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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史分卷《元代史》

_4 史仲文(现代)
  在元代,贵族们也以经营手工业之途,达到"网大利"的目的。但他们掌握手工业作坊主要通过赐予获得。元朝诸王分地中的手工业也拥有大批工匠。有的贵族还包冶官矿。除贵族外,元代的一般官吏也有许多兼营手工业。他们掌握手工业的作坊或工作区有的是从皇帝赏赐途径获得的。不少官吏世宦之家多经营家庭手工业。元时寺院大都经营手工业,其经营范围也相当广,包括制茶手工业、农产品加工业、冶炼业。这些寺院的手工业产业一般由朝廷专设机构管理。但又有一些大寺名刹之主感到财产归朝廷管不便于自己支配,于是上奏朝廷让朝廷授权由本寺独立经营,"恒产悉归于寺。"从这种情况可以看出其时寺院手工业主权势极大。元时权势之家、寺院高僧在经营手工业生产过程中,常从小生产者那里低价索取原料,或通过徭役无偿剥削劳动力,取得暴利。在元代,工作于官府、官吏贵族私家和寺院手工业作坊的工匠们为了抵制各种剥削,不断采取多种形式的反抗活动。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故意降低产品质量、逃亡、怠工、武装斗争。从总体上看,元代上述各类型手工业的发展为元朝国内商业及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广阔前景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元代军事手工业的发展,在我国军事手工业史上占有突出地位,盛况空前。元代军事手工业主要与官府手工业相联,或者说它是官府手工业的特殊分支。但它也夹杂于民间手工业、官吏贵族私营手工业之中,甚至有时也包含于寺院手工业之中。考兵器制造之史,南宋、辽、金都于此有过重要成就,但不及元朝成就卓越。元时古籍《黑鞑事略》的作者徐霆对元代军事手工业经济发展过程有过描述。他说:"霆尝考之:鞑人始初草昧,百工之事无一而有。其国除孳畜外,更何所产。其人椎朴,安有所能,止用白木为鞍,桥以羊皮,。。亦刳木为之,箭镞则以骨,无以得铁。后来灭回回,始有物产,始有工匠,始有器械。盖回回百工技艺极精,攻城之具尤精。后灭金虏,百工之事于是大备"(《黑鞑事略》)。南宋人徐霆言蒙古帝国占领中亚、灭掉南方金国后军工大有发展是符合历史记录的。而言在此之前蒙古没有军事手工业,甚至没有一般手工业则是荒唐的,极不符合蒙古高原悠久的军事手工业历史实际。蒙古人的祖先从深山密林向西进入斡难河草原前就知冶铁,化铁出山,懂得使用炼铁用的巨型鼓风箱。成吉思汗西征前,帐前本族将臣中就有铁匠出身的者勒玛。蒙古高原上最早出现的草原大帝国匈奴的工匠就能制造一流铁刀,名扬中原,汉地人以能购得一口匈奴名刀为荣。蒙古族自古以来就以善造高轮大战车闻名。柔然大帝国时代蒙古部落战车如云。成吉思汗手下大将速别额台西征时其劲旅就叫"铁车军",其铁车军横穿欧亚,被侵国家贵族军队望风而逃,显示了其部队装备的精良。闻名于世的古蒙古史巨著《蒙古秘史》写车之笔多达20 处。其时蒙古族中显赫高贵的妇女皆乘坐质量优秀的"黑车子"。蒙古人能做可载宽达30 英尺大帐幕、用22 头大牛拉行的特大型帅车,其车轴之大犹如一条船的桅杆。一个富有的蒙古人拥有一二百辆放置细软的车,有的车载重四五千斤。成吉思汗时代的扎剌亦儿部落还是蒙古民族中的一个小部落,但《蒙兀儿史记》记载,就是这样一个小部落都以"千车为营,都七十营"。这就是说这样一个小部落都拥有战车7 万辆,比之中原千乘之君、万乘之君将若何?在春秋时期,万乘之君就是一个赫然大国的国君了。而成吉思汗还没有占领中亚、南吞金国部分地区之前,蒙古族一个小部有7 万军。其时,蒙古族地区因西边不与花刺子模交往,南又有金国之封锁,其境内谈不上有回回手工巧匠,也不会有女真、契丹、汉族手工业技工。所以,这些战车当然是蒙古工匠亲手所造。可见,即使是在元初,蒙古军队的军事手工业也是颇有规模的。成吉思汗的部队也并不像徐霆所言是无工匠、无器械,只有木棍骨箭、不知铁为何物的原始装备师。如果成吉思汗的部队装备真像徐氏所说那样原始低劣,即使成吉思汗兵家谋略再神奇也不会有驰骋万里、拉枯摧朽的战果,他本人也不会获中世纪世界最大兵圣的称号。因为任何神妙的兵家韬略见效都是有条件的,其中军队装备是最重要的物质条件。至于到了元世祖统一全国之日,元朝的军事手工业更加发展,奇果叠现,位居其时世界之首。忽必烈时代的官府手工业作坊中各族杰出的军器工匠和设计师如云,产品多种多样。既有其时兵器的一般产品,又有尖端产品。这些兵器工匠、设计师和他们生产出的产品统一由中央设置的武备寺任选、掌储和分配。可以说,武备寺是元中央政府中管理军事手工业生产的专门中枢机构。武备寺管辖的局院较大者多达几十且遍布全国。各局院主管官吏官品高者正五品、低者从七品不等。其中仅大同路军器人匠提举司就管辖数州数县的军器制造局。武备寺所属寿武库制衣甲,利器库制兵械,胜广库掌外路各局。外路除江南地区不设兵器局外,北方各大城皆设军器人匠提举司或兵器局。在漠南上都地区的白局子和千户寨、松州的五指崖和胜和等地都有军用冶铸手工业(《元史》卷八九《百官志》五)。元代军事手工业不仅管理组织健全,而且发明创造很多。其中许多重要的新产品还普遍送入军队以做装备。如孙威发明了"蹄筋翎根铠",用箭射而不能穿;孙威之子孙拱又发明出了能张能合的"叠盾",这是中国制盾史上的新贡献;孙威之家可以说是元代兵器研究发明的专业户。火药火器在元朝军事活动中被普遍应用。南宋人的火炮、火箭、霹雳炮、火枪、小型炸弹等兵器研究成果,曾全部被元平宋大元帅伯颜的部队吸收利用,从而使元军在装备方面如虎添翼。周密《癸辛杂识》前集"炮祸"记载的至元十七年元朝在扬州的火器工场发生大爆炸事故的史料,被许多研究元代军事手工业生产的学者引用,并用其说明元季军工生产规模之巨。当时火药爆炸,火器场工作人员死亡100 多,附近居民有200 多家受难。可见这个军工厂规模不小。至元十年,元兵攻襄阳时,置炮于城东南隅,重150 斤。机发,声震天地,所击无不摧毁,入地7 尺。宋将吕文焕惧怕并以城降。说明元人生产的这种重型炮质量优秀、威力极大。这种重型火炮在破静江、潭州时和渡长江炮击南岸时都发挥了很显著的军事威力。在平南宋前,元军中的炮击技术主要由回回、蒙古炮兵掌握和传播。在元末至正二十年,达礼麻织理曾指挥火炮兵成功地击溃孛罗帖木儿的强大军队。由此足见,元代的炮兵装备直到元亡前仍较精良,它也说明元代军事手工业于某些方面虽至元亡之际还未衰。出土的元至正十一年造的铜炮是现在已经发现的世界上最早的大炮,元军作战时曾经使用过不同颜色的"灯球",浮升在空中作为军事活动的联络信号。说明其时军事手工业生产还涉及到了空中军事信息传递工具方面。由以上所引史料不难看出,元代军事手工业的成就是显著的,其发展是多元和全方位的。元代军事手工业的硕绩是中国古代军事手工业史上灿烂的一页。
  (七)农业经济农业,是元代社会经济的最重要的内容。关于此朝忽必烈统治时代的农业,我们将在后面介绍忽必烈国民经济管理思想模式时述及,这里则是简述整个元代农业的轮廓和成就。元朝各代之汗,无疑都是来自牧业民族。但其中多数人大体上都认为农业是其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认为发展农业对于稳固其统治有着极重要的作用。因此,他们都有各方面的细密的重农举措,只是相互间有重视程度上的差异。他们一般没有封建社会上半期入主中原的阿尔泰语系游牧民族个别帝王那种轻农的思想意识。正因为如此,有元一代的农业受到了政府多方位的重视。但也必须指出,在若干昏君执政时代,元代的农业也曾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
  生产工具的改进是元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劳动人民在不断的生产实践中改进和创造了各种农耕生产工具,提高了生产效率。因此,在元代"所耕田数,日复兼备"(参见王祯《农书》卷十三)。各种优良农具的发明推广,大大减轻了农民的除草、疏泥等费时费力的劳动。在元代,镰刀的种类增加,发明了收荞麦的推镰等。播种的生产工具耧车在元代也有发展。不仅有两脚耧、四脚耧,而且又创造出既能耧种又能下粪的耧车,灵巧方便,省时省力。水利机械和灌溉工具也有很大改进。像水轮、水转连磨等比起前代更为先进完备。关于元代农业生产工具革新进步的情况,元季大农学家王祯于其传世名作《农书》中叙述极细。我们在前面介绍元代经济科技时也曾从另一角度说到。总之,元代农业科技的飞跃为元代农业的长足进步开辟了广阔前景。这种局面的出现首先与元代广大农区人民的努力相关,但也与元朝政府重视农业发展的开明豁达的政策有极重要关系。元朝多数帝王重视农业科学的思想和政策,比起之前中原各朝多数帝王视科技为奇技淫巧的观念,其进步性是显而易见的。它为封建社会后期中国农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应该说,这是没有抑末传统思维的阿尔泰语系游牧民族对中国农业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
  元朝多数帝王认为"农桑"是"急务"。这种开明政策与其时广大劳动人民的辛勤劳动的结合,使元朝的农业经济有了恢复,并在这个基础上有了重大发展。由于元代统治者发展农业的举措于基本方面深得要领,本来由于战乱落后于南方的故金地区农业有些地区超过南方。在北方出现了"民间垦辟种艺之业,增前数倍"的景象(王磐:《农桑辑要序》)。在陕西地区,元初开辟了6000 多顷屯田,庄稼满野,五谷丰登;关中的麦子很受人们喜爱,名扬天下;河北地区农业生产不断发展,出现了仓廪丰实的景象;山东、河南地区土地得到了进一步开垦,使荒芜的土地变成了肥沃的良田。粮食产量不断增加。比如于元朝中期,国家收入税粮共1200 余万石,北方所出为520万石左右,其中河南259 万石,腹里地区220 余万石,陕西为为22 万余石,甘肃为6 万余石,辽阳为7 万余石。这些数字可以说明元时北方农业生产已经有了恢复,且有重大发展,对此不应怀疑。无论古今中外,军事角斗或较量的胜负,往往与较量双方的经济实力相关。至元间,蒙古巴邻部人、忽必烈任命的平宋大元帅伯颜在奉使收江南时曾作诗二首。一首曰:"剑指青山山欲裂,马饮长江江欲竭。精兵百万下江南,干戈不染生灵血"。另一首曰:"一节高兮一节低,几回敲镫月中归。虽然三尺无刃刀,百万雄师属指挥"(见《元代少数民族诗选》,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1 年6 月第一次印刷)。这两首诗表达了元平宋大元帅指挥水陆千军南下江淮,尽取赵宋巢穴的军事威势。不过,这种军威如果没有元朝北方农业经济的恢复和重大发展,那么则是无从谈起的。伯颜正是借助于其时北方农业及其他经济之盛扬威于江淮、告捷于临安,成为名垂青史的一代少数民族军事统帅,深得世祖信任。伯颜大军南下取宋的战间军事后勤供给物资主要取之于北方农业经济,对此各朝史家公认,千古无异议。
  元朝南方的农业生产,在南宋时就比较发达。这主要是因为连年不断的大规模战争主要发生在北方,对南方破坏较少。还由于南方有更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气候、水利等条件;南方人民有悠久的水稻耕作经验;南方地区农田一年多熟、产量高于北方。但南方南宋政权有许多妨农害农之举。忽必烈灭南宋后,几乎尽革上述弊端,措施进步,成就突出。因此,南方农业生产在原有基础上又有了长足进步。史载元朝的江浙行省粮食产量最高,亩产稻谷通常在二、三石左右,有的高达五、六石。每年上缴的税粮要占全国税粮的1/3 还多些。南方的粮食大量北运。史载,元朝东南地区北运的粮食数量逐年增加。最多时达到350 多万石。元朝统治者于粮食供应方面依赖南方,虽至元末仍如此。元朝南方有足够的粮食供应北方,自然与南方耕作方面种种优越条件相关,但也与元廷对南方农区采取的优惠政策紧密相联。由此足见,元政府既重视北方农业,也重视南方农业。随着农业的发展,元朝的人口也不断增加。《元史·食货志》言:"终世祖之世,家富人足,天下为户凡一千一百六十三万二百八十一,为口凡五千三百六十五万四千三百三十七。"显而易见,这个人口数字比元初增加数量是无疑的。它从另一侧面说明,元代农业经济管理效益显著,实现了"户口增"的经济管理的目标。在元代农业管理的计划中,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有引人瞩目的位置。其中,棉花的种植法在元代得到了相当广泛的推广。至元二十六年(1289 年)元朝政府专门在浙东和江南、江东、湖广、福建等地设置"木棉提举司",提倡大力种植棉花,并把征收木棉列入国家的正式税收计划,按时向民征取。它说明棉花种植和纺织已遍及于民间。许多研究元史的专家认为,棉花于元代开始普遍种植,具有极重大的意义。国人从此改变了穿着麻衣的状况,进入了穿棉衣的时代。棉花的普遍种植,为纺织业的大规模发展奠定了基础。元时,除棉花以外西瓜、红花、蚕豆、亚麻等经济作物也被广为种植。可见,元代农业领域中经济作物的种植范围是十分广阔的。它有助于其时商品货币经济的深入发展。
  元代发展农业的主要措施有以下诸方面:在中央和地方设立劝农官和劝农机构;把"户口增、田野辟"作为考核地方官成绩的最重要的内容;禁止毁农田为牧地;健全农村村社基层组织;建立仓储制度,预防灾害。上述措施自忽必烈时代始逐渐完善。
  (八)经济交通对这方面内容在元盛世的详细情况,我们将在介绍世祖有关成就时作说明。在此,则对元时这方面总的情况进行介绍。众所周知,元朝疆域辽阔,交通十分发达。元朝政府除了建有以大都为中心的四通八达、机构完备的陆路驿站交通网外,还特别注意兴修水利,发展河运和海运。这是元代的漕运。元代发展漕运,首先加强对运河的疏浚和修建。当时的大都是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地理条件优越。但由于大都政府人员、军士、居民众多,因此当地的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不能满足要求,所以不得"不仰给于江南"(《元史》卷九三,《食货志》一)。不过,大都又"去江南极远"。隋时开凿的大运河在宋、金时早已淤塞不通。于是江南物资北运成了元代经济交流方面的大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元政府对运河进行了大规模的疏浚和整修。从杭州到大都的粮食及各种货物的运输可直通,加强了南北经济的交流也起到了巩固大一统局面的作用,百姓徭役负担也因此开始有所减轻。主要是减轻了陆路运输之苦。不过,大运河的开凿疏通表现出的上述优点毕竟还是有限的。由于大运河岸狭水浅,只能允许150 料的船只通航,这就影响了南北经济交流的规模。运河仍然满足不了大都的物资供应和商业繁荣的需求。为解决这一矛盾,元政府还开辟了南北海运线。其海上运输线大体上是这样的:由江苏太仓浏河入海,往北经黄海、渤海直达于天津,再转入大都。当然,这只是元朝主要海上经济运输线路。海运速度惊人,经济效益高。顺风时只要10 多天就可以到达。元时为海运特制的平底大船,大者容量惊人。海运线的出现表明元朝的经济交通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海运,保证了元大都的物资供应和商业繁荣;保证了国家的财政税收;更显著地减轻了百姓陆路运输的沉重徭役负担;又为外国海船去北方贸易提供了极大便利。当代元史专家黄时鉴谈到元海运成绩时指出,发达的元海道运输使"民无挽输之苦,国有储蓄之富"。15 世纪明中叶朝廷高官文渊阁大学士邱濬也曾明确指出元海运表现的显著经济效益,言元朝人南粮北运,"河漕视陆运之费省十三四,海运视陆运之费省什七八"(邱濬:《大学衍义补》)。邱濬是明中叶学识渊博的最重视经济问题研究的高官之一,他是在系统研究了历史文献后才发上述评价之语的。因此,邱濬之言是可信的。邱濬之后肯定元代海运成就的学者中,多数人都引用过他的这句评语。
  元代广大水手船工,积累了丰富的海运经验。为了便于记忆和传播,他们把宝贵的航行经验编成歌诀。《大元海运记》下《测候潮讯应验》记录了这些歌谣,主要内容分为四类:"潮泛--前月起水二十五,二十八日大汛至,次月初五是下岸,潮汛不曾差今古。次年初十是起水,十三大汛必然理,二十不逢下岸潮,只隔七日循环尔。风信--春后雪花落不止,四个月日有风水,六月十九彭祖忌。秋前十日水生,秋后十日亦须至。八月十八潮诞生,次日须宜预防避。白露前后风水生,白露后头亦未已。霜降时候须作信,此是阴阳一定理。九月二十七无风,十月初五决有矣。每月初三□若无,初四行船难指拟。如遇庚月不变更,来到壬癸亦须群。观象--日落生耳于南北,必起风雨莫疑惑。落日犹如糖饼红,无雨必须忌风伯。日没观色如胭脂,三日之中风作厄。若还接日有乌云,隔日必然风雨逼。乌云接日却露白,晴明天象便分得。对日有垢雨可期,不到已申要盈尺。雨后晚垢横在空,来日晴明期可克。北辰之下闪电光,三日之间事难测。大雨若无风水生,阴阳可以为定则。东南海门闪电光,五日之内云泼黑。纵然无雨不为奇,不作风水大便息。东北海门闪电光,三日须防云如织。否则风水必为忧,屡尝试验无差忒。行船--迟了一朝搭一汛,挫了一线隔一山。十日滩头坐,一日过九滩"。这些经验直到现在,许多内容还有用。它表明中国古代的微观经济管理思想的发展正在发生重要变化。这些变化是:开始更多地注重科学技术的利用;开始在官方和民间双向发展;开始从陆地向浩渺的海洋延伸;开始更多地综合利用各类型学科知识。
  元朝经济交通之盛不仅表现于上述方面,还表现在其时辐射全国、贯连欧亚、四通八达的驿站交通网建设上。有人说元时驿站交通不属于经济交通。此话有一些道理。因为此类交通始于成吉思汗,奠基于斡歌歹汗,在世祖朝达到了全方位的隆盛。驿站最初主要是用于军事,但是,有一点不可否认,随着全国统一战争的结束,这类交通线承担经济交流的情况日益突出。这种状况的出现与元统治者把战时经济管理体制逐步改变为和平时期经济管理体制相关。在元代,通过驿站交通线进行一般经济交流的记载并不缺乏。元时有些地区的陆路水路驿站还承担专运"番夷"贡物和"番夷"商贩奇货的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元时驿站交通建设也属于经济交通建设的范畴。元代经济交通之盛还表现在运输工具的种类增加、载量倍增、制造规模扩大诸方面。陆路交通工具有马、牛、羊、狗、车、轿;水陆交通工具有大小不等的各类船只,还有北方的羊皮船和南方的竹排船。北方阿尔泰语系诸族善造各类型车,质精而量多,对此已在本卷别处介绍。在元代,中国的造船业发展到了很高的水平,产品类型多样。当然,这些船只有一部分用于军事。不过,从历史记载看,元代船只用于一般经济交通的数量确实很大。下面仅举几例,足可证明。1293 年,忽必烈自上都返燕京(今北京)经积水潭,看到湖面"舳舻蔽水",当时京城无战事,这么多船显然是商船或漕船,而且是往返于京城和通州之间搞经济运输的。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成都时,看见河中商船"好像是海而不是船"。可见四川商业用船数量很大。元时荆州,据统计,每年经过的水上船只就有20 万艘,平均每天有600 艘左右。这还是一处水运线情况的统计。这种状况诚如一些著作家所言:"浩浩荆吴船,日夜行不已。"又据其他史书记载,至元十九年九月,忽必烈令"平滦。。扬州、隆兴、泉州共造大小船三千艘"(《元史》卷十二,《世祖纪》九)。同年十二月,总管罗璧、张暄等造平底船60 艘,运食46000 余石,由海道入京(《元史纪事本末》卷十二,《运漕》)。1283 年,江南、江西、湖广三省又造船2000艘,"于济州河运粮",这条史料也见于《元史纪事本末》。这仅是至元十九、二十两年间的造船数字,但已达五千多艘。这些船只多数专用于经济运输。在仁宗延祐元年进行了一次船运粮食的活动,"浙西平江路刘家港开洋一千六百五十三只,浙东庆元路烈港开洋一百四十七只"(《大元海运记》卷下《艘数装舶》条)。两处开洋1800 只。别处开洋船数还未计算。据统计,每次除运正粮外,还有白粳糯、香米和护送漕船的官吏军人所乘船及他们在途中所需粮食等生活必需品所用船只,加在一起总数在一万艘以上。可见,元时重要经济交通工具船只在漕粮运输中所发挥作用之大。由于元代在经济交通上需要大量的船这一重要工具,于是元廷在沿海地区建立了许多造船的工场,大者拥有工人数百名。史载,元时大海船多是泉州和广州船厂制造的,船上还有罗盘针用以指路。它表明了元代经济交通工具的先进程度。
  (九)少数民族经济元代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整个元代社会经济发展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元代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或规模,是以前任何一个朝代无法比拟的。元朝在许多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实现了有效的行政管理。这种有效的行政管理与有效的经济管理密不可分。元朝政府对各少数民族地区的有效经济管理,导致了这些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繁荣,从而更使其行政管理日益加强。这是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与交往的。元朝对各少数民族地区"皆赋役之,比于内地"。元朝对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管理有种种政策措施。如建立发展经济交通、征收赋税、通行宝钞、实行屯田、设置匠局、发展商业。
  从各种历史文献的记载可以看出,元朝政府无论是在蒙古族的摇篮岭北行省,还是在东北辽阳行省、西南云南行省及今新疆、西藏诸周边诸族居地,都编订了户籍,征派赋役。毫无疑问,这些举措一方面是为了对各族人民进行剥削,但在另一方面又促进了这些地方经济的发展,减轻了百姓的经济负担。辽阳、云南过去长期处于战乱,但于元朝较多时期处于和平环境,社会经济明显地开始稳定并得以发展。西藏地区原来十分混乱,"民不堪命",但元政府对西藏地区实行优惠的经济管理政策后经济得到了发展,社会秩序也较为安定。岭北和今新疆地区虽然长期受到了海都、笃哇叛乱的影响,屡遭战乱之害,但元廷控制地区的经济仍有重大发展。元朝政府完全平定北方、西北方诸王叛乱后,这两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岭北地区是元朝帝室的"祖宗根本之地",从成吉思汗到蒙哥在位的四朝,这里都是蒙古大帝国的政治中心。忽必烈定都幽燕之后才降为元朝一个普通的边区或行省。但有元一代,岭北行省一直被成吉思汗后裔诸汗重视。这种重视突出地体现于对其地经济发展的关心。元代岭北行省牧业之盛已在本书其他部分内容中说明。另外,元代岭北行省农业的发展也是空前的。元朝政府在这里发展了大规模的屯田事业,它为元帝国战胜西北和北方宗王军事叛乱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对此,欧洲、波斯史家都有记录,内容详尽。长春真人邱处机游记也有记录。岭北行省的和林、称海等地农业、手工业、商业更为兴旺。元末有人言"和林百年来生殖殷富埒内地"此话符合事实。在今天山南北和昆仑山北麓,有别失八里、斡端等重要城市,这些地方工商业繁荣、农业发达。今新疆的喀什(元时称可失合儿)有许多村庄,城中有优美的园林,还有葡萄园。这里还有发达的手工业,而且盛产棉花。从总体上看,岭北行省和今新疆地区商业都很发达。元时今新疆地区处于丝绸之路,欧洲、中亚、南亚的商人从陆路来中国经过这里。其时今新疆地区,中外商人络绎不绝,中外游客都赞叹其地商业的繁荣。岭北行省的商业,早期主要掌握在回回商人手里。于中、后期这种情况依然显著。直到明洪武之初,明悍将蓝玉统兵攻北元至漠北捕鱼儿海(今贝加尔湖),还俘获撒马儿罕商人数百(《明史·别失八里传》),就是有力证明之一。
  元代边疆各族居住区经济的发展,也与朝廷派往这些地区优秀官吏的勤政爱民有关。1207 年,忽必烈派刘好礼为吉利吉思、撼合纳、谦州、益兰州等处断事官。这些地方远在和林、不儿罕山北或西北,有的地方靠近谦河流域(今叶尼塞河中上游)。其时吉利吉思等部"皆以杞柳为杯皿,刳木为槽以济水,不解铸作农器"。刘好礼就让元廷派出工匠,教他们学会了"陶治舟楫"。1274 年至1279 年间,少数民族官吏赛典赤·赡思丁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当时云南还没有粳稻桑麻,他"教民播种,为陂池以备水旱"。张立道为大理等处巡行劝农使,治理昆明池,排泄池水得良田万余顷。其时云南今彝、白族先民种养蚕桑不得要领,张立道教他们如何饲养,获利超过以往10 倍,经济效益明显。1283 年,姚天福出任山北辽东道按察使。辽东一带人民"喜畜牧,习射猎,不事耕学",他用几年时间教他们耕种,使他们勤于农事,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元廷还曾派出水利建设队伍进入塞北草原,帮助牧民凿井,改善放牧条件。元廷还大量制造农具,运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放或出售,改善其地发展农业的条件。每当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遇有灾害,元政府也经常发放粮食、牲畜、鱼网、纸钞进行赈济。元政府还以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商人进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牧区,收购牧业产品,避免这些牧业产品因不能外运出售于本地自生自灭,白白浪费。另外,还组织各类型手工业者进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牧业产品加工业,就地取材,发展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手工业。
  元朝大一统的和平安宁环境、元政府各种优惠的经济国策,使其时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得以长足发展。元时发达的沟通内地和边疆的交通和商业也有力地促进了各族人民间的经济交流。这种交流为各族经济的共同繁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成吉思汗征服西夏后,蒙古人从唐兀人那里学会了牧驼的高超技术。南方汉族女棉纺织家黄道婆能成名于元时,主要是因为她把海南岛黎族的棉纺技术传播到了今上海和整个东南沿海一带,进而又推广向更广阔的地区。元时北路棉花从新疆传到陕西。在这种传播过程中畏兀族(维吾尔族)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汉族地区木字印刷术传到畏兀族(维吾尔族)地区,显然推动了那里印刷生产发展。元时北方游牧民族先进的牧业管理经验和科学技术传入内地,对内地农家畜牧业的发展也起到了推动作用。总之,元代边疆各族居住区经济的发展与各族的经济交流活动有紧密关系。元代各族经济的繁荣兴旺、生产力的显著提高,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幅度地缩小了内地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这是符合各族人民愿望的。元代边疆各族经济的兴盛发展,元代内地汉族和边疆各少数民族经济的全方位交流活动,对我们多民族大一统祖国的巩固发展也有着不容低估的巨大影响。它标志着我们祖国的经济实力在元朝时代有了全方位的加强,这也是元朝成为其时世界上罕有其匹的强大国家的基本原因之一。
  (十)金融业元代金融,不仅在中国古代金融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在元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全部历史中也有着重要地位。关于元朝盛世货币管理思想的主要内容,我们在本书后面有专门介绍。在这里主要是对元朝整个金融事业轮廓进行粗线条说明。
  货币流通是促进商业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元朝的货币有金、银币,同时又有纸钞、铜币。元平宋大元帅攻下南宋帝都临安后,世祖曾下令禁止江南使用铜钱,但并没有能禁绝民间使用铜钱。武宗以后又曾铸造"大元通宝"和"至大通宝"等铜钱行使,并规定历代铜钱均可通用,但并未行通。查元时有关各种文献(官方典章和私人著述),今人可以得知:终元之世,铜钱虽未能完全禁绝,但也未能普遍使用。其主要原因在于铜为一种珍贵金属,其时产量又少,无法满足当时远超之前各朝的广大市场的需要。这是指总体情况而言。据一些史家寻觅各类古籍证明,元时边疆地区用铜钱还是较多的。如西北诸王除行用钞币外,皆用铜钱,品文为汉名,幕为人名或骑马。据洪文卿译著《蒙古西域诸国钱币记》一书统计,各汗国钱币共达687 种。元朝曾规定,在对外贸易中禁止铜钱出口。但元季海外贸易发达,铜钱仍大量流向国外。有时,元政府也用铜钱与海外贸易对象交换奢侈品。这些情况说明《新元史·食货志》所言"元季历朝并铸铜钱,盖以布佛寺之用,非民间通用也"的说法不完全符合元代货币历史实际。
  除元朝一般的铜钱以外,在元朝末年,各地农民起义军雄据一方、建立国号时也都铸行过铜钱。此类铜币虽发行数量不多,但品种较多。主要有以下数种:第一,"龙凤通宝",韩林儿造。至正十五年(1355 年),刘福通等拥立韩林儿,号小明王,建都亳州,国号大宋,改元龙凤,铸龙凤钱,文曰"龙凤通宝"。有小平、折二、折三等3 种,钱上字文遒美,质如黄金。有关此钱的详细情况,可参阅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一《宋小明王》、《明史·韩林儿传》。第二,徐寿辉所铸"天启通宝"。至正十八年(1358 年),徐寿辉建元天启,铸"天启通宝"。次年又改元天定,铸"天定通宝"。两种钱都有小平、折二、折三3 种。史家称"铸料赤铜,文字精美"。徐寿辉所铸铜钱还有一种为"太平通宝"。一些史家估计此钱铸发于至正十六年到十八年间。有小平、折二两种。第三,陈友谅所铸的"大义通宝"。至正二十年(1360 年),陈友谅建都武昌,国号为汉,改元"大义",于是铸行"大义通宝"。有小平、折二、折三3 种,钱无背文。第四,明玉珍所铸"天统通宝"、"天通元宝"。至正二十三年(1363 年),明玉珍称帝于西蜀成都,国号为夏,改元天统,于是铸行"天统通宝"、"天通元宝"。钱文为篆书,共2 种,发行数量很少。第五,张士诚所铸"天祐通宝"。至正十六年(1356年),张士诚称诚王,建都苏州,国号为大周,建元天祐,于是铸行"天祐通宝"。有小平、折二、折三、折五4 种。幕文有篆文一、二、三、五等字,正面有楷书,背面为篆字,以白铜制造。史家称这些铜钱"字文峻整,制作精工"。第六,朱元璋所铸"大中通宝"。史载,朱元璋取得初步胜利后建国号为大中。至正二十一年(1361 年)置宝源局于应天,铸"大中通宝"。削平陈友谅政权后,在江西置泉货局颁"大中通宝"。有小平、折二、折三、折五、折十等5 种。背面书有一、二、三、五、十等字。当五钱的背文有浙、豫、济等字。当三钱的背文有浙、豫、广、福、京等字。当二钱都是光幕。"大中通宝"以四百文为一贯,以四十文为一两,四文为一钱,有五等。元代农民起义军政权所铸货币遗物保存至今最多,其量并不亚于明、清两代。元代货币虽主要是纸钞,但金银作为货币使用,在元代一直通行。元朝曾铸造银锭。史载,世祖朝大臣、平宋大元帅伯颜灭南宋后至扬州,并在其地铸造银锭。每锭重五十两,叫"扬州元宝",时在至元十三年(1276 年)(《续通典》卷十三,《钱币下》)。伯颜回大都后将所铸银锭上献忽必烈,再由世祖分赏功臣,并令在民间流通。元季又有"辽阳元宝",是在至元二十三年(1286 年)征辽东时铸造,数量也不多。此时正是左手诸王答里台斡赤斤后代、有名的塔察儿国王之孙乃颜以东北和北方封地为基础,与西北叛王海都遥相呼应预谋叛乱的前夜。辽阳与扬州"元宝"可能是属元朝枢密院为加强军事后勤所用而铸行的大额银锭。其目的:一是搞赏赐,二是加速军事后勤系统货币的流通。另外,元代还有银币铸造之举。币面有鼠、牛、虎儿等,以示铸造年月。有的银币还铸有骑士持刀的图案。中国元代早已有银币,说明中国金融史上的银币滥觞当在元季,不在其后明、清之世。银币比起银锭,自然更为便利,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的活跃。所以,这是中国货币铸造史上的一大进步。
  元时黄金,其行用范围也很广。如元季宝钞的兑换基金用银也用黄金。
  全国岁课所入也有黄金。另外,朝廷赏赐用黄金;商民旅行盘费用黄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用黄金;对外贸易用黄金。其用途之广并不亚于白银。元时多数统治者为了保障纸币行用,禁止金银在民间流通的旨令甚多,在《元史》之《帝王本纪》和《食货志》及《元典章》等典籍中都有此类记载。有时,其规定条文相当细密、内容很广。但有时也由于禁不住,不得不开禁行使。纸币是元朝行使的主要货币。关于元朝盛世纸币,我们将在后面介绍元世祖货币管理举措的内容中作说明。在这里主要是从总体上介绍整个元代纸币。元朝是中国历史上乃至世界历史上最早在一个大一统国家范围全面实行纸币制度的王朝。元朝统治者于此获得的经验和教训远比宋、金之主丰富全面。据李干先生的《元代社会经济史稿》,元代纸币发展演变有初行时代、中统钞时代、至元钞时代、至正钞时代等四个时代。第一时代有博州丝会(1206-1228 年)、太宗银钞(1236 年)、宪宗银钞(1253 年)。第二时代有中统交钞、中统元宝钞、丝钞(1260 年)、中统银货、中统厘钞(1276 年)三种(二、三、五文)。第三时代有至元宝钞(1287 年)、至大银钞(1309年)(合宝钞五贯、金一钱、银一两,旋废)。第四时代,有至正交钞(1350年)。
  元代以中统元宝交钞为主,它于元代始终通用。各种支付和计算均以之为准。世祖朝中统钞的发行,标志着元代纸币制度的确立,具有作为支付手段与金、银有同样的价值。其时封建国家的一切经费出纳都以它为准,于商旅货运也极称轻便。元时来华外商与外宾,看到仅是一张印刷品的元朝纸钞可以购得各种商品,与金银无异,都深感奇特新鲜。元朝纸钞不仅通行于内地,而且也通行于边疆各少数民族地区,今西藏、新疆、云南、东北各地无不流通。对此,不仅有古代文献可证,而且还有许多有关元代的出土经济文物可证。其中的中统钞,大概由于信誉昭著之故,其流通领域又并不只限于国内。在东南亚许多地方,直到明代仍有流通。可见,元纸币实际上在当时国际商业交往中已成为通用货币。另外,当时一些国家不但欢迎元纸币在其国内流通使用,而且还仿效发行自己的纸币。此类情况在亚洲各地区国家中出现过,最早在波斯出现,足见其世界影响之大。对此,我们在后面有专门说明。必须指出,元政府对纸币的发行管理虽有上述多种成绩和世界性影响,但由于元朝末期政府未能执行忽必烈朝稳定币值的种种行之有效的良策,开始逐步贬值,最终导致币制紊乱、无钞本抵换、物价飞涨、钞价大跌、人民不愿使用纸钞、纸钞变为废纸的局面。货币的发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反过来它又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元末政府滥发纸币,引起币制混乱,这是元末统治者腐朽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元末统治者孛儿只斤·妥欢贴睦尔在各族人民起义烽火中撤兵幽燕、放弃中原、汗冠落地、日暮途穷、北遁大漠、成为亡国之君的重要原因之一。元时统治者于金融事业管理方面,既有斐然卓著之绩,亦有惨痛失败的不成功的记录。但在金融管理方面开创的成绩是主要的。这些成绩无疑将在祖国金融历史长卷中永存。
  三、主要经济制度(一)元代的土地制度研究中国封建社会各朝的经济制度,首先应该研究土地制度。二十四史中叙述经济问题的《食货志》,也一般都是首列田制。这是因为:封建土地所有制是中国古代以农业为主要生产部门的封建社会经济最根本的内容。土地所有制最基本的内容是土地所有权问题。谈元代的土地制度,还必须谈牧业土地问题。但我们在这里是以谈农业土地制度为主。从前一些史家言元朝统治者不懂经济管理之道,对土地管理没有什么制度。这是完全违背历史事实的观点。元朝和之前其它封建王朝一样,也有一套土地制度,并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成吉思汗及其子孙拥有和统治全国的过程中对国有土地进行了再分配。
  其间大土地占有形态逐步发展,农民少地、无地的矛盾逐步加深。大地主与国家间的矛盾也逐步突出。
  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后,就曾对国有牧业土地进行了再分配。其手下王公、大臣、文武官吏都按自己的身份得到了牧场赏赐。随着后来元朝军队南下进行的亡金灭宋战争的结束,元时蒙古族统治者又遇到了农业土地的管理问题,那就是对农业国土进行再分配。元朝统治者没收了金、宋两朝遗留下来的官田,没收了前朝旧皇室和一部分贵族大官僚的土地,同时也没收了一部分大地主的土地。在战后,除了上述遗留下来的土地外,还有部分自耕农因死于战事而遗留下来的土地,数量虽没有前面那些类型土地多,但也可观。以上土地自然都归元朝政府掌握。这些土地统称为官田,它是其时封建国家的重要物质基础。元朝统治者有了如此数额巨大的土地,就需要对它进行再分配。于是,元朝的土地制度开始逐步形成。
  自20 世纪30 年代以来,中外学者研究元朝土地制度的论著开始增多。
  1935 年,万国鼎发表了《金元之田制》;1932 年,黄毓甲发表了《宋元土地私有制之发展》;1943 年,吴其昌发表了《宋元时代中国农田制度》;1934年,鞠清远发表了《唐宋元寺领庄园研究》,次年,鞠清远又有《元代的寺产》问世;1935 年,陶希圣发表了《元代佛寺田园及其商业》。日本人也重视元代土地制度的研究。从1950 年至1963 年间,不断有此类作品问世。1963年,驹井义明发表了《元朝史研究的一个剖面--农地问题》;1950 年,横山英发表了《元代寺院财产及其性质素描》;1963 年,伊藤幸一发表了《关于蒙古民族的土地所有制--重点是游牧社会的封建制问题》。除此之外,俄国和其它西方国家的学者中也有人研究元朝土地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学者对元朝土地制度的研究也开始逐步深化。一些单篇论文,分别从地契、寺院、官田等方面入手研究。在专著型类研究成果中,成就最引人瞩目的内容,主要反映在著名元史专家韩儒林先生主编的《元朝史》和著名元朝经济史专家李干先生独立完成的《元代经济史稿》中。除此之外,解放以后,尤其是近年来问世的众多中国通史著作中也有这方面的研究成果。
  研究元代土地制度,只探讨局部问题还不能全面了解其内容。从元代土地制度形成的起点,即从元统治者对国有土地进行再分配问题入手研究更有助于对问题的全方位了解。元朝统治者对掌握的数额巨大的国有土地进行再分配。其分配对象主要是皇室、诸王、后妃、公主、勋臣、军功地主和其它为元廷服务的上层人物。
  元朝的可汗(皇帝),不仅是全国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而且实际上也拥有大量私有土地。皇室私有土地,其大半在江南。各地的山林陂泽湖沼以及一切无主荒地,也在官田名义下,部分归皇室所有。皇室土地由政府专设机构掌管。除一部分作皇家苑囿、牧场、猎场及墓地外,绝大部分租给农民收取租课。
  多数研究者认为,除皇室私有土地外,元时官田主要有分地、赐田、职田三大种类。
