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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史札记

_35 (宋)
  海都封於哈里雅尔,而内地亦有食邑,海都叛後,不复给,海都死,其子察八儿穷蹙来降,世祖先有旨「诸王皆太祖子孙,其分地应得之五户丝藏之,俟彼来降,赐之。」至是仍以赐察八儿。元之待宗亲可谓厚矣。
  
  明史谓元太祖平西域,封子弟为王,元亡,各自割据,不相统属,然其子孙散布於西北者甚多,故中原虽失,而塞外苗裔仍不绝,此一代封建之制,所以为後嗣计者,至深远也。
  
  
  
  元代叛王
  
  元封诸王於西北,固收宗支蕃衍之效,然多有据地叛乱者。
  
  其见於本纪者:
  
  世祖时,诸王乃颜反,帝自将讨擒之。已而其党哈丹秃鲁又叛,再出师败之。而诸王中有海都者,尤强盛,屡称兵内犯,诏以安童佐皇子北平王那不镇北边,诸王昔里吉劫北平王,拘安童,胁宗王以叛,帝命伯颜讨之,虽败其兵而海都仍逸去,故常命皇子镇北边以备之。成宗及晋王、武宗为皇子时,皆守边十余年,未尝帖服也。
  
  此外见於各列传者:
  
  土土哈传有叛王脱脱木失烈吉及铁哥,皆为土土哈所败。又擒叛王哈儿鲁,诛叛王兀塔海,又败叛王火鲁哈孙於兀鲁灰之地,夜渡贵烈河,败叛王哈丹。
  
  又阿沙不花传,有叛王纳牙等,为阿沙不花所败。
  
  伯颜传有诸王明里铁木儿从海都叛,伯颜以书喻之,明里铁木儿感泣来归。
  
  阿术传有叛王昔剌木,为阿术所败。
  
  阿剌罕传有世祖母弟阿里不哥构兵。
  
  塔出传有叛王曲迭儿为塔出所败。
  
  暗伯传有叛王哈鲁为暗伯所擒。
  
  昔班传有火和大王叛,为昔班所败。
  
  玉哇失传有诸王和林及失剌等叛。
  
  麦里传有诸王霍忽叛,掠河西,麦里击败之。
  
  忽林出传有叛王斡罗斯等,为忽林出所败。
  
  失剌拔都儿传有叛王脱脱,为失剌拔都儿所擒。
  
  洪重喜传有叛王八剌哈赤,为重喜所败。
  
  刘国杰传有诸王脱脱木反,国杰袭败之。
  
  孔元传有叛王失里木等,元出兵败之於兀速洋。
  
  刘哈剌八都鲁传有叛王昔里吉及脱忽,皆战败被擒。(盖即劫北平王者)
  
  汪惟正传有叛王土鲁叛据六盘山,为惟正所擒。
  
  忙哥撒儿传有叛王察哈台,为忙哥撒儿所诛。
  
  铁哥传有叛王塔不台。
  
  月赤察传有叛王灭里屯於金山,武宗为皇子镇北边时,出其不意,以师压之,灭里乃降。
  
  成宗元贞二年,犹有诸王都哇、彻彻秃潜师袭火儿哈秃之地。又叛王秃麦、斡鲁思等犯边,直至元贞九年,海都子察八儿及都哇、明里帖木儿等相聚谋曰「昔我太祖艰难以成帝业,我子孙乃自相残杀,是隳祖宗之业也。今镇边者皆吾世祖之孙,吾与谁争哉?不若遣使请命罢兵,通一家之好。」乃遣使来,帝许之,於是诸王皆罢兵入朝。(床兀儿传)诸王入朝大宴时,脱脱即席陈西北诸王始终离合之迹,去逆效顺义,听者倾服。(脱脱传)
  
  此元一代分封诸王得失之林也。
  
  王思廉传:帝亲征乃颜时,思廉谓段贞曰「诸王反由地大故也,汉鼂错削地之议,实为良图。」贞以闻,帝嘉之。其时博罗欢亦谓「太祖分封诸王,其地与户以二十分为率,忙兀、兀鲁、扎剌儿、弘吉剌、亦其烈思五部共得十一,乃颜独得其九,故最强。」然则众建而分其势,又析圭分土时所当早计欤!
  
