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常常挖苦别人家抄袭。有一个学生抄了沫若的几句诗,他老先生骂得刻骨镂心的痛快。可是他自己的《中国小说史略》却是根据日本人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的“小说”一部分。其实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蓝本,本可以原谅,只要你书中有那样的声明。可是鲁迅先生就没有那样的声明。在我们看来,你自己做了不正当的事也就罢了,何苦再去挖苦一个可怜的学生,可是他还尽量的把人家刻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本是自古已有的道理。
这是陈西滢所举的众多例子中的一个。
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剽窃”的辩驳,成为闲话事件中继“现在的女学生都可以叫局”之后的一场格局不大的论战。
“他常常挖苦别人家抄袭”,这句话是另有所指的,并非是对紧接在后面的例子的概括。既然是“常常”,那就不止一次了。
这话说来就长了。
前一年九月下旬,徐志摩接手《晨报副刊》,要在十月一日正式出版。时间太紧迫了,他想换个新刊头,找了几个人都不太理想,便去找擅长绘事的凌叔华想办法。在凌家,凌让他看了琵亚词侣的画册,共同选定了一幅扬手女郎图。徐要撕下这页拿去,凌不肯,当下描了一幅让徐带走。十月一日新版出来,上面有凌叔华的小说《中秋晚》,后面有徐志摩写的一个小跋,就两句话:“为应节起见,我央着凌女士在半天内写成这篇小说,我得要特别谢谢他的。还有副刊篇首的广告图案,也都是凌女士的,一并致谢。”想来徐志摩后一句话的意思,是说这个图案是凌叔华提供的,但这样说确实容易让人理解为这是凌叔华画的。
果然就有人叫板了。十月八日《京报副刊》上登出重余(陈学昭)的文章《似曾相识的〈晨报副刊〉篇首图案》,明确指出这是英国画家琵亚词侣的作品,凌叔华难脱“剽窃”的嫌疑。徐志摩一看出了事,当天便写信给《京报副刊》编辑孙伏园,声明全是自己一时疏忽,连累了凌叔华。用了几期,就把这个图案撤了,换上闻一多画的一幅图案。
过了一个月,又出事了。十一月七日出版的《现代评论》第二卷第四十八期上,发表了凌叔华一个短篇小说《花之寺》。同月十四日《京报副刊》上有发表署名晨牧的《零零碎碎》一则,指责这篇小说是“抄窜”俄国作家契诃夫的《在消夏别墅》,并反问道:“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小说,瞒得过世人吗?”这类指责,在陈西滢看来都是鲁迅授意的,或许就是鲁迅化名写作的。
这回陈西滢不能不说话了,小说是在他办的刊物上登的,凌叔华是他热恋中的情人,这两种身份,都让他不能不有所表示。但也不能说得太明确了,毕竟是在为情人辩白嘛。此前已有过表示。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出版的《现代评论》第五十期上,写了篇《闲话》,后来成书时定名为《剽窃与抄袭》。其中说:“剽窃”、“抄袭”这样的罪名,在文学里,只可以压倒一般的蠢才,却不能损伤任何天才作家。为什么蠢才一压便倒呢,因为他剽窃来的东西,在他的作品里,就好像马口铁上镶的金刚钻,牛粪里插的鲜花,本来就不太相称,你把金刚钻和鲜花拿走,只剩了马口铁和牛粪。至于伟大的天才,有几个不偶然的剽窃?说到这里,还举了几个例子,比如托尔斯泰的名著《战争与和平》里关于战争的描写,就有整篇的抄袭,比如莎士比亚戏剧里的事件布局,几乎没有一种不是借自别人的。最带情绪的是这样一段话:
可是,很不幸的,我们中国的批评家有时实在太宏博了。他们俯伏了身体,张大了眼睛,在地面上寻找窃贼,以致整大本的剽窃,他们倒往往视而不见。要举个例么?还是不说吧,我实在不敢再开罪“思想界的权威”。总之这些批评家不见大处,只见小处;不见小处,只见他们自己的宏博处。
“思想界的权威”,显然是指鲁迅。
加上本节前面引用的《西滢致志摩》中那段话,陈西滢就是两次指责鲁迅“剽窃”了。第一次是暗指,第二次就是明指了。
暗指的那次,鲁迅没有还击,既然明指了,就不能不说话了。
《西滢致志摩》是一月三十日在《晨报副刊》上登出来的,二月一日鲁迅便写出了他在这次论战中最长的,也是最厉害的一篇文章;你的不是信吗,我的就叫《不是信》。载二月八日出版的《语丝》周刊第六十五期。从行文的流畅,用语的峭拔,感情的激愤,可以想见鲁迅眉头紧皱、握管疾书时的样子。全文近六千字,在鲁迅平生所写的杂文里,也要算长的。
文中论列命题甚多,关于他的《中国小说史略》与日本盐谷温的《支那小说概论讲话》的异同,鲁迅是这样说的:
盐谷氏的书,确是我的参考书之一,我的《小说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是根据他的,还有论《红楼梦》的几点和一张《贾氏图系》,也是根据他的,但不过是大意,次序和意见就很不同。其他二十六篇,我都有我独立的准备,证据是和他的所说还时常相反。例如现有的汉人小说,他以为真,我以为假;唐人小说的分类他据森槐南,我却用我法。六朝小说他据《汉魏丛书》,我据别本及自己的辑本,这工夫曾经费去两年多,稿本有十册在这里;唐人小说他据谬误最多的《唐人说荟》,我是用《太平广记》的,此外还一本一本搜起来……其余分量,取舍,考证的不同,尤难枚举。自然,大致是不能不同的,例如他说汉后有唐,唐后有宋,我也这样说,因为都以中国史实为“蓝本”。(《鲁迅全集》第三卷第229—2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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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剽窃”的辩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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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的学者,在谈到这件事的时候,总是说陈西滢多么的无理,多么的可耻,很少有人从陈西滢这边考虑。不必看盐谷温的著作,仅从鲁迅在这里的供认,再参阅他的《中国小说史略》,也不能说陈西滢的话全是错的。
其一,鲁迅承认盐谷温的书,确实是他的参考书之一,而在他的《中国小说史略》初版本上,没有任何文字的说明。至少这是不符合学术规范的。
其二,鲁迅对盐谷温的书的使用,已超过了通常的参考,他说:“我的《小说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是根据他的,还有论《红楼梦》的几点和一张《贾氏图系》,也是根据他的,但不过是大意,次序和意见就很不同。”第二篇是根据盐谷氏的,不用说了,而《中国小说史略》第二篇《神话与传说》中,一字未提盐谷氏。“论《红楼梦》的几点和一张《贾氏图系》”即《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四篇《清之人情小说》,等于是又一篇。也是一字未提。无论是按照中国古代的学术规范(鲁迅是有这个训练的),还是按照现代的学术规范(鲁迅是受过现代学术规范教育的),这些地方是应当注明的。不能说“不过是大意,次序和意见就很不同”,就不注明了。
其三,到一九三○年十一月《中国小说史略》重印时,鲁迅在《题记》中也只是说,盐谷氏重新发现了什么材料,仍不提盐谷氏的书曾是他写作时的“参考书之一”,书中有两篇是“根据他的”。当然,我们也可以替鲁迅设想,这时就是想注明也不敢了,注了岂不恰恰证明先前曾抄袭过盐谷温吗?
有以上确证,怎么能说陈西滢的揭发没有道理,全是错的呢?为贤者讳,为圣人讳,也不能讳到这个地步吧。成就是成就,绝不能因其成就的伟大,而讳言其不符合学术规范的地方。至于是参考、引用,还是剽窃、抄袭,那只是各人的看法的不同。该出注的地方不出注,说什么都不能说是对的。近日阅报,美国哈佛大学有位教授在讲课时,讲到某个学术观点,正好到了下课时间,没来得及说出这一观点的出处,好像他自家研究所得似的,学生向学校当局报告,这个教师二话不说,只有辞职了事。不是他想辞职,而是他若不辞职就开除了。
有人或许会说,不是胡适也为鲁迅辩护,说陈西滢的话不对吗?
这件事是这样的。一九三六年十一月,苏雪林曾对鲁迅有过尖锐的批评,十二月胡适给她写了一封信,说“通伯先生当日误信一个小人张凤举之言,说鲁迅之小说史是抄袭盐谷温的,就使鲁迅终身不能忘此仇恨!”“说鲁迅抄盐谷温,真是万分的冤枉。盐谷一案,我们应该为鲁迅洗刷明白。”胡适说这样的话,也是不对的。说“整本”的抄袭,当然是陈西滢错了,连鲁迅也承认自己书中有两篇是“根据他的”,就可证明陈西滢并没有全错。在这里,不存在什么误信小人之言。张凤举是留日的,也是北大的教授,平日与周家兄弟又来往甚勤,只有他才能知道盐谷氏的书是什么样子,也只有他才能知道鲁迅“根据”到什么程度。
抗战前夕,胡适的名望如日中天,对什么事情都要做持平之论。这是中国名人的一大毛病,所谓不“过甚其辞”,不过是中庸之道罢了。就在这封给苏雪林的信里,在谈到鲁迅的问题时,也是先来一通持平之论才说到这个话题的。他是这样说的:“凡论一人,总须持平。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方是持平。”别人看了,尤其是那些读书不多的人看了,会说,胡先生多么公道呀!实际上,胡适对鲁迅的看法是什么,读书稍多点的人是知道的。不用远处找证据,就在这封信里,就在上面所引的这段话的前一段,胡适就说过这样的话:“我很同情于你的愤慨,但我以为不必攻击其私人行为。鲁迅狺狺攻击我们,其实何损于我们一丝一毫?”狺狺是犬吠,都把鲁迅对他们的批评视作狗叫了,还说什么“持平”,还说什么“恶而知其美”!真要公道,就不该说陈西滢对鲁迅的批评全错了。鲁迅全书二十八篇,有两篇是根据盐谷温来的,至少没有出注,就应当说陈西滢说对了十四分之一吧。
有一点胡适是说对了,那就是,因为陈西滢揭发了鲁迅学术著作中有抄袭的嫌疑,这让鲁迅与陈西滢结下死仇,也和现代评论派结下了死仇。现代评论派的一彪人马大都参加了新月社,鲁迅也就和新月社(新月派)结下了死仇。
直到十年之后,鲁迅的这个气还没有消。一九三五年十二月,鲁迅在《且介亭杂文二集·后记》里再次旧事重提,虽历经十年之久,鲁迅的仇恨却是历久弥新,没有一点减弱的意思。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在《中国小说史略》日译本的序文里,我声明了我的高兴,但还有一种原因我未曾说出,是经十年之久,我竟报复了我个人的私仇。当一九二六年时,陈源即西滢教授,曾在北京公开对于我的人身攻击,说我的这一部著作,是窃取盐谷温教授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的“小说”一部分的;《闲话》里的所谓“整大本的剽窃”,指的也是我。现在盐谷教授的书早有中译,我的也有了日译,两国的读者,有目共见,有谁指出我的“剽窃”来呢?呜呼,“男盗女娼”,是人间大可耻事,我负了十年“剽窃”的恶名,现在总算可以卸下,并且将“谎狗”的旗子,回敬自称“正人君子”的陈源教授,倘他无法洗刷,就只好插着生活,一直带进坟墓里去了。(《鲁迅全集》第六卷第450—4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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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剽窃”的辩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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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样辩白,再怎样义愤,不说明,不出注,总是不对的,至少也是欠妥的。从这样的仇视上,也可看出鲁迅对这件事是怎样的在意。
在《西滢致志摩》中,还有几句让鲁迅大为恼火的话。可说是戳到了鲁迅的痛处:
有人同我说,鲁迅先生缺乏的是一面大镜子,所以永远见不到他的尊容。我说他说错了。鲁迅先生的所以这样,正因为他有了一面大镜子。你听见过赵子昂——是不是他?——画马的故事罢?他要画一个姿势,就对镜子伏地做出那个姿势来。鲁迅先生的文章也是对了他的大镜子写的,没有一句骂人的话不能应用在他自己的身上。要是你不信,我可以同你打一个赌。