  关于元时分地,按《元史·食货志·岁赐》"凡诸王及后妃公主皆有食采分地"的记载,这是专门分给皇家亲属王公、妃后,公主的食采田土。其实,得到这种类型土地的不只是宗王、妃后、公主。蒙、汉族及其它少数民族上层人物也得到过这种分地。木华黎、史天泽就曾享有这种分地。元代分地之广惊人。从一县到十几县,乃至于一路至三路。最多的如博罗欢有分邑领地方广三千里。
  关于元时赐田。这是元皇廷除赐给王公妃后、诸王公主作为私奉养的田外,又从官田中拨出赏赐给包括宗室成员在内的各族贵族官僚及寺院的田。赐田之数动辄百千顷,甚至达到万顷乃至十万余顷。大护国仁王寺、大承天护圣寺有田亩以十多万顷计就是例证。另外,拨给当代或历史上于民间、政界、宗教界有影响人物祠庙的田及拨给重要书院的田,叫祀田、学田。这些田也属于赐田范畴。这类田地加在一起也数目可观。有的学者把祀田、学田从赐田中分离出来单独介绍。这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它既然是官府所赐,就应归赐田类。
  关于职田。职田是作为俸禄拨给各级官吏的田。熟知中国田制史的人都知道,这种性质的田在中国历史上产生颇早。春秋时代的"禄田"就属此类田。秦朝统治者取消禄田,实行俸禄制。北魏鲜卑族统治者在推行均田制的盛世,将职田推广为普遍制度。从北魏拓跋宏统治的太和朝开始,刺史、太守、县令以至郡丞都可以领取职分公田。在唐代也有职田。五代不行职田制。北宋时代真定、咸平间(998-1003 年)申定职田制,用官庄充职田。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 年),诏限职田,有司始申定其数。北宋中叶以后,职田名存实亡,变成折租,南宋时名叫"职租"。元代统治者于元初也规定各路府州县官员的职田。职田制在忽必烈时代分三次推行。至元三年初,定随路府州县官员职田。至元十四年,定按察司职田。至元二十年,定江南行省及诸司职田。江南行省及诸司职田比腹里减半。在京官吏无职田,则给俸米。职田在官田数量中,总的说来比重较小。《元史·食货志》对官员职田情况有记录。元时职田随官吏的更动而更替,不是官吏的私有田亩。元时职田按官职品级授予,官职越大,授田越多。
  元代贵族、官吏、寺院高僧以分地、赐田和职田方式占有土地。但除寺院外,这些得自朝廷的土地,不论其占有者的封建等级怎样高,他们都没有所有权。皇帝更位、宫廷政变发生后,他们的土地使用权常被收回。于平时,朝廷也可以向他们收回所赐土地。
  在元代,前朝金、宋末年的大地主中,许多人因投附蒙古贵族保持了自己的田地财产。江南大地主受到的损失也很小。江南一些富户占有二三千户佃户,每年收取二三十万石租粮。如松江曹梦炎占有湖田数万亩,瞿霆发占有私田并转佃官田达百万亩。对上述情况,各研究元史的专著都有多角度分析。
  元朝盛世的开明统治者曾有过许多积极进步的反对土地兼并的举措。其目的在于解决农民无地少地的矛盾,解决豪强富户大地主集团与国家间的矛盾,进而解决国家财政问题。但在元代,尤其是在元代后期,大地主贵族的土地兼并情况依然严重,大土地占有形态的发展十分突出。对元朝土地兼并严重的情况,韩儒林、李干、邱树森、黄时鉴先生的有关作品都有分析介绍。上述元史研究界前辈先生的有关著述为我们进一步探讨元代土地兼并盛行问题奠定了基础。元朝的皇帝是其时最大的地主,是其时地主阶级的总代表。元朝的帝王本身就带头兼并土地。他们以籍没、受献等多种途径兼并土地。贵族除由皇帝赐以"汤沫邑"外,还通过侵夺等手段强占民地。官吏虽有职田,大官虽还有另外赐田,但他们并不以此为满足。有的还往往凭借职权掠夺民田。南宋降将范文虎所得"湖州南浔及庆元慈溪等处田土,皆以势豪夺之者"(《至正直记》卷二)即是此类显例之一。还有一些史料表明,官吏掠夺所及虽宗王不免。元代中后期,一些非宗室出身的大臣权大势重,兼并土地的胃口非常大。英宗朝权臣铁木迭儿"取晋王田千余亩,兴教寺后堧园地三十亩,卫兵牧地二十余亩"(《元史》卷二○五,《铁木迭儿传》)。元代宗教盛行,寺院、道观都占有大量土地。寺院道观上层是元朝社会的一种特殊势力。他们扩大土地占有,除皇帝赐予外,还通过侵夺、受施舍、买田等方式扩大兼并规模。黄时鉴先生所编著《元朝史话》在介绍元时寺院经济时言元仁宗委任的白云宗总摄沈明仁十分凶狠,强夺民田达二万顷。曾担任过江淮释教总统的杨连真伽霸占民田更达二万三千亩。这些贪暴的宗教界上层,大量兼并强占民田后,生活极度奢侈,他们屯积金银谷物、修建楼堂馆舍,开设商业店铺、饮酒茹荤、娶妻蓄妾。他们的生活几乎同世俗地主一般无异,乃至超越数倍。在元代,世俗地主夺田的主要对象是民田,但他们还侵占官田,有时也夺一般寺院的田产,甚至侵夺学田。买田、典质田地是世俗豪强地主兼并土地的主要和重要的手段。
  土地兼并的盛行,导致了元代严重的农民少地、无地的矛盾。于是出现了流民,影响了生产的发展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这种情况转变成了严重的使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元朝开明的统治者为解决这些矛盾,曾采取过种种措施。他们三令五申,禁止诸王、军旅强占民田为牧地,禁止寺院地主和世俗豪强地主兼并百姓田地。这是首项措施。二是开垦荒地。三是搞屯田。元朝的屯田又分为军屯、一般民屯、降卒屯、降民屯、囚屯。元代屯田规模之大,超过三国曹魏、鲜卑北魏及隋唐大帝国,在我国历史是空前的。这种情况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尤为显著。这些措施在元代初中期收效极大,一度缓和了由土地兼并引起的各种矛盾。但至元末名存实亡。因此,土地兼并情况也有增无减,呈现不可扼制之势。终于导致了元末各族人民掀起的波澜壮阔的反抗朝廷的起义。
  (二)元代的赋役制度赋役制度,是元代最重要的经济制度之一。许多注重经济问题的中外元史学界专家都重视这方面的研讨。各种版本的元朝史一般都列有赋役制度方面的章节。各类普通中国通史著作元史卷篇也都有此类内容。除此之外,关于赋役问题的中外学者元史学单篇论文也不断问世。据不完全统计,在元史学界,自30 年代至60 年代,此类论文渐多,主要的不下十几篇。俄国东方学家的有关蒙古史的论著也有这方面的研究。在我国元史学成果中,从30年代至今也出现了不少此类单篇论文。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元史学界对元代赋役制度问题的研究无论从质到量都有了重大深化和增加,在观点和史料发掘方面都有新意和突破。我国著名元史学家韩儒林、李干、邱树森、黄时鉴、陈高华诸先生的有关作品,篇幅大小不一,内容各有特色,开拓成就显著。他们的有关成果都可以说是学界后人继续研究的引路之作。
  元朝的赋役制度,对其时经济的发展变化产生过重大的影响。它的内容相当广泛。明朝官修《元史·食货志》诸卷对它的内容有详细的记录。这些记录文字,是今天的研究者必读的史料。但研究元代赋役制度的史料文献不只是《元史·食货志》一种。还有其它各类型文献可供参考,如《元典章》、元《经世大典》、元《通制条格》残卷、《元史·刑法志》、元代野史笔记、元代各地方志等等。元代赋役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元廷先拥有的北方地区的税粮、科差;平宋战争结束后拥有的南方地区夏、秋二税征收制度和科差制度;各种课程和役法;关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税制规定以及对元时新产品棉花的税收规定等等。元代赋役制度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是南北方之间有很大差异。
  从前有些研究者出于偏见,认为最早的元朝统治者不知赋役征发,因此元初无赋役之制可言。事实上早在成吉思汗建国前,蒙古游牧各部落的统治者就已开始对属民征收科敛。成吉思汗的箴言中,也有关于赋役制度的内容。元太宗初年,窝阔台对蒙古本部和华北地区都有赋役征发规定。分别有草地差发和汉地差发的名称。到元太宗八年丙申更定税制。许多研究者一致认为,丙申税制奠定了有元一代在北方的赋税体制。但还不完善。忽必烈即位后使之进一步完善,严格了"送纳之期、收受之式、封完之禁、会计之法"(《经世大典序录·赋税》,《国朝文类》卷四○)。
  元朝北方税粮、科差等赋役差发制度主要是在中统至元间定制和进一步完善。北方税粮、科差情况如下:税粮分为丁税和地税两种。丁税每丁粟二石,地税每亩粟三升。诸色户计按照各种规定分别交纳地税和丁税中的一种。儒、僧道户种地纳地税,不纳丁税。军、站户也不纳丁税,并且可免四顷的地税,其余按亩课征。对河西中兴路(治今宁夏银川)、西宁州(今青海西宁)等三处人户也征地税。就计丁课税的原则而言,元代北方的税粮制度与唐代租庸调制有相似之处。但由于诸色户计之间相互买卖土地以及其它一些原因,在征收税粮时经常出现混乱和纠纷,往往有一户并纳二税的现象发生。中统元年,统治者将天下人户分为元管户(过去业已登入户籍而在政府重新括户时情况没有变化的人户)、交参户(过去括户时曾入籍,后来迁移他乡因而在当地重新登录著籍的人户)、协济户(没有成年人丁的人户)、漏籍户(过去从未著籍的人户)等几类。这几类人户交纳丁税数额有区别。科差包括丝料和包银两项。科差的征收对象,主要是一般民户。民户所得丝料大部分归政府所有。分拨给诸王、贵戚、勋臣的民户所完纳丝料中,也有一部分经政府转交给封主,其数额以每五户二斤为率。这部分丝料称为五户丝,这部分民户也被称为"系官五户丝户",以别于其它"系官户"。科差征收按元管、交参、漏籍、协济四类户别而不同。包银在蒙哥时代定为四两。其中二两输银,二两折收丝绢、颜色等物。到中统四年,全部以钞输纳。至元四年五月,又下令按缴纳包银的数额,每四两增纳一两,以给诸路官吏俸禄,是为俸钞。
  元统治者没有将北方的赋役制度引入新征服的南宋故地,而沿用南宋旧制,以减轻改朝换代在江南社会及其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引起的震动或干扰。元代江南赋税,与南宋相同,即继续征收秋税和夏税。两税之中以秋税为主。征科江南夏税之制,定于成宗元贞二年。但在成宗以前也征江南夏税。江南征夏税的地区,实际上分为两类。一类是世祖年间开始科取的地区,即江东和浙西。另一类地区包括浙东、福建和湖广行省北部。江西行省(包括今广东省部分地区)和湖广行省南部在此之前向未征收夏税。夏税的征收办法和数额,一般也以南宋旧例为根据,各地不尽统一。有的地方以土地等级摊派实物,或者再折收价钞。大部分地区以秋税征粮额为基数,再按一定比率折收实物和钞币。凡秋税一石者,输夏税一贯或一贯半,或一贯七百文,或二贯、三贯乃至三贯四钱之上。其基本办法是"因其地利之宜、人民之众,酌其中数而取之"(《经世大典序录·赋税·夏税》,《国朝文类》卷四○)。至于江南的秋税征取,主要是征粮。但个别地区也有以部分税米折钞征收的。秋税高的地方,每亩苗米达三斗三升多,一般的亩科四升五合或五升,低的在二升左右。总之没有统一的标准,其时曾出现"田地有高低,纳粮底则例有三二十等,不均匀一般"的情况(《元典章》卷二四,《户部》一○,《科添二分税粮》)。江南也有科差。一是户钞,相当于北方的五户丝。二是包银。但江南征收包银的范围有限,时间也相当短。
  另外,无论南、北方,除了正额税粮外,元廷还要征收附加税粮,其名目繁多,如"鼠耗"、"分例"等,这类追加剥削,数量惊人,有时超过正额。
  忽必烈平宋之后,对开垦南方公田和荒闲地的富户和一般百姓,由官府提供"工本",税率(实际上是租率)依南宋旧额减少1/3。但后来逐渐取消了"工本"。不过对"有心种田的百姓每",仍规定初年免税,次年纳半,第三年"三停内交纳二停",并且蠲免其它杂泛差役(《元典章》卷一九,《户部》五,《种佃·开种公田》)。大德间,又诏令各处官司优抚不能还业的流民,"有官田愿种者,从便给之,并免差税五年"。在对官田佃民给予优惠的同时,元初官田的租额相对来说也较轻。这种情况,到元中后期开始改变。
  除北方的丁、地税和包银、丝料及南方的夏秋二税、科差外,元王朝政府收入又来自于各种税课。这些税课的内容分别是:盐税、茶税、酒醋税、商税、市舶抽分、额外课,以及金银铜铁之课。对这些税课,《元史·食货志》皆有详载,《元典章》又将其全部著录于"课程"之下。
  关于盐税。元人言"经国之费,盐税为重"(《元典章》卷二二,《户部》八,《盐法通例》)。有人估测"国家经费,盐利居十之八"(《元史》卷一七○,《郝彬传》)。在元朝后期,盐课总额在二百万锭左右,相当于国家一年钞币所入(税粮未计入)的一半以上(舒尔曼:《元朝经济制度》一七○页)。盐税之法开始创立于元太宗时代。忽必烈时,先后在南北主要产盐区设都转运使司管理盐政,隶属于户部。其它地区,则设立盐课提举司或茶盐提举司。除辽阳和晋北某些地区外,元政府对盐的生产严加控制。《元史·食货志》对盐政问题记述极详。元廷对盐的生产、销售都重视,有一系列的盐法规定。在生产方面,由一种专门人户即灶户生产,而且受到国家严格监督。由政府规定产盐数额,定期向灶户发放工本钱,所产之盐必须全部上缴国家。灶户所得工本钱,仅相当于国家发卖食盐价格的1/5 至1/7。至于食盐销售,元廷采取了与宋、金相同的办法,实行"行盐法"、"食盐法"。除产盐地以外的大部分地区是"行盐区"。由盐商向政府纳课,换取盐引,到盐场支盐,再运到规定区域销售。盐货的行销仅限于同一行盐区之内,夹带"犯界盐货"要按比私盐轻一等的刑法治罪。元政府又将盐场附近百里之内(有些地方后来又改为附场十里之内)划为"食货区",由政府设局,按户口予收盐价,"桩配"食盐,使这些产盐区的居民同样交纳食盐税。当逃税私盐泛滥无法禁止时,政府有时也采取改行盐区为食盐区的办法来保证盐课收入。这种情况在元后期更加严重。
  关于茶税。茶税征收也始于元太宗时代,与耶律楚材的谋划相关。由于茶叶生产与盐业生产不同,生产区域主要在南方,因此茶课制度的完善是在灭南宋之后。元代榷茶制度与宋的此类制度很不相同。茶商先向茶司缴纳茶税,领取公据,然后到产茶地区按公据载明的数量向茶户买茶,再回到茶司交回公据,换取茶引,凭茶引发卖茶货(参见《元典章》卷二二,《户部》八《茶课》有关诸条。宋代榷茶之制,是由政府向茶园民户买下所有茶货,官为发卖,见《宋史》卷一八三,《食货志》下第五)。茶货在江淮以北行销,要另缴茶税。产茶地区的茶户,平时用茶也要缴税。在西南地区,曾一度由官府统一收购民间茶货,再置局发卖。至元十七年,卢世荣主持全国财政时,曾采取"一概桩配"、"创立门摊食茶课程"的办法直接向百姓征收茶税,但不久废止。元廷在西南一度采取的税制颇近似亡宋做法,但在广大地区采取的办法则不同于宋,更多地发挥商人作用。元廷对在北方售茶的商人采取另缴茶税之举,可能考虑到北方茶价贵而采取。
  关于酒醋税。酒醋生产不同于盐茶,全国各地处处都可制酿。酒醋税制也始于元太宗。元太宗在耶律楚材协助下,在各地设酒醋务坊场官,隶属于征收课税所。世祖时代,"始立榷酤之时,官设酒库,出备米曲工本,造酒发卖,诸人皆不得私自酿造,亦就盐场支用官本,灶户煎盐,发卖办课,故犯酒禁者与犯盐之法同。"但禁私酒比禁私盐、私茶更为困难。所以后来"废榷酤之法,酒醋课程散入民间恢办,诸人皆得造酒。有地之家纳门摊酒课者,许令造酒食用;造酒发卖者,止验米数赴务投税"(《元典章》卷二二,《户部》八,《私造酒曲以匿税科断》)。
  关于商税。商税也是元代政府的重要财源之一。据有关研究者的研究成果可知,元代国内商税始定于至元七年,即三十分取一。海外贸易的税则就是市舶税则,定制于灭南宋之后。至元期间,元政府曾先后在泉州、上海、澉浦(今浙江海盐县)、温州、广东、杭州、庆元(今宁波)设置市舶司七所,管理临海各地与外国的海外贸易。元朝有详细的市舶税制,但是参考亡宋此类规定的。不过,内容与宋代此类规定也有重要差别。市舶税率,细物十分取一,粗者十五分取一,称为抽分。抽分比率以后不断增加。先有单抽、双抽之制。土货单抽,蕃货增一倍,称之为双抽。后来又规定,凡商旅贩泉、福等处已抽之物于本省有市舶司地卖者,复加抽分,细物1/25,粗物1/30。至元末,省并温州、杭州等司,并命诸市舶司如泉州例,于抽分之外又取1/30"以为税"。英宗至治年间,定于庆元、广东、泉州三地设市舶司。元代的市舶司商税规章是研究元朝对外开放历史的重要史料。
  在元代,还有众多的额外课,这是元廷岁课定额以外的赋税收入。池塘、蒲苇、鱼苗、柴、姜、白药等都收税,统称额外课。在元代,金、银、珠、玉、铜、铁、水银、朱砂、铅、锡、矾、硝、碱、竹、木等山林川泽特产的生产,由官府经营的称之为系官拨户兴煽洞冶;由民间自行开采生产的称之为自备工本洞冶。对自备工本洞冶所出产品,国家以抽分制取税,银一般为十抽三,铁十抽二,抽分率分别比宋代提高10%。磁窑二八抽分。这部分收入,属于税赋性质,有时折钞交纳。
  至于元代的役,其法相当复杂。但主要分为两类。一为政府为兴役造作、治河、运输等需要而定期征发的"杂泛之劳",包括人夫、牛车等。二为"差役",即担任封建国家基层行政设施的职事(里正、主首、隅正、坊正),以及为官府保管财物的仓官、库子等。元代前期,当役的主要是民户。成宗大德年间改革役法,此后关于诸子户计的当役时有变更,当役面也开始逐渐扩大。按元政府的规定,分配差役,要根据当役户的丁产,先尽富实,次及下户。
  介绍元代常课还应该提及棉税;谈元代的整个税制又应该介绍关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税制。
  关于棉税。棉花是元代的新产品。这种新产品一产生,元官府也马上对之规定税收办法。至元二十六年四月,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责令当地人民每年输纳木棉布十万匹,以都提举司总其事。成宗元贞二年,定江南夏税输以木棉布等物。
  关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税制。元朝疆域广阔,赋税制度涉及的地域也自然广阔。《元史·地理志》序云:"唐所谓羁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赋役之,比于内地"。但无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赋役,又根据各自特点而有所不同。蒙古地区税收主要以马牛羊计。畏兀儿地区在元太祖时代就有税收,太宗时代更完善。忽必烈即位后,仍按旧制,以户口清册缴税。畏兀儿地区以丁为户,按丁征税,用实物和货币缴纳赋税,但主要以实物上缴,如牲畜、谷物、葡萄和葡萄酒等。蒙古帝国征服大理以后,开始派诸王、都元帅进行统治,编籍民户和民田,征收高额赋税。至元十一年,赛典赤为云南行省平章,置郡县,确立每年向朝廷缴纳租税的定额。至元十六年,纳速刺丁(赛典赤瞻思丁子)在金齿、蒲、骠、典蜡等地招安夷寨三百,"籍户十二万二百,定租赋"(《元史》卷一二五,《赛典赤瞻思丁传》)。致和元年三月,云南安隆寨土官岑世忠"籍其民三万二千户来附,岁输布三千匹"(《元史》卷三十,《泰定帝纪》二)。王升调镇南州知州,"征大理积年逋欠■六十二万,粮一万九千余石"(《新纂云南通志》卷九三,《金石》十三邓麟《曲靖宣慰副使止庵王公墓志铭》)。云南盛产金银,政府派专使前往征敛。至元五年,爱鲁为云南等处宣慰都元帅,"定金赋,以户高下为衰。迨其薨年(1288 年),籍是省输金之家,近二百万"(姚燧:《牧庵集》卷十九《爱鲁神道碑》)。吐蕃归入元朝版图后,吐蕃的农牧民向领主缴纳实物,各领主向朝廷纳贡。元政府为了便于在吐蕃征收赋税,曾两度派官员在乌思、藏清查户口和土地数目,确定各封建主应向朝廷纳贡的数额。至大元年十月,"从帝师请,以释教都总管朵儿只八兼领囊八地产钱物,为都总管府达鲁花赤,总其财赋"(《元史》卷二二,《武宗纪》一)。东北地区吉里迷(今赫哲族,居黑龙江下游)"每年贡异皮"。当地出产海东青,官府征索无厌,百姓负担很重。湖广地区,至元二十七年,播州杨汉英(苗族)"括户口租税籍进,加播州等处管军万户"。顺帝至元元年七月,灵州县蓝田、米落等寨瑶民民户126,人口900,岁输租30 余石。以上为元代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税制的大概情况。
  总之,元代赋役制度大体上江南和北方各异,内地和边疆皆有完备的赋役规章。赋役的制度确定又大体上因俗、因地、因时而定。盛世赋役征发不重。但到后期,百姓的赋役负担日益加重。
  四、元代多元一体化国民经济管理思想模式的奠基者--忽必烈可汗(一)忽必烈及其在国民经济管理中的十大改革忽必烈,蒙古族乞颜氏人。姓孛儿只斤,蒙古帝国太祖成吉思汗幼儿拖雷正妻唆鲁禾帖尼所生次子。元帝国的开国皇帝。初号世祖。蒙语尊号薛禅可汗。生于1215 年,卒于1294 年。在位35 年。他的经济管理思想是元代统治阶级经济管理思想中的最重要内容,无论在当时和后世都产生过重要影响。研究他的经济管理思想对深入了解元代经济是必不可少的。
  据《蒙古秘史》和波斯古代史家拉施特的《史集》及《元史》等史书记载:成吉思汗生前,按蒙古古俗将汗国中心地区赐给了幼子拖雷。元太宗时拖雷征金北还,于途病逝。其妻抚育忽必烈诸兄弟成长。忽必烈之母在夫亡的艰难条件下,团结部众周旋于诸王政治斗争的风浪中。她终于以一个杰出女政治家的才能,于元定宗死后的1251 年,在成吉思汗长子术赤之子金帐汗国之汗拔都支持下,使长子蒙哥登上了蒙古国大汗之位。从此,忽必烈也随长兄登上了政治舞台。是年,忽必烈以汗弟之亲总理漠南汉地(汉族和契丹族居住区)军国大事,驻于爪忽都地方。1256 年于滦水北龙岗建开平城,设王府。元宪宗逝世后,忽必烈于1260 年3 月在部分宗王推戴下即汗位于开平,建元中统。中统五年八月又改元为至元。至元八年建国号为大元。次年,确定大都(今北京)为首都,建立了元王朝。
  忽必烈一生中的经济改革活动对元代经济的影响至深且巨。其经济改革成就斐然。忽必烈的经济改革活动,其规模之宏阔、其气势之磅礴、其步骤之细密、其内容之新颖为之前历代帝王所不能比拟。他的改革主要包括了农业、牧业、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人口制度、赋税摇役、工商业、国际贸易、水利交通建设、纸币发行、经济人事等十个方面。其中以农、牧、工商业、纸币制度、人口制度、赋税徭役、经济人事为对象的管理改革内容更为丰富。他的改革言行为我们把握和认识其经济管理思想的特色、模式、贡献、影响提供了第一手史料。展现了这位于13 世纪后半叶中国政治舞台叱咤风云的杰出少数民族帝王在经济领域治国安邦、实现国富民强、雄据世界东方的非凡才气。了解忽必烈一生特色显明、范围宏阔的国民经济管理改革活动的全部内容,是今人研究其国民经济管理思想的重要出发点。详笔描述这方面的内容,对于了解忽必烈国民经济管理思想的全貌是十分必要的。
  1。农业管理的改革忽必烈在这方面的改革,主要是针对他之前蒙古帝国诸汗的农业政策而言。但也针对他之前各朝同类管理。
  忽必烈之前,除乃马真皇后(元太宗的妃子)、元定宗(贵由)外,成吉思汗、元太宗、元宪宗以及忽必烈的母亲都是重视农业的,只是程度不同。他们还主要是从战时经济管理的角度去认识农业的重要。重农的程度远不如忽必烈。有关的言论也只是只言片语。忽必烈之前的诸帝不如忽必烈重农而更重牧自有其因。那是其时其地牧业为主。其俗"不待蚕而衣,不待农而食"(《元史·食货志》),这符合牧业为主的封建社会经济的管理特征。同时,他们当时还处在与中原农业封建主战争的岁月。元以前各主要中原王朝对农业的重视自然深刻且有悠久传统,但也有不够完善之处。忽必烈入主中原后,最重视的莫属农业。他认识到农业是其封建政权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基础。发展它,可以使中原人民休养生息,恢复战后经济,进而可丰裕财政收入,是一箭双雕的好事。于是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1)亲祭先农,明宣农为国本忽必烈于即位之初,首诏天下:"国以民为本,民以衣食为本,衣食以农桑为本"(《元史·食货志》)。不仅如此,他于至元十五年春模仿汉族帝王亲自祭祀"先农",让"蒙古胄子代耕藉田"(《元史·世祖本纪》七)。十六年春二月也进行过这种活动。这些做法,古已有之,本不足道。但它出自一个战后刚入主中原的北方牧业贵族年轻帝王之手,当然是不小的改革。它是有利于汉族人民休养生息的。
  (2)传播技术,设立劝农机构《元史·食货志》载,元世祖宣布农为国本后立即"颁《农桑辑要》之书于民,俾民崇本抑末,其睿见英识与古圣王无异,岂辽金之主所能比哉!"这里说忽必烈"抑末",那是《元史》主编宋濂的胡诌,于事实不符。但说他于重农方面超迈辽金之主绝不是吹捧。中统二年,忽必烈在大都设立中央一级农业管理机构"劝农司",以陈邃、崔斌等八人为使(《元史·食货志》)。至元七年立"司农司",以副丞相级干部张文谦兼任为卿(《元史·食货志》)。(3)选拔专家,分赴各路劝农《元史·食货志》载,于中统元年,忽必烈亲命各路宣抚司访贤求能,寻找通晓农业事务的有专门技术的专家任命为"劝农官",于各路指导农业。(4)考核农官,依据勤惰奖惩至元七年,忽必烈亲自规定对到各地劝农和抓水利建设官员工作进行巡行检查。目的是察举"其勤惰",并以此做为提拔惩奖的依据。
  (5)打造农具,发至穷乡僻壤忽必烈在位时,曾多次下诏打造农具,数量很大。这些农具,有的被无偿地分发给贫民,有的则定价出售,做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手段。他还特别注意把这些农具运往冶铸业不发达的穷乡僻壤分发出售。这类事情的记录在十四卷元史《世祖本纪》中经常见到。据《元史·世祖本纪》二记载,仅中统四年一年内,忽必烈就令马月合乃"领己括户三千,兴煽铁冶,岁输铁一百三万七千斤,铸农器二十万"。这些做法无疑大大推动了元初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元代兵器铸造业发达且技术高超。但到了和平时代,忽必烈将这些铸造业改为面向农业服务的行业。这是他将战时经济管理及时转变为平时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标志。
  (6)禁毁农田,限制诸王军旅据元史《世祖本纪》众多记载:忽必烈入主中原后屡颁诏令,凡诸王、使臣、师旅若有恃势扰民者,令所在拘执以闻。如1263 年,复申禁止蒙古军马扰民;禁野孤岭行营民入南、北口纵畜牧,损践桑稼。为扩大耕地,忽必烈严禁蒙古军强占农田为牧地(《元史》卷五,《世祖本纪》二中统四年七月寅)。中统二年七月,令河南驻军城市,除于近城量存牧地外,余听民耕种(《元史》卷四,《世祖本纪》一,中统二年七月癸亥)。
  (7)选择耆老,教督村社农事忽必烈于至元七年,亲自下诏颁行农桑之制时规定:"具邑所属村疃,凡五十家立一社择高年晓农事者一人为之长。增至百家者,别设长一员。不及五十家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各自为社者听。其合为社者,仍择于村之中,立社长以教督农事"(《元史·食货志》一)。对此,除正史《食货志》外,《通制条格》卷十六《田令》、《元典章》均有记录,只有数字衍抄之别。很清楚,忽必烈的这种做法明显区别于前朝(宋朝)的乡村保甲制度。前者的重点是严密组织,旨在治安保卫,重点是加强政治控制;后者的重点是发展生产,所选社长是德高望重、深晓农事的长老,并非独霸乡间的恶霸地主。因此它当然也算是一种改革。
  (8)预防农灾,加强仓储制度忽必烈于发展农业方面相当重视粮储,其目的十分明确,即救民。至元二十一年夏四月,火儿忽等所部民户告饥时忽必烈说:"饥民不救,储粮何为?!"(《元史·世祖本纪》十)忽必烈为了贯彻落实这种思想,曾于至元六年置常平仓于各路、府、州、县;同年又设置义仓,仓由地方村社经办。(9)实行屯田,减轻农民军粮负担被历代史家盛赞的曹操屯田范围,比起忽必烈的屯田范围可说是弹丸之地。忽必烈时代其手下蒙古军、汉军、探马赤军(色目诸部族军)遍布天涯海角。边远地区往往很少有五谷种植。而这样一支庞大军队又需要大批粮食,靠远途运输,劳民伤财,得不偿失,加重百姓粮食生产和运输徭役负担。为解决这一矛盾,忽必烈在位之时实行大规模屯田。其屯田包括军屯、民屯、囚屯、降卒屯,遍布全国。有效地满足了军粮供应,又减轻了一般农区人民的负担。实际上这也是忽必烈重农思想一个重要表现。这种做法在其祖父、父兄时就有。不过那只是战争时期的临时性措施(成吉思汗为对抗"坚城大敌",解决军需供应,于1212 年就实行过屯田制--《元史》卷一二○,《镇海传》)。忽必烈却于和平时期把它做为一种永久性制度固定下来,用以发展农业,这当然也算是一种改革。
  (10)改革田制,鼓励流民开荒金、宋两朝大地主阶级的土地兼并使中原许多农民失去仅有的土地,变为流民;各族军阀的争雄角斗又使许多地方变为一片荒原。忽必烈为改变这种农民与农田相分离的状况,积极采取使二者相结合的措施。那就是改革田制,允许农民开垦荒地,并给予多种优惠。主要方法有三种:一是资助。如至元元年对宋新附之民拨以土地、衣、粮,给以牛、种。至元十三年遣蒲昌赤贫民垦甘肃闲田,官给牛、种、农具。至元十六年,募民开垦涟海州荒地,官给禾种。二是从赋税制度上优待垦荒农民。表现在垦荒地起科(收地租)的年限宽至三至六年,并免除一切杂役。这是不小的改革。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十一月,忽必烈"以江淮间自襄阳至东海多荒田。。。募人开垦,免其六年租税并一切杂役"。至元二十五年(1288 年)一月,"募民能耕江南旷土及公田者,免其差役三年,其输租免三分之一"(《元史·世祖本纪》)。三是从产权上鼓励开荒。比如,《元典章》有这样一段以当时汉族口语硬译蒙古语而记下的忽必烈圣旨,说各处荒田在限期内许田主认领,逾限"不拣什么人,自愿种的教种者"。又据《元史》卷十六《世祖本纪》十三记载,至元二十八年七月忽必烈亲自规定,募民耕江南旷土,户不过五顷,"官授之券,俾为永业,三年后征租"。农民开出的荒田,政府发证明文,承认他有永久使用权。这自然能大大调动农民垦荒的劳动积极性。
  2。畜牧业管理的改革忽必烈建王府漠南金莲川,尤其建京大都后极重视农业,但他也不是像北魏孝文帝那样从平城移京洛阳后乐不思蜀、轻视故土传统畜牧业的人。他既尊重发展他民族传统生产方式,同时也热爱自己的民族,发展本民族和其它游牧民族传统畜牧业。元世祖之世,中国畜牧业的发展大大超过前代已成公论。这自然与他的畜牧业管理改革相关。
  忽必烈之前蒙古帝国诸帝后,多是重视发展畜牧业的人。有过许多优秀的管理措施。其中成吉思汗、窝歌歹、蒙哥及其母唆鲁禾帖尼都为这方面杰出代表。但由于当时战事未靖,措施远不如忽必烈完备。由于忽必烈重牧思想的贯彻,古代蒙古族这个民族共同体得以繁衍发展的经济基础牧业在13世纪后半叶有了空前的稳固和兴盛;其它游牧民族的牧业同样也有不可低估的发展。他在这方面的措施主要如下:(1)不忘摇篮,栽植牧草于汗宫(《草木子》卷四上《谈薮篇》)
  诸王海都等成吉思汗的不肖子孙不理解忽必烈一统中国的大志,举兵叛乱,指责忽必烈尊用汉法,忘记本族、建都筑邑、只重农业。对忽必烈来说这是冤枉。忽必烈常常欣赏汉族农民献上来的多穗苞谷,但他也不忘家乡牧草。北巡之时取来牧草植于汗宫门前。示警戒之辞于子孙臣属,使他们不忘勤俭。同时提醒自己重牧。这是他的主要意图。这种做法,与其它帝王因骄奢淫逸罗致天下奇花异草修饰宫苑、显示华贵之举是截然不同的。其间隐含着忽必烈本人牧业管理的指导思想。
  (2)大搞水利建设于牧区这类举措,在其三伯父太宗时就有。《蒙古秘史》就有此类明确记载。
  又如《蒙兀儿史记》斡歌歹汗纪也说:太宗"筑城和林,建万安宫,又于无水处筑井"。但其规模远不如忽必烈时代。《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五年部记载,是年六月丁丑,忽必烈"发兵千五百人至漠北浚井"。这是一个规模可观的专门的草原水利建设技术队伍。
  (3)推行户等制,保证赋税负担大体合理据《通制条格》卷十七《赋役·科差》载,在牧区按"人户验事产多寡,以三等九甲为差,品答高下,类攒鼠尾文簿"。忽必烈在牧区推行这种制度是在至元元年(即中统五年)。这种制度于太宗时就有,忽必烈把它强调和完善了,并在更广的范围内推广。这种制度有利于牧民的休养生息,使他们的赋税负担更趋合理一些。
  (4)关心牧民,实行扶贫政策,赈济牧业至元三年春正月庚午,忽剌忽儿所部民饥。为此,忽必烈"罢上供羊"
  (《元史·世祖本纪》二)。又如至元二十一年(1284 年)一月乞里吉思部、至元二十七年(1290 年)暗伯部民贫乏,忽必烈都下旨给予赈济(《元史》卷十三,《世祖本纪》十)。至元九年九月,水达达部因饥疫而受忽必烈赈济。总之,每当牧区发生水、旱、风、雹、霜、冻、瘟疫之灾,忽必烈基本做到有灾必赈,且赈济物资数量多。
  (5)禁宰幼畜、母畜,以利牲畜繁衍《元典章》卷五七《刑部》十九《禁宰杀》中,有忽必烈执政时(至元间)的禁杀羊羔、年少马匹、母羊之令与例。又据《世祖本纪》记载,忽必烈于至元二十六年闰三月下令:"禁杀羔羊";至元二十五年二月下令"禁捕天鹅";是年三月又令"禁捕鹿羔"。
  (6)严格牧业人口管理,利用农区妥善安置牧区灾后流民,严禁买卖牧区蒙古牧民子女据元史《世祖本纪》十三,至元二十八年六月条记载,忽必烈曾下令禁将蒙古人(指穷人)运往回地出售。此事于《通制条格》中有更详细印证。该书卷二十七《蒙古男女过海》条载:"至元二十八年六月初一日,钦奉圣旨:'泉州那里每海船里,蒙古男子妇女人每做买卖的往回回田地里(指伊利汗帝国)、忻都田地里(指印度)将去的有么道听得来。如今行文书禁约者,休教将去者,将去人有罪过者,么道圣旨了也'"。从这段忽必烈蒙古文圣旨硬译文字更详细地看到他严禁蒙古牧区劳动力被贩卖出境。它体现了忽必烈保护牧业生产力的管理思想。这些被贩卖的蒙古穷人,一般说不可能是入主中原并定居中原蒙古贵族门下佣人。对这种人商人是无法取走出售的。这里指的蒙古族穷人,系指被去塞北的国际人口贩子拐卖的蒙古男女贫苦牧民。
  在牧区人口管理方面,忽必烈还恰到好处地利用靠近蒙古草原的汉族农区安置蒙古牧区天灾兵灾后出现的流民。《元史》卷一百七十三《马绍》传透露,宗王海都搞分裂作战,北方草原牧民有七十余万人流离失所。忽必烈将他们安置于云、朔间,计口给羊马之资,"使免于冻馁"。受灾牧民恢复元气之后,宰相桑哥还想继续南迁。忽必烈不同意桑哥之见,让灾民重返故乡草原,重整家业。这是很有分寸的管理。既不使牧区灾民于灾初受大苦,又不让农区因此长期受累。如此庞大的不懂农业的牧区灾民队伍长期定居农区,妨农是无疑的。但忽必烈避免了这种结局,使农牧俱不受大的损失,使二者相互补充。
  (7)发展牧区牧业产品加工业,又于帝都广设牧业产品管理和加工机构元世祖年间,活动于中国的意大利人马可·波罗说在天德州(今内蒙古乌剌忒旗西北)"州人并用驼毛制毡甚多,各色皆有"(《马可·波罗游记》第七三章)。又有一些记载言哈剌善城(今宁夏银川)"城中制造驼毛毡不少,是为世界最丽之毡;亦有白毡,为世界最良之毡。盖以白驼毛制之也。所制甚多。商人以之运销契丹及世界各地"(《元一统志》卷六,《肃州路风俗形势》)。另外从《元史·百官志》可以看出,世祖朝元大都、上都中央管理牧业产品的机构、官员特别多,加工牧业产品的手工业机构也远比前代多。这也是忽必烈重视牧业,大加利用牧业产品的重要表现。
  (8)使牧业与农业相互补充余缺忽必烈执政期间多次下令给无牛农民以牛,便其开荒。所赐之牛,包括内地牧业所产牛。当然更多地是由牧区转输而来。忽必烈时代以前牧区屯田不多。他常下令给这些向来不种五谷之地运去种籽。这些种籽自然来自内地农区。此类使农牧区互补余缺的事例,在《世祖本纪》中比比皆是。元以前,这种互补由于割据的政治环境,往往以各族区边界互市实现,且又往往伴以刀光剑影。而在忽必烈时代此类令人不愉快的事情因大一统的局面而云消烟散。
  (9)用牧业产品供应军需和建设交通业忽必烈朝拥有庞大的骑兵队伍。牧业的主要产品马便是这种队伍的基本军需品;元代驿站交通建设登峰造极。但它也主要是以马来实现。《世祖本纪》中下令以马补充军需、供应驿站之用的记述也不在少。其实,根据《元史·兵志》记载,世祖朝用于驿站交通的牧业产品不止是马,还有牛、驴乃至羊与狗。
  (10)以牧业满足上都与大都贵族云集之所的肉食供应《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金元二朝待宋后厚薄不同》记载,亡宋全太后及随将宫中其它嫔贵在忽必烈那里生活不差,日用羊肉1600 斤。大都城中仅亡宋囚徒贵人就日食如此多的肉,可见牧业贵族们的主食--肉食需要量是非常大的。至于一般游牧民族出身的市民由于人数更多就无法估量了。忽必烈源源不断地把塞北牛羊输入京城及全国其它城镇,以牧业产品成功地解决了元代内地城市肉食需求急剧上升的供应问题(元代大都、上都及其它内地城市的肉食供应,不像今天这样仅是做为副食供应,而是做为一大部分主食供应的)。
  (11)对特种牧业产品禁止做出口贸易《大元马政记·马政杂例》载,至元元年"申严越界贩马之禁,违者处死"。至元二年六月"禁约诸人无得将马匹偷贩外界"。这里所言出界贸易,并非指国际贸易,而特指国内不同分立政权管辖区间的贸易。此时元军与南宋作战。这样做是为了防备有人贩马过南界资敌。但是,忽必烈的这种牧业管理思想于大德间被其子孙发展为禁止以特种牧业产品搞国际贸易的思想了。
  (12)推广畜牧业技术《农桑辑要》一书,是世祖朝农学家奉忽必烈之命而作。成书于1273年。其十个要目中有"孳畜"这一牧业发展知识方面的专卷。表明了忽必烈推广牧业技术的意向。其中诸如"食有三刍"(饲料有善、中、恶三等)、"饮有三时"(对牲畜晨、白天、黄昏饮法的规定)等内容,显然是吸收了北方牧业经验成果而成。
  (13)用法律保护畜牧业产权元代法律的基本内容形成于忽必烈之手。其中关于畜牧业的内容更是如此。对此史无争议。《元史》卷一○四《刑法》载:诸盗驼牛驴骡,一陪九。盗骆驼者,初犯为首九十九,徒二年半。为从八十七,徒二年。再犯加等。三犯不分首从,一百七,出军。盗马者,初犯为首八十七,徒二年。。。盗牛者,初犯为首七十七。。。盗驴骡者,初犯为首六十七。。。盗羊猪,初犯为首五十七。。。这些对偷盗牲畜者的严惩措施,无疑是旨在保护畜牧业主的产权。这些措施的内容,远在太祖、太宗时已开始初步具备,但远不如忽必烈规定细密。
  (14)制定畜产品价格,建立畜产品市场,确立来牧区商人的优惠税制,促进牧业产品的商品化进程法国国王路易九世的使者,曾经在1254 年在和林觐见过元宪宗的卢布鲁克在其《东方行记》第三十二章"哈剌和林与蒙哥的家族"中说蒙古帝国都城布局是这样的:"。。城的周围环绕土墙,并有四个城门。东门出售小米和其它谷物,不过那里难得有这些谷物出售;西门出售绵羊和山羊;南门出售牛和车辆;北门出售马匹"([英]道森编,吕浦译《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年10 月第一版203 页)。这简直是一座专设的商业都会。它说明忽必烈伯父、长兄于牧业管理方面极重视建立较大的牧业市场。忽必烈继承前辈的这一优秀经济管理传统,使这一思想日趋完备,努力促进牧业产品商品化的进程。以忽必烈意图建立的元上都和大都城就是两个引人瞩目的畜产品集散市场。这两个城中市场的布局明显地体现了其重牧意识。其中大都最为典型。据意大利人马可·波罗遗著及其它遗著记述,城内商业区格局是这样的:东面偏南济化门外是江南商客聚居之所。而西面偏南的平则门一带则是"西贾之旅"。城里有两个主要商业区。一个在城中心钟、鼓楼周围,有缎子市、皮帽市、帽子市、鹅鸭市、珠子市、沙剌市、铁器市、米市、面市。充分体现了农业文明和西域商业民族文明的气氛,其间又夹有有关牧业的皮帽市;一个在南面偏西的顺承门内,称羊市角头(简称羊角市),有羊、马、牛、骆驼、驴骡市,充分体现了牧业文明的气氛。据说当年这里是"人烟凑集之处"。可见,忽必烈在首都市场总体中安排的牧业产品市场居于一半,与其它市场交相辉映。就这里市场的格局而言也充分表现出了忽必烈尊重各民族经济文明的管理思想模式缩影。忽必烈市场设计的影响是久远的。在现代北京市,至今仍有当年众多的牧业商市之名沿留下来,在我们首都以公共汽车站名形式存在(当然具体地址因之后朝代兴废而有变迁)。忽必烈在牧业管理方面不仅设置了大大小小众多的牧业市场,而且还亲自规定某些重要畜产品的售价。中统三年五月规定"依市价每课银一锭通滚买马五匹";至元二十六年七月规定"马匹价值中统钞为则,骟马每匹上等五锭,中等四锭,下等三锭。曳剌马上等四锭,中等三锭,下等二锭"(《大元马政记》)。忽必烈还组织政府与牧民间的官民贸易。如在至元二十一年以万锭同别失八里、河西、上都等地牧民,至元十八年以二万锭同和林牧民搞官民贸易。
