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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史札记

_5 (宋)
  
  先嫁为金王孙妇,后母臧儿,卜此女当大贵,乃从金氏夺归。景帝时为太子,后母以后纳太子宫,生男。景帝即位,立为太子,遂立王夫人为后。太子即位,是为武帝,尊王后为皇太后。
  
  武帝卫皇后
  
  本平阳主家讴者,名子夫。帝过主家,悦之,遂进入宫。后生男据,乃立子夫为皇后,据为皇太子。
  
  两太后一皇后,皆出自微贱,且多有夫者。其后成帝时,赵飞燕亦由阳阿主家讴者得幸,立为皇后,其妹亦进位昭仪。
  
  
  
  婚娶不论行辈
  
  汉惠帝后张氏
  
  乃帝姊鲁元公主之女,则帝之女甥也(谓我舅者,吾谓之甥也)。吕后欲为重亲(亲上加亲),遂以配帝,立为皇后,是以甥为妻也。(吕后以外孙女为子妇也)
  
  哀帝后傅氏
  
  乃帝祖母傅太后从弟(堂弟)之女。太后初为元帝昭仪,生定陶共王,王生哀帝(入继成帝,故为帝),是哀帝乃傅太后之孙。而傅太后欲重亲,以侄女妻之,则以外家诸姑为妻也。
  
  汉时法制,疏阔如此。
  
  
  
  皇子系母姓
  
  汉时皇子未封者,多以母姓为称。
  
  武帝子据,立为太子,以母卫氏,遂称卫太子。
  
  太子之子进,以母史良娣,故称史皇孙。
  
  后汉灵帝生子协,灵帝母董太后自养之,因号曰董侯,即献帝也。
  
  亦有不用母姓,而以所养之家为姓者。
  
  献帝兄辨,养于史道人家,号曰史侯。
  
  又按滕公夏侯婴曾孙颇尚主,主随外家姓,号孙公主。故滕公子孙,更姓孙氏。是主既随母姓,子又随母姓,盖当时习尚如此。
  
  
  
  汉公主不讳私夫
  
  董偃
  
  武帝姊馆陶公主寡居,宠董偃十余年。主欲使偃见帝,乃献长门园地。帝喜,过主家,主亲引偃出,偃奏「馆陶公主庖人偃昧死拜谒。」帝大欢乐,呼为主人翁东方朔传)。
  
  丁外人
  
  武帝女鄂邑盖公主(鄂邑乃食邑,适盖侯,故云鄂邑盖公主也)寡居,昭帝初立,年八岁,主以长姊入禁中供养帝,而主素私通丁外人。帝与霍光闻之,不绝主欢,诏外人侍长公主。上官桀谄外人,欲援列侯尚主例,为外人求封侯。燕王旦亦上书,言「陛下幸使丁外人侍公主,宜有爵号。」是时霍光秉政,不许(霍光传)。
  
  以帝女私幸之人,天子闻之,不以为怪,亲王大臣且为上书乞封。其时宫庭淫逸之习,固已毫无忌讳。东方朔传,谓「自董偃后,公主贵人多踰礼制」,盖上行下效,势所必至也。
  
  
  
  汉诸王荒乱
  
  燕王刘定与父康王姬奸,生一子,又夺弟妻为姬,并与子女三人奸,事发,自杀。
  
  衡山王孝与父侍婢奸。
  
  赵太子丹与同产姊及王后宫乱,为江充所告。
  
  梁王立与姑园子奸。
  
  江都王建,父易王薨未葬,即召易王美人淖姬等与奸。又与女弟征臣奸。建又欲令人与禽兽交而生子,令宫人裸而据地,与羝羊及狗交。
  
  齐王终古使所爱奴与妾八子(妾号)及诸御婢奸。或使白昼裸伏,与犬马交接,终古临视之。
  
  广陵王胥子宝,与胥姬左修奸,事发,弃市皆见汉史各本传)。
  
  此汉诸王荒乱之故事也。
  
  推原其始,总由于分封太早,无师友辅导之益,以至如此。观文帝八岁即封代王,出居于代,其它诸王可知。
  
  故汉书传赞,引鲁哀公之言曰「寡人生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未尝知忧知惧。」因以明汉诸王率多骄淫失道。盖沈溺放恣之中,居势使然也。
  
