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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简史

_7 王戎笙(现代)
  第七节 清末的金融和财政
  光绪宣统时期,是清代金融、财政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这时外国金融资本迅速扩张,全面渗透,中国的外汇市场早已为帝国主义所控制,国内资金调剂市场也逐渐落入帝国主义手中。同时,帝国主义通过勒索赔款和进行政治贷款,控制了清政府的财政和税收。为了偿付赔款和债款,清朝统治者不择手段地加紧搜刮,成为外国侵略者忠心耿耿的"税务官"。在金融、财政加速半殖民地、殖民地化的过程中,金融和货币体制、财政和税收制度本身也在发生变化,资本主义因素有所增长。清朝统治者迫于形势,也对金融和财政制度进行某些调整和变革。但由于已病人膏育,调整、改革均无济于事。往往旧的矛盾和困难尚未解决,新的矛盾和困难又接踵而至。结果,金融、财政危机愈加频繁和深重。
  一、新旧交替时期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
  19 世纪70 年代后的中国金融业,正处于一种新旧交替状态:作为新式金融机构的银行出现了,以银行为主体的新式金融市场开始萌发,但钱庄、票号、典当等旧式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市场并未消失,甚至还在发展。新旧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同时并存,相互渗透。与此同时,外国金融势力不断扩张,国内金融市场日益半殖民地和殖民地化。
  (一)外国金融势力的扩张和金融市场的半殖民地化
  外国金融势力在列强的对华侵略中,起着开路先锋的作用。它先是资助其本国的对华掠夺性贸易,继而直接在中国非法开设银行。英国东方银行(来华后中文名称为"丽如银行")于道光二十五年(1845 年)在香港开设的分行,是中国领土上的第一家外国银行。五口通商后,随着对外贸易重心由广州北移上海,该行于二十八年在上海也设立了分行。到60 年代中期,先后有10 家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其中9 家是英国的。至此,外国银行已在中国站稳脚跟。
  60 年代中叶后,外国金融势力在中国的扩张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治四年(1865 年),总行设在香港的英国汇丰银行成立,不久,该行相继在上海、汉口、广州等10 余座城市开设了分支机构。这时,德、法、俄、日等国的金融集团也加快了在中国建立侵略据点的步伐。德国的德意志、德华,法国的法兰西、东方汇理,日本的横滨正金和俄国的华俄道胜等银行,相继进入中国。从道光二十五年至光绪二十年的半个世纪中,先后有20 家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总行或分行、代理处。到甲午战争前夕,除歇业、倒闭者外,在华外国银行计存9 家,在各地的总、支行及代理处共58 处,已经初步形成了外国资本主义的金融网。
  甲午战争后,外国银行在帝国主义对华侵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更积极地在中国增设总行和分行,扩充地盘和业务。其中以日本金融势力的扩张最为突出。光绪二十八年,美国花旗银行也在上海开设了分行。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批中外"合办"银行,如中日"合办"的正隆银行、中德日"合办"的北洋保商银行等。
  在长期的扩张和争夺过程中,一些大的外国银行逐渐形成了各自的势力范围。到光宣之交,全国主要金融势力范围已被瓜分完毕,外国金融势力渗透到了各通商口岸和大多数地区,外国资本主义金融网进一步扩大。外国金融势力渗透扩张、外国资本主义金融网形成和扩大的过程,就是中国金融市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化的过程。
  在外国银行闯入中国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没有自己的新式银行。而钱庄、票号、典当等旧式金融机构,资金微薄,营业分散,活动范围狭小,外国银行轻而易举地占领了中国的金融市场。首先是垄断中国的国际汇兑和对外贸易。国际汇兑一直是在华外国银行的重要业务,外汇牌价则被英国汇丰银行操纵。外国银行与洋行相勾结,通过国际汇兑、进出口押汇、打包放款、信用透支及外汇结算等方式,牢牢掌握着中国迸出口贸易的支配权;其次是发行钞票。早在咸丰初年,福建市面已有外国银行纸币行使。光绪中叶后,外国银行发行的纸币数额更大,流通范围更广,在有的地区甚至完全排斥和取代了当地钱庄的银钱票;第三是插手内地汇兑和存放款业务,控制内地资金周转市场。
  70 年代后,外国银行相继经营华侨汇款和内地埠际汇兑业务。80 年代后,汇兑和存放款业务进一步扩大。上海、汉口以及其他口岸的华商和钱庄愈来愈依赖外国银行放款进行买卖和资金周转,这些地区金融市场的支配权己落入外国银行手中;第四是经管清政府的赔款和借款,进行直接投资,控制中国的财政经济命脉。鸦片战争后的历次战争赔款,都是经由外国在华银行独家或联合办理。
  70 年代后,清政府的外债也大多由外国银行经手或直接承贷。此外,外国银行还通过铁路、厂矿、电报、币制等各种贷款,进行实业投资。外国银行通过经管赔款、承贷借款和进行其他投资,不仅获取大笔手续费、高额利息和利润,而且一步步地加紧控制了中国的财政经济命脉。
  (二)旧式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变化
  清代的旧式金融机构主要是钱庄、票号和典当。钱庄主要从事银、钱兑换和存、放款业务,也发行银票、钱票兑换券。鸦片战争后,钱庄业更加兴盛,通商口岸的钱庄数量明显增加,钱庄在商业贸易中的地位日见重要。随着上海成为全国进出口贸易的中心,钱庄业的活动中心也由北京南移上海。
  钱庄在其发展过程中,职能、机构、信贷和清算手段,以及社会性质,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变化,突出表现在上海等地汇划制度的建立和钱庄日益明显的买办化趋向。在上海,钱庄庄票作为一种支付手段,早已通行,但各钱庄之间的结算一直使用现金。
  60 年代后,由于钱庄数量增多,业务日益频繁,上海、宁波、苏州等地钱庄相继采用票据结算的"汇划"制度,取代原来的现金结算。光绪十六年(1890 年),上海又创立了更为简便的"公单"制度,由大钱庄组成汇划总会,作为汇划中心,各汇划钱庄按时到总会凭"公单"相互轧抵,余额才收付现金。这种"公单"制度,是我国票据交换的雏形。
  随着外国侵略的不断深入和中外贸易的发展,钱庄同洋行和外国银行的关系日趋密切。洋行利用钱庄期票推销洋货,钱庄依赖外国银行的信用贷款,并将其转贷给华商,获取利息差额。钱庄不仅在中外贸易中起着买办性质的桥梁作用,而且许多买办本身就是钱庄出身,或充当买办后继续开设钱庄,一身二任,进一步密切了外国洋行、银行同钱庄的关系,加速了钱庄的买办化进程。
  票号又称"票庄"或"汇票庄",最初专营两地之间的银钱汇兑,后来也兼营并不断扩大存、放款业务。存款以官款为大宗,放款对象则多为钱庄和官吏、富商。票号不同于钱庄,注重结交官吏,而不与外国洋行、银行往来,带有更浓厚的封建色彩。
  票号的兴起是由于商业发达而交通不便。从道光元年(1821 年)首家票号问世起,票号经历咸丰同治两朝的发展扩大,到光绪年间进入全盛期。光绪时期票号的迅速发展和营业的极大兴旺,主要得利于官款汇兑,清政府的京协各饱和各种洋务经费、铁路款项、各省机器局资金往来等项,多由票号汇兑。票号不仅赚取了大笔汇费银,而且可以凭借这些官款进行资金周转。商业汇兑和信贷也是票号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甲午后一段时间,票号的发展达到极盛,汇兑和贷放的款额明显扩大,贷放对象也由钱庄开始扩大到某些新式企业。
  但是,票号的经营和管理制度保守,在金融发展的新旧交替关口,未能改革和弃旧图新,因而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当国内新式银行出现后,票号业务立即由盛转衰,到辛亥时已一蹶不振。
  典当业是一种质物借贷的古老金融组织,按其资本大小和营业对象,分为典铺、当铺、质铺和押店等几个等级。鸦片战争后,各地典当有很大的发展。据统计,光绪十四年(1888 年),京师以外的典当铺有7000 多家。从某种意义上说,典当是社会经济衰败、人民贫困化的产物。其"繁荣"往往同人民的贫困化程度成正比。愈是青黄不接、岁末或灾歉年份,典当营业愈是"繁荣兴旺"。如天津典当,一进腊月,"即有应接不暇之势";光绪九年,苏州地区大灾,因灾民纷纷质物告贷,各当铺内外人山人海,以致不少求当者被挤伤、踩伤。典当的这种繁忙景象,恰恰是社会经济凋敝、民不聊生、无以卒岁惨况的真实写照。
  (三)新式银行的产生
  清代新式银行业的出现是在甲午战争后。光绪二十三年创办的中国通商银行,是中国自己创设的第一家新式银行。它比中国领土上第一家外国银行--英国丽如银行晚了52 年,比太平天国干王洪仁玕提出创设银行的设想也晚了38 年。
  洪仁玕首先在《资政新编》中提出"兴银行"的主张。次年,即咸丰十年(1860 年),容闳向太平天国提出的七条建议中,也有建立银行制度的内容。但是,当时创办新式银行的历史条件尚不成熟。
  70 年代后,情况有了变化:中国近代资本主义开始发生发展,官办军用工业开始向民用工业扩大,民族资本主义企业问世,城乡商品经济加速发展。甲午战争后,新式银行产生的社会条件更加成熟,尤其外国银行加紧扩张,创办银行,迫在眉睫,开办银行遂被提上议事日程。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督办铁路事务大臣盛宣怀两度上奏,请设银行。同年十月,清廷批准了盛宣怀的奏折。次年四月,中国通商银行总行在上海开张,中国首家银行宣告诞生。同年,北京、天津、汉口、广州等处分行也相继成立。该行拟定资本500 万两,当年实收股本213 万两。其业务除存、放款外,还代收库银,并有发行纸币的特权,成立次年即开始发行钞票。因此,通商银行并非一般的商办银行。
  继"通商"之后,作为国家银行的大清户部银行也于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在北京成立,并相继在天津、上海、汉口、济南、库伦等数十个城市设立分行。该行开办资本400 万两。户部认股一半,另一半准私人自由认购,实际为官商合办。三十四年,户部改名度支部,户部银行也改称"大清银行",续招股本600 万两,合计1000 万两,仍官商各半。
  户部银行的业务项目是:经营存、放款,买卖荒金荒银,汇总划拨公私款项,折收未满期票,并享有铸造货币、代理国库、发行纸币的特权。大清银行还加上了代公家经理公债票及各种证券的特权。户部银行(大清银行)是中国第一家中央银行。另外,三十三年由邮传部奏准筹设的交通银行,虽章程载明"纯系商业银行性质",实际上也是国家银行。
  除通商、户部(大清)、交通三行外,清末还创办了一批商业银行和省官银号或省银行。商业银行计有浙江兴业、四明商业储蓄、信义、北洋保商和殖业等8 家;省地方银行则有直隶、浚川源(四川)、浙江、福建等银行。各省成立的官银号或官钱局,据不完全统计,共有24 家。清末的新式银行,是在帝国主义侵略日益深入、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最后形成并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不仅筹资招股困难重重,而且银行本身带有浓厚的买办性和封建色彩。银行制度、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办法统统照搬外国,通商银行还由洋人任"大班"。聘请洋商为"参议",会商总行大政。发行的钞票正面不用中文而用英文,且须有洋大班签字,方为有效。同时,腐朽的官场作风也被引入银行机构。至于各省官钱号,实际上是省库,同当地封建势力的关系更为密切,封建色彩更浓厚。
  二、货币制度的局部演变和改革
  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货币的数量、质量、信用和流通体制必须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光宣时期,随着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新式企业的兴起,古代货币制度开始演变。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尤其是解决日益严重的财政困难,清政府从光绪后期开始对原有的货币体制进行局部改革,主要是银元、铜元的铸造和信用货币的发行。
  (一)日益复杂而混乱的银两、钱币制度
  清代采用的货币制度是不完整的银铜平行本位制度。银和铜两种金属都作为货币材料同时流通,但两者之间没有一定的法定价值联系。两种平行货币之间,明显地不协调。
  这种不完整、不协调的平行本位制,商品流通尚不发达时,已有其局限性。到光绪时期,这种货币制度本身,变得愈来愈复杂和混乱,其局限性更加明显。
  银作为一种货币,以重量计值,通称"银两",是一种称量货币。银两的形状和名称,清沿前制,总称"元宝银",但是各地所铸银两成色、重量不一,又各有自己通行的名称。民国初年极不完全的统计,各地的宝银名称、成色和重量达100 多种。因各地银两成色、重量不一,换算困难,给商品交换带来极大困难。为便于交易,在实体银两之外,出现了只作货币计算单位而无实物的虚拟银两。纹银是最早的虚银两,鸦片战争后出现的九八规元(上海)、炉银(营口)、洋例银(汉口)、行化银(天津)和海关银等,也都是虚银两。
  虚银两虽使一些地区的银两种类有所减少,但从全国范围看,仍十分繁杂。即使同是标准银两,兑换率也不一致。如海关银和库平银这两种全国通用的标准银两,各地兑换率就不统一。各地银两的这种复杂和混乱,给汇兑、解运带来极大困难和麻烦,有人统计,从江苏拨解一笔税款银两到甘肃作协饷,居然要经过九次兑换。作为铜币的制钱,由政府铸造,以个计值,似乎已经超越称量货币的发展阶段,但实际上仍以其含铜量作为货币价值的标准,不同制钱的实际价值因其重量和纯铜含量而异。问题恰恰是各种制钱的重量和含铜量极不一致。而且,清政府往往有意减低制钱重量和成色以谋利,使制钱质量每况愈下,光绪宣统两朝最劣。这就更加剧了制钱的贬值和混乱。
  造成钱币制度混乱的另一原因是私铸。有制钱即有私铸,咸丰同治以后尤为严重。市面流通中,支付制钱夹带私钱已成常例,而且私钱比重越来越大,从一二成增加到四五成以上。制钱本以个计值,每个为一"文",千个为1000 文,或称"吊"、"串"、"贯",面值与单位数量等同,本来十分简单明了。然而,在实际流通中,各地并不按此计算。如"京钱"千文只有500 文,"东钱"只有160 文。另外还有"大钱"、"小钱"、"满钱"、"除底"等多种名目。按其"除底"数量的多寡不同,又有其专有名称。五花八门,极为复杂。
