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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史札记

_37 (宋)
  
  是顺帝之非明宗子,当时已播人口。故文宗崩後,皇后布达实哩(旧史名卜荅失里)宁立明宗次子宁宗,而不立顺帝,迨宁宗夭而顺帝始立。则遗民录等书所载,未必无因也。
  
  案至元十三年,瀛国公降,年六岁。至元二十五年,瀛国学佛於土番,年十八岁。延佑七年,顺帝生之岁,瀛国公年五十,计其年岁,亦不悬殊。作史者纵不便确指其故,而於明宗后迈来的传何妨略见其由瀛国公归於明宗之源委,所谓疑以传疑也,乃并不书,岂以其不经耶?然南史梁武帝纳东昏妃,七月生豫章王综,亦未尝不书也。
  
  
  
  守节绝域
  
  元史伊勒默色(旧名月里麻思)使宋,被囚於长沙飞虎寨,三十六年而死。
  
  石天麟使於海都,亦被留二十八年乃归。
  
  俱见各本传。
  
  
  
  郝经昔班帖木儿
  
  奇闻骇见之事,流传已久,在古未必真,而後人仿之,竟有实有其事者。
  
  苏武雁书,事本乌有,特常惠教汉使者,谓「天子射上林,得武系帛书於雁足。」使匈奴不得匿武耳。而元时郝经使宋,被拘於真州,日久,买一雁,题帛书系其足,放去。汴中民射雁金明池,得之以进世祖,其诗云「霜落风高恣所如,归期回首是春初,上林天子援弓缴,穷海累臣有帛书。」後题「至元五年九月一日放,获者弗杀,国信大使郝经书於真州忠勇军营新馆。」後经竟得归国,卒於途。是苏武雁书之事虚,而郝经雁书之事实也。
  
  程婴、公孙杵臼存赵氏孤之事,本史记采无稽之谈,以新听闻,未必实有其事也。而元顺帝时,有昔班帖木儿者,在赵王位下,其妻尝保育赵王。後部落灭里灭叛,欲杀赵王,昔班帖木儿与妻谋,以己子观音奴服王服居宫内,夜半,夫妻二人卫赵王遁去,贼至,遂杀观音奴,而赵王得免。事闻,授昔班帖木儿同知河东宣慰司,其妻剌八哈敦云中郡夫人,观音奴亦赠同知大同路事,仍旌其门。是婴、杵臼存赵氏孤之事犹虚,而昔班帖木儿夫妻存赵王之事实也。
  
  元史各有传。
  
  郝经事人犹或知之,昔班帖木儿事则鲜知者,故摘书於此。
  
  案宋史侯延广在襁褓时,遭王景崇之难,乳母刘氏以己子代延广死,刘氏行丐,抱延广至京师,还其祖侯益。此又与婴、杵臼之事相类,而出於一妇人,尤为甚难。
  
  
  
  元初用两国状元
  
  王鴞本金正大元年第一甲第一名进士,仕至尚书左右司郎中。金亡将被杀,元将张柔闻其名,救之,馆於家。後荐於世祖,擢翰林学士承旨,制诰典章,皆所裁定。
  
  宋留梦炎本淳佑四年第一甲第一名进士,咸淳中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德佑元年,官右丞相兼枢密使,又为江东西湖南北宣抚大使。国亡遁去,入元亦为翰林学士承旨。
  
  是两国状元俱为元所用也。
  
  
  
  纵囚
  
  纵囚事已见陔余丛考,今又得数事。
  
  後汉书戴封传:封为西华令,有囚四百余人,当刑,封哀之,皆遣归家,与克期日,皆无违者。
  
  三国志贾逵传:曹操征蜀,先遣逵至斜谷观形势,道逢水衡载囚数十车,逵以军事急,辄究重者一人,余皆放之。此则竟行纵遣,不复治罪者。
  
  晋书范广传:广为堂邑令,刘荣坐劾当死,家有老母,广听归省,如期而返,县堂失火,荣脱械救火毕,还自着械。
  
  又乔智明传:智明为隆虑令,部人张兑为父报仇,母老而身无子,智明悯之,令其妻入狱,并阴纵之,或劝之逃,兑曰「有君如此,何忍累之?」
  
  宋史戚纶传:纶知太和县,每岁时必与狱因约,放归祀其先,皆如期返。
  
  元史本纪:世祖至元十年,诏天下狱囚,除杀人者待报,其余一切疏放,限八月内至大都者赦之,至期凡赦死罪二十二人。(亦见王盘传)
  
