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为“思想史之部”,计有《中国哲学史大纲》、“二十二子”、《四书》等九十三种。
第三部分为“文学史之部”,计有《诗经集传》、《楚辞集注》等七十八种。
共计一百八十五种。
千万别以为这只是不到二百本书,下点工夫会看完的。有的书,说是一种,实则是一种汇集,比如《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看看这书名,就知道是怎样的一个容量了。
须提请注意的是,这个书目里有两部胡适自己的著作,一部是排在“思想史之部”之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一部是排在“文学史之部”最后的《五十年来的中国文学》。如果说“工具之部”只是介绍做学问的工具不能算是学问的话,那么,可以说这个“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是以胡适起,又以胡适终的。再就是,这个近二百种的书目里,除了胡适是活人外,其余都是死人,且是死了百十年以上的死人,也可说是古人。
于此可知胡适的自信与自负。
不光自信自负,还很负责。他觉得他的这份书目,不光可以让青年在短时期内补上国学这门课,“还可以供一切中小学校图书馆及地方公共图书馆之用”。
胡适的文章怎能只给几个学生看看,在《清华周刊》上发表就完事呢。那就要在正式报刊发表了。小报小刊还不行,要发就得发在大报大刊上。《东方杂志》是当年影响最大的杂志,胡适便将这份书目取名《一个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寄了去。胡适的文章自然是一去就发,不会拖延的,于是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出版的《东方杂志》第二十卷第四号上就登出来了。
上海的刊物登了还不算,胡适还把它拿到自己办的《读书杂志》(《努力周报》增刊)上发表。与《东方杂志》相差不到十天,登在三月四日出版的第十七期。这可是件大事。公布自己推荐的书目,是袒露自己的学术根底,也是对青年的一种无形的号召与指导。
也有人不服气。
谁?
梁启超。
在梁启超看来,这是自己的拿手好戏,怎肯让胡适独领风骚!
他俩是好朋友,那就商榷吧。
好在那几个清华的学生,当初也向他征答,大概他当时没当一回事,现在胡适的书目出来了,不免有点着急。其时正在京郊他的“碧摩岩揽翠山房”休养,顾不得回城中书房翻查,仅凭记忆,就开列出一个书目。从六月十四日起到二十三日止,分五次在《晨报副刊》登载。
显然看得出来,这个书目比胡适的那个要精粹些,也易于使用些。
且荡开一笔,让我们看看梁启超先生做学问的风采吧。梁先生的文章名为《国学入门书要目及其读法》,前面有个小序,是这样的:
两月前,《清华周刊》记者以此题相属,蹉跎久未报命。顷居翠微山中,行箧无一书,而记者督责甚急,乃竭三日之力,专凭忆想所及草斯篇。漏略自所不免,且容有书名篇名亦忆错误者,他日当更补正也。
今人读到此处,千万不敢糊涂,以为真的会“书名篇名亦忆错误者,他日当更补正”。“错误”云云,只是客气话,真要有错,梁先生是不会拿出手的。梁任公之博闻强记,绝非常人可比。
真正的书目,前三期就登完了,后两期登的是附录三篇。其三便是《评胡适之的〈一个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这也可以看出,他是在看到胡适的书目后,才开列自己的书目的。他认为胡适的这个书目不是一点不妥当,而是很不妥当,可说是“文不对题”。致错之由,一是不顾客观事实,专凭自己主观为立脚点,胡适自己正在做中国哲学史、中国文学史,这个书目正是表示他自己思想的路径和所凭借的资料。殊不知一般青年,并不是人人都要做哲学史家、文学史家。不做哲学史家、文学史家,这里头的书十有七八可以不读,真要做哲学史家、文学史家,读这些书又是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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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得往前推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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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误点是,把应读书和应备书混为一谈。
第三点,也是最让梁先生诧异的是,在胡的书目中竟将史部书一概摒绝!
做中国的学问,不读史部书,还能做成学问吗?胡适真是太荒唐了。
两人都是中国第一流的学者,但却不是一代的学者。梁是前一代的人了。在这方面,梁还是很大气的,在给《晨报副刊》编者的信中说:
内附录“评胡”一段,删去不登亦可。因《清华周刊》曾登胡氏原目,故不得不一辨,并非要弹摘胡氏也。若必欲并登,似宜将“胡目”一并登出(《努力》曾登过),否则令读者纳闷矣。
于是六月二十三日梁先生的书目一登完,《晨报副刊》第二天就开始登载“胡目”,分三期载完。这样一来,胡目就登过四次了。
两个第一流的学者,为书目起了争端,这在当年的学界,可说是一宗热闹事了。
当年编辑《晨报副刊》的恰是孙伏园。
这次搞“青年爱读书十部”和“青年必读书十部”征答,说不定正是一年多之前,登载梁启超和胡适的书目且引起争论,启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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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的“跑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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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伏园的判断有点失误。
来稿(投票)的情况并不理想。“青年爱读书”来稿甚多,而“青年必读书”来稿甚少。孙伏园心里清楚,前者再多也是白搭,只有后者多了这次活动才能说是成功。眼看就到宣布的日期了,学者们的来稿还寥寥无几,孙伏园不免着急。一月二十九日在报上登出《启事》催促:
“青年爱读书”投票已于一月二十五日截止,外埠因受战事影响,寄递迟缓者,在二月十日以前仍一律收受,发表期改在二月十日以后。又,“青年必读书”仅收到胡适之、梁任公、周作人诸先生等数票,全国热心教育诸公,无论收到本刊的公启与否,务望从速选填赐下,不胜盼祷。伏园敬启
原定二月十日起就开始宣布应征稿件,推迟一日,从二月十一日起,还是刊出了。
第一篇是胡适的书目,特意标明“以收到先后为序”。二月十二日刊出梁启超的书目。十三日是周作人的,十四日李小蜂,第五篇是徐志摩的,二月十六日刊出。
徐志摩不是简单填了设计好的票,而是写了一封长信给孙伏园,刊出时标题为《再来跑一趟野马》。
文中说,胡适定下的那个书目,他也曾大胆地看过一遍。“惭愧!十本书里有九本是我不认识他的。碰巧那天我在他那里,他问我定的好不好,我吞了一口唾液,点点头说不错,唔,不错!我是顶佩服胡先生的,关于别的事我也很听他话的,但如其他要我照他定的书目用功,那就好叫我生吞铁弹了!”生吞铁弹的意思,该是吃枪子吧。
这是什么道理呢?