  
  
  各朝国书
  
  後魏太武帝造新书千余,诏曰「在昔帝轩辕,刱制造物,乃命仓颉因鸟兽之迹以立文字。自兹以降,随时改作,故篆隶草楷并行於世。然经历久远,传习多失其真,非所以示轨则於来世也。今制定文字,世所用者,颁下远近,永为楷式。」天兴四年,又集博士儒生,比众经文字,义类相从,凡四万余字,号曰「众文经」。是皆因书籍文字传写讹谬,特为刊正,以昭画一,使天下通行,而非另创一体,以便其国俗所用也。
  
  自辽太祖始造契丹字,而夏、金、元以来,遂仿之,各有国书,今摘叙於後。
  
  辽史:神册五年春,始制契丹大字。案陶宗仪书史会要云:辽太祖用汉人,教以隶书之半,增损之,制契丹字数千,以代刻木。又永乐大典引纪异录云:渤海既平,乃制契丹大字三千余言。则制字应在天显元年也。
  
  赵元昊自制蕃书,命野利仁荣演绎之,成十二卷,字形体方整类八分,而书颇重复,教国人纪事用蕃书。又绎孝经、尔雅、四言杂字为蕃语。
  
  完颜希尹传:女真初无文字,及获契丹汉人,始通契丹汉字,金主遂命古绅(谷神)依仿汉人楷字,因契丹字制度,合本国语,制女真字行之。後又制女真小字,谓古绅所制为大字云。(缔达传:是时女真字设学校,命讹离剌等教之,其後纳合椿年、纥石烈良弼皆由此致相位,而温罕缔达最号精深。)
  
  元史:世祖始命西僧帕克斯巴(八巴思)制蒙古新字,诏曰「我国家肇基朔方,制用文字皆取汉楷及辉和字以达本朝之言,考诸辽、金及遐方诸国,例各有字,今命国师帕克斯巴创蒙古新字,颁行诸路,译写一切文字,期於顺言达事而已。」号帕克斯巴为大宝法王。其字凡千余,大要以谐声为主。(世祖以国师西番人言语不通,命迦鲁纳荅思从国师习其法,及言与字,期年皆通,以畏吾字译西天西番经论。此盖未制蒙古字以前,犹借用畏吾字也。)
  
  
  卷三十 元史
  
  元初用兵多有天助
  
  元太宗时,使皇子蒙哥(莽赉扣,宪宗)征钦察,其酋八赤蛮逃於海岛,蒙哥亟进师,适大风刮海水去,甚浅可渡,蒙哥喜曰「此天开道也。」进擒八赤蛮,囚之,八赤蛮曰「水回期且至,宜早还。」蒙哥即班师,而水已至,後军有浮渡者。(见宪宗纪)
  
  太宗又使弟拖雷入宋武休关,渡汉江而北,至禹山,金完颜合达等拒战,北兵袭之,金恒山公武仙一军殊死斗,北骑退走,追奔之际,忽大雾四塞,合达命收军,顷之,雾散乃前,则前有一大涧,阔数里,非此雾则北兵人马满中矣。(金史完颜合达传)
  
  宪宗即位之八年二月,伐宋,师次於河,适河冰合,以土覆之,遂渡。(宪宗纪)
  
  世祖时,遣伯颜(巴延)伐宋,军至钱塘江观潮,遂驻沙岸,杭人方以为潮至当尽溺,乃潮不至者二日。(伯颜传)
  
  可见兴王之运,山川效灵也。
  
  
  
  元世祖嗜利黩武
  
  元世祖混一天下,定官制,立纪纲,兼能听刘秉忠、姚枢、许衡等之言,留意治道,固属开国英主。然其嗜利黩武之心,则根於天性,终其身未尝稍变。元史纪传所载可见也。
  
  嗜利
  
  中统三年,即以财赋之任委阿合马兴铁冶,增盐税,小有成效,拜平章中书政事。又立制国用司,以阿合马领使事,已复罢制国用司,立尚书省,以阿合马平章尚书省事,奏括天下户口,下至药材、榷茶,亦纤屑不遗。其所设施,专以掊克敛财为事,史天泽、安童等争之,崔斌等劾之,皆不能胜,以理算陷江淮行省平章阿里伯、右丞燕铁木儿於死,有秦长卿者欲发其奸,反为所噬,毙於狱。擢用私人,不由部选,以其子忽辛及抹速忽分据财赋重地,并援引奸党郝祯、耿仁等,骤陞同列。阴与交通,专事蒙蔽,逋赋不蠲,征敛愈急,内通货贿,外示刑威。天下之人,无不思食其肉。有益都千户王着,发义愤击杀之,阿合马之奸始上闻,虽命剖棺戮屍,而流毒海内已二十年矣!
  
