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 序
本书收康德于 1784—1797 年间(60 岁至 73 岁)所写的论文八篇,包括
康德有关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的全部主要著作在内。18 世纪末的德国比起同
时期的西方先进国家来,仍然是个分裂、落后的国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虽
然已在发展,但仍苦于封建制度的严重束缚。这就决定了德国中产阶级的特
殊软弱性。当英国已经和法国正在采取革命行动推翻封建制度的时候,德国
还只采取理论的形式。因此在论及由康德奠基的德国古典哲学时,经典作家
指出:“在法国发生政治革命的同时,德国发生了哲学革命。这个革命是由
康德开始的。”④18 世纪的 70 年代以前,康德从事多方面自然科学的研究,
具有唯物主义倾向和辩证法因素;特别是 1755 年的《自然通史和天体理论》
(或作《宇宙发展史概论》)一书,运用牛顿的经典力学原理,提出了关于
太阳系演化的学说(即星云说),对长期以来在科学思想上占统治地位的僵
化的自然观“打开第一个缺口”。①这个学说于 1796 年被拉普拉斯(1749—
1827 年)重新提出,开始产生广泛的影响,所以又被称为康德—拉普拉斯学
说。
18 世纪 70 年代以后,康德转入所谓批判哲学时期,这个时期他的主要
活动是建立他的先验论哲学体系。自 1781 至 1798 年将近二十年的时期里,
是康德批判哲学的成熟期:《纯粹理性批判》出版于 1781 年,此后《未来形
而上学导论》于 1783 年、《道德形而上学探本》于 1785 年、《纯粹理性批
判》第二版(及其序言)于 1787 年、《实践理性批判》于 1788 年、《判断
力批判》于 1790 年、《纯理性范围以内的宗教》于 1793 年、《系科之争》
于 1798 年相继问世。在这同一个时期所写的有关历史与政治的理论著作,作
为其批判哲学体系的组成部分,则在通称的三大批判之外别有其丰富的思想
内容,并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故尔曾有“第四批判”或“历史理性批判”
之称。这个历史时代正是美国资产阶级革命(1776—1783 年)和法国资产阶
级革命(1789—1795 年)的高潮。在启蒙运动和法国革命思潮的强大影响之
下所写成的这几篇论文,饱含着时代的色彩;它们所表现的要把历史提高为
哲学理论的努力、它们之以启蒙运动的批判精神和人类不断在进步的观点对
于历史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所做的一系列臆测、它们之从纯粹理性出发来论
证天赋人权及其与幸福的联系,实际上是提供了一部法国革命的德国版。康
德自 18 世纪 60 年代之初即开始读卢梭,并对历史和政治的理论感到兴趣;
从 1767 年起曾经多次讲授过“权利理论”。所谓历史理性批判,其内容实质
不外是法国革命原则——即,(一)牛顿的自然法则,(二)卢梭的天赋人
权,(三)启蒙时代的理性千年福祉王国学说,——在康德先验哲学体系中
的提炼。
构成康德历史哲学的中心线索的是历史的两重性,即历史的合目的性与
历史的合规律性;亦即人类的历史在两重意义上是有道理(理性)可以籀绎
的:(一)它是根据一个合理的而又可以为人理解的计划而展开的,(二)
它同时又是朝着一个为理性所裁可的目标前进的。就其当然而论,人类历史
④ 按此处引文原文应作:“Ducuntvolentemfata,nolentemtrahunt”。语出赛涅卡《书翰集》,107,11。——
译注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 1956 年版,第 1 卷,第 588 页。
就是合目的的;就其实然而论,人类历史就是合规律的。目的的王国与必然
的王国最后被康德统一于普遍的理性。统治这个理性的王国的原则是:正义
和真理、自由和平等、不可剥夺的和不可转让的天赋人权。“现在我们知道,
这个理性的王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理想化的王国;永恒的正义在资产阶级的
司法中得到实现: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的平等;被宣布为最主要