徐志摩说,读书的上策是不读书而能“开窍”,但是这不读书的受教育比读书更难。一般人是做不到,也难有这份自知之明。比如明知画不成老虎你就不用画,能画成狗也就不坏,最怕的是你画老虎偏像狗,有心画狗又不像狗了。中策是,读书但不傍靠先生,自己去冒险,喜欢读什么就读什么,必然有大的收获。下策,他打了个比喻,说是学生好比一条牛,先生好比是牧童哥。牧童哥知道草地在哪里,山边的草青,还是河边的草肥。牛,不知道。最知趣的牧童哥就会牵了他的朋友到草青草肥的田里去,一领到,他的事情就完了,他尽可以选一个阴凉的树荫下做好梦去,或是坐在一块石头上掏出芦笛来吹他的“梅花三弄”。我们只能羡慕他的清福。至于他的朋友的口味,它爱咬什么,凤尾草团边草,夹金钱花的青草还是夹狗尾巴的莠草,等等,他就管不着,也不用管。就是牛先生大嚼时有牛虻来麻烦它的后部,也自有它的小尾巴来照拂,再不劳牧童哥费心。
接下来劝告孙伏园,你这次征求来的意思当作探问各家书呆子读书的口味倒是很有趣的,至于于青年人实际的念书我怕这忙帮不了多少;为的是各家的口味一定不同,宁波人喜欢打破酱缸不怕口高,贵州人是很少知道盐味的,苏州人爱吃醋,杭州人爱吃臭,湖南人吃生辣椒,山东人咬大蒜,这一来看你多难,叫一大群张着大口想尝异味的青年朋友跟谁去“试他一试”去?
说到自己,徐志摩是这么说的:
我不是个书虫;我也不十分信得过我自己的口味;竟许我并不曾发现我自己真的口味;但我却自喜我从来不曾上过先生的当,我宁可在黑弄里仰着头瞎摸,不肯拿鼻孔去凑人家的铁钩。你们有看得起我愿意学我的,学这一点就够了。
干脆说吧,他不主张开什么必读书的书单子。
虽说不主张开书目,文末,他说,“趁高兴我也把我生平受益(应作受感)最深的书开出来给你们看看,不知道有没有十部”。话是这么说,还是开列了十部。这十部书是:
《庄子》(十四五篇)
《史记》(小半部)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汤麦司哈代的“JudetheObscure”
尼采的“BirthofTragedy”
柏拉图的《共和国》
卢骚的《忏悔录》
华尔德裴德(WalterPater)“Renaissance”
GeorgeHenryLewes的《葛德评传》
结尾是:“够了。”
别人都是老老实实,正儿八经地开出自己的书目,就他玩起了花活。干脆就不主张开,开出的十部中,只有两部是中国书,其余八部是外国书。就是那两部中国书,也不是全书,《庄子》是十四五篇,《史记》只有小半部。
这是轻慢吧?
可你又能说他有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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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让鲁迅作难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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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该着鲁迅了。
不是说徐志摩完了就挨着鲁迅。孙伏园不会这么安排的。是说,徐志摩的登了,后面的应答者之中,有一个是鲁迅。
无论是作为学生,还是作为一个好编辑,孙伏园都会请鲁迅来参与其事的。看《鲁迅日记》,这些日子孙伏园常来鲁宅,来了或许有别的事,说完别的事不会不说到他正在办着的这档子事。就是专程去一趟也是值得的。
果然到了二月二十一日这天,鲁迅的投票登出来了。且看这是一个怎样的书目:
青年必读书:从来没有留心过,所以现在说不出。
附:但我要趁这机会,略说自己的经验,以供若干读者的参考——
我看中国书时,总觉得就沉静下去,与实人生离开;读外国书——但除了印度——时,往往就与人生接触,想做点事。
中国书虽有劝人入世的话,也多是僵尸的乐观;
外国书即使是颓唐和厌世的,但却是活人的颓唐和厌世。
我以为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
少看中国书,其结果不过不能作文而已。但现在的青年最要紧的是“行”,不是“言”。只要是活人,不能作文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二月十日。)
(《鲁迅全集》第3卷)
这是从鲁迅自己编定的《华盖集》上抄来的,不是从《京报副刊》上抄来的。
不妨推测一下鲁迅写此文时的心态。
一九二三年春夏间胡适与梁启超的那场书目之争的热闹,不会记不得。两大营垒的对立,不会感受不到。为“撤稿事件”即《我的失恋》引发的不快,“语丝社同人中有几位也因此很不高兴我”,更不会忘了。想到胡适、梁启超们的又一次张扬,想到尚未消散的朋友们的不满,他是再没有什么好心境来凑这个热闹了。写什么鸟书目呢!
怎么又写了呢?也不难理解。孙伏园是学生,又是他促成进京报编副刊的,如今有了事来求他,这个面子是不能不给的。不想写又得写,那就跟这帮“正人君子”开个玩笑吧。于是便有了上面那么一个奇异的“书目”。
题名《青年必读书——答〈京报副刊〉的征求》,是编入《华盖集》时起的名字,当初给孙伏园时,就是那么一个表格。
必须承认,这样的回答,最能见出鲁迅的个性。
鲁迅为文常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追求,应当说,这次他是做到了。
这一应答,在当时的知识界引起什么样的反响呢?
先看鲁迅是怎样说的。年底编《华盖集》时写的序中说:“我今年开手作杂感时,就碰了两个大钉子:一是为了《咬文嚼字》,一是为了《青年必读书》。署名和匿名的豪杰之士的骂信,收了一大捆,至今还塞在书架下。”
寄给他的,别人自然看不到。能看到的是发表在报刊上的。
且看别人是怎么说的。下面是赵倚平《鲁迅与〈青年必读书〉》中的一段话:
许多攻击文章也纷纷见诸报端。有人说鲁迅这是“偏见的经验”,“是不懂中国书,不了解中国书”,“冤枉了中国书”。质问道:“假使中国书是僵死的,为什么老子、孔子、孟子、荀子辈,尚有他的著作遗传到现在呢?”有人说鲁迅的话“浅薄无知识”,“大胆武断”,认为“鲁先生只管自己不懂中国书,不应教青年都不读;只能说自己不懂中国书,不能说中国书都不好。”甚至浅薄地反诘:“中国的书,是死人的书吗?死人能著书吗?鲁先生,说得通吗?”并攻击说,鲁迅的话“贻误青年”,有位“学者”还说:鲁迅先生“读中国书非常的多。……如今偏不让人家读……这是什么意思呢?”(《鲁迅论中国社会改造》第178页)
有两篇当时刊于《京报副刊》的反驳文章,后来作为附录收入了鲁迅的集子中。一篇是《偏见的经验》,附于鲁迅的《聊答“……”》之后,一篇是《奇哉!所谓鲁迅先生的话》,附于鲁迅的《报〈奇哉所谓……〉》之后。鲁迅的两文均收入《集外集拾遗》,可参看。
王世家在《“青年爱读书十部”“青年必读书十部”资料汇编》的编者说明中说:应征书目刊出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场大论争,尤其是鲁迅先生的答卷发表之后,争论趋于白热化,各种观点的论争文章达六十篇之多。”(《鲁迅研究月刊》二○○二年第一期)
这样的回应,只会让鲁迅气馁。
论开书目的气派,是无法跟胡适、梁启超一年多前的举动相比的,人家一开就是一长串,一登就是几期连载。尤其是胡适,这儿登了那儿登,再三了还能再四,真可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行事之潇洒,是不能跟徐志摩相比的。这回人家根本就不主张开书目,虽说开了十部,谁都能看得出来,那是应付,不过是他那篇长文章的一个小尾巴。但这小子多会来事儿,明明是应付,你还不能说他什么。人家毕竟开了,还是十部,还有那么多的外国书,且有些就是直接用外文写的。
错了,我不该将鲁迅与徐志摩相比。鲁迅的投票是二月十日填的,徐志摩的文章是二月十六日刊出的。也就是说,鲁迅填票的时候,徐志摩的文章还没有发表出来,徐志摩又绝不会写好之后给鲁迅看,那么,说徐志摩的潇洒影响了鲁迅的心境,就是诬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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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让鲁迅作难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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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如此。然而,又未必如此。