  阿合马既死,又用卢世荣,亦以增多岁入为能,盐铁榷酤,商税田课,凡可以罔利者,益务搜括。奏用阿合马之党,皆列要职。凡肆恶二年。御史大夫玉速帖木儿尽发其奸,始诏诛之。
  
  未几,又用桑哥,再立尚书省,改行中书为行尚书省,六部为尚书。六部恃其得君,尝拳殴参政杨宽、郭佑及台吏王良弼,皆诬奏至死。遂以丞相领尚书兼统制使,以沙不丁为江淮左丞,乌马儿为参政,奏遣忻都、阿散等十二人理算六省钱谷,天下骚然,佞谀者方为之请立碑记功。桑哥又奏笞监察御史四人,自後御史入省部,掾令史皆与抗礼,台纲尽废。铨调内外官宣敕,亦付尚书,由是以刑爵为贩卖。自至元二十四年至二十八年,为也先帖木儿所劾,始伏诛。
  
  统计帝在位三十余年,几与此三人者相为终始,此其嗜利贪得,牢固而不可破也。
  
  黩武
  
  自高丽臣服,即招谕日本,日本不通,先平耽罗。继而有事於南宋,攻襄樊,攻涪渝,以至下江淮,降宋主,追二王於闽广,先後凡十余年。
  
  甫讫事,又议征日本,命阿塔海、范文虎、忻都、洪茶丘等率兵十万出海,飓风破舟,文虎等择舟之坚好者先归,尽弃其兵於山岛,日本兵来,凡蒙古、高丽人尽杀,谓新附军为唐人,不杀而奴之,其得脱归,仅于阎等三人。帝大怒,欲再征日本,遣王积翁先往招谕,为舟人杀於途,始终不得要领,乃止。
  
  而其时又兴安南之役、占城之役、缅国之役、爪哇之役。
  
  安南凡三征,其国王陈日煊父子终逃匿不获,最後师还,几为所邀截,从间道始得归。
  
  缅国凡两征,亦丧师七千,仅取其成。
  
  其征占城也,舟为风涛所碎者,十之七八,至岸者,攻克其木城,而国王已逃,官军深入,亦为所截,力战得归。
  
  其征爪哇也,初至战屡捷,为所绐,遣使入谕,其国主杀使而逃,亦不得其要领,遂旋师。
  
  统计中统、至元三十余年,无岁不用兵。当其初,视宋为敌国(势力相当,孟子尽心下: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恐不能必克,尚有慎重之意,遣使议和。及既平宋,遂视战胜攻取为常事,几欲尽天所覆,悉主悉臣,以称雄於千古。甫定域中,即规海外。初以骄兵图胜,继以愤兵致败,犹不觉悟,思再奋天威,迄崩而後止。此其好大喜功,穷兵黩武,至老而不悔者也,
  
  由是二者观之,内用聚敛之臣,视民财如土苴;外兴无名之师,戕民命如草芥,以常理而论,有一於此,即足以丧国亡身。乃是时虽民不聊生,反者数十百起,而终能以次平定。盖兴王之运,所谓气盛而物之小大毕浮,故恣其所为而不至倾覆。始知三代以下,国之兴亡,全系天命,非必有道者得天下,无道者失天下也。
  
  案元自太祖起兵,灭国四十,降西夏,取金中都,又攻西域至东印度国,遇角端始还。太宗继之,灭金侵宋,西征钦察,去中国三万余里。迨宪宗又命世祖征大理,兀良合台征交趾。至世祖时,用兵已四十余年。世祖即位,又攻讨三十余年。自古用兵,未有如是久者。
  
  
  
  元诸帝多不习汉文
  
  元起朔方,本有语无字。太祖以来,但借用畏吾字以通文檄。世祖始用西僧八思巴造蒙古字。然於汉文,则未习也。
  
  元史本纪:
  
  至元二十三年,翰林承旨撒里蛮言「国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实录,请先以畏吾字繙译进读,再付纂定。」
  
