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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史札记

_3 (宋)
  
  乃班固一概抹煞,并谓其不能法文景之恭俭,转以开疆辟土为非计者。盖其穷兵黩武,敝中国以事四夷,当时实为天下大害。故宣帝时议立庙乐,夏侯胜已有「武帝多杀士卒,竭民财力,天下虚耗」之语。至东汉之初,论者犹以为戒。故班固之赞如此。其西域传赞,亦谓「光武闭玉门关,谢外国朝贡。虽大禹之叙西戎,文帝之却走马,殆无以过。」其持论犹此意也。
  
  
  
  汉帝多自立庙
  
  西汉诸帝,多生前自立庙。
  
  汉书本记「文帝四年,作顾成庙。」注:「帝自为庙,制度狭小,若可顾望而成者。」贾谊策有云:「使顾成之庙,为天下太宗。」即指此也。
  
  景帝庙曰「德阳」,武帝庙曰「龙渊」,昭帝庙曰「徘徊」,宣帝庙曰「乐游」,元帝庙曰「长寿」,成帝庙曰「阳池」。俱见汉书注。
  
  
  
  汉初布衣将相之局
  
  汉初诸臣,惟张良出身最贵,韩相之子也。其次则张苍,秦御史。叔孙通,秦待诏博士。次则萧何,沛主吏掾(官府属员)。曹参,狱掾(监狱管理官)。任敖,狱吏(监狱管理员)。周苛,泗水卒史。傅宽,魏骑将。申屠嘉,材官(武卒)。其余陈平、王陵、陆贾、郦商、郦食其、夏侯婴等皆白徒。樊哙则屠狗者。周勃则织薄曲吹箫给丧事者。灌婴则贩缯者。娄敬则挽车者。一时人才皆出其中。致身将相,前此所未有也。
  
  盖秦汉间为天地一大变局。
  
  自古皆封建诸侯,各君其国,卿大夫亦世其官,成例相沿,视为固然。
  
  其后积弊日甚,暴君荒主,既虐用其民,无有底止。强臣大族,又篡弑相仍,祸乱不已。再并而为七国,益务战争,肝脑涂地。
  
  其势不得不变,而数千年世侯世卿之局,一时亦难遽变。于是先从在下者起。游说则范睢、蔡泽、苏秦、张仪等,徒步而为相。征战则孙膑、白起、乐毅、廉颇、王翦等,白身而为将。此已开后世布衣将相之例。
  
  而兼并之力,尚在有国者。天方藉其力以成混一,固不能一旦扫除之,使匹夫而有天下也。于是纵秦皇尽灭六国以开一统之局。使秦皇当日发政施仁,与民休息,则祸乱不兴。下虽无世禄之臣,而上犹是继体之主也。惟其威虐毒痡,人人思乱,四海鼎沸,草泽竞奋。
  
  于是汉祖以匹夫起事,角群雄而定一尊。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作奸犯科,不顾性命之人)。无赖之徒立功以取将相,此气运为之也。
  
  天之变局,至是始定。
  
  然楚汉之际,六国各立后,尚有楚怀王心、赵王歇、魏王咎、魏王豹、韩王成、韩王信、齐王田儋、田荣、田广、田安、田布等,即汉所封功臣,亦先裂地以王彭、韩等。继分国以侯绛、灌等。盖人情习见前世封建故事,不得而遽易之也。
  
  乃不数年而六国诸王皆败灭。汉所封异姓王八人,其七人亦皆败灭。则知人情犹狃于故见,而天意已另换新局,故除之易易耳。
  
  而是时尚有分封子弟诸国,迨至七国反后,又严诸侯王禁制,除吏皆自天朝,诸侯王惟得食租衣税,又多以事失侯。
  
  于是三代世侯世卿之遗法,始荡然净尽,而成后世征辟、选举、科目、杂流之天下矣,岂非天哉!
  