先看《华盖集》上《青年必读书》一文后面署的“二月十日写”是否确实。为此事,我写信问《“青年爱读书十部”“青年必读书十部”资料汇编》的编者王世家先生,王先生回信如下:
有关“青年必读书”资料,是全部从《京报副刊》上抄录的,各则均为原貌(即初刊本),后鲁迅将自己的意见辑入《华盖集》中,做过修订:①加了副题;②将“——但除了印度——书时”改作“……读外国书……时”,即将“书”字前移;③最后一句将“呢”字删除;④填加“(二月十日)”。
也就是说,文末所署的月日,是鲁迅在编《华盖集》时“添加”的。王先生用的是“填加”。
为什么要添加呢?不外两种可能,一,鲁迅写文章大都署日期,这篇当初没有署,编集子了就添上;二,有添加的必要。同是《华盖集》中的文章,隔了两篇的《论辩的灵魂》更像是一篇文章,就没有添。可见,并不是所有的文章收入集子时都要添加日期的。那么,给《青年必读书》添上日期,只能说有此必要了。
什么必要呢?只能说是,为了避开什么。
避开什么呢?避开让人说他是“愤激之辞”,说他是针对胡适、梁启超、徐志摩他们的。
避开的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说他的文章,是写于胡适、梁启超,甚至徐志摩的文章发表之前。《京报副刊》是二月十一日开始刊登应答书目的,第一篇就是胡适的,那么只有说是“二月十日”了。也不能太早。因为孙伏园一月二十九日的《启事》中说“仅收到胡适之、梁任公、周作人诸先生等数票”,刊登是“以收到先后为序”,鲁迅文章发表的序号是“十”,这就不能说的太早了。
《鲁迅全集》的编注者们,不查原件,或是查了原件也不注,全信了鲁迅的添加,又从《鲁迅日记》里找到佐证的根据。《鲁迅日记》一九二五年二月十日条下有“夜作文一篇并写讫”,注文为“即《青年必读书》。后收入《华盖集》。”
全集的编注者太糊涂了。且看鲁迅这几天的日记是怎样记的:
八日昙。……夜伏园来,托其以校正稿交寄小峰。
九日晴,风。午后往女师校讲。晚寄李小峰信。夜向培良来。
十日晴。……下午寄伏园信并稿……夜作文一篇并写讫。
十一日晴。……夜伏园来,取译稿以去。
接连四天,孙伏园来了三次。提及稿子的共四次,两次是译稿不论,文章稿子两次,均在十日。全集的编注者,将“下午寄伏园信并稿”给了《咬文嚼字(二)》,“夜作文一篇并写讫”给了《青年必读书》。
这样做对吗?显然是不对的,至少也是有纰漏的。先看这些日子鲁迅究竟写了几篇文章。
查《鲁迅全集》,这几天之内,鲁迅共写了三篇文章:
一、《看镜有感》,文末署“一九二五年二月九日”。载《语丝》。
二、《青年必读书》,文末署“二月十日。”载《京报副刊》。
三、《咬文嚼字(二)》,文末署“二月十日。”载《京报副刊》。
从文稿的长度,与交寄的时间上看,《日记》中说的“下午寄伏园信并稿”的稿,是《看镜有感》。可这篇文章是《语丝》上刊出的,怎么会寄孙伏园呢?这是因为,鲁迅与周作人已在两年前失和,兄弟两人从不照面也从不通信,而《语丝》办起不久,孙伏园即离开去办《京报副刊》,接替者是周作人。原先的稿子都是孙伏园办理,现在仍寄孙伏园,周作人接到后自然也会照章办理。要不就没有办法解释,孙伏园这些日子几乎天天来鲁迅家,鲁迅为什么还要寄给他稿子并写信呢。再就是《看镜有感》是篇较长的稿子,只会是九日写起,十日寄出。于此可知,十日“下午寄伏园信并稿”的“稿”,不是编注者说的《咬文嚼字(二)》。
再看十日《日记》中说的“夜作文一篇并写讫”,是篇什么稿子。编注者说是《青年必读书》,肯定不是。一,《青年必读书》是填写的,不能说是“文”;二,《青年必读书》是填写在现成的表格上,不必先“作”出来再“写”。鲁迅也有一次完稿的时候,只说“作文”,不会再说“写讫”。比如同年一月三日有“夜为文学周刊作文一篇讫”,一月十四日有“夜成短文一篇”,一月二十八日有“夜作《野草》一篇”。“作”了还要“写讫”的,肯定是一篇正经文章,那就只能是《咬文嚼字(二)》,而绝不会是《青年必读书》。
这里没有《青年必读书》的写作时间。
那么《青年必读书》是什么时候写的或填的呢?
我的看法是,只会在二月十六日到二十日之间的某一天。
查《日记》,二月十六日即徐志摩《再来跑一趟野马》刊出的当天,“夜……伏园来”。第二天,“下午伏园送来译文泉卅”,十八日“下午寄伏园信并稿……夜伏园来”。而三天中,十八日的可能性最大。以常情推断当是,十六日徐志摩的文章出来,孙伏园晚上来到鲁迅家,催他填“青年必读书”的票,鲁迅没有当即填写,十七日送译文的稿费时又催了一下,鲁迅答应明天一定填起,这样十八日晚孙伏园来了就拿上了填起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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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让鲁迅作难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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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个确凿的证据是,徐志摩在《再来跑一趟野马》中说,“我想起了胡适之博士定下的那一十本书目……碰巧那天我在他那里,他问我定的好不好”,“十本里有九本是我不认识他的”。也就是说,徐志摩是在看到胡适刊出的书目之后才写他的文章的。胡适的书目二月十一日刊出,徐志摩的文章最早也是二月十一日下午以后写的。考虑到徐文中的口气“我想起了……”,还应当再迟两三天才对。这么晚写出的文章,“以收到先后为序”发表,排为“五”号,二月十六日刊出。鲁迅的答卷排为“十”号,二月二十一日刊出,其写作时间怎么会比胡适的答卷刊出的日期还早呢?
不管怎么说,鲁迅在《青年必读书》上添加的日期,是不可信的。可以肯定,是在看了胡适、梁启超、徐志摩的答卷之后才写的。看了那些答卷,情绪上就不会不受影响。
鲁迅填写的那些话,既然是冲着胡适、梁启超,甚至徐志摩来的,就不能说不是意气用事,不能说不是“愤激之辞”。当时就有人指出这一点,参看前面提到的那些指责文字不难明白。
对这样的指责,鲁迅是很在意的。一九二六年十一月间在厦门,听说他的杂文集《坟》在北京印到一半的时候,特意写了一篇《写在〈坟〉后面》寄去,作为该书的后记。其中说:
去年我主张青年少读,或者简直不读中国书,乃是用许多苦痛换来的真话,决不是聊且快意,或什么玩笑,愤激之辞。(《鲁迅全集》第一集第286页)
于此可知,所以添加那样一个日期,正是要避开这个“愤激之辞”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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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真的反对读中国书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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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只能是不。
他自己就是读中国书长大的,他的学问也是读中国书得来的。平日买书,也是买中国书多。且看一九二五年他的书账:
共买书七十八种。其中中文书写,所涉又是中国事的四十八种。日文书,包括译成中文的日本书,二十五种。英文书一种。以百分比来说,中国书占65%,外国书占35%。若考虑到外国书一种是一册,而中国书一种常是数十册,比如这一年他买的《别下斋丛书》一种就四十本,《佚存丛书》一种就三十本,中国书占的比例还要更高些。
买了书总要看,就是不看也要翻翻的,就是不翻也是备览的。
怎么能说他不看中国书呢?