话是难听了点,但和鲁迅后来多次标榜过的自己写作的宗旨也还相差不大。鲁迅不是常说自己怎样勇于解剖自己,怎样要引起疗救的注意,在给尤炳圻的信中曾说“还要揭发自己的缺点,这是意在复兴,在改善”。解剖自己,揭发自己的缺点,不就是把自己的缺点昭示给世人,以为警诫吗?陈西滢说“鲁迅先生的文章也是对了他的大镜子写的”,不过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或者说是一种嘲讽的说法。
面对这样善作婉讽,而实则如利刃锥心的对手,鲁迅也不能示人以弱。
在《不是信》中,他是这样说的:这一段意思很了然,犹言我写马则自己就是马,写狗自己就是狗,多说别人的缺点就是自己的缺点,写法兰斯自己就是法兰斯,说“臭毛厕”自己就是臭毛厕,说别人和杨荫榆女士同乡,就是自己和她同乡。赵子昂也实在可笑,要画马,看看真马就够了,何必定做畜生的姿势;他终于还是人,并不沦入马类,总算是侥幸的。不过赵子昂也是“某籍”,所以这也许还是一种“流言”,或自造,或那时的“正人君子”所造都说不定。这只能看作一种无稽之谈。倘若陈源教授似的信以为真,自己也照样做,则写法兰斯的时候坐下做一个法姿势,讲“孤桐先生”的时候立起做一个孤姿势,倒还堂哉皇哉;可是讲“粪车”也就得伏地变成粪车,说“毛厕”即须翻身充当便所,未免连臭架子也有些失掉罢,虽然肚子里满是这样的货色。
从取喻的简捷,用语的生动上说,还是陈西滢的嘲讽杀伤力大些。鲁迅的反驳则显得力不从心。只有末后一句“虽然满肚子都是这样的货色”,还有一点往日的俏皮。
从论战的角度说,陈西滢还有几句话也是很可赏玩的:
不是有一次一个报馆访员称我们为“文士”吗?鲁迅先生为了那名字几乎笑掉了牙。可是后来某报天天在鼓吹他是“思想界的权威者”他倒又不笑了。
他没有一篇文章不放几枝冷箭,但是他自己常常的说人“放冷箭”,并且说“放冷箭”是卑劣的行为。
他常常“散布流言”和“捏造事实”,如上面举出来的几个例,但是他自己又常常的骂人“散布流言”“捏造事实”,并且承认那样是“下流”。
他常常的无故骂人,要是那人生气,他就说人家没有“幽默”。可是要是有人侵犯了他一言半语,他就跳到半天空,骂得你体无完肤——还不肯罢休。
再看鲁迅是怎样反驳的。他说,这是根据了三个例子和一个赵子昂故事的结论。其实是称别个为“文士”我也笑,称我为“思想界的权威者”我也笑,但牙却并非“笑掉”,据说是“打掉”的,这较可以使他们快意些。至于“思想界的权威者”等等,我连梦里也没有想做过,无奈我和“鼓吹”的人不相识,无从劝止他,不像唱双簧的朋友,可以彼此心照;况且自然会有“文士”来骂倒,更无须自己费力。我也不想借这些头衔去发财发福,有了它于实利上是并无什么好处的。我也曾反对过将自己的小说采入教科书,怕的是教错了青年,记得曾在报上发表;不过这本不是对上流人说的,他们当然不知道。冷箭呢,先是不肯的,后来也放过几枝,但总是对于先“放冷箭”用“流言”的如陈源教授之辈,“请君入瓮”,也给他尝尝这滋味。不过虽然对于他们,也还是明说的时候多,例如《语丝》上的《“音乐”?》就说明是指徐志摩先生,《我的“籍”和“系”》和《并非闲话》也分明对西滢即陈源教授而发;此后也还要射,并无悔祸之心。
这样的反驳,显得冗繁、苍白,力不从心。
后世的论者,多说在这场驳难中,陈西滢始终处于被动挨打,没有还手之力的地位,这是过分看重鲁迅的战斗力了。若陈氏真是这样窝囊的对手,鲁迅也就不能说多么高明了。前面曾引过胡适一句话,说“鲁迅终身不能忘此仇恨”,虽是指抄袭事件,却不能说与陈西滢在整个论战中给鲁迅精神上造成的损伤没有一点关系。公允地说,说抄袭固然应当结仇,但仇结到后来那个地步,只要一提起陈西滢就咬牙切齿,毋宁说整个论战中陈西滢对鲁迅的震憾力、冲击力和杀伤力太大了。
在鲁迅一生的论敌中,陈西滢不说是略高一筹了,至少和鲁迅是个旗鼓相当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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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光的薪水是多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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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事件中的闲话,不是闲话,是时局的反映,也是品格的反映。这里要谈的关于薪水的闲话,是真正的闲话。较之上一节关于剽窃的驳难,格局显得小了些。因为关系到鲁迅对新文化人物的心态,也放在这里作一介绍。
仍是由《西滢致志摩》信中的举例引发的。但陈西滢提起此事,只是为李四光抱不平。要说真正的起因,还得归到鲁迅身上。
这就要说到前一章里写过的女师大风潮。
先介绍一下李四光其人。
李四光的经历是很辉煌的。湖北黄冈人,一八八九年出生。原名仲揆,字福生,后改名四光。一九○四年留学日本,入东京弘文学院。一九○五年加入同盟会。一九○七年考入大阪高等工业学校,一九一○年毕业回国。一九一一年九月到北京参加辛亥第六次游学毕业生考试,十月授工科进士。武昌起义爆发,任湖北军政府理财部参议。民国元年,先在临时政府任职,后任湖北军政府实业部部长,湖北同盟会书记。一九一三年赴英国留学,入伯明翰大学,一九一八年获自然科学硕士。一九二○年五月至一九二三年一月任北京大学地质系教授。一九二二年一月被选为中国地质学会副会长。十一月兼任国家京师图书馆副馆长。
以上简历是从《民国人物大辞典》上抄录的。“一九二二年一月”当为“一九二五年一月”之误。这样李四光兼任京师图书馆副馆长就该是一九二五年十一月的事了。
这场纷争,可说就是由他兼任京师图书馆副馆长引发的。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八日,女师大风潮闹得正热闹的时候,鲁迅写了一篇《“公理”的把戏》的文章。载十二月二十四日《国民新报副刊》。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北大教授王世杰在撷英馆席上演说,即云“本人决不主张北大少数人与女师大合作”,就可以证明我前言的不诬。至又谓“照北大校章教职员不得兼他机关主要任务然而现今北大教授在女师大兼充主任者已有五人实属违法应加以否认云云”,则颇有语病。北大教授兼国立京师图书馆副馆长月薪至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不也是正在坐中“维持公理”,而且演说的吗?使之何以为情?李教授兼副馆长的演说辞,报上却不登载;但我想大概是不赞成这个办法的。(《鲁迅全集》第三卷第166—167页)
顺便说一下,对王世杰反对北大教授在他校兼职,仅在女师大兼系主任的就有五位之多,鲁迅在同一文章中反驳说,“女师大向来少有专任教员,正是杨荫榆的狡计,这样,则校长可以独揽大权”,是站不住脚的。“向来”,时间多长?杨是一九二四年二月就任女师大校长的,此前的教员肯定不是她聘任的,一九二五年八月就被免职,此后的教员也肯定不是她聘任的。而她的前任就是鲁迅的同学,同为太炎弟子的许寿裳,北大的教员像马裕藻、周作人、郑奠、徐炳昶,包括鲁迅自己,肯定是许寿裳任上聘为女师大教员的。杨是正儿八经在美国学教育出身的,担任校长后,要整顿的就是这种名为国立大学,而少有专任教员的状况,怎么能说“女师大向来少有专任教员,”是杨为了“独揽大权”呢?少有专任教员的校长,等于光杆司令,哪个负责任的校长愿意这样做?
鲁迅的这篇文章题为《“公理”的把戏》,说到李四光时,又说他不也是正在坐中“维持公理”,而且演说的吗?却不是无中所有,乃是有来由的。
这就要说到李四光在女师大风潮中的表现了。
李四光的夫人许淑彬,是无锡人,与杨荫榆是同乡,当时在女师大附中任教。女师大风潮起来后,和陈西滢一样,李四光也是“教育界公理维持会”的一员。按说也是普通的一员,不应引起外界的什么非议。不幸的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九二五年八月一日这天,杨荫榆动用巡警强制女师大学生离校时,他恰好在场,于是被激进学生视为支持杨氏的“三勇士”之一。具体描述是,“杨氏率打手及其私党萧友梅、李仲揆、夏莲芳汹涌入校”。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过后,李四光觉得太委屈了,便写了篇《在北京女师大观剧的经验》,登在八月二十二日出版的《现代评论》第二卷第三十七期上。
虽是科学家,他的文笔还是很好的。这也是那一代学人共有的一个特点。整篇文章,虽是诉委屈,抒愤懑,也尽量让自己的心态平和些,文笔轻松些。一开始,先说北京人的看戏。听说北京老听戏的大爷们有一个特别的习惯,那就是他们必要到什么梅兰芳王凤卿出台的时候,才到戏园;那些名角唱完的时候,恰是戏曲完场的时候,也恰是大爷们戏瘾过足了的时候,那是何等的畅快。而这些日子,北京女师大正在上演着一场“新剧”即女师大风潮,这么好的戏,怎么能不去看一看呢。
接下来说,恰好有一天晚上,已经被学生驱逐了的校长杨荫榆打来电话说:“女师大的问题现在可以解决。明早有几位朋友到学校里参观,务必请你也来一次。”他当时问杨如何解决,杨说:“现在在电话里讲不清楚,一定请你明天到学校里参观,我并预备叫一辆汽车来接你。”他当时想到,杨和自己不过见面两次,无论如何,总不至于像江亢虎那样犯复辟的嫌疑,又想到如若杨的话属实,名振一时的文明新戏也许演到最后一幕。时乎不再来,为什么不学北京大爷们的办法去得一点经验?所以便应充了杨的邀请,并且声明北京的汽车向来与他这样骑自行车的人是死对头,千万不要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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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光的薪水是多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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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小雨纷纷,景象黯然。天然的布景,已经给了他一个极深的印象。他跑到女师大前门的时候,只见了若干名卸除武装的巡警,或坐或站,挤在廊下。门役领他到一个灰尘满地的客厅,待了四五十分钟,忽然听着门外的汽车声,嘈杂声,骂声,叫声,“杨荫榆来了……杨荫榆来了……”这是他所见的第一幕。
办了几种手续(如传递名片,学生的检查等等),护校的学生放他进去了。在一间热极的小房子里,见到了杨荫榆,只见有几位学校的教职员,并无所谓参观的人士。吓得像狗一样的听差不断的向杨校长报告,一会儿说某某门已经被学生把守了,一会儿又说外间的情形不好,恐怕有人来捣毁学校。谣言蜂起,议论风生。校长、职员、听差连开了几次联席会议,好容易才办了一件大事,那就是把大门关上。这些人忙乱的时候,他坐在一旁,只看见那些“保护”的巡警站在门前,你一声,我一声,在那儿张开大口换班打呵欠。看守巡警的女学生,三五成群,你一句,我一句,唱出许多不甚雅听的口号。这样过了一点钟,两点钟,三点钟过去了。他们在那里做戏做不出来,似乎并不十分着急,可是他这个看戏的人却急死了。
他再三向杨校长告辞,终不得允许。待到下午三点多钟,实在忍耐不了,就红着脸皮说了几句对不住主人的话,杨校长连声回答说:“我现在要办了,请你再待一会儿。”
这样李四光就只好再待下去。下面是他看到的真实的一幕和他的感叹:
确实不虚,那时杨先生仿佛拿出全副的精神,一面吩咐巡警,无论如何不准动手,一面硬跑出门外,前后左右用巡警包围,向西院走去。一时汹涌唾骂的音乐大作。详细的情形我不便述,恐怕为官僚及一班反动者所利用。可怜我们平时最敬爱的青年淑女,为什么要做到那步田地。假若我是一个基督教徒,我只好跪下求皇天皇天……声音稍稍平息,我才逢人打听,那是怎样一回事。原来是杨先生申明要由杂务课升到校长室办公!这可算是我所见的第二幕。
这种戏我再不要看了。所以无论如何,要求了杨先生放我出去。杨先生道了歉,准了我的要求。阿弥陀佛!我竟逃脱了苦海。可怕的是那无限风波,无量劫数,要到何时才可了结。
朋友们说,有人以为我是“杨先生的死党”。无论就私交,就职务说,这个头衔,我真不配。我并不是票友,本行的笨事都做不完,哪有闲工夫去干那些玩意。假若我在女师大有了职务,或者是一个“教育家”,或者是社会上负重望的人,就那一天的情形看来,即令替杨先生作了死党,我还不失为一个人。可是杨校长已经死了,问题已经变更了,我不过为那位校长先生念一句南无阿弥陀佛就完了,还有什么话说?