  陈天祥知寿昌府,冬至日放囚还家,约三日来归,狱囚如期至,乃白宣慰司尽纵之。(陈天祥传)
  
  
  
  元封乳母及其夫
  
  乳母之贵,无有过於元魏者,盖魏制子为皇太子,其母必先赐死,故登极後,反以乳母为保太后,其崇奉与皇太后无二也。
  
  唐哀帝封你婆杨氏,号昭仪王氏郡夫人,中书奏「乳母古无封夫人及内职之例,汉顺帝以乳母宋氏为山阳君,安帝以乳母王氏为野王君,当时朝议已非之,今宜赐杨氏号安圣君,王氏号福圣君,第二王氏号康圣君。」是唐制乳母之封,尚有限制。
  
  元代则不惟乳母封夫人,并其夫亦得封。
  
  世祖封皇子燕王乳母赵氏为豳国夫人,其夫巩德禄封德育公。
  
  成宗封乳母杨氏为赵国安翼夫人。
  
  武宗封乳母夫寿国公杨燕家奴开府仪同三司。
  
  仁宗封乳母夫杨德荣为云国公。
  
  英宗封乳母忽秃台定襄郡夫人,其夫阿来定襄郡王,諡忠愍。(以上皆见本纪)
  
  文宗封乳母夫为营郡王。(见虞集传)
  
  哈吗尔(旧名哈麻)母为宁宗乳母,故其父图噜(旧名秃鲁)封冀国公,加太尉。(见哈麻传)
  
  
  
  安南王居汉阳
  
  至元二十八年,征安南,其王陈日烜遁,日烜弟陈益稷率其本宗与妻子来降,诏封为安南国王,赐符印,居於汉阳。二十七年入觐,遂遥授湖广行省平章政事。仁宗初,益稷又入朝,谓「臣自世祖时来归,赐汉阳田五百顷,俾终余年,今臣年垂七十,而有司拘臣田,就食无所。」帝亟命还其田。天历二年卒,文宗赐諡忠懿。
  
  
  
  老爷同寅臬司
  
  世呼官长曰老爷,称同僚曰同寅,按察使曰臬司,其来已久,然不见於记载。
  
  惟元史董搏霄传:搏霄营於南皮,毛贵兵猝至,问搏霄曰「汝为谁?」答曰「我董老爷也!」遂被杀。
  
  此老爷之见於正史者也。
  
  宋元佑中,除吕公着右仆射,制词云「被遇先帝,尝入赞於枢庭,暨予冲人,遂同寅於政路。」
  
  南宋庆元中,余端礼除右丞相,制词云「迄予嗣历之初,尤藉同寅之功。」
  
  是同寅者,乃君臣同敬云尔,非以称同官也。
  
  及黄震谢黄提举启有云「托故老以旁询,赖同寅而再葺。」
  
  又宋史赵希怿传:韩侂胄败後,同寅有坐侂胄党者,诸司莫敢举,希怿独举之。
  
  此则以同寅属同官,南宋时已有此称。
  
  元史商挺传,帝谓挺曰「卿在关中有治效,而毁言日至,岂同寅中有阻卿者耶?」
  
  又拜降传:同寅有贪秽者,拜降抗章劾之。
  
  此同寅之见於正史者也。
  
  宋史李韶传:韶父文饶为司理参军,尝曰「吾司臬多阴德,後当有兴者。」
  
  孙子秀传:提点浙西刑狱,兼知常州,子秀以兼郡则行部非便,得请专司臬事。
  
  是刑官称司臬,亦起於南宋。
  
  又元史伊克台伊尔丹传(旧名奕赫抵雅尔丁),为建康道廉访使,始视事,有狱具陈庭下,皆前官创制者,蹙然曰「凡逮至臬司,皆命官及有出身之吏,合用此也?」
  
  此臬司之见於正史者也。(元史朵儿只传:朵儿只年少为学士,同寅如郭贯等诸老皆器重之。)
  