  
  
  汉初诸侯王自置官属
  
  汉书齐悼惠王传赞云:「高祖初定天下,大封同姓诸侯,得自置御史大夫以下,汉但为置丞相而已。」此可见当日法制之疏也。
  
  今案悼惠初封,得自置二千石。(悼惠传)是二千石得自置也。
  
  田叔为人廉直,赵相言于赵王,张敖即以为郎中。(田叔传)是郎中亦自置也。
  
  薄昭与淮南厉王书云:「大王逐汉所置相二千石,而请自置,皇帝屈法许之。」是并得自置相矣。
  
  昭书又云:「今诸侯子为吏者,御史主;为军吏者,中尉主;出入殿门者,卫尉大行主;从蛮夷来归者,内史县令主。」如淳曰:「御史以下,皆王官也。」是诸侯王有此等官,以主诸事矣。
  
  至景帝以梁孝王属官韩安国为梁内史,孝王则欲以公孙诡为之,窦太后诏不许。是时已在七国反后,故禁令稍严。
  
  武帝以衡山王骄恣,乃为置吏二百石以上,则禁网更密矣。
  
  其后又有左官附益阿党之法。诸侯王惟得食租衣税,贫者或乘牛车(悼惠传赞)。盖法制先疏阔而后渐严,亦事势之必然也。
  
  
  
  武帝年号系元狩以后追建
  
  古无年号,即有改元,亦不过以某年改作元年。
  
  如汉文帝十六年,因新垣平侯日再中以为吉祥,乃以明年为后元年。
  
  景帝即位之七年,改明年为中元年。又以中元五年,改明年为后元年是也。
  
  至武帝始创为年号。朝野上下俱便于记载,实为万世不易之良法。
  
  然武帝非初登极即建年号也。
  
  据史记封禅书:武帝六年,窦太后崩。其明年征文学之士。明年,至雍郊,见五畤。以后则但云:其后、其后,而不着某年。
  
  下又云:「后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一元曰建元。二元以长星见,曰元光。三元以郊得一角兽,曰元狩。』」
  
  是帝至元狩始建年号。从前之建元、元光等号,乃元狩后重制嘉号,追纪其岁年也。不然,则武帝六年,即应云建元六年,其下所云明年又明年,皆可书元光几年、元朔几年,岂不简易明白?而乃云明年后年耶!
  
  又案武帝自建元至元封,每六年一改元。太初至征和,每四年一改元。征和四年后,但改为后元年而无复年号,盖帝亦将终矣。
  
  
  
  汉儒言灾异
  
  上古之时,人之视天甚近。迨人事繁兴,情伪日起,遂与天日远一日。此亦势之无可如何也。即以六经而论:
  
  易最先出,所言皆天道。
  
  尚书次之,洪范一篇,备言五福六极之征。其它诏诰,亦无不以惠迪从逆为吉凶。
  
  至诗礼乐盛于商周,则已多详于人事,而天人相应之理略焉。如正月繁霜,诸作不一二见也。
  
  惟春秋记人事,兼记天变。盖犹是三代以来记载之古法,非孔子所创也。
  
  战国纷争,诈力相尚。至于暴秦,天理几于灭绝。
  
  汉兴。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宣元之后,刘向治谷梁,数其祸福,傅以洪范(五行志序),而后天之与人又渐觉亲切。观五行志所载,天象每一变,必验一事。推既往以占将来,虽其中不免附会,然亦非尽空言也。
  
  昌邑王为帝无道,数出微行。夏侯胜谏曰「久阴不雨,臣下有谋上者。」时霍光方与张安世谋废立,疑安世漏言。安世实未言,乃召问胜。胜对洪范五行传云「皇之不极,厥罚常阴,时则有下人谋上者。」光、安世大惊(胜传)。
  
  宣帝将祠昭帝庙,旄头剑落泥中,刃向乘舆。帝令梁邱贺筮之,云「有兵谋,不吉。」上乃还。果有任宣子章匿庙间,欲俟上至为逆。事发伏诛(贺传)。
  
  京房以易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每先上疏,言其将然。近者或数月,远或一岁,无不屡中(房传)。
  