自己这样执著地看中国书,怎么能劝青年“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
是不是他真的不给人开书目?
也不是。
有这样一件事,最能说明鲁迅是给人开书目的。许寿裳是鲁迅几十年不渝的好朋友,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中说:
吾乡风俗,儿子上学,必定替他挑选一位品学兼优的做开蒙先生,给他认方块字,把笔写字,并在教本面上替他写姓名,希望他能够得到这位老师品学的熏陶和传授。一九一四年,我的长儿世瑛五岁,我便替他买了《文字蒙求》,敦请鲁迅做开蒙先生。鲁迅只给他认识二个方块字:一个是“天”字,一个是“人”字,和在书面上写了“许世瑛”三个字。我们想一想,这天人两字的含义实在广大得很,举凡一切现象(自然和人文),一切道德(天道和人道)都包括无遗了。后来,世瑛考入国立清华大学——本来打算读化学系,因为眼太近视,只得改读中国文学系,请教鲁迅应该看些什么书,他便开示了一张书单。(《鲁迅回忆录》专著上册第286—287页)
经查,许世瑛一九一○年出生,一九三○年秋考入清华大学。
也就是说,在说了青年不必读中国书数年之后,他就开出书单了。
还要注意,许世瑛恰恰是清华大学的学生,和胡适开书目的对象是一个学校。
据此我们只能说,鲁迅是给人开书目的。只给自己的好朋友的儿子开,不给别人开,更不肯开给那些愿意学习国学的青年看。
这就不厚道了。
现在再来看,鲁迅给这位中文系的清华学生开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书目。是不是全是些外国书?
下面是《亡友鲁迅印象记》中揭载的书目:
计有功 宋人《唐诗纪事》(四部丛刊本,又有单行本。)
辛文房 元人《唐才子传》(今有木活字单行本。)
严可均 《全上古……隋文》(今有石印本,其中零碎
不全之文甚多,可不看。)
丁福保 《全上古……隋诗》(排印本。)
吴荣光 《历代名人年谱》(可知名人一生中之社会大事,
因其书为表格之式也。可惜的是作者所认为历 史上的大事者,未必真是“大事”,最好是参考 日本三省堂出版之《模范最新世界年表》。)
胡应麟 明人《少室山房笔丛》(文雅书局本,亦有石
印本。)
《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其实是现有的较好的书籍之批
评,但须注意其批评是“钦定”的。)
《世说新语》刘义庆(晋人清谈之状。)
《唐摭言》五代王定保(唐文人取科名之状态。)
《抱朴子外篇》葛洪 (内论及晋末社会状态。有单行本。)
《论衡》王充 (内可见汉末之风俗迷信等。)
《今世说》王 (明末清初之名士习气。)
不妨跟胡适和梁启超的书目比较一下,看有什么不同。《胡适文存》第二集中,载有胡适和梁启超的书目,细细对照,就会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是相同的。
鲁迅开的严可均《全上古……隋文》,全名应是《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没有“隋”文。胡适的书目里有此书。
鲁迅开的《全上古……隋诗》,是丁福保编的,胡适在“文学史之部”开的《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注明“丁福保编”,想来该是同一本书,只是书名稍异罢了。附带说一下,寒舍藏有逯钦立辑校的《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华书局的《出版说明》中说,逯先生所依凭的是近人丁福保所辑的《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可见胡适开的书名是准确的,鲁迅开的书名只能说意思是明白的。不管全名叫什么,这本书里没有“隋”诗是真的。
吴荣光的《历代名人年谱》,胡适开的书目里有。
鲁迅开的《四库全书简明目录》,胡适开的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附存目录》,只能说是一简一繁,不能说是两本书。梁启超开的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与胡适同。
鲁迅开的《世说新语》,梁启超开的书目里有。
鲁迅开的《论衡》,胡适开的书目里有,梁启超开的书目里也有。
鲁迅开的《抱朴子》,胡适开的书目里有,梁启超开的书目里也有。
也就是说,鲁迅开的书目,和胡梁二人开的书目,并无质的不同。公道地说,鲁迅开的书是很精辟的,针对性很强,很适合一个刚上大学中文系的学生的阅读量。而胡适的确实是太滥了,若说是针对广大青年学生,还是梁启超的好些,量不是很大,针对性也还不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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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真的反对读中国书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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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年必读书”应答中,我们只能说鲁迅的心态不是很正常,多多少少,有意气用事的成分。
这种事不能开了头,一开了头就没法收拾了。回过头来反省的可能很小,只会越来越往极端里走。没办法,人生就是这么复杂,这么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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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事件中的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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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胡适是说对了,那就是,因为陈西滢揭发了鲁迅学术著作中有抄袭的嫌疑,这让鲁迅与陈西滢结下死仇,也和现代评论派结下了死仇。现代评论派的一彪人马大都参加了新月社,鲁迅也就和新月社(新月派)结下了死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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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首先发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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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六年春天发生在北京文坛上的“闲话事件”,鲁迅并不是主力。
主力是他的弟弟周作人。其时兄弟已经失和,但在对付英美派上仍是同心协力的。
再大的事件,也多是由小事引起的。这次事件也不例外。闲话事件是由陈西滢在《现代评论》上发表的一篇《闲话》引起的。
陈是《现代评论》的编辑。从创刊起(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就在刊物上写一种随笔类的文章,很随意,当下有什么话题就说什么,没有当下的话题,就谈点往事,羼杂点朋友间的交往什么的。有时一篇之中分成三两段,一段谈一个话题。
最初还是有篇名的,比如创刊号上的就叫《“非列士第恩”》。“闲话”这个总括性的题名,也不是他先叫的。是张奚若先叫的。一九二五年四月十八日出版的第一卷第十九期上,首次出现《闲话》的篇名,署名奚若,就是张奚若。张接连写了三期,到第二十二期,同是《闲话》,署名就成了西滢。从此以后,这个总括性的题名,就成了一个栏目,由陈西滢独自写下去。每期也不再起什么题名,就直筒筒地叫《闲话》。