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而理性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在实践
中表现为而且也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18 世纪的伟大思想家
们,也和他们的一切先驱者一样,没有能够超出他们自己的时代所给予他们
的限制。”②
和一切旧时代的历史理论一样,康德的历史哲学也没有能避免两个根本
性的缺陷。第一是,他不能正确理解历史的物质基础,从而也就不可能揭示
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及其与物质生产发展的联系。第二是,他不能正确认
识只有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才是历史的创造力;于是他把历史的发展单纯归
结为理性原则自我实现的过程。披着世界公民的永恒的普遍理性这件外衣
的,归根结底只不过是 18 世纪末德国中产阶级市民的悟性。这些局限性是我
们“公正地把康德的哲学看成是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①时,所需要加以批判
的。
译文根据普鲁士皇家科学院编《康德全集》,柏林 1912 年格·雷麦(Georg
Reimer)版,卷八中的原文译出。有几处分段则根据的是罗森克朗茨
(K.Rosenkranz)与舒伯特(F.Schubert)编《康德全集》,莱比锡 1839
年伏斯(L.Voss)版,卷七中的原文。据我所见,本文曾有狄.昆赛
(Th.DeQuincey)、阿斯吉(w.Hastie)及贝克(L.w.BecK)三种英译本,
但没有一种可以称得上比较忠实;狄·昆赛以名家见称,他的译文却最不可
靠。
译文中有几个名词需要说明一下: Idee 一般译作“理念”,我们在译
文中采用“观念”; Verfassung 一般可译作(政治)体制,我们在译文中
采用“宪法”; Burger(burgerlich)通常均译作“市民”(“市民的”),
我们在译文中采用“公民”(“公民的”),因此通常译文中的“市民社会”、
“市民宪法”我们在译文中均作“公民社会”、“公民宪法”。所以采用“观
念”和“公民”,是希望它们更能符合作者的原意;所以采用“宪法”,是
希望它更能照顾到本文与其他著作的前后一贯。
由于自己水平的限制,译文中的错误与不妥之处在所难免;希望得到读
者们的指正。
译者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3 卷,第 540 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3 卷,第 57 页。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出版说明
我馆历来重视移译世界各国学术名著。从五十年代起,更致力于翻译出
版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的古典学术著作,同时适当介绍当代具有定评的各派
代表作品,幸赖著译界鼎力襄助,三十年来印行不下三百余种。我们确信只
有用人类创造的全部知识财富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够建成现代化的社会
主义社会。这些书籍所蕴藏的思想财富和学术价值,为学人所熟知,毋需赘
述。这些译本过去以单行本印行,难见系统,汇编为丛书,才能相得益彰,
蔚为大观,既便于研读查考,又利于文化积累。为此,我们从 1981 年至 1989
年先后分五辑印行了名著二百三十种。今后在积累单本著作的基础上将陆续
以名著版印行。由于采用原纸型,译文未能重新校订,体例也不完全统一,
凡是原来译本可用的序跋,都一仍其旧,个别序跋予以订正或删除。读书界
完全懂得要用正确的分析态度去研读这些著作,汲取其对我有用的精华,剔
除其不合时宜的糟粕,这一点也无需我们多说。希望海内外读书界、著译界
给我们批评、建议,帮助我们把这套丛书出好。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1991 年 6 月
历史理性批判文集
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①
