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王与芮随宋主来归,授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大司徒、平原郡公,仍诏与芮家赀之在江南者,辇至京给之。旋以与芮子孟桂袭封平原郡公。
赵与 在鄂州降,伯颜荐於世祖,以幅巾深衣入见帝,即赐翰林待制,赐钞万贯,岁给其妻子衣粮。与既老,成宗犹官其子孟实以终养。是不惟待瀛国公有终始,即待宋之宗室亦多存恤也。
报应之说,固属渺茫。
然宋太祖削平诸国,未尝杀一降王,其後以天下授太宗,约兄弟相传,仍及於其子。太宗乃背之而自传其子孙。厥後汴京之亡,遭金人之虐者,多太宗子孙也。
高宗南渡,以太祖之後为嗣,及临安之亡,则独免屠戮之惨。
冥冥中似有司其契者。
金之待宋既酷,其後蒙古兴,而金亦迁汴,崔立之变,劫后妃宗族降元,宫车三十七两,促赴青城,宗族男女又五百余口,在道艰苦,更甚於徽、钦之时。(崔立传)
金自海陵篡後,杀太宗及宗翰、宗弼等子孙,已无噍类,其随宣宗入汴者,惟太祖、世宗子孙,又遭此播迁。
元太宗诏除完颜一族外,余皆赦免。则不赦者,完颜氏也。然则金源後裔,存者有几?
而元顺帝遯归沙漠後,子孙犹雄长於边外数百年。
君子观於此,不能不信天道之有徵也。
元时选秀女之制
後汉书皇后纪序云「汉法,常因八月算人,遣中大夫与掖廷丞及相工,於洛阳乡中阅视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丽合相法者,载入後宫,择视可否,乃用登御。」
晋武帝博选良家女充後宫,使杨后拣选。名家盛族之女多败衣瘁貌以避此选。胡贵嫔名芳,初入选,号泣,左右止之曰「陛下闻声!」芳曰「死且不畏,何畏陛下?」
是选女之制,汉、晋常有之。
辍耕录载:後至元丁丑,民间讹言采秀女,一时童男女婚嫁殆尽。此虽是讹言,然必非无因。盖元初本有此制。
耶律楚材传:太宗时,托欢(旧名脱欢)请选天下室女,楚材止之,帝怒,楚材曰「向择美女二十八人,足备使令,今复选,恐扰民。」乃止。(耶律楚材传)
世祖时,耶律铸言「有司以采室女,乘时害民,请令大郡岁取三人,小郡二人,择其可者,厚赐其父母,否则遣还。」从之。(耶律铸传)
後又以御史中丞崔彧言,并罢各路选室女。
辍耕录所记後至元,则顺帝时事也。或世祖虽罢,而累朝尚间行之耳。
元时并有选高丽女之例。
文宗以宫中高丽女不颜帖你赐丞相雅克特穆尔(旧名燕铁木儿),高丽王请割国中田以为资奁。
顺帝次皇后奇氏完者忽都,本高丽女,选入宫有宠,遂进为后。而其时选择未已,台臣言「国初,高丽首先效顺,而近年屡遣使往选媵妾,使生女不举,女长不嫁,乞禁止。」从之。
明永乐中,高丽犹有贡女之例,成祖有妃权氏,即高丽人也,後封贤妃。
元代以江南田赐臣下
江苏田粮之重。
明史周忱传谓:明祖平张士诚,尽籍其功臣子弟庄田入官,又恶富民豪并,亦没入其田,皆谓之官田,案其租簿征之,故苏赋比他处独重,官田粮至二百六十万石,民田粮仅十五万石。
今检宋、元二史,究其由来。大概明祖所籍伪吴勳戚之田,即元代所赐臣下之田。而元代之赐田,即南宋之入官田、内府庄田及贾似道创议所买之公田也。
宋史:朱勔败,籍其家田至三十万亩。