  刘立奸事发,讯治,立对曰:「立少失父母,处深宫中,独与宦者、妇妾居,渐渍小国之俗,加以性质下愚,辅相亦不以仁义相辅,遂至陷于大戮。」此虽畏罪自解之辞,实亦当时致弊之由也。
  
  
  
  上尊养牛
  
  汉制:「大臣告老,特诏留之者,则赐养老之具以慰之。」
  
  如平当乞骸骨(辞职而使骸骨得归葬乡土),诏赐养牛一,上尊酒十石。
  
  匡衡乞骸骨,诏赐上尊酒养牛。
  
  张禹告病,亦赐养牛上尊酒。
  
  大官致餐是也。
  
  而其时大臣有罪当诛,亦用此法赐死。
  
  翟方进被谴,成帝赐册曰:「今赐君上尊酒十石、养牛一,君其自审处焉。」方进,即日自杀。上仍秘之,赠丞相印绶、乘舆、秘器,更亲临吊(以上见各本传)。如淳注曰「汉仪注:有天文大变,天下大祸,皇帝使侍中持节,乘四白马车,赐上尊酒十斛、牛一头,策告殃咎。使者去半道,丞相即上病。使者还,未白事,尚书以丞相不起(不起,言已死)闻。」
  
  盖自文帝感贾生盘水加剑之言(以盘盛水,水性至平,以示臣正己之罪;加剑其上,当以自刎也),优礼大臣,不加显戮。后世遂制此法。虽赐死而仍若以病终者,于是遂成故事。
  
  其有不肯自杀,愿就狱对簿者,转以为违制拒命。
  
  如王嘉为丞相,有诏诣廷尉,掾吏泣进药,嘉不肯服,主薄曰:「丞相不对簿,已为故事,宜自引决。」嘉曰:「备位三公,负国者当伏尸都市,何为咀药死。」帝闻其诣廷尉,遂大怒,嘉欧血死。(嘉传)
  
  
  
  两汉多凤凰
  
  两汉多凤凰,而最多者,西汉则宣帝之世,东汉则章帝之世。本纪所载:
  
  本始元年五月,凤凰集胶东千乘。四年五月,集北海、安邱、淳于。
  
  地节二年夏,凤凰集鲁郡,群鸟从之。
  
  元康元年,凤凰集泰山。二年三月,凤凰又集。三年神爵数集雍。又五色鸟万数,飞过属县,翱翔而舞,欲集未下。四年,神爵五采万数,集长乐、未央、北宫等处。乃改元神爵。
  
  神爵二年,凤凰集京师,群鸟从之者万数。四年,凤凰又集京师,又集杜陵者十一。
  
  五凤三年,鸾凤集长乐宫东阙中树上,飞下地,文章五采,留十余刻。
  
  甘露三年,凤凰集新蔡,群鸟四面行列,皆向凤凰立,以万数。
  此宣帝时事也。
  
  元和二年,凤凰集肥城。三年,告岱宗,有黄鹄三十,从西南来,经祠坛上过宫屋。五年,诏曰:「乃者(前次),凤凰、黄龙、鸾鸟,比集七郡,或一郡再见。」又诏:「凤凰所见亭部,无出今年租。先见者,赐帛十匹,近者三匹。」
  此章帝时事也。
  
  案宣帝当武帝用兵劳扰之后。昭帝以来,与民休息,天下和乐。章帝承明帝之吏治肃清,太平日久。故宜皆有此瑞。然抑何凤凰之多耶?观宣帝纪年,以神爵、五凤、黄龙等为号。章帝亦诏曰:「乃者,鸾凤仍集,麟龙并臻,甘露宵降,嘉谷滋生。」似亦明其得意者。得无二帝本喜符瑞,而臣下遂附会其事耶?
  