  
  
  牛腹疗重伤
  
  布扎尔(旧名布智儿)从征回回,身中数矢,闷绝,太祖命剖一牛,纳布扎尔於腹,浸热血中,移时遂苏。
  
  郭宝玉从讨契丹遗族,胸中流矢,太祖命剖牛腹,纳其中,少顷乃苏。
  
  李庭攻沙洋新城,中炮坠城下,矢又贯胸,气垂绝,巴延命剖水牛腹,纳其中,乃活。
  
  俱见各本传。
  
  谢睦欢从攻西京,被三矢,仆城下,太宗命人拔其矢,刳牛肠,裸而纳诸牛腹中,良久乃苏。见谢仲温传。
  
  此蒙古治重伤法,盖借生气以续命也。
  
  
  
  忍痛
  
  北史:魏长生子彦坠马折臂,肘上骨起寸余,乃开肉锯骨,流血数升,言笑自若。
  
  欧五代史:苌从简中流矢,镞入骨,工无良药,欲凿其骨出之,从简便令凿之,工迟疑不忍下,从简趣之,左右皆若不胜其苦,而从简自若。
  
  元史:张荣为流矢贯眦,拔之不出,令人以足抵额而拔出之,神色自若。
  
  赵实喇(旧名赵匣剌)与宋兵战,镞入右肩不出,主将取死囚刲其肩,视骨节,知浅深可出,即为凿其创,拔镞出之,实喇神色不动。
  
  俱见各本传。
  
  
  
  牛皮船
  
  元史:石抹案只攻宋叙州,江不得渡,乃聚军中牛皮,作浑脱及皮船乘之,夺其渡口。
  
  又宋兵屯万州,汪世显从上流鼓革舟袭破之。
  
  俱见各本传。
  
  
  
  弥勒佛谣言
  
  顺帝至正十一年,韩山童倡言天下大乱,弥勒佛下生。江淮愚民多信之,果寇贼蜂起,遂至国亡。然此谣不自至正中起也。
  
  顺帝至元三年,汝宁献所获棒胡,有弥勒佛小旗、紫金印、量天尺。
  
  而泰定帝时,又先有息州民赵丑斯、郭菩萨等倡妖言,谓弥勒佛当有天下。有司以闻,命河南行省鞫治之。
  
  是弥勒佛之谣已久播民间矣!
  
  盖乱之初起,不拔其根株,遂至蔓延而不可救,皆法令玩弛之所致也。
  
  
  
  贾鲁治河
  
  至正四年,河决白茅堤及金堤,被淹者几遍山东全省,浸淫及於河间,为患者凡七、八年。会脱脱为相,专任贾鲁治之。十一年四月,诏发民夫十五万、军二万,以是月起工,十一月告成,河复故道。其劳绩具见欧阳元所着河平碑。凡疏、濬、塞之方,及用土、用石、用铁、用草、用木、用杙、用之法,至今治河者,犹莫不遵用。其心力之专精,可谓至矣!
  