建炎元年,籍蔡京、王黼等庄以为官田。
开禧三年,诛韩侂胄,置安边所,黄畴若奏以其万亩庄等田并及其他权幸没入之田皆隶焉,共收米七十二万一千七百斛,钱一百三十一万五千缗。
後理宗又诏华亭奉宸庄亦助边费。
景定四年,陈尧道、曹孝庆等倡议买公田,贾似道主之。平江、江阴、安吉、常州、镇江六郡,共买田三百五十余万亩。
德佑元年,又以阎贵妃集庆寺田、贾贵妃演福寺田皆入安边所。
元之有天下也,此等田皆别领於官。其赏赐臣下,则有如世祖赐郑温常州田三十顷,叶李平江田四顷,又以王积翁使日本被害於途,赐其子都中平江田八千亩。武宗赐琱阿不剌平江田一千五百顷。仁宗赐丑驴荅剌罕平江田百顷。英宗赐拜珠平江田万亩。文宗赐雅克特穆尔平江官地五百顷,又以故平章黑驴平江田三百顷,赐西安王阿剌忒纳失里,又赐大龙翔集庆寺平江田五百顷,又赐鲁国大长公主平江等处官田三百顷,雅克特穆尔又奏「松江淀山湖田五百顷,当入官粮七千七百石,臣愿增为万石,入官令人佃种,以所得余米,赡臣弟萨敦(旧名撒敦)。」顺帝以完者铁木儿苏州田二百顷赐郯王彻彻秃,又赐公主不荅昔你平江田五十顷。
此皆见於元史本纪及各本传者。
使本非官田,而欲夺民产以赐,元政虽不纲,亦未必至此。可见皆宋末官田,平宋後仍入於官,故得任意赏赐。观文宗所赐雅克特穆尔者曰平江官地,赐鲁国大长公主者曰平江官田,益知田已在官也。
元时又籍宋后妃田以供太后,曰江淮财赋都总管府,又籍朱清、张瑄等田以供中宫,曰江浙财赋府,又籍朱国珍、管明等田以赐丞相托克托,曰稻田提领所,又有拨赐庄领宋亲王及新籍明庆、妙行二寺田,并白云宗僧田,皆不隶州县,此又元时所增官田也。
及张士诚据吴,其平章太尉等皆负贩小人,以殖产为务,凡元朝官田自必尽取而占为庄田,明祖破平江後,遂尽籍之。又以姑苏民为士诚守,凡诸豪族之田亦籍之,并及富民沈万三等,皆以其租簿为粮额,其後又有拨赐公侯、驸马庄田,因事故还官者,又案其租簿征之,是以官田益多而粮亦益重也。
然则江南之田,自宋末至元、明以来出重赋,非一朝一夕矣!
明祖时已知粮额太重,洪武七年,诏减苏、松、嘉、湖极重田租之半,十三年又特诏减十之二。
建文二年,诏「苏、松官田悉准私税,用惩一时,岂可为定则?今悉与减免,亩毋过一斗。」然虽有此诏,永乐登极,仍革除之,又遵太祖遗法也。
宣德五年,又诏每亩纳粮斗至四斗者,减十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者,减十之三。
正统元年,又诏四斗一升以上者,减作二斗七升;二斗一升以上者,减作二斗;一斗一升至二升者,减作一斗。
本朝又屡有恩减,每亩自七、八升至一、二斗而止。
案元史雅克特穆尔所奏,五百顷田应入官粮七千七百石,则当时官粮正额,每亩亦只一斗五升,其以所得余米赡萨敦,则官赋外之私租也。以今粮额较之,与元时一斗五升之正额,约略相同,而此外无横征之赋,民之生於今者,何其幸也。
案元史张珪疏,言「累朝以官田手赐诸王、公主、驸马及百官、宦者、寺观之属,其受田之家各任土着、奸吏为庄官,巧名多取,又且驱迫邮传,征求供应,折辱州县,闭偿逋负,至仓之日,变卖以归,官司交愤,农民远窜。今请田租令民输之有司,有司输之省部,省部输之大都,以分给诸受田者。」帝不从。可见元时赐田之害民,民不堪命矣!