  此外,咸同光三朝,还一直为太平天国战争期间开始鼓铸的"大钱"所困扰。清政府在同光年间曾多次试图废止大钱,但因铜价上涨,铸钱成本高昂,难以用制钱填补大钱的空缺,无法实行。结果,制钱既不可复,大钱又不可行,清政府进退维谷。银两和铜钱制度到了非改革不可的程度了。
  (二)银元、铜元的铸造和货币制度的局部改革
  清末货币制度的局部改革,主要是银元和铜元的铸造。中国银元的铸造源于外国银元的流入,以及由此而引起的货币和社会危机。它经历了一个长期的酝酿和准备过程。早在明清之际,外国银元就开始流入中国。随着银元在国内流通范围的扩大和价格的不断上涨,洋商纷纷用低潮银元套购白银出口,加工铸成银元,再输入中国,赚取差价,使中国在经济上遭受巨大损失。鸦片战争后,鸦片大量输入,白银大量外流,银元输入则不断减少,导致现银恐慌,银价上涨,动摇了银钱平行本位货币制度的基础,加速了以制钱为主要交换手段的农民和手工业者的贫困破产。
  在这种情况下,清朝统治集团内部开始有人提出改革币制、鼓铸银元,用铸币取代原有的称量货币。早在道光十三年(1833 年),江苏巡抚林则徐即奏请仿照制钱的式样鼓铸银元。此后,从咸丰五年至光绪十二年,又有多人提出自铸银元的主张,但都未获清廷允准。
  光绪十二年,两广总督张之洞订购机器,奏请由广东设厂试造外洋银元,终获清廷批准。广东造币厂于十五年四月正式投产。一元币重七钱二分,背面有蟠龙图案,俗称"龙洋",是中国第一批官铸银元。除一元币外,另有五角、二角、一角、五分等四种辅币。龙洋于十六年进入流通。继广东之后,湖北、天津、江南、山东、四川等省也相继开铸银元,不受节制,以致银元品质、规格庞杂,数量过剩。
  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下令归并银元局,统一铸造。宣统二年颁定《币货则例》,规定银元为国币,铸币权统归中央,停止各省分散铸造。并决定次年五月宁、鄂两厂开铸新式大清银币,十月发行。是月辛亥革命爆发,即以所铸新币提充军饷,流入市面。铜元的铸造开始于光绪二十六年,当时广东出现钱荒,市面流通的外洋铜仙增多。总督李鸿章因此试铸二等铜仙,每枚重二钱,当制钱10 文,中间无孔;形状模仿香港铜仙,周围铸有"广东省造,每百个换一元"字样,则说明它已同"制钱"脱钩,成为银元的辅币。
  铜元进入流通后,颇受欢迎,出现不同程度的申水。这样,各省视铜元铸造为筹款捷径,纷纷设厂鼓铸。到三十一年底,已有17 省20 多个局厂开铸。所铸铜元数从上年的17 亿枚增至75 亿枚。结果铜元品质庞杂,价格跌落,流行不畅。各省为了自身利益,又往往禁止外省铜元流入,更妨碍了货币的流通和商品交换的正常进行。
  清政府为了遏制滥铸铜元势头的发展,决定归并铜元局,收回铸造大权,收购贬值铜元,加铸一文新钱,但均遭各省抵制。最后清政府决心厘定新币制,另铸新铜元。《币制则例》规定,新铸铜币分为二分、一分、五厘、一厘四种,同时限制旧铜元的使用数量,逐步收回改铸。但未及实行,清朝就覆亡了。
  (三)信用货币制度的发展和银行货币的发行
  五口通商尤其是进入光绪朝后,随着对外贸易和国内商业的不断扩大,银两和铜钱两种金属货币,直接在市面流通,其局限性和弊病日益明显,加上白银外流,铜材短缺,以及民间的私销私毁,银两和铜钱的数量不断减少,严重影响商业流通的正常进行。这就促成了信用货币制度的推广和银行纸币的发行。
  所谓信用货币,是指代替金属货币充当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信用证券。钱庄、典当签发的银票、钱票,以及前面提到的营口"炉银"等,都属于信用货币。它们在这一时期均有较明显的发展。
  钱庄早就发行银票、钱票两种兑换券。五口通商后,钱庄庄票的发行更加普遍。福州开埠后的大宗贸易,都以钱庄票据为交换媒介;甲午后一段时间,天津因极度钱荒,一两元以上的市场交易,全凭钱庄"帖片"支付。在上海,这种银、钱票称为"庄票"。同治光绪年间,庄票结算中相继出现的"汇划"制度和"公单"制度,是钱庄信用的进一步发展。典当也签发银、钱票。不少典当在收受质押物后,并不支付银钱,而是忖给随时可兑现的银、钱票,有些典当的银、钱票,还能在一定范围的市面流通。这一时期,大当铺发行银票相当普遍。
  营口"炉银"是这一时期信用货币制度发展的典型例子。"炉银"本是炉房代客改铸零星银块为"营宝"银时付给客户的凭条。交银者可持凭条在市面交易。因它比现银更为简捷,一些商户有银即存入炉房,领取凭条,无银也请求立户发条,"炉银"遂成为当地市场交易的重要媒介。到光宣之交,炉银已发展为当地最主要的交易媒介。
  钱庄、典当、炉房等签发的信用票据,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银钱现货的局限性,但因钱庄、典当资本额不大,信用程度低,银钱票的发行量和流通范围小,一旦发行量超过限额,往往出现挤兑风潮,最后导致钱庄、典当倒闭,形成地区性金融和商业恐慌。
  对外贸易和国内商业的发展,银钱短缺和旧式金融机构信用证券的局限性,以及外国银行在华纸币的发行和金融势力的扩张,呼唤中国自己的新式银行纸币的产生。发行银行纸币的条件成熟了。
  中国通商银行在光绪二十三年(1897 年)发行的银两、银元两种兑换券,是中国最早的银行纸币。银两券有一百两、五十两、十两、五两、一两等五种面额;银元券有一百元、五十元、十元、五元、一元等五种面额。式样完全仿照汇丰银行所印银两、银元各票,各处市面平色,亦照汇丰折算办法。
  因此,这种纸币带有浓厚的殖民地色彩。作为国家中央银行的纸币,则直至光绪三十一年才出现。这年九月,户部银行先在北京开始印行纸币,后来天津、汉口、济南、奉天等分行也相继发行。其种类除银两、银元两券外,还有面额为十吊、五吊、四吊、三吊、二吊等五种钱票。
  此外,交通、浙江兴业、四明商业等三家银行以及各省官银钱号,也都先后发行过纸币。银行纸币的发行,无疑是一种历史进步。但这时尚处于创始阶段,规章制度极不完善。由于银钱货币制度本身的庞杂混乱,作为银钱兑换券,银行纸币也只能因袭迁就,因时因地而异。而且,各银钱行号一哄而起,把发行票纸视为生财捷径,一时间全国票纸多至百余种,结果又造成货币流通新的混乱。鉴于这种情况,清政府于宣统元、二两年,先后颁发《通用银钱票章程》和《兑换纸币则例》,限制银钱行号的纸币发行,规定未发者不得新发,已发者限五年内收回。纸币发行权统归大清银行,该行所发"大清银行兑换券"代表"国币",并备足兑换储备金。但是,上述措施和章程,并未认真付诸实施。
  三、财政、税收制度及其变化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半殖民地化的加深,清末的财政和赋税制度发生了两大变化:一是财政自主权的严重丧失,财政管理和赋税收入分配大权几乎全部落入帝国主义手中;二是财政体制和赋税制度本身发生了若干变化。这两大变化标志着中国封建财政的终结和半殖民地半封建财政的最后形成。
  (一)清末财政自主权的丧失
  清政府财政自主权的全面丧失是在甲午后,但开始很早。帝国主义对中国财政的控制是通过两个环节或步骤来进行的:第一步,篡夺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和海关行政管理权,抢走中国的大门钥匙;第二步,向清政府勒索巨额赔款和大举贷款,并以关税和其他税项作为债款的担保条件或偿还基金,进而控制中国关税和其他赋税的征收、支配大权,扼住中国财政的咽喉。中国关税自主权和海关行政权的丧失,始于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的"协定关税",先是中英《江宁条约》规定,进出口关税均须"秉公议定",而不能由中国自行确定;继而咸丰八年(1858 年)更将进出口税率定死在从价值百抽五的水准上。并建立子口税制度,使中国不仅被剥夺了一个主权国家应有的自行确定和调整关税则例的神圣权力,而且失去了一部分内地赋税征收自主权。
  海关行政管理权的丧失始于咸丰四年。是年,英、美、法三国领事乘小刀会占领上海之机,控制了上海海关行政权。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又将其控制扩大到其他口岸。同治二年(1863 年)英人赫德接任总税务司后,官署移至北京,并将这一特权进一步扩大和制度化。赫德把持中国海关长达半个世纪,成为统治中国人民的"太上皇"。
  帝国主义攫取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和海关行政权后,进而又控制赋税的征收和分配使用权。帝国主义对清政府的贷款,包括由战争赔款转成的债款,一开始就是以关税为担保条件或偿付基金。第二次鸦片战争对英、法两国的赔款,英国以保证按期偿付为由,在《北京条约》中规定派员稽查关税数目清单。由此首开外人稽查中国海关收入清单及支配收入分配大权的恶例。
  进入光绪朝,清政府的财政日益拮据,对外债的依赖程度加深,外债数额增加,借期延长。同治十三年至光绪二十年(1874-1894 年)的21 年间共借债26 笔,计4137 万两,相当于同治十二年前21 年间外债的9 倍。相当一部分外债的借期在10 年以上,担保条件也由关税扩大到厘捐和陕、甘、晋、鲁、豫、直等省地方财政收入,帝国主义通过贷款已部分控制清政府的财政。
  甲午战争后,清政府的财政危机空前加剧。为了偿付甲午、庚子两笔巨额战争赔款和辽东半岛赎款,筹措战争和国防费用,以及其他用款,接连大举借债。甲午后,仅俄法借款、英德借款和英德续借款等三大借款即达30937万两,相当于当时一年财政收入的3 倍多。赔款和债款担保由关税全面扩大到盐厘、货厘等内地赋税。
  《辛丑和约》签订后,45000 万两的庚子赔款被转为分39 年摊还的长期借款,海关各项税饷和所有盐政各进项中,前已作为担保而支付本息后的剩余部分,以及所有常关税项,全部作为赔款担保。清政府的赋税收入大半落人帝国主义手中。条约还规定,通商口岸的常关及其50 里内的厘金局卡,转归海关管理。清政府继丧失海关管理权之后,又丧失了常关管理权。辛亥革命时,帝国主义又乘机攫取了关税现款保管权。将关税现款存入汇丰、德华、道胜、正金、东方汇理等外国银行。至此,清政府的财政税收大权已经丧失干净。
  (二)财政体制的变化和中央同地方的矛盾
  光宣两朝的财政体制在咸同开始变化了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具体表现为中央同地方在税收分配上的矛盾日趋激化,最后导致宣统二年中央同地方两级财政预算的出台。
  咸丰以前,清朝实行的是中央高度集权的财政体制。户部掌管一切财权,各省布政使司只是户部的派出机构,各省藩库只是户部银库的分库,一切收入归户部,一切支出由户部额定和核销。在财政体制上,只有中央财政而无地方财政。
  太平天国战争爆发后,长江中下游经济发达地区很快落人起义军手中,清政府赋税收入骤减,而军费开支猛增,部库空虚,中央无款可拨,各省纷纷截留税项,自行筹款,不入奏销,厘金、亩捐等捐派应运而生,迅速推广。咸丰四年(1854 年),清中央承认地方截留和自行筹款的合法性。这样,原有的一套财政管理制度被破坏,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开始瓦解。在地方大量截留的情况下,清政府为保证中央所需经费,不得不对原有京饷拨解制度进行变革,即由税收入库各省报部候拨改为税收入库前户部向各省调拨;并由户部调拨各省留支留储后的剩余,改为不论有无剩余,硬行定额调拨,亦即改"拨"为"摊"。这一变革意味着中央开始同地方进行财政收入的划分,增大了地方财政自主权,使当时开始出现的地方督抚攫取财权的作法合法化。中央集权财政体制进一步瓦解。
  财政机构及其隶属关系也逐渐发生变化。咸同后,督抚多由将帅兼充,军权在握,地位愈加显赫,布政使等相形见绌,现在又由督抚统管一省财政税收。布政使、盐运使等逐渐降为督抚属员。光绪三十三年《各省官制通则》更明定布政使受本管督抚节制,并为督抚属官,受其考核。结果,一省财政大权由布政使转到督抚手中,形成以督抚为首领,以省为单位,包括一省藩司、盐运使司、粮储道、税关监督等机构和财政局所在内的"块块"财政体系。
督抚权力的膨胀,"块块"财政体系的形成,进一步加剧了中央同地方争夺财政和收入的矛盾。
  随着中央集权财政体制的瓦解,财政重心由中央下移到各省地方,户部的直接收入减少,经常人不敷出,愈到后来愈严重。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清政府一方面采取措施收权,派员赴各省清理关税、厘金、盐税等各大税项,重申藩司由部直接考核;另一方面,决定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租税也分为中央用的"国税"和地方用的"地方税"两项。宣统二年又正式开始编制宣统三年财政预算。但是,中央、地方两级财政和税收,究竟如何具体划分,意见分歧,预算也未拿出统一方案。所谓清理财政、编制预算,仍然是纸上谈兵、徒具形式。
  (三)清末赋税制度的部分演变
  五口通商后,特别是到光绪中后期,随着帝国主义侵略的扩大、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的最后形成,作为财政制度核心的赋税制度也逐渐发生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继续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化;二是由以单一的农业税为主向农、工、商税并重的多元化税制转化;三是由直接税向间接税转化。
  中国封建时代的赋税以田赋(农业税)为主,工商杂赋为辅。此外还有各种名目的徭役。清代田赋主要包括地丁、漕粮、白粮及其耗羡。地丁自顺治起已是钱粮并征、以银为主,此后比重进一步向银钱倾斜。漕粮、白粮和耗羡是为满足八旗兵丁和皇室、文武百官食用,在苏、鲁、浙、皖、赣、豫和两湖征收的实物,但清初即有部分折征货币,此后随着商品经济和北方农业生产的发展,折征部分逐渐增大。太平天国战争期间,南北交通梗塞,有漕各省先后折征。此后时而折征,时而"归复本色",经多次反复,从光绪二十七年(1901 年)起,因缴纳赔款,一律改征折色。至此,清粮最终以货币税形式确定下来。
  工商杂赋中的一些实物税,如工部所辖税关征收的工程用料,贡茶,旗、官、学田租中的粮食,刍豆草料,金银和铜铅等铸币材料等,也先后全部或部分改为货币税。
  由以单一的农业税为主向农、工、商税并重的多元化税收转化,是光宣时期赋税内部结构的重要变化。鸦片战争前夕,农业税占赋税总额的70%以上,商业税和带人头税性质的盐课,分别不到15%。到同光之交,清政府的税人转以地丁、厘金、关税为要。至光绪二十五年,农业税的比重降到34%,关税、厘金等商业税的比重上升到48%。进入20 世纪,一方面由于清政府加强搜刮,盐课数额及其在岁人中的比重明显上升,甚至超过田赋;另一方面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商业税有了长足发展,除关税、厘金外,又新增资本主义工矿税。清政府的税人更加多样化。工商税的比重进一步超过农业税,宣统元年(1909 年),农业税占17%,而工商各税合计,其比重超过60%。
  咸同以前,基本上以土地和人丁为课税对象,因而以直接税为主,盐课、常关税和烟酒税等间接税不占重要地位。太平天国起义前,直接税占整个税收的75%以上,而间接税不到25%。进入光绪朝,随着厘金的推广和关税、盐课的增加,间接税比重迅速提高,甲午战争前夕已达60%左右,到辛亥革命前夕,更上升到75%左右,而直接税只占25%上下。
  四、日益严重的财政危机