  然贾鲁後四百余年以来,河之为患又百出而不穷,则以鲁但救之於既溃决之後,而未溃决之前,如何使之常由地中行,不至溃决,则未计及也。
  
  河之所以溃决者,以其挟沙而行,易於停积,以致河身日高,海口日塞。惟恃两边堤岸为之障束,一遇盛涨,两堤之间不能容受,则必冲破而泛滥不可制。
  
  今欲使河身不高,海口不塞,则莫如开南北两河,互相更换。一则寻古来曹、濮、开、滑、大名、东平北流故道,合漳、沁之水,入会通河,由清、沧出海;一则就现在南河大加疏濬,别开新路出海。是谓南北两河。
  
  然非两河并用,亦非两役并兴也。两河并用,则河流弱而沙益易停,欲河之通,转速河之塞;两役并兴,则骚及数省,延及数年,欲河之治,而转或启民之乱。
  
  所谓开两河者,虽有两河,而行走仍只用一河,每五十年一换。如行北河将五十年,则预濬南河,届期驱黄水而南之,其北河入口之处亟为堵闭,不使一滴入北;及行南河将五十年,亦预濬北河,届期驱黄水而北之,其南河入口之处亦亟堵闭,不使一滴入南。如此更番替代,使汹涌之水常有深通之河便其行走,则自无溃决之患。即河工官员兵役,亦可不设;芦土方埽木之费,亦可不用。但令督抚就近照管,自保无虞。此虽千古未有之创论,实万世无患之长策也。
  
  舍此不图,而徒岁岁修防,年年堵筑,正如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病终不去。无论遇有溃决,所费不赀,即一、二年偶获安流,而岁修仍不下数十万,以五十年计算,正不知几千百万?与其以如许金钱空掷於横流,何如为此经久无患之计乎?
  
  或谓地势北高南下,既已南徙,必难挽使北流。此不然也!中国地之高下在东西,不在南北,如果北高南下,则自神禹导河以来,何以数千年不南徙,直至宋始徙乎?岂南方之地从前本高,至宋而忽下乎?迩年河决,受害之地多在北而不在南,则非北高南下可知也。宋之南徙,盖亦因北河淤高,不得不别寻出路耳。今南河亦淤高矣!高则仍使北流,是穷变通久之会也。
  
  又或谓挽使北流,将不利於漕运。此亦非也!漕运所资黄水者,只洪泽下流,由杨家庄上至宿迁草坝数十里耳。现在黄河以北之运河,本有南旺分注七分之水,以资浮送,不藉黄水倒灌也,而洪泽之水,至杨家庄则仍如故。果移黄水北去,南旺之水自可直下杨家庄,与洪泽之水相接,粮艘仍可通行,此南路之无碍於漕运也。临清以北之会通河,本属运道,增入黄水,或虑其不能容,则於滨棣清沧一带,寻九河故道,多分支流,使易於出海,则河流迅驶,粮艘益得遄行,此北路之无碍漕运也。
  
  区区之见,颇自谓有一得之愚,或取其言而行之,当有一劳永逸之利耳。
  
  
  卷三十一 明史
  
  明史
  
  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日久功深
  
  盖自康熙十七年,用博学宏词诸臣分纂明史,叶方蔼、张玉书总裁其事,继又以汤斌、徐乾学、王鸿绪、陈廷敬、张英先後为总裁官,而诸纂修皆博学能文,论古有识。後玉书任志书,廷敬任本纪,鸿绪任列传,至五十三年,鸿绪传稿成,表上之,而本纪、志、表尚未就,鸿绪又加纂辑,雍正元年再表上,世宗宪皇帝命张廷玉等为总裁,即鸿绪本,选词臣再加订正,乾隆初始进呈,盖阅六十年而後讫事。古来修史,未有如此之日久而功深者也。
  
  惟其修於康熙时,去前朝未远,见闻尚接,故事迹原委,多得其真,非同後汉书之修於宋,晋书之修於唐,徒据旧人记载而整齐其文也。
  
  又经数十年参考订正,或增或删,或离或合,故事益详而文益简。且是非久而後定,执笔者无所徇隐於其间,益可徵信,非如元末之修宋辽金三史、明初之修元史,时日迫促,不暇致详而潦草完事也。
  