色目人随便居住
塔喇齐(旧名塔里赤)本康里人,其父从太祖南征至洛阳,得白乐天故址,遂家焉。
沙全世居沙漠,其父从太祖平金,戍河南,遂家於柳泉。
彻尔(旧名彻里)本燕只吉台氏,曾祖太赤从太祖定中原,封徐、邳二州,因家於徐。
察罕西域人,其父官河东副总管,因居河中猗氏县,後徙解州。
脱里海牙世居别失八里,其祖八剌赤始徙真定。
抄思奈曼(旧名乃蛮)部人,後家於大名。
虎都铁木禄本合鲁氏,後家於南阳。
囊加歹乃蛮人,仁宗以其家河南,授河南行省平章事。
察罕特穆尔(旧名察罕帖木儿)系出北庭,其先随元军收河南,遂家颍州之沈邱,其父阿鲁温,其甥库库特穆尔(即明史扩廓铁木儿)犹仍其本俗。
台布哈(旧名泰不华)本伯牙吾台氏,父仕台州录事,遂家台州。
余阙本唐兀氏,父官庐州,遂家於庐。
皆见各本传。
又有与汉人为姻者。
成宗时,御史台言行省官久任与所隶编氓联姻害政,诏互迁之。(本纪)
南昌富民伍真父娶诸王女为妻,充本位下郡总管。见虞集传。
巴延布哈德济(旧名伯颜不花的斤)之母鲜于氏,乃太常典簿鲜于侁之女也。见忠义传。
又蒙古、色目人居外省者,即可在外省乡试,如台哈布哈中江浙乡试第一,伊噜布哈(旧名月鲁不花)试江浙乡闱右榜第一是也。
元汉人多作蒙古名
元时汉人多有作蒙古名者。
如贾塔尔珲(旧名贾塔剌浑)本冀州人。张巴图(旧名张拔都)本平昌人。刘哈喇布哈(旧名刘哈喇不花)本江西人。杨朵尔济(旧名杨朵儿只)及迈里古思,皆宁夏人。崔彧弘州人,而小字拜帖木儿。贾塔尔珲之孙又名六十一。高寅子名塔失不花。皆习蒙古俗也。
盖元初本有赐名之例。
张荣以造舟济师,太祖赐名兀速赤。刘敏,太祖赐名玉出干,其子世亨,宪宗赐名塔塔儿,次子世济,又赐名散祝台。石天麟,太宗赐名蒙古台。邸顺,太宗赐名察纳合儿,其弟常,亦赐名金那合儿。睿宗时,亦以大兴人贾实喇(旧名贾昔剌)多须而黄,遂赐今名。其後实喇孙亦名虎林赤,盖以蒙古名世其家矣。世祖赐名尤多。刘思敬赐名哈八儿都。播州土官杨汉英赐名杨赛音布哈(旧名杨赛因不花)。王实喇(旧名王昔剌)保定人,赐名实喇巴图(旧作昔剌拔都)。张惠新繁人,赐名兀鲁忽讷特。许扆曲沃人,赐名忽鲁火孙。燕公楠赐名囊家特(旧作囊加带)。
并有一赐再赐者。
刘哈喇巴图尔(旧名刘哈剌八都鲁)本河东人,初赐名哈剌斡脱赤,後以功又赐名察罕斡脱赤,最後又赐今名。
自有赐名之例,汉人皆以蒙古名为荣,故虽非赐者,亦多仿之,且元制本听汉人学蒙古语。
本纪:至元九年,和礼霍孙奏「蒙古字设国子学,而汉官子弟未有学者,及官府文移犹用畏吾字。」诏「自今凡诏令皆用蒙古字,仍遣百官子弟入学。」
又赵璧传:帝命蒙古生十人从璧受儒书,又敕璧习国语,译大学衍义,时从马上奏之。(本传)
至元二十七年,河南、福建省臣奏请诏书用汉字,帝命以蒙古语诏河南,汉语诏福建。(本纪)
又程钜夫传:时诏令皆用蒙古字,帝遣钜夫求贤於江、浙,独用汉字书诏。
可见是时诏令多用蒙古语,若非民间多通习,岂可以此诏之也?
