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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史札记

_8 (宋)
  
  杨秉为太尉时,宦官任人及子弟为官,布满天下,竞为贪淫,朝野嗟怨。秉与司空周景劾奏牧守以下:匈奴中郎将燕瑗、青州刺史羊亮、辽东太守孙諠等五十余人,或死或免,遂连及中常侍侯览、具瑗等皆坐黜,天下肃然。(秉及景傅)
  
  秉又奏侯览弟参为益州刺史,暴虐一州,乃槛车徵参诣廷尉,参惧自杀。秉并劾奏览,桓帝诏问:「公府外职而奏劾近官,有何典故?」秉以申屠嘉召诘邓通事为对,帝不得已,乃免览官。(秉传)
  
  李膺为司隶校尉,中常侍张让弟朔为野王令,贪残无道,惧膺按问,逃还京师,匿让家,藏於合柱中。膺知状,率将吏破柱取朔,付洛阳狱,受辞毕,即杀之。(膺传)
  
  韩演为司隶校尉,奏中常侍左悺罪并及其兄太仆称,请托州郡,宾客放纵,侵犯吏民。悺、称皆自杀。(演传)
  
  阳球为司隶校尉,奏中常侍王甫、淳于登及子弟为守令者,奸猾纵恣,罪合灭族。太尉段熲阿附佞幸,宜并诛。乃悉收甫、熲等及甫子永荣少府萌、沛相吉,球自临考,五毒备至,萌曰:「父子既当并诛,乞少宽楚毒,假借老父。」球曰:「死不塞责,乃欲求假借耶?」萌乃大骂,球使窒萌口,捶扑交下,父子悉死杖下。熲亦自杀。球乃磔甫屍於城门,尽没入其财产。妻子皆徙比景。(球傅)
  
  此廷臣之劾治宦官者也。
  
  杜密为太山太守北海相,凡宦官子弟为令长有奸恶者,辄案捕之。(密傅)
  
  刘佑为河东太守,属县令长率多中官子弟,佑黜其权,强平理冤结。中常侍管霸用事於内,占天下良田美宅,佑悉没入之。(佑傅)
  
  蔡衍为冀州刺史,中常侍具瑗托其弟恭举茂才,衍收其齎书人案之。又劾奏河闲相曹鼎赃罪,鼎乃中常侍曹腾之弟也。(衍传)
  
  朱穆为冀州刺史,宦官赵忠葬父,僭用璠璵玉匣,穆闻之,下郡案验,吏畏穆,乃发墓剖棺,陈尸出之而收其家属。(穆传)
  
  山阳太守翟超,没入中常侍侯览财产。小黄门赵津及南阳大猾张泛等,恃中官势,犯法二郡,太守刘质、成晋考案其罪,虽经赦令,竟考杀之。
  
  王宏为弘农太守,郡中有事宦官买爵位者,虽二千石,亦考杀之,凡数十人。(陈蕃传)
  
  陈翔为扬州刺史,劾奏豫章太守王永、吴郡太守徐参,在职贪秽,皆中官亲党也。(翔传)
  
  范康为太山太守时,张俭杀侯览母,案其宗党宾客,或有逃入太山界者,康皆收捕无遗脱。(康传)
  
  黄浮为东海相,有中常侍徐璜兄子宣为下邳令,肆贪暴,浮乃收宣及家属,无少长皆考之,掾吏固争,浮曰:「宣,国贼,今日杀之,明日坐死不恨。」即杀宣,暴其尸於市。(浮传)
  
  荀昱为沛相,荀昙为广陵太守,志除宦官,其支党有在二郡者,纤罪必诛。(昱传)
  
  史弼为平原相,当举孝廉,侯览遣诸生齎书请之,弼即箠杀齎书者。(弼传)
  
  此外僚之劾治宦官也。
  
  张俭为东部督邮,奏侯览及其母罪恶,览遮截其章不得上,俭遂破览家,籍没赀财,具奏其罪状。(俭及览传)
  
  此又小臣劾治宦官者也。
  
  盖其时宦官之为民害最烈,天下无不欲食其肉,而东汉士大夫以气节相尚,故各奋死与之搘拄,虽湛宗灭族,有不顾焉。至唐则仅有一刘蕡对策,恳切言之。明则刘瑾时,仅有韩文、蒋钦等数人,魏忠贤时,仅有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缪昌期、李应昇、周顺昌等数人,其余乾儿义子建生祠、颂九千岁者,且遍於搢绅,此亦可以观世变也。
  
  
  
  宦官亦有贤者
  
  後汉宦官之贪恶肆横,固已十人而九,然其中亦间有清慎自守者,不可一概抹煞也。
  
  郑众谨敏有心。和帝初,窦太后秉政,其兄宪为大将军,窃威权,朝臣莫不附之。众独乃心王室,宪兄弟谋不轨,众与帝定策诛之。(众传)
  
  蔡伦在和帝时,预参帷幄,尽心敦慎,匡弼得失,每休沐,辄闭门谢客。为尚方令,监作器械,莫不精工。创意用树肤、麻头、敝布、鱼网以为纸,天下称蔡侯纸。又典东观,校雠经传。(伦传)
  
