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年(1906 年),唐绍仪以外务部恃郎之职与英使萨道义在北京重开谈判,订立《中英藏印条约》四条,将原《拉萨条约》作为附约予以承认,英国承诺不侵并西藏领土,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国承诺不准其他外国干涉西藏及其一切内政,给英国以自西藏设电线通报至印度的权利。
此约订立后,英俄两国分裂我国西藏的阴谋暂时受挫。不久,英俄订立协定,共同承认中国对西藏的主权,并相互承诺不干涉西藏内政。而后,张荫棠作为查办藏事大臣,在藏召集会议,演讲物竞天择、自强图存公理,告诫藏民应避免印度和哲孟雄沦为殖民地的覆辙。藏族僧俗大众为之感泣。张又一再向清廷力陈改革西藏内政的必要性,倡议改革官制,设西藏行部大臣,加强中央集权;加强西藏军事力量,练新军;由汉族军官统带藏兵,购置新式枪炮;推广学校,设立汉文蒙小学堂;改良交通,架设电线;整顿地方财政,统筹经费,设立官银号;振兴工商,办矿务、讲工艺、种茶桑;重交涉,设总领事于印度加尔各答等。清廷采纳其议,命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为驻藏大臣,以四川为依托进而经营西藏。但赵尔丰遇到西藏地方当局极力抵制,未能入藏。
三十四年(1908 年),廓尔喀遣使入贡,谋求加强与中国的传统友好关系。达赖喇嘛也在清廷一再催促下离开库伦南下,从西宁、五台山来到北京人觐。英国公使朱尔典趁机大施挑拨离间之能事,多次晤见廓尔喀贡使,并笼络达赖喇嘛,抵制清政府对西南藩属的控制和对西藏的改革,以扩大英国的影响。
达赖喇嘛听信了朱尔典的挑唆,转向亲英,公然支持西藏上层宗教分子对改革的抗拒,年底返回西藏。宣统元年(1909 年),达赖喇嘛致书英使朱尔典,要求声援西藏;又密托英印驻江孜商务委员电请英、俄、日、法驻华公使出面抗议中国中央政府对西藏的改革,甚至派遣使者到俄国彼得堡求援。二年,清廷决定派川军入藏巩固西南边防并以武力保护西藏内政改革。达赖深自恐惧,率部分藏官逃至印度。清廷革去他的达赖名号,派人另寻灵异幼童。英国撕掉不干涉西藏政治的假面具,质问清廷派兵入藏及革去达赖名号的原因,强硬要求清廷对西藏内政的改革不得妨害尼泊尔(即廓尔喀)、不丹(即布鲁克巴)和锡金(即哲孟雄)。清廷外务部发现尼泊尔和不丹虽然已被英控制多年,但并未经中英条约认定,尤其尼泊尔国王近年还遣使入贡,遂于七月初十日与九月二十六日(1910 年8 月14 日与10 月28 日)两次郑重声明尼泊尔与不丹均系中国藩属,并传旨嘉奖尼泊尔国王的"深明大义"。由于英国的干涉和西藏上层分子的抵制,清廷停止对西藏的改革,宣布藏事重在整顿而不重在改革。
至于尼泊尔和不丹,清廷直至宣统三年三月初二日(1911 年3 月31 日)仍向英使声明为中国属邦,不得与已沦为殖民地的印度和哲孟雄相提并论。西藏以川滇为依托,川滇以西藏为屏障。为保守西藏地区,使之免于英、俄等帝国主义侵略,清廷从光绪二十二年(1896 年)起致力于川滇地区的改土归流运动,以消除原有土司割据状态,加强中央统一管理。
四月十九日,四川总督鹿传霖奏道,因同治四年的土司叛乱,前藏奉旨平叛有功而将川西瞻对上、中、下三土司赏给达赖喇嘛,并许其派藏官管理。
自此以后,藏官"日肆横暴,侵凌各土司地界",成为不安定因素;进而又奏称该地为川省门户,设西藏有事,瞻对即失,川省"危亡可立而待"。当此瞻对藏官带兵出境滋扰附近土司之际应声罪致讨。在此之前,给事中吴光奎也奏说藏事孔亟,应于川省巴塘、里塘一带招垦开矿,以杜外人窥伺。
鹿传霖派四川提督周万顺进驻打箭炉,派候补知府罗以礼和知县穆秉文去查办瞻对附近朱窝和章谷两土司争袭互斗案。而瞻对藏官带兵越界干预。于是,自六月至十月,周万顺兵连破上、中、下三瞻坚碉大寨。鹿传霖请朝廷将瞻对地区收回,改归流官管理,御史高燮曾也上疏请在瞻对设汉官,派兵驻守,开垦屯田,以固川安藏。
但是中枢机构始终担心达赖喇嘛不服,令鹿传霖与新任驻藏大臣文海等共同筹划一条"外不使达赖萌反侧之心,内不使瞻民罹水火之厄"的两全办法。在川藏大员间,对于是否应该实行改土归流问题意见不一。鹿传霖反复疏陈必要性,一是革除土司制度的弊端,二是避免重归藏官的侵凌,三是巩固川省门户。他说,"三瞻之得失有关川藏之安危"。进而他又提出将争袭互斗的朱窝和章谷两土司也一并改土归流,再于里塘、巴塘地区展修电线至西藏以利于西南边防。新任驻藏大臣文海及成都将军恭寿却不积极,史传文海惮于人藏办事,害怕收回瞻对会激怒藏方,而恭寿则收受藏官贿赂更不能支持改土归流。
鹿传霖急于展修电线而要打通川西最大土司德尔格忒地区,于二十三年四月派属员以"咨行不义","苛虐土民"的罪名,擒获了小土司昂翁降白仁青母子,奏请将该土司改为流官。文海随即以路过打箭炉访闻"各土司皆有不安之象"人奏,恭寿也趁机弹劾鹿传霖开边生事。九月初二日,清廷责备鹿传霖办理川省土司事宜失当,饬令他开缺回京。次日命恭寿以署理川督向德尔格忒宣布取消改土归流决定。十八日,达赖喇嘛奏请仍将三瞻地区赏给前藏管理。十一月十一日,清廷正式将瞻对重新赏给达赖。至此,西南地区第一次改土归流宣告失败。
二十九年(1903 年),清廷因有人奏"川藏危急,请简员督办川边,因垦为屯,因商开矿",命四川总督锡良察看情形。三十年,发生英军自印度入侵西藏事件,清廷决定在察木多添设大员,招民开垦巴塘土地,令驻藏帮办大臣移驻察木多,以便居中策应,"筹防练兵"。鹿传霖也重提亟应收回瞻对的问题。经营川边活动重新进行。巴塘一带土司及喇嘛因利害相关,再次反对改土归流。当地丁林寺喇嘛煽动僧俗大众3000 余人抗阻练兵开垦,风传新任驻藏帮办大臣凤全欲将巴塘汉夷百姓僧俗尽归于洋人管辖,以致群起暴动,将凤全及统领吴以忠等数十人戕死,又谓练习洋操,登记户口,垦荒开矿为"冒犯神灵,污秽天地",遂焚毁法国教堂,打死法国教士。附和次暴动的尚有察木多、里塘、瞻对等上司。四川总督锡良急命提督马维骐带兵镇压,云贵总督丁振铎也派兵防堵。六月,马维骐平定巴塘地区并打败瞻对喇嘛,八月平定里塘。锡良命建昌道赵尔丰办理善后事宜,着手收回瞻对,并劝告清廷对此"勿稍疑贰"。
清廷采纳他的建议。三十二年七月初三日(1906 年8 月22 日),清廷置川滇边务大臣,派赵尔丰为首任。赵尔丰在巴塘、里塘大刀阔斧地实行改土归流。三十四年(1908 年),清廷调赵尔粪为川督,作为对赵尔丰的实力支持。赵氏兄弟积极兴革,改巴塘为巴安府,改三坝为三坝厅,改盐井为盐井县,改乡城为定乡县,均隶于巴安府。又将打箭炉改为康定府,里塘改为理化厅,稻坝改为稻城县,在贡噶岭设县丞,隶于稻城县,改中渡为河口县,均隶于康定府。设康安盐茶道,统辖新设备府厅县。
十月,瞻对藏官纠从逼近三崖、德格。德格土司长子和次子争袭大乱。清廷谕令赵尔丰先行开导,继以兵威,并进而命藏官退还瞻对土地。次年,讨平德格土司叛乱,赵尔丰奏请将德格、春科、高日三土司改设为登科府及德化、白玉二州和石渠、同普二县,设边北道统辖这些新府州县。另将原康地首府察木多改为昌都府,乍丫改为察雅县,恩达改为恩达县,贡觉改为贡县,江卡改为宁静县,桑昂曲宗改为科麦县,杂瑜改为察隅县,均隶属于昌都府,改原梯龚拉为原梯县,妥坝为归化州,在木牛甲卜设县丞,均隶属于归化州。宣统三年(1911 年),赵尔丰又奏请改孔撒、麻书两土司为流官管理。二月,清廷民政部以筹备宪政,尤宜扩充民治,奏准各省未改流土司一律改流,加快了西南改土归流的步伐。这时,锡良调云贵。滇西有土司数十,恣横无法。其中土司刁安仁有宣慰使衔,曾游历东洋,外人称其为"王",犹默认,目无中央,闻有改土归流之议,曾想抗拒。锡良派员晓以利害,刁安仁终以大局为重,滇西遂安。
四月,清廷调赵尔丰署理川督,川滇边务大臣一职委于四川布政使王人文。赵尔丰没有即刻赴任,继续办理改流繁务,并限期瞻对藏官回藏,然后将瞻对改为怀柔县,甘孜改为甘孜县,炉霍改为炉霍县。闰六月,赵尔丰离开巴塘入川赴督署。至此,川边土司全部改流,共设2 道、3 府、34 县,辖地数千里,为建省奠定了基础。赵尔丰奏请在此建"西康省"。后因保路运动兴起,无暇顾及。
清末改土归流的成功使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在政治、经济、宗教、习俗等方面推进了改革,实行了新政,消除了土司割据,加强了中央对边区的直接管理,加强了边地与内地的联系和藏汉人民的交流与团结,推动了川滇藏区的社会发展。但由于清廷以巩固封建统治为目的,对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压迫,利用军事力量进行强迫同化,因此不能不引起少数民族的反抗情绪,因此当清政府因辛亥革命而崩溃时,边区许多旧有土司便乘机复辟了。
第三节 瓜分危机
一、中英滇案与烟台条约
19 世纪50 年代,英国侵略缅甸后,企图寻找一条由缅甸通往中国的道路。60 年代,先后派出两支"勘探队"窥视滇西地区。同治十三年(1874年)又组织一支由柏郎为总管的庞大探路队,从缅甸出发前往云南。与此同时,英国驻北京使馆派马嘉理为翻译,从总理衙门领得护照,经云南人缅甸接应。
光绪元年初(1875 年2 月初),探路队进入云南腾越(今腾冲)地区,行至蛮允,遭遇当地景颇族人民阻拦。马嘉理开枪打死边民多人,他本人也被边民打死。经此次拦击,"探路队"不敢继续前进,只好返回八莫。史称"马嘉理案",或称"滇案"。
英国以此事相要挟,对清政府提出广泛的侵略要求,主持外交的恭亲王奕?和总理衙门一面设法平息英人因滇案而产生的不满,一面对于英国的不合理的要求进行小心地抵制。英国公使威妥玛对中国十分不满,多次以下旗绝交恫吓清政府。
在避开了与法国和日本的冲突后,清廷准备对英国进行谈判,但力图抵制其额外要求。英使威妥玛见诡诈不成,再次离京赴沪。清廷请赫德说和,邀他回到烟台,并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之谈判。
光绪二年七月初三日(1876 年8 月21 日),中英双方在烟台正式谈判。此间,英国海军司令赖得和兰伯乘军舰到达烟台,同时英、美、德、法四国舰队齐集烟台港内,此外俄、德、美、法、奥等国公使也以避暑为名云集烟台,实际是以武力为后盾向清政府施加压力。二十六日(9 月13 日),中英烟台条约签字,共三端16 款,另议专条一款。这些条款除"抚恤"、"赔款"、"惩凶"、"道歉"与滇案有关外,还包括允许英人开辟英藏交通,前往西藏、云南、青海等省"游历",开放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以及外货免纳各项内地税,扩大领事裁判权等与滇案根本无关的内容。中英《烟台条约》规定清政府派钦差大臣亲赴英国赔礼道歉,这同中国政府在海外建立常驻使馆的意图正相适合,于是总理衙门为此奏请向英国派驻公使,清廷即以候补侍郎郭嵩焘前往。郭嵩焘因滇案而出使英国,成为一个契机。在此之前,清虽曾派向欧美几个使团,或游历,或修约,但都是临时性质的专使,不是常驻的。郭嵩焘出使后不久,清政府又派陈兰彬使美,何如璋使日,刘锡鸿使德,中国第一批驻外使馆得以建立。
中英《烟台条约》签订后,一些英国政府官员称赞这个条约是"很令人满意的";而一些商人则因为条约没有满足他们的眼前利益攻击它为"在事实上是毫无意义"。似乎在杀害了一个外交官后签订一个基本上满足外国要求而能在局部问题上有所抵制的条约是令人惊诧的。因而外国报刊评论说,李鸿章一跃而成为世界外交能手了,今后女人主政之中国,依赖于彼者必将更多。
二、中俄伊犁交涉
俄国自从同治十年五月十七日(1871 年7 月4 日)占领伊犁后,屡次以中国西路肃清即当奉还为托词,搪塞清政府的索还要求。光绪四年五月二十二日(1876 年6 月22 日),清廷派崇厚为全权大臣出使俄国,前往谈判收回伊犁事宜。五年八月十五日(1879 年9 月30 日),他在没有征得国内同意的情况下,与俄国签订了《交收伊犁条约》(即《里瓦几亚条约》),以及《瑷辉专条》和《陆路通商章程》,两日后画押。《伊犁条约》共18 条,要点为:(1)俄国归还伊犁;(2)中国给俄国代守伊犁费500 万卢布;(3)霍尔果斯河以西及伊犁山以南的特克斯河归属俄国;(4)俄国除按旧约在喀什噶尔和库伦设领事馆外,现准于嘉峪关、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哈密、乌鲁木齐、古城设领事;(5)俄商在蒙古和天山南北路贸易均不纳税;(6)设领事处及张家口均准设栈通商;(7)增辟通商新线,西由嘉峪关经汉中、西安达汉口;北由科布多、归化、张家口、通州至天津;东讹由松花江行船至伯都纳(吉林省扶余县),沿途可从事贸易。
总理衙门电告崇厚,不同意此约,但崇厚已启程回国。二十三日(10 月8 日),上谕根据总理衙门意见,批评崇厚"任其要求,轻率定议",指明该约将伊犁以西以南土地划给俄国,又将塔城界址再修改,必使伊犁成为孤悬俄境的弹丸之地,今后将"控守弥难";又兼通商路线及俄商免税贸易使中国大失利权,有碍华商生计。上谕饬令左宗棠、金顺、锡纶、李鸿章、沈葆桢等详陈意见,并命左宗棠通筹全局。
由于崇厚所订条约引起朝野普遍不满,清廷经多次会议,将崇厚处以斩监候。俄国看到清廷拒绝批准崇厚条约并惩办崇厚,一面提起抗议,一面施加武力威胁。在伊犁地区集中了12000 名步兵和50 多门火炮,在斋桑湖一带边境线部署12800 名步兵、6250 名骑兵和62 门火炮的部队,并由海参崴一带向中俄边界东段增兵,增筑炮台。在远东洋面还出现数十艘俄国军舰,包括装甲舰4 艘,快速巡洋舰3 艘,海防舰3 艘,炮艇6 艘,运输舰4 艘及相当数量的驱逐舰,舰队指挥官是列索夫斯基上将。声称将封锁辽海。清政府也加强了战备,调直隶兵到东北充实边防,又令左宗棠统筹西北战守事宜。二月,左宗棠分兵三路,构成对伊犁的必取之势:以金顺自精河一带为东路,以张曜自阿克苏沿特克斯河为中路,以刘锦棠自乌什经布鲁特为西路;另派徐学功、孔才益逼塔城。左宗棠自己从肃州出发,自备棺椁同行,以示与疆土共存亡。五月,进驻哈密。
一时,中俄关系极度紧张,国际舆论纷传中俄战争不可避免。各国驻华公使原来因俄国轻取厚酬而惊诧,不愿俄国势力膨胀,现在转而担心中俄开战会影响各国在华利益,因此纷纷劝告清廷从宽处理崇厚,和平解决俄事。其中英国对此事格外热心,除公使威妥玛、总税务司赫德以外,曾经统带洋枪队常胜军的戈登将军也特地来华向清廷上层人物劝和。
五月十四日(6 月21 日),重开廷臣会议,多数人同意军机处和总理衙门关于暂缓崇厚死罪的意见,在内阁公疏上签名。十九日,总理衙门电示曾纪泽对俄要求谈判。七月十七日,曾纪泽觐见俄皇。第二天,曾纪泽向俄外交大臣格尔斯说明改约的五条基本意见。俄方不满,中断谈判。八月二十八日,中俄彼得堡谈判复会。
光绪七年正月二十六日(1881 年2 月24 日),中俄双方终于签订《改订条约》(又称《圣彼得堡条约》)计20 款。与崇厚所订条约相比,新约更改之处很多。曾纪泽争回土地为伊犁以南特克斯河流域2 万平方公里的险要地带和塔城边界200 余里。(2)嘉峪关通商仿照天津方式办理,取消俄商可由西安、汉中直达汉口之权;(3)取消崇约所给俄商由松花江行船至伯都纳(扶余)之权;(4)添设领事仅止于吐鲁番、嘉峪关;(5)改俄商于天山南北路贸易"均不纳税"为"暂不纳税",俟商务兴旺再定;(6)增加俄国代守伊犁城费用400 万卢布,合崇约原数共为900 万卢布,折合白银为500余万两。新约仍是不平等条约,但比旧约多少挽回一些主权和利权。英国驻俄公使评论说:"凭外交从俄国取回已占领之土地,曾候实力第一人。"(按:曾纪泽承袭曾国藩的侯爵,故称曾候。)
三、中法越南交涉与战争
光绪元年(1874 年),法国驻华代理公使罗淑亚通知总理衙门:法国已与越南订立和亲条约(即《和平同盟条约》,或称《1874 年条约》,又称《甲戌条约》),否认清帝国对越南的宗主权,并进一步要求在中国云南通商。
总理衙门奕?等人当即向法国声明,越南是中国藩属,中国有责任保护,不准法国自越南向云南通商。罗淑亚没有反驳,越南政府仍按旧例进贡于清廷。事实上,法国军队于咸丰八年与英军联合进攻天津以后,就转而联合西班牙进攻越南了,同治元年,又逼迫越王签订《西贡条约》,至同治五年(1866年)完全占领了越南南方六省。而清廷当时内外交困,无暇过问。法国殖民主义者逐步北进,扩大对越南北部的侵略,企图进而打开西南市场。十二年,法军在安邺率领下,攻陷河内、宁平、南定、海阳等地。越王向驻扎于保胜一带的中国农民起义部队"黑旗军"求援,黑旗军首领刘永福亲率将士冒死冲锋,法军大败,安邺阵亡。法人见军事失利,转而采取诱胁政策,订立了前述和亲条约。
光绪五年十二月十四日(1880 年1 月25 日),中国驻英、法公使曾纪泽闻知法国筹购军舰,增兵越南,作重新开辟由红河(越称富良江)向云南通商的准备,法议会己通过,乃严正照会法国:中国不承认法越和亲条约。对于法国侵略越南,中国朝野上下都是反对的。在"唇亡齿寒"的危机感中,一些人坚决主张全力与法国相争,以"保越固边";另一些人则担心会因此影响其他藩属国的稳定而主张留有余地。这样,清廷对越事的交涉就呈现既不愿放弃宗主权,又不愿与法失和的两难局面。
