都需要它。这在今天是最硬气的理由。假如这棚子侵占官道,妨碍公共交通,该不该拆就要两说了,我们要看它究竟侵占了一寸还是一丈,左右是不是早已被别人侵占,等等。不过杨主事没有强调这一点,我们也不必把事情复杂化,只管像他那样考虑维护皇家秩序即可。
即使完全为了维护皇家秩序,这棚子也是有理由不拆的。太监已经在上边贴了存放御用物品的黄纸,标明这是皇家秩序的合法组成部分。杨主事进去检查,陆太监又亲口证实了这一点,同时还签下自己的名字和职务,并无皇上追究时推卸责任的迹象。更何况,皇帝哪会管这等闲事,很难想象崇祯也像杨主事一样跑进来查看。既然拆不拆两可,杨主事为什么非拆不可?
我猜,杨主事是被神态倨傲的陆太监激怒了。你不过是一只小伥,还敢在我面前充大,你以为我是谁?
假如陆太监不充大,换一种策略,把杨主事拉到后边坐下,让随行的衙役们也在前边坐下喝一杯,然后,诚恳地告诉他,上用的东西还没有到,棚子闲着也是闲着,先租出去两天给宫里的哥们儿赚点茶钱。最后,再塞给杨主事一个红包,天热了,随便叫冰敬或瓜敬或程仪都行,总之要利益分沾,不要独吞卖虎皮的收益,更不要既当婊子又立牌坊。如此这般,此事未必不能找到两全其美的解决之道。
奈何太监们霸道惯了,非要吃独食不可;杨主事背后有真老虎,也没有忍气吞声的道理,于是矛盾升级。杨主事有备而来,当下拿赵二的棚子开刀,赌气吞了这只羊,同时也伤了与羊合伙的伥。
数日后,皇帝祭地大典的前五天,工部的部长和副部长率领一个检查团到方泽坛视察准备工作,检查团成员有工部的一些司局长,几位给事中(近似总统办公室负责监察工作的秘书),还有几位监察御史,杨主事也带着他手下的衙役随行。进入祭坛禁地后,陆太监率领打手王识货和十多个宦官拥上前来,揪住杨所修连骂带打,还扯碎了他的官服。跟随杨主事的衙役们也挨了暴打,其中一个叫董科的衙役,大概是那天拆棚子最积极的人,竟被按在地上重责22板,打个半死之后,又锁上关了起来。
众大臣在一旁看着这出武打戏,谁也不动。
事发后,杨主事立刻写本向皇帝告状。他说,拆除棚子是为了“净街道肃观瞻而光大典”,陆永受竟敢不遵守命令,殴打主管官员,在祭坛重地擅自行刑,这是“事出异变”。他伏乞皇上命令司礼监将陆永受和王识货一并严提究治,以维护皇家体统。
五月二日,祭地的前一天,崇祯批示,要求司礼监问明情况回报。司礼监立刻向皇上汇报了事情经过,皇上再次批示,说街道应该清理。陆永受擅自殴打官吏,属于认识问题,降三级,打20板。工作照旧。王识货释放,别人不再追究。
此事就这样处理完毕了。
四、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形式
在我看来,这是一场打着皇家旗号,依仗合法伤害权,重新瓜分“血酬”或“法酬”的战斗。血酬——破坏性要素应当分到的资源——必定会有,但是分配必须公平,必须依据破坏能力的变化而灵活调整,否则就难免开战。
中国企业家创造了适应“破坏力水平”的多种生产关系形式。买虎皮算是一种简单形式。赵二不仅买了一张虎皮,还把“伥”——太监——拉了进来,这是比较紧密的合伙形式。赵二当然明白伥要吸血,但是面对吃人的毒蛇猛兽,赵二甘愿出血。为了生存,他反正要出血。在江湖黑话中,送钱就叫“上血”,每月送的陋规叫“月血”。3从官吏方面看,把企业说成罪犯,挑毛病收拾企业,并不是什么难事,有这种合法伤害权的部门可以开出一长串。如果说,商场竞争决定着企业的兴衰,官场竞争往往决定着企业的生死。于是,中国企业被迫创造出“上血”的各种形式。按时送钱似乎是破坏要素分肥的最常见的形式。再过二三百年,股份制在中国渐渐流行,赵二们还会与时俱进,创造出相应的“硬股”——包括黑股和权力股。所有这些生产关系形式,都体现出中国企业家“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明智。
那么,花钱买虎皮,按时主动“上血”,拉权势入伙,被迫送硬股,这一系列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企业应该如何称呼,以区别教科书上的企业呢?套用“硬股”和“合伙”的造词思路,我们不妨称之为“硬伙企业”——合伙对象都是那些很有害人本事或人家惹不起的硬家伙。这种企业形态的流行,表明了企业自身的欠缺——缺少抵御侵犯的能力或权利,换一个角度说,也表明生存环境中破坏因素的浓度超常增加。
硬伙企业的硬度大有差异。明朝社会是一个行政权力支配下的社会,身份等级制度严格细密,不同身份和级别的人拥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不同的损害能力和防御能力。于是,硬伙企业也呈金字塔状,有特硬企业,部级硬企业,省级硬企业,还有县硬乡硬等等。上个世纪我在安徽农村调查,听说某县把产值超过1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家一概定为副乡级待遇,以对抗本地小官吏的骚扰,这是硬伙企业系列中的新创造。
实际上,硬伙的损害能力和防御能力因人而异,随时变化。同样是内阁大学士,严嵩不可一世,一张名片价值3000两银子,徐阶就要弱一些。杨所修在工部当主事,缺少损害商人铺户的机会,论权势也敌不过太监,但是皇帝要举行祭祀大典,他负责清理临时建筑,损害能力和相应权势便临时壮大了。实力一变,分肥的份额就应该及时作出调整,太监不肯调整,这才打了起来。
如何评价参战各方的得失呢?被代理的皇帝大获全胜。出血的铺户鸡飞蛋打。争夺血酬的双方两败俱伤,都挨了打,都付出了血的代价,谁也没有得到好处。其中太监方面吃亏更多,除了各自20大板基本持平外,另有降三级的额外损失。
如果总结经验教训,那么,从太监方面来说,最要紧的一条便是认清局势。虎皮是可以吓唬人的,也是可以卖出好价钱的,但是要看吓唬谁。自己已然理亏了,对方又有能力直接向老虎告状,就要顺应临时变化的形势,利益分享,不能太独。
从主管官员方面来说,则要注意掌握分寸,攻势不宜太猛,不妨跃马盘弓,引而不发,给对方一个讨价还价的机会,不能得理不让人,硬断人家的财路,偷鸡不成还挨一顿打。
从皇帝方面来说,则要加大挑拨离间的力度。要鼓励内官和外官互相监督,互相告状,千万不能让他们团结一致,找到合作之道。以此标准衡量,皇上应该让杨所修有所收获,值得为皇上继续得罪人。
从赵二方面来说,硬伙企业仍要办下去。虎皮还是有威慑力的,太监们的售后服务也比较认真负责。不过,合作前最好看清楚吓唬的对象,别做披上虎皮吓唬伥甚至吓唬老虎的买卖,否则就难免出血之后继续大出血。——如此要求赵二,真所谓求全责备,但是,百姓方面的改进余地确实所剩无几了。
2001年9月初稿,2003年1月改定
洋旗的价值
花钱挂洋旗
一、
1927年11月26日,重庆富商黄锡滋与法国吉利洋行签定密约,称两家合资的聚福洋行是假合资,法方在名义上拥有的1/3股份是“虚股”。中方借用法商之名,挂法国国旗,每年支付“挂旗费”3万两白银。1
3万两白银不是小数。以1901年至1910年的米价折算,这笔钱可以买500多吨大米,相当于今天的100多万人民币。聚福洋行只有三条百吨级的小轮船,在川江上游从事客货运输,总投资不过30万两白银。每年掏这么一大笔“挂旗费”,相当于总投资的10%,合算吗?