  翼奉以成帝独亲异姓之臣,为阴气太甚,极阴生阳,恐反有火灾。未几,孝武园白鹤馆火(奉传)。
  
  是汉儒之言天者,实有验于人。故诸上疏者,皆言之深切着明,无复忌讳。
  
  翼奉谓:「人气内逆,则感动天地,变见于星气。犹人之五脏六体,脏病则气色发于面,体病则欠伸动于貌也。」
  
  李寻谓:「日失其度,晻昧无光。阴云邪气,在日出时者,为牵于女谒(嫔妃之言);日出后者,为近臣乱政;日中者,为大臣欺诬;日入时者,为妻妾役使所营也。」
  
  孔光谓:「皇之不极,则咎征荐臻。」其传曰:「有日月乱行,诸变异也。」
  
  而尤言之最切者,莫如董仲舒,谓:「国家将有失道之败,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欲止其乱也。」
  
  谷永亦言:「灾异者,天所以儆人君过失,犹严父之明诫,改则祸消,不改则咎罚。」
  
  是皆援天道以证人事,若有秒忽不爽者。而其时人君,亦多遇灾而惧。
  
  如成帝以灾异用翟方进言,遂出宠臣张放于外,赐萧望之爵,登用周堪为谏大夫。又因何武言,擢用辛庆忌。
  
  哀帝亦因灾异用鲍宣言,召用彭宣、孔光、何武,而罢孙宠、息夫躬等。
  
  其视天犹有影响相应之理,故应之以实不以文。
  
  降及后世,机智竞兴,权术是尚,一若天下事,皆可以人力致,而天无权。即有志图治者,亦徒详其法制禁令,为人事之防,而无复有求端于天之意。故自汉以后,无复援灾异以规时政者。间或日食求言,亦只奉行故事。而人情意见,但觉天自天,人自人,空虚寥廓,与人无涉。
  
  抑思孔子修春秋:日食三十六、地震五、山陵崩二、彗星见三、夜恒星不见、星陨如雨一、火灾十四,以及五石陨坠、六鹢退飞、多麋、有蜮、 鹆来巢、昼暝晦、大雨雹、雨木冰、李梅冬实、七月霜、八月杀菽之类。大书特书不一书,如果与人无涉,则圣人亦何事多费此笔墨哉?
  
  汉书艺文志,有刘向五行传十一卷。是以言五行传者,皆以为刘向所作。
  
  然汉书五行志,先引经曰,则洪范本文也,次引传曰。颜师古初未注明何人所作。今观夏侯胜引洪范五行传以对张安世,则武帝末已有是书,不自刘向始也。
  
  汉代言阴阳灾异者,惟眭孟与胜同时。其余京房、翼奉、刘向、谷永、李寻、解光等,皆在胜后(见眭、宏、寿传赞)。则胜所引,必非诸人所作也。
  
  在胜前者,有董仲舒、夏侯始昌。然仲舒之阴阳,本之春秋,不出于洪范。今仲舒所着繁露具在,初无推演五行之处。
  
  至尚书虽自景帝时伏生所传,而伏生亦未言洪范灾异。其弟子作尚书大传,亦无五行之说。
  
  惟夏侯始昌以尚书教授,明于阴阳,先言柏梁台灾日,至期果验。自董仲舒、韩婴死后,武帝甚重始昌。然则胜所引洪范五行传,盖即始昌所作也。其后刘向又推演之,成十一篇耳。
  
  
  
  汉重日食
  
  汉文帝诏曰:「人主不德,则天示之灾。今日食适见于天,灾孰大焉。」
  
  宣帝诏曰:「皇天见异,以戒朕躬。」
  
  光武诏曰:「吾德薄致灾,谪见日月,战栗恐惧,夫何言哉。今方念愆,庶消厥咎。其令百官,各上封事。上书者,不得言圣。」
  
  明帝诏曰:「朕奉承祖业,无有善政。日月薄蚀,彗孛见天。虽夙夜勤思,而知能不逮。今之动变,倘有可救,其言事者,靡有所讳。」又诏曰:「朕以无德,下贻人怨,上动三光,日食之变,其灾尤大。春秋图谶,所谓至谴。永思厥咎,在予一人。」
  