  列传体例
  
  他不具论,自魏收、李延寿以子孙附其祖父,遂代人作家谱,一传中有数十百年事,阅一传即须检数朝之史,宋子京以为简要,其实转滋瞀惑。明史立传,则各随时代之先後,
  
  除徐达、常遇春等子孙即附本传,此仿史记、汉书之例,以叙功臣世次。
  
  杨洪、李成梁等子孙亦附本传,则以其家世为将,此又是一例。
  
  至祖父子孙各有大事可记者,如张玉、张辅父子也,而一着功於靖难,一着功於征交,则各自为传。以及周瑄、周经;耿裕、耿九畴;杨廷和、杨慎;瞿景淳、瞿式耜;刘显、刘綎等莫不皆然。
  
  其无大事可记者,始以父附子、以子附父。(如何文渊先叙於其子何乔新传首,刘仁宅先叙於其子刘大夏传首,此以父附子也。林瀚传後附其子廷机及孙子濂,许进传後附其子诰、赞、诗、词、论等,此以子附父也。)
  
  否则,如杨肇基及子御蕃,各有战功,则御蕃可附肇基传矣,而以其功在登莱,则宁附於同事之徐从治传,而不附肇基传。
  
  其他又有稍变通者,
  
  徐寿辉僭号称帝,应列群雄传,而以其不久为陈友谅所杀,则并入友谅传,而寿辉不另传。
  
  姚广孝非武臣,而以其为永乐功臣之首,则与张玉、朱能等同卷。
  
  黄福、陈洽等皆文臣,柳升、王通等皆武臣,而以其同事安南,则文武同卷。
  
  秦良玉本女土司,而以其曾官总兵,有战功,则与诸将同卷。
  
  李孜省、陶仲文各擅技术,应入方技传,而以其藉此邀宠,则另入佞幸传。
  
  此皆排次之得当者也。
  
  自宋史数人共事者,必各立一传,而传中又不彼此互见,一若各为一事者,非惟卷帙益繁,亦且翻阅易眩。明史则数十人共一事者,举一人立传,而同事者即各附一小传於此人传後,即同事者另有专传,而此一事不复详叙,但云语在某人传中。
  
  如孙承宗有传,而柳河之役,则云语在马世龙传中。
  
  祖宽有传,而平登州之事,则云语在朱大典传是也。
  
  否则传一人而兼叙同事者,
  
  如陈奇瑜传云:与卢象昇同破贼乌林关等处。象昇传亦云:与奇瑜同破贼乌林关等处是也。
  
  甚至熊廷弼、王化贞,一主战,一主守,意见不同也,而事相涉,则化贞不另传,而并入廷弼传内。
  
  袁崇焕、毛文龙,一经略,一岛帅,官职不同也,而事相涉,则文龙不另传,而并入崇焕传内。
  
  此又编纂之得当也。
  
  而其尤简而括者,莫如附传之例。
  
  如扩廓传附蔡子英等,陈友定传附靳义等,方孝孺传附卢原质等,以其皆抗节也。
  
  柳升传附崔聚等,以其皆征安南同事也。
  
  李孜省传附邓常恩等,以其皆以技术宠幸也。
  
  至末造殉难者,附传尤多,如朱大典传,附王道焜等数十人。张肯堂传,附吴锺峦等数十人。而史可法传,既附文臣同死扬州之难者数十人,若再附武臣,则篇幅太冗,乃以诸武臣尽附於刘肇基传。以及忠义、文苑等,莫不皆然。
  
  又孝义传,既按其尤异者,各为立传,而其他曾经旌表者数十百人,则一一见其氏名於传序内。
  
  又如正德中谏南巡罚跪午门杖谪者一百四十余人,嘉靖中伏阙争大礼者亦一百四、五十人,皆一一载其姓名。
  
  盖人各一传,则不胜传,而概删之,则尽归泯灭,惟此法不至卷帙浩繁,而诸人名姓仍得见於正史。此正修史者之苦心也。
  
  又高倬後附书南都殉难者:张捷、杨维垣、黄端伯、刘成治、吴嘉允、龚廷祥六人,而所附小传,但有端伯以下四人,捷、维垣独缺,则以此二人本阉党,其事已见各列传中,不屑为之附传。
  