假合资还会带来当真的风险。后来公司做大了,法商果然摆出一副依法办事的嘴脸,非要拿“虚股”当真,狠敲了中方一笔。至于法方挂名经理和船长的私人生活开支,包括云南漂烟和白兰地名酒,20年下来也是一笔很可观的数字。
但是,算上这些代价之后,甚至算上当“假洋鬼子”被嘲骂的屈辱,聚福洋行的总经理黄瑾莹仍然认为这笔交易做得值,“真是值得”。2
这可不是个别企业家的糊涂账。在20世纪20年代的四川,大多数轮船都挂着欧美国家的旗帜。据1925年9月26日出版的《中外经济周刊》报道,从事川江航运的16家轮船公司中,未挂洋旗的只有3家。如果以轮船计算,总共36条轮船,32条挂着法国、意大利、美国或瑞典的国旗,比例高达89%。然而,细查这些轮船公司的创办人,我只找到了一个洋名字。3
这种现象不仅流行于20世纪20年代的四川。据1904年11月号《东方杂志》说,福建厦门每日开往外埠“计商船三百数十余艘,皆各埠华商所有,现均挂英法美各国之旗,由各洋行代为经理。此项利权,终年核计,溢于外人之手者,不下数百兆。”4另据《中外日报》1905年10月7日报道,江苏镇江一带,商船多挂洋旗,“最为恶习”,经当地官绅报请商部批准,设立商船公会,普劝改挂龙旗。5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广东地方政府甚至下令改革,原定商船挂龙旗要交纳的50两牌费,一概豁免,劝令华商勿挂洋旗。6
全国各地的商人如此大规模地抛弃龙旗,挂上昂贵的洋旗,洋旗到底有什么价值?下面我们就顺着聚福洋行黄瑾莹总经理的思路,看看他每年3万两挂旗费买来了什么东西。这是一笔富于中国特色的交易。古往今来,无论是捐官衔还是送干股,无论是挂洋旗还是戴“红帽子”,这类交易频频发生,这笔费用很有理由列入中国工商业的常规开支。
作为环境构成的军阀
二、
在算账的时候,黄瑾莹总经理首先强调了军阀。他说:“聚福洋行凭借这块‘法商’的招牌,在那四川军阀混战的防区时代,确(实)减少了许多麻烦。十多年来,船未打过兵差。在那个时期,有所谓营业税、直接税、二五税等等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但聚福洋行从成立到结束,从未完纳过任何一项税捐,因而避免了军阀的压榨。”
这段话涉及到两项可能的损失,一是当差,二是苛捐杂税。如何估算这两项损失的潜在数目呢?比照未挂洋旗轮船的遭遇,我们可以看到损失的影子。
蜀江公司成立于1915年,有一条元济号轮船。由于官府刁难,土匪堵劫,负债累累,股东们都躲了起来,只剩下出资最多的马则卿苦苦支撑。1917年,川军与滇军开战,滇军便把元济号扣下当差,半年后放归。返回重庆后,北军又扣船运送军需。北军撤出四川,元济号刚刚开始在重庆宜昌之间运营,又被宜昌的北军扣用。
无奈之中,马则卿邀请法商麦司洋行入股,投资两万两,在上海登记注册,蜀江公司改称麦公司,元济号也挂上了法国国旗,1919年回到四川。次年,川军和滇军再次开战,重庆卫戍司令王文华又把元济号扣作军用,结果法国领事出面交涉,军阀被迫放船。
当时,由于战事不断,交通断绝,元济号成了惟一安全运营的交通工具,生意红火之极。8个月之间,清偿了以往的债务,还有数千两银子的利润。这时候,以前退避的股东们又回来了,要求购回外股,从大中银行贷款2万两退还麦司洋行。麦司洋行退出后,麦公司改称大中银行航业部。不久,大中银行倒闭,作为大中银行的债权人,军阀杨森没收了元济号,改作兵船。1922年,元济号随杨森部开往宜昌,船只朽坏,不知下落,蜀江公司随之消亡。7
由此看来,洋旗是抵御军阀的保护伞,有则兴,无则亡。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四川。
据《关册贸易统计及报告》说,1920年下半年,广州发生战事,“军人纷纷封用轮船,遂令全行如患瘫痪,租金极难追讨,是以船东受亏甚大。”8
据湖南岳州口岸(岳阳)报道:“本年(1916年)贸易,有数次因军队运输扣留华商船只,大小火轮及民船全充军用,遂陷于停顿地位。中有一次,被扣之船停泊江岸,延长几及三里,为时有数星期之久。”9
1923年,广西梧州口岸报告说:“中国航务中人,因感受军队不时封船之痛苦,遂相率投挂洋旗,藉资保护。于秋季本口商务恢复之际,多数华船,已改隶英葡国籍。”10
这些报道大体可以表明,仅仅军阀扣船当差这一项,就足以造成航运公司亏损,甚至可以要公司的命。优胜劣汰,中国的旗帜被淘汰出局,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黄总经理说,他们挂洋旗十多年,没有向军阀缴纳过苛捐杂税,这项权利又值多少钱呢?我试图计算却算不清楚,只能抄录几段原始资料示意。
据1926年3月《东方杂志》报道:“四川自军兴以来,各种税捐,如云而起,或原有其税,从而加重;或同一税捐,重复征收;或就驻所区段,各立关卡;或藉各种名目,巧为搜括。就其取费之名称言之,有护送费、江防费、送船费、护商费、验放费、船厘、团防费、清乡费、估本费、验船费、统捐费、护农费、红十字费、落地费、临时军费、盖戳费、划子费、公票费、乐捐费、兴学费、出口税、抵岸费,其他名称,不一而足。
“就征费机关言之,有护商事务处、全川江防军征收处、百货统捐局、江防验卡水道警察、禁烟查稽处、国防征费处、保商处、印花验卡、烟酒验卡、船商所、各军护商处、黔军乐捐处等,星罗棋布,到处诈索,商人视为畏途。”11
以上抄录的税费名目共有22种,收费机构12类,而且普遍重复征收,加重征收,这已经难以计算了。更何况这些情况还随时变化,与日俱进。据1923年广西南宁口岸报告:“军队假保护之名,抽收保护费,船只每至一地,即有一地之军事长官,从事勒收。春初每船不过共缴小洋600元,讵知与日俱进,秋间竟有一船须缴3600元之多。”12
到底要收多少费,当时的商人已经算不清楚了。据广东三水口岸1923年报告:“沿江各处军队设立机关,征收商船保护费……此项征收机关,随时随地均可设置。小轮航行一次,纳费几何,不能预算,盈亏亦难逆料。……倘政局长此不变,必有仅存洋轮数只之一日也。”13
说到这里,需要补充几句,为什么挂上洋旗就可以避难消灾?我们知道,最能体现衙门和军阀作派的是这样一句反问:我就这么办了,你能怎么着我?有本事你告去!