  章帝诏曰:「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栗切切,痛心疾首。前代圣君,博思咨诹,有开匮反风之应。今予小子,徒惨惨而已。」
  
  以上诸诏,皆有道之君,太平之世,尚遇灾而惧如此。
  
  他如西汉成帝建始三年、河平元年、永始二年之诏;哀帝元寿元年之诏、东汉和帝永元六年之诏,虽庸主亦以灾异为忧。
  
  甚至明帝永平十三年日食,三公亦皆免冠自劾。
  
  盖汉时去古未远,经传垂戒之语,师友相传。
  
  如孔光论:「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表。君德衰微,则日蚀应之。」
  
  谷永以正月朔日蚀为兵乱将作。
  
  刘向并以春秋日食三十六,为弑君三十六之应。
  
  郑兴亦疏言:「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今孟夏纯干,阴气未作,其灾尤重。」
  
  马严亦疏言:「日者众阳之长,食者阴侵之征。是阴盛陵阳之象也。」
  
  丁鸿亦以为臣陵君之象。
  
  盖皆圣贤绪论,期于修德弭灾,初不以为次舍躔度之常,不关人事也。
  
  
  
  汉诏多惧词
  
  文帝诏曰:「朕以不敏不明,而久临天下,朕甚自愧。」又诏曰:「间者岁比不登,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
  
  元帝诏曰:「元元(人民)大困,盗贼并兴,是皆朕之不明。政有所亏,咎至于此,朕甚自耻。为民父母,若是之薄,谓百姓何。」又诏曰:「朕晻于王道,靡瞻不眩,靡听不惑,是以政令多违,民心未得。」
  
  东汉明帝诏曰:「朕承大运,继体守文,不知稼穑之艰难。惧有废失,若涉渊冰,而无舟楫。实赖有德,左右小子。」又诏曰:「比者水旱不时,边人食寡。政失于上,人受其咎。」
  
  章帝即位诏曰:「朕以无德,奉承大业。夙夜战栗,不敢荒宁(怠惰纵乐)。而灾异仍见,与政相应。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选举乖实,俗吏伤人,官职耗乱,刑章不中。可不忧欤。」岐山得铜器,诏曰:「今上无明天子,下无贤方伯,民之无良,相怨一方。斯器曷为来哉?」
  
  和帝诏曰:「朕奉承鸿烈,阴阳不和,水旱违度,而未获忠言至谋,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叹,用思孔疚。」又诏曰:「比年不登,百姓虚匮,京师去冬无雪,今春无雨,黎民流离,困于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济。瞻仰昊天,何辜今人。」
  
  安帝诏曰:「朕以不德,不能兴和降善。灾异蜂起,寇贼纵横,百姓匮乏,疲于征发。朕以不明,统理失中,亦未获忠良,以毗(辅助)阙政。」
  
  顺帝诏曰:「朕涉道日寡,政失厥中,阴阳气隔,寇盗肆暴。忧瘁永叹,疢如疾首。」
  
  以上诸诏,虽皆出自继体守文之君,不能有高、武英气,然皆小心谨畏,故多蒙业而安。两汉之衰,但有庸主而无暴君,亦家风使然也。
  
  
  
  汉时以经义断事
  
  汉初法制未备,每有大事,朝臣得援经义,以折衷是非。
  
  如张汤为廷尉,每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者,补廷尉史,亭疑奏谳(汤传)。
  
  倪宽为廷尉掾,以古义决疑狱,奏辄报可(宽传)。
  
  张敞为京兆尹,每朝廷大议,敞引古今,处便宜,公卿皆服是也(敞传)。
  
  今见于各传者:
  