  忽必烈还以大大减轻商税、优惠商人的手段吸引内地商人到牧区收购牧业产品,转销内地其它产品。比如,他于至元二年七月下令规定上都商税税收率比一般地区的三十取一优惠为"六十取一"(《元史·世祖本纪》)。这是前所未有的优先发展牧区商品货币经济的政策。次年五月"减上都税"等等。他甚至为鼓励商人去民族地区做生意,对去上都的商人给予"置而不征"(袁桷《清容居士集》卷二五《上都华严寺碑》。)的免税待遇。
  (15)私人牧养与国营牧养并举元代世祖朝私人牧养很发达是无疑的(当然这里包括许多权贵的私人牧群)。但元世祖于牧业不只是鼓励发展私人牧养,他还搞了许多官营牧场,实行官私牧养并举的政策。《元史·兵志三·马政》说忽必烈于"中统四年设群牧所,隶太府监,寻升尚牧监,又升太仆院,改卫尉院。院废后立太仆寺,属宣徽院。后隶中书省,典掌御位下、大斡耳朵(蒙古语,指可汗的大皇帐)"。其牧地东越耽罗,北踰火里秃麻,西至甘肃,南暨云南等地,凡一十四处"。"周回万里,无非牧地"(这里指元帝国可牧之区。在农区,忽必烈禁建牧场)。清代太仆寺管理国营牧场的许多方法,多源于此。
  (16)在牧群微观管理中遵守牧业生产的自身规律(本条引文均见《元史·兵志·马政》)
  这主要表现在忽必烈对国营牧场的管理方面。据《元史·兵志三·马政》记录,自忽必烈于中统四年下令设群牧所后,由于这种国营牧场与自身从事的一切军国大事活动关系太紧密之故,所以他亲自抓对它的微观管理。这也与忽必烈其人熟悉牧业有关。其中的主要方法如下:第一,实行分群制。
  国营牧场马群,其群"或千百,或三五十"。
  第二,实行分种股烙制。
  国营牧场之马,"左股烙以官印,号大印子马。其印有兵古,贬古、阔卜川、月思古、斡栾"之别。
  第三,实行牧群管理官吏父子相承制。
  忽必烈的皇家马群牧人分为哈赤、哈剌赤两种。有千户、百户之分。这种牧放者,"父子相承任事"。这是有利于牧放技术下传,越传越精的。第四,实行逐水草而牧制。
  "自夏及冬,随地之宜,行逐水草,十月各至本地"。这是按季节气候,按自然地理条件牧放的办法。
  第五,实行定期的蒙、汉、回三种文字造册统计制。
  忽必烈规定:国营牧场中央管理机构负责人于每岁九月、十月这个收获的黄金季节"驰驿阅视"各国营牧场。任务为"较其多寡"。方法是"有所产驹,即烙印取勘,收除见在数目,造蒙古、回回、汉字文册"向他(指忽必烈)汇报。通过这种"上闻"以使自己对国营牧场每年发展情况心中有数。由于这些档案在元末明初的民族战争中荡然无存,今人是无法掌握当年的统计数字了。
  第六,实行有误则罚的责任制。
  规定凡有病死之事必要求牧人赔偿。"病死者三,则令牧人偿大牝马一,二则偿二岁马一,一则偿牝羊一,其无马者以羊、驼、牛折纳"。显然,条件较为苛刻。
  第七,实行"劣者汰之"的产品选用制。
  忽必烈规定,他每自大都去上都行幸,国营牧场长官随往,让他从国营牧场中选尚乘马骑用。并从马群中带一批肥而可取乳者随行。如果选来的马当中有赢瘦不堪者,忽必烈决不准把这种马留在北去巡幸队伍马群中,必"还回群",待其肥而可取乳时再用。
  第八,实行玉食牝马精饲料喂养制。
  忽必烈定都大都后,饮食上仍大体保持蒙古族习俗,喜用奶食(称为玉食)。但他极讲究。他吃的奶谓之"细乳",而且必须是黑牝马奶。对出玉食的黑牝马,规定在朝深晓饲养之道的卿大夫"亲秣养之",以脱罗毡置撒帐做乳室取奶(大概是免在露天挤奶,奶桶中进尘土)。这种马的饲料供应有别于牧群中其它马,由官供应。"每牝马官给芻一束、菽八升。驹一,给芻一束,菽五升"。"菽贵,则其米以小稻充"。还令太仆寺官员到这种马的专厩巡视其肥瘠每月三次。芻粟的发放又实行"以旬取给"制。
  第九,实行汗宫汗陵食祭用马奶管理取用"醖都负责、五年有奖"制。
  汗宫食用马奶,取自皇家牧场。挤马奶或造马奶酒驾车奉送者称之为"醖都"。这种人约有50 名,编制在皇家牧场。他们必须负责奶食的高度清洁等质量保证问题。元朝诸帝陵寝之址,由于当时发丧时秘不告人,今人无从寻觅,已成千古之谜。当年国营牧场还要按规定选送一批出佳奶的马至各先帝山陵,并相应选出技艺高超的"醖都"取马奶以供祀事,号"金陵挤马","越五年,尽以与守山陵使者"。《元史·兵志·马政》说这种做法表现于世祖以下山陵祭祀制度中,想必世祖生前有有关遗嘱而至。所以说这也应是世祖的思想。
  (17)为禁止官吏侵扰牧民,亲作示范忽必烈于农区严禁官吏扰害农业生产,欺夺农民。在牧区也实行类似政策。屡有旨令,禁政府官吏加重牧区百姓负担,征发制度外不可强取。可贵的是他本身到牧区时也谨守自己定的这些规章。这里仅举一例,足可为证。《元史·列传·后妃传二·裕宗徽仁裕圣皇后》载,忽必烈于牧区田猎,"道渴,至一帐房,见一女子缉驼茸,世祖从觅马湩。女子曰:'马湩有之,但我父母诸兄皆不在,我女子难以与汝'。世祖欲去之。女子又曰:'我独居此,汝自来自去,于理不宜。我父母即归,姑待之'"《元史·列传·后妃二》)。忽必烈一直耐心等牧女父母来后取奶喝才走,不让随从强索。其不扰牧区之民的思想可见一斑(忽必烈路遇的这个女子,就是后来忽必烈长子、太子真金的妻子,蒙古弘吉剌部落的阔阔真姑娘)。
  (18)筹画蒙古帝国先帝欲行未果的南北农牧大贸易蓝图至元二十二年,北方汉人出身的财相卢世荣向忽必烈建议其它许多财政改革建议的同时,特意又提了一条牧业管理方面改革意见(《元史·奸臣传·卢世荣》)。其内容是:用官钱购南方棉帛运到北方牧区换取羊、马。然后把这些羊、马交给当地牧民定合同放牧取利。合同规定皮毛、筋角、酥酪等的2/10 给牧民,其余由官府出售。这个意见中对牧民提出的条件是苛刻的。但它又是卓越的。自古至元初未见有如此宏阔的、一箭双雕的农牧南北大贸易观。然而,这种南北农牧大贸易的宏大筹划并非由卢世荣首先发明。因为忽必烈听罢卢氏建议后说得既肯定且清楚:这是"祖宗时欲行之而未果"的计划。但不知成吉思汗、斡哥歹、蒙哥汗三人中谁有过这种计划(治国无方的太宗妃乃马真皇后和太宗子贵由汗不可能有如此远略)。这种计划当时欲行未果是自然的,因为那时他们还没尽有南方农业文明区。至元二十二年时这种条件已大备。对祖宗的这种进步性农牧大贸易方案经聪明的商人卢世荣再提后,忽必烈是取还是弃呢?是取。他向卢世荣提出的定夺之见是"善",尽快推行。从卢世荣死后他的其它许多经济管理意见在忽必烈那里并没有因人废言,这条意见也是没废弃的。卢世荣之后的财相藏族人桑哥执政间创建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至元二十四年夏四月忽必烈同意忻都以新钞11.06 万锭,银1593 锭、金100 两付江南各省与民大规模互市;次年九月桑哥请示忽必烈批准营造五个库于禁中贮币帛,当与这个农牧南北大贸易蓝图的实际实施相关。
  3。边疆蒙古族地区外少数民族区经济管理的改革对边疆蒙古族外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管理,忽必烈的基本做法是:币制方面力求推行统一的纸币制度;财政方面于中央设立统一管理机构,但实行优惠政策;经济关系方面实行内地与边地互相交流、共同发展的政策;经济俗制方面基本因袭原制,因俗而治;对治理少数民族地区成功的经验定为楷模,不准更改等等。
  云南,是多种少数民族的聚居区。这里有今日彝、白、傣、哈尼、纳西等族先民居住(当然有些族的当时称谓与今有异),也是元王朝最早拥有的地区之一。在这一地区,忽必烈依据重臣赛典赤的意见,于货币行使方面,尊重一些民族用贯贝币的成俗,特发圣旨允许贝■与纸钞并用。差发方面有实物差发和力役。主要任用土官征发。总的经济管理方法依在滇民中德高望重的赛典赤成法而行,"不得辄改"(《元史·赛典赤赡思丁传》)。
  土蕃,早在元太宗子阔端太子驻凉州(今甘肃武威)时已初步归附蒙古帝国。至元朝,忽必烈在这一地区设立了三个最高地方行政机构:土蕃等处宣慰使司;土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指今阿里)速古鲁孙(意为三部)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在元初,尊土蕃高僧八思巴为帝师。通过他来管理土蕃政治经济。忽必烈没有改变土蕃领主统治剥削属民的农奴制,也没有改变那里寺院封建主占有大量土地财产剥削农奴的状况,而求其地经济生活俗制与中原一致。忽必烈只是派第七子西平王奥鲁赤驻清海对土蕃节制。并于至元元年于中央设总制院(至元二十五年改称宣政院)管理全国释教和土蕃事务。忽必烈还对土蕃进行户口调查(料民)、徭役征发(主要征发驿传用徭役),但禁止额外滥征。另外,经常给予赏赐。这些赏赐主要是用来充做其地宗教上层的宗教活动经费或个人享受费用。遇有天灾还有赈济(对平民的赈济)。忽必烈还在至元十四年夏四月癸酉亲自下令"置榷场于四川碉门、黎州与土蕃贸易"(《元史·世祖本纪》六),使汉、藏人民自由地交换自己的产品。这些管理结束了土蕃内部的战乱,同时使其地经济和平发展,与中原不断沟通。
  据《元史》卷一七《世祖本纪》十四记述,忽必烈命湖广行省设立"镇守黎蛮海北海南屯田万户府",负责利用琼州、化州、高州、雷州、廉州诸路的荒田屯田(这一记述又见《元史》卷一百,《兵志·屯田》)。同年,广西元帅府募南丹民户五千"实空荒之地",官给"牛种农器,置长统焉(刘敏中:《丞相顺德忠献王》;见《元文类》卷二五)。这些做法使广西南部的黎族、瑶族、僮族地区的农田面积扩大。
  元时称为唐兀(原西夏人聚居区)的甘肃行省,在成吉思汗晚年征西夏之季"郡县废于兵"。大批人民迁于内地。忽必烈即位后,在那里进行水利建设,移民垦殖、军民屯田。《元史》卷五《世祖本纪》载,忽必烈曾命郭守敬与唆脱颜行视西夏河渠。由于郭守敬的谋划,"渠皆通利"。董文用又奉忽必烈命开辟中兴、西凉、甘、肃、瓜、沙等州境内水田,于是民之归者四五万,悉授田种,颁农器;同时造舟黄河之中,接引少数民族诸部落及"溃叛之来降者"(虞集:《道园学古录》卷二十,《翰林学士承旨董公行壮》)。结果"夏境遂安"。忽必烈在西夏中兴等路安排军民屯田,先后建五个屯田机构。在亦集乃(今内蒙额济纳旗,从前为西夏领地)等地屯田区,参加生产者有蒙、汉、维吾尔及当地少数民族广大军民(参见《元史·兵志·屯田》;《元史·李进传》)。忽必烈对西夏中兴等路的土地兼并也进行过适当限制。如于至元七年下令那里的提刑按察司与管民官,严禁僧徒冒占民田(《元史》卷七,《世祖本纪》)。至元十七年又括沙州户口,定常赋,其富户余田,令所戍汉军耕种(《元史》卷十一,《世祖本纪》)。
  新疆维吾尔族地区,是更早进入蒙古帝国版图的地方。忽必烈对这一地区的贫苦农民采取积极扶植的措施。如至元三十年赐给合迷里(今哈密)贫民及哈剌禾州民牛种,给钞1.62 万锭。又给合迷里饥民币帛(《元史》卷十一,《世祖本纪》)。忽必烈在维吾尔地区也搞屯田,主要地点是斡端和别失八里。与此同时还针对当地农业发展的需要,于至元十九年设立冶场,专门鼓铸农具(《元史》卷十一至十五,《世祖本纪》;《元史》卷一五四,《李进传》)。维吾尔地区是古来著名丝绸之路穿通区,这里各族人民富有经商的传统经验。忽必烈遵重他们的这一经济生活风俗特点。对从那里来内地经商的各族商贾实行多种优惠政策,以减其道途修远带来的亏损,但不许他们沿路作奸犯科。
  4。人口管理制度的改革忽必烈在元初经济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又一棘手问题就是战后人口减损,发展生产的劳动力严重缺乏。元初造成人口大量减损的原因很多且又复杂。这种现实严重影响着社会生产力的恢复。为改变这一局面,忽必烈进行了一系列人口管理制度的改革。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1)禁止买卖蒙古族男女人口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在介绍其畜牧业管理改革时提及。
  (2)禁诸宗王擅招民户这个旨令是忽必烈在至元元年(1264 年)八月颁发的。
  (3)禁边将分匿人口(《元史·世祖本纪》一)。
  (4)禁全国范围的人口买卖忽必烈有许多这方面的禁令。如至元十五年(1278 年)"禁官吏军民卖所聚江南子女为娼妓者,卖买者两罪之,官没其值,人复为良。"至元三十一年诏:"强掠者以强盗例科断,人归本家,和诱者各断一百七下"(《元典章》卷五七《刑部》十九《略卖良人新例》)。
  (5)抵制军事贵族没降民为家妇的行为《元史》卷一六三《张雄飞传》说:"先是(至元十四年以前)荆湖行省阿里海牙,以降民三千八百户没入为家奴,自置吏治之,有司莫敢言。雄飞言于阿里海牙,请归其民于有司,不从;雄飞入朝奏其事。(忽必烈)诏:'还籍为民'"。《元史》卷一二八《相威传》说"(至元)十七年有旨,命相威检核阿里海牙、忽都贴木儿所俘三万二千余口,并放为民"。此类记录,于忽必烈本纪中数不在少。
  (6)守土之官辖地人口增殖者提职1264 年,忽必烈发布诏书,规定对县官"以五事考较而为升黜:户口增、田野辟、词讼简、盗贼息、赋役平。五事备者为上选;内三事成者为中选,五事俱不举者黜"(《元典章·圣政卷一·饬官吏》)。其中,提升的首要条件就是"户口增"。
  (7)彻底禁止攻城军旅胜后屠城的破坏生产力行为激烈的攻坚战结束后屠城,这不是蒙古骑兵中独有的现象,更古时已有。元初以前各族军阀部队中也普遍存在。但是在忽必烈以前蒙古帝国军队中表现更为突出。元太宗时代大有改变,但还没根绝。这是不利于保护生产力的。忽必烈远在以宗王身份征云南时就开始较彻底消灭这种军事行为。从征云南到征南宋,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宣传宋太祖麾下大将曹彬于取南唐后主之战中"干戈不染生灵血"的美传,不准屠城。他在这方面还有了理论性认识:"夫争国家者,取其土地人民而已,虽得其地而无民,其谁与居?"主张保存民命发展生产。所以他在併吞八荒、混一天下的大规模统一战争中基本没搞什么屠城之类活动,时人称之为仁君。
  (8)招集流民,赐以土地对他的这一措施我们在其重农重牧管理措施的介绍中谈及,在此从略。
  (9)不断赈济,存活各族农牧业灾民忽必烈在这方面的活动很多。前面从其它角度说过的宗王海都叛乱时,因天灾兵祸北方草原有70 万余牧民无法生存,忽必烈尽徙之于云、朔间,按口发粮存活是一大例(参见《元史》卷一七三,《马绍传》)。至元二十年冬十月,江阴、宁国等路大水,出现458478 户(若以每户五口计,灾民数可达2292320 人)的庞大流民队伍。当下属官吏禀报此事要求赈济时,忽必烈又着急又生气地说:"此亦何待上闻,当速赈之"(《元史·世祖本纪》十三)。之后立即下令出国家仓库粟582889 石赈济,平均每户可得一石多。从而使如此众多灾民存活。这是中国古代赈灾史上的壮举之一。
  (10)按社会职能与职业分工编定户籍这是忽必烈对全国户籍的编定术。忽必烈把全国人民分编为以下多种户籍。大致有以下诸色:军户、站户、民户、匠户、儒户、医卜户、阴阳户、僧户、道户、也里可温户、达失蛮户、斡脱户、商贾户、盐户、窑冶户、船户、海道梢水户、弓手户、急递铺户、打捕鹰房户。但其中位列前面的"军站民匠"四种是元代四种基本户,数量众多,遍布各地,包括各族。户籍的名类一旦编定,不能任意改变。已有定籍,各安生理,即各务本业。
  除军、匠户外,户又分等。根据每户"事产多寡"分为三等九甲,即分为九等。
  1270 年,忽必烈还下诏颁布社制,无论各族什么户,凡50 家为一社,由社众推举年高晓农事、有兼丁的人为社长。
  忽必烈一直亲自抓户籍编定,屡有诏令。他的这种全国户籍规划,自然有其弊病。但从总体看,客观上有利于经济发展,符合大一统多民族封建国家政治版图的稳定和巩固。至少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第一,其编社,主要目的不是宋时保甲制为了监视人民、保卫治安。社长也不是由称霸乡里的恶霸地主担任,而是选懂经济管理的高寿人担任,主要目的在于发展农业经济。
  第二,把各民族人民一视同仁地编入各户籍中,各操其业。这有利各族各业人民相互交流生产经验,取长补短。
  第三,其以生产技术、一技之长分户并代代相承的做法,客观上加强了社会生产的细密分工,而且有利于生产技能的传宗接代,不断精深。因为有了专门的经济运输户,不必让更多的其它户之人大规模流动,陷入挽输徭役之苦。因为有了专门的军户,可以使更多的其它民户各安其业,不必都去吃军役之苦。其匠户的设置,使众多的手工技艺之人,结束了重本抑末时代处于下九流地位窘境,有了至少官方认可、受法律保护的堂堂正正的户籍(尽管有的待遇不太高)。
  第四,忽必烈与历代各族封建帝王一样,不可能免除实行民族歧视的思想。但他的这种思想主要集中体现于掌管军事的枢密院制度设计上,即不让他族人过问重大军机事物。但在经济的户口管理上他那种思想意识还不十分明显。比如,在主要的军匠站民基本户籍中各族民人均有,他们等一地受统一的国家户制约束。其所定"户分九等"是按"事产多寡"区分的,并不是像有些史家所说是以民族优劣而区分。这样分的主要目的也不是为了实行民族压迫,而是为了解决赋税负担方面贫富不均的问题。
  当然,忽必烈虽一生多次禁人市、禁诸王、边将、勋臣私招民户、分匿人口,但也没能彻底根绝这些事。这是他人口管理思想的明显缺陷。但我们不能苛求忽必烈把长达数百年战乱遗留下来的空前复杂的人口问题解决于一旦。况且其中不少问题又是整个封建时代的通有现象。我们应该把元代存在的严重人口问题与忽必烈本人积极解决这种问题的举措思想严格区分开来,不能混为一谈。
  5。工商业管理的改革忽必烈对工商业管理的改革,主要是针对中原历代王朝传统"抑末"政策而言。忽必烈不同于与他同时代的其它蒙古贵族。他比较早地在金莲川王府与众多汉儒交往。但他是一个清醒的政治家。对中原儒士灌输的方策对则取,不对则抛弃。当时向他灌输抑末论者不乏其人。不过他在制定关于工商业的国策时还是贯彻了优惠的原则。查遍其一生言行,不见有抑制正常工商活动之语,也没有这种行动。远在即位初元、宋对峙之际他就允许在颖州(今安徽阜阳)、涟水(今江苏涟水)、光化军(今湖北光化)三地建立榷场,与南宋互市。后来因战虽时开时闭,但对越境私贩均宽待。《元史·世祖本纪》记载:中统二年(1261 年)八月,宋私商75 人入宿州。忽必烈手下有关官员建议处罚,但忽必烈不准,下诏"宥之,还其货,听榷场贸易"。中统三年(1262 年)三月,获宋私商40 余人,忽必烈仍下令"释之"。商税轻,是忽必烈前蒙古帝国诸帝的传统政策。因此入元以后忽必烈还是继承前辈政策,不断减低商税。他甚至对到民族地区做买卖的商人实行"置而不征"(袁桷《清容居士集》卷二十五《上都华严寺碑》。)的免税政策。另外,忽必烈还实行保护商贾安全、维护商贾资财、救济商贾困难的政策。这种政策使国内农业经济作物品种明显地比前代增多,说明农村商品货币经济不断发展,并促使更多的农业、手工业产品商品化。商品粮市场日益发达。商业性竹木业、果园业、菜园业、染料作物种植业、种茶业、种棉业、养蚕业都大有发展就是例证。于世祖朝出现了大都、上都、扬州、芜湖、平江(苏州)等令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及其它欧亚人都赞叹不已的世界性大商城。与此同时商业行会组织猛增。
  对于手工业,忽必烈也持扶持态度。在他执政的时代出现了百技效能、更有其属的盛况,这是前所未有的。搞手工业的不被官方称为从事奇技淫巧的社会末流,而被择优录入匠户籍,且世代相承,使家传技艺得以沿袭。匠户中的人虽然待遇不普遍高,但他们的户籍受法律保护。主要匠户大至分为两种:系官工匠和民匠。前者编隶于官府的各种手工业局院(战时,其中包括制造军器的局院)。他们从官库支领物料和物料钱、口粮、衣装以及盐钞,为有关局院完成定额产品。完成任务后,可以自行造作。他们的田地,一顷以内免征税粮,他们不负担杂役。至于民匠,根据需要进入官设手工业局院造作。造作期内与官匠的待遇等同,有的制成产品后还另附工价。
  另外还有两种手工业户口没编入匠户。一为盐户,二为窑冶户。实际上他们也是官营事业的匠户。前者有盐田和产柴薪的荡地,并得工本,但仍负担税粮、科差,待遇相对低些。后者由国家提供生产工具,无科差负担,并能得到工本钞。
  忽必烈不只是重视国家垄断的手工业的发展。他也重视民间手工业,对之并不压抑。比如,对各种矿,忽必烈实行过"听民自採"的开放政策。据《元史·食货志》载:至元十年,辽阳龙山县胡壁峪金矿,听李德仁淘采,年纳金三千两;银矿,至元十一年,听王庭璧于檀州奉先等处开采;至元二十三年,韶州曲江县银场听民煽炼,岁输银三千两。从丝织业看,《马可·波罗游记》说全国不少城乡都织造丝织品。这些情况都说明忽必烈不压抑民间手工业的发展,而是听民自为,只取税利而已。
  忽必烈手工业管理的另一个特色是:不是仅顾中原繁华之地而忽略少数民族偏远之区。如,他选派大批各民族工匠去维吾尔地区,就地取材,发展织染手工业。于别失八里设官方手工业局两处,其局官"秩从一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其中一个是专掌造御用领袖"纳失失"等缎,"至元十三年始置"(《元史》卷八五,《百官志》一),在漠南上都又建立了制毡局等牧业产品加工机构。河西地方少数民族人民长于纺织毛褐,居民多以此为业。忽必烈于至元十七年专设河西毛缎匠提举司(《元史》卷十一,《世祖本纪》八),织造皇家专用毛织品。当然,这种做法属于取民之举,但它于客观上使这类少数民族手工业技术得以提高和发展,不至失传。
  6。国际贸易管理的改革国际贸易源于秦汉,盛于初唐,至宋其盛不衰。蒙古帝国的忽必烈前统治者对此也是极感兴趣,措施相当多。成吉思汗扫荡中亚和欧洲的战事起因之一就是花剌子模国边将违约一而再欺侮杀戮其庞大至500 人的商队成员。但前人的国际贸易管理思想远不及忽必烈有理论性内容。主要表现是:忽必烈于即位初就宣布对番国的来往互市"各从所欲"。如至元十五年八月,忽必烈令中书省唆都、蒲寿庚这两个少数民族官吏向外国宣示:"诸番国列居东南岛屿者,皆有慕义之心,可因番舶人宣布朕意。诚有来朝,朕将宠礼之。其往来互市,各从所欲"(《元史》卷十,《世祖本纪》七)。同年十一月,命"沿海官司通日本国人市舶"。十九年"又用耿左丞言,以钞易铜钱,令市舶司以钱易海外金珠货物,仍听舶户通贩抽分"(《元史》卷九四,《食货志·市舶》)。追溯忽必烈的这种思想之源,还可到至元十四年。他于是年"令立市舶司于泉州,令忙古■领之。立市舶司于庆元、上海、澉浦,令福建安抚使杨发督之。每岁招集舶商于番邦博易珠翠番货等物。及次年回帆,依例抽解,然后听其货卖"(《元史》卷九四,《食货志·市舶》)。十年,又"诏遣扎术呵押失寒、崔杓持金十万两,命诸王阿不合市药狮子国"(《元史》卷八,《世祖本纪》五)。
  在忽必烈上述思想指导下,产生了元初一系列富有时代特色的国际贸易政策。其内容不用细列,我们只知道它是忽必烈本人的思想引发形成的就够了。
  其实,忽必烈还不只是搞海洋国际贸易。他还通过陆路与中亚、欧洲各国进行国际贸易。通过陆路来到大都、上都及南方苏、杭等地从事贸易的外国商人不在少。由此又可见忽必烈在国际贸易中实行的是海陆并举的方针。忽必烈在国际贸易改革中取得远胜前代的成就,是以沿海和腹里地区生产的恢复和长足发展为前提。如果他把元代国家经济搞得一团糟,举国赤贫的话,外商是不会被吸引的。其发行的纸币币值较为稳定也是吸引外国商人的一大因素。他的这些改革活动又促进了国内商品经济的空前发展。这些无疑都是当时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积极因素。
  7。水利交通建设管理的改革忽必烈以前中国多数朝代水利交通建设的成就是辉煌的。但是元以前长期的战乱,导致长年失修废坏,有的即使尚存,但由于割据战争形同虚设。忽必烈于此的改革,大体是:因其前有,不断创新;不只注重内地,兼顾边疆;既重河运,又重海运;不只是加强南北海、河两大干线的通畅,而且还雄心勃勃地勾画贯穿中国东西万里的黄河水利交通线,以图在古代中国破天荒第一次地弄出个十字交叉形的水利交通网络。
  忽必烈在西夏故地干旱区搞水利建设之事已在介绍其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管理的改革时说及。在内地,随着元代的大统一,南北经济各有大幅恢复与发展,产品盈余史有明证。但互相交流发生困阻。忽必烈为解决这一国家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矛盾,开始留心于水利交通资源的开发,以利生产、商业和百姓挽输徭役的减轻。事实证明,忽必烈于此的贡献远比前代各族开国英主显著。他直到垂暮之年,腿疾日趋严重之时仍力抓这项工作。至元二十三年春正月,忽都鲁报告,他在亦集乃(今内蒙居延海地区)开水渠,忽必烈下令近处民人、僧人加入开渠工程队伍以助其力(《元史·世祖本纪》十一)。
  1289 年,他令断事官忙速儿等主持修筑了从须城到临清的新运河。1291年命郭守敬修大都到通州的水运道路。中断的南北大运河水运线在那个时代得以全线贯通。但他的更大贡献在于于1282 年亲自批准和采用平宋大元帅蒙古族伯颜将军实行海运的建议。海运线打通后,基本上消除了原来中原广大劳动人民繁重的陆路挽输徭役。明人朱国桢说元时"徭役极省"(谈迁《国榷》卷一),大概主要是针对这一良效而言。朱氏的这一评价应该说是公道的。忽必烈还曾于1280 年10 月份有过一个使今人也谈而生畏的宏伟水运蓝图谋划,即亲派女真族人蒲察都实组织水利技术队伍探黄河之源,"欲于其源之所出营一城,俾番贾互市,规置航传,凡物贡,水行达京师"。忽必烈自认为他的这一规划"古无有也,朕为之,以永后来无穷利益"(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十二,《黄河源》)。那位女真人也确曾按忽必烈之意率队至黄河之源"图其城址"及驿传位置上报。诚如忽必烈所言,这是"古无有也"的计划,而且是标准的经济交通(水运)蓝图。查史,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绝无这类设想。可见,忽必烈不仅在军事、政治方面的作为超迈上述四大公认的雄主,同时在经济规划上也超越他们几人。
  8。赋税徭役管理的改革忽必烈即位后,对蒙古帝国诸朝及亡金、亡宋的赋税徭役制度有因有革。对各少数民族地区大体上采用这种方针征发,但以因为主。在这里仅就其改革措施的主要方面择述。
  (1)户分九等,视"事产多寡"较合理地征收赋税(《通制条格》卷十七,《赋役·科差》)
  此制定于中统五年。此方案于元太宗朝时已提出。忽必烈使之更具体化,并结合各族居住区特点加以广泛落实。这是不小的改革。
  (2)限制苦民的包银制包银制度,大体产生于蒙古帝国与金王朝交替时代。是时,河北、山东汉族、女真、军阀林立,对人民肆意掠夺,赋税名目繁多,毫无限制。真定汉族大军阀史氏对此加以改革,将各项赋税合而为一,统一征收,称为包银。之后其它各地军阀相继仿行。蒙古帝国君主也对这些军阀发明的包银制相继承用。其实,这仍是一个苦民的措施。其征缴无定限。元宪宗(蒙哥)即位后对之有所限制,定为每户科纳包银6 两(此1251 年之事)。忽必烈即位后,推行钞法,以钞输纳,每户纳钞四两,并许一半折输它物。当时发行的中统钞二两(贯)同白银一两,所以实际上比原额减低了一半。这是不小的有利于百姓的改革。
  (3)限制斡脱商扑买国家赋税权斡脱(这一词汇,是古代蒙古族从突厥语吸收而来,意为合伙),蒙古语。斡脱商人指元朝经营高利贷商业的官商。高利贷商人的存在不是元朝独有现象,古已有之。问题在于这种商人的活动在此时(指在蒙古帝国时)空前活跃。政府允许此类商人扑买(扑买:宋元时代的一种包税制度)某特定地区的国家赋税征发权。忽必烈继承蒙古帝国三朝元勋宰相耶律楚材限制这种官商活动的经济管理优良传统,对之加以限制,甚至曾经废止过斡脱机构,使其活动规模远比前代缩小。
  (4)限制皇室贵戚、诸王、勋臣、悍将滥征或逃避赋役中统四年十二月,忽必烈"敕驸马爱不花蒲萄户依民例输赋"(《元史·世祖本纪》二)。中统三年冬十月诏"禁诸王、使臣、师旅敢有恃势扰民者,所在执以闻";"诏以李璮所掠民马还其主"(《元史·世祖本纪》二)。至元元年八月"诏。。勿擅科差役"(《元史·世祖本纪》二)。定立诸王使臣驿传税赋差发,不得擅招民户。忽必烈第六子云南王忽哥赤,"一日,彼于村中强取水禽,其数逾(彼之所需)"。忽必烈闻之,命责杖七十,皮肉俱裂。至元二十五年十一月丁亥,诏"禁有分地臣私役富室为柴米户及赋外杂徭"(《元史·世祖本纪》十二)。
  (5)诏示不得擅行不急之役中统二年夏四月甲辰,忽必烈"命行中书省、宣慰司、诸路达鲁花赤、管民者。。不得擅行不急之役"(《元史·世祖本纪》二)。中统四年三月庚子,"亦黑迭儿丁请修琼华岛(今北京北海公园的湖中岛)",忽必烈不许。至元二十七年九月丁卯,"禁发民挽舟"(《元史·世祖本纪》十三)。(6)免除对开荒农民赋税的征发这方面内容已在介绍其农业管理改革时说及。
  (7)商税一减再减,个别地区实行免征商税的政策这方面内容已在介绍其工商管理改革时说及。
  (8)大规模开辟水利交通运输业,极大地消除百姓陆路挽输徭役负担。
  (9)命身边工作的各类服务机构官员和卫士为国家仓库转输赈灾之米,减轻百姓徭役负担(《元史·世祖本纪》十二)。
  (10)悉罢南宋末代一切繁冗科差、圣节上供、经总制钱等百余件,所在山林河泊,除巨木花果外,余物权免征税,减轻江南人民赋税负担。
  元世祖正雄心勃勃地筹划统一江南的时候,偏安一隅的临安南宋王朝已经彻底糜烂。理宗赵昀"嗜欲既多,怠于政事"。度宗赵■嗣位,贾似道擅权,朝政更日趋腐败。表现在赋税徭役政策上苛敛横征,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以各种名目敛民的数目较之北宋增五至七倍。除此之外还创征经制钱、总制钱、月椿钱、版帐钱、田契钱、称提钱、折估钱、免行钱、麴引钱、纳醋钱、卖纸钱、户长甲贴钱、保正牌限钱等多种额外横征。甚至民有诉讼,两诉不胜则要罚钱,胜则令纳欢喜钱(参见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十四;《历代名臣奏议》卷108 赵汝愚《请蠲江西月椿钱物疏》),使江南民不聊生。忽必烈取江南之地后,对其空前繁苛的赋税徭役制度尽罢无留。平宋大元帅伯颜于至元间取临安,南宋末帝于至元十三年正月十八日交玺降附后,忽必烈立即颁诏:"凡归附前犯罪,悉从原免;公私逋欠,不征理。。。所在山林河泊,除巨木花果外,余物权免征税。。。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量加赡给"(忽必烈:《谕临安新附府州司县官吏士民军卒人等》。见《元史》,《世祖本纪》六)。是年十二月又亲自宣布:"昔以万户、千户渔夺其民,致令逃散,今悉以人民归之原籍州县。凡管军将校及宋官吏,有以势力夺民田庐产业者,俾各归其主;无主则以给附近人民之无生产者。其田租、商租、茶盐酒醋金银铁冶竹货湖泊课程,从实办之。凡故宋繁冗科差,圣节上供、经总制钱等百有余件,悉除免之"(忽必烈:《谕浙东西、江东西、淮东西、湖南北府州府军县官吏军民》。见《元史》,《世祖本纪》六)。之后,元廷对亡宋故地采取的一系列轻徭薄赋方面的改革政策,都是在元世祖的上述思想指导下制定的。
  9。纸币发行管理的改革纸币的发行在忽必烈经济管理改革中占有极重要的位置。在忽必烈时代主要发行有四种纸币。一为中统元年发行的中统交钞;二为中统元年十月发行的中统元宝钞;三为至元十二年添造的钞(《元史·食货志一》。钞,由于发行没多久,而罢。故后人谈元纸钞种类多不提它。不提它自有道理,因为它只是在中统宝钞基础上增发的面值更少的钞,是中统宝钞的附属。);四为至元二十四年发行的至元钞(《元史·食货志一》)。
  必须指出,元世祖时代纸币发行管理的思想不全属于忽必烈,参与者颇多,是这些参与者与忽必烈共议而成。他们君臣于此有各有千秋的思想见解,讨论中扮演的角色也不尽相同。在这里我们只能只谈忽必烈本人在纸币发行管理改革方面的单方面言行,即使涉及他人,也只是涉及直接相关者。即只介绍忽必烈本人的纸币管理思想。
  在元初中统、至元三十多年中,参与纸币发行工作者,主要的不下十人。但不见有一人像忽必烈那样自始至终经办筹划;也无一人像忽必烈那样有众多关于纸币发行管理改革的议论指示和具体行动。查《元史·世祖本纪》及有关人物列传,我们可以发现:忽必烈本人并不十分具体地管纸钞发行的纯技术性问题。但其作为主要在于纸币发行推广的每一关键时刻组织讨论会、更正不识时机者的不成熟意见或愚腐之见,以舵手角色掌握钞币运行之舟较稳定地向前航行,使之终世祖朝不废,从而受到后人基本肯定。他是中国历史上汉族和各少数民族有作为帝王中确实罕见的直接插手货币管理最多的一位。
  他的做法是:(1)结合国情,适时决意行钞新建的元王朝幅员空前广阔,商贾往返路途辽远,所行货币五花八门。
  不统一是不行的。为解决这一矛盾,忽必烈第一个适时主动而刻不容缓地向得意谋士刘和尚(秉忠)询问全国应实行什么样的货币制度。刘秉忠提议:"钱用于阳,楮用于阴,华夏阳明之区,沙漠幽阴之域,今陛下龙兴朔漠,居临中夏,宜用楮币,使子孙守之。若用钱,四海且将不靖"(陶宗仪:《辍耕录》卷二)。秉忠是位和尚,说话时难免带有迷信色彩,附会以阴阳谶纬。但他又是位令各族上下层敬重的有远见的大政治家,他向当朝务实的天子献计时不能不主要考虑政治。其实,其议论的要点确实不是像有的前辈学者说的那样仅仅是说些阴阳胡话而已①,而是意在以空前统一的金融体制穿连元王朝各不同类型的经济发展区,达到确保主人江山的目的。忽必烈本人也是个不太信迷信的人②。所以,忽必烈果断适时地只取刘氏非迷信的事关经济治国核心意见,决意在全国推行统一的纸币制度。于是,他据刘氏卓见命王文统主管此事,又以杨湜辅佐推行纸币(《元史·王文统传》、《元史·杨湜传》)。这是个大事。如果当年忽必烈拒刘和尚之见于汗帐外,也许没有元代统一的纸币制度。这正是忽必烈的英明所在。
  (2)革剔前弊,死抓钞本不放宋朝行钞至于末期无本可谈,终归败亡。金与宋交界,受其影响而行钞,至于末期也因无本可谈归于失败。蒙古帝国成吉思汗时代的1227 年,元帅左监军何实以丝数印置会子曾权行一方(在今山东聊城)"民获贸迁之利"(《元
  ① 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241 页。② 据《元史·世祖本纪》四记载:1271 年平滦路昌黎县民生子,中夜有光。忽必烈闻此事后,并没有命令杀掉,反而诏加鞠养。对这个有"吉人天象"的小孩,身为帝王的忽必烈却容许其鼾睡卧榻之侧,可见他不大信迷信鬼话。
  史》卷一五○,《何实传》)。但此时是否很注意钞本不得而知。元太宗八年丙申(1236 年)正月,于元奏行交钞时,耶律楚材提醒太宗,应记住金章宗行钞出现"万贯易一饼"的历史教训,不可多印,"不过万"(《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可以。但也没明言稳定钞本之事。忽必烈的生母唆鲁禾贴尼是位杰出的女政治家,其它经济管理方面颇有成绩,曾被晚些时候的波斯史家们异口同声地盛赞,但在纸币管理方面仍算是个糊涂者。忽必烈称帝前,中原真定是她的分地。可是她却为了搞对诸王的赏赐求政治人事稳定,竟下旨将真定的钞本金银悉送上京。但是,忽必烈却与之前的汉、女真、蒙古等族纸币管理者不同,首先明确重视钞本的稳定,而且他的有关决定和言论都发生于元代大规模(普遍)发行纸币的关键时刻,起有稳定金融事业大局、掌握方向的特殊作用。有关史料主要有两条:第一,有多少金银,发行多少纸币。
  中统初新钞方行时,由于真定钞本在从前已被忽必烈之母起赴上都(此时世祖母唆鲁禾贴尼已逝世),无钞本,新钞不可得。旧钞流布于外的数目达八千余贯。出现了新钞一行,旧钞之价亏损的局面,公私嚣然,人们不知所措。朝廷内出现争论。其中成吉思汗时代的维吾尔族开国勋臣真定长官布鲁海牙对这种混乱局面最忧虑,建议:"昔奉太后旨,金银悉送呈上京。真定,南北要冲之地,居民商贾甚多。今旧钞既罢,新钞不降,何以为政?且以金银为本,岂若以民为本。又太后之取金帛,以赏推戴之功也。其为本,不亦大乎!"(《元史》卷一二五,《布鲁海牙传》)其便商民之心可以理解,但发钞可以无本之见不可取。日后,忽必烈也确实没取布鲁海牙这位祖父时代勋臣的无理之见。此后,忽必烈很快使中统新钞有了足够充实的银本,民间持钞者可以随时向官库换银。
  第二,不容许商人收买纸币准备金。
  至元三年(1266 年),有一个胡商恃国用使阿合马,欲贸交钞本,私平准之利,以增岁课为辞,这是忽必烈在全国范围行钞八年后遇到的大事。忽必烈没有同意这个意见,极慎重地征求汉族老臣户部尚书马亨的意见。马亨的回答是:"交钞可以权万货者,法使然也。法者主上之柄,今使一贾擅之,废法纵私,将何以令天下?"(《元史》十三册,3828 页,《马亨传》)忽必烈坚决按马亨之见办理,下令不许胡贾收买纸币准备金。这说明忽必烈在阿合马理财的早期就对他有相当大的节制。对阿合马是不放心的,因此才向马亨专门询问,避免了他的胡作非为。使一场扰乱全国金融体制的混乱局面没能出现。
  (3)既重钞法,又重钞之信誉至元二十四年闰二月乙丑,忽必烈于近郊打猎后召麦术丁、杨居宽等与大学士阿鲁浑撤里、尚书左丞叶李、侍御史程文海和至交大书画家亡宋宗室赵孟頫开会讨论钞法(《元史》,二册,296 页,《世祖本纪》十一)。至元钞的条画大体内容就产生于这次少数民族和汉族各占一半的币制讨论会。之后于下月甲午由尚书省藏族平章政事桑哥将这次会议的纪要以"至元宝钞通行条画十四款"的形式颁行天下。新钞发行后,在有关钞的刑法制定上朝臣分为两派。藏族的尚书省平章政事桑哥为首一派主张以严刑峻法制裁违钞法者,过于苛刻;以新近降附的亡宋宗亲赵孟頫(当时为忽必烈宠臣之一)为首一派主张钞法宽和。为此,忽必烈更为慎重,决意在大范围内复议,下诏集百官于刑部议钞法。在这次会议上多数人"欲计至元钞二百贯赃满者死"(《元史》,十三册,4018 页,《赵孟頫传》)。赵孟頫仗着他与忽必烈特殊亲密的关系相当激动地陈词反对。许多人却以赵氏人年少,且又是降臣,以为其言不可取。忽必烈却与众不同,准备用赵孟頫之见,"议者难之"。忽必烈也不顾众人反对,之后又派赵氏为他的钦差大臣到江南视察钞法推行工作。
  通过这次讨论,忽必烈的纸币管理思想显然有了较大幅度的升华。他既看到了中统纸币制度经过奸相阿合马破坏后出现的许多弊病,同时又从赵孟頫一派的意见中看到了重视钞的信誉有多么重要的一面。重视钞法的思想,在忽必烈头脑中已在此前二十一年已形成(于至元三年与马亨的讨论中形成),此并非桑哥于此首先提出。现在,忽必烈又不只是局限于重钞法了,他在重钞法的同时又重钞的信誉,二者皆重,这是更为辩证的。这可从他于至元二十五年(至元间纸币讨论会的次年)对桑哥的一段谈话看出,他说:"朕以叶李言更至元钞,所用者法,所贵者信,汝无以楮视之,其本不可失,汝宜识之"(《元史》,十五册,4574 页,《奸臣传·桑哥》)。这说明,他在纸钞行使许多年的经验中意识到法与信都是重要的,不是一般地谈钞法,而是把它与"信"相联了。
  (4)税收支付,主要以纸钞为准忽必烈于中统四年(1263 年)三月已亥强调"诸路包银以钞输纳,其丝料入本色,非产丝之地,亦听以钞输入。凡当差户包银钞四两,每十户输丝十四斤,漏籍老幼钞三两,丝一斤"(《元史》一册91 页《世祖本纪》一)。《世祖本纪》八至元十七年十一月条载:中书省臣议:"流通钞法,凡赏赐宜多给币帛,课程宜多收钞"。忽必烈对此报告的回示是"可"。
  (5)严管物价,保证钞值稳定忽必烈于中统四年(1263 年)五月下诏立"燕京平准库,以均平物价,通利钞法"(《元史》一册《世祖本纪》二)。次年正月,又令设各路平准库,主平物价,使相依准,不至低昂"(《元史·食货志·钞法》)。
  (6)云南各族聚居区兼用贝币与纸钞,禁用金银铜钱至元二十六年六月,忽必烈申严私易金银之禁。至元二十一年十一月,定金银价,禁私自回易,官吏奉行不虔者罪之(见《世祖本纪》)。中统三年七月规定,私市金银,应支钱物,止以钞为准(见《世祖本纪》)。至元十四年四月,禁江南行用铜钱。至元十七年正月,诏括江淮铜及铜钱铜器。至元十二年二月九日,诏天下拘收铜钱(见《世祖本纪》)。另外,只在云南各族聚居区,尊其旧俗,根据赛典赤"云南贸易与中州不同,钞法实所未谙,莫若以交会■子,公私通行,庶为民便"(《元史》卷九《世祖本纪》六)的建议,忽必烈特许钞与贝■兼通使用。