无论人们根据形而上学的观点,对于意志自由可以形成怎么样的一种概
念,然而它那表现,即人类的行为,却正如任何别的自然事件一样,总是为
普遍的自然律所决定的。历史学是从事于叙述这些表现的;不管它们的原因
可能是多么地隐蔽,但历史学却能使人希望:当它考察人类意志自由的作用
的整体时,它可以揭示出它们有一种合乎规律的进程,并且就以这种方式而
把从个别主体上看来显得是杂乱无章的东西,在全体的物种上却能够认为是
人类原始的秉赋之不断前进的、虽则是漫长的发展。因此,婚姻以及随之而
来的出生和死亡——在这里人们的自由意志对于它们有着如此巨大的影响—
—看起来显得并没有任何规律可循,使人能够事先就据之以计算出来它们的
数字;然而各大国有关这方面的年度表报却证明了它们也是按照经常的自然
律进行的,正有如变化无常的气候那样,我们虽然不能预先就确定气候的各
个事变,但总的说来它却不会不把植物的生长、河水的奔流以及其它各种自
然形态保持在一种均衡不断的进程之中。个别的人,甚至于整个的民族,很
少想得到:当每一个人都根据自己的心意并且往往是彼此互相冲突地在追求
着自己的日标时,他们却不知不觉地是朝着他们自己所不认识的自然目标作
为一个引导而在前进着,是为了推进它而在努力着;而且这个自然的目标即
使是为他们所认识,也对他们会是无足轻重的。
既然人类的努力,仍总的说来,并不像动物那样仅仅是出于本能,同时
又不像有理性的世界公民①那样是根据一种预定的计划而行进;因此看起来他
们也就不可能有任何(多少是像蜜蜂或者海狸那样的)有计划的历史。当我
们看到人类在世界的大舞台上表现出来的所作所为,我们就无法抑制自己的
某种厌恶之情;而且尽管在个别人的身上随处都闪的着智慧,可是我们却发
见,就其全体而论,一切归根到底都是由愚蠢、幼稚的虚荣、甚至还往往是
由幼稚的罪恶和毁灭欲所交织成的;从而我们始终也弄不明白,对于我们这
个如此之以优越而自诩的物种,我们自己究竟应该形成什么样的一种概念。
对于哲学家来说,这里别无其它答案,除非是:既然他对于人类及其表演的
整体,根本就不能假设有任何有理性的自己的目标,那末他就应该探讨他是
否能在人类事物的这一悖谬的进程之中发现有某种自然的目标;根据这种自
然的目标被创造出来的人虽则其行程并没有自己的计划,但却可能有一部服
从某种确定的自然计划的历史。
这就要看,我们是否可以成功地找出一条这样一部历史的线索,而留待
大自然本身去产生出一位有条件依据它来撰写这部历史的人物。大自然就曾
① 本文写于 1784 年(康德 60 岁),最初刊载于《柏林月刊》1784 年第 4 卷,第 385—411 页。译文据普
鲁士皇家科学院编《康德全集》(柏林,格·雷麦版,
② 本年(1784 年)第十二期《哥达学报》简讯中有一段话(原文如下:“康德教授先生所爱好的一个观念
是:人类终极的目的乃是要达到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并且他希望哲学的历史家能从达个观点着手为我们写
出一部人类史,揭示人类在各个不同的时代里曾经接近这个终极的目的或者是脱离这个终极的目的各到什
么地步,以及要达到这个终极的日的还应该做些什么事情。”——译注)毫无疑问是摘录代和一位旅行来
访的学者的谈话,这就逼得我写出了这篇论文,不然那段话就不会有任何年),第 8 卷,第 15—31 页译出。
——译注。可理解的意义了。
① 世界公民(weltbürger)一词为希腊文 xoauonoAitn 一词的转译,17 世纪开始流行。——译注
产生过一位开普勒①,开普勒以一种出人意表的方式使得行星的偏心轨道服从
于确切的定律;大自然又曾产生过一位牛顿②,牛顿便以一条普遍的自然原因
阐明了这些定律。
命题一
一个被创造物的全部自然秉赋都注定了终究是要充分地并且合目的地发
展出来的。
对一切动物进行外部的以及内部的或解剖方面的观察,都证实了这一命
题。一种不能加以应用的器官,一种不能完成其目的的配备,——这在目的
论的自然论上乃是一种矛盾。因为我们如果放弃这条原则的话,那末我们就
不再有一个合法则的大自然,而只能有一个茫无目的的、活动着的大自然罢
了;于是令人绝望的偶然性就会取代了理性的线索。
命题二
这些白然秉赋的宗旨就在于使用人的理性,它们将在人——作为大地之
上唯一有理性的被创造物——的身上充分地发展出来,但却只能是在全物种
的身上而不是在各个人的身上。
一个被创造物的身上的理性,乃是一种要把它的全部力量的使用规律和
目标都远远突出到自然的本能之外的能力,并且它不知道自己的规划有任何