  案宣帝时,黄霸守颍川,颍川凤凰尤数见。后霸入为丞相,会有鹖雀自京兆尹张敞舍飞集丞相府。霸以为神爵,欲奏闻,后知从敞舍来,乃止。当日所谓凤凰者,毋乃亦鹖雀之类耶?
  
  又东汉桓帝时,济阴言有五色大鸟,见于已氏。灵帝时,河南言凤凰见新城。以衰乱之朝,而凤凰犹见,可知郡国所奏符瑞,皆未必得实也。
  
  
  
  汉多黄金
  
  古时不以白金(银)为币,专用黄金,而黄金甚多。
  
  尉缭说秦王:「赂诸侯豪臣,不过三十万金,而诸侯可尽。」
  
  汉高祖以四万斤与陈平,使为楚反间,不问其出入。
  
  娄敬说帝都关中,田肯说帝当以亲子弟封齐,即各赐五百斤。
  
  叔孙通定朝仪,亦赐五百斤。
  
  吕后崩,遗诏赐诸侯王各千斤。
  
  陈平交欢周勃,用五百斤。
  
  文帝即位,以大臣诛诸吕功,赐周勃五千斤,陈平、灌婴各二千斤,刘章、刘揭各千斤。
  
  吴王濞反,募能斩汉大将者,赐五千斤、列将三千斤,裨将二千斤、二千石一千斤。
  
  梁孝王薨,有四十万斤。
  
  武帝赐平阳公主千斤。赐卜式四百斤。
  
  卫青击匈奴,斩首虏万九千级,军受赐二十余万斤。
  
  昌邑王赐故臣君卿千斤。
  
  宣帝既立,赐霍光七千斤、广陵王五千斤、诸王十五人各百斤,赐孔霸二百斤,赐黄霸百斤。
  
  元帝赐段会宗、甘延寿、陈汤各百斤。
  
  成帝赐王根五百斤。
  
  王莽聘史氏女为后,用三万斤。赐孝单于千斤、顺单于五百斤。
  
  王莽末年,省中黄金万斤者为一匮,尚有六十匮。黄门、钩盾、尚方(黄门:奄人禁中给事者,钩盾:主近苑囿,尚方:主作禁器物),处处各有数匮。(以上见本纪及各本传)
  
  可见古时黄金之多也。后世黄金日少,金价亦日贵。盖由中土产金之地,已发掘净尽。而自佛教入中国后,塑像涂金,大而通都大邑,小而穷乡僻壤,无不有佛寺,即无不用金涂。以天下计之,无虑几千万万,此最为耗金之蠹。加以风俗侈靡,泥金写经,贴金作榜,积少成多,日消月耗。故老言「黄金作器,虽变坏而金自在,一至泥金涂金,则不复还本。」此所以日少一日也。
  
  
  
  先生或只称一字
  
  古时先生二字,或称先,或称生。
  
  史记晁错传「错初学于张恢先所。」汉书则云「初学于张恢生所。」一称先,一称生。颜注云「皆先生也。」
  
  又晁错传「校尉邓公,诸公皆称为邓先。」颜注亦曰「邓先生也。」
  
  贡禹传「禹以老乞骸骨。元帝诏曰『朕以生有伯夷之廉,史鱼之直。』」师古注「生谓先生也。」
  
  梅福上书曰「叔孙先非不忠也。」师古亦注「先谓先生也。」
  
  是古时先生,或称先,或称生,不必二字并称。
  
  
  