  长期以来,清政府的财政状况一直在不断恶化。甲午战争和庚子之役后,由于两次战败,清政府的财政完全被巨额战争赔款和随之而来的外债摧毁,税收几乎全为帝国主义所控制,全国财政陷入空前的危机之中。
  (一)庞大的军费、赔款、债款、新政开支和财政赤字
  清政府管理财政的基本原则一向是"量人为出"。但是咸同以降,席卷全国的国内战争,使清政府的财源缩减,而超出往常的军费等项开支增加,"量入为出"的财政原则也就为"量出为入"、"找米下锅"所取代。甲午后,赔款、债款和军饷、战费、"新政"各费等额外支出,更是恶性膨胀,从中央到地方,人不敷出的情况愈加严重,财政赤字直线上升。
  军饷是清政府最大的支出项目,光绪初年前,约占财政收入的一半。此后又明显增加,甲午后,各种军事费用合计,达五六千万两,占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七八十。宣统三年预算,新军、旗绿、海军各饷和其他军事费用合计,共1.37 亿两,超过甲午前后全国财政收入的一倍半。
  战争赔款更是高得惊人。《马关条约》对日赔款加上赎辽费共2.3 亿两,庚子赔款更达4.5 亿两。此外还有1800 余万两的教案赔款,三宗合计6.98亿两。赔款数额如此巨大,根本不可能一次或短期内付清,于是,帝国主义将赔款直接转为借款,分期还本忖息。甲午、庚子两大赔款的偿付期限分别长达7 年和39 年。如此连本带利,上述三项赔款数额也就由6.98 亿两变成了12.5 亿两,几乎翻了一番。但是,即使化整为零,每年分摊的偿付额仍然远远超出清政府的财力,结果又只得借债还债。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 年),由各种赔款前后转化而来的外债已达14 笔,计银6.6 亿两,占当时外债总额的74%。偿付这些赔款以及由此所借外债,成为清政府长期而沉重的负担。
  结果只得借新债还旧债,债债相因,深陷帝国主义高利贷泥淖而不能自拔。巡警、司法、学堂等"新政"费用,数额也相当可观。据宣统三年预算,上述"新政"开支计4539 万两,这笔费用中的相当部分也是通过借债筹措的。财政支出的恶性膨胀直接导致财政赤字的扩大。光绪前期,清政府人不敷出、度支匮乏的情况已十分严重,各省地方尤为突出。山东、四川、贵州以及江苏、浙江、福建、广东、陕西、直隶、黑龙江等省,无不亏空巨大。甲午后,随着财政支出更大幅度的增加,各省亏空程度更是有加无已。多数省份的亏空部分超过收入的50%,最严重的甚至超过一至二倍。中央的财政赤字也在扩大。由庚子前的1000 多万两扩大到庚子后的3000 万两以上。到宣统三年预算,财政赤字已达8439 万两,相当于甲午战争前后全年财政收入的总和。清朝的财政已濒临完全崩溃的境地。
  (二)清政府的财政"补救"措施和搜刮政策
  日益加剧的财政危机使清政府的统治基础愈来愈脆弱,国家机器无法正常运转,甚至有大厦即将坍塌之感。因此,如何弥补财政亏空,摆脱财政困境,始终是光宣时期统治者财政活动乃至全部经济和政治活动的中心。
  光绪元年正月,光绪帝登基伊始,清廷即谕令户部和各省督抚核明财政收支,提出"补救"方策。户部应命提出切实规复丁漕旧额、妥为规划盐课关税,以裕部库的"补救"措施。由此形成惯例,凡遇部库不济或急需筹款,清廷计无所出,必令群臣百官出谋划策。于是各式各样的筹款办法和"补救"措施纷纷出台。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修路、开矿、建厂,兴办"洋务",增强国力,扩大收入来源;二是查垦荒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规复和增加田赋征额;三是集中财权,整顿财会制度,杜绝中饱和地方随意截留,将落入地方的财政收入重新收归中央;四是整顿和严格赋税征收制度,追缴旧欠,防止新欠;五是裁减兵员和机构,停办不急工程,核减官吏廉俸,紧缩财政开支;六是增加旧税,开办新税,加强赋税搜刮。这些措施,有的本身就需要大量资金,无力大规模兴办,或者很快由"养鸡下蛋"变成"杀鸡取卵";有的由于触犯统治集团的既得利益或地方利益,根本行不通。结果,唯一"行之有效"的筹款方策,还是增加赋税和捐摊,搜刮民财。
  甲午前的筹款条陈中,已有直接加税加捐之议,并部分付诸实施,如盐斤加价,盐商、牙帖、典当、沙田捐输和增加鸦片税等。从甲午战争爆发开始,增税成为清朝统治者筹款和"补救"财政的主要途径。是年户部所拟四项筹款办法中,就有三项(典当捐输、茶糖加厘和"土药"捐输)直接加税于民。未几又息借商款,开内债之先。光绪二十五年,户部又拟筹款措施六条,其中四条是增税。增税范围不断扩大。
  庚子前后,清政府的财政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境地。为了支付巨额赔款,唯有加重税捐搜刮和举借外债一途。当时各地直接在筹措赔款的名义下开办和加重的新旧税捐,"省省不同,府府不同,县县不同,名目不下百数十"。再加上推行"新政"和巨额军费开支,捐税更加苛繁。其中以田赋、盐课、厘金加征和杂捐摊派最为扰民。加征田赋的名目很多,范围最广。由于一再加征,全国田赋额大幅度上升,从光绪二十年的3150 万两增加到宣统三年的4967 万两,21 年间提高了60%。盐课盐厘加征和盐斤加价的幅度更大于田赋。清政府的盐课收入从同治前的一千一二百万两提高到宣统三年的四千余万两,约增3 倍。杂捐摊派更是五花八门。原有的契税、当税、牙税等旧捐急剧加重,新捐层出不穷。诸如房捐、铺捐、膏捐、彩票捐、赌博捐、牲畜捐、柴把捐、娼妓捐、车辆捐等,简直多如牛毛。清朝统治者为了筹措赔款、债款,中饱私囊,搜刮民财已经到了无孔不入、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
  (三)城乡人民的抗税抗捐斗争
  清政府无止境的增税苛敛,把广大人民推人了苦难的深渊,弄得民不聊生,因而激起了全国人民普遍而强烈的反抗。
  光宣两朝30 余年间,各地抗税抗捐斗争"层见叠出",从未停息,愈到后来愈频繁,尤其是甲午和庚子后,抗税抗捐风暴席卷中华大地。往往一案未结,一案又起,接连不断,且有逐年加增之势。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抗税抗捐案,光绪三十一年(1905 年)为90 余次,三十二年增至160 余次,三十三年更达190 余次。
  光宣时期的抗税抗捐斗争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针对名目繁多的税厘加征和捐派。不论田赋、盐课、厘金等原有税厘的加征,还是各种新增捐摊,无不遭到各地人民的普遍反抗。其中尤以抗缴厘金、房捐、铺捐和以推行"新政"为名的警捐、学捐的斗争最为激烈;二是针对地方官绅胥役的额外需索和刁难苛虐。苛捐杂税,人民已不堪重负,地方官胥绅棍的刁难和苛索中饱,更是雪上加霜。这就不能不激起人民更强烈的反抗。斗争形式既有请愿、歇工、罢市等"和平"行动,也有围攻和捣毁衙署、警局、厘卡、学堂以及捆绑、痛殴官吏等暴力斗争。甚至有的动用枪炮,围攻府城,以致"酿成巨案"。
  同以往比较,这一时期的抗税抗捐斗争有一些新的特点:第一,参加成员空前广泛,不仅有农民、手工业者、小商贩和城市贫民,而且有地主士绅、城镇工商铺户和手工业作坊主,还有会党和其他流氓无产者,乃至僧道、尼姑,几乎包括了社会的各个阶层。有的地区还有不少妇女参加,甚至成为斗争发动者和主力。第二,斗争的规模大、人数多、持续时间长。据不完全统计,光宣37年间,参加人数在千人以上的抗税抗捐斗争共有41 次,人数最多的超过10万。范围大的波及几个州县,坚持时间长的达数月乃至一两年。第三,不少地区的抗税抗捐斗争与反洋教斗争相结合。抗税乡民捣毁教堂或教民住宅,殴惩教民、教士或压内媚外的地方官吏,以惩罚逃避和转嫁税捐的洋教会及其教民,从而给传统的抗税斗争注入了反帝、反侵略、反投降的新内容。这些抗税抗捐斗争有的取得了局部或暂时的胜利。统治者慑于人民威力,或减低税率,或推迟新捐的开征时间,或撤换和惩办贪官污吏、土豪劣
绅,或修改、废除某些陋规和勒索项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捐税的恶性加重,舒缓了人民的痛苦。但更多的斗争遭到了清朝统治者的残酷镇压。
  为了扑灭反抗斗争烈火,统治者调动大军,使用洋枪洋炮,进行围剿,对抗税百姓"就地正法","格杀勿论",无数反抗者和无辜百姓惨死在反动派的枪口和屠刀下。
  第八节 危机四伏与帝国崩溃
  一、百日维新与戊戌政变
  当瓜分狂潮排空而起之时,一个以救亡为号召的维新变法运动在神州大地出现。这个运动在政治上要求改革政体,仿行西方一些国家的君主立宪制度,在经济上要求发展自由资本主义,建成大机器生产的工业化国家。
  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八日(1895 年5 月2 日),康有为联合在京会试的举人,发动了著名的"公车上书",全面地提出维新变法主张,大体上包括"权宜应敌之谋"和"立国自强之策"两个方面内容。前者针对日本侵略提出拒和、迁都、练兵等应急策略,试图达到"塞和款而拒外夷,保疆土而延国命"的目的。后者在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建设及文化教育方面都提出了一系列变法改制的重大设想。
  这次上书并没有被皇帝采纳,但康有为在这次会试中为进士,授为工部主事。他在以后的日子里,不断上书,并带领维新派在京津、上海、湖南等许多地方发起组织,创办报刊。成立学会,开办学堂,继续进行各种维新变法的准备活动。德国占领胶州湾后,康有为赶赴北京,向光绪皇帝上了第五书,痛陈中国面临危机,强调若再不变法图强,"皇上与诸臣,求为长安布衣不可得也"。要求光绪皇帝以俄、日为师,进行变法,明确主张在中国要设议院、开国会、定宪法,实行君主立宪政体等主张。这些内容是中国资产阶级维新理论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
  康有为的第五次上书终于被光绪皇帝所知,光绪皇帝颇为所动,欲亲自召见,被恭亲王阻止,只好命大臣传语问话。二十四年正月初三日(1898 年1 月24 日),康有为被请到总理衙门西花厅接受李鸿章、翁同龢、荣禄、廖寿恒和张荫桓等五大臣的询问。五大臣中政治观点不一,有守旧派、洋务派,也有维新派,从当时的问话气氛说,相当紧张,可以说是康有为代表的维新派与守旧派的一场激烈斗争。康有为驳斥了"祖宗之法不能变"的谬论,理直气壮地阐述了改革的必要性,是占了上风的。但是康有为看到守旧势力对变法的敌视,而光绪皇帝却能对他信赖,他的变法策略出现了重要变化。第一,他的变法理论从原来设议院、开国会,退为只要求开制度局和懋勤殿;第二,由原来的"兴民权"转变为依赖光绪皇帝的"乾纲独断";第三,他想到了先依靠皇帝变法,如果不成,则利用军事手段清除守旧派,然后再变法的想法。也就是说,他对和平变法和军事政变都有了一定的思想准备。
  西花厅辩论以后,康有为又连上两道奏折,并把他所著《日本变政考》和《俄大彼得变政记》等著作上呈光绪皇帝,请效仿明治天皇和彼得大帝进行变法。光绪皇帝把康有为的奏折和著作"置御案,日加披览,于万国之故更明,变法之志更决"。
  三月二十七日(4 月17 日),康有为于北京粤东会馆召开保国会成立大会,到会者200 余人。康有为作了讲演,以胶州事件为契机,开列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20 件罪状,说明中国已处于民族存亡的关键时刻,因此有必要成立此会,以求保国、保教、保种。与会者无不感奋,会议议决《保国会章程》30 条,《会讲例》19 条。
  后来保国会又有两次活动。从保国会的章程看,虽具有一些资产阶级政党的模式,但它的活动只是进行一些讲演,其组织形式散漫无章,所以仍是一个维新救亡的团体,不是政党。然而此会仍受到守旧派的恶毒攻击,军机大臣刚毅要求查办保国会。幸得光绪皇帝出面保护说:"会能保国,岂不大善,何可查究耶?"才免于灾难,然已难于活动,不得不自行解散。
  四月初十日,恭亲王奕?死。维新派加紧活动,御史杨深秀、翰林院侍读学士徐致靖和康有为接连上书请明定国是,以一众心。四月二十三日(6月11 日),光绪皇帝发布"明定国是诏",正式变法。
  "明定国是诏"的内容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指出当时的兴革形势,批评守旧者的横加阻挠,质问阻挠者,国家已搞到如此地步,再不改革,"岂真能制挺以挞坚甲利兵乎?"第二层明白指出,中国古代已有"五帝三王,不相沿袭",应因时兴革之说。因此,不能再蹈宋、明积习,"自王公以及士庶,各宜努力向上,发愤为雄",应该积极参与变法活动。第三层提出一项具体改革指示,即首先倡办京师大学堂,让军机处、总理衙门大臣会同议奏,号召官宦子弟入学。
  诏定国是后,光绪皇帝在康有为和其他维新官僚的协助下,发布一系列维新诏旨,至慈禧太后发动政变为止,共达200 余件。其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教四个方面。
  政治方面,选派王公宗室游历各国;修改各部院章程则例,使之"至善";鼓励士民上书言事,不许阻隔;改良庶政;裁撤冗员闲曹,如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仆寺、大理寺,外省裁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及东河总督;又令旗人自谋生计等(特权阶层甘自信退出的好题材)。
  经济方面,命各省整顿商务,成立商务局;速办芦汉、粤汉、沪宁铁路;令兼用中西方法,兴办农业;奖励发明创造,准予专利权,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饬办商会,鼓励私人办工厂;于京师设矿务局和铁路总局;令多开沿海沿江口岸,发展对外贸易;于京师设农工商总局;令各省速设农工商分局;命开京西铁路;令京师和各口岸都设立邮政局;令产丝、茶各省议定茶丝章程;命户部依照西法编制国家预算等。
  军事方面,谕令陆军改练洋操,整顿编制,精造武器;明令八旗、汉军一律按西法编练,并力行保甲,创办民团;令各省筹款,制造军舰,扩大海军;文教方面,谕令设立京师大学堂,将官书局和译书局并入其中;令废八股、改试策论;令奖励私人办学,变通武科举考试制度;令各地旧书院兼习中西课程,凡不在祀典的祠庙一律改为学堂,又令各省举办中、小学堂;下令举行经济特科,由各省推荐人才保送京师备考;令筹设水师学堂和铁路、矿务等专门学堂,设立海军学堂;令各省选派学生留学日本;奖励私办农工商学堂;在京师设立医学堂,设立报馆;令设茶务学堂,蚕桑公院等。
  在短短的100 天中,光绪帝撇开了军机处和总理衙门,依靠康有为等维新派进行了雷厉风行的改革,发布了这么多的维新上谕,表现了他的紧迫感和坚定性。这些变法诏令在政治上提倡广开言路,鼓励官民上书言事,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权政治。光绪帝破格用人,依靠有新思想的青年官员进行变法,是对国家官制改革的创举。在经济上提倡发展工农商各业,提倡民办企业,发布给奖章程,体现了发展中国民族工商业的大计方针。在文教方面,宣布废除八股文,创办新式学校,奖励发明创造。在掖才典章和兴学育人方面有了部分改制的新意。
  但是,由于康有为和光绪皇帝等人的历史局限和守旧派的压迫,维新上谕中没有出现变法最根本的内容,即立宪法、设议院、开国会,而代之以较低层次上的开制度局和懋勤殿等要求。事实上,懋勤殿也没有开起来。维新诏旨虽多,真正实行的却寥寥无几。