的界限。但它并不是单凭本能而自行活动的,而是需要有探讨、有训练、有
教导,才能够逐步地从一个认识阶殷前进到另一个阶段。因此,每一个人就
必须活得无比的长寿,才能学会怎样可以把自己全部的自然秉赋加以充分的
运用;否则,如果大自然仅仅给他规定了一个短暂的生命期限(就正如事实
上所发生的那样),那末理性就需要有一系列也许是无法估计的世代,每一
个世代都得把自己的启蒙留传给后一个世代,才能使它在我们人类身上的萌
芽,最后发挥到充分与它的目标相称的那种发展阶段。而这样的一个时刻,
至少在人类的观念里,应该成为他们努力争取的目标,因为不然的话,人类
自然秉赋的绝大部分就不得不被人看成是徒劳无功而又茫无目的的了;这就
勾消了一切实践的原则,并且从而就会使大自然——本来在判断其它一切的
安排时,大自然的智慧都必然是要充当基本原则的——犯有唯独对于人类却
是在进行一场儿戏的嫌疑了。
命题三
大自然要使人类完完全全由其自己本身就创造出来超乎其动物生存的机
械安排之上的一切东西,而且除了其自己本身不假手于本能并仅凭自己的理
性所获得的幸福或美满而外,就不再分享任何其它的幸福或美满。
这就是说,大自然决不做劳而无功的事,并且决不会浪费自己的手段以
① 开普勒(JohannesKepler,1571—1630),德国天文学家,行星运动定律的发现者。——泽注
② 牛顿(lsaacNewton,1642—1727),英国物理学家,近代经典力学体系的刨始人。下文“一条普遍的自
然原因”指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译注
达到自己的目的①。既然她把理性和以理性为基础的意志自由②赋给了人类,
这就已经是对她所布置的目标的最明显不过的宣示了。这就是说,人类并不
是由本能所引导着的,或者是由夭生的知识所哺育、所教诲着的;人类倒不
如说是要由自己本身来创造一切的。生产出自己的食物、建造自己的蔽护所、
自己对外的安全与防御(在这方面大自然所赋予他的,既没有公牛的角,又
没有狮子的爪,也没有恶狗的牙,而仅只有一双手)、一切能使生活感到悦
意的欢乐、还有他的见识和睿智乃至他那意志的善良,——这一切完完全全
都是他自身的产品。在这里,大自然仿佛是以其最大的节约在行动着,并且
把她对动物的装备安置得如此之紧缩、如此之精密,刚好够一个起码的生存
的最大需要而已;就好像是她有意让人类——当他们从最低的野蛮状态努力
上升到最高的成熟状态以及思想方式的内在完满性,并且从而上升到(大地
之上尽可能的)幸福状态的时候——能完全独自享有这份功绩并且只需感谢
他们自己本身似的;仿佛大自然把这一点委之于人类理性的自尊,更有甚于
委之于人类的安乐似的。因为在人类事物的这一进程中,有一长串的艰辛困
苦在等待着人类。可是看来大自然却根本就不曾做任何的事情来使人类生活
得安乐,反倒是要使他们努力向前奋斗,以便由于他们自身的行为而使他们
自己配得上生命与福祉。
这种情形永远都是令人惊异的:已往的世代仿佛只是为了后来肚代的缘
故而在进行着他们那艰辛的事业,以便为后者准备好这样的一个阶段,使之
能够借以把大自然所作为目标的那座建筑物造得更高;并且唯有到了最后的
一代才能享有住进这所建筑里面去的幸福,虽则他们一系列悠久的祖先们都
曾经(确实是无意地)为它辛勤劳动过,但他们的祖先们却没有可能分享自
己所早已经准备过了的这种幸福。尽管这一点是如此之神秘,然而同时它又
是如此之必然,只要我们一旦肯承认:有一类物种是具有理性的,并且作为
有理性的生命类别,他们①统统都要死亡的,然而这个物种却永不死亡而且终
将达到他们的秉赋的充分发展。
命题四
大自然使人类的全部秉赋得以发展所采用的手段就是人类在社会中的对
抗性,但仅以这种对抗性终将成为人类合法秩序的原因为限。
这里的对抗性一词,我指的是人类的非社会的社会性;也就是指人类进
入社会的倾向,而这一倾向又是和一种经常威胁着要分裂社会的贯穿终始的
阻力结合在一起的。而这种秉赋显然就存在于人性之中。人具有一种要使自
己社会化的倾向;因为他要在这样的一种状态里才会感到自己不止于是人而
已②,也就是说才感到他的自然秉赋得到了发展。然而他也具有一种强大的、
要求自己单独化(孤立化)的倾向;因为他同时也发觉自己有着非社会的本
性,想要一味按照自己的意思来摆布一切,并且因此之故就会处处都遇到阻
① 牛顿《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卷三“哲学推理规律。规律一”:“大自然决不作徒劳无功的事;当少数