  安帝听宦官李闰、江京、刘安、陈逵等谮,废皇太子保为济阴王。帝崩,太子不得立。阎后立北乡侯懿,未几薨。后与兄显又欲援立外藩,宦官孙程不平,乃与王康等十九人歃血盟,迎立济阴王,先斩江京、刘安、陈逵并阎显及其弟景,迁阎后於别宫,於是济阴王即位,是为顺帝。後司隶校尉虞诩劾奏宦官,自诣廷尉。宦官张防等临考,一日中传考四狱,必欲杀诩。程上殿陈诩之冤,时防在帝後,程叱曰:「贼臣张防,何不下殿?」防走入东厢,程劝帝急收防,毋令求请,防乃徙边。(程传)
  
  良贺清俭退厚。诏九卿举武猛,贺独无所举,帝问之,曰:「臣生长深宫,未尝交士类,昔卫鞅因景监以进,有识鄙之,今得臣所举,匪荣伊辱,故不敢也。」(贺传)
  
  曹腾在省闼三十余年,未尝有过,所进达皆海内名人。有蜀郡守遣人赂腾刺史,种暠搜得其书币,奏之,并劾腾。帝以书自外来,非腾之过,事遂寝。腾反称种暠为能吏。後暠为司徒,尝曰:「我为公,曹常侍力也。」(腾传)
  
  吕强尽忠奉公,上疏力陈「宦官之乱政及後宫彩女之多,河间解渎馆不宜筑,蔡邕对策切直不宜罪,郡国贡献不宜索导行费。」
  
  又有宦官丁肃、徐衍、郭耽、李巡、赵佑五人,亦皆清忠。巡请刻五经于石,即蔡邕所书也。佑博学多览,着作诸儒称之。
  
  又吴伉博达奉公,知不见用,常托病从容养志。
  
  此皆汉宦官之贤者,可与北魏之仇洛,齐王瑀、赵黑,北齐之田敬宣,唐之俱文珍、张承业,明之覃吉、王承恩并观也。
  
  
  
  
  
  卷六 三国志
  
  後汉书三国志书法不同处
  
  後汉书与三国志,论时代则後汉在前,而作史则三国志先成,且百余年也。
  
  自三国志魏纪创为回护之法,历代本纪遂皆奉以为式,延及旧唐书、旧五代史犹皆遵之。其间虽有习凿齿欲黜魏正统,萧颖士欲改书司马昭弑君,而迄莫能更正。直至欧阳公作五代史及修新唐书,始改从春秋书法,以寓褒贬。而范尉宗於三国志方行之时,独不从其例,观献帝纪,犹有春秋遗法焉。虽陈寿修书於晋,不能无所讳;蔚宗修书於宋,已隔两朝,可以据事直书,固其所值之时不同,然史法究应如是也。
  
  陈寿魏纪,书「天子以公领冀州牧。」蔚宗献帝纪,则曰「曹操自领冀州牧。」
  
  魏纪「汉罢三公官,置丞相,以公为丞相。」献帝纪则曰「曹操自为丞相。」
  
  魏纪「天子使郗虑策命公为魏公,加九锡。」献纪则曰「曹操自立为魏公,加九锡。」
  
  魏纪「汉皇后伏氏,坐与父完书云『帝以董承被诛,怨恨公。』后废黜死,兄弟皆伏法。」献纪则曰「曹操杀皇后伏氏,灭其族及其二子。」
  
  魏纪「天子进公爵为魏王。」献纪则曰「曹操自进号魏王。」
  
  魏纪「韦、晃等反攻许,烧丞相长史王必营,必与严巨讨斩之。」献纪则曰「耿纪、韦晃起兵诛曹操,不克,夷三族。」
  
  至禅代之际,魏纪书「汉帝以众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使张音奉玺绶禅位。」献纪则曰「魏王丕称天子,奉帝为山阳公。」
  
  他如董承、孔融等之诛,皆书操杀。此史家正法也。
  
  至汉末诸臣,如董卓、袁绍、刘表、吕布、袁术、公孙瓒、陶谦、刘焉等,二书各有传。今两相比较,繁简互有不同。大概同作一传,则後人视前人所有者必节之,前人所无者必增之,以见其不雷同钞袭。
  
  如袁绍传,范书增陈琳作讨操一檄、刘表劝袁谭勿降操一书、审配劝谭兄弟相睦一书。
  
  刘表传,增表遣韩嵩使许,嵩不肯行一事、刘琦问诸葛亮自安之策一事。
  
  董卓传,增卓先从张温讨边章、韩遂,及不肯就徵等事;增卓请追理陈蕃、窦武一疏;增迁都长安,驱洛阳数百万人,及发掘诸陵等事;增卓被诛後,又杀其弟及母、妻子於郿坞一事;增献帝东归,段煨以服御及公卿资储来迎,为杨定所诬,仍不缺於供一事。
  
  袁术传,增术向孙坚妻逼夺传玺事;增孙策止其僭号一书;增术归帝号於袁绍一书。
  
  公孙瓒传,增瓒罪状袁绍一表;增瓒守易京,男子七岁以上不得入门,令妇人习为大声,以传教令一事。
  
  陶谦传,增笮融奉佛造像浴佛等事。
  
  此可以彼此参观者也。
  
  惟荀彧一传,陈寿以其为操谋主,已列魏臣传内。蔚宗以其乃心王室,特编入汉臣,此则其主持公道处。寿志虽列之於魏臣,而传末云「彧死之明年,曹公遂加九锡。」可见彧不死,操尚不得僭窃也。则蔚宗之编入汉臣,自是公论也。
  