这是一个科学家看到的八月一日的现场。跟学生们的描述,跟鲁迅等人笔下的描述,何啻霄壤。我们是该相信这个无辜的科学家呢,还是该相信那几十个情绪激动的学生,还是应当相信那天根本就不在场的鲁迅等人呢?
“就那一天的情形看来,即令替杨先生作了死党,我还不失为一个人。”这话是多么沉痛。
不管后来的事态怎样发展,不管后世的历史学家怎样记载,至少李四光的记述,可以作为一种参照,多少修正一下我们的偏见吧。
有了这档子事,又让学生那样一描述,李四光也就难逃拥戴杨荫榆的干系。既是杨荫榆的死党,也就必然是鲁迅的死敌。这样鲁迅在文章中顺便讽刺一下也就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了。要是不讽刺一下,那才是怪事呢。
再回到《西滢致志摩》上来。看陈西滢是怎样为李四光抱不平的。当然,他举这个例也是为了说明他的那个看法,即“鲁迅先生一下笔就想构陷人家罪状”。信中谈到李四光时是这样说的:
李仲揆先生是我们相识人中一个最纯粹的学者,你是知道的。新近国立京师图书馆聘他为副馆长。他因为也许可以在北京弄出一个比较完美的科学图书馆来,也就答应了。可是北大的章程,教授不得兼差的。虽然许多教授兼二三个以至五六个重要的差使,李先生却向校长去告一年的假,在告假期内不支薪。他现在正在收束他的功课。他的副馆长的月薪不过二百五十元。你想一想,有几个肯这样干。然而鲁迅先生却一次再次的说他是“北大教授兼国立京师图书馆长,月薪至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
一九二六年一月三十日,李四光看到《晨报副刊》上的“一束信”,知道陈西滢谈到了自己,此前也一定看到过鲁迅对他的嘲讽,便给副刊的编辑徐志摩写了封信。一则是为了准确说明他在京师图书馆担任副馆长的薪水问题,再则也是忍不住要说说鲁迅对他的诬蔑。
他说他今天看到贵报副刊《闲话的闲话之闲话引出来的几封信》中,有一段记载与他个人有关系,所以不得不有所声明。他答应到国立京师图书馆去供职以前,曾经和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先生当面商量,向学校请假一年。蒋先生也表赞同,以后又正式具请假公函说明此事,这封信现在还在蒋先生手里。鲁迅说他是以北大教授兼国立图书馆副馆长一层,绝对与事实不符。
接下来谈到他的薪水。说他初到图书馆的时候,国立京师图书馆委员会方面,曾通过一个议案,议决副馆长薪水每月五百元。当时他曾再三向委员会委员长说明:他个人的生活简单,不需要那个数目。但是此事已经议决,并且副馆长是机关中的一部分,他未必永久是副馆长,在未经正式的手续以前,不便立刻变更决议案,以至牵动全盘的计划。所以他当时想出一个办法,只受半数,其余一半,捐予图书馆购买某种书籍,并且正式作函通知委员会。前天陈西滢先生匆忙中问他在图书馆拿多少薪水,他答道:“只拿二百五十元。”鲁迅先生未曾详察事实,竟然写出“月薪至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一句话,他实在不敢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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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光的薪水是多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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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鲁迅的几句话是这样的:
我听说鲁迅先生是当代比较有希望的文士。中国的文人,向来有作“捕风捉影之谈”的习惯,并不奇怪。所以他一再笑骂,我都能忍受,不答一个字。暗中希望有一天他自己查清事实,知道天下人不尽像鲁迅先生的镜子里照出来的模样,到那个时候,也许这个小小的动机,可以促鲁迅先生做十年读书、十年养气的功夫。也许中国因此可以产生一个真正的文士。那是何等的贡献!
李四光的这封信,徐志摩拟了个题名《李四光先生来件》,在二月一日《晨报副刊》上登载。
当天鲁迅就看到了这期的《晨报副刊》。或许他这天正在写回击陈西滢的文章,即那篇《不是信》,顺便也就谈到了这个话题。比如对李四光说他是当代比较有希望的文士,他就很反感。不过,主要的,还是谈李四光的薪水问题。还是领略一下鲁迅辩论的风采吧:
第三种罪案是关于我说“北大教授兼京师图书馆副馆长月薪至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的事,据说已告了一年的假,假期内不支薪,副馆长的月薪不过二百五十元。另一张《晨副》上又有本人的声明,话也差不多,不过说月薪确有五百元,只是他“只拿二百五十元”,其余的“捐予图书馆购买某种书籍”了。此外还给我许多忠告,这使我非常感谢,但愿意奉还“文士”的称号,我是不属于这一类的。只是我以为告假和辞职不同,无论支薪与否,教授也仍然是教授,这是不待“刀笔吏”才能知道的。至于图书馆的月薪,我确信李教授(或副馆长)现在每月“只拿二百五十元”的现钱,是美国那面的;中国这面的一半,真说不定要拖欠到什么时候才有,但欠账究竟也是钱,别人的兼差,大抵多是欠账,连一半现钱也没有,可是早成了有些论客的口实了,虽然其缺点是在不肯及早捐出去。我想,如果此后每月必发,而以学校欠薪作比例,中国的一半是明年的正月间会有的,倘以教育部欠俸作比例,则须十七年正月间才有,那时购买书籍来,我一定就更正,只要我还在做“官僚”,因为这容易得知,我也自信还有这样的记性,不至于今年忘了去年事。但是,倘若又被章士钊们革掉,那就莫名其妙,更正的事也只好作罢了。可是我所说的职衔和钱数,在今日却是事实。(《鲁迅全集》第三卷第225—226页)
揭发这件事,本身就没有多大意义。这些法日派留学生,早已本土化了,很难理解现在英美留学生的个人情操,以为人同此心,此心同我,乃天地间永恒的律条。给了五百元,自己不要,反而只要二百五十元,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傻瓜?既说薪水,就是个人所得,既然个人没有得到那么多,就该承认这个基本的事实。不能说,因为一时制度的不允许,采用了一个权宜的办法,便怀疑对方的诚意。李四光的考虑是无可指责的,他不能光考虑自己,副馆长这个职务不是他家的,他可以不要那么多,不能说将来的继任者也不需要那么多。
一月三十日的信一发出,李四光就后悔了,怕自己陷进这种无谓的纠纷中去,第二天又给徐志摩写了封信。他不知道他的信已发排了,隔一天就见报了。
李四光的这封信上说,昨天他动笔时,没有顾上读徐志摩那篇“引咎的文字”,就匆忙写了那封信。鲁迅先生骂他的那些话,虽然大部分都是误会,但也未始没有几分捕风捉影的理由。何必再说什么呢,等事实明了的时候,他的事完了,用不着多说话。接下来说,自己也是涵养不足,在信的第三段中,又提出些闲话,与徐志摩发表那篇文字的苦衷不合,于事实上也没有何等的用处,请徐替他删去。
随后又以极其诚恳的态度,对参与论争的几个人分别谈了自己的看法。说他与陈西滢相识有年,陈的天才和热心他向来是很佩服的。可是陈那枝笔,的确有时觉得太尖。周家兄弟,他是久仰的,一向没有相识。周作人先生他曾在街上遇见几次,很像一个温和的君子。他认识周,恐怕周不认识他。虽说周曾无故的骂过他一次,他对周还有相当的谅解。文人都不免有那种毛病,不能因为周骂了自己一次,就菲薄他的文学。希望有一天能和周见面谈心。下面是专说鲁迅的:
鲁迅先生我绝对的没有遇见,但是我想他一定有他的天才,也许有他特别的兴趣。任我不懂文学的人妄评一句,东方文学家的风味,他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他拿起笔来,总要写到露骨到底,才尽他的兴会,弄到人家无故受累,他也管不着。但是只要我们能极力的容忍,天下想无不了之事;况且现在我们这个中国,已经给洋人军阀政客弄到不成局面,指导青年的人,还要彼此辱骂,制成一个恶劣的社会,这还不是自杀,什么叫做自杀?
他知道像鲁迅这样的人,你说得再诚恳,也不会买账的。信的末尾,为了表示他的诚心,特别郑重声明,“对于一切的笑骂,我以后决不答一辞,仅守幽默就罢了”。他不知道时间已来不及了,还说,他觉得他的这封信与当前的社会有点关系,希望能跟前一封信一起发表。
收到李四光的这封信,徐志摩觉得李四光的态度很坦诚,很理性。此时徐志摩也觉得,这场原本还有点小意思的论争,越来越恶俗不堪,便回了封信,拟了个总题《结束闲话,结束废话!》一并在二月三日的《晨报副刊》上登出。徐志摩在回信中说,与你同感想的人不止我一个,前天我们一些人在一起聚餐时,大家一致认为这场恶斗有快些结束的必要。两边的朋友,不消说都已汗透重裘了,再不能不想法制止。就是当事人,除非真有神经病的,也应分有了觉悟,觉悟到这类争论是无所谓的。为了说明事情的严重,确有息纷的必要,还引用了哈代的一句诗:“有了经验的狗,知道节省他的时间,逢着不必叫的时候就耐了下去。”可见他对这场纷争厌恶到什么程度。最后一段,他大声疾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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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光的薪水是多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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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住!让我们对着混斗的双方猛喝一声。带住!让我们对着我们不十分上流的根性猛喝一声。假如我们觉得胳膊里有余力,身体里有余勇要求发泄时,让我们望升华的道上走,现在需要勇士的战场正多着哪,为国家,为人道,为真正的正谊——别再死捧着显微镜,无限地放大你私人的意气!