就够用的时候,更多就是徒劳无功的了”。(剑桥 1934 版,第 198 页)。——译注
② 关于意志自由,可参看《实践理性批判》,卷一,第 5 节;《道德形上学探本》,第 3 节。——译注
① “他们”指他们每一个个人。——译注
② “人”此处指自然人。——译注
力,正如他凭他自己本身就可以了解的那样,在他那方面他自己也是倾向于
成为对别人的阻力的。可是,正是这种阻力才唤起了人类的全部能力,推动
着他去克服自己的懒惰倾向,并且由于虚荣心、权力欲或贪婪心的驱使而要
在他的同胞们——他既不能很好地容忍他们,可又不能脱离他们——中间为
自己争得一席地位。于是就出现了由野蛮进入文化的真正的第一步,而文化
本来就是人类的社会价值之所在;于是人类全部的才智就逐渐地发展起来
了,趣味就形成了,并且由于继续不断的启蒙就开始奠定了一种思想方式,
这种思想方式可以把粗糙的辨别道德的自然秉赋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化为确
切的实践原则,从而把那种病态地被迫组成了社会的一致性终于转化为一个
道德的整体①。没有这种非社会性的而且其本身确实是并不可爱的性质,——
每个人当其私欲横流时都必然会遇到的那种阻力就是从这里面产生的,——
人类的全部才智就会在一种美满的和睦、安逸与互亲互爱的阿迦底亚式②的牧
歌生活之中,永远被埋没在它们的胚胎里。人类若是也像他们所畜牧的羊群
那样温驯,就难以为自己的生存创造出比自己的家畜所具有的更大的价值来
了;他们便会填补不起来造化作为有理性的大自然为他们的目的而留下的空
白。因此,让我们感谢大自然之有这种不合群性,有这种竞相猜忌的虚荣心,
有这种贪得无厌的占有欲和统治欲吧!没有这些东西,人道之中的全部优越
的自然秉赋就会永远沉睡而得不到发展。人类要求和睦一致,但是大自然却
更懂得是什么东西才会对他们的物种有好处;大自然在要求纷争不和。人类
要求生活得舒适而满意;但是大自然却要求人类能摆脱这种怠情和无所作为
的心满意足而投身到劳动和艰辛困苦之中去,以便找到相反的手段好把自己
非常明智地再从那里面牵引出来。这种趋向的自然推动力、这种非社会性的
及其贯彻始终的阻力的根源——从这里面产生出来了那么多的灾难,然而它
同时却又推动人们重新鼓起力量,从而也就推动了自然秉赋更进一步地发展
——便很好地显示了一位睿智的造物主的安排,而并非有某个恶神的手搅乱
了他那庄严宏伟的布局或者是出于嫉妒而败坏了它们。
命题五
大自然迫使人类去加以解决的最大问题,就是建立起一个普遍法治的公
民社会①。
唯有在社会里,并且唯有在一个具有最高度的自由,因之它的成员之间
也就具有彻底的对抗性,但同时这种自由的界限却又具有最精确的规定和保
证,从而这一自由便可以与别人的自由共存共处的社会里;——唯有在这样
的一个社会里,大自然的最高目标,亦即她那全部秉赋的发展,才能在人类
的身上得到实现。大自然还要求人类自己本身就可以做到这一点,正如大自
然所规定的一切目的那样;因而大自然给予人类的最高任务就必须是外界法
① “道德的整体”即人类的文明社会。——译注
② “阿迦底亚式”(Arkadisch)。阿迦底亚原为古希腊的风景区,居民以生活淳朴、幸福著称;此词引申为
田园式或牧歌式的同义语。——译注
① “公民社会”一词原文为 bürgerlicheGesellschaft,中文译文通常作“市民社会”,此词大致相当于卢棱的
sociétécivile;但德译本译 sociétécivile 时多用 Sta-atsbürgerlicheGesellschaft。鲍桑葵(B.Bosanquet,1848—
1923)译此词为 bOur- geoissociety(见《国家的哲学理论》伦敦,1925 年版,第 253 页以下)。——译注
律之下的自由与不可抗拒的权力这两者能以最大可能的限度相结合在一起的
一个社会,那也就是一个完全正义的公民宪法①;因为唯有通过这一任务的解
决和实现,大自然才能够成就她对我们人类的其它目标。需要迫使得人类进
入了这种强制状态,不然的话,他们就格外要喜爱没有限制的自由了;并且
这确实是一切需要之中的最大需要,也就是那种人类自己相互之间加之于他
们自己身上的需要,因为他们的倾向性使得他们不能长时期地在野蛮的自由
状态中彼此共处。唯有在公民的结合这样一种场合之下,上述的这种倾向性
才能由之开始产生最良好的作用;犹如森林里的树木,正是由于每一株都力
求攫取别的树木的空气和阳光,于是就迫使得彼此双方都要超越对方去寻
求,并获得美丽挺直的姿态那样;反之,那些在自由的状态之中彼此隔离而