  至二书所纪事蹟,有彼此不同者。
  
  袁绍传,寿志谓「何进召董卓。」范书谓「袁绍劝何进召董卓。」
  
  吕布传,寿志谓「布畏恶凉州人,以致李傕、郭泛之乱。」范书谓「王允不赦凉州人,以致激变。」
  
  吕布传,寿志谓「布投袁术,术拒而不纳,乃投袁绍。」范书谓「布投术後,恣兵钞掠,术患之,布不安,去从张扬。」
  
  董卓传,李傕劫帝幸其营,寿志谓「傕使公卿诣泛请和,泛皆执之。」范书谓「帝使杨彪、张嘉和傕、泛,泛留质公卿。」
  
  荀彧传,寿志谓「以阻九锡事,留寿春,以忧薨。」范书谓「彧病留寿春,曹操遣人馈之食,发之,乃空器也,遂饮药而卒。」
  
  二书不同,盖皆各有所据,固可两存其说。
  
  又袁绍传,韩馥以冀州让绍,寿志载「沮授说绍曰『将军弱冠登朝,则名播海内;废立之际,则忠义奋发;单骑出奔,则董卓怀怖;济河而北,则渤海稽首;今若举军东向,则青州可定;还讨黑山,则张燕可灭;回众北首,则公孙必丧;震胁戎狄,则匈奴必从。」凡用八则字。范书则删却前四则字,以归简净,不知史记中本有此叠字法也。(史记夏侯婴传,婴初从高祖,即为太仆,常奉车,以下历叙其常奉车者五,又叙其以太仆从者十。正见其亲近用事,不以繁复为嫌也。)
  
  
  
  三国志书法
  
  自左氏、司马迁以来,作史者皆自成一家言,非如後世官修之书也。
  
  陈寿三国志亦系私史。
  
  据晋书本传,寿殁後,尚书郎范頵等表言「寿作三国志,辞多劝戒,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於是诏洛阳令,就其家写书。可见寿修成後,始入於官也。
  
  然其体例,则已开後世国史记载之法。盖寿修书在晋时,故於魏晋革易之处,不得不多所回护,而魏之承汉与晋之承魏一也,既欲为晋回护,不得不先为魏回护。
  
  如魏纪书天子以公领冀州牧、为丞相、为魏公、为魏王之类,一似皆出于汉帝之酬庸让德,而非曹氏之攘之者。
  
  此例一定,则齐王芳之进司马懿为丞相;高贵乡公之加司马师黄钺,加司马昭衮冕、赤舄、八命、九锡、封晋公、位相国;陈留王之封昭为晋王、冕十二旒、建天子旌旗,以及禅位於司马炎等事,自可一例叙述,不烦另改书法。此陈寿创例之本意也。
  
  其他体例亦有显为分别者。
  
  曹魏则立本纪,蜀、吴二主则但立传,以魏为正统,二国皆僭窃也。
  
  魏志称操曰太祖,封武平侯後称公,封魏王後称王;曹丕受禅後称帝。而于蜀、吴二主则直书曰刘备、曰孙权,不以邻国待之也。
  
  蜀、吴二志,凡与曹魏相涉者,必曰曹公、曰魏文帝、曰魏明帝,以见魏非其与国也。
  
  魏书於蜀、吴二主之死与袭皆不书。如黄初二年,不书刘备称帝;四年不书备薨,子禅即位。太和三年,不书孙权称帝也。蜀、吴二志,则彼此互书。如吴志黄武二年,书刘备薨於白帝城。蜀志延熙十五年,吴王孙权薨。其於魏帝之死与袭,虽亦不书,而於本国之君之即位,必记明魏之年号。如蜀後主即位,书是岁魏黄初四年也。吴孙亮之即位,书是岁魏嘉平四年也。此亦何与於魏?而必系以魏年,更欲以见正统之在魏也。正统在魏,则晋之承魏为正统,自不待言。此陈寿仕於晋,不得不尊晋也。
  
  然吴志孙权称帝後,犹书其名,蜀志则不书名而称先主、後主。陈寿曾仕蜀,故不忍书故主之名,以别於吴志之书权、亮、休、皓也。此又陈寿不忘旧国之微意也。(顾宁人谓刘玄德帝於蜀,谥昭烈,本可即称其谥,而陈寿既改汉为蜀,又不称谥而称先主,盖以晋承魏纪,义无两帝也。然其称先主、後主以别於吴,究是用意处。)
  
  
  
  三国志多回护
  
  春秋书「天王狩於河阳」,不言晋侯所召,而以为天子巡狩,既以开掩护之法,然此特为尊者讳也。至於弑君、弑父之事,则大书以正之。如许止、赵盾之类,皆一字不肯假借,所以垂诫,义至严也。
  
  自陈寿作魏本纪,多所回护,凡两朝革易之际,进爵、封国、赐剑履、加九锡以及禅位,有诏、有策,竟成一定书法。以後宋、齐、梁、陈诸书,悉奉为成式。直以为作史之法,固应如是。然寿回护过甚之处,究有未安者。
  
  汉献帝逊位,魏封为山阳公,及薨,追谥为汉孝献皇帝。魏纪即称之为献帝,不曰山阳公也。魏常道乡公逊位,晋封为陈留王,及薨,亦追谥为元皇帝,则魏纪亦应称为元帝,乃仅以陈留王纪事,而绝无元帝之称。则已异於山阳书法矣。
  
  司马师之废齐王芳也,据魏略云「师遣郭芝入宫,太后方与帝对奕。芝奏曰『大将军欲废陛下。』帝乃起去,太后不悦,芝曰『大将军意已定,太后但当顺旨。』太后曰『我欲见大将军。』芝曰『大将军何可见耶?』太后乃付以玺绶。」是齐王之废,全出於师,而太后不知也。魏纪反载「太后之令,极言齐王无道不孝。」以见其当废。其诬齐王而党司马氏,亦太甚矣!
  