  元贞二年,兀都带等进所译太宗、宪宗、世祖实录。
  
  是皆以国书进呈也。
  
  其散见於他传者。
  
  世祖问徐世隆以尧、舜、禹、汤为君之道,世隆取书传以对,帝喜曰「汝为朕直解进读。」书成,令翰林承旨安藏译写以进。
  
  曹元用奉旨译唐贞观政要为国语。
  
  元明善奉武宗诏「节尚书经文,译其关於政事者。」乃举文陞同译,每进一篇,帝必称善。
  
  虞集在经筵,取经史中有益於治道者,用国语、汉文两进读,译润之际,务为明白,数日乃成一篇。
  
  马祖常亦译皇图大训以进。(皆见各本传)
  
  是凡进呈文字必皆译以国书,可知诸帝皆不习汉文也。
  
  惟裕宗为太子时,早从姚枢、窦默受孝经。及长,则侍经幄者,如王恂、白栋、李谦、宋道等,皆长在东宫备谘访。中庶子伯必以其子阿八赤入见,太子谕令入学,伯必即令入蒙古学。逾年再见,问所读何书?以蒙古书对,太子曰「我命汝学汉人文字耳!」此可见裕宗之留心学问。然未即位薨。
  
  以後如仁宗最能亲儒重道,然有人进大学衍义者,命詹事王约等节而译之,则其於汉文,盖亦不甚深贯。
  
  至朝廷大臣亦多用蒙古勳旧,罕有留意儒学者。
  
  世祖时,尚书留梦炎等奏江淮行省无一人通文墨者,乃以崔彧为江淮行省左丞。(彧传)
  
  李元礼谏太后不当幸五台,帝大怒,令丞相完泽、不忽木等鞫问,不忽木以国语译而读之,完泽曰「吾意亦如此。」
  
  是不惟帝王不习汉文,即大臣中习汉文者亦少也。
  
  如小云石、海牙、孛术鲁翀、巙巙(音挠)、萨都剌等,固当为翘楚矣。
  
  
  
  元初郊庙不亲祀
  
  元太祖以来无郊庙亲祀之礼,惟割牲奠马湩(乳),以蒙古巫祝致词而已。
  
  世祖始设神主於中书省,用乐遣官致祭,已从中书省迁神主於圣安寺。中统四年,始诏建太庙於燕京,迁神主奉之,而规制未备。至元十四年,太庙成。然成宗初,有司造世祖皇后玉册成,请纳诸各室,帝曰「亲享之礼,祖宗未尝举行,其以册来,朕躬祝之。」(本纪)
  
  是成宗以前,无此礼也。
  
  武宗至大元年,以受尊号,始躬谢太庙,而时享尚未亲祀。至大二年,尚书省及太常奏「南郊之礼已行而未备,北郊之礼尚未举行。今年冬至祀天南郊,请以太祖配,明年夏至祀地,请以世祖配。」从之。(本纪)然考是年,初未有亲郊之事也。迨至大三年冬,始有事於南郊,尊太祖配天。
  
  英宗至治元年,丞相拜珠(旧名拜住)奏「自至元十四年,始建太庙於大都。至今四十年来,未尝亲享。」帝悦曰「朕能行之。」乃敕有司定仪制。是冬,始有事於太庙,帝服通天冠、绦纱袍,出崇天门行事厔仁宗太室,即流涕,左右感动,诏曰「一岁惟四祀,使人代之,实所未安,岁必亲祀,以终朕身。」(见本纪及拜珠传)
  
  此亲祀太庙之始也,而南郊仍未亲享。
  
  泰定帝时,赵师鲁疏请亲祀郊庙,帝曰「朕遵世祖旧制,其命大臣代之。」是不惟南郊不亲享,即太庙亦仍不亲祭矣。(本纪及师鲁传)
  
  文宗至顺元年,始服大裘衮冕,亲祀天於南郊。
  
  顺帝至元五年,亲祼(ㄍㄨㄢˋ,祭礼,以酒洒地)太室。至正元年,又服衮冕祭太庙,至宁宗室问曰「朕宁宗兄也,当拜否?」太常博士刘闻对曰「春秋鲁闵公为君时,僖公尚为臣,僖公即位,未闻不拜。」帝乃拜,是月亦亲祀上帝於南郊。(本纪)
  
  统有元一代,亲祀太庙,亲享上帝,惟武宗、英宗、文宗、顺帝四君而已。
  
  
  
  元制百官皆蒙古人为之长
  
  元世祖定制:总政务者曰中书省,秉兵柄者曰枢密院,司黜陟者曰御史台。其次,在内者,有监、有卫、有府;在外者,有行省、行台、宣慰司使、廉访使;其牧民者,曰路、曰府、曰州、曰县。官有常职,位有常员,其长皆以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元史百官志序)故一代之制,未有汉人、南人为正官者。
  