  汉外戚辅政
  
  汉自吕后王诸吕,使产、禄掌兵,几致夺国。故诸大臣以薄太后家仁善,遂立文帝,固有鉴于外戚之祸矣。
  
  乃武帝又以祖母窦太后弟子窦婴为丞相,母王太后之同母弟田蚡亦为丞相。已而卫后弟青为大司马大将军。后姊子霍去病为大司马骠骑将军。于是外戚又日以宠贵。其后去病之弟光,遂以大司马大将军受遗诏辅政。自此大司马兼将军一官,遂永为外戚辅政之职。
  
  宣帝祖母史良娣死巫蛊之祸,帝乃以良娣弟高为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又许后为霍氏毒死,乃以后叔父延寿为大司马车骑将军辅政。
  
  然武宣二帝皆英断,不假以权,故刘向谓「正所以安全之也。」(以皇帝不授权柄予外戚,是以外戚皆得以保全无祸也。)
  
  元帝又以延寿子嘉为大司马车骑将军辅政。嘉女为成帝后,成帝又以嘉辅政。后又以母王太后弟凤为大司马大将军辅政。凤卒,从弟音为大司马车骑将军辅政。音卒,又以其弟根为大司马骠骑将军辅政。根荐兄子莽自代。会成帝崩,哀帝即位,莽避帝外家,退就国。哀帝以祖母傅太后从弟喜为大司马辅政。寻罢。又以母丁太后兄明为大司马骠骑将军辅政。然帝亦不假以权,不如王氏在成帝时也。
  
  哀帝崩,成帝母王太后仍诏莽为大司马,立平帝,莽辅政,遂以篡汉。
  
  
  
  两汉外戚之祸
  
  两汉以外戚辅政,国家既受其祸,而外戚之受祸,亦莫如两汉者。
  
  西汉
  
  崔骃疏言「汉兴以后,至于哀平。外家二十余,保全者四家而已。」
  
  章怀注「高帝吕后,产、禄谋反,诛;惠帝张后废;文帝母薄太后弟昭被杀;文帝窦后弟子婴诛;景帝薄后、武帝陈后俱废;武帝卫后自杀;昭帝母赵太后赐死;昭帝上官后家族诛;宣帝祖母史良娣以巫蛊死;宣帝母王夫人弟子商下狱死;霍后废,家亦破;元帝王后弟子莽篡位伏诛;成帝许后赐死、赵后废自杀;哀帝祖母傅太后家属徙合浦;平帝母卫姬家属诛。其四家者,景帝王后,宣帝许后、王后,哀帝母丁姬家,皆保全也。」(案章怀此注亦有误,史良娣死时,卫太子未为帝,史氏并未以外戚干政致祸也。惟哀帝后傅氏,帝崩后,为王莽所废自杀,此当在骃所言二十余家之内耳。)
  