洋人确实告。他们的政府替商人告。从各地领事交涉开始,不行就闹到中央政府外交部,实在不行就派兵打。事实上,我们的军阀蔑视任何规则和道理,他们只认打。他们知道打不过洋人,打不过洋人支持的更大的军阀,真打起来得不偿失,于是他们就很听话。
据四川万县口岸报告,1918年,四川棉纱销路渐广,驻万县的田钟谷团长忽然于10月21日下令设立捐局,根据装载棉纱的数量,向挂洋旗的轮船抽收特别军事保险费,不交者扣船。轮船被扣80余只,外国领事和海关及各商家竭力抗议无效。半个月后,英国兵舰介入,舰长直截了当地发出威胁,田团长随即放船。14
次年,我们在重庆口岸的报告中看到,田团长发明的办法在省级政府的支持下全面推广,但只对中国商人有效:“凡系华商货物,无论轮船旗船输运,一律征收。至洋商货物,暨真确洋商船只,所装之货,概不收捐,以冀免外交之困难。”15
作为环境构成的土匪
三、
在算洋旗账的时候,黄总经理还提到了土匪。他说:“法国人每年每月拿了我们的‘挂旗费’,也势必要出面为我们撑一下场面。在这样的情况下,吉利洋行除派沙礼担任法方经理而外,船长也是由法国人来担任,每艘船上还派法国水兵五六人担任护航队。在匪风猖獗时,又有法国兵轮护送。船上不仅涂着、挂着法国旗帜,还写上‘法国商船不装士兵’,而且不许中国乘客走上轮船的三楼。我们的轮船得到这样的掩饰、庇护,所以在我们内河畅行无阻,甚至任意开辟航线。”
这回我们看到了3万两(约等于100万人民币)挂旗费换来的实在东西:五六个法国水兵组成的护航队,还有土匪猖獗时前来护航的法国兵轮。聚福洋行有三条轮船,应有十六七个法国水兵常年护航,按照现在的行情,请一个保安或保镖,每年总要花一两万人民币,动用这些法国水兵,一年的成本至少要二三十万元,价值挂旗费的1/4左右。动用兵轮自然更加昂贵,关键是买不到。普通商人动用兵轮,在中国简直就是做梦。
这里算的只是成本,没有算水兵和兵轮的效用。假如买不到这些保护,生意恐怕就无法做了。如重庆口岸1919年的报告所说:“今岁大半年,自云阳以至重庆,持械盗匪,流行甚炽,无兵士护送船只,不敢行驶其间。”16
不仅重庆如此。据1927年3月的《上海总商会月报》报道,1926年,广东内河的小轮船公司和渡船公司普遍亏损,“其原因以各江海盗横行,致河道梗塞,小汽船多被匪劫夺,往往一船被掠,则损失数万。至各江渡船,因被匪勒抽不规则费用,而商货又寥寥无几,以是皆无利可获。”17
由此看来,仅仅对付土匪这一项,挂旗费就花得值。土匪和军阀这两样东西,都是公司经营环境中的既定存在,好比农民必须设法对付的旱涝和病虫害。如今只花了一笔治虫费,居然连旱灾一并治了。
说到这里,我们也明白法国吉利洋行靠什么赚钱了。他们私下倒卖给聚福洋行的,乃是法国政府向本国公民提供的公共产品——公民安全。
法国公民纳税之后,便获得了要求政府保护的权利,法国政府则有义务在世界各地保护自己的公民。这个以契约为原型的道理,保证这种契约不落空的制度,来自卢梭等人掀起的启蒙运动和随后的法国大革命。在这个意义上,吉利洋行向聚福洋行出售的,也是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即生活在民主宪政制度中的公民的权利。这些东西在中国格外值钱。
享用公共产品很容易搭便车。公民已经为这些产品纳过税,付过钱,要求军队和兵舰保护的时候就不必另外交费,军费已由法国的全体纳税人分摊了。正因为这样,吉利洋行只要按常规纳税,就可以享受昂贵的服务,并靠私下出售这种服务赚大钱。而法国政府则要严格把关,生怕中国人冒充他们的公民,赚法国纳税人的便宜。
从1920年到1927年,聚福洋行一直以挂旗费的方式从法国公民手里买法国政府的公共服务,因而经营顺利,资本翻了一番。1927年,法国政府察觉了他们的猫腻,声称他们的公司不合规矩,不能享受法国的保护,必须改成股份制公司,法方的股份必须占到1/3以上。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描写的场面:吉利洋行和聚福洋行签定了一份合乎规矩股份公司的章程,法国吉利洋行的股份占1/3。同时,双方又签定了一份密约,声明法方的股份是虚股,实际上仍然维持挂旗费交易。
从清末开始,欧美国家的公民就开始向中国船商出售自己的公民权利,后来竟发展为一项产业。据光绪二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1903年)《外交报》报道,“镇江所有华船,近由美日两国商人,代为经理,悬挂洋旗,以免地方官封差之累。常镇关道郭观察闻之,照会美日领事,谓该商并不买卖货物,专以兜销船旗为事,务请勒令闭歇云。”18
1905年2月7日《时报》发自镇江的报道说,美国领事葛威布,报请该国外交部批准,美国商人在华“为人挂旗之产业”,一概不予保护。19
顺便说一句,挂旗交易在航运之外的领域也不罕见。北军将领冯玉祥在《我的生活》20中描写了民国初年的两段见闻,抄录下来作为本节的结尾:
我们刚到常德的时候,一进城就看见许多商店门前挂着日本国旗,街头上并张贴着日本兵舰保境安民的布告,这使人惊奇极了。我想,这里既没有割让给日本,也没有被日军占领,又不是日本租界,怎么有这种景象呢?马上就请薛子良四出打听。打听出来了,说这是商家的把戏,商家为避免溃兵抢掠,无法可想,所以要求日本兵舰保护。因为常德一带是南北军交讧的要冲。北军胜了,南军溃退时要大肆劫掠,南军打胜,北军溃退时,也是把商家抢劫一空,等到南北军都退完了,游勇散卒和土匪又来趁火打劫。商民无法苟存,不得已而出此下策。