至元六年,以帝师帕克斯巴(旧名八思巴)所创蒙古新字,凡降诏皆用之,而各以其国字副之。(纪事本末)
秦起宗传:会立蒙古学,起宗学之辄成。
顺帝至元中,禁汉人、南人勿学蒙古、畏吾字书。(本纪)许有壬力争止之。(有壬传)此尤是汉人通习国语之明证。
惟其通习,故汉人多有以蒙古语为名者,亦一时风会使然也。
金则国族人多有汉名,元则汉人多有蒙古名,两代习尚各不同。
盖金自太祖开国,其与辽往复书词,即募有才学者为之,已重汉文。至熙宗以後,无有不通汉文者。熙宗尝读尚书,及夜观辽史,自悔少时失学。海陵才思雄横。章宗词藻绵丽,至今犹传播人口。
有元一代诸君,惟知以蒙古文字为重,直欲令天下臣民皆习蒙古语,通蒙古文,然後便於奏对,故人多学之,既学之,则即以为名耳。
元初诸将多掠人为私户
元初起兵朔漠,端以畜牧为业,故诸将多掠人户为奴,课以游牧之事,其本俗然也。
及取中原,亦以掠人为事,并有欲空中原之地以为牧场者。耶律楚材当国时,将相大臣有所驱获,往往寄留诸郡,楚材因括户口,并令为民匿占者死,立法未尝不严。然诸将恃功牟利,迄不衰止。而尤莫甚於阿尔哈雅(旧名阿里海涯)豪占之多。
张雄飞传:阿尔哈雅行省荆湖,以降民三千八百户没入为家奴,自置吏治之,岁收其租赋,有司莫敢问。雄飞为宣抚司,奏之,乃诏还籍为民。
世祖本纪:至元十七年,诏核阿尔哈雅等所俘三万二千余人,并赦为民。十九年,御史台又言「阿尔哈雅占降民为奴,而以为征讨所得。」有旨「降民还之有司,征讨所得,籍其数,赐臣下。」宋子贞又以阿尔哈雅所庇逃民千人,清出屯田。
可见其所占之户以千万计。
盖自破襄、樊後,巴延领大兵趋杭州,留阿尔哈雅平湖广之未附者,兵权在握,乘劫营私,故恣行俘掠,且庇逃民、占降民,无不据为己有,遂至如此之多也。
他如宋子贞传:东平将校占民为部曲户,谓之脚寨,擅其赋役,几四百所。子贞言於严实,乃罢归州县。
张德辉传:兵後孱民依庇豪右,岁久掩为家奴,德辉为河南宣抚使,悉遣为民。
雷膺传:江南新附诸将往往强籍新民为奴隶,雷膺为湖北提刑按察使,出令还为民者数千。
王利用传:都元帅塔尔海抑巫山民数百口为奴,利用为提刑按察,出之。
袁裕传:南京总管刘克兴掠良民为奴,裕出之为民。
此皆散见於各传者也。
兵火之余,遍地涂炭,民之生於是时者,何以为生耶?