任意在滋蔓着自己枝叶的树木,便会生长得残缺、佝偻而又弯曲。一切为人
道增光的文化和艺术、最美好的社会秩序,就都是这种非社会性的结果。它
由于自己本身的迫使而在约束自己,并且通过强制的艺术而使大自然的萌芽
得以充分发展。
命题六
这个问题既是最困难的问题,同时又是最后才能被人类解决的问题。
困难之点就由这个问题的观念本身而呈现到我们的眼前,那就是:人是
一种动物,当他和他其余的同类一起生活时,就需要有一个主人。因为他对
他的同类必定会滥用自己的自由的①;而且尽管作为有理性的生物他也希望有
一条法律来规定大家的自由界限,然而他那自私自利的动物倾向性却在尽可
能地诱使他要把自己除外。因此,他就需要有一个主人来打破他那自己所固
有的意志,并迫使他去服从一种可以使人人都得以自由的普遍有效的意志。
然而,他向哪里去寻找这位主人呢?除了求之于人类之中,就再没有别的地
方了。但是,这位主人也同样是一个动物,他也需要有一个主人。因此无论
他可能想要如何着手,但总归是看不出他怎么才能够找到一位其自身乃是公
正的,正直无私的首领来;不管他是求之于一个个别的人也好,还是求之于
为此而选出来的由若干人所组成的集体也好。因为其中的每一个人,当其没
有另一个领导者对他自身依法行使权力时,总是要滥用自己的自由的。然而
最高首领却既须其本身就是正直的,而又得是一个人。所以这个问题就成为
一切问题之中最为棘手的一个问题了。要完全解决这个问题确实是不可能的
事;像从造就成人类的那么曲折的材料里,是凿不出来什么彻底笔直的东西
的。大自然向我们所提出的,也就只是朝着这一观念接近而已②。它之所以又
是最后才能得到解决的问题,则是由于它需要对一部可能的宪法的性质具有
正确的概念,需要有经历许多世事而磨炼出来的伟大的经验,并且超乎这一
① 宪法(Verfassung)或公民宪法(bürgerlicheVerfassung)即指国家政治制度,亦即人类脱离自然状态(野
蛮状态)而进入的政治状态(或公民状态,或社会状态,成文明状态)。——译注
① 可参看霍布斯《利维坦》第 13 章;又,赫德尔《人类历史哲学观念》第 9 卷,第 4 章。——译注
② 因此,人类的地位乃是非常之人为的。旁的星球上的居民以及他们的本性是怎样形成的:我们不清楚;
但是当我们好好地履行了大自然的这一任务时,我们却很可以自诩,在我们全宇宙所有的邻居之中我们占
有着一个并不是微不足道的地位。也许在旁的星球上,每一个个体可以在他自己的一生之中充分地完成自
己的天职。我们的情形却是另一样;唯有整个的物种才有希望做到这一点。
切的则是还需要有准备接受这一问题的善意。然而这样的三件事是很难得见
到集于一身的;并且当其出现的时候,那也只能来得非常之晚,而且是经过
了许多徒劳无功的尝试以后的事。
命题七
建立一部完美的公民宪法这个问题,有赖于国家合法的对外关系这个问
题,并且缺少了后者前一个问题就不可能得到解决。
制订一部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合法的公民宪法——也就是说安排一个共同
体①——又有什么用处呢?那同一个迫使人们达到这种状态的非社会性就又
成为使得每一个共同体在对外关系上——也就是说在作为一个国家对其他国
家的关系上——处于不受约束的自由状态之中的原因;因此每个国家从别的
国家那里就恰好必定要期待着那种压迫个人并强迫他们进入合法的公民状态
的同样灾难。于是大自然就再度地利用人们的、乃至于大社会以及国家共同
体这类被创造物的不合群性作为手段,以便从他们不可避免的对抗之中求得
一种平静与安全的状态;这就是说,大自然是通过战争、通过极度紧张而永
远不松弛的备战活动、通过每个国家因此之故哪怕是在和平时期也终于必定
会在其内部深刻感受到的那种缺匮而在进行着起初并不会是完美的种种尝
试,然而在经过了许多次的破坏、倾覆甚至于是其内部彻底的精疲力竭之后,
却终将达到即使是没有如此之多的惨痛经验、理性也会告诉给他们的那种东
西,那就是:脱离野蛮人的没有法律的状态而走向各民族的联盟。这时候,
每一个国家,纵令是最小的国家也不必靠自身的力量或自己的法令而只须靠
这一伟大的各民族的联盟(foedus amphic- tionum)①,只须靠一种联合的
力量以及联合意志的合法决议,就可以指望着自己的安全和权利了。无论这
个观念会显得是何等地虚幻,并且作为这样的一种观念会被人讥笑为是一位
圣彼得方丈②或者是一个卢梭③的(也许因为他们把这种事情的实现想得太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