光绪八年(1882 年)二月,法国军舰进犯北越。三月,法国海军上校李威利攻陷东京地区,粤督张树声令防军以剿土匪为名进入边境,部分清兵以剿匪为名进入越边。清廷屡次告诫边帅不可轻开战端,对积极抗法的刘永福只是暗中资助;而令李鸿章仍向法国议和。十月十七日(11 月27 日),李鸿章派马建忠与法国公使宝海在天津议妥三条办法:(1)中国从越境撤兵,法国申明无侵占越南土地之意,也无贬削越南国王统治权之谋;(2)中国开放保胜为通商口岸,设关收税;(3)中法分巡红河南北。对于李宝协定,中法两国政府均无异议,分别令本国军队后撤以脱离接触。九年正月(1883 年2 月),法国执政者茹费理忽然变计,将公使宝海撤回,推翻前议,使议会通过对北越进行军事征服的550 万法郎拨款案。清廷急命关外滇粤防军扼要驻扎。
二月二十六日(4 月3 日),越南国王请中国派兵援越抗法。刘永福接受唐景崧建议,率黑旗军进驻北越山西。四月十三日,黑旗军3000 人在河内附近纸桥大败法军。李威利以下30 名军官阵亡,法兵伤亡200 余人。黑旗军进驻河内。法国议会决定报复,再增军费,改派陆军少将波滑(又译为布意)到河内指挥。法军一面自河内攻山西,牵制黑旗军;一面从海防攻越都顺化。前者被刘永福打败;后者进军顺利,攻占越都炮台。
八月,法国特使德理固(又译为脱利古)赴天津与李鸿章谈判,分界问题未达成协议。与此同时,曾纪泽在巴黎直接与法外部谈判,也无成议。于是清政府态度转趋强硬。清流派官员坚决反对对法让步,"弹劾鸿章无虚日"。清廷遂多方命滇粤清军出关布防,接济黑旗军。总理衙门也于九月十九日照会法使德理固,如法军侵犯我驻地,惟有开仗。军机处各王大臣
连日会商对滇越各路清军添兵加饷问题,而恭亲王迁延不决。
法国却决心对越扩大用兵。九月末,以海军分舰队司令孤拔取代波滑为进犯北圻的法军司令。十月初,法军增派援军9000 人,企图尽除黑旗军及在越清兵。刘永福的黑旗军兵单饷匮,无攻坚利器,乃纳唐景崧建议召募义兵作战。十一月,山西失陷。
十年一月(1884 年2 月),法国以米乐代替孤拔为侵越法军司令,孤拔专任舰队司令,这时,法军在北越有16000 人,以12000 人攻北宁。二月,清军50000 人驻守北宁,却拱手让敌;接着又失太原、兴化。广西巡抚徐延旭被革职,广西提督黄桂兰仰药自尽,云南巡抚唐炯也因失守山西被革职拿问。
慈禧太后将前线战败的责任推在军机处身上,三月十三日(4 月8 日),她罢免恭亲王奕?为首的全部军机大臣,代之以她自己亲妹夫醇亲王奕?操纵的新的军机处和新的总理衙门,实现了向往已久的独裁。
新中枢任命潘鼎新为广西巡抚,张凯嵩为云南巡抚,仍令岑毓英指挥前敌作战,作规复失地姿态。然而,前敌被失败情绪笼罩,岑毓英奏称越事万难补救,请将全军退守边境。又传说法舰有北上动向,清廷遂密谕李鸿章筹划保全和局。四月,李鸿章与法国代表、军舰长福禄诺会谈,十二日议成《中法简明条约》(又称《李福协定》),计五款。十七日(5 月11 日)李鸿章与福禄诺正式订约。
五月,法军向北推进,占领宣光,又进逼谅山。闰五月初一日,法军强行接管观音桥清军阵地,清军因没有接到撤兵令,不退,双方造成武装冲突,初三日,法军大队又进攻,清兵还击,法兵死伤多人,成为"北黎冲突"。闰五月二十七日(7 月19 日),清廷授两江总督曾国荃为全权大臣,与法国新任公使巴德诺开始谈判。未能达成协议。
六月十五日(8 月5 日),法国舰队攻基隆炮台,清兵不能守,刘铭传命将基隆煤矿自毁,以免资敌。次日,清军击退在基隆登陆的法军。法国海军封锁海面及闽江口。
与此同时,清军在闽江口虽与法舰相持40 日,并未进行战备,恐怕有碍和谈。七月初三日(8 月23 日),法舰突然袭击福建水师。海战顷刻结束。法舰被击伤3 艘;中国军舰被击沉9 艘,另有"伏波"、"艺新"两舰驶至林浦,自沉以塞航道,阵亡将土700 多人,停泊于马尾港内的19 艘商船也全部被击沉,福州船厂也遭摧毁。张佩纶、何如璋闻炮遁逃,事后被清廷发往军台效力。总督何璟及巡抚张兆栋都被革职,水师营务处张成被定为斩监候,
秋后处决。
初六日(26 日),清廷被迫下达宣战诏书。旋起用左宗棠督办福建军务,调杨昌濬为闽浙总督,授刘永福为记名提督,命岑毓英和潘鼎新星驰前进。以后战事在两个战场上进行。
台湾战场。至十一年二月十五日(1885 年3 月31 日),法国舰队占领澎湖。其舰队司令孤拔染病死亡。海上战场呈相持局面。越南战场。东路桂军由潘鼎新统率,越谅山、谷松,屯扎于船头、郎甲一带;西路军由岑毓英统率,与黑旗军合力攻宣光。十年十二月,法军得到增援,向东路军猛攻。桂军节节败退,仅9 天就失去谷松、谅山、文渊等数百里地方,一度失守镇南关。广西大震,清廷将潘鼎新革职。西路军在围攻宣光初战得手后,却因法国援军到来而大败。至此,原定滇粤会战计划失败。
十一年(1885 年)初,负责前敌事务的新任粤督张之洞和粤防钦差大臣彭玉麟起用老将冯子材帮办广西关外军务,总统各军。在镇南关--谅山取得大捷。此役是道光以来中国在对外战争中最大的一次胜仗,击毙法国军官数十人,使统帅尼格里受重伤。败报传到巴黎,法国震惊。
谅山大捷后,西路清军在岑毓英和刘永福指挥下也取得临洮大捷,克复十数州县。越南战场的局面完全改观。在战争进行之际,中法之间的议和活动从未间断,英美等国也一直以调停者面目进行活动。
李鸿章和曾纪泽也分别电告总署,应把握时机体面议和。清廷严令前线将士停战。十九日(4 月4 日),中法签订停战协定草约。清军前方将土斗志正旺,忽接撤兵令,纷纷抵制,彭玉麟、张之洞也屡电清廷力争。清廷多次电令将士践约撤兵。冯子材军北撤时,越民送行者"啼泣遮道"。
四月二十七日(6 月9 日),李鸿章与法使巴德诺在天津订立《中法会订越南条约》10 款。主要内容为:(1)清廷承认法国有权"保护"越南;(2)两国派员勘定中越边界;(3)中国在边界开放两处通商,一在保胜以上,一在谅山以北;(4)法国由陆路向云南和广西贸易免税;(5)法军撤出基隆和澎湖。由于清军在陆路取得胜利,法国没有再向清廷索要战争赔款。
四、朝鲜问题和日本的大陆政策
日本明治政府从一开始就确立了以"强兵为富国之本"的对外侵略政策。同治七年(1868 年)明治天皇发布御笔信,鼓吹"要继承列祖列宗的伟业,开拓万里波涛,布国威于四方",并制定了以侵略中国、朝鲜为主要目标的"大陆政策"。光绪元年就开始了侵略朝鲜的战争。八年(1832 年),利用朝鲜"壬午兵变"之机出兵逼迫朝鲜政府订立了《仁川条约》,取得了在朝鲜驻兵的特权。十年(1884 年),又利用中法战争之机,支持朝鲜亲日的"开化党"发动甲申政变,乘机要挟清政府于十一年订立了《天津会议专条》。其中规定将来中日两国如派兵至朝鲜"应先互行文知照"。后来,日本就利用这一条款作为借口,发动了甲午侵略战争。
大陆政策的要害是征服中国和亚洲。光绪十六年(1890 年),日本内阁首相山县有朋在第一届国会上作施政演说时说:"盖国家独立自营之道有二:其一为守护主权线,其二为保护利益线。这种把国家的"独立自营"与侵略别国领土相联的说法,具有很大的煽动性。这个理论的出现,标志着大陆政策的形成。
在大陆政策形成过程中,日本就不断地扩军备战,并屡次进行战争试探。中法战争后,日本统治集团中的"激进派"主张不给中国以喘息之机,尽快发动一场新的侵略战争。以伊藤博文为首的"稳健派"认为时机还不成熟,主张速节冗费,赶建海军,待实力充足后再发动战争。
光绪二十年(1894 年)初,朝鲜爆发"东学党"起义。起义者在"逐灭夷倭,尽灭权贵"的口号下,进行反对外国侵略和本国封建统治的斗争。四月二十八日(6 月1 日),起义者占领了全罗道首府全州。各地农民纷纷响应,起义队伍很快发展到几十万人,控制了全罗、忠清、庆尚三道。
日本政府为了利用朝鲜这次起义来实现它的侵略目标,大施诡计,怂恿清廷出兵"代韩戡乱",以制造日本出兵的借口。清廷不知是计,五月初一日(6 月4 日),应朝鲜国王请求,派直隶提督叶志超、太原镇总兵聂士成率淮军1500 人进驻朝鲜,同时根据《天津会议专条》精神,通知日本政府。而日本内阁早在清军赴朝前两天就己决定派兵入侵汉城,美其名曰"保护"使馆和侨民。接着,成立战时大本营,秘密下达动员令,动员兵力七八千人,于6 月13 和16 两日先后在朝鲜仁川登陆,分据仁川至汉城附近的战略要地,人数远在清军之上。同时,密令日本驻朝鲜公使大鸟圭介:"目前形势表明开战已不可避免。务须不择手段地制造开战之借口。"在日本的逼迫和国内舆论的压迫下,主持军事和外交的李鸿章于五月二十九日(7 月21 日)以重金雇佣英国"高升"号等三艘商轮运兵,增援驻朝的清兵。不料援军出动的消息被日本间谍侦知,六月二十三日(7 月25 日),日本联合舰队司令长官伊东佑亨奉大本营秘密作战令,派军舰在牙山口外丰岛海面进行突然袭击,将"高升"号击沉。舰上中国士兵700 余人壮烈牺牲。在日本海军进行突然袭击的同时,日本陆军4000 人也向驻牙山的清军发起进攻。
七月初一(8 月1 日)日本政府向清廷公开宣战;同日,清政府也向日本宣战。清廷派卫汝贵、左宝贵、马玉昆、丰升阿等率四大军共计29 营1.4万人进驻朝鲜平壤。日军分四路包围平壤。八月十六日(9 月15 日)日军总攻平壤。清军分路迎敌。左宝贵率部在玄武门同日军苦战,炮手阵亡,左宝贵亲燃大炮击敌,受伤不下火线,裹伤再战,最后中炮牺牲。玄武门被日军攻陷。这时,马玉昆所部在大同江击败了日军,获得了胜利;卫汝贵所部也在城西南阻止了日军的进犯。如果指挥得当,战事还可有为。但主将叶志超下令弃城逃走,在他的失败主义指挥下,各军慌乱溃退,日军趁势截击,清军死亡2000 多人,被俘600 多人。叶志超率军狂奔500 多里,渡过鸭绿江退回到中国境内,朝鲜全境被日军占领。
十七日(9 月16 日),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率北洋舰队护送增援部队,在鸭绿江口大东沟登陆。十八日(17 日)上午,舰队准备起锚返回旅顺。10 时半,忽见西南方海面有一队军舰驶来,知是日舰。丁汝昌立即下令各舰起锚迎战。
激烈的海战进行5 个小时之久。北洋海军参战的有定远、镇远、致远、经远、靖远、来远、济远、广甲、超勇、扬威等10 舰。日本海军参战的有吉野、浪速、高千穗、秋津洲、千代田、扶桑、比睿、赤城、桥立、松岛、岩岛、西京丸等12 舰。北洋水师重炮多,装甲厚;日本舰队速度快、速射炮多,并且是有准备的进攻,北洋水师是被动应战,形势不利。结果,北洋水师经远、致远、超勇、扬威4 舰被击沉,牺牲官兵600 余人。日舰西京九、比睿、赤城、松岛受重创。相比之下,北洋舰队损失舰船多,人员伤亡重,是一次重大失利。不过主力舰定远、镇远无恙,经过整修,舰队仍有作战能力。战后,李鸿章下令采取"避战保船"方针,北洋水师放弃制海权,造成坐困局面。
日本在取得平壤、黄海两大战役胜利后,进一步把战火烧到中国境内。九月二十六日,日本第一军在山县有朋指挥下,由朝鲜义州渡鸭绿江来犯。守鸭绿江防线的清军共80 余营3 万余人,毫无斗志,一触即溃。二十七日,日军攻破鸭绿江防线;二十八日,陷九连城、安东(今称丹东);十月初二日占领凤凰城。至十一月中旬,宽甸、岫岩、海城等辽东重镇相继失守。日军第二军在第一军越过鸭绿江的同日,也由辽东半岛花园口登陆,搬运军火辎重上岸凡12 天,清军不加狙击。十月九日,日军攻陷金州。初十日,日军攻下大连湾炮台,守将赵怀业早已弃炮台先逃,日军未费一枪一弹而得大连。
金州、大连失守后,旅顺守军惶恐。只有徐邦道等少数将领奋力抵抗。二十日,徐邦道率所部于旅顺北土城子狙击日军,毙敌多人。日军大举进攻,徐邦道兵单,向诸军痛哭求援,无一应者。二十四日,号称"东亚第一要塞"的旅顺口沦入敌手。
日军在辽东战场得手后,把侵略矛头指向山东半岛。十二月,日本组成山东作战军共2 万余人,在大山岩指挥下,由海路运送,分批在山东半岛荣成湾登陆后,日本海军则封锁港口。十七日夜,丁汝昌召集诸将,欲鼓全力碰敌船突围,希望能保存数艘拼抵烟台。洋员与诸将拒绝执行,并指使弁兵"露刃慑汝昌"。汝昌劝退弁兵后,服毒自杀。十八日,洋员浩威等盗用丁汝昌名义,致书日本联合舰队司令长官伊东佑亨乞降,缴出残余舰只及所有弹药军械。二十三日,日军占领威海卫全港。北洋海军覆灭。
二月间,日军在辽河下游发动新的攻势。二月初八日,日军分三路进攻牛庄。清军据民房苦战一昼夜,死伤2000 余人。初九日,牛庄失陷。十一日,日军攻占营口。日军并不给清军喘息之机,于十三日晨,再向田庄台发动进攻。田庄台之战双方各集中2 万兵力,是甲午战争以来日军的最大一次投入。结果,清军大败,弁兵死亡2000 余人。田庄台被攻陷,并被日军付之一炬,"火焰冲天,终夜不熄,田庄台一市,全归乌有"。接着,日军于二十九日组成5000 人的攻澎湖混合部队,于三月初二日攻陷澎湖。
在中日战争开战之前和战争当中,清政府先是邀请俄国,之后是请英国,再后是请美国出面调停。光绪二十年十一月二十四日(1894 年12 月2 日),清廷正式派户部左侍郎张荫桓和署理湖南巡抚邵友濂为议和全权大臣。二十一年一月初七日(1895 年2 月1 日),张、邵同日本全权代表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在广岛开始议和谈判。但日本因在战场上尚未取得足以挟制中国的战果,所以毫无谈判的诚意。先是以张、邵二代表全权证书手续不完备为借口,拒绝开议,同时蛮横地扣留清政府拍给中国代表的电报,最后又以广岛是军事基地,不准敌方人员滞留为借口,把张、邵等逐往长崎。一月十六日,中国议和代表在日本受尽各种挫折后被逐回国。
威海卫失陷,北洋水师覆灭和辽河下游战役的溃败,使清政府更加急切求和。日本经过8 个月的侵略战争,在军事上取得了很大胜利,而人力物力的消耗也十分严重。同时,日本军事上的胜利,又引起了西方列强尤其是俄国的疑忌。日本政府内乏继续作战的实力,外受列强干涉的威胁,不得不同意进行新的议和谈判。
一月二十三日,即威海卫失守、北洋水师覆灭的当天,清政府按照日方要求,任命李鸿章为负有"商让土地之权"的议和头等全权大臣。马关议和谈判自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1895 年3 月20 日)开始,至三月二十三日《马关条约》签订止,历时近一个月。谈判大体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谈判军事停战问题,二月二十八日,双方第三次会谈结束,李鸿章由谈判地点返回寓所的途中,突然被日本浪人小山丰太郎枪击,伤势甚重。各国舆论大哗。日本政府深恐列强利用这一事件作为借口,出面干涉,便一反常态,主动允许无条件停战。并在三月初三日缔结了停战协定。从三月初七日起,议和转入第二阶段--缔结和约。二十三日,李鸿章与伊藤博文、陆奥宗光签订《马关条约》11 款及《议订专条》3 款、《另约》3 款、《展期停战另款》2 款。中日《马关条约》的主要内容为:(1)"中国认明朝鲜国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2)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3)中国赔偿日本军费银2 亿两,分8 次交清。"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万抽五之息";(4)"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定进口税";(5)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船可以沿内河驶人以上各口,搭客载货。通过这一条约,中国丧失领土主权之重和赔款数额之巨都达到了《南京条约》以来的最高记录。
马关谈判中,日本索取台湾作为议和条件,消息传出,朝野激愤。各方奏章,纷纷反对割台。也有人幻想借助英、法、俄、德等国之力,阻止日本占据台湾,重演三国干涉还辽故事,都没有成功。割台的消息传到台湾后,全台人民如闻晴天霹雳,异常震惊,奔走相告,聚哭于市。民众以台湾绅民的名义电奏请廷,文曰:"割地议和,全台震骇,自闻警以来,台民慨输饷械,固亦无负列圣深仁厚泽,二百余年之养人心,正士气,正为我皇上今日之用;何忍一朝弃之?全台非澎湖可比,何至不能一战?臣桑梓之地,义与存亡,愿与抚臣誓死守御。若战而不胜,待臣等死后再言割地。皇上亦可上对列祖,下对兆民也。"清廷置之不理。台湾人民"义不臣倭",乃于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二日(1895 年5 月25 日)成立"台湾民主国"。新政府设立内务、外务、军务三衙门及议院。推唐景崧为总统,刘永福为民主将军,丘逢甲为义勇统领,陈季同为外务大臣,俞明震为内务大臣,李秉瑞为军务大臣,林维源为议院议长。年号"永清",表示"永戴圣清"。民主国的宣言说:"今虽自立为国,感念列圣旧恩,仍应恭奉正朔,遥作屏藩,气脉相通,无异中土。"以台湾议院名义发表的布告也说:"推拥贤者,权摄台政,事平之后,当再请命中朝,作何处理。??"