  (7)添造厘钞,方便零星交易如于至元十二年,忽必烈为方便民间零星交易,添造加发小额厘钞,有二文、三文、五文三种。不过行使时间不长,于十五年罢印停用。但后来造至元钞时又允许印造发行了小额五文厘钞。厘钞的发行可以解决农村严重缺乏小额纸币而交易受阻的困难。小商人和农民是欢迎的。可见,忽必烈在纸币管理中既注意大中城市市场活跃,同时又注重乡村市场的活跃。
  (8)不失时机,印制至元钞;排除愚识,以中统钞取代南宋会子忽必烈于至元二十四年印行至元新钞前夕,元统治集团内部发生了发与不发的争论。吏部尚书刘宣于至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主张不发行至元新钞(《元史·刘宣传》)。他担心一时更新会引起乱子,主张安定原钞之本的意见是好的。事实上其安定钞本之说与忽必烈的思想一致。但他主张不发至元新钞则表明他不识时务。忽必烈主张发,是有其依据的:第一,因为中统钞的信誉曾被忽必烈问斩的财相阿合马一度破坏,必须不失时机地更发新钞,重新建立国家纸币的信誉。如果再任其发展一段时间后再想补救可能为时太晚。第二,中统钞于过去基本上没有小额厘钞,不便于广大乡村的零星交易。中统钞初行时,元朝的乡村幅员是有限的。后来统一南宋入版图,一下增加很大面积。江南广大乡村又是商品货币经济远比北方发达的,有必要发行厘钞。第三,过去中统钞流行时,对民间金银买卖限制还不太严。无助于钞本的长期稳定。忽必烈新造至元钞的制度更严禁金银私易,又加造更小额厘钞(五文),稳定钞本的措施经专门会议各族理财官员集体讨论更为细密完备。第四,从前中统钞发行的纯技术讨论中,参加者多属非专门家,此时有南宋隐士、纸币发行专家叶李参与,更易使措施趋于较完备。第五,就忽必烈本人而言,此时他对纸币管理的认识已远比中统年间飞跃,不仅重钞法,而且又重钞的信誉。第六,就至元新钞发行的规定而言,至元新钞一贯等于过去中统钞五贯。这个规定本身无论怎么说都不表明忽必烈想使至元钞虚。第七,从至元钞发行后的效果看,从发行至忽必烈去世的十来年间,元政府严禁过去阿合马那种偷运钞本库银的做法,"钞值稳定了十余年"(《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元史分册第20 页)。查《元史·成宗本纪》可以看出,元代纸币真正贬值之始当起于忽必烈之孙成宗铁穆尔继世祖位后空前滥赏滥赐之时,对此史有公论。由此可见,忽必烈决意印行至元新钞仍属识时务的行动,并非换汤不换药之举。
  1275 年,江南宋地快要收取时,忽必烈手下的汉族老臣姚枢以及另一名臣僚徒单公履在一次有关对南宋金融政策的决策讨论中反对用中统钞更易南宋原用交会。认为:"江南交会不行,必至小民失所"。务实的忽必烈当时非常机警敏锐地看出了他们的迂腐,尖锐地批评他们说:"枢与公履,不识时机"(《元史》卷二○五《阿合马传》)。之后坚决地以中统钞替代了南宋交会,终于最后实现全国纸币制度大统一。事实证明,姚枢等比起忽必烈确实头脑简单迂腐、不识时机。因为此时的南宋交会与元朝中统钞相比生机已尽,完全成为搜刮人民的工具,取而代之,正在斯时。取而代之,只能在客观上给统一后各族人民带来一定好处。退一万步说,即使南宋交会此时还没完全腐朽,也应该取代。因为不取代的话,全国行使新旧两朝的不同纸币,新王朝在经济上的统一就不可言了。
  10。经济人事管理的改革在忽必烈之前,蒙古帝国的统治者中,善于选用得力的经济管理人才者不乏其人。如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就认为耶律楚材将是为其子孙治国理财的难得人物,直至逝世,念念不忘。元太宗放心地让耶律楚材理财即属此例。但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于此不是十分成熟的。太宗身后称制汗帐的六皇后乃马真居然夺走耶律楚材之权。太宗本人也曾对耶律楚材的经济管理工作也有偶尔干扰。如其时有些经济管理官吏公开破坏太宗和耶律楚材亲定的税制,但没得到及时的撤职处分。
  忽必烈与先祖相比,在经济人事管理方面既继承先辈的优良传统,同时又进行进步性改革,把元代的经济人事管理思想提高到了一个崭新水平,其中于若干方面已经超过了唐季刘晏的有关认识。忽必烈一生中,他的周围各层次、各民族、各类型经济管理干部如云,但他大体上任免运用自如,体现了他"治大国如烹小鲜"的成熟政治家的才气胸量。表现为如下特点:(1)对自己家族的人,无经济管理专长者不用失吉忽都忽,四朝元老,忽必烈太奶诃额伦夫人的得宠养子,成吉思汗最小的弟弟,大蒙古帝国的最高断事官。后来兼管华北地区(燕京行台尚书省)的经济管理,约卒于忽必烈幼弟阿里不哥叛乱期间(1260-1264 年间)。1247 年,漠南王府幕僚张德辉向忽必烈建议让他管民政及经济管理之事。但忽必烈并没因他是自己的爷爷一辈人在汉地经济管理中重用,反而大量重用熟悉家乡经济的汉臣。因为这位本家老爷爷虽在其它方面有管理才华,于汉地经济管理却是十足的外行,有些做法不仅荒唐可笑甚至说是残酷。如他于籍户口时,企图"印炽"人臂,将汉和契丹族人民视同牲畜,经汉地海云老和尚谏止而罢。这是忽必烈在经济管理中对位尊而不具专才者坚辞不用的典型表现。
  (2)根据经济管理水平的高低升降官吏职务忽必烈规定下属守土之官如能做到"户口增、田野辟"就提职使用,反之降罚(《元典章》卷九十九《户部·荒闲田地给还招收逃户》)。于是高唐州达鲁花赤(蒙古语,镇守者之意,相当于突厥语的巴思哈。蒙古帝国和元朝的官名,为所在地方、军队和官衙的最大监治长官。)忽都纳、州君张延瑞、同知陈思奇因经济管理水平高而升秩;河南府陕县尹王仔怠惰无绩而降职。赛典赤瞻思丁在云南"教民播种,为陂池以备水旱";"劝警游惰以耕田"。滇民歌颂。因此,忽必烈对之大加赞赏、专信至极、当做地方大吏学习的楷模。此类事例,于世祖朝史书中随手可拾。
  (3)屈身礼待高傲且有才气的高级经济管理干部叶李,南宋遗民,汉族儒士,山林隐者,少有奇志,性情高傲。曾在南宋败亡前夕上书弹劾权奸贾似道误国害民,颇懂纸币发行之术。是杰出的经济管理人才。忽必烈当自己采用多人意见、亲手谨慎筹划的纸币制度出现问题时,愁身边无才士解决此事怕他族人羞他无能,几次寻访接之来京。但不来。后来终于出山。忽必烈考虑叶李有腿疾,在他来大都后赐大小车各一,许乘小车出入禁中,与之讨论后定"至元钞法"。每罢朝,必召见论事,凡有军国大事必问:"曾与蛮子秀才(指叶李)"商量否?(《元史·叶李传》。参见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六,《五龙车》)其尊礼如此。古代帝王中,对一个异族经济管理干部如此屈身礼待者也许仅见。由此足见忽必烈对经济管理方面知识分子的渴求之心。
  (4)不拘一格不分民族地提拔重用经济管理干部当年忽必烈能提拔叶李为资善大夫、尚书左丞,主管改革修缮自己原来推行的纸币制度。很清楚,这与他有不拘一格起用经济管理人才的博大胸怀相关。正是因此,叶李这个亡国遗民、闲居富春山的无名在野隐士一跃而为元帝国的经济问题高参,身价百倍。蒙古族的朵尔边·孛罗①,其祖父禹儿乞是成吉思汗的宝儿赤(厨子),本人也是厨子出身。这个煮羊肉厨子世家的人由于忽必烈的培养提拔不仅曾任皇家禁卫军长官,而且进入中原后留心经济管理之道迅速成长为一个于钞币发行、全国财政、农业、工商业管理无不熟悉的高级经济管理专家,后来就任于大司农卿和宰相之位。他积极组织专
  ① 朵尔边·孛罗,元初宰相之一,蒙古族,曾任元帝赴伊利汗国特使,后留居伊利汗国未回。家传播农业技术;参加忽必烈领导的长时期的经济领域反腐败斗争,成绩斐然。后来他居然能指导伊利汗帝国的金融、工商业、农业、国家财政的全盘改革。孛罗能从一个身份低微的煮羊肉的厨子上升为国家经济宏观管理的干才也自然与忽必烈不拘一格提拔经济管理人才的思想相关。
  (5)对成绩显著,后来腐化贪赃枉法的经济管理干部,无论何族何职都无情重处,以严肃自己所定的经济管理法典出生于原苏联乌兹别克塔什干西南锡尔河右岸的阿合马,曾是忽必烈的回族财相。出生于土蕃的桑哥曾是忽必烈的藏族②财相。这两人在《元史》中均列入奸臣传档。这是封建史家的编排,今人不必理它。说实话,这两个高级经济管理官吏至少在相位的工作前期做出过若干成绩。但是在过大权力的腐蚀下,他们堕落和腐化了,后来发展到竟直接欺骗忽必烈,有的甚至高傲到不把忽必烈放在眼里,欺上瞒下、贪赃枉法、藐视群臣、鱼肉百姓,并且严重地腐蚀了忽必烈的经济管理干部队伍。他们的罪状被告发后,忽必烈慎重地亲自派人侦探,罪证查实后一一处斩。忽必烈还以严肃皇室家教的办法启示内府财务管理干部遵守规章。封为太子的儿子真金有病,忽必烈前往探视,见床上铺的是织金卧褥,于是生气地对儿媳阔阔真说:我总以为你贤淑,为什么奢华若此!儿媳遭斥后马上撤去。结发之妻察必皇后,有一次从太府监支取缯帛表里各一,忽必烈立即正色批评:此军国所需,非私家物,后何可得支?!察必自此也勤俭自持,遵守内府财物管理条例。这些做法无疑意在启示属下各类经济管理干部不分尊卑,一律对待,不得任意破坏他的经济管理法规。
  (6)放手使用经济管理官吏,并善于发现和指出他们不识时机的过错元初各地自然灾害频至。忽必烈每遇灾警都必下令赈济灾民,几成惯例。一次有位经济管理官员上报严重灾情,请示是否赈济。忽必烈说,此事还有必要报告后再做吗?你应该不请示就赶紧办理。可见他对经济管理干部是放手使用的。但是,经济管理干部有过错或头脑糊涂时也会不顾情面地指出或批评。前面提到的对老臣姚枢等反对以中统钞替代南宋交会见解的尖锐批评就是典型事例。
  (7)对有远见卓识者虽因其自身劣迹和其它政治原因必须废掉,但不废其言,继续采用其合理建议大名商人出身的北方汉族财相卢世荣,是元世祖己近垂暮之年时遇到的有建树的理财家。他对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总体意图是心领神会的。他虽然较晚与元世祖相遇,但他基本理解元世祖经济管理中兼收并蓄的思路。对卢世荣提出的多种经济管理意见,忽必烈大都赞赏和推广。但是卢世荣已于当时不具备居财相位领导全国经济管理的主客观条件。主观原因那就是自身历史上有劣迹,曾依附贪赃枉法的阿合马,且有贪赃行贿之行。客观原因则有二:一是他在上任后的征税工作中依靠阿合马余党,这些人刻薄苛取、营私贪暴。这就使卢世荣本来不好的名声更坏了。二是卢世荣虽为汉人,但在元初忽必烈时期大臣队伍"纲纪派"和"理财派"的派别斗争中,并没有加入汉族儒臣为主的"纲纪派"队伍,而是加入了西域人阿合马为首的"理财派"行列。但就其本人经济管理思想而言并不与理财派相同,更有别于纲纪派,倒更接近于忽必烈照顾全局的经济管理大略。兼有上述两派的优点,而又较少它们② 桑哥的族别,过去有人认为他是畏吾族人。近年有人从古代藏文史书中发现桑哥是藏族人。两者的偏向和不足。"纲纪派"于经济管理方面主张中原传统的"重本抑末"、"贵义贱利"、"节奢崇俭"论。他们虽然有保守的一面,但更多地考虑百姓的利益。"理财派"主张农牧并重,农与工商并重,在经济管理方面没有中原传统故套的束缚。他们虽然有不保守的一面,但于后期其中不乏聚敛之徒。前者以受已故老臣许衡影响的一大批忽必烈金莲川藩府旧时汉族元勋臣僚为基本队伍成员,外加一批蒙古族开国文武元勋。他们的后台是许衡的学生皇太子真金。他们在阿合马专权时一度处于被压之势。后来,此派人以阿合马奸事败露为转机,企图一网打尽其余党。卢世荣自然是他们打击的对象。经济管理方面颇具才气、政治方面不太谙练的卢世荣却忘了元朝祖制,为了摆脱险境动用手中暂有的权力,竟然不经枢密院审议调三行省万二千人置济州,另外还采取了一系列军事性质的活动,其实其矛头并不是指向对之宠信的世祖,而是防范太子为后台的纲纪派对他下手。但这种行为却犯了元廷皇家任何人不得越过掌用兵大权的枢密院调动军队的大忌。这也是山东李璮叛乱后出现的第一个相类事件。政治上极度敏感的忽必烈意识到这可能是重处阿合马后其余党企图报复的预兆①,而果断地处斩了卢世荣。一月后与卢世荣有密切联系,卢世荣主政时于征税中相当贪暴的阿合马余党答即古阿散等人也被处死。但这个人死前揭发了有人(指纲纪派的人)上折让真金太子即位,并要年老的忽必烈当太上皇的秘密。此事的揭露又使忽必烈转怒于纲纪派,致使本来有病的真金太子怕皇父追查恐惧早亡。真金和卢世荣的离世表明,上述两种派系组织已双双瓦解。后来的事实又表明:忽必烈并没有完全采用太子为后台的纲纪派的经济管理模式,也没有完全采用理财派的经济管理模式,更没有抛弃卢世荣的追踪忽必烈本人经济管理意向的思想。变化是:在经济管理人事安排上既不主要用北方汉儒旧臣,又不主要用西域色目人旧臣,而是用土蕃人和南人(江南汉人)桑哥和叶李。继续推行自己明显区别于上述两派,但又吸收二者优长的统顾全局的经济管理意图。可见,忽必烈并没有因卢世荣死去而废其言。
  (8)晚年在高级经济官吏贪污腐化日益严重的沉痛教训中,开始更注重经济管理官吏的德阿合马、桑哥基本属于理财之才有余而德不足者。卢世荣虽于这方面的才较出众,但也略有贪赃受贿之事。卢世荣后忽必烈任用土蕃人桑哥,但桑哥的颓化更为惊人的迅速,又不得不杀之以谢天下。在这一系列惨痛的教训中,忽必烈晚年的经济人事管理思想开始向更高层次升华。他开始明显地注重高级经济管理官吏的德。桑哥奸事(贪赃腐化)败露后,他任用完泽。完泽其人在经济管理方面才气属一般,但他不搞苦民的聚敛之术,天下人称之为"贤相"①。他在阿合马等人遍贿近臣时独无沾染,又尝言桑哥必败事。于是,忽必烈任之为宰相。这是忽必烈晚年重视经济管理官吏德的一个重要体现。
  (9)慎重处理有关经济管理官吏的案件,不冤枉好人就身体素质而言,忽必烈在历代帝王中不是最健康的,患有严重腿疾,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他晚年的政治、经济活动。但他意志坚强,力图避免自
  ① 我们认为,这才是卢世荣被处死的真正原因。陈天祥关于卢世荣经济等方面问题的劾章并不是他被处死的真正原因。
  ① 《元史》卷二○二,《释老·张留孙传》。
  己耳目闭塞而可能带来的疏忽。所以在处理经济人事案件时建立了"对质"制度。当有人要求以卢世荣历史罪过惩治其人时,忽必烈并没有轻易附和这种意见,只是让当事人停职受审并对质,当他发现卢世荣不经枢密院采取军事行动时才警觉地判其死刑。对汉族官吏如此慎重对待,对少数民族有关官吏也如此慎重对待。13 世纪波斯著名史家拉施特透露:有一个叫阿不别克儿的人,被合罕赐以伯颜平章之号。他与完泽一起充当那可儿②。并任平章之职,在忽必烈合罕时代,他当了两年宰相。当时合罕身边有一些告密者出来中伤他。断言他挥霍了600 万巴里失。合罕向他索还。他回答道:"这些资财,我已发给人民了,因为在一连三年中都有自然灾害,禾苗不长,臣民贫困。现在如果合罕有旨,我就去卖他们的妻子和儿女,把钱送给合罕,但国家要因此破毁了"。合罕喜欢他对臣民流露出的同情,于是他说道:"所有的大臣和异密都[只]关心自己,伯颜却关怀国家和臣民!"①此人与阿合马、桑哥等一样于忽必烈时代身居高位,掌管有关赈济等经济管理方面工作。他们也都曾被告犯有巨额贪赃罪。但前几人之事经查证据确凿而被处死,后者经对质查核无罪证反而有功得到赞美。可见忽必烈对经济管理方面高级官吏的奖惩处理是极为慎重的,一般说来是不冤枉好人的。
  (10)在选用经济管理官吏方面并用各族人才、并用僧俗人才在忽必烈手下虽然经济管理官吏如云,但就其民族构成而言绝不是单一的。他为了适应多民族国家经济管理的特点,不断使此类官吏队伍的结构向多民族化方向发展;最初,北方少数民族人物居多。他初任漠南王时,其身边此类官员主要是元宪宗派来的牙老瓦赤(畏兀族)等人,可是这些人于汉地经济管理工作不是太胜任的。其中有的"视事一日,杀二十八人"。忽必烈不满意,严斥他们:"今一日杀二十八人,必多非辜,既仗復斩,此何刑也?!"使不只儿错愕不能对(《元史·世祖本纪》一)。之后,他不断吸收更多民族的人员加入经济管理官吏行列。如回族的赛典赤、阿合马;北方汉族的刘秉忠、姚枢、张文谦、卢世荣;藏族的桑哥;南方汉族的叶李、赵孟頫;蒙古族的朵尔边、孛罗、安童、伯颜;契丹族的耶律铸(耶律楚材之子)等各族官吏在他手下先后任职。其经济管理官吏队伍的族类之多,前朝所不得见。忽必烈还针对土蕃以寺院经济为主、内地寺院经济比重也不小的特点,于经济人事管理中又实行了僧俗并用的方法。土蕃高僧八思巴被封为"普天之下、大地之上、西天佛子、大元帝师",总理西藏寺院经济。在忽必烈的金莲川王府任高参,帮他治理北方汉、契丹地经济的刘秉忠也是一位精通儒学的和尚,直到至元元年才还俗。后期财相桑哥,藏文历史文献《汉藏史集》提供的史料证明他是藏族。《元史》记载他是"胆巴国师之弟子也"(《元史》卷二○五,列传第九十二)。胆巴就是皇庆间追认的"大觉普惠广照无上胆巴帝师",桑哥既然是其弟子,当然也是僧人出身(其还俗年代无考)。这都是忽必烈"因其俗而柔其人"治国原则在经济人事管理中的体现。这些僧人参与元初经济管理,对元初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自然有好处。当然桑哥曾因贪赃受贿被杀。但这是他一生后期之事。据藏文桑哥传记述,他在早年于经济管理方面也是有一定贡献的。
  (11)在关键时刻勇担风险,用曲折手段保护自己苦心经营的经济管理② 蒙古语,同伴之意。
  ① [波斯]拉施特:《史集·成吉思汗之子拖雷之子忽必烈合罕纪》,《史集》第二卷。官吏队伍各族成员1257 年以前,忽必烈依靠汉、维、蒙、契丹族中各种经济管理干才理财,于中原广大地区获得相当可观的财政收入而民不怨。与此同时,他利用这些收入一方面壮大军事力量,另一方面赈济惠民,深得各族军民之心。这是他对漠南、中原进行经济管理初见成效之日,此事招致一部分蒙古、汉族守旧贵族的忌恨和不满。有一些人向遥居蒙古帝国都城哈剌和林(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和林城)的元宪宗蒙哥进谗言,说你弟弟得"中土"人心,图谋难测。还说与漠南王府有关的汉、维吾尔等族财政官员剋扣应解送汗庭(和林)的财赋私奉忽必烈。此事引起元宪宗与忽必烈之间的猜忌。是年春,蒙哥采取削弱弟弟王府经济管理官吏队伍的严厉措施。具体办法是:派钦差阿兰答儿、脱因、囊加台、刘太平等官员自和林南下理算陕西、河南等处钱谷,"置局于关中,大行钩考(检核财赋)"。与此同时给忽必烈手下大小经济管理官吏列罪条目达142 条之多。钦差首要人物阿兰答儿声称:俟钩考完毕之日,除万户史天泽、刘黑马二人将报请元宪宗亲自处理外,对其余人都可便宜径行处死。并下令解除忽必烈在汉地的统军权(《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一《参政商文定公》,引自姚燧《谭澄神道碑》)。为此事,忽必烈藏爪伏翼、忍辱负重、机智处理。他以家属为人质之诚,去和林城亲自拜见兄汗,解除猜忌,为手下人做担保工作,元宪宗被兄弟手足之情感动,始不信谗言,撤销了斩杀一大批忽必烈手下理财官员的成命。之后,虽然中原的一些经济管理机构一时被罢除,但不见忽必烈的经济管理官吏队伍有大损伤。忽必烈的这一举动确为日后他进行元朝第一步经济管理改革保存了一支精明干练、素质较高的干部队伍。于此,忽必烈珍爱自己经济管理官吏队伍之心可见一斑。这样一批被忽必烈冒自身被软禁之危免除杀身之祸的各族经济管理人员日后怎能不为之拼死效命,以取主悦。
  (二)忽必烈经济管理改革中体现的十大关系处理思想及其理论基础忽必烈不是完人。他在近半个世纪的宗王、大汗生涯中进行了艰辛曲折、气势雄浑、超迈先祖的经济管理改革。但仍有不彻底之处。主要表现在他虽以敏锐的洞察力观察、继承蒙古帝国前代君臣合理的经济管理思想,但对其中一些不合理方面抛弃的还不尽如人意。对他民族优秀经济管理思想有广泛继承发展,但仍存在着不少受时代历史条件限制的表现。
  忽必烈的经济管理中有各种局限。如在交通水利建设中有时好大喜功、空想居多;没有彻底限制住高利贷商人的扰民活动;其人口管理思想总体上是进步的,对元代战乱后社会经济的恢复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他毕竟没有彻底禁止住其时严重的人口买卖现象。以上为忽必烈经济管理改革中一般的几个方面历史局限。
  忽必烈经济管理中还有一点比较突出的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局限,那就是赏赐问题。赏赐,这是历代帝王无人不干的事,也绝非元代才有。但忽必烈以前蒙古帝国诸帝的赏赐规模是惊人的。尤其在太宗朝更为显著。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三:一是其时官无俸禄,赏赐之钱具有一种俸禄性质;二是统治者在连绵的战事中以厚赏招敢死之士;三是与某些统治者的观念意识相关。比如,元太宗就明言:"一个人热衷于财宝钱物的积攒是缺少理智的"。因为积存财宝不能带来任何利益,比如积存财宝的人死后总"不能从彼世回来"再占有这些财宝。"所以我把自己的宝藏保存于心中,并且把一切现有的和已经准备好的,或者[还]正作的,全部给予臣民和需要者,使美名远扬"([波斯]拉施特《史集》第二卷第85 页:《成吉思汗的儿子窝阔台合罕纪》)。世界上许多东西都不是永存的,只有"光荣的名声和良好的纪念永远留存"。"谁反对我赏赐,谁就是我真正的敌人"。因为"他们不愿我留下美名和良好的纪念"([波斯]拉施特《史集》第二卷)。正是由于元太宗对财富有如是观,在蒙古帝国都城和林除撒谎者外,不仅有众多的文臣、武将、宗王、妃后得到重赏,甚至有许多蒙、维、汉、契丹族的城乡贫民、破产工商业者也上门讨赏,得赐予,其中也不乏远从印度、波斯闻声而来的讨赏者。他甚至不听财臣劝阻,常大开国家财库大门把财物一堆堆分摆,让讨赏者任其力气抱走,只规定抱时掉地的不许重拾。于是致使一些穷人在大路或和林城市场拦其圣驾乞赏,有乞必赐。这种做法可能对他的统治带来了某种好处,但国家财政管理必然紊乱也是预料之中。这说明太宗在耶律楚材辅佐下经济管理方面初定税制有成就,但其管理仍有很大随意性。忽必烈即位后,下大力改革先辈此类成俗,禁止无目的无计划赏赐,于中统年间始定官俸。因此,他的赏赐比前辈应说是不滥的,比起后来有些子孙又是少的。但是,他于一生并没煞住这种赏赐风,或多或少地影响了元初国家财政上的支出数额。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思想虽然有上述诸方面弊端,但就其经济管理思想的总体或主流而言,他本人仍算是一个封建大一统国家国民经济宏观管理方面的行家。根据是:他在从事十方面经济管理改革中,较得当、明智或辩证地协调处理了十种关系。从而在宏观上能够较有效地控制指挥其时国民经济正常运转发展,取得较好的实际成果。这十种关系的处理分别为:1。发展生产与赋役征发的关系处理较得当忽必烈的经济管理对发展生产和赋役征发都重视。但在二者当中是分主次先后的。他更重视发展生产,把发展生产当做赋役征发的基础或来源看待。因此,他反对赋役征发上的竭泽而渔政策。他这方面的思想有多方面表现。但他于至元十六年五月癸酉与兀里养合带的谈话最为典型。当时兀里养合带言:"赋北京、西京车牛俱至,可运军粮。"忽必烈反对说:"民之艰苦汝等不问,但知役民。使今年尽取之,来岁禾稼何由得种,其止之"(《元史·世祖本纪》七)。可见忽必烈是知道先秦汉族进步经济管理思想代表人物的"先予后取"之道的。忽必烈有多次免役诏示,都是他这方面思想的体现。他不是不征赋役,而是主张在保护和培养百姓元气、发展生产、待赋税之源培养足后征发。他有时免三年役,那是为三年后再取;有时免六年役,为的是六年后再取。可见,汉民族经济管理思想史上"取予有时"的思想在他手中运用得已相当成功。
  2。农业和工商业的关系处理得较得当在元世祖朝,对农业和工商业都从国策上提倡发展,都等一地实行优惠政策。只要不怀偏见,谁都会承认这是那个时代不可抹煞的事实。忽必烈在二者关系问题上从没有发表重此轻彼、抑此扬彼的偏激的政策性言论。这就使其时的中原,不仅有发达的农业,也有发达的工商业。发达的农业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坚实的基础,工商业又反过来促进了农业。比如此时,众多的农产品开始比前代以更大比例成为商品性产品,手工业为农业提供了花样远多于前代的工具,在忽必烈眼中商业不是从前统治者认为的使人心不古的应禁之业,手工业者在其心目中也不是受鄙视的搞奇技淫巧的人,正因为如此,在他统治的时代出现了名副其实的"百工效能,各有其属"的盛况。可见,他处理工商业与农业的关系是辩证的,比前代绝大多数帝王更为开明豁达。
  3。农业与牧业的关系处理较得当我们翻遍《元史》十四个世祖本纪分卷与农业管理官吏本传,也翻遍波斯人有关史书中"忽必烈可汗纪",至今还没发现他有什么重农抑牧或重牧抑农类偏向一方的言论。他基本在二者间不偏不倚,让它们各自互不干扰地发展。既尊重农业民族的传统生产方式,也尊重北方游牧民族的传统生产方式。他确实有过许多不让蒙古骑兵进入中原后不要占农田为牧地、进驻村寨影响农耕的严厉诏禁,但这绝不是抑牧,它只是尊重汉民族人民传统生产方式的正义举动或保护农业的措施。因为他并没有因自己入主中原而像北魏孝文帝那样莫明其妙地人为地改变自己民族固有的生产方式。在他的时代,北方的牧业经济不但延续而且有更超迈前代的发展。那里的牧业文明与中原悠久的农业文明相互补充,比翼双飞。更重要的是他还积极组织二者的全国性的大范围的南北贸易。他并没有唆使其中一方吞食另一方。可见,他对农业与牧业的关系处理也是超过前代帝王,比较得当的。
  4。统一战争步伐和经济改革步伐的关系处理较得当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改革与他的统一战争大业基本上在步伐上是协调一致的。基本稳定北方的过程中,他对政治、军事、经济管理改革同时抓。此间,他与众臣筹画的中原经济管理制度也随其统一战争铺展实施,且灿然有成。伯颜将军所率平宋大军攻占临安后,他又力排汉族开国元勋姚枢等老臣的阻议向南宋故地推行统一纸币制度,以中统钞取代了名存实亡的南宋交会,适时地完成了金融体制的全国性改革,把江南广大地区无遗漏地纳入了统一的新王朝金融网络中。在财政制度方面,伴随统一战争的进程,较准确地分析全国各类经济俗制差异较大和全国民族成份空前增多等特点,实行了对各族各地区分别对待、因俗而治的财政制度。可见其统一战争的步伐与经济管理改革的步伐并无太多脱节的表现,大体协调相吻。
  5。国内国际贸易发展与全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关系处理较得当元朝的大统一,出现了"今日八荒同一宇,向来边檄不须论"的有利于国内国际商业贸易发展的局面。但全国的币制是割据时代遗留下来的五花八门状态的币制。金属货币(白银、黄金、铜钱)大不便于国内远途贸易,也不便于跨洋过海的国际贸易。其不便不只是表现在运输上有困难,又在于它们成色不一、制造的朝廷不一,导致难于权准。这是不能适应当时国际国内商业贸易发展需要和形势的。为解决二者的矛盾,忽必烈以经济管理大家的雄才伟略,从任漠南王到驾崩的四十多年间重点抓纸币发行工作,建立统一的全国性纸币制度。他的这一作为,与元时发达的国内国际贸易的客观要求也无疑一致。
  6。全国经济发展的规模与水上经济交通开发的关系处理较得当在忽必烈时代随着大一统政治局面的出现,经济发展规模日益扩大。北方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规模的且数量颇多的牧业产品官营民营机构。这些产品需要到南方转销国内国外。北方也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牧区工商业大都会(如和林、上都、应昌等)。这里居住着众多不习惯于奶肉食品的国内国外工商业者、官员和其它一般居民,他们需要南方的粮食。当时的大都已成为世界一流的人烟密集的政治经济大都市,更需要粮食和其它消费品。但北方的粮食不能满足这一需要,也需南粮北调。南宋故地江浙繁华之地盛产布帛丝绸及其它传统精美手工业品需要北运以供京师帝宫、国家军旅之需。这就需要经济交通的发达。但只靠陆路挽输不能解决这一大问题。于是经济的发展规模扩大与经济交通建设不足构成矛盾关系。忽必烈亲自下令重修大运河,开凿京师至通州的水运线,依伯颜之议开辟南北海运线,基本上较成功地解决了上述二者的对立关系,使它们趋于协调之势。
  7。经济人事管理改革与其它经济改革的关系处理较为得当稳定北方前夕,忽必烈搜罗了一大批熟知中原经济管理的臣僚,为来日中原经济管理做了充分的干部准备。安定土蕃前选养了以八思巴为首的熟知其地寺院经济俗制的人物,为将来对土蕃进行管理做了充分的干部准备。收复南宋后,选用熟悉南宋的南方汉人和在平宋战争前线工作过的军队干部帮他筹画经济统治之策。在经济改革总过程中,一些经济管理干部腐化了(如阿合马、桑哥),又有一些人适应不了新形势趋于迂腐迟钝(如桃枢)。但忽必烈基本不受这些因素干扰,该杀者杀之,该劝者劝之,重新组织新的干部队伍,以吐故纳新的组织手段把自己的经济改革大业推向新的台阶,终世祖朝而不废。正是由于他的这些经济人事管理中的不停顿改革,他的其它经济改革才步步为营、层层递进,富有不断迈跃的节奏感。可以说,他在这方面的才气并不亚于其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的用兵艺术。
  8。发展官营手工业与发展民间手工业的关系处理较得当无疑,忽必烈对官营手工业的发展是相当重视的。但他又不阻止民间手工业的发展。在发展民间手工业方面他又明确地以诏文提出"听民自为",多次下令让民人随便开矿,只收适当的税就是实例。当然,忽必烈的"听民自为"与明季邱濬有关手工业的"听民自为"论是不同的,主要旨在增加国家税源。但是不论其目的如何,听民自为总比不听民自为好。至少表明他是既重官营手工业,也重视民间手工业,允许二者都发展。当然,对二者的重视程度不一样,他更重视官营手工业。不过,他的做法比起前朝更多帝王压抑民间手工业之举要好得多。至少,在他心目中二者不是根本对立、水火不相容的。总之,对两方面关系的处理还较为得当。应该说这是历史的进步。9。牧业与工商业的关系处理较得当忽必烈进入农区,在大都登上汗位后,人们只见他对其它民族地区交税负担一减再减,独不见对太宗关于蒙古族牧区的税率有所减低。似乎他无意减轻蒙族牧区百姓的负担。其实,他虽没做减税之事,但是却做了大量使蒙族牧业与工商沟通,既使工商得利,又使牧业得利,也使国家财政收入增加的事。其实这是一箭三雕的好事。忽必烈在牧区广建牧业产品加工业、牧业产品集散市场。使牧业产品拥有者得以就近销售。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昔日牧区封闭的自然经济格局,或多或少地改变了从前一些牧区多余产品因无处出售自生自灭的自然浪费状态。这种新局面甚至使灾年于风暴雪灾中大量死亡的牲畜肉、皮、毛等都可变废为宝,从而使牧业有了前所未有的生机。这对牧民生产积极性无疑是一种调动。这对于牧民负担的减轻来说,比起减税的方式是更长久的实惠。在牧区建立牧业产品加工业,原料基地近便,对这方面的手工业者也是一种实惠,至少是使其产品成本降低。忽必烈对去牧区商人减税,甚至免税。说穿了,这实际上是以国家财政补贴的手段促进牧业与商业结合,也可以说是利用商人的趋利心理趋使他们进入牧区创建农牧业沟通的新市场,从而使农牧业产品得以交流。可见,忽必烈对牧业与工商业关系的处理是颇有心计的,也是大体得当的。
  10。发展内地经济与发展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关系处理比较得当忽必烈之前历代较多的中原帝王视边疆少数民族地方为"荒裔鬼獠"之区、"贫寒不毛"之地,很少琢磨建设性开发。忽必烈基本上没这种迂腐之见(大概与本人龙兴之地就在少数民族地区有关)。在他的国民经济管理布局筹划中,内地和边地的经济开发是几近等量齐观的。在他的筹划下内地有大都、苏州等众多的工商业大都会;塞北有和林、上都等工商都会;玉门关以西有哈迷里、别失八里等靠近丝绸之路的重要工商业城市。内地有众多的农产品加工业,边地也有牧业产品加工业。江浙的丝绸纺织品著称天下,维吾尔地区别失八里的缎子纳失失、毡毯也遐迩闻名。内地田连阡陌,边疆牛羊布野。两类地区各有发展,特色独具,平分秋色。
  忽必烈在国民经济管理中的上述十大关系的较得当处理,是他能在元代国民经济管理中面对现实、体察各族民情、探询历史传统、制定有效政策、在近半个世纪的经济管理中挥斤运斧、指挥自如的结果。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是目光短浅、只顾一点的关系处理,而是全方位的多种关系的统筹兼顾和深谋远虑。他通过这些关系的融通调节,使当时国民经济发展中对立因素化为统一;腐朽因素变为神奇;滞塞之区疏为通渠。
  忽必烈在元代国民经济管理中的改革实践及其在这种实践的多方面进行的较成功的关系处理,不是盲目进行的。它与忽必烈有一套有关此类改革的理论相关。忽必烈的有关理论大体分为两类:一是间接的政治改革方面的但又事关经济管理改革的理论;二是直接的经济改革理论。
  "事从因革"、"补偏救弊"。这是忽必烈进行政治与经济管理改革的总理论。
  "事从因革"(《元史·世祖本纪》四),这是忽必烈在其用畏兀蒙古文和汉文颁发的建国号诏中提出的施政理论纲领。意思是我今后所做之事中一部分是因袭前人之制,一部分则是改革前人之制。而且申明他这样做符合"长生天"的意愿。他认为这个意愿的实现,一靠"长生天"的气力,二靠人事努力。纵观忽必烈生涯,几十年中在政治上有因有革,经济管理方面同样是有因有革。对中原农业经济制度因,对土蕃寺院经济制度因,对西北丝绸之路穿通区诸民族的重商传统因,这都是经济管理方面因俗而治的表现。对忽必烈的这种因俗而治思想,《元史·释老传》有明确记录,说世祖谋画对土蕃的统治术时"以其地广而隆远,民犷而好斗,思有以因其某俗柔其人"(《元史》卷二○二,列传八十九,《释老传》)。事实证明,他对中原、云南、南宗等地采用的统治术无不包含这种方法。但他的因又伴以革剔。对中原重本抑末传统和本民族重牧轻农传统革,对金与南宋混乱的币制革。这些都是突出的经济方面"革故鼎新"的表现。忽必烈的因革试图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的呢?他在建元中统诏中说的很清楚,就是要"兴利除害,补偏救弊"(《元史·世祖本纪》一)。换句话说就是要改正以往偏倾的政策,施行不偏不倚的中庸政策,以这种政策创造有别于前代的局势。从前中原统治者重本抑末、重农轻牧;北方少数民族统治者重牧轻农。忽必烈按其补偏救弊的理论不完全偏向于其中的任何一方,适居其中。既保留二者的优长使之共存,又祛除二者的偏见,使对立的双方相互有所沟通。看得出,忽必烈的这种理论是:既因且革、不偏不倚,力求历史上对立过的各族统治者传统经济管理模式思维向统一的思路倾斜的理论。与他"务一万方"的政治大目标并无二致。
  忽必烈上述这种对其政治与经济的改革具有指导作用的"事从因革、补偏救弊"的总理论,日后又演变为几个耐人寻味的直接的经济管理理论:(1)"不尚虚文",与民更始,以"饥渴"当"先务"论这个论点是他在即位诏中提出的(《元史·世祖本纪》一)。此话虽短,但表明忽必烈有了把马上夺天下的时代改为马下治天下时代的思想。从他以民之饥渴为即位后"先务"的说法看,又可知他想把发展经济,解决战后百姓温饱的问题当做即位后各种工作中的重点。拿现在的话说就是把工作重点转到发展经济方面来。
  (2)"安业力农蒙古人未知之也"论这一论点,是他在至元十二年五月间给属下汉族人高达的一封信中提出的(《元史》卷八,《世祖本纪》五)。它表明忽必烈正视现实,有自知之明,实事求是地看待自己出身的民族。暗示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官吏有必要学习中原经济管理的经验。更重要的是表明忽必烈的认识已经不局限于牧业经济的范畴,深知中原农业也是其封建政权的基础。
  (3)经济管理干部的提拔"不拘一格"论这个论点,是他在至元二十四年与金融管理高级干部叶李谈话时提出的。忽必烈让叶李任资善大夫、尚书左丞管全国钞币发行。叶氏谦虚地说自己资历浅、不宜任此高职。忽必烈的回答是:"商起伊尹,周举太公,岂循格耶!"(《元史·叶李传》)这与后世清季龚自珍"不拘一格降人才"之说酷似,区别是龚氏没专门针对经济管理干部选拔而言,只是文学创作间的偶吟而已。说此话的时间也比忽必烈晚几百年。
  (4)民之所欲顺行论这个论点,是他在至元十五年六月通过平章政事哈伯等对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下的谕文中申明的。原话为"凡小大政事,顺民之心所欲者行之,所不欲者罢之"(《元史·世祖本纪》七)。当时是针对江南政府机构开始庞大,官俸开支增多,有些官吏佩虎符渔肉百姓扰民严重而言。
  (5)拯民莫如实惠论这个论点,是他在至元元年八月改中统年号为至元年号的改元诏中提出的。其实,他在下诏前本月早些时候就采取了许多给民以实惠的措施,现在只不过是进一步地进行理论性强调。至元二十九年春正月江西行省伯颜、阿老瓦丁言:"蒙山岁课银二万五千两。初制炼银一两免役夫田租五斗,今民力日困,每两拟免一石。"忽必烈深表赞许,说:"重困吾民,民何以为生"(《元史·世祖本纪》十四)。这句话又是他拯民莫如实惠论的生动表现。(6)名成财随,徇财名败身亡论这是忽必烈关于惩治经济领域腐败的理论。于至元二十一年春提出。该年正月,赴云南诸路的按察司诸官陛辞。送行之际忽必烈说:"卿至彼,当宣明朕意,勿求财货。名成则财随,徇财则必失其名,而性命亦不可保矣!"(《元史·世祖本纪》四)按察使是专门惩治贪官污吏,收取赃物送呈朝廷的官吏。忽必烈向他们讲这番话是意味深长的。
  (7)诸番互市"各从所欲论"
  这个论点是他在至元十五年八月提出的。对此,我们在介绍其国际贸易思想时曾详介。其实他在国际贸易方面的这个"各从所欲"论,是其在讲国内民间采矿业管理时所提"听民自采"论的延伸。它们同样属一种经济管理方面的放任主义理论。
  看来,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理论基础的形成颇为复杂。他所说的上符"长生天"之意并仗其"气力"之说显然来自蒙古族古代崇信苍天的萨满教,更与其祖父成吉思汗的政治统治哲学"天力论"紧密相连。其顺因民欲之说显然来自中原汉地道家黄老"无为"之学①。其补偏救弊,制定不偏不倚的经济统治政策之说显然与孔丘的哲学"中庸"论相关,受先秦儒家影响。其"道协天人"之说显然与西汉儒家的"天人合一"说有关。可见,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的理论是一个承用蒙古族和汉民族传统思想,杂揉成吉思汗"天力论"、孔子"中庸之道"、道家黄老无为之学、西汉董仲舒"天人合一"说为一体的理论。总之,它主要是在13 世纪才焕发勃勃生机的牧业文明基础上产生的蒙古草原古老哲学思维与中原农业文明基础上产生的种类众多、色彩斑斓的汉民族哲学思维相融合的结晶。
  不过,忽必烈的这种继承绝不是简单的因袭,而是一种主动的改造,给了各族前人的思想以新时代的生机。
  他的理论并不像乃祖的"天力论"那样过多地强调"天命",而更注重世间人事的作用。比如,他认为任宰相者必须具备"尽人事"的条件。他移用孔丘的中庸之道,并不是想把事物固定于不变之态,而是为了改昔时之偏以图新王朝经济政策之"兼备"。于是"中庸"这个比较保守的哲学在其手
  ① 说忽必烈受道家黄老无为之学影响是有根据的。《元史·释老传》载:忽必烈平江南后的至元十三年,龙虎山道士张留孙随汉朝道家张道陵三十六代孙张宗演至大都。受世祖礼待。十五年授玄教宗师。"时天下大定,世祖思与民休息,留孙待诏尚方,因论'黄老治道贵清静,圣人在宥天下之旨'深契主衷"。见《元史》十五册,第4527 页,《张留孙传》。
  中化腐朽为神奇。他主张道家顺因之说,并不是对任何事物都顺因,而是伴以革剔,不尚虚文,顺民欲者行,不顺民欲者罢之。正是由于上述清醒的继承,在这位所谓"夷狄"出身的一代雄主经济管理思维中,无论产生于漠北草原文明的古老宗教哲学或政治哲学,还是产生于中原成熟农业文明的各学派哲学都远亲结合,去老还童,赋予了某些令人深思的空前大一统时代的色彩。它非常显著地反映了那个时代蒙古族新兴封建阶级在经济管理领域拉枯摧朽、革故鼎新、奋搏勇迈的宏观思维的优秀气质。这些理论也是元朝盛世国民经济管理深得要领、超迈汉唐、成就卓著、对其后其时欧亚诸世界古老民族经济文明升华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之一。它的产生又表明:在13 世纪中期或后半叶,中国阿尔泰语系游牧民族的经济管理思想正在经历着划时代的、深层次的、全方位的进步性嬗变。即由无深刻理论基础的简单形态向有深刻理论基础的较高级形态转化。这种转化无论在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思想通史上,或在世界游牧民族经济管理思想文化大系中都是引人注目的。也正是从忽必烈有重要理论基础的国民经济管理思想形成开始,阿尔泰语系民族的经济管理思想成为长期大规模影响祖国封建社会后期全部经济历史的重要意识形态。