再声明一句,本刊此后再不登载对人攻击的文字。
鲁迅哪是个善罢甘休的人。同一天,便写出了他在这次论战中,虽不是最凌厉,却多少带些总结性的《我还不能“带住”》。载二月七日《京报副刊》。
仍揪住李四光不放。文中说,李四光教授先劝他“十年读书十年养气”,还一句绅士话罢:盛意可感。书是读过的,不止十年,气也养过的,不到十年,可是读也读不好,养也养不好。他是李教授所早认为应当“投畀豺虎”者之一,此时本已不必温言劝谕,说什么“弄到人家无故受累”,难道真以为自己是“公理”的化身?判了这样的巨罚之后,还要他叩谢天恩么?还有,李教授以为他“东方文学家的风味,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总要写到露骨到底,才尽他的兴会。”他自己的意见却绝不同。正因为生在东方,而且生在中国,所以“中庸”“稳妥”的余毒,还沦肌浃髓,比起法国的勃罗亚——他简直称大报的记者为“蛆虫”——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使他自惭究竟不及白人之毒辣勇猛。即以李教授的事为例罢:一,因为知道李教授是科学家,不很“打笔墨官司”的,所以只要可以不提,便不提;只因为要回敬贵会友一杯酒,这才说出“兼差”的事来。二,关于兼差和薪水一节,已在《语丝》六十五期上答复了,但也还没有“写到露骨到底”。
写完这些话,鲁迅继续说:
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国,我的笔要算较为尖刻的,说话有时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们怎样地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无刀无笔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没有这笔,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诉无门的一个;我觉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于使麒麟皮下露出马脚。万一那些虚伪者居然觉得一点痛苦,有些省悟,知道技俩也有穷时,少装些假面目,则用了陈源教授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教训”。只要谁露出真价值来,即使只值半文,我决不敢轻薄半句。但是,想用了串戏的方法来哄骗,那是不行的;我知道的,不和你们来敷衍。(《鲁迅全集》第三卷第244页)
这回忘记徐志摩了么?不会的。全文快完的时候,斜刺里荡出一笔,又说到了徐志摩:
“诗哲”为援助陈源教授起见,似乎引过罗曼罗兰的话,大意是各人的身上都有鬼,但人却只知道打别人身上的鬼。没有细看,说不清了,要是差不多,那就是一并承认了陈源教授的身上也有鬼,李四光教授自然也难逃。他们先前是自以为没有鬼的。假使真知道了自己身上也有鬼,“带住”的事可就容易办了。只要不再串戏,不再摆臭架子,忘却了你们的教授的头衔,且不做指导青年的前辈,将你们的“公理”的旗插到“粪车”上去,将你们的绅士衣装抛到“臭毛厕”里去,除下假面具,赤条条地站出来说几句真话就够了!(《鲁迅全集》第三卷第244页)
徐志摩遵守自己的诺言,不再反驳,也不在自己的副刊上登载这类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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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事件的余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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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波分两种,一种是事件正在进行之际,斜逸出去的那种波。一种是事件已基本结束,因惯性的作用,还在往前荡漾着的那种波。
先说前一种,这种一般来说,比较有趣。
刘复,刘半农,刚从法国留学回来几个月,一回国就和语丝派的人搅在一起。他本是上海滩上鸳鸯蝴蝶派作家,当时的名字是刘伴侬,一个极香艳的名字。原先没有留学经历,自惭形秽,一九二○年教育部公派出国,在法国巴黎大学获得语言学博士,回国后便趾高气扬,以大人物自居。前一年还在巴黎时,就著文《徐志摩先生的耳朵》,与鲁迅配合,嘲讽徐志摩。回国后,赶上女师大风潮,自觉地站在鲁迅、周作人一边,成了语丝派的一员战将。
语丝社同仁,每当集稿时,必有饭局。一九二六年一月十七日在东安市场太和春饭馆楼上一次饭局中,谈起陈西滢等人对语丝派的攻击,自恃才高的刘半农,吃完饭,“拿起局票的红纸,提起一支法国自来水笔,把吃饭时大家谈笑的材料信笔直书,外国臭虫一般大小的字足足写了五张局票”(林语堂)。后经一个本名叫章廷谦,笔名叫川岛的北大毕业留校做助教,也是语丝派小兄弟的青年的整理,在《语丝》一月二十二日第六十三期发表了。题名就叫《刘博士订正中国现代文学史冤狱图表》。这是一篇极其无聊的文字,意思是,中国的某人,已被吹嘘成外国的某人,可惜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没有记载。比如徐树铮,不久前被对手杀害,就该视作中国的林肯,比如徐志摩,人称诗哲,可与印度的泰戈尔相媲美,比如陈西滢是中国的法郎士,而中国现代文学史却没有写上,所以称之为冤狱。
也是在饭桌上,刘半农还写了一篇《骂瞎了眼的文学史家!》也登在第六十三期的《语丝》上,署名刘复。这更是一篇污秽不堪的文章。先看看全文:
从前我很失望,说中国近数十年来,不但出不出一个两个惊天动地的好人,而且出不出一个两个惊天动地的坏人,如名盗名贼名妓名优等。
后来可渐渐感觉到我的谬误了。一九二○年在伦敦,就听见有人说,我们监督大人的英文,比英国的司各德还好(注意这不是卖鱼肝油的,乃是英国第一个历史小说家Walterscott)。接着是听说上海滩上,出了一个大诗人,可比之德国的Goethe而无愧。接着是又听说我们中国,连Wilde也有了,Johnson也有了,Tagore也有了,什么也有了什么也有了……这等消息,真可以使我喜而不寐,自恨当初何以如此胡涂,把中国人看得半钱不值。
最近,可又听说我们北京同事中,出了一个奇人。此人乃是北京大学教授(附注)陈源先生,即署名西滢的便是。
陈先生的英文,据说比Dickens更好。同时他还兼了三个法国差使,他既是Voltaire,又是Zola,更是France。
这等的话,都是见于经典的,并不是我信口胡诌。我现在对于陈先生,欢喜赞叹之余,敬谨把他介绍于《语丝》的六千个读者;这件事,亦许是亵渎了陈先生,因为我料定知道而且景仰陈先生的人:至少总也有六千倍的六千了。
我代陈先生愤愤不平,便是我翻遍了一切的英国文学史,没有看见陈先生的名字。这些编文学史的,真是瞎了眼!而且陈先生不但应在英国文学史有地位而已,他既是Dickens-Voltaire-Zola-France四个人的合体,那便是无论那一种世界通史中都应该大书特书的,然而我竟孤陋寡闻,没有找到一些影子。更退一百步说,法国Institut面前,至少也该把他们贵法国的Voltaire-Zola-France的合体,大大的造起一座铜像来,然而我离开法国时,好像还没有看见,许是还没有完工,然而那班Institut的老头儿,可真是胡涂到万分以上了。再退一万步,H.G.Wells的那部《通史大纲》好像也没有陈先生的名字。这真是有些古怪了。
Wells是陈先生的好朋友。我记的有一次他写信与陈先生,不写DearMr.Chen而写DearChen,陈先生便高兴的浑身搔不着痒处,将原信遍示友朋。无如Wells竟胡涂到万万分,著书时把个极重要的人物,而同时又是他最亲密的朋友,竟轻轻地忘去了。好像我在杂志上,看见许多历史家说Wells不配做历史书,因为他将许多的史事弄错了。我不是历史家,不能评判这些评论对不对。现在就这件事上看起来,却要说Wells的挨骂,真是活该。
我代陈先生愤愤不平,我除痛骂这班历史家瞎眼而外,更无别法。但我很希望北大史学系主任朱先先生不要也忽略了这一件事。先,你该知道我们现在只有这一个人替我们中国绷绷场面,你还不赶紧添设“陈源教授之研究”一科么?
(注)“北京大学教授”六字,就当译作“AteacherofthePeckingnationaluniversitysomethinglikeaprofessororalecturer”,这是一九二○年三月某日,陈源教授在伦敦泰晤士河边上伦敦桥畔说的。
同一期上还有林语堂的一篇《写在刘博士文章及“爱管闲事”图表的后面》,也是将无聊当有趣的下流文字。其时林语堂回国不久,根基不深,自恃还有点国学底子,整日和这般人厮混,算是语丝派中惟一一个有留美经历的学人。这时他还意识不到这班法日派的厉害,待到在厦门大学真的和鲁迅打过一回交道之后,他就知道什么是人以群分了。三十年代初在上海,他方知只有徐志摩这些人才是他的真正的好朋友。还是看看林语堂当年的这篇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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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事件的余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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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的文笔是很流畅的。先说刘半农怎样用饭馆的“局票”,三下五除二便写了一篇好文章。实际上哪是什么文章,不过是一些人名的堆砌罢了。然后说,一位叫“爱管闲事”者(即川岛)把这些材料集成了一张《刘博士订正中国现代文学史冤狱图表》,大家的意思,谁有话尽管“写在后面”。不拘一句两句都好,务必达到凑成三四千字的目的而止,为的是要补本期的空白,因为来稿实在太沉闷了。他现在想多说些空头话亦有凑成字数之嫌,与财政总长发空头支票,凑足五成薪俸用意相同。最可惜的,就是他们的“大老板”今天不到会,不然一定有佳句来给他们欣赏的。林语堂说的“大老板”极有可能是指鲁迅。
接下来说,“爱管闲事”君将图表给他看了之后问他意见如何,请他也将意见写在后面。他看中国现代文坛有这么好的景象,有这么许多位站在狄根司水平线以上,够得上列名《大英百科全书》或《世界通史》,自然是很可喜的一个景象,前途甚可乐观似的。对于大家所拟的,他有赞同的,也有不赞同的。赞同的如:林肯被弑而死,徐树铮亦被弑而死,故徐树铮即林肯,这种逻辑,谁也不能否认。不赞同的如章士钊比Dreyfus,他绝难予以同意,理由是Dreyfus不曾做过法国教育总长,也不曾执掌过法国农大,这样一比拟,难免要叫不懂法国文学史的人误会。其余的,他没什么意见,为的是这些文学界主人翁的文章,有的不曾看,有的不想看,有的不上看,不便遽尔发表意见。再有一种是原文方面尚未看过,难知所拟到底是否切当,但是如果所拟切当,原文也就不想看,而且大可以不看了。到底他的文学鉴赏力还太幼稚,总还是以在狄根司水平线以下作家的文章为有趣,好像乡下人喜欢吃西湖龙井不懂铁观音的口味,这却只能怪他自己。他活了三十年,到现在还是如此,此后大概不会十分长进。但是他也有抗议之处,水平线以上所拟,若是当做一种玩意儿可勿论,若是当做北京大学史学系主任朱先先生考订文学史的材料,即除如张耀翔,陈大悲,山东张神童,成绩卓著,众所共仰者外,于事实未详者,仍须加以一番考证工夫。且须定一条原则,此后凡欲补充在水平线以上者,皆须由语丝社同人“公拟”。其为文士自拟,或有私人关系而拟者,概勿与照录。第二条就是比例须较严格才行,不然中国文坛进步的太快,亦是不佳之象。你想新文学运动胚胎时代还未到,已有了葛德,若单有了一位葛德,我辈已大可放下笔回去耕田,何况于不到十年之内于葛德之外,又有了佛朗西,又有了苏格拉底。其余若送朋友婚礼,订婚或成婚都包括在内,也须老老实实,掏出钱来买点东西,勿信手拈来,以大人物头衔相赠,便算尽了友谊。这样一来,文豪就要长的比雨后的草蘑菇还快,亦是不吉之兆。等会儿他跑到讲堂上,看见他的学生这边是杜甫,那边是李白,那位不及格的是罗素,那位麻子是约翰生,那位曲背罗锅儿是Pore,那位犹太鼻子的是Renan,他的休息室听差是项羽,倒便壶的是苏子瞻,这样一来可就真正糟尽天下之大糕,过去的文学大家也就没有趣味去读了。现在姑就他对于该表的几点意见写上。这不是已有一千多字了吗?