我相信稍有血性者,听到这番情形,没有不痛心难过的。当时我就召集全城商民谈话,费了很大气力,才把他们召齐。告诉他们,托庇外人,是最可耻的事。但以往是为溃兵骚扰,大家不得已而出此,现在我们的队伍是严守纪律的,必能负保护地方的责任,绝不会再有骚扰的事。如果他们动了你们的一草一木,就请你们大家把我冯某逮捕枪决。我们是中华民国,若是挂起了外国旗,不但贻笑外邦,自己也应该觉得可羞可耻的。请大家回去,立刻就把日本旗取消、撕毁,永远不要再做这种辱国辱己的事了。当天晚上,街面上的日本旗统统撕毁。同时又去找来日本兵舰的舰长,质问他们为什么要在街上张贴那种布告。那舰长说:
“这是贵国的人民要求我们做的,不过总觉得很是遗憾。”
说的很委婉客气,也就只好不加深究,只把那些布告派人撕毁,不许他们再有这种侵害我国主权的不法行为。
至于那些日本旗从哪里来的呢?查询的结果,知道是城内一家鲁东洋行出卖的。但这所谓洋行,只雇用一个日本浪人做着幌子,其实店老板却是中国人。我派人检查他的账目,上面写的明明白白,每面日旗的价钱,有三元的,有五元的,有十元的,有百元的,有多至二千元的。把老板和那做幌子的日本浪人都抓了来,问老板何以做这种欺骗商民,污辱国家的无耻买卖?他说:“因为有人家需要,我们所以办这个货。”问那日本浪人,答说:“老板每月花五十元雇用我,我是为的生活。他做的什么事,我也不知道。”我说:“你两个都是奸宄,没一个好东西!”当即把那日本浪人驱逐出境,店老板看押起来。
当日查看账目,共计卖日本旗所赚的钱在六七千元以上,我即找来地方正绅,迫令老板交出那款子,交由绅士们收存。那时常德城内街路不平,地方污秽。乃用此款为修路浚沟以及清除秽积之用,把地方上整理的一新。
人民被军队逼的无法自存,因而请日本兵舰保护,买日本旗悬挂,这当然不是人民的错,可也不是士兵的错。罪恶在谁身上呢?第一,是在段先生(北洋政府总理——引者)等的身上,这就是他们武力统一的迷梦的结果,这就是他们穷兵黩武政策的赐与;第二,就在那些军队官长的身上,大官们自己胡作胡为,不肯管也不能管那些下级官,下级官也就不管士兵。“上梁不正下梁歪”,这是当然的道理。当权执政者的责任是福国利民,军队的职责是卫国保民。但是他们却一反其道,把人民逼得上死路,逼得他们出卖国籍,不愿做中国人,要求外国人来保护!我把这事办完,越想越是悲愤,多天还是恨的牙痒痒的。
稍后,冯玉祥又写道:
张敬尧督湘二年多,真使三千万的湖南人民日处火热水深之中。……张敬尧军退到岳州,沿途烧杀淫掠,当地人民畏之如虎狼,纷纷到教会中躲藏。张军知道,冲向那教会搜查。一位美国教士上前拦阻,乱兵即将此教士枪杀。这事传出去,激起美人愤慨,当派武力前来镇制。那美舰从上海起碇,以最大速力驰向岳州,显其威风,致在沿途江中冲翻了许多民船,许多无辜人民受灭顶之灾。这一方面是美舰不能处之镇静沉着之咎,但一方面也是张敬尧军所间接赐予人民者。这真是可耻可恨的事。看看人家军队保护他的人民是怎样的精神,但中国军队不但不能保护中国的人民,反倒欺凌之,虐杀之,而驱之托庇于外人,又将此外人一并杀之,而使江船中人民受此无妄之灾祸。这样的军人,还让他高高在上的当督军,是什么缘故?只因为他是老段的学生和同乡罢了。21
由此看来,中国人民挂洋旗,入洋教,确有一番不得已——这是寻求不被人任意宰割的基本权利,寻求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和军队。
贪官污吏
四、作为环境构成的
黄总经理在算洋旗收支账时,考虑到了军阀、土匪,也考虑到了作为竞争对手的船户和船工,但他没有细说衙门和官吏。聚福洋行创建于清朝倒台之后,军阀土匪横行中国,暂时抢了的风头。在正常情况下,这个因素对企业盈亏的影响甚大,我必须替他补上。
宣统二年(1910年)四月,御史董丙炎上奏说,商民在缴纳厘金的时候,要遭遇许多需索留难,“譬如一船到卡,未完厘以前,必须花钱报到,名曰挂号。既完厘之后,又须花钱请行,名曰打号。否则将船扣除不得行,是为需索一类。
“又如一货到卡,初卡既已全完,至中卡必照数而议加,名曰补票。中卡业经补过,到末卡又必照数请益,名曰加票。否则将货盘查,必至稽延时日,而损伤更多,是为刁难之类。
“此外如任意取货,曰叼光。无故挑钱,曰加水。强名偷漏而议罚,妄指用物而充公。种种节外生枝,无非于中取利。”22
需索留难商民的,不仅是厘卡税务官吏。从上到下,每个有伤害权的衙门和官吏,都在努力行使这种权力,攫取尽可能多的利益。
李作栋在《新辑时务汇通》中说,无论铁路、矿务、内河轮运,中国人办都办不成,洋商一出面就办成了,于是华商必须依附于洋商。即使股份全是华商的,如果不挂洋旗,不找一个洋商出面,已经办成的事也必然失败:“或督抚留难,或州县留难,或某局某委员留难。有衙门需索,有局员需索,更有幕府需索、官亲需索。不遂所欲,则加以谰言。或谓其资本不足,或谓其人品不正,或谓其章程不妥,或谓其于地方情形不合,或谓其夺小民之利,夺官家之利……内河行轮,或谓碍民船、碍厘金,……凡待华人莫不如是。”23
1905年7月19日《中外日报》上登了一条消息,其中有一段中国商人朱立兴诉苦的文字。他说,我是徐州人,以贩运油、酒、饼、豆、牛皮、猪只、枣梨鲜果为业,虽然照章纳税纳捐,依然屡遭阻挠需索,“惟悬挂洋旗者,彼不肖之徒,皆畏之如虎,不敢扰害……且洋票经过捐卡,验规皆有减折,华票则格外留难,私费则转形益重,若不及早挽回,势不至尽为洋商不止。商等情愿悬持商旗,以振我国之威,而杜外溢之弊。但仅悬商旗而无保护实据,仍不足以抵制洋商。”24