  光绪帝对于中央部院大臣和地方督抚大吏的拖沓和抵制大为恼火,多次传旨申斥。七月初十日(8 月26 日),光绪帝明发上谕申斥两江总督刘坤一、两广总督谭钟麟和直隶总督荣禄。刘坤一受到申斥后,敷衍上了几道响应新政的奏折;谭钟麟仍然不置一词,而荣禄则知道自己与皇帝及维新派的嫌隙已深,便加快了与慈禧密谋政变的步伐。
  湖南省的维新运动搞得最为活跃,开学校、办学会、举办实业等许多新政都得到了巡抚陈宝箴的大力支持。陈宝箴的态度一直遭到守旧势力的攻击。光绪帝则多次下旨切责顽固派,表扬陈宝箴,鼓励他坚持定见,不为浮言所惑。
  光绪帝深感推行变法而没有变法的权力机构不行。但维新伊始,慈禧就逼迫光绪皇帝下旨:凡文武二品以上官员的补授都要到太后处谢恩,使具备高位和实权的变法机构难以建立。尽管如此,光绪帝还是进行了努力和斗争,试图摆脱束缚,建立变法的权力机构。根据保荐,他传旨征召康有为、黄遵宪、谭嗣同、张元济和梁启超等五人。他十分想重用康有为,但受到守旧大臣的反对,只命其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却给了他专折奏事的特殊待遇。礼部尚书许应騤、怀塔布数次阻挠部员的改革要求,七月十九日,光绪帝将礼部六堂官全部革职,代之以维新派的李端棻、徐致靖、阔普通武、王锡善等。第二天,光绪帝又赏谭嗣同、杨锐、刘光第、林旭四人为四品卿,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预新政。"军机四卿"的攫用,标志变法权力机构的形成。四卿地位虽不高,但他们所处的位置重要,时人以"维新宰相"目之。维新运动兴起后,清廷皇室和绝大多数满洲大臣极力反对变法,一方面出于守旧,另一方面出于民族偏见。他们认为,改革会使他们建立200 多年的满族政权瓦解,丢掉他们的特权。军机大臣刚毅所言"改革者汉人之利也,而满人之害也",表达了满洲贵族的阴暗心理。这种偏见成为变法运动难以逾越的沟垒。何况在维新志士的议论中确也存在着"反满革命"的成分。谭嗣同就是一个典型。一系列维新诏令都指向取消满族特权,更激化了满汉矛盾。于是,又传出太后将于天津阅兵之时施行废立皇帝的风传。康有为等大感紧张,忙于寻求对策,并计划"招集好将",武装围攻圆明园,捕杀慈禧太后。另劝光绪帝召见袁世凯,令其诛荣禄,带兵勤王。
  守旧派早就作好了反扑的准备。七月下旬,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来华,维新派康有为等十分兴奋,请光绪帝委他为维新"顾问"。守旧派则十分惊慌,八月初三日(9 月18 日),杨崇伊上书称,伊藤博文到京"将专政柄",坚请太后重新"训政",使天下"转危为安"。初四日,荣禄也从天津来到北京,与慈禧密谋政变。当天晚上,慈禧从颐和园回皇宫,幽禁了光绪皇帝,是为政变。初五日,慈禧太后为免出意外,照常安排光绪帝召见伊藤博文和袁世凯。初六日,才公布"重新训政",至此,百日维新结束,康有为、梁启超等逃亡海外,谭嗣同等四京卿和杨深秀、康广仁被杀,其他维新派官僚被分别革职,一切旧制恢复。
  二、庚子事变与《辛丑条约》
  慈禧重新训政后,先想毒死光绪帝,不过没敢贸然行动;后来又说光绪帝患病,如无人异议,就实行废弑。但她的计划遭到国内外各方面反对。到光绪二十五年底,又设计出一个新的废立计划。十二月二十四日,诏以郡王载漪之子溥儁为"大阿哥",正式作为皇储,准备取光绪帝而代之。慈禧要求各国公使进宫朝贺,遭到拒绝。这使她极为恼火。从上一年至本年,她所作的各种努力都是为了废掉光绪帝,另立新君。史称"戊己废立"。
  就在她的废立阴谋不断遭到列强和李鸿章、刘坤一等内外大臣不认同的时候,"扶清灭洋"的义和神团出现在她的眼前了。几年来,国内局势的动荡,工业化步伐对自然经济的冲击,再加上外国教会势力的膨胀,给直隶、山东人民的生活增加了不安。处于穷乡僻壤的农民和手工业者把动荡不安的原因归结于中国来了洋教堂和洋人,于是,民间"原为保卫身家,防御盗贼"的练拳"亮拳"开始转变为打击洋人的"闹教"了。庚子义和团运动迅速兴起于山东和直隶,他们的口号多是"扶清灭洋"、"保清灭洋"、"兴清灭洋"、"顺清灭洋"、"助清灭洋"等,内涵相同,提法各异。共同点是不反对清政府,反而表示对清政府的帮助和拥护,只是当政府派兵弹压时才抗官拒捕。
  慈禧太后对义和团的态度有一个演变过程。光绪二十五年十月,针对山东、直隶交界地区群众"闹教",她指示地方官要派兵弹压;到了十二月,她开始允许对义和团区别对待,不再一概视为匪徒,这是宽容政策。这一政策的转变,使一些官员公开同情并接近义和团,对义和团的发展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义和团的精神支柱是"神助灭洋"。这种精神支柱虽表现了宗教迷信色彩,但在科学不发达的国度里,很能得到广大人民的崇信,以至从官到民都认为它的行为符合天意,连清廷当权人物也多对义和团的神功深信不疑。二十六年四月(1900 年5 月),义和团在畿南"涞水找官"之后,又占领了涿州城。
  在朝廷中,亲贵大臣如大阿哥的父亲端郡王载漪和他的叔辈载濂、载澜,庄亲王载勋,军机大臣刚毅、徐桐,礼部尚书启秀等都主张利用义和团去剿杀洋人。他们在朝廷中树党对太后施加压力。但太后对义和团是否真的忠勇可靠还不放心。因此派刑部尚书兼顺天府尹赵舒翘和军机大臣刚毅等先后前往观察。赵在视察之后,明知义和团只是市井之人,以之对外战争,"殊不足用",但回京后"含糊复奏",不敢明言;而刚毅则绘声绘色地作了一番表演,使慈禧太后误以为义和团真有神功。
  四月末,各国使节及在京洋人预感"最大的不幸事件即将来临",要求派卫队进京保护使馆。得到总理衙门的同意。五月,局势更加对洋人不利,各国公使认为卫队人数太少,成立以英国海军中将西摩为首的各国联军,并立即由天津北上进京,引起清廷极大不安。二十日,慈禧太后再次召大臣人官商讨对策。会上两种意见针锋相对,一种意见主张"剿乱民,以退洋";一种意见主张利用义和团以对付外人。最后,慈禧太后决定"招团御侮"。慈禧对义和团的政策由弹压到宽容,再到"招团御侮"的转变,也就是从剿到抚,再到用的过程。朝廷既已决定利用义和团,义和团遂在京津保地区迅猛发展,且有进入北京的趋势。西摩联军共2000 人,沿途受到义和团和受义和团影响的部分清军的阻截,损失很大,被迫退回。各国驻大沽口守军将领决定对中国采取强硬手段。二十日这天,向中国大沽口守将罗荣光致送最后通碟,要求于明日两点钟前交出大沾口炮台,否则即开炮轰夺。罗荣光断然拒绝。各国提前即于当日夜11 时开炮轰击。次日晨,大沽炮台失守。
  在太后身边的重臣荣禄希望太后能顾及国际法准则。二十一日,坚请太后准许把各国使节护送到天津。太后也表示同意。但各国使节认为不可靠。延至二十四日,德国公使克林德径自到总理衙门,准备指责中国违背国际法。在途中被八旗兵恩海枪杀。这一事件把慈禧推向了悬崖。她及其近臣都感到十分解恨,并更加轻视洋人。一时,从京内义和团到朝内大臣的仇外情绪都膨胀起来。
  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五日(1900 年6 月21 日),慈禧太后正式向各国宣战。但是宣战的结果除了天津方面有直隶总督裕禄向来自大沽口的各国联军作战外,就是北京的官军和团民向各国使馆和北堂的围攻。由于重臣荣禄和南方督抚如李鸿章、刘坤一和张之洞以及驻海外使节的反对,对使馆和北堂的围攻打打停停,两月不下。
  未作任何准备即向多国同时宣战,愚昧之极
  在顽固派大臣如痴如狂地引义和团入京杀逐洋人,并延及和平居民,京内秩序大乱的时候,只有袁昶、许景澄、徐用仪、联元、立山等五个大臣不计个人安危,公开与载漪、刚毅等立异,提出他们的解决时局的方案。慈禧和载漪等对他们极为嫉恨,在八国联军逼近北京前夕,未经审讯即予斩决。是为"五大臣被杀"事件。TC
  二十八日,即宣战后第三天,盛宣怀在上海分别发电给李鸿章、刘坤一、张之洞,初步提出东南互保纲领。所谓东南互保,是主张在尚未被义和团控制的东南地区实施镇压义和团,保卫外国使馆和教堂,以争取与洋人和解的办法。三十日,刘坤一和张之洞指定上海道余联元为中方代表,盛宣怀为帮办,与各国驻上海领事正式开会,议定东南互保章程九条。第二天把这一约稿电寄李鸿章等沿海沿江督抚和清廷驻外使节,要求他们向各驻在国进行疏通。东南互保的宗旨主要是避免洋兵进入长江,中国的条件是自己承担保护洋人的责任。
  西摩的联军于宣战后第五天才回到天津。这时,各国新的联军正在进攻天津。义和团和清军都进行了艰苦的抵抗。六月十三日(7 月9 日),守将聂士成牺牲于八里台。十八日,联军占领天津,大肆抢掠。七月初十日,各国联军自天津向北京进发,人数有1.6 万至2 万。七月十二日(8 月6 日),联军攻占杨村。直督裕禄见各军纷纷后退,知事不可为,自杀而死。十三日,清廷授李鸿章为议和全权大臣,准备求和。但联军仍在进军。二十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城,慈禧太后于当夜天未亮即携光绪换上民装逃出西便门。联军进入北京后,曾特许军队公开抢劫三日,而后继以私人的抢劫,强奸,屠杀。中国国家文物及珍宝被劫掠无数。李鸿章和奕劻奉命与联军谈判。但联军故意迁延,从七月联军进京,到第二年七月才正式签约。二十六年十月下旬,中外达成议和大纲。十一月初七月(1900 年12 月28 日),清廷承认议和大纲十二条。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 年9 月7 日),清政府全权代表与德、奥、比、西、美、法、英、意、日、荷、俄等11 国代表签订《辛丑条约》,另有附件19 款。主要内容为:
  第一,清廷派专使至德、日,向被害外交人员的国家代表大清皇帝致惋惜之意,并为克林德在遇难处立碑。第二,惩办排外的官员,在曾发生排外行动的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具有排外性质的组织,"违者皆斩"。如地方官镇压不力,即行革职,永不叙用。第三,削平北京至大沽口沿线的所有炮台,北京至山海关间十二个战略要地准许各国驻兵,对中国实行军火禁运两年以上。第四,北京东交民巷一带辟为"使馆区",各国可于此驻兵,中国人不准在界内居住。第五,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第六,中国向各国赔偿白银4.5 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四厘,本利合计为9.82 亿两。在此之外还有地方赔款2000 万两,因此总数超过10 个亿,中国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担保。《辛丑条约》给中国造成的主权丧失空前严重,给中国的教训也极端深刻。自此,清朝统治者完全屈从于外国侵略势力。上自皇太后,下至顽固官绅,过去那种传统的虚骄之气全部崩溃。在西方列强压力下,他们决心"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以确保自己的统治地位;签约后,则索性门户洞开而高谈改革了。
  三、慈禧"新政"和"预备立宪"
  光绪二十六年七月二十六日(1900 年8 月20 日),慈禧太后在西逃途中,以光绪皇帝名义发出罪己诏,承认对这场民族劫难"负罪实甚"。十月初十日,到西安后再次发布上谕,对"酿此大衅"表示"痛自刻责",并许诺要更新政治。十二月初十日(1901 年1 月29 日),颁布改弦更张诏。承认改革的必要性,说:"世有万古不变之常经,无一成罔变之治法。大抵法久则弊,法弊则更"。要求臣下"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抒己见,通限两个月内悉条议以闻。"同月二十五日,再次以光绪帝名义下自责之诏,同时声明三项政策:第一,对外政策以"固故邦交"为重;第二,承认参与东南互保的疆臣为正确;第三,重申改革势在必行。这两道上谕发出后,作为清廷主要支柱的地方疆吏反应仍是冷淡。
  二十七年三月初三日(1901 年4 月21 日),清廷为了推动变法,下令成立督办政务处,派庆亲王奕劻,大学士李鸿章、荣禄、昆冈、王文韶,户部尚书鹿传霖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遥为参预。上谕规定督办政务处总揽一切新政事务。其后,督办政务处的督办大臣和参与大臣屡有变动,袁世凯、孙家鼐、张百熙、瞿鸿禨、徐世昌、铁良等先后都曾参与其事。督办政务处的成立,结束了地方督抚的观望。
  三月初七日(4 月25 日),山东巡抚袁世凯率先提出新政意见10 条。要点为充实武备、改进财政、开通民智、递减岁科乡试取中名额、增设实学、派遣留学生等等。五月二十七日、六月初四日和二十七日,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湖广总督张之洞联衔会奏,连上3 份变法奏折,时称"江楚会奏三折"。第一折为《变通政治,人才为先,遵旨筹议折》,专言育才兴学,进行教育和考试制度改革。第二折为《遵旨筹议变法,谨拟整顿中法十二条》,涉及吏治、军事、司法和八旗生计等四个方面。第三折为《遵旨筹议变法,谨拟采用西法十一条》,专言在各领域里引进并使用西学和西法等事。八月二十日(10 月2 日),上谕命督办政务处按照三折内容,随时设法举办。这样,江楚会奏三折成了清廷推行新政的纲领性文件。从二十七年三月成立督办政务处起,到三十一年十一月成立学部止,清廷革新官制、吏制和法制方面的措施相继出台。
  五年内在革新官制方面的新政令共有20 余道。二十七年六月初九日(1901 年7 月24 日)谕令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二十八年一月十七日,下诏裁撤河东河道总督缺;同月二十七日将詹事府归并于翰林院,并裁撤通政使司;三十日,设京师工巡局。四月命肃亲王善耆为步军统领兼管工巡局事务。二十九年七月,设商部,以载振为尚书。八月裁路矿总局,所有事务归于商部通艺司。九月,设财政处,命那桐、奕劻、翟鸿禨办理户部财政处事务。十月设练兵处。十二月设商标注册局。三十年八月栽并内务府司员。十一月,裁撤湖北、云南两省巡抚,由湖广、云贵总督兼管。三十一年六月,裁撤盛京户、礼、兵、刑、工五部侍郎缺。同月裁广东巡抚,以两广总督兼管。八月裁奉天府尹兼巡抚缺,改奉大府丞为东三省学政。九月,诏设巡警部,以徐世昌为尚书,毓朗、赵秉钧为左右侍郎。十月,设立学部,以荣庆为尚书,熙英、严修为左右侍郎,并将国子监并入学部。官制改革的目标在于裁并旧机构,增设新机构。
  同时在革新吏治方面相继采取了一些措施,如省案卷、去书吏、汰差役;停止捐纳实官;废除题本制度;裁"陋规"定为"公费"等。从光绪二十八年起,展开法律革新工作。二月,诏令出使大臣查取各国通行律例,以供开馆编纂。四月,命沈家本、伍廷芳参酌各国法律,修订现行律例。七月,命刘坤一、张之洞采择各国矿务办理情形,议订章程。二十九年三月,谕令载振、袁世凯、伍廷芳先订商律。十月,颁布了第一部具有法律性质的《奏定重订铁路简明章程》,鼓励华人办路,有维护主权之意。
  本年十一月,颁布张之洞等厘订的《学堂章程》计16 册,成为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近代教育法规。十一月,又批准了商部制定的《商会简明章程》计26 款。十二月,颁布《大清商律》。三十年二月,商部厘定的《公司注册章程》获清廷批准,鼓励中外商人自由发展工商业。五月,商部奏定《矿务章程》38 条,体现了鼓励民族资本,保护国家资源的宗旨。修改大清律例的工作也有进展,废除了凌迟、充军、刺字等非人道的刑制,至三十一年,批准沈家本等所奏,将大清律例中过时、重复、无关及过苛律条删去344 条。