  中书省
  
  中书省为政本之地,太祖、太宗时,以契丹人耶律楚材为中书令,弘州人杨惟中继之,楚材子铸亦为左丞相。(元制尚右),此在未定制以前。
  
  至世祖时,惟史天泽以元勳宿望为中书右丞相。
  
  仁宗时欲以回回哈散为相,哈散以故事:丞相必用蒙古勳旧,故力辞,帝乃以伯荅沙为右丞相,哈散为左丞相。
  
  太平本姓贺,名惟一,顺帝欲以为御史大夫,故事:台端非国姓不授。惟一固辞,帝乃改其姓名曰太平,後仕至中书省左丞相。
  
  终元之世,非蒙古而为丞相者,止此三人。哈散尚系回回人,其汉人止史天泽、贺惟一耳。
  
  丞相以下,有平章政事,有左右丞,(先有右丞二员,而无左,後以崔彧言,始设左丞。故汉人亦得居之。如赵世延本雍古族,延佑元年,省臣奏参政用儒者,世延其人也。帝曰「世延雍古氏,非汉人,其署宜居右。」可见汉人不得居右。)有参知政事,则汉人亦得为之,(如王文统、李孟俱为平章,许衡、姚枢、张文谦俱为左丞。)其时亦称宰执。(如王文统为平章,窦默曰「此人心术不正,不可为宰相。」是也。成宗欲以宦者李邦宁为行省平章,辞曰「臣奄腐余生,何堪当宰辅之任!」)然中叶後,汉人为之者亦少。
  
  顺帝纪:至正十三年,始诏「南人有才学者,依世祖旧制,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皆用之。」是时江淮兵起,故以是收拾人心。然亦可见久不用南人,至是始特下诏也。(韩元善传:顺帝时,丞相托克托奏事内庭,以事关兵机,而元善及参知政事韩镛皆汉人,使退避,勿与俱。则虽参用汉人,而机密仍不得与也。)
  
  枢密院
  
  郑鼎传:鼎子制宜为枢密院判官,车驾幸上都。旧制:枢府官从行,岁留一人司本院事,汉人不得与。至是以属制宜,制宜力辞,帝曰「汝岂汉人比耶?」竟留之。可见枢密属僚掌权之处,汉人亦不得与也。
  
  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非国姓不授,既见太平传,而世祖初命程钜夫为御史中丞,台臣言「钜夫,南人,不宜用。」帝曰「汝未用南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省部台院必参用南人。」(钜夫传)可见未下诏以前,御史中丞之职,汉人亦不得居也。
  
  行省
  
  中书省分设於外者曰行省,初本不设丞相,後以和林等处多勳戚,行省官轻,不足以镇之,乃设丞相,而他处行省,遂皆设焉。董文用传:行省长官素贵,同列莫敢仰视,跪起禀白如小吏,文用至,则坐堂上,侃侃与论。可见行省中蒙古人之为长官者,虽同列不敢与讲钧礼也。
  
  廉访司
  
  成宗本纪:各道廉访司必择蒙古人为使,或缺,则以色目世臣子孙为之,其次,始参以色目及汉人。文宗本纪:诏御史台「凡各道廉访司官用蒙古二人、畏兀、河西、回回、汉人各一人。」是汉人厕於廉访司者,仅五之一也。
  
  达鲁花赤
  
  其各路达噜噶齐(旧名达鲁花赤)亦以蒙古人为之。至元二年,诏以蒙古人充各路达噜噶齐,汉人充总管,回回人为同知,永为定制。其诸王驸马分地,并令自用达噜噶齐。仁宗始命以流官为之,而诸王驸马所用者为副,未几,仍复旧制。
  
  文宗诏诸王封邑所用达噜噶齐,择本部识治体者为之,或有冒滥,罪及王相。然亦未闻有以汉人为之者。
  
  此有元一代,中外百官偏重国姓之制也。
  
  
  