  此则附传中又自有区别。益以见修史之斟酌不苟也。
  
  至诸臣有关於国之兴替、事之功罪,则轻重务得其平。
  
  如李东阳、徐阶、高拱、张居正、沈一贯、方从哲、熊廷弼、袁崇焕、陈奇瑜、熊文灿、杨嗣昌等,功罪互见,枉幸并呈,几於无一字虚设。虽篇幅稍多,而非此不足以尽其曲折,执笔者不知几经审订而後成篇。
  
  此明史一书,实为近代诸史所不及,非细心默观,不知其精审也。
  
  
  
  明史立传多存大体
  
  明史立传多存大体,不参校他书,不知修史者斟酌之苦心也。
  
  如龙兴慈记徐达病疽,帝赐以蒸鹅,疽最忌鹅,达流涕食之,遂卒。是达几不得其死。此固传闻无稽之谈。然解缙疏有刘基、徐达见忌之语。(缙传)李仕鲁疏亦谓徐达、刘基之见猜,几等於萧何、韩信。(仕鲁传)此二疏系奏帝御览,必系当日实情。则帝於达、基二人疑忌可知也。今明史达、基二传,则帝始终恩礼,毫无纤芥。盖就大段言之,而平时偶有嫌猜之处,固可略而不论。且其时功臣多不保全,如达、基之令终,已属仅事,故不稍着微词也。
  
  又如草木子载宋讷以元臣降为国子祭酒,极意严刻以称上意,监生自缢者,月不乏人,死必验视乃敛,其酷甚於周兴、来俊臣云。而明史讷传绝不及之,但谓其次子复祖为司业,诫诸生守讷规,违者罪至死而已。
  
  又如张辅之死,据庚已编,谓辅从英宗北征土木之难,逃归,与家人诀而缢死於先墓。今辅本传则但谓从英宗北征,死土木之难。绝不及逃归自缢之事。盖讷以严重立教,最有师法;辅四朝勳德,白首无间言。故各着其所优,而小疵在所略也。
  
  又如杨廷和之入阁,双岐杂记谓由刘瑾之力。而本传绝不及,并言廷和忤瑾,瑾摘会典小误,夺其俸二级。是廷和不惟不附瑾,且与瑾忤矣。
  
  于谦之死,以石亨、曹吉祥诬以谋立襄王世子,故被杀。谦传但谓曹、石之诬,而事之真伪,传中不暇缕析,则於襄王瞻墡传见之,谓英宗复辟後,於皇太后阁内见襄国金符,乃土木陷後,欲召襄王而不果,其符遂留阁中。然後知非谦等当景帝不豫时取符也。则谦之冤,自不辨而白矣。
  
  熹宗懿安张后,国变时生死传闻未确,故本朝定鼎,但为崇祯帝及周后发丧成礼,而张后独缺。盖其时有传张后未死者,故恤典不及。(时南昌推官史夏隆云「国变时,后出宫,为李贼麾下刘旗鼓所得。刘本旧弁,事后无失礼。及我朝兵至,谓后不可失了朱家体面,后遂缢死。」本朝实录:顺治五年间,有天津女子自称张后,聚众扰畿辅。又陈玉璂作宦者高永寿传:张后与周后同日缢死,後有熹宗妃任氏出宫为少年所得,年余,费其赀且尽,任氏怒,自称「我张后也,胡为至此!」闻者不敢隐,遂送官。永寿独识之,然亦不敢明正其伪。)至修史时,则本纪据陈玉 所传,大书国变时张后缢死宫中,而流贼传亦称李严保护懿安皇后令自尽。使贤后不遭传闻之诬蔑,尤见书法之不苟矣。
  
  又胡世宁从剿江西贼王浩八等,招降东乡贼为新兵,已而复叛,事见陈金传。而世宁传不载。
  
  徐阶当国,为讲学会,张岳疏诋之,谓「讲学以富贵功名,鼓动士大夫谈虚论寂。」事见岳传而阶传不载。
  
  陇川用兵,邓子龙不能驭军,因饷稍缓,大噪作乱,鼓行至永昌、大理,过会城,巡抚萧彦调土汉兵夹击之,乱始定。事见彦传,而子龙传不载。
  
  盖为名臣立传,其人偶有失误,不妨散见於他人传中,而本传不复琐屑叙入,此又善善欲长之微意,不欲以小疵累全体也。
  
  
  