  清廷的官制、吏治和法律方面的革新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朝野上下多指责为形同具文,并无实际。或谓:"徒以媚外人而欺吾民也"。因此,社会更加动荡不安。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中一些驻外使节和纣疆大吏从自己的得失出发,呼吁清廷实行立宪。
  三十一年六月十四日(1905 年7 月16 日),清廷两次发布上谕,派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绍英五大臣出洋考察各国政治。八月二十六日(9 月24 日),五大臣出发,清廷送行。10 时许,革命党人吴樾于正阳门火车站炸五大臣,仅伤及载泽、绍英,吴樾自己牺牲。五大臣行期推迟。九月二十八日,清廷改派山东布政使尚其亨、顺天府丞李盛铎会同载泽、戴鸿慈、端方出国考察政治。
  十一月十一日(12 月7 日)戴鸿慈、端方偕熊希龄等自北京出发,二十三日自上海乘船赴美。三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离美赴欧,经英、法、德、瑞典、挪威、奥匈、俄、荷兰、瑞士、意大利等国,于十月三十日返国。载泽、尚其亨、李盛铎一行于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从北京出发,十二月二十日从上海出国,赴日本、美、英、法、比利时。李盛铎留为驻比利时公使。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载泽和尚其亨等回到上海。六月三日回到北京。
  光绪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二日(1905 年11 月18 日),即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的前18 天,清廷谕令政务处五大臣筹订立宪大纲。二十九日,清廷耐人寻味地下达两道谕旨:一是诏令各省督抚严禁革命排满思想;二是谕令政务处五大臣设立考察政治馆,选择各国政治与中国体制相宜者,斟酌损益,编纂成书,候旨裁定。在以后的8 个月中,清廷的主要活动是组成考察政治馆班子和阅看考察政治大臣的考察报告。三十二年六月中下旬至七月初,清廷频繁召见出国四大臣,其中召见端方3 次,载泽2 次,戴、尚2 人各1 次。四大臣都说中国应该及时立宪。慈禧虽然"动容",但仍指示反复讨论。清廷内部立宪与反立宪两派进行了激烈的争吵。端方强调立宪可以给人民"于政治上导以新希望",达到杜绝革命的目的。载泽在密折中说,立宪有三大好处:一是皇位永固;二是外患渐轻;三是内乱可弭。七月初八、初九日,清廷举行廷议,辩论激烈。拥护立宪者为奕劻、徐世昌、张百熙、袁世凯;反对立宪者为孙家鼐、荣庆、铁良;有条件地支持立宪者为瞿鸿禨和载沣。七月十三日,清廷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诏旨,声称立宪的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立宪的日期不能预定,须"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十四日,颁布筹备改革官制上谕,并任命载泽、袁世凯等14 人为编纂官制大臣。十六日,官制编纂大臣在颐和园开第一次会议。越二日,官制编纂馆在海淀朗润园成立。八月初一日(9 月18 日),官制编纂大臣厘定官制编纂宗旨5 条,上报清廷。
  改革官制事关各级官吏的既得利益,因此许多官员激烈地反对改革。经过40 余天的争吵,九月十六日奕劻等奏上议定中央官制改革方案。内容包括内阁官制、各部官制、各部官制通则、各院官制、军谘府官制、阁部院官制节略、法部节略、资政院节略等。新的中央各衙门以内阁为首;以下为外务部、吏部、民政部、度支部、礼部、学部、陆(海)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部。与内阁平行的机构为资政院、审计院、军谘府、都察院、大理院。共计11 部4 院1 府。这样,军机处不废自废。但3 天后,中央官制正式发表时,照旧用军机处,不用内阁。再经宣布新授各官,在军机大臣3人中有满2 人,汉1 人;在各部尚书11 人中有满蒙6 人(其中皇族4 人),汉5 人。亲贵揽权的迹象暴露出来了。
  三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1907 年7 月7 日),官制编纂馆根据各省意见,厘定了限期15 年一律通行的《各省官制通则》,计34 条,突出司法与行政的分离。同日清廷批准,谕令各省改按察使为提法使,增设巡警和劝业两道,裁撤分守分巡道。当月,任徐世昌为东三省总督,并首先在东三省进行地方官制改革,废除旗民两重制,加强对地方的治理。
  修订法律的工作也在进行。三十二年撰成《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5 章260 条;三十三年编成《大清新刑律草案》总则17 章389 条,分则36 章,新律例1066 条。因大量吸收欧美法律条款,并采用陪审制度,各省督抚多认为难以通行。经反复修改,将总则17 章定名为《大清现行刑律》,颁布施行。
  三十三年七月初五日(1907 年8 月13 日),清廷把原来的考察政治馆改为宪政编查馆。该馆围绕预备立宪进行了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调查国情;第二,统一核定各部院、各省所定单行法及行政法规;第三,筹备议院并厘定宪法。三十四年八月初一日(8 月27 日),宪政编查馆大臣奕劻、资政院大臣溥伦等会奏宪法、议院法、选举法大纲及九年逐年筹备清单。同日清廷降旨批准。
  钦定宪法大纲分为两部分,对君上大权的规定用了14 条,对臣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用了9 条。第一次从法律条文上宣布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居住权、言论著作权、集会结社权、人身安全权,公民的纳税义务也纳入法律轨道了。但大纲着力于保护君权,甚至扩大君权,是公然违背历史潮流的。清廷的立宪动机大白于天下。(这些内容都需要查对原文)
  四、军事制度的演变
  清廷在咸同国内战争之后,鉴于八旗和绿营兵的彻底腐败,不得不将湘淮军等一部分乡勇留驻于较大城市和战略要地,称为防军。同治九年(1870年),清政府下令裁减勇营,经多次裁减,湘系防军只留刘松山等部1 万多人,左宗棠部湘军因在西北作战,没有裁减。李鸿章的淮系防军盛时达200多营,到光绪四年(1878 年)减至80 多营,到光绪二十年(1894 年)中日甲午战前仅剩49 营约2.1 万多人。
  防军不归兵部直接统辖,由个人招募。清廷为了达到制约目的,从原来的绿营兵中挑选一部分官兵,配以洋枪洋炮,聘请洋人教练,称为"练军"。但练军的营制饷章全仿湘军制度。防军和练军很快都腐败了。到甲午战争时,参战的部队大部分溃败。为了维持统治,内外臣工都以"筹饷练兵为急务",要求建立一支新式武装。
  光绪二十一年(1895 年)正月,胡燏芬开始在天津小站练兵,共成10 营,步、炮、马、工4750 人,号"定武军"。十月初三日(11 月19 日),清廷决定由袁世凯接办,共7000 人,称为"新建陆军"。在北洋编练陆军的同时,南洋也组建了"自强军",由张之洞从两江总督卫队、护军营中挑选士兵2600多人,进行新式训练,营制饷章都仿德国。
  戊戌政变时,新建陆军已初具规模。政变后编入荣禄的武卫军,称右军。武卫军的各项章程都以武卫右军为准。武卫右军扩展到1 万人左右。义和团运动期间,袁世凯曾带兵赴山东镇压。二十七年,李鸿章死,清廷调袁世凯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这时他的部队超过2 万人。袁世凯接受清廷的指示,拟定募兵章程,为即将实施的新政服务。袁世凯乘机再次扩军。二十八年四月(1902 年5 月)编成北洋常备军左镇。次年编成北洋常备军右镇。二十九年七月,清廷命铁良到保定编练京旗常备军,至三十一年编成。
  清廷为了加强新军建设,于二十九年十月十六日(1903 年12 月4 日)成立练兵处,派奕劻为总理练兵大臣,袁世凯为练兵大臣,铁良为襄办大臣。实权操于袁世凯之手。
  光绪三十一年春,全国新军统一番号,京旗常备军定名为陆军第一镇,移驻京师;其余五镇都是袁世凯所练。至此,北洋六镇全部成军。常备新军的编制分为军、镇、协、标、营、队、排、棚,相当于后来的军、师、旅、团、营、连、排、班。各级军官,军称总统,镇称统制,协称协统,标称标统,营称管带,队称队官,排称排长,棚称正副目。每镇包括步、马、炮、工程、辎重等兵种。北洋六镇共有兵力八九万人左右。
  袁世凯手握重兵,皇族不满。三十二年九月二十日(1906 年11 月6 日),清廷决定兵部与练兵处及太仆寺合并为陆军部。因"陆军部总持军政",袁世凯被迫交出第一、三、五、六镇归陆军部管辖,仍掌握第二、四两镇兵权。三十三年,清廷以明升暗降方法,任命袁世凯为军机大臣兼外务尚书,撤其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职位,袁世凯被迫交出第二、四镇兵权。至此,他虽全无兵权,但仍暗中操纵北洋各军。
  三十三年七月,清廷提出在全国建立36 镇(师)的计划,按省分配,立定年限。具体方案除京师4 镇、直隶两镇已经编练完毕外,奉天、黑龙江、吉林、浙江、福建各为1 镇,限两年完成;山东、山西、陕西、新疆各为1镇,限3 年完成;江苏、湖北各为2 镇,限3 年完成;河南、安徽、江西、湖南、热河、江北(指苏北)各为1 镇,限4 年完成;广西、广东、云南、贵州、甘肃各为2 镇,限5 年完成;四川3 镇,限3 年完成2 镇,另一支由度支部和陆军部统筹拨款。这次大规模的编练新军,完全仿北洋6 镇的制度进行。扩建新军的经费少数由国家拨款,其余由各省督抚就地筹款。各省多以筹款困难,迟迟进行。到1911 年10 月武昌起义止,全国只编练成14 个镇,18 个混成协,4 个标,1 个禁卫军。在确定建立36 镇后,清廷又确定了广设军事学堂的方针,规定军事学堂分为陆军小学堂、陆军中学堂、陆军兵官学堂、陆军大学堂等4 级。在正规学堂之外,清政府还要求各省成立速成陆军学堂,并在省城成立讲武堂。另派大批留学生出国学习军事。
  三十三年(1907 年)六月,清廷着手将各省绿营和团练等杂牌军编练为巡防营,作为后备兵和地方警卫部队。巡防营的编制分为步兵和马兵两部分。到辛亥革命前后,各省巡防营达155 个。
  在编练陆军的同时,清廷也颇注意于重建海军。光绪二十二年(1896 年)十月,向英国阿摩士庄厂订购"海天"、"海圻"两艘巡洋舰,是为甲午战后中国海军中最大的军舰。同年,在德国订购"海筹"、"海容"、"海琛"3 艘巡洋舰,这5 艘军舰是清海军最后一次向外国购买的大型战舰。此外,清政府在国外订购了辰、宿、列、张4 艘雷艇,在英德订造了飞霆、飞鹰两艘驱逐舰,在德国订购了海龙、海华、海表、海犀4 艘鱼雷艇。
  光绪二十五年(1899 年),清廷授叶祖珪为北洋水师统领,萨镇冰为帮统,置海军统领衙门于天津紫竹林。海军成立后,曾力遏意大利乘火打劫索租三门湾的要求;派海军到南洋新加坡、爪哇等地保护并慰问华侨,受到热烈欢迎。三十一年(1905 年),萨镇冰继任为统领。
  三十四年十月,载沣摄政,成立海军部,命其弟载洵控制海军。宣统元年(1909 年)五月,清廷命贝勒载洵、提督萨镇冰为筹办海军事务大臣,将南北洋舰队归并统一,以程壁光为巡洋舰队统领,以沈寿堃为长江舰队统领。同年,载洵与萨镇冰赴欧洲考察各国海军。宣统二年,命载洵为海军大臣,谭学衡为副大臣,萨镇冰为海军统制,定海军人员官阶如陆军之三等九级。在海军舰队中派人一些满人以取代汉人为军官。这些满人不仅没学过航海技术,甚至汉字也认识不多。纯为监督汉人。
  萨镇冰出任统制后,设统制部于上海,统制巡洋和长江两舰队,着手进行整顿。编巡洋舰海圻(海天舰先已触礁沉没)、海容、海琛、海筹、建威、通济、飞鹰、舞凤、联鲸等舰及湖鹗、湖鹏等四鱼雷艇为巡洋舰队。以程璧光为舰队统制。编楚豫、楚泰、楚观、楚谦、楚同、楚有、江元、江亨、江利、江贞等炮舰为长江舰队,以沈寿堃为统制。
  五、考试制度的改革
  在中国历史上曾经起过积极作用的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清两代,它的消极作用越来越明显。不少有识之士,对科举制度学用脱节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批评。特别是从明朝开始,以八股文作为考试的主要内容之后,更是受到人们的抨击。八股文之害,明末清初已有人说得惊心动魄,甚至说八股文断送了明朝的江山,用讽刺的手法虚拟了一个故事,说有人以"礼单"贴于朝堂上曰:"谨具大明江山一座,崇祯夫妇二口,奉申贽敬。晚生文八股顿首拜。"顾炎武说:"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非但四百六十余人也。"
  康熙初年四大臣辅政期间,认为"八股文章,实于政事无涉",曾一度停试八股,改用策、论、表、判。乾隆三年兵部侍郎舒赫德上疏主张废除科举制度,说:"科举之制,凭文而取,按格而官,已非良法,况积弊日深,侥幸日众。""应将考试条款改移更张,别思所以选拔真才实学之道。""今之时文,徒托空言,不适于用,此其不足以得人者一;墨卷房行,辗转抄袭,肤词诡说,蔓衍支离,此其不足以得人者二。"
  舒赫德反对科举的理由,说得一针见血。维护科举制度的人,也把维护的理由说得一针见血,例如鄂尔泰就说过:"非不知八股为无用,而牢笼志士,驱策英才,其术莫善于此。"
道咸以后,不断有人对科举制度提出改革的建议。有人奏请开制器通算科,有人奏请设立通译学堂着重教授西方语言文字,有人奏请开算学科,有人奏请停止武科,有人奏请武科改试洋枪,有人奏请开艺学科凡精工制造、通知算学、熟悉舆图者均准与考,有人奏请将明习算学人员量予科甲出身,有人奏请武场停试刀石改试枪炮,有人奏请乡会试第三场及各项考试策论宜专问时务。各种意见,纷纷扬扬。这些对科举制度的小改小革,均遭礼部议驳。唯一被采纳的改革是光绪十四年(1888 年)乡试,总理衙门开算学科,取中举人一名。这是我国科举制度实行西学与中学同考的开始。
  光绪二十四年(1898 年),也就是戊戌变法那年,改革科举制度的呼声,朝野上下,空前高涨。维新派人士的改革方案中,科举制度是改革的重点对象。他们认为变法的首要之举,在于废八股、罢科举、兴学校。中过进士的康有为就向光绪皇帝力陈科举之弊,把八股之害说得惊心动魄。他说:"今群臣济济,然无以应事变者,皆由八股致大位之故。故台、辽之割,不割于朝廷而割于八股;二万万之款,不赔于朝廷而赔于八股;胶州、旅、大、威海、广州湾之割,不割于朝廷而割于八股。"光绪皇帝在"百日维新"之前,就已采纳臣下的奏请,于二月二十六日(3 月18 日),诏武乡试自光绪二十六年、会试自二十七年、童试从下届开始,一律改试枪炮,裁去默写武经一场。在"百日维新"期间,更是接二连三地下诏,对科举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五月初五日(6 月23 日),诏自下科始,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废除八股,改试策论。五月十八日(7 月6 日),诏令嗣后一切考试,一律不用五言八韵。七月初三日(8 月19 日),诏令嗣后一经殿试,即行授职,停止朝考并罢试诗赋,亦不凭楷法取士。