台湾兵力有限,原有兵勇四五万人,割台后大部奉命内渡,剩下的黑旗军加上没有作战经验的义勇不足万人,实难抵抗日军进攻。五月初六日(5月29 日)日军自基隆东北登陆。五月初十日(6 月2 日)李经方作为清政府的全权代表与日本台湾总督桦山资纪在基隆口外,签订台湾交接文书。五月十一日(6 月3 日)基隆失守。五月十六日(6 月8 日),日军进入台北。台北虽然被日军占领,但在刘永福和丘逢甲指挥下,黑旗军和义勇战士在台湾中南部,奋不顾身,英勇抗击,在新竹一带,屡歼日寇。以临时组建的不足万人的军队,敢于抵抗装备精良的日本侵略军,并给敌人以沉重打击,坚持斗争长达四个月之久。九月初四日(10 月21 日),日军进入台南。台湾虽然沦于日本的殖民统治之下,但台湾人民誓死不屈,在日本统治的半个世纪中,台湾人民反对日本殖民统治的斗争,一直持续不断。
五、三国干涉还辽与中俄密约的签订
《马关条约》规定中国把辽东半岛割让给日本,引起了其他列强的不满,促使急于在远东扩张势力的俄、德两国,从战争期间的观望态度,一变而为积极的干涉,并联合法国一致对日本进行干涉,强烈要求日本退还辽东半岛给中国。日本对三国联合干涉大感意外,乃慑于三国的军事威力,不得不于四月初六日分别向俄、德、法三国致以内容相同的照会,提出"对辽东半岛之永久占领权,除金州厅外,同意完全放弃,但日本国对其所放弃之领土,得要求相当金额作为报酬,其金额可与中国商定。"对于俄国来说,辽东半岛之重要,主要的是它拥有旅顺。因此,俄国不满意日本继续占领金州厅,要求日本完全放弃对辽东半岛的永久占领。德国和法国也拒绝日本的要求。
三国的舰队频繁在中日之间的海面活动,战争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最后,日本不得不向三国完全屈服。四月十一日,日本政府向三国表示完全放弃对辽东半岛的永久占领,但对中国则一步不让,向中国再勒索3000 万两补偿金。三国干涉还辽这一幕,实质是国际帝国主义对辽东半岛这块肥肉进行哄抢的一场外交争夺战。
俄国联合德、法两国干涉还辽,赢得了清廷许多要员的好感,他们纷纷主张结强邻以制日。俄国也以"还辽有功"为要挟,乘机向清廷勒索"报酬"。当时,俄国正在为着军事目的修筑西伯利亚大铁路。如果改变该路原定线路,由赤塔经中国东北境内直达海参威,则可以缩短近千俄里的路程,并能通过此路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有效地控制中国东北,进而向中国扩张势力。为此,俄国从光绪二十一年一月开始制定借地筑路的方案,并向清廷提出借地筑路的无理要求。清廷害怕一旦应允俄国的要求,会引起其他列强的效尤,遂以"将自行建造"为词,进行搪塞,致使这一交涉至二十二年三月尚未解决。
俄皇尼古拉二世将于四月举行加冕典礼,各国都派特使致贺。清廷原拟派布政使王之春往贺。俄国为利用此机会与清政府专使秘密谈判,遂要求清廷改派李鸿章为特使前往。三月十八日,李鸿章到达彼得堡,受到隆重接待。尼古拉二世亲自接见。二十一日,李鸿章与俄国财政大臣维特、外交大臣罗拔诺夫开始秘密谈判。维特和罗拔诺夫对李鸿章极尽威胁利诱,胡说西伯利亚铁路通过中国境内,将为中国带来极大的"好处"。而后,尼古拉二世对李鸿章保证说:"将来英日难保不再生事,俄可出力援助";"东省接路,实为将来调兵捷速,中国有事,亦便帮助"。同时,沙俄政府又以300 万卢布的重金划为李鸿章基金,意在贿买。四月二十二日(1896 年6 月3 日),李鸿章与维特、罗拔诺夫在莫斯科签订中俄《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即《中俄密约》)计6 款。主要内容为:(1)日本如侵占俄国远东或中国及朝鲜领土,两国应以全部海、陆军互相援助;(2)缔约国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不得与敌方签订和约;(3)战争期间,中国所有口岸均对俄国军舰开放;(4)为使俄国便于运输军队至被威胁地区,中国允许俄国越过黑龙江、吉林以达海参崴建造一条铁路,该路的建筑以及经营,由华俄道胜银行承办;(5)无论战时或平时,俄国均可在该路运送军队及军需品。《中俄密约》签订后,俄国又于同年八月诱使清廷签订了《合办东省铁路公司章程》,设立了名为中俄合办,而实则由俄国独揽大权的"中国东省铁路公司",负责建造经营中东铁路。俄国在铁路沿线享有军警护路、开采矿产和兴办其他工厂企业的特权。
《中俄密约》的签订,完全是俄国一手设下的骗局。它表面是中俄两国共同防御日本的军事同盟条约,实际是俄国在"共同防日"的幌子下,通过修筑中东铁路把自己的势力扩张到中国东北地区,加强对中国的渗透和控制。
六、列强瓜分狂潮与中国主权的日益丧失
《中俄密约》签订后,各国猜测中俄之间有重大交易,皆不甘心,竞相起哄,掀起了夺占沿海港湾,划分势力范围,阴谋瓜分中国的狂潮。德国为了在远东取得海军基地和加煤站,早在甲午战争前就垂涎于中国的胶州湾。三国干涉还辽后,立即向清廷正式提出了租借要求。光绪二十三年十月二十日(1897 年11 月14 日),德国借口两名德籍传教士在山东巨野被杀,派军舰强占了胶州湾,夺占了青岛炮台。德国霸占胶州湾是列强阴谋瓜分中国的正式开端。
鉴于德国占领了胶州湾,清廷急向刚刚与之签订《御敌互相援助条约》的"盟国"沙俄求助。俄国却认为"不能错过时机",决定趁火打劫,占领旅顺、大连。十一月二十二日,即德国强占胶州湾不到一个月,俄国就以"监视德国"促其"敛迹"和"保护中国"的幌子派军队强占了旅顺口和大连湾。
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和三月初六日,清廷被迫同德、俄两国签订了《胶澳祖界条约》和《旅大租地条约》。胶澳条约规定:清廷将胶州湾租给德国99 年,在租期内,胶州湾由德国管辖;允准德在山东修筑胶济铁路,铁路沿线两旁各30 里内的矿产德国有权开采。从此,山东成了德国的势力范围。旅大条约规定:清廷将旅顺口和大连湾及其附近海面租给俄国,租期为25 年,租期内由俄国管辖,中国不得在界内驻军;俄国可在租地内自行备资修造海陆各军所需之营房、炮台,安置驻军;中国允准东省铁路公司由中东路干线某站(后来确定为哈尔滨)起,筑一支线到大连湾,必要时可展至营口与鸭绿江口之海岸。闰三月十七日,俄国又进一步迫使清廷签订了《旅大租地续约》,规定租地北界从辽东半岛亚当湾(即普兰店)以北起,划一直线到辽东半岛南岸貔子窝湾北尽处止;租地以北划一"隙地"(即中立区),隙地界线从盖州河口起,经岫岩城北至大洋河,沿左岸至河口边;中东铁路支线之终点确定在旅顺口和大连湾;俄国同意金州城归中国治理,但不得驻扎军队;非经俄国同意,中国不得将隙地内的铁路、开矿及其他工商利益让与他国。从此,辽东半岛陷入俄国之手,东北成为俄国的势力范围。
法国早在光绪二十一年就强占了云南边境的勐乌、乌得等地,迫使清廷增开云南的河口、思茅为商埠,并取得在两广和云南开矿的优先权。二十三年二月,强迫清廷承诺不把海南岛割给其他国家。二十四年三月,继德国和俄国之后,法国也正式提出租借广州湾的要求。二十五年十月初四日,法国同清廷签订了《广州湾租界条约》,强租了广州湾及其附近水面,租期为99年;还取得了修筑从越南边境到昆明和从广州湾的赤坎到安浦的铁路,以及承办中国邮政等特权;另逼迫清政府答应不把两广和云南割让给其他国家。从此,滇、桂、粤三省成了法国的势力范围。
英国为抵制法国在西南的扩张,于光绪二十三年掠夺了中缅边境上原属中国的一些土地,取得猛卯(南碗)三角地的"永租权",迫使清政府开放广东三水、广西梧州等为商埠。为了维护其在华的传统权益,英国以南拒法、北拒俄为借口,于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把位于深圳河以南、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及附近岛屿的中国领土,即所谓"新界"租给英国,租期为99 年。五月十三日又迫使清政府签订了《订租威海卫专条》,取得了威海卫海湾连同刘公岛及威海卫沿岸10 里宽地段的租借权。还迫使清政府宣布不将长江沿岸各省让与或租给他国,用以保持英国在长江流域的侵略优势。从此,长江流域成为英国的势力范围。
已经在甲午战争中掠夺了大量侵略权益的日本也不满足。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初二日,要求清政府"声明不将福建省内之地让与或租与别国"。清廷也只好同意。从此,福建成了日本的势力范围。意大利也于二十五年二月,向清廷要求租借浙江沿海的三门湾,被清廷严拒,未能实现。二十五年八月初二日(1899 年9 月6 日),美国国务卿海约翰正式提出对中国的"门户开放"政策,并训令美国驻英、俄、法、德、日、意等各国使节向驻在国政府进行交涉。"门户开放"政策的基本内容是:各国对他国在华所取得的租借地、筑路、开矿、通商口岸等既得利益,不得干涉;各国对运往自己势力范围内各通商口岸的他国货物,均由中国政府按中国现行关税税率征税;各国对进入自己势力范围内各通商口岸的他国船舶,不得征收高于本国船舶的港口税,他国使用自己所修建或所控制的铁路运输货物时,不得征收高于本国商品的铁路运费。
美国提出对华"门户开放"政策,主要是由于在划分势力范围的活动中,美国没有得到实际利益。当时,它正忙于同西班牙争夺古巴和菲律宾。它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时,好地方已经所剩无几。况且,在美国看来,依靠着自己经济实力的强大,与其夺得一小块势力范围,反不如保持中国领土的形式上的"完整",使整个中国市场都对美国的资本家开放更为有利。所以,"门户开放政策"的出发点是为适应新形势谋求自身利益而采取的新的侵略政策。
"门户开放"政策提出后,首先得到未能在中国获得势力范围的意大利政府的赞同。接着,德、法、日等国也表示可以接受。英国提出先决条件,须将新近得到的九龙展地置于"门户开放"政策实施之外,才可以接受。俄国也勉强表示接受。
"门户开放"政策调解了各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矛盾和争夺,而美国则是这一政策的最大受益者,它不仅使美国可以凭借经济上的优势,在列强共同分割中国的争夺中,迅速向各国的势力范围内渗透自己的经济力量,掌握宰割中国的领导权,也为美国进一步实现独霸中国的侵略野心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四节 农业、手工业和商业
光绪宣统时期、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变化,各行业、部门和地区之间,极不平衡,而且呈现畸形状态。农村封建土地制度和租佃关系基本延续下来,但有所变化。农业生产在各族人民大起义失败后的一段很长时期内,未能完全恢复,农业者垦区大都趋于衰落,但东北、内蒙和西北部分地区的土地开垦和农业生产有较明显的发展。传统手工业在光绪前期曾一度局部恢复和发展,而多数行业加速衰落,呈现解体趋势。与此同时,出现了若干新的手工业,并有所扩大。国内商业在西方列强的贸易和投资扩张刺激下,有较明显的发展。不仅商人队伍扩大,商业行业和商品种类增多,而且商人队伍的结构和商业本身的性质也在发生变化,出现了旧式商人向商业资本家、封建性的传统商业向资本主义新型商业的演变。同时,商人不断买办化,中国进一步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体系,完全成为其附庸,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城乡关系初步形成。
一、封建土地制度和租佃关系的延续及变化
在经受农民大起义的巨大冲击后,封建土地制度和租佃关系仍然延续下来,但也发生了某些变化:一部分官地和旗地加速向民地转化,农村土地中的私有地比重提高;部分地区的地权分配一度有所分散。从全国范围看,地权的集中和分散同时或交替出现,地权变化趋势复杂;租佃关系方面,部分地区的永佃制一度扩大,货币地祖和押租制有所发展,地主对佃农的超经济强制相对削弱,但各地佃农所受的地租剥削普遍加重,农民经济状况进一步恶化。
(一)地权形态和地权分配
地权形态方面,官田、旗地向民地的转化,并非自光绪始,但到光绪间才合法,而且大大加快了进程。
清代法律规定,官田、旗地严禁买卖和长租,违者治罪。但是禁者自禁,卖者自卖。长期以来,官田、旗地的私相顶退转让,一直没有间断,太平天国起义期间和战后时期愈加普遍。清政府禁不胜禁,无可奈何,只好因势利导,承认官田、旗地买卖的合法化,并通过售卖官田、旗地和提高租税征额,增加收入,缀解财政困难。
光绪二十七年(1901 年),刘坤一、张之洞鉴于各地卫所屯田,久已辗转典当,屡易其主,视同民业,建议由各买主报官税契,将屯田改为民田,屯恼改为地丁。次年,清廷采纳了刘、张的建议,由此开始了屯田的大规模清理和变卖,加速了屯田向民田的转化。
旗地买卖的合法化进程开始较早,但经历了几次反复。咸丰二年(1852年),旗地买卖首次弛禁,清廷宣布除奉天(今辽宁省)外,顺天、直隶(今河北省)等地各项旗地,都可以相互买卖,税契升科。咸丰九年恢复旧禁。
过了三年,即同治二年(1863 年),旗地买卖再次开禁。这次弛禁决定执行了30 多年,旗地买卖十分活跃,先后有50 多万亩旗地转入汉民手中。清政府害怕因此影响旗人生计,动摇王朝"根本",又于光绪十五年(1889 年)重申旧禁。但是,这时农村商品经济已有较大发展,农村土地买卖更加频繁,清政府的禁令不过是一纸空文,毫无实效。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只得于光绪三十三年第三次下令旗地买卖开禁,最终放开了旗地向民地转化的闸门。
清政府在准许官田、旗地自由买卖的同时,也逐渐放宽了官、旗荒地招垦过程中地权归属的限制。起初,垦荒的汉民只能充当官佃或旗佃,可享有佃权,但不能取得土地所有权。光绪二十八年,清政府兴办绥远放垦,规定将蒙旗荒地收归"国有",垦民向官府交价领垦,取得土地所有权,蒙旗地变成了民地。光绪三十年后,在黑龙江地区领垦旗荒的汉民,也可通过缴价领荒取得土地所有权。
随着官田、旗地向民地的转化,民田私田在全国土地中的比重升高。据估计,16 世纪末,全国官公地和私有地大约各占一半。到光绪中叶,私有地的比重已超过80%。据清政府光绪十三年的统计,全国8.5 亿亩耕地中,各种官田和旗地占11.1%,而民田占87.o%。到清末民初,官田、旗地的比重进一步下降,民田比重进一步提高。
地权分配方面,大起义失败后的一个时期内,若干地区一度出现地权分散的趋势,农民小土地所有制有所增长。这主要发生在太平军长期占领或影响较深的江、浙、皖、赣、鄂等省某些州县。这些地区的地主阶级和封建土地所有制受到严重打击,地主非死即逃,田亩册籍散失,经界混淆,土地荒废,人口大幅度减少,农村劳力缺乏。战后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一些地区由传统的聚族而居一改而为"五方杂处",土著衰微,客民力量强大。
为了加速荒地开垦,恢复田赋征额,一些地方政权采取了有利于客民的招垦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农民尤其是客民,或占垦无主荒地,或垦荒分成,或缴价购买,获得了土地,出现了一批新的自耕农。在捻回起义的山东、陕西和光绪初年一度遭受特大旱灾的河南、山西某些地区,也曾出现地主阶级没落、地权分散的趋势。
战后时期,更多的地区出现了土地兼并和地权分配的进一步集中。为了筹措军饷和恢复、巩固封建统治,清政府在战时和战后一再增广"学额"、推行"捐纳"、封赏"军功",卖官鬻爵,培植了一大批新的官绅和军功地主。他们无不仗势霸占和兼并土地,侵夺"逆产"、"绝产",包揽垄断官荒旗荒,贱买强买民田,是他们这一时期兼并土地的主要途径。随着商业的发展,一些地区商人兼并土地的情况也比以往更加普遍。
从全国范围看,地权集中、地主土地所有制扩大最为明显的是以下三类地区:一是新兴"军功"地主集中的地区,如淮军将领的老巢皖中和湘军将领老巢湖南一带等;二是19 世纪中叶以后开始大规模放垦的东北、内蒙和台湾等农业新垦区。这些地区大部分官田旗地和放垦荒地都相继落入地主富商手中;三是原来地权就比较集中,又没有受到农民起义的冲击,或虽受冲击,但豪绅力量异常强大的地区。直隶、山东、福建、广东、四川等省部分地区,
以及苏州、云贵等部分起义地区,都属于这种情况。
(二)封建租佃关系的延续和变化
地权分配的发展变化,既有分散,也有集中。与此相联系,封建租佃关系的范围,既有缩小,也有扩大。同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封建租佃制下的阶级关系、租佃形式、地租剥削等,也都程度不同地发生了变化。
大起义失败后的一个时期,部分地区的封建租佃关系中出现了某些松弛因素,主要表现在:经过长期农民战争的熏陶,佃农阶级意识和斗争精神增强,地主一时难以像过去那样摆布佃户;农民频繁流动,一些地区的佃农中客民比重提高,宗法统治和封建秩序松弛,客民佃农的社会阅历和斗争经验比土著佃农丰富,地主难以用驾驭土著佃农的传统方法驾驭客民佃农;部分地区在一段时间人口稀少,劳力缺乏,地主土地荒废,招佃为难,而佃农可以择主而佃,择地而耕,在土地供求关系上处于较有利的地位,因而往往以辞佃抛荒相要挟;部分地区的永佃制、押租制和货币租制扩大,经济强制部分取代了原有的超经济强制。
上述松弛因素严重影响地主对佃农的人身支配和地租剥削。为了恢复和加强对佃农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剥削,封建地主阶级除了重建宗法制度外,往往直接采用暴力手段,甚至家置刑具,私设牢房,随意关押、枷锁和严刑拷打"越轨"或欠租佃农。这一时期苏州地区大量兴起的"租栈",更是豪绅地主专门统治和残害佃农的血腥机器。一些靠镇压农民起义发迹的"军功"地主,则直接动用原来镇压起义的乡勇等地主武装催租逼佃。同时,由于"粮
出于租,租出于佃",租、赋同源,封建官府不仅纵容地主残害佃农,而且直接动用粮差等官府暴力手段替地主催租逼佃。这样,一度出现的松弛趋势又开始消失,超经济强制逐渐恢复并强化,广大佃农再次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租佃制度和地租形态的变化,主要是永佃制、押租制和货币租制在一些地区程度不同的扩大。永佃制的扩大主要是江、浙、皖三省原太平军占领区。产生和扩大的原因比较复杂,但大多同战后农村劳力缺乏、佃农流动,尤其是佃农激烈的反抗斗争有关。一般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地主夺回已被农民垦复的土地,强令交租,但被迫同意农民享有永佃权;另一种是地主或地方官府招垦,用永佃权招徕人手。
押租制的扩大和发展,地区更为广泛。到光绪中后期,不仅长江流域和东南沿海人口较多、商品经济较发达地区,押租制已经十分普遍,而且在北方也有不同程度的扩大。有的即使姻亲之间发生租佃关系,也不能免纳押租。在直隶、山西口外和东北地区,光绪年间开始的官旗荒地放垦和查丈升科,都必须缴纳押荒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押租成为地主和官府筹款,以经济强制取代超经济强制的重要途径。
光绪宣统时期的地租形态,仍然以实物地租为主,在多数地区甚至占绝对统治地位。交租方式则是定额租和分成租并行。南北比较,南方水田区一般以定额租为主,北方一部分地区分成租更普遍。无论南北,货币地租均不占主导地位,但有不同程度的发展扩大。这一时期无论官田、民田,都有相当数量的实物地租改为货币地租,或实物租和货币租并存,以后者作为补充形态。或额以实物,收以折价。折租实际上是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化的一种过渡形态。各地货币地租的发展很不平衡。某些地区的货币租或折租已占很大比重。但大多数地区,尤其是南方水稻区,货币地租所占比重仍然很低。不论地租形态和征租方式怎样变化,佃农所受地租剥削都有明显加重的趋势。
19 世纪末叶,封建地租剥削处于一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一些地区的地主,一方面因战争破坏和起义打击而财力空虚、家境衰败;另一方面又因洋货内侵,城乡商品经济发展,社会风气转变,生活开支猛增,"用度之奢侈,百倍前人",贪欲空前膨胀。而广大佃农则普遍因农业生产力严重破坏,生产资料短缺,农田产量低落,剩余产品减少,负担地租的实际能力大幅度下降。结果,尽管地主采取各种手段加强地租榨取,一些地区尤其是原农民起义地区,仍然普遍出现地租额或地租实收量下降的情况。但是,地租率往往上升,两者形成反向运动。这是光绪宣统时期封建地租剥削变化的一个突出特点。
杀鸡取卵的地租榨取不仅吞没了佃农的全部剩余劳动,而且越来越多地侵及必要劳动,从而进一步摧残了农业生产力,加剧了佃农的贫困化,也激起了佃农广泛而激烈的反抗。
二、农业生产的不平衡发展
光绪宣统时期,全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不大,地区间很不平衡,东北、内蒙等新垦区有较明显的发展,老垦区则大多趋于衰落;一些通商口岸和铁路交通沿线地区的经济技术作物种植和商业性农业有所扩大,资本主义因素有微弱增长,其他地区尤其是内地偏僻地区,则没有多大变化。
(一)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基本状况
从整体上看,这一时期的农业生产,无论基础设施、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还是经营规模、土地产量和劳动生产率,均无突破性变化。其基本状况可用落后的生产技术、狭小的经营规模、种植业为主的单一结构和不断扩大的自然灾害加以概括。
农业生产的基本动力仍然是畜力和人力,部分地区在灌溉等方面利用水力。战争期间,耕畜损失惨重,战后不但迟迟未能恢复,而且由于水旱灾害频仍、西方市场牛皮走俏和牛皮出口兴旺,耕牛被大量宰杀,导致农村耕牛缺乏加剧,不 少地区被迫以人代牛曳犁,或由犁耕倒退为锄耕。
生产工具,从全国范围看,种类颇多,砍伐、垦荒、翻耕、整地、播种、中耕、施肥、灌溉、收割、脱粒以及运输和粮食加工等,都有专门工具,门类相当齐全。但分配很不平衡,具体到每个地区,尤其每一农户,则种类单调,多不配套,而且式样陈旧,构造简单、笨拙,长期沿用,无甚改进,加上战争破坏和农民经济状况恶化,无力添置和修缮更新,只能超期使用。这样,生产工具落后和缺乏的状况更加恶化。