  东汉
  
  东汉后家,惟光武郭后、阴后家皆无祸。郭后虽废,帝待郭后恩礼无替。明帝即位,待阴、郭二家亦均。
  
  明帝马后戒饬外家,以王氏五侯及田蚡、窦婴为戒。故马、廖兄弟虽封侯,而退居私第,迄无祸败。
  
  章帝窦后,其兄宪以谋不轨诛。
  
  和帝阴后被废,其父纲自杀,家属徙日南。邓后终身称制,亦约束外家,兄骘等忠谨无过。然后崩后,骘等俱被谗死。一门七人,皆死非其罪。
  
  安帝阎后兄显及弟景、耀、晏俱以谋立外藩诛。后亦迁离宫。
  
  顺帝梁后兄冀以弑逆诛桓帝,梁后以忧死。邓后被废,从父万世、从兄会皆下狱死。窦后以父武谋诛宦官,为宦官所害,后亦迁南宫。
  
  灵帝母董后兄子重,为何进所收,自杀。灵帝宋后废,以忧死。父兄皆诛。何后兄进谋诛宦官,亦为宦官所害,后又为董卓所弑。
  
  献帝伏后为曹操所弑。曹后随帝废为山阳公夫人。
  
  计东京后族,亦只阴、郭、马三家保全,其余皆无不败者。(案前文谓东汉惟光武阴后、郭后家皆无祸,此谓东京后族亦只阴、郭、马三家保全,查后汉书皇后纪,马后族无祸,则东汉后族保全者乃阴、郭、马三家。)推原祸本,总由于柄用辅政,故权重而祸亦随之。西汉武、宣诸帝,东汉光武、明、章诸帝,皆无外戚之祸,由于不假以权也。成帝柔仁,专任王氏而国祚遂移。东汉多女主临朝,不得不用其父兄子弟以寄腹心。于是权势太盛,不肖者辄纵恣不轨,其贤者亦为众忌所归,遂至覆辙相寻,国家俱敝,此国运使然也。至伏后之死,不关母家辅政,然犹为曹操所忌,外戚之危如此。
  
  
  
  两汉丧服无定制
  
  汉文帝临崩诏曰:「令到吏民三日释服。」(此诏到后,吏民哭丧三日,即除丧服)
  
  案天子之丧,吏民尚齐衰三月,今易以三日,故后世谓之「以日易月」。然此专指吏民而言,未尝概之于臣子也。
  
  诏又曰:「殿中当临(宫中举行哭丧仪式)者,旦夕各十五举音,以下(下棺),则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红即功,大功、小功、纤,皆为丧服之制)。」以下者,下棺已葬也。自始崩至葬皆衰,既葬则大功、小功及纤,以次而杀(减省)也。
  
  刘攽谓「汉诸帝自崩至葬,皆有百余日,未葬则服不除。既葬又有大功、小功及纤,以次而杀。」是文帝虽有短丧之诏,其实臣子尚有未葬以前之服。即既葬后,大功、小功、纤亦有三十六日,初非二十七日也。(案应劭谓「凡三十六日而释服,此以日易月也」,颜师古谓「三年之丧,其实二十七月,岂有三十六月之文!纤又无七月也,应氏既失之于前,而近代学者因循谬说,未之思也」)且此专指国丧而言,非令天下臣民,凡父母之丧,皆以日易月也。
  
  乃自有此制,大臣不行三年丧遂为成例。
  
  翟方进为丞相,后母死,三十六日除服,起视事。以为身备汉相,不敢踰国家之制。
  
  直至东汉安帝时,邓太后临朝,始诏「长吏不为亲行服者,不得选举」(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而议者犹谓牧守不应同此制。刘恺独以为「刺史一州之表,二千石千里之师,若不以身率先,是浊其源而欲流之清也。」(恺传)。于是牧守皆行服。
  
  邓后崩,安帝又改制,仍不听行丧。
  
  桓帝时,又令刺史二千石行丧。未几又断之。
  
  统计两汉臣僚罕有为父母服三年者,盖因习俗相沿,已成故事也。然虽成故事,而朝廷本未有不许行丧之令,故行不行,仍听人自便。
  
  而汉河间王良,丧太后,服三年。哀帝特诏以为宗室仪表,益封万户(良传)。
  
  东汉济北王次守丧。梁太后诏曰:「王谅闇(守丧)以来,二十八月,自诸国有忧,未之闻也。」(次传)
  
  薛宣后母死,弟修去官持服。宣以为三年丧,人罕行之。兄弟自相驳(辩论),修遂竟服。兄弟一也(兄弟一体),而一服一不服,可见朝廷本无定制也。(薛宣传:繇是兄弟不和。)
  