  (三)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形成的原因在13 世纪中后期产生的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是有元一代一份最重要的经济管理思想遗产。研究元时各族许多人物的经济管理思想都离不开对它的研究。它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的形成原因远比秦皇、汉武、唐宗经济管理思想复杂。它的形成有着多方面的主客观原因。但就其主要而言,大体有以下几种:(1)本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化修养,对各族有关治国的历史典籍以各种手段(方式)孜孜不倦地主动探讨,是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形成的重要主观原因。
  清末至今,个别不细读史书,却跻身历史文学创作界班门弄斧的通俗小说家曾把忽必烈描绘成酷似朱元璋的"文盲"或"一介武夫"形象。其实不然,忽必烈是有些文化修养的,他能诗能文。他曾用古畏兀蒙古文写出了一本宗教方面的专著,名为《十善福白史》,今有蒙古文注释本新刊本,由内蒙古的蒙古学学者整理出版发行。该书议论风发、章句通畅。他又曾在大都西郊春游山景后写过汉文律诗(此诗刊存于《四朝诗选》)。该诗借春色的描写抒帝王之志,还算平仄无误,用词典雅,文采不逊北朝鲜卑孝文。此诗也已再印入两本古诗选,由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发行。《中国历代帝王墨迹选》又有"忽必烈致日本国书"墨迹一篇。书法功力虽不算十分出众,但说明他对笔墨纸砚不是生疏的,且略懂书法(对忽必烈能著书,能用汉文写律诗,现已无人怀疑,但对他会写毛笔字仍有人存疑。我们认为:在通用毛笔写字的古代能写律诗并会著书的人写些不算出众的汉字,还不算太难之事,何况还没人说他是书法家)。这大概和他与元季大书法家南宋宗亲赵孟頫有深交受影响有关。更重要的是忽必烈喜欢读历史上谈论治国的政治书籍。如藏于奎章阁内用古畏兀蒙古文写的《蒙古秘史》,对此他无疑能直接阅览并考监其中得失。另外,大概是在自己不太熟悉汉文之时,他又常让身边儒士译讲译刊各类汉文史书为畏兀蒙古文本,进而了解其中内容,作为自己治国之鉴。他通过这种特殊方式读到的汉文古书种类颇多,包括四书五经、《资治通鉴》、《大定治绩》、《贞观政要》、《大学衍义》。还有命儒士专门编纂的《五经要语》等凡28 类书。这些书的内容不可能不影响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的形成。比如他重视保护生产力的人口管理思想就深受这些古史书内容的影响。1253 年征云南前,他通过历史专家得知宋太祖令征南唐大将曹彬不滥杀生灵之事后立即表示"吾能为之"。事隔20 年后伐南宋,他还铭记此事。主帅伯颜陛辞南下时仍以曹彬故事告诫:"昔曹彬以不嗜杀平江南,汝其体朕心,为吾曹彬可也"(《元史·伯颜传》)。再如其经济管理思想理论基础中关于"天"的解释,就颇受《蒙古秘史》中成吉思汗常常宣传的"天力论"的影响。
  (2)母亲的教诲和皇后察必的贤内助作用也是他经济管理思想形成的值得一谈的家庭环境因素。
  忽必烈之父拖雷较早逝世。教养他的主要是母亲唆鲁禾贴尼太后。她是继成吉思汗母亲诃额伦夫人后古代蒙古史上第二位杰出女政治家。她对子女管教严格,诲导他们爱护百姓、团结部众、宽以待人、尊重人才,优礼各种宗教。在她影响下,忽必烈在漠南王府结识了众多的契丹、维吾尔、汉族才俊,了解了中原和其它民族地区久远的经济历史文明。忽必烈的正妻顺圣皇后察必,是古代蒙古族历史上第三位杰出女政治家。出生于有元一代众多皇后的摇篮弘吉刺部落,是鲁国济宁忠武王按陈那颜的女儿。史载她容貌极美,最受宠于世祖。但她不是浅薄的女人。历史上一般后妃恃其貌美又专宠,早就干起"掩袖工谗,孤媚偏能惑主"的可恶勾当。她则不然,虽身居深宫,却对国家政事不荒疏,"随时讽谏,多裨时政"(《元史·后妃传》,卷一一四)。是忽必烈成就旷古大业的贤内助,颇具初唐鲜卑族长孙皇后之风且过之。她有政见、有办法、有胆量,不怕失宠进而被打入冷宫,敢于披露君主的隐私。她的讽谏从不是细小琐碎的事,皆有关军国兴亡大事。比如,元宪宗去世四川后,让忽必烈撤离湖北前线返回上都消灭阿不里哥的军事力量称帝的正是她。有趣的是她与事关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形成的言行更多。忽必烈有关生产上重农、消费上崇俭、财政上减赋税的经济管理思想无不与这位在草原上长大的女贵族刚正不阿的规谏相关。这也是中国经济管理思想史上较难觅的珍闻。元代某些时期,整个社会风气尚奢侈,宗王贵戚如此,一般豪民也如此。但富有四海的察必皇后却"率宫人亲执女工,拘诸旧弓弦练之,缉为绸、制衣,其韧密可比绫绮。而宣徽院羊臑皮旧弃无用,后令缝为地毯,不使废败"(《元史新编·后妃传》)。忽必烈于王宫丹墀前种一株青草,命名为"誓俭草"(《草木子》卷四上,《谈薮篇》),教诫皇子皇孙知"勤俭之节"。太监阿鲁为忽必烈做镀金御靴,不准。做镀银之靴也不准,只做镀铜的靴来穿(陶宗仪:《缀耕录》卷二《圣俭》)。吃御膳要求节省,日减一半(同上书,卷二《减御膳》)。忽必烈的这些勤俭言行想必一定受了察必皇后勤俭持家之风的影响。忽必烈定都大都后,"有四怯薛(怯薛<kesig>:蒙古语,指蒙古帝国和元帝国的禁卫军。)官请割京师城外地为牧场。诏其图以进。后欲谏,至帝前。先阳责太保刘秉忠曰:'汝汉人明达者,言则主听,汝何为不谏?初定都时以地牧马,无不可者。今军民分业已定,奈何夺之?'帝默然,其事遂寝"(魏源:《元史新编》,《后妃传》)。可见,对忽必烈农业管理思想的形成,察必这位草原女贵族是有功的。此后,忽必烈禁以农田为牧场的诏令接二连三,重农措施日臻完善。元代农业恢复发展的速度明显加快了。至元十三年,"宋平。幼主入朝。大宴,众皆欢甚,后色不怿。帝曰:'今江南既平,兵戈浸息,尔何独不乐?'后曰:'自古无千岁之国,毋使吾子孙及此,幸矣!'帝以宋库宝物陈列殿庭,召后观之。后视即去。帝遣宦者问后所欲得?后曰:'宋人贮蓄,将以遗子孙。其子孙不能保,而归于我,我何取邪?'"(《新编元史》,《后妃传》)察必在如此规模盛宴上一反常态和她如此深明"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道理的锐利的政治经济眼光,剧烈地震撼了将被胜利冲昏头脑的元世祖心田。正是由于察必这次寓意深远的奇妙规谏,忽必烈对攻占后的南宋国土采取开明经济政策的行动更加速了。可见,察必虽属一介女流,但对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的形成还是多有贡献的。
  (3)元初中国社会经济极度崩溃,农民起义和新的民族战争因素四面埋伏是元世祖经济管理思想形成的经济与政治的主要客观原因。
  元初战后中国经济的崩溃,无论从广度和深度,无论在封建社会的前期和后期都是空前突出的。对此,是时文人僧道多有描绘。曾被成吉思汗优礼尊崇的道人邱处机言:"十年兵火万民愁,千万中无一二留"。金元之季文坛巨斗、北魏鲜卑拓拔氏后裔元好问言:"白骨纵横似乱麻,几年桑梓变龙沙。只知河朔生灵尽,破屋疏烟却数家"(元好问《癸己五月三日北度三首》,见《遗山先生文集》,卷十二)。造成这种局面的责任当然不只在蒙古铁骑一方,它也与数百年来不断进行军事角斗的其它各族军阀相关。但是,如何使这种白骨凛凛、焦土千里的惨象改观,使疏散的人民安顿下来,恢复生产则是元代统治者需要刻不容缓地解决的重要课题。如不认真解决,新王朝境内势必出现各族农牧民起义和其它政治动乱,引起各族军阀的重新角斗。为了避免这种乱局的出现,忽必烈认为必须顺应民心,因各族各区差异明显的经济俗制,制定各种开明的经济政策。并为这些政策寻找充足的理论。
  (4)祖父、伯父、兄长及之前若干少数民族帝王管理中原经济的实践得失,对他的经济管理思想有值得重视的启发。
  忽必烈对中原经济进行管理方面,并非突然聪明起来。他于这方面的思想与前人的有关认识相联,是前人认识的继续和升华。在他之前,成吉思汗早在1215 年攻陷金中都后就做过一些恢复农业的工作。"太祖十年,始以军牛给近县农民。时中都田野久荒,而兵后无牛可耕,从宣抚使王楫议,差官于芦沟桥索军回所驱牛,十取一,以给农民。""得数千头分给近县"(《续文献通考》卷一田赋三)。可见,对恢复中原金中都农业之议成吉思汗是批准了的。他认为版图子民皆其赤子,应该抚恤。除此之外,成吉思汗还有一些重视牧业、工商业的议论或措施行动。忽必烈的三伯父元太宗与其名相耶律楚材密切合作初定税制、重农、重视发展人口的情况更为人们熟知。"太宗二年(1230 年)南伐,道平阳,见田野不治,以问知府李守贤。对曰:'民贫窘,乏耕具致然'。诏给牛万头,仍徙关东生口垦地河东"。这里仅涉及重农一事,但表明太宗也有一定的安定中原,发展其地经济之心。忽必烈的长兄,即熟知几何学的元宪宗初年以宽仁治国,禁兵马践踏中原田禾,限诸王乘驿所征用兵马数量、止诸王招民户和以朝觐为名滥征人民财货,放免修筑和林城的工匠(详见十三世纪波斯史家阿老丁·阿塔蔑力克·志费尼著《世界征服者史》第三部,参见《元史》宪宗本记)。这都说明忽必烈前蒙古帝国诸帝中一些人都有治理好中原经济的意图,总体上一代胜似一代。只是战事未息,工作重点一时未能全部转移到这方面。但他们有关的旨令以法典形式令后世帝王效仿。因此,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思想不可能不受他们的影响。当然,他得到的影响不只是优良的一面。
  必须指出,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仅仅属于丰富多彩、极有自身特色的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思想中的一个品种,即入主中原帝王的经济管理思想。就这一品种内部而言,它也不是其中的首份遗产。在它之前,入主中原,或拥有农业文明区局部的少数民族帝王不乏其人,他们也各有其有关的思想。这就有可能使忽必烈对前代此类思想进行斟酌采择。能言善辩的元代鸿儒许衡向忽必烈宣扬鲜卑族北魏孝文帝经济管理成就,引导他效仿。但不见忽必烈开口表态完全赞赏。大概孝文帝其人仅偏好于农业文明而忽视于牧业文明之见不合自己口味之故。因为忽必烈是允许二者并存的。辽代有些开明帝王于辖境设两类管理机构,对汉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分别治理,重牧且重农、重工商和对外贸易,其管理术颇似十六国时建立汉赵国的内迁匈奴族贵族。对此,也不见忽必烈有评论。但其经济治国诸多措施中有些措施是效仿了辽代一些开明帝王的。忽必烈最崇拜的是人称"小尧舜"的女真族金世宗。因为完颜雍的经济管理既强调对北方文明保护发展,同时又强调学习和发展中原农业文明。这与忽必烈日后的同类实践并无二致。只是不及忽必烈有理论和做得详备细密。忽必烈令省臣编《大定政要》做为自己借鉴之书,此书正是谈金世宗的治绩。说明他想模仿金世宗之经济治国,希图赶超金世宗朝经济方面"时和岁丰、民物阜庶、鸣鸡吠犬、烟火万里,有周成康汉文景之风"(《元文类》卷三十二)的业绩。当然,忽必烈爱面子,由于自己是泱泱大一统王朝的可汗,(他还曾一度为整个蒙古大帝国的大汗)恥于直接说向完颜雍(金世宗)这个北方小朝女真帝王屈尊学习。但其经济管理思想中有金大定间经济管理术的遗痕则是事实。
  (5)谨慎深沉、敏锐坚毅、怕羞、爱激动的复杂性格气质也影响了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的形成。
  忽必烈虽贵为天子,但他与普通人一样具有血肉之躯,七情六欲,兼备各种复杂的性格。《元史·太祖本纪》形容成吉思汗的性格时说他"深沉有大略"。《元史·太宗本纪》说忽必烈的三伯父太宗"有宽宏之量"。波斯史家志费尼的遗著言忽必烈之母"大智、自行约束和对事情后果的斟酌,哪怕贤明和老练的男人都比不上她"①。《元史·宪宗本纪》说忽必烈的大哥蒙哥"刚明雄毅,沉断而寡言"。17 世纪北元蒙古族著名史学家萨囊彻辰在他的作品《蒙古源流》中记有成吉思汗一条中有关忽必烈的遗言,云:"幼年忽必烈之言,足使吾人注意。其言谨慎,汝辈尽应知之。彼将有一日据吾宝座,使汝辈将来获见一种命运,灿烂有如我在生之时"(萨囊彻辰:《蒙古源流》卷四)。从以上史料大体可以看出,从血缘遗传学的角度看忽必烈的性格与其祖父、父母辈、兄长有近似之处,一脉相承,且幼年时也有谨慎的性格表现。长大后他的性格集中表现出了深沉、弘广、谨慎等特征。按现代人才学分析的要求,具有这种性格气质的人最能胜任大范围的领导工作。人的性格气质的形成当然与遗传有关系,但主要取决于他后天的社会实践锻炼。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思想做为一种思想意识的形态自然受其性格气质的一定影响。他对各种宗教优容,同时允许各族各地区的经济俗制保持原样,不以强行手段让它们进入本族牧业经济的轨道,这显然是其经济管理思想中表现出的一种弘广的肚量。另一方面他又实行全国统一的纸钞使用制度,不失时机地使各种不同类型经济容于一个一统的金融制度中,让他们异而不散,这是他的敏锐果敢之处。在幅员如此辽阔的国度首次试行高度统一的钞币制度发生夭折是有可能的,但他周密经理,凡是事关钞制大局的问题必亲自裁决,"印造支发,岁有经数",行使过程中"日夜战兢,如捧破釜,惟恐失坠","最初行之十七八年,钞法无稍低昂"(《元史新编·食货志》),发现危险苗头,及时补救,搜罗人才,亲自权衡制定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纸币管理方案,不准挪用、亏欠钞本。直至逝世前基本上使纸钞制度行之有效,这是他的谨慎之处。他在中原经济管理的过程中看到了本人所出身的统治民族蒙古族中有的人于管理中原经济不是行家的客观事实,向汉族部下承认"使百姓安业力农,蒙古人未之知也,尔熟知其事,宜加勉旃。。"(《元史》卷八《世祖本纪》五)。一个位居九重的大国天子,如此直率地向一个异民族的属臣开诚布公地承认自己民族的不足之处,可见其性格中又有刚直与坦诚的一面。
  忽必烈还公开承认自己统辖的各级政权经济管理部门中官吏并不都是贯彻他的经济政策。他们敲诈勒索,危害百姓,必须严惩。他说"滥官污吏、
  ① 《世界征服者史》第三部第一章《兀鲁黑那颜和唆鲁禾贴尼别吉》。见内蒙人民出版社1980 年5 月第1版,656 页。
  夤缘侵渔,科敛则务求羡余,输纳则暗加折耗,以致滥刑虐政,暴敛急征,使农夫不得安于田里,为害非一"(《元典章》卷三《均赋役》中统元年四月诏)。这又是其性格中极富怜悯贫者之心的一面。忽必烈怕别人取笑自己,年过古稀之年时仍如此。1285 年6 月,南方汉人中书左丞吕师夔以五个月长的假期回乡省亲。此时他感到身边无得力的南方汉人出身的大臣帮他治国管理经济,特急将蒙古中书右丞安童叫来,说你应当尽心善治百姓,不要让他们重入贫困之境,以为朕羞。在这里说的是怕汉人因自己治国无能笑话他。其实他也怕蒙古诸王中保守派因他治国无绩笑话他。当年忽必烈定都大都、并重农牧、实行经济管理改革时,北方蒙古诸王保守派领袖海都等就遣使朝廷质问他,说他更改"本朝旧序"(《元史·高智■传》)为的是什么!虽然这些势力一一被剪除,但忽必烈搞不好国家经济,他们的后代或余党也会笑话他的。忽必烈的性格中也有特别务实的特点。他逝世前一年二月,回族商人马合谋向他出售大珠,要价为一万锭。忽必烈的回答是"珠何为!当留是钱以赒贫者"(《元史·世祖本纪》十四)。可见,忽必烈以上性格气质方面的特征都较深刻地影响着其经济管理思想的形成。
  (6)忽必烈优容多种宗教、学派的特殊政策也深刻地影响了其经济管理思想的形成。
  西汉前期诸帝偏信道家黄老之学,自武帝后诸帝及东汉诸帝独尊事实上的宗教儒学。以后至唐前诸朝帝王信儒者偏多,其间又不乏信佛者。唐高祖及太宗偏崇老子等等。总之,他们大都走极端,不是偏崇这种宗教就是那种宗教。忽必烈则不然。他虽像许多古代蒙古人一样信仰原始宗教萨满教,礼拜"长生的天"。但于宗教国策方面继乃祖成吉思汗之风,宽宏大度地对各种宗教概不排斥(只禁绝民间旨在直接反对自己统治的处于地下的秘密宗教)。这说明他在制定宗教国策方面绝不是从前他族帝王那样鸡肠鼠肚的狭隘主义者。佛教本不是蒙古族古来就信仰的宗教。但忽必烈为对吐蕃实现不动干戈的统治大加崇礼,甚至屈尊拜土蕃高僧八思巴为自己的帝师。因此,他对土蕃的经济管理政策多处体现对此方佛门的优惠。其实在全国其它各地对佛门僧侣于税收方面也有过一些优惠。儒学,是象征中原古老传统文化的政治色彩极浓的事实上的宗教,忽必烈出于统治中原的谋略算计,亲自受请当儒教大宗师;对中原名儒大加屈尊罗致;缮修各地孔庙;蠲免儒人税赋。对他们的中原经济管理主张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继承改造,大体取舍得当。效果也不亚前代。对基督教、伊斯兰教徒们也都按祖父兄长旧制优礼,对他们中专门从事宗教活动的人时有免征差发的政策。他在世时,佛教与道教发生冲突,有人主张击垮道教。实际上忽必烈并没有因佛门领袖八思巴是自己的帝师而排斥道教。于世祖朝道教照旧活动,道观也一度享有豁免税赋的待遇。其实,忽必烈本人也有赞同道家经济管理思想的突出表现。他一生中常赞美唐太宗朝"贞观之治"的经济方面硕绩,"贞观之治"的指导思想就是"无为"、"因俗而治"的思想。忽必烈与当朝道教宗师们亲密往来,对他们的高论言听计从,经济管理中因各族经济俗制而治。这又说明其经济管理思想的形成也深受道教影响。
  (7)称帝前夜漠南开平王府中各族人才荟萃是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形成的君臣人事关系协调和地理条件方面的原因。
  1251 年夏,曾经指挥蒙古骑兵横扫俄罗斯、波兰、匈牙利,给欧洲人民带来众多苦难的钦差汗国创建者,忽必烈堂兄拔都以强大武力为后盾支持蒙哥称大汗。随即蒙哥又命亲弟忽必烈为漠南王总理契丹、汉族地区。于是忽必烈才得以在靠近长城的开平建立牙帐和王府。这是他日后一统中国的地理条件,同时也是他经济管理思想形成的地理条件。忽必烈利用这种地理便利条件开始了苦心经营,走上搜罗各族博学多识、能征善战的才俊,因人设事的道路。到建立元朝定都大都后,他周围的人才更多。其智囊团人物之众可比当年唐太宗的秦王府,族别种类之多又过之。这些人物,无论文武,都曾对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的形成产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有些人的影响是更为直接的。姚枢向他宣传宋太祖手下大将取南唐不嗜杀之事;贾居桢于征途坐骑上与忽必烈讨论《资治通鉴》,探讨历代兴亡之故;不忽木为之书《贞观政要》数十事以进,以备取鉴;刘和尚(秉忠)更早地向他灌输治理中原之道;元季鸿儒许衡用通俗语言讲解儒家经典和推行汉法的利益;平宋大元帅伯颜为其治理江南经济提供第一手的制定政策依据资料。。。总之,以上众多的各族人物都从积极的方面影响过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的形成。
  (8)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的形成,也深受古代北方草原牧业文明的重要法律遗产--《成吉思汗大札撒》的影响。
  忽必烈的祖父曾经有一部著名法典,蒙古语名称为《也客·札撒》。史称"大札撒"(《元史·太宗本纪》:"大札撒,华言大法令也")。它正式颁布于蒙古帝国建立的1206 年。颁布之际成吉思汗说,这些法律写在《青册》上,以后不许子孙更改。它的原初之本今已失传。也许有朝一日神秘的成吉思汗及其子孙元朝诸帝后陵寝发现并得以开发之日方会重现于世。今人读到的只是散见于各种中外蒙、汉、波斯及欧洲一些民族文字典籍中的断简零篇。但是汇集起来也是可观的。可以从中窥见当年蒙古大帝国政治、经济、军事统治的部分秘密。这部法典一方面具有令今人称道的优秀内容,另一方面它也同古代它民族法典一样是一部严峻而残酷的法典。其中关于死刑罪的条文颇多。然而,它的严格却导致了古代蒙古族社会意想不到的安宁、和谐(最早来蒙古帝国都城和林觐见元定宗贵由汗的欧洲罗马使者普兰诺·加宾尼在其《出使蒙古记》中曾这样描绘当时蒙古人社会:"在他们中间,殴打、口角、伤人、杀人这类事情从来没有遇到过。在那里,也没有发现过从事大规模偷盗的盗贼。因此,他们的帐幕和收藏珍贵物品的车子不用门闩和栅门加以保护。。。在他们之间实际上没有诉讼"。无疑,这里有言过其实之处,但它反映了成吉思汗严格的大法令曾经使蒙古族社会安宁、和谐过)。在这部法典中,有关经济问题的条文不少,它曾深深地影响了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中的经济法部分。比如成吉思汗法典规定"说谎者杀之,没其妻子畜产,以入受寇之家"((宋)徐霆:《黑鞑事略》)。忽必烈对此祖父箴言坚从不违。西域人阿合马、藏族人桑哥先后为其财相,在前期于理财方面不无建树。但后来手中巨大的权力腐蚀了他们的灵魂,堕落为对百姓横征,贪赃枉法,欺吞国帑,藐视蒙、汉、维、契丹各族群臣,最后竟敢直接欺骗忽必烈本人的人物。对他们,忽必烈慎密审查、探明其理财工作中的骗局,按祖父亲定不可更改的"说谎者杀之"的祖宗法典诛戮并将他们贪污的巨额财产没收,归入国库。
  成吉思汗早年在抵抗金帝国压迫蒙古民族的战争中,为摆脱和冲破封锁,渴求商业,因此,他颇重商业。这种情况在遗留的法典中有极端的表现,规定"从事商业,三次破产者,处死刑"(见马克利齐《埃及志》。此处所引成吉思汗箴言转引自《中国民族历史与文化》,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182 至183 页)。成吉思汗认为"托钵僧、诵古兰经者、法官、医师、学者、献身祈祷与隐居生活者"都是不同于一般人的有知识者,应该优待。因此,在其法典中规定对这些人"免征赋税"①。成吉思汗重视草原保护,严禁破坏牧场,其法典规定"草生而。。者,遗火而炙草者,诛其家"((宋)徐霆:《黑鞑事略》)。祖父法典中这种重视商业,重视牧业草场,对僧、伊斯兰及基督教徒、学者、隐士等优惠的经济管理思想影响在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思想中都寻觅得到。
  (9)蒙古族古老的风俗也影响了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的形成。
  古代的蒙古族生活中有很多富有特色的风俗。就畜牧生产而言,蒙古族人民最忌讳杀幼畜,因为这是不利于畜牧业发展的。这种风俗在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中就有突出反映。如于至元二十六年闰十月,他下令"禁杀羔羊"。此类旨令于其本纪中多有记录。《元典章》卷五十七《刑部》十九《禁宰杀》中也载有很多世祖至元年间此类旨令文字。如有至元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禁杀羊羔"例;至元十八年十月二十一日禁宰年少马匹;至元三十年十二月禁休杀母羊。实际上,他这种思想由于在全国大范围贯彻延伸,于元代已转化为具有普遍意义的保护生态平衡的经济管理思想。如在至元二十三年十一月通令全国当"禽兽字孕时无畋猎"(《元史·世祖本纪》十一);至元二十四年二月下旨"禁北方畏兀地禽兽孕孳时畋猎"(《元史·世祖本纪》十一);至元二十五年二月下旨"禁捕天鹅"(《元史·世祖本纪》十二);同年三月又下旨"禁捕鹿羔"(《元史·世祖本纪》十二)。忽必烈对江河湖泊中鱼的下网打捞也多次亲口规定开与禁的时间,以免过度打捞导致鱼苗绝跡。这种思想与汉民族古代"斧斤以时进山林",保护生态平衡的优秀经济管理思想多有一致和可取之处。
  古代蒙古族的风俗与当代蒙古族有很大差异。最崇拜永恒长生的青色的天,也敬重哺育人类的苍茫大地。上至大汗,下至牧民无不如此。每办一事成功之后必说成是"赖天地之赞力","在长生天的护佑下"取得成功(道林梯布《简译简注蒙古秘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所以每办一事前都要听萨满教主对苍天之意的转达,还要看天地自然现象有否异常而后定夺办与不办。每当听到雷鸣电闪,即使是战场上无敌的勇士也惊恐无比。忽必烈生于彼地彼时,其思维活动必然受这种族俗的制约和影响。至元二十九年春正月日食,一向勤政的忽必烈居然因此停止办公,免去朝贺。他在经济管理方面因天地自然变化受影响之事更多。每当天下冰雹,大雨或刮狂风至灾,他就认为是青天震怒对自己发脾气而大发赈粮或发放纸钞于民。如有地震他更刻不容缓地向震区灾民输送救济用钱粮。在元世祖朝此类赈济的次数及其赈济钱物的数量异常地超过前代。这种经济管理方面的特殊现象的出现,自然与忽必烈身上保留有上述古代蒙古族迷信思想相关。从客观好处看,他比别朝一些皇帝于灾年发个空洞虚伪的罪己诏实际得多,更受百姓欢迎。
  ① 见马克利齐《埃及志》。此处所引成吉思汗箴言亦转引自《中国民族历史与文化》,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 年版,第182 至183 页。
  (四)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的性质及其贡献和中外影响忽必烈是中国13 世纪中后期历史舞台上来自北方游牧民族草原穹庐的一代雄主。他几乎把毕生的精力都投入了古代中国的统一大业。一生中,于武功金戈铁马、扫荡异己、并吞八荒,结束了唐"安史之乱"至元开国间数百年各族军阀混战而人民流离失所的局面。奠定了今日中华各族子孙生息藩衍的国土疆域。于文治并尊祖国历史上源远流长的南方农业文明和北方草原文明,兼收并蓄、取长补短,使二者水乳交融、相互依存。客观上或多或少地淡化了数千年来形成的民族间仇视心理,有限度地强化了各民族间的相互信任感。在他的统治时代出现过"家给人足","民庶晏然,年谷丰衍,朝野中外,号称治平"(《滋溪文稿》卷一四《碑铭》)的盛况。治绩可与前朝"文景"、"贞观"之世比拟。这表明,由于其亲定的国民经济管理大略的远见性、兼容性、开放性,确实在客观上使当时人民得到了一定的经济实惠。以至于元末衰世的百姓都怀念逝去的世祖朝。所以,中国乃至亚、欧其它国家古今史家大都认为他是一个伟大的少数民族进步政治家。但我们不能据此误认为他的经济管理思想在性质上是代表人民的。这表明,他做为一个有远见的封建政治家,视野要比当时各族的一个具体的封建地主、牧主、高僧阶级一般成员宽广。他更多考虑的是各族统治阶级总体的更久远的政治经济利益得失。无疑,他的经济管理思想代表的是蒙古、汉、畏兀、回、契丹、女真、土蕃及其它各族统治阶级利益。它绝不像有些史家说的那样只代表蒙古族封建阶级的利益。这可以从元初世祖朝从中央到基层的官吏队伍民族构成一目了然地看到。上至宰相,下至府县之长均有各族官员来担任。
  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思想虽有很多客观上有利于战后各族人民生活改善的方面表现,对人民的经济要求能够让步,让各族人民得以休养生息。但这种让步从本质上说是为了图日后更大的封建阶级政治军事功业的权宜之计。比如他在国内统一战争结束的情况下于至元之末十来年穷兵黩武,加强百姓赋役负担,接连发动了对日本、安南、占城、缅甸、爪哇等亚洲邻邦的侵略性军事远征。使众多的蒙古族毡乡健儿以及汉族和其它各族士兵丧身大洋、埋尸异邦就是明证。他在晚年所走的这条道路与他平素颇为崇拜的唐太宗晚年东征高丽之举如出一辙。不过,就其一生经济管理活动的全程主流看,应是功居其八,过占其二。他的经济管理思想和实践贡献是主要的,有些地方甚至是卓越且功不可没的。
  多少年来,虽专门认真研究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的著作不多,但缺乏研究的不负责任的评价还是较多的。应该说,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受到的评价是不公正的。
  星转斗移,沧海桑田。忽必烈做为一个伟大的蒙古族封建政治家离开人世至今已有699 年。在这近七个世纪的时间长河里,古今中外各族封建史家、东方学家、蒙古学家都在研究和评论他。更多的人肯定他是伟大的封建政治家和军事战略家,独不见有人较系统研究和肯定他经济管理思想的主流。其实,他的经济管理思想在中国封建时代的经济管理思想史上是有其独特意义和价值的。某些方面还可作为世界其它多民族结构国家的借鉴。
  1。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的出现表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学习与进步,一个引弓射猎的草原游牧民族--蒙古民族,它已经成长为成熟的、能够有效地在经济方面管理全国的统治民族。这是史无前例的。也正是从这个时代开始在中国古代经济管理思想的苑林中开始出现较高层次的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思想,并以此为起点与日俱增,导致了清季的五彩斑斓。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思想自身发展史上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转折点或里程碑。
  2。遥想更古游牧民族的匈奴大帝国,其时的人有较丰富的牧业管理思想是无疑的。但缺乏历史记述,无从研究。之后,蒙古帝国及元以前出现的游牧民族国家分别有过重要的牧业管理思想,但不够系统。忽必烈在这方面继往开来。利用大一统的政治形势,进行了广泛的牧业管理实践,并把这种管理与其它经济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又进行了国家群牧的微观管理探索。无疑,是他把古代中国的牧业管理思想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崭新水平。
  3。忽必烈的重视工商业的管理思想在他统治的年代转化为经济国策。无论怎么说,在具有久远重农抑工商传统的古代封建制中国经济管理史上都是一件大事。这也是史无前例的。从前的中国经济管理思想史研究更多地强调元世祖时代官营工商业庞大这个小问题,而忽略了重视工商业的管理思想已变为这个大统一新王朝经济国策的更大事实。其实,官营工商业严重存在不是元初世祖朝特有之事,古已有之。相当重视和优惠工商业的管理思想正式转变为国家经济政策才是世祖朝特有的。这个空前的变化,导致了元代手工业和商业远超唐宋的繁荣,以致于使欧洲威尼斯商人世家的后裔马可·波罗都赞不绝口。更重要的是:这种转变终于导致社会经济的重要变化。有元一代出现了雇佣劳动市场。徐一夔的《织工对》提供的史料就是典型证据之一。忽必烈这个来自草原的封建主当年制定这方面经济国策时不一定预料到如此结局的出现。但在客观上却出现了这种结局,并在中国封建社会后半期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史上划代且引人瞩目则是事实。当然这种变化也无疑与唐宋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相关,不过忽必烈的有关意识形态转化为有关国策并起了烈性发酵剂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4。忽必烈在经济管理实践中,经过慎重的调查核实,接连处斩曾在贯彻其经济管理意图过程或多或少做过若干重要工作的两个财相(桑哥、阿合马),向全国公开宣布他们巨大的贪污受贿集团案件,大批裁汰有关经济管理官吏。这表明,他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开展了连续性惩治腐败斗争,并把这种斗争引向了更高的层次。对贪赃枉法者,即使他们位极人臣也要使之身首异地。这是中国古代经济领域反腐败史上仅见的。后世清季嘉庆帝处决赃臣和珅仅触及一名此类相臣,而且就意图而言更多地是为在太上皇死后扫除政治上的异己。忽必烈此举则是典型的经济领域反腐败的连续性斗争。他开展这种斗争不是短时间的,直到垂暮之年都坚持。重要的是还不在于忽必烈连续处斩几个位极人臣的贪污腐化的财相,而在于他把经济领域反腐败的斗争制度化了。至元二十二年二月,他亲自严肃地通令全国惩治有赃污行跡的官吏。要求各道"提刑按察司,能遵奉条画,莅事有成者任满升职;赃污不称任者罢黜除名"(《元史》二册275 页《世祖本纪》十)。是时,藏族宰相桑哥等的赃事还未举报。如果他们不把忽必烈这个面对全国的惩治贪污的诏文当做虚文,日后也许能免除身首异地的结果。
  5。忽必烈不仅在政治上奠定了古代中国多民族大一统封建国家的版图,同时也创造了与之相适应的开放的"多元一体化"国民经济管理思想模式。无疑,这是中国经济管理思想模式进化史上的重大事情。
  忽必烈之前中国各民族的经济管理思想史上,出现过众多的出类拔萃的汉民族思想家。他们于经济管理方面创造了多种多样、各有特色的模式。其中有些模式在中国乃至世界中世纪经济管理思想史上都足可称为发明,充分反映了世界封建史上东方文化领先于西方这一事实。不过,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产生的摇篮主要是日益高度成熟的中原农业文明区。就其模式的适用面而言基本上不包括幅员之广并不亚于农业文明区的牧业文明所在地,也基本上不包括一些极富商业传统意识的一些少数民族独特区域。产生这种思想历史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第一,中原正统的封建政治统治理论儒学向来视上述地区为异邦的传统认识禁锢了这些思想家经济管理思维的驰骋天地。
  第二,历代围绕于中原帝王周围的名儒们(其中包括一批名副其实的腐儒)不厌其烦地一代又一代地向他们灌输所谓"华夷之辩"的大汉族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民族理论。以致于这些帝王即使是较多地拥有了上述地区,也不减贱视这些地区传统经济文明的心理。
  第三,他们还没较足够领受到各类经济区域文明结合杂处对他们带来的经济与政治的实惠。
  这就不可避免地使他们的经济管理思维虽然于其它方面成就辉煌,但于此却暗淡无光。13 世纪中后期中国在政治上出现空前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并由一个少数民族帝王做为其统治者。这就为多元一体化国民经济管理思想崭新模式的诞生创造了条件。农业、牧业等不同类型经济文明区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容纳于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的国家版图内。这是政治与地理的客观条件。在这个大一统的封建国家内,众多的少数民族在不同经济俗制下相互依存、基本和平地过经济生活。这是国家民族及经济俗制构成方面的条件。由于这种大一统,使得中国古代以牧业为主、以农业为主和极重工商业的三大传统经济管理模式的思想代表,从不同类型的经济文明区汇集到中央王朝讨论经济国策的殿堂相互对撞,引起波澜。这是各民族传统经济管理模式有机遇空前且直接冲突的客观条件。
  要解决这一特定时代特有的冲突,被"华夷之辩"和"重本抑末"传统说教长期影响的中原封建政治家难以胜任。习惯于牧业经济统治秩序且没有中原那些思想教条束缚的塞北政治家如果不潜心研究中原和其它各族经济也同样解决不了。祖籍虽在塞北的少数民族封建政治家,如果自幼生活于中原并完完全全不加分析地接受了"华夷之辩"、"重本抑末"教条的话同样解决不了。忽必烈是自幼生活于塞北的政治家,但由于王府的地理变迁,开始比前辈有足够时间尊重和研究中原经济并优礼儒学;虽然优礼儒学,但只取其可取的理论,对其中的"华夷之辩"和"重本抑末"说并不完全接受甚至深不以为然。他虽然接受中原重本抑末论中"重本"的一面,但对牧业文明区固有的重牧重工商业传统管理模式不像北魏孝文帝那样简单地否定,而是肯定和重视;虽然十分尊重汉民族经济俗制并保持和发展,但对其它兄弟民族不同类型经济俗制也同样因承发展,这就使得他的国民经济管理模式具有了多元性--在不同类型经济文明区实行各自传统的经济管理模式;在不同民族地区保持各自传统的经济俗制或生产方式;在一国范围内实行经济方面的两制甚至多制;实行经济管理方面的两个或更多的管理模式;财政的赋役征发方面针对不同民族和经济区域采取多种方法,从而使国民经济按照多元化轨制发展。它大体符合于忽必烈那个时代大一统多民族封建国家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国情实际。
  但是,如果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模式只体现上述的多元性质,说明那还是一个不完全适应大一统局面的有可能导致经济方面分离倾向的模式。实际上,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思想模式还有一个重要特点,那就是一体性。即以全国空前统一化的金融体制和财政收支机构穿连合拢各差异显明的经济区域,在全国谨慎地有步骤地推行了基本无区域遗漏的史无前例的较稳定的纸币制度和财政收支制度。对这种统一的意义,不怀偏见的史家应该承认:它对国家版图稳定的作用与秦始皇的"车同轨、书同文"等措施有同样的历史意义。不过秦皇的"同"与忽必烈的"币同制"和一般财政制度的统一相比:从实行区域看远为狭小;从实行时间看,由于他的残暴过于短暂;从类别看,忽必烈的"同"是更高层次的纯粹经济统一措施;这与秦皇的"同"是有区别和有高明之处的。其中,对于忽必烈向全国推行纸币的金融一体化管理思想,是时汉族名士王恽以卓越的眼力不怀偏见的评赞:"难得,一也;经费省,二也;银本常足不动,三也;伪造者少,四也;视钞重于金,五也;日实不虚,六也;百货价平,七也"(王恽:《中堂事记》、《秋涧文集》,《四部丛刊》本)。它表明,被统治民族的豁达之士也已点首认可其意义所在。这比本民族统治阶级成员的自我肯定更具说服力。
  说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模式仅有以上多元性、一体性仍是不够的。它还表现出了比以往各族帝王经济管理思想更为放任的特色。因此它不是封闭型的,而是开放型的。对内,既不重农抑末,也不重农抑牧,听手工业者、采矿之民"自为";听国内各族间进行自由的贸易;听商民自由经商;对荒田任民垦辟。。。对外,令诸番互市"各从所欲"。
  6。关于人类生育遗传学的研究已得出一个公认的真理:远亲因子结合的繁殖会孕育出更优良的后代(据说不同民族的夫妻生育的孩童较聪明)。其实,从中国经济管理思想的发展也能得出与遗传科学同样的结论。忽必烈开放的"多元一体化"国民经济管理模式从胚胎到降生的孕育过程正是中国经济管理思想史这方面较好的开创性范例(这里仅对中国历史上各民族经济管理思想的相互取长补短、交融升华而言)。在忽必烈之前,就中国各族经济管理思想发展上的关系而言大体是这样的:受植被、气候等生态地理条件和政治、军事历史及思想、风俗传统的影响,农业文明区以重农为主要特征;牧业文明区以重牧为主要特征;西北丝绸之路穿通区以突出重视工商为主要特征。在此前漫长的岁月中虽然有过使它们结合的尝试,但多被文化传统、政治地理等众多原因限制而归于失败。效果不甚明显。所以,祖国多民族经济管理思想发展的这种历史格局久久没有实质性突破或改观。元代多民族、统一的以少数民族人物为帝王的大帝国的出现,冲决了使各族传统经济管理思想各为单元封闭发展的古老畛域,从而使它们各具特色的因子得以远亲结合,优育出了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这样促进当时国家版图稳定、影响当时世界他国,也影响之后中国经济管理模式至今的优良品种。无疑,这种大大超迈前代的远亲结合终于结束了往昔各族经济管理思想各为单元、封闭畸形的发展时代,给之前中国古老的经济管理思想文明肌体注入了新的血液。