在施肥和选种、育苗、田间管理以及农产品的初级加工等方面,都只是凭传统经验,缺乏新的科学方法。这一时期,一些地区由于耕畜减少,土地植被破坏,厩肥、绿肥等农家传统有机肥料有不断减少的趋势。
中国的传统农业是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年位的个体农业。经营规模直接受到家庭人口、劳力、资金和耕地供给、农业集约化程度等因素的制约。这一时期的农户经营规模,南方水稻区大多为5-10 亩;黄淮平原20-30 亩,部分地区可达50 亩;黄河上游和东北地区30-50 亩,一些农业粗放区超过100亩。从咸同到光宣的半个多世纪中,一些地区的人口经历了一个由下降到恢复、增长的变化过程,农户经营规模也相应经历了一个由略微扩大到再次缩小的过程。
长期以来,中国农业一直以种植业为主,畜牧业和养殖业居于次要地位。光绪亘统时期,由于东北、热河、察哈尔、绥远和新疆、川西等地草原、荒地的不断开垦,畜牧区域缩小,一部分游牧民变为农耕民,畜牧业在全国农业中所占比重降低。在内地农业区,由于森林和水草资源不断遭到破坏,牛羊牧放条件越来越差,再加上农民经济恶化,一些地区的养殖业也愈益衰落。
到光宣之交,每一农户占有的耕畜平均只有0.5 头左右,羊只有1/3 头,猪也有的只1 头上下。农业越来越向单一的种植业发展。在种植业内部,粮食作物的栽培占着绝对统治地位。虽然这一时期棉花、蚕桑、烟草、大豆、芝麻、油菜籽等经济作物的种植明显扩大,但直至清末,粮食作物仍占种植面积的85%左右,高的超过90%。粮食作物中,稻谷种植面积约占30%,小麦和玉米、高粱、谷子等杂粮约各占25%,其余为豆类和甘薯。
从某种意义上说,以粮食作物种植为主的单一结构,是人口对土地的巨大压力在农业生产上的反映。愈是由于人口压力而强化农业的粮食种植单一结构,市场愈是萎缩,从而阻碍和制约城市工业和整个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光绪宣统时期,全国农业生产的条件和形势愈来愈严峻,水利失修,灾荒扩大,收成下降,构成了这一时期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特征。灾荒的扩大主要反映在:自然灾害的间隙缩短,频率提高。过去一些地区数年、数十年一遇的大灾,现在"几乎无岁无之",水灾、旱灾、虫灾、瘟疫接踵而至;自然灾害的规模大,波及的地区和范围广,动辄遍及几个省区或若干河流和水域系统;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异常惨重,甚至是毁灭性的。
(二)清政府的农业政策和农业生产的不平衡发展
大起义失败后,全国农业生长期得不到恢复,甚至进一步恶化。尤其是中日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后,民族灾难空前深重,国力日益衰微,亡国灭种,迫在眉梢。社会上和清朝统治者内部一些有识之士,把振兴农业作为摆脱民族危机、改变中国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认为"天下大利,首在兴农";"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欲本之固,莫如务农";"国之本在民,民之本在农",因此提出了修农政、兴农学,垦荒土、尽地利,广种植、兴树艺,惩游惰、奖农耕,办教育、开民智等各种"兴农"的政策主张。
在朝野压力和财政逼迫下,清政府也采取了某些政策措施。主要有两项:一是逐渐放宽对部分地区荒地放垦的限制,鼓励垦荒。咸丰末年和同治初年,清政府对内蒙和东北围场以及其他荒地的封禁政策已有所松动。到同治末年和光绪初年,内蒙和东北的放垦范围逐渐放宽。光绪八年(1882 年),清政府成立"丰宁垦荒局",着手丈放直隶和山西口外蒙荒,光绪二十八年成立"归化垦务总局",开办绥远蒙荒垦务。东北奉天荒地,同治光绪之交已大部分垦发,此后,放垦由南向北、由东向西推进。吉林长春和黑龙江齐齐哈尔分别于光绪六年和光绪二十二年设立"荒务总局"和"招垦总局",开始了两省荒地的较大规模放垦。光绪末期和宣统年间,奉天北部和黑龙江与内蒙交界沿线的蒙荒放垦也开始了,并很快由内蒙古扩大到外蒙古。宣统元年(1909 年)夏,清廷宣布各处蒙地一律放垦。至此,东北和内外蒙古各旗荒地,全部开放。与此同时,清政府对台湾和浙江沿海某些岛屿的禁垦条例,也在光绪初年废除了。
二是采取了若干推广农业科学技术的措施,主要包括介绍和传播国外农业科学知识,开办农业教育,创设农业试验场,推广某些农业技术,引进和推广某些国外良种,倡导经济技术作物的种植,等等。
光绪二十四年,清廷谕令各省设立"农务局",掌管督课农务事宜。同年,张之洞在湖北创办农务学堂,杭州知府在杭州开设官立蚕学馆,二十八年,直隶农事试验场和湖北农务学堂试验场相继成立,自此开始了近代农业教育和农业试验。二十三年成立于上海的"农务总会"、创立于上海的《农学报》等则着手翻译和介绍国外农学著作,同时开始向外国派遣留学生,还聘用外国农学家来中国担任教习,传播农学知识。
光绪中期后,越来越多的地方官府和官吏推广蚕桑和棉花种植,传播蚕桑技术,并在一些地区取得成效。一些国外粮食作物和经济、园艺作物的优良品种,如美棉、洋种花生、法国甜菜、日本桑秧,日本和美国的豆类、小麦、水稻、马铃薯、苹果以及生菜、芽菜、洋葱、荷兰豆等,也在光宣之交相继传入国内,丰富了农作物的品种和种类。
各族人民大起义直至清王朝覆亡,全国农业的发展,步履十分艰难,地区之间极不平衡。西北(主要是新疆)、内蒙尤其是东北、台湾等新垦区,由于清政府的放垦,土地开发加速,农业生产有较明显的发展。新疆在光绪十年(1884 年)建省后,注重土地开垦和水利兴修,并废除了维吾尔族落后的"伯克"农奴制,解放了生产力,改善了农业生产的条件。绥远河套地区,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大力修筑灌渠,土地排灌便利,农业兴旺,荒原顿成沃野,当时有"塞北江南"之称。这一时期东北的耕地面积更是逐年扩大,农业生产的发展十分迅速。农产异常丰富,到光宣之交,东北已发展成为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地和关内大豆、粮食供应地。台湾在这一时期,尤其是光绪十一年建省后,巡抚刘铭传对全台户口、田亩、赋则进行清查审定,实行某些改革,农业有了更大的发展。不幸的是,甲午战争后,台湾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在长达半个世纪的岁月中,沦为殖民地,对台湾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和上述地区的情况相反,在内地老垦区,尤其是一部分原起义地区,农业生产长期未能恢复,一些地区的耕地面积没有达到战前水平,山林被乱砍滥伐,土地植被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水旱虫灾频繁,加上农民经济困顿,耕畜、农具、肥料和流动资金普遍短缺,导致农业收成不断下降。据各省历年呈报的夏秋两季农业收成表,如按十年平均计算,鸦片战争前夕的19 世纪30 年代,大多为六成以上至七成以上,少数可达八成以上;太平天国起义的60 年代,多降至六成以上,少数五成以上或七成以上;到清皇朝末尾十年,多数只有五成以上了。80 年间降低了二至三成。各省农业生产收成这种长时期的连续下降趋势,无疑反映了晚清时期农业生产的衰退。
(三)部分地区经济技术作物种植的扩大
鸦片战争后,尤其是进入光绪时期,随着部分农产品出口的急剧增长和全国经济的半殖民地化,农业的商业化程度提高,经济技术作物的种植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一时期,种植持续扩大或一度扩大的经济技术作物主要有蚕桑、茶叶、棉花、甘蔗、烟草、花生、大豆、芝麻等。
植桑养蚕是传统的农家商品性专业或副业生产,鸦片战争前后己有较大发展,农民起义期间,江浙等地的蚕桑生产一度遭到破坏,但到同治后期或光绪初年,已基本恢复,并有新的发展,植桑面积、养蚕农户、蚕丝产量和市场销售量都明显增加。除原有老区外,南北各地相继涌现出一批新的蚕桑区,蚕桑技术也有改进。
棉花种植面积迸一步扩大,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河南、山东、直隶、陕西等省的一些老产棉区,在原有基础上出现或扩大了一批棉花专业区,同时发展起来一批新的植棉区。茶叶和甘蔗的种植,也曾一度迅猛扩张。从60 年代到80 年代,福建、台湾、广东、浙江、江西,湖南的茶叶生产,广东、福建、台湾、江西、四川的甘蔗种植业,都明显扩大。但80 年代后,随着国际市场上外国茶叶和蔗糖、甜菜糖的竞争和排挤,茶叶和甘蔗种植走向衰落,一些地区的茶园、蔗田,或者荒废,或者改种杂粮。
烟草在明代后期传入中国。到光绪初年,吸烟成为男女老幼的普遍嗜好,从而刺激了种烟业的迅速发展。广东、福建、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四川、河南等省都大量生产,随着东北土地的开发,"关东烟"也开始崭露头角。在一些重要产烟区,烟草开始排挤其他作物。
花生是光绪后期发展起来的一种全国性经济作物。其种植起初限于闽粤一带。19 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国内外市场对花生、花生油需求的增加和美国大籽花生的传入,花生栽培很快由闽粤推广到长江流域和北方各省。京汉、津浦、陇海、胶济、京奉等铁路沿线和山东烟台周围地区,发展为中国花生的重要产地。
大豆、芝麻的种植,在光宣时期也开始明显扩大。东北等铁路沿线分别成长为最重要的大豆和芝麻种植区。
三、手工业的恢复、发展和解体趋势
光绪宣统时期,手工业的发展变化,因行业而异。有的逐渐恢复,并一度有所发展;有的由于洋货的冲击而处于困境,逐渐解体;另外,洋货的倾销和国内机器工业的兴起,也刺激了某些原有手工业的扩大和新的手工业的兴起。
(一)手工业的局部恢复和发展
农民战争期间,手工业同农业和其他生产部门一样,遭到了严重破坏,江浙地区的丝织业尤为严重。其他如棉纺织业、制盐业、制茶业、矿冶业等,也都程度不同地遭受损失。
战争结束后,部分手工业逐渐恢复,到光宣时期,有的已达到战前水平,并有所扩大,或在技术上有所改进。丝织业方面,南京的织缎业,苏州的纱缎业,浙江杭州、湖州的缫丝业和丝织业,以及广东、四川、湖北、福建、贵州、山东等地的缫丝业和丝织业,都有不同程度的恢复和扩大,并出现了一批新的丝绸产地。其他如制茶业、制盐业、陶瓷业也在恢复和发展。
这一时期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情况,还可以从其产品出口指数的变化得到反映。如以同治七年(1868 年)的出口值为100,则光绪十五年(1889 年),茶为82,生丝为110,绸缎为422,纸为581,糖为669,夏布为837,土布为1703,烟叶为8610,油为10223,皮货皮革为70167。在这里,除茶叶下降、生丝增幅甚微外,其余各业的出口值都成倍,甚至成十倍、百倍增长。
而茶叶、生丝,并非因为出口量下降或增加不多,乃是价格下跌所致。如按货量统计,则二者的指数分别为130 和162。这些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些手工业都有所发展。
这一时期,一些地区还办起一批新型的手工业工场。甲午战败的刺激和国内反帝反封建爱国运动的高涨,迫使清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减轻和放松了对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发 展的限制,颁发了若干提倡和鼓励民间发展工商业的法令,在客观上为工场手工业的兴起提供了某种契机。
商业性农业的发展和中国经济加速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漩涡,也为手工业经营开辟了一些新的市场。这就使得一些地区,尤其是近代工业集中、与国外市场联系密切的通商口岸及其附近地区的工场手工业,出现一定程度的发展。有的是从原有家庭手工业演变而来的,如广东、山东、奉天、四川等地缫丝作坊和手工工场,江苏、广东、四川、福建等地的手工棉织工场,东北、山东、江苏、浙江、湖北等地的榨油作坊和手工工场;有的是原来没有的新型手工业行业,如汉口、福州、九江、重庆及广东的火柴制造业,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等省的肥皂和洋烛制造业,宜昌、成都、杭州和广东等地的手工卷烟工场,直隶、广东、福建、江苏、四川等地的手工玻璃工场,江苏、广东、直隶、安徽等地的手工针织工厂等。
随着某些手工业行业的发展,商人资本向手工业生产部门的渗透加强了。洋行买办商人资本控制了与出口直接相关的手工业生产,如山东的草帽缏业、花边业,广东的地席业、抽纱业等,棉织业中的商人雇主制和资本主义家庭劳动也开始兴起。这表明商人资本已开始部分地向生产性职能资本转化。
(二)手工业的衰落和解体趋势
在一部分手工业有所恢复和发展,并涌现出若干新兴手工业产业的同时,一大批手工业行业,由于进口洋货的冲击和国内某些新式工业的兴起,逐渐衰落和走向解体。早在光绪初年就有人惊呼:"洋布、洋纱、佯花边、洋袜、洋巾入中国,而女红失业;洋油、洋烛、洋电灯入中国,而东南数省之桕树弃为不材;洋铁、洋针、洋钉入中国,而业冶者多无事投闲。此其大者。尚有小者,不胜枚举。??华人生计,皆为所夺。"这种呼叹在程度上虽有夸大,但部分手工业因外国机器产品的倾销而陷入困顿乃至衰落,到光绪初年已不是个别事例了。
各种手工业中,因外国机器产品竞争而遭受破坏和摧毁最严重的有手工纺织、制靛、炼钢、制针、制烛、烟叶刨丝和木刻印刷等行业。
手工纺织本来是农民最重要的家庭手工业,鸦片战争后,随着洋纱的进厂和不断深入内地,家庭手纺业逐渐衰落。据统计,全国土纱产量从道光二十年(1840 年)的618 万担减少到光绪二十年(1894 年)的469 万担,下降了24%,辛亥革命后的第二年,即1913 年,更减至143 万担,只相当于1840 年的23%,土布生产所用棉纱中,72.3%被洋纱取代,手工纺纱业已基本解体。
在洋纱代替土纱,纺与织分离的过程中,由于洋布的大量进口,一些地区的手工织布业也在开始衰落,耕与织逐渐发生某种程度的分解。尤其是在通商口岸及其附近地区,这种分解更为明显。光绪初年所谓"通商大埠,及内地市镇城乡,衣土布十之二三,衣洋布者十之七八"的论断,如果去掉其夸张成分,把范围限定在部分口岸、城镇及其附近地区,是大体成立的。江浙、广东沿海以及广西等地,都有关于洋布排挤土布、手织业衰落乃至解体的记载。如江苏松江、太仓等地,自洋布盛行,土布日贱,"女红之利减",有的"仅得往日之半";浙江一些地区,"百里不闻机声,耕夫馌妇,周身洋货";广东番禺,洋布称霸;广西贵县,自洋布输入,原有的手工纺织业,"一落千丈",等等。手工织布业虽然远未消失,但耕与织某种程度的分离是显而易见的。
踹布、制靛、炼钢、制针等手工业也都明显衰落。洋布充斥导致土布市场的萎缩,苏州、松江等地从事土布砑光的踹布业,随即衰落。同光之际,洋靛输入的日益增多,给土靛业以沉重的打击。
炼钢和制针业的衰落也开始于同光之际。原来安徽芜湖和湖南湘潭、邵阳等地生产的苏钢远近闻名。五六十年代,三地共有大小炼钢作坊七八十家;七八十年代后,在廉价洋钢的市场挤迫下,钢坊接连闭歇。芜湖到19 世纪末,已经一家不剩;湘潭、邵阳两地到辛亥革命前夕,也仅存11 家。
制针业的情况大致相似。土针虽然质量不错,但费工费时,很难抵御质优价廉的机制洋针的市场竞争,苏州、广东佛山和山西晋城等地的制针工场或家庭作坊,纷纷倒闭。卷烟的大量进口,尤其是光绪二十八年(1902 年)英美烟草公司来华设厂以后,一些地区的烟叶刨丝业也明显衰落了。
(三)手工业者的生产、生活和斗争
光绪宣统时期,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正处于最后形成和继续深化的阶段。与此相联系,中国手工业、手工业者的生产组织和劳动形式,也在发生某些变化,处于新旧交替时期。一方面,独立的个体手工作坊、农民家庭手工业和自然经济的上门劳动或手艺工匠等传统形态,虽然由于自然经济逐渐解体和其他原因,其范围明显缩小,但全部延续下来;另一方面,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工场和家庭劳动开始兴起。前者是一部分原先的小业主上升为资本家,而原来独立的手工业者沦为雇佣工人。后者是商人由原来在市场上无固定对象购买产品改为向手工业者提供原料、收回成品而付给工资,使手工业者丧失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原有的独立资格,直接隶属于商业资本,而这时的商业资本事实上已变为产业资本。家庭劳动同工场劳动的基本区别是,工场劳动者已丧失全部生产资料,由工场提供厂房和生产工具,工人在工场主直接监督下进行集体劳动;而家庭劳动者使用自己的生产工具,按照商人所定的质量规格,分散在各自家中进行生产。
这一时期,手工业工场和商人支配下的家内劳动,在棉织、丝织、针织、花边等手工业行业中已有某种程度的发展,但更多的城镇手工业,最基本的生产组织形式仍是个体作坊。这些小作坊,大多有一名师傅(作坊主),一至三名帮工或徒弟。一般自备材料,加工制作,前店后厂,自产自销,劳动者的培养实行徒弟养成法或师徒制。一般学徒二至三年,其间无工薪报酬,出师后如独立经营,大多须替师傅无偿帮工一至二年。
城镇手工业大都有各自的行业组织--行会。战争期间,许多地方的行会组织被破坏,或自行解体。战后,各地行会又相继恢复,并涌现出一大批新的行会,分帮分业比战前更细,行会中同业行会的数量和比重提高,同乡性行会明显减少,行会组织进一步专业化。战后时期的行会,仍然沿袭原有的职能,通过封建宗法式的强制管理,限制和缓和同业竞争,起着强化自然经济分工、维护传统社会经济秩序的作用。面对新兴的资本主义机器工业,有的行会还进行种种阻挠,成为资本主义新式工业产生和发展的严重障碍。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条件下,城乡手工业者遭受外国资本、封建官府、工场或作坊主以及商人买办的多重压迫和剥削,大多生产设备落后,劳动条件恶劣,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而劳动报酬十分低下,往往难以糊口,而且随时有失业的危险。加上物价不断上涨,生活费用高昂,生活水平进一步下降。煤窑和井盐工人的境况尤为悲惨。
残酷的压迫和剥削,无以聊生的凄惨处境,激起了广大手工业者强烈的反抗和斗争。他们对内以罢工罢市、捣毁作坊等斗争方式,反对雇主和封建统治者的压榨和苛虐。据不完全统计,同治九年(1870 年)至宣统元年(1909年)的40 年间,全国共发生手工业工人罢140 余次,波及10 多个省份和数十个行业;对外则以抵制洋货的方式反对外国资本的疯狂入侵。上海、苏州、南京、厦门、汉口、天津和广东、广西等城市和地区,都先后发生抵制英货美货、抵制美约、柜运美货、焚烧美烟等多种形式的反抗斗争。
在当时条件下,这些反抗斗争,大多是自发的,因反动统治者的残酷镇压而失败。但仍然给外国资本和国内统治者以打击,为本阶级的生存同时也为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某种契机。
四、国内商业和城乡市场
19 世纪70 年代后,进出口贸易的不断增长、西方列强资本输出的不断扩张和国内资本主义新式企业的初步成长,刺激了国内商业流通和城乡市场的发育。农村自然经济加速解体,商品交换日趋频繁,商人队伍和城乡市场明显扩大,商人结构、商业性质和市场结构也在发生变化。在国内,城乡之间、部分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密切;在国际,中国进一步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体系,完全成为其附庸,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城乡关系初步形成。
(一)商业的发展和结构变化
光绪宣统时期,国内商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这时出现了许多刺激和加速商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通商口岸成倍增加,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自然经济不断解体,资本主义新式工业发生发展,轮船、铁路等近代交通运输相继兴起,清政府的商业政策开始发生变化,等等。这些因素中,进出口贸易的增长,轮船、铁路运输的兴起和清政府某些"兴商"措施的出台,对商业的刺激作用最为明显和直接。
在个体小生产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相当一部分商品交换是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直接进行的,无须以商人为媒介,不要通过商业渠道。因此,自然经济的解体,城乡商品经济和商品交换的发展,不一定导致商业的同步发展,也无须以这种发展为前提。进出口贸易则不同,无论进口洋货还是出口土货,其交换都必须以商人为媒介,通过多个流通环节。洋货销地和土货产地离口岸越远,中转环节越多,对商业的刺激和连动作用越大。轮船和铁路则解决了货物(尤其是那些量大价廉和易腐易损的货物)的长途运输问题,促进了长途贩运和不同地区之间商业的发展。
清政府的"兴商"措施,对促进商业的发展也有重要作用。清政府的"兴商"措施可以大致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和完善管理商业的有关机构,包括先后设立"商务大臣"、"商部"(后改"农工商部")以及各省府州县的"商务局"、"通商公所"等;二是制定有关商业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章程,包括《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等;三是制定奖励章程和办法,采取某些保护商人利益、联络商人感情、招徕商人资本的政策措施。这些都无疑有利于商业的发展。