  至高贵乡公之被弑也,帝以威权日去,心不能甘,发甲於凌云台,亲讨司马昭。昭令贾充拒之,时相府兵尚不敢动,充即谕成倅、成济曰:「公畜养汝等,正为今日。」济乃抽戈犯帝,刃出於背而崩。此事见汉晋春秋、魏氏春秋及世语、魏末传,是司马昭实为弑君之首。乃魏志但书「高贵乡公卒,年二十。」绝不见被弑之迹。反载太后之令,言「高贵乡公之当诛,欲以庶人礼葬之。」并载昭奏称「公率兵向臣,臣即敕将士不得伤害。骑督成倅弟成济,横入兵阵,伤公,进至殒命。臣辄收济付廷尉,结正其罪。」等语。转似不知弑君之事,而反有讨贼之功。本纪如此,又无列传散见其事,此尤曲笔之甚者矣!然此犹曰「身仕於晋,不敢不为晋讳也。」
  
  至曹魏则隔朝之事,何必亦为之讳?乃曹操之征陶谦,
  
  据世语谓「操父嵩在泰山华县。操令泰山太守应劭资送兖州,谦密遣数十骑,掩杀操弟德於门下,嵩穿後垣欲遁,先出其妾,妾肥不能出,嵩与妾遂皆被害。」是嵩之被难,实谦使人杀之也。
  曹腾传亦谓「嵩子操起兵,嵩不肯从,与少子避难琅邪,为陶谦所杀。」应劭传亦谓「嵩与少子德避难琅邪。应劭遣兵迎之。未到,而陶谦素怨操,使轻骑追杀嵩、德。」
  韦曜吴书则谓「谦本遣张闓护送,闓见嵩辎重多,乃杀嵩,取其赀奔淮南。」是嵩之被杀,由闓之利其财,而非谦本意也。
  案谦生平非嗜利忘害者,且嵩未被害之前,操未尝加兵於徐州,则劭传所谓谦怨操数击之者,殊非实事。而吴书所记,必系闓南奔後自言其事,当属可信。
  後汉书谦传亦谓「别将守阴平者,利其赀货,遂袭杀嵩。」而寿作陶谦传,则专据世语,谓「嵩为谦所害,故操志在复雠。」此则因操之征谦,所过无不屠戮,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故坐谦以杀嵩致讨之罪,而不暇辩其主名也。
  
  魏文帝甄夫人之卒,据汉晋春秋,谓「由郭后之宠,以至於死。殡时被发覆面,以糠塞口。」是甄之不得其死可知也。而魏文纪但书「夫人甄氏卒。」绝不见暴亡之迹。
  
  又魏明帝太和二年,蜀诸葛亮攻天水、南安、安定三郡。魏遣曹真、张合大破之於街亭,魏纪固已大书特书矣!是年冬,亮又围陈仓,斩魏将王双,则不书。三年,亮遣陈式攻克武都、阴平二郡,亦不书。以及四年蜀将魏延大破魏雍州刺史郭淮於阳谿,五年,亮出军祁山,司马懿遣张合来救,合被杀,亦皆不书。并郭淮传,亦无与魏延交战之事。此可见其书法,专以讳败夸胜为得体也。乃至蜀後主传,街亭之败,亦不书。但云「亮攻祁山不克」而已。岂寿以作史之法,必应如是回护耶?抑寿所据各国之原史,本已讳而不书,遂仍其旧而不复订正耶?
  
  又魏武纪及袁绍传,「官渡之战,绍遣淳于琼率万人迎粮,操自率兵破斩琼。未还营而绍将高览、张合来降,绍众遂大溃。」是因合、览等降而绍军溃也。张合传则谓「合告绍遣将急救琼,郭图曰『不如先攻其本营,操必还救。』绍果遣轻骑救琼,自以大兵攻操营,不能下,而操已破琼,绍军溃。郭图谮合曰『合快军之败,出言不逊。』合惧,乃归操。」是合因绍军溃後,惧郭图之谮而降操也。纪传皆陈寿一手所作,而岐互如是。盖寿以合为魏名将,故於其背袁降曹之事,必先着其不得己之故,为之解说也。
  
  又华歆奉曹操令,入宫收伏后,后藏壁中,歆就牵后出,遂将后下暴室,暴崩。而歆传绝不载。
  
  刘放、孙资在中书,久掌机密,夏侯献、曹肇等恶之,指殿中鸡栖树曰「此亦久矣,其复能几?」此犹出于忌者之口。至蒋济为魏名臣,而疏言「左右之人,未必贤於大臣。今外所言,辄云中书虽恭慎不敢外交,而实握事要,日在目前,倘因疲倦之间,有所割制,众臣见其能推移於事,即亦因而向之。」是可见放、资二人之窃弄威福矣!其後乘明帝临危,请以司马懿辅政,遂至权移祚易,故当时无不病二人之奸邪误国。晋书荀勖传「论者以勖倾国害时,为孙资、刘放之亚。」可知二人之名,至晋时犹为世所诟詈也。而寿作二人合传,极言其「身在近密,每因群臣谏诤,多扶赞其义,并时陈损益,不专导谀言。」是直以放、资为正人,与当时物议,大相反也!盖二人虽不忠於魏而有功於晋,晋人德之,故寿为作佳传。
  
  是不惟於本纪多所讳,并列传中亦多所讳矣!
  