  7。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对世界及后世中国的意味深长、时间久远的影响。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思想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经济管理思想中对世界最有实际影响的一份遗产。它的这种影响远胜胡寄窗先生有关专著中提及的那些元代经济思想种类。原因有三。一是它的有些内容具有很强的应用价值,是其治国大略于经济领域成熟的政策体现,值得外国人吸收应用,这是根本原因所在。二是中外交流在元世祖时已达前所未有的水平。三是元世祖一直到临终前于形式上都享有横跨欧亚的蒙古大帝国的"大汗"称号。散布分立于中亚及欧洲的伊利汗、钦察汗等国的汗室承位、婚配诸事还要在形式上经他赐玺下文允准。
  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中对世界他国影响最大者是其纸币管理思想。这是他重点直接筹划的经济管理思想之一。史载,1283 年忽必烈派熟悉经济和历史的蒙古族宰相朵尔边·孛罗出使伊利汗国。这位学者型宰相向该国大臣们细讲纸币方案,致使该国的汗与众臣羡慕不已,于1294 年9 月印造纸钞并在全国推行。但由于机械地推广外国币制归于失败。但对该国的影响是深远的。"钞"这个华语借词至今还在波斯语中保留。这次推行纸币管理思想的地域也相当广阔。因为当时伊利汗国的疆域东起阿母河和印度河,西面包括有小亚细亚大部分地区,南抵印度洋(波斯湾),北至高加索山脉。自此36 年后(1330 年),印度的杜格拉克朝也曾仿效忽必烈的纸币管理思想试行纸币,这是14 世纪之事。除此之外,高丽(《大典会通》卷三《李朝实录·太宗·世宗实录》)与日本(草间直方辑录《三货图汇》附录之三"宝钞",又参见《马可·波罗游记》第一五八章)也曾仿效中国元朝印用纸币。至于17 世纪(1692 年)美国发行纸币,18 世纪(1716 年)法国发行纸币、英国在对抗拿破仑的战争时期发行纸币、俄国在叶卡特琳娜二世时代发行纸币,那都是更晚之事,比起忽必烈在全国统一发行纸币的时间晚了几百年。如今的世界各国基本上都通行纸币,但追其比较完整的滥觞还在这位来自草原的封建帝王那里。
  另外,细察阿拉伯世界的历史还会发现:忽必烈的其它经济管理思想也广泛地影响了古代伊利汗帝国。历史记载,忽必烈之弟旭烈兀的重孙--伊利汗国第七任可汗合赞继位后任命著名波斯史家拉施特为宰相,大力进行社会经济改革,制定新的土地、赋税、驿站、货币等制度,限制蒙古及波斯贵族、将校、官吏对人民的横征暴敛,使农业、工商业得到发展,财政收入增加。然而这次影响整个穆斯林世界的进步性经济改革运动,正是在忽必烈培养的高级经济管理干部,蒙古族宰相朵尔边·孛罗在背后策划下进行的。孛罗在阿拉伯世界进行的这套经济管理之术,恰恰是从忽必烈这里学去的。这次改革影响了伊利汗国的整个农业、工商业、交通业、财政业、廉政建设和土地制度(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元史·伊利汗国》)。孛罗,当时是该国宰相波斯人拉施特尊敬的蒙古史及经济管理知识方面的老师,孛罗又曾是忽必烈从厨子培养为大司农卿、宰相的负责一方经济管理工作的官吏,他学习忽必烈经济管理术的条件是充分的。他对波斯的经济管理方面影响也就是忽必烈的影响。
  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的世界影响,随着伊利汗帝国的土崩瓦解已烟消云散。忽必烈的一生活动也早已变为历史的陈跡。其纸币管理思想也随着后来世界西方近现代国家有关更完备方案的出现而黯然失色。但是他的整个经济管理思想在它产生的摇篮中国后世却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有的时至今日还在被人们默默遵守。无论遵守者们是否都一一明确它与忽必烈相关,但相关这个事实却无法否认了。世祖逝世后,成宗铁穆尔大体能遵守忽必烈经济管理的训条。之后中后期诸帝陷入了旷日持久的汗位争夺战,使元代国民经济的发展走向困境。其中有一部分是忽必烈的不肖子孙,但也不乏力图中兴的英主、倡导改革的贤相。早的如仁宗,中晚期的有英宗硕德八刺,英宗朝右丞相拜住。他们都为把中后期元代社会经济发展恢复到世祖时代的水平,于经济管理方面多有探索。昏瞆的脱欢贴睦尔(惠宗)在元末人民起义的烽烟中退居塞北,并不意味着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影响的中断。北元王朝中兴时代阿拉坦可汗进行的牧业、农业、工商业及与明帝国边界茶马互市的经济管理蓝图也颇具其前祖忽必烈之风,并有自己的特色。蒙古族非汗系贵族建立的西北准格尔汗国初期统治者经济管理尝试也与忽必烈的有关思想大有关系。至于后金和大清帝国统治者全国经济管理的宏观设计与忽必烈的有关思想更是多有相似之处,只不过更为细密更有理论更有超越。这已为更多的人熟知。原因在于元、清二朝同是以塞北少数民族帝王为统治者的多民族大一统封建国家,共性居多,差异较小。
  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思想做为历史遗产,对当代中国的经济管理同样有或多或少的影响。忽必烈的经济管理以封建阶级当家作主,为各族剥削阶级谋利益为特征,我们现在人民共和国的经济管理则是以各族人民当家做主,为各族人民谋利益为特征,二者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但在一些具体管理方法上,我们仍对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思想有若干明显的借鉴。这里仅举几例:我们今天实行的农牧并举政策;农业经济区与牧业经济区产品对流的政策;对西藏及其它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优惠的政策;加强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向少数民族地区输送经济技术人才的政策;在全国实行统一纸币的政策等等无不主要源自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思想内容。乃至我们今日须臾不离的人民币上并印汉族和少数民族文字之事也源于忽必烈那里(金属货币上镌刻铸印汉字与少数民族文字之事的产生早于元代。在全国通行的纸币上并印汉族和少数民族文字即八思巴蒙古文,则始于忽必烈)。对忽必烈上述进步性政策或做法继承的合理性,在今天的中国还不见有人怀疑。原因只有一个:在于它是客观上有利于各族经济共同繁荣的经济管理思想历史遗产。这也正是它的生命力所在。在中国经济管理思想的遗产中,有一些人物的思想已时过境迁,在今天已无当年的应用价值。也有不少人物的思想在今天仍颇有价值。但像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那样比较多地被当代中国的国民经济管理实践所继承、借鉴也是不多的。
  忽必烈经济思想的各方面内容及其贯彻效果可以充分证明:元王朝并不像一些当代研究者所说那样,是一个"一直是靠刺刀过生活的王朝"。元代忽必烈的经济管理也不是"带着军事统治的临时性质"的经济管理①。这种评价比元末明初最早评价忽必烈经济管理思想的明代封建史家宋濂还倒退了。宋濂还说忽必烈之重农远胜辽金之主,略肯定一二,没把它说到分文不值的地步。其实,忽必烈经济管理的目标是为了蒙、汉、畏兀、藏、回、契丹、女真等众多民族封建统治阶级长久的政治利益,建立长久的经济秩序。他能在军事上以空前磅礴的摧枯拉朽之势向全国各个角落迅猛推进,进而实现大一统的稳定国势,其间他的经济管理筹划起着举足轻重的辅助作用。其经济管理的众多举措,大体上在客观和主流方面史无前例地顺应了封建社会后期商品货币经济发展方兴未艾的趋势;长期战乱后各族人民渴望在国家统一稳
  ① 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239 页。定的环境中过经济生活的愿望。他的经济管理思想绝不是简单因袭历史上某族某类经济管理思想,而是对历史上各族多种国民经济管理思想的深沉冷静的取舍精炼、抽象升华。因此,他的金融管理比前代更为新奇;农牧关系的处理比前代更为成熟;工商管理的政策比前代更为开明;经济人事的考虑比前代更为得体恰当;经济改革的范围比前代更为广泛;经济机构的设置比前代更为周全;经济技术的传播比前代更为积极;水利开发的成果比前代更为辉煌;国际贸易的筹划比前代更加精细;反对腐败的胆识举措比前代更为勇烈和制度化;基本改革的步骤比前代更为谨慎适时;自身廉洁的表率比前代更为突出;承认过错的性格比前代更为直率;管理理论的发明比前代更为辩证或具有说服力等等。然而,忽必烈于经济管理思想方面的最主要贡献还不是这些,而是他在管理模式方面对各族传统国民经济管理思想模式以"海纳百川"的雄主气量兼采优长、因革损益,在中国各民族封建时代经济管理思想史上划时代地变革升华为--开放的"多元一体化"大一统多民族国家国民经济管理模式。当然,与任何一个新生的经济管理模式一样,他的这一模式中不乏不完备和不尽如人意之处,其间仍然表现出了若干历史上许多刚刚南下草原贵族治理新区经济时适应期的难免过失。但是,他的经济管理思想模式毕竟有相应的崭新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应用价值;广泛的世界传播;复杂的形成原因;明显的经济效果;充分的酝酿过程;突出的时代特色;清晰的战略意图;深远的后世影响。
  忽必烈的开放的"多元一体化"国民经济管理思想模式取代历史上其它国民经济管理模式,是历史的进步和历史发展的必然。它是唐"安史之乱"至元初"星天旋转","诸国争战,互相争夺、杀伐"①的惨烈民族战争中各族开明政治家寻觅经济方面治国大略长期痛苦思索优秀成果的集中表现。这说明忽必烈在一个多民族国家造成长期战乱、中原漠北交替板荡时的诸多矛盾中,经过深刻思索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开始着手从缓和各族经济文明传统冲突对立来解决问题。显然,在古代多民族国家的统治术中这是更易于被各族人民接受的、临时性军事统治无法取代的高层次的开明统治术。它也是长时期以来农业文明和牧业文明孕育的两大传统经济管理模式以惨烈民族战争形式无休止对撞的漩窝在元初大一统政治版图内暂时处于平静,二者由对立面走向统一的生动体现。这是全国经济统一发展的要求、时代的要求、战乱后各族民心的要求。如果不是忽必烈这个元代经济管理蓝图的总设计师筹划这一模式,其时历史也必然推出另一个忽必烈式人物出来筹划,使之诞生。
  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思想也是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思想自身发展中一个纪元性标志。它大开了少数民族政治家潜心研究国民经济管理的风气之先。以后,元时中后期及北元帝国、后金、准格尔汗国、清帝国中凡是有为的开国或中兴君相都有意识地模仿研究他的国民经济管理,其中不乏有成绩者。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思想也是整个中国古代经济管理思想史上远亲结合、优生优育的成功范例。但这种远亲结合绝非只是各族经济管理思维的自然拼凑,而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在结合基础上抽象升华创制出的于各族经济发展都有利的新的大模式。
  ① [蒙古人民共和国]策·达木丁苏隆编译:《蒙古秘史》,汉译本,中华书局1956 年5 月版,第249 至250页,第十一章《出征金国、西夏、突厥、巴黑塔惕和斡鲁速惕》。
  完全可以说,忽必烈的经济管理思想虽有难以避免的历史局限,但从主体内容看与他卓越的军事、政治思想一道足可并称为中国多民族思想史长卷中的隋珠卞玉,或者说是13 世纪中后期中国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版图完全奠定时代经济管理思想苑林中的一朵奇葩。
  当代无与伦比的中国历史学界泰斗、多民族大一统社会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元首毛泽东,以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理论学说为指导,博研中国汉民族和少数民族悠久的关系史,拨开迷漫中国政治思想历史数千年的封建主义、大民族主义"华夷之辩"的腐朽学说浊雾,公道地指出,我们中国"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虽然文化发展的程度不同,但是都已有长久的历史"(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各个少数民族对中国的历史都做过贡献"(毛泽东:《论十大关系》)。当代中国的历史版图疆域的杰出的古代奠基者、多民族大一统元帝国的开国元勋忽必烈薛禅可汗,为适应和巩固其时大一统国家政治版图,在国民经济管理方面创造的开放的"多元一体化"模式硕绩,当属毛泽东同志所言的那种中国少数民族的历史贡献之一。
  五、结语斗转星移,光阴荏苒,沧海桑田。元王朝于于14 世纪60 年代各族人民起义的烽火中寿终正寝。元王朝末代昏君暴吏经济管理的劣行被历代正直的中外史家指责批判。这是应该的。元王朝的灭亡,距今已有5 世纪又25 年。元代经济已成为历史的陈跡或往事。元代上都荡然无存,元大都故址留下的经济遗跡廖廖无几。不过,整部元代经济历史已成为中外广大元史专家寻觅研究的重大课题。
  元代经济历史盛世辉煌的经验和衰世急剧崩溃的教训足可成为今人国民经济管理活动的暮鼓晨钟。鸟瞰世界民族之林,任何忽视历史经验教训,或不总结自己民族历史上经济管理得失所在的民族,都是没有前途的民族。伟大的中华民族,在人类漫长的中世纪历史长河中创造的经济管理经验无与伦比,罕有其匹。
  元代经济历史提供的经验和教训在中华民族经济管理历史上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卓越的军事、经济管理谋略运筹思维,忽必烈多元一体化的国民经济管理思想模式,元代长期影响后世的经济管理建树都必须充分肯定。他对祖国历史版图的巩固、各族人民的团结交往、封建社会后期经济的进步性发展都有重要的、深远的影响。愿祖国历史上伟大阿尔泰语系民族历史人物创立的元王朝经济历史,以本来面貌留传于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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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史》 063/一百卷 史仲文 胡晓林
  元代军事史
  本卷提要
  元王朝的历史,源于成吉思汗建立的蒙古国,而其军事斗争史则可远溯到蒙古建国前草原部族的兼并之战。元代的基本军事建设、军事思想和重要战争,大都形成或发生在建元前的蒙古国时期。蒙古国的历史,是一部以兵立国、以战强国的历史。蒙古族的统治者在统一中国以后,虽然接受了很多汉族文化,但在很大程度上仍保持了本民族的传统,在军事上似乎还要突出些。这本军事史的撰写,即体现了上述这些特色。
  《中国元代军事史》,从1189 年铁木真称汗、翌年的十三翼之战始,至1368 年朱元璋率军克元大都、元顺帝北逃上都止,纵跨近180 年,比较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元代军事的历史继承、军队的创建、军事斗争、军事法规与制度、武器装备、军事后勤、军事思想、战略战术等诸方面情况的发展演变。作为一部系统介绍蒙、元军事史的专著,在中外史学领域内尚不多见,因而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一、元代军事与国防大势概述(一)元代军事史的源流与分期五代宋元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继续发展的时期,是中国又一次从封建割据走向全国统一的时期。处在这个时期末端的元王朝,结束了五代以来长达300 余年的分裂割据局面,进一步显示了封建大一统的建国规模,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上都有所造就。
  纵观元王朝的历史,军事斗争贯穿始终。一部元史,实际上也是一部征战史。12 世纪后期至13 世纪初,成吉思汗经过约20 年的战争统一了蒙古高原。此后,又经过70 多年的大规模战争,至13 世纪70 年代末,蒙古民族终于抚定中原,混一四海,最后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历史重任,建立了"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至辽左,南越海表"的元朝大帝国。成吉思汗及其子孙所以能征服和统治半个世界,强大的军队和杰出的军事才能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元朝统治者以军队为主要力量,以军事斗争为主要形式,演出了一幕幕在中国以至世界古代战争史上罕见的历史活剧。这一时期的军事活动特别是战争实践,创造了一系列卓越的战略战术,提供了极为丰富的军事斗争经验,不仅是全部元史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军事发展史上的重要一页,是中华民族一笔珍贵的历史遗产。
  元王朝正式建立大元国号,是在世祖至元八年(1271 年)。"大元",取《易经》中"大哉乾元"之义。这是以文意建国号之创始。在此以前,中国历代王朝所用国号,如周、秦、汉、唐、宋,都渊源于帝王当初封邑之名。创建大元的蒙古族,没有建立单一的蒙古族政权,而是形成了一个以蒙古贵族为主的、汉族地主阶级和其他民族上层支持合作的政权。它始终处在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政权内部矛盾的紧张状态中,没有能够建立起稳定的政治统治。从立大元国号至灭亡,其历史还不足百年。
  蒙古族所建立的元王朝,实际上是成吉思汗所创立的蒙古国的延续。建元后的军事斗争和建设,是建元前军事斗争和建设的继承与发展。在元世祖(孛儿只斤忽必烈)之前,已经历了元太祖(孛儿只斤铁木真)、元睿宗(孛儿只斤拖雷)、元定宗(孛儿只斤贵由)、元宪宗(孛儿只斤蒙哥)4 位蒙古国大汗和摄政王。从1206 年蒙古国的创建到1271 年大元国号的建立,共65 年。从军事史角度看,元代的主要战争、基本军事制度及军事思想大都发生和形成于这一时期。因此,这一时期在元代军事史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不可忽视的价值。把这65 年算上,到1368 年元室北迁,则元代历史即展延至162 年。
  自铁木真1189 年称汗至1206 年建立蒙古国,这17 年间的主要事件,是成吉思汗为统一蒙古大草原所进行的部族兼并之战。这一时期是蒙古军队、军制、军事思想的萌芽初创时期,也是蒙古部族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后进行军事实践活动的最初阶段。倘若以此作为发端,则元代军事史纵跨近180 年。
  蒙古民族有着自己悠久的历史、特殊的传统和优良的素质。蒙古统治者没有像前朝女真和后来的满清那样更多地接受汉族文化,接受中国封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也有一定限度,而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本民族的传统和特色。建元后,在军事斗争、国防建设以及军事思想上,虽然吸收了不少汉族的先进成份,但基本沿袭了自己的传统,这使得元代军事史具有鲜明的蒙古民族特色。一部元代军事史,深深打下上述历史沿革和民族传统的印记。元代军事史,依上所述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铁木真称汗至蒙古建国。对铁木真称汗的时间,有1179年、1183-1184 年间、1189 年之不同考证。本书从蒙古人撒囊彻辰的《蒙古源流》记载取1189 年称汗说。
  铁木真称汗,不仅使他从一个贫困潦倒的贵族后裔一跃成为部族的领袖人物,同时,也标志着蒙古族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军事力量登上了群雄争霸的大舞台。当时蒙古部的周邻,是一些强大的游牧部落。如:东邻的塔塔儿(又称鞑靼),西面的克烈,克烈部牧地以西的乃蛮,蒙古牧地以北的蔑儿乞等。这些强大部落或部落联盟,其社会发展程度和军事实力大都强于蒙古部。在蒙古部族内部,还有主儿勤(主儿乞)、泰赤乌、札答兰等不服之部落。在如此众多的强劲周邻的包围中,铁木真率蒙古部经数十次大小战斗,历经挫折、失败,终于走向胜利,镇服了各个部族,统一了大草原。在激烈的军事斗争中,铁木真不断收编被降服的部族以充实自己的军事力量,并将起初的十三翼军按照十进制整编为组织严密的新蒙古军,组建了怯薛军,奠定了蒙、元军制和以骑兵为主的战法的基础。在部族兼并战争中,铁木真锻炼了自己指挥作战和内政外交的能力,培养了一批忠勇的战将。蒙军擅长的政治宣传攻势、使用间谍之法,在这一时期也已初见成效。蒙古军队在初创时期,即显示出其独特的优势和强大的战斗力。
  第二个时期:蒙古建国至建元。蒙古建国后,赫然面对的政权和军事力量,有汉族的南宋,女真族的金朝,党项族的西夏,畏兀儿族的高昌,契丹族的西辽等。统一的蒙古汗国的建立,把蒙古的历史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军事实力的增强,军制和法典的进一步完善,疆域的扩张,都使这个汗国的奴隶制统治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在这个时期,成吉思汗和他的继承者窝阔台汗、蒙哥汗,不断对南方和西方用兵。对南方的战争,主要是灭夏、灭金、灭宋三大战争,都是在中国大陆进行的;对西方的战争,则从中国大陆远进至中欧。
  统一蒙古的战争结束后,新生的蒙古国其疆域东自兴安岭,西至阿尔泰山,南达阴山山脉,北连贝加尔湖,面积约200 多万平方公里。但此时的蒙古人尚没有明确的国家主权与领土观念。通过以后与汉族、女真族的争战,在传统的物权观念之外,才逐步形成疆域主权意识。汉族帝王以华夏为天下,统治华夏即享有天下。而蒙古大汗以天下为天下,"自东至西,上天皆以付我"。成吉思汗和他的子孙,对外域扩张侵略的雄心霸气,是中国历代帝王无法比拟的。蒙古国西征,始于1219 年,止于1264 年,持续40 余载,前后三次。第一次是成吉思汗征花刺子模,5 年之间横扫亚欧,前锋直到东欧和伊朗北部;第二次是拔都等率军征伐匈牙利和波兰,击败斡罗斯(俄罗斯);第三次是旭烈兀破灭木刺夷、报达(今巴格达),占领西南亚。三次西征的胜利,使蒙古分别建立了窝阔台汗、察合台汗、钦察汗、伊儿汗四大汗国。西征作战中,蒙军无后方依托的远程机动作战能力得到了惊人的体现,骑兵战术发展至高峰时期。成吉思汗祖孙三代,所向披靡,灭国数十,拓域万里,雄跨两洲,使中国统一后的疆域较之汉唐盛世更加辽阔。
  自宋宁宗开禧元年(1205 年)始,到宋理宗宝庆二年(1227 年)西夏国灭亡,蒙古国六次征讨西夏,前后历23 年。在对西夏作战中,蒙军逐渐掌握了攻打城池的作战经验。蒙古侵金,始于宋宁宗嘉定四年(1211 年),至宋理宗端平元年(1234 年)灭金,前后23 年。在侵金、灭金战争中,蒙军多次与金军进行十几万、几十万人的大会战,大兵团作战的组织指挥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灭金后,蒙古即展开了灭宋战争。自宋理宗端平二年(1235 年)大军南征,到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 年)灭宋,窝阔台、蒙哥、忽必烈三位大汗前征后伐,历时44 年,终于实现了成吉思汗的宏愿,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
  第三个时期:建元至元王朝覆亡。元王朝建立后,在保存蒙古军队建设原有制度和传统的基础上,采用了一些宋朝的政治军事制度,但军事思想没有进一步的发展。只是在火器的制造、水军的编练和国土防卫上,采取了不少新的措施。军事斗争已无进步意义,军队的战斗力逐渐走向衰落。这个时期的战争,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元初的夺位靖乱。忽必烈与其弟阿里不哥的争夺汗位之战,持续了5 年之久,终以阿里不哥的归降而告终。而后是延续30 多年的平定蒙古宗王海都、笃哇等人的叛乱。二是征伐高丽、日本、安南、缅国、占城、爪哇的对外征服扩张战争,大都以失败告终。三是镇压各地人民起义的战争。政治是军事之母,政治的腐败必然导致军事的衰落。战争的结果是元军彻底败于农民起义军,元朝灭亡,明朝建立。至此,成吉思汗创建的蒙古军队走完了自己由崛起而兴盛而衰亡的历史道路,以此构成整个元代军事史的"三部曲"。
  (二)蒙古军事力量的崛起和壮大1。蒙古民族的形成中国北方的游牧人群,在春秋以前被中原人统称为北狄。蒙古部族的兴起是比较晚的。唐朝统治时期,汉族文献始有蒙古部落的活动记载。《新唐书》、《旧唐书》中的"蒙兀部"、"蒙兀室韦",宋、辽、金时期汉文史籍中的"蒙兀"、"朦古"、"萌古"、"盲骨子"、"忙豁勒"等等,都是现今蒙古二字的译音异文。蒙古的含意早期考证以"萌古"为据,意为"孱弱"和"淳朴";后来的考证认为,蒙古是永恒部族的意思。唐末战乱迭起,北方各族由于失掉中央统治的控御,也进入了相互征杀兼并的时代。亚洲中部,北自西伯利亚,东迄白令海峡,西至伏尔加河,南到高丽,包括今河北、山西、陕西、甘肃北部的广大地域,成了征杀驰骋的广阔战场。蒙古部族正是在这种掠地争势、分化组合中获得发展的机遇。
  蒙古族早期没有自己的文字。根据传说、记忆和后来文献记载,蒙古族与契丹、鲜卑、乌桓具有相同的血缘关系,属东胡的后裔。而在蒙古的历史传说中,他们的祖先巴塔赤汗,是由一只受天命的苍色狼和一只白色的鹿所生。巴塔赤汗以后历代祖先的谱系,成为蒙古各部族由来和血缘关系的依据。蒙古族的发祥繁衍之地,在不儿罕山地区(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大肯特山地区)。这里是斡难河(鄂嫩河)、怯绿连河(克鲁仑河)、土兀刺河(土拉河)的发源地,即"三河源头"。对蒙古各部族的考证是件异常复杂的工作,至今难以定论,有三十六种、七十二种、上百种等说,其中难免有重复和错讹。从主干上考证,蒙古氏族部落组织后来形成了血缘关系不同的两大支:尼伦(尼鲁温)和迭儿列斤。而尼伦这一大支系的诸部落,是血统纯正的蒙古族。铁木真(成吉思汗)即生于尼伦一支中的孛儿只斤部落。
  从民族学角度看,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之前,历史上还未形成蒙古这样一个民族共同体。公元9 世纪以来,大批蒙古先民来到蒙古高原时,是属于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大大小小的众多氏族部落。随着生产力的缓慢发展,私有制的逐步确立,部落组织血缘关系的纽带已渐松散,部落间为争夺牧场、牛羊、奴隶展开了残酷的混战,氏族的界限被进一步打破。而成吉思汗的统一战争又加速了部落之间的交融。蒙古国建立后,原各氏族部落的人通过千户制被统一组织起来,原来的氏族部落组织彻底瓦解。蒙古高原成为民族的共同地域,以游牧经济为主的共同经济开始形成,尼伦、迭儿列斤部落方言成为蒙古语的基础,共同的民族心理素质也已产生。从此,以成吉思汗出生地蒙古乞颜-孛儿只斤部为核心,蒙古高原诸部被凝聚起来,成吉思汗所统辖地域概称为蒙古地区,地区内的人民自称为蒙古人。蒙古民族作为一个整体,走进了世界民族和中华民族的大家庭。
  2。蒙古军队的创立与建设蒙古民族在战乱中形成,一支骁勇善战的蒙古军队也随之建立并迅速壮大起来。蒙古民族崛起的历史,即是一部以兵立国、以战强军的历史。
  12 世纪,由于中原经济文化的影响,蒙古部族的社会生产力有了新的发展,在狩猎和部落战争中开始使用铁制兵器。远战则以弓矢,近战则以刀矛,用火药之力抛射石木的臼炮也逐步用于战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蒙古各部贫富分化日益明显,出现了部落贵族、牧民、奴隶等阶层。为满足对财物、牧场、奴隶的占有,贵族之间进行着无休止的争斗。当时的部落,实际上就是一个军事组织。部落贵族通过向普通牧民征发赋税、徭役、兵役、从事掠夺战争来壮大军事力量,捍卫部族利益,稳固和扩大统治范围。没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就无法在"天下扰攘,群雄争逐"的蒙古高原生存。
  铁木真初称汗时,兵马不足3 万,组织松散,力量弱小,只得与当时势力强大的克烈部联盟。联盟破裂后,铁木真击败克烈部王罕的战役,是蒙古部族崛起的关键性一仗,在蒙古军事史上具有重大意义。铁木真在初战时几乎全军覆灭,而后从绝境中奋起,反败为胜。这是铁木真一生中最艰苦的战斗。失败使他彻底丢掉了幻想和依赖,胜利则使他毅然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接着,在迎战另一个强大部族乃蛮的进攻之前,铁木真整编了所率兵马,健全了军政合一的统帅部,依十进制组编军士,组建了由最高统帅直接指挥的护卫军(即怯薛军)。这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整编,从此蒙古部族有了一支可称之为军队的武装力量。至战胜乃蛮部、建立蒙古国,其兵力已发展到10 万多人。铁木真在长期的部落兼并战争中,逐步壮大了自己的军事力量。他严格治军,广纳将才,完善军制,改进武器,加强训练,很快使初建的蒙古军队成为一支组织严密、纪律严格、训练有素、士气旺盛、战斗力很强的武装力量。蒙古族人世代游牧,自幼精骑善射,生于战乱,长于厮杀,一旦被"大略深沉、用兵如神"的领袖团结组织起来,即显示出难与匹敌的巨大力量。这个民族,人皆可以为兵,招之即来,聚则善战;这支军队"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元史·兵志一》),军在马上,马赖草原,补给因地制宜,机动迅猛快捷;这些骠悍的骑士,冲击则勇往直前,浴血则在所不辞。凡与之交战的军队,无不闻风丧胆;"上帝之鞭"挥处,无不所向披靡。
  蒙古军队的缔造者成吉思汗,治军十分严明,尤其重视建立法制和严格的纪律秩序。蒙古国初建时,蒙古还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凡发命令,遣使往来,止是刻以记之"(《蒙鞑备录》)。据《史集》记载,早在铁木真战胜克烈部王罕后,即"制定了优良而稳定的札撒"。"札撒",意为命令、法规,这还只是口头上比较系统的军令。待畏兀儿字蒙古语创立后,首先用其将习惯法整理为成文法典,把"札撒"、"训言"书写于纸卷,名为《大札撒》,传示族人。此后,凡遇有重要国事军机,都要集合诸王"敬谨读之"。《大札撒》现已失传,从各种史籍中保存的一部分条款看,这个法典主要是明确肯定大汗的统治权和贵族的特权,维护社会秩序,强化作战纪律。蒙古国军政一体、兵民一体,治国即治军,严明军纪也是严明国法。这个法典规定,对于杀人、盗窃、通奸者,处以死刑;对于在战斗中拾得友军武器、财物不归还者,也要处以死刑。在平时,成吉思汗要求诸将和士兵必须时刻保持战备状态,在军令传达后不能率全体士兵出征者,要同他的妻子一并处死。他要求"士卒处人民中,必须温静如犊;然在战时击敌,应为饿鹘之搏猎物"。他要求将领必须身先士卒,行军需先后照顾,作战必上第一线冲锋陷阵,并要时时"爱惜士马之力"。有战,则以战训士卒;无战,则以围猎习战斗。"不与人战时,应与动物战"。蒙军每次出征作战前,将领都要检阅队伍,查看士兵所带器物。每人除了弓、矢、斧外,必须携带打磨铁器的工具,以厉兵刃,还要带上一筛、一锥及针线,缺一物者治罪。在战斗开始前,将领们还常向部队规定一些战场纪律,严格规定将领不得擅离岗位,士兵不得私自脱离战场,不得遗弃伤员,不得私掠财物,不得后退求生,不许泄露军机等,违者以军杖重打,或充军流放。对于严格治军,不仅成吉思汗贯彻戎马一生,他的后代子孙也无不效仿。蒙军常以收降敌军来扩充自己,所统辖的部队成分也很复杂,但由于治军严格,使得军队得以保持有效的指挥和统一的动作,不论是敌方归降的士兵还是其他部族的人员,一旦进入蒙古军队,各种恶习都被严明的纪律所限制,战斗能力即被激发出来①。
  蒙古军队能够迅速发展壮大,成吉思汗善于用人将将是一个重要因素。
  早在铁木真战胜克烈部的关键性战役中,他的周围已经有了一些文韬武略俱备的中原人、汉北的契丹人和女真人,由他们组成参谋部和战斗核心。建国后,更加重视广纳贤士、网罗人才。如耶律楚材,为契丹族人,他的祖父、父亲都是金朝的官员。他通晓儒学、哲学、天文历法和医学。成吉思汗遇到这个人才后,对儿子窝阔台说:"此人天赐我家,尔后军国庶政,当悉委之"。当时西夏人常八斤对耶律楚材说,蒙古是尚武之国,"而明公欲以文进,不亦左乎?"耶律楚材说:"治弓尚必弓匠,岂治天下不用天下匠耶。"成吉思汗闻知后,非常高兴,对他愈加看重。耶律楚材后来辅佐太祖、太宗近30年,对蒙古国的政治、军事建设作出了卓越贡献。成吉思汗对其诸将也善于量才而用。"智勇兼备者,使之典兵;活泼跷捷者,使之看守辎重;愚钝之人,则付之以鞭,使之看守牲畜。"广纳良才,知人善任,使成吉思汗麾下成长和聚集了大批良臣名将。如并称为四杰的木华黎、博尔术、博尔忽、赤老温;英勇善战的速不台、者别、兀良合台、怯的不花等等,可谓人才济济,良将辈出。蒙古军队初建时,由于部族经济文化落后,因此,军队的建设缺乏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但蒙军善于学习吸取其他民族的先进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个弱点。每次破城掠地后,蒙军都要对被征服者进行大肆屠杀,但能工巧匠、有一技之长的人则往往幸免。这类人才被大批集中收编到蒙古军队中来服役,担负了制造改进武器装备、管理使用工程机械等任务。这些来自各地特别是中原的人才,把当时各民族的先进技术带到了蒙古草原,有力地推动了蒙古军队武器装备的改善和作战能力的提高。
  蒙古军队从统帅到士兵,都没有文化能力,无法用文字整理、总结军事思想和战略战术,至建元后也没有设立专门的武学。但这并没有影响蒙古族统帅和将领充分展示自己的谋略天才,发挥驾驭和指导战争的非凡能力。运用谋略、分化瓦解敌军,早在铁木真击败强大的克烈部战役中就已运用得相当成功。此后在与夏、金、宋等国的作战中,也出色地利用了各种矛盾,纵横捭阖于诸国之间,进而各个击破。中国自古宗教自由,从无宗教战争,成吉思汗对此深有领悟。在历次战争中,竭力避免宗教纷争,不因本民族崇尚佛教而歧视、禁止其他宗教。征灭花剌子模、报达等国时,就依靠这种宽容的宗教政策赢得人心,争得政治上的主动,保证了军事斗争的胜利。有时,如进攻合失合儿,只是利用了当地教徒受别种宗教歧视和压迫的矛盾,大力宣传宗教自由,即不战而克人之城。蒙军围绕骑兵机动性强的优势,在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战法。其最大特色是积极进攻,实施大纵深、大范围的迂回包围,在以迅速灵活的机动集中优势兵力与决战方面,始终掌握战略战役的主动权。蒙古军队历经百战,战略战役上的防御作战绝无仅有,有的只是进攻再进攻。而大迂回、大包围的攻势战法,屡屡演出上佳之作。如成吉思汗攻略燕京,窝阔台汗假道灭金,蒙哥汗远征大理、交趾为灭宋作战略准备,以及西征花刺子模等,都充分显示了蒙军大规模机动作战的胆略和气魄。蒙
  ① 参见《多桑蒙古史》第一卷第十章。
  古军队所以能在短时期内征服半个大陆,除了当时亚洲、东欧的封建国家正处于分裂、衰落阶段,军力削弱之外,在战争指导、战略战术上高出一筹,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蒙古的军事教育,来自严酷的战争实践。他们没有形成专门的武学,那些不成文的军事思想、战略战术,是在实战中摸索出来,并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发扬下去的。成吉思汗及其主要将领,身边都编有亲兵。这些人都是经过严格考察挑选来的"精锐之士",许多本是将门虎子。这些亲兵随主帅出征,在战争中学习战法,积累指挥作战的经验。他们一旦担任重要职务,即可胜任统兵打仗之责,且能很好地领会和贯彻主帅的作战意图,灵活运用战略战术。这种"亲兵储将"的教育训练方法,实际上起到了军事学校的作用。
  (三)连绵百年的征服战争蒙古民族及其军事力量的迅速崛起,正处于以掠夺战争为正当事业的社会发展时期。蒙古建国后,从进攻西夏开始,成吉思汗和他的子孙开始了一系列的对外征服战争。
  宋宁宗开禧元年(1205 年),蒙古始伐西夏。嘉定二年(1209 年),西夏纳女求和。同年,今新疆东部的畏兀儿慑于蒙古军威而降蒙。
  嘉定四年(1211 年),蒙古发兵侵金,在野狐岭、会河堡之战中破金军30 万。嘉定六年(1213 年),包围金中都燕京,占领金河北、河东州郡,金朝被迫于次年迁都开封。
  嘉定十一年(1218 年)蒙古灭西辽。翌年至嘉定十七年(1224 年),成吉思汗率军西侵,征灭花刺子模,兵马东逾印度河,西南至底格里斯河下游,并侵入东欧,掠占斡罗斯东部和南部。
  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 年),成吉思汗最后一次用兵西夏。第二年,蒙古灭西夏。成吉思汗在这次战役中病死,幼子拖雷监国。
  绍定二年(1229 年),成吉思汗三子窝阔台继大汗位。同年,蒙古一支军队侵入西南亚。绍定四年(1231 年),蒙大举侵金。次年,拖雷军于三峰山歼金军15 万。蒙军进攻金南京未克。蒙古约宋联合攻金。
  绍定六年(1233 年),蒙古军破汴京,金哀宗奔蔡州。南宋大将孟珙率军2 万与蒙古大将塔察儿会师。蒙、宋军围攻蔡州,次年破城,金亡。
  端平二年(1235 年),蒙古大举南侵。一路进攻四川,攻占了成都。另一路进攻襄阳,翌年攻下襄阳。后成都、襄阳等地均被宋收复,蒙军未长期占领。
  端平二年(1235 年)至淳祐元年(1241 年),拔都率军西侵,征服斡罗斯、波兰、匈牙利等国。蒙军前锋部队曾到达威尼斯(今意大利境)。在斡罗斯,蒙军曾受当地人民的英勇抵抗,基辅城保卫战即十分悲壮。入侵西南亚的蒙军,侵掠今伊朗及小亚细亚大部地区至淳祐三年(1243 年)。
  拖雷子蒙哥继大汗位后,于淳祐十二年(1252 年)遣旭烈兀率军西侵。
  翌年,忽必烈率军征侵吐蕃、大理。宝祐五年(1257 年),蒙将兀良合台率军入交趾,对南宋形成战略包围。同年,蒙古三路大军侵宋。蒙哥领兵围四川合州,遇坚决抵抗。经半年的攻防战,蒙哥未能攻克合州,死于军中。旭烈兀的西征军攻灭了木刺夷、报达,并进入阿刺伯半岛。蒙哥死后即停止了继续进军。