  邓衍不服父丧,明帝闻之,虽薄其为人,然本无服丧定例,故亦不能以此罪之。
  
  其臣下丁忧,自愿持服者,则上书自陈,有听者有不听者。亦有暂听而朝廷为之起复者(亲丧服未满而起用,又谓「夺情」)。
  
  如太尉赵禧遭母忧,乞身行丧,明帝不许,遣使者为释服(禧传)。
  
  太仆邓彪遭母忧,乞身,诏以光禄大夫行服(彪传)。
  
  桓郁遭母忧,乞身,诏以侍中行服。
  
  桓焉以母忧,乞身,诏以大夫行服。踰年,诏赐牛酒释服(郁、焉传)。
  
  霍谞为金城太守,崔寔为辽东太守,俱以母忧,自上归(上表归官),行丧服(谞传、寔传)。
  
  盖本无必当行丧之制,故欲行丧者,皆须自乞,亦无不许行丧之制。故乞身者,亦多得请也。惟其无定制,听人自为轻重,于是徇名义者(保全名节),宁过无不及。
  
  如江华遭母忧,三年服竟,犹不忍除。郡守遣丞掾为除服(华传)。
  
  东海王臻丧母服阕(丧期服满),又追念丧父时幼小,哀礼有阙,乃重行丧制(臻传)。
  
  袁绍母死去官,三年礼毕,追感幼孤,又行父丧(绍传)。
  
  甚至有如傅毅、荀爽、桓鸾为举主服丧三年。
  
  李恂、桓典、王允为郡将服丧三年。
  
  崔寔以期丧去官。侯苞、冯胄以师丧持服。
  
  可见两汉丧服,本无定制,故转以此立名。
  
  青州民赵宣,葬亲而不闭埏(墓道),隧居其中,行服二十余年,乡里称其孝。然五子皆服中生(陈蕃传)。又可知徇名者之未必出于真也。
  
  
  
  长官丧服
  
  两汉父母之丧无定制,而魏晋以后,长官之丧,转有定制。
  
  盖自汉制三公得自置吏,刺史得置从事,二千石得辟功曹,掾吏不由尚书选授。为所辟置者,即同家臣,故有君臣之谊。其后相沿,凡属吏之于长官皆如之。
  
  晋书向雄传「雄为主簿时(中央及地方政府皆置有此官,主管文书簿籍及印鉴)为太守刘毅所笞。又吴奋为太守,亦系雄于狱。后雄为黄门侍郎,而奋、毅俱为侍中。同在门下,不交一言。武帝闻之,特诏雄复修君臣之好。」可见是时长官属吏,有君臣分谊,虽帝王不禁也。
  
  既有君臣之礼,遂有持服之制。
  
  晋书:丁潭为琅邪王裒郎中令。裒薨。潭上书求终丧礼曰「今制,王侯之丧,官僚服斩,既葬而除。今国无嗣子,丧廷乏主,臣宜终丧。」诏下博议,令既葬除服,心丧三年。不着丧服而哀悼。(礼记檀弓上:「事师无犯无隐,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心丧三年。」)(潭传)
  
  桓温卒,服终,府州文武咸辞去。(桓元传)
  
  齐书:皇太子妃薨,宫臣未知应服与否。王俭议「宫僚本属臣隶,存既尽敬,亡自应服。」
  
  褚渊由司徒改司空,未拜而卒。司空掾属,疑应服与否。王俭议:依「妇在途,闻夫家丧,改服而入之礼。」其司徒掾属,宜居官持服。(王俭传)
  
  魏书:公孙邃为青州刺史卒,佐吏疑所服。孝文帝诏曰:「专古也,理与今违;专今也,大乖曩义。」(专依古制,与俗礼不合;专依俗礼,与古制相违)主簿云:「近代相承,服斩过葬而除,自余无服,如此则太寥落(冷清),可准诸境内,为齐衰三月。」(邃传)
  
  是晋以后属吏,为长官持服,并有定制,非如汉时之自以意为之也。
  
  
  
  王莽之败
  
  汉祚中衰,元后长寿。王莽藉其势以辅政,援立幼弱,手握大权。诡托周公辅成王,由安汉公而宰衡,而居摄,而即真。权势所劫,始则颂功德者八千余人,继则诸王公侯议加九锡者九百二人,又吏民上书者,前后四十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人。虽宗室有安众侯刘崇、徐乡侯刘快等,臣僚有东郡太守翟义、期门郎张充等,先后起兵匡复,皆旋即败灭。其威力所劫,亦已遍天下,靡然从风。使能逆取顺守,沛大泽以结人心,则天下虽未忘前朝,而亦且安于新政,未必更有发大难之端,起而相抗者。
  