江苏镇江商船公会的调查也说:“一经冒挂洋旗,官不敢封,差不敢扰,可以自由谋生。”25
想想看,只要高高一挂,就可以自由谋生了,就可以吓住了,这样的旗帜,叫商人如何不向往?且不论军阀土匪,仅仅在船商与官吏衙役的关系方面,洋旗的有无就可以决定企业的盈亏以至生死。黄总经理的一笔钱,已经买到了三样东西,似乎每样都值3万两。
作为环境构成的
五、
木船船帮
黄总经理算的另一笔账,牵涉到与木船船户和船工的关系。他写道:
川江运食盐出川,过去一直由木船装载,转运到宜昌、沙市。我们为了贪图更多的运输业务,曾与当时军阀官僚联系勾结,破例地将运出川外的食盐交由福源轮(引者注:聚福洋行的轮船之一)装运,当即引起木船船户、船工大为不满,认为“抢夺了他们的生意和饭碗。”因此,满载食盐的福源轮在南岸玄坛码头正待启航时,即被聚集起来的几百木船船户、船工阻止,不许开航,发生冲突,并上船捣毁轮船锅炉,杀死三领江颜永林。事件发生后,法国兵船立刻开来“保护”,驱散聚集的船工和群众,后又护送福源轮开驶到上海修理。善后事务,则由法方向外交部提出交涉处理。
在清末民初,这个故事是很有代表性的。中国各地的木船船帮,面对强大快捷的轮船,发动了一场又一场殊死搏斗。
从现代西方经济学的观点看来,轮船是应该赞美的。轮船挤垮木船,这是很正当甚至很正义的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结果,便是技术进步,社会发展,消费者受益。这套逻辑当然不错,不过,必须有一张社会保障的安全网拦着,才能保证市场竞争的逻辑不被生存竞争的逻辑挤垮。中国官府没有少收费,却没有编织这张网。
1824年,清政府试行将运河漕运改为海运,漕帮水手陆续失业。1853年,太平军定都南京,南北运河漕运全部停止,四千艘漕船的水手、纤夫、脚夫彻底失业。在没有安全网的社会里,这些人干什么去了?他们中的大多数当了盐枭或土匪,另有一部分加入太平军,稍后又有部分盐枭和土匪转入捻军,还有一些加入了镇压太平军的湘军。
1886年,运河漕运重开。1901年,由于轮船和火车的兴起,漕运最后停止。失去饭碗的六大漕帮又干什么去了?他们流入江湖,赌博贩毒,走私敲诈,组成了强大的黑社会——清帮。26
《经世文续编》卷41概括说:“自咸丰初年,河徙漕停,粤氛猖獗,无业游民,听其遣散,结党成群,谋生无术,势不得不流为为贼捻。”27所谓“势不得不……”,这种逻辑,就是以生命搏取生存资源的逻辑,即生存竞争的逻辑。这是比市场经济逻辑更硬更原始的逻辑。
上述历史事实,都发生在一代人的生命周期内,甚至就发生在眼前,真所谓“殷鉴不远”。对社会和官府来说,到底是救济一个失业者合算呢,还是逼人为匪抢劫谋生合算呢?答案是明摆着的。在实际操作中,清朝官员也采取了减少失业的政策,但是他们的办法更加省事,只消画一个圈,批几个字,驳回轮船的运营申请,不许他们“与小民争利”。这是不给救济给政策的老办法。问题在于,中国官府给出的政策压缩了船商的权利,而按照欧美国家的规矩,船商的权利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保护。两相冲突,到底谁说了算?
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清政府打不过洋人,只好由洋人说了算,让轮船抢木船的饭碗。而木船船帮又打不过官府,要不来救济,只好向轮船开战。
中国船帮自有一套打码头的传统,一套争夺饭碗的码头规矩。饭碗属于暴力竞争的胜利者。面对轮船,他们照例开打,砸锅炉,杀领水员,把官府不管的民事纠纷闹成刑事案件甚至人命大案。根据老经验,豁出偿命大闹一场之后,竞争对手在船帮打砸和官司敲诈的两面夹攻下,自然得不偿失,知难而退。本帮的偿命者,可以采用抽签抓阄之类的办法事先安排好,一条命换来众人的饭碗和生计,风险和收益不难计算。奈何世道变了,这套老办法引来了法国的兵舰和外交官的交涉。对手身后有一个和中国官府完全不同的政府。
黄总经理的叙述比较简略,没有交代这个事件的处理经过和结局,但我们可以在1924年四川万县发生的同类事件中看到常规。
杜之祥在《1924年万县事件》28中写道:
1924年6月19日下午,英商太古洋行的“万流”轮驶至万县城对岸的陈家坝停泊,那里存放有英商安利英洋行的大批桐油待运。……安利英洋行的这批桐油,本已由万县的川楚船帮承揽,全部用木船装载从万县运出川,但当“万流”轮一靠岸,安利英洋行的大班美国人郝莱立即出现在陈家坝码头,突然向中国船夫宣称:该洋行存放在陈家坝待运之桐油,全部改由“万流”轮装运。洋船又要抢中国船夫的饭碗!这犹如一声晴天霹雳,在广大船夫中引起很大骚动。川楚船帮会首向必魁等代表广大船工出面与郝莱交涉,提出在川楚船帮未承揽到其他货物装运时,要求这批桐油仍由该帮木船装运,以维持广大船工生计。郝莱拒不接受。……
船工眼看饭碗将被打破,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有的便上前阻拦运油力夫,郝莱赶来,竟蛮不讲理,抡起手杖毒打,不少船夫被打伤,有的甚至被打得鲜血直流。……愤怒之下,有的拿起桨脚向郝莱还击,有的要拉他滚水,被郝莱强迫运油的力夫,搁下肩上的桐油,也来参加反帝的斗争。郝莱见触犯了众怒,十分惊惶,想逃之夭夭,愤怒的船工和力夫,不准他逃窜,双方又发生殴斗,慌乱中郝莱失足落水,由于他不识水性,以至自取灭亡,丢掉了老命。