由于这一时期的商业主要是在对外贸易的增长刺激起来的,因此作为对外贸易枢纽的通商口岸,商业也就最为"繁荣"。"东方巨擘"上海,商业的规模和繁荣更为"各埠之冠",到20 世纪初己成为全国商业中心,市内"店铺林立,货物山积;往来行人,毂击肩摩"。其他如汉口、沙市等口岸也是"商务繁盛"、"蒸蒸日上"。烟台原本一渔村,开埠通商后,各行业商号、店铺纷纷开张,商业交易日新月异。光绪年间,各类商号达1000 多家。
外贸的扩大也带来了内地城镇商业的发展。因为进口洋货多销往内地城乡,出口土货也多来自内地农村。内地城乡土、洋货业务,尤其是洋货销售业务,十分兴旺。如远离口岸的鄂西樊城,早在同治年间,已是"商店栉比",洋布成为重要商品。铁路交通沿线,商业发展更明显。有些地方,原来商业并不发达,甚至相当偏僻闭塞,一有铁路运输,面貌立即改观。如河南信阳,自京汉铁路通车,"各项贸易大有起色,六街三市,气象一新";直隶高邑,火车通行后,"商贾云集,行旅熙攘,肩摩毂击,常络绎于途";奉天铁岭,由于河运的开通和铁路的修建,逐渐发展为当地的商业枢纽,光绪二十年前后,商业达到"极盛"。
光宣时期,西南、西北腹地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商业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大。四川羌族的集镇手工业和商业出现"异常繁荣的景象";彝、白、景颇、布依等族地区的商业都有明显变化,布依聚居的贵州安顺更成为洋货、土产的重要集散地,商贾车马络绎不绝,号称"万马归槽之地";新疆建省后,更是"商业盛极一时"。
随着城乡商业的迅速发展,商业的行业门类增多,行业结构发生变化。由于洋货在市场上不断排挤土货,一些店铺对洋货的销售,逐渐由兼营改为专营,字号也随之改换,由此出现了新的商业行业。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洋货销售进一步专业化,其中以洋纱、洋布、煤油销售的专业化发展最 为明显。土货出口的增加和收购业务的扩大,同样促进了专业分工的发展和新的行业的产生。
与此同时,商业的社会性质逐渐发生变化,出现了资本主义性质的新型商业,封建性的传统商业部分衰落和转化。新型商业的基本特点是,资本额较大,分工较细,专业性较强,它主要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其资本运用和经营活动等,都受到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制约,同时对外国资本存在程度不同的依附关系,具有较浓厚的买办性。
(二)商人和商业资本
商人是商业经营的主体,商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取决于商人的数量、商业资本的多寡以及商人的活动范围、方式和频繁程度。光宣时期,投入商业经营的商人和商业资本的数量增多,商人队伍扩大,商业资本的积累加快。同时,商人和商业资本日益买办化,并从买办化商人中衍生出商业资本家,从买办性商业资本中演变出民族商业资本。
战后时期,一些地区的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一方面由对外贸易发展,洋货旺销,商业日益成为趋利者的热门;另一方面,农村劳力缺乏,耕地荒芜,农业生产成本上升,而地租收入因佃农抗租而下降,形成所谓"商贾利厚,田亩利薄"的反差。一些地主富户于是纷纷转营商业。他们不是舍本求末,"弃耕而经商",就是"以农商业自娱",兼营商业。各地的普遍情况是,"务本者逐末","土人竞习商贾","日趋末流"。在从江南华南到西南的广大区域,掀起了一股地主士绅的经商热潮。不少中小农户也做起了小本经营。这样,商人队伍明显扩大,某些地区,商人已占到总人口的三成上下。
商业资本的积累也比以往快速。无论传统的旧式商业,还是为外国资本推销洋货、收购土货的新型商业,莫不利润丰厚,积累迅速。布行坐贾,"不数年即可致富";盐商如能"巧于经营,则巨万之利,可立而待";为洋商推销洋货、收购土货的商人获利更丰。上海洋布业,营业兴盛而利润优厚;江浙丝商的资本积累尤为惊人。他们低进高出,转手之间,利润何啻倍蓰。"昨日尚为逃逋客,今日已为富家翁",仅浙江南浔镇,以丝起家,积资数万乃至数十数百万者,即"指不胜屈"。光绪前期以前,茶商也是盈利的。洋行买办的利润和收益则是在华商中最高的。他们除了月薪,尚有佣金,有的还自己独立经营获利,故顷刻间"千金赤手可致"。
这一时期商业资本的积累和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第一,为进出口贸易服务的新型商业的资本积累,其速度远快于旧式商业,大量资本由传统商业向新型商业转移,商业资本发生结构性变化;第二,商业资本的投机性更加明显。帝国主义侵略势力不断扩张,而国际市场变幻莫测,华商无法预测市场行情和掌握自己的命运,只能通过投机和冒险以求一逞;第三,一部分商业资本开始向产业资本转化,一些商人将利润投资工矿企业,并形成一股工矿投资热,这些商人开始转化为产业资本家,标志着商业资本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第四,地租、商业资本、高利贷的三位一体进一步强化。
多数商人仍把利润用来兼并土地,将商业利润转化为地租,又由于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的转化,农民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加深,地主商人通过收购和预购农产品,同时对农民进行地租、商业和高利贷剥削。
(三)国内市场及其变化
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商品生产和商业流通的迅速发展带来了国内市场的扩大。19 世纪70 年代后,除了通常意义上的商品生产和商业流通,出现了许多刺激和加速国内市场扩大的新因素,这就是大量腹地和内陆边境口岸的开辟,进出口贸易的加速增长,铁路、轮船等新式交通运输业、电报和邮电等新式通信业以及银行等新式金融业的兴起,资本主义新式企业的创办和初步成长。正是上述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下,这一时期出现了全国范围的
市场扩大趋势。
外国资本在对华贸易中,为了开拓市场,往往在推销某项洋货的同时,收购该项洋货的原料或可能与之争夺市场的土货。如推销煤油的同时,收购照明用的各种植物油、油料和柏油等蜡烛原料;推销洋纱、洋布、卷烟、麻布、五金的同时,收购棉花、烟草、苎麻、矿砂等,使市场的商品流量成双倍增加;铁路和轮船运输使大量原属于自给性的产品进入市场,远销各地;通商口岸不仅数量大增,而且随着交通运输的革命,尤其是钱庄、票号、银行和邮电、电报、汇兑业务的发展,商业和市场辐射面明显增大;通商口岸和其他城市、集镇本身的规模、范围也在扩张,人口增加,交易市场拓宽;一些遭受战争破坏的集镇也大多恢复,而且出现了一批新的城市和集镇。随着市镇的迅速发展,全国的城市人口数量增加。到19 世纪末,城市人口约占总人口的7%-8%,高的地区接近20%。
这一时期的全国国内市场,主要由城市市场、农村市场和区域市场等三部分组成。城市市场是国内市场的中心和枢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城市开始由原来的政治中心或军事重镇发展为商贸、金融和工业、手工业制造中心;农村市场是当时国内市场的主体,由市镇、集镇和村中等三个部分组成。市镇和集镇分布的疏密程度,以及交易半径的大小,各地不同,短则三五里,长则几十里。这一时期,随着市镇、集镇数量和商贩流动区域的扩大,其交易范围既在逐渐缩小,又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区域市场是在商品经济很不发达的情况下,由同一自然地理条件和相同生活习惯形成的地方性市场。这是一种相对独立和封闭的市场体系。进入光绪朝后,由于对外贸易和国内新式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不少区域市场的封闭状态已被打破,但在一些经济落后和交通闭塞地区,尤其是西南、西北部分地区,封闭式区域市场仍然程度不同地存在。
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各类市场是彼此独立和隔绝的。清代前期,市场结构开始变化,而到19 世纪末,出现了突破性进展。集镇和市镇逐渐成为国内城市消费和出口土货收购的起点,进口洋货和国内城市工业品销售的终端;一些水陆交通要地成为洋、土货中转市场;而通商口岸则是进口洋货和国内工业品运销的起点,出口土货或国内工业原料运销的终端。这样,初级产地市场(或原始市场)、中级转运市场(或集散市场)和消费或终点市场的三级市场结构正式形成。
国内市场有了很大发展,但并未形成全国统一的资本主义民族市场,而是被加速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体系,沦为其附庸。由于帝国主义完全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和市场上洋货土货之间、工农产品之间的不等价交换,在国内,农村遭受城市的剥削,形成新的城乡对立;在国际,整个中国又是"农村",遭受着外国资本垄断集团的压榨与剥削,中国人民同外国侵略者的矛盾日益激化。
第五节 外国在华投资的扩张和中外贸易
光绪宣统两朝,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在光绪前期,主要是商品输出,使中国成为它们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供应地,资本输出居次要地位;甲午战争后,列强攫取了在华设厂、筑路、开矿的条约特权,于是在继续扩大商品输出和原料掠夺的同时,把重点逐渐转向资本输出,列强在华投资急剧膨胀。
一、甲午战争前列强对华投资
甲午战争前,外国在华投资主要集中在与商品输出和原料掠夺相关的部门,如贸易业、航运和船舶修造业、银行业和保险业等,投资近代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资本数额不大。尽管如此,它标志着帝国主义对华早期资本输出已经开始。
(一)商品输出的扩大和资本输出的早期发展
进入光绪朝,外国对华商品输出有了较大增长,光绪十年(1884 年)后尤为显著。十一年对华商品输出为8820 万海关两,比元年增长30%。二十年达16210 万余海关两,又比十一年增长84%。光绪十一年至二十年的十年间,外国对华商品输出总值107191 万海关两,相当于同治朝最后十年的1.7倍。
外国对华商品输出主要是鸦片、棉织品、棉纱及其他工业品。光绪初年,上述商品在中国进口商品中所占比重在67%以上,此后略有下降,但90 年代上半期仍维持在50%以上。与此同时,毛织品、五金、火柴、煤油、糖等其他工业品也开始打入中国市场。中国逐渐成为西方列强的工业品倾销市场。
西方列强在不断扩大对华商品输出的同时,也开始进行资本输出。沿海通商口岸最先成为外国资本输出地,最早的一批外国商行、轮船公司、码头、银行、保险公司和工厂企业,就是在那里设立的。截至同治十一年(1872 年),外国在华各类非法企业已有343 家,光绪八年增至440 家,到甲午战争前夕已达580 家。其中银行、保险业18 家,航运业13 家,工业企业67 家,贸易业241 家,代理商86 家,各类店铺旅馆89 家,其他66 家。另据统计,光绪二十年,外国在华投资总额折合美元1.19 亿元。其中贸易业4195 万美元,占总额的35%。其次为银行、保险业,合计金额3409 万美元,占总额的28.5%。工业只占11.9%。这时的银行、保险业和航运业都是直接为贸易服务的,说明商品输出是这一时期外国对华经济侵略的基本手段。
(二)外国在航运、码头和铁路修筑等方面的投资活动
海上和陆上交通运输是西方列强进行商品输出的必要条件。19 世纪70年代,世界航运业由于船只普遍为采用暗轮(螺旋桨)的铁胁船、钢质船所取代,以及苏伊士运河的开通而发生了重大变化,并刺激外国轮船公司向中国的沿海和内河渗透、扩张。
随着对华贸易的日益扩大,兼航和专航中国口岸的外国轮船公司不断增加。60 年代以前,主要是英国的大英轮船公司独占对华远洋运输,到光绪初年已形成大英和法兰西火轮公司、英国海洋轮运公司三足鼎立的局面。此后,英国、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多家公司投入对华远洋运输,有的还在中国吸收华人资本,招股扩充。据不完全统计,到90 年代前半期,先后约有20 家外国远洋轮船公司通航中国。
外国资本在中国沿海和内河非法经营的轮运业,也早在50 年代就开始了。至60 年代初,仅上海外国洋行中,有轮船航行于长江和沿海口岸的,就不下20 家。光绪二十年以前,总计先后约有50 家以上的外国洋行在中国经营过轮船运输,先后设立过20 多家轮船公司。到90 年代前半期,仍有近20家外轮公司和洋行在中国经营沿海和内河航运业务。
外国在华航运业中,规模较大、资本雄厚的是美国旗昌、英国怡和和太古三家轮船公司。旗昌公司属旗昌洋行,资本额的1/3 系中国人投资,60 年代后期和70 年代初曾一度操纵长江的航运业,后于光绪三年高价售与中国的轮船招商局。太古公司成立于同治十一年,属太古洋行。成立之初,仅有木船2 艘、轮船4 艘,但发展很快。在甲午前的20 年间(1874-1894 年),船只吨位由6 艘、10618 吨增加到29 艘、34543 吨,分别扩大3.8 借和2.3倍,这还不包括这期间失事的9 艘轮船和近1 万吨吨位。怡和公司设立于光绪七年,是由怡和洋行的华海、扬子两轮船公司合并组成。该公司成立后发展迅速,光绪九年至十九年的10 年间,轮船吨位由13 艘、12571 吨增至22艘、23953 吨,几乎增加了1 倍,仅次于太古。两大公司垄断了当时中国沿海和长江的航运业。
外国在华航运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外国在华保险、码头和堆栈业等领域的投资活动。旗昌、怡和、太古3 家轮船公司都分别经营或代理保险、码头和堆栈业务,而且获利丰厚。外国在华航运保险业的发展,沉重打击了中国原有的帆船运输业。许多华商因外轮公司有航运保险而不再雇用帆船。早在60 年代就有记载说,中国帆船正在迅速从商业航线上消失。到光绪前期,这种情况更加严重。
列强图谋修筑铁路、发展陆上运输的活动,也早在鸦片战争后不久就开始了。60 年代初,英国的一些重要工商团体即一再要求其政府从缅甸修筑铁路伸进云南,打开中国的"后门",并着手勘察线路。同时有人向清政府提出了一个庞大的铁路建设计划。同治四年(1865 年),一名英国人在北京宣武门外修筑了一条长约一里的小铁路,但不久被拆除。十一年,美国驻上海副领事发起建筑从吴淞到上海的铁路,并成立"吴淞铁路有限公司"。光绪二
年(1876 年)建成通车。吴淞铁路的修筑,一开始就遭到地方政府和当地人民的激烈反对。清政府慑于人民的反抗和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于次年买回拆毁。此后,西方列强仍不断向清政府游说,图谋在华修筑铁路,但直至甲午战争前夕,进展不大。
(三)外商非法设立的船舶修造和加工企业
外国在华航运业的迅速发展推动着船舶修造业的兴起。道光二十五年(1845 年)英商建于广州黄埔的柯拜船坞是第一家外资修船厂。此后,外国在广州和香港的船舶修造业发展起来。进入70 年代,外资船舶修造业逐渐由黄埔转移到香港、九龙。光绪初年,港九地区先后出现8 家船厂。其中以英资香港黄埔船坞公司规模最大,经多次扩充兼并,该公司逐渐垄断了港九地区的船舶修造业。
上海是外资船舶修造业的另一个中心。50 年代中期后,随着中国对外贸易重心由广州北移上海,船舶修造业兴旺起来。60 年代前五年上海就先后有9 家船厂出现。其中较大的是英资祥生船厂和美资耶松船厂。两厂分别设立于同治二年和三年。建厂后即大肆扩充兼并。到光绪十七年(1891 年),分别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祥生有资本80 万两,耶松资本也达到75 万两。
除广州、香港、上海三地外,福州、厦门、汕头、烟台、天津等地,也都有外商投资兴办的船舶修造业。随着外国对初级产品需要的迅速增加,外国开始在华投资兴办出口加工工业。光绪前期,此类加工工业以砖茶制造和机器缫丝为主。此外还有制糖、制革、轧花、榨油制饼和打包等。
砖茶制造和贩运,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汉口是当时最主要的茶叶贸易中心。同治二年,第一批俄国商人来到汉口,很快控制了茶叶贸易并自制或监制砖茶。从70 年代开始,俄商先后将原设于湖北崇阳、羊楼峒等茶叶产地的顺丰、新泰砖茶厂迁往汉口,并由原来的手工生产改为机器制造。又新建阜昌砖茶厂。这是当时汉口最大的砖茶厂,雇工达2000 人。这3 家茶厂都在九江设有分厂。阜昌的分支机构更遍布九江、福州、上海、天津、科伦坡、莫斯科等地。光绪三年,汉口已有外商砖茶厂6 家。福州也有五六家外商砖茶厂,只是规模较小。
外商开办的缫丝企业出现于60 年代。咸丰十一年(1861 年),怡和洋行在上海设立怡和纺丝局,有丝车100 部,并扩至200 部,但因营业不佳,几年后停闭。德商宝兴洋行于光绪三年在烟台创设的缫丝局,数年后也因负债歇业。四年创办的旗昌丝厂,实际上才标志着上海机器缫丝业的开始。次年,怡和洋行重建怡和丝厂;公平洋行设公平丝厂。90 年代,机器缫丝业掀起高潮,至甲午战争前夕,先后设立的外资缫丝厂有英商纶昌、美商乾康、
法商信昌、德商瑞纶等。
外商投资兴办的制糖、制革、轧花、榨油制饼、打包等加工业也为数不少,其中较大的有光绪元年由怡和洋行在香港创设的中华火车糖局,八年由香港太古洋行开办的太古车糖公司,七年英商建立的上海熟皮公司,十四年日商建立的轧花公司,等等。
二、甲午战争后外国在华投资的扩张
甲午战争前,外国在华投资虽有初步发展,但尚无条约依据。甲午战争后签订的《马关条约》,使帝国主义取得了在华投资的条约特权。从此,帝国主义对华资本输出迅速膨胀,在中国的加工制造业、矿冶业、运输业的投资急剧扩张,中国成了帝国主义的重要投资场所。
(一)投资设厂权的攫取和在加工制造业中的扩张
甲午战争及其战后签订的《马关条约》,不仅使日本从中国掠夺了巨额战争赔款和台湾大片中国领土,而且使它和其他列强攫取了在中国的投资设厂权。条约规定,日本可以在中国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任便进口机器和在中国境内购买生产用品、销售产品,并享受税收上的优惠。这就为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出提供了合法的条约依据。
外国资本取得在中国境内进行工业投资、设厂制造的"合法性"以后,对华资本输出规模愈来愈大,工业投资增长速度愈来愈快。据不完全统计,甲午战后至清皇朝覆亡期间,外资兴办各类工矿企业达147 家之多,内制造业101 家,公用事业17 家,矿冶业29 家。其中日本和俄国的投资增长速度最为突出。日本在华设厂43 家,俄国设厂39 家,合计占外资厂矿总数的55.8%。
作为甲午战争前外商主要投资项目的船舶修造业,甲午战争后继续发展。香港黄埔船坞继续垄断华南地区的船舶修造业,利润丰厚,光绪二十五年的公司公积金比二十一年增长3 倍。在上海,垄断船舶修造业的祥生、耶松两船厂于二十六年合并组成耶松船厂公司,又并入新设的和丰船厂,资本骤增557 万两,成为东方最大的船业垄断组织之一。同年又有英商瑞镕船厂的成立。三十三年,日本神户川崎造船所接收俄商在大连的船厂,发展成为东北最大的船厂。
棉纺织业是甲午战后外国投资的重点领域。仅三十一年就有英商怡和、老公茂、协隆,美商鸿源和德商瑞记等5 家纱厂开业。5 厂共有纱锭16 万枚,占当时华洋纱厂总锭数的40.6%。此后又有日商的上海纺绩公司、日信纱厂、内外棉纺绩公司三厂和怡和洋行吞并的公益纱厂等一批外资棉纺企业相继产生。这时日本在棉纺织业中的投资扩张最为显著,而其基本手段是兼并、收买原有的华商纱厂。
面粉、烟草业是甲午战后新兴的工业部门,也是外商投资热门。光绪后期和宣统时期,各地先后创办的外资面粉厂达43 家。以俄商最多,占37 家。这些面粉厂主要集中在哈尔滨、汉口、上海三地。其中哈尔滨占26 家,使东北成为当时中国北方最大的面粉工业基地。烟草工业主要为英商英美烟草公司(光绪二十八年成立)和日商东亚烟草株式会杜所垄断。此外,外商投资的加工制造业还包括榨油、酿酒、火柴、木材、皮革等行业。甲午前那种仅仅投资于少数工业部门的 情况己不复存在,外国资本已渗透到全部新式工业部门。
(二)列强对矿冶业的渗透
早在咸丰年间,列强就积极谋求在中国取得采矿权,但直到甲午战争前夕,未获成功。中国采矿权的丧失是在甲午后,先是光绪二十一年(1895 年)中法《续议商务专条附章》承认法国在中国西南地区有优先采矿权,接着是二十四年的中德《胶澳租借条约》和二十六年的《山东华德矿务公司章程》,允许德国在山东修筑铁路的同时,相继同意德国在铁路沿线30 里以内和30里以外享有采矿优先权。在这前后,俄国也取得了东北铁路沿线的矿产开采和垄断权。
德俄上述开矿特权的取得开了一个新的恶例。此后,外国在中国获得某一铁路修筑权的同时,也自然取得了该铁路沿线地区的矿产开采权。光绪二十四年和二十八年,列强先后掀起了两次掠夺中国矿权的狂潮。截至清皇朝覆亡,帝国主义在华开办的各类矿冶企业有29 个,投资额达4967.9 万元。其中英商9 家,实力最雄厚,规模最大,投资3793 万元,占
外商投资的76.4%,其次是日商、俄商和德商。外资掠夺的矿冶企业主要是煤矿,也有少量金属矿。而这些外资煤矿几乎都是中国原有的老矿。例如抚顺、华德、开滦、临城、焦作、井陉、本溪湖等七大煤矿,都先后被外商以"合资"、"合办"等手段掠夺。抚顺矿是东北最大的煤矿和油母页岩矿,光绪二十八年加入俄国华俄道胜银行股份,日俄战争后,日本声称该矿为俄国财产,强行收归南满铁路株式会社经营。
该矿所属的电力、冶炼、机械、制油等企业,均落入日商之手。开平、滦州煤矿是西方列强以"合办"方式吞并华商煤矿的典型例证。先是英商垂涎开平矿厚利,通过贷款渗入该矿。到二十六年,英商借八国联军侵华之机,强迫将该矿售予债权人墨林公司,并不断加以扩充。煤产量由二十八年的80万吨增加到宣统三年(1911 年)的143 万余吨,成为最大的外资煤炭企业。