  
  
  三国志书事得实处
  
  三国志虽多回护,而其翦裁斟酌处,亦自有下笔不苟者。参订他书,而後知其矜慎也。
  
  袁弘汉纪「曹操薨,子丕袭位,有汉帝命嗣丞相魏王一诏。」寿志无之。
  
  献帝传「禅代时有李伏、刘廙、许芝等劝进表十一道。丕下令固辞,亦十余道。」寿志亦尽删之,惟存九锡文一篇、禅位策一通而已。故寿书比宋、齐、梁、陈诸书,较为简净。
  
  董卓之乱,曹操尚未辅政,故魏纪内不能详叙,而其事又不可不记,则於卓传内详之。此叙事善於位置也。
  
  至甄后之死,本纪虽不言其暴亡,而后传中尚明言「文帝践阼,郭后、李、阴贵人并爱幸,甄失志,出怨言,帝怒,遂赐死。」是虽讳之於纪,犹载之於传也。
  
  郭后之死,汉晋春秋谓「文帝宠郭而赐甄死,即命郭母养其子明帝,明帝知之。即位後,数向郭后问母死状,后曰『先帝自杀,何责问我?』帝怒,遂逼杀之,使如甄后故事以敛。」魏略则谓「甄临殁,以明帝托李夫人。及郭太后崩,李夫人始说甄被谮惨死,不得大敛之状。帝哀感流涕,令殡郭太后,一如甄法。」由前之说,则郭被明帝逼死也。由後之说,则郭死後,明帝始知旧事而以恶殡也。案明帝即位,郭为皇太后,凡九年始崩,若明帝欲报怨,岂至如许之久?则逼杀之说,当是讹传。或死後因李夫人之言,而敛不以礼;或生前明帝虽恨之,而以先帝所立,犹崇以虚名,徙之许昌,而未尝逼杀也。魏自文帝已都洛阳,明帝更大营洛阳宫室,何以帝居洛阳而太后居许?此可见当日情事矣!寿志於明帝纪书「皇太后崩」,郭后传亦但云「太后崩於许昌,葬首阳陵西。」绝不见其被害之迹。盖甄之赐死系实事,故传书之;郭之逼杀系讹传,故传不书。亦足见记事之慎也。而以「崩於许昌」四字,略见其不在宫闱,此又作史之微意也。
  
  正元二年,毋邱俭反,世语谓「司马师奉天子征俭,俭既破,天子先归。」裴松之遍考诸书,惟诸葛诞反时,司马昭挟太后及常道乡公征之,故诏有云「今宜太后与朕,暂临戎也。」征毋邱俭时,则常道乡公并未亲行。寿志但云「司马景王征俭,斩其首。」而不言帝亲征,亦见其考订之核也。
  
  鱼豢魏略谓「刘备在小沛,生子禅後,因曹公来伐,出奔。禅时年数岁,随人入汉中。有刘括者,养以为子,已娶妻生子矣。」禅记「其父字玄德,比邻又有简姓者。会备得益州,使简雍到汉中,禅见简,简讯之符验,以告张鲁,鲁乃送禅於备。」案後主生於荆州,当长阪之败,方在襁褓,赵云抱而奔,得免。其後即位时,年十七。即位之明年,诸葛亮领益州牧,与主簿杜微书曰「朝廷今年十八。」此可证也。若生於小沛,则已三十余岁矣!陈寿据诸葛集,书「即位时年十七。」而并无奔入汉中为人养子之事。
  
  魏略谓「诸葛亮先见刘备,备以其年少轻之。亮说以荆州人少,当令客户皆着籍以益众,备由此知亮。」然亮出师表谓「先帝不以臣卑鄙,三顾臣於草庐之中。」是备先见亮,非亮先见备也。寿志亮本传「徐庶谓先主曰『诸葛孔明,卧龙也,可就见不可屈致。由是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
  
  如此之类,可见寿作史时,不惑於异说。
  
  又孙策出行,为许贡客所射中,创而死。江表传、志林、搜神记皆以为策杀道士于吉之报。寿作策传,独以为妖妄,削而不书,亦见其有识。
  
  
  
  三国志立传繁简不同处
  
  陈寿立三国诸臣传,较旧史有增有删。
  
  如魏略贾逵传,尚有李孚、杨沛二人同卷。寿志无此二人。
  
  魏武故事,载屯田之策,起於枣只,成於任峻。寿志则有峻而无只。
  
  又吴黄武四年,丞相孙邵卒,以顾雍为丞相。是邵为相在雍之前,乃雍有传而邵无传。志林谓邵与张惠恕不睦,作史者韦曜,乃惠恕党也,故不为立传,而寿志亦遂遗之。然则寿志立传,悉本旧史,旧史所无者,概不书也。然如孚、沛、只等,旧史所有者,何又删之?或以其无事蹟可纪耶?
  
  至後主禅将出降,其子北地王谌怒曰「若理穷力屈,便当父子君臣背城一战,同死社稷。」禅不听,谌哭於昭烈之庙,先杀妻、子而後自杀。事见汉晋春秋,此岂得无传?乃寿志仅於後主传内附见其死节,而王子传内不立专传,未免太略也!
  