  元初州县多世袭
  
  世袭
  
  元太祖、太宗用兵沙漠,得一地即封一人,使之世守,其以所属来降者,亦即官其人,使之世袭。及取中原,亦以此法行之,故官多世袭。
  
  如石天禄为征行千户,既卒,子兴祖袭千户。
  
  刘敏为郎中,年老,宪宗命其子世亨袭其职。
  
  谭澄父资为元帅,因病,举弟资用自代,资用卒,澄又袭职。
  
  綦公直老,以其子蒙古台(旧名忙古台)袭万户。
  
  赵黑梓以门功袭元帅职。
  
  段直以所属乡社来降,命为潞州长官,世袭。
  
  洪茶邱为高丽军民总管,其子万小袭职,仍佩其父虎符是也。
  
  流官
  
  然此法可行於朔漠,而中原则必用流官,故世祖时,廉希宪疏言「国家自开创以来,凡纳土及始命之臣,皆令世守,至今将六十年,子孙皆奴视其部下,郡邑长吏皆其僮仆,此前古所无。」宋子贞亦疏言「州县官相传以世,非法赋敛,民不堪命。」姚枢亦疏言「今当慎铨选,则不专世爵而人才出。」於是始议行迁转法。至元二年,遂罢州县官世袭。四年,又罢世侯置牧守。先是祁州、河南、陕西乃世祖为皇太弟时所封地,因姚枢等言,置安抚、经略、宣抚三司,选人以居职,始有吏治,固已行之有效,故至是因希宪等言,遂改世袭旧制也。
  
  俸禄
  
  又元初百官皆无俸禄,陈佑传:中统时,百官未给俸,多贪暴,佑独能以清慎称。至是姚枢又疏奏「当班爵禄,则赃秽塞,而公道开。」宋子贞亦疏请「给俸禄,定职田。」乃从之。後崔彧又奏「乞将诸路大小各官,有俸者量增,无俸者特给。」於是各官皆有俸入及职田之收。此又百官给禄之始也。
  
  
  
  元州县官多在外铨选
  
  至元二年,始罢州县官世袭,遣宋子贞、耶律铸至山东,迁调所部官。(子贞传)及平宋後,诏两广、福建五品以下官,从行省就便铨注。寻又诏云南省所辖州县官,依福建、两广例,省台委官铨选,以名姓闻,随给授宣敕。
  
  此各行省自选之制也。
  
  立法之始,省选公明,量才授职,多得其人。故李稷谓「下县尹多从吏部铨注,或非其才,宜并归省选。」(李稷传)盖是时中简之缺,仍归部选,而繁剧者,听外省迁调,故部选转不如省选之量能而授也。
  
  其後以省选多弊,乃有遣使监选之例。
  
  成宗初,命中书省遣使监云南、四川、海北、海南、广西、两江、广东、福建六品以下选。
  
  文宗时,敕中书省御史台遣使至江、浙、江西、湖广、四川、云南诸行省,迁调三品以下官。
  
  则并及於三品大员矣。
  
  顺帝时,中书省臣言「江南因盗贼阻隔,所在缺官,宜遣人与各行省及行台官,以广东、广西、海北、海南三品以下通行迁调,五品以下先行照会之任,福建等处亦依此例。」从之。
  
  则并邻省通融迁调,亦委之监选者矣。
  
  
  
  元代专用交钞
  
  交钞之起,本南宋绍兴初造此以召募商旅,为沿边籴买之计,较铜钱易齎,民颇便之,稍有滞碍,仍用现钱,尚存子母相权之意。(元史刘宣传)(以实物为母,纸钞为子,子母相权而行,即物、货兑换之比率)
  
  金章宗时亦以交钞与钱并行,而有司以出钞为利,收钞为讳,谓之老钞,至以万贯易一饼,民力困而国用亦穷。(耶律楚材传)此钞之极弊也。
  
  案金章宗始用钞。宣宗先用贞佑宝券,未几积轻,又制贞佑通宝,凡一贯当贞佑宝券千贯。哀宗时更造兴定宝泉,每一贯当通宝四百贯。
  
  元太宗八年始造交钞。
  
  世祖中统元年又造中统元宝交钞。据食货志,其法以丝为本,每银五十两易丝钞一千两,诸物之直,并从丝例。钞之文以十计者,曰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以百计者,曰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以贯计者,曰一贯文、二贯文,每二贯准白银一两。行之既久,物重钞轻。
  