同年,开平矿与滦州矿联合组成开滦矿务局,统归英商经营。英商福公司是英国资本势力专门从事中国矿产掠夺的侵略机构。光绪二十三年成立于北京。该公司先是企图攫取和垄断山西全省煤铁开采,因遭到该省绅民强烈反对未果,后又将势力伸进河南焦作煤矿,专在河南经营。
迄至清末,外国资本基本上垄断了中国的机器采煤业,外资和中外"合资"煤矿产量占中国机器采煤总产量的70%以上。在外资煤矿产量中,以英商所占比重最大,但呈下降趋势,而日商煤矿所占比重不断上升。
金属矿产方面,外商投资的矿厂有11 家,其中6 家是俄商、英商以"合办"名义控制的东北矿。其他金属矿,除宣统三年日本大仓财团所营本溪湖煤矿开办的庙儿沟铁矿和本溪湖煤铁公司外,其余经营状况都不太好。
(三)外商在水上运输业中投资的扩大
甲午战争后,中国市场进一步开放,通商口岸数量倍增,地域分布更广,内河航行权完全丧失,这些都为列强在华水上运输业中投资的扩张创造了条件。
长江航运一直是各国争夺的重点。这一时期,老牌的英商太古和怡和两家轮船公司,继续垄断长江航运,并将其势力扩大到津沽海河、两广西江等内河航道。日本对华航运业的渗透起步较晚,但甲午战后异军突起,扩张迅速。《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了英国长期追求而未能到手的川江航行权。二十四年,日本大贩轮船公司开辟长江航线,两年后又增辟沿海航线。二十五年至二十八年,日本邮船、大东和湖南等3 家日资轮船公司相继成立,分别从事或垄断长江航线、上海、苏州、杭州间航线和湖南湘江的航运。二十九年的中日《通商行船续约》允许日本轮船公司在内河两岸任便租用栈房、码头,使日本在华航运企业获得了更大的特权。
日本轮船公司对华航运业的渗透,一开始就得到其政府的财力支持。三十二年,大阪、邮船、大东和湖南4 家公司合并组成日清轮船株式会社,总部设在东京,下设上海、汉口两个分公司和广州、南京、重庆、长沙等9 个办事处。它是以日本政府为后盾的航运托拉斯。在长江水域,日清和太古、怡和三足鼎立,并在轮船吨位上居首位。
在东北,日本和俄国都加速了对航运业的渗透和扩张。南满铁道株式会社专设航运部,投巨资垄断南满航运业。俄国在获得中东铁路建筑权后,光绪二十三年以载运铁路器材为由,迫使清政府同意其轮船由黑龙江、松花江进入中国内河,次年又取得辽河及其支河航行权。俄国于二十一年和二十六年先后成立了黑龙江商船公司和中东铁路附属中东轮船公司。直至终清之世,黑龙江、乌苏里江和松花江三江航运,始终为俄国所垄断。
在光绪前期的一段时间内,由于本国资本轮船运输业的发展,外商在中国航运业的独占地位有所动摇。甲午后,外商投资扩张加速,投资额由光绪二十年的1334 万美元增加到清亡后不久的民国三年的4680 万元,20 年间增长了2.5 倍。中国轮船吨位的比重,一度上升后,又呈下降趋势。光绪六年至十年(1880-1884 年),华轮吨位比重最高曾达27.1%,但到光绪三十一年至宣统三年(1905-1911 年)已降到15.9%,轮由72.9%上升到84.1%。
各国在华航运势力的力量对比也在变化,英国轮船吨位虽然仍占绝对优势,但其比重在到达光绪二十一年的70.8%的顶点后,开始下降,到光宣之交已降至45%以下。而法国、德国和日本则呈明显上升趋势。日本尤为突出,光绪二十一年,日本轮船吨位仅占0.4%,到光宣之交已超过20%,宣统三年达23.9%,已远远超过中国本国的轮船吨位比重。
三、世界市场支配下的中外贸易
从同光之交到清皇朝覆亡,中国对外贸易的国际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欧洲和美国发生的第二次工业革命,西方发达国家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增长和对外扩张政策的加速推行,进一步改变了世界经济面貌;大规模的铁路建设,苏伊士运河的通航,钢壳轮船的采用,海底电缆的敷设,大大改善了国际贸易的条件,加速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体系的形成。在这种条件下,中国被进一步卷入了世界市场的网络之中。
(一)清末对外贸易概况和发展趋势
光绪宣统时期,尤其甲午战争后,中国对外贸易国际环境的变化,导致了贸易国内环境和贸易本身的变化:随着帝国主义的加速扩张和对华侵略的深入,中国的贸易和关税自主权日益丧失殆尽。光绪二年和二十二年,洋货内销子口税单和土货外销三联单的使用,相继由洋商扩大到华商。这既是洋商倾销洋货、搜购土货减税免税特权的恶性膨胀,又使他们得以凭借子口税单和三联单制度而将华商进一步控制在自己手中。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演变,世界性的托拉斯组织开始侵入中国,主宰贸易走向。同时,贸易内部的专业分工进一步发展,以往那种集贸易、航运、银行、保险等于一体的贩运贸易方式逐渐解体,航运、保险、银行各自专业独立发展。随着电讯、交通运输的变革和银行业的兴起,中小洋行大量增设,洋行势力空前膨胀,其内部竞争也更加激烈。为了占领和扩大市场,越来越多的洋行,尤其是世界性托拉斯组织,对华商进行赊销、贷款预购,在华商中建立庞大的分配和销售组织,通过遍布各地的分配中心和代销店,把洋货一直送到最小的零售商贩手中。所有这些加速了这一时期外贸商业网的形成和发展,推动了进出口贸易的扩大。
清末中外贸易增长迅速,宣统末年与同治末年比较,贸易总值增长了近5 倍。这种增长以甲午战争为界,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由于受到农民家庭手工业的抵御和内地运输条件的限制,贸易增长速度相对缓慢,20年间只增长了71%;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获得了在华投资设厂权,对华投资迅速增加。资本输出刺激和带动了贸易的发展。贸易增长速度加快,16 年间增长了171%,年均增长速度比前一阶段快1 倍多。其中进口的增长速度又快于出口。尤其是甲午战争后,西方列强在对华资本输出的同时,加强了工业品的倾销,洋货进口值赶上并超过了土货出口值,贸易由甲午前的出超转为甲午后的入超。而且入超额迅速增大。甲午前,中国外贸出超额年均约860 万海关两,甲午后才10 多年时间,年贸易入超额已达1 亿多海关两。
贸易的地区分配和国别结构,也在变化。同治末年,贸易中进口的70%和出口的近60%集中在华中,华南次之,而华北、东北合计不到3%。随着列强对华侵略的扩大和通商口岸的增辟,到宣统时,华中所占比重已降至50%左右,而华北、东北已升高到20%以上。外国资本正向北方地区的广大市场推进。国别结构方面,由于帝国主义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变化同样十分明显,英国在对华贸易中的垄断地位逐渐丧失,而日本所占比重迅速上升,美、俄、法、德等国也呈攀升趋势。
(二)进出口商品结构和列强对中国市场的争夺
光绪宣统时期,随着对外贸易的扩大,进出口商品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品种大大增加。从海关统计表看,上海的进口洋货和出口土货,分别从同治末年的180 多种和80 多种增加到宣统未年的850 多种和400 种左右,天津分别由100 多种和50 多种增加到800 多种和400 多种。新增品种虽有一部分是由于分类比前明细,但更多的还是新货种的加入。新品种的不断增加,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外贸领域和市场的不断扩大。
伴随新品种的增加,进出口商品结构、各主要进出口商品所占比重也在发生变化:进口商品中居前两位的是鸦片和棉纺织品,合计占进口总值的40%-70%左右。光绪十一年(1886 年)以前,鸦片居首位,年进口值3000 万至4000余万海关两,此后由于国内罂粟种植扩大,进口减少;棉纺织品进口则稳步增长,十一年后取代鸦片,占据首位。煤油、染料和机器等是19 世纪七八十年代新发展起来的重要进口商品,所占比重迅速提高。烟草、西药、火柴、肥料等生活消费品进口增长也很迅速。从商品性质看,生产资料所占比重有所上升,由同治十二年(1873 年)的8.1%升高到宣统二年的17.6%,它反映了外国对华资本输出和中国新式工业带来的市场需求新变化。消费资料的比重有所下降,不过其比重仍高达80%以上,中国进口商品结构以机制消费品为主体的基本格局并未改变。
出口商品中,居前两位的是生丝和茶叶,合计占出口值的35%-75%左右。80 年代中叶以前,茶叶年出口值3000 余海关两,居首位,此后由盛转衰。生丝出口在光宣年间基本上呈持续增长趋势。甲午后取代茶叶,占出口首位。光绪初年后,棉花、豆类、皮毛、芝麻、植物油、草帽缏等相继成为重要出口商品,增长很快。宣统三年,豆和豆饼已占出口值的12.7%,超过茶叶居第二位。全国豆类、植物油、羊毛、牛皮、烟草、草帽缏等六类商品的出口值比重,也由同治十二年的0.6%提高到20%以上。锡、铁、煤等矿产原料的出口也有显著增长。从出口产品的性质看,这一时期,中国出口商品以农产原料和手工制品、半制品为主的基本格局仍然未变,但其中农产品的比重大幅度上升,而手工产品比重下降。前者由同治十二年的2.6%上升到宣统二年的39.1%,后者则由58.3%下降到28.3%。出口贸易的殖民地性更加明显,中国日益成为西方资本主义榨取农副产品和工业原料的基地。
19 世纪70 年代后,随着世界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和资本主义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加剧,西方列强对中国市场的争夺变得比以往更加激烈和错综复杂。其中以棉纺织品和煤油等市场的争夺最为突出。
老牌资本主义英国曾长期垄断中国洋布市场,但从光绪初年开始,英国的垄断地位遭到美国的挑战。美国凭借原料丰富的优势,在中国市场廉价倾销粗棉布,占领了粗布市场。荷兰和日本也相继加入中国市场竞争。进入20世纪,日布对华输出增加尤速,所占比重由光绪二十六年(1900 年)的2.6%增至宣统三年的23.1%。而英国也极力恢复和扩大在中国市场上的份额,其比重由光绪二十六年的15.4%回升到宣统三年的60%,而美国则由63.5%降至16.3%。
煤油市场的角逐则主要在美国、俄国、荷属苏门答腊之间进行。先是美国煤油进入中国,独霸中国市场,光绪十四年后,俄国打破了美国的独霸局面。甲午后,荷属苏门答腊煤油也进入中国市场,形成三足鼎立的态势。但三十三年后,俄油突然消失。美油和苏门答腊油又开始角逐,形成不相上下的局面。
(三)中外贸易中的不等价交换
在世界市场的支配下,进口机制消费品和出口农矿产原料、手工产品的中国对外贸易,是一种典型的殖民地型贸易。在贸易过程中,西方列强总是把它们输入中国的机制品价格提高到价值以上,而把中国出口的农矿原料和手工制品的价格压低到价值以下。因而这是一种典型的不等价交换。这种不等价交换的出现,除了中西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高低差异和进出口商品结构外,还受到进出口价格决定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中国进出口价格决定权的变化,主要发生在19 世纪70 年代。进口价格方面,随着西方各国工业革命的相继完成,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工业品的生产成本降低,输入中国的工业品价格大幅度下降,使中国手工业失掉了价格主动权。出口价格方面,70 年代以前,丝、茶等出口价格基本上由国内市场价格决定。导致价格升降的主要因素是年成丰歉。70 年代后,由于印度、锡兰茶叶的竞争,中国茶叶在国际市场上的优势地位丧失,生丝也由于日本蚕丝业的崛起而大受影响。再加上海底电缆敷设和电信革命等因素加强了外国资本操纵国际市场的地位。这样,丝、茶出口价格不再受农民生产成本和国内市场行情的制约,而是完全由国际市场支配,在国内的收购价格,则直接由外国洋行操纵。
中外贸易中的不等价交换,在其长期趋势上表现为不断扩大的进出口价格"剪刀差"。光绪宣统时期,出现过两次较明显的剪刀差扩大趋势。第一次是在19世纪70 年代末80 年代初。当时进出口商品价格均呈下降趋势,但出口价格的下降幅度明显大于进口。如以同治十三年(1874 年)的进出口价格分别为100,则光绪十一年(1885 年)的进口价格为99.1,而出口价格为74.7,贸易比价(进口价格/出口价格)指数为132.7,亦即进出口价格剪刀差为32.7%。第二次是在光绪十九年以后,这时进口价格开始猛升,至宣统三年,价格指数已相当于同治末年的3 倍多;出口价格虽然也在上升,但其幅度远远小于进口,宣统三年只比同治末上升0.71 倍。这样,到宣统三年时,进出口价格剪刀差已扩大到78.1%。也就是说,同治末年用一吨出口货能换到的进口货,宣统末年时要用近两吨才能换取了。
中外贸易中的不等价交换,还造成国内市场上工农业产品的差价,形成由通商口岸到内地乡村商业剥削网的价格基础,导致城乡之间、工农产品之间的不等价交换,具体表现为产地价格与销地价格、农民所得价格与所付价格的严重背离。如在粮食贸易中,通常农民所得价格比工业原料和出口品都要低,大约不超过消费市场价格的1/3;而工业品在农村的价格,即农民所付价格,又大约比产地高出1 倍。这就大大加重了城市对农村的盘剥,加剧了农村的贫困化和农村经济的衰退。
第六节 资本主义新式企业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传统的自给自足经济在列强侵略的冲击下,加速着自身的分解,使商品货币经济日渐取代自然经济而有较明显的增长。进入光绪年代,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资本主义企业产生的一般条件早已具备了。
还在咸丰末年,清政府中拥有实力的一些地方军政大员,为配合镇压所谓"内寇",即民间的反清义军,引进西方机器生产技术,使用雇佣劳动,创设有别于传统的手工生产的军工局所,而充当了历史的工具,不自觉地开始着中国的资本主义新式企业的创设。
同光之际,清政府认定曾是"目前大患"的"内寇"问题基本上已经解决,作为"长久之患"的"西人"入侵危机依然存在,而且势必持续存在,制定了所谓"自强"的国策。接着,它憬悟于"欲自强必先裕饷源,欲浚饷源莫如兴商务"(这个"商务"是广义的,包括举办工矿等企业),补充以"求富"的内容。武器的生产从来"是以一般的生产为基础的"。为维持和进而加强军事工业,清政府从仍注重于军用工业的建设,日益向着兼建民用工业转变。
清政府为维持军用工业,在财政拮据情况中,既"百方罗掘,仍不足用",哪有余力来包办必须兴办而需要大量资金的一切民用工业呢?于是,有关官员提出了"招商助官"、"招集商股以辅官本"的办法,决定用"官督商办"或"官商合办"的方式,组织动员民间(简作"商")的资金来着手创设民用工业企业。
"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这两种形式,就其产生原因、内部关系以及拨入之款的性质、职能,细析之,虽有不同,但若从清政府既要利用民间资本,又谋抓住大权说,基本上是相同的。
清政府受其政权本质的决定,既想利用私人(商)资本,又直觉地感到资本主义的自由发展不利于它的统治地位,更力谋控制而制定了"商人出资,官为督理"或"事虽商办,官仍督察"的方针。官对所设立的企业,有支持和扶植。又有支配和控制;当企业在资金周转、经营、销售等方面遭遇困难时,给以官款垫支的方便,或予以专利、减免税项等优惠;可是另一方面,由于它是把企业视若自己的变相金库的,只要这些企业经营顺调,便予取予求。清政府把"官督商办"组织形式,认若既能利用、动员民间资本而又能予以控制的一种有效方式。民间在它的号召下之愿意解囊投资,期望的是政府能够给予保护,或者说,"商为承办,官为维持",着重点落在"维持"这点上。可是实践证明,清政府用官办形式来"督"一管理经营--这些企业,使这些企业处在政企不分的状态,把一个企业弄得更像是个衙门,在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又权责不明,与企业的盈亏毫无直接的经济利益联系。投资之商在"官夺商权难自主"的事实面前,从信任转为失望,觉悟到清政府对"官督商办"企业"名为保商实剥商",诅咒官督商办"势如虎"!民间一旦觉醒,便竭力争取要摆脱"官督商办"的束缚。
早在咸同之交,在国际资本主义的影响和国内社会经济的变化中,中国民间利用机器生产以求利者已经自发地散在着。李鸿章在同治二年敏感到这点说:"洋机器于耕植、印刷、陶植诸器皆所制造,有稗民生日用";"数十年后,中国富商大贾,必有仿造洋器制作以求利益者,官法无从为之区处。"事实上,岂是"数十年后",就在当时,已有人在采取各种办法,包括"附股"于洋商,在经营新式企业了。
光绪二十一年,中国既败于日本的侵略战争,标志着清政府的"自强"、"求富"国策的终结。举国人民面对国家处于存亡、绝续的严峻关头,与在政治上要求"改制"的同时,在经济上下定了与外国资本势力进行"商战"的决心。提出了"振兴实业",以拯救国家危亡的主张。他们亟愿以身体力行,来解救祖国的"经济亡国之祸";也迫使、推动清政府不能不制定相关的政策。
光宣两朝37 年(1875-1911 年)里,中国资本主义企业的发展,简单地说,是以爆发甲午战争之年(光绪二十年,1894 年)为界,分别在"自强""求富"和"振兴实业"的国策下,通过先后以官办、官督商办(包括官商合办)和商办为主导的组织方式来实现的。
一、"自强"、"求富"国策下近代企业的创设
进入光绪朝,清政府继前已提出"自强"作为国策之余,又补充以"求富"的内容。体现在经济建设上,除了以官款继续举办军火工业,又向民用工业转变,主要采取"官督商办"的组织方式来展开。民间的创业活动,则听其自然。
(一)官 办
官办,指由官府发起、拨官款充作经费并委派管理人员经理的企业。军工企业以其性质特殊,连其产品也由官府分配。虽然该业并非铁定要由官府来经营,但在有清一代,则一直牢牢掌握在政府手里。国策的演变,官府的创业活动,又扩及民用工业。
(1)军火工业的新建和扩建
光绪朝的头20 年(1875-1894 年)里,一些地方督抚继续奏设制造军火的局(厂),总计增添了13 家(参看下表)。表中所列各局中,湖北枪炮厂是一家大型工厂,四川、吉林两省的机器局和神机营制造局三家,属于中型,其余九家则都是小型的。创设这些机器局的经费,全由财政--中央的或地方的--拨款。各局厂实支几何?多不明了。有据可查的,湖北枪炮厂所费最多,达210 万两;四川机器局和神机营制造局的经费,分别位居第二、第三,各为105 万两和100 万两;等而下之则是山东、吉林、浙江和台湾,依次分别为83.5 万两、42 万两、38 万两和12.25 万两。对其余6 家创设经费作番估计和有数可计者加在一起,该在700 万两上下。
上表表明,在所统计的20 年中,九至十三年间,设立特多:各局设置地点,多位于东南、滨海和西南地区。所以如此,与当时正发生中法战争有关。"局"之属于大型的,制造枪支、弹药,兼冶炼钢铁;中型的,以制造枪支、弹药为主;小型的,则只能制造弹药。
与新设这些机器局、枪炮厂的同时,前此设置的军工局所既有归并、停办的,而更有扩建。最著者是江南制造总局,继截至同治末已具一定规模之余,于光绪四年设炮厂、五年设炮弹厂、七年设水雷厂,十六年设炼钢厂,十八、十九两年又增设栗色火药厂和无烟厂。截至二十年,累计生产了245具车床和刨床以及300 余具机器,5 万余支枪、近600 尊炮、近600 枚水雷、100 余万发炮弹、400 余万磅火药等等,以及兵船、小型船只15 艘。这些产品表明,江南制造总局固仍以制造军火为主业,实是一家兼行制造机器、造船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工厂。
(2)民用工业的创设
清政府继兴办一批军用企业后,立即感到不创设煤铁等业无法保障对燃料、原料的供给,势将难以持久,因此注意到开采煤铁,并兼及其他矿种。因应时势,又涉及纺织、电讯、交通运输,而把重心渐转到民用工业的创设上。
最先注意的是采矿,特别是煤矿。第一处用机器采煤的,是福建台湾的基隆煤矿。台湾素以蕴藏丰富煤炭矿藏著称。早在鸦片战争过后不久,外国殖民主义分子即一再擅自登陆岛上,调查勘察,觊觎开采。光绪元年,两江总督沈葆桢因长期掌管福州船政,深知保障煤的供给的迫切性,向清廷奏准开采基隆煤矿,旋即雇用英籍矿师翟萨进行勘测,并派他到国外选购采矿机械。第二年,台湾矿务局设立,经费在福建饷项下支拨。四年,正式投入生产。矿山设备生产能力,为日采300 吨。其后年产量逐年增加,从第一年的16000 余吨增至第四年的54000 余吨。中法战争期间遭到破坏,完全停产。战后,新任台湾巡抚刘铭传向清廷奏准用官商合办方式,进行恢复,虽然恢复了生产,但由于商人不满于在官方的控制下经营,终难再复旧观,使企业处在停工状态。
甲午战争结束,基隆煤矿随着台湾的割让,被日本所夺。官办的煤矿还有其他一些,如直隶磁州煤矿(光绪元年)、湖北广济兴国煤矿(元年)、山东淄川煤矿(十三年)、湖北大冶王三石煤矿和江夏马鞍山煤矿(十七年),等等,先后投入资金超过银50 万两,但成效都不佳,或由于经费不继而未建成,或虽建成而旋即停采。
张之洞在两广总督任内,鉴于洋铁货大量进口,土铁行销日见其少,认为原因在于对铁"开采煎炼不得法"。光绪十五年,他建议清廷,"先筹官款垫支开办",再"招集商股归还官本",计划在广州创办铁厂。他一调任湖广总督,于十六年在武昌设湖北铁政局,委派湖北补用道蔡锡勇为总办,择定在汉阳建设铁厂,旋即动工修建,十九年九月基本竣工,二十年五月,汉阳铁厂正式投产。可是,由于设厂初期对煤铁资源并未作周密调查,一投产,立即遇到原料和燃料难以及时供应,以致在冶炼中,一再被迫停工待料。
第二年六月,清廷指斥该厂"经营累岁","计费不货","办理并无实效",责成张之洞"从速变计,招商承办",从而有第二年变革,详下一子目。一时还注意到有色金属的矿藏。如对于铅,基于它足"以备制造铅弹而佐军国要需",或"兴利便民"于"大局有裨"的认识,先后对张家口外科尔沁山的铅矿、山东栖霞、招远、淄川等地的铅矿以及热河土槽子山区铁银铅共生矿等,都曾一度开办。旋又以种种原因,主要是经费不继和经营亏损而停办。纺织业也着手倡设。