  大礼之议
  
  孝宗崩,子武宗立,武宗崩,无子,而孝宗弟兴献王有子,伦序当立,大学士杨廷和以遗诏迎立之,是为世宗。
  
  世宗即位,诏议追崇所生,
  
  廷和检汉定陶王、宋濮王故事,授尚书毛澄曰「是可为据。」澄大会文武百官,议请帝称孝宗曰皇考,改称兴献王为皇叔父,兴献大王妃为皇叔母兴献王妃,自称侄皇帝。议三上三却。
  
  进士张璁独疏谓「宜别立圣考庙於京师,圣母则母以子贵,尊与父同。」帝大喜,於是连駮礼官议,廷臣不得已,请尊孝宗为皇考,兴献王为本生皇考兴献帝,兴国太妃为本生皇太后。
  
  已而桂萼疏上谓「宜称孝宗曰皇伯考,兴献帝为皇考,别立庙大内,正兴国太后之礼,定称圣母。」
  
  张璁又疏继之,并谓「宜去本生之称。」帝是之,而廷臣伏阙哭争,帝大怒,杖谪者数十人。
  
  於是席书等议「孝宗皇伯也,宜称皇伯考;昭圣皇太后伯母也,宜称皇伯母;兴献帝父也,宜称皇考;章圣皇太后母也,宜称圣母;武宗仍称皇兄;庄肃皇后宜称皇嫂。」乃诏告天下,尊称遂定。
  
  今案诸臣之疏,固各有说,
  
  甲说(多数说):谓宜考孝宗者,杨廷和、毛澄、汪俊及满朝诸臣也。
  
  廷和疏曰「礼谓所後者为父,而以所生者为伯叔父母。此古今不易之典也。」
  
  毛澄疏曰『汉成帝立定陶王为皇太子,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奉共王後,共王者,皇太子本生父也,师丹以为恩义备至。宋濮安懿王之子,入继仁宗,是为英宗。司马光谓「濮王宜尊以高官大爵,称皇伯而不名。」乃立濮王园庙,以宗朴为濮国公,奉濮王祀。程颐之言曰「为人後者,谓所後为父母,而谓所生为伯叔父母。此人之大伦也。然所生之义至尊,宜别立殊称曰皇伯叔父某国大王,则正统明而所生亦尊矣。」』
  
  此考孝宗之说,援引汉哀帝、宋英宗二案为据,举朝宗之者也。
  
  乙说(少数说):谓宜考兴献帝者,张璁、桂萼、方献夫、席书等之所执也。
  
  张璁、桂萼等则谓「哀帝、英宗由成帝、仁宗预立为嗣,养之宫中,其为人後之义甚明。今武宗无嗣,大臣以陛下伦序当立而迎立之,与预养在宫中者不同。是陛下乃继统,非继嗣也。统与嗣,非必父死子继也。汉文帝则以弟继,宣帝则以兄孙继,何必夺此父子之情,建彼父子之号也?」
  
  已而璁、萼又疏言「今日之礼,不在皇与不皇,惟在考与不考。」
  
  而方献夫、席书等亦宗其说,疏言「为人後者,父尝立之为子,子尝事之为父也。今孝宗本有武宗矣,未尝以陛下为子也,陛下於孝宗,未尝为子也。且武宗君天下十六年,今不忍孝宗之无後,独忍武宗之无後,陛下生於孝宗崩後二年,乃不继武宗之大统,超越十有六年,上考孝宗,天伦大义固已乖舛矣!」
  