元杖罪以七为断
元时笞杖之罪多以七为数。
至元中,史弼征爪哇,坐失亡多,杖一十七。
成宗时,台臣奏大都路总管沙的盗支官钱,计五千三百缗,准律杖一百七,不叙。
文宗初,以缙山民引王禅为乡导,诛其为首者,余皆杖一百七,籍其家,妻子分赐守关将士。
又以阿乞剌等拒命,杖一百七,流远方。
囊嘉特以妄言惑众,杖一百七,禁锢之。
也先捏,兵兴时俘掠子女货财,杖一百七。
累朝旧邸饔人,有诏「汰去。私留者,怯薛官与其长,杖五十七;犯者与典给散者,皆杖七十七。」
中书平章速速专肆贪淫,两经杖断一百七。
撤里帖木儿坐出怨言,杖一百七。
宦者拜住侍皇太子疹疾,饮食不时,以酥拭其眼鼻,杖一百七。
撒里不花巫蛊案内,当死者,杖一百七。
御史大夫脱脱告病,未奉旨辄去职,杖六十七。
御史台言「官吏令家人受财,罪止杖四十七,缘此犯法者愈多。」
又王克敬传:吏部有履历当陞,吏故抑之者,为其有过。克敬曰「法:笞四十七以上不陞。今不至是,何得不陞?」
盖其时五刑之目,自七下至五十七,谓之笞刑;自六十七至一百七,谓之杖刑。见刑法志。又案至元三十九年,令省台定赃罪十三等,枉法者五,自一贯至十贯,笞四十七起,至百贯以上,笞一百七止;不枉法者八,自一贯至二十贯,笞四十七起,至三百贯以上,笞一百七止。(元制,笞杖以七为计,每十减为七也。)
元季风雅相尚
元季士大夫好以文墨相尚,每岁必联诗社,四方名士毕集,讌赏穷日夜,诗胜者辄有厚赠。饶介为淮南行省参政,豪於诗,自号醉樵,尝大集诸名士,赋醉樵歌,张简诗第一,赠黄金一饼;高启次之,得白金三斤;杨基又次之,犹赠白金一镒。(见明史文苑传)然此犹仕宦者之提唱也。
贯酸斋工诗文,所至士大夫从之若云,得其片言尺牍,如获拱璧。(元史小云石海涯传)
浦江吴氏结月泉社,聘谢皋羽为考官,春日田园杂兴题,取罗公福为首。(见怀麓堂诗话)
松江吕璜溪尝走金帛,聘四方能诗之士,请杨铁崖为主考,第其甲乙,厚有赠遗,一时文人毕至,倾动三吴。(见四友斋丛说)
又顾仲瑛玉山草堂,杨廉夫、柯九思、倪元镇、张伯雨、于彦成诸人尝寓其家,流连觞咏,声光映蔽江表。(见元诗选)此皆林下之人扬风扦雅,而声气所届,希风附响者,如恐不及。
其他以名园别墅、书画古玩相尚者,更不一而足。如倪元镇之清閟阁,杨竹西之不碍云山楼,花木竹石,图书彝鼎,擅名江南,至今犹有艳称之者。
独怪有元之世,文学甚轻,当时有九儒十丐之谣,科举亦屡兴屡废,宜乎风雅之事,弃如弁髦。乃搢绅之徒,风流相尚如此。盖自南宋遗民故老相与唱叹於荒江寂寞之滨,流风余韵久而弗替,遂成风会,固不系乎朝廷令甲之轻重也欤!
元末殉难者多进士
元代不重儒术,延佑中始设科取士。顺帝时又停二科始复。其时所谓进士者,已属积轻之势矣。然末年仗节死义者,乃多在进士出身之人。
如余阙,元统元年进士,守安庆,死陈友谅之难。
台哈布哈,至顺元年进士,死方国珍之难。
李齐,元统元年进士,为高邮守,死张士诚之难。
李黼,泰定四年进士,守九江,死於贼。
郭嘉,泰定三年进士,守上都,死於贼。
王士元,泰定四年进士,知濬州,死於贼。
赵琏,至治元年进士,守泰州,张士诚既降复叛,遂被害。
孙撝,至正二年进士,讨张士诚战死。
周镗,泰定四年进士,归浏阳,遇贼被杀。
聂炳,元统元年进士,守荆门,与贼俞君正战死。
刘耕孙,至顺元年进士,守宁国,与贼琐南班战死。
绰罗(旧名丑闾),元统元年进士,守安陆,与贼曾法兴战死。
彭庭坚,至正四年进士,镇建宁,部下岳焕反,被害。
布延布哈(旧名普颜不花),至正五年进士,守益都,明兵至,不屈死。
伊噜布哈(旧名月鲁不花),元统元年进士,浮海北归,遇倭船,不屈死。
穆尔古苏(旧名迈里古思),至正十四年进士,官绍兴,欲讨方国珍,为拜住哥杀死。
皆见元史各本传。
诸人可谓不负科名者哉!而国家设科取士,亦不徒矣!