  景定元年(1260 年)忽必烈继大汗位。宋度宗咸淳三年(1267 年),蒙古诸宗王争位之战略定,即开始侵宋。蒙军将攻击重点集中于长江、汉水之间的军事重镇襄阳和樊城。宋军顽强坚守,攻防之战历时6 年。咸淳七年(1271年),忽必烈改定国号为"元"。
  至元十年(1273 年),元军使用威力大、射程远的"回回炮"攻破樊城,再下襄阳。至元十一年(1274 年),忽必烈命伯颜为帅,发兵20 万攻南宋,次年在丁家洲大败宋军13 万。至元十三年(1276 年),伯颜攻入临安,俘宋恭帝及全太后、谢太后,南宋亡。
  南宋亡后,宋臣文天祥、陆秀夫、张世杰等继续率军与元军作战,图谋复宋。至元十五年(1278 年),元军南下追击作战。文天祥被俘不屈,遭杀害。陆秀夫、张世杰亦战死。
  自成吉思汗至忽必烈,蒙古除征伐西方、侵掠中原外,在东北方,还侵占辽东,征服高丽。元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 年)、至元十八年(1281 年)两次遣舟师东侵日本。至元二十一年(1284 年)、至元二十四年(1287 年)连续侵犯安南。至元十四年(1227 年)、至元二十年(1283 年)、元成宗大德三年(1299 年)几度用兵缅国。至元十九年(1282 年)、至元二十九年还曾越洋远征占城、爪哇。这些侵略战争,都以失败告终。
  连绵百年的征服战争,使元朝的版图较之前朝大大扩展。东北的辽阳行省,领土至库页岛、鄂霍次克海;北部的岭北行省,领土已远跨北极圈,顶端至拉普帖夫海;西部的察合台后王封地,远至原苏联、阿富汗境内的阿母河流域;南部云南行省,领土至今泰国境内;西南则到西藏;东面则濒东海(据《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七册),横跨欧亚两洲,建立起"世界上规模空前的宏伟帝国"。
  (四)元代的国防建设元帝国建立以后,蒙古统治者为维护对广大疆域的辖治,保持大一统的局面,遵循"兵力富,而国势强,兵力耗,而国势衰"的立国统治思想(《元史·兵志一》),在国防策略上,既沿袭了成吉思汗时期的做法,又"尊用汉法",融蒙古游牧民族攻击性国防和汉民族强边固国的特点于一体。蒙古国没有固定的疆域防守,自称"行国",而视别国为"居国"。成吉思汗的策略,在于强化战争机器,对内以军事统治防止分裂割据,对外以攻击态势进行军事征服,威慑与之对立的政权和军事力量,通过不断发动征服战争,巩固和扩大本国利益,以征战卫国。但蒙古国"武功迭兴、文治多缺"。忽必烈深感此弊,在汉族谋臣策士刘秉中、姚枢、许衡、郝经等人的参与下,改革蒙古旧章,推行汉法,建立了元代大一统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制度。蒙古国时期的军政制度没有严格的区分,官制也很简单,大体上分为掌握军事的万户统帅与行政长官达鲁花赤两种,另设有辅佐大汗的宰相,称大必阇。忽必烈建元后,注重强化中央集权,以宋代官制为基础,建立了新的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中央以中书省总揽行政,以枢密院总揽军事,以御史台总揽监察,形成三权鼎立的中枢。并改变了以往征服各地后对宗王进行分封的做法,将封地建国改为赐田,使拥有封地的贵族成为一般地主。这样不仅削弱了其政治权势,也解除了其兵权,使全国的武装力量统一由中央率领,以避免出现独立王国和国中之国。
  元朝的军队,按任务区分为宿卫和镇戍两大类。宿卫军即怯薛军和侍卫亲军,是中央卫戍部队。怯薛军负责皇宫的防卫,一般不外出作战。亲军作为皇帝掌握的常备精锐部队。镇戍军是由枢密院调遣的军队。元制将人分四等:蒙古人为最高一等,其次是色目人(来自天山南北及葱岭以西的人),再次是汉人(黄河流域的汉人和女真人等),最低下是南人(南宋灭亡后才归附的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人)。遍驻全国的镇戍军队,大致与这四个等级相应,分为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蒙古军是元军的主力部队。全国统一后,一部分留下镇戍中原,大部分回到蒙古草原,遇有战事,仍传檄集合,很快可拉出来作战。探马赤军原是蒙军的一支精锐的骑兵部队,随着征服民族的增加,军中各民族成份也增多。汉军是元朝规模庞大的一支军队,成吉思汗始建,到忽必烈时期已发展到30 万人以上。新附军亦数量可观,曾有"兵率百万"之说,多用于对外战争;不参战的部队用于屯田和工役造作。
  蒙古国时期的军队军种单一,但已有了骑兵、步兵、炮兵、工兵等兵种的初级区分。建元后,元军有了陆军和水军的区别,兵种的区别也更加明确。陆军中主要是骑兵和步兵。蒙古军、探马赤军以骑兵为主,汉军和新附军以步兵为主。专业性的部队,有制造和使用火器的军匠组成的炮军或炮手军,由善射者集中组织起来的弩军,还有负责土木工程的工兵。忽必烈在灭宋过程中,把汉军、新附军中习水的兵士编练成水军。随着造船业和航海技术的发展,元朝的水军有了相当大的规模,一次作战可集中使用千艘舰船,并已具备远航南洋、直至波斯湾、地中海、非洲北岸的能力。元朝水军主要分布在江南及沿海地区,扼守江海防。元朝政府还专门设置了炮手元帅府、水军元帅府、水军万户府等机构。元军沿用了成吉思汗的十进位编制法。万户(十个千夫队组成)是元军的最高编制单位,以千夫队(十个百夫队组成)为重要战术单位,以十夫队(十人组成)为最基层的战斗单位。元朝的兵力动员,主要是依靠军户制,"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凡属军户,都抽出一名成年男丁当兵,而且马匹、兵器和日常所需生活费用都需自备。这不仅保证了兵员补充,而且由于军费中很大一部分由军户承担,使国家得以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又不致负担过重。
  元朝的疆域,可分为四大汗国与元朝本部两个范围。四大汗国中,钦察汗国(即金帐汗),领有咸海以西及以后拔都西侵所得之地;窝阔台汗国,领有今蒙古人民共和国西北境至原苏联境内巴勒哈什湖一带地;察合台汗国,领有伊犁河以西之地;伊儿汗国,领有今高加索山和今里海以南地。四大汗国曾是蒙古政权统一管辖的藩属,后来则各自为政,逐步脱离了元朝中央政府。元朝本部分为三个区:一为腹地,即京师之地。二为岭北,即外蒙古,为蒙古族发祥之地。三为中国本部地方,设有十个行省。元王朝在国土防卫上,采取"宿卫诸军在内,而镇戍诸军在外,内外相维,以制轻重之势"的战略布局(《元史·兵志二》)。其防御重点在北方,在东北、西北地区更是重兵把守,形成了一条从西南斜向东北的屏蔽中原的防线。这条防线,东以和林为支撑,西以巴尔库山、博格多山为依托,中央以北山和戈壁为天然屏障。在防线后的中央纵深地带,配备了战略机动兵力,以中原为后盾对防线进行支援。忽必烈迁都北京后,将元朝统治中心由岭北转移至腹地,此举在国防上意义重大。以北京为核心,凭借太行、燕山山脉和黄河防线,内可控扼华北,经略中原,雄视东北平原和蒙古高原;又可凭险据守,防范北方入侵之敌,并可据此向南拓展疆域。元军的宿卫军,部署在京师及周围地区,将统治中心捍卫森严,扼燕山,锁太行,北接朔漠,南控江淮。镇戍诸军则以重兵镇戍全国各战略要地,控扼边陲。北方各地,由蒙古军、探马赤军镇戍,"屯河洛、山东,据天下腹心"。汉军、新附军则主要镇戍淮河、长江以南,"以居南海"。在扬州、长沙等战略重地,部署了部分蒙古军和探马赤军。这种"内外相维"的布势,在疆域广阔,民族众多,各种矛盾尖锐,反叛势力、各地起义连绵不绝的情况下,确实起到了战略上的"制轻重之势"的作用。在长达40 余年的靖海都、笃哇等宗王叛乱的作战中,元军屯兵要地,依托中原,尽兵力布势和山河地理之得,始终掌握了战争主动权,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忽必烈之后的各代皇帝,不断对防卫部署进行调整,以防患周边藩国的独立,镇压人民起义。
  元朝的国防策略,少有稳固的周边防卫,多是主动攻击、征服邻国,因而带有政治强权和军事强权的性质。元朝在中国古代对外关系史上是颇为活跃的一个时期。当时中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经济文化,声誉远播欧、亚、非三洲,引起了西方人对中国文明的向往,各国使节、商人、旅行家、传教士络绎不绝地来到中国。元朝政府出于对经济和军事上的考虑,采取了保护商道和开发海、陆交通的政策。经敦煌、哈密、吉木萨尔、土库曼到克里木半岛的钦察道,经敦煌、罗布泊、天山南路、大不里士到土耳其的波斯道,是元朝自东亚到西亚的主要陆路交通,在商业与军事上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元朝政府经常与邻国互遣使者,进行经济、文化交流,加强友好往来,但更多的还是自视为统治者,要求各邻国对自己称臣纳贡。一方面与邻国贵族通婚,一方面对邻国贵族封王授爵,扶持傀儡政权。当时的高丽、安南、交趾、缅国等国的王位,都由元朝政府授封。通过这些措施,元朝不仅将许多邻国控制起来作为附属国,而且使这些国家成为自己的军事联盟,使其军队成为自己的仆从军。在对外侵略和镇压国内武装起义的战争中,元朝政府常征发邻国军队参与作战,或是将一些邻国和地区作为向外扩张的军事基地。元朝政府采取的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开放与军事上的强权、震慑政策,使周边国家在政治上被迫臣服,在经济、文化上不得不与之保持密切交往,而在军事上却不敢轻举妄动。这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稳固周边,防止外患的作用,使元朝免受外敌边患的侵扰。
  元中央政府与各汗国的关系,则是以安抚笼络为主,对诸王的分裂反叛行动,则施以坚决的军事弹压。忽必烈与其弟旭烈兀统治的伊尔汗国,始终保持了密切的关系,双方从未发生过战争,使臣长期往来不绝,伊尔汗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等各方面,一直都在元朝的制约和影响之下。特别是对西北的察合台汗国,元朝政府在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了长期的经营,使其保持了对王朝的依赖。元朝中央政府控制了各汗国,不仅维护了蒙古族的传统权力,也有效地巩固了东北、西北部边防的稳定,对保护中西陆路交通和元朝势力范围继续向西亚发展,亦起了很大作用。元朝后期,内乱四起,镇压烽起云涌的农民暴动牵扯了元王朝的精力和兵力,朝廷无暇顾及对外军事征服和对各汗国的控驭,各附属邻国和各汗国逐渐摆脱了元朝中央政府的辖制。
  曾盛极天下的大元帝国,潜伏的深刻危机在其后期逐步显露出来。武宗以后的元朝皇帝个个穷奢极欲。到仁宗即位时,政治、经济、军事上的腐败已日趋严重。最高统治层奢侈成风,仁宗即位不久便支出费用2000 万锭,大都用来赏赐蒙古贵族。而当时北方作战急需军饷六七百万锭,却因国库空虚,政府无力支付。朝廷为弥补亏空,进而加重税收,滥发纸币。据《新元史》记载:"元中叶以后,课税收入视世祖时增二十余倍",给人民带来沉重的灾难。军队的腐化衰败也日益加重。许多将领"兵权在握,乘势营私,掳掠百姓"。许多镇戍军官勾结当地富豪夺民田宅、居室,为害滋甚。人民的土地,或被蒙古游牧贵族占领,或被僧侣占领,或被武人占领。军队也成为奴役、压榨人民的势力。由于元朝军队中一直存有民族歧视,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有着明显的等级差别。组织作战行动时,常使各军混合调用,而不论兵力强弱,任务轻重,均以蒙古军为主力,指挥大权掌握在蒙古族将领手里。长期以民族等级编组军队,必然造成民族隔阂,使军队走向分裂。在元朝后期的反元武装起义中,就有不少是不堪蒙古军歧视的新附军的队伍。其他民族的将领、士卒也常倒戈起义,汇入反元斗争的行列。元朝的政权和国防,是建立在强大的军事征服和军队武威之上的,一旦军队涣散、削弱,整个帝国便失去了支柱。而军队的腐化和涣散,又成为元王朝动荡不安的催化剂。可谓兴之于兵,亡之于兵。
  随着统治集团的全面腐败,元朝军力与国防无可救药地衰落下去。雄极一时的大元帝国终未能实现太平永固的梦想,同历朝历代一样,从强国之路走向亡国之途。虚弱不堪的元王朝,最终被朱元璋率领的农民军所埋葬。二、蒙古建国前的部族兼并之战(一)铁木真称汗成吉思汗,名铁木真,元史称之为元太祖。铁木真于战乱中降生,在家世衰落、艰难险恶的环境中长大。父亲也速该,是孛儿只斤部的首领,虽未被推举为蒙古部的可汗,但尼仑各部都奉他为主。他能征善战,胸怀大志,曾与同族的泰赤乌部头领争夺全蒙古部的领袖地位,被视为蒙古族的勇士。母亲诃额伦,生于东胡宏吉刺部旺族中,是也速该抢来的夫人。她容貌美丽,忠诚贤德,受人敬慕。宋高宗绍兴二十五年(1155 年),也速该为报家族世仇率众攻打塔塔儿部,俘虏两名小头目,其中一人名铁木真兀格。凯旋归来的时候,妻子刚好生下一个儿子。按蒙古人的风俗,对新生儿常以初见的人和新听到的事情来命名。为纪念这次作战胜利,也速该将新生长子命名为铁木真,蒙语的意思是"铁的变化"。幼年时的铁木真聪慧机敏,深得一些德厚贤达的蒙古老者的喜爱,这些见博识广的老人常给铁木真以辅育教诲,使他获得了许多部族兴亡中阴谋虞诈、较勇斗智的闻识,培养了他的远志深心和成就大业的宏愿。
  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 年),也速该远出为铁木真定亲,在回来的路上被塔塔儿部人用毒酒害死。从此,他的家族中只剩寡妻和幼小的孤儿孤女。部众见失去头领,纷纷离去,投奔泰赤乌部。而一向与铁木真家族为盟友的泰赤乌部,也一变成为孛儿只斤部的仇敌。为斩草除根,泰赤乌袭击孛儿只斤驻地,抓住了铁木真,给他戴上大木枷在部众中游行。在被处决的前夜,他用枷将看守他的人打昏在地,带枷逃入斡难河边的树林中。还有一种传说,是一位为他理发的老妇人怜其伤痛,将一团头发塞进木枷口,把手腕上的伤盖住。铁木真就利用这团头发的滑力,将手从枷上抽出,机智地逃脱。此后,他与母亲度过了一段四处躲避追捕、颠沛流离的生活。为重振部族,铁木真投奔父亲昔日的盟友克烈部王罕。王罕非常喜欢铁木真,将他收为义子,并帮助他招集旧部,重新成立了孛儿只斤部落。不久,与孛儿只斤有世仇的蔑儿乞袭击了铁木真住地,掳走铁木真之妻孛儿帖,许多老幼被杀。铁木真势单力薄,只得求助于克烈部王罕,并邀幼年至交札答兰部的首领札木合联合作战,大败蔑儿乞部,把妻子救了回来。战斗胜利后,铁木真力量获得壮大。他再次与札木合结为盟友,放弃了旧营,到札木合那里住下来,一同游牧。许多离散的孛儿只斤部人不断汇集到这里相聚。
  札木合也是蒙古史上的著名人物。因是异族血统,被蒙古族称札答兰氏。在草原霸主的争夺中,铁木真、札木合可谓"一世双雄。"但因铁木真有着高贵血统,札木合虽有超人的才干和很强的号召力,终未能与铁木真争霸。札木合对铁木真召集旧部存有戒心,铁木真也不甘久居人下,一年多后,两人产生矛盾。尤其令铁木真恼怒的是,札木合常当众拿他被掳妻夺子的事羞辱他。一天夜里,铁木真毅然率部众不辞而别,回到了不儿罕山前的桑沽儿河畔。跟随铁木真离开札木合的有大批百姓、奴隶,还有来自二十多个氏族部落的四十几位有影响的大小头目、虎将强人。历经磨难的蒙古各部落的豪杰,都认为铁木真有将帅气度,德弘武强,有勇有谋,能成大业,遂于宋孝宗淳熙十六年(1189 年)一致推选风华正茂的铁木真为汗。从此铁木真便成为各部落的领袖。(亦有淳熙十至十一年,即1183-1184 年称汗之考证。)(二)十三翼之战铁木真称汗,不仅使他从一个贫困潦倒的贵族后裔一跃成为部族的领袖人物,也标志着蒙古族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军事力量登上了群雄争霸的大舞台。这支尚显弱小的力量,此时赫然面对诸多强大的部落。铁木真紧紧依靠与克烈部王罕的联盟和与金国的修好,使诸部一时不敢对他轻举妄动,从而赢得了生聚的宝贵时间。
  对铁木真称汗,札木合大为不满,一心想在铁木真根基不稳时寻衅加以剿灭。不久,铁木真的部属在一次争夺马群的殴斗中,射伤了札木合的弟弟。札木合以此为借口,纠集泰赤乌、札答兰、弘吉剌、塔塔儿等十三个部落,号称三万人马,征杀铁木真。这是铁木真称汗后面临的第一个重大考验。当时,泰赤乌部中有人将札木合的企图报告给铁木真。毫无戒备的铁木真这时正在桑沽儿河的上游驻牧。听到这个消息,立即将所属兵马组织起来,联合拥戴他的友盟部落,组成十三翼军队,称为十三个"古列延"(亦称"古阑",意为游牧时圈成的营地,后发展为成建制的军团)。十三翼军的总兵力,史料有三万和一万三千人两种记载,因仓促凑集,战斗力远不及十三部联军。两军在答兰版朱思(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克鲁伦河上游北)展开激战。初战时,铁木真损失了一些兵马。他见难以取胜,主动后撤至狭窄山地,据险以守。札木合见铁木真预有防范,也主动回撤。"十三翼之战",札木合联军只抓仕一些俘虏,小胜回营。但他在内部严查通风报信的"奸细",滥用酷刑,激起人怨。而铁木真却展示了自己以弱击强的胆略与组织指挥能力,使札木合属下一些部众纷纷前来投奔。铁木真未胜而得势,力量反而更加强大。(三)击败塔塔儿、主儿勤、泰赤乌诸部1。灭塔塔儿在蒙古部兴起前,塔塔儿是汉北草原强悍的大部,控制着呼伦贝尔湖附近最富饶的草原。"塔塔儿",宋人称之为"鞑靼",因声名远播,至使草原上其他部族也自称或被人称为塔塔儿、鞑靼。塔塔儿对金朝是时服时叛,服时充当打手,侵扰蒙古等部族;叛时又去袭扰金朝的边地。《大金国志》、《元朝秘史》都曾记载,蒙古部与塔塔儿"厮杀十三次",又称"连战十七次"而"不曾报得仇",足见塔塔儿军事力量很强。宋宁宗庆元一年、金章宗明昌六年(1195 年),塔塔儿部侵扰金朝边地,金发兵北伐。次年,金左丞相完颜襄从临潢(今内蒙昭乌达盟巴林左旗)发兵,大败塔塔儿部,其残余兵马逃向斡难河流域。铁木真接到金朝的邀请,便与克烈部联合出兵,沿斡难河迎击,很快到达浯勒札河上游。这一带有金朝过去修筑的边墙,还有一些堡垒、营寨。塔塔儿残部逃到这里,加固营寨坚守。铁木真率军留下围攻营寨,克烈部兵向东继续追歼逃敌。蒙古军经半个月的围攻,终于破寨而入,捕杀了塔塔儿部头领蔑古真薛兀勒图,掠获大批财产和俘虏。
  宋宁宗庆元四年,金章宗承安三年(1198 年),金朝再次出兵北伐。被金击败的一些草原部落纷纷向西求生存和发展,并在混战役中出现一些新的组合。宋宁宗嘉泰元年(1201 年),札木合招集泰赤乌、塔塔儿、乃蛮等部首领集会,组成暂时的军事联盟,攻击铁木真和克烈部王罕,结果大败。蒙古军乘胜向塔塔儿部进兵。次年,铁木真从彻彻儿山出发,在答兰捏木儿格思之地(今内蒙哈拉哈河支流讷墨儿根河一带)展开军队,向塔塔儿四个部落作最后攻击。战前发布了军令:战中不准私取财物;俘获人畜要众人分配;战败后要返回杀敌;临阵脱逃者斩首。这道军令振奋了军心,严明了战场法纪。大战发起后,蒙古军人人奋力冲杀,不再乱抢乱夺财物、牛羊,使军队显示了很强的战斗力。大军一直攻击前进到兀鲁回失连真河(今内蒙乌尔浑河、色野尔集河之地)顺利取胜,彻底击溃了塔塔儿军队。作战中,塔塔儿四部落的贵族、富户均被杀死,在各个塔塔儿营寨的百姓经拼死抵抗,最终被屠戮血洗。至此,塔塔儿部彻底灭亡。
  2。镇服主儿勤主儿勤部,是与孛儿只斤有血缘关系的部落,属蒙古部中贵族之一。起初铁木真的意图是团结主儿勤共同对敌。因此常有意将禽兽驱赶到主儿勤部的围场中,有时也将一些战利品分给主儿勤部,予以笼络。但主儿勤头领不肯联合,使铁木真常存后顾之忧。当铁木真率兵围攻塔塔儿营寨的时候,主儿勤部认为有机可乘,便去突袭铁木真的后方大营。铁木真对此早有谋断,在攻击塔塔儿胜局已定时,抽出部分兵马星夜回驰,向大营回防。主儿勤部突进营地,仅获六十余名老小。兵马刚刚撤出,即被铁木真各路军四面围住,偷袭的人马没作什么抵抗就统统作了俘虏。只有头领薛扯别乞兄弟各夺一马逃出。铁木真在愤怒中向主儿勤发兵。主儿勤既失道义,又弱不可击,在克鲁伦河沿岸的朵兰--孛勒答里之地(七道岭)被击溃。在追击中,薛扯别乞被擒。铁木真将头领处死,百姓们则纷纷归顺。镇服主儿勤后,铁木真在蒙古部中的领袖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
  3。阔亦田大战与讨灭泰示乌部泰赤乌部,也是与孛儿只斤同一血亲的本族人,一直有与铁木真争衡的意志,常在铁木真远征时掠袭其后方牧地。宋宁宗六年(1200 年),泰赤乌与蔑儿乞联合,准备袭击铁木真。铁木真则联合克烈部王罕迎击,两军会战于斡难河地区的草原上。泰赤乌部起初攻击锐利,有所斩获。铁木真则令军中四大良将博尔忽、木华黎、博尔术、赤老温在山地中设下埋伏,自己带一支精锐骑兵且战且退,直把泰赤乌兵马引入伏击圈。此时,克烈部王罕兵马也赶到,一举击溃泰赤乌。此战使泰赤乌部元气大伤。残部逃至贝加尔湖东北岸。
  次年,札答兰、泰赤乌、合答斤以及乃蛮、蔑儿乞等12 个部落,举行了一次重要的盟会,各部首领都来参加,共同推举札答兰部的札木合为古儿汗(意为众汗之汗),准备对铁木真、王罕联盟进行突然袭击。其中札答兰、泰赤乌、合答斤等,是蒙古族内部不服铁木真的几个强部;乃蛮、蔑儿乞等,是蒙古族外部与铁木真结下宿怨的部落。他们联合作战的目的,在于打击正在崛起的铁木真。而这些内外强敌,又正是铁木真统一蒙古必须征服的对手。札木合联军的行动刚一展开,就被内部的人通报给铁木真。这时,铁木真正驻牧在古连勒古山(今蒙古人民共和国肯特省臣赫尔河河源)。他立即与王罕联络,两军相约全力迎击。铁木真、王罕分别派出三路先锋,六路先锋又设三个侦察敌情的哨望所。大军进至兀惕乞牙,与札木合联军四路先锋正面相遇。双方军队在阔亦田(今内蒙古新巴尔虎旗辉河、南奎腾河附近)摆开战阵。铁木真、王罕联军抢占了居高临下的阵地。交战前,突然风雨大作,气温下降,札木合联军逆风冒雨向上攻击,结果人马不断从高处滚下,摔伤摔死。本来就是松散拼凑的联军士气大挫,怨声四起。四路先锋失去了冲击的勇气,有的部族人马见势不好,逃离了战场。铁木真、王罕联军以逸待劳,依凭有利地形和高昂士气,大举反击。而此时身为联军统帅的札木合却放弃指挥,乘机抢夺财物,然后顺额尔古纳河逃跑。十二部联军被一举击溃。王罕率人马追击札木合与蔑儿乞部,收降了札木合。铁木真则领军追击泰赤乌部,一直杀到斡难河畔的泰赤乌营地。阿兀出等贵族首领整理所余部队,与铁木真作最后一搏。铁木真渡河向泰赤乌阵地发起攻击。交战中,铁木真被一冷箭射中脖颈昏迷过去。他被抢救苏醒后,裹伤上马继续指挥战斗。泰赤乌部众自知无力抵抗下去,不再逃奔,纷纷回到营地。军士则相继投降,一些贵族头领逃到远处的森林中躲避。铁木真下令斩杀了泰赤乌各支首领,泰赤乌血统的人也大都被杀。对射伤铁木真的箭手只儿豁阿歹,铁木真爱其勇武而收留了他,改名"者别",取利箭之意。者别后来成为铁木真麾下的骁勇战将。
  (四)消灭克烈部王罕经铁木真称汗后的几番大战,蒙古草原上部族林立、混战厮杀的形势有了很大变化。至宋宁宗嘉泰二年(1202 年)出现了蒙古部、克烈部两大势力与乃蛮部三足鼎立的态势。铁木真占据了东方呼伦贝尔草原牧场,势力进一步强壮。
  克烈部,《蒙古秘史》称为"客列亦",《辽史》称为"北阻卜"。它与塔塔儿人有血缘关系,同蒙古族、突厥语部落均有杂居的历史。但在风俗、语言方面受突厥族的影响最大,许多名字、称号都直接采用突厥的叫法。克烈部由六个部落联盟组成,统归王罕管辖。突厥语首领叫"不亦鲁",因为被金朝封王,才叫王罕。王罕原名脱斡邻勒,突厥语为"屯黑鲁勒",是对一种凶残飞禽的称呼。王罕与铁木真曾结为义父子,在军事斗争中结成统一战线,常常联合作战,互相救助。王罕生性残忍,贪图财物;而铁木真善络人心,重道义,重地势的扩张。两人相处,王罕总觉在财产掳掠的归属上不吃亏,所以愿意联盟。但随着他们共同的敌人逐步被消灭,联盟就难以维持了。特别是王罕手下收留了许多被铁木真战败的部族将领和贵族,其中包括札木合等铁木真的宿敌。这些人千方百计地离间王罕与铁木真的关系,终于使这对曾经生死与共的盟友反目为仇。
  对攻击铁木真,王罕和他的儿子桑昆意见不合。王罕不忍下手,桑昆力争动武。最后王罕同意由桑昆去筹划。桑昆与札木合密谋认为,此时铁木真的十三翼军只有五翼留在西方基地,其余八翼则在东方驻冬。两地相距约一千五百余里,主力回驰需要五六天时间,而克烈部军距铁木真后方基地只半日行程。因此定下计策:答应铁木真曾提出的与王罕儿女联姻的要求,请铁木真返回为儿女定亲,在酒宴上将其捕杀;而后一举攻破铁木真后方基地,再迎击远道回师之主力。对此,铁木真并未觉察。他应邀赴桑昆设下的喜宴,只带随从十骑。走到第五天,在其后父蒙力克的营地住宿,作炉边夜谈。蒙力克老人历尽沧桑,对王罕的盛情深存疑虑,再三提醒铁木真,在群雄争霸的时候,务必多加防备,过去提亲,王罕父子不允,现在突然答应,其中恐有奸诈。铁木真听老人所言,只派两名使者前去,自己连夜转回营地。桑昆见计已败露,决定第二天清晨即发兵。这个计划又被人报告给铁木真。铁木真得到情报,立即传令各翼兵马、百姓丢下辎重,轻装转移。但因传令途中的耽搁,铁木真的五翼军,一部分东撤,一部分被围。铁木真所带五千多兵马被王罕追堵,双方在金界壕附近展开战斗。王罕将所属编成五个梯队,对仓促转移、立足未稳的铁木真轮番冲击。兀鲁兀惕、忙忽惕的两支部队首先迎战,击败了王罕第一轮冲击。第二轮冲击开始后,术赤台率军增援,接连击垮第二、第三轮冲击。王罕的第四梯队是一千名护卫军,接替突击上来后,术赤台拼死抵抗,迫使其撤回。第五梯队是王罕的大中军,预备在总攻时使用。但桑昆见四轮突击受挫,没等王罕发令,就带领身边兵马冲上阵去,结果被术赤台一箭射中肋部,跌下马来。王罕军锐气大减,暂停攻击,铁木真乘夜撤退。王罕见儿子受伤,心中烦燥,无心追击,也撤出战场。铁木真虽经力战避免了全军倾覆,但损失惨重。他领军沿乌尔浑河和失连真河(今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色野尔集河)而上,撤到答阑捏木儿格思平原,尔后顺合勒合河(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哲里木盟西哈拉哈河)而下。
  这一仗,王罕击破铁木真西方基地,俘获其五翼军之二翼的大部人马。
  铁木真第三子窝阔台中箭负伤。他自己也在突围中丢失了战马。铁木真沿途收集部众二千六百余人,经贝尔湖附近收降弘吉刺部后,转移到班朱尼湖边(呼伦湖西南),跟随他的首领只剩十九人。铁木真的弟弟合撤儿,在合刺温山(大兴安岭南脉)被克烈部军击败后,也会集湖边。在这里,铁木真以湖水代酒,双手捧水一饮而尽,指天发愿,誓与族人共甘同苦,成就大业。《元史·太祖纪》载:"至班朱尼河,河水方浑,帝饮之誓众"。十九名首领也都饮了这浑浊的湖水。其余部众深为感动,流下热泪。这个悲壮简朴的宣誓仪式,显示了铁木真志存高远、百折不挠的英雄气概。
  转移到班朱尼湖之前,铁木真曾派使者去向王罕叙旧求和,使王罕暂消再战的念头。他派出的使者还分别到桑昆、札木合处陈言游说。这实际上是一种有名目的间谍活动。王罕联盟中成分复杂,有着各种利害矛盾。这种离间性的外交宣传战,促成了王罕、札木合等人的分裂。王罕听了铁木真使者的恳切陈词,念以往的交情,同意与铁木真讲和。这使札木合等人大失所望,加上互生猜疑,很快发生内斗。札木合等率部众投奔乃蛮,部分克烈部人投奔了铁木真。结果王罕虽胜,反倒削弱了自己。
  宋宁宗嘉泰三年(1203 年)秋,铁木真离散的部众陆续聚集到呼伦贝尔草原,军事实力得到加强。铁木真感到求和不是最终办法,便下决心以奇袭的战术攻击克烈部。铁木真率大军进发,一路隐蔽行动,派游动侦察骑兵封锁了沿途西去的人马,破坏了王罕所设的各个哨卡,以防走漏任何消息。而派到王罕营中侦察的人回来报告说,王罕对铁木真的奇袭毫无戒备,正在准备大宴群臣。铁木真令先锋军每人带两三匹战马,轮换骑驰,火速袭进。大军以分路合击之势,秘密接近王罕父子的大营,乘夜将其包围。王罕大营筑有栅寨,守军拼死抵抗,寨破后又重新筑寨,反复争夺。激战三昼夜后,守军投降。除王罕和桑昆逃走外,其余部众都成了蒙古军的俘虏。铁木真拆散了王罕的氏族部落组织,把俘虏和百姓分给蒙古贵族作奴隶。克烈部大将合答黑不忍心见主子王罕被杀,率兵拼死抵抗三昼夜,掩护王罕父子突围后才投降。铁木真对合答黑的勇猛与忠诚大加赞赏,称之为大丈夫,不仅不杀,还任命合答黑为百户长。王罕父子带少数随从突围西走,整整跑了一天,在克烈部与乃蛮交界处被乃蛮的哨兵杀死。桑昆与妻子奔逃至波黎吐蕃部,不被当地人接纳,又逃到苦叉(库车),被当地酋长杀死。至此,克烈部王罕的势力不复存在。铁木真距实现称霸草原的宏愿,仅有一步之遥了。
  (五)决战乃蛮太阳汗乃蛮,是突厥语系在当时最大的一个部落。起初居住在谦河(原苏联叶尼塞河上游)流域,后迁移至蒙古高原西部。牧地跨阿尔泰山,分山南山北两部,核心地区在今新疆准噶尔盆地中。北邻乞儿吉思部,东壤克烈部、蒙古部,南接畏兀儿国。其习俗与蒙古族人相近,经济文化先进,军队壮大而精良,采用畏兀儿文字,信奉西方传入的景教。克烈部王罕被消灭,铁木真与乃蛮之间失去了缓冲地带,矛盾迅速激化。
  乃蛮部长台不花继汗位后,被金朝册封为大王。突厥人将金语"大王"
  译为太阳(亦称塔阳),所以称太阳汗。太阳汗一直自恃为大国悍族,认为蒙古是落后不开化之族人,不把蒙古部放在眼里。看到铁木真的崛起,心不能容,决定与铁木真一争高下。在此之前,乃蛮收留了一批被铁木真战败的札答兰、塔塔儿、泰赤乌等部的将领、残兵为其效力。又联络突厥语系的各部族共同与铁木真作战。太阳汗对铁木真作战的策划是:以乃蛮军为中坚,联合蔑儿乞诸部为左军,汪古部为右军,分三路向铁木真进攻。汪古部在乃蛮部东南方。乃蛮人老一辈曾娶汪古部女人为妻,所以两部称为"舅甥之国"。汪古部长认为太阳汗难成大器,而对铁木真有敬佩之意。他拒绝作太阳汗的右军,并把乃蛮的企图向铁木真通报。铁木真酬谢汪古部五百匹骏马、一千只肥羊,并邀汪古部长一同对付太阳汗。
  铁木真得知太阳汗的企图,立即停止了围猎,把营帐迁到合勒合河畔整军备战。根据氏族组织的变化,他重新编组了蒙古军,依十进制组成百户、千户,分别由百户长,千户长统领。又挑选精兵一千名组成精锐的怯薛军,平时作护卫,战时作"特种突击队"。还改组了中央机构,任命了六个亲信为"扯儿必",官职相当于元朝官制中的"内八府宰相"。这种新的编制,加强了统一指挥,克服了氏族组织的松散性,从而使蒙古军加强了正规性,整体作战能力得到提高。整编后,蒙军从呼伦贝尔草原起行,一路游牧打猎,远征至乃蛮边界的撒阿里一带。乃蛮太阳汗则带领部众出准噶尔盆地,越过阿尔泰山进入科布多盆地备战。主力进至杭爱山山区,设营于哈瑞河边。双方前哨骑兵在鄂尔浑河一带相遇,时间是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 年)秋。蒙军劳师远征,与太阳汗的兵力比为1:5,明显处于劣势。铁木真采纳部下的建议,白天将人马撒开游荡,夜间每人各烧五处火堆,遍设疑兵。太阳汗闻说蒙古军兵少,从前哨的捕获看,又是马瘦力乏,更不把蒙古军放在眼里。但登高一望,白日烟尘四起,夜间星火遍地,又不免心起疑惑。太阳汗举棋难定,对部将说,蒙古战马虽瘦,但营火多于天上星,可见兵力很强。如立即交战凶多吉少,不如先向后撤退,引蒙军深入到阿尔泰山前麓,他们远道而来,必然疲惫,找准机会杀回马枪,定能取胜。可手下骄横的将领恃军力强大,不肯后撤。太阳汗反被激怒,下令大军渡过鄂尔浑河,列阵于纳忽山崖(今蒙古人民共和国鄂尔浑河以东土拉河西的山岭)前,摆开决战的架势。但迟迟未下大举攻击的决心。在对峙中,铁木真既不主动出击,也不示弱,而是再次采用心战法,派人渗透到敌营中鼓惑离间。如此对峙长达两个多月,致使乃蛮军心动摇。投靠乃蛮的札木合,见太阳汗之无能,比老王罕更甚,便丧失了信心,又暗中派人去同铁木真联络。铁木真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决定突然发起攻击。他把军队分成无数小分队,低姿向前逼进,整个阵形象大海一样,四面八方涌来。自己则亲任先锋领军,带突击队杀出一个口子,纵深直逼太阳汗的指挥部。太阳汗被逼得节节后退,越退地势越高。结果一步一步退到山岭之巅。乃蛮军都占有各自阵地,但被蒙古军包围分割,不能互相支援,见指挥部被攻击,已无心作战,争相向山顶爬去。经一天的战斗,乃蛮军被压缩到纳忽山崖的山岭上,被蒙古军团团包围。许多军士见无路可退,纷纷趁夜逃奔,众多兵马相互拥挤,自相践踏,滚下山崖者无数。第二天,溃不成军的乃蛮兵马不经蒙古军冲击,被彻底打垮。太阳汗被箭射成重伤,死在山崖上。残部纷纷投降,百姓、属民也都作了俘虏。
  蔑儿乞部长脱脱为保存实力,早在战斗中就向北撤离战场。铁木真战后发现脱脱突围,便乘胜追击。在合剌答勒忽札兀儿打了一场追歼战,脱脱战败。蔑儿乞部是蒙古语族部落之一。《辽史》中称为"梅里急"、"密儿纪"。十二世纪下半叶,蔑儿乞人牧猎于鄂尔浑河至薛灵格(色楞格)河流域。在蒙古部兴起之前,也已是漠北的强部之一。脱脱率残部投奔不亦鲁黑汗。而百姓、属民都被蒙军俘虏。但很快就有一部分百姓不甘亡国灭种,逃离蒙军控制,在台合勒山寨(亦作泰寒寨)聚合把守。铁木真分一部兵力攻寨,自己率一支队伍追击脱脱父子。宋宁宗开禧元年(1205 年)春,铁木真越过阿尔泰山,对聚在索果克河的脱脱父子及乃蛮逃将发动袭击。不亦鲁黑汗正在打猎,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被擒杀,他的牧地、营帐、畜群、妻女都被夺掠。脱脱父子再次逃脱,在乃蛮边境地区躲藏起来。铁木真按照处置克烈部的办法,把蔑儿乞氏族部落组织打散,百姓分配给蒙古贵族。一度强盛的蔑儿乞部终归覆灭。此后,成吉思汗一直未放弃对脱脱父子的追捕。脱脱于宋宁宗嘉定元年(1208 年),其子于宋宁宗嘉定九年(1216 年)分别被成吉思汗捕杀。
  铁木真在回师的路上捕获札木合。这个反复无常、不讲信义的强人,最后陷入众叛亲离、孤家寡人的境地,身边只剩五个亲信。结果正是这五个人将札木合五花大绑押送给铁木真。铁木真念幼年之交、曾结盟之谊,赐札木合不出血而死,也就是装在口袋中绞死,依蒙古贵族礼仪埋葬。蒙古人认为,灵魂在血液中。不出血而亡,便将灵魂保住了。铁木真对宿敌札木合这样处置,应当是很大的恩典了。
  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 年)春,铁木真从阿尔泰山回到故乡三河源头。
  这时,他已平定了塔塔儿、泰赤乌、克烈、乃蛮、蔑儿乞、札答兰等强大部族,其他弱小的弘吉剌、山只昆、合答斤、朵儿边、汪古等部族,也都归顺。辽阔的蒙古大草原已尽属铁木真。所有臣属于铁木真的部族首领、各级那颜会聚一堂,召开了划时代的库力尔台(忽里勒台,意为集会),推举铁木真为全蒙古的汗,号成吉思汗。成吉思汗的含义,古今中外的史籍解译不一。有"坚强之汗"、"众汗之汗"、"率众强大之汗"、"海洋般的大汗"、"天神赐予之大汗"等意。按通常的理解,就是至高无上的天赐帝王。在统一蒙古大草原的战争中,成吉思汗充分显示了他的军事天才和统帅能力,无愧为"一代天骄"。
  三、蒙古国时期的军事制度和军事思想为了适应部族兼并战争和对外扩张战争的需要,成吉思汗一直十分重视军事建设。在蒙古国时期,已逐步建立和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具有蒙古军队特色的军事制度和军事思想。
  (一)蒙古国的军事制度蒙古国天下初定,成吉思汗一方面要巩固新兴的政权,肃清各种反对势力,另一方面要继续进行对外扩张战争,实现其争霸世界之目的。为此,成吉思汗建立和健全了一系列加强军队建设的制度。
  1.军政合一的管理制度──千户编组千户编组即千户制,是蒙古国时期的一项主要军事制度。在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草原、建立蒙古国政权以前就开始实行。初期实行的千户制只限于军队,是一种纯粹的军事管理制度。公元1204 年,铁木真在消灭克烈部王罕之后,利用与乃蛮决战前夕的战斗间隙,把军马集中在合勒合河旁进行整编。铁木真下令所有军队依十进制组成十户、百户、千产,并委派了各级那颜为各级军事首领--即十户官、百户官、千户官。这就是整编中正式确立的千户制。它改变了过去部落联盟的松散性,形成了高度集中的军事组织形式。这是铁木真在军事制度上实行的一项重大改革。
  公元1206 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草原、建立大蒙古国后,把在战争中用于军事管理的千户制进一步发展完善和制度化,并扩充为实施军事、政治、经济管理的国家统治体制加以运用,创立了军政合一的千户制。
  成吉思汗将全蒙古百姓划分为95 千户,然后按照论功行赏的原则,将其分封给开国功臣和贵戚,并任命这些功臣和贵戚为千户那颜("那颜",即"官人"、"领主"、"军事领主"之意),由他们对人民分别进行世袭管领。成吉思汗降旨说:"使为立国效力者,千之以千,委以千户官。"据《史集》和《蒙古秘史》记载,成吉思汗当时分封的千户那颜共88 人,其中包括78 位功臣,10 位驸马。因有3 位驸马合计领有十千户,故分封人数不足95人。千户制虽然名义上以千户为单位,但实际上各千户的编制户数并不完全一致。在千户之下又分为若干百户,百户之下为十户。这就形成了一个层层隶属、统治严密、指挥灵便的军政组织体系。
  蒙古国时期仍处在以征服战争为职业的历史阶段,人民基本上过着军事化生活。一遇战争,有战斗力的人便被"签发"为军,战后又散归草原为民。因此,千户制在其主要职能上,仍然是一种军事管理组织形式。
  首先,通过千户编组,确立了自上而下的军事领导指挥系统。千户作为基本军事单位,"自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各有其长。"十夫长称作"牌子头",蒙古语为"那儿班那颜",百户长称为"札温那颜",千户长称为"敏罕那颜",万户长称为"土绵那颜"。有的在十夫长与百户长之间设五十户长,称为"塔宾那颜"。蒙古大汗亲征,宗王、万户长,千户长等听从大汗的直接指挥。若分军行动,则由大汗指定一名蒙古宗王或万户长、千户长作为军队的最高指挥官。受命指挥军队作战的人,有权节制其他参战军官。对被蒙古征服和招降的汉军武装,成吉思汗授命由左翼蒙古军万户长统管,实际上听命于东道蒙古宗王(成吉思汗诸弟)。窝阔台汗即位后,汉军万户长、千户长、百户长和牌子头,由汉军将领充任。汉军万户之上,还设立统军都元帅。都元帅作为地区最高军事指挥官,其任免由蒙古大汗决定。平时都元帅要经常向大汗报告前线军情和军队分布情况。蒙古大军出征,都元帅要率军参战并接受大汗指定的蒙古宗王、万户长、千户长等前线指挥官的调遣。
  其次,通过千户编组,建立了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吉思汗推行千户制以后,军队便严格按千户形式进行动员和组织。国家依据千户签派军队。成吉思汗规定,蒙古男子凡15 岁以上,70 岁以下,都要作为士兵服兵役,随时根据命令,自备马匹、兵器、粮草,由本管那颜率领出征。这些被签为兵的人既是牧民,同时又是战士,"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成吉思汗通过千户制,把随时能够动员投入战斗的蒙古族成年男子按十进制编制在十户、百户、千户中,组成了一支以草原各部蒙古人为主体的庞大的蒙古军队。据《金册》、《史集》记载,成吉思汗实行千户编组后,能够动员的蒙古士兵已相当可观。军队"总计十二万九千人"。其中属于成吉思汗统率的中军(怯薛军)和左、右两翼军"为十万一千人"。其余则分给了成吉思汗的子侄、诸弟及母亲。到窝阔台汗时期,原来编制比较混乱的汉军也逐步按千户制统一起来,编组成万户和千户。其万户人数多者达五六万,少者也有二三万。蒙古国后期,按照千户编组的汉军总数已在30 万人左右,大大超过了蒙古军。
  第三,通过千户编组,强化了军事纪律。千户制把蒙古士兵纳入严密的军事组织之内,受到各级那颜的严格管束。同时,成吉思汗还制定了一系列被称为"札撒"的军事法规,以制约士兵行动,维护军队秩序。其具体规定主要有:"任何人不得离开其所属之千户、百户或十户另投别一单位,亦不得避匿他处。如违此令,擅离者于队前处以极刑,接受其人者,亦严厉惩处之"。每个万户、千户、百户都应随时作好准备,一旦命令下达,必须立刻出征。在作战时,如果一甲中有人逃跑,同甲的其他人将判死刑;如果一甲中有人奋勇前进,其他人不跟进,也要处死;如果一甲中有人被俘、其他人不去救援,这些人亦将被处死。作战时不听从命令者,"虽贵必诛"。这些规定对加强蒙古军队的集中统一,提高战斗力起到了有力的保证作用。