陕甘总督左宗棠在"西征"成功之后,颇注意于西北地方的经济建设。他鉴于西北盛产羊毛,价格甚廉;用机器纺织,既可赚钱,又可供应军需,还可以安置率往"西征"的复员退伍军人。经奏准,决定从善后局拨款20万两,在兰州设立机器织呢局(又称"甘肃织呢总局")。他委派设于上海的后勤部门--采运局的补用道胡光墉订购机器、招募技师、工匠等事;由于交通不便,直到六年,全部机器以肩扛人抬才行到齐,同年秋开工。兰州织呢局颇具规模,分为东、中、西三厂,分别负责纺和织、动力供应和漂染;还有职司机器维修的机器局。设备也较齐全,有24 匹、32 匹马力蒸汽机各1 台、织呢机20 台、纺锭1085 支等等。日产呢8 匹(长50 华尺、宽5 华尺)。产量远低于生产能力。由于机器性能与原料不合,加上当地购买力低,远销外省又运费太贵,销路不畅,一直不能正常生产。八年年底,德国技师合同期满撤走。第二年夏,厂内锅炉爆炸,无力修复,随之停工。十年,谭钟麟接任陕甘总督,予以裁撤。兰州织呢局开办不久虽即行裁撤,但在中国近代纺织业上,却是最先创设的一家。
清政府内部,对铁路与国计民生的利弊关系和是否引进,争论有年。光绪二年,福建巡抚丁日昌鉴于此前两年,日本接连武力侵扰台湾,占据琉球,西班牙则扬言要从它当年的殖民地菲律宾进攻台湾。为应付这样的国际形势,他在《统筹台湾全局》一折中,提出了在台湾修建铁路的主张,经清廷"密旨准行",要他"审度地势,妥速筹办"。他旋即聘任英国工程师马利生对线路作了踏勘,但终因绌于经费,中止进行。过了10 年,当中法战争一结束,清廷决定台湾设省并任命刘铭传为首任巡抚。刘力图实现丁日昌未能实现的规划,于十三年(1882 年)奏准试办铁路。他原拟招集商股,实则动用官努,亲率兵勇,着手修建纵贯全岛上的线路。先修台北至基隆段,第二年开工,光绪十七年完工,全长99 公里,也以经费难筹,未再展筑。经过甲午战争,这条铁路也被日本占有。
清政府在创设官督商办开平煤矿(详下文)后为配合煤矿的建设,准该公司招商集股修建了从唐山矿区到胥各庄的唐胥铁路。此路虽长只9 公里,却是中国铁路系统的首一区段。又以展筑该线有利于"调兵运械",增强渤海防备,以捍卫京师,旋又允集商股试办胥各庄至阎庄(现名闸口,1886 年完成),又展至天津(1888 年完工),使"唐胥"线展长易名为唐津铁路,并拟再展至邻近京师的通州。津通线在测勘定线中,在京中一些官员反对下此线作罢。清政府于光绪十六年(1890 年)作出了为增强防务,"毅然兴办"铁路的决策:拨官款从唐山起,"接续筹办"往山海关,并准备出关一直通到邻近俄境珲春的关东铁路。截至甲午战火燃及东北地方,铁路在修到山海关外60 余公里的中后所(今绥中),被迫中停。官商两路合计,即从天津到中后所,全长348 公里。其中商路旋归为官路,也就是日后习称的国有铁路。
(二)官督商办
同治末,清政府决策创设轮船招商局,是无其名而有其实--"官督商办"的企业。进入光绪朝,"官督商办"形成一种模式或体制。它的形式,基本上有两种。第一,当开办一家企业初期,由政府(官)先垫拨一笔,以资启动,然后从招到的股本中,分年摊还,企业的经营管理,掌握在政府所委派的总办等人的手里。第二,政府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理,但稽查收购该企业的产品。实际采行的,多半、或者说主要是第一种形式。这类企业,先后创设了40 家;尽管此中有盛衰起伏、关闭停转的演变,却组成了中国早期工业化的基础。这是只就此中特具这种或那种意义的,按设立时序并归成几类作一概述。
(1)航运业
轮船招商局设立后,在外籍航运企业林立、竞争激烈的条件下,与他们达成运价协议("齐价合同")之后,收购美商旗昌轮船公司全部产业,并增招股本,基本上发展着(参看下表)。中法战争期间,受战争的直接(如出差船为军运服务)、间接(如上海发生金融风潮)的影响,经营状况一度受挫,但在困境中惨淡经营,截至光绪二十年,在经济上毕竟奠定了基础。不过,招商局内部官商之间的矛盾在此期间由于官方总想鲸吞商股而日趋激化。
(2)采矿和冶炼业
与官办基隆煤矿几乎同时,直隶总督李鸿章也在筹划开采煤矿。光绪元年,他派轮船招商局总办唐廷枢借同英籍矿师马立师到向以手工采煤著名的唐山开平镇一带进行测勘,认为很有开采价值,即派他主持开采开平煤矿的工作。
第二年秋,开平矿务局设立。这是中国煤矿中规模最大、成效最著的一家。根据设立章程,公开招集股本,采取"官督商办"方式来经营。光绪七年(1881 年)该矿正式投入生产,日产300 吨;此后逐渐提高,从八年的日产500 吨左右,经九年的600 吨,十年的900 吨并长期维持在千吨上下。矿务局生产的顺调,于十五年在林西增辟矿区,使煤产量更有增加。开平的业绩,与总办唐廷枢的经营有方有着密切关系。十八年,唐廷枢病故,李鸿章委派江苏候补道而对近代企业经营管理一窍不通的张翼继任。他盲目扩充矿局,又不会利用外资而滥借外债,使矿局负债累累,截至甲午战争爆发时,局务事实上已被控制在外国资本势力手里。
接着创设的还有一系列煤矿和其他重要矿种。如光绪二年,李鸿章、刘坤一、李瀚章等封疆大吏联合倡办湖北广济、兴国煤矿,任命盛宣怀为督办,但以措置失宜,旋即停办;不久又改归商办,移至荆门开采,不过,一直处在发展迟滞状态。五年,山东枣庄"绅耆"金铭、李朝相等发起在峰县筹办中兴矿局,经李鸿章批准,由候补知县戴华藻、道员龚照瑗等招商经营,作为"不领官本"的"官督商办"企业。由于资金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原因,发展迟滞。
当年同声呼唤机采煤铁矿,事实上着手机采铁矿,要滞后几年。光绪十二年,贵州巡抚潘霨鉴于国内新式局所对铁需求甚切;贵州虽地瘠民贫,而富于矿藏,铁"尤盛"。他想为本省"民间多一生计"、"公家多一利源",经奏准,继成立"贵州机器矿务总局"之后,决定开设机采铁厂。
潘霨苦于技术专才难觅,责成该省布政使曾纪凤该年入觐京师注意招揽。曾纪凤一路物色,在归途中约请在江南制造局任职的、"熟谙"机器制造诸事的候补道潘露前往贵州办矿。潘霨不避潘露系胞弟之嫌,用其才,由潘露主持此事。后者在矿区经多次勘察论证,决定在青谿小江口设厂;经费由地方官库筹垫,据事后奏报,共用饷27 万6 千余两。另一方面,则派员前往英国采购全副熔铁炉、贝色麻钢炉等等着手建设,于十六年正式开炉生产。潘氏兄弟对青谿铁厂寄予厚望,在潘露是想使青谿"与金陵上海之局一气相通,首尾联络",在潘霨则作了一番核算:该厂投入营运后周转资金每月约需银1.8 万两,月可得铁120 万斤,合时价约值银22100 两,月可盈利约400 两",准备先将公款归清。可是事与愿违。产出的无论是生铁还是熟铁,经化验,质量都很差。另一致命伤是附近所产之煤都不宜于炼铁,以致铁水和炉灶"凝塞炉窍",铁水不能畅出。但铁矿既经开设,矿工一时难以尽行遣散,乃停工复工反反复复勉强维持着。恰在此时,潘露积劳成疾去世,矿上失去技术骨干,无人督理。虽然到第二年(十七年)还"仿照洋式铸锤一种",就已炼的生铁轧制熟铁100 多万斤,已难济于事。青谿铁厂虽于襁褓中夭折了,却是中国采铁史上头一家用机械开采的铁矿。
金属矿的开采,涉及到有色金属和贵金属。从光绪七年热河平泉铜矿总局成立起到二十年的汉阳铁厂投产前的14 年间,金、银、铜、铁、锡、铅等矿的开采和冶炼都作过尝试,先后成立的矿业公司达23 家,其中金矿6 家,银矿、铅矿各4 家,铜矿8 家和铁矿1 家,成效都远不理想。金矿的试办,一度出现热潮。十一年,广东巨富李宗岱请准开发山东平度金矿,即向国外雇请矿师,购买矿机,并于十三年设立平度矿务局,筹备开采。资金原拟招商集股,实际则拨有官款,采取官督商办形式来经营,但由于资本不足,开办经费多半来自高利贷款,加上经营不得法,结果以资本亏蚀殆尽而停顿。新疆于阗、蒙古鄂尔河等处和黑龙江察汉敖拉各地也试采过金矿。所有这些以及其他类似行动,都乏实效。
金矿中最著绩效且有关边地防务的是黑龙江漠河金矿。它是中国引用机械开采金矿的第一家。该矿矿区位于漠河、奇乾河两处,坐落在黑龙江瑷珲西北,隔江与俄国接壤。在此之前,俄国纵容其臣民,不时非法越境开采。光绪十二年,黑龙江将军恭镗"以杜外人觊觎"为辞,上奏建议开采漠河金矿。第二年,清廷基于"杜患防边",批准开采、命令恭镗和李鸿章负责遴选"熟悉矿务干员",前往矿区勘测筹办。
李金镛(1835-1890 年)江苏无锡人,时任长春厅通判,有政声,被称为"关东循吏之首"。恭镗奉命,旋即召见李,与之面商兴办漠河金矿事。李金镛欣然应允,即深入当地勘察达5 个月,携归矿样,拟具开办漠河金矿章程16 条。又入关到直隶保定向李鸿章禀报。李鸿章旋即奏准清廷,委派李金镛总办漠河矿厂。
李金镛从此紧张地投入建矿工作。他借调了平度金矿的外籍矿师,购置了机器等设备,十四年,在漠河、奇乾河两处,各设一厂,简作漠厂、奇厂,第二年初先后开工,旋即顺利产出砂金。可是由于两厂地处边陲,交通运输困难,远离国内市场,行销不畅。流动资金随着砂金积压增多而日益缺乏。年终结算帐面虽有盈余却缺乏现款。李的包括开路、造轮等建矿的全盘计划,因此也多未能付之实践。
光绪十六年,李鸿章以李金镛病故,指定矿局提调袁大化主持局务,添招新股,扩大生产规模,除了为漠河厂增添设备,又在观音山增建一个规模较大的分厂,使全局产量大增。
二十四年这一年,漠、奇、观3 厂共产金砂2.8 万余两,其中开工只半年的观厂所产占1/3。盈利可观。每股除规定的"官利"加上红利,竞相当于股金的1.76 倍。官府看着眼红,北洋大臣王文韶以"出金渐多"为理由,强迫增多报效军饷额,从原定余利的3/10 提高到5/12,几乎增加了50%,外加其他如"赈需"等摊派。金厂为筹措此项资金,被迫得必须动用扩大再生产所必需的公积金以相应付。在官府把它视若"饷源"重地后,便每况愈下。
(3)纺织业
李鸿章谋求堵塞洋布盛销中国市场的漏卮,在光绪二年,采纳津海关道黎兆棠的建议,尝试先筹官款,再招商股,创办纺织工厂。由于官商各款都无着落,旋即搁在一边。四年,李鸿章批准革职道员彭汝琮招商股设立机器织布局,由官方委派总办、会办,着手筹备。几经周折,直到十六年才装成一部分机器,开工生产,名曰上海机器织布局。
该局局址,占地300 余亩,厂房为长550 尺、宽80 尺的三层楼房。机器设备有美制纺锭35000 枚、英制布机530 台;锅炉5 座,美制500 马力蒸汽机一套。在当年是一家大型的、也是设备先进的工厂。开工后,每日能出平纹布、斜纹布五六百匹。嗣后三年,分别为年产布2.2 万、9.6 万和7.7 万余匹,利润相当优厚。有一说:"每日日用五百两,获利约五百两,每月可得一万二千利"。因此,李鸿章计划添设纺纱车间,电驻英公使薛福成采购纺14 支、15 支的纱机100 台,以及一应配件全套。正在筹办间,该局于十九年秋不慎失火,租界里的消防队拒绝救援,全厂尽成焦土。
李鸿章决心在废墟上重建织布局。在织布局遭火后40 天,他奏陈清廷:"此事断难中止,亦难缓图",并奏准派天津海关道盛宣怀会同江海关道聂缉槻负责筹办,十九年底(1894 年初)在"筹本百万,已有就绪"后,在织布局旧址,新设工厂,并定名为华盛纺织总厂。次年秋,开工试生产。按照创设总厂原意,以此总厂为中心,"号召华商,多设分厂,以资推广"。在当年的内外形势中,事实表明,这个设想,徒成一个梦想。
在上海织布局筹备期间,两广总督张之洞鉴于洋布销售量日益增加,出于"大利所在,漏卮宜防"的考虑,决定在广州创设纺织工厂。创设经费,他计划先由官方"筹款垫办",待粗具规模后,再招集商股,也就是所谓"官为商倡"。为此他多次电托驻英公使刘瑞芬代为订购纺纱机、布机以及其他动力机等件。可是,他旋即调任湖广总督,继任的李瀚章认为"两粤不产棉",不愿创设棉纺织厂,这样,所购纺织机器便随着张之洞赴任而发运到湖北。张之洞另筹资金济用,一家湖北织布局于十八年底在武昌建成投产。该局装备布机1000 张,最初日开工10 小时,产销都不差。不过三年,衰落下来。张之洞自有想法:湖北以铁厂为中心,取织布局的盈利以"补铁厂"之费";再设纱厂,以"辅佐布局"。二十年,他决定在布局附近增设南北两纱厂(南厂始终未建成)--湖北纺纱局:二十四年,创办缫丝局、筹办制麻局,四局一起构成了湖北纺织总局。这四大轻工业(指织布、纺纱、缫丝、制麻业)和他同时主持的汉阳铁厂等四大重工业,虽未实现张之洞原设想的"自相挹注"的工业体系,却初步奠定华中地区近代工业的初基。
(4)建材--水泥业
官督商办企业广泛涉及其他部门。李鸿章为应军事工程的需要,以水泥取代原用三合土浇灌砌筑炮台、要塞,责成开平矿务局总办唐廷枢筹集官商股银10 万两,于光绪十二年筹设唐山细绵土厂,十五年投产。这就是一个例子,在建材(水泥)业方面创设的首家新式企业。
(5)电讯
同治末年(1874 年),沈葆桢奉命筹办台湾防务,向清廷奏准,着手架设福州至台湾间电报线路,遭闽省官民反对,半途而废;第二年,即光绪元年(1875 年),他拟将留存的电线,移往台湾岛上旗下基隆间架设,但因循拖延,直到光绪三年(1877 年)离职时,仍未竣工。五年,直隶总督李鸿章同出于整备防务考虑,在大沽海口与天津之间架设了长60 余公里的电线,投入使用。六年,他认定"电报实为防务必需之物",为沟通南北讯息,奏准架设津沪电线,从天津起,循运河、越长江,过镇江而达上海,全长3000 余里。按原定计划,全部经费先从北洋军饷中筹垫,然后招集商股,分年缴还官款。七年设电报总局,改为官督商办。
电报总局在成立后的10 年里,先后增修了4 条干线:①九年,架设了苏浙闽粤线和长江汉口线;②十一年,架设川鄂云贵线(其中沪州至蒙自线为官办);③十四年,架设了粤赣线;④十五年,架设了陕甘线(其中西安至嘉峪关段为官办)。加上津沪线,连同各省官办、官商分办的电线,截至二十年,基本上形成了联系全国各行省的重要城市的电讯网,发挥了"殊方万里,呼吸可通"的效用。
电报局从创办时起,营业一直良好,垫支的官款都如期缴清。它在最初十五年里,营业额从期初到期末增加幅度,约近20 倍。电报局在官督商办中,凭借官威,垄断着电讯经营。在此期中,民间虽也提出参与创业的要求,或遭冷遇,或遭排斥,从而使民间对这一行业不敢再问津了。
(三)商办
在传统经济结构变化着的基础上,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也有引用机器原动力以从事生产组成新式企业的。咸同之交,广东侨商陈启源返乡于南海创设继昌隆缫丝厂和上海打铁手工业者方举赞与人合伙开设的发昌机器厂,是此中的先驱者。从这时起到光绪二十年,民间创设的新式企业在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与尤雄于资财者把资金分流于官督商办企业中不无关系,其绝大部分的创业资本和企业规模,是少而小。他们急需组织、支持、诱导,加以引发,才能形成一股势力。可是,事实不然,它们自生自灭、旋生旋灭。以经营较持久者计之,约有150 家上下,资本总额稍稍超过600 万两。略如下表。(原文没有)
择要略述如下。
船舶和机器修造最初系直接应来华外籍轮船的修理需要而兴将起来,进而"专造"(其实是装配)大小轮船机器,以及"车床、汽锤、铜铁器皿"。这一期间,以机器厂为名,实则只能修理的厂家,不下十余家,多半设在上海。这些厂家规模都很小;很多是由原白铁作坊主、打铁作坊主,把他们的作坊扩大而成。机器缫丝业在广东有蓬勃的发展,集中于南海、顺德、新会、三水各县;其次是上海。广东新设近90 家,创业资本银164 万两,平均每家
1.82 万两,上海新设8 家,创业资本共银206 万两,平均每家25.75 万两。
其中著名而重要的是首一家由公和洋行买办黄佐卿创设的公和永丝厂(十八年);投资最多的是由商人叶澄忠创设的纶华丝厂(创业资本银40 万两),马建忠设立的信昌丝厂(36 万两)和黄佐卿另设的新祥丝厂(33 万余两)。缫丝业的重心,实际已从广东移到上海。此外,在山东烟台,于十八年"几乎全部是中国人出资"接办了原由外国人开设的一家小型缫丝局,四年后卖给烟台道台。
轧(棉)花和机器磨坊作为纺织、面粉两业的先行,也有所创设。浙人严信厚于光绪十二年在宁波一家旧式手工轧花工场的基础上,投资5 万两,创办了国内首家机器轧花厂--通久源机器轧花厂,获利颇丰。影响所及,此后在上海,先后设立的计有棉利轧花厂、源记轧花厂、礼永和轧花厂等厂。
此中以源记轧花厂的资金为最雄厚,计20 万两。其他两厂,分别为1.5 万两和5 万两。官办上海机器局于十六年开业后利润的优厚,一时使天津、重庆、广州等地民间都有人酝酿筹建纱厂。建成的有裕源纱厂。严信厚则在通久源机器轧花厂的基础上,增加投资,扩充成为通久源纺织布局,使轧花纺纱、织布联成一体,而以纺纱为主。此外,正在筹建的,则有裕晋、大纯等厂。
适应市场需要,机器磨坊脱颖而出。朱其昂于光绪三年在天津创设的贻米牟机器磨坊,是国人自己创设的第一家。此后。创业资本超过银1 万两的,还有裕泰恒火轮面局(八年,上海)、机器磨坊(十九年,北京)。在清政府采用新法开采矿藏的影响下,各地民间也跃跃欲试,一般在原有土窑的基础上添置机器,但这个机器,一般是蒸汽动力的吸水机,所谓"土法开采,机器抽水"。个别矿场,则设有卷扬机等设备,其他作业,基本上还是手工。
在此期间,民间集资开采的矿种,有煤、金、铜、银、铅等,共计超过20 处,投入资金银300 万两上下。采矿本属风险较大事业,加上资本不足、技术不过关以及经营、管理等问题,所开办的是失败者多、成功者少。其著者,有安徽池州的煤矿和铜矿。前者光绪三年开办,创办资本10 万两,第二年投产,产量2000 余吨;过后产量年益萎缩,至十七年以亏折而停办。后者于九年开办,所产矿砂出铜率很低,也于十七年停办。山东峰县煤矿,五年由当地官绅向李鸿章请准开办,初遭地方绅士的反对,后遭洪水淹没,于二十一年全部停产。直隶临城煤矿,八年开办,矿区跨临城、内邱、高邑、赞皇四县。蕴藏丰富,煤质佳,早有民窑手工采掘。由李鸿章委派候选郎中纽秉臣招集商股创办的。二十四年前后,年产约2 万吨。到了三十一年,资产作价银50 万两,与比利时合营。八年,候选知府胡恩燮、胡碧澂父子在两江总督左宗棠的倡导下,筹办江苏徐州利国驿煤矿,预估创业资本需银50 万两,"一律由商集股办理"。招股工作初颇顺利,旋受中法战争和金融风潮的打击和影响,原认股者"纷然解散",陷于停顿状态。十三年,胡碧徽要求"将全矿归公,由海军衙门筹款大办"。可是,海军衙门无力接手,终成泡影。
至于其他矿种民间作过试采的,有金矿。十一年,广东巨富李宗岱在李鸿章支持下设(山东)牟平矿务局开采那里的金矿。由于耗费大而收效小,十五年即宣告停闭。侨商林道踞等集股30 万元,在李鸿章、马建忠的支持下,设(山东)宁海矿务公司,于次年开始用机器试采,次年投产,以运输等问题未解决,第二年即停办。李宗岱与李赞勋等又设(山东)招远矿务公司,集股投资60 万两,于十八年开工。但经营不善,当年即拟将机器拍卖。到了二十三年,山东巡抚李秉衡向清廷奏准:为避免"藏亡纳叛"、"聚众滋事",把所有此三矿"一体封禁"。商办矿业没有办好,官府不予指导、扶掖,却给以"封禁"的一击,不能不令有意于投资采矿者寒心!关于银,民间对热河三山银矿,一再着手准备开采,他们集股、筹办,积极从事。但在地方当局的干预和受其他问题(如融资不易筹)的困扰,终没有一次是工成投产的。
航运方面,在有社会需要和招商局的激励推动下,从光绪十二、三年起,各地绅商颇多独资或联合集股,主要在沿海和长江中下流,创办小轮公司。这里单举纯商办且较著名,有黎福昌等投资5 万两,于十四年创设湖南小轮公司,经营长沙岳阳--汉口间航运业务;林毓产集股20 万两,于十九年在汕头创设怕昌轮船公司,专做南洋一带生意。如此等等,中国的民营航运业,开始由酝酿而进入初创阶段。
二、"振兴实业"政策作用下官办和商办企业的消长
清政府继甲午战败旋又遭到八国联军的打击,暴露了无能保国卫民。为了把皇朝统治支撑下去,先后提出"力行实政"、举办"新政"以求恕于民。
民间有识之士、开明绅商,基于"欲图国家之长治久安,必于农工两业加意提倡而维持之"的认识,鉴于当年"列国倾向注集商战"--商品侵略和资本侵略--日益加紧的形势,为谋求抵制,进而求能与之并驾齐驱以至"战而胜之",以消除业经临头的"经济亡国之祸",迫使清政府不能不制定"振兴"、"奖励"实业的政策,并采取了一系列的相应措施。在此政策作用下,民间再不愿意受"督"于官来"办"企业,官办和民办的势头,则出现了一消一长的形势。
(一)官办
官办企业在军火工业方面仍有一些创设和扩充,在民用工业方面有些动作;铁路建设,成为重点。
(1)军工局厂的添建和扩建
经过甲午战争,朝中有些官员鉴于拨官款创设军工局所,所费很多,收效甚少,建议改归商办。虽则如此,清政府把此项包括在"整修军备"之内,列作强化统治的必要一着,紧紧抓住。它又新设了5 家:山西制造局(1898年)、江西子弹厂(1898 年)、河南机器局(1899 年)、湖南枪厂(1899年)和北洋机器局(1901 年)。这些局、厂,基本上都是小型的,如山西制造局创办经费不过银5 万两,河南局常年经费只银两2 万;江西厂装备有制毛瑟枪用子弹的机器两副,日产子弹40 发。湖南枪厂和北洋机器局(设于德州)分别属于中型和大型。前者创办经费30 万两,年均拨银10 万两作为常年经费;后者创办经费近银70 万两,全局分设快枪子厂、新厂子厂以及该两厂的10 个附属分厂。设若从分布角度看,新设加原有,国中除了西藏、新疆等少数地方,几乎省省都有或大或小的军工局所(厂)了。也 就是说,几乎到处都配置了供给军火、修理枪械的基地。
清政府这时尤侧重于扩建原有的军火企业单位上。最早创办的金陵、福建和稍后兴建的山东、四川四家机器局,有不同程度的扩建,特别是其中山东、四川两局。前者截至三十年,厂房扩充2/3,增建洋式大枪、枪子和熟铁、轧铜四厂(车间),以及添置制造小口径毛瑟枪等机器等件。后者原以修配枪支子弹为主,二十二年起,先是逐年增拨经费,继之以扩充原设的子弹厂、炮厂和新建枪炮、白药两厂,再则加强培养,引进技术人员和扩大雇佣工厂,使之俨然成为具有新的技术设备的一家大厂。福建机器局原附属于福州船政局,二十五年独立,成为专造枪炮子弹的兵工厂。原是汉阳铁厂一部分的湖北枪炮厂,几经扩充,引进当年先进技术设备,能造新式最精之械,成为国中军火工业中首屈一指的大厂。一些军工局所为补给自己,有部分地转应民用的,如四川机器局兼行铸造铜元、银元,装机发电,供应成都市照明。江南制造局转产工作之一,是把船坞从总局划出,"仿照商坞办法"经营。
(2)民用工业筹办多建成少
受英国资本势力控制的关内外铁路局为保障火车运行对燃料的需要,于二十二年创设热河南票煤矿,投资140 万元,是这一期间新设的官办煤矿中最大的一家。同年创设的还有湖南清谿煤矿、河北通兴煤矿(即门头沟煤矿),和二十三年的江西萍乡煤矿。其中"通兴"和"萍乡"两家,创业资本各70万元,与"南票"共为3 家大型煤矿还有黑龙江甘河煤矿、江西余干官矿局、广西西湾煤矿等等。投入的资本近银300 万元为摆脱财政困境,把开采有色金属,特别是贵金属的金矿、银矿,置于"务为最先"的位置上,也作过多次试探,主要是在东三省、蒙古、新疆、四川、湖南、湖北和山东诸省。耗费的创设资金近100 万元。可是,由于勘探不准,或虽有机器装备但不谙技术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虽企盼"务臻实效",实则只有吉林的三姓和热河境内几处金矿经营较好。有色金属方面,只有湖南常宁水口山铅锌矿具有较佳成绩。