  亦有以附传见其详者。
  
  如仓慈传後,历叙吴瓘、任燠、颜斐、令狐邵、孔乂等,以其皆良吏而类叙之。
  
  蜀杨戏有季汉辅臣赞,并载於戏传後,其中有寿所未立传者,则於各人下注其历官行事,以省人人立传之烦。
  
  又采益部耆旧传,内增王嗣、常播、卫继三人,由是蜀臣略无遗矣。
  
  吴志陆凯传,增其谏孙皓二十事一疏,本得之传闻者,故云「予从荆扬来,得此疏,问之吴人,多云不闻凯有此,且其文切直,恐非皓所肯受也,或以为凯藏之箧笥,未敢上,及病笃,皓遣董朝来视疾,因以付之。虚实难明,然以其指摘皓事,足为後戒,故列於凯传之後云。」是其编篡亦多详慎也。
  
  至方伎传内,如华佗则叙其治一证即效一证。管辂则叙其占一事即验一事。
  
  独於朱建平传,总叙其所相者若干人,而又总叙各人之徵验於後。此又作传之变体,亦另开一法门也。
  
  
  
  三国志误处
  
  刘辟死年
  
  魏武纪「建安二年,汝南黄巾贼何仪、刘辟、黄邵、何曼等众各数万,操进军讨破之,斩辟、邵等。」是辟已就戮矣。而「建安五年,操与袁绍相拒於官渡。汝南降贼刘辟等叛应绍,略许下。绍使刘备助辟。」是辟初未尝死,但降於操,至此又叛应绍也。一纪中已岐互若此。而於禁传「禁从征黄巾刘辟、黄邵等,夜袭操营,禁击破之,斩辟、邵等。」此事叙在从战官渡之前,即建安二年事也,则辟实已死也。蜀先主传「操与绍相拒於官渡,汝南黄巾刘辟等,叛曹应绍,绍遣先主与辟等略许下。」则又是建安五年事,而辟尚在也。何以纪、传又适相符耶?岂其时有两刘辟耶?
  
  明帝时尚称权、备
  
  高堂隆传「魏明帝大营宫室。隆疏谏曰『今吴、蜀二贼称帝,若有人来告,权、备并修德政,陛下闻之,岂不惕然!』」案蜀先主崩於魏文帝黄初四年,何得於明帝时尚称权、备?此必有误字也。
  
  子乔何人
  
  吴孙辅传「其子松为射声校尉都乡侯,黄龙三年卒。蜀丞相诸葛亮与兄瑾书曰『既受东朝厚遇,依依於子弟,又子乔良器,为之恻怆,其所与亮器物,感用流涕。』其悼松如此,由亮养子乔咨述云。」此段文字最不可解。子乔乃瑾子,出继亮为後者。盖子乔尝为亮述松之为人也。然所谓「依依於子弟」及「与亮器物」,果何谓也?岂亮前奉使至吴时,与松相识。其後松又托乔,附致器物於亮耶?然文义究不明新。
  
  建安二十四年吕布尚存
  
  陆抗传「抗都督西陵,自关羽至白帝。」白帝,夔州城也。关羽或亦地名。盖羽守荆州,後人遂以其名名其地耳。此尚非有误。夏侯惇传「建安二十一年,从征孙权。二十四年,曹操击破吕布军於摩陂,召惇同载,以宠异之。」案操擒布在建安二年,距建安二十四年,已二十余载,何得尚有破布之事?考是时,关羽围曹仁,操遣徐晃救之。操自洛阳亲往应接,未至而晃破羽,羽已走,操遂军摩陂。则惇传所云吕布,必关羽之讹也。
  
  孙壹死年
  
  又吴志孙壹传「孙綝遣朱异潜兵袭壹,壹奔魏,魏以为车骑将军,封吴侯,以故主齐王芳贵人邢氏妻之。魏黄初三年死。」案黄初系魏文帝年号,文帝至齐王芳被废,已二十余年,何得妻芳妃?後又死於黄初也?魏志:壹之来降,在高贵乡公甘露二年,则其死当在景元、咸熙闲,今曰黄初三年死,亦必误也。
  
  
  
  荀彧传
  
  荀彧传,後汉书与孔融等同卷,则固以为汉臣也。陈寿魏志,则列於夏侯惇、曹仁等之後,与荀攸、贾诩同卷,则以为魏臣矣。
  
  案董昭等以曹操功高,议欲封魏公、加九锡。彧以为「操本起义兵,匡汉室,秉忠贞之节,君子爱人以德,不宜如是。」以是拂操意。会征孙权,乃表请彧劳军。彧病留寿春,操遣人馈食。发之,空器也,遂饮药而卒。明年,操乃为魏公。是彧之心乎为汉可知也。
  
  论者或谓末路虽以失操意而死。而当其初去袁绍就操时,值吕布攻兖州,彧为操坚守鄄城及范、东阿,以待操,谓「昔汉高先定关中、光武先取河内以为基,此三城,即操之关中、河内也。」後又劝操迎天子,谓「晋文纳襄王而定霸,汉高发义帝丧而得诸侯。」是早以帝王创业之事劝操,何得谓之尽忠於汉?
  
  不知献帝遭董卓大乱之後,四海鼎沸,强藩悍镇,四分五裂。彧计诸臣中非操不能削群雄以匡汉室,则不得不归心於操而为之尽力,为操即所以为汉也。其初劝操迎天子,谓操曰「将军虽御难於外,乃心无不在王室,是将军匡天下之素志也。诚因此时奉主上以从民望,大顺也;秉至公以服雄杰,大略也;扶弘义以致英俊,大德也。」是可知彧欲藉操以匡汉之本怀矣!且是时,操亦未遽有觊觎神器之心也。及功绩日高,权势已极,董昭等欲加以上公九锡,则非复人臣之事。彧亦明知操之心已怀僭妄,而终不肯附和,姑以名义折之,卒之见忌於操,而饮药以殉。其为刘之心,亦可共白於天下矣!
  