写了半年,越写越油了,过去还多谈时政,大概接受了鲁迅攻击的教训,尽量避开时政,写些较为轻松的东西,谈谈艺术啦,人性啦什么的。该出事的时候,还是要出事的,怎么避都避不开。一九二六年一月九日出版的《现代评论》第五十七期上,有篇《闲话》,是谈法国文学家法朗士的,后来出版《西滢闲话》时就改叫《法朗士先生的真相》。这是一篇专谈法朗士(France)轶事的文章,写得很滋润,也很风趣。比如谈法朗士的文字风格和他是怎样修改文章的:
法郎士的散文像水晶似的透明,像荷叶上露珠的皎洁,是近代公认为一时无两的。他的功夫可大了。孛封(Buffon)的名言“天才是无限的耐心”,法郎士虽然对白郎教授谈话的时候竭力的否认,他自己的作品就是极好的证据。他同孛崔生说他同雷南(Renan)一样,每篇文得改六七遍,才像他自己的作品。他说:“想像力我是没有的,耐心我可不是没有的。”“我很少得到灵感的助力。我的笔没有抒情的力量。它不会跳,只会慢慢的沿着道儿走。我也从不曾感到过工作的沉醉。我写东西是很困难的。”他写了一些东西便付印,付印后得校对五六道,先修改它的字句,再去掉一切多余的字句,然后他用剪子把所有的句子都剪破了,再好像玩着练耐心的玩意儿似的,把一句句的句子来配对,配好了又拆散,又找另外的匹配,单一节文章他就造起了三十遍。末了他喊道:“胜利了!收尾的句子现在变了开头的了。”
这样的话,自然引不起什么争论,别人一评论就出事了。
评论的是徐志摩。他在自己编的《晨报副刊》上写了篇《“闲话”引出来的闲话》。
一九二五年春天女师大风潮中的论战,徐志摩没赶上,他到欧洲去了。这年八月初才回到北京,不久又去南方,直到九月间才回来,一回来就接手办《晨报副刊》。一九二六年一月九日刊载西滢《闲话》的《现代评论》出版,一月十三日的《晨报副刊》上,他的文章就登出来了。
这篇文章得细细分析。一起首先说:
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五十七期的“闲话”里写了一篇可羡慕的妩媚的文章。上帝保佑他以后只说闲话,不再管闲事!这回他写法郎士:一篇写照的文章。一个人容易把自己太看重了。西滢是个傻子;他妄想在不经心的闲话里主持事理的公道,人情的准则。他想用讥讽的冰屑刺灭时代的狂热。那是不可能的。他那武器的分量太小,火烧的力量太大。那还不是危险,就他自己说,单这白费劲。危险是在他自己,看来是一堆冰屑,在不知不觉间,也会叫火焰给灼热了。最近他讨论时事的冰块已经关不住它那内蕴或外染的热气——至少我有这样感觉。冰水化成了沸液,可不是玩,我暗暗的着急。
应当说,“他妄想在不经心的闲话里主持事理的公道”这样的话,是讽刺鲁迅的。还有一段,也大可考究。是这样的:
西滢的法郎士实在讲得不坏。你看完了他的文章,就比是吃了一个檀香橄榄,口里清齐齐甜迷迷的尝不尽的余甘。法郎士文章的妩媚就在此。卡莱尔一类文章所以不耐咬嚼,正为它们的味道刚是反面,上口是浓烈的,却没有回味,或者,如其有,是油膏的,腻烦的,像是多吃了肥肉。西滢分明是私淑法郎士的,也不止写文章一件事——除了他对女性的态度,那是太忠贞了,几乎叫你联想到中世纪修道院里穿长袍喂鸽子的法兰西派的“兄弟”们。法郎士的批评,我猜想,至少是不长进!
这一段的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后面再说。
徐志摩的文章是十三日刊出的,想来周作人当天或第二天就看到了。据《周作人日记》载,这几天他有点发热,十七日“上午不睡写小文”。这篇小文便是后来刊出的《闲话的闲话之闲话》。写好后便寄给徐志摩,附信说让他看看,“要登也可以”。
十八日这天,徐志摩出城到清华去了,晚上回来正愁下一期的稿子,见了周作人寄来的文章,“好不叫我开心:别说这是骂别人的,就是直截痛快骂我自己的,我也舍不得放它回去,也许更舍不得了”。于是当晚便将稿子编起。当然,他也意识到自己的文章惹下了祸,同时写了篇《再添几句闲话的闲话乘便妄想解围》,与周作人的文章,一起在一月二十日的《晨报副刊》上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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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首先发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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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周作人的文章,先说徐志摩的文章。
徐在文章中,首先承认了自己的孟浪。
他检讨自己那篇《“闲话”引出来的闲话》中的过失。外国作家中,他也很喜欢法郎士,去年十二月,曾写过一篇《法郎士的牙慧》,载十二月三十日《晨报副刊》。说是去年,不过是十几天以前的事。那天晚上,为下一期刊物凑稿子时,“本想再拾一点法郎士的牙慧的”,碰巧前一天晚上,临睡时看了西滢那篇谈法郎士的《闲话》,“实在佩服他写得干净,玲巧,也不知怎的念头一转弯,涂成了一篇‘西滢颂’”。当晚发了稿就睡,心里也没什么“低哆”。第二天起来才想起,昨晚写的文章中,至少有一句话是不妥当的。
哪一句呢,就是“唯一的动机是怜悯”这句。他觉得,拿这句话给法郎士,不免遭到“此话怎讲”的责问,若说西滢,那简直有些挖苦了。再下一天,北大同事江绍原,也挑他这个毛病,“那实在是骈文的流毒,你仔细看看全句就知道”。
现在我们来看看,江绍原指出的,可真的是徐志摩写文章的毛病?徐文中这句话是:“他还是他的冷静,搅不混的清澈,推不动的稳固,他唯一的标准是理性,唯一的动机是怜悯。”这里,实则关系到中国文人写文章的一个内在规律。汉语写作,要想文辞优美,句子舒畅,一个不二法门便是对仗,词的对仗,句子的对仗。句子的对仗,就是骈体。像徐文中的这句话,就有两个对仗的句子。一个是“搅不混的清澈,推不动的稳固”,一个是“唯一的标准是理性,唯一的动机是怜悯”。会写文章的人,都免不了这个毛病。不是毛病,而是深谙汉语句子的规律。对仗本身没错,只看你对得好与不好。深谙汉语这个规律的人,有时也就免不了凑句子,这就是以辞害意了。应当说,徐志摩这两个对仗句子,都还是不错的。前一个尤其好。后一个,就是徐志摩自己说的,有点勉强。不是说句子不好,句子是好的,只是他觉得,这样的话用在法郎士身上不那么恰当,用在陈西滢身上就更不恰当了。可惜他第二天起来,只是那样想了想,若是要改还是来得及的。到再一天江绍原提出来时,已不可更改了,刊物已印出来了。
再就是,他的文章中说陈西滢对女性的忠贞,并无别的什么深意,“我也只想起他平时我眼见与女性周旋的神情,压根儿也没想起女师大一类的关系”。
这是徐志摩的自责。应当相信,还是真诚的。他承认自己对西滢的评价有不妥之处,但不明白周作人为何会生这么大的气。
现在再来看看,陈西滢的这篇文章,还有徐志摩对陈西滢的评价,怎就一下子引起了周作人的反感。
周作人的文章,起因于徐志摩对陈西滢的夸奖,却无意跟徐志摩纠缠,仅只说:“徐志摩先生是超然派的人物,是专门学文学的,自然很可靠了,我们理当洗耳恭听,好知道那闲话的真价值”。几句话带过,便气势汹汹地扑向陈西滢:
现在中国男子最缺乏的实在是那种中古式的对于女性之忠贞……忠贞于一个人的男子自然也有,然而对于女性我恐怕大都是一种犬儒态度罢。结果是笔头口头糟蹋了天下的女性,而自己的爱妻或情人其实也就糟蹋在里头。我知道北京有两位新文化新文学的名人名教授,因为愤女师大前途之棘,先章士钊,后杨荫榆而扬言于众曰:“现在的女学生都可以叫局。”这两位名人是谁,这里也不必说,反正是学者绅士罢了。其实这种人也还多,并不止这两位,我虽不是绅士,却觉得多讲他们龌龊的言行也有污纸笔,不想说出来了。总之许多所谓绅士压根儿就没有一点人气,还亏他们怡然自居于正人之列。容我讲句粗野的话,即使这些东西是我的娘舅,我也不认他是一个人。像陈先生那样真是忠贞于女性的人,不知道对于这些东西将取什么态度:讥讽呢,容忍呢?哈,哈哈。
周作人是个平和的人,平日为文,雍容有度,偶尔来点小幽默,也很少伤及对方的情面。像这样火气冲天,尖刻狠毒的文字,在周氏的文集中,可说是仅有的一篇。“现在的女学生都可以叫局”,等于说现在的女学生都是娼妓,暗示陈西滢说过这样的话,身为大学教授,说这样的话还叫人吗!