  宣帝时,有一男子诣阙,自称卫太子(刘据,即戾太子),举朝莫敢发言。京兆尹隽不疑至,即令缚之。或以为是非未可知。不疑曰:「昔蒯瞶违命出奔,辄拒而不纳,春秋是之。卫太子得罪先帝,已为罪人矣。」帝及霍光闻之曰:「公卿当用经术明大义者。」(不疑传)
  
  匈奴大乱,议者遂欲举兵灭之。萧望之曰:「春秋士(丐)侵齐。闻齐侯卒,引师还。君子善其不伐丧。今宜遣使吊问,则四夷闻之,咸服中国之仁义。」宣帝从之,呼韩邪单于遂内属(望之传)。
  
  朱博、赵元、傅晏等奏:「何武、傅喜虽已罢退,仍宜革爵。」彭宣劾奏:「博、元、晏等欲禁锢大臣以专国权。」诏下公卿议。龚胜引「叔孙侨如欲专国,谮季孙行父于晋。晋人执囚行父。春秋重而书之。今傅晏等职为乱阶,宜治其罪。」哀帝乃削晏封户,坐元罪(朱博传)。
  
  哀帝宠董贤,以武库兵送其第。毋将隆奏:「春秋之谊,家不藏甲,所以抑臣威也。孔子曰:『奚取于三家之堂』,臣请收还武库。」(隆传)。
  
  贾捐之与杨兴迎合石显,上书荐显,为显所恶,下狱定谳。引书「谗说殄行,王制顺非而泽,请论如法。」捐之遂弃市,兴减死一等(捐之传)。
  
  此皆无成例可援,而引经义以断事者也。援引古义,固不免于附会。后世有一事,即有一例,自亦无庸援古证今。第条例过多,竟成一吏胥之天下,而经义尽为虚设耳。
  
  
  
  汉贤良方正茂材直言多举现任官
  
  汉时贤良方正等人,大抵从布衣举者甚少。今见于各列传者,贤良惟公孙弘由布衣起。
  
  晁错则已为太子家令。
  
  董仲舒已为博士。
  
  冯唐已为骑都尉,归家。群臣举为贤良,唐年九十余,不能为官。
  
  王吉已为云阳令,举贤良,为昌邑中尉。
  
  贡禹已为凉州刺史,病去官。复举贤良,为河南令。
  
  此贤良之多已仕者也。
  
  杜钦举方正时,已为武库令。
  
  朱云举方正时,已为槐里令。
  
  孔光已为议郎,举方正,迁谏大夫。
  
  盖宽饶亦已为郎,举方正,对策高第,亦迁谏大夫。
  
  陈咸已为九卿,罢归,举方正直言,为光禄大夫给事中。
  
  此方正之多已仕者也。
  
  薛宣为不其丞,举茂才,迁乐浪都尉。
  
  尹赏为楼烦长,举茂材,迁粟邑令。
  
  此茂材之多已仕者也。
  
  至于孝廉之举,其名虽合为一,而廉与孝又分。大约举孝者少,而察廉者多。
  
  如平陵令薛恭,乃本县孝者,不能繁剧。
  
  其它如赵广汉,以察廉为阳翟令尹。
  
  翁归举廉,为缑氏尉,又举廉为弘农尉。
  
  张敞察廉,为泉仓长。
  
  萧望之察廉,为大行治礼丞。
  
  王尊察廉,为盐官长。
  
  黄霸察廉,为太守丞是也。
  
  
  
  汉时诸王国各自纪年
  
  三代诸侯,各自纪年。孔子志在尊王,而修春秋亦以鲁公编年。盖成例相沿,虽圣人不能改也。至汉犹然。
  
  史记诸侯王世家,纪年不用帝年,而仍以诸侯王之年纪事。
  
  如楚元王传「元王子戊二十一年,景帝之三年也。」
  
  又梁孝王传「十四年入朝,二十二年孝文帝崩,二十四年入朝,二十五年复朝。」最后云「梁共王三年景帝崩。」是转以侯国岁年,记天子之事矣。
  
  汉书亦同。盖当时虽已大一统,而列国纪载,犹用古法也。
  
  案汉书齐悼惠传「城阳景王章,孝文二年,以朱虚侯与东平侯兴居俱立。二年薨。子喜嗣。孝文十二年,徙王淮南。」是又以帝年纪侯国事。
  
  
  