  陈寿已入於魏臣内,范蔚宗独提出列於後汉书,传论明言「取其归正而已,亦杀身以成仁之义。」此实平心之论也。寿於传末亦云「彧死之明年,操遂为魏公。」则亦见彧不死,操尚未敢为此也。则又公道自在人心,而不容诬蔑者矣!
  
  又案臧洪自是汉末义士,其与张超结交,後与袁绍交兵之处,皆无关於曹操也。则魏纪内本可不必立传,而寿列之於张邈之次。盖以其气节,不忍没之耳。蔚宗特传於後汉书内,不以寿志已有洪传而遂遗之。亦见其编订之正。
  
  
  
  荀彧郭嘉二传附会处
  
  左传载卜筮奇中处,如陈敬仲奔齐,繇词(卜辞)有「五世其昌,有妫之後,将育于姜」等语,其後无一字不验,似繇词专为此一事而设者,固文人好奇,撰造以动人听也。
  
  陈寿三国志,亦有此者。
  
  荀彧传,谓「彧料袁绍诸臣『田丰刚而犯上,许攸贪而不治,审配专而无谋,逢纪果而自用。此二人留知後事,若攸家犯法,配不纵也,不纵,攸必为变。』後审配果以攸家不法,录其妻、子。攸怒,遂背绍降操。」
  
  又郭嘉传「操与绍相持於官渡,或传孙策将袭许,嘉曰『策勇而无备,若刺客伏起,一人之敌耳。』策果为许贡客所杀。」
  
  此二事,彧、嘉之逆料,可谓神矣!然岂知攸之必犯?配之必激变?策之必死於匹夫之手?而操若左券,毋乃亦如左传之穿凿附会乎?
  
  
  
  陈寿论诸葛亮
  
  陈寿传(晋书)「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被髡(刑罚,剃发也),故寿为亮传,谓将略非所长。」此真无识之论也!
  
  亮之不可及处,原不必以用兵见长。
  
  观寿校定诸葛集表,言「亮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於吏不容奸,人怀自励。至今梁、益之民,虽甘棠之咏召公,郑人之歌子产,无以过也。」
  
  又亮传後评曰「亮之为治也,开诚心,布公道,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终於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
  
  其颂孔明,可谓独见其大矣!
  
  又於杨洪传,谓「西土咸服亮之能尽时人之器能也。」
  
  廖立传,谓「亮废立为民。及亮卒,立泣曰『吾终为左衽矣!』」
  
  李平传,亦谓「平为亮所废。及亮卒,平遂发病死。平常冀亮在当自补复,策後人不能故也。」
  
  寿又引孟子之言,以为「佚道使民,虽劳不怨;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此真能述王佐心事。
  
  至於用兵不能克捷,亦明言「所与对敌,或值人杰,加以众寡不侔,攻守异体,又时无名将,故使功业陵迟,且天命有归,不可以智力争也。」
  
  寿於司马氏最多回护,故亮遗懿巾帼,及死诸葛走生仲达等事,传中皆不敢书。而持论独如此,固知其折服於诸葛深矣!而谓其以父被髡之故,以此寓贬,真不识轻重者!
  
  
  
  裴松之三国志注
  
  宋文帝命裴松之采三国异同,以注陈寿三国志。松之鸠集传纪,增广异闻。书成奏进,帝览而善之曰「此可谓不朽矣!」其表云「寿书铨叙可观,然失在於略,时有所脱漏。臣奉旨寻详,务在周悉,其寿所不载而事宜存录者,罔不毕取。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者,并皆钞内,以备异闻。」此松之作注大旨,在於搜辑之博,以补寿之阙也。其有讹谬乖违者,则出己意辨正,以附於注内。
  
  今案松之所引书凡五十余种:
  
  谢承後汉书、司马彪续汉书、九州春秋、战略序传、张璠汉纪、袁暐献帝春秋、孙思光献帝春秋、袁弘汉纪、习凿齿汉晋春秋、孔衍汉魏春秋、华峤汉书灵帝纪、献帝纪、献帝起居注、山阳公载记、三辅决录、献帝传、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蔡邕明堂论、汉末名士录、先贤行状、汝南先贤传、陈留耆旧传、零陵先贤传、楚国先贤传、荀绰冀州记、襄阳记、英雄记、王沈魏书、夏侯湛魏书、阴澹魏纪、魏文帝典论、孙盛魏世籍、孙盛魏氏春秋、魏略、魏世谱、魏武故事、魏名臣奏、魏末传、吴人曹瞒传、鱼氏典略、王隐蜀记、益都耆旧传、益部耆旧杂记、华阳国志、蜀本纪、汪隐蜀记、郭仲记诸葛五事、郭颁魏晋世语、孙盛蜀世谱、韦曜吴书、胡冲吴历、张勃吴录、虞溥江表传、吴志、环氏吴纪、虞预会稽典录、王隐交广记、王隐晋书、虞预晋书、干宝晋纪、晋阳秋、傅畅晋诸公赞、陆机晋惠帝起居注、晋泰始起居注、晋百官表、晋百官名、太康三年地理记、帝王世纪、河图括地象、皇甫谧逸士传、列女传、张隐文士传、虞喜志林、陆氏异林、荀勖文章叙录、文章志、异物志、博物记、列异传、高士传、文士传、孙盛杂语、孙盛杂记、孙盛同异评、徐众三国评、袁子傅子、干宝搜神记、葛洪抱朴子、葛洪神仙传、卫恒书势序、张俨默记、殷基通语、顾礼通语、挚虞决疑、曹公集、孔融集、傅咸集、嵇康集、高贵乡公集、诸葛亮集、王朗集、庾阐扬都赋、孔氏谱、孙氏谱、嵇氏谱、刘氏谱、王氏谱、郭氏谱、陈氏谱、诸葛氏谱、崔氏谱、华峤谱叙、袁氏世纪、郑玄别传、荀彧别传、祢衡传、荀氏家传、邴原别传、程晓别传、王弼传、孙资别传、曹志别传、陈思王传、王朗家传、何氏家传、裴氏家记、刘廙别传、任昭别传、锺会母传、虞翻别传、赵云别传、费禕别传、华佗别传、管辂别传、诸葛恪别传、何邵作王弼传、缪袭撰仲长统昌言表、傅元撰马先生序、会稽邵氏家传、陆机作顾谭传、陆氏世颂、陆氏祠堂像赞、陆机所作陆逊铭、机云别传、蒋济万机论、陆机辨亡论。
  