事情发生后,英方不但不察当时起事的实情,相反,迁怒于我国船户,驻泊万县一英国军舰,立即将大炮对准城市示威,胁迫万县知事及当地军警,要求斩首船帮会首,以抵偿郝莱溺毙之命。如不能捕获并斩首船帮会首,那就要处决船帮所属的两个船夫,用两个中国无辜的生命,去抵偿一个白种人的命。同时,还提出郝莱下葬时,地方当局必须亲自送葬以表示敬意,还要附送抚恤款给郝莱的家属。并限定两天以内履行这些条件,若不能完全照办,英舰长槐提洪宣称:军舰的大炮就要对准城市轰击。与此同时,英政府向我国北洋政府提出抗议。一贯媚外丧权的北洋政府,便饬令四川善后督办署严惩“凶手”。英国政府并派其驻渝领事来万县督办此案。当时四川军阀对英领事百依百顺,不顾人民大众的坚决反对,竟于6月22日,将川楚船帮船夫向国源崔帮兴等二人,无辜杀害在陈家坝河边,……而英军舰舰长槐提洪,因这次施行炮舰政策压迫中国人民有功,得到了一枚勋章。
尽管大打一场,经过几个月的过渡之后,桐油运输的饭碗还是由市场规则分配了。熊登洲在《万县港木船运输的演变及发展》29中写道:“当年(1924年),经万县知事衙门裁定,上水棉布、海带,下水油、盐、糖、纸,均由木船承运。不久,知事衙门又规定,四月初一起由轮船装运,十月初一起由木船装运。以后,由于轮船运输较木船运输具有快速、安全和价廉的优点,加之轮船增设了油柜,取得了装运散舱桐油的优势,又1925年万县知事张某,会同城防司令刘某致函海关,今后不再加限制,是装木船还是装轮船,听凭货主自便。”
如果说,在船商与军阀土匪和贪官污吏的关系方面,洋旗所保护的只是中国法律承诺的国民待遇,那么,在轮船与木船的关系方面,洋旗所支撑的就是欧美国家的公民待遇,超出了中国臣民待遇的待遇。这种伴随着技术优势的公民待遇,为轮船带来了额外的业务和利润,真所谓锦上添花。而从中国船帮的角度看来,这种超出惯例的保护不大公平,洋旗很有特权色彩。
价值所在
六、
洋旗的收支账基本算完了,黄总经理得出的合算的结论完全正确。现在的问题是:洋旗的价值应该如何定性?换句话说,洋旗带来的钱,到底属于什么钱?属于劳动报酬吗?属于土地厂房之类的租金吗?属于投资或存款的利息吗?
在我看来,这笔钱应该叫法酬——法规或制度造成的收益。
权利和义务是来自西方的法律用语,在古汉语中,表示这种意思的近义词是“分”。普通人都有增加权利或减轻义务的愿望,在这个意义上,人们都有立法定分的企图。不能立大法,立国法,那就立小法,立家法,立村规、行规,立特区,立土政策,立潜规则。这些小法与大法一致倒也罢了,如果不一致,如果钦定大法分给船商价值100元的权利,军阀和贪官污吏只认可50元,另外50元私下分掉了,那就有好戏看了。本文描述的正是这样一场戏。
前边已经谈到,暴力竞争的胜利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制订规则的规则。皇帝掌握的武力最强,钦定法规也最具权威性。不过,在皇家爪牙够不到或不愿够的深山大泽,在皇家耳目看不清或不愿看清的黑牢密室,在皇权衰落军阀骄横的乱世,钦定的“分”必遭重分。拥有伤害能力的各类强者,公开或暗自挤占弱者或其他冤大头的份额,真实的权利疆界与钦定地图所描绘的相差很远。
事实上,在黄总经理买洋旗的时候,钦定的船商权利早已成为一纸空文。打个比方说,经过军阀土匪和贪官污吏的瓜分蚕食,价值100元的权利,所剩未必有50元。船商所损失的50元,则是军阀的恶法、土匪的横规矩和贪官污吏的潜规则带给他们自己的法酬。这时候,船商挂上了洋旗,获得了强大的武力支持,因而敢于蔑视恶法、横规矩和潜规则。当时,欧美国家的政府和军队已经在资产阶级的控制之下,那是资产阶级自己的武力,他们可以理直气壮的使用,用来夺回军阀土匪和贪官污吏瓜分蚕食的50元,用来保住自己应得的100元,甚至用来争取更多的权利。
这夺回的价值50元的权利的性质,就是钦定国法的法酬,即横规矩和潜规则早已瓜分蚕食,因而不能实现的那一部分价值。从根本上说,所有法酬都是流血牺牲换来的,因此,法酬又是血酬的一种存在形式。
结局命运
七、结局
最后交代一下洋旗和聚福洋行的命运。
1905年前后,清政府企图收回“利权”,以龙旗替换洋旗。许多商会应运而生,想乘机捞一笔龙旗的挂旗费。奈何各关卡的贪官污吏和骄兵悍将不认龙旗的账,敲诈勒索一如既往,而收了挂旗费的那些人又无力震慑,于是,这场运动好像一阵凉风吹过,很快就不见踪影了。
1911年,辛亥革命前后,中国海关挂号的内港船只中,挂洋旗的船占16~17%。1924年,这个数几乎翻了一番,超过了32%。30
1941年,希特勒占领法国。聚福洋行屡遭中国官府刁难,而法方无能为力,于是黄总经理决定另找靠山,结识了国民党政府粮食部部长徐堪。在徐部长的支持下,黄总经理赶走了法国人,将聚福洋行改组为“强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黄总经理将1/5的股份赠与徐堪及其助手——这回可不是“虚股”。
借助国民党高官的势力,强华公司要钱有钱,要货有货,要船有船,一度高速发展。徐堪为了加强控制,派亲信王孟范出任强华总经理,黄瑾莹退居副总的位置。王孟范上任后,大量安插私人,机构臃肿,开支庞大,公司负债累累。
1949年,国民党战败溃逃。建国后,强华公司在反五毒运动中挨整。1952年5月,强华公司申请公私合营,改组为川江轮船公司。1956年,公私合营川江轮船公司并入长江航务局。这家由民族资本家创建的公司,在36年的航程中几经改头换面,终于完成了彻头彻尾的改造。
2003年5月8日
地霸发迹的历程