  三老孝悌力田皆乡官名
  
  汉文帝诏曰:「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其以户口率置常员。」章怀后汉书注:「三老、孝悌、力田皆乡官之名也。三老,高帝置;孝悌、力田,高后置。」云。
  
  而其时孝与悌,又稍有差别。
  
  文帝赐三老及孝者帛,人五匹;弟及力田,人一匹。
  
  武帝赐县三老、孝者帛,人五匹;乡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
  
  元帝诏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人三匹。
  
  东汉章帝诏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劳也,其赐帛人各一匹。」
  
  
  
  汉三公官
  
  二府、三公
  
  汉承秦制,设丞相、御史大夫,以理朝政,谓之二府。刘向封事所云:「今二府奏佞谄,不当在位。」是也。
  
  亦称三公。晁错之父谓错曰:「人口议多怨公者」,以父而呼子为公,徐孚远曰:「御史大夫,三公也。错父盖以官称之。」又汲黯谓公孙弘:「身为三公而犹布被。」是时,弘为御史大夫。是御史大夫,已称三公也。
  
  太尉(大司马)
  
  其掌兵者,则曰太尉。武帝改为大司马,而冠以将军之号。(如卫青为大司马大将军,霍去病为大司马骠骑将军)
  
  御史大夫(大司空)
  
  成帝以何武言:「政事烦多,丞相一人,事多废滞。」于是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与丞相、大司马,备三公官。
  
  丞相(大司徒)
  
  哀帝又改丞相为大司徒。
  
  太尉、大司徒、大司空
  
  至东汉光武,又改大司马为太尉。于是太尉、大司徒、大司空,称为三公。
  
  建武二十七年,诏大司徒、大司空去「大」字。故刘昭百官志称太尉公、司徒公、司空公。
  
  此三公亦曰三司。安帝以旱蝗诏责三公曰:「三司之职,内外是监。」顺帝诏亦云:「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是也。
  
  仪同三司
  
  邓骘以车骑将军仪同三司。于是三司之外,又有仪同之号,自骘始也。
  
  太傅
  
  东汉诸帝,多幼年嗣位。于是三公之上,又以太傅录尚书事。如和帝初,窦太后临朝,以邓彪为太傅,录尚书事。殇帝初,邓太后临朝,以张禹为太傅,录尚书事是也。于是太尉、太傅、司徒、司空,又称四府。种暠疏:「请敕四府,条举近臣之亲为二千石残秽者」是也。
  
  大将军
  
  至大将军、骠骑、车骑将军,本由太尉改为大司马而冠以此号,后省大司马,仍为太尉,则将军之号可不必设。然自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受遗辅政,自后外戚辅政者,往往为是官。于是大将军之权又在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四府之上。
  
  旧制,大将军位在三公下。明帝以弟东平王苍为骠骑将军辅政,故位在三公上。后仍复旧制。
  
  和帝初,窦宪以大将军辅政,权势既盛。公卿希旨,奏宪位在太傅下、三公上。嗣后梁商、梁冀为大将军皆因之。故顺帝举将帅,选武猛等诏,皆以大将军列三公之首。
  
  终汉之世,以外戚秉权者为大将军,以老臣录尚书者为太傅。否则不设。惟三公官,常为宰相之任。
  
  相国
  
  至献帝时,董卓自为相国(相国又在丞相上,萧何由丞相进位相国),而太尉、司徒、司空之官仍旧。
  
  迨曹操柄国,虑人分权,乃复汉初旧制,罢三公官,专设丞相、御史大夫,而自为丞相,于是大权尽归于操矣。
  
  
  
  
  三公
  
  
  
  
  
  
  
  
  二府
  
  
  
  
  
  
  
  秦、汉初
  
  丞相
  御史大夫
  太尉
  
  
  
  
  
  
  西汉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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