是什么使周作人这样恼羞成怒呢,对世事的愤慨么?几个月前北洋政府教育当局迫害学生,他也没发这么大的火。是忌恨这班留学西洋的同行么?以他在文坛的地位,以彼此的年龄(他四十一岁,陈三十岁),似乎也犯不着。再就是,他和陈西滢两人,虽在女师大风潮中处于对立的地位,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冲突。此前一直相处的不错,互有借重,也还融洽。如此怒目相向,重拳出击,从人之常情上说,就有些乖张了。不管陈说没说过这样的话,周在这里说出来,都让人有卑劣乃至下流的感觉。
话又说回来,既然这样说了,总有他非说不可的道理。
会不会是别的什么东西,触到了周作人的痛处?
陈西滢的文章专谈法郎士,没有说别的,那就得在徐志摩的文章里找了。果然有。且看这几句:
好容易他有了觉悟,他也不来多管闲事了。这,我们得记下,也是“国民革命”成绩的一斑。“阿哥”,他的妹妹一天对他求告,“你不要再做文章得罪人家了,好不好?回头人家来烧我们的家,怎么好?”“你趁早把你自己的东西”,闲话先生回答说,“点清了开一个单子给我,省得出了事情以后你倒来问我阿哥报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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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首先发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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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好多人看了不会明白,以为不过是为了将文章做足,涉笔成趣,加以渲染,才来了这么两句嗲里嗲气的话。不是这么回事。这些话都是确有所指的,极有可能确有其事。一是,去年的女师大风潮中,真的发生过学生焚烧章士钊公馆,并使图书受到损失的事。这样,“回头人家来烧我们的家”就不能当作是玩笑话了。二是,这些日子,陈西滢的身边,确有这么一位阿妹。这便是燕京大学英文系学生,正与北大英文系主任陈西滢热恋着的凌叔华。徐和两人都是好朋友。凌和陈说这样的话,陈会告诉徐,或许就是当着徐的面说的。热恋中的情人,阿哥阿妹的叫叫不是什么稀罕事。
症结就在这里。也只能在这里。
事件正在进行中,该说话的人反而不便说什么,只能一任事件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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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西滢紧追不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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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西滢也不会想到事情出在徐志摩的这段话上,只当是周作人对他有多大成见似的,便写信给周作人,要个说法。信是一月二十日写的,全信如下:
岂明先生:先生今天在晨副骂我的文章里,又说起“北京有两位新文化新文学的名人名教授,扬言于众曰,现在的女学生都可以叫局。”这话先生说了不止一次了,何以好像每次都在骂我的文章里,而且语气里很带些阴险的暗示。因此,我虽然配不上称新文化新文学的名人名教授,也未免要同其余的读者一样,有些疑心先生骂的有我在里面,虽然我又拿不着把柄。先生们的文章里常有“放冷箭”,“卑劣”一类的口头禅,大约在这种地方总可以应用了吧?先生兄弟两位捏造的事实,传布的“流言”,本来已经说不胜说,多一个少一个也不打紧。可是一个被骂的人总情愿知道人家骂他的是什么。所以,如果先生还有半分人气,请先生清清楚楚回我两句话:(1)我是不是在先生所说的两位人里面?(2)如果有我在内,我在什么地方,对谁扬言了来?陈源,一月二十日。
周作人是个很自负的人,此时认为自己胜券在握,丢人败兴的只会是陈西滢这个黄口小儿。第二天就写了回信。
通伯先生:来示敬悉,承问两项,奉答如左。
㈠先生在不在那两位名人里边,只请先生自省一下,记得说过那句话没有,就自然知道。这第一项我答得如此含胡,因为㈡那句话我是间接听来的,如要发表说话人的名字,必须要得那位中间的见证的允许。所以请再等我两三天,俟问过那位之后,再当明白奉答。至于捏造先生的事实,则吾岂敢。一月二十一日,周作人。
意思是只要一问清了,就有你的好看。当天或是第二天,他便跟中间见证的那个人见了面,订正一番。见证的人叫张凤举,也是北大的教授。要么是张凤举说的情况不是那么回事,比如这话不是陈所说,而是陈转述之类,要么是张凤举和陈西滢的关系也不错,不愿做这种证人,反正是周作人觉得自己是孟浪了些。二十二日又给陈西滢写了一信:
通伯先生:前日所说声言女学生可以叫局的两个人,现经查考,并无先生在内,特此奉复。一月二十二日,周作人。
大概意识到,这样的回答陈西滢绝不会善罢甘休,不如预作逃循之计,便将此事写了篇小文章,叫《陈源先生的来信》,在他们的同仁刊物《语丝》发表。二月一日刊出。先说,前些天见《晨报副刊》上徐志摩先生的一篇《“闲话”引出来的闲话》,夸奖陈西滢先生的态度神似法郎士,他不免有点怀疑,觉得不很像,便另写了一篇《闲话的闲话之闲话》。因为牵涉着徐先生,所以在发表之前先寄给一看,却被徐“绑住”了,在《晨报副刊》上登出来了。这倒也没有什么要紧,他反正是预备发表的,到了第二天便接到陈西滢先生这样一封信。接下来引用了陈信的全文。然后又说,他当初听人家传说过叫局的话,都是绅士与学者,现经陈先生来查问,他便再去调查,得到的结果是这样的:
一个A君,我们间接从B君听来的,但B君现在往欧洲去了,无从再去问他。一个X君,C君听D君转述他的话,但可惜X君的真姓名C君说已经记不起了。A君与陈源先生是别一个人,X君的姓名虽然忘记,惟据C君说也不是陈先生。所以我就于二十二日写一封信给陈先生,告诉他在所说的两个人里面查得并没有他。至于他别的话我觉得无反唇相稽之必要。
这种小把戏怎么可能蒙混过关呢。
陈西滢很快查明这话是张凤举传给周作人的,或者干脆就是他想起了那天说这话时,在场的只有张凤举跟周作人要好,肯定是张传过去的。不管怎样,现在留下的文字是,在接到周作人信的同一天,陈西滢给张凤举写了封信。
先说了周作人屡次骂他说过那句话,今天来了封信,虽说不是指他,但那口气分明还是指他,且无任何道歉的表示。不过是不愿连累见证人罢了。他想起来了,女学生可以叫局这句话,他是听过的,不光听过,还听过两次。一次A君说时,只有他一个人在场,现在不用提。再一次是B君说的,在西山卧佛寺,在场的有先生和丁西林,还有他。这样要是周作人先生没有捏造,那么周所指的想来是这一次了,既是这样,张先生你当然是所说的见证人了。接下来说那天谈话的情景和他的看法:
B君说起了这话,我说我也听A君说过,不过这是叫人不能相信的。B君说他的朋友亲自看见的,某饭店就可以代叫。我说,要有,也是私娼假冒女学生的名字罢了。大家讨论一会之后,我说除非B君的朋友托某饭店叫一个来,让我们考她一考,证明她是女学生,我总不能信。先生和西林似乎也是差不多这样的意见,先生记得吧?