  内政
  
  其败也,一由收天下田,名曰「王田」,禁之不得买卖。一夫田过一井者,分与里族。敢有非议者,投四裔。
  
  又禁积五铢钱,犯者亦投四裔。于是农商皆失业。以卖田积钱坐罪者,不可胜数。
  
  继又设六筦之令,令州县酤酒卖盐、铸造铁器、诸采取名山大泽众物者,税之。此召怨于中国也。
  
  外交
  
  莽自以为北化匈奴,东致海外,南怀黄支(黄支在日南之南,日南在今越南中部),惟西方未廓。乃遣人诱西羌献地,置西海郡,而西羌以失地遂叛。
  
  又改蛮夷诸王皆为侯。使人授单于新印,收故汉印,改玺为章。单于欲得故印,使者椎破之。单于大怒,遂寇边。句町王亦以改王为侯而叛。此召怨于外夷也。
  
  战争
  
  又以匈奴之叛,遣十二将出讨之,偏裨以下百八十人,兵三十万。又擿(挑出)铸钱邻伍坐罪者,男子槛车,儿女步行,铁锁琅当其颈,诣军前以十万数。到者,易其夫妇。州县馈运粮饷,自江海至北边。兵先到者屯驻,候到毕同出。于是将吏在边者,纵恣为害,五原代郡,尤被其毒。(汉书匈奴传:北边自宣帝以来,不见烽火,人民繁盛,牛马蔽野。及莽挠乱匈奴,与之构难,边民亡死相继。又十二部屯兵久不出,肆行侵暴。于是野多暴骨。)
  
  其讨句町者,士卒死什之五六。
  
  此又因用兵而病民,使外夷与中国胥怨(相怨)者也。
  
  于是四海沸腾,寇盗蜂起。更始、赤眉、光武因得以刘宗号召天下。人但知莽之败,由于人心思汉,而不知人心之所以思汉,实莽之激而成之也。当其始也,诡激立名以济其闇干之计,似亦奸雄之所为。及僭逆已成,不知所以抚御,方谓天下尽可欺而肆其毒痡(疲病)。结怨中外,土崩瓦解,犹不以为虞。但锐意于稽古之事,以为制定则天下自平。乃日夜讲求制礼作乐,附会六经之说,不复省政事,制作未毕而身已为戮矣。此其识真三尺童子之不若。语云「今之愚也,诈而已矣。」若莽者,其诈也,愚而已矣。
  
  
  
  王莽时起兵者皆称汉后
  
  汉自高、惠以后,贤圣之君六七作,深仁厚泽,被于人者深。即元、成、哀三帝稍劣,亦绝无虐民之政。只以运祚中衰,国统频绝,故王莽得乘便窃位。班彪所谓「危自上起,伤不及下。」故虽时代改易,而民心未去。加以莽政愈虐,则思汉之心益坚。
  
  王常曰:「莽政令苛酷,失天下心,民之讴吟思汉,非一日也。」(常传)
  
  郑兴说更始曰:「天下同苦王氏虐政,而思高祖之旧德。」(兴传)
  
  冯衍说廉丹曰:「海内淆乱,人怀汉德,甚于诗人之思召公也。」(衍传)
  
  冯异说光武曰:「天下同苦王氏,思汉久矣。」(异传)
  
  历观诸说,可见当日之民心也。故群雄之起兵者,无不以刘氏举号。
  
  刘圣公在平林群盗中,为安集掾,军虽众而无所统一,诸将以圣公本汉裔,遂立为天子,建元曰「更始」。更始初都洛阳,将大封功臣,朱鲔以为高祖约「非刘氏不王」,是诸将初起事,即守汉祖法也。(更始传)
  