  至元二十四年,乃改造至元钞,自二贯至五文,凡十一等,与中统钞通行,每一贯抵中统钞五贯。
  
  武宗时又造至大银钞,後废。
  
  终元之世,常用中统、至元二钞,每年印造之数,自数十万至数百万不等,亦见食货志。
  
  钞虽以钱为文,而元代实未尝铸钱也。武宗时曾行钱法,立泉货监领之。仁宗以鼓铸弗给,仍废。故有元一代专用钞。
  
  其所以能行用者,
  
  各路立平准行用库,贸易金银。
  
  平准钞法:每银一两,入库其价至元钞二贯,出库二贯五分;金一两,入库二十贯,出库二十贯五百文。是民之有金银者,可赴库换钞,有钞者亦可赴库换金银也。
  
  又立回易库,凡钞之昏烂者,许就库倒换新钞,增工墨费每贯三分,换存之昏钞则解部焚烧,隶行省者,行省委官监烧之,是钞之敝坏者,可赴库易新钞也。
  
  至元四年,世祖诏「诸路民间包银,听以钞输纳。惟丝料入本色,非产丝之地,亦以钞输中书。」
  
  省臣又奏流通钞法,凡赏赐宜多给币帛,课程宜多收钞。制曰「可。」
  
  是丁钱、田赋皆可以钞纳也。
  
  此所以通行天下也。
  
  然钞虚而物实,虚者积轻,势所必然。故赵孟頫言「始造钞时,以银为本,虚实相权,今二十余年,轻重相去已数十倍,故改中统为至元,二十年後,至元必复如中统矣。」今就元史各传参核之。
  
  卢世荣以钞虚,闭回易库,钞有出无入,民间昏钞遂不可行。
  
  其後监烧昏钞者欲取能名,率以应烧昏钞,指为伪钞,使管库官吏诬服。(见许有壬、韩若愚传)由是回易库不敢以新钞易昏钞。(张养浩传:民持昏钞赴库倒换者,易十与五,累日不可得。)而民间所存昏钞又不能纳赋税易货物,於是遂成废纸矣!
  
  且板纸印造尤易滋伪,铅山(江浙行省铅山州)多造伪钞者,有豪民吴友文为之魁,远至江、淮、燕、蓟,莫不行使,遂致大富,是利权且归於奸民矣!(林兴祖传)
  
  又奸民以伪钞钩结党与,胁人财物,官吏听其谋,株连者数千百家。(黄潜传)是刑罚亦由此日繁矣。
  
  古者以米绢为民生所须,谓之二实,银钱与二物相权,谓之二虚。银钱已谓之虚,乃又欲以纸钞代之,虚中之虚,其能行之无弊哉?
  
  然有元之代,民间究以何市易?案至元中,江淮颁行钞法,废宋铜钱,後又敕拘历代钱,余铜听民自用。
  
  然胡长孺传:台州岁饥,宣慰司脱欢敛富民钱一百五十万备赈。是朝廷虽禁钱,而民间自用钱也。
  
  卢世荣传:立平准库,禁民间以金银私相买卖,世祖诏「金银乃民间通用之物,今後听民从便交易。」是朝廷原未禁金银也。
  
  既造交钞,欲其流通,则赋税不得不收钞,而民间自用金银,则实者常在下而虚者常在上,於国计亦何补哉?
  
  明太祖亦造宝钞,虑其不行,禁民间不得以金银铜钱交易,犯者罪至死,首告者,即以所告之物赏之。而钞仍不行。
  
  永乐中,又诏计户口、食盐、纳税、课程、赃罚等物,悉输钞;笞杖等罪,输钞纳赎;市肆门摊收钞,果园及舟车等税纳钞。皆欲以重钞,而钞卒不行。则又为阻滞钞法之罪,至全家发边远充军。
  
  正统元年,黄福奏「洪武间银一两,当钞三、五贯,今一两当钞千余贯。」
  
  案宋史蒋偕传:朝廷募民入粟於边,增直给券,俾赴京师射取钱货,谓之交钞。是北宋已有交子之法。而范镇疏言「商人输粟河北,取偿京师,而榷货不即与钞,久而鬻之,十才六、七。」则是时已有留难之弊。
  
  高宗南渡後,置行在交子务,印交子钱引给诸路,令公私同见钱行用,已而日益贱。隆兴二年,陈良佑疏言其弊,请发内帑以舒民病,孝宗乃出白金收换交子(亦名会子),并收铜板勿印造。未几,户部又请造五百万,自後岁有加增。黄畴若疏言「民所得会子,折阅日甚,州县科配,民皆闭门牢避,行旅持券,终日不得一钱。」时因钞法,告讦繁兴,真德秀疏言「或一夫坐罪,而并籍兄弟之财;或亏陌四钱,而没人千万之货。至於科富室之钱,视产高下分配民藏楮,鬻田宅以受券,虽大家不得免。」是南宋交子之弊,亦不减於金也。
  