  好景不长,八月初六日(9 月21 日),戊戌政变发生,慈禧太后再次垂帘听政。不久便下令恢复乡、会试及岁科考旧制,仍用四书文试帖经文策问等项分别考试,并停罢经济特科。又诏武场童试及乡会试均仍照旧制,按马步箭刀弓石等项,分别考试。科举制度的改革,暂时成为昙花泡影。
  但是,改革的潮流是任何人也无法抗拒的,即使像慈禧太后那样顽固保守而独揽大权的人,面对政治改革的潮流也不得不把她两年前视为悖逆祖法而宣布废除的一些新政,付诸实施。光绪二十七年七月十六日(1901 年8 月29 日),下诏自明年起,改革科举,乡会二试,罢时文诗帖,废八股文,以经义、时务、策论试士,停止武科。八月初二日(9 月14 日),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外,再令各直省省城与府厅州县设立学堂。
  光绪二十九年二月(1903年3 月),直隶总督袁世凯、署两江总督张之洞以科举阻碍学校,奏请递减科举。"请俟万寿恩科举行后,将各项考试取中之额,预计均分,按年递减。学政岁科分两科减尽,乡、会试分三科减尽。即以科场递减之额,酌量移作学堂取中之额,俾天下士子,舍学堂一途,别无进身之阶。"
  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初四日(1905 年9 月2 日),直隶总督袁世凯、盛京将军赵尔巽、两湖总督张之洞会奏立停科举推广学校。废科举、兴学校,大臣们接二连三地吁请,慈禧终于宣布:"兹据该督等奏称:科举不停,民间相率观望,推广学堂必先停科举等语,所陈不为无见。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其以前之举、贡、生员分别量予出路。""丙午"为光绪三十二年(1906 年),在此之前为庆祝慈禧七十寿辰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 年)举行的癸卯恩科乡试和三十年(1904年)举行的甲辰科会试,便成了中国历史上最后的乡、会试。为贯彻上谕中"其以前之举、贡、生员分别量予出路"的精神,此后还举行过一些低层次的考试,不过那已经是科举制度的尾声了。
  六、宣统继位后的政局
  光绪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1908 年11 月14 日),体弱多病,被幽禁多年的光绪帝在中南海瀛台涵元殿病逝。前一天,慈禧太后指定醇亲王载沣之子、年仅三岁的溥仪"在宫内教养,并在上书房读书",同时授醇亲王载沣为摄政王。本日宣布以溥仪为嗣皇帝,以摄政王载沣监国。二十二日,慈禧太后也病逝于仪鸾殿。十一月十一日(12 月4 日),溥仪在太和殿正式登极,改元宣统,载沣以监国摄政王身份开始主持朝政。
  慈禧太后君临中国四十余年,是实际上的女皇。她的死,使清廷骤然出现了一个无法弥补的权力真空。新的继承者面临的是社会动荡、朝野不安,革命风潮迅猛发展,立宪声浪日见高涨;而统治集团内部却又分崩离析,外有跋扈督抚,内有擅权王公的危局。支撑这一危局的载沣却是一个自幼生长于深宫,养育于保姆之手,既不知民间疾苦,又不懂治国方针的贵族。他才具平庸,缺乏政治经验,之所以被慈禧太后定为监国摄政王,不仅在于他的儿子被立为嗣皇帝,还在于他的嫡母是慈禧的妹妹,他的妻子是慈禧亲信荣禄的女儿。外重内轻的局势使载沣特别担心自己的政治地位不稳固。因此,他竭力从法统和实力两个方面来巩固和强化摄政体制。在十一月二十日(12月13 日)颁布的一个文件中,特别规定摄政王有裁定军国政事及黜陟赏罚大权,并代皇帝统帅海陆军之权。
  但是,实际上要把大权完全集中于自己的手里还有很多障碍。重兵在握,权倾当朝的袁世凯是他急迫要排除的力量。载沣对袁世凯疑忌已久。作为光绪帝的胞弟,他对袁世凯在戊戌时期的行径早已恨之入骨,对袁世凯近年来日益煊赫尤其愤嫉。十二月十一日(1909 年1 月2 日),他在一番策划后,以袁世凯"现患足疾,步履维艰"为理由,令袁开缺回籍。接着,又大力扫荡袁的党羽。进而把军权集中于皇族。他设立禁卫军,以载涛、毓朗、铁良为训练大臣,并申明禁卫军专归监国摄政王调遣。宣统元年筹办海军,派善耆、载泽、铁良专司其事。并任命亲弟载洵为海军大臣,而后又设立军咨处,以载涛、毓朗等管理处务。这样,最高军事权力就完全为皇室掌握了。
  他还努力从制度上削弱地方督抚的军权和财权。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1909 年1 月11 日),清廷颁布了《清理财政章程》,在中央设清理财政处,在各省设立清理财政局,从而把各省的财政置于中央的控制和监督之下。
  宣统元年十一月(1909 年12 月)又设立督办盐政处,以载泽兼任督办大臣,将各省督抚视为利薮的盐务税款的稽收权完全收归中央。二年冬,又谕令撤销各省督抚所兼的陆军部尚书或侍郎职衔。但所有这些政策,都由于各省督抚的强烈抵制而一再受挫。
  载沣罢黜袁世凯和集权皇族,排斥汉族地主官僚的行为表明,满汉地主阶级长期合作的统治已出现重大裂痕,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迅速激烈化和表面化了。为了消弭人民革命、敷衍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立宪要求,载沣重申已于光绪三十三、三十四年许诺的预备立宪决定,通令各省务于宣统元年内设立谘议局,九月,各省谘议局开局议事。二年,中央设立资政院,九月,资政院开院议事。
  按资政院院章规定,资政院是为以后的上下议院预立基础的,设总裁2人,副总裁2 人,均由皇帝特旨简派王公大臣、三品以上大员充任。资政议员分为钦选与民选两部分,各为百名,资政议员每年开常会一次,所有议决事项都要请旨裁夺,军机大臣及部院大臣也可以对议决各事驳回复议。各省谘议局议员的选举资格限制也颇苛刻,已将绝大多数民众,包括中小地主和商人都排斥在外。而且,各省督抚"有监督谘议局选举及会议之权,并于谘议局之议案有裁夺施行之权"。显然,资政院和谘议局都不是民意的代表机关,顶多是附属于清政府的咨询机构。
  尽管如此,资政院和谘议局的成立,还是为立宪派提供了一个开展活动的合法场所,创造了组织和扩大政治势力的机会和形式。因此,立宪派以极大热情参加了两院的选举活动。在一番紧张的活动后,各省谘议局的议席多数落到了立宪派及与立宪派联系密切的官绅手中,各省谘议局议长多为立宪派把持。例如,江苏为张謇,浙江为汤寿潜(后为陈黻宸),湖南为谭延闿,湖北为汤化龙,四川为蒲殿俊,奉天为吴景濂,直隶为阎凤阁,山西为梁济
善。在资政院里也由于钦选议员不知立宪为何物,立宪派则处于左右局势的地位。
  各省谘议局从开局议事起,就形成了以议员为一方,以督抚为另一方的冲突。督抚们不把谘议局放在眼里,议案送交督抚审核,常常没有回音。谘议局议员们则以民意代表自命,向督抚争权,指斥省政的弊端。反对督抚侵越谘议局权限。宣统二年,各省谘议局发动了3 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
  正当第3 次国会请愿的时候,中央的资政院开会了。立宪派议员与各省谘议局呼应,要求速开国会,并请求从速组织责任内阁。
  九月二十三日(1910 年10 月25 日),又有东三省总督锡良领衔的18名督抚、将军和都统联名奏请开国会,设立责任内阁。清廷再也无法漠视了。十月初三日(11 月4 日)发布上谕,宣布缩短预备期限,于宣统五年开设议院,事先改订官制,组织内阁。
  不料清廷许诺设立责任内阁,又引起了守旧大臣们的一片反对。他们担心这样会架空君上大权。为此,保全君上大权成为设立责任内阁时王公亲贵们费尽心机的问题。宣统三年四月初十日(1911 年5 月8 日),清廷发布了由宪政编查馆和会议政务处拟定的内阁官制19 条及暂行办事章程14 条。按此文件的规定,内阁完全是对皇帝负责,从议事到人选都由皇帝一手控制。
  在随后的任命中,内阁13 人内,汉族官员仅为4 人,在其余的9 名满人中,有5 人是世爵宗室,1 名是觉罗,另一名是普通宗室。就是说,满族贵族占了内阁的多数,其中皇族又占了多数。因此被人称为"皇族内阁"。谕旨一发表,舆论哗然。立宪派万没想到几年来奔走呼号换来的是这样一个皇亲贵戚当国的"责任内阁"。于是,匆匆赶到北京的各省谘议局第二次联合会的代表一再向清廷上书,申诉皇族内阁不符合君主立宪的原意。却遭到清廷的严词申斥。
  清政府的断然拒绝,使立宪派心灰气沮,发表《宣告全国书》称:"希望几决矣"。清政府预备立宪的骗局彻底破产。
  七、孙中山民主革命运动的兴起
  孙中山(1866-1925 年),名文,字德明,号日新,又号逸仙,后以中山名世。同治五年十月初六日(1866 年11 月12 日)生于广东省香山县翠亨村。幼入塾读书,教师为洪杨中人士,受其影响,曾以洪秀全第二自居。后赴檀香山、广州、香港等地受欧美式教育。光绪十八年,以优异成绩毕业于香港西医书院。二十年赴天津向李鸿章上书,提出改革变法主张,遭冷遇,乃愤然放弃改良思想,投身反清革命。
  同年十月二十七日(11 月24 日),于檀香山创立兴中会,次年至香港成立香港兴中会,并制定章程10 条。组织广州起义,事败,亡命海外。二十二年在英国被清政府诱捕,脱险后始以革命家驰名于世。二十三年,至日本,结识日本朝野人士宫崎寅藏、平山周、犬养毅等,领导恢复和发展兴中会的活动。曾一度谋求与康有为、梁启超等改良派合作。全力领导惠州起义,失败后逃亡日本。
  二十七年到三十一年间,中国民主革命的形势迅速高涨。反对列强掠夺的爱国运动如拒法、拒俄运动,抵制美货运动,收回路矿权的斗争波及全国,参加群众达数十万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广泛传播。新增革命报刊《浙江潮》、《国民报》等30 余种,出版革命书册60 余种。涌现出一批革命的思想家和宣传家,如章炳麟、邹容、陈天华、秋瑾等。产生了华兴会、科学补习所和光复会等一批革命团体。革命形势的发展产生对领袖的需求。孙中山作为资产阶级革命领袖的形象越来越被广大革命者所认同。
  三十一年,当孙中山在欧美建立革命组织,而受到热烈欢迎时,又被中国留日学生的各革命团体邀请来到日本。他也深受革命发展的鼓舞,积极倡议把分散的各个革命团体联合为一个全国规模的统一的革命组织。这一倡议得到了黄兴、宋教仁、陈天华等各革命团体领导人的支持。六月二十八日(7月30 日),各革命团体代表70 余人,在日本东京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决定成立中国同盟会,以孙中山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
权"为纲领。七月二十日(8 月20 日),中国同盟会在东京正式成立,到会者百余人,通过同盟会《总章》及《军政府宣言》,推举孙中山为总理。同盟会总部设于东京,下设执行、司法、评议3 部。在同盟会之下设9 个支部,其中5 个设于国内,4 个设于国外。十月,同盟会总部创立机关报《民报》,孙中山在发刊词中将同盟会的16 字纲领阐释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即三民主义。这是一个比较成熟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纲领。中国同盟会实质是一个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政党。
  同盟会成立后,孙中山领导革命党人先后进行了10 次规模较大的反清起义。分别是:光绪三十二年十月湘赣边境的萍乡、浏阳、醴陵起义;三十三年四月广东黄冈起义;同年四、五月进行广东惠州七女湖起义;七、八月又进行广东钦州、廉州起义;十月又进行广西镇南关起义;三十四年二月至四月,由黄兴指挥进行的钦州、廉州、上思起义;同年三、四月举行了云南河口起义;宣统二年正月进行的广州新军起义;宣统三年三月二十九日举行的广州黄花岗起义;另有光绪三十三年进行的由光复会会员徐锡麟和秋瑾等领导的皖浙起义。这些起义虽然都失败了,却打击了清朝的反动统治,锻炼了革命党人,"前仆后继,意气弥厉","经一次失败,多一次进步"。八 危机四伏的清末社会在清王朝统治的最后10 年里,中国社会危机四伏。
  首先是中国的边疆险象丛生。光绪二十六年(1900 年)七月初,沙俄以护路为名出动了10 万大军人侵中国东三省。《辛丑条约》以后仍赖着不走。沙俄独占中国东北并觊觎朝鲜,引起了同样对这一地区怀有野心的日本的强烈不满。因而爆发了在中国领土上进行的日俄战争。战后,日本夺得了俄国原在东北南部的一切权益,威逼清政府与之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合同,夺取了大量的政治、经济特权;通过它的关东都督府和南满铁路进一步加强了对
这一地区的殖民控制;制造"间岛事件",全力夺取中国延吉地区的大片土地。沙俄在战后失去了东北南部,则专力加强对北满的控制和掠夺,以中东路为动脉,通过一系列章程、合同,大量汲取关税、土地、矿山、森林等方面的特权。此外,在额尔古纳河与黑龙江合流处的700 公里中俄边界上继续蚕食中国领土。
  多年来,沙俄采取挑拨离间的卑鄙手法,分裂蒙古与祖国大家庭的关系。宣统二年夏,沙俄借机派兵进入蒙古首府库伦,并照会中国外务部,公然提出不准中国在外蒙古驻兵和移民。宣统三年十月十一日(1911 年12 月1 日),沙俄一手导演了外蒙古的所谓"独立"。当日,俄军出动,把库伦控制在自己的手里,将清廷任命的库伦办事大臣三多遣送出境。第二年,俄国又肢解了中国西部领土科布多城。
  位于外蒙古西北的唐努乌梁海,总面积达17 万多平方公里,历来是中国领土。在沙俄策动外蒙古独立的同时,俄国内阁又专门讨论了吞并乌梁海的策略,确定增加驻军,进行兼并的办法。民国元年二月十一日,驻华代办谢金急电主张应"立即占领乌梁海边区"。十七日后,沙皇尼古拉二世亲自批准占领。越年(1914 年),沙俄正式占领这一地区。不甘落后于沙俄的英国,也一直在进行着以其殖民地印度为基地的侵略我国领土西藏的活动,也使清政府穷于应付。
  其次,城乡群众的抗暴斗争连绵不断。《辛丑条约》以后,广大群众因反对摊派洋款,掀起层出不穷的抗洋差、抗赔款、攻教堂事件。仅光绪三十年到三十四年(1904-1908 年),"闹教"的地方就达35 处之多。城乡群众的抗捐抗税斗争也风起云涌。光绪三十一年(1905 年)全国达90 余次;次年达160 余次;越年达190 余次。在江苏、浙江、湖南、江西、奉天、湖北、河南都发生了抢米风潮。工人罢工也登上了历史舞台,从光绪二十七年到宣统三年(1901-1911 年)的10 年间,工人斗争达百数十起。
  遍及全国的抗暴斗争动摇着清政府的统治基础。宣统三年,清廷升盛宣怀为邮传部尚书。不久,他推出一项新政策:"铁路国有"。当时,中国人多认为外国人掌握中国的路权,就等于掌握了中国的命脉。而盛宣怀的所谓"国有"政策是想把铁路干线从已经允许民办的状态收归国有后,转交外国人去办。这一政策颁布10 天后,盛便与英、美、德、法4 国银行团签订了川汉、粤汉铁路的借款合同。这一来,清政府卖路的真面目大白于天下,立即受到湘、鄂、粤、川4 省人民的反对。广东、湖南、湖北等省人民都集会,研讨对策。四川保路运动声势更大。五月二十一日(6月17 日),川汉铁路股东代表2000 余人在成都开会,决定成立保路同志会,推蒲殿俊和罗纶为正副会长。其后,各州县纷纷响应,会员达数十万人。七月,川督赵尔丰对同志会进行镇压,逮捕了蒲殿俊、罗纶和张澜等领袖人物,开枪打死数十人,制造了震惊全国的成都惨案。从而使保路运动发展为同志军武装起义。