总之,这一晚我们都是立于怀疑者的地位。就是B君,他也并没有怎样的肯定。至少,他说的不过是“有些女学生可以”,断不是“女学生都可以”。他也不过对两三位朋友在闲谈时偶然说起,并没有“扬言于众”。要是偶然说起就是“扬言于众”,那么先生转述这话给周先生时——姑且假定这话是先生转述给周先生的——先生也是“扬言于众”了。据我所知道,“扬言于众”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周先生自己,他一次两次三次的在报纸上宣传着;说“女学生都可以叫局”的也只有一个人,那也就是周先生自己,有《晨报副刊》为证。并且B君与“新文化新文学”丝毫无涉,周先生自己倒又是“新文化新文学的名人名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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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西滢紧追不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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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举接到信之后,知道事情闹大了,他跟这两个人的关系都不错,谁也不愿得罪,只好马上过陈西滢这边一趟,推心置腹地跟陈谈了一通。回信,还是要写的,不写陈西滢这边不会答应。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回一封短信:
我们昨天的谈话我已经告诉周岂明先生了。你要我回你一封信。想来想去,我别无他话可说,要说的全对你说了。不过我要向你道歉,因为这次事完全是我误传的结果,与别人绝不相干。你的原信送还,请检收。张凤举,二六,一,二五。
现在轮到陈西滢反击了。他将自己给张凤举的信,和张凤举的回信,一并差人送给周作人。并且说,昨天张凤举来的时候,带来了你给他的第二封信,说你起先相信这话是我陈西滢说的,现在知道自己错了。张凤举也不承认他说过有什么人“扬言于众”,或是什么人说“女学生都可以叫局”。我当时就要写信给你,张凤举劝我等两天,他愿意把这意思转达给你,我也答应了。现在他的回信既然没有提起先生的答复,想来他是失败了。所以我不得不写这封信,再对先生进一忠告。主要有这么几句:
先生因为不高兴我,就相信而且就竭力的传布无论什么人毁谤我的话,甚而至于人家并没有说我,先生却因为自己要那样想,便以为人家说的是我——这不过是代先生曲为宽恕的话——就据为事实骂起人来,那是不是“传布流言”?
明明并没有什么人扬言于众曰“现在的女学生都可以叫局”,而先生因为要故入人罪,硬说有人“扬言于众”,而且“扬言”的是“女学生都可以叫局”,那是不是“捏造事实”?
先生这一次的“放冷箭”,“传布流言”,和“捏造事实”的“结果是笔头口头糟蹋了天下的女性,而自己的爱妻或情人其实也就糟蹋在里头”,诚如先生所说。可惜“糟蹋了天下的女性”者,正是先生自己,而且只有先生一个人。
先生自己又说过,这样糟蹋女性的人“压根儿就没有一点人气……即使这些东西是”先生“的娘舅”先生“也不认他是一个人”。现在既然证明了“糟蹋了天下的女性”的正是先生自己,先生应当很郑重的向“天下的女性”谢罪,就不说向被诬蔑的人道谦。要不然,先生真不愧为“娘舅”的“外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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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叔华暗中求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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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作人与陈西滢唇枪舌剑地论争着的时候,有一个端庄俏丽的女子正默默地注视着事态的发展,她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可对谁都说不出口。她祈祷这一切快快过去,同时也知道,真到了必要的时分,该她出马的时候她必须出马。
她就是前面提到的凌叔华小姐。
此事为什么会与凌叔华这个小女子有关?
这,外人就不知道了。
凌叔华当时已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小说家了。但这名气的最初的获得,却是得益于周作人的提携。她的最早的两篇小说,是周作人介绍给孙伏园,在《晨报副刊》上发表的。
凌叔华在燕京大学上学期间,跟周作人来往很密切。周作人是北京大学的教授,同时在燕京大学兼课。凌叔华在燕大先上的是动物学系,后来爱上文学,要转到外文系。转系要加一门副修的外语,凌叔华少年时在日本待过,有一定基础,想以日语作为副修的外语。当年燕大尚无日文科,凌叔华求周作人辅导,周作人非常痛快地答应了。周作人素来是很小气的,但对这位女弟子一点也不小气,辅导期间赠她三四尺高的日文书。这恩情,周作人不会忘记,凌叔华也不应当忘记。
至于凌叔华后来跟陈西滢相恋,相恋后跟周作人没什么来往,周作人是能够理解的。毕竟陈西滢是北大英文系的主任,留英归来的博士,又是风华正茂的年纪,而他,只能算个老留日学生,且已四十出头年纪。不来往可以,若是恶语相加那就不行了。
前一年十一月,女师大风潮中,学生曾冲进章士钊的公馆,烧毁了部分书籍。女师大风潮,出面支持的教师虽说不少,影响最大的还要数周家兄弟。当年外界就有流言,说章士钊免了鲁迅的职,周家兄弟遂唆使学生烧毁了章士钊的公馆。
“你不要再做文章得罪人家了,好不好?回头人家来烧我们的家,怎么好?”若凌叔华真说了这样的话,等于是在讥刺周作人(虽说是无意的),等于是在自己情人面前挖苦过去的老师。说得严重点,这就是背叛师门,恩将仇报了。
真要这样,也就难怪周作人要恼羞成怒,要写文章予以还击了。
这还击的力度是很大的,也是十分恶毒的。等于是明告凌叔华,你挖苦我吗,那就看看你的情人是个什么东西!他说“现在的女学生都可以叫局”,他不知叫过多少次局了,玩弄过多少女学生了,你不过是个刚走出校门的女学生,怎么会和这样的伪君子,这样的衣冠禽兽走到一起呢?