  
  
  金元二朝待宋後厚薄不同
  
  金史:宗翰等破汴京,宋徽、钦二帝出降,金太宗即诏废二帝为庶人。宗翰以二帝及后妃、太子四百七十余人及宗族三千余人北去,既至上京,令二帝以素服见太庙,封徽宗昏德公,钦宗重昏侯,迁之於韩州,给田十五顷,俾耕以自食。未几,又迁鹘里改路,赵氏疏族亦多徙上京。
  
  徽宗薨後,金熙宗皇统元年始改封天水郡王,钦宗封天水郡公。钦宗又奏乞本品俸,乃诏賙济之。寻又给天水郡王子侄婿及天水郡公子俸。是皇统以前俸亦不给也。
  
  海陵篡立,又杀赵氏子男百三十余人。世宗始以一品礼葬钦宗於巩洛之原,又葬天水郡王被害子孙於河南祖墓;其亲族在中都被害者,葬於城北;咸平被害者,葬於本处。梁肃奏「天水郡公本族已无在者,其余皆远族,可罢其养济。」案二帝徙韩州,嗣濮王仲理等尚在燕京,金人计口给食,死者甚多,此即所谓远族也。是二帝之子孙近族皆已被杀无遗也。
  
  昏庸失国,寄命雠邦,其戮辱固由自取,然金之待之,亦太过矣。
  
  元世祖之平宋也,按塔哈(旧史名阿塔海)等入宋宫宣诏,至免系颈牵羊之礼,太后全氏泣谓帝曰「荷天子活汝,当谢恩。」宋主拜毕,母子皆肩舆出宫,太皇太后谢氏以疾留,至病愈始北行。宋主至上都,授开府仪同三司大司徒,封瀛国公。此元史本纪所载也。
  
  而说郛及汪元量所记:宋主至通州,世祖命赐大宴十日、小宴十日,然後赴上都。又全太后及宫嫔等在大都,日支羊肉一千六百斤,他物称是。
  
  宋遗民录又载:瀛国公稍长,世祖妻以公主。世祖夜梦金龙绕殿柱,明日,瀛国来朝,正立所梦柱下,世祖阴欲除之,公主以告,瀛国惧,遂乞从释,号合尊大师,而学佛於土蕃。此已见世祖之宽厚,然犹曰野史所载,未可尽信也。
  
  元史后妃传:宋全太后至京,不习风土,世祖后为奏请回江南,帝曰「尔妇人无远虑,若使南还,或浮言一动,即废其家,非所以爱之也;爱之,特加存恤可耳。」后乃益厚待之。是帝之所以保护者更深矣。
  
  至元十九年,有中山狂人自称宋主,有众千人,欲取文丞相;又有薛保住(宝住)播匿名书,言「某日烧蓑城苇,率两翼兵为乱。」帝疑之,然仅迁瀛国及宋宗室於上都,而未尝加害也。
  
  至元十九年,中山有狂人自称「宋主」,有兵千人,欲取文丞相,京城亦有匿名书,言「某日烧蓑城苇,率两翼兵为乱,丞相可无忧者。」时盗新杀左丞相阿合马,乃命撤城苇,迁瀛国公及宋宗室开平,又疑丞相者天祥也,天祥遂死焉。
  
  谢太后薨,以其赀产隶中宫。可见未薨以前,犹未收其赀产也。
  
  至元二十八年,宣政院臣言「宋全太后、瀛国公母子已为僧尼,有地三百六十顷,乞免征其租。」张珪亦奏「亡宋旧业勿征赋役。」从之。是全后母子私产,听其永为世业也。
  
  文宗市故宋全太后田,为大承入护圣寺永业,又市故瀛国公田,为大龙翔集庆寺永业,御史台言「不必予直。」帝不许。可见全后母子田产常留给其子孙,至是始收之,而犹必给以价,不强夺也。
  
  顺帝时始因脱脱之请,以瀛国公子和尚赵完普田产赐枢密使僧格失里(旧史名桑哥失里)。文宗已市全后母子田,而完普尚别有田产,至是始夺之。
  
  至正十二年,御史言「群盗多引亡宋为口实,宜以和尚赵完普及亲族徙沙州。」从之。是虽夺其田产,而犹终保全之也。
  
  至元二十三年,西川又有赵和尚自称福王子广王,作乱伏诛。亦未尝罪及宋宗室也。
  
  至於宋之亲族亦待以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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