  九、帝国的崩溃与民国的诞生
当湘、鄂、粤、川四省保路运动进入高潮时,湖北的革命组织积极策划武装起义。八月十八日(10 月9 日),起义指挥部参谋长孙武制造炸弹,不慎爆炸,起义计划泄露。总指挥蒋翊武发出紧急命令,通知当晚12 时起义。这时,总部却被清军包围,军事委员刘复基、彭楚汉等被捕,蒋翊武逃走,革命党人名册被搜去。当晚,湖广总督瑞澂夜审,次日,将刘、彭和杨洪胜等杀害。随后,清方关闭城门,按名册搜捕革命党人。八月十九日(10 月10
日)晚7 时,武昌新军工程营革命党人熊秉坤等首先起事,冲向楚望台夺取枪支弹药。守库的革命党人打开库门响应。新军各营和军事学校的学生闻风起义。起义军攻占总督衙门,占领武昌。二十日晚和二十一日晨,汉阳和汉口的新军也举行起义。
  八月二十日(10 月11 日),起义军代表和绅商代表成立湖北军政府,推举黎元洪为都督,汤化龙为民政总长,改号为中华民国。在武昌起义胜利的影响下,九月初一日(10 月22 日)湖南和陕西宣告独立;九月初二日,江西九江独立;九月初八日,山西独立;初十日,云南独立;同日,安徽江北各处纷纷独立;十三日,上海独立;十四日,贵州独立;十五日,苏州独立;同日,浙江独立;十七日,广西独立;十九日,福建和广东独立;二十一日,海军降服民军;二十三日,山东独立;十月初七日,四川成都独立。此外在北方如东三省、直隶、河南、新疆等地都爆发了响应起义的武装起义。
  武昌起义第四天,摄政王载沣在各方面压力下,决定起用袁世凯。八月二十三日(10 月14 日)上谕授袁世凯为湖广总督,兼办"剿匪"事宜。袁世凯并不出山,提出6 项条件:(1)明年即开国会;(2)组织责任内阁;(3)宽容此次事变之人;(4)解除党禁;(5)须委以指挥水陆各军及关于军队编制之全权;(6)须给予充足之军费。
  半月后,清廷被迫接受袁的第5 条要求,于九月初六日(10 月27 日)授袁为钦差大臣,节制各军。对袁的第2 条要求仍未表态。故袁仍坐观事变。九月初九日,清廷下谕改组内阁。十一日,袁世凯才同意出山,由彰德南下誓师。次日,清廷授袁为内阁总理大臣。十三日,公布宪法信条19 条,放弃皇族对内阁的控制。这些信条的颁布,并没有缓和革命派的情绪,改变清廷的险恶处境,却使袁世凯借以取得了组阁的全权。二十三日(11 月13 日),袁世凯由湖北前线回到北京,组成了第一任袁氏内阁。
  袁世凯对民军实行又打又拉的策略。八月末,袁派人向民军谈判议和。民军方面态度坚决,不愿就范。十月初七日,清军攻陷汉阳,炮轰武昌军政府。于是,民军主和派抬头。十三日早开始,双方开始停战。当第三次停战协议签订的时候,双方决定会谈地点迁往上海。
  二十八日,北方代表唐绍仪与南方代表伍廷芳举行正式会谈。这以后主要围绕国体问题进行谈判。十一月初一日(12 月20 日),双方达成原则协议:确定共和政体;优待清皇室;先推倒清廷者为大总统。正当袁世凯准备作大总统时,十一月初八日(12 月27 日),南方17 省代表却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十三日,孙中山到南京就职,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袁十分恼怒。南北和谈几乎停顿。孙中山告其决不食言。袁遂转而逼清帝退位。隆裕太后接到他的逼位奏折,接连三天召开御前会议,讨论应否退位问题。除奕劻等少数人赞成外,满族大臣多数反对。十二月八日,段祺瑞等北洋46 名将领联名电奏清廷,要求共和。接着,一些未独立省份的督抚也通电要求共和。
  初八日这天,又发生了少壮派亲贵的领袖人物良弼被革命党人炸死的事件,致使满族亲贵胆颤心惊,作鸟兽散。隆裕太后见大势己去,于十六日,授权袁世凯全权与南京磋商条件。二十五日(1912 年1 月12 日),清廷发布退位诏书,表示顺从民意,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至此,统治中国260 多年的清朝宣告结束。
  第九节 清末的思想和文化
  道光晚期以迄清亡,伴随着西方侵略和太平天国运动等社会大变动,文化思想领域也开始发生了时代转折性的深刻变化。在旧文化延续和演变的同时,具有新时代意义的新思想和新文化也开始萌生,呈现出新旧交织、相互激荡、此消彼长的景象。
  一、鸦片战争后思想和文化剧变的开始
  鸦片战争后的20 年中,面对西方侵略的加剧,在社会危机的催迫下,一些有识之士开始批判社会现实,探求新的救国治世之道。这不仅把战前已经复起的经世之学推进到新的阶段,也使学术文化的风气为之一变。
  (一)学术的困境
  清初自三藩之乱平定后,出现了长期比较安定、繁荣的社会环境,这就使士人们可以从容为学,奔竞科举,钻研学术。由于承平日久,人口激增,士人数量也大为增多,而科举考试取录,例有定数,作为清廷取士选官基本制度的科举制,已日渐成为禁锢广大士人聪明才智、压抑和摧残人才的沉重锁链。与此同时,学术界盛行的宋学和汉学两大学派,也相继趋向衰落。士人目光短浅,思想僵化,固守积习,显然难以适应历史的前进。因此,在社
会危机、重大事变来临之际,不仅当权者或习焉不察,或束手无策,而且大多数文人士大夫也是昏然不觉,难以对现实有所救助。
  (二)经世之学的复兴与折变
  在士大夫阶层"万马齐喑"的沉闷气氛中,纷至沓来的内忧外患,使得一部分思想敏锐、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中下层士人开始从玄学思辨和古籍考证中抬起头来,把目光转向现实,为社会危机寻找出路。于是传统儒学的"经世致用"思想又受到这些人的重新倡导,嘉道之际,经世之学终于再次兴盛起来。
  这股新起的经世思潮,因受学术派别的影响,发展衍化为由今文经学和程朱理学分别走向经世道路的两大流派。唐鉴、曾国藩等是以程朱理学经世的代表。他们一方面突出强调理学的"躬行"、"践履"等内容,以有益于"世道人心";另方面开始注重"经济",研求实政、经世之学。以今文经学经世的有龚自珍、魏源等。他们继承了今文经学派援经议政的学风,以功利主义的眼光,把学术引向"经国济世",开学人议政之风。在这种忧患意识、经世观念和究心实政实学的引导下,当时已日渐严重的西方侵略威胁也引起了这些经世派人士的注意。他们的视野开始由边疆扩及到海疆,由时务扩展到"夷务"。尤其是魏源在《海国图志》一书中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包括引进西方技术,鼓励学习西洋军事技术的人才,提倡发展民用工业,还介绍了一些西方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他的思想把传统的经世之学,
从旧时代的安邦治国之道,从整顿盐、漕、河、吏诸政的传统方策,引上了带有近代色彩的新轨道,从而为近代改良主义思想的产生作了铺垫。
  (三)学术和文学新风的出现
  鸦片战争以后的历史巨变,在学术文化领域,还引起了两种新的变化。以往在考据学风盛行之时,文人治史往往一味考辨古史。然而鸦片战争的刺激,及经世学风的影响,使一些学问家开始着眼于当代。因而出现了撰写当代史的新风气。面对西方侵略威胁,一些有识之士为了认识这个既陌生又具威胁的新对手,开始注意了解西方情况。因而在鸦片战争期间和稍后,出现了一批介绍西方的书籍。时势的刺激,思想领域的变动,也引起了文学领域的变化。表现为"桐城派"古文的再兴,以及新文风、新文体的出现。这些变化是对僵化、溺古、封闭的传统学术和文学的时代性突破,也为新思潮的兴起和西学的传播创造了条件。
  二、史地与历算
  (一)史地
  有清一代,史地超过元明时代。清初,史家多治明史。乾隆朝起,史家则多治古代史。道光以降,史家则转到"雪中国之耻,重边海一防,免胥沦于鬼蜮",治边疆史与当代史。魏源在鸦片战争期间完成《圣武记》,该书以记事本末体裁,记述了清朝前期的武功盛事,进而探讨用兵成败之道。他的另一著作《道光洋艘征抚记》,更是直接记述鸦片战争的首创之作。记述鸦片战争的史著还有梁廷枏的《夷氛记闻》,夏燮的《中西纪事》。这时介绍西方史地的书籍也开始出现。比较著名的有林则徐主持编译的《四洲志》,介绍了世界5 大洲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情况。随后魏源写成《海国图志》50卷。这部书是当时中国关于世界各国概况的最为详备的巨著。姚莹的《康輶纪行》记载了不少关于英、法、俄、印度等国的历史和地理知识。徐继畲的《瀛环志略》较系统地介绍了世界近80 个国家和地区的概况。梁廷枏的《海国四说》,记述了英、美等国的社会、政治情况。
  光绪年间,研究西北史地之风颇盛,最有成就者首推洪钧。他是我国最早运用西方资料考证中国史实的史家。所撰《元史译文证补》30 卷,为蒙古史研究开辟了新途径。此外,屠寄撰的《蒙兀儿史记》、柯劭忞撰的《新元史》、李文田撰的《元秘史注》、高宝铨撰的《元秘史李注补正》和《元史疏证》,皆在元史研究方面做出贡献。当时研究东北史亦有建树。成果最大者首推曹廷杰。他撰成了《东三省舆地图说》、《东北边防纪要》、《西伯利亚东编纪要》等史地书,此外,光宣时期,杨同桂修的《吉林通志》、《盛京疆域考》等,都为东北史地研究做出贡献。
  光绪年间,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无论改良派还是革命派,皆对史学颇为重视。改良派着重介绍外国的社会变革史,服务于他们要在中国实现变法的政治要求,同时建构新史学。梁启超在《中国史叙论》、《新史学》等文中呼吁"史界革命",建立了以进化论为理论基础的历史哲学。资产阶级革命派在光绪后期也提出建立新史学。与梁启超不同,他们把历史发展的动力归结为革命。从总的趋势看,资产阶级各派在史观方面阐述较为深刻,但史书撰写成果尚不多。
  (二)历算
  清代历算学,顺、康两朝仅消化西法,乾隆初则杂释经典。对历算之学能独立有所发明,应从乾隆中叶后开始,而以嘉、道、咸、同为盛。主要代表人物及发明有:李锐的方程新术草。黎应南的求勾股率捷法。汪莱的发明天元一正负方之可知不可知。董佑诚的发明割圆连比例术。徐有壬的发明屡乘屡除的对数,研究测圆密率,发明开圆求周术,发明造各表简法。戴煦的发明对数简法,发明外切密率,发明假数测圆。邹伯奇的发明乘方捷术,创造对数尺,补古格术。李善兰的以尖锥驭对数,推衍垛积术。顾观光的和较相求对数八术。夏鸾翔的创曲线新术,创乘方捷术,等等。
  三、诗词与小说
  (一)诗词
  嘉道时期,桐城文派屡受攻击,趋于衰落。咸同时期,曾国藩大力提倡义理、考据、词章为一体的桐城派文学,使之得以再兴。光宣时期的桐城派人士,较著名的有范当世、朱铭盘、贺涛等人。同治、光绪年间,诗人陈衍、沈曾植、郑孝胥等多好用僻词拗句,喜标新立异,以生涩为贵,以险怪为新,回避现实,内容贫乏,思想多趋保守,被称为"同光体"。
  与前两者不同。鸦片战争时期,曾涌现出一批充满爱国激情的诗篇。咸同时期,太平天国领导者也写作了一批通俗的宣传反清思想的诗歌。光宣时期,资产阶级改良派进行"诗界革命",提出"以旧风格含新意境"之主张,形成了新诗派。黄遵宪、夏曾佑、蒋智由号称当时的诗界三杰,梁启超、丘逢甲、康有为、谭嗣同等亦皆为新诗派的高手。黄遵宪是最负盛名的新诗派代表人物。其诗汇为《入境庐诗草》,是新派诗的代表作。
  资产阶级革命派以诗词宣传革命。宣统元年,陈去病、高旭、柳亚子等人发起组织"南社",宗旨是以文字宣传革命。代表作有,陈去病的《浩歌堂诗钞》,高旭的《天梅遗集》,柳亚子的《柳亚子诗词选》等。南社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个革命诗歌组织,在文学为革命服务的方针上起了开创性的作用。此外,秋瑾、苏曼殊、马君武、宁调元等也都是颇负时名的革命诗人。
  (二)小说
  道咸同时期,一些文人创作了一些旨在弭灭人民的反抗、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侠义小说。著名的有俞万春的《荡寇志》等。此外,还有小说《儿女英雄传》,宣扬忠孝节义。同时还出现了一些描写文人与妓女、优伶交游的狭邪小说,如陈森的《品花宝鉴》和魏安的《花月痕》。狭邪小说的出现,反映了时势衰颓,文人悲凉哀怨,追求享乐,消遣的风气。
  在西风东渐之下,出现翻译小说。申报馆刊行《瀛寰琐记》,为我国最早的文学专业刊物。从第三期起,连载蠡勺居士翻译的外国小说《昕夕闲谈》,这是我国近代较早由英文译成白话的长篇小说。
  光绪后期涌现出一批谴责小说。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吴沃尧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刘鹗的《老残游记》,曾朴的《孽海花》等都是这方面的代表著作。谴责小说作为一种现实主义暴露文学出现于晚清,有其历史作用。但是,由于内容还不够深刻,文词又较为粗糙,结构也欠严谨,因而在文学史上亦有皆议。
  小说也是革命派喜用的宣传武器。除曾朴的谴责小说《孽海花》外,陈天华的《狮子吼》、黄小配的《洪秀全演义》和《大马扁》、颐琐的《黄绣球》等都宣传了民主革命思想,其艺术成就皆不如《孽海花》。
  四、西学的传播和新思潮的兴起
  (一)西学的传播
  道咸以下,随着西方侵略的加剧,一些有识之士为了进一步了解西方,开始介绍西学,由此,西方学说开始传播。西学传播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首先,传播介绍了世界历史地理知识,使原来拘于一隅,抱华夏中心观念而不知世界之大及各国方位的中国人,不仅知道了地球为圆体,有五大洲和许多国家,而且了解到一些西方国家的历史和社会情况,从而对外部世界,特别是西方的情况有了概略的认识。其次,由于西方侵略者首先以坚船利炮
撞开了中国的大门,其先进武器的威力使中国人感到震惊,所以,他们大都注意介绍有关西方轮船、火炮等先进军事技术知识。最后,他们传播了各国的政治、宗教、教育、风俗、社会制度等内容。西学的传播一改过去鄙视外国为蛮夷,为化外之地的陈腐观念,开启了向西方学习的新方向。
  (二)新思潮的兴起
  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以后,由于西方侵略更加深入,更多的中国人被时势所刺激,思想文化领域的变动在广度和深度上有了新发展。这表现在,不仅注意西方、热心西学的人大为增多,而且一些思想敏锐的优秀分子,继承并发展了龚、魏的改革精神,萌发了近代改良主义思想,从而昭示了中国近代的改革方向。同时,一部分当权的官僚,也接过被长期冷落的"师夷长技"的思想,形成了长期影响社会政治生活的洋务思潮。
  (1)洋务思潮
  洋务思潮包括"西学中源"说和"中体西用"说。"西学中源"说是"西学源于中学"的节略语。洋务派在引进外来文化时,受传统文化的制约,往往强人就我,使之纳入中华民族的文化体系,以便能为国人所接受。正是在这一点上,"西学中源"说构成了洋务思潮的一个重大理论支柱。"中体西用"说,即"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简称。"中体西用"是洋务思想体系的核心。"中体西用"的思想打破了中学的一统天下,为西学的传播打开了一个缺口,对下阶段西学的大规模输入有筚路蓝缕之功。
  (2)改良维新思想
  早期的改良维新思想包括重商思想、"君民共主"说。甲午战后,维新思想演为彻底完备的理论体系和明确的政治纲领。理论体系表现在敢于彻底否定传统理论,向古文经学的绝对权威挑战,打击君主专制的理论基础,敢于把批判矛头指向君主专制,要求发展资本主义,以期实现"大同"世界。政治纲领的基本点是以日本为榜样,向西方学习,通过变法维新,让资产阶级及其代表参政、执政,逐步建立君主立宪制度。