一母生数帝
前代有一母生数帝者,陔余丛考所载尚未备,今更详录於此。
晋庾后生成帝、康帝,章太妃生哀帝、废帝,陈后生安帝、恭帝。
北齐娄后生文襄、文宣、孝昭、武成,一追諡之帝,三及身为帝。
唐武后生中宗、睿宗。
宋杜太后生太祖、太宗。
辽史太祖后述律氏生长子背(旧史名倍)封东丹国,为人皇王後,追諡义宗,次子德光即皇帝位,是为太宗,幼子鲁呼(旧名李胡)後亦追諡章肃皇帝。是一母生三帝,一及身为帝,二追尊之帝也。
金史景祖后唐古氏(旧作拏懒氏)生乌雅舒,是为康宗,阿固达,是为太祖,乌奇迈,是为太宗。乌雅舒犹是追尊之帝,太祖、太宗则创业之君,及身有天下,是一母生三帝,一追尊之帝,二创业之帝也。
又检元史,此事尤多,
太祖第四子图类(旧名拖雷)之妃唆鲁帖尼(後追諡庄圣皇后)生二子,长莽赉扣(旧名蒙哥),是为宪宗,次呼必赉(旧名忽必烈),是为世祖。
又世祖太子珍戬(旧名真金,後追諡裕宗)之第二子达尔玛巴拉(旧名达剌麻八剌),其妃荅吉(後追諡元圣皇后)生二子,长曰哈尚(旧名海山),是为武宗,次阿浴巴里巴特剌(旧名爱育黎拔力八达),是为仁宗,是皆一母生二帝也。
他如太祖光献后生乌格台(旧名窝阔台),是为太宗,又生图类,虽未为帝,後以子莽赉扣登极,追尊曰睿宗,是亦一母生二帝。
又珍戬之妃鸿吉哩氏生特穆尔(旧名铁木儿),是为成宗,而其长子噶玛拉(旧名甘麻剌)虽未为帝,後以子伊苏特穆尔(旧名也孙铁木儿)入继大统,是泰定帝,追尊噶玛拉为显宗,又次子达尔玛巴拉亦未为帝,後以子武宗、仁宗登极,亦追尊达尔玛巴拉为顺宗,是鸿吉哩氏生三子,及身为帝者一,死後諡帝者二,且一母生三帝矣。
至如明宗、文宗虽皆武宗子,而明宗母伊奇哩氏(旧作亦乞烈氏),文宗母唐古氏(旧作唐兀氏),实不同母。宁宗、顺帝虽皆明宗子,而宁宗母班布尔实(旧名八不沙),顺帝母玛勒岱(旧名迈来的),亦不同母。
金元二代立皇太子皆不吉
金初制度未立,其袭位也,多兄弟叔侄互相传袭。太宗、熙宗亦以安班贝勒(旧名谙班勃极烈)嗣位,安班贝勒者,最尊官也。然太宗以弟继兄,熙宗以从孙继叔祖,皆未尝立为皇太子也。
熙宗始立子济安为皇太子,未几薨。
海陵立子光英为皇太子,海陵被弑,光英亦遇害。
世宗先立允恭为皇太子,未即位薨。(世祖曰「朕子虽多,皇后止有太子一人。」乃立其子璟为皇太孙)
卫绍王立子从恪为皇太子,绍王被弑,从恪亦禁锢二十余年,汴京之变,崔立立为梁王,降元被杀於青城。
宣宗立子守忠为皇太子,三年薨,後又立子守绪为皇太子,是为哀宗,竟亡国。
统计金源所立皇太子,竟无一享国者。
元自太祖以下,皆未立皇太子。
至世祖始立珍戬为皇太子,未即位薨。
仁宗立英宗为皇太子,即位後被弑於南坡。
泰定帝立子喇实晋巴(旧名阿速吉八)为皇太子,甫登极,即败废。