全文大致如此,流畅是够流畅的了,但无聊也真够无聊的了。
刘半农的文章《骂瞎了眼的文学史家!》登出来,陈西滢见了,不依了,你刘半农在法国留学时,曾在英国待过一段时间,咱们是在一起的,你那点底子我还不知道吗?你留学时已快三十岁了,背着北大教授的名声,那副装模作样的丑态,我还不知道吗?你吓唬谁!毫不客气地,陈西滢便给这位刘博士写了封信。那时的风气好就好在,只要对方来了信,不管喜欢不喜欢,总要登出来的。于是二月一日第六十四期上便有了刘半农的《奉答陈通伯先生》并将陈的信附后。先看陈西滢是怎样质问的。主要是这样一段:
大作里说起“陈源先生的英文据说比Dickens更好”,这句话,后面的图表指出,是“阿哥的妹妹拟”的。我很希望知道我的妹妹在什么地方对了什么人拟过。请先生给我一个回答。要不然,无缘无故的欺负一个弱女子,就是五六年前的半农先生也不好意思吧。先生在“注”里提起我在“伦敦泰晤士河边上伦敦桥畔说”过什么话。我想先生也许记错了,不是伦敦桥畔吧?还是英国博物院的中国图书库吧?那天我介绍先生和傅孟真去看英国博物院的中国图书,事先先生叮嘱我千万不要说先生是Professor,我介绍先生给Giles博士时,已经说过了Professor,忽然想起了先生的话,连忙改口说Somethingofaprofessororalecturer。第二天孟真告诉我先生很生气,因为先生觉得我的那句话是有意轻视先生。这真是冤哉枉也。现在过了五六年先生还记得那句话,足见先生对于那件事的记性真是很好的。不过地点还是记错了吧?
再看刘半农是怎样回复的。先说他回国已五个半月了,未曾见到故人是怎样的忙碌,有了他的这篇无聊游戏文章,让他们有可通信的机会,也就不胜可喜之至了。接下来就陈西滢提出的主要质问,作一番流里流气的回答:
你问我的一句话,我可以这样回答:我并没有说你妹妹说你的英文比Dickens好。上期语丝中所登第一篇文章是我做的,次一个表是“爱管闲事”君做的,再次一篇文章是林语堂做的:这本已写得明明白白了。但我还要声明,我那天在太和春吃过了饭,我是写完了一篇文章就走的,后来如何有人列表,又如何的鼓动了林语堂的兴趣,也大做而特做其文章,我竟全然不知道。我是直到语丝出了版,才知道我的大文之后竟有了一个大表,还再有一篇大文。那么,你若要把表里的话也当作我的,岂不是等于要把“汉”朝人的四书注疏中的话,也当做了孔老先生的话么?我做文章,一向喜欢用真名,不写刘复就写半农,除五六年前做事,有时写寒星二字之外,再没有什么别的外号。“爱管闲事”究竟是谁,我至今还没有知道。我将来查出了,还要同他(或她)到地方厅去打官司,因为他表题中用了我的姓,显然是影戏商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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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事件的余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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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的误会也是在情理中的,因为我文章里也说到了Dickens的名字。这句话是根据于一个朋友的报告;但他说是你的姊姊这样说,并没有说你的妹妹。我因为相信这位朋友不说谎,等于我相信你陈通伯不说谎一样,所以才大胆的写上;至于妹妹二字,乃是语丝出版之后才发见的。
其实呢,我也并不知道你有没有姊姊或妹妹,更不知道你的姊姊或妹妹是强女子或弱女子。但你意识中,既然以我为有了“无缘无故欺负一个女子”的嫌疑(你欺负的负字,大概是侮字的笔误罢?因为欺侮与欺负,是大不相同的),我对于多年的老朋友,岂可不特别出力,特别声明乎哉?于是我乃郑重声明曰:
陈通伯的妹妹并没有说她阿哥的英文比Dickens好。
陈通伯的妹妹并没有说她阿哥的英文比Dickens好。
陈通伯的妹妹并没有说她阿哥的英文比Dickens好。
这样,在语丝中只登了一次的阿哥与妹妹,现在加料又加料,声明了三次,你总可以不动气了吧!
最后才解释他所以写那篇文章的用意:
现在要同你谈谈那篇文章的用意了,我以为朋友们互相标榜,党同伐异,本是与世界一样长久的事。但标榜也得有个分寸。若说我家有个大鸡蛋,说他和鸭蛋一样大可也,说他和鹅蛋一样大亦可也,即推而至于说他和驼鸟蛋一样大,也总还可以勉强。不料现在人一说就说他和地球一样大,再一说就说他和太阳一样大,这不要叫人笑歪了嘴巴么?
胡乱的比拟,结果是双方不讨好的。譬如把志摩去拟太哥儿,一方是唐突了太哥儿,因太哥儿不是一天做成的,是几十年来的修养与努力做成的;现在竟有人发明了速成法,把人家的几十年缩成了几个月或一二年,不是太哥儿本人,就变做了一钱不值么?同时对于志摩,也唐突的可以。太哥儿的成绩,大家已经看见的了;他要长进,也不能再进多少的了。志摩的事业,却正在开场,又安见他将来只值得一个太哥儿而不能超过了他做太哥爷,太哥娘,又安见他不能超过了十倍八倍而太哥公,太哥婆……这不是胡乱比拟的人唐突了人家,自己还全不觉得吗?
不幸的是你的头衔太多了,所以我那篇屁文中,把你做了个最大的目标。实际我对你个人有什么过不去之处呢?那真是绝对的没有。我对于你人格和学问的敬爱,还是和当初我与孟真二人将你推荐与蔡先生时一样。便在昨天,有一位校长到我家里,问我能不能推荐一个教英国文学史及英文修辞学的教员,我还极诚恳的说:就我所知,擅长此二学者,只有陈通伯徐志摩两位,不过现在他们的声价很高,能不能请教的动,你且去试试看罢。
和刘半农这样的人是认不得真的,陈西滢的目的,不是要和刘半农怎样的较真儿,只是提个醒让他往后不要胡说八道就行了。
如果说刘半农和陈西滢的书来信往,属于那种斜逸出去的余波,那么,下面将要谈到川岛与王子欣的通信,还有周作人给川岛的信,就属于那种因惯性的作用,还在往前荡漾着的余波了。
川岛是个很活跃的人,正年轻,好表现,或许他是《语丝》的编辑吧,总要不断地在刊物上制造出些事端来。下面是他与太原一位叫王子欣的朋友的通讯。这位王子欣先生,看来是服膺语丝社诸君子的,却装作半憨不精的样子,提了一些正中川岛下怀的问题,于是川岛便作出一副谆谆教导的样子,给以不着边际的回答。来往信件都登在三月一日《语丝》第六十八期上。先看王子欣的来信:
我读语丝,也读现代评论,昔者我臆断这两种刊物是水和火,或者是神和魔;从章士钊做教育总长之后,我们局外人处处看出来你们的不相容,这一点你们不至于讳言罢。新近在六十五期语丝上看见鲁迅先生的《不是信》,我便到图书室找晨报副刊来看,看了许多张,才知道原是如此一回事。说不定因为我是有成见,有嫌恶走狗式的现代评论和钦佩你们的成见,觉得叫局问题,既有张凤举向西滢先生承认误传并且道罪,西滢不该罗实岂明,诛连别人,在那里骂街。就是要洗刷自己有张凤举的一封信仅够,何须“一束”?可是奇怪,奇怪!经西滢先生一顿臭骂之后,只是鲁迅出来招架,算是有一点微小的回响,表示其不含糊。最重要的一点——叫局问题,周岂明仍是吞吐其辞,没有说出来源,而且越来越含糊暧昧了。莫非真如西滢所说张凤举要成全周岂明,所以出来揽挡使这事消于无形吗?这叫我们失望,如何看得过去!可怜呀人!人类!竟这样的使我不可信呀!我真想不到我曾看做神似的语丝社的人竟会用这样的方法来作攻击对手方的武器!大家揭穿了假面具罢!左右我们已够失望,悲哀,你们所谓的“天鹅绒”了。
从北京大学来的朋友和我说,从前章士钊曾每月津贴现代评论社二千元,还有张嘉听说也津贴不少。如此言不假,则西滢与现代评论社诸公之为章士钊呐喊,捧场,当是天职。但要捧章士钊,何必说女学生可以叫局呢,这明白的是风马牛。就是我,佩服你们——格外是鲁迅先生和岂明先生的我,也不无疑义。可是岂明真会捏造事实吗?!这又使我犹豫了。
川岛自以为是事中人,无所不知,尤其是这样一个可以显示自己在语丝派里地位的机会,怎肯轻易放过。信较长,前后都有许多话,主要是回答这样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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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事件的余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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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叫局问题——我也听说是陈源教授所说。在十四年五月三十日午后六点的时节,北京什刹海会贤堂楼窗口张凤举先生和我说的,同时听见这话的有一位是你的同宗。这一天正是现代评论第二十五期出版的一日,因为说道“流言”问题,张先生顺便和我谈起西滢对于女师大学生的态度。这一点岂明先生已经在晨报副刊说明“不是现代评论社的别一位”说的,大概还是在指西滢,或者因为“此公”在装绅士,局外人看来神似暧昧。本来这种文句只有岂明先生自己有些“刀锋”脾气才能看懂。
㈡津贴问题——据说现代评论社开办时,确曾由章士钊经手弄到一千元,大概不是章士钊自己掏腰包的,来路我也不明。至于张嘉是否也津贴则我不得而知,大概金城银行每月送点广告费是有的,张嘉是中国银行的,你弄错了。不过我也是耳食之言,两千元倒是不止的。据说,章士钊经手一千元之外,国民党亦曾津贴一千元,还有二百元是武昌某大学校长送的。那么,1000+1000+200=2200。
这样的话本来是为《语丝》张目的,不料周作人看了,还觉得不过瘾,又给川岛写来信,在《语丝》六十九期刊出。前面先说,那个“闲话……闲话”事件,自从徐志摩高呼“带住!”以后,他以为已经完结了,现在因为令友的怀疑又引起讨论,这是出于他意表之外的。关于川岛的答问,他有两点要说明一下,因为都与他略有关系。他是这样认为的:
一、关于“刀笔”的话。我声明“不是现代评论社的别一位”说的,因为这是替陈源先生以外的人辨明,是由我负责说的,我始终没有听到关于他们诸位的流言。替陈源先生辨明的话,则是根据C君后来告诉我的话。我不能将陈源先生和别的各位同样地代为声明,所以分别言之,倘若以为这里有陷害良善之意,则未免冤乎枉哉也。
二、语丝的广告。我做了那个广告之后,屡次听人家非难,说有指斥现代评论的嫌疑。现代评论进款二千元的流言我也早已听到,不过我也并不留意;这干我屁事呢?用别人的钱的期刊天下多着哩,况且这是一种北京所多的“流言”。不过语丝之不用别人钱却系事实,不妨拿来发表,不管人家用不用或用的多少。我的意思像那打拳的一样,只是吹吹自家的法螺,推销堆在面前的跌打损伤膏药,并不是在骂人,这一点要请王君谅解。但是因为我是刑名事业的同乡的缘故,我的文章里都有阴险的暗示,以致得罪了人,那么这也是没法,将来或者只好将广告改过。
毕竟是周作人,不管什么时候,他的风度和理性,真是同样的好极了。接下来说,你说我在装绅士,这或者是对的。我绝不是绅士,但是有一种钱玄同式的“端午吃月饼,中秋吃粽子”的怪脾气,有时候喜欢学学绅士,虽然不摆架子,却想摆身份。日前读《独步病床录》第二卷,有一节是这样写的:“不耻敌多,但须选为敌之人。如有卑鄙之敌,即此已是败北,已是耻辱了。”这虽是老生常谈,却令我很是佩服。我宁愿人家疑我是造陈源先生的流言,而不愿再吵闹下去。这是我所以做伪君子的缘故。落款时间是十五年三月一日。
应当说,周作人这种虽败犹荣的样子,还是令人敬重的。放在鲁迅身上,连这样护面子的话,都不会说,什么时候都是理直而气壮。这或许是兄弟两人最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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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来信调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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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时间,胡适在外地,不在北京,但他一直关注北京的这场“闲话事件”。当时的胡适,声望已经很高,他是有大志的人,觉得要在中国来一场文艺复兴运动,不管是陈西滢、徐志摩,还是周家兄弟,都是可借用之才。现在这样剑拔弩张的,不利于将来的文学大业,有必要劝说一番,让他们化干戈为玉帛,团结起来,为共同的理想而奋斗,不要在枝节问题上伤了和气。他刚从南方回到天津,还没有到北京,就在天津的裕中饭店里,给鲁迅、周作人、陈西滢三人写了一封信。
这是一封精心构思的信。他清楚,鲁迅和周作人,都知道他和陈西滢是好朋友,抬头先将周氏兄弟放在前面,将陈西滢放在后面。再就是,这三个人里头,鲁迅是最不好说话的,便以刚刚看过的鲁迅的《热风》里的话做引子。一开头先说,昨天在天津旅馆里读鲁迅的《热风》,在第三十三页至三十四页上读到这样一段:
所以我时常害怕,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
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倘若有了炬火,出了太阳,我们自然心悦诚服的消失,不但毫无不平,而且还要随喜赞美这炬火或太阳;因为他照了人类,连我都在内。
我又愿中国青年都只是向上走,不必理会这冷笑和暗箭。尼采说:
“真的,人是一个浊流。应该是海了,能容这浊流使他干净。
“咄,我教你们超人:这便是海,在他这里,能容下你们的大侮蔑。”
纵令不过一洼浅水,也可以学学大海;横竖都是水,可以相通。几粒石子,任他们暗地里掷来;几滴秽水,任他们从背后泼来就是了。(《鲁迅全集》第一卷第325—326页)
然后说,这一段有力的散文使他很感动。昨夜一夜不能好好的睡,时时想到这段文章,又想到在北京时刘半农同他谈的话。今天再也忍不住了,所以写这封信给你们三位朋友。下面才是他要说的话:
你们三位都是我很敬爱的朋友;所以我感觉你们三位这八九个月的深仇也似的笔战是朋友中最可惋惜的事。我深知道你们三位都自信这回打的是一场正谊之战;所以我不愿意追溯这战争的原因与历史,更不愿评论此事的是非曲直。我最惋惜的是,当日各本良心的争论之中,不免都夹杂着一点对于对方动机上的猜疑;由这一点动机上的猜疑,发生了不少笔锋上的情感;由这些笔锋上的情感,更引起了层层猜疑,层层误解。猜疑愈深,误解更甚。结果便是友谊上的破裂,而当日各本良心之主张就渐渐变成了对骂的笔战。(《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378页)
因为朋友们这样的一个状况,弄得他在外面也很尴尬。他十月到上海时,一班少年朋友常来问他这几个人争的是什么,他那时还能约略解释一点。越到了后来,你们的论战离题越远,不但南方的读者不懂得你们说的什么话,连他这个老北京也往往看不懂你们用的什么“典”,打的什么官司了。我们若设身处地,为几千里外或三五年后的读者着想,为国内崇敬你们的无数青年着想,他们对于这种“无头”官司有何意义?有何兴趣?