《话说当年的谦德庄》1描绘了一块地盘,勾画出民国初年的一个强人,这个人运筹经营,凭借暴力定分立规,留下了另一种发财致富的故事。我先摘录这个故事的原文,然后挑几处我认为值得强调的地方,做一番解释和补充。
李珍的发财故事
一、
谦德庄位于天津城南,方圆二里多地,这里的居民多数是指身为业、卖苦力气的人。民国六年(1917年)闹大水,一些灾民流落在此谋生。这片土地基本上属于两家所有:一是天津有名的富户“李善人”,一是天主教会崇德堂。
谦德庄初开辟时,本是韩慕莲父子的天下。韩慕莲是天主教徒,崇德堂的收租人。他有个儿子韩相林在谦德庄开了韩家小店,暗设宝局,招赌窝娼,从中抽头渔利。父子二人四方进财,腰包越来越鼓,这就惹得附近西楼村的李珍、李玉兄弟俩眼红起来。
恶霸李珍,是天津青帮头子白云生的徒弟。李玉绰号“花鞋小李三”,在天津也是个知名的“混混儿”。李家兄弟自幼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专干骗人、讹人、坑人的勾当。他们勾结小王庄地保甄连发——这个人手眼宽,能串通官府,闹起事来打官司,甄连发在衙门里有人——又买通路春贵当“肉墩子”(肉墩子是挨刀的意思)。此人是西郊辛家院人,担筐卧篓一条扁担来谦德庄一带找饭吃,李家兄弟看他身高体壮,有个虎把劲,就指使他去打头阵。路春贵前往韩家小店砸宝局,刀砍韩相林。韩家父子人单势孤,打官司又输在堂上,从而气走塘沽。
挤韩夺地,李家兄弟如愿以偿了。为了在这块地上站住脚,免得再被别人挤走,李珍走了三步棋。
第一步,由甄连发出面,花钱运动乡西五所(类似今日的警察分局)的毛署员,办下来几套警察服,两条大枪,在谦德庄义园前建立了“小局子”(即警察局派出所),先后几任警长都是李珍的心腹。干脆说,“小局子”等于是李珍开的。
第二步是建立组织。李珍纠结了甄连发、路春贵、穆文彬,还有人贩子程海庭等,成立了一个名叫“保安公司”的机构,网罗了一批地痞、市侩、讼棍、刀笔。在谦德庄它占着天,霸着地,平地抠饼,雁过拔毛。
第三步是广收门徒。保安公司的杏黄旗一举,开山门,摆香堂,三山六岳的妖魔鬼怪,江河湖海的鱼鳖虾蟹,都聚集在李珍门下。
李珍走了这三步棋,坐镇保安公司,勾挂官私两面,上有官府托庇,下有爪牙驱使,不几年的功夫,就羽毛丰满,独霸一方了。
保安公司的一项主要收入是经管房地产。在谦德庄养房产的,不管你是谁,都得由保安公司代收代管。崇德堂该如何?树德里房产的主家是下野军阀孟恩远,又该如何?都得买保安公司的账,否则就要落个不素静。
有这样一件事:西楼村村董曹八,据说其祖父是光绪皇帝七叔的“替僧”(替主人出家修行),有财有势,也算个人物。曹八在谦德庄盖下了连荣里、福厚里,养房吃租。李珍找到曹八,提出要代收代管,同时还要把福厚里租给开窑子的。曹八也不是省油灯,一口回绝:“不行!”李珍扬言“若是不拿下曹八,保安公司就干不成啦!”便唆使手下流氓二十余人前往曹八家闹事。哪里知道曹家早有准备,从院里窜出十来个身穿军装、手提匣枪的大兵,这一伙流氓一看傻了眼,俗话说:“光棍不斗势力”,一哄而散都跑啦!原来曹八在天津营务处有人,事先他听到了点风声,便花钱雇来大兵,严阵以待。事隔三日,几个穿军装的来到了保安公司,二话没说就把李珍绑走了。保安公司于是赶紧花钱托门子,把李珍搭救出来。
李珍岂肯善罢甘休,回来以后扬言要“二打曹八”。真是强龙难压地头蛇,曹八服输,托中人出面摆席请客,依从李珍经管房产,才算了却这一场风波。杀—儆百,连曹八都软了,其他房主就更不在话下了。
保安公司的所谓代收代管,实际上形同霸产,这边克扣房主,那边勒索房客,一面两吃,肆意盘剥。
除了经管房地产,保安公司还有很多来钱的路子。你开商店,它代征捐税;你做小买卖,它要“地份钱”;走江湖的吃“毛钿”;开赌场的拿“挂钱”,就连掏腰包的扒手也不能随便来到谦德庄作案。拿妓院来说,除了向保安公司交租纳捐而外,还得租保安公司的门,赁保安公司的被子。说起来好像是笑话,租房哪有不带门的?不行,门租单收;开窑子的哪能没有被子?不行,给你抱来几床被,用不用按天算钱。
对一般居民铺户,征敛的名目也很多,什么卫生费、路灯费、修路费、自治费……接三差五地总来敛钱,说多少就得交多少,言无二价,谁敢不给。李珍够得上十六路进财了。
30年代是谦德庄的兴旺时期。在谦德庄中心,永安大街的方圆左近,开设了一些茶园、酒肆、落子馆,光戏院就开了六个。再有说评书的,唱时调的,说相声的,演皮影戏的,大小商店也布满周围。一些像样的买卖都得有李珍的“干股”,就是挂个名字,坐享其成。如宝兴戏院、宝兴池澡塘,都有李珍的股。李珍号叫宝轩,所以这两家字号中都有一个“宝”字。
李珍死于1940年,在谦德庄横行霸道了二十几载。
打造与草食动物的关系
二、
在整个故事中,最抢眼的冲突,要数李珍斗曹八。用李珍的话说,这关系到保安公司能不能干成。
曹八养房吃租,又有些势力,房客不敢赖账,自己经管房产自然合算。李珍横插一手,非要代收代管,这分明是硬抢,曹八当然想对抗。问题在于,究竟是对抗合算,还是依从合算。
如果选择对抗,收益明摆在那里,假定每月可以少损失一百块大洋。风险呢?李珍派二十多个流氓来曹家闹事,将造成多大损失?这取决于闹事者打算闹到什么程度,闹多久,是伤人还是毁东西。无论如何,损失必定超过每月一百大洋,不然就失去了威慑力。在不知道对方来多少人闹,什么时候来闹,闹到什么程度的情况下,曹八花钱雇了十多个大兵,应该说,这是很叫人为难的决策。设身处地替他想想,雇一个还是雇二十个?雇一天还是雇一个月?雇这么多大兵要动用多少关系?花多少钱?合算不合算?