  所以,曾在13 世纪为蒙古伊儿汗国服务过的波斯人志费尼在《世界征服者史》中曾这样生动地描绘过蒙古的千户制:"整个世界上,有什么军队能跟蒙古军相匹敌呢?战争时期,当冲锋陷阵时,他们像受过训练的野兽,去追逐猎物,但在太平无事的日子里,他们又像是绵羊,生产乳汁、羊毛和其他有用之物。在艰难困苦的境地中,他们毫不抱怨和倾轧。他们是农夫式的军队,负担各类赋役,缴纳分摊给的一切东西,无论是忽卜绰儿(意为草原赋课)、杂税、行旅费用,还是供给驿站、马匹和粮食,从无怨言。他们也是服军役的农夫,战争中不管老少贵贱都成为武士、弓手和枪手,按形势所需向前杀敌。无论何时,只要抗敌和平叛的任务一下来,他们便征发需用的种种东西,从十八般武器一直到旗帜、针钉、绳索、马匹及驴、驼等负载的动物;人人必须按所属的十户或百户供应摊派给他的那一份。检阅的那天,他们要摆出军备,如果稍有缺损,负责人要受严惩。哪怕在他们实际投入战斗,还要想方设法向他们征收各种赋税,而他们在家时所担负的劳役,落到他们的妻子和家人身上。因此,倘若有了强制劳动,某人应担负的一份,而他本人又不在,那他的妻子要亲自去,代他履行义务"。"军队的检阅和召集,如此有计划,以致他们废除了花名册,用不着官吏和文书。因为他们把全部人编成十人小队,派其中一人为其余九人之长;又从每十个十夫长中任命一人为'百夫长',这一百人均归他指挥。每千人和每万人的情况相同"。"如果要突然召集士兵,就传下命令,叫若干千人在当天或当晚的某个时刻到某地集合。'他们将丝毫不延误(他们约定的时间),但也不提前'。总之,他们不早到或晚到片刻。""组织军队的最好方法确实莫过于此。"2。组织严密的中央护卫制度--斡耳朵怯薛军斡耳朵怯薛军制是蒙古国时期用以拱卫汗廷,维护政权的一种卫戍制度。在突厥--蒙古语中,斡耳朵即"大汗宫帐"之意,怯薛即"宠爱"、"恩惠"之意,其职掌为"番值宿卫"。成吉思汗在公元1204 年整顿军马时,建立了一支有550 人的怯薛军,主要承担护卫大汗宫帐的任务。成吉思汗建国后,为有效的控制刚刚统一起来的蒙古各部,确保蒙古汗廷的安全,又进一步扩建了怯薛军队伍,使之发展为一支更为强大的由大汗直接控制的常备武装,怯薛制便由此形成定制。
  成吉思汗首先对怯薛军的编成作了规定,他降旨说:"如今天命百姓都属我管,我的护卫、散班等,于各万户千户百户内,选一万人做者"。在扩充后的一万名怯薛军中,包括一千名宿卫,一千名箭筒士,八千名散班。成吉思汗将其按照千户制分编为宿卫千户(亦称御帐前首千户)、箭筒士千户和散班千户,各设千户长管理。整个怯薛军又统编为万户,纳牙阿被命为万户长。由于怯薛军在担任护卫时,分为四班轮番入值,每番三昼夜护卫大汗,因此也被称为"四怯薛"。各番怯薛当值,都由一名大汗指定的亲信管领,合起来称为"四怯薛太官"或"四怯薛长"。这种按千户制和四怯薛两种形式并行的管理体制,大约是以行政管理和职掌管理的不同来分别设置的。对确定怯薛长职务的人选,成吉思汗十分慎重,令其最亲信的那可儿博尔忽、博尔术、木华黎、赤老温"四杰"家族世袭担任。其中博尔忽家族掌第一怯薛(亦称也可怯薛),博尔术家族掌第二怯薛,木华黎家族掌第三怯薛,赤老温家族掌第四怯薛。四怯薛长是大汗的亲信内臣,元朝称为"大根脚"出身,放外任即为一品官。
  怯薛军中的护卫人员,均称为怯薛歹,复数为怯薛丹。正在执行任务的护卫人员叫怯薛者,从事宫廷服役的怯薛歹称为怯薛执事。成吉思汗明确规定,怯薛歹的来源,主要是由万户、千户、百户和十户那颜以及白身人的儿子有技能、身体健壮者充当,各级那颜人等都必须遵旨将自己的儿子送到成吉思汗跟前效力,不许躲避或以他人代充其役。成吉思汗还规定,上述充当怯薛歹的人除本人编入怯薛军之外,还可根据出身的不同,分别带弟弟及伴当若干人。具体为:千户那颜的儿子许带弟一人,伴当十人;百户那颜的儿子许带弟一人,伴当五人;十户那颜及白身人的儿子许带弟一人,伴当三人。应征充当怯薛军,实际上是各级那颜和自身人对大汗承担的一种特殊兵役。其进入怯薛军人员所需的马匹物质诸项,除以本人所有的财产充用外,并按规定"于本千百户内科敛"供给。充当怯薛歹的人,即可免除其差发杂役。
  怯薛军的主要职责,一是保卫大汗的金帐;二是"战时在前为勇士",充当大汗亲自统率的作战部队;三是分管汗廷的各种事务。其具体职责又根据不同分工而各异。宿卫负责值夜班,晚上"卧于斡耳朵之周围"。如遇有人在宫帐周围走动,宿卫便将其逮捕,待明朝审讯。"当门而立之宿卫,见有夜入之人,打割其头,斫落其肩而去"。晚间群臣有急事奏报,需经宿卫通报之后,一同引入帐内奏事。箭筒士、散班负责值日班。其中守门者,"倚门而立"。"出入于斡耳朵之房者",进行查察。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诸多勤务,举凡宫帐内一切劳役,皆由入值之怯薛歹担任。在大汗外出围猎时,值班怯薛歹也要跟随前往。值日班之箭筒士、散班在日落前须将其所司之职移交给值夜班的宿卫,然后出外住宿,次日早饭后再入值。
  怯薛军作为护卫汗廷之亲军,享有崇高的地位。成吉思汗规定"我番士(即怯薛歹)在居外之千户官人之上,我番之家人,在居外之百户十户官人之上。我番士虽与居外之千户同等,若与我番士合殴,则罪千户"。他还说:"我由九十五千户贴身近臣中,选来此亲近番士万人。久后坐我位之子孙,及我子孙之子孙,对此番士,如想遗念,勿使怨而善待之"。在怯薛军中,尤以成吉思汗建国前入选为怯薛歹的人最受宠遇,宿卫称老宿卫,箭筒士称大箭筒士。凡属怯薛军出身的人,在调往外任时,都被破格晋升为文武大官。同时,还与宗室诸王、驸马同享岁赐特典。当然,在赋予怯薛军特权的同时,成吉思汗也给怯薛军规定了严格的纪律。比如对无故旷职不入班的人,第一次笞3 下。第二次又不入者,笞7 下。第三次无事故又不入者,笞37 下,并要流放到很远的地方。
  《元史·兵志》认为,蒙古国时期怯薛军制度的建立,起到了"制轻重之势"的关键性作用。大汗直接掌握着怯薛军这样一支最强悍的亲信军队,对任何一个在外的诸王和那颜都是一种有力的制约。各级那颜的子弟被征入怯薛军中,实际上等于被控制起来,成了大汗掌握的"质子",这就使得那颜们不得不效忠大汗。在经历了长期氏族战争之后,建立这样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以维护汗权,对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防止旧贵族复活和发生内战,是十分必要的。同时,怯薛军在成吉思汗建国后进行的掠夺和扩张战争中,也发挥了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
  3。适应实战需要的战备训练制度--围猎围猎是蒙古国时期由成吉思汗倡导推行的一种"寓兵法于猎"的军事战备训练制度。蒙古族是一个"且牧且猎"的游牧民族,狩猎是蒙古人民一项重要的生产活动。为了获取更多的猎物,蒙古人在狩猎时常常联合起来,将野兽团团围住再行猎取。这种方式,蒙古人称之为"打围"、"搜狩"或"围猎"。由于围猎既可以锻炼人们骑马追逐的本领,又可以培养人们协同配合的能力,蒙古统治者便把它作为一种军事训练方式,用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成吉思汗非常看重围猎训练,认为这种训练就是一种实战演练,"战争以及战争中的杀戮、清点死者和饶恕残存者,正是按照这种方式进行的"。甚至"每个细节都是吻合的",因此,通过围猎训练使士兵"熟悉弓马和吃苦耐劳",了解军事活动的步骤和形式,"是军队将官的正当职司。"
  蒙古统治者一般在冬初举行大猎。大猎范围往往达一二百里。先派哨骑前去探查猎物情况,然后组织各路人马,排好队形,形成巨大的包围圈,并逐步向中心推进,将猎物追赶到一起。当包围圈缩小到一定程度时,便用绳索连结起来,上面复以毛毡,由一部分军队围着圈子警戒,防止猎物逃遁。然后蒙古统治者首先入围行猎,接着贵族、将领也带着士兵相继入围射猎。倘若大汗亲自"用鹰围猎",怯薛军的士兵(宿卫)则紧随其后,与大汗一起行猎。经过几天以后,猎物已被猎取殆尽,统治者便下令将残存者释放,以示恩德。彭大雅在《黑鞑事略》中,对这种大型围猎的壮观场面作了生动地描绘:"凡其主打围,必大会众,挑土以为坑,插木以为表,维以毳索,系以毡羽,犹汉兔置之智,绵亘一二百里间,风扬羽飞,则兽皆惊骇而不敢奔逸,然后蹙围攫击焉"。除了这种大猎之外,小规模的围猎活动更是经常不断。
  围猎作为战备训练制度,对建立和培养军事后备力量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长期战争的消耗,蒙古军队兵源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尽管蒙古统治者划定了成人男子皆服役的范围,但仍然满足不了侵略扩张对士兵数量的需求。为了弥补这一亏空,蒙古统治者将蒙古各部中15 岁以下的儿童编成"渐丁军"(蒙古语称为"怯薛都军",意为"渐长成丁军"),作为蒙古军队的后备力量。并通过行猎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弓马训练。据《黑鞑事略》所述,蒙古儿童在"孩提时",便由母亲用绳子和木板捆束在马上带着进行骑马的启蒙训练。到3 岁左右,则将其直接"索维"在马鞍上,手里拿着器械,自己骑着马奔驰。四五岁时便在马上练习弓箭。再大一点,便经常参加狩猎。由于他们"生长于鞍马间,人自习战,旦旦逐猎,乃其生涯"。所以长大以后,都成了蒙古军队能骑善射的"骑军"。
  以围猎形式进行军事训练的传统制度,自蒙古国至元朝一直延续下来。
  忽必烈在陪都上都开平(今内蒙正蓝旗境内)周围建立了三个很大的猎场,每年举行大规模围猎活动,其侍卫亲军及草原上蒙古贵族队伍都要参加这一活动。
  4。充足有力的后勤保障制度--马政与装备动员马政:蒙古族地处北方草原,以游牧为业。马不仅是蒙古人生产生活之必需品,也是进行战争的重要工具。因此蒙古无论是统治者还是人民,都十分重视对马的繁养和发展。蒙古统治者制定了一系列马匹管理保护制度和法规。据《蒙鞑备录》记载,蒙古人只有凭借地饶水丰的条件养马供应战争的义务,而没有随意宰杀马匹的权利。"牧而庖者,以羊为常,牛次之,非大宴不刑马"。即只有在大的祭祀活动(如祭河神)和大汗、贵族的"宴享"时经允许少量地宰杀马匹。
  在蒙古军中,专门设置了负责管理战马的官--"兀剌赤"和"阔端赤"。其中"兀剌赤"是分工典车马和牧马的官。蒙古军中所有的马,"多是四五百匹为群队",每队"有两兀剌赤管"。兀剌赤除了负责饲养、调教马群外,还要在"每周早晚","各领其所管之马,环立于主人之宫帐前",让马队接受贵族和将领检阅。"阔端赤",则是专门掌管"从马"的官。所谓从马,即骑兵作战时备作轮换的剩余战马。蒙古骑兵出师时,每人都有好几匹战马,每天轮换一匹骑乘,这样既可以使战马不致过分疲劳,也可以使战马受到伤害时能够及时替补。阔端赤的责任,就是要保证战马膘肥体壮,鞍具齐备,始终处于良好的临战状态。为保证和鼓励养马,成吉思汗在他亲颁的"札撒"中,专门规定了对盗马贼的处罚条款:"凡盗人马畜者,被抓获后,除归还原马外,另赔偿同样的马九匹,如不能赔偿,即以其子女作抵,如亦无子女,则偷盗者将被处死"。以人抵马债甚至因盗马而殉命,足见马在蒙古人特别是蒙古统治者心中的崇高价值。
  蒙古军队所用战马与普通马区别很大,它不仅要求体壮,同时还必须训练有素。为使更多马能为战争所用,蒙古推行一整套科学的"养马法"。《蒙鞑备录·马政》中说:"其马初生一二年,必须于草地苦骑而教之"。经过三年这样的训练,使马达到"千百成群,寂无嘶鸣。下马不用控系,亦不走逸",然后才能作为战马使用。在《黑鞑事略·马节》中也有这样的记载:"鞑人养马之法,自春初罢兵之后,凡出战好马,并恣其水草,不令骑动,直至西风将至,则取而控之,系于帐房左右,啖以些少水草。经月后,膘落而实,骑之数百里,自然无汗,以可以耐远而出战"。平时对战马的调教,也是很有讲究的。比如兀剌赤在领马饮水时,"其井窟止可饮四五马",便让马排好队,一个一个按先后顺序饮用,如果有不遵守秩序的马,兀剌赤便"远挥铁挝(类似马鞭)",于是马望而生畏,"则俯首驻足,无或敢乱,最为整齐"。正因为蒙古人养马得法,才使他们拥有众多优良战马,进而拥有了被西人称为"天下第一骑兵"的强大军队。《元史·兵志》高度评价说,蒙古军队"因以弓马之利取天下,古或未之有"。
  装备动员:蒙古国时期主要实行武器装备自筹制度。无论是蒙古军还是汉军,只要士兵在被签派服兵役之后,就要自己筹划准备好各种武器装备,其中包括战马、兵器、衣服及其他战时必需品,然后随带着入伍从军。被签为护卫怯薛军的士兵,其马匹和其他装备的筹措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将自己所有家产财物,无论是"父分与的家财",还是"自置财物",悉数充作服役期间的自备物资。另一种方法是通过"科敛",从所在千户百户内的民户中摊派征收,以此作为怯薛士兵及随从者装备的补充。由于武器装备主要靠自筹,士兵所拥有的这些作战器械的数量、品种及好坏程度就难免参差不一致。因此,蒙古统治者还规定了出征前检查军队武器装备情况的制度。据《多桑蒙古史》记载:"汗曾嘱其诸继承人,用兵以前,必须检阅其队伍,审视士卒之兵械。每人除弓、矢、斧外,必须携一鑢,用以砺弩,并携一筛、一锥及针线等物,缺一者罪之。兵械最备者,并持微曲之刀,头戴皮兜,身衣皮甲,甲上覆铁片。"
  随着战争规模的不断扩大,仅靠士兵自备鞍马器械应付不了战争的需求,蒙古汗廷则招收一批工匠,制造炮具、弓矢、盔甲等武器装备。据韩儒林先生主编的《元朝史》记述:"蒙古人手工业比较落后,因此蒙古统治阶级在征服战争中,每取一城一池,必要搜罗工匠。按成吉思汗命令,凡进行抵抗的城池,攻陷后一律屠杀,但工匠可以免死。从成吉思汗时代起,就陆续将中原汉地和其他国家掳得的大量工匠带到漠北,让他们集中居住,制作武器和其他手工业品,以满足日益扩大的战争和统治阶级奢侈生活的需要"。同时,蒙古军还通过战争尽可能掳掠敌方马匹和军需物资,实行战地补给,以解决武器装备不足的问题。在征服别国后,各降附国和蒙古政权属下的汉军将领定期输送的军需物资,也是武器装备的重要来源。由汗廷筹集的军需装备和粮草,往往作为出征全军的军需储备,以供不时之需。
  (二)成吉思汗的军事思想蒙古作为一个弱小的游牧民族,在强族如林的环境中奋力抗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以至横扫欧亚,先后征服了40 余个部落和国家,最终统一了蒙古草原,建立了显赫一时的强大封建帝国。这一巨大成功,除了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为其提供了条件外,最重要的是作为蒙古军事领导集团核心的成吉思汗有效地运用了暴力征服手段,取得了军事上的绝对优势。特别是他在一生征战、金戈铁马的战争实践中所创造的一系列军事思想,成功地导演了人类战史上一幕幕威武雄壮的活剧。
  但遗憾的是,由于当时蒙古尚无文字,成吉思汗没有留下任何军事著作,对于他丰富的军事思想,我们只能从《蒙古秘史》、《元史》、《圣武亲征录》、拉施特哀丁《史集》、《多桑蒙古史》、《黑鞑事略》等史籍中,管窥其概貌。
  1。建军思想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组织和建设军队,是成吉思汗建军思想的一个基本点。在成吉思汗进行的一系列建军活动中,都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
  ①根据经济基础组建军队 这是成吉思汗建军思想的一条基本原则。在成吉思汗从事战争的年代,蒙古社会以游牧和狩猎经济为主,马匹既是蒙古人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又是交通和运载工具。蒙古人在孩提时就被束于马上,游猎于野,因此人人都"精于骑射"。这一特点,虽然从生产力角度考察是十分落后的,但对于处在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来说,无疑具有其他经济所不能比拟的优越性。成吉思汗正是根据这一经济特点所提供的客观物质基础,组建了举世无敌的强大骑兵部队。这支被号称为"天下第一"骑兵部队的组成,相对于其他敌国的步兵而言,无异拥有了一支"机械化"的军队。它不仅充分发挥了战马类似坦克、装甲车般的巨大冲击力和远距离的快速机动能力,同时也充分发挥了出身于牧民、猎民的全军将士善于骑射、吃苦耐劳、机智勇猛、骁勇剽悍、能征善战的顽强战斗作风。成吉思汗还根据处在游牧和狩猎经济下的人民习惯于流动生活的特点,出色地解决了军队的给养,使蒙古不受后勤供给的约束,出征时"只是羊马随行,不用运饷"。"食羊尽,则射兔、鹿、野豕为食,故屯数十万之师,不举烟火"。成吉思汗就是这样,把军事与经济巧妙地结合起来,扬长避短,充分运用游牧、狩猎经济的特点,组织起了所向无敌,"去如电逝,追之不及"的具有高度机动性和战斗力的军队。所以金哀宗曾说:"蒙古所以常取胜者,恃北方之马力,就中国之技巧耳"。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正是对成吉思汗善于根据游牧经济特点组织军队的建军思想给予的高度概括和评价。
  ②按照政治需要建设军队 军队是武装的政治集团,是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重要工具。任何军队都是根据政治需要而产生,又按照政治的要求来建设的,军队必须从属于政治,服务于政治。这一思想,在成吉思汗的建军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首先,成吉思汗善于运用崇高的政治理想来动员和凝聚军队。在成吉思汗时期,蒙古正处在以征服战争为职业的历史阶段。统一蒙古,摆脱异族压迫,称霸世界,建立强大的蒙古帝国,不仅是成吉思汗一生的政治抱负,也是他用以唤起家族成员及全体蒙古人民投入战斗的思想武器。早在蒙古初兴时,成吉思汗就曾勉励蒙古部氏族成员要为"取天下"而共同奋斗。他对自己的弟兄们说:"取了天下呵,各分土地,共享富贵"。在成吉思汗组建武装力量的年代,氏族内部一些人为了私利而互相攻劫,成吉思汗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引导他们团结一心、共同对敌。他教育军队的士兵对待内部"要像花牛犊似的温顺",对待敌人"要像狮虎似的凶猛";他告诫士兵要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他颁行了有关"札撒",号令全军贯彻。正是由于成吉思汗善于用远大的政治理想来动员民众,凝聚军心,才使他的军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云集了众多的将领和士兵。
  其次,成吉思汗善于根据统治的需要来组织军队。在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之后,统治政权的建设和巩固成为他关心的一个主要问题。为此,成吉思汗首先加强了中央护卫制建设,扩充了怯薛军队伍,组成了一支拥有万名怯薛歹的护卫军。他不仅让怯薛军担负汗廷的护卫任务,而且令其负责处理各种日常事务和行政事务,甚至还要参与掌管刑罚。这样使怯薛军就不仅是大汗的一支亲军,而且成为总揽中央日常事务的无所不问的最高机关,在蒙古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成吉思汗为了使新生的政权既有利于统治人民,又能有效地控制军队,他在原有军队编组的基础上又实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军政合一的千户制。他把在战争中有功的军事将领和宗王分封为千户那颜、万户那颜,赋予他们特殊的权力。使他们既是军事将领,又是地方行政长官;既拥有军事指挥权,又拥有对人民的统治权。编组在千户里的人民受到握有军政大权的各级那颜的严格统治,接受军事化管理。他们既是民,又是兵,平时为统治者劳作,提供财富,一旦战争需要,又必须无条件地奔赴战场英勇杀敌。这种为适应统治需要而建立的"农夫式的军队",充分反映了成吉思汗建军思想所包含的政治特色。
  ③适应战争特点编制和训练军队 考察蒙古军队的编成可以看出,大体有章法,具体无定制。根据不同时期战争的目的、性质和任务组织军队,是成吉思汗建军思想的一大特点。在蒙古建国前后,成吉思汗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统一蒙古草原各部族的战争,作战对象大都是以骑兵为主的游牧部落,因此蒙古军队是单一的骑兵部队。在蒙古建国后的伐金、西征等战争中,成吉思汗的骑兵部队虽然也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也常常受挫于中原等地的步兵。因此,成吉思汗在招降到汉军之后,重新将军队编成了以骑兵为主的"蒙古军"和以步兵为主的"汉军"两支主力部队。同时,成吉思汗还吸取在同金作战中,受到金军炮兵施放的"铁火炮"袭击的教训,通过掳掠的金军炮手及工匠编制组建了炮兵。以后,成吉思汗又根据木华黎经略中原,在黄河流域作战"造舟楫,建浮桥,以济师"的经验,编制组建了适应江河作战的水军。成吉思汗还从作战效果出发,来编制军队。比如,他常常将士兵的亲属、乡邻编制在同一基层单位--"十夫队"中,以增强士兵在战斗中互相关切互相援助之"团结力","故能收到'昼战目相识,夜战声相闻'之团结、互信与互助之效果焉"。为了在战争中保存蒙古军的力量,达到"以敌制敌"的目的,成吉思汗将俘虏统一编队,并让他们充作敢死队打头阵,使许多战斗蒙古军未参战就取得了胜利。
  成吉思汗为了建立一支武艺高强、能打硬仗的军队,十分重视军队的训练。他根据战争中主要利用骑兵作战的特点,平时通过组织大规模的围猎活动来训练部队。成吉思汗认为,围猎是一种近似实战的模拟训练,作战的步骤甚至"细节"都与围猎相同,"士兵和军人"应当通过围猎"得到教益和训练"。成吉思汗要求"军队的将官们应当很好地教会儿子们射箭、骑马,一对一的格斗,并让他们练习这些事。"由于成吉思汗重视训练部队,使将士都练就了一身硬功夫,掌握了十八般武艺,"战争中不管老少贵贱都成为武士、弓手和枪手"。志费尼描绘训练有素的蒙军说:"他们都是神射手,发矢能击落太空之鹰,黑夜掷矛能抛出海底之鱼。"如此熟练使用手中武器的精兵,不仅能远战,也能近战。这正是成吉思汗百战百胜的奥秘之一。2。治军思想谈到治军思想,成吉思汗曾有过这样的总结:我"所以威权日增,如同新月,得天之保佑,地之敬从",很重要的是我能团结将士、量才用人,"并由次序纪律之维持"。假如我的继承者"能守同一规例",则能得到长治久安。可见成吉思汗治军是很有章法的。一位史学家评价说:"历史上未曾有过,文献中也未曾记录过,任何王朝的帝王拥有像鞑靼军这样的军队:如此坚韧不拔,对饱暖知恩图报,在顺逆环境中服从其将官,这既不是指望俸禄和采邑,也不是期待军饷和晋级"。军队除了"服从"没有别的"指望",这足以说明成吉思汗治军之严,效果之好。成吉思汗治军思想非常丰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军队必须"忠汗"、团结 这是成吉思汗治军思想的核心。在长期征战中,成吉思汗看到有的部落集团因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而瓦解了,有的部族因没有一个足以统一大家思想的权威而分裂了,有的原来实力雄厚的汗国因将士不听调遣而在战争中败亡了。从这些教训之中,成吉思汗深深领悟到下从上教、部民对大汗忠诚的重要。因此,他注意通过各种方式向军队灌输"忠汗"思想,以使族人、将士、奴隶等对他保持绝对忠诚。首先是进行汗权神授的宣传。他利用蒙古族崇尚宗教的传统,指使鼓励教主们以解释"谶言"的方法,宣传成吉思汗是上天所派,是上天之鞭,命运当兴为汗。这种富于神话色彩的宣传,对于成吉思汗争取部民、维系军队内部统一起了重要作用。其次,是奖赏忠汗的人,贬斥不忠汗的人。成吉思汗曾明确宣布:对本汗不忠诚的人不能做我的朋友。应来聆听我的训示而不去聆听者,"其命运将如一石之坠入深水,一矢之射入芦丛,将亡而不存。此辈不堪典兵也"。在战争中,许多部族、国家的将士投奔成吉思汗。为了不致收罗一些对汗不忠的人,保持蒙古军队的政治素质,成吉思汗规定:虽亲王也不得收容背其首领来投之人。对于杀主求荣者,不但不收留,还要当众杀掉。对于忠诚本族首领的人,即使这人是敌人,成吉思汗也很推崇,要部属向他学习,有的还委以重任,以此教育部属忠于他这个"汗"。蒙古族人、蒙古军队之所以对成吉思汗十分尊崇,紧跟着他南征北伐,东讨西战,令行禁止,在最艰难的时候也不溃散,这显然与成吉思汗睿智善战,卓著武功,在战争实践中给人们心目中树起了信赖有重要关系。
  成吉思汗生前最为担心和忧虑的是在他身后生发同室操戈、骨肉相残、使蒙古分裂瓦解的悲剧。为避免发生这种悲剧,他作了大量工作。他不厌其烦地对诸子、诸弟、族人进行苦口婆心地团结战斗的教育。"他习以为常地敦促着去巩固诸子、诸兄弟之内的和睦大厦,增强他们之间的友爱基础;并且时时不断地在他的诸子、诸弟、族人的心胸中撒下团结的种子,在他们脑海里绘出同舟共济的图画。而且他拿譬喻去加牢这座大厦,充实那些基础。"成吉思汗用一支箭容易折断,多支箭不易折断的典故,告诫儿子们:"只要你们兄弟互相帮助,彼此坚决支援,你们的敌人再强大,也战不胜你们。"成吉思汗对破坏军队团结的人,给以严厉制裁。与成吉思汗有"托孤"之交并战功赫赫的蒙力克及其七个儿子,依仗他们家族的功劳和权势而日益飞扬跋扈起来,一直发展到同成吉思汗及其家族争夺统治权。有一次,蒙力克的七个儿子竟然把成吉思汗之弟哈撒儿抓起来吊打,哈撒儿去向成吉思汗告状,成吉思汗没有理睬。蒙力克的儿子铁卜腾格理便肆无忌惮地用宗教迷信离间成吉思汗和哈撒儿之间的关系,还夺去成吉思汗及其弟的百姓。当成吉思汗之弟斡惕赤斤去索要百姓时,又受到蒙力克儿子的打骂侮辱。成吉思汗得知后,把蒙力克的七个儿子叫来,用角力的形式处死了铁卜腾格理。成吉思汗对蒙力克说:"铁卜腾格理打我的兄弟,离间我们兄弟,违反了天意,所以把他的生命取走了。"可见,成吉思汗把军队的团结统一看得何等重要。②奖惩结合,赏罚分明 运用奖赏激励斗志,是成吉思汗治军的一条重要原则。他对战争中有功的将士,不吝给予重赏。公元1206 年,成吉思汗刚刚完成统一蒙古大业,第一件事就是对开国功臣分土授民,论功行赏。他根据在战争中效力大小的原则,分封了蒙力克、博尔术、木华黎等88 位功臣为千户那颜、万户那颜,并分别给予各种赏赐。其中被封的术赤台,成吉思汗称他有两大功劳。一是在合兰真沙陀之战时,射中了桑昆,挫败了克烈部,"此乃主儿扯歹(术赤台)不世之大功也。"二是偷袭王罕金帐时,术赤台任先锋,"得天地之赞力",灭掉了王罕,"此乃主儿扯歹之第二功也。"为此,成吉思汗不仅封他为第六千户,而且把自己的一个妃子赐给了术赤台。所以曾为成吉思汗效忠过的使臣马合木评价说:"成吉思汗对于他想要奖赏的人那样慷慨--像凶暴的母老虎抚爱自己虎仔一样。"
  成吉思汗对违反军令、军法者严惩不贷,即使是黄金家族成员也"与民同罪"。成吉思汗在颁行的"札撒"大法中规定:作战时不许私自掳掠财物;不许泄漏军机;军官不得擅离职守,值班者不得擅离岗位,擅离一次者打三杖,擅离两次者打七杖,擅离三次者打37 杖,并将其开除军籍,充军远方;将士饮酒须有节,他说:"醉人聋瞽昏,不能直立,如首之被击者。所有学识艺能,毫无所用,所受者仅耻辱而已。君嗜酒则不能为大事,将嗜酒则不能统士卒,凡有此种嗜好者,莫不能受其害,设人不能禁酒,务求每月仅醉三次,能醉一次更佳,不醉尤佳"。后期,成吉思汗采纳郭宝玉、丘处机等人建议,规定:出军不得妄杀。成吉思汗强调执行军纪必先弄清事实,并经犯律者承认,方可处罚。处罚时,虽宗亲汗戚,功臣宿将,概不阿避。征塔塔儿时,成吉思汗的叔父阿勒坛、答里台和伯父捏太石之子忽察儿违犯军纪,成吉思汗知道后,对阿勒坛等人进行了严厉的训斥,并没收了他们违犯军纪所掳掠的全部财物。为此,引起了阿勒坛等的不满,脱离本部去投王罕。但成吉思汗不因此而姑息迁就违反军纪的人。平塔塔儿后,成吉思汗召集族人开会议定对俘虏的处理政策。成吉思汗的异母弟别勒古台将这决定泄漏给了塔塔儿人。成吉思汗当即宣布:今后族人大议,不许别勒古台参加。由于赏罚严明,使蒙古军队保持了很高的战斗力。曾在成吉思汗手下供过职的商人摩罕默德说:"全军将士,畏之成吉思汗甚于雷电巨火,若令十兵抵当千人之敌,亦均踊跃向前进,毫不踟蹰。"
  ③因才授职,破格用人 这既是成吉思汗治军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他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保证。成吉思汗的用人标准是:"智勇兼备者,使之典兵。活泼跷捷者,使之看守辎重,愚钝之人则付之以鞭,使之看守牲畜。"这是一条任人唯才、因人授任的用人路线。他强调的是将士的特长和才能,而不附加其它任何条件。成吉思汗根据这一用人原则选择各种人才。他规定"什人之长不尽职者去之,即于此什人中选择为长。"他指出"能治家者即能治国,能辖十人者即能辖千人万人,能理己事即能理国事,为国御敌。"他选择人才不问出身,不问等级、资历,只看实际才能。因此在成吉思汗的将领中有出身低微的牧马者巴歹和乞失里黑,有牧羊者迭该,有木匠古出古等。被成吉思汗委以重任的四杰、四狗,大都是来源于不同部族,出身于不同阶级的人。其中四杰中的木华黎是扎剌亦儿部人,四狗中的哲别是泰赤乌部人,忽必来是巴鲁剌思人,速不台是兀良哈部人;至于失吉忽秃忽、博尔忽、曲出、阔阔出等则是从敌人营盘里过来的。他们都先后成为成吉思汗的重要将领。他们有的出身于平民,有的出身于奴隶,有的曾是俘虏。如者勒蔑是铁匠的儿子,最初是成吉思汗"门限内的奴隶,门户内的私仆"。木华黎兄弟是成吉思汗的部落奴隶,后成为家庭奴隶。而者别则是成吉思汗的俘虏。在阔亦田之战时,者别曾一箭射中成吉思汗的白口黄战马,并射伤了成吉思汗的脖颈。成吉思汗不记前仇,破格重用,使者别成为蒙古的名将。④将领关心士卒 这是成吉思汗爱兵思想的具体体现。成吉思汗认为:"为将者,必知己之疲,知己之饥渴,而后推之及人。"也就是要通过自己的感受体察士卒的疲困饥渴。他要求将领在行军时,"必知路之远近,以量士马之力",而"量力"又必须以"弱者"为标准,因为"弱者能之,强者无弗能也"。"这些都是选拔将领的基本条件,不符合这些条件者不得为将。者勒蔑的儿子也孙伯勇猛过人,"终日战而不废、不饮、不食",但成吉思汗说他"不可使为将",因为"彼视人犹己,士卒疲矣,饥渴矣,而彼不知也。"所以也孙伯始终未被委任为将。成吉思汗还规定,将领不允许对士卒滥施惩罚。他对怯薛军将领说:"掌管护卫的官人,不得我言语,休将所管的人擅自罚者。""若不依我言语,将所管的人用条子打的,依旧教条子打他;用拳头打的,依旧用拳头打他。"在战斗中,成吉思汗更强调爱惜士兵的生命,不允许遗弃伤员。如果遗弃了伤员,则一个小队的官兵皆处以死刑。成吉思汗不仅积极倡导关心、爱护士兵,他自己也身体力行做表率。战斗中将士受伤,成吉思汗常亲自去看望,有时还"亲付以善药,留处帐中",待伤愈后才让回去。史称他:"衣人以己衣,乘人以己马"。可见他对部属、士卒是何等关怀。正因为如此,将士们对成吉思汗也倍加尊崇、拥戴和支持。有的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保护成吉思汗,有的主动为成吉思汗出谋划策,出现了像成吉思汗说的"我行是则尽力焉,我有非则谏止焉",呈现出上下一心,奋勇作战的局面。
  3。用兵思想成吉思汗"仗剑以行",率军征战40 余年,金戈铁马毕其一生,积累了丰富的军事斗争经验,创造了一系列卓越的战略战术。成吉思汗"用兵如神"的高超艺术,为历代兵家、史家所推崇。志费尼在《世界征服者史》中生动地评价道:"说实话,倘若那善于运筹帷幄、料敌如神的亚历山大活在成吉思汗时代,他会在使计用策方面当成吉思汗的学生,而且在攻城略地的种种妙策中,他会发现,最好莫如盲目地跟着成吉思汗走"。明末清初的历史学家顾祖禹说:"吾尝考蒙古之用兵,奇变恍惚,其所出之道,皆师心独往,所向无前。故其武略比往古为最高。"成吉思汗的用兵思想可谓博大精深。其主要内容是他的指挥艺术、战法和战术。
  ①指挥艺术 成吉思汗的作战指挥艺术是很高超的。这首先表现在他战略筹划审慎、周密和富于创造。
  --正确选择作战对象。作战对象选择得不准,或者过多,就会导致整个战争的失败,无谓地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成吉思汗选择作战对象的一般原则是:先弱后强,先小后大,先近后远,每次打击一个主要敌人,力避多面作战。在统一蒙古的战争中,成吉思汗便开始这样做,结果高原群雄皆被其次第削平。在对外作战中,坚持这一战略原则最明显。他先兵临国力较弱的邻国西夏,迫其请和,尔后进攻国力较强距离较远的金朝;当认识到金朝比西域诸国力量强,难以消灭,便改变战略,由西防南攻变为南防西攻,由近及远逐次攻灭西辽、花剌模、钦察等国,最后"解决"大国金朝。弱敌攻灭了,强敌失去羽翼,由强变弱,易于攻取;小敌攻灭了,大敌失去帮手,力量由大变小,便于击灭;近敌消灭了,我势力扩展,远敌由远变近,为下步作战提供了条件。一次战争攻打一个主要敌人,便可在局部形成对敌优势。战争实践表明,成吉思汗这一战略是科学的、正确的。
  --及时准确地把握战机。成吉思汗对敌发动战争,从不冒然行事,善于根据敌方情况,抓住有利时机出击。一是在敌方内政极端腐败,各种矛盾尖锐,政治、经济相当混乱之时发动攻击,如对西辽、西夏的战争;二是在敌方受到邻国牵制,难以主力或全力应战之时发动攻击,如三次攻金之战;三是在敌方与他国联盟解体,新的联盟尚未建立,孤独无援之时发动攻击,如对塔塔尔部、蔑儿乞部之战;四是当敌方自恃力强、疏于戒备之时发动攻击,如对主儿勤、克烈、乃蛮、花剌子模的战争。敌人内部矛盾尖锐,其力量便受到空耗而易于击败了;敌受第三方牵制,难以全力应付进攻,敌方力量也就由强变弱,利于攻灭了;敌方孤立无援,这是弱敌,自是便于攻取了;强大之敌在骄傲无备的时候,则是弱师,经不起对方的突然袭击。成吉思汗透过敌方外部假象,研究对方的实力,在其实力衰弱之时予以打击,这一思想是很高明的。
  --打击敌之要害。在对敌作战中,成吉思汗始终把攻击目标放在消灭敌人有生力量和摧毁敌人的经济潜力上,而不在争夺一城一地。凡作战,必千方百计地将敌军引诱到旷野平川,以便发挥骑兵野战的长技而予以歼灭。破城后,城内外居民除留下少数壮丁以补充蒙古军队,留下工匠以为其制造武器装备外,其余多数即予杀掉。敌方的牲畜、粮秣、乳酪,和其它财物、珠宝,统统收集起来,作为军需之用,军需用不完的,则或者运回本土,或者就地毁掉。成吉思汗在后期虽然规定不许乱杀人,屠杀敌民的情况较前期有所减轻,但是消灭敌人有生力量和摧毁敌人经济的战争原则却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成吉思汗的这一手,从政治上来说,是极其残酷的。但是,敌方的人力、物力受到严重打击后,往往在短期内恢复不起来,这对保证当时的军事行动又是有一定作用的。
  --利用矛盾,各个击破。成吉思汗在战争中善于利用各种矛盾采取交攻结合、各个击破的策略。在成吉思汗为恢复父亲也速该的家业聚集力量的时候,遭到了仇敌蔑儿乞惕部的袭击,并抢走了他的妻子孛儿铁。在这种严重形势下,他机智地利用蔑儿乞惕部曾俘虏奴役过烈惕部酋长王罕和札达兰部酋长札木合的矛盾,联合王罕、札木合,共同出兵击败了他当面的主要敌人蔑儿乞惕部。当铁木真被推举为蒙古部落的合罕,渐渐强盛起来,札木合出于忌恨发动背信弃义的进攻时,成吉思汗及时利用王罕与札木合的矛盾,联合王罕击败了札木合。后来,成吉思汗又乘金国与塔塔儿部之间的战争,联合王罕和金兵击败了世仇塔塔儿部。
  在对外战争中,成吉思汗也采用了这种策略。他利用西夏与金朝的矛盾,进攻西夏,西夏求救于金,金不予援救,西夏遂与金绝交,向成吉思汗纳女请和。成吉思汗又利用西夏与金的矛盾进攻金朝,在蒙古征金时,西夏发兵进攻金的西境。成吉思汗又还利用宋金世仇,联宋反金。成吉思汗在临死之前,还嘱咐儿子们对金作战要"假道于宋,兵下唐邓,直捣大梁。"窝阔台汗遵照成吉思汗的遗嘱,联合南宋,消灭了金国。
  --取用于敌,以战养战。这是成吉思汗解决作战时军队补给问题的一个战略性措施。无论近伐还是远征,蒙古军所带辎重都不多,作战所需的粮秣、乳酪、肉食、乘骑、器具,以及补充兵员,绝大部分取之于敌。西征中,蒙古军伤亡不少,又远离本土几千里,难以从国内补充军需和兵员。成吉思汗每攻一城,便将该城内富户的财物掠来作军需,把工匠技术人员召集起来制造武器装备,将部分丁壮编组成伍,强迫他们去修筑工事,或者作为第一梯队去攻打坚城重堡。蒙古军队连续征战20 多年,驰骋欧亚,横扫万里,始终保持着很强的战斗力,很少因人力物力不济而停止战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以战养战的战略措施。在中外战史上,由于军队补给跟不上而导致作战失利的例子是很多的。军事家们都把军队的补给特别是远征异国时军队补给视为最棘手的问题。蒙古军的远征,无论是持续时间之长,还是离本地之远,行动地域之广,在我国历代战争中都是仅见的,在世界战争史上也是不多的。但成吉思汗却比较圆满地解决了这支人数众多、离本土数千里远的军队的兵员、粮秣、乳酪、肉食、乘骑、器具等补给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取用于敌、以战养战的军事政策。
  ②作战方法 不固守陈规,根据敌情布署作战方案,敌变我变,灵活机动,是成吉思汗作战方法的基本特点。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详察敌情,不盲目用兵。每次兴师之前,只要时间允许,都要通过种种渠道,详细了解敌方的政治、经济、军事、地理等情况,据此制定作战方针。部队开进时,必先发精骑,分为若干小分队,在大军的前后左右一二百里远处,侦探敌情和地形,随时上报,为主将选择进军路线、作战场地提供依据。临近敌阵时,成吉思汗常"登高眺远,先相地势,察敌情伪",一旦发现有机可乘,便发动攻击。由于掌握了敌情,因而在决策上便失误少。--主动进击,先发制人。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御,成吉思汗总是先敌出兵攻其不备。成吉思汗被推为蒙古尼伦部汗后,札木合联合13 部击成吉思汗。成吉思汗获悉后,不是消极防御,待敌来攻,而是积极防御,迅速集中军队,迎着札木合联军开进的地方进军,以攻为守。公元1201 年,合答斤等部族共推札木合为古儿汗,组成联军进攻成吉思汗。成吉思汗知道后,也是主动率师迎战,击败了札木合联军。成吉思汗一生中亲自指挥了数十次大的战役,绝大多数都是他主动进攻的。
  --先破面,后取点。在攻占一个中心点之前,先分兵作面上的破坏,然后集中兵力攻击这个中心点。对敌人防守坚固的军事重镇,先以一部屯于城下,围而不攻,以大部分掠城外四周支撑点,使坚城变成无援的孤城,然后集合各路军于城下迫敌求和,如敌不和则一举攻破之。成吉思汗第一次攻金,进围中都,迫金求和;第二次攻金,破中都;西征花剌子模,取其新都撒麻耳干;以及最后一次用兵,攻灭西夏,都是采取的这种战法。
  --迂回侧击,出奇制胜。遇敌在正面布署重兵,或者凭险固守,难以攻破,便以偏师攻敌正面,吸引敌军注意力;同时利用骑兵快捷机动的条件,派主力作深远迂回,出敌不意,攻其侧背。首次攻金,成吉思汗率军迂回易、涿,派者别自南口反攻居庸关。他在临终时,遗嘱儿子们攻金时要避开金派重兵扼守的天险潼关,从山西临汾迂回到河南邓县,再转锋而北,袭击京都汴梁。这是迂回侧击,攻其无备的两个典型战例。《孙子兵法》说:"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计者也。"成吉思汗正是一位熟谙迂直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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