接下来说,他觉得大家现在应该做的事业多着咧。耶稣说得好,“收成是很丰足的,可惜做工的人太少了!”国内只有这么一些可以做工的人,大家努力“有一分热,发一分光”,还怕干不了千万分之一的工作——我们岂可自己相猜疑,相残害,减损我们自己的光和热吗?
又说,他是一个爱自由的人——虽然别人也许嘲笑自由主义是十九世纪的遗迹——他最怕的是一个猜疑、冷酷、不容忍的社会。他深深地感觉这场笔战里双方都含有一点不容忍的态度,所以不知不觉地影响了不少的少年朋友,暗示他们朝着冷酷、不容忍的方向走。这是最可惋惜的。为了能打动鲁迅,说到这儿,又引用了前面引过的“这便是海”到“任他们从背后泼来就是了”几句话。最后语重心长地说:
敬爱的朋友们,让我们都学学大海。“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得一家人。”“他们”的石子和秽水,尚且可以容忍;何况“我们”自家人的一点子误解,一点子小猜嫌呢?
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从今以后,都向上走,都朝前走,不要回头去睬那伤不了人的小石子,更不要回头来自相践踏。我们的公敌是在我们的前面;我们进步的方向是朝上走。
我写这信时,怀抱着无限的友谊的好意,无限的希望。(《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379—380页)
落款是:适之,十五,五,廿四。即一九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实际上,这时候闲话事件已近于尾声了,不想结束也要结束了。
但是这个结束,是意味深长的。胡适的良苦用心,不是没有收获。他让大家都给了他一个轻易而来的体面。鲁迅心里怎么想的不知道,至少从表面看来,在往后的文章里,他没有就这件事挖苦过胡适。
周作人一直还是敬重胡适的。最令人感到意外的是,那么一个爱惜自己文字的人,后来结集出版这一时期的文章时,几乎把所有与陈西滢论辩的文字全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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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来信调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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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西滢更不用说了,他知道他的胡大哥是为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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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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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现在这样中学课本里鲁迅作品一选就是十几篇,是没道理的。选上几篇,把鲁迅当一个正常的作家看待,知道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这么一个作家,有这么一种写法就够了。把他作为一个正常的作家看待,反而能引起中学生的敬重,勾起往后阅读其作品的欲望。现在这种“漫灌式”的办法,几乎是强制地让中学生接受鲁迅的思想观念,学习鲁迅的文章笔法,只会让他们厌烦,甚至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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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文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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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说说鲁迅和胡适两人的文风与社会理念的不同。先说文风。
不管两人的留学背景有什么不同,思想品质上有着怎样的差异,也不管他们生前身后有着怎样的遭际,作为后人,我们看到的是他们的文章,想学的和不想学的一切,也都包含在他们各自的文章中。换句话说,他们的文章写的怎样,能从中学到些什么东西,这才是最最重要的。
要在不长的篇幅里,全面地谈两人的文风,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是择其大端,略加论列,有个大致的判断就行了。为了保持论述的公允,每人只选两篇文章,且都是前期的。
先谈胡适,以便谈鲁迅时有个比较。
什么是文学,或者说什么是好文章,胡适有固定的看法,终其一生没有什么改变。
一九二一年年底编辑出版的《胡适文存》,后来称做第一集,收有一篇《什么是文学》。一开头便是,他曾说:“语言文字都是人类达意表情的工具;达意达的好,表情表的妙,便是文学。”接下来说,怎样才是好与妙呢,这就很难说了。他曾用最浅近的话说明如下:“文学有三个要件: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动人,第三要美。”
这是篇文章,也是写给钱玄同的一封信。原信没有署年月日,《胡适文集》的编者注明,此信写于一九二○年十月十四日。信中引用的那句话“语言文字是人类达意表情的工具”云云,就更早了,是他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说的。该文载于一九一八年四月十五日出版的《新青年》第四卷第四号。可说是新文化运动初期的作品。
这些,可说是胡适关于文学与文章的最初的主张。
一九五九年,胡适已六十八岁,眼见就是古稀之龄了。五月十六日这天,有台湾大学的六名侨生代表到南港中央研究院来拜访胡适,这些学生组织了一个海洋诗社,还带来了他们的刊物《海洋诗刊》。交谈中,胡适说:
“大部分的抽象派或印象派的诗或画,都是自欺欺人的东西。你们的诗,我胡适之看不懂,那么给谁看得懂?我的《尝试集》,当年是大胆的尝试,看看能否把我的思想用诗表达出来;如果朋友们都看不懂,那成什么诗?白居易的诗,老太婆都能听得懂;西洋诗人也如此,总要使现代人都能懂,大众化。律诗,用典的文章,故意叫人看不懂,所以没有文学价值。我的主张,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量,第三要美。文章写得明白清楚,才有力量;有力量的文章,才能叫做美。如果不明白清楚,就没有力量,也就没有‘美’了。”
一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胡适和胡颂平聊天时说起,过去有一位朋友请他吃饭,这位朋友的儿子写了一些诗,说是新诗吧,又带些旧诗的样子,已排印好,预备出版了。主人夫妇对他们的儿子很夸奖,要他看一看。他看了之后,发现这孩子写的诗,全是不通的。他在他们家里,他们又预备了很好的饭菜请他,怎么说好呢?这让胡适很犯愁。只好说,这是孩子的老师不好,不肯好好地指点孩子的错误。又对主人夫妇说了下面一段话:
“无论诗或文,第一要做通。所谓通,就是通达。我的意思能够通达到你,你的意思能够通达到我,这才叫做通。我一向主张先要做到明白清楚。你能做到明白清楚之后,你的意思才能够通达到别人。第二叫力量。你能把你的意思通达到别人,别人受了你的感动,这才叫力量。诗文能够发生力量,就是到了最高的境界,这个叫做美。”
这两件事,都记在胡颂平整理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里。将近三十年后六十八九岁的人,和三十年前三十八九岁时说的话,几乎一模一样。
不光对写作,就是一些小的事情上,也是这样。胡适晚年曾在台湾师范大学演讲,提到律诗和京剧,斥为下流。座中喜欢律诗和京剧的人听了大为惊愕,事后梁实秋告诉他们,这是胡先生数十年一贯的看法,可惊的是他几十年后一点也没有改变。确也是的,无论是对文学艺术,还是对社会政治,胡适的许多观点,一生几乎没有什么改变。这有浅的一面,也有执著的一面,常人是难以做到的。
胡适平日谈论他人的诗文,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最爱用的一个术语是“通”字。仍以《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的事情为例。
一九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对胡颂平说:“韩退之提倡做古文,往往也有不通的句子;他的学生皇甫、孙樵等,没有一个是通的。但白香山的文章就写通了,元微之也写通了。在唐宋八大家里,只有欧阳修、苏东坡两人是写通了。”
同年三月二十七日,胡适看过《张荫麟集》,上面有红色原子笔的批语。其中一条是:张荫麟说他的译文受林琴南翻译的影响,这话不确切,还有一些句子不通的。对书中译笔不通的地方,都划上了红杠。又对胡颂平说:“你们做文,先要把句子做通。像某君‘天道循环之’的‘之’,无论如何是不通的。”
同年六月二十一日看了胡颂平抄录的《唐中岳沙门释法如禅师行状》后,胡适说:“中古时代,从三国末到唐朝的文章,有许多文章是不通的;因为活的文字已经死了,用死的文字来写活的语言,所以很少能做通的。”
以上是胡适本人的看法,再看别人对他的文章是怎么看的。温源宁的《一知半解》书中有篇《胡适博士》,谈到胡适的文笔时是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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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文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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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士的文笔,清清爽爽,受到应得的赞赏,正是文如其人。我们一想到赫克尔的文笔那么清清爽爽,于是,可以依据物质、力和遗传的习性来说明的简单的宇宙机构,一下子在我们心目中出现了。我们一想到赫胥黎的文笔那么清清爽爽,于是,人类一下子成了一种容易理解的很简单的动物。我们一想到约翰·司图阿特·米尔的文笔那么清清爽爽,于是,我们一下子认识到,思想过程要靠三段论法和命题来形成。胡博士的文笔清清爽爽,值得赞赏,他的信条清清爽爽,更值得赞赏,这跟赫克尔、赫胥黎和米尔不是有些关系么。(《追忆胡适》第103—104页)
胡适去世后,陶希圣在《胡适之先生二三事》中,也谈到了胡适写作的特点,是连带思想一起说的:
适之先生的思想与写作的特点,一言以蔽之,就是“清楚”。把问题搞清楚,把事实弄清楚,把话说清楚,这就是他思想与写作的态度和精神。他是平实温和的人,但是他对待一个重大事件,立场坚定,态度明白,语意清晰和严谨,断乎没有一点含糊。他无论什么场合,一片谈话,一篇演讲,轻松时有意义,有兴致;严重时也有立场,有风骨。昨天中央日报社有这样的话,“胡先生在学术上不立异,不苟同;不自立门户,亦不沿门托钵”。我以为是恰当的。今天要评判胡适之先生,最低限度是把这一位思想、文章和行事明白清楚的文学和哲学大师,说得明白清楚,不要作浮滥的标榜,或是笼统的攻击,尤其是歪曲的附会。(《追忆胡适》第119—120页)
梁实秋在写文章上是很自负的,独独对胡适的文章很是佩服,在他看来,能用那样轻松的白话文,把道理说得那样清楚,是很不容易的,几乎可说并世没有第二人。
这样看来,清楚,明白,通畅,可说是胡适文章的显著特点。确也是的,读胡适的文章,给你的感觉是,没有说不清的道理,除非他也不懂的,没有表达不清的感情,除非他也没有的。这样的文章,看起来容易,实际是很难的,没有扎实的知识,没有清晰的思想,没有对自己的自信心,没有对社会的责任心,是写不出来的。当然,也不必讳言,胡适的文章,多是思想的辨析,文采上感情上,有他的欠缺。梁实秋在《谈志摩的散文》中对两人的文章做过比较:“胡先生的文章之用心,偏向于思想处多于散文艺术方面;志摩的用心,却大半在散文艺术方面。”
还是看看胡适的文章吧。《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是胡适的一篇名作,发表之初就受到李大钊等人的质疑,后世受到的非议就更多了。是他一九一九年七月写的,属他早年的文章。收入《胡适文存》第一集。
一开头先说,不久前他在《每周评论》里说过,现在舆论界的大危险,就是偏向纸上的学说,不去实地考察中国今日的社会需要究竟是什么东西。那些提倡尊孔祀天的人,固然是不懂得现时社会的需要,那些迷信军国民主义或无政府主义的人,就可算是懂得现在社会的需要么?要知道舆论家的第一天职,就是细心考察社会的实在情形。一切学理,一切主义,都是这种考察的工具。有了学理作参考材料,便可使我们容易懂得所考察的情形,容易明白某种情形有什么意义,应该用什么救济的方法。这些话,引用的是《每周评论》上的原文。
接下来说,他的这种议论,有许多人一定不愿意听。但是前几天北京的几家安福部(一个亲日的政治派别,也叫安福系)的报纸上,还有日文的《新支那报》上,都极力恭维安福部首领王揖唐主张民生主义的演说,并且恭维安福部设立“民生主义研究会”的办法。有许多人自然嘲笑这种假充时髦的行为。但是他看了这种消息,发生一种感想,这种感想是:“安福部也来高谈民生主义了,这不够给我们这班新舆论家一个教训吗?”什么教训呢,可分三层说,便是:
第一,好听的“主义”,是极容易的事,是阿猫阿狗都能做的事,是鹦鹉和留声机都能做的事。
第二,空谈外来进口的“主义”,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一切主义都是某时某地的有心人,对于那时那地的社会需要的救济办法。我们不去实地研究我们现在的社会需要,单会高谈某某主义,好比医生单记得许多汤头歌诀,不去研究病人的症候,如何能有用呢?