文宗立子喇特讷达喇(旧名阿剌忒讷荅剌)为皇太子,未几薨。
顺帝立爱裕实哩达喇(旧名爱猷识里达腊)为皇太子,未即位,国亡。
有元一代所立皇太子亦无一享国者。皆事之不可解者也。
惟元武宗立弟仁宗为皇太子,明宗立弟文宗为皇太子,後俱为帝,以弟称子,转得享国,尤属异闻。
弟为皇太子叔母为太皇太后
武宗立弟仁宗为皇太子,明宗立弟文宗为皇太子,盖以皇太子为继体储君之名号,不论辈行也。然以弟称子,名之不正,莫此为甚。
顺帝以从母(文宗后布达实哩,旧名卜荅失里)援立之恩,极欲尊奉,先尊为皇太后,继又尊为太皇太后,以叔母而奉以祖母之称,尤可笑也。当时许有壬力谏,不听。又追究明宗被害之故,迁怒於后,安置东安州以死。始则尊之以非礼,後则坐之以非罪,衰朝荒主,颠倒妄行,固无足责矣。
庚申帝
世传元顺帝为宋德佑帝之子,其见於记载者:
程克勤宋遗民录谓:德佑帝降元,封瀛国公。稍长,世祖妻以公主。世祖夜梦金龙绕殿柱,明日,瀛国来朝,正立所梦柱处,世祖阴欲除之,公主以告,瀛国惧,遂乞从释,号合尊大师。
权衡庚申帝大事纪谓:瀛公降後,为僧白塔寺中。後徙甘州,有赵王怜之,赠以回回女。延佑七年四月十六日夜生男,明宗(周王和世竦)适过其地,见寺上有龙文五采,访知其故,因求为子,并载其母归。
袁忠彻符台外集谓:瀛国学佛於土番,娶迈来的为妻(元史作迈来迪),有娠,适明宗逃於漠北,与瀛国善,索迈来的为妻,遂生顺帝。
西湖志余谓:虞集在文宗时草诏,有曰「明宗在北之时,自谓非其子。」及顺帝立,捕集赴大都,以皮绳缚腰,以马尾缝眼,既至,集以文宗亲改诏稿呈上,遂得释。(时有人作十七字诗嘲集曰「自谓非其子,如今作天子,传语老蛮子:请死。」)
庚申外史谓:顺帝时,尚书高保哥奏「文宗在时,谓:陛下非明宗子。」帝大怒,究当时作诏者,欲杀虞集、马祖常二人,二人呈上文宗御笔,托克托(旧史名脱脱)在旁曰「彼负天下名,後世只谓陛下杀此秀才。」乃舍之。
余应撰合尊大师诗云「皇宋第十六飞龙,元朝降封瀛国公,元君诏君尚公主,时蒙赐宴明光宫,酒酣舒指爬金柱,化为龙爪惊天容,侍臣献谋将见除,公主夜泣沾酥胸,幸脱虎口走方外,易名合尊沙漠中,是时明宗在沙漠,缔交合尊情颇浓,合尊之妻夜生子,明宗隔帐闻笙镛,乞归行营养为嗣,皇考崩时年甫童,文宗降诏移南海,五年仍归居九重,至今儿孙主沙漠,吁嗟宋德何其隆。」
以上皆野史所载,未必可尽信。
然元史本纪:文宗至顺元年,以顺帝乳母夫言「明宗在日,素谓长子非己子。」命翰林书其事於史馆。明年,复诏奎章阁学士虞集作诏,播告中外。顺帝登极,以此事撤去文宗庙主,诏曰「文宗私图传子,乃构邪言,谓朕非明宗子,俾出居遐陬。」虞集传亦见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