  凡此所引书,皆注出书名,可见其采辑之博矣!
  
  范蔚宗作後汉书时,想松之所引各书,尚俱在世,故有补寿志所不载者。今各书闲有流传已不及十之一,寿及松之、蔚宗等当时已皆阅过,其不取者必自有说,今转欲据此偶然流传之一二本,以駮寿等之书,多见其不知量也!
  
  
  
  
  
  卷七 三国志 晋书
  
  汉复古九州
  
  後汉书「建安十八年,复禹贡九州。」魏志亦称是年诏书「并十四州为九州。」献帝春秋谓「省幽、并州入於冀州;省司隶校尉及凉州入於雍州,於是有兖、豫、青、徐、荆、扬、冀、益、雍九州。」
  
  按荀彧传「建安九年,或说曹操宜复古九州。则冀州所制者广。彧曰『若是,则冀州当得河东、冯翊、扶风、西河、幽、并之地,所夺者众,关右诸将必谓以次见夺,将人人自保,恐天下未易图也。』操乃寝九州议。」至是乃重复之。盖是时,幽、并及关中诸郡国皆已削平,操自为张本,欲尽以为将来王畿之地故也。观於是年之前,已割荡阴、朝歌、林虑、卫国、顿邱、东武、阳发、干廮、陶曲、周南,和任城、襄国、邯郸、易阳,以益魏郡。是年又以冀州之河东、河内、魏郡、赵国、中山、常山、钜鹿、安平、甘陵、平原十郡,封操为魏公。可见复九州,正为禅代地也。
  
  
  
  关张之勇
  
  汉以後称勇者必推关张。
  
  其见於二公本传者:
  
  袁绍遣颜良攻刘延於白马。曹操使张辽、关羽救延。羽望见良麾盖,即策马刺良於万人之中,斩其首还,绍将莫能当者。
  
  当阳之役,先主弃妻、子走,使张飞以二十骑拒後。飞据水断桥,瞋目横矛曰「身是张益(翼)德也,可来共决死。」敌皆无敢近者。
  
  二公之勇,见於传记者止此。而当其时无有不震其威名者。
  
  魏程昱曰「刘备有英名,关羽、张飞皆万人之敌。(魏志昱传)
  
  刘奕劝曹操乘取汉中之势进取蜀,曰「若小缓之,诸葛亮明於治国而为相,关羽、张飞勇冠三军而为将,则不可犯矣!」(魏志奕传)
  
  此魏人之服其勇也。
  
  周瑜密疏孙权曰「刘备以枭雄之姿,而有关羽、张飞熊虎之将,必非久屈为人用者。」(吴志瑜传)
  
  此吴人之服其勇也。
  
  不特此也。
  
  晋刘遐每击贼,陷坚摧锋,冀方比之关羽、张飞。(晋书遐传)
  
  符秦遣阎负殊使於张元靓,夸其本国将帅有王飞、邓羌者,关张之流,万人之敌。
  
  秃发辱檀求人才於宋敞,敞曰「梁崧、赵昌,武同飞、羽。」
  
  李庠膂力过人,赵廞器之曰「李元序,一时之关张也。」(皆晋书载记)
  
  宋檀道济有勇力,时以比关羽、张飞。(宋书道济传)
  
  鲁爽反,沈庆之使薛安都攻之。安都望见爽,即跃马大呼直刺之,应手而倒。时人谓关羽之斩颜良,不是过也。(南史安都传)
  
  齐垣历生拳勇独出,时人以比关羽、张飞。(齐书文惠太子传)
  
  魏杨大眼骁果,世以为关张弗之过也。(魏书大眼传)
  
  崔延伯讨莫折念生,既胜,萧宝寅曰「崔公,古之关张也。」(魏书延伯传)
  
  陈吴明彻北伐高齐尉,破胡等十万众,来拒有西域人,矢无虚发,明彻谓萧摩诃曰「若殪此胡,则彼军夺气,君有关张之名,可斩颜良矣!」摩诃即出阵,掷铣杀之。(陈书摩诃传)
  
  以上皆见於各史者。
  
  可见二公之名,不惟同时之人望而畏之,身後数百年,亦无人不震而惊之。威声所垂,至今不朽,天生神勇,固不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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