第三,偏向纸上的“主义”,是很危险的。这种口头禅很容易被无耻政客利用来做种种害人的事。欧洲政客和资本家利用国家主义的流毒,都是人所共知的。现在中国的政客,又要利用某种某种主义来欺人了。罗兰夫人说,“自由自由,天下多少罪恶,都是借你的名做出的!”一切好听的主义,都有这种危险。(《胡适文集》第二卷第249—250页)
他的看法提出来了,怎样论证呢,这就看出胡适思想的清楚了。他说,这三条合起来看,就可以看出“主义”的性质。凡“主义”都是应时势而起的。某种社会,到了某时代,受了某种影响,呈现出某种救济的法子。这是“主义”的原起。主义初起时,大都是一种救时的具体主张。后来这种主张传播出去,传播的人要图简便,便用一两个字来代表这种具体的主张,所以叫它做“某某主义”。主张成了主义,便由具体的计划,变成了一个抽象的名词。主义的弱点和危险就在这里。因为世间没有一个抽象名词能把某人某派的具体主张都包括在里面。比如“社会主义”这个名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和王揖唐的社会主义不同;你的社会主义,和我的社会主义不同:决不是一个抽象名词所能包括。这样一来,你谈你的社会主义,我谈我的社会主义,王揖唐又谈他的社会主义,同用一个名词,中间也许隔开七八世纪,也许隔开两三万里路,然而你和我和王揖唐都可自称社会主义,都可用这个抽象名词来骗人。这不是主义的大缺点和大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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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文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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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此可知,胡适并不是反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他只是认为,要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不能空谈主义,一定要研究和解决中国实际的社会问题。至少他的“少谈些主义”,不是专门针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那个时期,国门刚开,涌进来的各种主义,真可说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为了尽量充分地说明自己的观点,胡适又举了一个例子,就是当时好多人都常挂在嘴上的“过激主义”。他反问道:现在中国有几个人知道这一名词做何意义?但是大家都痛骂“过激主义”,内务部下令严防“过激主义”,曹锟也行文严禁“过激主义”,卢永祥也表示查禁“过激主义”。前两个月,北京有几个老官僚在酒席上叹气,说:“不好了,过激派到了中国了。”前两天有一个小官僚,看见胡适给别人写的一把扇子,大诧异道:“这不是过激党胡适吗?”说完这些可笑的事情,胡适自己也笑了:哈哈,这就是“主义”的用处!
前面说的这些,可说是少谈些主义。怎样纠正这种时弊呢,胡适提出了他的那个著名的观点:
我因为深觉得高谈主义的危险,所以我现在奉劝新舆论界的同志道:“请你们多多研究一些问题,少谈一些纸上的主义。”
更进一步说:“请你们多多研究这个问题如何解决,那个问题如何解决,不要高谈这种主义如何新奇,那种主义如何奥妙。”(《胡适文集》第二卷第251页)
这样也就知道,这篇文章的题名虽然是“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他的完全的意思,实在是“多研究些实际的问题,少谈一些纸上的主义”。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在他看来,中国有待解决的实际的社会问题太多了,空谈主义,是解决不了这些实际问题的。有哪些问题呢,且看:
现在中国应该赶紧解决的问题,真多得很。从人力车夫的生计问题,到大总统的权限问题;从卖淫问题到卖官卖国问题;从解散安福部问题到加入国际联盟问题;从女子解放问题到男子解放问题……哪一个不是火烧眉毛的紧急问题?(《胡适文集》第二卷第251页)
说到这里,由不得发了一通感慨:面对这么多的紧急问题,我们的舆论家,也就是评论家和研究家们,不去研究人力车夫的生计,却去高谈社会主义;不去研究女子如何解放,家庭制度如何救正,却去高谈公妻主义和自由恋爱;不去研究安福部如何解散,不去研究南北问题如何解决,却去高谈无政府主义;我们还要得意洋洋夸口道,我们所谈的是根本“解决”。老实说罢,这是自欺欺人的梦话,这是中国思想界破产的铁证,这是中国社会改良的死刑宣告!
胡适这篇文章最为有力的地方,不在提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也不在罗列了这么多的社会实际问题,而在尖锐地指出,那么多人热衷于空谈主义,不愿意多研究些实际问题,根本的原因是畏难求易,是思想上的懒。他是这么说的:
为什么谈主义的人那么多,为什么研究问题的人那么少呢?这都由于一个懒字。懒的定义是避难就易。研究问题是极困难的事,高谈主义是极容易的事。比如研究安福部如何解散,研究南北和议如何解决,这都要费工夫,挖心血,收集材料,征求意见,考察情形,还要冒险吃苦,方才可以得到一种解决的意见。又没有成例可援,又没有黄梨洲、柏拉图的话可引,又没有《大英百科全书》可查,全凭研究考察的工夫:这岂不是难事吗?高谈“无政府主义”便不同了。买一两本实社的《自由录》,看一两本西文无政府主义的小册子,再翻一翻《大英百科全书》,便可以高谈无忌了:这岂不是极容易的事吗?