  五、新式教育的开始和派遣留学生出国
(一)新式教育的开始
  (1)传统教育制度的变化
  从道光二十年起,传统教育已不合时宜。光绪二十年之后开始变化。百日维新期间,除在都城设立了京师大学堂外,光绪帝颁谕将各省所有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的学校,光绪二十七年,进入全面改革时期。光绪三十一年,久已提出迄今未解决的科举制度终于被明诏废止。
  (2)新学堂的出现
  甲、教会学校。
  道光二十三年至咸丰十年,是教会办学的萌发时期。咸丰十年至光绪元年,是教会办学的拓展时期。光绪元年至二十五年,是教会办学的全面展开时期。光绪二十七年至清朝灭亡,是教会学校大发展时期。
  乙、洋务派办的新学堂。
  从总的方向看,光绪二十年以前,洋务派办的新学堂皆属外语、军事、军工的专业学校。甲午战败后,开始办普通教育,确立完备的学制。丙、教育改革的系统化。光绪二十九年,续颁《重订学堂章程》、《学务纲要》,改管学大臣为学务大臣。光绪三十二年,正式成立学部。与此同时资产阶级也开始了办学活动。
  (二)派遣留学生出国
  鸦片战争后,大批西方传教士涌入中国。他们开始资助、引带中国学生赴西方学习的留学活动,从而拉开留学活动的序幕。容闳就是这项活动中的留学生代表人物。留学活动的展开首先是幼童赴美。同治十一年,首批幼童30 人赴美留学,后因经费筹拨困难和美国排斥华工等因素,半途停止。幼童赴美留学虽半途而废,但赴欧的军事留学,清政府却未中止。正规的赴欧留学,开端于船政留学。幼童赴美虽属于全面留学,但因中途辍学,影响甚微。船政留学属于军事留学,培养目标是海军军官和军舰制造工程人员。甲午战败,表明日本向西方学习成效卓著,中国也应师法日本全面向西方学习。因此,派遣留学生,自然地从单纯的军事留学转向全面留学。这一时期留学的主要去向是日本,也有去欧美留学。留日本的学生革命化,欧美留学生也倾向革命。留学生与新思想的传播联系在一起。留学生们除了自己努力吮吸新知识外,还创办了许多报刊介绍西学,留学生办的众多报刊,不仅广泛地传播了西方新思想,也有力地推进了民主革命的进程。
  六、新文化事业的出现
  在西方文化和新思潮的影响下,新式文化事业也相继出现。最早的一批新式文化事业是由外国传教士创办的。首先是报刊。嘉庆时英教士马礼逊在马六甲出版的《察世俗每月统计传》月刊是最早的汉文报刊。从咸丰三年至光绪末年,在香港和国内各地,外国人在中国办了约2000 种报刊,占中国报刊总数80%左右。广学会办的《中国教会报》(后改称《万国公报》)和李提摩太在天津办的《时报》及美查在上海办的《申报》,是当时最有影响的报刊。翻译西书是传教士另一项重要文化活动。道光二十三年(1843 年)由英国教士麦都恩在上海创办的墨海书馆,成为上海基督教会的翻译、出版中心。此外,还有道光二十五年美国教士在宁波创办的美华书馆等。传教士翻译出版的西方书籍,除了宗教书籍外,也有一批科技、史地、社会科学方面的书籍,传播了一些新知识。传教士还把开办教会学校作为扩大影响的重要手段。
  在外国人开办新式文化事业的影响下,中国人开始自行创办新式文化事业。主要表现在报刊出版和自己办翻译、出版西书机构上。中国人自己办报开始于咸丰八年伍廷芳在香港办的《中外新报》。自同治十一年广州出现《羊城采新实录》起,内地也开始出现近代报刊。自同治末年起,华人报纸倾向资产阶级改良,香港的《循环日报》连续刊载王韬、郑观应早期改良思想家的文章。甲午战败后,康有为创办《中外纪闻》、《强学报》,与其弟子梁启超等人宣传改良,推进维新运动。戊戌变法后,梁启超主持《清议报》,不断刊出有关民权、自由、破坏、革命言论的文章。与此同时,资产阶级革命派也开始办报。先后创办了《中国日报》、《苏报》等有影响的报刊,宣传民主思想,有力地推进了民主革命进程。另外,华侨也创办了大量报刊,表示了对祖国的关注,许多报刊成为革命的喉舌。中国人也创办了翻译和出版机构。同治七年,在徐寿的建议下,创设了江南制造局翻译馆,这是当时中国人自办的最大,也是唯一专门翻译出版西学书籍的机构。此外,京师同文馆也翻译了少量西书,并设有印书处印行,在社会上也有一定影响。由于这些中国人自办的新事业更切合中国的现实需要,更容易为中国人所接受,因而对当时西学的传播、风气的开通以及新思想的孕育都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七、经学与古籍整理
  (一)经学
  晚清经学,一方面是今文经学的复兴,另方面是古文经学仍坚守阵地,形成相互对立的局面。
  (1)今文经学的复兴和盛行
  西汉时期掀起的经学今古文之争,因东汉大儒贾逵、马融、郑玄、服虔、许慎等皆尊习古文,古文经乃大行于世。晋以后,除《公羊春秋》外,今文经学已湮没不闻于世。乾隆时,常州学派兴起使湮没二千年的今文经学复兴。常州学派治今文经,属于纯经学研究。龚自珍、魏源究心时务,假借经学议政,改变了常州学派的学风,开创了近代今文经学。康有为、皮锡瑞是光宣时期的今文经学大师,王闿运、廖平、陈乔枞、梁启超、谭嗣同等皆今文经学健将。
  王闿运以公羊家法说经,其弟子廖平弘扬师说,著述甚多。廖平所撰《今古学考》,内容分为述古学的《辟刘篇》,述今学的《知圣篇》,对康有为影响颇大。康有为是光绪年间集今文经学大成的经学家。梁启超说:"康先生(有为)之治《公羊》治今文也,其渊源颇出自井研(廖季平)不可诬也。"
  康有为参考廖平的《辟刘篇》撰《新学伪经考》。在该书中,他认定西汉末争立学官的《周礼》、《逸礼》、《毛诗》、《左氏春秋》、《古文尚书》、《费易》等古文经籍,皆为刘歆所伪作,并认为刘歆作伪是要辅佐王莽篡汉以建立"新"朝,是"饰经佐篡"的王莽新朝之学,而不是孔学。该书否定了二千年来被奉为经典的部分经籍,大张了疑古之风。
  康有为参考廖平的《知圣篇》撰《孔子改制考》。他认为,孔子托古圣立自己之言作《六经》,目的是为变革春秋时期的社会制度,因而孔子是托古改制的"教主"、"素王"。书中,康有为大张"通三统"、"张三世"、"改制"诸义,否定了二千余年来认定孔子"述而不作"的论点,把进化论渗透到经学之中,为他的维新变法活动提供了理论依据。
  康有为又撰成《大同书》。书中,他把西学特别是进化论和今文经学相结合,提出人类历史必将沿着"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的规律前进。梁启超评价康氏的哲学,为"进化派哲学也"。康有为认为中国现在还处在据乱世阶段,欧美各国则已进入升平世,即小康时代,人类未来的远景是太平世,即大同时代。该书描绘了人类未来的蓝图,但却提不出通往这个境界的途径。
  皮锡瑞是光绪年间的另一个重要的今文经学大师。他治学景仰西汉《尚书》今文大师伏生,署其居为"师伏堂"。他在行动上参与鼓吹变法维新的同时,也撰写了《经学通论》、《经学历史》、《今文尚书考证》、《王制笺》、《驳王经异议疏证》、《古文尚书冤词平议》等今文经学著述。他说:"解经当实事求是,不当党同妒真",主张治经应尊西汉今文经,反东汉古文经学,斥古文经学使"大义微言不彰"。皮锡瑞宣称"《春秋》是作,不是抄录;是作经,不是作史",《春秋》大义在诛讨乱贼,微言在改立法制,力主三统、三世,黜周王鲁,改制诸义是《春秋》的"大旨"。
  今文经学家反对汉学家们的埋首故纸堆中,重提顾炎武的经世致用主张,提倡研究经学重在发扬"微言大义",要求治经结合社会现实。他们大倡"张三世"之说,抛弃龚自珍的治、乱、衰三世递变的历史循环论,揉西方进化论观念于"三世"说之中,阐扬由"据乱"而"升平"、由"升平"而"大同"的历史进化论。他们大骨"通三统"之说,阐扬黑、白、赤即人、地、天三统代表夏、商、周三代,三代立法各不相同,又皆为"圣人"所立,证明法当随时因革,故后世亦应顺应形势变法维新,不应泥古守旧因循不变。
  他们大倡"改制"之说,阐扬孔子以布衣倡改革是"素王",后世应该法孔子进行变法。在他们倡导之下,今文经学获得新内容并风行海内,成为光宣时期的时代思潮。
  (2)古文经学的余绪
  古文经学在道光年间,仍承乾嘉时期之绪,居于学坛的主导地位,咸同时期渐趋衰落。光宣时期,仍坚守古文经学营垒的学者,己为数甚微,其中著名的有俞樾、孙诒让、章炳麟。俞樾宗法王念孙、王引之父子治古文经,撰《群经平议》、《诸子平议》、《古文疑义举例》等书。俞樾校正群经、诸子句读,审定大义,剖析其特殊文法与修辞,研求古音古训,治学态度十分严谨,是道、咸、同、光四朝的著名古文经学家。
  孙治让是光绪年间的古文经学大家。他撰写的《周礼正义》是总结旧说以解释《周礼》的较完备的专著。他还撰《墨子间诂》,属于研究墨子的名著。章炳麟认为孙治让治经学,旁及墨家,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已迈越乾嘉时期诸大师,为"一代大宗"。
  章炳麟出身于书香世家,治小学极为严谨,究心掌故,博览群书,又曾东游日本接触西学,成为光宣时期最负盛名的古文经学家。主要著述有《膏兰堂札记》、《春秋左传读》、《訄书》、《正仇满论》、《秦献记》等。他继承汉学家的家法,广泛疏证经书、子书。他以经学的"夷夏之辨"为义,论述反清之义,用经学申明"排满革命"之说,为古文经学充填了新内涵。
  (二)金石学、校勘学与古籍整理
  (1)金石学
  金石学主要是辨识、考证出土的商、周时期的铜器铭文,花纹雕镂方面的艺术研究仅见端倪,尚未正式展开。石学则是收集、拓摹碑版。自顾炎武著《金石文字记》起,有清一代的学者多致力于鼎彝碑版的收集。考证。道光末出土的"毛公鼎",铭文达497 个字之多,对西周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资料。光宣时期,金石学仍为人们所关注。潘祖荫撰《攀古楼彝器款识》,吴大徵撰《愙斋集古录》、《恒轩所见所藏吉金录》、《古玉图考》,缪荃孙撰《艺风堂金石文字目》,属于较为精博的金石学名著。孙诒让著《名原》、《古籀拾遗》、《古籀余论》,不仅是金石学研究之作,且对许慎之作,用古籀文在多处进行了驳难。
  光绪二十五年,在河南省安阳县小屯村发现了殷墟。经陆续发掘,出土龟甲片数以万计。罗振玉对甲骨文进行考证,确切地断定是殷商文字。甲骨文亦称契文、卜辞、龟甲文、殷墟文,是目前所知我国最古的文字。甲骨文出土时,不为世人所识。光绪三十年,孙治让著《契文举例》,对之进行了考释。罗振玉在考证基础上撰写《殷商贞卜文字考》、《殷墟书契》、《殷墟书契考释》等,虽成书问世在清亡以后,但其研究成果应属于清末。甲骨文的发现成为研究商代社会历史的重要资料,也是研究汉学历史的重要根据。
  (2)校勘学与古籍整理
  清代学者的古籍校对、注释、辨伪、辑佚工作,远迈前代。除经籍之外(在经学项中已提及),清末学者对先秦诸子和其他古籍进行校注。对古籍的校勘,首先是收集各种版本,据善本校正俗本。其次是据本书或他书的旁证或反证,校正书中文字的原始讹误。再次是索求原著书者所定的体例,用之校正书中刻抄的颠倒紊乱。最后是依据其他资料校正原著的错谬与遗漏。
  光宣时期,对先秦诸子及其他古籍的校注,成果甚丰。王先谦的《荀子集解》,章炳麟的《国故论衡》、《齐物论释》,王先慎的《韩非子集解》,孙诒让的《墨子间诂》、《札迻》,俞樾的《诸子平议》等,皆属校勘杰作。在诸大家中,尤以俞樾和孙冶让的所作,最为出色。
  辨伪与辑佚亦属古籍整理的重要环节,光宣时期的学者对此也进行了艰苦的努力。辨伪主要是判明某种古籍是实为其人之作,还是后世他人所作假托古人之名。光绪年间,从事此项工作并引起巨大反响的是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辑佚工作在咸丰朝以前成绩很大,光宣时期虽仍有人从事此项工作,但成就已逊色许多。
后 记
  本书的"绪论"由王戎笙撰写,初稿曾以《清朝入关后的中国和世界》为题,在台湾《历史月刊》1994 年第10 期上发表,修改后曾向一些朋友征求意见,并吸收了其中许多宝贵意见,又进行了一次修改。结论的主题,想写清代历史中最具特色的问题,即中国从明末开始部分地落后于西方,康雍乾盛世期间中国落后于西方的差距越来越大,到道咸之际因落后而挨打,往后因挨打而更落后,更落后而更痛苦地挨打,中国人从不断的挨打的痛苦中,不断地悟出了许多可贵的真理。这是作者在结论中所要探索的问题。
  《清代简史》的作者,都是参加过《清代全史》写作的,而且大多数是名卷主编。有的章节是由作者重新撰写的,有的章节在写作过程中参考和吸收了《清代全史》的研究成果,有的就是根据《清代全史》的相关章节改写的。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章由王戎笙根据《清代全史》第一卷改写。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由张小林撰写。第五节由汪学群根据《清代全史》第二卷第七章写出初稿,陈祖武修改。
  第三章第一节由王戎笙根据《清代全史》第三卷第一、第七两章,第四卷第一、第二两晕,第六卷第一章第一节改写。第二节由郭松义撰写。第三节由王戎笙根据《清代全史》第三卷第二章和第六章,第五卷的第二章第三节和第三章,第六卷的第二章第二、三两节改写。第四节由赵云田依次根据《清代全史》第三卷的第三章和第四章,第四卷的第四章和第五章改写。第五节第一、二、三目之部分内容及第七节一目由张小林撰写。第三章第五节第一目、第三目之部分内容及第七节二、三、四、五目由张小林依次根据《清代全史》第二卷第六章,第三卷第五、八章,第六卷第四章改写。第六节由王戎笙根据《清代全史》第二卷第二章第六节,第五卷的第五章和第六卷的第三章改写。第八节由汪学群根据《清代全史》第三卷第九章及男六卷第六章写出初稿,由陈祖武修改。
  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第四节由宓汝成撰写。第三节由王戎至根据《清代全史》第七卷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第三节改写。
  第五章第一节由董守义依据《清代全史》第九卷第一章改写。第二节和第三节的第一、二、三、四目由董守义撰写。第三节的五、六、七目由董守义依据《清代全史》第九卷第三章第三、四节改写。第四节第一、二、四目,第七节第一、二目由刘克祥撰写。第四节第二目,第五节,第七节第三、四目,由刘克祥依次根据《清代全史》第十卷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八章的第三、四节改写。第六节由宓汝成撰写。第八节由董守义依据《清代全史》第九卷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二节和第七章改写。第九节由汪学群根据《清代全史》第七卷第五章及第九卷第六章写出初稿,陈祖武修改。宓汝成在撰写过程中,参考过一些学者的论著,如:黎杰编:《清史》,香港学津书店;张海峰等编:《鸦片战争与中国现代化》,《鸦片战争150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国社会出版社;张一文著:《太平天国军事史》,广西人民出版社;张后诠:《招商局史》(近代部分),人民交通出版社;黄运平《近代中国经济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张玉法:《近代中国工业发展史》,台北桂冠图书公司出版。
  全书最后由王戎笙通读通改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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