  赤眉樊崇起兵已屡胜,闻更始立,即往洛阳降。后仍亡归,因齐巫言城阳景王云:「当为县官,何故作贼?」遂奉刘盆子为帝。(刘盆子传)
  
  平林人方望谓弓林等曰:「王莽篡夺而孺子婴尚在,今皆云刘氏更当受命,婴故汉主也。」乃求得婴立之。(光武传)
  
  卜者王郎伪称成帝子子舆,有赵王子林欲立之,会赤眉将至,林乃宣言:「赤眉来,当立子舆为帝。」以观众心,百姓果信之,遂立郎于邯郸。于是赵国以北,辽东以西,皆从风而靡。(王郎传)
  
  卢芳因人心思汉,乃诡自称武帝曾孙刘文伯,谓「曾祖母,匈奴谷蠡浑邪王之姊,为武帝后,生三子。遭江充之乱,小子(么子)回卿流出在外,再传生文伯。」以此诳惑人。诸豪杰以其为刘氏子孙,遂立为上将军。使人与匈奴通和。匈奴即立芳为帝。而是时五原人李兴、朔方人田飒、代郡人石鲔等各自起兵者,闻芳系汉后,即迎入塞奉之。(芳传)
  
  刘永亦汉后,更始封为梁王。更始败,永据睢阳起兵,遣使拜董宪、张步为王。宪、步本特起,不借刘氏为号者,以永系汉后,遂受其爵命,为之尽力。(永及张步等传)
  
  公孙述虽自帝于蜀,然其先亦借辅汉起事。时宗成、王岑皆以应汉为将军,述在成都迎之,而成等暴掠,述乃谓少年曰:「天下同苦新室思汉,故闻汉将到,即迎之。今反肆虐,此寇贼,非义兵也。」乃使人诈称汉使者自东方来,假述辅汉将军益州牧印绶,遂击破成等,自立为蜀王,寻称帝。(述传)
  
  隗嚣后虽割据天水诸郡,然初起时,亦思奉汉,因王莽尚在长安,隔更始不得通,即立高帝庙,称臣奉祠。莽死,更始至长安,嚣即入谒,见更始政乱,遂逃归。后又受光武将邓禹所封官号,并遣子入侍。末年,惑于王元之说,始怀贰志。(嚣传)
  
  历观诸起事者,非自称刘氏子孙,即以辅汉为名。可见是时人心思汉,举天下不谋而同。是以光武得天下之易,起兵不三年,遂登帝位,古未有如此之速者,因民心之所愿,故易为力也。
  
  
  
  王莽自杀子孙
  
  王莽妻生四子:宇、获、安、临,其名也。
  
  王获:哀帝时,莽退就国。获杀奴,莽切责获,迫令自杀。
  
  王宇:及平帝立,莽秉政,虑帝母卫姬及舅卫宝、卫元入朝挠己权,遂建议奉六宗者不顾私亲,但封以爵号而不许入京师。莽子宇心窃非之,乃与师吴章及妇兄吕宽窃议,章以莽不可谏而好鬼神,当为变怪惧之。宇即使宽夜持血洒莽门,为门吏所发,莽执宇送狱,饮药死。宇妻怀子系狱,俟产后亦杀之。此未居摄以前,托大义灭亲之说以立名也。
  
  王临:僭位后,以安有疾,立临为太子。而莽妻以数哭子失明,莽使临侍养妻。侍儿原碧者,旧为莽所幸。至是临又通焉。惧事泄,谋杀莽。适以事贬出外第,而莽妻病,临寄书于母(书曰:「上于子孙至严,前长孙、中孙年俱三十而死。今臣临复适三十,诚恐一旦不保中室,则不知死命所在!」),为莽所见,中有怨望语,莽疑之,收原碧考问,具得谋逆状。莽欲秘之,乃杀考问者,而赐临药,临不肯饮,自刺死,并其妻亦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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