接着前面的说。经过一番往还,周作人自知理屈,收回了这句话,并致信陈西滢说:“前日所说声言女学生可以叫局的两个人,现经查考,并无先生在内”。
话是这样说了,周作人的气并没有消。就是从说话的口气上,也能听出,是无奈的,并没有饶恕了对手。一有机会,他还会杀上前去的。
一月三十日,陈西滢经与周作人、张凤举等人查证,证实自己没有说过那样的话之后,将所有来往信件在《晨报副刊》上全部刊出。计有:
(一)西滢致岂明(即周作人教授)
(二)岂明致西滢
(三)岂明致西滢
(四)西滢致凤举
(五)凤举致西滢
(六)西滢致岂明
(七)凤举致西滢
(八)西滢致凤举
(九)西滢致志摩
附录:西滢致半农(即刘复博士)、半农致西滢、西滢致半农
以上总共是十二封来往书信,总题为《闲话的闲话之闲话引出来的几封信》。徐志摩在前面加了按语,题为《关于下面一束通信告读者们》。
这一期的《晨报副刊》,时人称作“攻周专号”。
所谓的“攻周”,不独是周作人,连周树人即鲁迅也包括进来了。
周家兄弟一定会做出强烈的反应。这是谁都知道的。一场大战马上就要开始。
周作人果然很快做出反应。
一月三十日,见到这期《晨报副刊》的当天,周作人立即致信徐志摩,仍巧言狡辩,没有一点悔过的意思。信中说:他在《语丝》六十四期发表陈西滢先生的来信,声明那两个说女学生可以叫局的人里没有陈在内。但是陈先生不相信,说他捏造事实,为说真话起见,也愿意遵教订正如下:
一,那两个人并不“扬言于众”,也未必说“都”,大约只是对了他们朋友说女学生可以叫局,随后就传了出来,虽然照字义说来他对了三个朋友说那也就可以说“众”。
二,A先生说这话是在一九二三年,与女师大风潮无关,他所指的或者是山东某地的情形,听说当时京报上还曾有记述。
三,X君是谁,这问题,我仍旧还是信用C君后来告诉我的话,说忘记了,但不是陈源先生。我还想追加一句,替别的朋友表明:这也不是现代评论社的别的各位。
至于陈先生说我传布这个流言,侮辱中国女性,大有非谢罪不可之势,我觉得别无回答之必要,因为陈先生没有质问的权力。杨荫榆章士钊那样乱说的时候,陈先生在哪里?
此信在二月三日《晨报副刊》上刊出,名为《关于闲话事件的订正》。徐志摩把它放在最后一页一个偏僻的角落。毕竟这是徐志摩办的报刊,他有权做这样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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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叔华暗中求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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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三十一日,周作人又一连致徐志摩两信,继续实施他的色厉内荏的反击计划。周作人可以暗中向张凤举承认错误,绝不会公开向陈西滢之流承认一点错误。这是他的尊严,也是他的底线。他也不愁没有他的理由。一个老留日学生,怎能败于一个新来的英国留学生的手下?这是上午的事。
虽没有可靠的文字记载,我们可以想像,一直在陈西滢身边,与徐志摩来往也很频繁的凌叔华,一定在关注着事件的发展。这些信息,随时可以知道。
她不会不知道周作人的这股子气,是冲着谁来的。
她未必不想插手,只是苦于没有机会。一面是自己的业师,一面是自己的情人,这苦衷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值得同情的。一个年轻女子的幽怨,分外让人爱怜。
正好这时发生了一种传闻,是关于凌与陈的婚约问题的。有人在文章中约略提及。既然已牵涉到自己,凌叔华就可以说话了,便给周作人去信,请求不要把她拉在里面。说的是一件具体的事,也可以说是为的整个事件。根子在自己身上,只有自己出面认错,才能平息这位心胸狭窄的业师的怒火。
下午凌叔华的信到了。《周作人日记》载:“下午品青、小峰来,五时玄同来,十一时去。得凌女士函。”
事情马上就起了变化。周作人不反击了。当即给徐志摩去了本日的第三封信。想来这些信,都是派仆人送过去的。不然不会一日之间三发其信。徐志摩在回信中说:
对不起,今天忙了一整天,直到此刻接到你第三函才有功夫答复……关于这场笔战的事情,我今天与平伯、绍原、今甫诸君谈了,我们都认为有从此息争的必要。拟由两面的朋友出来劝和,过去的当是过去的,从此大家合力来对付我们的真正的敌人,省得闹这无谓的口舌,倒叫俗人笑话。我已经十三分的懊怅。前晚不该付印那一大束通信,但如今我非常的欣喜,因为老兄竟能持此温和的态度……你那个《订正》我以为也没必要了。现在就问你的意见,如其可以不发表,我就替你扯了如何?(虞坤林编《志摩的信》第243页)
徐志摩还是太不更世事,周作人的信岂是可以随便扯了的。明明一连去了两信,其中一信还是《订正》(此《订正》二月三日刊出),怎么突然又去信讲和呢。此中情由,徐志摩是绝不会清楚的,只有周作人和凌叔华两人知晓。
周作人回了凌叔华的信没有?
回了。《周作人日记》:“二月一日,上午寄凌女士函。”
信上怎样说的?
直到晚年(一九六三年),才在《几封信的回忆》一文中说了信的内容:
我只好复信说,我写文章一向很注意,决不涉及这些,但是别人的文章我就不好负责,因为我不是全权的编辑,许多《语丝》同人的文字我是不便加以增减的。(《饭后随笔》下册第254—255页)
翻检周作人后来的文章,火气确实小了,也确实没有提及凌叔华。既然弟子向自己求情了,他还是很给面子的。周作人毕竟是个怜香惜玉的人。事实上,他也知道他发的是无名之火,火气一出,也就没事了。几乎可以说,凌叔华的信一到周作人的手里,这场由闲话引起的纠纷中,关于“现在的女学生都可以叫局”这一部分,就消弭于无形,不再对陈西滢的人格造成什么伤害,反而变成了周作人是不是真的无耻的讨论了。这样周作人只有辩白之力,而无反驳之功了。
周作人可以没事,鲁迅是不会没事的。
这也是因为,陈西滢虽然与周作人起了这么大的争论,但他总觉得,周作人还是个可以相处的人,只是误信谗言才发了这么大的火。于是在《西滢致志摩》一信中,说了几句可以原谅之类的话,就轻轻地把周作人放过,而将批评的利刃向鲁迅甩了过去。开头的两段是这样的:
前面几封信里说起了周岂明先生的令兄,鲁迅,即教育部佥事周树人先生的名字。这里似乎不能不提一提。其实,我把他们一口气说了,真有些冤枉了我们的岂明先生。他与他的令兄比较起来,真是小巫遇见了大巫。有人说,他们兄弟俩都有他们贵乡绍兴的刑名师爷的脾气。这话,岂明先生自己也好像曾有部分的承认。不过,我们得分别,一位是没有做过官的刑名师爷,一位是做了十几年官的刑名师爷。
鲁迅先生一下笔就想构陷人家罪状。他不是减,就是加,不是断章取义,便是捏造事实。他是中国“思想界的权威者”,轻易得罪不得的。我既然说了这两句话,不能不拿些证据来。可是他的文章,我看过了就放进了应该去的地方——说句体己话,我觉得它们就不应该从那里出来——手边却没有。只好随便举一两个例吧。好在他的每篇文章都可以做很好的证据,要是你要看的话。
陈西滢竟敢说这样的话,怎能叫鲁迅袖手不语?
闲话事件后来的发展,几乎是鲁迅独自一人在不依不饶地抗争,也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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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剽窃”的辩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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