高谈主义,不研究问题的人,只是畏难求易,只是懒。(《胡适文集》第二卷第251页)
光说空谈主义的人懒是不够的,光说要研究中国社会的实际问题也是不够的,还要教给他们研究问题的方法。在胡适看来,凡是有价值的思想,都是从这个那个具体问题下手的。先研究了问题的种种方面的种种事实,看看究竟病在何处,这是思想的第一步工夫。然后根据于一生的经验学问,提出种种解决的方法,提出种种医病的丹方,这是思想的第二步工夫。然后用一生的经验学问,加上想像的能力,推想每一种假定的解决的办法,该有什么样的效果,推想这种效果是否真能解决眼前这个困难问题。推想的结果,拣定一种假定的解决,认定为自己的主张,这是思想的第三步工夫。凡是有价值的主张,都是先经过这三步工夫来的。不如此,不算是舆论家,只可算是抄书手。
考虑到以上的说法,会造成不必要的误会,认为自己只注重研究实际问题,而不注重学说与主义的作用,接下来又特意强调:读者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并不是劝人不研究一切学说和一切的“主义”。学理是我们研究问题的一种工具。没有学理做工具,就如同王阳明对着竹子痴坐,妄想“格物”,那是做不到的事。种种学说和主义,我们都应该研究。有了许多学理做材料,见了具体的问题,方能寻出一个解决的方法。但是我希望中国的舆论家,把一切“主义”摆在脑后,做参考资料,不要挂在嘴上做招牌,不要叫一知半解的人拾了这些半生不熟的主义去做口头禅。最后又重申了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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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文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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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的大危险,就是能使人心满意足,自以为寻着包医百病的“根本解决”,从此用不着费心力去研究这个那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法了。(《胡适文集》第二卷第252页)
上面几乎全文抄录了胡适的这篇文章,有的是转述,有的是摘录,目的是让读者看清胡适这篇文章的全貌。清楚,或者“通”,是不用说了。还有三个特点也应当注意到,一是说理的严密,二是分寸的恰切,三是语气的肯定。
说理的严密,表现在论证的步骤上。提出过去的看法,眼下又有了新的情况,让你更深一层地看待这个问题。由此引出三条教训。这三条教训总括地说,空谈主义是有害的,无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于是得出了他的结论,那就是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为何会有这样的弊端发生,关键在于中国的舆论家们不愿意下工夫,做研究,只是畏难求易,只是懒。不能光指责,还要教给研究问题的方法。怕读者会有误解,又特意强调了学说与主义的重要作用。这样一步一步地推论下来,最后的结论让你不能不服气。
分寸的恰切,表现在态度的诚恳上,不讽刺,不挖苦,平等讨论,不伤和气。是论争的对手,却不是情感的仇敌。即以对安福部的态度为例,这些人,有亲日的背景,刚刚过去的五四运动就是反日的,按说大加嘲讽,甚至谩骂,都不能说有什么不对。胡适不是这样,文章中也说了“有许多人自然嘲笑”,而他不嘲笑,只是由此引起感想:“安福部也来高谈民生主义了,这不够给我们这班新舆论家一个教训吗?”就是对那些高谈主义的人,也没有任何的不敬之辞,只是有理有据地论证,只是苦口婆心地劝导。既无冷眼旁观的嘲讽,也无高高在上的倨傲。
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不是胡适了。更为难得的,是他对自己提出的论题的自信,是他谈论这一论题时语气的肯定。这是胡适文章的一个极为鲜明的特色,为常人所不及。他的文章是白话文,文章的语气跟他说话的语气是一致的。看看他说话的语气,也可以印证他的文章的这一特色。梁实秋的口才好,也擅长演讲,他对胡适说话的语气,很是欣赏。在一篇文章中,说到胡适常写的一副对联时,顺便说到了胡适说话的语气。原文是这样的:
胡先生最爱写的对联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认真的做事,严肃的做人”。我常惋惜,大家都注意上联,而不注意下联。这一联有如双翼,上联教人求学,下联教人作人,我不知道胡先生这一联发生了多少效果。这一联教训的意味很浓,胡先生自己亦不讳言他喜欢用教训的口吻。他常说:“说话而教人相信,必须斩钉截铁,咬牙切齿,翻来覆去的说。圣经里便是时常使用Verily,Verily以及Thoushalt等等的字样。”胡先生说话并不武断,但是语气永远是非常非常坚定的。(《梁实秋怀人丛录》第194页)
《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原载《每周评论》第三十一期,收在《胡适文存》第一集里,是《问题与主义》题名下的第一篇文章。第二篇是蓝志先的《问题与主义》。此文原载《国民公报》,是跟胡适讨论的,原文约七千字,胡适把它删到五千多字,在《每周评论》第三十三期上发表了。编《胡适文存》时,又收了进来。第三篇是李大钊的《再论问题与主义》,是李给胡的一封信,或者说是以信的方式写的一篇文章,载《每周评论》第三十五期,编《胡适文存》时也收了进来。第四篇是胡适的《三论问题与主义》,第五篇是胡适的《四论问题与主义》。前一篇是反驳蓝志先和李大钊的,后一篇是谈输入学理的方法的。为什么在自己的文集里收入他人文章,不是作为附录而跟自己的文章排在一起呢,这是因为这场讨论是朋友间进行的,他们的文章当初发表时,就是这么初论、再论、三论、四论排下来,若不将蓝志先和李大钊的文章一并排在正文里,胡适的三论和四论就莫名其妙了。
说理的严密,分寸的恰切,语气的肯定,这三个特点,在驳论文章中有着最为显著的体现。说到这里,顺便看看当年胡适和李大钊是怎样辩论的。李大钊后来成了共产党的创始人,胡适后来和国民党站在一起,后人就以为他们之间的争论多么的对立,多么的尖锐,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一来当时共产党还没成立,李大钊是研究社会主义的,也只是从学理上研究,还未到实施的阶段,二来李大钊一直是敬重胡适的,他只是在学理的层面上和胡适商榷,并非是怎样的疾言厉色。
李大钊的这篇文章,是在河北昌黎县老家写的,一开始就说,他出京的时候,读了先生的那篇论文,发生了些感想,其中有的或可与胡适的主张互相发明,有的是我们对社会的告白。李大钊和胡适商榷的问题共四个,在第一个问题中李大钊说:
大凡一个主义,都有理想与实用两方面。例如民主主义的理想,不论在那一国,大致都很相同。把这个理想适用到实际的政治上去,那就因时,因所,因事的性质情形,有些不同……我们只要把这个那个主义,拿来做工具,用以为实际的运动,他会因时,因所,因事的性质情形,生一种适用环境的变化。(《胡适文集》第二卷第262页)
在《三论问题与主义》中,胡适引用了上面这段话,接下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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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文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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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主义论。前次杜威先生在教育部讲演,也曾说民治主义在法国更偏重平等;在英国更偏重自由,不认平等;在美国并重自由平等,但美国所谓自由,又不是英国的消极自由,所谓平等,也不是法国的天然平等。但是我们要知道这并不是民治主义的自然适应环境,这都是因为英国、法国、美国的先哲,当初都能针对当日本国的时势需要,提出具体的主张,故三国的民治各有特别的性质(试看法国革命的第一二次宪法,和英国边沁等人的驳议,便可见两国本来主张不同)。这一个例,应该给我们一个很明显的教训:我们应该先从研究中国社会上政治上种种具体问题下手;有什么病,下什么药;诊察的时候,可以参用西洋先进国的历史和学说,用作一种“临症须知”;开药方的时候,可能参考西洋先进国的历史和学说,用作一种“验方新编”。不然,我们只记得几句汤头歌诀,便要开方下药,妄想所用的药进了病人的肚里,自然“会”起一种适应环境的变化,那就要犯一种“庸医杀人”的大罪了。(《胡适文集》第二卷第272—273页)
即使我们的感情更多地倾向于李大钊,也不能不承认,胡适的反驳,无论是论证的充分,说理的严密,态度的诚恳,与语气的肯定上,更胜一筹。
说理的文章是这样,纪事的文章也是这样。《四十自述》是胡适的自传作品,也可说是个长篇散文作品,最能看出其叙事的本领,因为是一九三三年写的,这里就不再评述了。还是从《胡适文存》第一集中选一篇吧。我选了这篇《归国杂感》,不光因为它是一篇纪实的作品,还因为它是胡适早年写的,时间是一九一八年一月,距他回国不过六个月。
一开头说,他在美国要动身回国的时候,有许多朋友劝他,你离开中国七个足年了,这七年之中,中国已经革了三次命,朝代也换了几个了,你回去时,恐怕要不认得那七年前的老大帝国了。他当时是笑着对他们说,列位不必担心,我们中国正恐怕进步太快,留学生回国要不认得他了,所以他走上几步,又退回几步,此刻说不定他正回头等着我们回去认旧相识呢。
回国之后的情形,恰恰是这样。七年没见面的中国,还是七年前的老相识。他是在上海上岸的,初到上海便遇见这样一件事:
有一天,有一位朋友拉我到大舞台去看戏。我走进去坐了两点钟,出来的时候,对我的朋友说道:“这个大舞台真正是中国的一个绝妙的缩本模型。你看这大舞台三个字岂不是很新?外面的房屋岂不是洋房?里面的座位和戏台上的布景装潢又岂不是西洋新式?但是做戏的人都不过是赵如泉、沈韵秋、万盏灯、何家声、何金寿这些人。没有一个不是二十年前的旧古董!我十三岁到上海的时候,他们已成老脚色了。如今又隔了十三年了,却还是他们在台上撑场面。这十三年造出来的新角色都到那里去了呢?你再看那台上做的《举鼎观画》。那祖先堂上的布景,岂不很完备?只是那小薛蛟拿了那老头儿的书信,就此跨马加鞭,却忘记了台上布的景是一座祖先堂!又看那出《四进士》,台上的布景,明明有了门了,那宋士杰却还要做手势去关那没有的门!上公堂的时候,还要跨那没有的门槛!你看这二十年前的旧古董,在二十世纪的小舞台上做戏;装上了二十世纪的新布景,却偏要做二十年前的旧手脚!这不是一幅绝妙的中国现势图吗?”(《胡适文集》第二卷第469—470页)
这只是一例。此外看到的还有,回到老家徽州,居然有了“三炮台”纸烟;扑克牌比麻将还多。上海的书店里,找不见一本像样的哲学书。文学书只有一部王国维的《宋元戏曲史》还可看,有的只是《九尾龟》一类的色情书。西文书籍也不容乐观,不过是些先前十七世纪十八世纪的旧书,新书一本也找不见。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学校的教育,更是糟糕。有位省立法政学堂的本科学生,竟会问他:“听说东文和英文差不多的,这话可真吗?”他已大为诧异了,忽然又问:“原来日本也在海岛上吗?”他便生感慨:社会所需要的是做事的人才,学堂造成的是不会做事又不肯做事的人才,这种教育不是亡国的教育吗?结尾处写道:
但是我却不是悲观的人。我以为这二十年来中国并不是完全没有进步,不过惰性太大,向前三步又退回两步,所以到如今还是这个样子。我这回回家寻出了一部叶德辉的《翼教丛编》,读了一遍,才知道这二十年的中国实在已经有了许多大进步。不到二十年前,那些老先生们,如叶德辉、王益吾之流,出了死力去驳康有为,所以这书叫做《翼教丛编》。我们今日也痛骂康有为。但二十年前的中国,骂康有为太新;二十年后的中国,却骂康有为太旧。如今康有为没有皇帝可保了,很可以做一部《翼教新编》来骂陈独秀了。这两部“翼教”的书的不同之处,便是中国二十年来的进步了。(《胡适文集》第二卷第474页)
胡适此类叙事文字的特色,除了前面提到的议论文字的特色外,还应当加上笔调平实,观察细致,不故作偏激之语。按说一个刚留学归来的洋博士,骂骂中国的落后,该是很痛快的,也是很时髦的。可胡适没有这么做,他看出了中国社会的落后,他要说,但中国确实也还在进步,他也看到了,更不能不说。胡适自己说他没有多少文艺的才华,我们权且承认,一个人的文艺才华的大小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只要他的笔调能曲折有致,叙事能清楚明白又能触动人心,也就够了。从这点上说,胡适的这篇《归国杂感》,不愧为一篇纪事的好文章。若说缺陷,只能说纪事驳杂了些,感情不是那么沉郁,也就减了几分感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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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文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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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文风,就谈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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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文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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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文章大家。也选他一篇早期的名文吧,还数《记念刘和珍君》最能代表他的文体风格。所以选这篇文章,还有个原因,就是前一章讲了的三一八惨案,正是这篇文章的写作背景,不用再作什么介绍了。
不愧是写文章的老手,一下笔便是一种沉郁悲怆的气氛:
中华民国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就是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为十八日在段祺瑞执政府前遇害的刘和珍杨德群两君开追悼会的那一天,我独在礼堂外徘徊,遇见程君,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刘和珍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她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点罢;刘和珍生前就很爱看先生的文章。”
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编辑的期刊,大概是因为有始无终之故罢,销行一向就甚为寥落,然而在这样的生活艰难中,毅然预定了《莽原》全年的就有她。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在生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能够相信真有所谓“在天之灵”,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鲁迅全集》第三卷第273页)
怎样与刘和珍相识的,在第三节中是这样说的:
她的姓名第一次为我所见,是在去年夏初杨荫榆女士做女子师范大学校长,开除校中六个学生自治会职员的时候。其中的一个就是她;但是我不认识。直到后来,也许已经是刘百昭率领男女武将,强拖出校之后了,才有人指着一个学生告诉我,说:这就是刘和珍。其时我才能将姓名和实体联合起来,心中却暗自诧异。我平素想,能够不为势利所屈,反抗一广有羽翼的校长,无论如何,总该是有些桀骜锋利的,但她却常常微笑着,态度很温和。待到偏安于宗帽胡同,赁屋授课之后,她才始来听我的讲义,于是见面的回数就较多了,也还是始终微笑着,态度很温和。待到学校恢复旧观,往日的教职员以为责任已尽,准备陆续引退的时候,我才见她虑及母校的前途,黯然至于泣下。此后似乎就不相见。总之,在我的记忆上,那一次就是永别了。(《鲁迅全集》第三卷第274—275页)
全篇之中,就这两段是叙述性文字,自己亲历的事情的叙述。第五节中还有一段叙述性文字,不是亲历的事情,是转述,转述刘和珍死难时的情形。此外的文字,除了偶有一半句是叙述外,几乎全是激愤之语,警策之句,有的是感慨,有的是诅咒。且选几句看看:
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的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他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是沉默中灭亡。
当三个女子从容地转辗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中国军人的屠戮妇婴的伟绩,八国联军的惩创学生的武功,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
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实在不过是徒手的请愿。人类血战前行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木材,结果却只是一小块,但请愿是不在其中的,更何况是徒手。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当局者竟会这样地凶残,一是流言家竟至如此之下劣,一是中国的女性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