  此考兴献帝之说,璁、萼、献夫、书等之所执也。
  
  究而论之,廷和等援引汉哀、宋英二案,固本先儒成说。然世宗之立,与汉哀、宋英二君预立为储君者不同,第以伦序当立,奉祖训兄终弟及之文,入继大统。若谓继统必继嗣,则宜称武宗为父矣!以武宗从兄不可称父,遂欲抹煞武宗一代,而使之考未尝为父之孝宗,其理本窒碍而不通。故璁论一出,杨一清即谓此论不可易也。
  
  明史於毛澄等列传既详其援引古义之疏,张璁等传又详载其继统非继嗣之疏,使阅者各见其是,自有折衷。而於澄等传赞,谓「诸臣徒见先儒成说可据,而忘乎世宗之与汉哀、宋英不同,争之愈力,失之愈深。」真属平允至当之论,可为万世法矣。
  
  参见东汉四亲庙别祭、外藩入继追尊本生。
  
  
  
  李福达之狱
  
  李福达之狱翻案,改坐大小官黜革问罪者至四十余人,为嘉靖年间一大事。
  
  御史马录巡按山西,以白莲教妖人张寅为弘治间谋反之李福达,坐以大辟。武定侯郭勋以书来为寅嘱免,录遂并以劾勋,已奉旨福达父子处死,又诘责勋,勋已伏罪矣。而言者以勋由议大礼得幸,共恶之,遂群起攻勋,欲正其党逆之罪。
  
  勋乃力图反噬,以议礼犯众怒为言,帝心动,特命张璁、桂萼、方献夫署三法司覆讯。三人故与勋同以大礼得幸,为朝臣所嫉者,遂尽反其狱,谓「寅非福达,特诸臣欲借此以陷勋重罪。」於是触帝怒,而尽逐诸臣。此张、桂等之恃宠窃权,庇奸报怨,罪不容诛者也。
  
  然是时寅、福达名姓不同,亦有致疑於马录之有意文致者。
  
  李翊戒庵漫笔载项乔之论曰「寅以白莲教惑人,自有本罪,而录指为李福达云云。」是固谓寅非福达矣。
  
  法传录亦云福达五台人,寅徐沟人,张为县中着姓,谱牒甚明,马录悉诋为伪,一笔抹去。是亦谓寅非福达矣。
  
  惟从信录及林居漫录则实指为寅即福达,
  
  王登竹墅席上谈亦记福达脱罪後,游於江南,苏州寓元妙观,常州寓杨七郎家,松江寓朱恩尚书家,所试奇术甚众,而惜其自投法网,改名张寅,几得重祸。则以为寅即福达。
  
  诸说纷纷如此,作史者宜何从?
  
  今试平心论之,
  
  张寅被薛良首告,指为李福达,此事在郭勋未嘱之先,马录即据以定谳,非逆知有勋之来嘱,而预坐福达以谋反重罪也,则寅之为福达,不待辩也。
  
  及勋嘱书至,录据以劾勋,公侯大臣为妖人游说,其挟权挠政,固已罪无可逭,原不必论福达之真伪也。
  
  迨张、桂欲藉此为勋报复,则不得不反此狱,而以寅非福达为词,谓「朝臣欲陷勋而故坐寅以谋反重罪,然後勋之罪益重。」以此激帝怒,於是公案尽翻,至颁刻钦明大狱录以示天下,而寅非福达,遂成铁案矣。
  
  修史者於此中推透当日情事,故於马录传既叙明福达之改名张寅,而於传末又言寅、福达姓名错误,人亦疑之,迨其孙李同复以妖术事发,跟究由来,而福达之狱益信。又於唐枢传载其全疏,确指寅即福达之处,历历有据,而此狱更无疑义。於是马录诸臣之枉,张、桂等之诬,皆了然共见,可见修史时之斟酌苦心也。
  
  
  
  袁崇焕之死
  
  袁崇焕之死,今日固共知其冤,而在当时,不惟崇祯帝恨其引我朝兵胁和,(时帝怒甚,欲族诛崇焕,以何如宠申救,免死者三百余口。见如宠传)即举朝之臣及京城内外,无不訾其卖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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