曹八显然认为合算,他以为可以把李珍吓住,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他甚至更进一步动用关系,把李珍绑走了。但是李珍方面在官府也有关系,花钱托门子把李珍捞出来了。李珍不屈不挠,扬言要二打曹八。曹八失算了。
曹八失算,是因为他光想到了自己的损失,没有算清楚人家的损失。假定曹八赢了可以节省每月一百大洋的“代理费”,李珍栽了不仅拿不到这一百,还可能失去几十户甚至上百户人家的代理费,单凭这笔账曹八就要输。再说,曹八即使输了,不过输掉一笔代理费,大部分房租仍在,李珍输了却要一无所有,只能背水一战。更何况他把李珍一绑,让人家威风扫地,在李珍的行当里,没了威风便没了活路。曹八博的不过是那点钱,李珍除了博钱,更多的钱,还要博前程,博活路,这简直就是博命。曹八打算为节省一点“代收代管费”而博命吗?曹八知己而不知彼,理当一胜一负。
此时曹八有三种选择:一是继续走官路,靠官府解决问题,这就要花钱托人拼关系。真拼起关系来又将如何?曹八买通官府的最高出价不过每月一百大洋,李珍买通官府不仅可以赢来曹八的一百,还可以横征整个谦德庄,因此他的出价必定高于曹八,曹八并无胜算。第二种选择是雇人自卫,但是雇佣的规模和时间很难掌握,而且防不胜防,开支不小,效益不高。第三条路就是向李珍让步,每月让人家横吃一口。三条路条条受损,三害相权取其轻,曹八认为向李珍让步的损失最轻。
曹八是大房主,有钱有势,值得对抗也有能力对抗。他认为让步合算,其他房主就更不必说了。于是,房产的代收代管费,便成了保安公司的主要收入。
这笔貌似代理费的收入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其价码又是如何确定的?
细品《话说当年的谦德庄》的原话,保安公司“占着天,霸着地,平地抠饼,雁过拔毛。”“平地抠饼”这个说法,来自天津混混儿的传统用语,蕴涵着当事人对这笔钱的性质的理解,牵连着一种源远流长的资源分配方式。
在《旧天津的混混儿》2一文中,李然犀先生写道:“天津城厢一带,需用青菜瓜果甚多,都来自四乡和外县。乡民运货来到天津,在沿河一带及冲要地点趸售,自由成交,并无任何花销。左近的混混儿就出头把持行市,硬要全数交给他们经手过秤,转卖给行贩。成交后,向双方取佣。初时当然无人听从,他们便使用武力解决,打翻几个,不怕你不俯首帖耳,百依百从。这叫作‘平地抠饼,抄手拿佣’。打下来的天下成为定例,便作行规。最大的要数西头老老店,是大批瓜菜总汇,当初设立时不知经过几次恶战,伤亡了多少人,才奠定根基。”
在此可以清楚地看出,“打翻几个”是索取“佣金”,建立“行规”和“定例”的关键。
肉体伤害是有价格的,任何损害都是有价格的,在历史事实中,甚至人命也是有价格的,其价格取决于被害者对损害的估价,取决于他实际支付多少钱避害,取决于受害者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譬如绑票赎票,民国初年华北一带小康人家的“票”价大概在银洋200元上下,而富裕人家的票价动辄成千上万3,人命的价格差距数十倍。
实际上,决定损害价格的还有另外一个因素,即避害的其他方式的成本,套用经济学术语说,就是避害选择的机会成本。譬如受害者家属可以请警察出面解救人质,曹八可以请军阀出面收拾李珍,菜农也可以要求官府维持市场秩序。这样做要花时间,打官司要花钱,托人走后门还要花比较多的钱,甚至可能出现加害方和受害方争相抬价买通官府的场面。同时,受害方还有进一步遭到报复的风险,官方解决问题的效率和成功率也未必理想。人们通常会依照潜规则的标准估计官家出场的价格和出场后的态度,这种货色质次价高,但毕竟是一种替代选择,可以视为避害产品的价格竞争。受害方将选择风险和成本最低的避害方式,避害的价码由此确定。
按照中国民间惯例,牙行的佣金为成交额的3~5%,由买卖双方分担。菜农拿一车菜价的2~3%买个平安,免得被人“打翻”,显然是合算的,对抗和告状却不那么合算。而混混儿之所以满足于3%而不追求20%甚至更多,是因为3%可以叫佣金,牙子(经纪人)空手拿佣金并不犯法,20%以上却近似“买路钱”,那是土匪剪径的勾当,容易招致菜农反抗和官府镇压,风险大且难以持久。
总之,“抄手拿佣”也好,代理费也好,从受害方的角度看,都是消灾避害的费用,都是对破坏力量的赎买。从加害方的角度看,都是平地抠饼,无中生有,强横加害,挣的是破坏钱。这笔钱不是对生产要素的报酬,而是“破坏要素”参与资源分配所得的份额。土地要素的报酬叫地租,资本要素的报酬叫利息,劳动要素的报酬叫工资,破坏要素的报酬应该叫什么呢?考虑到暴力与流血的必然联系,考虑到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互换关系,我们不妨称之为“血酬”。
这个称呼与当事人的认识是一致的。在江湖黑话中,钱就被称为“血”,钱多就是“血旺”。送钱叫“上血”,每天送的陋规叫“日血”,每月送的陋规叫“月血”。4山东土匪也把绑票得来的钱称为“红钱”,借用了血的颜色。5
我还见过其他叫法。《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第34辑,《川北土皇帝黄清沅》一文中就出现过“混财”的说法。民国初年,黄清沅的父亲替儿子选择人生道路,想让他当袍哥,“提起脑袋耍”。当父亲的说:“人无混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后来黄清沅当了浑水袍哥(土匪),果真大发了一笔混财。“混财”,泛指打破公平交易的常规,蛮横耍混弄来的财富。这个说法有点意思,但不够一针见血,稍有粉饰之感。倘若缺了“提起脑袋耍”的气概,不流血杀人,单靠混岂能发大财?
总之,把破坏要素之所得称为“血酬”比较贴切。需要强调的是:破坏力毕竟不是生产力,血酬是第二性的东西,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所能损害的正面价值。
肉食动物之间的规矩
三、
李珍发财故事的第二个亮点,他发财的第一步,就是指使路春贵砸赌局。李珍勾结好“在衙门里有人”的地保甄连发,又买通了靠一条扁担吃饭的路春贵当“肉墩子”,让他去韩家小店砸宝局,刀砍韩相林。韩家父子人单势孤,打官司又输在堂上,从而气走塘沽。李珍“挤韩夺店”成功。
如果把打曹八和打菜农比喻为肉食动物吃草食动物,那么,砸赌局的故事就有了狼吃狼或黑吃黑的性质。整个过程说来简单,背后却隐藏着深厚的传统和精巧的利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