纺织业在某些省份仍有做着筹建工作的。如光绪二十三年陕西学政赵惟熙购置了大型锅炉等动力设备拟在咸阳建设纱厂,二十四年山西巡抚胡聘之订购纺机万余锭,拟在绛州设厂;三十一年伊犁将军长庚订购了纺机,准备设厂。这些都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运输不便而作罢。其他民用工业,各省地方政府也有一些创设,但多属无大成绩。如先后任湖广总督张之洞和陈夔龙,在湖北创设过皮革、造币、印刷、针钉等工厂,两广总督夔春煊在广东兴办水泥厂之类,都无大成就。
(3)实验工厂
清政府在其最后11 年里,声称实行"新政",除了颁发一系列的政策、政令,无论是中央的,还是省级的或州、县级的行政机构,办有一些研习手工艺的工厂或作为倡导实业的机关,如北京的劝工局(1903 年创立)、首善工艺厂(1908 年创立)、四川成都的工艺传习所(1910 年创立)、天津的直隶工艺局(1903 年),等等。这些机构主要职司是倡导、设置名为工艺局、习艺所等单位,实际上多半是小型轻工企业,由所在地方政府拨公款充开办经费,虽然多属示范性质或做培训艺徒的工作,但既雇佣工人,产品也都投入市场,赚取利润。截至宣统三年(1911 年),全国各州县如上述机构,究有多少,因缺乏资料,无从统计。举山东一省说,有114 所,每所大多兼制数种产品,包括织布、织毛巾、织带、编席、编草帽缏、纺棉线、制毯等等。此外如四川有70 多处,直隶60 多处,投入资金40 余万元。合各省总计,生产能力的总量,也颇不少。这类官办企业多属地方政府--省和府级政府所创设(县级举办的很少),没有一个是由中央政府创设的。这是它作为官办(犹似"地方国营")而与一般所称官办企业有所差异的另一特点。
(4)铁路建设
清廷反思甲午战争失败原因之一,认为在于没有早日建成铁路以利于运兵;又认定"富强之本,求其收效速、取利宏,一举而数善备","莫急于铁路"。除了立即着手恢复通至山海关外的铁路而转从该线南端即天津至卢沟桥的津卢段的工程,又决定修建从北京到汉口的首段--卢沟桥至保定的卢保段。此外,它对国中的铁路线路分布及其缓急次序,作出了初步规划。
经费何从筹措?它认定"库帑支绌"、"无从筹此巨款","中国富商较少,刻难集腋成裘";非"借款外洋"难以急成"非常之业"。也就是说,准备以财政拨款,招商集股和举借外债三者并举,来筹集铁路建设资金。
清政府作着如此部署之际,正是列强企图瓜分中国,特别是通过攫取建设中国铁路特权以形成它们各自在华势力范围的时候,这些国家以清政府拟举借外债作机会,强迫清政府接受其所欲贷放的铁路借款,使清政府在这一阶段一个接一个地签订了不下10 件的铁路借款合同,并凭借强弱迥异的威势,在这些合同中提出了程度不同但都是苛刻的条件,如一旦铁路建成,须交由债权者经营;分享经营所得的利润;或铁路管理机构中的要职须任用债权者推荐的人员,以实行控制。这种条件的借款,有如时人指出:说是中国政府借的,无宁是中国政府应列强的需求"而助其成"。这些借款具有投资性质,只是通过清政府在借款合同上画了押来实现,属于间接投资,如此间接投资建成的铁路,虽名曰中国国有铁路,而体现所有权的诸事物却都被控制在债权者手里。
在光绪二十一年至宣统三年期间,中国大地上的铁路,除了俄、德、法、日四国直接修建的(包括中东、南满、胶济、滇越、安奉四路4000 余公里),商办民营的(详下一子目),称为国有铁路的,以开工先后为序,有京奉、京汉、株萍、粤汉(实系其支线"广三")、正太、沪宁、京绥、汴洛、广九、沪杭、津浦和吉长12 条线路。截至宣统三年,有全线完工的,也有部分区段还在工程中的,就其已在运转中的计,全长约计5000 公里。
上述"国有"铁路中,株萍和京绥两线,建筑经费全出自财政拨款;广三线用官款赎回,其余九线则全与外债有关;但须指出两点:(一)官款在某些线路如京奉线上也拨入不少;(二)尤奇者是铁路本身已由民间集股建成,如沪杭线,清政府被迫接受借款一笔。
(5)电讯的扩展
在这一阶段,清政府对电讯事业,除了统一电政管理外,做了两方面的工作。扩展整顿已有线路。加强维修津沪和两广线,使之畅通无阻;某些将军督抚在经过本地的干线基础上加设支线,如二十二年加设了湖南长沙至湖北蒲圻的支线,二十九年加设了甘肃固原至宁夏府城线,三十年加设了迪化(今乌鲁木齐)-奇台线和北京-承德线;三十三年架设了吉林-宁古塔-延吉线。如此等等。线路总长在四五千里之间。又增设北京-恰克图(今蒙古国
辖)和北京-汉口两大干线。除了陆线,二十七年,赎回英国大东公司和丹麦大北公司在义和团运动期间擅自私设的上海-烟台-大沽(正线)和烟台-大沽(副线)这正副两线,而始拥有海线。
关于无线电报。三十一年,清政府开始经办,并明令禁止私设,主要限于军队和官方利用。最初设在北洋海军海圻、海容等四艘军舰上;报机最大距离为80 公里。北洋大臣袁世凯认为效果很好。在北京的西苑、天津、保定间设计发报。宣统二年,清政府允许在北京、南京两处试办民用无线电报。但不久报机被海军部买去专供军用。
(二)官督商办
"官督商办"的组织形式既被当做众矢之的,商股不愿受招,官也无所可督。在这一期间,原有的这一类型企业,出现演变;与这一形式近似的官商合办,则有一些活动。
(1)官商合办企业
开平煤矿在下文即将提到落入英资手后,直隶工艺局总办周学熙谋求抵制,进而加以收回,经向直隶总督袁世凯请准,于三十三年在开平附近开办北洋滦州官矿有限公司,希图能够达到"以滦制开"的目的。创业资本实收银300 万两,其中官股130 万两。在总量中占43.3%。滦州煤区有330 平方里,蕴藏丰富、质佳的煤。公司从国外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1908、1909、1910 年,分别产煤1.26 万吨和23.17 以及35.72万吨,而向着年产超过50 万吨迈进。
光绪三十年,云南地方当局向清廷奏准,由官商集股成立个旧厂官商有限公司(官股48.5 万元,商股18.1 万元),绩效颇佳。宣统无年(1909 年),总督锡良把官商合办公司改组为个旧锡务有限公司,官商股本分别增至100万元和76.95 万元,锡厂颇具规模。但受技术薄弱的限制,绩效未尽如理想。
(2)既有官督商办企业的演变
既有的官督商办和官办企业,其经管体制,颇多演变,按原设年代先后顺序,就其有变者叙述如下。
轮船招商局在同治末创设时,名曰商办,实是官督商办,尔后一再肯定着它的官督商办的性质。到了宣统元年,它由官督商办改为商办了。开平矿务局自从张翼继唐廷枢任督办,经营不当,屡借外债,终受束缚。
英国资本家凭此利用八国联军人侵北京的机会,以"保矿"的名义,要求把该矿"移交"英商未逞,于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强使张翼签订"卖约",使该矿落入英商墨林公司手里。张翼的私立卖约,擅售公产案发后,直到宣统元年(1909 年)冬,直隶总督陈夔龙奉命办理"收(回)开(平)"交涉。英方凭借其强权"时而恫吓,时而要挟","无所不至"地刁难,经半年之久,达成协议,由中国给予138 万英镑作为赎价赎回。同时规定此价于30
年期内还清。这也就是说,要是真照此协议办理,在此期内,开平矿将依然控制在英国资本家手里。英国公司自从控制开平矿务局后,对滦矿和滦矿公司垂涎和嫉妒,英国公司采纳开平总办那森的建议,竟由英驻华公使要求立即停开滦矿,继而用武力相威胁,都未得逞。转而采取削价竟销办法,谋图以此挤垮滦矿,滦矿与之周旋,终以经受不住低于成本(煤价每吨降至低于成本约3 元的1.8 元)的亏蚀,建议和解。英方不允,却提出将"开平"、"滦州"两矿"联合办理"的方案,日后正是这样,而且是把两矿的管理权、监察权都尽入英国资本家之手的合办--实际是吞并。不过,这已属于民国元年的事了。唐山细绵土厂由开平矿局总办唐廷枢奉命开办后,虽然是一个独立生产单位,却由开平矿局总办管辖。"开平"被张翼"私卖"给英资公司,它也被包括在内。开平矿局与细绵土厂早年订有合同,其中一款规定,如不愿"合办",两个月前"知照"就可以解除。光绪二十八年(1902 年)袁世凯奉清廷命派员迅速办理收回开平事宜而委派了周学熙进行交涉。他以上述合同条款为依据,坚持"开平"和细绵土厂是两个企业;"开平"被"私卖",细绵土厂"系中国官产","有独立完全无缺之主权,无论何人不能干预"的原则与英方相交涉,卒于三十二年七月正式收回。旋在袁世凯的支持下,并以身兼天津官银号及淮军银钱所总办的职位,先以从这些单位借得的官款在旧厂之东建新厂、购新式窑磨及其他设备投入生产:紧接着招集商股并以新厂实在生产的效益作招引,在不满半年间即招足了预定的银100 万元的股金。以此资金用以清偿原借的官款;并根据压低了的原厂资产价对老股作为银10 万两予以清结。这些清偿和清结,只花了8 个月就完成。三十二年把厂名改定为启新洋灰公司,标志着唐山细绵,土厂由"官督商办"蜕化为完全的"私营"。
唐山细绵土厂之由官督商办转为商办(私营),商办者事实上形同"白手起家",启新洋灰公司是个典型。其他官督商办企业之演变为商办的,大致都与之类似。
漠河金矿经营一见效果,便遭到官府的苛索,使它无从扩大生产。俄国对此矿久已垂涎,八国联军侵华时,它除了派军参加进犯京津外,又在北陲出兵强占了该矿。屡经交涉,直到三十二年(1906 年)才撤军归还。
漠河金矿在俄军占领期间,对矿局各厂,先是掠夺,继之以破坏。矿局虽说收回,已面目全非,无法生产。从此,直到终清之世,连原貌都一直没有恢复。
汉阳铁厂创设时原为官办,二十二年改为官督商办,所需资本皆系商筹。三十四年,主持铁厂的盛宣怀依据当年清政府所颁布的公司法,把汉阳铁厂、大冶铁厂、萍乡煤矿联合组成汉冶萍公司,又变成为纯商办的企业。
盛宣怀接手管理汉阳铁厂时,代表官方权益的胡广总督张之洞与之商定:过去用掉的官本,从铁路总公司向汉阳铁厂订购钢轨之日起,按厂中每出生铁一吨抽银一两分年抽还(还清官本后,仍照抽,作为对政府的"报效")。铁厂招股情况不佳,结果由盛宣怀从他主持下的招商局、电报局、华盛纺织公司等企业的华商那里,凑集了股本银200 万两(后又续招股本),主要用作两项投资:一、开采萍乡煤矿,作为铁厂燃料取给地;二、兴建从萍乡至
湘江边的铁路,使开采的煤经铁路顺湘江运至汉阳。扩大投资的量超过所集的商股,为资周转,依赖借款来解决。特别是日本,它谋把汉阳铁厂变成发展它的八幡制铁所的矿砂供给地,企图以提供借款把它的大冶铁矿控制在手,一次一次地连续借给,而蓄谋把该公司改成中日合办实际是意图并吞。
"官督商办"这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官有督商之权而自己不受监督,假公济私,侵吞公款,终致弊窦丛生。也有把持一切,不让投资商人过问与他有着切身利害的公司大事。于 是,有些商股,加入了又退出;或随着岁月的推移,遭到吞蚀。这种情况,决定了这类企业不可能大量向民间吸收资本。
这类企业的资本,倡办之初,主要是招集的商股,也有官方的垫款。商股一集有成数,往往需分年抽还官款,有些企业并规定在官款全部抽还后,还须年年提供利润的一定比例,名为"报效"交给政府。官款一抽出,单是商股自感薄弱,企业难以发展。如果向外商借款,罕有不被债权者反手予以控制,或企图吞并。"官督商办"的诸企业,在这一期间,除了 早已停闭的,其演变,多半向着商办转化,也有变成官办的,以及弄成中外合办或干脆被外国资本所并吞的。
(三)商办
清政府受形势、舆情所迫,提出"振兴实业"的国策,采取鼓励民间创业的措施。拥有货币财富并具有创业精神的人士,为争国权,挽回民族利益,也为"子孙谋",纷起投资,终于汇成民营企业初次发展高潮。
按设厂家数和地区分布以及行业作一概述。这一期间的17 年中,商办工矿企业家数,共有数百家,在头10 年中,平均每年12.3 家;在后7 年中,年平均59.1 家。这些厂家的分布,以省计,最多的三省依次是江苏、广东和浙江;特别是江苏,在厂家总额中占了一半多。以城市计,最多的5 个地方依次是上海、武汉、福州、天津和杭州,涉及纺织、面粉、食品、酿造、卷烟、矿冶、机器、火柴、船舶修理等业。开始有了水电厂,供应城市生活需要。现按轻工业、重工业、航运和铁路,分别叙述。
(1)轻工业
商办(或民营企业)集中于创业资本所需较少而见效较快的轻工业,特别是此中的棉纺织业、面粉业及火柴、卷烟等业。
甲午战前和爆发战争当年,已在筹办的裕晋、大纯、业勤和通久源诸厂,在这次战争过后,先后于二十一、二十二两年,开工生产。张謇基于"富民强国之本实在于工"(为两江总督张之洞起草《条陈立国自强疏》中语)的认识,以状元之身,于二十一年在其故乡南通创设大生纱厂,于二十五年投入生产。二十九年,又在崇明创设二厂,三十一年投产。两厂资本,为银200万两,为当时商办纱厂中的大厂,在国内纱厂中也列于大型工厂的行列。与大生一厂同时筹设的还有其他一些先后投产,如苏纶(苏州)、通益公(杭州),二十三年投产;裕通(上海)、通惠公(萧山)分别于二十四、二十五年投产。
上述纱厂在创设时,创办者无论是像状元张謇那样的名士,还是绅士、商人,程度不等地都接受了官方的支持或税饷的优惠。此中的裕晋,在设立后不久,被外资兼并。
三十一年起到清亡的七年间,又有裕泰(常熟)、济泰(太仓)、广益(安阳)、公益(上海)等10 家新厂建成;连原有的,共计19 家。投资总额约达1040 万元,拥有纱锭数304024 枚,布机516 张。面粉业的发展状况另呈一番景象。在头10 年里,设厂不多,规模不大。此中由孙多森等出资30 万两在上海创设的阜丰面粉厂(二十四年投产),经营较佳;但到二十六年,日产面粉2500 包。张謇在南通开设的大兴面粉厂创业资本不过2.8 万元。从三十年起,日俄战争时面粉的畅销和继起的"抵制洋货"运动中进口面粉的减少,市情旺发。华商投资于该业的颇多,不只是对既设的扩大规模、追加资本,新设的也接踵而起;到宣统三年,新设49家。和前一期间设立的加在一起,共计58 家,投资总额为900 万元。
火柴、卷烟两业,都是新的工业部门。和丰火柴公司(长沙)和燮昌火柴厂(汉口)于光绪二十三年开办,是中国民间资本首设的两家火柴工厂。
火柴工业发展迟滞,经八年岁月,增至4 家。三十一年起到宣统三年,创建了22 家新厂。这些家火柴厂创业资本总额114.2 万元(其中有7 万余元是官本)。由于火柴制造较易,投资也少,为接近市场,广泛分布于国内14 个省份,与纺织、面粉两业之集中于少数省份、城市不同。
民间首设的卷烟厂,是天津华北制造烟草公司。光绪二十四年创设,资本14 万元,也是当年一流大厂。接着是宜昌一家大卷烟制造所,到三十年共有六家,三十一至三十四三年间新设20 家,形成高潮。先后26 家,共有147.2万元创业资本。由于英美烟公司这个跨国公司从二十九年起在中国各地多处设厂,并迅速占领了中国市场,使民营卷烟业旋被挤垮。如在上海本来有6家,从三十四年起,接连倒闭,只剩下 1 家名为德隆的小厂。其他涉及针织、造纸、皂烛、制陶、印刷等工业,商办企业都有些创设,不一一叙述。
(2)重工业
民间投资于重工业的,广泛涉及机器、船舶、修建,矿的开采和冶炼以及建工材料(如玻璃、水泥)等行业。比较突出的是机器船舶修建、矿冶和水电。这里只概括地单记这三方面的创业概况。
甲午战前,民间机器船舶修造,多是小厂、资本少、技术也低。甲午战争后情况顿改,厂家多了,资本多了,技术水平也高了,这一时期新设厂资本在万元以上的超过20 家;加上不及万元的,该在80 家上下。20 余家较大工厂,资本总额近280 万元。资本最雄厚的是光绪二十八年上海求新机器轮船制造厂,资本70 万元。三十三年的汉口扬子机器厂和宣统元年大连的顺兴铁工所,资本分别为49 万元和59 万元。求新造轮船为主,汉冶萍、招商局及长江、内河一些轮船公司,"皆先后向该厂订购船只",先后造成载重几百吨的小轮船十余艘;兼承造锅炉、引擎、民用机械以及铁路桥梁和客货车等。扬子以制造铁路桥梁、车辆、岔轨为主,兼造冶炼设备等。矿冶兼指开采和冶炼。采矿尤以煤铁为著。
甲午战前,民间早已表现出了对采矿的积极性,并着手筹办,但几乎多以失败告终。战争结束后,为与当年列强竞夺矿权,投资办矿者竟起,尤以煤矿开采的发展为最显著。一时新兴煤炭等矿36 余家,创业资本额超过1260万元;商办金属矿并冶炼厂新设21 家,创业资本额670 余万元。合计57 家,资本总额1930 万元。煤矿中规模最大的是山西的保晋矿务公司和山东峄县的中兴煤矿。前者系赎回英商福公司攫取的矿权于光绪三十四年由山西绅商筹集商股236 万余元而设立的;后者情况相似,于同年由华商集资200 万元,撤消原为中德合办后改为华商自办。还有一家--福建的安溪煤铁矿,也是一家大型企业,创设资本200 万元。单此三家,资本额超过矿业部门总额的一半。商办的有色金属矿规模都不大;仅有直隶宣化兴华银矿(资本近70万元)和吉林磐石矿务公司(资本50 万元)较具规模。
这一期间,开始出现了商办冶炼业。上海的三和五金矿物提炼公司设立最早(光绪二十八年),创设资本14 万元。此后相继设立的有5 家,其中3家都是炼锑。熊希龄、梁焕奎等于光绪三十四年设立的湖南舜昌炼锑公司为最大,拥资150 万元;同年杨度集股创办的长江华昌炼矿公司资本42 万元,是次大的一家。
商办电力工业开始兴起,而且发展迅速。商办电灯厂以光绪二十六年(1900 年)在厦门创设的为最早,是第一家。此后其他城市相继设立,包括宁波、汉口、重庆、镇江、汕头、福州、上海、烟台、苏州、济南、南京、武昌、长沙、长春、齐齐哈尔??等几十个中小城市。总计在光绪二十六年至三十年(1900-1904 年)五年间,全国设立的电灯厂5 家,投资近65 万元。光绪三十一年至民国二年(1905-1913 年)九年间,新设了31 家,投资近1200 万元;其中资本在10 万元以上、30 万元以下者(不包括30 万元)24 家;在30 万元以上者8 家。此中最大的是汉口既济水电厂(资本300 万元)和武昌水电厂(资本近280 万元)。
(3)航运和铁路
轮船航运业在甲午战前,已有几家华商集资的轮船公司,但规模小,偏于广州、汕头、上海几个地区,此后17 年间,面对外资在华航运势力的急剧增长和清政府对华商创设轮船公司禁令的解除,使商办轮船公司取得较快的发展。截至宣统三年,创设资本在万元(包括万元)以上的轮船公司超过180家,据其中创业资本有确数可计的84 家公司的资本总量,为664 万元。如果考虑到那些缺乏资料而不明实数的近百家公司,以及资本不到万元而数量更多的小型轮船公司的资本,统统估计在内,航运业中私营资本量,可能达1000万元。这些公司拥有的轮船近千艘,总量吨位近3 万吨。公司设置地点,除了位于沿海,南起广州,北至营口。沿内河水系则有梧州、吉林等地。由这些点循航线作辐射,表明两点:一是疏疏落落遍及国内的宜航地区;另一是相对于全国水系在当年技术状况能适航的资源,远未充分利用,丰富潜力还亟待开发。
数百家轮船公司中规模最大、资本在50 万元以上者是如下3 家,光绪三十四年虞洽卿在上海倡集资设立的宁绍商轮公司(资本100 万元)、宣统二年陈昭常等创办的上海图长航业公司(67.2 万元)和三年由盛昆山等在天津创办的直东轮船公司(50 万元)。在这三家中,成绩尤以宁绍商轮公司为最佳。
铁路
民间有识之士,有力"绅商",面临垂危国势,提出了一系列言之成理、证诸他国行之有效的办法,一再要求参与铁路的创业;当列强把从中国攫取的筑路特权转化为现实时,警觉于"铁路所至之地,即势力所及之地",设想出各省各办省境内铁路的主意,既谋用此抵制外国势力的侵入,更企盼借此发展经济,开通风气。民间参与(或作"商办"、"民业")铁路业的形式,基本上形成两大类:私人创业和各省集股商办。
个别商人向清廷要求集资修建铁路的,就其著者说,不下十余起。经商部批准立案动工修建的只有如下两起:光绪二十八年,南洋华侨张煜南以"开风气"、"益民生"之心,要求在"物产丰富,地界海疆,近通省会,远达南洋"的汕头至潮州间,投资修建一条铁路。原拟集股100 万元,实收300万元。可是其中100 万元用的是林丽生(原籍福建,迁居台湾成为日本国籍)的名字,实际却是日本国资本,使潮汕铁路公司实质上成为中日"联办"。该路于三十年动工,三十二年建成,全长42.1 公里。光绪三十年,早岁赴美在该国中太平洋铁路建筑中先后充当工人、管工,而后开设商号致富,并谙铁路工程的陈宜禧,激愤于"吾国路政,多握于外人之手";"心殷桑梓",决定在其故乡--广东新宁起经冲篓、斗山至三夹海口修建铁路一条。他在向商部请准后,即往美国、香港、南洋的华侨中招股银275.8 万元。而后回国,亲自勘测设计,突破官府、地方势力的多种阻挠,到清亡时,工程按原定计划进行;至1913 年,完成全工,计长107.3公里。
各省商办铁路公司的设立及其造路实绩和结局
当时国内流行一句话:铁路好像一把剪刀,轨道经过,就把这一国家剪成一块一块。先进的中国人民预见及"铁路一入他国之手之日,便是人民永远服属他国之时"的形势,奋起展开自保利权,挽回利权的行动。这一行动,既是反对列强侵略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所作出的一次大胆尝试。
光绪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二年的3 年间,全国过半数省份,一般由各省负有时望的在籍京官、当地"绅商",联名向中央政府请准创设各该省的铁路,先后有14 起,按时间顺序,为四川、江西、云南、安徽、山西、浙江、福建、陕西、河南、广东、江苏、湖南、广西和湖北。这些铁路公司,绝大部分冠以各该省省名,少数几家,则以路名命名,如云南为滇蜀铁路公司。河南、陕西,分别冠以"洛潼"和"西潼"。所有公司,都严别华洋界限,"不招洋股,不借洋债","不准将股份售与非中国人",否则"股票作废"。对于拟敷设的线路,都以省境为范围,拟制了详略不一的规划和与省外相联络的线路。对所需资金,有个估算或规定,先集股若干等等。各省铁路公司结合各该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除了一般都采取公开招股的一法,又通过多种方式,来筹集铁路创设资本。集股实绩,最多者三家,依次为川路、粤路和浙路,达5600 万元,超过各省公司集股总额(8860 万元)的一半。由于公司内部以及国内、国外特别是外国侵略势力,直接或间接(通过清政府)的干扰和破坏,能按预期进行、成绩较好的,有浙路、苏路以及粤路;一般不如理想,更多的是迄未建起铁路。建成的线路,总长为446.9 公里,参看下表。
帝国主义列强无论是欧美诸国还是东亚日本,通过各种方式,都无不置各省商办铁路公司于绝境,竟把中国人挽回、自保利权之举说作是"夺"了它们已经攫取的有关"(特)权";或说成损害了它们的既得利益。清政府在帝国主义侵华政策的影响下,于宣统三年宣布于路国有政策,打击民间对铁路创业的积极性。这个铁路干路国有政策,不仅是对铁路中私营资本以沉重的打击,也是帝国主义对开始发展着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以一记沉重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